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精选13篇)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1篇
1.点‘发票管理’,再点‘信息表’,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3.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
4.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会显示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
5.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打印”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2篇
申请
兹有昆明金泰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宁市博凯经贸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由于开票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发票税号开错,发票号码为000428006#000407399#000407551#请给予办理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3份为谢!
昆明金泰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0月13日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3篇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4篇
5.3.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软件中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 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 面,如图5-80所示。
第五章 发票管理
图5-80 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增值税 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方式一: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 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方式二: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 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 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5-8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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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用户手册
图5-81 购方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 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 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5-82所示的界 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如图 5-81所示。
图5-82 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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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票管理
图5-83 销方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需要在图5-81所示红字发票信息表填 开界面中,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对 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 信息表信息如图5-83所示,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 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5-8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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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用户手册
图5-84 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界面
说明:
① 信息表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② 当购买方申请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方是否是汉字防伪
企业;当销售方申请时,系统自动识别销方是否是汉字防伪企 业。对于非汉字防伪企业,信息表中商品行最多可开具8行; 对于汉字防伪企业,则信息表中商品行最多可开具7行。
③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中,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④ 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信息表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
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5.3.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导出已填开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项,如图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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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票管理
所示。”
图5-85 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界面
【第二步】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系 统显示如图5-86所示。
图5-86 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明细界面
在此界面中,可以对信息表查看明细、修改和删除。选择一张 红字发票信息表后,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按钮进行信息表 内容的修改,点击页面上方的“删除”按钮可以删除信息表,点击 “查看明细”按钮,则可以查看信息表详细信息。
说明:
① 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
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信息表填开金额 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
② 开票系统中对已开具信息表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均无时间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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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票管理
【第六步】红字发票信息表也可直接通过开票软件上传到税务端。首先选中一条或多条信息表描述为“未上传”的信息表条目,如图 5-89所示。
图5-89上传确认提示框
【第七步】点击 示。
按钮,弹出上传确认提示信息,如图5-90所
图5-90上传确认提示信息
【第八步】以销方申请为例,点击“确定”按钮后,可看到该条红 字发票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成“审核通过”,如图5-9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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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用户手册
图5-91信息表描述已更新
【第九步】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编号已可以用于开 具红字发票。开具红票并报税以后,点击
按钮弹出红字发票
信息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窗口,如图5-92所示。
图5-92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窗口
【第十步】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按照查询条 件查询到符合条件的结果,如图5-9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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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93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结果显示
如果显示红字发票信息表为“审核通过”,既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进入发票管理发票填开,选择专用发票填开,如图
第五章 发票管理
点击“红字”,里面第三个通过导入网络下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发票
第五章 发票管理
图5-50信息表选择窗口
【第二步】在信息表选择窗口中,点击 按钮后,系统弹出红
字发票信息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窗口,如图5-51所示。
图5-51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窗口
【第三步】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根据查询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用户手册
条件显示查询结果,如图5-52所示。
图5-52信息表选择窗口
【第四步】在信息表选择窗口中,选中一条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 按钮后,系统在发票填开界面自动显示出导入的红字专用发票 信息,此信息包括票面上的所有信息,如图5-53所示。其中,备注 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
图5-53 导入网络下载的信息表文件后的发票界面
【第五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 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五章 发票管理
说明:
① 只有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才可以导入。
② 在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时,一次只能导入一个信息表电
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 第5篇
一、适用对象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视不同情况由销货方或购货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申请条件:
(一)、由销售方申请,填报《申请单》: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开票日期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二)、由购买方申请,填报《申请单》:
1、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
3、货物不属于抵扣范围,专用发票未认证。
4、发票已抵扣。
5、发票已认证未抵扣。
6、其他情况。
三、报送资料
1、销售方申请:
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份(盖财务章或公章),并用U盘导出。(具体操作请咨询正欣科技,咨询电话:22023599。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原件(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抵扣联复印件一份。③、销售合同(或订单)、送货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④ 书面说明(盖公章):
A、由销售方出具:尚未交付给购买方或开票日期起次月30日内,写明开具红字发票的详细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B、由购买方出具:购买方拒收或开票日期起次月30日后,写明开具红字发票的详细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C、由双方出具:发票中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其中一项有误的;发票的购货单位名称有误;纳税人识别码有误;双方写明详细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购买方申请:
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份(盖财务章或公章),并用U盘导出。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联原件(发票联、抵扣联),抵扣联复印件一份。③、销售合同(或订单)、送货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④、书面说明(盖公章):
A、由购买方出具: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货物不属于抵扣范围,专用发票未认证 ;发票已抵扣 ;发票已认证未抵扣,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B、由双方出具: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或其他情况,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⑤、发生退货、已抵扣或销售折让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退货单。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日期,并加盖公章”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规定
(一)购买方申请开具《通知单》对应的蓝字发票已认证抵扣的,购买方必须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帐凭证。
(二)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六、其他规定
(一)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可参考政策:
国税发〔2007〕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6〕12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第6篇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我司于2010年4月收到 深圳特威喷涂技术有限公司的一份发票(发票日期:2010年4月16日,发票号码:02347638,金额:9230.77,税额1569.23),因对方单价开错我们拒收。
巴斯夫涂料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申请条件 第7篇
一 销售方申请
1、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销售方须在开具发票起180天内办理
(1)在企业的开票系统里填写申请单(一式二份),依照蓝字发票的内容填写相关的购销双方信息,货物名称,金额等,并填写开错内容或拒收理由。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2)由对方单位用A4纸打印一份拒收此张发票的书面证明,要求写清楚发票号码,金额,退票原因,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注:一份发票对应一份拒收证明,且拒收证明要求原件)(3)申请单导出到U盘中。
2、开票有误,尚未交付。
销售方须在开具发票的次月报完税后办理
(1)在企业的开票系统里填写申请单(一式二份),依照蓝字发票的内容填写相关的购销双方信息,货物名称,金额等,并填写开错内容或拒收理由。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申请当月或1月前的)(2)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单导出到U盘中。二 购买方申请
1、已抵扣
购买方已在认证期限内认证并已抵扣,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
(1)在购买方的开票系统里填写申请单(一式二份),依照蓝字发票的内容填写相关的购销双方信息,货物名称,金额(如果不是全票退货,要求为折让金额或退货金额)等。用A4纸打印,并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
(2)双方退货或销售折让的书面协议,要求协议上有原发生销售的发票号码、退货或折让金额(此金额要求与申请单上金额保持一致)、退货原因等,并加盖双方公章。(注:一份申请单对应一份拒收证明,且拒收证明要求原件)(3)购买方需提供当时发生蓝字发票业务时的发票和记账凭证复印件。(办理人员要查证是否当时已认证。)无需开负数票
2、无法认证
适用于密码区无法认证的发票。
(1)开具发票起180天内,由认证人员保存无法认证信息,加盖无法认证章。(2)在购买方的开票系统里填写申请单,依照蓝字发票的内容填写相关的购销双方信息,货物名称,金额等相关信息,并选择无法认证项,用A4纸打印,并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
3、不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
适用于2009年以前开具的固定资产的专用发票
(1)在购买方的开票系统里填写申请单,依照蓝字发票的内容填写相关的购销双方信息,货物名称,金额等,并选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选项。用A4纸打印,并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
(2)双方退票的书面协议,要求协议上有原发生销售的发票号码、金额、原因等,并加盖双方公章。(注:一份申请单对应一份证明,且拒收证明要求原件)(3)购买方需提供当时发生蓝字发票业务时的发票和记账凭证复印件。(4)如果是退货,需提供当时购买固定资产的入库单,以及现在退货的出库单。(注:由于09年以前固定资产不予抵扣,所以如果所退固定资产的金额巨大应与税管员联系调查取证)
附注:1申请单导出到U盘中与资料一起带到税务局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申请 第8篇
尊敬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福田分局专管员:
我司为,公司位于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是“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我司于日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发票号为:号,对方单位为,开票金额为元,税额为元,因我单位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票面信息错误被对方公司退票,现申请开具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敬请批准!
此致
敬礼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9篇
**国税局**分局:
我公司向****有限公司购买***机一台,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代码:3300103140,发票号码:02817899,金额为15384.62元,税额为2615.38元,税价合计为18000元。
经查验,****有限公司开具的此发票,将货物数量单位误写为:套,正确的货物数量单位应为:台,所以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以上一张发票已认证,但因所购货物为出口退税产品,已转不抵扣。特恳请贵局同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望批准。
特此报告
温州弼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10篇
我公司向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购进了美的冰箱一台,型号:MD冰箱BCD-236TGMN银杏白紫荆,现因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维修,经双方协商后,同意退货。
因以上发票已认证,特恳请贵局同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望批准,敬请谅解!
特此报告
附: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合肥美的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账号:34***00984778
开户银行:交行合肥高新支行
电话号码:2229571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
宣城通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11篇
购货方要开具红字?
一般分为几种情况:
1、退货,我们要退货,那么销售方会向我们索取一个国税批下来的红字开具通知单,然后对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给我们,我们就直接做进项税转出即可;
2、折让,原来跟退货一样;
购方的红字我们只做申请,不会开具红字发票的。那么申请的话,就直接在税控机开票系统里面的发票-红字发票那栏哪里进行操作,然后手工填写相关的信息就行了
一般国税要求索取的资料包括:
退货或折扣折让协议、发票复印件、入账凭证、红字申请单、电子申请盘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第12篇
一、申请对象
取得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进货退出、销货折让以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且不符合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一般纳税人。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指南所称的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申请所需资料
购买方在向全程服务窗口申请出具时,应区别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以下
(五)、(六)两种情形有销售方提供)
(一)购买方对于《申请单》中所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为“已抵扣”的 1.认证结果通知单;
2.认证结果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二)购买方对于《申请单》所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为“未抵扣”的(属“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1.认证窗口加盖“认证不符”印章的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三)购买方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1.已打印“无法认证”标记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填写具体原因)
(四)因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或购入固定资产超过三个月发生退货,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3.购销双方有关退货折让协议;(涉及固定资产退货用)4.固定资产入库凭证;(涉及固定资产退货用)
5.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帐务处理的复印件;(涉及固定资产退货用)6.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填写具体原因)
(五)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全程服务窗口填报申请单,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3.税务登记证副本;
(六)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全程服务窗口填报申请单,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2.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3.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办理窗口
将上述资料交办税大厅全程服务窗口受理,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全程服务窗口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后交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在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对应一张《申请单》。
2.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及退回问题 第13篇
1、营改增之前已缴纳营业税并开具营业税发票的业务,现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需要补开发票的情形就包括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具发票的。因此,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再通过该系统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哪些情形下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呢?
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注意!如果不符合上述红冲情形,仅因专票超过认证期限未认证而开具红字发票,是不允许的。
3.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总结: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4.5月1日前已按17%、11%开具发票的业务,现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因此,红字发票应按原适用税率17%、11%开具,需要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也应按照按原适用税率17%、11%开具。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及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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