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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投融资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地方财政投融资(精选12篇)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1篇

一、地方财政投融资的作用

财政投融资是指以政府为主体, 采取有偿的手段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筹集资金, 并按照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进行资金投放, 以形成固定资产为主要目的所进行的一系列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活动。其主要作用为:

一是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加速推动产业发展。首先, 财政投融资以信用形式筹集资金并以经营成果偿还本息, 不会给财政增加负担;其次, 在实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 主要依据产业政策调整, 向相关行业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或投资参股, 并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 引导社会资金在各个行业有效合理的流动和配置;再次, 财政投融资资金的运用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在投资过程中主要发挥社会资金的导向和集聚作用, 形成财政投融资资金与社会资金的“导向跟踪”模式, 促进社会产业形成规模。

□文/田琳

础产业均属于准公共产品, 其工程建设具有高投入、低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回收期长等特点, 若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这类项目年收益率将很低, 若由市场自发调节供给, 将直接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需求, 成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而财政投融资具有明显的优势, 政府可以利用BOT、优惠利率贷款、投资参股等方式引入更多的市场化机制对项目进行运作, 有效地缓解财政支出的压力, 纠正财政支出结构上的不合理。既使闲散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增值, 还能很好地解决由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滞后而拖累社会经济增长的问题。

三是有效地填补财政预算无偿投资和一般商业金融投资的空白。财政投融资的特点在于既体现政府政策取向, 又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信用原则组织经营。财政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准公共产品, 这类产品若完全依赖财政无偿投资, 因财力有限势必出现供给不足;若完全依靠企业筹资, 银行融资, 由于准公共产品“效益外溢”的特点, 供给更加不足、甚至无人投资。所以, 在私人产品与私人投资、纯公共产品与财政无偿投资大体对应平衡的情况下, 财政投融资介于二者之间, 填补了准公共产品投资的空白。

二、财政投融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财政投融资作为政府以市场运作方式合理利用资金的形式, 虽然在减轻财政负担、使财政支出结构趋于合理、促进产业发展、加速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都有相当明显的优势, 但这种制度是以信用为前提, 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 那么政府就不可避免地承担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一是社会闲散资金不足将制约财政投融资发挥作用。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闲散资金, 当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 各行各业的投资机会较多, 闲散资金将趋于减少。如果财政投融资挤占私人投资的部分资金, 虽然可以发挥财政投融资的作用, 但势必会引发私人资本对资金的过度需求, 而使利率上升, 加大财政投融资利用资金的成本, 抑制其继续挤占私人投资所需资金的趋势, 这将不利于财政投融资各项投资计划的实现, 削弱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二是有偿性原则使财政成为风险最后的承担者。由于财政投融资资金的利用不以营利为目的, 只要投资收益能弥补资金利息支出且略有盈余即可, 这就增大了资金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来说, 一旦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项目要求回报率, 则闲散资金利息支出就会很大。而对于高风险的产业政策行业的投资, 若没有较高的利润盈余留存, 一旦某一项目投资风险显现, 不但利润无从谈起, 就连投资成本也将很难收回。这两种风险都将缩小财政投融资的规模, 减弱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三是对财政投融资政策运用和认识存在误区。有些人对财政投融资的理解, 局限于利用政府信用融资并直接投资于各项产业以拉动经济发展, 许多地方政府将借来的钱投资于投资期短、见效快的竞争性行业, 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在与民争利的同时挤出了许多民间资本, 而且由于政府经营这类企业容易出现在内控上的风险, 最终导致亏损, 将风险转嫁给财政。这种错误的操作方式, 既减少了民间资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也降低了财政对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

三、转变政府投资观念, 规范财政投资行为

针对地方财政投融资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及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级政府要尽快转变投资观念, 强化和创新投资责任机制, 规范财政投资行为。

第一, 抛弃计划经济观念, 树立现代市场观念。长期以来,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政府习惯于建设靠国家计划、给指标定项目, 指挥或干预企业和社会投资活动, 导致不能准确依据市场需要做出正确的决策, 并受政绩和地方利益驱动互相争项目, 搞“政绩工程”、“拍脑袋工程”, 盲目投资, 重复投资, 导致各地产业雷同, 效益低下, 浪费严重。因此, 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市场经济下财政投融资知识、投资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切实转变投资观念, 规范财政投资行为, 以效率和效益为评判标准来选择和确定财政投融资项目, 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 抛弃依赖财政思想, 树立开拓意识。在当前各地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 大部分地方搞开发和建设依然依赖国家财政直接投资。不少地方认为“财政的钱是公家的钱, 不要白不要”, 这种“等、靠、要”思想, 直接导致财政资金投向分散、大家抢项目争投资, 造成决策失误、投资效益低下。因此, 在完善地方财政投融资体制过程中, 必须抛弃过分依赖财政投资的思想, 树立开拓创新意识。

第三, 严格界定财政投资领域, 发挥财政投资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能由市场机制运作的事情应由市场去完成, 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运作或“市场失灵”的, 则由政府介入运作。目前, 我国财政投资范围可说遍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各个行业, 既包括无法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社会公共事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 也包括完全能按市场运作的大量的竞争性产业投资项目, 导致投资范围和领域过宽、过广。因此, 有必要对财政投融资的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和调整。如公共产品、基础产业开发投资领域, 应该由政府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来;而对能够通过市场调节实现自我发展的产业开发投资领域, 财政投融资不应介入。

四、创新融资方式, 拓宽融资渠道

为了筹集更多的开发和建设资金, 目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形式多样的融资方式,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等原因, 财政资金的匮乏仍是制约地方尤其贫困落后地区财政投融资活动顺利开展的主要障碍。因此, 应在原有融资方式的基础上, 积极创新融资方式, 拓宽融资渠道, 探究投融资对策。

第一, 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地方财政投融资活动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但总的来说规模较小, 组织机构和管理不够规范。现有的财政投融资组织机构主要有三种:一是财政部门设置的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机构, 如财政局下属的财政资金管理处等;二是财政部门开办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政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等;三是财政部门的各职能部门。这些财政投融资机构设置不统一, 管理不够规范, 使财政投融资活动不能顺利开展。同时, 由于财政投融资是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些人存在财政资金应是无偿使用的倾向, 往往不注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导致项目一建成就亏损, 浪费了资源和资金。近几年来, 政策性银行在改革中取得了较大发展, 在完善经营机制, 狠抓本息回收的同时, 初步建立“全过程, 全方位”的风险控制机制, 面向市场开发培育优质项目和诚信客户群, 坚持独立评审, 从源头控制风险, 强化贷款项目的市场和财物分析, 建立信用评级制度, 实行资产负债管理, 加强稽核评价工作, 建立分支机构网络, 实行市场化融资机制等, 基本实现了以信贷融资为基础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因此, 从一定意义上说与政策性银行加强合作, 并借此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融资行为, 扩大财政融资规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第二, 增加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城市是一种庞大资产, 也是一种无形资产, 经营得当, 可以使城市资产增值, 还可以广开政府财源。实施经营城市策略, 就是要各级地方政府采取多种经营方式, 将城市的各种公共资源转变成政府的“摇钱树”, 增加地方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目前, 城市经营的主要方式有:拍卖街道广告经营权;拍卖闲置土地, 盘活土地资源, 实现土地的经济价值;拍卖办刊亭的经营权;拍卖公交汽车路线等。除了这些方式外, 还应探索新的经营方式, 如城市街道经营权的转让、公共产品冠名权拍卖等。

第三, 积极吸引外资及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项目和国有企业可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 例如采取已在地方并实行获得成功的BOT (建设经营转让) 方式, 国内一些地方试行的TOT (移交经营转让) 等融资方式以吸引外来投资和民间资本, 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入。当然, 要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 就必须改善投资软环境, 扩大市场准入, 努力做好各方面的配套服务。除了采用BOT、TOT等融资方式, 还可以采取资产经营权转让、国有股减持、股权转让出售等多种方式, 盘活存量资产, 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

第四, 推进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市场化管理。一是大力完善项目业主负责制。明确业主的职责, 对已选定的项目业主, 应在签订相关合同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尤其要强调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或应受到的处罚, 以增强项目业主的责任感和压力, 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预期效益;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投融资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综合管理, 应通过建立健全财政投融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进一步完善项目备案制, 以便于对项目进行分类, 分档管理, 及时掌握项目相关信息, 督促并确保各项投资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是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为确保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应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通过实施项目建设监理制, 确保项目建设施工质量和投资效果。

摘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城市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投资对资金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仅靠各级有限的财政收入, 已很难满足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如何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信用优势, 主动为各级政府承担融资压力, 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融资体制, 规避财政风险, 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已成为当前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着重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地方财政,投融资,对策

参考文献

[1]刘晓风.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构建和谐社会[J].金融教学与研究, 2007.2.

[2]徐其瑞.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特区经济, 2007.8.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2篇

地方融资平台令人惊悚的风险敞口正在水落石出。据监管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底,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余额已达6万亿元左右,这比2009年5月底央行统计的5万亿元已经又上一个台阶。调查表明,其中80%为项目贷款,且绝大部分是2009年突然出现的。

所谓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行情 股吧)等肥瘠不一的项目。由于融资平台的资金使用和还款来源均为地方政府,其承担的融资本身即可视为地方债务。

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地方政府性债务率已高达94%。这和国际上一般控制在80%-120%的标准相比,风险似乎尚在可控之中,但个别县市债务率已经超过400%。

无怪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央行、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三位负责人回答了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应对之策。发改委主任张平称,要保持地方融资平台合理的投资规模,不要超出地方承受能力,盲目地扩大投资,以消除潜在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要通过综合分析地方的财力状况、承受能力,加以规范和控制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

央行行长周小川认为,需要采取措施,把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和金融机构支持他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合理、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张平等人均提到,自去年央行、银监会对地方融资平台摸底调查后,地方融资平台管理办法正由财政部牵头,经央行、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会签制定。2月25日,财政部召集各省区负责人参加有关地方融资平台监管座谈会,以征求对《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据本刊记者了解,该《通知》征求意见稿由财政部牵头起草,已进入第二稿征求意见阶段,拟于近期上报,内容涉及已对平台举债进行新老划断,并分类清理和管理。

‚不出意外,新规将于3月底或4月初出台。‛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对本刊记者表示,‚一些地方融资平台资产上千亿元,原本在与银行的谈判过程中非常强势。这次等于给了银行坐下来和平台公司平等对话的机会。‛ 与此同时,银监会正对地方融资平台项目贷款进行‚解包还原‛、锁定现金流等整理工作,预计6月底结束。根据监管部门统计,6万亿元负债中93%属于银行贷款。

‚短期内,通过检查以暴露风险为主。长期来看,要解决融资平台问题还需要重新梳理地方财政、融资平台、银行在地方融资过程中各自的角色。‛阎庆民表示。

‚最终解决之道,还是应将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纳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统一管理,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比例。‛一位发改委官员的看法代表了官、产、学界的共识。

银行‚打开黑箱‛

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目前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总额已经下降到了4900亿元。而现在的悬念是,5万多亿元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将有多少变成不良贷款?

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去年6月末,全国各省、区、直辖市合计设立8221家平台公司,其中县级平台高达4907家。

融资平台公司在日常运转过程中,一方面由公司统一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则将筹集到的资金再转借、转投到各个具体项目或下属公司。这种机制对地方融资平台而言,灵活而便利,但实际与银监会当年发出禁令的国家开发银行‚打捆贷款‛的做法一脉相承。

在近期召开的一次监管内部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各银行要借助当前地方政府对自身债务进行清理的契机,对原有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逐笔打开梳理,按项目开展重新评审和严密的风险排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要求在2010年6月末前完成‚解包还原‛、重新立据、锁定现金流等整改工作。

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于具有稳定充足的现金流和第一还款来源、经济可持续、抵押品完备且手续齐全的贷款,可按商业化原则继续予以信贷支持;对于缺乏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不足的贷款,应积极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确保还款有保障。对于涉及两家以上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可以风险敞口较大者为主,组织债权行管理小组或修改为银团贷款的模式予以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要求,以地方财政担保的贷款应尽可能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保全资产。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向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挪用或资金闲臵的贷款,要下决心采取多种措施尽早回收。

上海银监局在3月初率先推出了针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清查工作,要求主要的贷款银行作为‚主评审行‛,领头对贷款按项目重新分类,并实施保全。

一位监管人士介绍说,有些平台公司的‚项目包‛打开后,发现部分项目一无资本金,二无现金流,三来无法落实担保。

不过,一位地方银监局中层坦承,‚最后结果还要看在政策框架下,融资平台和银行之间的博弈。‛他表示,手续和流程方面,银行在贷款之前就已经基本完备,具体到资金使用方向的追查,还要看融资平台能够披露到什么层面。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则表示,这些整改要求执行难度非常大,很多融资平台隶属当地国资委,而银行今后还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银行需要权衡利弊。‛他对此很是无奈,银行现在积极营销的正是带有国资背景的客户。

为加强此次排查清收力度,监管层就‚解包还原‛给银行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即对存在项目不合规、合同手续不齐全等瑕疵的贷款,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资产保全和补救措施。

至于问责方面,‚对于不符合条件发放贷款而造成资本金损失的,将会严厉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上一级分管领导问责。‛阎庆民如是说。

但是,‚融资平台的监管权不在银监会,银监会只能尽力联合其他部门帮助银行设立‘隔离带’。‛一位银监会内部人士坦承。

争议新老划断

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债务剪不断理还乱,目前,牵头对融资平台制定办法的是财政部。

业内人士透露,财政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欲以2010年3月1日为界,对存量债务实行新老划断。

《通知》征求意见稿以融资主体和项目性质为标准,将存量债务分为四类:一是按照地方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二是融资平台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三是融资平台因承担公益性项目举借、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四是融资平台因承担竞争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3月1日后,融资平台只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这主要指能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或承担竞争性业务的融资任务。没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将可由政府财政发债解决。

财政部和银监会对新开工项目都相应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已要求各银行严控地方融资平台的新增贷款,停止对无充足资本金和资本金补充实力不足的、单纯依赖财政担保政府融资的、非正式注册登记企业的平台,发放任何新的授信。对债务负担过重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收益前景不明朗、不稳定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授信。

但对3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债务,《通知》征求意见稿原则上通过现有还款措施还款,不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

‚现在这些债务大部分都是建设性预算,不能断,在建项目,资金链一断,就做不下去了。等于把泡泡捅破,潜在的风险于是显性化。‛前述监管内部人士坦承,现在监管重点应主要放在控制债务扩张的水平上。

《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处理存量债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对属于纯公益性又确无其他资金来源的债务资金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审核后要通过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多种渠道,安排后续建设资金。涉及银行信贷资金,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严格审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宏观调控等要求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保证这些项目建成投产。

‚从规定上看,政府是默认了地方财政在融资平台中承担的偿债责任。‛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坦承。谢旭人在谈到此问题时,也称一些地方政府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担保或协议书、抵押,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可能引发财政金融风险。

此前有意见认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财政部门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外进行担保,以对财政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保障,是变相的财政对外担保,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地方融资平台现象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息息相关,也为其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基础。周小川认为,这次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比较大,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城镇化的进程,相当一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用于了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住房和环境等方面。

‚许多基础设施项目都会采取由城投公司融资建设运营的模式,比政府直接投资效率更高。‛一位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企业利用对政府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信用支持融资,应该被界定为合法。

‚其实用不着新老划断,新规的目的是管理地方债务,首要是建立一套地方债务的管理体系。‛ 一位被征询过意见的政府官员表示,过去不承认、也不让地方政府举债;但如果建立地方负债体系,把地方债务的口径确定,制定一个负债率,地方政府再举债参照负债比率核定,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探寻治本之策

‚就算把6万亿元都计入中央财政的包袱,占GDP不过从20%提高到40%。很多OECD国家的负债水平都高于此。‛一位接近发改委高层的人士表示,‚加之中国又是一个高速增长的国家,政府财政收入增长也比较快,而且有大量的资产在手。‛

地方政府的资产多为两类,即地方国企和土地。事实上,土地转让收入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也在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抵押中争议最大。

周小川指出,涉及土地的价值相对比较复杂,因为在土地价值的上升阶段,有可能会出现高估,而未来当土地的价值下降的话,就可能使得对贷款的判断出现差别。他认为,另外一类风险就是由城市政府进行综合还款的,也就是说项目本身不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主要依靠综合效益来还款的,蕴含着城市财政风险。

政府融资平台一般从四个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在中央代省级人民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中获取部分资金补充公司资本金;二是在证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三是对拟投资项目委托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四是通过平台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根据监管机构的调查,在这些渠道中,贷款占到了九成以上。‚融资渠道狭窄、过于依赖信贷资金,是平台公司的主要风险。‛阎庆民表示,刺激计划中2000亿元的政府债券,分到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平均每个行政区只有几十亿元的额度,不能满足地方发债的需求。2010年,中央财政代地方发的债券规模仍在2000亿元。

《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率、新增债务率等指标体系,进行债务规模审慎管理和风险预警。如果真能实施,将成为一大制度飞跃。但从具体内容上看,财政部的态度仍极为谨慎。

《通知》征求意见稿称,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并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可在规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市、县级政府可由省级政府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限额内转借。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机构等不得自行举债。

以财政机构补助和专项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如供水(气、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一般不得自行举借债务,特殊情况下确需举借的,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

同时,《通知》征求意见稿再次重申,严禁地方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诺、回购协议等方式,为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各种融资行为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但比例如何确定?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平(博客)衡?中央政府是否有倾向性的增加转移支付比例?这都是问题。‛一位地方财政负责人表示担忧。事实上,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查,一些县市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已经是当地财政收入的4倍,远远超出了业内建议以110%作为警戒线的标准。

地方投融资模式求变 第3篇

2013年12月28日,“2013第八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在北京隆重开幕。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为主题的分论坛在当日下午举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文明,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发改委经济安全研究中心顾问何维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孔志峰,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中国小康发展基金筹备委员会副主任李彬作为主要对话嘉宾,求是《小康》杂志社副总编张凡作为主持人,共同围绕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这一主题进行了思想交流。

现实:阴云压顶

对于地方债务风险的担忧之声,近两年来一直没有间断,而号称“史上最严厉、最彻底的地方债审计”结果一再拖延发布,更是引发了市场诸多猜测和担忧。

目前,市场上关于地方债务规模的说法不一,比较低的数据是18万亿,比较高的数据是25万亿。对此,李彬分析认为,目前中国地方债务总体规模非常大,已经和地方财政的总额相差不大。

不过,在他看来,地方债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规模,负债方式单一,集中还贷压力难以承受也是其核心风险之一。“从2013年开始,实际上地方财政直接承担,或者通过承诺担保等方式,已经到了偿还高峰。”

对于中国的地方债问题,何维达也非常担心。他明确指出,如果未来中国真的要爆发金融危机的话,可能的导火索只有两个,“一个是房地产,另一个就是地方债务。”

追根溯源:地方缺钱

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举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地方债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与会学者一致认为,除了不正确的政绩观以外,主要还是和现行财税体制有关,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划分上出现严重失衡。

“钱不够花!”作为一县之长的赵文明深有感触。“这几年,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事业的发展、民生的改善,遂昌的投入都很大。因为目前整个财权的关系,特别是县级财政的压力非常大。遂昌的税收只够用于政府的正常运转,要搞建设的话,还是要看政府负债和一些土地财政。”

赵文明介绍,遂昌县是浙江这个富裕家庭里的穷孩子,财政收入约9亿多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4亿元,但2013年的财政支出17亿元,政府缺钱可见一斑。

在赵文明看来,无论是新型城镇化,还是工业化,尤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怎样让农民富起来,怎样让农民和市民享受一样的公共服务,都离不开巨额的资金投入。但是,不是所有的基础设施投入都可以引进民间投资。“很多项目投资就是找不到商业模式,最终只能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赵文明说。

赵文明认为,从某种角度上讲,地方债是个自下而上产生的经济上的问题,缓解这个问题,很关键的一点就是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划分,给地方政府在事权上松绑。

对于由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划分问题引发地方债剧增的观点,李彬表示赞同。他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在形式上是家企业,但在真正运作上,很多地方都违反了市场化和企业化的根本原则,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例如政府提供抵押、质押,或者与银行之间调整账表。

在他看来,地方债危机的真实背景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益冲突,导致地方政府过度负债。

李彬说:“因为不管地方政府怎么负债,最终借贷主体都是银行,最后兜底的是中央政府。所有银行都在赌这一把,希望中央政府出手,把银行债务化解掉。”

化解之道:多管齐下

中央兜底靠不靠谱,目前尚不得知,但种种迹象显示,中央决策层已将控制和化解地方债风险列入议事日程。

“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型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列为2014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之一。

另外,中央组织部也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地方债正式纳入官员考核目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不过,孔志峰认为,中国的体制是共和体体制,中央承担无限责任,地方又有无限增加发债的机会,靠中央和地方的博弈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问题。他认为,应该使用金融的方法来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率。“现在财政的钱是死钱,如果不用市场化手段,用金融手段来管理的话,财政资金的效率非常低。”

化解地方债务问题是个系统工程。焦瑾璞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钱的問题,就是钱怎样来,怎样用,怎样让这些钱服务当地。在他看来,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以及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将有助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里进一步缓解投融资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问题。

另外,有传言称,中国可能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赵文明对此也非常关注,他表示,“实际上以前的地方债券发行,像我们财政收入才五六个亿的县,很难获得这样的支持。应该给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

化解地方债风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李彬建议两步走:第一步,遵循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原则,先从模式创新下手,解决实际问题;第二步,按照体制改革框架与决定,完成体制改革的最终实施。

李彬进一步强调称,应该帮助政府实现从任务管理向效益管理的思维转变,探索财政的金融管理手段,以及进一步推动公共市场采购改革。他解释道,财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一定是合二为一的,而不是独立分配的。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4篇

一、投融资平台的财政风险

(一) 国库现金管理

政府出资对投融资平台进行设立, 是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发生变化, 也会影响投融资平台发生资产负债的变化。政府通过银行进行借款, 或发行债券购买资本权益, 都会使政府的现金流收支状况发生变化, 从而对收支计划安排造成影响, 形成收支的流动性隐患, 不利于国库的现金管理。

(二) 财政的调控

投融资平台作为一种媒介, 给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带来许多方便, 它同时也是财政政策的一条传导渠道, 有着加速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在财政资金十分有限的条件下, 对撬动的金融资本进行实体经济的投入, 就会使财政政策的调控力度得以增大。然而, 基于投融资平台这一基础, 中央财政部门既不能把握财政资金的加速倍数, 又不能把握政策效力的持续时间, 给财政部门对财政的调控造成更多困难, 容易发生扩张或紧缩的财政支出风险。与此同时, 为了对投融资平台的财政风险进行化解, 所引发的巨额财政支出会使财政出现失衡现象, 容易导致资产价格下降、货币贬值。对投融资平台财政支出的最大化政绩进行追求, 往往会与中央财政的调控方向背道而驰, 这样一来财政经济调控能力就会被削弱。

(三) 成本的转嫁

投入融资平台设立后, 对政府投资工作进行开展, 有利于政府预算约束的改变, 使投资效率得以有效提高, 对现金流频繁变动状况的避免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投入融资平台使政府的收支行为更为合法, 在政策上具有良好的独立性特点。即便如此, 仍然会有风险事件的发生, 为了持续推动投融资平台的运行和发展, 需要给其一些如特许经营、税收、财政贴息等政策上的优惠, 而这本质上是将企业运营成本转嫁给政府, 使运行效率逐渐降低, 下降的运营效率会对投融资平台造成影响, 使其过分依赖于政府资金的流入, 并产生财政的巨大压力。如果投融资平台的运营出现问题, 就会影响财政风险由企业转向给政府。

二、投融资平台财政风险的处理策略

(一) 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建设

投融资平台大多是国有独资企业, 在具体业务或人事管理处理方面, 都会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一般情况下, 国资委负责资产管理, 党委负责人事任免, 发改委负责项目选择, 而投融资平台并无较多的话语权。所以, 对投融资平台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深化改革, 逐渐引入战略投资者, 一方面对其资本实力进行充实, 一方面对新的管理理念进行融合, 以促使运营市场化程度及运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并实现对债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 外部监管的强化

进一步建立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从外部入手对举债的监管进行加强, 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为合理范围。外部监管的强化措施主要包括:对地方财政部门的权威地位进行明确, 充分发挥其部门在债务管理中的作用;对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确定, 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制订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方法;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目标责任制进行明确, 制定管理目标以促使新增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债务规模等工作的实施, 并对政府财政管理的效果进行跟踪和考核;各级部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联系, 对审计监督力度进行增强, 对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督促以促使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 内控机制的强化

投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财政的法律主体, 同时也是政府债务风险的第一关。在平台内部防范或化解债务风险, 对财政安全运转及偿债能力的影响非常直接。对此, 基于投融资平台的建立, 加强其风险内控机制的完善至关重要。内控机制的强化措施主要包括:就筹资、投资财务活动对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建立, 确保经营者的权威, 使科学程序的监督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对风险预警和跟踪监督机制进行建立, 跟踪、识别、评价、预测投融资平台财务风险的发生全程;实行责任制明确财务活动的风险承担者, 对其应担当的责任及应获取的风险报酬进行明确, 严格执行考核机制以兑现管理承若。

(四) 政绩考核内容的完善

各级政府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时, 要能够将其作为本级政府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的开展和实施。具体的实践过程中, 遵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对债务管理制度进行建立, 对投融资平台扩张的新增债务进行控制, 最大程度的对现有债务进行化解。在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内, 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状况, 以此作为重要指标对干部的业绩进行考核。同时定期进行考核及通报, 成绩优异的应予以通报表扬, 而因为工作不力或违规举债导致债务扩张的应予以批评。

(五) 摆脱地方政府对投融资平台的依赖

地方政府的融资不应受到过分约束, 应准许地方政府以合法渠道公开进行债务的举借,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就不会过分依赖投融资平台进行债务的融资, 并有利于投融资平台向着企业化目标进行建设和发展, 进而有效促使了政府自身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 使其财政活动更加明度, 有利于债务隐匿风险的揭示。在社会共同监督下, 地方政府无序增长的债务可得以有效控制, 使危机的发生得以避免。

(六) 突显财政资金的流动性

国库以单一账户形式进行资金管理, 将资金收缴、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取消, 促使资金预算效率的提升。对计划性财政收支活动进行增强, 均衡库款资金的流量。对计划编制进行细化, 对单位预算用款进行管理, 科学建立财政收支系统, 逐渐促使国库现金流量预测能力的提高, 从而避免误差的发生。闲置库款资金的运作进一步强化, 使库款资金的管理更具有安全性, 同时促使其收益与流动的实现;不断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力度, 提高债务风险的抵抗能力, 积极应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风险。

三、结束语

受外部环境和相关因素的影响, 政府公共建设支出的责任与财力失衡的情况下, 容易出现财政风险。为应对金融危机, 刺激经济增长,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立逐渐使法律及体制的约束力适度降低, 从而为区域城市化及工业化发展创造了更多条件。但在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财政风险问题日渐突出, 给财政的管理带来较多困难。因此, 必须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行进行规范管理, 对融资的渠道进行拓展, 逐步提升收益能力以促使对财政风险的防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模式进行转变, 促进财政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强化内外部风险防控的力度, 对财政风险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

摘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立有效缓解了城市产业升级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资金不足的问题, 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的筹资基础。但投融资平台的扩张使财政风险有所增加,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对财政的管理。本文分析了投融资平台的财政风险, 并提出应对风险的解决策略, 以促使地方政府对投融资平台财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关键词:投融资平台,财政风险,地方政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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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军伟.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及其防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2010 (06) .

[5]肖耿, 李金迎, 王洋.采取组合措施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J].中国金融, 2010 (10) .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5篇

摘要 :在目前通货紧缩 ,消费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 ,强化财政投融资体制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对于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进一步稳定、持续增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分析 ,提出了今后如何强化与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的看法。

财政投融资是在一般财政预算无偿分配以外 ,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调控 ,按照信用原则有偿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活动。自 80年代我国开始发行生产建设性国债 ,政策性银行投入运转以来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财政投融资体制 ,对推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体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主要是财政投资日益弱化 ,财政投融资渠道单一 ,财政信用与商业信用界限不清 ,财政投资重复、低效等。面临新形势的需要 ,旧的财政投融资体制亟需强化、完善。

一、财政投融资的特点、作用和必要性

(一 )财政投融资是我国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需要

根据穆斯格雷夫的“发展型”公共支出模型 ,市场经济条件下 ,一国经济增长的初级阶段 ,公共部门投资在国民总投资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 ,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飞”奠定基础。进入中级阶段之后 ,公共部门投资逐步成为私人部门投资的补充。而在经济发展的所有阶段都存在市场失灵 ,因此政府始终要通过增加公共投资来进行宏观调节。我国尚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 ,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的年代又不长 ,市场失灵的现象还相当突出 ,因而财政投融资的调控作用必不可少。

(二 )财政投融资的根本作用在于充实社会先行资本 ,填补财政预算无偿投资和一般商业金融投资的空白财政投融资的特点在于既体现政府政策取向 ,又在一定程度上按照信用原则组织经营。财政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准公共产品 ,这类产品若完全依赖财政无偿投资 ,因财力有限势必出现“瓶颈”制约 ,供给不足 ;若完全依靠企业筹资 ,银行融资 ,因准公共产品“效益外溢”的`特点 ,供给更加不足甚至无人投资。所以在私人产品与私人投资、纯公共产品与财政无偿投资大体对应平衡的情况下 ,财政投融资介于二者之间 ,填补了准公共产品投资的空白。

(三 )财政投融资的目标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建立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诱导机制 ,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财政投融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仅表现为短期内“数量增加” ,更表现为长期内“质量的提高”。1 9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后 ,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基本解决 ,结构调整的问题更加突出。我国预算内财力贫乏 ,而财政投融资作为一个投融资体系 ,直接把资金引入优先领域 ,形成一种“财政投融资先行―商业银行投融资跟踪―企业投资随后”的连锁反应机制。

(四 )在当前我国通货紧缩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加强财政投融资又与反经济周期目标相吻合中央银行六次降息 ,货币政策力度不可谓不大 ,然而由于真实利率高于名义利率 ,居民对货币的灵活性偏好 ,企业预算约束硬化以及货币政

浅谈地方财政与地方国企改革 第6篇

一、财政参与国企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一)尊重市场经济规律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竞争经济,经济运行中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和竞争原则。实践证明无论在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还是后起的亚洲国家,财政对经济的干预和对企业行为的引导,均非凌驾于经济规律之上,而是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尊重企业自主权

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微观经济主体的再造是转轨成功的关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权,引导企业趋利避害,为企业运营指明方向。由此,各级政府。地方财政应为企业、基层做好服务工作,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

(一)为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改革与发展解除后顾之忧。努力筹措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资金。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可按照企业、社会、政府“三三制”的筹资原则使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居民生活最低保障制度。真正分离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职能,加大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支持力度,从制度上解决国有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二)财政以贴息方式支持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

减员增效,下岗分流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必备条件。针对职工再就业问题,国务院要求各地建立再就业中心,所需经费由政府、企业、社会共同负担。并确定了一糸列优惠政策,要求财政给予贴息,预算安排职工安置费用等。

(三)整顿减负

地方财政部门要调动企业的投资积极性,给企业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空间,就必须整顿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在整顿减负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收费的规定,公开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程序和依据;另外,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针对清理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规范处理,真正给企业减负,轻装上阵,从而调动企业乃至社会各方面投资积极性,促进经济长期良性发展。

(四)增资减债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

地方财政选择一些重点国有企业直接注入资金,改善这些企业的资产,解决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高负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缓解国有企业的困难。

(五)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由于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效监督约束不力。财务行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失控现象,企业财务信息失真,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财政部门作为财务主管部门,帮助国有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逐步建立起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依法核算,依法分配,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另外,从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购销活动等方面人手,切实解决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企业管理中的漏洞。

(六)正确处理好企业兼并破产的财政问题

兼并破产,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有企业脱困的重要途径。因此地方财政应大力扶持企业兼并破产。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税收政策既要服务改革的大局,鼓励促进正当的企业兼并破产活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又要制定严密的税务防范条款,以防企业通过兼并破产有意逃交税款。

三、山东省地方财政支持国企改革的实证评析

(一)落实增资减债政策,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为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步伐,促进“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有关政策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以及省财政厅制定了一系列帮助企业增资减债的政策措施,包括:补充流动资本政策;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债权转股权政策;外汇借款项目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等。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集团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推动山东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培植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通知》,确定了136户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作为全省重点企业集团进行重点培植。

(三)强化监督考核。促进企业财务政策落实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7篇

一、地方政府融资的财政风险

(一) 土地财政困境

通过土地使用权资本化进行政府融资目前面临着两个挑战:一是可用于获取土地收益的资源枯竭, 一是土地价格上升带来房地产泡沫。

目前, 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土地收益权的质押所带来的收益越来越有限, 已经不能满足需求。这与我国的国家发展大局和政策要求有关。一方面, 政府为了依靠土地出让获得更多的收益, 势必会增加出让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这种趋势会使城市建设用地不断挤压农业用地, 耕地规模就会被迫压缩, 农业产量就会受影响。城市用地一味的扩张, 也使得农民的生存权益得不到保障, 甚至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差距, 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政策限制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 所以能用于土地出让的资源与原来相比很有限。再加上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的降低, 土地出让的收益率降低, 现在土地财政所得的收益对于地方融资的贡献率十分有限。

从经济人自利动机出发, 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刺激下, 不仅会最大限度开发农村土地, 还会抬高地价, 地价的抬高必然也会带来更高的土地资源收益。房价会因为地价的抬高被迫拉高, 房地产价格的持续抬高, 会导致人们对房价产生过高的心理预期, 这种预期又吸引消费者持续投入资本, 特别是投机者为从中牟利买卖资产。房价被抬高到过度高于实际价格的水平, 价格的过度膨胀最终常常导致泡沫破裂, 预期逆转、价格暴跌, 往往伴随着经济萧条、金融危机。这给政府财政带来更多的任务和压力, 需要更多的财政投入恢复经济、甚至是解决失业等社会问题。

(二) 融资平台

融资平台是目前地方政府、特别是市级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融资渠道, 在城市建设吸收的资金中占相当大的比重, 为地方财政确实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但是融资平台融入的资金规模巨大也意味着一旦发生问题, 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风险和收益总是成正比的。在土地财政活力下降以及金融危机要求扩大投资的背景下, 融资平台获得了迅猛发展。同时其自身机制和外在监管上的一些漏洞也逐渐显现, 其潜在的和已经表现出的问题以及对地方财政的风险和威胁正逐渐引起地方政府的密切关注。

(1) 信息不对称, 银行信贷风险。当前的预算会计体系下, 政府融资平台负债水平、还款能力、偿债资金安排计划等项目信息数据往往并不对外公开, 所以贷款银行往往在信息链上处于较低层次。政府并不会向银行提供详细的财政收支计划以及融资平台总贷款等信息, 银行往往在融资意向确定后才会得到, 所以无法将其作为考量依据再进行融资决策。而且融资平台常常与多家银行同时签订合作协议, 银行之间无法互通信息, 对于融资平台的融资总量以及项目资金来源很难准确掌握。这种信息不对称, 使银行无法对融资平台进行全面监控, 包括资本金来源和去向, 也无法准确预测融资平台的负债总量和还款能力。现实中, 许多地方政府都将土地财政的收入来偿还银行到期债务, 但是土地财政的衰弱使政府偿债能力下降。而银行又存在着过度信赖政府偿债能力的现象, 最终就会给银行信贷带来风险。这使得整个融资平台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运作效率无法得到保障, 甚至最终会因为无法偿还巨额债务而导致融资失败。

(2) 缺乏外部约束, 债务违约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没有正式的外在约束机制来监督政府融资行为, 包括政府融资金额规模。地方政府或因为绩效考评或因为地区经济等目的, 甚至在不考虑偿还能力的前提下, 尽可能扩大融资规模。缺乏对融资平台的外在监督, 就会在内部滋生腐败, 导致融资金额已经超过政府实际承受能力。而且, 由于融资平台的贷款项目通常是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公用事业等, 项目本身不具有偿还应还贷款的能力。需要用资源出让和税费收入等财政收入进行偿还, 一旦这部分财政收入不能保证, 政府就难以偿还贷款本息, 形成巨大的隐性债务规模。这些债务不仅会打击政府信用和形象, 也会带来财政危机, 影响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地方政府融资发展方向

地方政府融资对于满足地方财政对于建设资金的需求、稳定财政平衡、弥补财政缺口具有积极影响;在地方职能日益复杂化、地区发展日益迅猛的今天, 地方政府融资对于发挥地方政府职能和地方建设、区域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应该继续发挥并发扬他的积极作用。由于地方政府融资自身机制还并不完善, 再加上还未建立起完备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随着其规模和范围的不断膨胀, 它所带来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渐扩大化, 甚至给有些地方财政带来的债务危机已经超过他对财政的积极作用。

目前, 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在地方财政体系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且也应该继续更大程度的发挥积极作用, 为地方财政再增添活力。所以, 加强对于地方政府融资的管理和监督, 使其风险最小化, 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 土地融资政策

在某些地区, 土地融资贷款在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占了很大比例。要控制政府建设性债务风险, 需要加强对土地资源融资的改善和管理, 将土地融资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保证土地出让合理、合法化, 进而避免引发财政风险。一是完善土地资源出让备案制度, 凡是通过出让国有土地收益权获取收益的项目, 必须在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确保土地资源融资整体规模信息准确, 以便于对土地融资风险做出有效评估和监控。二是通过政策规则严格限制地方政府的征用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 监督政府行为, 保障地区土地利用结构合理, 特别是保护农业用地和农村土地权益;同时, 严厉打击地方政府抬高地价的投机行为, 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 保证土地融资政策科学合理。

(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确实是地方融资的创新成果, 长久以来, 我们只得益于它所带来的收益, 却忽视了可能存在的问题, 面对融资规模的无限膨胀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和整顿确实是必要的。

完善信息公开, 将融资平台的融资计划、偿债能力、总融资金额、负债水平等公开给贷款银行, 使银行有选择权利, 避免偿债能力不允许条件下的无限融资, 也激励政府规范融资行为、提高政府信用水平, 获得银行的信任, 进而获取银行贷款。也避免因为不了解融资平台偿债能力而导致的银行贷款无效率, 避免银行系统面临金融风险。还要将融资平台运营状况向社会全面公开, 获得更大范围、更全面的监督。除此之外, 还需要建立专业监督机构或部门, 对融资平台进行专门的外部约束和监控。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 对不合理的融资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规范融资平台的融资活动。

(三)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能力建设

实际上,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 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一定时期内大规模的财政投资不可避免,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 保证财政资金在任何时候都有充足的储蓄可用于投资也是不切实际的。从一定角度来说, 地方政府在特定阶段内因为特殊需求而持有一定的债务是不可避免的, 也是财政允许的。可控规模内的债务不仅可以弥补财政赤字、实现财政平衡、稳定地方政权, 还可以促进社会闲置资源优化配置、搞活资金融通, 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目前, 地方政府融资带来的最大风险就是债务规模的无限膨胀甚至达到不可控制的地步。化解地方政府融资的风险, 不仅要从各种融资模式本身出发, 净化自身运行机制, 还要充分利用政府监管力量和提高管理能力, 合理控制融资带来的债务规模。

摘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以来, 中央和地方政府逐渐划分为分别独立的财政管理体系。地方政府肩负着发展与国计民生直接相关的全方位事物的重任, 然而, 地方政府有限的财力却不能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匹配。除了有限的本级财政收入和上级拨款, 地方政府因为不能发债的规定, 只得另寻其他融资方式。地方融资一方面为地方政府发挥城市建设等职能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 但是另一方面过重的财政支出负担却使得政府融资的规模不断扩张, 甚至超过了有些地方政府所能偿还的限度, 给地方财政带来了更加严重的债务危机。如今如何利用好政府融资平台, 使其达到平衡地方财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作用逐渐被提上日程。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8篇

土地金融是金融业的一种形式, 是以土地作为信用保证 (抵押) 而获得资金融通, 是国际上通行的重要金融形式之一。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以土地为担保的融资活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缓解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加快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但其快速大规模融资活动所造成的银行信贷风险等问题也逐步凸显。这主要体现在其依赖当地土地财政收入作为投融资还款来源的融资可持续性风险。

(一)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土地担保风险研究现状

首先构建土地出让收入与地方商品房售价关系模型。从中国大陆地区31个省市中选取6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省市为例, 提取6省1999-2007年的样本数据, 使用Eviews软件对商品房销售额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进一步揭示房地产业与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之间的紧密联系。

严金海 (2007) 土地抵押融资风险的理论分析:微观层面上, 银行对贷款抵押率的选择和对未来土地价格变化的预期决定土地抵押融资风险的大小;宏观层面上, 土地资产价值的变化决定土地抵押融资风险的大小, 过快增长的土地价格和过量的土地供应在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加大了金融风险。对土地价格指数PL和信贷余额同比增速DB建立格兰杰因果检验模型来检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模型结果表明:土地价格指数和信贷余额增速互为因果关系, 土地价格的上升会带来信贷余额增速的上升, 而信贷的快速增加又会反过来进一步提升土地价格。这种相互促进的机制容易诱发地产泡沫, 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

(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贷资金来源对土地收入的依赖

据估计, 房地产相关财政收入总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9年的7.9%升至2008年的23.4%, 其中地方政府卖地收入一项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99年的5.7%大幅升至16.5%, 占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比重更是由15.6%骤升至77.5%。

各机构对于平台贷款还款来源中土地收入占比的估测如下:银监会估测, 至2010年, 必须依靠第二还款来源覆盖本息的贷款, 在平台贷款中占比为50%;瑞银估测, 2009年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例为32%;彭博估测, 至2010年上半年, 50%的平台贷款依赖于借款人和潜在抵押品或贷款担保人的现金流;上海证券的估测是中信银行平台贷款还款来源为:现金流35%, 土地抵押46%, 财政收入纳入统筹还款19%;东方证券的估测, 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16.5%, 占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比重为77.5%;莫尼塔公司, 2006至2009年间, 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保持在40%左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及平台贷款还款来源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很高, 土地收入占比基本在30%-40%之间, 最高可以达到50%。

另一方面, 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收入同房地产市场的关联度正在日益提高。首先, 地方政府为了以有限的土地资源为抵押, 获得尽量多的平台贷款, 其对于土地收入的估算会融入过多的、非审慎的、过于乐观的预期成分, 这就加强了平台贷款还款来源同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价格波动的联系。其次, 近年来土地转让制度及定价机制的日益市场化, 客观上也加强了土地出让收入同房地产市场的联系。

(三) 武汉市投融资平台概况

到目前为止, 武汉市的平台数量为7-10家, 员工总计19657人, 资产总额为1081.08亿元。其中投融资平台在商业性银行的融资总额为425.313亿元, 平均负债率76.80%, 在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结构中, 银行贷款占95%, 票据融资占0.4%, 企业债券占2.4%, 其它方式占2.2%。武汉市投融资平台的创新融资方式包括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融资、基金融资、票据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和土地资产证券化融资。

武汉市现有政府融资平台97个, 贷款余额2126.18亿元, 其中1645.7亿元余额为担保余额, 目前仅剩299.6亿元财政担保有待转换。财政担保的置换方式包括: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主体并联合有实力的企业;地方融资平台债券;城市路桥计次收费;招商引资 (BOT) 和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基金等市场化方法。

2011年城建资金安排为725.82亿元, 两成还债, 八成基建, 其中575.82亿元用于基建投资, 150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2011年武汉725.82亿元的城建资金中, 财政资金35亿元 (直接投入) ;市城投公司等市级投融资平台非封闭项目贷款融资306.36亿元;保险资金20亿元;利用外资1.7亿元;BT、BOT融资94.24亿元;各区筹资24.99亿元;业主筹资11.49亿元;封闭运行项目筹资232.04亿元。

以2011年的实际情况而言, 全部575.82亿元的基建资金, 81%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余19%资金的用途分别是, 水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3.452亿元;环境设施建设投资为25.7757亿元;园林绿化建设投资为4.1亿元, 公交场站建设工程投资为5000万元等。

二、土地相关财政收入的测算

(一)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考察土地相关财政收入理论值与其他因素的关系, 我们根据统计数据的可能性选择了人口密度、人均GDP、第一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人均商品房销售额这5项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土地相关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 (即自变量X) 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简单、直观地理解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提供基础。通过对武汉市13个区2007-2010年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得出数据结果如表1。

N=13

数据来源:《武汉市房地产年鉴2007-2010》、《武汉市统计年鉴2007-2010》;CNKI宏观数据挖掘分析系统。

指标说明:

PSQ: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PGDP:人均GDP, 人民币万元;

PRI: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例, 为%;

PSCHP:人均商品房销售额, 人民币万元;

PFR:人均地方财政收入, 人民币万元。

Y1:用8%调整系数乘商品房销售额得出的土地相关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 (%) 。

Y2:用15%调整系数乘商品房销售额得出的土地相关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 (%) 。

注1:所有计算价格均为当年价格。

注2:其中最小值为新洲区, 该区商品房销售额为零, 没有相关销售记录。

统计样本为武汉市的13个市辖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只在近两年有商品房销售记录, 但是其他数据不易获得, 因此不包括在样本中。

表1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有以下结果:

1. 人口密度较高, 平均值已由2007年每平方公里5472人提高为2010年5293人。

最大值由13820提高到17648人, 对于我们的分析对象──市辖区来说, 人口密度已经相当高。但是各年数据并不是呈逐年增长, 而是交替变换, 反映了人口的变动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2. 人均GDP显著增长, 平均值由2007年的12338元增加为2010年的26519元。

同时, 人均GDP标准差也逐年加大, 显示经济的不平衡增长。最低值在4年期间基本稳定在6000-9000多元的水平, 而最高值显示了几乎是成倍的增长。

3. 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平均水平仍然比较高。

第一产业产值的比例在17-21%左右, 但农业区的第一产业比例仍然高达53%以上。武汉市的整体水平仍然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 也是市镇化造成了农用土地不断转为非农用地的过程。

4. 人均商品房销售额外负担显示了逐年增长, 平均值2007年为人均1919元, 2010年为2049元, 基本保持稳定。

标准差在前2年变化不大, 但2010年与2009年相比较, 标准差增加为1.5倍以上, 说明地区间商品房销售额的不平衡。最大值增长更快, 从2007年5767元增加为2010年的6092元, 其中第三年达到7672元, 显示有些辖区特别是一些新的开发区正处于迅速城市化过程中。

5. 人均地方财政收入2007年平均值为627元, 逐年稳定增长, 2010年平均值为1274元。

标准差变化呈逐年稳步递增的趋势。最小值在由252元增加为552元, 最小值增长速度大致与平均增长速度同步。而最大值增长明显慢于平均水平的增长, 由2007年的1996元增长为2010年的3778元。反映了武汉市的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多年来平稳发展的趋势。

6. 根据调整指标估计的土地相关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 在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 平均值在12-23%之间;

包括土地出让金情况下为24-44%之间。最高的比例达到56%和105%以上。

(二) 回归模型分析

利用OLS模型, 利用2007-2010年武汉市13个市辖区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析。模型方程为:=0++

式中:第个市的商品房销售额;

:第个市的个特征变量;

: (0, 1) :随机误差变量。 (=1, 2, =1, 2, )

1. 确定因变量和特征变量

直接用人均商品房销售额作为因变量 (因为商品房销售是我们用来推算人均地方土地相关财政收入的基本数据) 。从理论上说, 尽管有各种变量可以作为特征变量 (例如与中心城市距离、城市化程度、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指标) , 但考虑取得数据的可能性以及数据变化的稳定性, 我们选择人口密度、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例和人均GDP三项重要指标作为特征变量。这些变量的散点图, 如图2显示, 人口密度与人均商品房销售额没有相关关系。因此, 我们在相关性分析中仅使用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例和人均GDP作为变量。

2. 利用Eviews6.0程序计算

根据模型回归结果得到的相关模型为:

式中“***”表示显著水平95%。

模型结果表明, 人均GDP水平对地方商品房销售呈明显正相关关系。人均GDP提高有利于商品房销售额提高。第一产值比例与人均商品房销售呈明显负相关关系。第一产值比例下降有利于商品房销售额提高 (负负为正) 。

通过模型测算, 可以根据地方政府GDP的增长规模预测未来一段时期与土地出让收入紧密相关的商品房销售收入, 并据以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 作为商业银行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提供担保融资的考察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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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守英.警惕土地经营城市化的财政和金融风险[J].农村工作通讯, 2005, (9) .

完善辽宁财政投融资体制对策建议 第9篇

财政投融资是一种偏向于政策的新型政府投资, 它主要是为了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 运用财政的手段来对资金进行筹集和管理。

对于财政投融资, 国内外诸多学者对财政投融资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比较系统的概括其定义来自于朱柏铭教授:“财政投融资即政府金融活动, 是指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 遵循信用原则将各种资金集中起来, 由政府部门规范化管理, 直接或间接贷放给企事业单位的活动”。财政投融资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 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当前, 辽宁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龙头”, 其财政投融资体制对于辽宁的崛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辽宁省应充分借助政府财政投融资平台的优势, 大力改善其经济结构, 加强宏观调控, 有效的利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推动辽宁省产业政策的发展。但是, 辽宁的财政投融资体制在其实际运作过程中也面临不少问题, 如: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资金运用方面不到位, 宏观效益差, 政策性体现的不明显;在投融资的管理方面, 尚未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投融资体系;实际运行中, 政府承担着信用风险等等, 这些对于资源大省的辽宁来说, 对于其迅速转型成长, 都受到严重制约。

如何进一步完善辽宁省的财政投融资体制, 保证辽宁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体制的作用, 进而有效的推动辽宁经济的崛起, 进一步规避财政风险, 合理利用财政投融资体制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辽宁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分析, 针对投融资体制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合理借鉴其他省市的财政投融资优势, 进一步提出完善辽宁财政投融资的合理对策与建议。

2 完善辽宁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对策

2.1 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的财政导向作用

曾经的辽宁有过辉煌的经济振兴史。而目前, 辽宁经济还处于战略发展重振阶段。不同时期, 更要明确政府的政策导向, 明确政府在不同时期发挥的职能效应。政府建立财政投融资的首要步骤, 是要计算好辽宁以往各届政府的债务, 并选用恰当的方式清理, 重塑政府形象, 使得辽宁的财政投融资体制能够得以顺利发展。

现阶段, 辽宁省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其直接投资的职能,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稳步发展。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这种直接投资的职能将逐步弱化, 逐渐转变为投资管理的职能, 由决策者向指引者的角色进行转换。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自身的主体地位, 可以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建立投融资平台。通过引导功能, 将政府原来用于直接投资的部分资金转化为用于贴息, 引导投资主体按照政府的意愿进行发展。通过政府在不同时期的政策导向, 大力发挥政府作为监督者的作用, 引导其在地方的投融资活动中促进经济合理有效的发展, 为投融资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监督。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辽宁省的实际情况, 适度选择一些贴息项目, 按照银行贷款的方式发放并给予一定的补贴, 增加投资的需求, 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改造。与此同时, 还要强化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方式, 加大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 保证政府资金的稳步扩充。

2.2 拓宽融资渠道, 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

振兴东北, 辽宁先行。在经济崛起的道路上, 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作为保障。以往财政投融资的基本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预算内财政资金投入, 向商业银行发放的国债以及一些社会的保障类资金存款。但随着辽宁省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要求政府拓宽财政融资渠道, 不断与时俱进。相对于辽宁而言, 应逐步增加地方性财政资金在政策性投融资中的比重。在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 政府要适度采取多种经营方式, 不单纯的依靠传统的预算内财政资金, 要通过适度的收费方式, 强化管理以及适度的资金周转, 加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能力。另一方面, 适度发行地方债券, 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 以信用方式有效的吸收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同时, 适当的鼓励各类企业投资地方的一些基础设施项目, 通过控资参股, 优惠利率贷款等方式, 既缓解了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 又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在经营方式上, 发展新的经营方式, 如对于公共产品的冠名权转让拍卖以及道路经营权的转让等。以政府为主体的常用融资模式, 可试行BOT模式 (建设-经营-转让) , PPP模式 (公共私营合作制) 以及TOT模式 (移交-经营-转让) 等融资方式, 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在政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 集合自身特点与优势, 对融资工具进行合理有效的选择与组合, 进而有效改善投融资环境, 筹集更多的资金。针对辽宁省产业发展的具体问题, 还可以适当的引入国家社保基金, 一些保险公司作为战略性的投资, 对与辽宁经营基础设施采用投融资合作开发的企业, 可以引入公司债券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 发挥债券的优势, 独立或合作开发。

2.3 继续推进财政投融资主体的市场化管理

地方政府是推动辽宁经济崛起的主力军, 所以应进一步发挥政府的财政投融资作用, 建立市场化平台, 加大财政投融资体制主体的市场化建设。

首先, 建立财政投融资的市场化平台。以目前的投融资平台为支撑, 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 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与分配效应, 构建财政投融资的纵向分级体系, 进一步明确各级的功能定位, 促进辽宁经济的发展。辽宁省作为老工业基地的源头, 要依托原有的大型工业集团, 承担各项重大产业布局, 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提升辽宁老工业基地产业投资的能力。建议辽宁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 公共事业以及能源设施等, 依托辽宁传统的重工业基础, 通过资源的进一步优化整合, 积极与有实力的央企等的合作。同时强化政策布局, 争取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与国家重大项目落户辽宁。辽宁省投融资平台还应当强化其投融资体系的引导作用, 统一归属于地方政府来领导, 一些大的项目可以由省级部门来协调处理, 而市县级则承担一些与其主体相配套的合作项目。

其次, 财政投融资平台通过上下级平台间的联动, 省级平台要为地市级平台提供担保与风险评估等方式, 从而促进规模的增加。

第三, 进一步协调整个区域内投融资体系的有效整合, 通过投融资平台的构建, 实现三包、信用的一体化, 提高投融资体系的效率。

2.4 完善地方政府财政投融资制度

完善财政投融资制度, 设置地方相关的投融资机构, 制定财政投融资政策, 加强有关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一是要强化计划管理体制,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原则, 编制地方财政投融资预算, 并以立法的形式形成。一般来说, 地方财政投融资机构同政府有着紧密的联系, 更容易依据当地的发展态势与政策制定出相应配套的财政投融资预算, 辅之以法律形式予以实施, 那么项目就能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 加之辽宁财政预算与中央财政投融资机构紧密合作, 会更有利于投融资预算体系的完善。同时, 在财政部门的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下,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使用资金, 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 财政投融资的项目决策要经人大会议审核批准。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的审批制度, 杜绝盲目上项目。在实际审批过程中, 要集中重点项目的审批决定权利, 不能下放重大项目的决策权;同时, 对于一般项目的审批决策权, 可适当的简化、下放审批权限, 促进项目的高效运转;在分析过程中,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建立完善的财政融资评价体系。同时, 涉及到与经济效益相关的项目还要适当的引入财务管理中的时间价值观念, 评价投资项目的动态经济效果, 保证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建立规范的审计制度, 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融资制度;要加强财务监管, 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事事有人监督”, 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2.5 树立创新意识, 转变观念, 发挥财政投资效益

长期以来, 辽宁在发展过程有太多的历史遗留问题, 尤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过分依赖于财政投资, 效益低下, 资源浪费, 至今仍有一些项目工程是受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腐蚀, 因此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显得十分重要。要转变观念, 提高认识, 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要树立新型的市场观念, 以效益作为标准来选择适合辽宁发展的财政投融资项目, 进而通过适宜的财政投融资项目促进辽宁经济又好又快的健康稳步发展。当前, 要从思想上杜绝“财政的钱是公家的钱, 不要白不要”的传统观念。在完善辽宁财政投融资的体制过程中, 要绝对杜绝传统的依赖财政投资的思想, 树立全新的创新意识, 与时俱进, 不断创新。目前, 我国的财政投资领域遍布各个行业, 辽宁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严格区分财政投资领域。对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新兴产业等周期长、投资大的重大产业等, 理所应当的由政府来承担;而可以由市场机制运作的完全竞争性和由市场调节的产业性财政投融资则坚决退出。

2.6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政府要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 严格杜绝“政绩、形象工程”, 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建立起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加大财政投资的责任感, 有效的抑制地方政府盲目投资。政府部门可根据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合理确定财政投融资的具体规模, 根据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财政债务的预警线。按照风险的等级进行划分, 在可承受风险范围内可以进行投资;不可承受风险范围内则不进行投资, 在介于其间的部分则通过经济手段适当控制投资。

2.7 强化对财政投融资的追责制

现阶段, 辽宁财政投融资责任的追究主要体现在对行贿、贪污、挪用公款等投融资问题的追究。同时, 要彻查由于审计监督的不到位和管理存在的漏洞、“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行为、财政投融资决策失误、政策运用不当造成的损失、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不到位等行为。保证辽宁财政投融资规划有序的进行, 资金及时到位, 这就需要审计、纪委等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力度, 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发现问题, 决不姑息。同时, 加大对投融资决策失误的处罚力度。制定奖惩鲜明的制度, 对于造成渎职失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报道与处罚, 促进财政投融资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 加快完善辽宁财政投融资体制建设, 紧密加强同中央有关机构的合作, 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发展过程中, 发挥辽宁的经济投融资优势, 突破发展过程中的瓶颈, 实现东北的二次辉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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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在财政投融资中运用研究 第10篇

1 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的发展历程

我国财政投融资经过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历练, 理论不断充实和发展, 理论学者和政府职能部门也意识到利用财政投融资的重要性。追溯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的提法, 最早于1981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经济建设要注重“经济效益”,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第一次提出中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基本任务:建立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直接搭建投融资的新平台。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建立, 标志着我国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迈进一大步。关于财政投融资评价文件最早是1999年《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估规则》的出台, 之后国家为衡量财政投资效益, 财政部、审计署等一些部委都进行了项目投资评价问题研究, 并制定不同的项目评价指标和方法, 颁布了系列的配套绩效考核办法。到目前为止, 我国的国有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等都开展了绩效考评工作, 而且在国家重点投资项目上的评估很多都参照世界银行管理方法, 针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过程、经济效益等诸方面进行评估。

2 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的现状剖析

目前我国的财政投融资绩效评价存在着诸如没有与政府绩效评价相结合、不同地区对于财政投融资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不同等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财政投融资运用资金绩效评价、全面评价与绩效指标结合和第三方专业中心绩效评价。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财政投融资绩效评价的理念非理论时期

绩效评价本身就是个复杂的难以均衡且需谨慎的系统工程, 而兼有政策与商业属性的财政投融资的绩效运用评价, 即与一般企业绩效评价有相去甚远之处, 不是可以用简单的投入产出的盈利指标即可准确计量的, 更需要有深层次地挖掘其根源和影响因素的定量与定性指标, 科学的绩效考评需要设计得更全面和综合。对于财政投融资目前的空前关注是因为迫于实践的急切需求, 其运行的绩效评价涉及利益方多、影响范围广、考核指标全等的要求, 尽管现阶段研究成果丰富也只能说明还处于发展中的理念而非理论时期。

2.2 财政投融资评价定性评议指标难确定和描述

首先应明确的是财政投融资绩效运行评价指标应该以量化为主, 但需要加以定性评议指标来完善和充实, 可以充分使用定性与定量指标的融合。定性评议指标一定程度可以弥补运行绩效评价里无法量化的内容。一方面如何选取财政投融资评价定性指标似乎现在还没有明确方向, 有提出包含社会责任的, 还有环境保护的, 仅仅是建议, 并无可行方法和评议指标的确定;另一方面, 也存在定性指标难以用科学、准确的文字描述的问题。

2.3 财政投融资评价地区差异的不均衡

对于国内财政投融资评价体系的考评除了相关部委总纲式的文件外, 尚未有全国性的考评体系, 同时也存在着统一的指标如何实现与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具体对接, 如何实现动态化管理的问题;其次我国也没有统一对财政投融资运行评价的专业机构, 导致不同层面、不同区域采用的财政投融资评价体系亦不同, 这种地区差异不均衡也使得财政投融资评价似乎陷于难以均衡评价的困境。即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统一的指标如何实现与不同地区、项目的具体对接, 实现动态化管理。

2.4 财政投融资评价的不合理会影响投融资的发展轨迹

我国对于财政投融资的政策导向, 缺失明确的监管机构, 尽管对于政策性银行的上级主管是中国人民银行, 但对于投融资而言, 很容易偏于商业银行的运作机制。各地财政投融资平台又没有统一标准和体系, 容易产生投融资项目的随意性: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非正常项目竞争干扰市场自由竞争, 国有投资公司的高收益追求而摒弃收益低的基础设施投资等, 都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财政投融资的既定发展轨迹。

2.5 财政投融资评价未与政府综合绩效评价相结合

目前已开展的绩效评价大多基于项目的评价, 缺乏对政府的资金投入的综合性评价, 更未开展深入的财政投融资与政府绩效评价的融合。在评价的准确性、全面性及科学性上有失偏颇, 单纯项目的评价与政府综合绩效评价的脱臼, 致使对财政投融资的评价缺少对其在使用效果上的综合反映。

3 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对于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的观点, 有学者认为是三个方面:社会效益绩效、经济效益绩效和生态效益绩效评价, 还有学者认为传统的社会效益绩效和经济效益绩效两方面。笔者比较赞同后者, 因为在绩效评价的发展阶段, 寻求新的环境、社会责任、生态资源等方面的量化指标, 现在似乎时机还不是很成熟, 难以确切量化, 且探索且验证, 尽管如此仍建议可以在评议指标中将相关内容反映出来。财政投融资是一种特殊的方式, 既不同于传统商业投融资, 也不是纯粹的政府预算行为, 为此, 对其运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应该是定量与定性指标的融合。定量评价指标是准确可计量, 定性指标是易读可理解, 结合二者使用可以相互弥补对方不足, 使对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更为全面合理。

3.1 社会效益评价指标

对于社会效益绩效指标, 是要具体能反应出对社会发展的促进、改善作用, 如医疗卫生改善、文化娱乐丰富、环境治理、城镇化程度提高等方面, 因为对于这部分内容的考评如果选择量化的单纯定量指标还是不很适合, 而且容易有争议, 比较合理的评议指标就是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相结合, 用一定的描述性的定性表述方法, 可以较为全面诠释其所具体反映的评价方面, 而且还能够避免各种具体财政投融资方面的行业差异所出现理解难的困惑, 根本性地就是可以直接选择一定的描述的定性指标, 通俗易懂。

社会效益评议指标要根据具体行业不同而有所调整, 如基础设施性投资可能要涉及民众满意度、环境治理情况、民生改善、社会责任履行等评议, 社会效益的评议指标要注重与具体行业的结合。社会效益评议指标中的民众满意、环境治理、民生改善、社会责任等具体项目可以通过民意调查问卷、专家打分表、监管机构评议以及官方财务数据分析等手段和方式获取并完成。常见的社会效益评价定性指标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一是德尔菲法, 一是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是一种利用有控制的反馈从而比较有效地收集专家观点意见的方法。这种方法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专家确定的指标对欲评价内容的影响度, 然后对问卷进行分析, 主要特点是比较简单易操作。层次分析法, 提高了评价的简洁性和准确性。该方法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根据指标体系的基本关系对其进行分层。每一层的指标都支配下一层的相应指标, 同一层次的指标相互独立。其次, 构造判断矩阵。判断矩阵所表示的是对于上一层次的因素, 本层次与之有关的各因素间的相关性或相对重要性。对同一层次指标进行两两比较, 通过咨询专家等方式构建若干判断矩阵。最后, 计算各层指标的相对权重。

3.2 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财政投融资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应该选择以定量的评价指标为主, 而且尽可能选择通用型的财务经济评价指标, 确保可比性、一贯性、易选择性。进行财政投融资经济效益具体评价时, 有可能在不同项目之间, 计算的指标和方法存在某些差异, 对于这些差异可以体现在补充的评议指标里, 主要按照可比性和科学性原则进行指标选择。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可主要包括: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 各种状况又可以通过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两大类进行具体评价和反应。

财政投融资运用评价经济效益时, 要根据评价指标与标准值比较得出相应的分数, 经济效益评价的标准一般分为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经验标准和历史标准四类。行业标准是以行业内足够多的群体作为样本, 通过科学的计算和设计制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标准。计划标准是在工作开展以前预先对相关环节的工作要求制定计划, 设定指标和标准值, 然后将结果与标准值进行对比。历史标准是以相关地区、行业、单位、部门绩效评价指标的历史数据作为基础, 通过科学计算和设计制定的标准。在制定该标准时应该注意价格因素的剔除, 计量口径的一致等问题。经验标准主要是专家根据对实践的研究, 结合历史发展规律, 经过严密分析后得出的标准或惯例。

3.3 注重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的差异互补融合

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的融合, 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考评要以定量指标为主, 定性指标为辅, 互补融合, 根据其评价基础理论和实践需求, 以国有政策性银行为例, 结合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建立财政投融资运行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财政投融资绩效评价体系分定量经济效益指标和定性社会效益指标两大类, 对于二者在整个体系所占权数参照国有投资商业运作评价的基本比例, 就是:经济效益指标在体系中占70%、社会效益指标在体系中占30%, 具体的经济效益指标得分计算规则是从右向左, 按照基本指标占80%, 修正指标占20%的比例计算, 对于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中各指标多所占比重, 笔者主要是抛砖引玉地提出各指标的权重, 最后评价时可以参照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分值是参照各指标与标准值比较结果计算得到。社会效益指标按照前文定性指标的计算规则, 主要依据专家评议而得, 占总比例的30%, 最后经济效益指标按权数合计计算出绩效评价的总得分。根据得分值确定五档分类, 一般分为“好”、“较好”、“中”、“较差”、“差”五类。根据五档分类将区间分为“优秀区间”、“良好区间”、“中间区间”、“较低区间”、“较差区间”五类, 进行最后的综合评价。对于财政投融资运行绩效评价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具体表述如表1。

4 结语

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 探索性地建立社会效益绩效和经济效益绩效的两个维度测评, 力图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对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进行确定, 避免了现行的绩效评估定性分析的弊端, 使得对于财政投融资的绩效评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做到了定性与定量的统一, 一定程度为建立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的体系建立做出参考和借鉴。归纳起来,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评价体系的层次性。财政投融资运用绩效评价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主, 下设具体分目标, 纵向评价分为四个方面, 横向有细分为具体子目标, 通过定量和定性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便于评价的综合反映, 体现评价的层次性。二是评价指标的标准化。财政投融资运用评价各指标体系中, 都选择与行业等标准进行比较得出, 有标杆的参照可以明确评价的结果, 从而利于采取更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效益的措施。三是评价方法的综合性。对于财政投融资运行评价的指标中, 尤其是定性的评议指标, 选择德尔菲法或专家评议法, 进行科学的评议指标的量化, 是对财政投融资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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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声音之支出 第11篇

多年以来,地方财政对于收入的看法有过两次巨大的改变:第一次是由政府资金的“分钱者”向政府资金追求投资回报的“掌柜”改变,而第二次,则是由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向公共服务的购买者转变。正所谓“把政府的归政府,把市场的还给市场”。

首保民生

进入到2014年,几乎我们采访到的所有地方财政在支出一栏里写的第一点都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这与公共财政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无关系,同时也说明了地方财政投入的重心逐渐倾向由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把财政在民生方面的投入理解为地方在民生项目方面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又客观的分为两个部分,作为接下来财政在民生方面投入的重点。确保民生需求持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一是提高民生资金保障水平。这项工作包含按计划提高最低社会保障水平,完成城镇低保补差标准;保障养老、医疗、种粮等惠农强民资金;着力保障教育资金,落实教师“两相当”政策等。

二是保障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民生基础设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申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整治农村和城市道路及周边设施环境等。

回报优先

相对于曾经大行其道的“部门分配,财政掏钱”的传统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现代地方财政更多的将目光着眼于对政府资金投入的回报。

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局长韩冬梅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改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实施财政资金“拨改投”、“拨改贷”、“拨改保”,变无偿为有偿,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强资金使用主体责任。

另外,她表示要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范围。全方位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凡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公共服务全部纳入购买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细化公共服务绩效考核目标和验收标准,强化日常监管考核。

技术与制度严控

财政资金的支出方面,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财政放弃了事后查账系统,转为动态监控。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2013年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按照财政厅考核要求对动态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并于10月底实行新的动态监控规则,通过更为严格的动态监控规则来减少现金的提取。截止12月底,柳州市本级共监控预算单位402家,实现了100%的监控。监控资金112亿元。其中已核实违规资金661笔,1.26亿元。已核实违规资金占所有监控资金的1.1%。并纠正了所有的违规资金。

地方财政投融资 第12篇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是指财政部门制定的激励经济主体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或领域进行投资和融资的政策。制定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应该同时考虑政策目标、政策工具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

一、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目标

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和具体目标,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最终目标可以界定为相关的三个目标:产业振兴、经济增长和福利增长,这三个目标均以国家和东北三省地方的振兴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为依据。产业振兴是指对东北三省的经济有重要影响的支柱产业开工充分,产销两旺。经济增长可以用地区生产总值来表示,是指在支柱产业的带动下,地区生产总值按照预定的规划实质性地稳定增长。福利增长是指东北三省人民生活福利指数按照正常速度和幅度提高,人们安居乐业,生活愉快,紧密相关的各项指标不断优化。例如,自然环境不断净化,人均收入按照接近于全国平均增长的速度和幅度正常提高,住房面积逐步扩大,就业率逐步提高等。

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具体目标包括一般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一般性目标是适合于各阶段的目标,包括完成振兴规划,调动投融资积极性,保障资金供应,提高投资效益和效率,增强经济活力,福利指标优化等。完成振兴规划是指国家规划、行业规划及省级地方规划所列的投资项目、经济目标一一落实,全面实现。调动投融资积极性,保障资金供应,是指东北三省本地和省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及金融机构,积极向东北老工业基地投资或为其筹集资金,使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得到满足。提高投资效益和效率是指投资项目因财政激励政策的支持而加快建设周期,按计划投产使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增强经济活力是指东北地区投资于各项经营活动正场进行,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福利指标优化是指能够反映一个地区福利水平的各项指标不断优化。例如,自然环境不断净化,人均收入按照接近于全国平均增长的速度和幅度正常提高,住房面积逐步扩大,就业率逐步提高等。

阶段性目标是适合于特定发展阶段的目标。从投融资激励政策的角度,按照支持政策的力度、内容和东北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参照东北地区发展阶段的划分,阶段性目标分为两大政策阶段,即外部支持阶段和自助为主阶段。外部支持阶段是国家财政强力支持阶段,时间为2015年以前。此阶段的特点是东北三省地方财力较弱,外资较少,民间投资能力也不足,需要国家财政给予较强支持。在这一阶段,阶段性的具体目标是激活东北地区的振兴改造发展和创新动力。自助为主阶段是地方财政强力支持阶段,时间大约是2016年至2020年,这一阶段是中央财政减弱财力支持,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阶段。在这阶段,阶段性具体目标是增强东北地区的自我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

二、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工具

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工具包括存量国有资本增值融资政策、投资返还、比例补助、税收优惠、特许债券、财政贴息、鼓励贷款等政策。以上政策中,国有资本存量增值融资政策适用于各阶段,其他政策可以分阶段重点实施。在外部支持阶段,即国家财政强力支持阶段,中央财政所使用的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工具主要有投资返还、比例补助和税收优惠。在自助为主阶段,即地方财政强力支持阶段,地方财政所使用的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工具主要有财政贴息、鼓励贷款、比例补助等。2021年之后,可基本实行投融资市场化,由企业和个人作为投融资主体,按照市场规则自愿进行投融资决策。

(一)国有资本存量增值融资政策

东北地区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解放以来国家向东北三省投入较多的资金,使东北三省沉淀了巨额的国有资产,其原始投入的用于经营的资金可以称之为国有资本。现在一提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般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国家给钱,就是增量投入。国家对振兴老工业基地给以财政支持,实施增量投入固然重要,但是对于已经投入的资本保值增值更不能忽视。如何利用好存量资本和存量资产,通过存量资本自我融资,这是一个比增量投入更加重要的问题。存量资本自我融资,能够充分发挥早期投入资本的作用,大大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是解决东北三省振兴老工业基地资金问题的最佳途径。因此,国家应该首先考虑实施国有资本存量增值融资政策,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的振兴。此处所说的国有资本存量增值是一个市场概念,这里所说的“值”是指市场价值。存量国有资本增值,是指存量国有资本因在金融市场上交易价格上涨而实现的市场价值上升。存量国有资本增值融资,就是在存量国有资本市场价值增值后,将存量国有资本部分出售,从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以前国有资本退出渠道比较狭窄,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股票市场实行全流通之后,股票市场就成为国有股本高价退出的最佳渠道。

国有股本增值融资政策的具体内容为:

首先,允许东北地区上市公司现有国有股在适当的市场行情时减持一定比例以筹集建设资金,用于地方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来源或者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直接管理的投资项目投资来源。应该明确:哪家上市公司由哪一级政府哪个部门具体管理,由谁决定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比例是多大,投资项目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够使用国有资本增值融资,使用额度是多少,减持的股本是否在以后低价买回,购买对象、比例、价位如何确定等。国有股本增值融资应该纳入到地方级财政预算中。如果国有股本增值融资投向经营性项目,则应该折合成新项目的国有股本。

其次,是对于尚未成为上市公司(即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该尽可能的通过资产重组,使这些企业的国有资产成为已经上市的公司的国有股本,或者成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优先批准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第三,是将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大项目,并且是需要财政拨款支持的大项目,纳入发行新股的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股票已经上市流通的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投资的对象,然后由公司将发行新股获得的资金投入到这些项目中去。

第四,股票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可以通过配股、定向增发等方式筹集资金,向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项目投资。

第五,在股价很高时,在股票市场出售一部分国有股份,筹集建设资金投向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投资。

在投融资问题上,建议国家向国有资本比较集中的东北三省实行倾斜政策,优先核准东北三省国有资本进行重组,组建若干家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允许东北三省含有国有股的上市公司通过高价减持国有股或者配股或者增发股份的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向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允许含有国有股的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把一些非上市国有企业整合到上市公司去,实现国有股本的保值增值。

(二)分阶段实施的政策工具

在外部支持阶段,可以重点实施投资返还、比例补助、税收优惠和特许债券等政策工具。

投资返还就是国家把来自于东北三省的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根据东北三省的大中型项目的投资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地方财政,用于国家支持的大中型投资项目。该政策有五个要点:一是返还比例与各省自己上交的财政收入总额挂钩;二是专款专用,返还的资金必须用于指定的大中型投资项目;三是该项目一定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经营性项目)或社会效益(基础设施项目);四是投资于经营性项目的资金折合为国家股本,由国家作为控股股东或参股股东;五是要建立严格的投资管理责任制。

比例补助就是对于影响地区经济的重要投资项目,由中央财政按照已经到位的其他渠道的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该政策的要点是:投资项目为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项目已经竣工并且交付使用,或者处在收尾阶段,且在财政补助后一定能够竣工交付使用;财政补助款支出后,其相应部分的资产列为国有资产。

税收优惠就是中央财政本着放水养鱼的指导思想,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和以税抵息政策。以税抵息就是列入国家计划的投资项目竣工投产以后,可以用应上交的税金作为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的资金来源。该政策的要点是:投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计划;投资项目必须经济效益良好,社会效益非负;投资项目竣工后才决定是否享受以税抵息政策;该项目只能享受一定比例或者一定期限的以税抵息政策;该项目在经济寿命期内应该为国家或地方提供一定的税收收入;抵息的税金转换为国有股本。

特许债券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大型项目发行专项企业债券或者建设债券,中央财政针对该种债券实施激励政策。该政策的要点是:发行债券要经过批准;发行主体是项目业主;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企业和个人;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某一项目;凡是购买该种债券的投资者,其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项目投产后,企业可用税前利润归还债券本息。在自助为主阶段,地方财政所使用的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工具主要有财政贴息、鼓励贷款、比例补助等。

财政贴息就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给商业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向老工业基地大中型项目发放优惠低息贷款与正常贷款之间的利差亏损。该政策的要点是:投资项目应该是列入国家计划的经营性的大中型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对该项目没有拨款支持;财政部门只能针对商业银行对该项目贷款已经到位的利差部分。

鼓励贷款是指鼓励商业银行向振兴老工业基地大中型项目发放贷款的财政激励政策。该政策的要点是:投资项目应该是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该项目应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社会效益非负;鼓励措施为:对于向确定的振兴老工业基地大中型项目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商业银行应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

比例补助的对象主要是非经营性项目和对地方经济有带动作用的项目,补助比例根据地方财政财力情况而定。需要说明的是分阶段是相对的,并不是说在外部支持阶段实施的政策在自助为主阶段不能用,或者说在自助为主阶段实施的政策在外部支持阶段不能用,而是说政策支持的力度在各阶段有所不同。

三、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配套政策

(一)外商直接投资政策

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应该与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取向保持一致。例如,对于军工企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从国家经济安全出发,对于外商投资是应该有所限制的,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不鼓励外商向国家限制的领域投资。

(二)民间投资政策

例如对于煤、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等自然物质开采,应该以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企业为主体,而严格限制民间开采,民间开采自然不在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鼓励的范围之内。再如,民间投资保护政策问题。如果仅仅有财政激励政策,而民间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缺乏保障,就会压抑其投资的积极性,。民间投资者合法利益主要包括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安全、收益的权利、守法经营的权利和名誉等,这些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民间投资者才能大胆投资。完善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主要措施是完善法律法规条款,明确界定民间投资的合法利益,公平税负,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同时加大社会治安的力量。

(三)股市融资政策

在实行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的同时,国家在新股票发行与配股审批方面应该向东北三省倾斜。由于股票发行的溢价效应,其筹资效果要远远优于财政激励政策的效果,而且减轻财政负担。因此,股市融资政策与财政投融资激励政策相互配合,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更大意义。

(四)博彩业发展政策

重点要把握三点:一是所筹资金扣除成本后,要全部用于国家财政支持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基本建设项目;二是在政策上不鼓励居民借钱博彩;三是在每次每人投入资金数量要有所限制,以防止倾家荡产的悲剧发生。博彩项目应该放宽,实行多样化。摇球抽签是决定中奖与否的形式,对一些大型竞赛项目分析判断输赢也是一种形式。

(五)鼓励创业的政策

鼓励创业,主要是鼓励东北地区之外的城乡个人和中小企业来东北地区以及鼓励东北地区本地的城乡个人和中小企业在本地进行创业。鼓励的重点是科技创新。鼓励创业的政策主要体现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创业门槛,减少行政收费,杜绝不必要的各项检查评比,建立事后科技补助制度,即对于科技开发成功、社会效益明显者给于适度资金补助或奖励。

(六)国有资本运营政策

应鼓励东北地区现有国有企业以支柱产业为中心进行重组改制,成为若干股份有限公司,优先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流通,然后在一定期限之后,允许公司的国有股本高价减持,所变现的资金用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曙光,周丽俭,刘彬.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模型及政策研究[J].学术交流,2007(8).

地方财政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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