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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精选12篇)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1篇

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我院制定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

1、执行查对制度

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

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二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4、转变服务观念

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5、严格管理,堵塞漏洞

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预防医疗纠纷的实际手段主要还是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科室和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病案和其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等。

6、告知义务

医患关系的改变,消费者意识的抬头,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

7、不要轻易承诺

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

8、注意措辞

解释病情时,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9、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

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10、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

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医疗、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保管。

11、完善病历和处方的书写

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势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因此,规范病历书写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特别是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2篇

培 训 总 结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预防医疗纠纷,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在《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颁布并施行之际,我院采取了全院科室领导骨干集中学习、科室医务人员科室内部培训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要求全员参加并有记录及签名,同时将培训资料置顶于院内网方便大家随时学习和查看,整个培训过程为期1周,参与培训人员为全院在岗人员。

本次培训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事实上要妥善处理好各类医患矛盾,维护好医患双方共同利益并非是容易之事。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事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意想不到,而又不相同的纠纷,只有了解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理顺解决纠纷的途径、程序,才能找到对策,处理好医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通过这次培训,使得我院在处理医疗纠纷当中各个部门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同时提高了全院职工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加深了他们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全院职工更加清晰的了解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和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应对措施以及处理流程。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3篇

中文报告工作站在外观上看起来是一台普通的微型计算机及打印机, 但是每台中文报告工作站应用在不同的设备上, 其内部结构及软件也不尽相同。这样就要求维修人员对每一台中文报告工作站的硬件结构及软件系统有所了解。

中文报告工作站的软件一般是由软件开发公司针对某种设备开发的, 每个公司的软件功能都有所不同, 操作过程也不相同。但是同一类设备的基本硬件结构是一样的, 除一些软件开发公司为了自己版权利益, 在硬件与软件间做了一些加密的功能外, 绝大多数同类的中文报告工作站是一样的。但是不同设备的中文报告工作站的硬件结构就大不相同, 主要是采集板卡及前置数据处理等专用数据处理上。为此本文只针对中文报告工作站的硬件故障作一点总结, 软件是由各公司独立开发的, 种类繁多, 且功能各不相同, 在此不作介绍。

1 日立7080生化分析仪中文报告工作站COM接口故障的处理

故障现象:不能接收由7080生化分析仪传输的检测数据, 显示“硬件校验错误”, 无法进行检验报告单的打印。

故障分析:日立7080生化分析仪由主机及控制电脑、中文报告工作站3部分组成。主机控制部分由主机控制电脑控制, 包括样品检测、质量控制及处理检测后的结果, 由主机控制电脑通过专用接口, 传输到中文报告工作站COM口接收, 最后由中文报告工作站打印检验结果。

由于主机控制电脑能够显示标本检验数据, 判断主机至控制电脑通讯口以前工作正常, 故障出在主机电脑的输出端与中文报告工作站这一段。

故障处理过程:检查主机电脑软件的设置正常, 测试主机电脑输出系统波特率、数据位、输入代码、检验位、通讯端口全部正常。检查中文报告工作站软件及设置正常, 调用以前保存的数据也能正常打印。说明工作站也不存在故障, 初步判断为主机电脑通讯输出端口与中文报告工作站接收端口及连接数据线出现故障。

更换连接线后故障依然存在, 重测主机电脑输出端口正常, 中文报告工作站COM端口检测通不过, 判断工作站COM端口损坏。拆下主板发现COM端口与主板为连在一体, 若要修复就需要更换工作站电脑主板。

由于该工作站已经使用多年, 原配的微机主板在市场上已难寻觅, 更换同样规格的主板可能性基本没有。另更换其他类型的的主板, 就需要原安装软件的专业公司来安装软件, 并且会出现兼容性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 只有在已坏主板上采用其他办法解决。

观察主板上还有两个PCI插槽未使用, 就采用带COM端口的PCI扩展板来替代主板COM端口, 安装扩展板后, 再安装驱动软件, 重新建立COM端口通讯后, 显示通讯联系正常, 整机修复成功。

总结:一般采用微机的中文报告工作站均有多余的PCI插槽, 当集成在主板上的某些特定接口出现故障后, 一般都可以采用扩展PCI插槽插入相应的功能卡来进行修复, 如集成显示卡、串口及并口、集成网卡等均可采用这个办法进行处理。

当安装了新的硬件后一定要安装随板卡所附带的软件, 关闭主板所支持的同类接口, 否则新安装的板卡也不能正常工作。

2希森美康UF-50尿沉渣分析仪中文报告工作站黑屏故障的处理

故障现象:一台日本希森美康UF-50尿沉渣分析仪配用的中文报告工作站, 早上上班后开机正常通过自检, 能够打印尿沉渣分析报告单, 正常打印两张后出现黑屏现象, 反复重启后故障依旧。

故障与维修:根据一般电脑黑屏故障的处理方法, 需检查显卡、内存、CPU是否有损坏或接触不良, 经过清洁及更换处理后故障仍未解决。这时只能判断主板出现故障, 造成整机无法工作, 出现黑屏现象。

经观察发现主板上比以前多了一块网卡, 经询问是近期检验科所有临检设备安装了全院统一的Lis系统, 带着试一试的想法将Lis系统联网的网卡从主板上拔下后, 再次开机显示屏亮了。至此判断黑屏的故障是由Lis系统的网卡引起。

经对网卡进行测试, 网卡并未出现故障。再次将网卡插入后, 故障重新出现。更换另外一种型号的网卡插入后正常, 经使用多天后再也未出现黑屏故障。

分析与总结:Lis系统安装后使用了近一周未出现故障, 一周后出现黑屏故障。根据现象分析, 应该是Lis系统软件与网卡驱动软件及中文报告工作站所用的软件之间冲突所致, 或网卡与主板及其他附件兼容出现问题造成黑屏。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4篇

关键词 医改 “医保、医疗、医药” 关系

“十二五”规划和医疗卫生改革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医保、医疗、医药”三项重点。医改三个重点中“医保”是基础,“医药”是关键,“医疗”是根本,三医密切相关、互联互动。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一系列医疗服务。

医药是预防或治疗或诊断人类和牲畜疾病的物质或制剂,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三者之间主要通过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服务于患者,他们之间存在一些必然的联系。如何定位三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医疗(即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是医保与医药的主要实现场所,医保与医药反过来带动,制约着医疗;医保与医药由于药品价格和使用量影响着医疗保险金的使用,反过来医保又影响和促进医药的发展;医疗与医药有着密切关系,医药是医疗服務的载体,医疗反过来又影响医药的发展。在“十二五”深化医改中,医保作为基础,医疗作为根本,医药作为关键。其中医疗是“医保、医疗、医药”三者的核心,也是三大改革的主要环节。三者又直接服务于患者。如何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三个重点发挥最佳作用,要经过不懈努力。应该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强化政府的公共财政职能,增加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①增加政府对医院的财政补助,建立医保基金补充机制;②建立以公众为中心,政府、医保机构共同组成完善的监督体系;③增强全民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④各自准确定位,明确职责。

“医保、医疗、医药”三者必须要协同发展:①要加快完善全民医保体制;②巩固基本药物制度;③推行公立医院体制改革;④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模式。

合理分配“医保、医疗、医药”三大重点在改革中的利益关系:⑴针对医保:①建立风险共担的费用分摊机制。②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此有利于控制医院、医生、患者。③及时结清医院医保资金,加大账户资金对医院的预付功能。④明确监管成本承担责任。⑵针对医药:①减少药品供应的中间环节,实行统一配送或由生产厂家直接供货的机制。②大力推进医药分开,转移药品的购买决策权,使医院与医生不再被药品加成的收入所左右。⑶针对医疗:①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加快初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②公立医疗机构应该将更多的资源放在更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效果上,而不是评级和外延发展上。③一、二、三级医院分工明确,实行首诊制,即初次门诊必须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由于患者盲目就诊,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就能解决的问题患者却到三级医疗机构寻求解决。实行首诊制,转诊制这样不但可以减少二、三级医疗机构的门诊人数,提高医疗效率,也可使二、三级医疗机构间形成良性竞争。

要探索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建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机制。加快完善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逐步实现基层与大医院的用药有效衔接,使用治疗疾病类别、名称、剂型、规格、包装、厂家相同的基本药物。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吸引患者到基层首诊,推进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要认真落实一般诊疗费等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的政策。探索建立按照药品通用名等额报销机制“保基本”,促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调研报告 第5篇

医患关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处理好医患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质量管理,从更深层次拓展为民服务的空间,我院对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发生的医疗纠纷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现状

我院2011年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13起,聚集围堵闹事件3起;2012年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7起;聚集围堵闹事件1起;2013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4起,未发生聚集围堵闹事件。24起纠纷均为协商解决。

近3年我院的医疗纠纷数量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当事患者多为附近农村及城镇患者,当事医务人员以中高级职称为主,外科(特别是骨外科)及妇产科为纠纷发生的高危科室。

二、存在问题

1、医院编制及医护人员数量少,人力资源欠充足,许多医院管理工作在用人时捉襟见肘,同时,合同制人员待遇低,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使得医疗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2、调解机制不健全,解决方案匮乏。当事患者极少有进行医学鉴定、诉诸法律的,协商达不到要求就闹,而医院对此缺乏有效应对措施。

3、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有待加强,医疗活动中与患者沟通不充分,不能做到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与选择权。

4、缺乏风险意识,对医疗纠纷防范、处理相关知识不了解。

一、改进措施

医院管理层对近年来发生的纠纷进行了深深的反思,对每一起医患纠纷做了详细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今后我院在预防、解决医疗纠纷方面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1、积极申请增加人员编制,提高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处理医疗纠纷事件。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医疗纠纷的调查、协商、处理。

3、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对发生的纠纷,相关科室积极沟通,职能科室协助调解,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引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院聘请法律顾问,负责相关法律支持。

4、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多与患者沟通,给予患者必要的同情和帮助,对可能引起患者误解和不满的问题要多交流,做到防患于未然。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6篇

培 训 总 结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预防医疗纠纷,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在《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颁布并施行之际,我院采取集中学习培训《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方式,于2013年3月25日在医院会议室举行。

本次培训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事实上要妥善处理好各类医患矛盾,维护好医患双方共同利益并非是容易之事。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事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意想不到,而又不相同的纠纷,只有了解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理顺解决纠纷的途径、程序,才能找到对策,处理好医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全院职工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加深了他们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全院职工了解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掌握医疗纠纷防范的措施和应对技巧。龙田卫生院

2016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总结 第7篇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一年来,我院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现就我院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治理,专人负责。建立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的日常运作;各临床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治理工作;辖区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对本所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

二、依照国家《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制定医疗废物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垃圾分类,明确人员职责;完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建立应急组织;建立健全本院内部运送及集中处置村卫生所废物的有关交接、登记的手续;保证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三、年内对全院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治理工作的熟悉,并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治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设备操作、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与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五、我院医疗垃圾全部使用专用袋密封包扎,包装袋内容物不超过胶袋容量的3/4,不含血水及污水,袋口扎紧无泄漏。六、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由使用科室负责初步消毒和毁形处理,再由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回收。回收时进行数量核对,签名确认后按医疗垃圾包装要求包装密封,收集暂存按规定时间集中销毁,并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进行具体登记。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8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7年10月在我院142名职工中, 随机抽取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100名为调查对象, 抽样率70%。

1.2 方法

采用预先设计好的《诊疗行为调查表》对以上医务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学习医疗法规、条例有无必要, 曾认真学习过哪些法律法规。是否能加强临床理论和技术的学习。对病人的服务态度是否有改善, 是否出于自愿, 还是被动。是否在诊疗过程中, 整天恐惧、担忧医疗纠纷的出现。是否采取过一些消极的防御性诊疗行为 (回避疑难、高危患者) 等。是否对医师职业有些不适应, 有无转行的想法等。调查形式采用填写问卷的形式, 先详细讲解答卷要求, 后由被调查者以无记名形式单独填写, 20min交卷。

2 结果

2.1 医务人员的一般情况

(1) 职业类别:内科19人, 占19%;外科19人, 占19%;妇产科18人, 占18%;儿科1人, 占1%;急诊科10人, 占10%;麻醉科7人, 占7%;五官科3人, 占3%;药剂科10人, 占10%;医技科6人, 占6%;口腔科4人, 占4%;中医科3人, 占3%。 (2) 职称:高级职称3人, 中级职称29人, 初级职称68人。医师50人, 占50%;药师10人, 占10%, 护士40人, 占40%。 (3) 性别及年龄:男45人, 女65人;23~29岁30人, 30~39岁50人, 40~49岁15人, 50~59岁5人。

2.2 调查结果

《条例》实施后, 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和心理状态产生了较大改变, 具体表现为:60%的人认为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对医务人员具有广泛的教育警示作用, 为了应对这一变化, 应该加强有关法律的学习;为了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消除医疗事故对医生造成的恐惧、担忧, 80%的人加强了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的学习;为了降低因服务质量差导致的医疗纠纷, 95%的人明显改善了服务态度;为保护自我, 规避风险, 83%的人员采取了防御性诊疗行为, 故意回避和躲避一些疑难危重患者;6%的人员因对《条例》中的部分规定不理解, 有辞职、转行的想法。

3 讨论

本调查显示, 《条例》实施后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发生了许多变化, 这些变化对医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有些却可能阻碍医学的发展。故此, 我们应对其不利于医学发展的成因进行分析, 并研究对策。

3.1 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近年面对医疗纠纷频发, 患者维权过度的情形, 医务人员却对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相对薄弱。因此, 医务人员既要懂医, 更要克服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增强法律意识, 用法律规范医疗行为, 是顺应时代变化、把握时代脉搏是最明智之举。由调查可知, 我院医务人员已逐渐注意到法治环境的变化以及对医疗行为的影响, 60%的人表示了强烈学习法律的意愿。这种自我意识的提高和进步, 既能保护自己, 也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我们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法律、法规培训, 使医生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 严格遵循三级查房制度、会诊、转诊、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知情同意等原始医学文书的记录和签字制度。让制度规范诊疗行为, 防范医疗纠纷。规范医疗行为、依法行医已不仅是医学科学本身的要求, 同时已成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1]。

3.2 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医学是一门特殊的、不够完善的、不断发展的人文学科。从医疗发展的轨迹看, 在许多方面与法律制度对医学的要求存在着不适应的地方。如对疾病的病因、病理等的认识是有限的, 对疾病的治疗、抗制能力亦是有限的[2]。因此, 医务人员从事的医疗工作关乎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关乎到患者的家庭幸福、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必须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同时, 更要掌握医学科技迅猛发展的脉络, 才能把医疗差错降到最低。此外, 具备良好的技术水平也是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避免医疗纠纷的基础。本研究发现, 为减少因诊疗技术所致的差错事故, 消除医疗纠纷对医生造成的恐惧、担心等心理障碍, 80%的医务人员加强了医学理论和技术的学习。

3.3 医务人员要消除一些不合理的防御性医疗行为

以往的医生看病, 一切从疾病的诊治需要出发, 决定诊治方案, 很少考虑到保护自己。随着《条例》颁布实施以及不良媒体恶意炒作, 医患纠纷不断升级, 甚至“医闹”, 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如果医生在诊疗活动中稍有打破诊疗常规而因此出现纠纷, 医生就难咎其责。因此, 部分医生为保护自我, 在诊疗活动中就不得不采取一些防御性行为:如在进行检查、治疗时, 为了防止误诊、误治, 有意或无意的增加检查、会诊、转诊等措施;回避收治高危病人、进行高危手术, 尽量选用安全性高、传统的治疗方法;回避进行有创伤、有风险的诊治活动;对应告知事项, 不加分析归纳, 把所有可能性的风险问题都提交病人选择等。调查显示, 83%的人员采取了防御性的诊疗行为。这种医疗行为, 势必增加了患者的费用, 刺激医疗消费过度增长。同时, 还延缓了最佳治疗时机, 甚至造成患者丢失宝贵的生命。因此, 医生应加强业务素质训练, 更新医学理论, 在诊疗过程中充分运用自己精湛的技术, 快速、准确地诊治患者, 既能有效地治疗疾病、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又能减少医疗风险, 规避医疗纠纷而保护自己。

3.4 提高服务意识

本调查显示, 《条例》实施后, 为降低因医疗服务等不到位而导致的医疗纠纷, 95%的医务人员明显改变了服务态度。一改传统的“病人求医、医生施医”的医疗观念, 进而强调病人的情感、隐私、权利、要求等与医生具有平等的地位。为了适应这一要求, 医务人员必须改变医疗观念, 改善服务态度,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既要为病人的躯体、心理健康服务, 也要为提高患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提升医院的社会知名度, 消除医患之间的心理障碍而努力。因此, 医务人员应加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学习, 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技术水平, 本着同情、宽慰的心态医治患者, 尤其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情况下, 医生既要治好患者的病, 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 尽可能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 使患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在仪表、语行、医疗工作过程中, 使患者放心、满意, 这对减少医疗纠纷和提高“两个效益”具有较大社会、经济意义。

3.5 加强医疗执业保险, 消除医生的恐惧、逃避心理

医生作为一种特殊职业, 其服务对象是任何有医疗需求的人群, 其拥有专业的医学知识与医疗实践技能, 有医学诊治权和健康干涉权, 是一个令人羡慕不已的职业。今天, 我国的医疗执业环境严峻, 医生这个职业受到社会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 (1) 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和深入发展, 客观上刺激了医疗市场恶意竞争; (2) 不良媒体对卫生行业的恶意炒作, 促使医患关系逐渐处于舆论峰尖; (3) 卫生系统单纯的技术服务理念, 造成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与患者在权益上的碰撞; (4) 有些患者或家属对医疗期望值过高, 认为是小病应治愈等不良心理。一旦得不到满足, 就会产生不满情绪, 挑起纠纷。

本研究显示6%的医务人员有辞职、转行等想法, 并且不让自己的子女从事卫生事业。这不仅是医学的悲哀, 也是社会的不幸!面对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 除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外, 医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 主动与患者进行心与心的沟通, 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减少纠纷, 还应该加强和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制度, 包括医疗责任险、人身伤害保险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医务人员的人身权益, 提高他们执业的积极性, 推动医学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稳定[3]。

参考文献

[1]王国平, 孙建宇, 赵怀峰.规范医疗行为是预防医疗事故的关键[J].中国医院管理, 2003, 23 (1) :5~7.

[2]彭志远, 彭诗寒.浅论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与加强医疗法制管理[J].中国医学园地, 2007, 5 (8) :87~88.

如何依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 第9篇

一、了解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

医疗纠纷主要是由医疗事故引起的。那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都有哪些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医疗事故的概念上,可以看出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所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疗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

(二)客体,即过失行为损害的对象。医疗事故是过失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这里说的“人”应为从出生到死亡期间的人,《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就是说,民事权利能力始于人的出生,终于人的死亡,在生存期间,人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这里的死亡时间应当是指生理死亡。在我国,生理死亡的具体死亡时间一般以医生签署的死亡证所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

(三)主客观方面,即行为人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有两点应当注意:一是“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二是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的后果,这是判断是否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四)行为的违法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

(五)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这是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这种因果关系的判定,还关系到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确定对患者的具体赔偿数额等。

二、妥善保管自己的病历资料

病历,是患者最直接最真实的医疗档案,要妥善保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经医务人员、医疗信息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加工后形成的具有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的医疗档案。

在现代医院管理中,病历作为医疗活动信息的主要载体,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的第一手资料,而且也是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的依据。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有举证的义务。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记录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根据不同的工作流程和反应时间,病历分为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病历的质量评价四部分。一份好的病历,内容要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科学性,要使用医学术语书写,文字要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涉及的数字要使用阿拉伯数字,重点内容以不同颜色书写或标记,病历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技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档案、病历的保管均作出了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并提供设备、设施等支持条件;建立病历保管、统计、借阅等相关管理制度,鼓励病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病历是医学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伪造、隐匿、销毁病历是一种违法行为。医师要坚持尊重科学、注重客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如实记录病历。《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隐匿、伪造、销毁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同时,该规定对于调整患者行为同样适用。病历的一部分可以由患者保管,如未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这部分也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医闹”为违法行为

近几年来,“医闹”事件甚嚣尘上,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遭遇谩骂、殴打,造成人身损害乃至死亡的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其实,对于患者来讲,这样做是没有必要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不属于医疗事故不赔偿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唯一“归责标准”。医疗机构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导致的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的其他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

这是一个严格的“过错赔偿原则”,医疗主体只对其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无过错行为的公平分担原则,确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某一特定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无论选择哪一种途径解决医疗争议问题,都不可以由医疗机构对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处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不能以无原则的 “赔偿”或“人道主义救助”息事宁人,有关部门也不能借口“公平分担原则”让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10篇

为了及时掌握班级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外界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195班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对班里62名同学进行了一次细致全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处理,现将本次排查过程与经过总结如下:

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小组 组 长:张晓伟(班主任)

成 员:王甲鑫(班 长)徐桃(团支部书记)

张程浩(纪律委员)文体委员(李鹏程)车宇欣(宣传委员)郭丹(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叶泽坤(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二、排查内容

为全面准确把握班里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学生和外界人员存在 的矛盾纠纷,经班级矛盾纠纷排查小组成员研究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矛盾纠纷调查,即学生与老师之间有无矛盾,学生之间有无矛盾纠纷,学生与外界人员之间有无矛盾纠纷。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效果

1、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充分利用课堂渠道及班会、团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利用教师多媒体进行安全常识学习。通过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班会、学生演讲等活动,在学中树立起“安全无小事”思想,在各个工作及学习环节上严把安全关,确保了班级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2、加强自我保护教育。

首先对学生进行热爱生命教育。通过升旗活动、班会课,开展多种形式的珍爱生命教育,让学生懂得了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应该倍加珍惜。生命是父母和许多人的心血凝结而成的,每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都应该有一种责任感。让学生从内心深处树立起生命保护意识。

其次,教育学生学会权衡。“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通过周会课、自习课,教给学生一些具体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意外伤害应该怎样化解、受到威胁的应急办法20条等。自我保护能力是最有效的保护伞,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是任何人不能替代的。

3、及时举报和求助。现实中发生的一些伤害青少年的案件,除了犯罪分子的凶残外,不正确的反抗也往往是最重要的原因。应该克服恐惧心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勇敢地站出来,否则,自己的软弱就是对犯罪者的纵容。

4、增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椐有关资料反映,目前我国的青少年自杀、字残的人数逐年增多,有很多悲剧的发生与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弱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我校积极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学习心理疏导和缓解心理压力的具体办法,让学生学会自我调节。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第11篇

第一条 对全区各类可调性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第二条 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

第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臵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

第四条 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各乡镇(街道)要以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为工作平台,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第六条 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对调处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 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三调联动”工作;积极调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其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汇报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联调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来源为:行政职能部门在排查或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移交的;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受理的。

2、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交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对于切实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程序。第九条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法院(庭)对各类起诉案件先审查分类,对适应调解的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案件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对于可调解的民事纠纷,由法院(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3、民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部门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4、对经调解形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又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要依法执行。

第十条 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受理涉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信访部门可受理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纠纷。

2、行政职能部门和信访部门对于受理的一般矛盾纠纷,由其指令下属部门按程序调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

3、人民法院对可以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先行行政调解。

4、对经行政调解已达成协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优先审执。

5、对不服司法部门处理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采取联动行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一条 跟踪回访机制

无论各部门受理并调解的本地本部门矛盾纠纷,或是通过“三调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均应按法律、政策和规定程序要求受理、分流、移交、调解,并在调处完毕一个月内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调解效果。

医生实习工作_医患纠纷的处理 第12篇

这周意义重大,经历了第一次医患纠纷。某患者早上5点半排队去拍MRI排了3个小时被告知MRI机子坏了,然后由于要做MRA,医生忘记开造影剂,然后CT室的人误以为是做CT开了张单子,药房给错了造影剂,后患者被告知开错了造影剂便上到病房各处找麻烦,认为医生连续给做MRI对患者有损害,医生开错药后患无穷,最后在病房与护士大发雷霆,拍桌子,掀翻电脑。整个过程大概就是这样,省略了很多细节。整个事情有很多环节,其实只要有一个环节把关都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但是事故往往就是这样一环套一环的发生了。其实这根本不算什么事故。MRI机子突然坏了谁都没办法(后来经过一个上午的抢修,病人当天中午完成了MRA检查。);MRI连续做在病人情况稳定的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MRI不含X线;开错的造影剂也没有用到病人身上;医生确实是疏忽,但一个管20个病人的医生谁能保证什么事情都能记在心上,尤其是这种检查在这种等级的医院做得也不多,再说开错的造影剂也并不是这位医生开的。不是为医生开脱,医生确实是有错,但也不是错得不能理解;病人最后回到病房也是下定决心要找点麻烦,发点脾气了,找完医生之后又去找护士,最后把气撒到了护士身上。 关键是,他是我管的病人,他回到病房第一个找的是我。病人家属看得出是属于有一定教育程度的人,虽然在我面前没有发怒,但看得出是克制了,而且每一个问题真是咄咄逼人,步步为营,气势很足,毫不夸张。看得出是想在我这个学生这里套出点什么东西来。首先问我检查单是谁开的?我如实回答,是我(当然是在医生的授意下,我只是代笔)。然后问我,连续找MRI对人是不是有影响?幸好我知道这点,于是我理直气壮的告诉她MRI是不含X线的对人体没有影响,而且做这个检查对于这个病人来说是绝对有必要的而且相对DSA来说是痛苦较小的。关键时刻还是基础知识扎实的好。然后她继续追问:“那没有X线那是不是也是有点痛苦?”我听说MRI是会轰隆轰隆响的,“痛苦”与否我还真不能确定。于是我就说:“这个我自己也没做过,这我也不清楚。”然后她拿出一张黄色单子问我:“这个是谁开的?”我如实回答:“不清楚。但肯定不是我和我老师开的。”她继续问:“那你觉得是谁开的?”我确实不知道,于是回答:“这我也不清楚。” 我还是照常测血压,问老人家昨天晚上感觉怎样?老人家说有点咳嗽。我出于学习的机会给老人家听了听心肺,然后说了一句最不该说的的话:“肺有点音。”其实患者前一天晚上就有些咳嗽,要求用药。但是确实考虑病毒感染不需要用抗生素,而且用了抗生素也完全没有好处,于是没有给予处理。以致后来家属跟老师对质的时候指着我的鼻子说:“他说听到肺部有音了,也没有用药。”当时下一下我真是心头一紧,有一种被电击过了一下的感觉,她指着我的鼻子,咄咄逼人的样子真是刻骨铭心。最后老师听了一下,音不明显,不过迫于无奈还是给了利巴韦林,老人家也多挨了几针。之后的吵架就跟我没什么太多关系了。 被她质问的整个过程我还是很紧张的,虽然我回答还算流利,也没有答错,但是她那种气势还是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学的知识真是有用啊,要不问得我哑口无言我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结果。但是还是不能自作主张和病人讨论病情,这点深深记住了,以致我这几天量了高的血压我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病人说。作为一个医生有点怕跟病人交代病情,这真是有点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还是跟我自己没有底气有关系。要是我能确切的知道是有关系还是不需要担心就不会又这些焦虑了吧。所以今后学习的路还是很长很长的。但是更让我伤心的在这样的情况,患者完全不是和医生交流,完全是像在审问犯人一样拷问我。如果一个医生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不是出于油然而生的责任感,而是出于如果一不小心就要被病人抓个正着的紧迫甚至是害怕,那还如何能专心致志的行医?难怪大家都不愿意收重病号,不是担心自己没有能力治好病人,而是担心万一出了什么情况,病人找麻烦怎么办?可谁又能打包票治好呢? 花瓶易碎,修补起来却难。进入临床才两个星期,类似的事情不止一个。现在我是真的体会到每天提心吊胆上班了,即使我是一个实习生,一个只能打打杂的实习生。三缄其口,恪守其行。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精选12篇)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总结 第1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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