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精选9篇)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1篇
XX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同志们:
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我代表省局党组,就2017省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专题报告,请同志们评议。
2017年,在XX党组的正确领导下,XX党组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导向,确保公平公正,实现与时俱进。全系统共选拔任用副处级领导干部38人、处级非领导职务XX人,平职重用XX3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提高选任干部的群众公认度 一是突出党组的把关作用。根据中央的精神,为有效防止“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问题,省局党组强化对干部选拔工作的把关作用,在选拔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不设定分值,各环节成绩仅作为党组决策的参考。在省局机关副处级干部选拔中,无论是提出启动意见、进行酝酿沟通、形成工作方案,还是开展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职,每一个程序、每一步推进,都充分体现省局党组的主导地位和集体把关作用。二是强化各级党组的担当意识。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各级局党组党管干部意识,层层压实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工作责任。X月份,在开展XXXX主要负责人选任工作中,先由X局党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干部德才表现和日常掌握的群众公认
备部分市局纪检组长和同级转任XX名班子成员时,都充分考虑班子年龄结构,优化班子配备。三是突出基层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严格落实《条例》中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大力开展挂职锻炼工作。省局印发了干部上挂锻炼、跨部门交流、国地税交流等工作方案,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立体式干部交流机制。全系统与地税系统交流互挂XXX人,选派XX3人驻村帮扶,安排X名处级干部到市局挂任党组成员,选派X2名领军人才到市局锻炼,从基层选定XX名优秀干部到省局挂职,省局机关内部岗位交流调整XX人。四是优先考虑任职时间较长、工作较认真的干部。省局机关非领导职务选任中,省局党组在注重选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干部的前提下,对作风上公道正派、工作上兢兢业业、岗位上甘于奉献,任职时间较长、工作较认真的干部优先考虑,强化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维护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肃性 一是严把条件关。始终坚持《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和7项任职资格,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合理设置选拔条件,科学确定选拔范围,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干部作风,把工作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努力把干部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二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民主推荐前,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二是把握干部工作新动向。根据中央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结合《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省局党组出台了《进一步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关爱激励扶贫干部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引导和鼓励优秀干部到基层扶贫一线、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积极作为、磨砺锻炼。在省局机关非领导职务选任中,补充了优先考虑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扶贫干部。三是深化系统基层建设。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研究提出了15条具体落实办法,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总的来说,2017年在XXX党组的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省局党组在干部选任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转变了风气。坚持公开透明,在方案拟定、干部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都做到了不遮不掩,打破以往干部选拔工作的神秘感。强化过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严加督查、严肃追责,有效杜绝了跑风漏气、拉票贿选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弘扬了正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强化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营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鼓舞了士气。注重干部工作实绩,坚决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善于自我设计的干部有市场,提振了全系统干部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气神。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干部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2篇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四是严把领导职数关,把职权还给组织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县级部门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以及平常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了领导职数的规定。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31名。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40名。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采取“转、退、调”等办法,减少领导干部29人。去年以来,机关没有违规调入一个人,财政供给人员第一次出现负增长。
选任干部严防三大“陷阱” 第3篇
贯彻落实新条例, 就要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防三大“陷阱”, 为党和国家的事业选出好干部。
严防“彼得原理”, 做到“因岗择人”。彼得原理是管理心理学的一种效应, 指在一个等级制度中, 每个职工趋向于上升到他所不能胜任的地位。对一个组织而言, 一旦组织中的相当部分人员被推到不胜任的岗位, 就会造成组织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导致平庸者出人头地, 影响地方发展, 所以选拔任用干部前要注重考察干部与岗位的匹配性, 要把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个人志向与职位说明书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岗位要求选出最合适的人选, 做到“因岗择人”。
严防“晕轮效应”, 做到“面面俱到”。晕轮效应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以偏概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 不能因为干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就肯定全部, 要避免盲人摸象、以点代面的现象发生。要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选出360度无死角的好干部。既考实干部的“德”, 从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官之德五个方面来衡量, 又考准干部的“绩”, 了解其显绩和潜绩;既考察干部的平时表现, 又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表现;既考察干部的工作图, 又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4篇
【关键词】 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干部选任;方法;机制;创新
【作者简介】 卢岳华,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政治学与领导科学教研部教授、副主任。研究方向:领导科学。
【中图分类号】 C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7-0004-02
2014年7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关键是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的规律,采取有力措施,建构人才强国兴业的系统工程乃当务之急。
一、对领导人才成长规律的再认识
1. 经过基层艰苦环境磨砺的干部更能顺利成长
人才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和周期,到艰苦的环境中去接受锻炼,可磨砺意志、增长才干;深入基层乡村社区第一线,才会知晓国情民情、掌握舆情社意;与弱势群体零距离接触,就知民生艰辛;见证各地的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可了解群众的力量与诉求,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经过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甚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历练打磨,才可能成长为复合型人才。
2. 关爱群众、综合能力强的领导人才总能脱颖而出
脱离群众和实际造成决策执行的信息严重不对称,致使政策和决策的事实依据失真、抓落实的基础坍塌。相当部分领导干部尽管有较高智商和官场悟性却缺失坚定信仰等精神支柱和灵魂归依,有一般性的理论知识和水平但因脱离实际和群众导致无法把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规律甚至无视基本常识,以致在决策过程中自以为是,突出个人本位和政绩本位,漠视和害怕群众的生存发展型诉求。一些成长经历简单的青年领导干部仅有文凭学历而无艰苦复杂环境的历练,有高学位却缺乏较高的品位和思想境界,进取抱负有余,谋划全局不足;自负傲慢有余,谦虚谨慎不足。因此要坚持在创新实践中识别人才、培育人才、凝聚人才。
3. 清廉自律自控能力强的干部才能可持续成长进步
荣辱观、道德观、家庭观较强的领导干部更有大局意识、责任心和道德良知,在诱惑与被诱惑面前,自制力强才会洁身自好。懂得一旦贪腐必将失去自由,深谙身败名裂得不偿失的后果风险。清廉自律的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政治荣誉、社会地位、形象美誉度、竞争软实力等无形资本的无限价值,看重群众认可、社会认同,注重官德政声,更能可持续地成长成才。
4. 市场使用是检验人才价值大小的试金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体现在人才的成长、使用、流动必须适应市场需求,接受市场选择和检验等方面。人才的市场需求影响人才价值,决定人才流动,人才供给刺激需求。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看待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流动,一方面必须以质论价,按劳取酬,按技术、能力贡献参与分配,另一方面,必须为优秀领导人才提供与其能力素质相匹配的平台岗位,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由于人的可变性和体制缺陷,干部队伍同样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当竞争逆淘汰现象,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始终是稀缺资源,高精尖顶级人才始终难得,更具流动性。按智力劳动技术含量的高低,按贡献成果的多少获得激励就成为必然选择。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转变人才观念,树立与强化新型人才观和人力资本观,形成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人文环境,健全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环境。
二、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助推领导人才选拔机制创新
1. 淡化等级观念,从官本位向能力业绩和品德本位转变
一个地方官本位盛行、等级意识强是思想僵化、观念守旧、开放度创新度不足、竞争活力弱化的体现。如果领导干部心胸狭窄、惟利是图、任人唯亲,大搞权钱交易和小圈子,只能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恶化地方政治生态,导致优秀人才流失。不少地方和单位标新立异把引进博士人才作为装点门面的政绩,对博士封官许愿,造成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既致使博士专业技术荒废,更导致高级人才资源闲置浪费。要淡化官本位陈腐观念,强化以政治品质和能力业绩论英雄的理念。要限制和取消在职领导干部利用公款攻读博士学位的行为做法,纠正一味以高学历和纯年轻化作为晋升筹码的错误用人导向,强化以真才实学、真抓实干、优质惠民服务的能力素质业绩为风向标的正确导向、形成以成就论英雄的氛围。
2. 提高慧眼识人、洞察内心的鉴别力
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认人之法,结合现代的情景模拟、实地考察,长期观察等诸多方法,实施差异性考察法。第一,考察是否真正顶尖人才,看其是否具有大局意识、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高超的治理智慧与能力。真正具有大智慧者能顺应潮流,高瞻远瞩,自觉探索认识、把握和运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变化的各种规律,从国家民族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视角来思考谋划全局,能传承基础创造现在创新未来,能掌握预测时局变化的前因后果和基本趋势走向。吕新吾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群行群止看识见”。第二,要实施德才综合评价法,场景观察法,长期检验法,既看整体又看长远。既要严格标准,又不求全责备吹毛求疵。古人云“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合格的干部团结群众而不结党营私。要交给期限紧迫的紧急任务看其是否能保质保量完成,检验信用度。“试之以难,以观其勇”,安排其去处理某件难事,看其是否具有胆识勇气;让其处理有相当难度且要求较高的纷乱复杂事务考察其是否有胜任特定职位的能力水平。“烦之以事,以观其治”,安排其许多麻烦繁琐的任务,观察其有无干练的治理能力。告知以地方党委政府面临的危机,考察其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度;告之以企业团队即将面临的风险危难检验其应对的灵敏度和职业精神与操守。就某问题对其采取突然提问的方式观察其心智成熟健全度、业务的熟练程度。“设之以谋,以观其智”,设置需要用智谋克服困难的场合环境,看其有无解决问题的智慧。看其对上级同级和下级的不同态度,对身处上位和弱势群体的行为举止,可察觉出其本来面目和人品德行。“其所不定者,观其不逾”,使其置身于无严格规范约束的场所场景,看其是否具有不越“红线”禁区不破坏制度规则的底线思维意识,考察其是否具有把握政策尺度,行为分寸拿捏恰到好处的定力和意志品质。“临之以利,以观其不贪”,制造有利可图的场合情景,让其有接触钱物和公共财产、有评先评奖决定荣誉称号的机会和选择权利,看其有无贪念,检验其清廉和公平公正程度。“滥之以乐,以观其不荒”,让其身处吃喝和娱乐休闲场所,考察其对享乐情色的态度,观察其有无超越声色犬马、不荒废事业且能摆脱荒诞无度的清醒头脑及自律自控能力;了解和观察其爱好兴趣,看其品位和追求的健康程度。第三,着重考察领导人才的心理素质,对挫折和紧迫任务等高强压力的耐受力和化解能力。竞争压力的严峻挑战一方面是危机险情,另一方面是机遇是创新动因。干部人才身兼领导管理服务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双重使命,组织与社会要求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第一价值追求,而工作标准更强调程序性、规范性、指令性、创新性和满意度,领导干部的工作压力源于岗位责任的压力包括现有职位压力,参与竞争面临发展转型的压力与晋升压力,考量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应对变革挑战的能力。一切能够克服未来不确定性和职业倦怠,奋发有为、积极进取者都是心理健康、社会适应性强的领导人才。
3. 健全人才的推荐、考察提名把关机制
重点抓好民主推荐、民意倾听考察、提名责任担当和从严把关等各个环节、避免程序倒置、信息失真、民主失灵、决断失误、用人失察。从不少领导干部陷于贪腐大案要案窝案的现实情况看,组织人事部门之前的奉命行事、按图索骥,目的性倾向性非常明确的考察人才方式广受诟病,有些是迫于无奈、有些是代人受过,往往先有意向或定论,再走程序的过场,听一把手的意见多,听班子集体意见少;采纳部分人看法多,听取绝大多数人的看法少;听随声附和者的呼声多,听不同或者反对者意见少;听正面评价多,听负面声音少。甚至对持有异议者和不同看法的反对者采取隔离冷落的方式,不允许其参与面谈、开会或投票,结果干部职工中好人主义盛行,绝大多数人明哲保身以趋利避害,造成组织人事部门掌握不了真实情况,被提名考察对象的信息完全失真,加之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毛病不少者往往是具有双重人格的多面人,他们具备变色龙的特质,善于阿谀逢迎、投机取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善于蒙蔽上级领导和干部群众,提拔前给一把手以忠诚踏实、精明能干的假象,实则精于争功诿过,欺上瞒下。这种任人唯近唯亲唯私的体制硬伤造成了民主推荐、民主考察、民主选举投票等诸多环节的民主失灵,致使用人上决断失误、用人失察。有才无德和无才无德者一旦受重用,
马上变脸,“得志便猖狂”,在班子中争权夺利,在项目资金上伸手,在群众面前冷酷无情。因此,考察干部不能搞“一俊遮百丑”,要全方位、多侧面、多视角、多层次考察。看其一贯表现、看道德品行;看其对家庭婚姻是否忠诚,对子女是否严格,对事业是否恭敬尽责,对同事是否友善团结,对领导是否真正负责,对处于下位者是否平等对待,对弱势群体是否同情怜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考察“失真”。同时还要,实施差异化考察。发挥党委政府、分管及直接领导、组织人事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合力作用。考察领导干部,既要听一把手的意见,更要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看法,要看其协作共事的素质能力怎样,是否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揽权,各司其职,精诚团结。考察事业单位领导,要发挥专家学者评审组的独立评判作用,主要看主流看本质,看其专业功底,职业素养。要坚持多渠道、长时期考察人才,不能急功近利,简化程序。要坚持群众公认、结果导向、业绩导向原则,避免家长制一言堂,力戒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既要看选票又不能“唯选票”,既要看文凭学历又不能“唯文凭学历”,要综合评价、全面权衡,最后提出任用意向方案。
4.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人才主要看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干成了什么,其成效业绩如何。既有客观性标准,又有主观性印象,关键看以什么为标杆。为此,要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干部人才,既看显性政绩,又看潜性政绩和发展潜力,既看干部所在地区地方岗位的经济发展基础,又看干部人才个人努力的程度,不能搞官僚主义的一刀切,形式主义的走马观花、检查评比。要在考核中增加群众满意度评价的权重比例,使官员不得不重视群众的评价口碑,内外兼修,健全认识自我、抑制私欲、悦纳批评、包容监督的健康人格。要坚持考核考品德作风和考业绩能力相结合,更加注重领导干部平时工作中抓落实情况、下属与群众的直观感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以及具体的发展成效。要贯彻好中组部2013年12月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离任责任审计,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5篇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任前监督、程序监督、检查监督,认真执行干部工作纪律,有效地保证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质量,为干部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反映出我们在干部监督方面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难;二是事前主动监督难;三是监督措施落实难;四是监督工作形成合力难。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行为的处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
第一,要增强监督意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主动参与监督,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督实效,而且可以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二是自觉服从监督的意识。党政“一把手”要克服特权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监督地位平等的意识。在党内,在全社会,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只有摆正这种位置,才能自觉地接受监督,才能增强自我约束意识。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条例》是我们党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也是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经验总结。领导干部学习《条例》,就是要增强《条例》意识、程序意识、法律意识,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带头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讲正气,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第三,要研究落实《处理规定》的具体措施。《处理规定》已经对领导干部在干部工作中的种种违纪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提出了处理和处分意见。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条款执行起来仍然比较困难,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隐蔽性。比如,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封官许愿、跑风露气的等等,正是对这些漏洞较多、知情者少、难以发现的问题,更需要研究制定出相应的制约措施,使隐蔽问题公开化、透明化,以便从源头上堵住不正之风。
第四,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有关具体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规范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准确性的重要保证。要针对现实问题,进一步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并把这些制度作为必经程序固定下来.在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时,要经过充分讨论后,实行一人一票制进行表决,也可以探索无记名投票表决制,防止“个人说了算”和“跟风跑”。
第五,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督不了,同级不愿意监督的问题。一要加强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必须对下级党委贯彻执行《条例》和《处理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带有倾向性的苗头和问题,要及时通报。二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对那些违背党的原则选拔作任用干部的班子成员,要敢于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三要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必须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保证群众的意见能够及时传递到组织部门;必须正确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强化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全程监督,特别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6篇
民主相结合,坚持 “四个注重”,做到一个环节不减、一个程序不漏,实现了全程差额、全程纪实、全程公开,为在全县全面开展差额选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打下了基础。
一是注重方针政策。在差额选任中,严格执行了“五动五不动”、“三提三不提”的规定,调整动议是在法检两院内设机构调整后,根据岗位的空缺情况,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才提出的。而且一改以往在干部调整动议环节上明确具体职位、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的做法,只提出了选拔方网向、选拔标准和选拔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调整动议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是注重程序原则。差额选任工作严格按照调整动议、差额提名推荐、发放考察预告、差额考察、沟通酝酿、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任前公示、廉政谈话、发文任职等程序进行。县委2次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五人小组”会议,组织部3次召开部务会议,专门研究提名、推荐、考察等有关事宜。对差额人选分别征求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同时组织纪检、人事、编办、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对差额人选进行了联合审查。
三是注重扩大民主。在推荐提名环节,坚持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完全由基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根据任职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提名。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网推荐出2名差额初步提名人选,经“五人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将这2名列为平等条件的差额提名人选进入考察程序,直至常委会议差额票决,从而进一步扩大了选人视野,实现了优中选优,杜绝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7篇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老河口市结合本市干部管理实际制定出台了重要干部选任工作暂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完善,对重要职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老河口市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重要干部为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政正职。该规定对这些重要职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是明确了在民主推荐之前,要发布职位空缺预告和进行初始提名。预告内容包括空缺的领导职位名称、数额、任职资格条件等;提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根据初始提名情况差额决定。二是在组织考察中进一步明确了考察组工作责任。建立考察责任追究制,要求考察组每名成员在考察报告上签字,对考察结论负责,对造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追究考察组全体成员责任。三是强化了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将干部离任审计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单列出来,明确此项工作由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会同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四是规定
市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研究干部工作时,可视情况邀请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列席会议的代表可以发表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民主。
《老河口市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是依据把好《干部任用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一次完善和创新。它对重要职位干部的选拔任用作出了专门规定,对选任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完善,条目清晰,职责明确,便于操作。在这次乡镇换届工作中,该市以此规定为依据,共对5个乡镇办事处5名党政正职进行了提拔任用,取得较好效果。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8篇
一、干部队伍现状:一支结构合理的管理队伍已经建立
目前,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处级干部平均年龄为43.8岁。其中, 有正高级职称的53人, 占处级干部总数的36.1%;有副高级职称的53人, 占处级干部总数的36.1%;有博士学位的37人, 占处级干部总数的25.2%;有硕士学位的57人, 占处级干部总数的38.8%。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 一大批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积极稳妥地实现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 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
二、干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干部选任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新途径
近年, 学校不断探索、创新干部选任管理机制, 出台了《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党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党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党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党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试行)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科级、处级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从处级、科级干部的选拔方式、任用条件、任用步骤到日常培养和管理等, 全面规范了干部工作, 提高了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2010年5月至12月, 在起草《条例》的过程中, 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 反复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 》《关于坚持“五重五不简单”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 (试行) 》等文件精神, 力求使《条例》的制定成为深入贯彻党的干部政策法规的实践活动。学校党委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 先后召开5个座谈会, 分别征求校级后备领导干部和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 部分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 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和教代会代表, 部分竞争上岗副处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条例》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各党总支, 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于当前干部选任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 学校党委组织人员认真分析, 反复研究, 还派专人赴兄弟院校调研干部选任与管理工作, 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使《条例》的起草成为一次总结经验、学习借鉴、集思广益、探索创新的过程。
三、干部选任机制:择岗选优, 竞争上岗, 规范竞争性选拔机制
“十一五”期间, 学校党委精心组织了2006年和2009年两届处级干部换届工作, 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大大拓宽了干部选任的范围和视野, 改善了处级干部队伍的结构, 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06年以来, 学校先后拿出7个正处级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对41个副处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2009年处级干部换届中, 学校党委同时推出“择岗选优”和“竞争上岗”, 分两类、两轮进行。“择岗选优”首先面对在职处级干部, 在上一届处级干部中通过个人报岗、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进行选优;“竞争上岗”主要面对科级干部, 通过笔试、面试与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择岗选优”和“竞争上岗”时有交叉、相辅相成。干部选拔机制改革打破了论资排辈, 形成了“能者上, 庸者下”的正确用人导向, 使年轻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能够把握自身发展的主动权, 自主选择适合的管理岗位, 对激发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除正常的干部换届外, 对于院 (系) 等业务部门, 学校党委还采取本单位选拔推荐的方式;对于机关职能部门, 则采取全校选拔推荐的方式。通过具体分类, 有效地避免了“一刀切”的问题, 照顾到了学术管理岗位与党政管理岗位的不同特点。
四、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着力打造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
学校党委积极构建多元的干部培训渠道, 按照“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的要求, 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培养, 不断丰富培训内容, 改进培训方式, 完善培训机制, 注重培训实效, 形成了“境外学习与国内学习相结合, 校外脱产学习与校内专题培训相结合, 统一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在全面推进全体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 按照不同的岗位要求, 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任务, 按需施教, 因材施教, 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以处级干部为重点的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把处级干部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每年都集中举办至少一期校内中层干部培训班、研讨班。2007年以来, 学校连续几年利用暑期举办学校改革发展创新研讨班。每次培训或研讨, 学校领导都带头学习并亲自为处级干部作辅导报告。几年来, 学校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使全体中层干部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受到了广泛教育, 得到了综合培训。2007年以来, 学校先后选派20多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省委党校和省高校干训中心进行理论教育和培训, 使校外教育培训优质资源为我所用;还选派20余名优秀处级干部、中青年博士到国内优秀高校和省内市县厅局挂职锻炼, 进一步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 增强实践能力。学校还充分利用承办省委组织部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班、全国水文化培训班等机会, 组织干部参加学习, 拓宽培训渠道。
五、干部梯队建设:重视后备干部培养, 不断建设完善后备干部培养任务
学校党委非常重视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已经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的选拔采用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同时注重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和教育, 在工作中根据培养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学校党委还注重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对照培养目标, 对后备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调整意见, 使后备干部队伍实现了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促进了后备干部更快成长。
六、干部考核:强化科学发展实绩考核, 切实树立“谁干事业支持谁、谁能干事重用谁”的导向
通过不断加强干部的考核监督, 努力在全校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杜绝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学校党委注重加强平时工作督察, 定期听取处级部门工作汇报, 督促处级干部深入研究工作, 理清思路, 提高工作水平。在处级干部年终考核中, 把每个单位、每名干部的工作总结都放在校园网上公示, 向全校师生述职、述廉、述学。同时扩大民主, 先在处级干部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测评, 由全体职工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打分, 再由全体处级干部为所在部门班子和干部测评打分, 把各单位取得的不同层次的荣誉量化, 结合学校领导的综合评价, 形成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有据可查、有分可比、相对量化、真实可靠、公正公开, 在全体处级干部中形成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导向作用。学校还设立了“华水建功奖”, 重奖那些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争得省部级荣誉、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单位和干部, 发挥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科学合理的干部管理工作为学校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近年, 学校先后取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博士授予权单位建设立项、河南省与水利部共建协议达成和新校区建设实施等重大进展, 实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共进, 步入了良性循环、特色发展的快轨道。学校连续两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先后获得“河南省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源头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先进学校”“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0年顺利通过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学校连续10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连续14年获得“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连续四届被评为“河南省艺术教育一类院校”, 并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经过多年的人才培养改革和探索, 学校毕业生以“吃得苦、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鲜明特色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河南分市场”和“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先后落户学校。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第9篇
经市委同意,今天召开全市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专题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全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推进我市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全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专题会议是4月8日在成都召开的,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及省委组织部其他部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魏宏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刘云夏副部长对《规程》作了说明。各市(州)委组织部长、干部科(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2003年以来全省干部选任工作改革情况,研究落实《规程》,把去年全省召开干部选拔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会议以来省里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深入贯彻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操作层面中去。
魏宏同志在会上指出,近几年来,省委组织部把加强和改革干部选任工作作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率先提出并实施了“把提名权交给群众”这样一个干部选任工作的重大变革,始终强调并坚持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这样一个干部选任工作的价值取向,着力构建并形成了符合《条例》精神的科学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他指出,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不仅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也是解决干部工作各种问题的关键环节,是中央和省委在干部问题上反复强调的重点要求。魏宏同志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规程》,把握好《规程》中“群众公认”、“公开公正”、“比较考核”、“程序法则”等主要思想,抓住《规程》中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群众意见与党委意见不一致、尊重民意与简单地以票取人、拉票现象与使民意表达失真、一些因敢抓敢管掉了票的干部用不起来以及把提名权交给群众后领导丧失权威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刘云夏同志详细介绍了《规程》的编制目的、出台背景,以及实施《规程》必须把握的原则、履行的程序、注意的要点和遵守的纪律。眉山市、宜宾县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全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专题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我市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去年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干部选拔落实群众公认原则工作会议以来,市、县(区)组织部门把刚性地执行《五条规定》、加强和改进干部选任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作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从理念到思路、从制度到方法的创新。在民主推荐环节,把好“提名关”,保证组织和个人推荐人选进入民主推荐程序,坚持“过半提名”原则,积极推行“两推一述”,保证考察对象为多数群众认可。在考察环节,坚持实行考察预告,适当扩大考察范围,推行差额考察和定量考察,高度重视问题反映,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在讨论决定环节,实行多媒体上会,对干部任免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全委会表决。在任用环节,对提拔人选进行了任前公示。
回顾和总结我们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改革,应该说,触动了传统的干部选任工作的观念和方法,在社会各界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一是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局面,把过去一个人或几个人对干部的“提名权”真正交给了群众,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二是运用两次推荐、个人陈述、差额考察等方法层面的改革和创新,对“带病”的干部形成了一道“防火墙”;三是较大程度地改变了干部的行为取向,越来越多的干部积极调整行为理念和取向,“搞勾兑”、“跑官要官”等风气得到遏制;四是从客观上保护了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省、市推行的改革,就是把干部选任的标准、程序、做法等交给群众,坚持按制度和程序选人用人,减少了人为操作空间,化解了群众对干部选任的误解和偏见,客观上保护了领导干部和从事干部工作的同志,维护了组织部门的形象。
尽管这两年我们在干部选任工作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贯彻执行省、市出台的制度和在干部选任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在贯彻执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方面,个别地方不是全面地执行,而是有选择地执行;有的害怕麻烦,认为程序繁琐工作量大;有的片面理解工作程序,认为只要程序合法,选拔的干部就是合格的。再如,在干部选任具体环节中,对民主推荐环节的作用和功能过分倚重,而对干部任用工作的其它环节下功夫不够;在干部考察环节,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意识还不强,过细的功夫下得比较少,遇到有反映一时又难以查清的问题时还缺乏高度的责任感等等。因此,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促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依然是干部工作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二、充分认识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
干部的选拔任用,作为执政党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需要不断的改革和深化。但是,改革的效果相对于干部工作本身的发展和干部工作的外部环境,相对于人们的迫切期望,还不尽如人意。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重要意义的再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关键。而要建设一支关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关键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构建使社会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根本内涵之一是“公平正义”。如果不能在干部选任工作上体现公平与正义,选拔到领导岗位的不是众多的优秀分子而是平庸者,势必会使大量优秀分子成为党执政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声音。从某种意义讲,党的干部选任工作与党的执政能力密不可分,执政党选人用人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我们应当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的重大意义。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这是解决干部工作各种问题的关键环节。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始终是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解决和回答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应当指出,这些年来,随着《条例》的贯彻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干部选任的认同度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干部选任工作改革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全面落实群众公认原则,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把省、市要求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下去,落实到位。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中央和省、市委在干部问题上反复强调的重点要求。中央在推进整个干部制度改革中,始终把干部选任制度的改革作为核心。近年来,中央先后下发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干部任用条例》,四中全会《决定》对改革干部选任方法提出的要求,以及去年中央下发的五个法规性文件,都主要集中在干部选任领域,紧紧扭住干部选任改革这个重点。今年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也把改革干部选任工作作为今年组织工作的重点,特别强调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防止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选任工作改革,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精神的需要,也是我们深化改革、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的契机。
三、准确领会和把握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的主要精神和努力方向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全省进一步干部选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全市干部选任工作改革,我们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的主要精神和努力方向:
一是实施“把提名权交给群众”这样一个干部选任工作的重大变革。长期以来,干部的提名权多在领导手中,我们丝毫不怀疑依靠领导提名能选出优秀人才,但仅仅依靠领导选人,却容易使优秀人才进不了视野,容易影响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准确性。我们坚持通过群众推荐产生干部考察人选,就是把提名权交给群众。有了这一条,使在干部选任上的公众意愿有了合理畅通的表达渠道,使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受到遏制。可以说,把提名权交给群众,对于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二是坚持 “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这样一个干部选任工作的价值取向。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我们党要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是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我们提出要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作为基本取向,应当说是体现了四中全会精神。这两年来,我们在干部选任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用了一系列科学的制度和方法,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来规范干部操作层面的各个环节,覆盖了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体现了制度化的精神。
三是建立健全符合《条例》精神的科学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我们不但要注重推进干部选任各环节工作的制度化,更要注重从干部选任的全过程着眼,做好对各项制度的整合,力求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相互联动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从而依靠机制的良性运行来承载干部选任的功能。目前,我们从对一个干部的动议到任用,初步形成了一个程序闭合、操作规范的干部选任制度体系,初步构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切实把握《规程》体现的主要思想和关键环节,刚性地贯彻执行《规程》
省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断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干部选任体系,出台了《规程》,这是省上两年来干部选任工作改革成果的集合,也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规范。刚才仁均同志就《规程》作了说明,希望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程》来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一)要切实把握好《规程》体现的主要思想
要贯彻执行好《规程》,首先应当把握好《规程》中体现的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思想:
一是群众公认的思想。“群众公认”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也是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群众公认应是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是改革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方向。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制度的设计,都要体现“群众公认”的思想。《规程》强调必须经民主推荐产生考察对象,特别是从“较大范围内一次推荐一般不够集中”的实际出发,创新地推出“两推一述”的做法,确保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是群众公认原则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具体化,是科学解决“群众公认”问题的有效方法。
二是公开公正的思想。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社会对干部工作的关注,不仅看重我们选了什么样的人,更看重选人的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坚持公开公平、阳光操作,是使干部工作更好地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同和支持的重要措施。《规程》对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和测评结果反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公开公正提供了制度和程序保证。
三是比较考核的思想。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任何合适的人选都是根据岗位的实际、个人的实际进行反复比较产生的。从分析中甄别,从比较中择优,应是干部考察考核的一个基本功能。这两年的改革强调了差额考察、民主测评,强调了线型分析,解决了比较考察、好中选优的问题。
四是程序法则的思想。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必须走制度创新的路子。而程序是制度化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落实制度的重要保证;缺乏程序设计,制度建设就流于形式和表现出不高的水平,制度建设的思想就要落空。我们讲要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更多的时候就是强调要按规定的程序办事。《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更加规范、细化的程序性规定。这些程序既贯彻了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的原则,又改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严密的内在联系。
(二)要切实把握好《规程》中的关键环节
《规程》中的制度设计覆盖了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由于选拔任用不同层次、类型的干部差异很大,一些环节不可能完全照搬,但基本精神必须坚持,关键环节必须把握。
一是必须坚持通过民主推荐产生考察人选。考察对象人选必须在民主推荐中得到多数推荐票,组织和个人推荐的人选必须进入民主推荐程序,并得到多数群众拥护才可作为考察对象人选。同时,首次推荐不能产生多数人推荐的人选时应实行“两推一述”,党委根据第二轮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二是积极推行差额考察和差额上会。这要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不仅在考察副职人选时要坚持差额,在正职人选的考察中更应坚持这一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方案和正职人选的个别调整补充,要注意实行有差额人选报党委。党政副职的个别调整补充也应尽可能实行差额上会。
三是积极推行数量线型分析。坚持量化考核,并直观地表述评价结果,减少评价的模糊性和随意性,条件具备的应尽可能推行数量线型分析,为党委确定任职人选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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