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保护范文
红树林保护范文(精选5篇)
红树林保护 第1篇
关键词:红树林,生态价值,保护事项
红树林一般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 在海水净化、保护沿海生态安全中作用明显, 有着“海底森林”的美誉, 生态价值巨大。当前, 随着经济发展, 围垦养殖增多, 现存红树林显著减少, 因此, 探讨红树林生态价值, 做好红树林保护工作已成为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重点内容。本文主要研究了红树林的生态价值, 对如何做好红树林保护提出了几点建议, 以期为有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1红树林的生态价值
1.1 海水净化与空气净化
在沿海潮间带生长的红树林生态系统, 由多种生物群落构成, 在海水净化和空气净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是一种多级净化系统。因为红树林的存在, 排入林中的污水, 林下微生物可对其中的污水进行分解, 吸收重金属, 从而起到净化海洋环境的作用。同时, 红树林根系发达, 可吸收放射性物质, 可加速泥沙沉积, 且林下微生物还可释放营养物质, 从而实现水质的净化效果。除此之外, 红树林作为一种绿色植物, 能够释放大量的O2, 起到净化空气作用, 在缓解温室效应中发挥积极意义[1]。
1.2 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海岸沼泽生态系统中, 红树林生态系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通过光合作用提供碳水化合物, 供生物群落消费者觅食, 是第一生产者, 对丰富物种多样性有重要作用。同时, 在红树林湿地中, 资源生产力集中, 维护海岸带生态平衡也离不开红树林的生产。而且, 根据调查发现, 在我国, 红树林保护区内栖息的生物种类占据浅海、滩栖息生物种类至少20%的比重, 这对于保护沿海生物多样性有积极意义[2]。
1.3 造陆护堤, 保护海岸
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的红树林已经适应了潮汐冲击, 有发达的通气组织, 抗风性强、消浪性强, 是一种防风林, 在海岸带防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能减轻灾害发生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 红树林还有滞缓水流的作用, 能降低排泄流速, 促淤保滩, 从而起到保护堤岸的效果。据评估, 海岸上若有1km的红树林, 则在台风等灾害来临时, 能够提供8 万元的防护效益[3]。同时, 红树林林冠致密, 对近地面风速有减弱作用, 对水体悬浮颗粒有沉降作用, 有利于土壤保护, 从而起到造陆护堤的效果。
1.4 生态旅游价值
红树林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 更是独特的海岸景观, 是海岸生态旅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红树林的生态旅游价值在于可以给游客提供一种美学的视觉享受, 其独特的海岸景观成为了海岸旅游的一大亮点。同时, 红树林生态旅游资源是自然与人文景观的有机结合, 具备生态功能与环保功能, 集观光赏景、品尝海鲜、娱乐等为一体。同时, 红树林也是环保科普教育基地, 有利于激发游客对大自然的热爱, 提升其环保意识。由此可见, 红树林的生态旅游价值独特。
2红树林的保护事项
2.1 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
近几年, 经济迅速发展, 给自然保护区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这二者之间的矛盾, 推动自然保护区发展已经成为了重点问题。就红树林保护而言, 需要强调社区群众的参与, 增强当地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以此为基础, 探讨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发展[4]。在区域经济发展中, 需协调好与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的关系, 联合周边地区部门, 形成联合保护战线, 以联合保护委员会等形式对红树林生态保护区进行共建共管, 强化相互联系与合作。
2.2 完善相应保护法规
随着经济发展, 围垦养殖增多, 加上红树林破坏事件, 红树林面积正日益减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不足之外, 相应保护法规的缺乏也是重要原因。由于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 人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围垦养殖, 因此, 在红树林保护事项中, 必须完善相应保护法规, 通过法律的作用约束不当的开发行为, 从而保护红树林生态环境, 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同时, 还有必要开展环境教育, 提升区域群众对红树林的生态保护意识, 使其积极参与红树林保护建设。
2.3 强化红树林管理
按照规定来讲, 应由林业部门承担红树林的管理工作, 但是实际的红树林管理现状却不是如此, 而是多部门管理, 部门间协调度不强, 甚至一些部门并没有红树林保护意识, 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发挥红树林管理的作用, 更谈不上红树林保护。所以, 做好红树林保护, 强化红树林管理不可或缺。为此, 必须分析当前红树林管理机制, 找出其中的不足之处, 做好多部门的协调, 制定管理目标, 落实具体的管理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 做好红树林管理与保护工作。
2.4 实施人工造林
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的围海造田, 给红树林的生存带来了严重危机, 虽然随着经济发展, 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有所提升, 也做了一定的红树林保护工作, 但红树林面积仍在减少, 威胁着海岸生态环境[5]。在此情况下, 实施人工造林, 增加红树林面积是保护红树林的重要举措。在具体工作中, 需加大资金投入, 根据不同地区海岸发展特点, 制定人工造林计划, 加快人工林培育, 引入先进科研成果, 通过一系列措施扩大红树林面积, 恢复红树林, 扩大生物生存空间, 做好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发挥红树林的生态价值。
3结语
近几年, 随着经济发展, 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越加重视。红树林有着“海底森林”美誉, 生态价值显著, 在海水净化、维护沿海生态平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此, 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继续挖掘红树林的生态价值, 重视并通过多项举措做好红树林保护工作, 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忠华, 胡刚, 梁士楚.我国红树林的分布现状、保护及生态价值[J].生物学通报, 2012 (4)
[2] 蒋隽, 胡宝清.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J].安徽农业科学, 2013 (9)
[3] 辛琨, 黄星, 洪美玲, 蓝崇钰, 刘强.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分析与评价[J].生态经济, 2011 (3)
[4] 程皓, 陈桂珠, 叶志鸿.红树林重金属污染生态学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 2011 (7)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 第2篇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8号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7月22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红树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抵御海潮、风浪自然灾害,促进沿海生态环境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红树林资源的保护管理,适用本规定。其保护范围包括:
(一)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二)已在沿海潮间带生长的红树林;
(三)红树林地,含生长红树林的滩涂、湿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恢复、发展红树林的滩涂、湿地;
(四)在红树林栖息、觅食和过往停留的候鸟及各种野生动物。
本规定所称的红树林是指分布在我省沿海潮间带以红树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木本植物群落。
第三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红树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海洋、渔业、农业、旅游、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红树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红树林资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同做好辖区内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预防、制止和协助调查破坏红树林资源的行为,调解红树林木和林地权属纠纷。
红树林资源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红树林资源保护措施,协助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红树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落实保护区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五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各种措施扶持红树林育种、育苗和造林,恢复和适当扩大红树林面积。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资、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红树林的保护和建设。
鼓励开展有关红树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科学研究、科普宣传、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有保护红树林资源的义务,对破坏、侵占红树林资源的行为有权制止或检举。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保护意识,对在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应当与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旅游、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
第八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树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对依法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木、林地,个人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依法登记造册,核发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九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红树林资源进行定期调查和监测,建立红树林资源档案,并定期公布红树林资源状况。
第十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在红树林资源集中分布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划界立碑,设置保护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对保护区以外的红树林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一定范围的红树林保护林带,设置保护标志,按照属地管理,加强保护和管理。
确定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界碑、保护标志。
第十一条 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护检查制度,加强对保护区内各项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红树林资源的行为。经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保护区范围内根据保护区建设规划,科学建设管护设施。
对保护区以外的红树林资源,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订立护林公约,落实护林人员、经费和责任,组织群众护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因自然原因被损坏的红树林采取拯救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 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活动。已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活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限期迁移。具体办法由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保护林带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应当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参与及利益,并按照审批权限报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保护林带内修建的旅游设施,不得影响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旅游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第十四条 禁止非法砍伐红树林。凡因科研、医药等需要采摘、移植、砍伐红树林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采摘、移植、砍伐的,必须在指定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内进行,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捡拾鸟卵和雏鸟、毁巢,禁止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干扰鸟类觅食、繁殖。
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炸鱼、毒鱼、电鱼。
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毁林挖塘、填海造地、围堤、采矿、采砂、取土及其他毁坏红树林资源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非法占用或者征收红树林用地。因国家或者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或者征收红树林地的,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本省有关海域使用、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涉及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用地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或者征收红树林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必要的海岸防护和绿化措施;经批准占用或者征收红树林地上的林木可以移植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异地移植,移植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液体废弃物,设置排污口。
第十七条 省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树林分布地的环境保护,防治滩涂、湿地污染。
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外围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红树林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破坏、擅自移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或者保护林带界碑、保护标志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非法砍伐红树林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红树林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补种被砍伐、毁坏株数10倍的红树林树木,并处以每株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每株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红树林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保护区管理机构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非法砍伐、毁坏红树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未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保护林带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或者修建简易旅游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捡拾鸟卵和雏鸟、毁巢,以鸣笛、追赶等方式惊吓野生水禽或者干扰鸟类觅食、繁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炸鱼、毒鱼、电鱼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毁林挖塘、填海造地、围堤、采矿、采砂、取土,未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毁坏红树林地每平方米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非法占用红树林地修建旅游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依照海域使用、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非法批准占用或者征收红树林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征收红树林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批准占用或者征收的红树林地,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液体废弃物,擅自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外围建设的项目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治理,并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第二十七条 阻碍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从事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巴拿马土地契约制帮助农民保护树林 第3篇
Melquiades Jaén, a farmer in the Capira district of Panama, has spent 45 years living and working on his 130 hectares: cultivating the land, taking care of it, grazing cattle there. But has hasn’t been able to hold in his own hands the title deeds for his farm -- until now.
Just like Jaén, around 480 other farmers now own certificates of land ownership for their farms, thanks a project the Panama Canal Authority (ACP) is implementing in collaboration with UNDP. The project aims to ensure legal certainty about land ownership for people in the Panama Canal River Basin, areas that are mostly rural or semi-rural.
“The certificates of ownership are the guarantee we producers have that we are the absolute owners of our land that we have been working on for so many years. This desire has been expressed by every producer, and by every farmer, to be the legitimate owner of the land on which we toil,” Jaén said.
红树林保护 第4篇
红树林 (Mangrove) , 又被誉为“海上森林”、“水上绿洲”, 是指生长在热带、亚热带低能海岸潮间带上部, 受周期性潮水浸淹, 以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木本生物群落。组成的物种包括草本、藤本红树。在中国, 红树林主要分布在海南岛、广西、广东和福建[1]。红树林生长环境的特殊性, 造就其独特的生态功能系统, 与农业、林业、海洋旅游等具有密切的关系。
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 主要保护对象为红树林生态系统。随着旅游业的兴起, 湛江市的红树林保护区也成为旅游的一大热点, 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对于保护环境, 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而湛江市红树林旅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湛江市红树林旅游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 为其进一步发展提出建议。
2 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旅游发展概况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始建于1990年的省级保护区, 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总面积20 278.8hm2, 其中天然红树林面积9 000hm2, 约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33%, 广东省红树林总面积79%, 是我国大陆沿海红树林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它属森林与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主要保护对象为热带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 包括红树林资源、邻近滩涂、水面和栖息于林内的野生动物[2]。”湛江红树林保护区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保护区, 其主要是由零散的区域分布组合而成的, 地理分布区域以五大区为主:保护区西北以高桥片为主, 东北区以官渡片为主, 最东则以湖光片为主, 东南则以和安片, 而西南则是角尾片。目前, 该保护区划分了保护小区72个, 建立了保护区管理局办公楼及两个管理站, 此外, 还建立了保护区网站, 湛江市力争把湛江红树林保护区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发展旅游业起步比较晚, 保护区旅游开展区域主要有高桥红树林风景区、特呈岛红树林风景区、鸡笼山红树林、通明港红树林。高桥风景区有众多的河口滩涂、集中连片的红树林、成群的候鸟等资源;特呈岛红树林有古老的红树林群落、海滩以及海上渔村, 是游客休闲度假的去处:鸡笼山红树林, 有河流山水和海岸风光;通明港红树林海堤两旁, 螃蟹鱼虾成群, 风景优美, 是令游客心醉的地方。
3 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旅游现状
本文主要通过问卷形式收集数据信息, 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调查时间选择在2014年12月26号和27号, 26号为工作日, 27号是周末, 主要是实地调查, 线上发放时间则是从26号开始发放, 回收时间则是1月5号。问卷总共发放300份, 回收285份, 剔除一些无效问卷后, 剩余总共有264份, 有效率为94.67%。本文调查问卷总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游客基本信息的了解, 包括性别、职业、学历、收入等;第二部分则是对游客出游行为特征分析, 包括参观时间、了解渠道、与谁同游等;第三部分则是游客的满意度了解, 包括基础设施、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在线下发放问卷过程中, 与游客进行了简短的交流, 以期更全面地了解市场情况。
3.1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游客基本信息
笔者统计之后的数据呈现如下特征, 如表1所示。 (1) 男女比例中, 男性游客稍微低于女性, 男性占46.5%, 女性占53.5%; (2) 年龄结构则主要集中在中青年 (21~45岁) 这一部分, 占样本总数的84.8%; (3) 在游客职业这一因素中, 所占比例从大到小主要有学生、教师及科研单位人员 (56.53%) , 企业人员 (33.47%) ;同时, 在接受调查的游客中, 大学及以上学历占多数, 共占本样本77%;据了解, 学生占多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去红树林参观游览是学校组织的一项生态科普活动; (4) 月收入集中在3 000~5 000元, 共占样本的64.4%; (5) 从访谈中得知, 广东省内的游客占多数。可以看出, 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的知名度不高, 游客普遍来自湛江市内, 以中青年以及本地学生为主, 来自企业的游客很少。学生消费能力有限, 主要有力的消费群体还是要靠已经工作的游客, 因此, 如何吸引消费能力较高的企事业员工来保护区旅游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3.2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游客出游行为特征
如表2所示, 仅有41%的游客对湛江红树林旅游有一般了解, 持不了解态度的占到了53%, 据笔者了解, 游客里面有大部分还是第一次到保护区游览, 这说明湛江红树林的知名度比较欠缺。同时, 大部分游客都会选择在周末出游, 并且都会有选择与别人一起出游。
游客获得红树林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消息主要是通过他人介绍的, 显然, 保护区的知名度虽然不是很高, 但美誉度还是值得肯定的, 游客由网络途径得知相关信息的占13%, 通过旅行社途径的仅占18%, 这也说明保护区的宣传渠道较窄。当今社会是信息网络时代, 网络是宣传最有效的途径, 构建网络信息渠道是保护区发展的紧要任务。而旅行社对于保护区旅游这一旅游线路的忽视, 从侧面反映出保护区旅游的市场吸引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游客大多是湛江本地居民, 他们出游的时间大多是在周末 (占57%) , 同时由于红树林保护区所在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以及旅游吸引力的影响, 其他县市的游客只能在非周末时候来旅游。
游客们出游的目的大部分是体验生态旅游, 约占60%, 换言之, 多是观光欣赏。“生态的恢复和湿地植物的讲解一直是很多公园吸引游客的惯常做法。蜿蜒的林中栈道、植物名称展板、水系中掩映的亭廊和一些商业售卖点基本是游客的所有感受了, 并且在一天内可以全部完成[3]。”这对于游客来讲体验不深刻, 停留时间短。应该通过系统的规划, 让地域性生态湿地的自然与文化资源更加整合, 并为游客提供更为深层和震撼性的感受。
3.3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游客的满意度
如表3所示, 对保护区的旅游项目持不满意的有62%, 显示出保护区的旅游项目设置不合理, 没有新意。其次, 游客对交通条件更是不满意, 大部分游客表示最头疼的问题仍然是交通不顺畅, 71%的游客认为交通是一大阻碍。另外, 有64%的游客对保护区内的旅游接待人员表现出不满意的态度, 许多游客参观游览的同时希望知道多一点关于红树林的知识, 但服务人员少, 同时专业讲解员也不多, 以致游客的收获不多甚至是没有。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环境的恶化程度也越来越大。尽管保护区有经费投入环境的保护中, 但环境的污染也仍然不尽如人意。湛江红树林保护区属于森林与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其发展的特色和核心, 而在对环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中可知, 近62%的游客表示不满意。
4 湛江市红树林旅游发展对策
4.1 从红树林保护区自身角度
4.1.1 加大宣传力度, 拓宽宣传渠道
笔者经过问卷调查得知,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虽然价值极高, 但知名度却不理想, 其辐射范围只限于湛江市, 很多外地游客都不知道湛江的红树林保护区, 除非在黄金节假期, 客流量还可以, 在平时门可罗雀,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官方网站上大量的是科普说明, 基本没有涉及旅游的项目, 呈现出注重“科普”, 轻视“旅游”的特点。保护区在官网上应说明在保护区的“吃、住、行、游、购、娱”项目及获得方式, 以增加保护区旅游的吸引力。还可在网上开设官方网站的同时, 开设微博, 也可以利用现在最为流行的手机微信, 设置保护区微信名片, 增强与观众的互动性, 点赞获取门票, 提高兴趣;在线下可设置标语牌、宣传单等向群众宣传保护区;另一方面, 保护区可以在现有的科普教育基础上扩展受众性, 不仅是青少年教育, 同时也可以与其他旅游景点合作, 如与湛江知名度较高的湖光岩、东海岛联合, 推出湛江一日游, 借助其它知名景点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也可以利用各种比赛或者博览会开展的时机, 与当地政府、旅游企业联手, 扩大号召力, 提高知名度, 推出适宜的旅游项目吸引游客。
4.1.2 优化人员配备, 提高服务质量
保护区由于资金有限, 在旅游接待人员上素质普遍不高, 常常令游客失望。因此, 在人员配备上, 保护区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第一, 在人才的引进方面, 保护区可与政府合作, 在提高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待遇以更好地吸引人才;同时也可以利用学校资源, 比如广东海洋大学、湛江旅游专科学院等扩招志愿者服务, 为旅游专科的学生提供实习的基地, 志愿者一般具有比较强的活力和正确的服务意识, 在吸引游客的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同时也可以节约人才引进资金;第二, 可以在人才的留住方面采取措施, 笔者认为, 要留住人才, 不仅要提供优厚的待遇, 还要开展绩效考核、设置比赛奖励等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有趣性;最后, 在人员的培训方面, 保护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期培训, 分别在服务理念、讲解专业性以及保护意识等方面提高员工的素质,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保护区的游客量, 同时对员工本身素质的全面提高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保护区也可以利用企业管理方面的优点, 与企业合作, 比如企业可以提供合理的管理模式以完善长期以来保护区带有“行政”色彩的模式。红树林保护区旅游的开发也是一种市场行为, 因此需要在资金的投入、运作以及市场宣传等一系列环节上的相关有经验的人员, 而目前湛江保护区正是缺少这一方面的人员配备以及管理。
4.1.3 拓宽资金来源, 加大资金投入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在与政府合作的基础上还必须开拓资金渠道, 比如企业的进入, 比如金融机构的融资和各种社会资金等都成为保护区必须争取的渠道, 随着我国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 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更关注生态环境的建设, 因此保护区可以考虑接受民间捐赠, 比如湛江可以开展专门的发展保护基金账户, 发展定期定额捐赠者, 保护区可以与银行合作, 捐赠人定期通过银行转账将基金转到基金发展账户, 这样不仅可以吸取资金, 优化资金渠道, 同时也可以通过热心人士的宣传提高保护区的知名度。同时, 保护区还可以与一些志愿服务机构合作, 招募志愿服务者, 节约人员经费的同时, 还可以与一些公益机构联手接受捐赠物品, 所拍卖的资金用作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建设。另外, 在旅游项目的开发上, 政府可与相关的旅游企业合作, 把项目的开发承包出去, 只保留管理监督的地位, 企业通过与政府的合作取得保护区旅游项目的开发, 同时组织旅游团进行游玩获取利润, 保护区取得资金来源, 企业也有自己的利润, 双利双赢。
4.1.4 丰富旅游项目, 合理规划旅游资源
丰富旅游项目, 最根本的是必须先划分游客人群, 在游客的特征上设置适宜的旅游项目[4]。笔者根据游客的区域将其划分为北方游客和南方游客, 北方因其地理位置, 对红树林的了解应该相对比较少, 但也是因为其地理位置、气候的差异使得北方游客前来度假, 据调查, “红树林沿岸属于海滨湿地类型, 这里的年均气温为23.4℃”, 这对于北方冬季寒冷, 夏季炎热的气候区域来说是一个极好的度假胜地, 因此北方游客是一个客源地, 保护区可在旅游项目上设置适合北方游客, 比如可利用当地适宜的气候条件开展观鸟、森林浴、湿地公园等度假项目。
另外, 为吸引更多的企业员工来此游玩、消费, 保护区可根据不同的红树林资源开展旅游项目, 使人们来到红树林后有更深层次的体验, 而不仅仅是走走看看、听讲座、看视频, 单纯地受到科普教育。例如特呈岛红树林风景区因其岛上的“白骨壤古树”而出名, 备受科研人员的关注, 因此在已建成的度假区的基础上, 保护区可联合当地村民开展渔家乐旅游项目, 在科研人员考察工作之余也让他们好好放松, 享受渔家之乐。还可根据不同区域条件, 在红树林开发如船艇、徒步等运动休闲项目。湛江红树林不是一个独立的红树林保护区, 每个红树林风景区都有其自身的资源, 但却没有知名的旅游项目品牌, 因此必须合理规划每个风景区的旅游资源, 力争打造一个将这些分散的风景区串联起来的湛江特色旅游。
4.1.5 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是红树林旅游业发展赖以生存的基础, 如果游客对红树林保护区的总体生态环境都不满意, 那红树林保护区的旅游失去了发展的金字招牌。所以, 应全力以赴保护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同时, 加强保护区内外的交通及其他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尽量减少游客的交通成本, 为旅游项目的开发奠定坚实的基础。
4.2 从社会公众角度
4.2.1 提高个人意识, 支持保护区旅游的发展
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是保护区旅游发展的基础。由于文化和素质的不同, 我国的游客素质相对比较低, 对旅游区的环保意识不强。游客是生态旅游的主体, 也是决定保护区生态旅游是否可以发展的主力因素, 因此, 游客必须要有主人翁的意识, 维护生态旅游的发展。例如前面所说建立志愿者队伍, 通过各种途径在游客进入保护区前就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使得每个人都有意识地去参与, 积极响应。
4.2.2 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旅游的发展
宋鸽 (2013) 曾经对特呈岛居民就特呈岛红树林保护区发展旅游的感知进行过研究, 研究发现“特呈岛的旅游开发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好处”, “当地居民对特呈岛发展旅游的接受程度非常高[5]”。特呈岛红树林旅游开发是湛江市其他片区红树林旅游开发较好的区域, 以此为样本可以得知, 社区居民参与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旅游业, 既发展了当地的经济又形成了大量的保护群体, 从而做到社会、经济、环境的三大效益一体化。2002~2006年间, 中荷红树林保护项目在保护区的高桥周边社区开展社区共管项目取得成功, 此后分别在徐闻、雷州的保护区进行了探索[6]。保护区旅游发展也应探索这种社区参与模式, 社区居民更了解本地的历史, 因此, 社区居民可以有意识去参加当地讲解员的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参与保护区旅游的发展过程, 既能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 同时在为游客服务的过程中也更具有说服力, 可信度比较高。同时, 当地居民可以围绕红树林生态旅游这一主题开办各种家庭餐馆、农家乐、当地工艺品等一系列生意, 丰富旅游项目。
摘要:指出了红树林保护区对维持生态平衡有着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但目前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旅游的发展还停留在初期阶段。从旅游需求角度, 通过问卷调查, 发现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旅游现状不容乐观, 存在不少问题, 提出了发展湛江红树林保护区旅游的策略。
关键词:红树林保护区,旅游,湛江
参考文献
[1]广东湛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定义及相关介绍[EB/OL]. (2013-11-05) [2015-07-03].http://www.zjhsl.org/html/shengtaikepu/hongshulinkepu/2013/1017/64.html.
[2]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介绍.[EB/OL]. (2013-10-12) [2015-07-03].http://www.zjhsl.org/html/baohuqujieshao/baohuqugaikuang/list_31_1.html.
[3]俞沛雯.湿地生态旅游中的文化更新与需求适应[J].旅游学刊, 2014 (29) :11~13.
[4]黎遗业, 黄新颖, 陈冬梅.广西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开发研究[J].广西热带农业, 2008 (2) :34~37.
[5]宋鸽.海岛型红树林保护区社区居民旅游感知研究——以湛江特呈岛为例[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3.
保护树林作文200字 第5篇
我东瞧瞧西看看,想:“这好不容易才来到这,得做个纪念,”我就选了一颗美丽的大树上刻下了“曹彩薇草到此一游。”可是这一切被这里的总管看见了《生气的说:“原来你就是人类,就是你们人类害得我们无家可归,你们人类乱砍乱伐树木,太可恶了。
我想了想,自言自语道:”的确太可恶了,现在的动物们都害怕人类,猎人们用残忍的手段来残害动物,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让动物们对人类的害怕消失。
红树林保护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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