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范文
村民监督范文(精选3篇)
村民监督 第1篇
1978年中国经济体制实行全面转轨, 经济体制的转变必然要求政治体制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村民自治正是在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全面改变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 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伟大实践, 它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广大农村的面貌。但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农村面临的现实问题也越来越多。如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工作的推进, 村干部涉及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多, 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如何让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不变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现在, 中国广大农村中存在着一些民选的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等问题。在处理村里的重大事项上, 很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 只由村委几个人决定, 甚至某个人说了算, 经常造成决策失误, 严重影响了村里的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村民自治制度中规定的民主监督这一重要环节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为了能让村民自治越走越好, 成为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治推动力, 我们有必要对村民自治下如何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进行认真的思考。
二、村民自治下民主监督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 农村民主监督面临监管困境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 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 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 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 人民就有权依法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 要求他们经济上退赔, 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 要制定各种条例, 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1]虽然中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 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对村委会进行监督, 但是规定的较为笼统, 具体该怎么监督, 只能村上“自己安排”, 且村民委员会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监督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二) 监督体系矛盾重重
1. 缺少有效的监督主体。
一个好的监督体系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监督主体, 要赋予监督主体明确的权力, 这样才可能使监督体系更好的发挥作用。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广大村民作为村级民主监督的监督主体, 但是由于村民的分散与主体意识不强等种种原因, 在中国农村民主监督的实际操作中, 村民作为监督的主体很大程度上是处于一种虚位状态, 无法承担起村级民主监督主体的相关职责。例如, 通过我们对四川成都、眉山、雅安三市的五个乡镇的七个农村的调查发现, 只有不到10%的村民曾对村委会进行过监督 (见表1) , 民主监督主体的缺失, 必然会影响到中国广大农村民主监督的有效开展。
2. 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力量对比失衡。
一个好的监督运作体系应该是二者力量相互均衡, 达到一种相互制约的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广大村民是村里大小事务的最终决定者, 村委会所做出的行为必须向广大村民负责。但是通过我们的调查, 现实中很多地方却并不是这个样子, 村委会由于掌握了绝大多数的行政资源而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 控制了村里大小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相反广大村民由于手中缺少行政资源, 加之封建“官老爷”思想的作怪, 自愿处于完全弱势的地位, 被动地服从村委会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 要想让处于弱势地位的村民去监督处于强势地位的村委会并发挥作用, 难度可想而知。
(三) 多数村民的政治热情不高, 民主意识还相对淡薄
村民应该根据自己的意愿, 选择信任的村干部, 但是很多村民并不珍视手中的权力, 如在农村换届选举中, 很多合格选民不参加选民登记和投票 (见表2) 。村民对选举都没有兴趣, 就很难想象今后他们会对村委会的工作去进行监督。
注:此表统计的合格选民数是指现住本村的合格选民, 其他外出打工或搬出本村的符合条件的选民, 未计入本次统计。
(四) 农村面临的现实情况也制约着农村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
1.“熟人社会”制约农村民主监督的实行。
中国大多数农村的居住特点是, 人口相对集中在一个小的区域, 农田或林地分散在住房四周, 在这样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圈子里, 大家自然就成了“熟人”。同时, 中国自古以来就奉行“中庸”之道, 一切都讲究和为贵, 很多村民一般情况下不愿意去监督村干部, 扮黑脸的角色去得罪他们, 而只有当情况十分严重时, 才不得已而为之。
2. 农村有文化年轻人的大量流出, 使农村民主监督的质量大打折扣。
近几年在国家统筹城乡发展政策的指引下, 中国农村大量的富裕年轻劳动力走出农村, 到城市去打工, 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年轻人是农村政治素养相对较高的一个群体, 他们的大量缺失, 必然会影响到农村民主监督的施行。
3. 偏远的地理位置也是农村民主监督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中国很多农村都是地处偏远的地区, 距离城市较远, 出行非常的不便。有时一些村民在遇到问题时, 即使想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但碍于路程的遥远以及交通的不便, 迫使他们只好放弃。
(五) 上级政府部门对村级民主监督缺乏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1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 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可是现实情况却是上级有关部门对农村民主监督缺乏重视。中国农村最直接的上级部门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 但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 由于工作量较大, 加之人手又相对不足, 有时对村民反映的情况往往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尽管村民也有权向县一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但是县一级的有关部门在了解情况后, 往往又会将问题推回到乡镇, 乡镇再继续敷衍了事。
三、强化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
1.加强保障农村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农村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 说到底是制度问题还是制度问题。邓小平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法律的高度加强保障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建设, 对监督主体的权力, 监督客体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使村级民主监督做到有章可循。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的各项具体制度, 实现村级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 建立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各项村级民主监督的具体制度, 做到有制可依、按制办事[3]。
2.大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列宁曾深刻地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 必须先教他们识字, 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 不识字只能有流言飞语、传闻和偏见, 而没有政治。”[4]现阶段, 中国农民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 缺乏先进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 这严重制约着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 我们必须要加大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政治素质, 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 把他们从封建的思想枷锁中解放出来。农民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提升, 必然会促进中国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 使农村民主监督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权利。
3.强化落实相关部门对农村民主监督的监管力度。外部监督是监督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目前, 中国农村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的不尽如人意,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 外部监督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内外联动机制。我们一定要加强上级相关部门对农村民主监督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对村民反映的, 属于本部门负责的事情, 必须尽全力处理, 直到村民满意为止。
四、几点现实、具体的建议
一是成立专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 对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大对村级民主监督的宣传力度, 如派宣传队进村进行宣传以及发放宣传单, 或者在村子的显要位置放置民主监督宣传栏, 使村民更加清楚地了解村级民主监督。三是成立暗访组进村进行暗访, 真实地了解村委会的运作情况。四是成立村民检举专线, 为村民反映情况提供一个便利的通道。五是对反应真实情况的监督和检举人, 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增强村民对村干部进行监督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赵肖筠.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6.
[2]邓小平文选 (1975—1982)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3.
[3]肖爱生.当前中国农村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09, (6) .
交给村民的监督权 第2篇
所谓“村监会”,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简称。**村是**区率先试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委会之一。据悉,该村通过村民代表差额选举出了3名村务监督员,并专门对这些村务监督员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已于月日上岗。目前,村监会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监督有程序。**区还建立健全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让监督有章可依。
以前村干部作决定、办事情的时候虽然也是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但因为有时沟通不到位,反而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现在有了村监会全程参与村里的工作,村里做每一项决定,花每一分钱都要经过村监会的监督,这样一来好多事情群众也就放心了。有些事情不便找村干部问的,现在可以直接反映给村监会。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第3篇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要谦虚谨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支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时间为每个月不少于集中办公一次,由主任负责如今,研究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事项,每月向支部报告工作不得少于一次;
村民监督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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