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服务申请书
担保服务申请书(精选14篇)
担保服务申请书 第1篇
怎样才能向中安诚信申请信用贷款担保服务?
来源:中安信用时间:2010-11-23 09:57:18浏览:1145次
申请成为中安诚信的信用贷款担保服务,一定要是信用指导员(VIP会员),信用贷款担保分为2种情况,一是根据VIP会员的市场业绩,二是根据VIP会员的信用资产(即应用客户)。
1:对于VIP会员的市场业绩授权,根据您1-12级市场每级的业绩之和X每级的系数为该级的授信额度,每级的授信总额度之和为您的总授权额度。业绩为建档费扣除卡费和建档费外的费用。各级的系数分别为:第1级系数0.3,第2级系数为0.2,第3级系数为0.1,第4级系数为0.09,第5级系数为0.08,第6级系数为0.07,第7级系数为0.06,第8级系数为0.05,第9级系数为0.04,第10级系数为0.03,第11级系数为0.02,第12级系数为0.01。假如您分别推荐了一个1080、3080、6080、10080的VIP会员,您第一级市场推荐的总业绩额为:20000元,则您第一级直推市场业绩的授信额度为:20000X0.3=6000元。当您的授信额度达到5000元时,可办理信用卡,信用卡的授信额度为5000元—5万元。5万元以上为办理信用贷款。
2:对于应用客户,cnxy360是一个信用信息评级系统,每位立信人完善自己的信用信息后,系统会根据您的信用资产作一个数字分值评估,如您的信用分值是1000分(1分=1000元),说明您有1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不同信用指导员(VIP会员)的授信比例也不同,C级指导员的授信比例为:20%,D级指导员的授信比例为:40%,E级指导员的授信比例为:60%,F级指导员的授信比例为:80%,各级信用指导员的授信比例X授信额度就是您的信用担保额。
假如您是公司的系统评估到您的信用资产授信额度为100万元,在银行最高是给您信用价值的50%作为您的授信额度即给您50万元的授信额度。而中安的最高为80%。如您是F级信用指导员,您的授信额度
担保服务申请书 第2篇
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日
东至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制
一、单位情况
1、基本信息
2、资产经营状况(期末时间以本次填表时间为准)
3、本年及下年的财务状况预测:
4、主营产品(服务)的市场优势及供产销情况
5、管理情况及管理团队论述
二、资金需求及用款、还款情况:
三、反担保措施(本次的贷款可以提供的单位、个人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措施;对外已提供
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情况)
四、未来发展规划、盈利预测及与担保公司合作计划和建议
截至20 年 月 日 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截至20 年 月 日 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担保服务申请书 第3篇
(一) 成立信用担保机构, 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杨凌示范区成立于1997年, 虽然发展较快, 但基础差, 经济薄弱。数量大、规模小、涉农性、成长型是当时杨凌入区企业的四个基本特点。大多数企业由于规模相对较小, 自有资金不足, 能按银行要求提供贷款抵押质押的资产有限, 也没有足够资信等级的第三方企业愿意提供担保。而作为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 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时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 中小企业在融资质押或担保方缺位的情况下, 贷款非常困难。这就使得拥有高新技术或者专利技术、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的企业, 因资金迟迟不能到位而“望市 (场) 兴叹”。解决好企业的资金问题, 也就解决了杨凌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为此, 杨凌示范区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理念, 借鉴深圳、北京等地经验, 抢占先机, 在全省乃至西部率先成立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开始探索一条企业、银行、财政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
(二) 规范运作, 搭建银企合作新桥梁
1999年11月, 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 属于政策性定位、市场化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它以服务示范区中小企业为宗旨, 以促进银企合作,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为中心工作, 以示范区经济的长足发展为使命, 按照依法合规、平等守信、控制风险、积极探索、稳健运行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控制担保风险, 中心先后制定完善了担保中心管理办法、担保操作程序、项目评审制度、保后管理制度、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各项具体操作制度, 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在担保业务的开展、受理、审核过程中, 严格贯彻示范区产业政策和中心扶持的指导思想, 注重企业的成长性和税收贡献的大小, 规范操作, 防范风险。中心先后与信用社、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建立了协作关系, 随着协作范围的扩大, 使入区企业对银行的选择范围大大增加, 企业受益面逐步扩大, 搭建了银企合作新桥梁。
(三) 追加资本, 增强担保实力
随着担保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成立时1 000万元的担保基金已经不能满足需要。面对这样的情况, 在管委会的正确决策和财政局的精心运作下, 2004年担保基金增加到2 000万元, 2005年底增加到3 000万元, 2007年进一步增加到6 500万元, 中心的担保能力大大增强。
(四) 精心运作, 成效显著
中心成立以来, 始终以示范区产业政策为导向, 重点支持税收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 着力培育后续财源, 积极开展工作。截止2009年3月, 已累计为示范区内600余家企业提供了信用担保咨询服务, 先后为杨凌麦迪森制药、当代蜂业等470多家企业的650多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累计担保贷款金额近29亿元, 新增生产总值过100亿元。绝大部分担保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回报, 特别是中心重点支持的企业, 如郝其军制药、麦迪森制药企业等发展迅猛, 销售连年翻番, 并形成一定数量的专有技术和品牌优势, 企业的实力和形象明显提高, 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知名度不断提升。企业发展的同时, 也为银行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银行与担保中心的合作也日益紧密,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示范区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税收增加, 就业增加, 区域经济呈现出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担保中心自创立运作以来, 逐步规范、不断创新, 一方面, 受保企业得到高速成长, 示范区经济获得快速发展;另一方面, 由于担保基金的限制, 现有的担保能力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成长后对单笔次担保融资资金额度需求的扩大和企业数量增多后对担保总体规模需求不断增加的要求, 如何在现实形势下, 进一步发挥担保中心的作用, 成为担保中心的又一重大课题。
二、引入市场运营机制, 创新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一) 审时度势, 公司化运作, 强化担保扶持力度
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 使企业遭受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 中小企业更是首当其冲。如何帮助企业优化经营环境, 解决资金困难, 稳定生产和销售, 是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信用担保“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成为一项主要的抓手和选择。《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区金融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组建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完善制度, 规范程序, 扩大担保范围, 提高担保能力, 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放大助力作用”。2009年3月, 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增加到1.3亿元,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短期和中长期银行贷款担保、科技贷款担保、经济合同履约担保、商品交易担保、对外进出口保函担保、联合担保等。同时, 将原担保中心的资产、业务、人员全部划转到新成立的担保公司, 进一步强化担保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二) 建章立制, 规范运作
担保公司成立以来, 按照政策性导向、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要求, 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领导体制与决策程序;同时以担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社会效益性为原则, 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严谨的内部管理体制与风险控制机制。
(三) 创新担保方式, 开展集合担保贷款
担保公司始终致力于促进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 不断创新担保方式, 运用担保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影响力, 发挥担保公司对银行的“聚集效应”, 集中与银行洽谈, 以集中担保为条件, 促使银行软化贷款条件, 降低贷款利率, 增加贷款额度, 分担贷款风险, 营造担保公司、银行、中小企业之间的多赢格局。同时, 利用政策性担保的优势, 积极与管委会财政、经贸、园区办等部门协商沟通, 通力协作, 以“集合担保贷款”的方式将担保融资与扶持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贴息、技改扶持资金、银行机构优惠利率等资源集中起来, 合理“捆绑”, 打“组合拳”, 变多头分散支持为集中支持, 并由陕西省再担保公司实行再担保, 构建一个多渠道、宽口径、高效率的全新的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和服务体系。
2009年6月, 公司与示范区经贸局、示范区信用社、陕西省再担保公司等多家单位合作, 组织开展了以示范区重点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诚信企业、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为支持对象的“2亿元集合担保贷款”工作, 累计受理企业咨询60余家, 受理担保申请20家, 经审查同意为聚粮面业等8家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将近2亿元;2009年10月, 公司与示范区经贸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中心、示范区信用社、陕西省再担保公司等多家单位合作, 组织开展了以示范区重点涉农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入园企业为支持对象的“1亿元集合担保贷款”工作, 累计受理企业咨询24家, 受理担保申请15家, 经审查同意为杨凌康农等5家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将近1亿元;2010年3月, 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示范区财政局、开行合作办、陕西省再担保公司等多家单位合作, 组织开展了开行集中贷款合作项目, 累计受理企业咨询8家, 受理担保申请5家, 经审查同意为杨凌麦迪森等5家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将近5 000万元;2010年7月, 公司与示范区金融办、民生银行陕西省分行合作, 并与陕西省再担保公司、西安恒信担保公司、陕西银联信用担保公司组成联合担保体, 组织开展了陕西省首次 (也是西部首次) 集合票据融资担保工作, 累计受理企业咨询26余家, 受理担保申请14家, 经审查同意为杨凌秦宝牧业等4家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将近1.6亿元, 担保业绩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好势头。
(四) 不断深化, 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目前, 为鼓励涉农企业扩大担保贷款反担保抵押资产范围, 促进示范区涉农企业较快发展, 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改革文件精神, 担保公司正在开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房屋产权, 大棚、养殖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 以及活体动物、果树、苗木等生物资产纳入反担保抵押资产范畴的试点, 通过不断深化, 进一步创新反担保措施, 推进担保事业发展。
担保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促进了杨凌示范区担保服务业的不断发展, 充分发挥了信用担保“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帮助中小企业摆脱了资信较低的窘境, 化解了银行放贷风险, 克服了惧贷心理, 也拓展了银行业务, 活跃了金融市场, 实现了多赢的目的, 对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摘要:从1999年开始, 杨凌示范区就立足于本地实际, 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并不断创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有力地推动了入区企业的健康发展, 探索出一条企业、银行、财政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
担保服务申请书 第4篇
苏州市担保业发展情况及创新特点
今年以来,苏州市融资担保业面对宏观货币政策重大调整,坚持以规范整顿为手段,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服务为动力,促进了融资担保行业的较快发展。苏州市通过规范整顿的15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注册资本达200.8亿元。至7月,苏州市累计为4.5万多户中小企业,提供了7.2万多笔,总额达2287亿元的贷款担保。其中,今年1至7月,全行业共为9859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2689笔,总额达488.7亿元的贷款担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2.2%、28.2%和50.9%。期末在保企业14470户、在保余额614.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8.1%和62.1%。从平均担保放大倍率来看,苏州市平均在保责任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9倍,高于江苏省平均水平。从新增担保业务来看,新增担保额超10亿元的担保公司有12家、超5亿元的有26家,其中,苏州国发担保公司、苏州农业担保公司和苏州中融信担保公司分别以35.2亿元、26.5亿元、21.2亿元位列苏州市前二三名。其主要特点:
规范整顿促进主营业务。至今年7月,苏州市通过规范整顿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53家,数量接近江苏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总数的20%。从注册资本规模来看,这15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注册资本达200.8亿元,户均注册资本达1.37亿元(苏南户均1.27亿元)。其中,注册资本超5亿元的担保公司有3家,超3亿元的有6家,注册资本低于1亿元的担保公司仅有29家。资本金的放大带来的是担保倍数的增加和担保总量的放大。在规范整顿前,从事融资担保列入商会统计的仅80多家;规范整顿后,列入商会统计的担保公司近100家。苏州的担保行业真正做到了规范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深化服务加大贷款投放。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最大特点是逐月调控,差别化监管。这就直接导致有好多中小企业贷款申请虽获通过却提不到资金。为此,苏州许多担保公司的做法是:向有信贷规模的银行要投放,千方百计为企业融通资金;向给与中小企业倾斜的银行要投放,千方百计给予中小企业以支持;向新开银行要投放,利用新开银行有规模、无市场的特点,主动搞好对接,实现信贷投放。通过深化服务,使银行和企业间“桥梁”的路面更宽,“纽带”的联系更紧。
致力创新提升担保水平。担保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创新是永恒的丰题、一是创新担保产品。部分担保公司在去年集合信托担保基础上,推出了集合票据担保产品,拓展了担保产品领域;二是突出担保对象。在苏州广大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科技型企业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有部分担保公司或是成立科技担保部、或是对接市科技部门,纷纷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担保。有些还和创投相结合,进行全过程融资服务。三是创新反担保方式。除了应收帐款质押、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外,有些担保公司还与银行和专业仓储监管企业联合,推出“仓单融”等产品,提升了自己的服务功能。
初步判断,下一阶段担保的发展趋向:由资金市场担保向资本市场担保发展;更加注重服务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转型升级的企业;由融资担保向非融资担保发展。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业务创新发展思路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是由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联合市级和辖区内14家同资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金为6亿元的市级再担保平台。公司于今年初开始筹备,4月22日经江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7月下旬经江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开业。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的成立,目的是加快实施金融带动战略,构建和完善苏州市信用再担保体系,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增信、分险和代偿机制,促进苏州担保行业规范稳健发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政府重点扶持领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市场营销、业务拓展、风险控制、综合管理、计划财务五个部门,制定了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风险控制制度。
与一般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同的是,信用再担保业务涉及到众多的担保机构和大量的企业客户。在与担保机构、银行沟通的基础上,借鉴其它再担保机构的经验,苏州市信用再担保公司积极创新服务产品,已经推出了机构再担保、机构比例保、会员再担保、批量再担保等符合市场需求的再担保产品。目前正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研究设计集合担保产品。
按照目前的6亿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信用规模,苏州市信用再担保公司每年将承接近4000笔担保业务,对于如此面广量大的业务工作,为了确保业务运行的效率,确保服务,苏州市信用再担保公司在内部流程上进行了专门的设计,根据产品的不同和风险的大小,采取不同的信用评审模式。特别是对于风险较小的产品和客户,通过实行备案制,建立了信用评审绿色通道,以确保评审效率。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公司组建后,如何充分发挥信用再担保的“增信、分险、规范、扶持”作用,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如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再担保运行体系?这是打造“苏州再担保”品牌,提升苏州担保业的整体形象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今后一段时期,苏州市信用再担保公司创新思路是:通过再担保与担保公司联合联动,形成金融服务创新的结合体,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信贷资源,寻找和挖掘市场需求,创新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最大可能地发挥信用市场的潜力。具体从产品设计多样化、服务方式多元化、合作机制市场化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产品设计多样化。加强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的对接,积极推广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集合理财等融资产品;发挥再担保公司规模大、实力强的优势,积极推行债项融资担保、票据融资担保,为企业大额融资提供担保;联合体系内担保机构,大力推进体系集合担保业务;在坚持再担保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坚持不与担保机构争抢业务的原则,适当开展直保业务,重点支持政府重点融资项目;按照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尝试开展产品再担保,为缺乏反担保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和服务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服务方式多元化。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于中小客户,研发再担保产品,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开拓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信用增级”的金融服务产品,让各类资金更多、更快、更有效地流入科技企业;服务“三农”发展,围绕农业产业链,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济组织的大额融资需求,创新研发担保方案,丰富农村供应链金融产品。
担保申请书 第5篇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人(一)申请人确定方式《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本文是担保的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担保申请书范文一:
担保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担保申请书 年 月 日(公章)(签章)
担保申请书范文二:
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申请书 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从 银行湖北省分行 支行贷款人民币 万元,现特申请贵公司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我公司保证以下所填写的内容以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担保申请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申请书范文三:
编号:___________
担 保 申 请 书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日
东至县中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制
一、单位情况
1、基本信息
2、资产经营状况(期末时间以本次填表时间为准)
3、本年及下年的财务状况预测:
4、主营产品(服务)的市场优势及供产销情况
5、管理情况及管理团队论述
二、资金需求及用款、还款情况:
三、反担保措施(本次的贷款可以提供的单位、个人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措施;对外已提供
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情况)
四、未来发展规划、盈利预测及与担保公司合作计划和建议
截至20 年 月 日 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截至20 年 月 日 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截至20 年 月 日 主要固定资产明细表
担保申请书范文四: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填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厦门市育成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制
填表说明
1、申报书填写须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用钢笔填写或排版打印。
2、加盖公章,同时附相应的附件。
3、本申请书是企业申请为其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重要文字依据,各项内容务必如实填写,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
4、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无”。数据一律取两位小数。
5、“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项目名称”一般为产品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限定在20个汉字以内。
6、信用等级:指厦门市金融评信公司或各家银行为本企业评定的信用等级。
7、各项目的生产必须符合本行业的管理政策,对于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如医药、肥料、食品等项目,上报时应提交必要的许可证或检测证明文件。
厦门市育成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贷款,有关贷款情况等详见下述文件,恳请贵公司能予支持提供担保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担保申请书 第6篇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一、申请担保贷款情况
拟贷款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担保贷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申请担保期限自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担保贷款资金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盖章)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二、市担保公司意见
担保业务部复审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市信保中心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 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担保申请书 第7篇
我公司因 申请贵方为我公司提供担保,为保障双方合作顺利,我公司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我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法人,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并以全部资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我公司申请贵方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章程规定的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取得了出具、签署双方合作中所需法律文件的相应授权。
3、我公司对贵方所做的所有陈述、已向贵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
4、如我公司发生下述可能影响贵我双方合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贵方通报。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或可能发生分立、兼并、收购、股份制改造、中外合资、合作或其他财产重组情形;实行或可能实行承包、联营、租赁经营等;
(2)发生或可能发生终止经营、清算、申请解散、被撤销、被责令关闭、被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机构处罚等事宜;
(3)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过注册资本20%的重大资产转让、处置、举借新债、为除贵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等;
(4)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与我公司有关的诉讼(包括仲裁、被申请强制执行)、资产被查封、冻结、扣押或被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等情形;
(5)出现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6)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合作的事项。
诚实信用是贵我双方合作的基础。我公司声明,上述承诺与声明的事项如有虚假、隐瞒或被违反,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人:
一起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第8篇
委托事项:对湖北高院 (2011) 鄂民二终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
诉讼标的:600万元
受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代理结果:胜诉
承办部门:盈科律师事务所大要案中心
主办律师:向阳律师
承办律师:张群力律师
【基本案情】
2002年3月, 湖北某机电集团公司 (以下称机电集团公司) 和湖北某机电股份公司 (以下称机电股份公司) 签订合并合同, 由机电集团公司兼并机电股份公司。机电集团公司存续, 而机电股份公司解散, 机电股份公司的债务由机电集团公司承担。其后, 机电集团公司和机电股份公司对外发布公告, 通知债权人, 并向工商局申请注销机电股份公司。但注销未及时进行, 直到2004年1月其主体资格才被工商局吊销。2002年12月, 机电集团公司、机电股份公司、湖北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称机电制造公司) 与工商银行某支行 (以下称工商银行) 签订《银企协议》, 约定将原机电股份公司欠工商银行的3346万元债务进行分割重组。其中, 机电股份公司继续承担2000万元, 机电制造公司承担1346万元, 并对机电股份公司的330万元债务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3年3月, 依据2002年12月的《银企协议》, 机电制造公司和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约定机电制造公司对机电股份公司的借款中的33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为主合同借款期后一年, 保证责任限于33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该担保债务借款期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保证期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 工商银行对机电集团公司、机电股份公司和机电制造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机电集团公司、机电股份公司和机电制造公司的债务分割协议无效, 机电集团公司、机电股份公司和机电制造公司共同偿付所欠的3346万元债务。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工商银行主动撤诉。但其后机电股份公司、机电制造公司未依和解协议付款, 和解协议自动失效。
其后, 机电股份公司向工商银行清偿了280万元, 工商银行余下的1720万元债权在2005年7月转让给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 (以下称资产管理公司) 。2005年12月, 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 在湖北日报向机电股份公司发布了《债权转让及债务催收公告》, 该公告没有提及本案保证人机电制造公司。2007年8月、2009年8月, 又发布了债务催收公告, 这两份公告提及了机电制造公司。2005年12月, 机电股份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偿还了30万元, 余欠1690万元。2008年, 法院裁定机电集团公司破产。资产管理公司接到通知后, 就原对机电股份公司的债权 (包括本案的330万元债权) , 向机电集团公司清算组申报了债权。2009年12月法院宣告机电集团公司破产终结, 债权清偿率为零。2010年1月机电集团公司被依法注销。
2010年8月, 资产管理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 (1) 原银企合作协议, 即机电集团公司、机电股份公司、机电制造公司的债务分割协议无效; (2) 机电股份公司和机电制造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690万元及利息; (3) 机电制造公司对其中的33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一审判决机电制造公司承担330万元债务本息, 但认定原债务分割协议有效, 机电集团公司已破产, 因此驳回了资产管理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 机电制造公司提起了上诉。上诉的理由包括: (1) 《银企协议》终止了保证合同。 (2) 保证期间, 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 保证合同已过了诉讼时效, 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4) 机电集团公司破产终结后6个月内, 债权人资产管理公司未及时要求保证人机电制造公司清偿债务, 已失去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但二审法院仍维持了一审判决。委托人委托本所代理时, 案件正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委托人需偿付本金利息、罚息总计超过了600万元。另, 委托人已委托其法律顾问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
【律师代理意见】
盈科律师事务所大要案中心接受委托后, 对案件进行了综合的分析论证。认真研究了本案的一二审判决、证据以及委托人法律顾问已经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委托人在再审申请书中提及了五点申请再审的理由, 包括: (1) 《银企协议》已经使借款担保协议失去效力, 但法院没有认定; (2)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担保债权; (3) 保证合同已过了诉讼时效; (4) 机电集团公司破产后6个月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担保债权; (5) 要求承担债务利息, 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不良资产的司法解释。
结合《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和金融不良资产两方面的司法解释, 我们认为委托人法律顾问提出的五点申请再审理由, 有的没有必要提出, 有的需要进一步强化, 寻找突破口, 并上升到法定再审事由的高度。大要案中心经讨论, 最终确定从以下三点申请再审: (1) 原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原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前就已经丧失了保证债权, 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该债权后当然也不享有保证债权, 原审认定资产管理公司仍然拥有保证债权, 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 从时间上考量, 本案的债权转让行为发生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原债权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债权转移时, 保证债权不随同转移, 原审认定资产管理公司仍然拥有保证债权, 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3) 原债权人向被申请人转让债权时和对外公告时, 均明确放弃了担保债权, 原审认定资产管理公司仍然拥有保证债权, 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代理结果】
大要案中心充分发挥了团队合作的作用, 修改并重新提交了再审申请书, 补充提交了代理词, 二次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组织的询问和听证, 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联系和汇报案情。经过不懈努力, 在2012年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终于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大要案中心的代理意见, 认为原审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 (二) 项和第 (六) 的规定, 指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主办律师评述】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申请主体小解 第9篇
关键词:担保物权;程序;抵押
我国《担保法》第53条第1款规定,担保物权人无法直接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物权法》第195条第2款对担保物权的公力救济途径作了以下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修改了《担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则,这一修改明确了直接申请拍卖、变卖和提起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物权法》意在降低担保物权的实行成本。但具体实施办法,程序法并没有跟进。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权提出申请的是“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担保物权人”,其应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那么是否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都可以作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人?
(1)从法条依据上看,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因此抵押权人可以作为申请人是毫无疑问的。至于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物权法通篇没有提到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的请求权利,仅在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没有法律依据支持质权人和留置权人可以申請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因为物权法是实体法,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因此不能从民事诉讼法的“担保物权人”是推定所有担保物权人均能作为申请人,既然物权法没有规定,那么就不能赋予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作为申请人的资格。[1]
(2)从法律实践来看,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所以会规定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在于抵押权虽然是优先权,往往也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不动产(船舶、航天器是动产,本处均以不动产处理)的占有没有发生转移,而且要办理不动房产变更登记的话还需要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因此,要抵押权人自行拍卖、变卖那就几乎不能实现。而如果需要通过诉讼的方法确认抵押权,就不能体现担保物权的优越性,虽然最终也能实现债权,但是过程冗长,与立法的初衷——便捷、效率——相悖。转到出质、留置的情形,因为标的物是动产,并且是由担保物权人直接占有的,虽然当事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留置物的义务,但实际上该动产甚至有被使用的可能,以至于物权法在二百二十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即为避免担保物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而赋予出质人请求权。可见,质权人、留置权人在实践中的地位是相当于抵押人的,因为他们的实际占有而获得了优势地位,所以法律并不需要介入。私法领域,公权力应当最小限度的介入,只有在当事人无力维护自身权利时,公权力才予以救济。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之设定,是以保障担保物权优先性为初衷,赋予权利相对人公力救济的权利,本质上是平衡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在抵押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本身处于优势地位的情况下,不需要再赋予他们公力救济的权利。
“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的范围,物权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出质人”和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是法定的了。那么是否还存在其他有权人?
(1)除了物权法规定的三类申请主体外,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主体。另外,我国的海商法、民用航空器法等特别法中规定的船舶抵押权人、民用航空器抵押权人都归属于抵押权,符合物权法的设定范围,因此也可以作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
(2)需要提及是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有权提起代位权的债权人,该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该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要注意的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是代位行使债权的权利,并未限制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当然是必由之路,可在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行之后,既然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抵押权人可以依其抵押权迳行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债权,那么债权人是否能够代为行使其申请权来实现债权呢?笔者认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究其根本还是债权的延伸,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权利来源于担保物权,债权人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跳过代位权诉讼程序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权。但是,在经过代位权诉讼之后,如果债权人获得了直接向次债务人的债权,那么此时其身份就相当于债务人,虽然不具有抵押权人的身份,但是由于抵押权是建立在对次债务的担保之上,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2]但是该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仅在次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发生,在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没有优先性。综上,抵押权人的债权人可依据代位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前提是以通过诉讼方式获得了次债权,并且对于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所得没有优先权。
参考文献:
[1]高圣平.担保物权实行途径之研究——兼及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法学.2008年2月版本
[2]秦炳辉.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受理与审查.山东审判.2013年10月版
作者简介:
提货担保申请书 第10篇
致:中国银行
信用证号:_ XUT17456发票金额_USD1880000.00_开证日期:2007年10月
20日_
船名:_ CCNI ARICA V.723E _提单号:____ TE06107E _
货名:___ HAMBURG SUD(汉堡南美航运公司)_
数量:___ RO1231000套(1000SETS)、RO1221000套(1000SETS)、RO1451000
套(1000SETS)、RO1681000套(1000SETS)
发票号码/唛头:___ TIEX071030_/ __N/M______
以上有关货物之记载以正本提单为准。
兹因上述货物的正本提单未到,我公司特请贵行向HAMBURG SUD船公司签发《担保提货保函》,以便我公司先行提货。为此,我公司已将上述货款全额存入在贵行的保证金专户,并保证如下:
1.因按我公司要求提取贵行保函项下的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性质的责任性损
坏或损失,均由我公司负责赔偿,贵行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如因提取上述货物而引起对贵行的诉讼,我公司将随时提供足够的应诉费
用,并保证无条件地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赔偿贵行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前述责任、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诉讼费用、律师费、进行诉讼的差旅费等。
3.如果因此而使该船或属于该船东的其他船舶和财产遭到羁留和扣押,或是
受到羁留和扣押威胁,我公司将负责获取保释或采取其他所需的安全措施使羁留或扣押不致发生,或把已被羁留或扣押的船只或财产保释出来。无论其羁留或扣押是否合法,由此产生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均由我公司负责赔偿。
4.在收到上述货物之单据时,无论其有无不符点,我公司放弃拒付的权利,贵行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对外付款/承兑。
5.一旦正本提单收到,我公司保证立即将其交给船公司以换回担保提货保函
并交给贵行注销或由贵行直接交给船公司以换回担保提单保函注销。
签字:朱丹丹
申请人(公章):上海进出口贸
反担保申请书 第11篇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
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解除担保申请书 第12篇
申请人: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马培杰,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13).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X,存款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二00一年五月二十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38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号裁定:冻结申请人在支行的账户存款柒拾万元,账号为:xxxxxx15。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等值货币担保700000元(柒拾万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2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9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范文】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上海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提供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855弄18号202室房产作为担保。贵院于3月26日作出()徐民二(商)初字612号裁定,冻结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元人民币528000元。现申请人(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愿意用座落于落于XXXX 的房产向你院提供反担保。因此,特申请贵院裁定解除对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28000元的冻结。
特此申请!
申请人(被告):
担保服务申请书 第13篇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截止2010年底,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10200万户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十一五”期间, 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1.5%, 而中小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 远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以上数字充分表明, 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 社会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 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培养, 国民就业水平的改善, 无不与该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但是长期以来,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完善, 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不到位, 金融部门关于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 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在政府执行紧缩财政政策的宏观背景下,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更为突出, 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流短缺的困境。近年来, 河南省作为中部发展大省, 其中小企业总数增长较快, 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这些中小企业在确保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缓解城乡就业压力、优化整体经济结构、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在河南省中小企业较快发展的同时, 也面临许多困难和不足, 突出问题是:资金短缺, 融资困难、贷款困难、担保困难。随着2011年河南省作为中原经济区的确立,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推动河南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然而如何破解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摆在每一个学者、专家和政府决策者面前的现实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通过建设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 借助投融资信用担保机构, 由其作为金融部门和中小企业之间的融资桥梁, 促进金融部门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 逐步完善金融创新服务体系, 以此来缓解河南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促进中小企业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目前河南省建设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困难问题, 河南省相关部门和政府决策者积极探索, 寻找路子, 尽可能保证满足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以促进其健康快速地发展。根据近期出台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要求各级各部门应该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提出了如下具体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此, 河南省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决心下大力气争取三年内在全省构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以融资担保服务为主业, 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引导、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体, 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 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的覆盖全省中小企业的投资信用担保体系。形成每年250亿元到500亿元的担保能力, 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这将有利于推进河南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为河南省从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跨越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另外, 经省政府同意, 省财政同意每年安排8亿元用于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安排5000万元充实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资本金。按照县级财政1:1配套要求, 省、县两级财政投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资金达16.5亿元, 此举措对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促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保证全省经济平稳较好较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从以上的信息中看出, 目前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建设的具有可行性。
3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的功能
目前, 从中小企业的数量上看, 中国早已是中小企业大国, 但远远称不上中小企业发展强国。我国中小企业大而不强的最重要原因就在于, 对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不够。长期以来, 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在指导思想上表现为重大轻小。近年来这种现象虽然已经有所改观, 中小企业的地位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 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但在大中小企业总体结构的定位上, 中小企业仍基本属于从属地位。
中小企业融资本身就比较困难, 近年来, 特别受美国次贷金融危机的影响, 对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为不利, 如果广大中小企业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和求生本领, 很难渡过这一关。所以, 构建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是帮助中小企业尽可能的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使河南省中小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该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能更好地充当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介绍人”和“担保人”的角色, 起到中小企业向金融部门快速融资的桥梁作用。
4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建设的设计框架
事实上,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各国经济发展的世界性难题, 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 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国情不同, 各国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在发展模式上也存在差异, 各国政府为了发展本国中小企业, 都分别探索了各种适合自己国情的融资信用担保措施, 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模式, 也为我国的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国情, 以及河南省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建设设计框架可以探索采用如下模式:
模式一:由地方政府提供专项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资金给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利用该专项资金贷款给中小企业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主要由商业银行承担, 地方政府承担的风险较小, 该模式目前更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因为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 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并没有完全建立, 商业银行并不能准确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这种模式的信用担保体系使商业银行承担更多的信用审核责任, 政府专项信用担保资金的注入又有助于解决商业银行惜贷中小企业的问题。
模式二: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于历史的原因, 中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区之间不平衡, 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 中小企业发展的阶段和规模又各不相同。因此, 政府在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时就必须考虑到地区和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的差异, 可以探索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性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尝试成立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为东西部的中小企业提供利率不同的金融支持。还可以尝试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基金, 为高科技企业、起步阶段中小企业以及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支持。在服务方面, 可以提供更细节化、个性化的融资服务, 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 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 真正使政府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模式三:采用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小额信贷体系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面向弱势的中小企业和贫穷的创业个体户, 将贷款小额化、地区化和有效化, 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现有的国情。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 地区差异较大, 中小企业因为没有资产抵押物作担保, 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 在融资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 政府完全可以借鉴小额信贷经验, 将银行信用与中小企业自我约束结合起来, 通过小额信贷合理机制的建立, 有效防范风险, 为弱势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综上所述, 构建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体系的框架, 世界上并没有惟一的最优模式,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同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 进行探索创新适合本地区需要的中小企业投资信用担保服务平台, 以解决目前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更好地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 为河南省经济腾飞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闻岳春.韩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及对中国的借鉴[J].上海金融, 2005, (8) .
[2]王计昕.美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 2006.
[3]丁士军, 朱丽芳.韩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与支持[J].世界经济研究, 2000, (3) .
[4]翟立宏, 刘毅.谈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04, (4) .
担保服务申请书 第14篇
电影制作的风险担保环节此前一直是国产片制作的一大缺陷,也是制约中国电影进一步与国际电影业接轨的主要障碍之一。这个话题前几年在内地的一些行业活动上有所涉及,但并未得到充分重视。 而从今年各方人士的发言看, 国内非常看重推动该项服务的战略意义,外方更是频频提醒中国的完片担保应该具有更多中国特色。
何为完片担保
Film Finance Inc伦敦办公室总经理 罗伯特·斯多尔:
我在这个公司已經工作了14年。Film Finance 1940年代在伦敦成立,现在总部在洛杉矶。如今我们的办公室遍布世界各地,但目前还没有进入中国。我们的完片担保服务就是为投资人提供担保:电影一定会按照时间、预算以及相应的规格完成。我们有相关的专家会分析剧本拍摄的进程,对每个项目进行分析。我们会接触制片人和导演,然后会出一个意向书,证明我们对这个项目的支持。我们会和制作公司签一个正式协议,之后会接管这个电影,并承担其间的风险。在产业中,我们好比“胶水”,我们能给所有相关方信心,就是电影可以按照计划制作出来。我们也能够提高整个流程中的透明度,同时也能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使得银行有信心发放贷款。这样的商业模式对现在的中国市场非常有用。
下面结合实际案例讲一下我们在拍摄时是怎么运作的。
我们的目标是让制作过程更透明、更有效率。我们有一个主页,每一个参与的项目在上面都能找到,我们可以随时在这里看到,比如第三个拍摄日的情况,页面左、右两边是天气跟地点,信息栏里有当日的具体情况,比如时间上有没有拖延,今天累计花费的金额是多少等。比如外景地的情况,每一天的信息都会显示在上面,有地图、天气等等。片方也能通过我们的系统查看每日拍摄的样片。在“制片日程”里,也能很清楚地看到每一个拍摄日的情况,比如发通告和收工的时间,完成的场次、尚欠的场次,这样可以让大家明白下一天需要做的工作。这里也有每日的通告单——实际上,拍摄现场的统筹可以直接用这个系统做通告单,非常方便,信息只要输入一次就会保留在数据中,以后不需要再输入。库存、数据的管理也是一样。财务部分是单列的,第一页首先看到的是每日的财务总额,红色的是当日的超支部分,然后你想看的话也能看到与预算的及时对比。回到总页上能看到所有的联系方式,中英文都有,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直接Email联系导演、制片人或是各个部门所有的办公室。制片人也可以通过系统跟其他任何工作人员实时视频对话。
公司建立这套系统的目的,就是希望把电影的整个制作过程,以比较简单但足够透明的模式展现给投资人,同时让制片人、执行制片人、统筹等更好地去工作,让制片过程更有效率。当然这些资料对外是完全保密的,仅供内部人员使用,我们有专门的数据保护系统。
Fintage House 北美咨询官 马丁·梅尔夸:
首先,我们公司提供的不是完片担保服务,我们其实是收账方面的专家。
收款管理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制作方、销售代理和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信任——经常出现问题。有时候,一些人忘记他们要付钱给相关的人。
我们的收账管理是怎么运作的呢?首先我们会在相关方之间签一个协议,其中包括完片担保投资方和制作方。这个协议由两部分组成,第一是给销售代理商的,要确保全球每一个发行商都要付钱到收款账户里。第二是给Fintage House的指导,就是告诉我们如何分配利润。一旦我们的银行账户中收到钱,我们就会给所有相关方分给他们的利润,每个月、每个季度我们都会出通告,告诉所有人相关收益情况。这个模式的好处很明显——所有相关人都可以收到钱,彼此之间也能有更大的信任,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应得的钱是由一个专业的第三方在管理。
做收账管理业务的应该是一个独立机构, 而不是大公司。这个服务特别适合独立制作人,可以帮助他们在投资人那里得到更多信任。我们做过很多这样的电影,比如《国王的演讲》《拆弹专家》等,我们也做过一些中国电影, 比如吴宇森的《赤壁》和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后者最近的《归来》我们也参与了。
制片人 罗燕:
我第一次买完片担保是在1998年,当时我们公司原创开发的影片4天就得到了环球的预购。所有美国大公司都是基于银行操作的,都不是用自己的钱,只是用自己的资产做抵押。他会给你一个发行、投资协议,当时环球是预购了北美和全世界的版权,中国的版权留给了我。我拿了发行协议就到银行贷款,银行第一件事就是要完片担保,这对我是全新的,当时我找的就是Film Finance 。跟他们合作下来,我感觉好坏各有。他们的介入给了我很多限定文件和条款,这些条款逼我要冷静和理性,实行工业化流程的操作。当时我还做不了,所以得找制片主任做——很不幸中国至今为止没有一个能做这个的制片主任。Film Finance 当时是给我推荐了6个人。但这套体系的限制似乎也很多,因为你预算的2%-3%是要给他们的,而且完片担保公司会要求你拿出预算的10%以防不测,也就是说预算3000万的影片就得拿出300万搁那儿不能动。
完片担保的中国需求
香港导演、制片人 唐季礼:
以前我在嘉禾拍《警察故事》等一系列电影时,没有使用过买完片担保。主要是因为那时香港电影公司自身的制作等团队都能全部到位,而且在拍摄时,我们的制作有本地特色在里面。如果纯粹按照好莱坞那一套模式,适应起来很难。但中国电影发展如此迅猛,完片担保这个课题一定要往前推进。上海在国内金融界处于领先地位,且政府对金融创新非常支持。完片担保体系的建立,很重要的一点是建立工业标准。担保公司需要有专业人士去管理电影的整个生产过程,要能处理过程中的各种困难,要及时提醒投资方,监督团队完成片子。很多电影,投完以后完成不了,完成以后上映不了,资源浪费现象很多。要尽快建立完片担保体系,把标准建立起来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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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壹影视投资基金项目投资决策经理 岳晓湄:
一壹基金成立于2009年,是中国内地首支侧重投资影视文化产业的人民币私募基金 。一壹基金更多是保障投资人回收成本以及回收利润。这次关于完片担保的讨论,我觉得对中国日益发展的电影业很重要。完片担保的意义在于能够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使影片在规范和制度化体系下,能够保证品质,按时间进度、在预算之内推进,意义重大。完片担保体系的建立,对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年轻导演、中小成本电影的投资,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本地特色不可或缺
华美银行执行副总裁 班内特·庞泽尔:
在西方,如果没有完片担保,投资人是不会投资的。但在中国目前不是这样。我觉得两边的做法都是对的。一开始在中国开展业务时,必须把西方的那套规矩稍放一下,先按照这里的风格开展业务。对中国的内容产品来说,随着定位越来越国际化,其对完片担保服务的需求肯定会越来越高。我觉得中国影视产品的国际化和完片担保在本地的发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EASE娱乐公司激励机制部门制作执行官 达玛·克莱尔:
国外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和中国企业一起来创造新产品,以更好地适应中国的市场。我自己的看法是:一定要专门为中国创造相应产品,完片担保现有的体系是电影产业的老做派了,中国的担保产品要有中国的特色。
上海盛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总裁 何晓秋:
推行电影的完片担保,在中国的障碍是什么?影视保险专有产品技术含量高、供应不足,也缺乏既懂影视又懂保险的跨界人才。中国的银行风险承受能力低,现在让他们去承担影视作品的投资风险,非常难。从发行上说,电影在国外是全球发行,预售时即有一个风险分担,但目前在中国,国产片对国内票房的依赖度太高。此外,中小制片团队完片能力不足。好莱坞有电影工会,而国内的行业协会比较弱势。还有资金监管,好莱坞有专业的收账管理公司,但现在国内的第三方监管严重缺失。而且,管制部门也欠缺审查的标准……
所以,在中国做完片担保如果照搬好莱坞没有出路,需要重新设计。我们公司设计的管理机制包括事前评估、过程管控、过审保障和分歧解决。其实最难的是怎么解決摩擦,对此我们设计了四个机制:预警、提高保费、大BOSS评估协调、退出或回购。好莱坞有一个非常厉害的手段——接管,但在中国没有这个条件,所以我们会设计一个退出或者回购的手段。此外还有风险共担,比如如何与制片方约定,中间会有一些严格管控,首先是制片方提供反担保或者版权质押,这个目前在国内还挺难。第二是制片人、导演个人的连带责任,这也需要做相当多的说服工作。第三是担保方垫付超支费用从制片方优先回收。第四是制片方承担超支后的罚息。第五是激励核心制片队伍。第六是帮创作型队伍找到多类型融资方案。
担保服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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