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精选8篇)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第1篇
甘肃汇通投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为了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及财务人员的分工考核,为了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从财务工作的角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财务收入与支出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及时有效的管理好公司及客户的资金,保证借贷业务的资金本金和利息的准确到位;同时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开辟财源。
(三)加强财务日常核算与月度结算的管理,以保证每一笔业务数据及时准确的统计出表及记入帐薄,月度终了要提供会计资讯,利用财务会计资料及时进行经济成果分析。
(四)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如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六)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业务量小的时候可以一人兼多岗,比如出纳可以兼文员,会计兼后勤管理,但会计与出纳不能一人兼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不能为省事儿搞特殊化。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核算、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每月终了出具公司成本和利润报表,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并,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四)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相符、会计现金银行总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明细帐相符。
(五)妥善保管未归档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六)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及银行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与会计对账保证金额的准确。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签字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号码,签经手人备查。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及业务数据统计工作。
(七)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制度化、规范化使用和保管好公司内部的原始凭证,内部原始凭证是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及董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均须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总经理及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二)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次月10日。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三)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四)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本单位名称。
第十五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十六条 发票的开具及管理:正式发票由客户经理亲自送达,或者由客户亲自来公司拿取。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 工资和提成由财务人员依据综合管理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及提成表,交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次月日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第2篇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分公司的财务监督与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
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分公司财务只设出纳岗位,负责分公司权限内的日常财务收支工作;总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分公司计划内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计划外经费报销一律上报总公司审
核支付,备用金由总公司核定、拨付。
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总公司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积级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4、配合总公司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5、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收入管理制度
1、分公司所有业务收入直接汇缴总公司,由总公司出具相关发票。
2、分公司按月上报业务收入情况,定期与总公司核对账目。
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公司财务部确定。
2、公司职员因工确实需要借用现金(核定限额内),需填写《借款单》,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职工工资中扣还。
3、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支票使用应建立登记薄、如实全面的记录支票的使用情况。
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和出纳负责保管。
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合法凭证)经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出纳按财务管理规定支付。
2、计划外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合法凭证)经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总公司报销。
计划内审批内容(分公司应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核定)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按实际支出报销,要求发票真实有效,由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确认。
2、工资、奖金的支出:根据总公司人事部门核定的薪资标准,配合分公司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3、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分公司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出纳付款。(省内出差由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省外出差由总公司经理授权确认)
4、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总公司经理审批。
会计档案管理
分公司所有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由出纳妥善保管定期交总公司归档管理。
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总公司于每终了指定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附 则
一、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解释修订。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完善 第3篇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现状分析
(一)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现状
据统计, 截至2008年底,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4247家, 担保资金2334亿元, 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已达1.75万亿元, 累计担保企业90.7万户。可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 担保资金增加, 业务能力增强, 服务领域拓展, 运行质量提高, 企业和社会效益显著,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看出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还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1. 政府机构, 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干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指导, 但是应当排除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在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 政府部门定位不准确, 过多的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大大降低了担保的质量与效率;很多政府部门人员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认识上不足, 导致对投资兴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性不高, 存在对担保机构放任自流等短期行为;行政干预还表现在政府部门及其相关领导无视担保业务方向和条件, 变更担保业务, 进行指令担保, 这对于担保机构的业务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2. 商业银行参与积极性较低。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在合作关系上存在不对等的现象, 协作银行往往出于自身利益和安全贷款的考虑, 要求信用担保机构对所发放的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这违背了“合作互惠, 风险共担”的原则。大多数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较低。需要急、频率高、风险大、成本高、单项贷款金额少是中小企业贷款具有的特点, 银行出于“安全性, 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 因此目前我国的大多数银行, 包括中小银行,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意愿不足。
3. 缺乏专门的立法。
担保法体系建设滞后于担保行业的发展。为了支撑担保行业的发展, 维护着担保行业的权益, 必须具备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 用法律维护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在我国, 相关法律建设明显滞后于担保行业的发展速度, 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担保行业。同时, 相应的部门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 效力有限, 难以对担保行业整体和该行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调整, 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保护。
4. 担保机构内部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
风险控制机制是担保体系建设的核心制度。目前, 我国担保机构还未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担保机构内部管理不善, 人员配备不够合理, 职责不明确, 缺乏内部制衡机制和规范的操作程序; (2) 担保机构对受保企业的资信调查主要是依赖于信息披露不太真实的简单的会计报表, 缺乏准确的评判; (3) 没有建成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 如在实践中不少银行在担保机构提供全额担保的基础上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 加大了担保机构的运作风险, 弱化了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内在动力。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对策
(一)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从根本上讲, 信用担保是一种市场行为, 既然是市场行为, 就必然要求正确界定政府在其中的职责, 避免政府不适当的干预, 如果政府过多地介入, 就不可避免带来种种弊端。因此, 我们首先应明确政府不是担保业务的操纵者和控制者, 即便是政策性担保机构, 所从事的也是一种市场化业务, 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减少行政干预既是解决政府与担保机构、尤其是政策性担保机构之间矛盾的关键, 也是信用担保业务能够顺利开展、信用担保体系能够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所以, 政府在担保体系的构建中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其应当履行的职能应该是加强引导和监管、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将担保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 促进商业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的扩大和发展
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担保是担保体系的主要组织形式, 但由于其起步较晚, 在运作初期民间资本所有者对这类担保机构的信用难以迅速认可, 需要政府给予积极的引导和示范。具体做法可实施“优先股”策略, 由国家或省一级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原用于政策性担保的资金以“优先股”的形式投资于同级或下级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其目的是使政府以有限的资金提升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的信用, 调动大量民间资本的进入, 扩大商业性信用担保和互助担保的营业空间。
(三) 完善信用担保法律法规
首先, 应进一步完善《担保法》。针对当前担保业的现存法律问题, 应结合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的实际状况, 修改、补充和完善《担保法》。其次, 应出台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为一个相对独立性的制度, 仅仅依靠《担保法》、《合同法》还不足以解决担保业务操作中遇到的困难, 有必要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立法。如制定中小企业信贷法、中小企业投资法等, 有助于明确各级政府以及各部门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以及所承担的责任, 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整体发展, 再次, 还应制定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 其内容应包括信用等级的评定、资信评估等, 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 以利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发展。
(四)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的良性运行和切实发挥效用需要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 尽快提升广大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 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与管理创新。应针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薄弱环节, 认真研究解决企业改制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第二, 加强质量管理, 实施品牌战略。要在中小企业中加快实施品牌战略, 不断开发名品、打响品牌, 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第三, 大力提高经营者素质。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本身就是信用, 就是品牌。当前, 应把规范中小企业的用人机制、提高经营者品质修养作为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突出问题来抓。
摘要:信用担保制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是强化信用管理、化解和规避金融风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我国自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以来, 有力的促进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文在分析我国信用担保业的现状及其所面临的问题基础上, 提出了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担保,信用担保
参考文献
[1]陈乃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4.
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探讨 第4篇
【关键词】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近年来,中小企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了大中型企业无法替代的战略地位。然而,中小企业在迅速发展中遇到的资金不足,贷款困难一直困扰着企业发展,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在此背景下,担保公司也就应运而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风险的不断积聚严重影响担保公司的正常运营,担保公司必须具备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而其中财务风险是担保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它关系到担保公司的生死存亡。因此,担保公司如何识别和控制财务风险,就成为必须解决好的首要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生存现状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为增加这些企业的融资能力,成立担保公司以帮助其解决自身的信用不足,担保业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
很多公司基本上都是以所在地区的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但是目前,由于经济增速整体放缓,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不断上升,特别是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集中代偿,金额超过担保公司的承受能力,严重威胁其生存问题,这类代偿风险是目前担保业务中最直接的也是最重要的风险。
二、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
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可以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是来自于担保对象的风险和来自于银行、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方面的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担保企业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或业务操作方面的风险。
1.来自于贷款的中小企业的风险
担保企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较小,财务、采购等主要部门多为家族亲戚,人員素质不高,为了获取贷款,中小企业大多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虚假的经营数据,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骗取贷款担保,当面临激烈的市场竟争时由于设备落后、人员素质低,研发能力弱,而被社会淘汰,从而引起担保企业的风险。
2.来自于银行方面风险
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入围的担保企业交纳保证金,把需要贷款的企业推荐给担保公司,如果贷款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必须全额代偿,所以导致银行在评价贷款客户时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会有所降低,各方面的审查也大多会流于形式,加大了贷款企业的违约风险,从而也加大了担保企业的代偿风险;而且现在银行入围的门槛也越来越高,四大国有银行基本上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且有国有投资背景,这使得越来越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续期。
3.来自于政策、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立应当前置审批,即由当地的工信部门颁发融资经营许可证,然后凭该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现在工信部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融资性经营许可证续期越来越难,好多担保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续期,导致只能转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再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而且 贷款企业逾期未能归还贷款时,担保公司代偿后再追偿,但往往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财产加以执行,而向法院申请执行个人财产时可能会产生法律争议,如只有一套住房,或者抵押物重复抵押等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些问题无形中会加大担保公司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
4.来自于担保公司内部的风险
在存在各种风险因素的情况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重点分析因自身存在的管理缺陷而使公司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的原因。
三、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1.缺乏长远的公司战略目标
大多数担保公司急于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收益,这就使得公司担保项目多却不优,同一行业,同一地区,相同类型的担保项目没有限额控制,如果某一行业受到国家政策调控或市场冲击,譬如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房地产,全行业亏损,将会使担保公司代偿率过高,资金链断裂。
2.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的风控人员
融资性担保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前几年随着担保公司急剧增加,风险管理人才明显匮乏,现在融资性担保公司人员分为四类:(1)业务员:大多数担保公司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所以业务员为了能够获取高额的绩效工资往往会为贷款企业隐瞒一些事实;(2)银行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往往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但毕竟长期在银行系统工作,固守成规,过于死板,不能灵活的运用风险管理知识去把控风险。(3)法律人员,这类人员虽然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但是却不熟悉财会知识。(4)财会人员,这类人虽然有一定的财会知识,但因为担保公司要面对的客户群体行业不同,如没有10年以上各行业的从业经验,或者是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理论知识,很多中小企业的假账或存在的问题就不能发现。
3.反担保措施设置不合理
一般贷款企业规模较小,也没有足额的抵押物,提供的房产一般没有房产证;抵押的机器设备都使用多年,折旧磨损较大;抵押的商品或原材料因为流动性较大或占用较大面积而不能随时监管;为了业绩,往往凭业务和风控人员的职业判断来推断违约的可能性,做出是否为其担保,这就为担保公司埋下了隐患。
4.内部评审制度有待完善
融资性担保企业一般都设有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总监、风险总监、法律人员等组成,但现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私企较多,评审会成员素质高低不一,而且总经理往往会拍脑袋决定担保项目,而其他成员往往会顾及总经理面子而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使得评审委员会流于形式。
5.保前审查不严,保后监管流于形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前应认真审核被担保人担供的资料,并深入企业内部全面核查,比如销售、采购的出入库单、上下游企业核查、车间、仓库等等,然而现实中很多担保公司实际操作人员或由于对该行业不了解,或由于提成等各种原因,不恰当地做出了判断,给公司带来了潜在的财务风险。
对已实施担保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特别是对于主营业务变更、重大收购兼并、实际控制人变动的企业应重点关注,但实际情况下公司更关注新业务的拓展,而对于保后监管却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地看一下,而没有细致地观察、了解,一旦被担保企业出现问题,不能提前预警。
四、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针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管理的问题,应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防范对策,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提高业务发展规模。
1.认真核查担保对象情况
担保公司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认具审核,看其从事的行业是否是国家支持的、禁止、限制的,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能否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抵押物;企业的资信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在核查时,要充分运用网络信息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包括查询当地信用、工商和法院系统网站,了解企业是否有诉讼、纠纷或处罚,企业有关的诉讼、行政处罚对其声誉、经营、未来前景等是否产生影响;此外根据核实后的财务数据进行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发展能力分析等。
2.制定与公司匹配的风险管理战略
要制定与自身匹配的风险管理战略,就要求公司决策层对内对外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外,要及时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要及时嗅出商机,发现不利因素,采取应对措施。对内,公司决策层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各类信用等级的客户实时分析,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架构、人员构成。
3.配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和复合型的风控人员
担保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金融、财务、法律、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加强对高素质财务、风控人员的培养,通过开展定期培训,促进财会、风控人员对担保公司各项流程的了解,加强财务和风控人员风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控制能力,推到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战略发展。
4.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
符合担保条件后,业务人员应按照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和贷款企业沟通确认反担保的设置,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认真核查抵押人对抵押物权利的完整性、合法性;抵押物价值与变现能力情况,抵押登记、市场价值及拍卖等法情况。
5.完善企业评审制度和监管体系
融资性担保企业应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业务总监、风险总监、风控部经理等组成;评审会评委根据A、B角报告开展评审工作,对业务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委须在《评审会评委意见表》上明确填写"同意"、"反对"或"再议"等评审意见并阐明理由、签字,过半以上的评委同意视为业务评审通过,过半以上的评委反对视为业务被否决,否则为再议;评审会决议为再议的项目,A、B角应对要求再议的内容进一步落实,初步确定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后,填写《再议申请表》,安排重新上会评审。
6.加大保后跟踪监管力度。
保后监管是指对担保客户经营管理、产销情况、财务状况、反担保物的价值及状况等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保后檢查分为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当发现担保业务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应对客户做连续跟踪调查,加大监管密度及频率,当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担保项目,专项小组应适时与企业保持接触,落实解决方案,如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查封其财产,迫使被担保人增加担保措施或其他可接受的方式进行处理。
五、结束语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对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地改进公司内部的相应制度,增强对风险控制的重视,才能加快风险机制的构建进程;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事关到公司的生死存亡,所以对于这些风险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要进行科学的分析,相应地制定应对策略,建立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系统,将财务风险所产生的损失降至最低,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江小毅,基于业务角度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探讨,特区经济,2013(12):64-66.
[2]郭晓辉,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对策研究,时代金融,2015(10):298.
[3]刘辉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机制构建的思考 ,时代金融,2015(7):98-99.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第5篇
1、有符合银行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2、生产经营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机关)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并持相关有效合同(协议)。
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和保证措施。
4、具备实施项目的相关条 件。
5、具有其他保证措施(如有可作抵押物的发票凭证等)。第五条 所属各公司向总公司申请资金担保,应向总公司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项目批准书,进出口许可证、批件。
2、业务合同副本或协议。
3、借款人营业执照副本、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能证明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的资料(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
4、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5、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报告。
6、企业按期弥补亏损的来源及切实保证。第三章 资金担保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所属各公司需总公司出具资金担保的项目,须按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和项目审批的规定程序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第七条 总公司批准为其提供资金担保的公司,属11系统内的,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11系统外的,必须向11总公司提供相应“保证措施”(互保除外)。第八条 所属各公司向总公司申请办理资金担保,担保期3个月以下的(含),总公司收取所担保金额1%的担保费;担保期3一6个月的(含6个月),总公司收取所担保金额1.5%的担保费;担保期6一12个月的(含12个月),总公司收取所担保金额2%的担保费。第九条 所属各公司使用总公司资金,总公司按银行同期货款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收取利息。各公司根据与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归还本息。第四章 使用总公司授信额度开支信用证条 件与程序 第十条 所属各公司委托总公司开立进口信用证,应符合下列条 件: 1,属国家计划内或免税商品或大宗商品进口项目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审批的。
2、按不同标准所需的保证金到达总公司帐户的。
3、有有关部门(机关)的批准件、进口许可证。
4、有合法的进口合同和相应的内销合同。
5、其他必备条 件。第十一条 所属各公司委托总公司开立进口信用证,应向总公司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总公司内部审批单。
2、有关部门(机关)的批准件、进口许可证。
3、进口、内销合同(协议)副本。
4、银行开证申请书等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二条 凡占用总公司信用证授信额度银行户头头寸的业务,在开立信用证时,每份合同金额在60万美元以下(含)的,须经专业公司财务主管和总公司财务本部资金处经理共同审签,由总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开证、改证及议付;每份合同金额在60万美元以上的,须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公司总理签批后,方可开证、改证及议付。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在审核时,应事先征询法规室的意见。具体操作程序按总公司(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总公司根据下列两条 规定的内容,决定各专业公司是否可以使用上述户头开立信用证。经审核可以使用上述户头开立信用证的,总公司按标准向各专业公司收取保证金。第十五条 自营业务。
1、对外开立即期信用证、对内即期方式收款的,可以免交保证金,货款到达总公司指定银行后方可从财务赎单或转移物权。
2、对外开立即期信用证、对内远期方式收款的,总公司不予提供担保。
3、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对内即期方式收款的,可以免交保证金,货款到达总公司指定银行后方可从财务赎单或转移物权。
4、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对内远期方式收款的(期限短于或等于对外付款的期限),需向总公司交纳信用证金额30%的保证金,全部货款到达总公司指定银行后方可从财务赎单或转移物权。
5、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对内远期方式收款的(期限长于对外付款的期限),总公司不予提供担保。第十六条 代理业务: 总公司对代理业务本着不承担销售盈亏。不垫付商品资金和基本费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管理规定》中对企业资信评定的标准,对于AA及AAA级企业的代理进口业务,按照下列情况分别执行。
1、对外开立即期信用证、对内即期方式收款的,需向总公司交纳信用证金额10%的保证金,全部货款到达总公司指定银行后方可从财务赎单或转移物权。
2、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对内即期方式收款的,可以免交保证金,全部货款到达总公司指定银行后方可从财务赎单或转移物权。
努力营造担保企业制度文化氛围 第6篇
文/张翔宇
伴随着今年信贷政策的收紧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市担保行业从业人员克服困难、不断磨练、修炼内功,在大风大浪中茁壮成长。但是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依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一些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担保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担保行业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所以无论是公司制还是非公司制担保公司都需要加强企业文化尤其是企业制度文化的建设。
企业的制度文化又叫企业文化的制度层。它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文化特征和文化现象, 企业的制度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中,它是人与物、人与企业运营制度的结合部分,既是由一定物的形式所构成,又是人的意识与观念形态的反映。企业制度文化是企业为实现自身目标对员工的行为给予一定限制的文化,它具有共性和强有力的行为规范的要求。
企业制度文化主要包括领导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公司领导制度决定着公司内部各种领导力量的作用,决定着公司内部领导职能、权责的划分和行使。领导制度既要适合时代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要符合本国国情,符合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是权力机构,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审批公司的重大投资、经营事项。接下来是总经理,属于经理层的最高领导者,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的最高决策人。再接下来就是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管部门工作,全面协助总经理。某些单位还有总监,基本上和总经理助理平级,分管具体的工作。多数担保公司采取经理负责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理负责制是一种专责制,是公司的生产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由经理统一领导、全面负责的领导制度。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制度。公司的领导层决定了公司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行为准则。这是公司所有制度规范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的基础.作为领导者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作风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担保公司管理层人员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同时,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也很重要,中层管理人员既是执行者,又是领导者。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好坏,直接影响高层与基层之间的沟通。
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组织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系方式或形式,是企业管理各个组织的框架,在企业中处于基础地位,起着关键作用,以求有效、合理地把各成员组织起来,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担保公司的部门设置一般为总经理、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评审委员会、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理财业务部等。各部门及各类业务人员既需要责任清楚,分工明确,又需要高度的协调与合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各项事务,严禁越权办理事务。从目前担保行业现状看,市场需求很大,业务种类和操作技术都在不断创新和发展,这些担保行业的基本特点对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立也具有重要的影响。担保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计必须面向市场,提高管理效率。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的相应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
准则。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离不开具有时代特征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体系为其作支撑,企业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大多担保公司的管理制度涵盖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同时,制度的执行力比制度的制定更为重要,有时候制度放在那,但是不执行甚至是执行不了,等于形同虚设,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所以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结合自身管理道路,不断总结,具有针对性以及可行性。担保公司内部从业人员应当树立认真负责的的态度,以良好的工作态度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以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守法合规,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商业信誉。
企业制度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的基础,公司若要高效运作、健康发展离不开制度文化的建设。公司要从领导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方面着手,协调发展,让制度真正“文化”起来,营造出良好的企业制度文化氛围,进一步激励、教化、引导公司各层次员工,使员工的学习效率、自觉工作意识得以全面推进,从根本上保证公司的稳定性,公司才能做强做优。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第7篇
有关指标是:
(一)现金回收额(或剩余现金流量)。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该指标相当于净利润指标,可用绝对数考核。分析时,应注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是否有其他不正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如果是企业集团或总公司对所属公司进行考核,可根据实际收到的现金进行考核。如:现金回收额=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分得的利润+收到的管理费用+收到的折旧+收到的资产使用费和场地使用费。
(二)现金回收率。计算公式为:现金回收额/投入资金或全部资金。现金回收额除以投入资金,相当于投资报酬率,如除以全部资金,则相当于资金报酬率。
二、分析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主要是看企业的实际现金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流动负债。由于流动负债的还款到期日不一致,这一比率一般在0.5至1之间。
三、分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存在的问题。
(一)分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否正常。在正常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财务费用+本期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摊销。计算结果如为负数,表明该企业为亏损企业,经营的现金收入不能抵补有关支出。
(二)分析现金购销比率是否正常。现金购销比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销售商品出售劳务收到的现金。在一般情况下,这一比率应接近于商品销售成本率。如果购销比率不正常,可能有两种情况:购进了呆滞积压商品;经营业务萎缩。两种情况都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分析营业现金回笼率是否正常。营业现金回笼率=本期销售商品出售劳务收回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100%。此项比率一般应在100%左右,如果低于95%,说明销售工作不正常;如果低于90%,说明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虚盈实亏。
(四)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比率是否正常。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比率=用于职工的各项现金支出/销售商品出售劳务收回的现金。这一比率可以与企业过去的情况比较,也可以与同行业的情况比较,如比率过大,可能是人力资源有浪费,劳动效率下降,或者由于分配政策失控,职工收益分配的比例过大;如比率过小,反映职工的收益偏低。
四、分析企业固定付现费用的支付能力。固定付现费用支付能力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注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各项税金的现金)/各项固定付现费用。这一比率如小于1,说明经营资金日益减少,企业将面临生存危机。可能存在的问题是:经营萎缩,收入减少;资产负债率高,利息过大;投资失控,造成固定支出膨胀;企业富余人员过多,有关支出过大。
五、分析企业资金来源比例和再投资能力。
(一)企业自有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吸收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收回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支付的现金-支付利息付出的现金。
(二)借入资金来源=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各种借款收到的现金。
(三)借入资金来源比率=借入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来源+借入资金来源)*100%。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第8篇
一、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自金融危机以来, 我国企业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视有所加强, 而担保企业的内部控制更是同时引起了政府、企业与投资者等的关注。我国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在2006年就已经建立了关于企业内控制度的委员会, 以对企业内控建设进行有效的指导。2010年3月国家银监会等七个部门联合制订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并陆续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八个配套文件。就担保企业而言, 其内部控制涉及到的内容往往十分复杂, 而不科学的内控制度建设也会加大企业面临的风险, 并最终导致企业经营利润降低, 因此强化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尤为必要。
事实上, 控制作为管理思想中的核心理念之一, 它可以有效地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从而纠正偏差, 并进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当中具有十分显著的地位, 它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与监督, 从而保障企业经营有序进行, 并通过对各种企业活动的监督, 减少错误出现的几率, 提高经营活动效率, 维护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一般而言, 企业内部控制可从两个层面进行考虑, 即会计层面与管理层面。就我国实际而言, 财务状况通常是审计机构最为关注的方面, 因此会计层面的内部控制被较多强调, 但对管理层面的内部控制也不应忽视。
二、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特殊考虑
1. 担保企业以中介身份出现, 承担着委托代理的责任
担保企业多是伴随着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贷款难而出现的, 作为一种信用保障中介机构, 参与到整个贷款过程当中, 提升了诚信体系的质量。这种诚信体系是基于虚拟关系建立起来的, 因此对担保企业及被担保人的相关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十分必要。
2. 担保企业的最根本特征在于将风险在组织间进行有效的转移
由于担保企业是以中介机构的身份出现的, 因此会面临更多的风险, 并且这些风险多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发生的。通常情况这些风险由银行承担, 但为便于中小企业的融资, 担保企业便承担了这些风险。由于高风险的存在, 担保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很大程度上在于规避风险, 而这也迫使内部控制人员应具备多种能力。
3. 担保企业承担着多种金融功能, 具有一定的金融性质
担保企业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于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 促成双方交易的顺利进行, 因此其担负着一定的金融机构职能。但由于担保行业的进入门槛较低, 也催生了交易手段的多样化, 这也会无形中增大了交易的风险。
三、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面对的问题
1. 企业治理结构层面问题
尽管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思想在我国已有了较长时间的发展, 但从担保企业层面来看却缺乏实际执行的内外部环境, 股权的分配也不合理。这主要体现为, 大股东通常主导股东大会, 而众多小股东丧失发言权, 董事会没有相应的独立性, 而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也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另外, 内部人控制、管理人员与股东利益相悖等现象都十分严峻, 使得担保企业内部控制活动形同虚设。
2. 担保企业内部微观控制制度的制定不够科学
目前我国多数担保企业对自身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未考虑不同部门的要求与意见, 使得制度所体现的通常仅是几个部门或者仅是体现管理层的思想, 使得这种制度难以获取广大员工的支持, 而管理层也多会利用这种制度为自己的工作失误寻找借口。
3. 缺乏对风险的正确认识
担保企业在实际经营当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尤其在投资领域。然而, 对风险的认识却会因不同的管理人员而异, 不少担保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评估风险的能力, 而企业自身当中也未能配备风险预警机制, 导致担保企业无法对风险进行控制, 最终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失灵。
4. 担保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较差
目前我国不少担保企业的审计部门设置极为随意, 在公司当中更是缺乏应有的地位, 这使得审计部门并不具备应有的权力。另外, 审计工作也极为简单, 仅是关注账目的调整、错误的纠正等方面, 而对企业的总体经营、战略规划等方面难以提供帮助。
四、完善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措施
1. 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
对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的首要任务就是协调好不同部门的意见, 在维护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 尽量考虑到不同部门的利益, 进行统筹规划, 从而制定合理的制度。这实质上也要求担保企业必须明确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与权力, 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相互制衡, 不至出现个别部门主导制度制定的状况。针对行业特点, 担保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 负责具体制订并实施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以及方法, 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薪酬应当征得公司决策机构的同意, 对项目审批机构通过项目具有一定否决权限。
2. 重视与企业文化的结合
从本质上而言, 担保企业内部控制是对员工工作过程进行控制, 也即通过制度来约束员工的错误工作方式, 保证整体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员工是控制的施加方, 也是控制的接收方, 因此完善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要做到以员工为中心, 并将其与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向融合。总的来说, 内部控制制度的真正目的不在于约束与惩罚, 而在于激励与培养, 因此, 制度建立应该以员工为中心, 保障员工的成长, 这也会带动企业的发展。
3. 配套加强风险防范机制
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需要对其风险防范机制进行加强, 这要求不同部门有针对性的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 而担保企业有必要在结合不同部门风险评估机制的基础上, 构建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 从而可以对风险进行预警、分析, 并及时控制与排除。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担保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的保证。
4. 完善内部审计系统
对内部审计的忽视, 也是弱化内部人控制的直接体现。为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 有效的企业内部审计十分重要。运用内部审计, 综合对担保企业的经营、财务等情况进行评估, 从而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提升其经营指导力。另外, 审计部门应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成立, 具备独立性。
5. 强化企业责任, 加强自身建设
担保企业应深入开展全员参与的内部控制活动, 对思想意识、工作作风、工作管理、工作落实方面的问题进行有效约束,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 及时制定解决途径及措施。加强内部控制人员理论学习教育, 强化责任及服务意识, 加快办事节奏, 提高办事效率, 推动内部控制队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6.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构建一套快速、高效、准确的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
担保企业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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