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类划分范文
汉语词类划分范文(精选5篇)
汉语词类划分 第1篇
关于汉语词类研究的重要性, 龙果夫教授在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序》中有这么一段精辟的论述:“ (词类问题) 有巨大的理论的和实用的意义, 因为各种语言的语法结构的本质反映在词类上。离开词类, 既不可能理解汉语句法的特点, 也不可能理解汉语形态的特点, 因而也就不可能说明汉语语法, 无论是从科学的角度还是从实用的角度。”自从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首次建立汉语语法体系, 提出了“汉语无形态变化, 只能以意义为标准划分”的词类划分标准以来, 到朱德熙《语法讲义》的问世, 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其间关于词类划分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准, 主要有意义标准、形态标准、句子成分标准、功能标准、分布标准、原型范畴标准等【2】。
认知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Langaker (1987) 【3】从认知原则出发提出了一个精细的实词语义模型。他认为词类的意义差别可由它们在认知域内的基底 (base) 上勾勒出的不同侧面加以说明。名词标示的是“事物”, 动词标示的是“过程”, 而形容词标示的是“非时间关系”。
另外, Croft (1991) 【4】从“关联标记模式”出发, 考察了不同语言里各种词类多方面的相互关系, 得出一个普遍有效的词类描述, 且能完满地说明词类里的原型效应。具体说:每一词类的各种特性间有不同的关联类型。特性之间无标记的关联是原型性的关系, 而原型性的关联与形式上的无标记性相对应, 由此可定义出原型的形式类来。
下面就认知语法理论指导下的汉语词类划分进行一些探讨。
张伯江 (1994) 【5】认为:以时间性和空间性为两极, 描写了名词和动词之间的连续统“名词非谓形容词形容词不及物动词一及物动词”, 提出一个词类的“功能游移”概念。并且基于原型范畴理论, 认为凡是偏离了典型词类的基本用法的, 都可以看作是功能游移。汉语里的名词和动词两类是最基本的词类, 二者的分布上有一系列明显对立。也就是说, 根据“功能游移”概念, 所谓的“词类活用”就显示出了一个连续而非离散的动态过程:
临时活用常见活用兼类同形词
所以, 有理由认为:其他词类大多是基于两种基本词类分化出来的。可以给出如下的跟名词活用有关的几个常用的词类功能的游移图示:名词非谓形容词形容词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
此图示中, 相邻词类的功能共性多于不相邻的词类。靠左的空间性特征强, 靠右的时间性特征强。空间特点典型的形式表现是可以用名量词来修饰;时间特点典型的形式表现是可以带时体助词。处于中间的非谓形容词和性质形容词则较多地表现出与左邻右舍的相关性。成平 (1988) 【6】也认为:就最典型的事物而言, 它们一般都占据一定的空间, 随具体事物类型的不同而表现出大小、多少、高低、厚薄、聚散、离合等等特征。名词的语法特征跟空间特征有关, 动词的语法特征与时间特征有关。
我们可以认为, 词类是一种原型范畴, 各个类别的词类中的典型成员具有一种代表其所属词类的全体成员的原型效应。郭锐在1999年北大硕博研究生复试时曾提出一个问题:“在现代汉语中, 形容词可以出现AABB的形式, 比如高高兴兴’等, 那么其他词类中还可以出现类似的形式吗?”有些考生说没有, 有些说拿不准, 唯有一个学生说到拟声词“叮叮当当”也符合AABB形式。但是, 仔细思考一下, 我们还可以找到名词“风风雨雨”、动词“拉拉扯扯”、副词“完完全全”都符合AABB的形式。那么为什么大多考生却想不到这些词呢?其实就是因为“风雨”、“拉扯”、“完全”这类词语不是名词、动词、副词的典型成员, 考生在思考时首先想到的是这些词类的典型的成员, 如:桌子、游泳、非常, 这些又恰恰不能有AABB这样的形式。所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可以产生AABB重叠形式不是名词、动词、副词的典型语法特征, 不具有原型效应;词类范畴具有明显的原型效应, 正是典型成员在认知上的这种显著性, 使它们成为非典型成员归类的参照标准, 从而在形成词类这种范畴化的过程中起到认知参照点的作用。
另外, 汉语词类研究也有自己的困境。沈家煊 (2009) 【8】通过与印欧语言的比较论证了汉语词类功能的原型特征, 认为汉语词类研究始终存在两个困境:一、要是做到了“词有定类”就会“类无定职”, 做到了“类有定职”又会“词无定类”。二、满足“简约原则”就违背了“扩展规约”, 满足了“扩展规约”就违背了“简约原则”。
为了摆脱前一种困境, 沈家煊在上述Croft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关联标记模式”:{名词, 主宾语}、{形容词, 定语}、{动词, 谓语}分别组成三个无标记的组配, 其余的如{名词, 谓语}、{动词, 主宾语}、{形容词, 谓语}都是无标记的组配。“有标记”和“无标记”适用于缺乏形态的语言, 如汉语。
为了摆脱第二种困境, 沈家煊提出“实现关系”和“构成关系”。人类一般的认知方式是借助一个具体概念来表达和理解一个相应的抽象概念, 这就是认知语言学的“概念隐喻”。然而同样一个隐喻, 对人类的一部分来说可能是“实现性”, 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就是“构成性”。比如IT界的词语“病毒”, 对于计算机专家来来说, 这种隐喻是“实现性”的, 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用具体的概念去解释抽象的概念;但“病毒”对于不熟悉IT的普通人来说, 这种隐喻就是“构成性”的, 离开这样的隐喻这些人无法理解抽象概念, 隐喻本身就“构成”了抽象概念。
汉语词类的划分随着当代语言学的逐渐发展一定还会出现其他的标准。但是, 不管是上个世纪末30年代的文法革新讨论还是在当代汉语词类研究, 词类的划分一直都让语法学家绞尽脑汁。在分类的同时, 研究者不自觉地朝着多样化标准去划分词类, 这样的结果必然造成参差不齐的划分原则。在这个地方我们强调单一标准, 所谓单一标准原则即是分类要讲究逻辑, 逻辑分类只能采取一个标准, 多标准等于没有标准。不同角度或者不同层级分类标准不尽相同, 看起来整个词类区分好像用了多个标准但是在某个角度上或者层级上都只用了单一标准。比如词的句法分类就只能根据单一的句法功能标准, 而不能兼用意义标准或者语用标准。讲词的语用分类就只能根据单一的语用功能标准, 而不兼用意义标准或者句法功能标准。
参考文献
[1]龙果夫,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序。
[2]王丽晗, 刍议词类划分的标准。
[3]Langacker.1987.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Vol.I.Stanford.
[4]Croft.Syntactic Categories and Grammatical Relations:the Cognitive 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
[5]张伯江, 词类活用的功能解释。
[6]陈平, 论现代汉语时间体统的三元结构。
[7]袁毓林, 汉语词类的认知研究和模糊划分。
汉语词类划分 第2篇
词类划分
现代汉语的词可以分为12类。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是。
一.名词
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实词。如:“黄瓜、白菜、拖拉机、计算机”。
1、表示专用名称的叫做“专用名词”,如“云南、上海、李白、白居易”。
2、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称的叫做“抽象名词”,如“范畴、思想、质量、品德、友谊、方法”。
3、表示方位的叫做“方位名词”,如“上”“下”“左”“右”“前”“后”“中”“东”“西”“南”“北”“前面”“后边”“东边”“南面”“中间”等。
二.动词
动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
1、有的动词表示一般的动作,如“来、去、说、走、跑、学习、起飞、审查、认识”等。
2、有的动词表示心理活动,如“想、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等,这样的动词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
3、有的动词表示能够、愿意这些意思,叫做“能愿动词”,它们是“能、要、应、肯、敢、得(dei)、能够、应该、应当、愿意、可以、可能、必须”,这些能愿动词常常用在一般的动词前面,如“得去、能够做、可以考虑、愿意学习、应该说明、可能发展”。
4、还有一些动词表示趋向,叫做“趋向动词”,如“来、去、上、下、进、出、上来、上去、下来、下去、过来、过去、起;,它们往往用在一般动词后面表示趋向,如”跳起来、走下去、抬上来、跑过去“。
5、”是“”有“也是动词,跟动词的用法一样,“是”也成为判断动词。
三.形容词
形容词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颜色、状态等,如“多、少、高、矮、胖、瘦、死板、奢侈、胆小、丑恶、美丽、红色”。
状态形容词通红、雪白、红通通、黑不溜秋等前面不能加“很”。
四.数词
数词是表示事物数目的词。如”一、二、两、三、七、十、百、千、万、
亿、半“。
①基数:一、二、百、千、万、亿
②序数:第一、第二、第三
③分数:十分之一、百分之二十
④倍数:一倍、十倍、百倍
⑤概数:几(个)、十来(个)、一百上下
五.量词
量词是表示事物或动作单位的词。汉语的量词分为名量词和动量词。
1、名量词表示事物的数量,又可以分为单位量词和度量量词。
单位量词表示事物的单位,如”个、张、、只、支、本、台、架、辆、颗、株、头、间、把、扇、等;
度量量词表示事物的度量,如“寸、尺、丈、斤、两、吨、升、斗、加仑、伏特、欧姆、立方米”。
2、动量词表示动作的数量,用在动词前后表示动作的单位,如“次、下、回、趟、场”。
六.代词
代词能代替实词和短语。表示指称时,有定指和不定指的区别。不定指往往是指不确定的人、物或某种性状、数量、程度、动作等。他不常指某一定的人物,也就不可能有一定意义,介乎虚实之间。
1、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的名称。我你您他她它我们你们他们她们它们咱
们自己别人大家大伙(自己能和其他代词连用,起强调作用。例如:我自己你们自己大家自己)
2、疑问代词:用来提出问题谁什么哪(问人或事物)哪儿那里(问处所)几多(问
数量)多多么(问程度)怎么怎样怎么样(问性质状态)什么怎样什么样(问方式行动)
3、指示代词:用来区别人或事物这那(指人或事物)这儿这里那儿那里(指处所)
这会儿那会儿(指时间)这么这样这么样那么那样那么样(指性质、状态、方式、行动、程度)这些那些这么些那么些(指数量)每各(指所有的或全体中任何一个)某另别(确有所指,未说明哪一个)
代词一般不受别的词类的修饰。代词同它所代替的或指示的实词或短语的用法相当,它所代替的词能充当什么句子成分,它也能充当什么句子成分。
七.副词
副词总是用在动词形容词前面做状语,
如“很、颇、极、十分、就、都、马上、立刻、曾经、居然、重新、不断”等。
副词通常用在动词、形容词前面。
如“就来、马上走、十分好、重新开始”,只有“很”“极”可以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做补语,如“高兴得很、喜欢极了”。
八.介词
介词总是同其他的词组合在一起,构成介词短语,做定语、状语和补语。
如“把、从、向、朝、为、为了、往、于、比、被、在、对、以、通过、随着、作为。
九.连词
连词可以连接词、短语、句子乃至段落。
如”和、及、或者、或、又、既“。关联词语可以看成是连词,如”因为所以、不但而且、虽然但是“。
十.助词
附加在词、短语、句子上起辅助作用的词。助词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结构助词,它们是”的、地、得、所、似的“;
一类是动态助词,它们是”着、了、过“;
一类是语气助词,如”啊、吗、呢、吧、呐、呀、了、么、哇“。
十一.叹词
表示感叹、呼唤、应答的词叫做叹词。
如:“喂、哟、嗨、哼、哦、哎呀”。叹词总是独立成句。
十二.拟声词
这是模拟声音的词。如”呜、汪汪、轰隆、咯咯、沙沙沙、呼啦啦"。
句子成分划分
一、运用公式:“什么”或“谁”‖“怎么样”、“做什么”或“是什么”提取主干,再分而划之。或:(定语)主语[状语]谓语(定语)宾语
<补语>
二、了解充当各种成分的词、短语:
主语-多是名词、代词和除偏正短语外的各类短语;
谓语--多是动词、形容词和除动宾短语外的各类短语;
宾语-多是名词、代词和除偏正短语外的各类短语
定语-多是名词、代词、数量词、形容词及联合短语和主谓短语等;
状语-多是形容词、副词、性数量词(动量性)及介宾短语及联合短语等;
补语-多是形容词、副词、性数量词(动量性)及介宾短语及联合短语等
三、单句复杂化有:
1、连动式2、兼语式3、主谓短语作宾语4、主谓短语作主语或作谓语5、双宾语6、同位短语作主语7、动宾短语作主语8、有关联词的单句9、“的”字短语作主语等
四、分析示例:
1、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这‖「已经」成为(挡不住的)历史潮流
2、科学‖[终于以伟大的不可抑制的力量]战胜了神权。
3、[在平静的深黯的海面上],月光‖开辟<开>了(一款)(狭长的)(明亮的)云汀。(宾语)
4、不食嗟来之食,‖表现了(中国人民的)骨气。
5、连长‖下命令叫我们(兼语)「立刻」出发去阻击敌人。
6、「现在」,老师和全班同学‖「都」相信,他虽然落下了不少课程,但是,只要他坚持不懈奋起直追,就一定不会比别人差!(宾语)
说明:主语下面划双横线;宾语下面划波浪线;兼语线划波浪线,再划双横线-这儿
练习题
请分析下例单句句子成分(这些例句是多年积累的比较典型,如果都能划对了,说明你的单句分析很强)
1、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的伟大事业。
2、他生动感人的演讲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3、你们这些战斗在第一线的战士们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
4、善于思考问题,讲究工作效率,这是老李又一优良的工作作风。
5、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善于发现有用人才。
6、在十字路口,他迅速拉开车门跳了下来。
7、“振兴中华”的口号被一群姑娘变成了激动人心的现实。
8、拜金主义的泛滥使少数人的心灵日渐变得自私、冰冷和贪婪。
9、即使贡献很大的同志,也不应该骄傲。
10、在这讽刺般的笑声中,我头一次感到自己竟这么傻。
11、那时候,同志们都站在场地外看运动员打球呢!
12、这支战斗的曲子永远鼓舞着中国人民奋勇前进。
13、战胜灾难的决心使解放军官兵忘记了饥饿和疲劳。
14、一班班长用几句话就向老师说清楚了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15、今天夜里路边的灯也许会亮起来。(无此功能只好加下划线)
16、我们每一个在思想战线上工作的同志都有责任积极参加清除官僚主义的运动。
17、今天,在车间里,厂长对新工人的产品检查得十分仔细。
18、实现四个现代化已经成为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
19、地震发生的时候,四川省安县睢水镇道禧村的普通农村妇女文友会正走在割猪草的路上。
20、战国时候的孔子就非常佩服春秋时期晏子交朋友的态度。
21、在去藏北草原的路上,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绵延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
22、早在,中国就发生过一场关于“要不要敬畏自然”的争论。
23、据说,聪明的老先生曾借助圣人孔子的一句话来说明这个问题。
24、有经验的渔民根据水柱就可以判断鲸鱼的种类和大小。
25、每逢听到孩子们唱歌,我就会想起爸爸第一次教我唱《国际歌》的情景。
26、每天放学后,老师总要站在校门口看一会儿。
27、为了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解放军战士与洪水搏斗了三天三夜。
28、80年代中叶,腐败现象、物价上涨和刑事案件激增越来越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29、产值增长的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这是落后的重要原因。
30、经过一番了解,才发现这些学生平时爱好数学,中学时单科突进,却很不重视语文学习,阅读和表达能力挺差。
①.写人格式:“谁”+“干什么”
(主语)(谓语)(宾语)
例:杨亚‖写字
主谓宾
注意:处理复杂的单句时,要抓主干。
例:一中的杨亚U在课桌上写着毛笔字。
主谓宾
②.写物
格式:“什么事”或“什么物”+“怎么样”
(主语)(谓语、宾语)
例:猫‖捉鱼
主谓宾
例:一只小猫‖在盆边捉了一条大鱼
主谓宾
注意:“是”为典型的动词,一般是“谓语”。
例如:他‖是学生
主谓宾
(2).划分句子成分,还要抓住枝干(定语、状语、补语)
定语:在句子中起着修饰、限制主语或宾语中心语的作用。
状语:修饰、限制谓语中心语,一般在谓语中心语前面,有的在句子最前面,交待时间、地点、范围、情况等。
补语:对谓语中心语起补充说明作用,一般放在谓语中心语之后。
例:画眉唱歌
这是一个把主语中心语、谓语中心语、宾语中心语单提出的句子。原句是“两只美丽的画眉高兴地唱一首歌。”
①.(两只美丽的)画眉
“两只美丽”是“画眉”--主语中心语的修饰部分,叫“定语”。
②.[高兴]地唱
谓语中心语“唱”前边的修饰、限制成分--“高兴”为“状语”。
③.(一首)歌
宾语中心语“歌”前的修饰、限制部分--“一首”为“定语”。
④.歌唱得<好>
修饰、限制谓语中心语“唱”,并放在它后面的部分--“好”为“补语”。
4.划分句子的口诀:
(1)句子成分要划对,(2)纵观全局找主谓。(3)主前定状谓后补,(4)谓前只有状地位。(5)“的”定“地”状“得”后补,(6)宾语只受谓支配。
示例及练习部分
划分句子成分练习
1、鲁班是我国古代春秋时期一位著名的建筑工匠。
答案:(鲁班)主语(是)谓语(我国古代春秋时期一位著名的建筑)定语(工匠)宾语。
主干:鲁班是工匠。
2、那个时候的社会生产力还十分落后。
答案:(那个时候的)(社会)定语(生产力)主语(还)(十分)状语(落后)谓语。
主干:生产力落后。
3、鲁班接受了一项大的建筑工程任务。
答案:(鲁班)主语(接受)谓语(了)状语(一项大的建筑工程)定语(任务)宾语。
主干:鲁班接受任务。
4、鲁班从中得到启发。
答案:(鲁班)主语(从中)状语(得到)谓语(启发)宾语。
主干:鲁班得到启发。
5、蔡伦出生在一个贫苦的铁匠家里。
答案:(蔡伦)主语(出生)谓语(在一个贫苦的铁匠家里)补语.
主干:蔡伦出生.
汉语词类划分 第3篇
“现代汉语”是高校中文专业的基础课, 是讲授现代汉语知识, 培养语言技能的工具课。现代汉语教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当前在各高校中使用范围最广、频率最高的有以下三套教材:一九六二年成书的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 (以下简称胡版) , 一九九一年成书出版的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 (以下简称黄、廖版) 及二零零七年成书出版的张斌主编的《新编现代汉语》 (以下简称张版) 。词类教学是现代汉语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也是教学的难点之一, 因此现代汉语教材词类部分的编写应受到重视。本文通过对上述三套经典教材在词类划分部分编写的对比研究, 展示三套教材间的异同并就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作一些探讨。意在为日后的现代汉语课堂教学和教材编写以及词类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一、词类划分标准比较
不同的分类标准必然会导致划分结果的差异。张斌和胡裕树两种版本的《现代汉语》教材在划分词类时的基本依据都是“词的语法功能”。而黄伯荣和廖序东版的《现代汉语》教材却提出了三大标准: (1) 语法功能; (2) 形态; (3) 意义。其中语法功能是最主要的分类标准, 形态和意义只能作分类的参考标准。只有在判定某些词的归类, 用功能标准不足以显示其特点时, 才必须考虑形态和意义。由此可见, 黄、廖版的教材在划分标准上不仅考虑了功能同时还涉及了形态和意义。这样对于词类划分不仅能有更充分的依据, 同时也是建立在汉语自身的特点上的分类依据。首先从形态来看, 汉语不是没有自己的形态, 而只是缺乏形态。正如张版教材在词类划分末尾提到的“当然, 词的重叠、粘附能力, 甚至形态特征也可以作为划分汉语词类的标准, 但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参考标准。” (1) 而教材涉及“重叠”的语法特征的描述又是从形态上来分析词类的。其次, 黄、廖版教材中所谈的意义指的也是语法意义而非词汇意义, 这项标准对于具有相似功能又无明显语法功能差异或还没有考察出其根本的语法功能时所做出的分类具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当我们要分析一个词应属于哪个词类时, 事实上, 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这个词的意义。此外, 各教材中对于具体词类的定义也多是从意义角度给出的。如“名词是人或事物和时地的名称。” (2) “动词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存在、变化、消失等。” (3)
二、词类划分标准分析
朱德熙先生认为划分词类的时候, 只能根据功能 (词和词的结合能力) , 不能根据形态和意义。在《语法答问》中, 他毫不留情地一口否认将意义作为划分汉语词类的标准之一。只是“语法性质相同的词, 意义上往往有共通之处。” (4) “只有在确定词的同一性问题时, 才牵涉到意义。” (5) 既然如此, 那么为什么语法意义不能作为次要的参考标准呢?正如陆俭明先生所说, 三项标准都可以使用“三条标准三者是相互关联的, 不是互相排斥的。实际上, 词的语法功能是词的语法意义的一种外在表现, 而词的形态又是词的语法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在给词具体分类的过程中, 其分类根据可以从上面这三方面去提取”。 (6) 只是由于现代汉语自身特点限制了形态和意义标准的应用, 所以在词类划分时不得不依赖语法功能。可是事实证明, 无论是只以句法功能为分类标准还是兼用三条标准来划分词类, 都不能完全解决汉语词类划分的问题。
早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文里, 吕叔湘先生就对理想的词类划分标准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说明。可是到目前为止, 现代汉语研究中仍没有能够找到这样单一的“对内有普遍性, 对外有排他性”的划分标准。因此多重标准的使用未免会出现词类划分时, 有的词是不一定具有这类词的所有语法特征的, 反而是那些不属于这类词的词却可能又出现这样的特征。北大学者袁毓林先生在其《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一文中, 运用范畴理论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词类划分时本该建立起“特征范畴”即划分出来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相同的特征且彼此间地位平等。然而正是由于我们还没找到那样的分类标准, 就不得不建立起“原型范畴”, 其成员所具有的特征不同, 就出现了“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的差别。
总的说来, 三大教材在划分词类上虽然存在一定分歧, 这些差异正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尚未得出定论的问题的体现。它们的存在, 一方面说明了汉语作为一种意合语言的特征, 即词类划分中“中间模糊地带”的存在, 难于“一刀切”。另一方面又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要求, 即在语法研究中, 对于现代汉语词类划分标准的确立仍旧是未来长期需要我们努力探寻的一大问题。特别是随着计算机辅助语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有可能通过对汉语词进行逐一描写刻画来总结其词类, 而不是根据一些典型的词的特点来划定标准, 如果不去实实在在地考察汉语词的使用情况, 无疑只是纸上谈兵, 那么永远都会有“例外”和“中间两可的地带”的存在。当我们一致否认直接以意义为标准类划分词类, 同时, 使用句法功能也不能很好解决汉语词类划分时, 我们是否应在目前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换个角度来研究词类呢?这样或许能够找到更好的划分词类的方法。那么到那时, 各小类之间就少了那些“模糊地带”。
摘要:词类是现代汉语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也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尚未得出明确结论的一大问题, 因此现代汉语教材词类部分的编写应当受到重视。本文就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 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以及张斌主编的《新编现代汉语》这三套高校现代汉语教学中使用范围最广、频率最高的教材中的词类划分的标准进行对比研究。旨在为日后的现代汉语课堂教学和教材编写以及词类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现代汉语,词类划分,标准,句法功能,语法特征
参考文献
[1]、张斌主编, 《新编现代汉语》,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年3月第一版, 第288页。
[2]、黄伯荣、廖序东主编, 《现代汉语》 (下册)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6月第4版, 第8页。
[3]、黄伯荣、廖序东主编, 《现代汉语》 (下册)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6月第4版, 第9页。
[4]、朱德熙著, 《语法答问》, 商务印书馆, 1985年7月第1版, 第11页。
[5]、朱德熙著, 《语法答问》, 商务印书馆, 1985年7月第1版, 第13页。
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第4篇
关于汉语词类研究的重要性,龙果夫教授在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序》中有这么一段精辟的论述:“(
词类问题)有巨大的理论的和实用的意义,因为各种语言的语法结构的本质反映在词类上。离开词类,既不可
能理解汉语句法的特点,也不可能理解汉语形态的特点,因而也就不可能说明汉语语法,无论是从科学的角度
还是从实用的角度。”正是基于这一点,又由于汉语自身特点的原因,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研究、争
论的热点。从《马氏文通》至今,虽几经反复,犹未有定论,大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为了给研究者提供方
便,我们把自《马氏文通》以来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加以搜集、整理,并对此作一个简单的评述。为了叙述得
清楚、透彻些,在此不妨也把古人的一些有关认识附录在前。东鳞西爪,多有不足之处,冀读者笑正。
一、《文通》以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898年的《马氏文通》揭开了汉语语法学的序幕。但是,对汉语语法现象的研究则是古已有之,而其
中研究最多、取得的成绩最大的无疑是对汉语词的研究。
从汉代开始,我国就有了对“语助”的研究。此后直至清代,历代都有人对汉语词的一些现象及其特性加
以描述和说明,诸如“实字、虚字”说,“死字、活字”说,“叹辞”说等等,多散见于一些私人学术著作和
笔记中。元代(一说明万历20年),我国出现了一部专门论述汉语虚字的著作--卢以纬的《助语辞》第一
次对汉语虚词作了较为集中的论述。当然,这种研究多从表义、释义出发,很少涉及语法功能。
清代是我国古代对词类研究的集大成时期。清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前人未加留意的词的类
别概念。如王筠《说文句读》中的“动字、静字”说,王引之《经传释词》中的“问辞”说,其他像“称代辞
”、“形容辞”、“指辞”、“设辞”这些称谓也都出于清人之口。对前人已有研究的现象,清人又加以进一
步的细致研究,扩大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如王鸣昌的《辨字诀》在南宋张炎等提出“实、虚字”之说后,又进
一步把虚字分为起语辞、接语辞、转语辞、衬语辞、束语辞、叹语辞、歇语辞等七类。代表清人对词类问题认
识的最高成就的是刘淇的《助字辨略》和王引之的《经传释词》。
在从汉代到清代的漫长历史阶段中,我国古代学者对汉语词类的认识始终是朦胧的、模糊的,还没有进入
自觉阶段。他们没有视词类问题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只是附之于“小学”(文字、训诂之学),并使之
成为经学的附庸,所以不可能真正触及汉语词类的本质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古人对汉语词的研究也是很不全面、很不均衡的,主要侧重于虚词的诠释和说明,而对于
争议颇多的实词却往往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提及,即使触及到的也只是从词汇平面去解
说,而很少从语法平面去探讨。古人所以这样做,在于他们感到实词意义明了,便于理解,毋需为之多费笔墨
。
另外,古人研究语法还有一个普遍的、严重的缺点,即所用术语从来不给予定义,因而一些有关汉语词类
概念的术语的含义往往不很明确,有时前后用语歧出,缺乏规范化,这都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
麻烦。这个缺点在后来的《马氏文通》得以幸免。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一时期前人对词类的研究还是很有成绩的,他们首创了不少语法学上的概念和术语。
只要稍微浏览一下《马氏文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不少有关的术语大都取之于古人。不难设想,如果没有
古人的数千年的辛勤探索,汉语语法学要一下子达到《马氏文通》这样的起点,恐怕也是不可能的。
总之,这一时期古人对汉语词类的研究还是不全面的、不系统的,它只能称作是汉语词类科学研究的前奏
或准备。
二、《文通》至文法革新讨论之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马氏文通》的诞生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兴起,同时也标志着汉语词类研究的真正开端。从1898至1
938的四十年的时间里,汉语语法学处于草创之时,同样对汉语词类的研究也处在新生阶段,既有不少建树
,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文言词类的研究;一是对国语白话文词类的研究。
前者以《马氏文通》为代表,后者以《新著国语文法》为代表。虽然它们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总倾向还
是一致的,因而不妨合在一起论述。
A.共同的倾向
首先,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最大的共同倾向是模仿倾向。《文通》在词类分别上基本套用拉丁语法,把汉
语的文言词分成九类,其中实字包括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五类;虚字包括介字、连字、助字、叹字
四类。而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则参照了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也将汉语的词分成五大类共九种:
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同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
助词、叹词。
两者一比较,不难看出,除了在每类词的具体范围上有所差别外(如黎氏把指代词、疑问代词统归入形容
词,而马氏未曾),马、黎两家词类体系大致相当。而同期的其他一些语法著作在词类的划分上,或以《马氏
文通》为法,或仿效《新著国语文法》,即有变更,也是无伤主体,均没有突破原有的体系。
对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何容先生在其《中国文法论》中作了精辟的概括,他认为这时的“中国文法
书,差不多都是依照欧洲文法的例,把词分成八类,再加一类欧洲语言里所没有的助词’,而成为九类”(
新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9页)。这一论述几乎适用于当时的一切文法书。
说当时模仿严重并不意味着全无一点革新的气息。早在1920年,刘复(半农)就提出了“建造起一个
研究中国文法的革新的的骨格”(《中国文法通论》第91页)的主张,可惜未能贯彻到底。当时真正称得上
革新派的要数陈承译、金兆梓、何容诸人。他们对汉语词类
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理论上(具体将在下文提及
),而在实际的划分上仍跳不出《文通》的窠臼,只有金兆梓的划分(见《国文法之研究》第52页)相对说
来比较有新意,既照顾了意义,更突出了功能,对印欧语的词类体系有一定的突破。可惜作者对“体”、“相
”这些概念言之不明,使读者甚感茫然。在词类的划分上也存在着互相牵扯的毛病。
尽管这四十年中革新的呼声愈来愈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模仿体系的地位,原因在于革新派本身缺乏
一个全新的、比较合理的、能为众人乐意接受的词类体系。
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第二个共同倾向就是各家对词的分类标准普遍重视不够,不少人把主要精力放在给一
些词的归类上,这正如王力后来所指出的:“争论的中心不在于分类,而在于归类。”(《关于词类的划分》
,见《语法和语法教学》第77页)这样做,优点是重在实用,通病是理论阐述不够、不深。可想而知,没有
对汉语词类划分标准的足够认识,要想圆满地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那当然是难以奏效的。
B.分歧点
对汉语自身特点的认识不同,直接导致了汉语词类观的不同。总括起来说,这一时期汉语词类研究有两大
分歧。
1.词无定类和词有定类
马建忠和黎锦熙都是“词无定类”论者,但各自的出发点,又有所不同。马氏认为“字无定义,故无定类
”(《文通》第24页,1983年新1版),主张“依义定类”、“随义转类”,他这是从意义出发的。到
了黎锦熙先生,他说得更明确:“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
位置、职务,才能认定这一个词是何种词类国语的九种词类,随它们在句中的位置或职务而变更,没有严
格的分业。”(《新著国语文法》第6页,1951年版)他强调:“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同上)两个
人虽然出发点不同,但结论都是一个--“词无定类”。这个观点无疑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理所当然地遭到
了后来语法学者的责难。
和上述两人相反,陈承泽认为“字(词)有定类”。陈氏在其《国文法草创》一书中主张要以“字”在句
中“所居之文位”(第11页)来定其类。他提出了“一义数用”的观点,认为词应“从其本用”(第18页
)定类,这就避免了马、黎因“随义定类”、“依句辨品”而造成的“词无定类”的弊病。但究竟什么才是字
(词)的“本用”,作者却未能说清楚。不管怎么说,陈氏的观点比之前两人确实大大进了一步,为汉语词类
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确立了前提。
2.分类标准:意义标准和功能标准
当时学者虽然在词的类别上颇多相似,但运用的标准却各不相同,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条是意义标准;一
条是句子成分标准(或曰功能标准)。
马建忠在划分词类时强调:“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文通》第23页)
亦即从意义角度出发,与之相同的有杨树达等。他们拿意义作划分词类的唯一标准,而根本忽略了词的语法功
能。这样做极易滑向“词无定类”的歧途,因为“一词数义”现象在汉语中是屡见不鲜的。
黎锦熙、陈承泽、金兆梓等则反对以意义为标准来区分词类。黎先生主张“依句辨品”,陈承泽强调以“
字”在句中“所居之文位”来定其类,金兆梓也认为“中国文字的字形上,不能表词性的区别,是全靠位置区
别的”(《国文法之研究》第52页)。三者说法不一,但意思是一个,即都赞成以词在句子中的功能来决定
词类。这种标准较之意义标准确实要进步,其优点有二:(1)从语法角度出发划定词类,可给任何一个在句
中的成分归类;(2)词类和句子成分关系单纯化、明朗化,使人一目了然,便于讲清问题。缺点在于把词义
和功能割裂,将句子成分和词类合二为一,也极易坠入“词无定类”的泥潭中去。
这一时期在理论上贡献最大的要首推《中国文法论》的作者何容先生。何先生在该书第三部分“论词类区
分”中对汉语词类划分的原则问题作了探讨。认为:“单从意义方面说明各类词的分别,是不容易说明的”(
第58页)、“各类词都有其共同的形式上的特征以别于他类词”(同上)、“所谓某一类词的形式上的特征
,也就是从语言的表意方法上表现出来的它们的共同之点。”(第57页)可见,何先生是主张以语言自身的
表意方法即形式上的特征作为区分的标准的,即以词的语法特征(语法功能,不仅仅是指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
)来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
C.成就与不足
关于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主要不足,已在上文各部分谈到,这里不复赘言。在此主要概括一下这四十年所
取得的成就,这主要体现在:
1.从自发走向自觉,第一次把汉语词类问题视为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重点,系统地分别了词类,创立、
选用了一些语法上的术语并全都给予较明确的定义,因而奠定了传统语法词类体系的基础。直到今天,我们仍
在沿用着前人择定的不少词类概念,当然有的内涵已发生变化。
2.研究日趋细致,不仅分出了大的类别,而且还进一步划分了许多次范畴(如黎锦熙就给每类词分了很
多细目),论述详尽,尤适合语法教学,有的颇贴切于汉语的某些实际。如黎锦熙已注意到汉语量词的特点,
只是由于受纳氏文法的束缚,他仍将量词归在名词分下来论述。虽还未独立为一大类,但已难能可贵。
三、文法革新讨论至建国前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938年的文法革新讨论冲击了语言学界的模仿体制,人们开始“根据中国文法事实,借镜外来新知,
参照前人成说,以科学的方法谨严的态度缔造中国文法体系”(陈望道《文法革新论丛序言》)。文法革新
讨论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转机。
运用西方语言学理论来建立自己的词类体系,是这时期汉语词类研究的共同倾向。由于各家都比较注意从
汉语本身特点出发,因而和以前不同,这时期的汉语词类观体
现了较多的分歧点,这是一种正常可喜的现象。
A.有关分类标准的分歧
这一时期,关于词类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三种:一是王力、吕叔湘的“意义说”;一是方光焘的“广义形态
说”;一是高名凯的“三条标准说”。
王力、吕叔湘在分类标准上基本以意义为主。王力说:“中国语里,词的分类,差不多完全只能凭着意义
来分。就意义上说,词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实词,它们的意义是很实在的,它们所指的是实物,数目,形
态,动作等等;第二类是虚词,它们的意义是很空灵的,独立的时候它们几乎没有意义可言,然而它们在句子
里却有语法上的意义。”(《中国语法纲要》第43页,开明书店1946年4月初版)由此可见,王力所说
的意义对实词来讲是词汇上的意义,对虚词来讲则包括语法上的意义。吕叔湘也主张把词“按意义和作用相近
的归为一类”(《中国文法要略》第16页),虽说已强调“作用”,但在具体分类时仍以意义为主。上述观
点,基本上还是套用旧说,因而意义不是很大。
在此颇值一提的是方光焘在文法革新讨论中提出的“广义形态说”。方光焘认为可从词的形态上来分类,
但他所强调的是一种不同于印欧语形态的广义形态。他说:“我认为词与词的互相关系,词与词的结合,也不
外是一种广义的形态,中国单语本身的形态,既然缺少,那么辨别词性,自不能不求助于这广义的形态了。”
(《中国文法革新论丛》第50页)从狭义形态发展到广义形态,这是方先生的独到创见,它摆脱了印欧语的
羁绊,把汉语词类研究引向了一条新路。
高名凯在其《汉语语法论》一书中对汉语词类问题也发表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他认为:“词类是
词的语法分类,每一类的词都有特殊的语法意义和语法作用。”(第60页)随后,他提出了区分词类的三个
标准:一是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二是词在句子里的功能;三是“注意词的形态”。他的这种不囿于意义一项
而取多项标准的观点显然大大超越了前代学者和同时代的学者。标准从一条到三条,这更切合汉语的实际。但
他后来却主张以狭义形态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并认为汉语没有狭义形态,从而得出汉语实词不能分类的错误
结论(详情见下文)。
B.有关词类划分的分歧
既然各人都有不同的分类标准,那么在分类标准指导下的词类划分当然也就各有千秋了。
吕叔湘把词分成实义词和辅助词两大类。实义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三类,“因为他们的意义比较实
在些”(《要略》第16页)。凡“意义比较空虚”“可以帮助实义词来表达我们的意思”(第17页)的,
称为辅助词,包括限制词(副词)、指称词(称代词)、关系词和语气词。吕先生的贡献在于他首先创立了语
气词这一大类。但总体说来,划分欠细致。由于受叶斯泊孙“三品说”的影响,他把词分为甲、乙、丙三级,
这显然是不足取的。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中给词作了划分,和以前各家不同的是,王力先生提出了“
半实词”、“半虚词”之说,这种尝试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汉语中有的词无论是从意义还是从功能来看都介乎
虚、实之间,很难直接判定它属于虚词、实词中的哪一类。此外,王先生还提出了一种不列为第十类词的特别
的词--记号。按王先生之说,“凡语法成分,附加于词,仂语或句子形式的前面或后面,以表示它们的性质
者,叫做记号。”(第307页)这种记号实际上相当于后来称之为语缀的语法成分,不便视为词的一种类别
。同样,王力也因受“三品说”影响而把词分为“首品”、“次品”、“末品”。
高名凯对汉语词类的区分同样是与众不同的。他认为“汉语的实词不能再行分类”(《汉语语法论》19
57年版第67页),因为“汉语的实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功能”(第82页)。高先生的这个观点是有违汉
语事实的,并且和他本人的“三条标准说”有相抵触之处。但是尽管如此,高先生在其著作的绪论里还是把汉
语实词分成“三种(名词、动词、约词)四类(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汉语语法论》1948年版
第52-53页),并在第三编“范畴论”中详细地论述了指示词、人称代词、数词、数位词、次数词、体词
、态词、欲词与愿词、能词、量词等十个方面的范畴,这正反映了高先生思想上的矛盾之处。
C.成就与不足
文法革新讨论使人们开始注意汉语的自身特点,因而在词类研究上也突破了不少成就,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具体体现在:
(1)由于从汉语的本身出发,不盲目模仿,因而对汉语的词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例如,对于汉语的“数
词”,以前的语法著作(如《新著国语文法》)大都归入形容词,而王力先生第一次把它同其他词区别开来,
使之独立成类。总之,对词的分类比以前更为精细。
(2)词类的体系更有系统性和科学性,重视实用,也较多地从理论上予以阐述,把对词类的研究和对句
法的研究结合起来,避免就事论事。
(3)开始注意到了词类活用和兼类问题。其实,早在二十年代初期,陈承泽就提到了词类活用问题,但
他所说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活用。而吕叔湘先生在其《要略》第二章最后一小节中专门探讨了词类活用问题
。他认为一个词只应有一种用法(本用),若有其他用法则为活用,他这种认为词和功能“一一对应”的观点
显然是受到了印欧语的束缚。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谈到了词的分隶问题(兼类问题),但他认为:“要
看词之应否分隶,不该看它是否有两种地位和职务,而该看它是否有两种相差颇远的意义。”(第25页)这
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兼类也不完全一致。但无论如何,王、吕先生在这方面的开创之功是不应抹杀的。
但是,在革新的成就中也隐藏着一时难以避免的不足,主要是:
(1)模仿风气虽被大大冲淡,但并未绝迹。从王力、吕叔湘、高名凯等人的著作中我们仍不时地找到一
些模仿的痕迹。王力、吕叔湘在说明词的关系时,不切实际地引进了叶斯泊孙的“三品说”。而高名凯认为汉
语实词无分类的观点,无疑与法兰西学派分不开。
(2)研究中存在的另一严重缺陷是:在划分词类时,仍过于强调词汇意义这一条标准,而对其他标准则
重视不够。王力、吕叔湘的著作中都体现了这一点,而未能出现依据广义形态拟定的词类新体系。
(3)由于大多数学者只重视句法,因而对词类的研究并没有付之多少心血,所以词类的研究成果并不显
汉语词类划分 第5篇
一、原型范畴理论的逻辑缺陷
(一) 认为范畴不能被明确切分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 很多时候, 一个成员从属于哪个范畴不是一个“是或不是”的问题, 而是要看认知主体“怎么说了”, 有些物体“严格地说”不能归入某一个范畴, 但将标准放宽一点, 它就可以属于该范畴了。[2]袁毓林也提出:“属于同一词类的词有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别, 典型成员是一类词的原型, 是非典型成员归类时的参照标准。”[3]可以说, 这个论断犯了表征和逻辑相互混淆的致命错误。认知语言学有关范畴化理论的构建以“家族相似性”为基础, 但“家族相似性”作为构建范畴的基本原则不能贯彻到范畴的全部;在进行范畴层次划分时, 仅依靠“网络交叉相似”无法确立上层范畴;非典型成员游离于范畴之间, 使“范畴内部结构”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这些进退维谷的状况, 是范畴化理论的“瓶颈”所在。[4]范畴是由范畴成员共有的一组充分必要条件来界定。如果同属于同一范畴, 势必在各成员身上拥有某些共同特征。比如在名词类范畴中, 可以是描述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名称, 或是其他等。一个范畴所属成员的共有特征是一个上位的概念, 是隐藏在表征的后面的。之所以同一范畴成员之间表现出来了一些差别, 是因为各个具体的“noun” (派生类) 在继承“NOUN” (基类) 时, 只继承了来自基类的接口, 却改变了接口的实现方式, 从而生成了新的派生属性, 继而产生了一个个的派生类。例如“fish”一词, 它在逻辑上一定有一个明确且清晰的范畴界定, 虽然认知语言学认为这种界定是无法明确表征出来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 表征不出来的东西并不代表上位意义上的逻辑体系也是不存在的。在从“fish”到“to fish”的相互转变过程中, “fish”作为一个“FISH” (基类) 的派生类, 它只继承了来自“FISH”的接口, 但却根据不同语用需要改变了接口的实现方式, 因此新的派生属性决定了“fish”有时可以有名词的词性, 有时可以有动词的词性。
(二) 用表征体系的模糊性错误取代逻辑体系的清晰性
根据认知语言学家的观点, “fish”一词由于认知主体的角度不同、目的不同等, 可以对其词性给予不同定性, 因此它不能被明确划分词性。我们知道, 认知语言学是基于人的体验性和心智性而建立起来的, 体验和心智都是一种表征, 是一种经验的东西, 是具有模糊性的, 从一种下位意义来讲, 它不可能对客观事物进行理性的切分, 也就是不能将其范畴化。而将这种理念套用在上位的逻辑上, 就犯了逻辑模糊的错误。“fish”一词作为名词或动词的特征不是很明晰化, 那是因为人先入为主地对其词性加以定性, 进而产生了分歧, 这完全是由人的主观经验所导致的。人的经验是表征的, 而非本质的, 不能拿一个表征的东西去给逻辑定性, 更不能认为表征是模糊的, 逻辑就可以是模糊的, 逻辑必须是二分的, 即“是或非是”, 不存在“可能是可能不是”的说法, 它必须是清晰的。
二、针对词类划分问题的重新探索
(一) 类和对象
笔者认为, 所有的事物都可以称之为对象。而类是用来描述一组对象。任何属于该范畴的成员都应该拥有该范畴相同的特征。类是由属性和方法所组成的。属性用来描述类的特点, 是静态的;方法用来描述可以对这个类进行的操作或者这个类可以和外界进行的交互, 是动态的。类是一个泛化的总的概念, 是表示一个经过抽象的对象的集合。而对象就是一个个事物。例如, 名词可以是一个名词类, 而名词甲就是一个对象。而且一个类可以生成无数个对象, 这些对象都有相同的属性和方法 (由类确定的) , 不同的是这些对象的属性值可能不同:例如名词甲多用于散文中, 名词乙多用于古汉语中。
而关键问题是, 类不是实物只是抽象, 对象才是实物。例如, 没有存在于世界上的泛化的“名词”, 只有存在的一个个的名词。当我们说名词是怎么样时, 实际上我们指的是把所有名词的特点抽象出来, 在我们脑子里形成的“名词”概念。
既然类是通过对象表现出来的, 那么按照类的定义生成对象的过程就叫实例化。在实例化的过程中, 同一类中不同的对象把相同的属性 (由类决定) 填上了不同的值, 这就引起了同一类中不同实例的差别。但是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其一由一个类生成的不同的对象只有属性值的不同, 但是它们具有的属性是相同的。其二, 类的方法对于每一个对象都是相同的, 对象无法改变类定义的方法。
(二) 类的继承和组合
1. 继承
继承是用来描述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在继承树中的类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基类和派生类。一个基类派生出多个派生类, 每个派生类都继承了基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 同时每个派生类又有各自的属性 (附加属性) 和方法, 这导致了同一基类不同派生类的出现。
基于上面对基类与派生类继承关系的阐述可以引申出以下三点:第一, 基类和派生类在继承树上是相对的。名词可以作为基类, 但它又具有“词”类的所有特点, 因此, “名词”可以作为“词”类的派生类出现。第二, 继承描述的是一种“is a”的关系, 即derived class is a base class, 所有对基类进行的操作或交互都可以施行于派生类之上, 但反之则不一定。第三, 一个基类可以有多个派生类, 同时, 一个派生类也可以继承自多个基类。
2. 组合
组合也是描述类之间的关系。与继承不同的是, 继承是一种纵向的关系, 而组合是一种横向的关系。组合描述的是一种“has”的关系, 解释为:class A has class B。要注意的是, A中可以有多个B存在。
3. 类的接口和实现
接口是类或由类生成的对象提供给外界的交互手段或外界可以对它进行的操作, 就是类的方法。实现是类或由类生成的对象如何完成自己提供给外界使用的方法。在实现中, 有可能对象的属性值被改变, 但是属性不会被改变, 因为属性在类定义时、对象诞生时就已经确定了。这两者中, 接口对外界是可见的, 实现一般对外界是隐藏的。
把接口和实现的观念和继承组合结合起来, 会出现以下几种现象:首先是组合。我们假设A对象中有B对象, 即A has B, 那么, 即使B在A中, A也要通过B向外提供的接口来和B交互或使用B的功能, 对B怎样实现自己的接口, 不但外界一无所知, 即使B的拥有者A也不例外。这样就保证了当某个B对象不适合A时, 可以迅速得用另外一个提供相同接口的B对象替换之, 而不会影响A对象的其他部分。其次谈继承。继承和组合不同, 是一种“is a”的关系。我们假设B继承自A, 即B is a A。由于继承的原因, B有A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亦即B继承了A提供给外界所有的接口以及这些接口的实现。这时, B不能修改的是继承下来的接口, 而对于接口的实现, B是知道并有权修改的。再进一步, 我们又可以得出以下两种情况。其一, 如果派生类不修改基类接口的实现呢?回答是派生类继续使用该实现。其二, 如果派生类不但修改了实现, 甚至连接口也修改了呢?既然修改了接口, 则说明这个被修改的接口已经是派生类提供的, 而不是继承下来的接口了。可以认为派生类又新增加了一个接口, 而原来继承的接口和实现没有改变, 与基类相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 “fish”作为“FISH” (基类) 的派生类, 已经修改了基类的接口和实现方式, 形成了新的接口和实现, 从而出现了“I like eating fish.”和“I’d like to fish with him.”两种用法。
三、结语
从上文可以得出, “fish”之所以词性不定, 是因为认知语言学错把表征当作逻辑, 从而造成了范畴的模糊性。从新的分析来看, “fish”这个派生类在继承基类所有属性的同时, 根据不同需要, 在适当的时候修改了接口, 使派生类新增添了接口和实现, 同时增加了一些附加属性, 从而形成了具体层面上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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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aylor, John 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Oxford:Oxford Press, 2001.
[3]袁毓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J].中国社会科学, 199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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