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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系思考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金融体系思考范文(精选12篇)

金融体系思考 第1篇

一、浅析国外发达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一) 美国模式[5]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改革,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服务模式较为运作较为规范、合理、有效, 工作效率也较高。以商业银行等私营金融机构及个人信贷为基础, 以农场间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系统为主导, 辅之以政府信贷机构, 整个体系较为完整而庞大。

以地方性州银行为代表的美国多数商业银行, 熟悉农民的信用和经营情况, 普遍开展农村贷款业务, 营业网点多, 金融服务产品多样, 贷款迅速, 手续简便, 从而能更好地满足农户融资需要, 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在贷款业务方面, 以生产性短期和中期贷款为主, 为农村大型项目及特困农户提供融资服务。此外, 美国健全的保险制度是农村金融体系至关重要的部分, 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 日本模式

日本地少人多, 自然条件差, 但二战后, 其农业生产及现代化发展有目共睹, 其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主要源动力。其农业金融体系, 以农协系统的合作金融和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为主, 两者相辅相成。

日本合作金融, 是基于农林渔业协同组合系统 (农协系统) 开展的信用金融服务, 以吸收农村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 原则上针对农协系统内会员的农户和农林渔业团体提供融资服务。日本政策性金融, 农林渔业会融公库 (农林公库) 作为其主要服务机构, 依据国家政策, 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法人提供期限较长而利率较低的资金支持, 从而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 体系较为完善, 运行高效。政府部门极其重视农林公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给予大量的财政补贴, 而且依据实际情况, 实时调整其业务范围。同时, 日本实施农业信用保证和保险制度, 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不仅为农户获取融资服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也有利于降低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成本。

(三) 孟加拉国模式

为帮助孟加拉国穷人脱离贫困, 尤努斯开创并发展了“微额贷款”金融服务, 创办了格莱珉银行, 专门为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提供金融服务, 从社会底层推动了孟加拉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 通过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帮助大量穷人脱离贫困, 为发展中国家的村镇银行信用模式提供良好的借鉴。虽然逐步取得了政府的认可, 但格莱珉银行并不属于政策性金融范畴, 从而避免了因政府治理结构中官僚主义而造成低效率;其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性银行, 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嫌贫爱富、农民借贷还款风险大的观念, 而是选择资助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贫困妇女。传统的商业银行偏好大额借贷, 认为大额借贷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不同的是, 格莱珉银行却偏好小额信贷, 认为农民群体具有良好的信誉, 如有适当的金融制度安排, 农民可以高效率地运用借贷资金, 从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成现状

目前,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由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农村商业金融构成, 即所谓的“三元结构”[2]。它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需求, 是一种符合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实际的制度安排。但是, 目前我国只有“三元结构”的皮毛和外在表现形式, 而未能充分发挥、承担起“三元结构”的金融功能, 且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化”问题, 极其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虽然不能将农村金融体系构成简单的对号入座, 但就我国农村地区现存的金融结构来看, “三元结构”指的是:农村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商业金融各大商业银行。就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来看, 其存在以下主要特征:

(一) 农村商业金融主导地位弱化

近几年, 我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撤离乡镇、农村市场, 现存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县级以下的营业网点寥寥无几, 而我国目前的乡镇银行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农村商业金融几乎是空白。

(二) 农村政策金融支农力度有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结构, 自1994年成立以来, 国务院对其不断调整。业务范围较狭窄, 主要对产后的粮棉油的收购、存储贷款等流通环节提供金融服务, 而对产前、产中环节给予资金支持过少, 亟须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等难以获得相应的支持。其设立初衷是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进行“输血”和“造血”, 但就实际情况看, 其支农范围狭窄。此外, 由于业务发展受到限制, 相较于国家开发银行, 经营发展处境尴尬, 农发行是继续坚持其政策性银行身份, 还是改革为商业银行, 是当前国内学者及政府部门所热烈讨论的问题。

(三) 农村合作金融作用显著而力度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 是支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相比于其他农村金融结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具有诸多网点, 对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作用显著。但不可否认的是, 其本身受经营机制和内控2012年第12期中旬刊 (总第501期) 时代Times制度不健全、历史包袱沉重等因素的困扰, 内部仍存在一些需要迫切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量资金, 单凭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机构支撑, 支持力度显著不足。

(四) 非正规金融难以规范和引导[4]

非正规金融, 分散、灵活及方便的特点, 能够很好的满足农村个体经济和小规模农产品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不足, 对正规金融具有较好的补充作用。综合来看, 非正规金融在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扩大农户资金来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 由于非正规金融没有合法地位, 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 大量资金活跃在农村市场上, 无法有效监管, 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五) 农业保险制度对农村金融的作用显著不足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稳定器”, 它对稳定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至关重要, 对农业发展的发挥着有力保障作用。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不成熟, 不管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还是商业性农业保险, 均面临着经营风险、现实需求、技术支持和法律政策等诸多现实困境, 整体发展不能满足我国农业发展的巨大需求。

三、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美国、日本和孟加拉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分析, 总结它们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国情, 促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措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 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

农村金融体系发达的国家, 多数已建立了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机构, 以此来弥补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给农业造成的种植面积减少或较大幅度减产所带来的损失, 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美国, 其农业保险机构设置专业, 通过市场运作机制, 给予美国农业有力保护, 从而促进农业结构稳步调整, 保障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而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几乎还是空白, 仅有少数地区有农业保险制度, 为保障我国农业的稳步发展, 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是必须的。

(二) 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不管是发达国家, 如美国、日本、德国、法国, 还是发展中国家, 如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 政府都极其重视农村政策性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均建立了承担支农职能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美国, 政府不仅为官方农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 而且为合作金融和政府农贷机构等提供融资担保等, 从而弥补商业银行的农村贷款收益及政府农贷机构的政策性亏损。无独有偶, 日本政府也极其重视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 重视农林公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对其给予大量财政补贴, 从而充分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在本国农村经济及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就我国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唯一一家政策性金融机构, 不仅不能撤销, 而且政府应加大对农发行的补贴力度, 金融Finance NO.12, 2012 (CumulativetyNO.501) 合理调整其业务范围, 增添对农业产前、产中的资金支持力度, 从而为我国农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三) 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地位

农村合作金融, 作为经济弱势群体的融资合作平台,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均发挥基础地位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所特有的优越性, 值得我国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中, 认真借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虽已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异化问题, 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合作金融, 但仍可以作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典型代表, 其网点设置几乎遍布全国每一个乡镇, 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完善的过程中, 应确保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地位, 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方面, 政府也应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

(四)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的相关立法

农村金融发达的国家, 无一不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如美国, 在农村金融发展历程中, 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形成了规范、有效地法律体系, 且法律、法规并不是笼统的, 而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如《联邦农作物保险法》, 是规定所有农作物进行保险的针对性强的法律。此外, 美国的《联邦信用社法》,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林中央金库法》等, 均保障了本国合作金融及政策性金融的健康发展。因此, 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是出台对非正规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五) 发挥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

我国是农业大国, 人口大国,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 而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 就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发展经验来看, 村镇银行是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补充。目前,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撤离了县级以下金融市场, 农村商业性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几乎是空白, 而此时出现的村镇银行正好填充了这一空缺。目前,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 整体发展水平较低, 但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发挥其主导优势, 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不断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

摘要:农村金融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 对促进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及农村改革进步等具有重要意义。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是盘活农村金融资源的基础和关键, 直接影响着农村地区金融业健康发展, 间接影响农村经济整体状况的提高。对国外发达农村金融体系的分析研究, 有助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

参考文献

[1]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 变迁与政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2]白钦先, 李钧.《中国农村金融“三元结构”制度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9.

[3]李世美.《国外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综述》[J].经济论坛, 2006 (7) .

[4]闫永夫.《中国农村金融业现象剖析与走向探索》[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 第2篇

城乡统筹发展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本质在于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推进城乡经济制度一体化,而城乡二元制金融服务体系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对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必须有健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要求日益强烈,促进农业生产再上新台阶面临新的挑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加快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基础,农村金融的支持是前提和基础,离开了健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城乡统筹发展便无以谈起。

1.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支持的需求总量巨大。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虽然农业的产值已经下降到整体产值的百分之二十以下,但其实际的数量仍然巨大。据戈德史密斯、田力等国内外学者推断,当我国农村经济的产值达到15000亿时对金融资金规模上的需求达23000亿左右。这个数字可以理解为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生产力水平下对资金的需求总量,如果在总量上不能够满足,就会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支持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三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亟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

2.促进农民增收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支持。良好的金融支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条件。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农业产业、创建农村中小企业是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由于农民在生产上存在组织松散、结构单

一、信息不灵、自身积累少、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大大增加了还贷的风险,这与金融信贷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三性”原则产生了矛盾,导致金融机构因资金的高风险性而产生的“惧贷”和“慎贷”,因此农民的增收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

3.加快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的问题是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在增加国家对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从发展趋势看,金融资金必然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来源。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这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没有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就不能完善,农业产业就不能发展,农民消费就不能拉动,新农村建设就是一句空话。

4.推进新型城镇化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我国银行贷款和城镇化建设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银行贷款对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持效应。市政基础设施(水、电、路、汽、暖、通讯、环保)、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文化、科技)、生产性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市场体系、旅游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贷款资金,仅靠政府和民间投资是难以完成的。要想更好地满足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需求,就要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信贷管理体系和规范政府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途径,强化金融支持效应。实现这一投资,根本的出路,在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开辟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5.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支持。这些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延伸。但要看到,目前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已经逐渐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加工、销售、管理等综合性服务扩展,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任务还很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形势、新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必须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支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强化流通设施建设,创新流通方式,畅通流通渠道,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同时,对各类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农技推广、植物保护、疫病防控、农业信息、产品营销、农机作业等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金融机构也要加大服务力度。

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制约了城乡统筹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趋向多样化。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组织结构与服务体系并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三农”的发展不但没有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就连农村内部有限的资金也在大量外流。这不仅制约了金融资源在城乡配置上的合理分配,而且严重阻碍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这也是城乡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1.农村金融服务存在“三少”。一是机构网点少。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推行市场化改革和集约化经营,对基层行网点实施战略性收缩,将大量的无盈利或微利的基层分支机构撤出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基本撤销,向县城甚至市内收缩,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09年6月末,我国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银行业机构数只有1.54个,而城市超过了2个,全国仍有2945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分布在27个省(区、市),其中,西部地区2367个,中部地区287个,东部地区291个。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占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的24%,分布在20个省(区、市)。只设有一家银行业机构网点的乡镇有8901个,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22%,农村金融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状态,且各金融机构的功能却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化。二是政策支持少。银监会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后,相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扶植政策甚少。利率政策方面:农村信用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可以上浮230%,这种将本应由政府贴息的部分转嫁给“三农”的做法,对于弱质产业的“三农”来说,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严重影响“三农”的发展,也势必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和自身发展。资金政策方面:近年来,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扶贫政策逐渐减弱,资金支持逐年减少,扶贫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少之又少,且不到位,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已基本取消;贫困县办工业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过度集中,加之规模小,符合信贷条件的有效资金需求甚少,基本被排出贷款行列;金融改革尚未完成,县级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对“三农”各项贷款还未完全落实。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存,加剧了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紧张状况,严重影响“三农”发展。三是资金供给少。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供应渠道有四个类型: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农村信贷资金投入、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自筹资金。从表面看,对农村投入渠道并不少,但是实质上能形成对农村资金有效供给的,除国家财政支农、农村信贷资金投入和农民自筹资金外,其他渠道资金对农村投入相当有限。而财政和信贷两条渠道承担了农村资金投入的主要责任,并且大部分农村资金投入集中在农村信贷渠道上。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资金需求呈多元化、多层次的刚性增长态势,迫切需要与其相适应的金融资金支持,但受资金趋利性和农业自身弱质性的影响,现有的农村金融资金供给却出现了与其反方向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农村地区资金“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造成农村资金供求失衡,抑制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根据央行发布的《2009年涉农贷款专项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12月末,全国全口径涉农贷款新增2.36万亿元,仅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2.4%,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仅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21.5%。而且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单一,手段落后,创新能力不强,除传统的存放款、汇兑结算业务外,金融新业务、新产品少;农业保险覆盖面偏低,险种单一;农村证券业、基金业、理财业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2.农村金融环境存在“三差”。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一是法制环境差。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法律的“缺位”、“越位”和“无为”严重破坏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的和谐协调性。金融法律“缺位”加大农村金融生态运行风险。由于缺乏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借款者因道德风险而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行为的有效法律规制,形成了巨额不良资产;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缺位”导致内部控制问题严重和内控机制失效,操作风险日益加大。金融法律“越位”降低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效率。现行法律设置了过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尤其是对不同所有制的金融主体采取歧视性政策,使非公有制金融主体发育很不健全,金融生态主体的多元化和生命力受到严重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因缺乏竞争而损失效率。金融法律“无为”加大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成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成本过高降低了违约成本,对拖逃债务人的处罚难以落实,逆向激励了违约行为,人为提高金融生态运行成本。欠缺完善的法制环境,必然挫伤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二是信用环境差。农村信用体系缺失则是导

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更为直接的原因,诚信缺失导致的道德风险由于不可预见性和对后续贷款行为的有力影响,将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农民个人信用缺失加大贷款风险、降低了贷款的可获得性;乡镇企业信用缺失加剧了“信贷配给”和金融机构主体的“无为”;乡(镇)政府的信用缺失动摇了农村信用之根基,诱发信用危机。最终结果是农民和农业不能获得金融支持,农村经济萎缩,并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功能异化,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三是中介环境差。缺少能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机构,农户担保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以农户出资为主的农户担保中心尚未出现;县域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规模小,和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也不完善,担保中心要独自承担担保风险。部分中介服务极不规范,提供虚假资信证明甚至协同债务人进行贷款欺诈。

3.农村金融监督存在“三低”。一是监督效能低。目前正规农村金融的主要监管机构为银监会,地方银监分局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属地监管机构。传统商业性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也由银监会监管,但其在资产规模、市场定位、资金运作、员工构成、贷款审批和组织结构等方面均与传统金融机构存在重大差别,难以根据一元化的监管体系进行简单处理。我国绝大多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都设在县(市)及乡(镇)和行政村,在其辖区内只设有监管办事处,实际监管人员都集中在市级分局,对一个县只派一名县级监管员负责辖区内原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且监管也只是流于形式,再加上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大量出现以及今后大型商业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的参与,监管资源更是难以为继。而民间借贷、合会、私人钱庄、民间集资、小额信贷等非正规金融没有纳入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的常规监管系统,游离在正式金融体制之外,缺乏相应的监管。对农村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督机制不完善,民间借贷活动在金融机构之外进行,使得大量资金从暗中注入农村金融市场,更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干扰了金融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转,给国家货币政策造成冲击甚至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二是管理水平低。城市金融机构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内控制度相对健全,经营机制比较灵活,具有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IT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全部实行了贷款5级分类,部分大银行已经开始12级分类。而农村金融基本还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风险突出,改革滞后,农村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薄弱,经营机制不灵活,IT覆盖率较低。农村信用社至今还在实行贷款4级分类。三是人员素质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按网点数量平均计算,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员工不足一人。虽然一些金融机构经过改制后,硬件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但由于没有专门、深入的培训,从业人员的水平依旧在原地徘徊。现有金融制度安排使农村地区很难留住优秀的金融人才。正规高学历人才奇缺,特别是计算机专业人才,法律专业人才,企业管理专业人才,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一些信贷人员缺乏主动开拓农村市场、为农民弱势群体谋福利的敬业精神,甚至嫌贫爱富,“支工不支农,支富不支穷”,利用公共资源大搞“腐败贷”,任意改变资金流向,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增加了农民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困难。

三、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基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上花气力、下功夫。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信贷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有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规模资金需求。因此,要细分农贷市场,坚持“五农原则”——务农、支农、助农、促农和富农的原则,健全农村金融的多种所有制组织,形成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首先,要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功能,坚定支农定位,增加农村服务网点和业务,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其次,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机构。在现有的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股份制机构的基础上发展外资、中外合资、合作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村镇银行。再次,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规范和引导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与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允许农民合作基金会、农民合作保险机构、个体私营金融机构、个体私营为主的基金会(保险)等组织存在,使民间金融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2.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在依靠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支持。对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从不断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出发,制订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在财政政策上, 核心是“多予”, 积极探索财政补贴金融、扶持“三农”的新办法。在税收政策上, 核心是“少取”, 加大税收减免优惠。在货币政策上, 核心是“放宽”, 完善差别准备金制度;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 按设定并动态执行相应的准备金率。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上, 核心是“倾斜”, 尤其要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金融发展要采取导向性更强、力度更大的差别化扶持政策。

3.要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一是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产品。要增加贷款种类和方式,例如增加消费信贷,研发适销对路的消费贷款品种。重点拓展建房、教育、嫁娶、医疗保健、商品零售等生活需要贷款,引导农民消费升级。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允许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办理土地抵押贷款等。要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的管理发放办法,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加工的支持力度。根据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规模小、频率高、随意性大、时间紧”的特点,在合理授信的基础上,推出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循环贷款、贸易链融资工具、农村产业集群金融服务方案等新产品。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中间业务。农村金融机构要依托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运用企业、农户和县域居民闲散资金,开展风险可控、收益较高、手续便捷的结算、汇兑、金融咨询、信托、租赁、投资理财、信用卡、有价证券的买卖等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银行业务的多元化需求。三是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要开发农产品期货的新品种,为农民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完善市场的品种结构,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试点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研究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制度。

4.要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健全完备的风险防范制度。政府应尽快组建不以营利为目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引导或吸引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担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投保模式,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运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方式,由商业性保险机构承担农业保险,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补贴,政府决定农业保险供给的方向和数量,制订统一的制度框架,商业机构在这个框架中经营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同时政府对规定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可能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和其他支持。二是健全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解决农业贷款风险大的问题,应组建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建涉农贷款担保基金,在农民、农村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担保基金作为担保,解除金融机构贷款的后顾之忧,实现三方共赢。三是健全农村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县、乡(镇)政府财政出资为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筹资为辅,组成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主要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服务,探索和扩大有效抵押品的品种,实行动产抵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积极培育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中介组织, 在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登记、过户、资信证明、信用评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金融监督管理。一是建设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尽快建立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自身的行业自律体系,维护它们的合法权益,协调它们与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另一方面,发挥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管作用。基层人民银行会同银监办、经贸、审计、中小企业等部门,组织各金融机构,定期对农村金融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预测,摸清风险程度、形成原因及发展趋势,确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目标,制定金融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规避机制与操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防范、早处置、早化解,努力保持金融稳定,维护社会安定。二是提升对农村金融监管宽度和深度。不仅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纳入,同时还要把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纳入,以减少其可能产生的对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及农村经济的冲击;不仅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常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同时还要对产品创新行为、制度建设等进行引导,以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

6.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信用建设。一是要推动区域信用工程建设。通过着力打造信用政府、信用企业和信用中介,切实鼓励各类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为金融支持经济搭建一个坚固的平台。二是要尽快启动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第3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改革 农村金融体系 新农村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1.中国农业银行虽然实现商业化经营,但仍然承担着“支农”的重任,而实际上农业银行为了实现规模经济从1995年到2004年机构数目就由67092家下降到31004家,严重弱化农村的金融服务。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实行资金封闭运行,贷款有财政补贴,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主要承担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管理任务,集中把农产品投入流通环节,即收购和储蓄环节,从而变成了粮食部门的出纳,而对于急需政策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信贷业务所占比例非常小,使得农业发展银行空有“发展”之名而无发展之实。

3.农村信用社亏损严重,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限。2005年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7%,其中55%的信用社出现资不抵债,支付风险不断加大。

4.民间借贷大量存在。现在由于“贷款难”问题的普遍存在特别是农民自身没有财产可以抵押,所以就给民间借贷以存活的空间。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

二、对我国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历史原因。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赶超战略”思想仍然广泛存在。建国初期,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便采取对我们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的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审时度势,为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实行赶超战略的决策,可是当时由于我国经济基础相当薄弱,资本相当奇缺,国家为了保证工业化建设必须人为压低资本价格,并且压低农产品等价格保证工业化建设,即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强行发展工业。改革开放后,虽然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农业,但是由于农业本身具有弱质性,发展相对缓慢,因此各个地方为了取得短期内的经济成果仍然是片面强调工业而忽视农业的发展。

2.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和各银行机构的利益驱动性促使资金从农村流出,造成农村资金匮乏。由于农业作为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属于比较利益差的弱质产业,加之,农业贷款一般期限较长,风险较大,受益的不确定性因素非常多,所以各银行机构从收益角度出发纷纷压缩农村贷款,把较多的资金投向风险相对小、回报相对高的城市地区。

3.农村金融体制不健全。我国各项金融机制不健全,不能够为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首先,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给大量非法违规操作创造了条件,使得很多本来是用来“支农”的资金被转移。其次,各金融机构合作性差,为了自身规模的发展壮大把资金都投入到收益高的行业,对于农业这样的弱质产业投入过少。再次,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比较晚,加之我国农业保险风险大,并没有实行农业强制性保险,存在大量的逆选择,而政策性支持又比较少,所以基本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涉足该领域。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1.中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首先,各个地方应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发展方向。各地方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条件决定自己的发展道路,对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可以继续走合作化的道路,确保“支农”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则可以选择股份制,除做好基本工作,还可以跟农业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进行竞争。

其次,政策上给予优惠,减少农业贷款难度。在税收上,考虑到农村信用社当前“支农”的重任,可以先对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实行优惠税率,提高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在利率上,适当增大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浮动空间。

再次,实行信用社存款保险基金制度。当前既可以通过这个政策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还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避免金融风险。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

(1)扩大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为保证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证。长期以来,农发行的运营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以后,国家应该除通过多种途径把邮政储蓄资金向农村回流,农发行还应该多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甚至在国外公开筹集资金。

(2)扩大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延伸机构,扩大服务对象,适应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面很窄,功能发挥不充分,成了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银行。截至2005年6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7293亿元,其中粮油贷款6033亿元,棉花贷款1165亿元。因此,当前农发行应该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产品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将营业网点铺设到县级及中心乡镇,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

(3)农业银行的改革。抓住农村市场,经营管理重心下移,适应农村贷款需求。一方面,农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面向县域地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等为中端市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的高端市场,所以贷款的数量不会太大,适当把贷款权力下放,有利于农业银行更好的为农村金融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现在其他三家国有银行都是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为目标,在改革中普遍采取了撤销县域农村地区营业网点、收缩基层业务减少基层人员,缩短管理链条等将业务的重点转移到大中城市,这样就给农业银行进一步占领农村市场创造了机会。

参考文献:

[1]闫永夫:《中国农村金融业——现象剖析与走向探索》.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出版

[2]郭田勇:《农行改革:经营管理重心下移是关键》.《21世纪经济报道》,2006年5月31日

[3]肖俊彦:《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思路》.《国研报告》,2006年3月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思考 第4篇

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里履行监管职能, 为经济市场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逐步暴露出诸多漏洞。

第一, 分业监管体制易造成监管重叠与监管缺位。现如今金融产品与金融体系发展迅速, 混合金融产品与混业经营已十分普遍, 证券、银行、保险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极易产生多家金融监管机构对同一项金融业务提供监管的现象, 造成资源浪费;而对于各种创新型产品与业务可能会面临无人负责监管的尴尬状态, 容易导致市场风险的发生。

第二, 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不明确, 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虽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内行使职权, 但彼此间交流合作较少, 难以做到协调统一, 容易造成监管活动脱节的现象, 潜在风险得不到有效解决。

第三, 立法不完善, 监管执行不到位。当一些政策执行不到位或者执行者明知故犯时, 金融监管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甚至严重影响局部金融系统的稳定。

二、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必要性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 通常是由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职责要求, 以一定的标准程序, 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金融监管可对现行经济体实施有效控制, 有利于维护经济系统稳定、引导经济市场发展方向、实现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监管体系是一个国家金融竞争力的重要构成因素之一。以美国为例, 其金融产业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这可大体说明其实施的金融监管基本满足于本国的经济发展需求, 甚至具备一定优势。因为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要以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为基础, 满足经济体制需求的金融监管体系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规范市场的作用。曾经美国实行分权型多头监管模式, 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规范与繁荣。然而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 金融产品加速创新交叉出售, 金融业务界限模糊, 场外交易频繁, 分权多头监管模式存在的监管重叠与监管缺位终难以应对加速发展的金融市场。虽然期间监管机构及美国政府采取了一些弥补措施, 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落后于经济体系发展, 风险不断积累最终导致危机爆发。因此, 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必须随着市场的发展做出快速而准确的革新。我国正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 经济市场仍存在许多潜在风险, 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新一轮的金融危机, 因此我国必须对金融监管体系做出改革。

三、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建议

从经济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来看,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难以满足经济市场发展的需要, 不足以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存在的市场风险, “一行三会”的协调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分业监管不适应于我国基本国情, 加紧改革的步伐已刻不容缓。政府及央行应结合经济市场发展趋势及我国国情, 尽快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做出调整, 完善监管体制, 实现金融市场监管全覆盖, 实现金融监管的专业化。下面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做出分析, 提出建议。

(一) 建立适应于混业经营的、金融业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现如今统一监管已逐渐成为金融监管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习近平在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 “近年来, 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 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 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 这无疑对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系带来严峻挑战。我国实行的“一行三会”监管模式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产生的, 各机构各司其职, 有效的维护了我国金融业稳定。然而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不再提供单一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 多项业务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模糊了产品与业务的界限, 就目前而言, “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难以应对多样化混业经营的金融市场, 统一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应尽早完善落实。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曾多达七家, 金融危机后开始精简监管机构, 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改变监管分散的格局。我国可以先建立一个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或将央行作为金融监管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 负责制定我国金融业监管的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 集中各种行业信息, 统一调动人力资源, 以协调各方实现金融市场监管全面覆盖, 然后逐步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机构并入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形成权力集中的金融监管体系以适应混业经营市场。

(二) 在政府协助下稳经济与促改革同步进行。

一国经济市场稳定是国家安定必不可少的条件, 大众在经济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更有效地去创造社会价值。人们普遍存在一个误解, 认为改革可能会影响现有经济市场稳定, 然而经济稳增长与促进改革进程并不矛盾, 李克强曾表示:“改革和发展是不矛盾的, 我们恰恰可以通过结构性改革来释放市场活力, 支撑经济的发展。”通过调整可以及时纠正经济发展的错误, 使市场不偏离正常轨道。我国监管体系的弊端已经显现, 通过改革与规范, 反而更利于稳定市场。现今经济市场发展迅猛, 这是促进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根本动力, 而政府在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进程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因为宏观经济市场的复杂性, 改革需要有正确的引导, 否则方向性错误将严重危害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政府要能正确地认识市场现状, 在不对现有经济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制定改革方针, 各个机构部门配合做出相应的工作调整, 在变革的同时密切关注金融市场发展状况, 力求做到稳经济与促改革两手抓。

(三) 扩充监管范围, 增加市场透明度。

随着资本化市场的发展, 证券、基金等成为大众投资的首要选择, 一些风险偏好者更是将大量资金投入于金融衍生品市场以谋求高收益, 银行持续降准降息及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致使银行存款负利率, 众多资金转而流通于证券及衍生品市场。虽然这一举动可以增加经济市场活力, 但我国的资本化市场并不完善, 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较多, 避险机制薄弱。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衍生品市场出现问题, 在高收益的刺激下各金融机构普遍使用高倍杠杆率进行投资, 一旦市场泡沫破裂将损失惨重。由此可见, 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不能脱节,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必须能全面且有效地发挥其引导、调控的作用, 防止资本市场的过度膨胀。我国应逐步强化对证券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 增加市场透明度, 规范场外交易, 同时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 使其在风险管控中能切实发挥作用。

(四) 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 金融业务不再局限于某一国家或地区, 我国也应适应金融监管国际化的趋势。我国的市场经济与监管体制不够成熟, 通过加强与他国的交流, 可以吸取经验教训取长补短, 以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我们要从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市场的角度出发借鉴别国的政策与方针,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确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新的监管理念、目标、措施及评价标准。同时, 各国间的互利合作便利了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目前, 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以拓宽业务市场, 我国可以对本国内的公司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但对于其在别国设立的分支机构难免产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若我国与分支机构所在国有密切合作, 就可委托别国对该机构进行监管, 有效发避免了监管真空。

(五) 完善金融监管机制, 实现监管的专业化。

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是我国在发展经济市场的过程中不变的追求。我国必须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 使金融监管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行, 并结合市场的发展及时废除、修改、补充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一项工作在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中应该是一直存在且不容忽视的。同时, 金融监管机构应着力于更新监管的手段和方式, 提高风险监管的水平与效率。通过借鉴和创新逐步实现金融监管的规范化与专业化。

参考文献

[1]刘比骁.金融监管框架的改革:国际经验和中国的选择.和讯网, 2016.3.14.

[2]郭世坤, 蒋青海, 李丹红.美国次贷危机给我们的深刻警示.中国建行课题组, 2009.3.

金融体系思考 第5篇

摘要:近些年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逐步出台,但是其运行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认为,金融体系运行机制是信贷运行机制、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国际收支机制、金融体系运行机制外在影响因素共同构成的有机体系,四个部分运行机制的优劣对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竞争力强劲与否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体系。运行机制;问题。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信贷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

我国信贷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贷结构失衡,信贷结构失衡是指银行贷款与存款之间、银行贷款内部构成等比例失调、错位的一种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信贷供求主体失衡。近些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断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将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大城市、有政府支持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中央政府直属的行业垄断性企业,信贷集中的态势非常突出。这一现象,是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理性选择,有其必然性。但贷款权限和投向的过度、过快集中,与当前企业资金需求主体的广泛性产生了矛盾,对经济的均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信贷重点投向与重点行业的信贷需求失衡。2003年以来,信贷投向中一个明显的特征是投向房地产的资金较大、增速快。房地产贷款投放过快,在新增中长期贷款中的比重过高,尤其是风险较高的开发贷款增加偏多,隐含着潜在的系统?信贷风险。相反,一些提升我国整体经济素质的重点行业发展力度还有待增强,基础行业发展不足,农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信贷资金投入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全国性的“电荒”、“煤荒”就是一个例证

(3)信贷投入的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从贷款的地区结构来看,新增贷款进一步向城市、向经济发达地区倾斜,县及县级以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呈萎缩态势,而这些地区虽然承贷能力弱,但贷款难的呼声最为强烈,资金筹措困难仍是这些地区和企业发展中的首要问题。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得到迅速发展,已为上市企业筹集到数千亿资金,但在繁荣发展的背后,证券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从根本上看,由于国有股的存在,政府实际上是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而代表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中国证监会所扮演的角色是十分微妙的,它既是市场的监管者,又是上市公司的审批者,同时实质上又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使证监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种监管体制下,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不能得到保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难以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其次,中国股市的风险太大。一个成熟的、稳定的股票市场,每年的换手仅在30%左右,而我国竟高达700%以上,股市风险极大,加之我国股市中的投资者主要以散户为主,股民素质结构极不合理,从而很容易给众多散户投资造成损失,这点与国外股市以投资、保险、信托等基金为主要资金是有很大区别的。股民队伍的不断扩大,股市的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在资本市场上解决好投资者素质和资金结构是十分必要的。国际收支机制方面的问题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主动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运行环境日益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外资的引入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发展动力,在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应对目前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不可盲目乐观。外商直接投资只是吸引外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利用外资主要有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种形式,在我国的外资结构中,直接投资的比重基本上就是我们吸引外资的全部,除了直接投资,我国吸纳另外两类投资的能力还相当有限,对国际资本的综合吸引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国成为对外直接投资最大流人国的地位在技术含量和行业的广度上有差距。美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而且遍及许多行业。我们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欧、美、日占的比重一直不高,最近虽有所增长。但增加不多,主要还是来自港、台和亚洲新兴经济体。这就决定了我国多数项目的技术含量较低。另外,我国外资流人的行业主要还是制造业。通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我国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已大大地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是与美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相应的对策信贷运行机制方面的对策

(1)加强宏观政策引导。经济决定金融,银行信贷的对象主体是企业、是产品,企业产品有无市场、有无效益、有无发展前景,最终要由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战略实施来决定,因此,一信贷结构调整应是国家宏观政策引导的调整。政府部门要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经济的要求,善于运用经济手段、经济方式来引导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国家预期发展的领域和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基础产业等。这样既可以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还可以避免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源浪费,银行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适时调整有效信贷需求结构,重视对国家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周期的调查研究,警惕贷款过度集中的潜在风险,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2)深化改革,积极创新,促进信贷资金合理流动,首先,加快银行制度创新,完善银行体系结构。改革完善现有的授权授信管理模式,适度扩大基层行的信贷自主权,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适度下放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和决策权,简化小额贷款程序,提高基层行资金供给能力。其次,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转换经营管理理念。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改革的关键是改革单一的产权制度安排,构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产权体系,真正解决好产权主体缺位、产权边界不清、责权利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塑造健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进一步转换经营管理理念,重新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调整信贷结构和市场份额,把握信贷投向,控制信贷风险。

(3)调整货币信贷政策,督促银行改进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对策

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7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自5月8日起实施。另外,中国证监会从4月28日开始,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股权分制改革启动一周年之际,证监会连出两道“金牌”,意味着以恢复再融资为开端的“新老划断”正式提上日程。与过去相比,“融资新规”体现出鲜明的市场化原则。建立了预披露制度,取消了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数量限制,以及辅导期一年

的规定,取消了首发前1年内不得增资扩股,以及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加强对金融机构运作的约束和监督。我们知道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需求主要是通过对股票市场中资金面的控制实现的。资金面宽松则可以推动股票市场的上扬,而资金面收紧则可以打压股票市场。虽然银行法规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票市场,但在不同时期政府相关部门执行这些法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对银行运作监管力度的把握也就成为了政府调控股票市场走势的重要工具。当政府希望股票市场走强时。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放松对银行资金投资股市的控制,股票市场充盈的资金也就可以推动市场不断走强,反之当政府希望抑制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时,往往也从查处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资金着手,通过加强对银行资金流向的监管,迫使部分资金离场,从而促使股票市场走弱。因此通过加快银行及其它金融商业化改革,完善金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运作的独立监督功能。可以促使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自主、合法经营。

(2)增强市场透明度,构建诚信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任是所有交易的前题。在资本市场中信任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资产定价的基础是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但个人投资者往往处于劣势,其利益易受侵害,增强市场透明度,确立股票市场公信力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依托。

(3)提高市场信用,中国股票市场信用缺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经济转型我国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竞争力实证研究时期股票市场秩序的失范和信用的缺失有其必然性,但是,在中国股票市场已相当规模的今天,如果任其进一步蔓延,不仅严重影响股票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而且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信心。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于股票市场监管在健全法规、完善市场规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象的滋生和蔓延,为规范市场秩序、重建市场信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股票市场信用的缺失不是孤立的,它是中国经济活动当中经济秩序混乱、经济信用缺失状况在股票市场蔓延的表现。因此,整顿和规范股票市场秩序、重建股票市场信用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长期共同努力。国际收支方面的对策

(1)改善投资环境,首先,保持稳定的投资条件,继续开放市场。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为外国投资者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硬环境的同时,加强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经营服务意识。再次,在继续改善软、硬环境的同时,着力于创造适合高科技产业和先进技术型投资发展的创新投资环境,包括科研及高级管理人才供给,人力资源开发等科研条件,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

(2)要注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在统筹平衡,保持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产业控制权的前提下,推进石化、交通、机电等行业若干重大项目引入跨国公司的资金的工作。继续鼓励中小企业来华投资。对于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出口创汇型项目仍要予以推进,同时还要兼顾技术含量较高的项以促进产业升级。

当前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思考 第6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实体经济;关系思考

在谈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以前,先要看到一个现象:当发生金融危机的时候,实体经济会迅速倒退;实体经济的不平衡会带来金融危机。这一现象是很多经济学家已经看到的现象,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众多经济学家一直在研究的问题。

一、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关系的分析

(一)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实例

为了说明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现用一则典型的实例来说明。在一段时间以内,我国的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在金融股票市场中,投资者发现投资实体经济难以迅速赚到钱,而投资房地产业一定会获得收益,于是投资者应用各种金融渠道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业中。渐渐的,社会各行各业都知道做房地产业一定会赚到钱,而做实体经济可能会亏本或积累资金较慢,于是做实体经济的老板不愿意再开展实体经济的经营活动,他们尝试把资金投入到房地产业中,先获得一笔足够的资金,再发展实体经济。实体经济的运营被忽视,市场上大量的工作人员找不到工作,民众购买力下降,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下降。相关的部门为了种种原因,不得不推高房地产业的价格,或让房地产的价格缓步增长或持平,于是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分散投资的资金。大量的商户屯积房地产,而由于实体经济衰退,占比例最多的中低收入民众买不起房产,型成“住商倒挂”的现象。当实体经济渐渐萎缩,不能再支撑起房地产业发展时,以房地产业发展起来的泡沫经济便会迅速崩溃,形成金融危机。

(二)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共容性分析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存在“攫取性”与“共容性”两种。所谓的“攫取性”是指金融体系与实体金经济形成一种不协调的关系,金融体系为了向前发展,只投资给能获得最多经济利润的产业,而不投资给实体经济,造成金融体系在投资的过程中攫取了实体经济创造的利润,却不能给实体经济发展必要的支持。当实体经济创造的利润被不断攫取,却不可持续发展以后,金融体系亦不可再维系,金融体系崩溃形成金融危机。所谓的“共容性”是指金融部门作好了长远的经的规划,一边投资实体经济,一边扶植其它的经济产业,令各产业有序的、均衡的发展,在该种状态下,金融体系获得利润的速度貌似较慢,却能持续的发展。

(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不同的要点分析

必须看到,在“攫取性”与“共容性”并非一个为褒义词,一个为贬义词,它只是金融体系的两个选择。金融体系要持续发展,便需做好均衡的选择,与实体经济共同的发展,这便是它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金融体系如何才能做好均衡的选择,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问题的要点。

二、金融体系与虚拟经济关系的运作下的表现形式

(一)金融体系运作的虚拟性

目前对虚拟经济一词,国内没有一个统一的、严格的概念。《资本论》上只提到过虚拟成本的问题,它是指信用经济和可资本化的东西,本身就是一种成本,它能催生出更多的资本,而没有这种资本的人很难获取这种资本。本次研究提出虚拟经济的概念,是由于金融体系的资本运作具有三个虚拟条件:第一,金融体系本身不创造出实体经济,它只是投放资本催生资本,比如金融业投资给实体经济,会促使实体经济的发展;第二,金融体系应用的工具具有虚拟性,比如目前金融机构推出的股票、基金等,投资人员并非直接将资金投资给某一项产业,而是购买金融业推出的虚拟产品,间接的推动其它产业的发展;第三,金融体系的

发展正向虚拟空间发殿,比如部分金融业在网络上投放产品,只要用户在网络上购买了该项产品,便能享受到银行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银行的服务能能间接的推动各项产业发展。

(二)金融体系服务的虚拟性

在我国,金融业有很强的服务性质。比如在计划经济的年代,我国金融体系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名字均说明了他们的服务对象。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摈弃了计划经济的发展方式,应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式,我国的金融体系貌似要自负盈亏、自由竞争,实则依然承担着宏观调控的任务。比如我国目前银行信贷占社会信贷 90% 以上的比例。为了扶持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然而该政策若无可行性,口号只能沦为口号。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实体经济低迷,若要让实体经济向前发展,需要相关的部门投入巨额资金。单靠金融体系的扶植,金融体系不仅可能不能完成这一政策目标,还要让金融行业运作面临着极大的风险。金融体系必须在自我发展、减少风险的前提下,才能为实体经济持续提供服务。

(三)金融体系调控的虚拟性

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扶植常常并非用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扶植,而是应用宏观调控的方法进行扶植。以金融体系扶植第三产业的发展为例,金融行业可用以下的几种方法扶植服务业:为开展旅游业、文化业、消费品提供信贷资金,加快服务业经济的流动;为服务业创设小额资金、大额资金、长期资金、短期资金等融资产品,帮助服务业吸收社会资金;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企业,帮助服务业企业转移风险。

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协调与发展

(一)遵循金融规律开展金融活动

金融活动必然会带来风险性。部分企业、部分民众谈到金融产业的风险性,往往感到非常排斥,他们不愿意承受金融活动带来的风险性,然而在正常的金融规律下,金融活动必须会带来风险性。正如案例所提到的,当金融行业、其襁的行业都认为房地产行业是必然会盈利,绝无风险的行业时,便会带来投资失衡的问题。金融行业要应用宏观调控的方法纠偏该种投资的行为,利用投资分散、风险分散的策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去,促使实体经济正常发展。

(二)应用配套策略开展金融活动

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着两个最大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为民间资金很多,然而民间投资却很难,部分投资者在无正规投资的渠道下,应用高利贷等违法方式开展投资,该种方法对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危害;第二个问题为中小企业信贷难的问题,中小企业积累信用较为困难、抗风险能力较弱、需要足够的资金扶持,而金融行业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往往只愿意贷款给大型企业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

(三)加快完善市场经济金融体系

我国的金融体系目前为半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金融体系,它体现在金融体系需要承担的政治任务太多,不能自由的开展市场经济竞争的现状上,令我国的金融行业普遍的缺少竞争力。目前我国的政府已经看到这一问题,应用数次下调利率的方法,给予金融行业发展的时间,将来,金融行业将面临着多元化的市场竞争,然后应用优胜劣汰的方式保留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企业,淘汰掉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四、结束语

当前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这既是我们从西方发达国家爆发金融危机中吸取的教训,也是出于对自身经济发展需要的考虑。当前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更为迫切,这更需要金融业把握好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原则。前一段发生的温州、浙江的中小企业主跑路和放假歇业以及洛阳、平顶山等地区的民间融资事件就是前车之鉴。当今,经济、金融快速发展,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而运行虚拟化的趋势日渐加强,金融虚拟性不但对实体经济产生了新的影响,而且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金融自身的运行特点。而金融虚拟性所具有的负面效应对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何适度限制这种虚拟性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就成为我们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参考方献:

[1]安德鲁 · 霍尔丹,瓦西利斯 · 马德拉斯,张晓朴,朱太辉.当前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反思 [J].新金融,2013(01).

[2]瞿强,王磊.由金融危机反思货币信用理论[J].金融研究,2012(12).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策略思考 第7篇

一、农村普惠金融概述

(一) 农村普惠金融内涵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由联合国在2005年左右首次提出, 这一概念内容是指一国金融体系能够给弱势群体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安全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体系与一般金融体系的最大区别在于普惠金融体系针对所有阶层、所有人群提供金融服务。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 居民收入水平低、人群居住分散, 这导致农村居民一直都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就是要改变这种现状, 将金融排斥问题加以解决, 给全体金融服务需求这都提供相对公平的、充足的获取机会。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的典型特点就是包容性, 这种包容性使得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服务体系之外的弱势群体能够被纳入到金融服务体系之中, 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到经济发展中去, 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

(二) 农村普惠金融意义

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金融与经济之间关系密切, 良好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反之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研究证明, 广大发展中国家之所以经济发展滞后, 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金融抑制所导致的, 因此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可以破除农村经济发展方面金融抑制, 推动地区经济的更好发展。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有助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 我国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都在农村, 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因为没有覆盖农村人口, 结果导致了金融服务的巨大短缺, 这使得农村贫困人口因为金融服务的不足而很难把握到一些投资机会以及应对市场风险, 从而导致农村居民陷入一个贫困循环的通道之中, 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城乡分布的具体比例情况见下表。通过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 就能够帮助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 从而带来投资机会的多元化, 实现居民致富机会的增加。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 金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 可以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教育公平、医疗公平等等, 从而实现社会公平程度的提升。

二、农村普惠金融困境

目前农村普惠金融构建存在诸多困境, 这些困境包括金融政策、环境、产品以及信用体系等四个重要维度, 具体阐述如下。

(一) 金融政策不完善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 加上农村金融本身所有具有的风险大、业务分散等特点, 仅仅依靠农村以及金融机构自身的力量以及自觉性难以推进普惠金融体系顺利开展, 这客观上要求国家要给予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更多的政策支持。这些年虽然我国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 三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统计数据显示, 2013年我国三农支出多达1.37万亿元。我国三农支出超过了但是在农村金融方面, 国家并没有出台完善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扶持政策, 三农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发展滞缓, 金融资源下沉的不够, 金融机构在乡村设置分支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对于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的发展支持不够, 上述诸多方面金融扶持政策的缺失使得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遭遇到了巨大的阻力。

(二) 金融环境不理想

目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环境不是很理想, 金融环境的不理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就是硬件环境的不理想, 另外一方面就是软件环境的不理想, 从硬件环境来看, 目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基础设施不完善、网络覆盖不够、网络稳定性不好。从软件环境来看, 农村普惠金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农民的金融知识也比较匮乏, 这些方面的不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 金融产品太单一

目前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困境之一就是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太单一, 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方面就是吸筹坤款好信贷业务为主, 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构成下图, 其它方面的一些业务非常少, 更不用说一些创新性的金融服务了, 。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方面本身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这种差异性要求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方面进行调整创新, 但是现实情况往往就是金融机构没有专门针对农村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要求进行产品开发, 或者符合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要求的金融产品门槛抬到, 导致了农村金融产品的极度单一, 举例而言, 农村小额贷款、农业保险等产品都比较少, 影响到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图1)

(四) 信用体系较落后

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比较落后, 这导致金融机构以及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 金融机构对于农民的信用状况没有一个很好的来了解以及掌握, 自然也难以根据农民的信用情况建立起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另外中介服务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也不明显, 从而导致信息不对称成为了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主要瓶颈。

三、农村普惠金融构建策略

针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面临的困境, 本文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构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从而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 推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能够顺利推进。

(一) 出台金融扶持政策

我国未来需要根据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需要, 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不断出台扶持政策, 给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多必要的政策支持。在金融扶持政策支持方面, 需要将政策设计的重点放在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方面。在具体政策内容方面, 关键是要给金融机构更多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去, 鼓励金融机构经营重心向农村适度倾斜, 在财政、货币、税务等多各方面着手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 完善普惠金融环境

良好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环境对于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具有良好的保障作用, 农村普惠金融环境的完善除了要在硬件环境方面不断努力之外, 例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完善农村信息设施建设等等, 还要在软件环境方面不断努力, 举例而言, 要普及金融知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以及氛围, 从而给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 针对农民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 开发出来更加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 从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的种类, 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需要, 举例而言, 在小额信贷方面, 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进行贷款结构设置, 在农业保险方面, 开发相应的保险品种, 从而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产品。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普惠金融的金融体制改革目标, 普惠金融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如何在普惠金融这一改革目标之下, 尽快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以及特色的普惠金融体系成为了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 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的背景之下, 农村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构建普惠金融体系, 从而给农村的发展带来更完善的金融服务保障。本文对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内涵以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 围绕当前农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的困境, 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及三农发展需要具体探讨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的具体策略, 以期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保障。

关键词:农村,普惠金融,意义,困境,策略

参考文献

[1]李楠竹.关于大力发展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思考[J].河南农业, 2014年11期.

[2]唐忠民.农村普惠金融突围路[J].中国农村金融, 2014年16期.

[3]郑可青.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14年5期.

[4]李巧莎, 赵英英.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5年3期.

金融体系思考 第8篇

(1)信贷资产质量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善,不良贷款数额、比例依然较高。当前,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已成为制约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个重要因素,也是现阶段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其不良债权,除了机构自身管理不善外,主要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政策性贷款和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所造成的。在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中,与镇村企业相关的贷款所占比重较大,这些不良债权难以得到落实,其潜伏的风险隐患不可谓不严重。

(2)有些农村金融机构运作不规范,逐渐陷入困境,影响了正常的农村金融秩序。主要表现在业务发展过快,经常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拉业务,甚至冒着高风险违规拆借,致使大量资金无法收回。有些地方由于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还发生了轻微的挤兑风波,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3)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证券、房地产市场,过度投机现象严重。近年来,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大对证券、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例如禁止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禁房地产市场炒作等。但不可否认,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成分日益加重。一些农村金融机构违规进行股票交易亏损,造成了资产大量流失。

(4)农村金融领域犯罪问题依然突出,手段新、数额大,危害严重。近年来,农村金融领域的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且涉案金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造成了金融资产的巨额损失。农村金融犯罪多数属于内部作案,利用其对内外环境的了解信息,加上有些机构本身存在的制度漏洞,对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疏于防查等,导致了案件屡屡发生,严重破坏了农村金融秩序。

2 造成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

(1)政策因素。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用行政手段从计划经济中改革过来的,市场经济建设时间不长。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镇村集体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基本上依赖农村金融机构贷放。大量信贷资金被镇村企业长期占用,不能按期收回。一些企业借改革之机,实行改造,新组建的公司得到了绝大部分的高效资产,而将80%的亏损、潜亏、烂账等无效资产留在原有企业,这些破产企业用低效资产承担着大部分的债务,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悬空”。农村金融机构承担大量的带有政策性质的贷款任务,中央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使其成为调控广大农村地区经济运行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机构过多地承担了调控经济运行的责任。

(2)行政干预。由于广大农村地区长期的财政与金融之间不恰当的关系,使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依然将银行与财政混为一谈,用信贷资金来弥补地方财政缺口。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相当严重,地方政府在银行利益与地方经济利益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往往以牺牲银行债权人的利益来维护地方利益。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扩大本地区的财政收人,盲目鼓励地方企业上项目。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出面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进行行政干预,让农村金融机构为这些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而这些盲目上马的项目往往在布局、市场潜力、产品开发和产品寿命周期及发展前景上缺乏科学论证,对困难估计不足,结果投产后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有的项目因预算不准、工程超支、资金不到位而半途而废,大量投资被白白浪费;对一些生产不景气、濒临倒闭的企业,地方政府还要求农村金融机构为其发放贷款,保企业交税、发工资。以上种种行政干预使银行背上沉重的贷款包袱,严重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

(3)农村金融机构的最大客户———镇村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蓬勃发展,各种资源配置方式发生了实质性改变,而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镇村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筹资方式仍未改变,对市场的适应性、经营的灵活性等方面差,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受到较大冲击,陷入困境,亏损严重。另外,地方政府对镇村企业的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企业经营缺乏压力,企业经营者的权力和责任处于不对称的状态,导致其对企业经营漠不关心,甚至以权谋私,大量侵吞集体资产。以上因素导致镇村企业的严重亏损,而镇村企业的亏损又直接威胁着农村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因为我国大部分镇村企业自有资金比率低,生产经营资金基本上依赖贷款来负债经营,又承担着历史和政策遗留下来的各种负担,效益低下。这些都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无从谈起,最终承担起企业亏损或低效益带来的信用风险。

(4)农村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恶性竞争,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竞争性风险。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制。在这一体制中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数量增多,专业分工格局打破,业务互相渗透,客户选择的余地扩大。于是有些金融机构为了争取客户,争夺存款,就变相抬高利率,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在这种恶性竞争中,出现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降,经营成本加大,风险凸显。

(5)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内部的问题是滋生经营风险的内部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1)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观念陈旧落后,仍然依靠过去那种垄断经营的旧思想来指导当前的经营。其实,金融行业作为一种企业既具备自身独有的特性,同时也有一般企业的共性。在金融机构的经营中同样需要引进现代企业制度,树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理念,将信贷资产视为自身的经营资产,而非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如果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同样会濒临破产的危险;(2)近年来与金融有关的案件频繁发生,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这些案件的发生固然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诸多因素有关,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薄弱,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不能不说是引发这些案件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贷款的审查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跟踪管理,使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难于体现;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薄弱,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某些农村金融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违规经营,超规模贷款,甚至用信贷资金炒股、炒房地产,形成高风险的资产;三是放松对从业人员的人生观教育,使某些员工抵御不住社会上不良思想的侵袭,甚至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盗窃、抢劫、诈骗银行资金,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3 对农村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几点建议

(1)树立风险意识,完善防范机制。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农村金融机构首先要树立起风险意识,不能在竞争中盲目追求利润,而应采取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严格依照《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风险管理的要求,实施贷款管理责任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把资产质量的好坏与领导者和有关责任人的切身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存款、质量、效益应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工作中“三位一体”的目标,不能把效益指标视为唯一标准,因为效益指标如果过高,就容易产生短期行为,采取用放贷收息等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短期利益的错误战略。只有高质量的资产才能取得高效益。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目标责任制中资产质量的考核比重,才能增强责任感,把信贷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2)建立严格的审贷分离机制。农村金融机构现行的贷款审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信贷调查人员、审查人员以及各级领导都与贷款客户接触,容易滋生弊端,在评价贷款风险时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因而不易划分责任,实行审贷分离才能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可以将贷款受理、贷款审批和贷款评估分开设立。受理部门负责联系客户,受理客户的贷款、存款等一切业务需求;然后,受理部将客户的贷款申请移交给审批部门,贷与不贷的决策权完全掌握在审批部门,受理部无权介入,审批部门一般不与客户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客户以外的资信评估等机构来了解贷款的风险,用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评估部门主要是对大额贷款、大项目进行事前评估,评估结论作为贷款的起码条件。这样,一笔贷款经过三个互相制约的独立部门,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能分清各自的责任,降低风险。在实行审贷分离的制度时,还可以同时结合实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这一制度可以提高干部业务素质,防止以权谋私,同时又是查处、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应在不事先告知关键岗位干部的情况下,让其马上交接工作,到外地休假。经稽核部门查实无问题后,再继续任职。

(3)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的分析,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为了避免因信贷决策失误造成的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必须了解企业的信用情况,对其进行信用风险的评价,评价标准可以借用国际通用的“五C”系统,即:品德、能力、资本、担保和条件。品德是指客户履行偿还贷款的态度,这是评价客户信用品质的首要因素。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对客户以前的信贷记录进行分析,确信客户有偿还贷款的完整方案和良好的信用,能力是指客户偿还贷款的财务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应着重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辅以实地观察客户的日常生产运营状况,并进行评价。资本是指客户拥有的资本金,主要是有形资产和获利可能性。农村金融机构应通过详细的了解,正确评估客户的财务实力;担保是指客户提供的作为授信安全保证的资产。农村金融机构在对客户的底细尚未清楚时,客户提供的抵押品越充足,信用风险就越小。条件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判断客户的经营状况、行业的稳定性以及未来受一般经济条件变化冲击的影响。“五C”系统代表了信用分析的判断因素,农村金融机构只有据以对企业进行评价风险的信用分析,才能增强了贷款决策的科学性,避免了因“信息不对应”带来的贷款风险。

(4)切实运用好“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建立以防范风险为基础的贷款评价体系。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就是按贷款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贷款风险分类标准的核心内容就是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决定贷款能否偿还的最主要因素。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体现了会计管理中的谨慎性。它以风险为基础,就可以通过建立贷款风险的预警体系,实现对未知风险的预测、识别。这既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管理的重点由对已知风险的化解转变为对未知风险的预测,也使农村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防范由一种被动、消极的行为转变为一种更主动、更积极的行动。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贷款的划分,在那些潜在的风险尚未到来之前就筑起第一道防线。新贷款风险分类法将贷款的风险划分与对客户经营状况的分析紧密结合起来。只有对客户的经营实绩、市场销售、财务管理、现金流量以及信用等级、贷款方式、风险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对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

(5)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构内部应设立一个独立的、与其他部门无隶属关系的内审部门,对贷款决策过程中所有部门和成员及贷款发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放在对信贷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的稽核,对大额不良资产要进行专项稽查。

在这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只有树立全新的经营观念,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学习其他商业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建立并拥有高效、安全的资产质量,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而只有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才能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资产的质量。只有这样,农村金融机构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才能在新时期创造新佳绩。

摘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金融业来说,其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既有国内金融同业的竞争压力,又有国际金融同业的竞争威胁。各类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如何化解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文章试运用笔者自身所学的经济管理相关知识,结合所在金融工作岗位的实践,谈谈我国当前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并进而探究其成因,在此基础上就农村金融机构如何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资产质量这一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农村金融,资产质量,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魏钦公.马克思主义哲学简明教程[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2]刘隆亨.经济法简明教程[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

[3]陶湘,陈雨露.货币银行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5.

[4]许斌.国际金融简明教材[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

中国金融体系脆弱性问题思考 第9篇

所谓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种全局体系的风险因素, 相对于的是一种局部性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金融风险, 其破坏性极强, 极易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 是一种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 金融体系的稳定是建立在一定均衡的基础上。这种均衡体现在四个方面:货币供求方面的均衡、资金借贷方面的均衡、资本市场方面的均衡和国际收支方面的均衡。其中货币供求方面的均衡体现在币值稳定上;资金借贷方面的均衡体现在信用关系的稳定上;资本市场方面的均衡体现在金融资产价格的稳定上;而国际收支方面的均衡体现在汇价和国际资金流动的稳定上。如果这四种均衡被破坏, 就会导致不同规模、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根据其表现形式不同也可以分为四种:货币型金融危机、银行型金融危机、资本市场型金融危机、债务型金融危机。货币型金融危机是由货币贬值引发的金融危机, 由于货币的贬值, 导致外汇储备短缺, 金融资本向国外转移, 固定汇率体制被破坏, 发生通货膨胀。银行型金融危机是由银行业自身出现亏损引发的金融危机, 在银行体系中出现10%以上坏账, 导致部分银行濒临破产开始倒闭, 从而影响到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资本市场型金融危机是由于资本市场的崩溃所导致的金融危机, 例如股市或楼市出现价格的暴跌。债务型金融危机是由无力偿还外债而引发的金融危机。

二、中国金融体系脆弱性主要表现

笔者上面分析了四类金融危机, 那么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下, 能否引发金融危机的发生?下面就分析一下我国潜在的金融危机。

(一) 我国潜在货币危机

从我国现今的实际汇率上看, 人民币一直存在一定空间的升值压力。而且通过与美国的对比, 发现我国现今的通货膨胀率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从经常账户上看, 我国一直维持贸易顺差, 因此经常账户保持盈余, 说明国家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能力。从资本和金融账户上看, 因为从2005年开始我国放缓了对外国投资资金的吸收速度, 因此外债资本流入中短期外债比重不断攀升, 所以应该引起对这一方面的高度重视, 以防引发短期投机资金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外汇储备上看, 我国外汇储备很充裕, 是现今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大的国家, 这是我国一种金融保险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不会爆发货币危机。

(二) 我国潜在资本市场危机

在资本市场发生危机的关键原因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逐渐的规范化, 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证券市场投资环境不断完善, 投资者的信心在不断提高。因此, 我国证券市场应该在不断上升中, 向“牛市”进发。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也不会爆发资本市场危机。

(三) 我国潜在债务危机

我国现在的对外债务一直保持在安全的状态下, 连续7年我国外债负担率、外债偿债率和外债债务率均低于国际警戒线。但近几年, 我国对外债务的结构也在不断的变化, 短期外债比例从2003年开始超出25%的国际警戒线。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要, 但我国现今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也很小。

(四) 我国潜在银行危机

我国现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中最不安全的因素在银行业, 是最需要关注和预防的。第一, 我国现在银行体系中的不良资产率仍有可能反弹。虽然政府一直在干预银行的不良贷款情况, 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每年降低不良贷款2-3个百分点, , 到2005年不良贷款率降到8.6%。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贷款力度的加大, 不良贷款也会随之加大, 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下, 会出现银行不良资产的新的高峰。第二, 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仍旧巨大。虽然银行业股份制改革解决了一定程度上的资本充足问题, 但资本不足一直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据有关估计, 国内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标的话需要补充1?7万亿元。第三, 我国银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依然偏弱。银行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存贷款利率之间的差额, 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80%以上来源于此, 其他收入只占19%左右。而在国外银行的盈余中其他收入占到35%以上。第四, 政府解决银行危机的成本较高。从近几年国家解决银行危机的方式上看, 基本上就是国家出资解决问题, 政府掏腰包买单, 可以输国家为解决银行业的金融危机承担了高额的成本。

三、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全面管理对策

(一) 加强金融监管

从世界各国发展态势上看, 金融监管正在发生质的变化, 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发展, 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发展。因此, 我国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金融业的全面监管。我国可以考虑参照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模式, 成立一个专门的领导机构国家金融协调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协调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 弥补现有金融监管的不足与缺陷。

(二) 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现在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是把中央银行作为最后的贷款人来维护金融稳定, 我国一般是由中央银行通过提供再贷款的方式, 救助陷入流动性危机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 在救助危机银行机构时, 先后多次履行了最后贷款人职责。

(三) 建立与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

通过国际上先进经验可以看出, 建立一些相关的投资人保护制度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可以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一般来说可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制度、建立寿险投保者风险补偿制度等等, 来有效的预防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从而催动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参考文献

[1].苏锐.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思考[J].现代经济2008. (8) :25—27.1.苏锐.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思考[J].现代经济2008. (8) :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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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域经济金融支撑体系的思考 第10篇

一、县域金融给力与缺力的困顿

当前, 各地县域经济正处于跨越攀升的时期, 县域中小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势头强劲, 对融资的需求与日俱增, 希望银行给力的呼声强烈。不少银行也关注这些需求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但是县域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银行对县域经济支持的力度、贷款增长速度和投放结构仍然不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表现在:其一, 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 投放给县域经济的资金比重增长缓慢, 远低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速。从表1看, 2000年至2008年, 大城市的贷款余额增幅明显高于中小城市。武汉市贷款余额增长2.85倍, 而黄冈仅为0.42倍, 天门仅为0.17倍。2000年时, 武汉市贷款余额是天门市的34.13倍, 而到2008年则增至111.67倍。其二, 信贷投放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从表2看, 咸宁市2000—2008年GDP年均增长率为13.02%, 而贷款年均增长率仅为6.55%, 仙桃市2000—2008年GDP年均长增长率为12.04%, 而贷款年均增长率仅为0.37%, 信贷投放速度远低经济增长速度。其三, 县域存贷比差距不断扩大。从表3看, 县域存款数量增长速度明显高于贷款速度, 存贷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2000—2008年, 湖北省县域金融机构信贷存量逐年稳步增长, 但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存量和增量则明显收缩。从表3可以看出, 从2000—2008年, 每个地区的存贷比例几乎都在逐步下降, 咸宁下降2.19倍, 仙桃为4.47倍, 天门为3.47倍。这反映县域信贷业务不活跃, 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并没有持续提升。

(数据来源:湖北省各年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湖北省各年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湖北省各年统计年鉴。)

由此, 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域金融的支持存在不匹配、不对称的状况。一方面县域资金需求大, 需要银行支持, 另一方面各大银行也期待拓展县域金融业务, 但基于种种原因却使不上力。造成这种现状, 总体分析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县域金融服务功能依然弱化。县域金融体系主要由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构成, 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逐步向大城市转移, 为大企业、大项目服务, 对县及以下储蓄所等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 使得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量在不断减少, 服务功能不断弱化。从表4可以看出, 2005—2009年, 县市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逐年下降。如郧县, 2005年减少了24个, 天门2007年减少了8个。表5可以看到, 在县域中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 自助设备等都比大城市的要少。如整个武汉市, 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分布分别占全省的18.41%, 28.33%, 31.81%, 有的山区县市只有营业网点。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策略和经营方针发生了重大变化, 注重效率和效益, 贷款投向出现结构性转移, 倾向于大企业、大客户和重点行业的争夺, 贷大不贷小, 忽视和放弃对县域经济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二是县域金融服务范围和领域依然狭窄、服务方式落后、效率低效。县域金融机构仍以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为主, 信托、租赁、银行票据承兑等业务发展较慢。信贷结构单一, 品种少。除了“大额”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熟性大中企业能得到较充足的贷款甚至抢贷外, “中间”的其他贷款如大额农贷、中小企业尤其是新办企业和成长性中小企业、小城镇建设贷款需求仍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有的银行放贷手续繁琐, 利率优惠少, 放贷时限长, 担保成本高, 给县域企业贷款增加了压力。

三是县域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受制因素多。各基层金融机构均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贷款内控制度和信贷风险控制措施, 推行“信贷风险终身责任追究制”、“新增贷款零风险制”等信贷制度, 对新形成的不良贷款追究责任十分严厉, 而与之相对应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导致信贷人员惧贷、慎贷和惜贷。商业银行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 上级行调控力度加大, 集中、集权、集约化经营, 把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逐步上收, 多数基层金融机构只有贷款调查权和推荐权, 而无企业贷款审批权, 却承担着主要的信贷风险责任, 形成权责不对称, 制约了县域信贷投入。

四是金融运行环境欠佳影响了金融机构信贷的有效投入。部分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尽人意, 社会信用环境较差, 担保体系落后, 银行不敢拓展业务。少数中小企业失信行为时有发生, 银行不敢贷款。有些地方政府、法院从发展经济角度过分偏袒企业, 甚至指令性的要求银行放贷, 而不顾可能产生的风险使一些银行左右为难。此外, 县域市场配套机制不健全, 中小企业保险、担保业务发展滞后, 财政资金投入不够, 贷款损失补偿机制不健全也是银行慎贷、恐贷的重要原因。

五是中小企业自身运行机制不完善性, 增加了银行的顾虑。不少县域企业存在规模小, 效益差, 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小等问题, 它们很多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资产, 寻找第三方担保亦存在较大困难, 银行对此类企业顾虑颇多。不少县域中小企业经营方式粗放, 内部管理较混乱, 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不规范, 银企之间缺乏诚信合作基础, 造成县域金融机构对县域中小企业的贷款十分。

二、完善县域金融发展新机制的对策

1、加强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以城乡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多家中小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县域金融体系。进一步调整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体系, 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县级城市和城镇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通过设立服务网点、派出营销团队等方式拓展金融服务范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转换经营机制, 扩大对农户贷款的覆盖面, 充分发挥其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 积极拓展商业性贷款, 扩大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大力引进和支持投资主体在县域开办村镇银行、担保公司, 充分利用其先进理念和管理技术、服务手段参与县域经济发展, 满足县域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2、加强金融信贷管理和服务创新

县域银行部门要树立信贷营销观念, 深入市场、企业, 了解客户, 主动地去发掘、选择、培育和支持有效信贷需求。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管理架构, 适度下放基层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审批权限, 减少贷款审批环节, 简化贷款手续, 缩短贷款申请时间, 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和完善符合县域及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 创新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 逐步实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批量化、流程化、标准化。加快建立银行对企业的通用信用评级体系, 在评级政策制定上对中小企业有条件地放松, 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积极开展票据承兑、信用证、贷款承诺履约保函、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创新, 灵活地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加强个性化服务创新, 根据城镇社区和村庄的服务需求, 进行产品梳理和组合, 建立开放式柜台和具有专业化功能的各种中心 (理财中心、信用卡中心、ATM) 等, 为社区及农户提供全方位、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建立风险约束与激励相称的信贷机制, 完善适应金融行业特点的考核方法。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新机制, 借鉴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三表三品” (水表、电表、海关报表, 人品、产品、押品) 办法, 服务微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不断优化县域信贷投向结构

银行应根据客户和市场信息的需求, 在贷款的发放方式、还款方式、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大力推行小额贷款、发展大额农贷, 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着力在消费金融、民生金融等方面拓展市场, 发展农村信贷消费、旅游信贷消费以及助学贷款、创业贷款服务, 拓宽信贷领域。加大对农田水利、电网改造、农村公路、教育文化卫生、农户建房以及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债券, 签发商业票据, 开展信托产品、信贷理财产品等非信贷融资工具试点, 打破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模式。

4、完善县域融资政策扶持体系

加大政府对县域信贷的引导、支持力度。建立财政、金融部门工作协调和信息互通,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通过设立信贷结构优化引导基金、重点产业风险补偿基金以及税收减免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介入重点支持领域和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加强县域担保机构建设, 建立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担保机构, 也可由县域企业作为会员自发参与成立股份制的担保机构。积极创新担保模式。对中小企业, 可以推行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循环贷款、经营周期贷款、生命周期信贷等模式, 积极探讨推行土地抵押担保、农业特色产品抵押担保、房屋抵押担保。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业务, 建立健全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陕西省针对发展大棚生产的农户推出“银保富”项目, 农户投保后银行就贷款, 政府对农户的保费进行补助, 一旦出现还款问题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上海、大连、宁波都积极推出了中小企业的“信用保险”产品, 中小企业投保信用保险的费用远远低于担保费率。这些探索, 都是以政府少量资金 (通过担保、风险补贴) 撬动保险机制, 通过保险的介入有效推动信用贷款的发放, 值得各地借鉴。

5、整治县域社会信用环境, 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是金融中介生存的根本。县域“信用高地”可以不断转化成为“资金凹地”。要坚持不懈地整治县域社会信用环境, 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以政府信用为表率、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信用中介服务为核心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 (农户) 征信体系, 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建立企业和个人 (农户) 信用档案。完善信用户、信用乡镇、信用企业及金融机构等信用评估、披露、奖惩机制等考核体系, 提高各级主体单位的责任意识。加大金融法规的宣传, 不断推进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村、户工作, 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 对逃废金融债务企业法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对被列入逃废“黑名单”的企业, 通过维护金融债权联席会议等制度, 使金融、工商、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联手行动, 形成合力。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推动。本文重点分析了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制约性因素, 并提出了完善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县域经济,金融体系建设,思考

参考文献

[1]唐阳孝:县域经济发展亟需县域金融支持:以达州市为例[J].金融参考, 2010 (12) .

[2]吴楚平、王跃: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亟待解决四大矛盾——对荆门市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调查与分析[J].武汉金融, 2009 (9) .

[3]常婕:重构农村金融体系, 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湖北案例[J].农业经济, 2011 (4) .

金融体系思考 第11篇

关键词:SNA;MFS;金融工具

一、SNA与MFS概述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的经济都在迅猛发展,但在统一向前的大步伐中,世界各国的发展仍体现出明显差异。为了增强统计的国际可比性,协调世界各国的宏观经济统计制度,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先后制定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国际收支手册》(BOP)和《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等国际统计准则。2008年联合国专家组又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1993)进行了修订,推出了08SNA。

SNA以全面(综合)生产理论为基础,运用会计账户方法对一定时期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进行系统的统计核算,为宏观经济分析、决策和管理提供客观依据。SNA作为最为全面和系统的宏观经济统计国际准则,其中包含相当丰富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准则。

但是,在2001年,经过长期研究和多次修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颁发了一部专门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MFS),用于指导和协调世界各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MFS的出版,填补了货币与金融统计领域国际准则的空白,对世界各国的统计、金融事业及宏观经济管理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概念和原则上,MFS与1993年SNA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手册》(简称BOP)和《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简称GFS)等国际统计准则相互协调。

本文尝试从宏观上把握SNA与MFS的区别与联系,并以金融工具分类为切入点,细致探讨两者的具体不同。

二、宏观把握SNA和MFS的区别与联系

SNA是关于整个宏观经济统计的国际准则,MFS则是专门针对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国际准则。仅就货币与金融统计而言,两大国际准则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

(一)核算目的不同

SNA是为了核算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而设计的。它以整个社会再生产为主线,全面核算再生产的条件、过程与结果。全面测定生产、收入、分配、使用和资产负债的总量。在SNA中,反映国民经济的综合指标主要有国民生产总值(GNP)、国民生产净值(NNP)、国民收入(NI)、个人可支配收入(PDI)等。国民经济全部活动以账户和矩阵的形式列出。账户形式即会计账户的借贷格式,借贷双方平衡,最基本的是生产、消费、积累和国外(即国际经济往来)四大账户。体系中包括:国民收入计算,投入产出表,资金循环表,国民资产负债表与国际收支表等内容。

MFS是关于货币与金融统计表述方式的国际准则,是为了测定整个社会的金融活动状况、分析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而设计的。MFS范围覆盖了广义金融的各个方面及相关经济活动,内容包括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定义、分类、指标、方法和表式等。它以经济体中的资金运动为主线,侧重于金融性公司部门以及次部门的金融资产负债的流量和存量核算,在金融领域自成体系。

核算目的的不同是SNA和MFS最根本的区别。

(二)理论基础与指标体系不同

MFS和SNA两套核算目的的不同导致他们建立的理论基础也不同。SNA以社会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社会再生产理论认为:社会生产活动是一个生产-分配-流通-使用不断循环的过程,是一个综合物质运动与价值运动的过程,生产活动是一起经济活动的中心,以此为指导,SNA全面核算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价值和实际的流量与存量。其总量指标有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收入、消费、储蓄和资本形成总额等。

而MFS以金融理论为依据。金融理论认为:货币供应取决于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货币供给可以制约货币需求,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以此为指导,货币与金融统计全面统计了金融交易形成的流量和存量,根据金融性公司的职能不同,核算了影响经济和金融过程的重要指标,详细描述了金融性公司部门以及次部门的债权和债务。

(三)SNA和MFS的主要联系

1 核算主体一致

一国之内的单位、个人和国外的单位、个人参与的经济与金融活动,是SNA和MFS核算的主体。

2 核算客体一致

尽管SNA和MFS在核算内容上与有关于生产、分配、使用等方面的差异,但是金融资产和负债额流量与存量是二者相同的核算客体。

3 基本概念一致

SNA和MFS在经济核算的许多基本概念上取得完全的一致。比如常住单位。机构部门、金融交易、金融资产、负债等,两套核算体系采用了完全相同的定义。

三、SNA与MFS金融工具分类比较

MFS的统计标准是以SNA的统计标准为基础的,SNA的统计标准是组织、计量、处理经济体中非金融和金融活动的完整框架。因此,SNA的基本原则决定了MFS的统计原则。但是,由于两者统计的目的不同,因而SNA货币与金融统计与MFS无论在体系结构和具体内容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下面就以金融工具的分类为例,具体来比较SNA和MFS的不同。

SNA没有明确提出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只从存量(金融资产)与流量(金融交易)出发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的七个类别。它采用复合分类法,在第一层次上把金融资产和负债划分为七种: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通货和存款、股票以外的证券、贷款、股票和其他权证、保险技术准备金、其他应收/应付账款。同时对一些一级分类做了二级分类,例如保险准备金分为住户对人寿保险准备金和养老保险的净权益。保险费预付和未决索赔准备金。对于贷款和债券分为长期和短期。

MFS在SNA分类的基础上对金融工具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具体表现在:一、把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作为一类,并对金融衍生产品做了详细分类。二、MFS对债券分类比SNA细致。MFS不仅依据期限,而且结合利率、抵押和衍生特性对债券进行了分类,具体分为零息出售的短期债券、固定利息出售的长期债券、抵押转移债券和有衍生特性的债券。三、SNA把贷款分为短期和长期,MFS没有期限划分,而是根据性质分为商业信贷和银行承兑汇票、金融租赁、分期付款等多种。四、对于股票,MFS要求金融性公司对于股票和其他股权负债方作为一类登录,然后再按照所有者贡献的资金、留存收益、一般和特别准备金、特别提款权、价值调整分别登录。MFS对于其他应收/应付账户做了更为细致的分类。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金融资產分类上,MFS比SNA详细得多,并且增加了一些新金融工具的讨论。

关于金融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思考 第12篇

一、金融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一) 认知度较低。

当前, 我国金融业对标准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有的金融机构尚未认识到标准化在促进产业发展, 提升规模效应, 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没有认识到标准化已经成为衡量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是赢得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二) 投入较少。

总体看, 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尚未设置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对标准的研究、制修订以及标准的宣贯资金亟待加大, 由此造成一些金融机构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薄弱, 资源匮乏。

(三) 人才相对匮乏。

金融标准化体系建设是智力密集型工作, 对专业技术和知识结构要求较高。面对全球标准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和国内不断增长的标准化现实工作需求, 我国金融标准化人才明显匮乏, 特别是缺乏既懂业务技术又懂标准化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以及具有国际标准化视野, 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高级人才。

(四) 体系尚不健全。

从我国目前已发布和在建的金融标准来看, 存在金融标准门类不全、系统性和体系性不强、指导性和约束性不够有力等问题。在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及各行业标准中, 技术类标准占了70-80%, 业务类、管理类等标准明显不足或缺失, 还不能满足现代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需求, 也不能满足标准从技术领域逐步向产品、服务和管理领域拓展的现实要求。

二、相关建议

(一)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 银行、证券、保险、印制行业都分别制定了基本的标准体系。应依据现有各行业的标准体系,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整合和融合, 编制覆盖面广、指导性强和操作性好的金融标准体系。随着金融业务技术的不断发展, 新的标准需求也会不断产生。因此, 定期对标准体系进行维护更新, 保证标准体系的适应性、权威性和指导性。

(二)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金融标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营造有利于标准化人员健康成长的氛围。加快建立标准化人才库, 加强标准化人才培训, 努力培养一批金融知识扎实、熟悉国际规则, 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标准研制、修订活动的专家。

(三) 探索标准示范区建设。

选择一些标准化工作实施较好的单位或区域开展示范建设工作, 通过金融标准示范区的试点建设, 努力开创思路, 完善措施, 抓出实效, 并通过向全行业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在金融领域营造“好标准出效益、好标准出成果”的良好局面。

(四) 加强市场化运作、推动金融标准化制度创新。

长期以来, 我国金融标准化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导, 市场作用未充分发挥, 导致金融标准贯彻力度不够。只有建立我国金融标准化市场运行机制, 将政府主导型转变为政府指导和引导型, 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使企业、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金融标准化工作中, 才能有效提高我国金融标准化工作的市场适应性。

(五) 加强企业标准化建设。

金融体系思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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