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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第1篇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 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 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 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 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 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第八条 超市应建立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保障机制。

(一)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二)超市卖场应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的到期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经营者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大型超市食品保质期管窥 第2篇

在各大超市中, 有的肉类、蔬果类的包装上都标志有食品安全的保质期, 这些肉类和蔬果类一般都是售货员挑出来整理好, 再用盒子装好贴上透明的保鲜膜, 保鲜膜上面贴保质期和食品的有效期。很多顾客因为觉得方便, 都愿意购买这些整理好的蔬果肉类。但是这些“外衣”包装精致的食品的保质期, 我们真的可以放心吗?

在昌平回龙观的一家大型超市里, 包装好的肉类、海鲜和蔬果类整齐地摆在冷冻柜上。有的蔬菜是捆扎卖, 在没有包装散放在旁边的同类食品, 购买的顾客寥寥无几。而在包装好的冷冻柜边几乎站满了人, 顾客们都在细心挑选自己满意的食品。记者来到冷冻柜前看见有甲鱼售卖的包装盒, 保鲜膜上面写有包装日期和有效日期。2014年6月24日是包装此食品的日期, 但是有效日期也是2014年6月24日。记者看见眼前的甲鱼柜前鲜有足迹, 很多顾客拿起来看看就放回去。像这样很少有人买的海鲜, 先不说是不是新鲜来的, 如果今天卖不掉, 剩下的就会过了有效期, 那么过了有效期后会如何处理呢?像甲鱼那么贵的商品, 一天卖不掉就会扔掉吗?记者心里不由得打了一个大问号。

在不远处几个聚集人多的人群里, 记者看见有促销打折的食品。一袋面包片只要五块钱, 在一般的情况下, 同样品种的一包面包片至少要九块钱以上。而眼前的面包只要五块钱, 售货员站在旁边大喊:“面包都五块了。”不少顾客听见都来购买, 有好几个顾客直接放进购物车里, 看都没看一眼包装袋上的信息。记者拿起面包看了看包装, 是即将过期的面包。如果这样的面包买回家不在指定日期内食用, 就过保质期了。

在酸奶柜台前, 记者看见每个酸奶包装上的日期都不会超过7天。

记者询问了柜台边的售货员:“这些酸奶保质期都不超过7天, 那你们这里过期没有卖掉怎么办?”

“我们超市都开五年了, 每天的进货量都是有数的, 每天都会卖光。怎么会有过期卖不掉的!”售货员非常骄傲地回答记者。

“就没一个卖不掉啊?”

“那当然, 今天下雨, 不然这个酸奶早卖光了。就算有几个过期的扔掉就可以了。”售货员大姐指着一款“三元”牌的牛奶说。在不远处蔬果柜台前, 一位售货员正在把清点好的蔬果放入手推车里, 记者走上前问:“您这车里是过期的食品吗?”

“都是过期的。”她头也不抬继续忙碌。记者看见她旁边的手推车里已经放了很多过期的食品。

“您这里的食品过期怎么处理啊?”

“扔掉。”

按照有关规定, 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 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做出醒目提示。记者调查发现, 目前超市对于“临界食品”都有各自的处理方式, 要么退回厂家, 要么以特价促销的方式卖出, 一旦过了保质期, 超市表示会选择自行销毁。对于临界食品专柜, 采访中的超市工作人员有些表示没听说过, 有些则表示目前还没有设立专柜。

现在不少商家均在促销即将过期的酸奶、糕点、火腿肠等, 这些食品变身为“临界食品”被摆在超市货架的醒目位置。所谓临界食品, 通常是指即将达到产品保质期的食品, 糕点、酸奶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极容易“中标”。对于“临界期食品”, 多数消费者由于不检查保质期, 购买时一般不太注意, 而商家为了促销, 主动张贴临界期警示标志的寥寥无几。记者在调查中发现, 临界食品通常以三种销售方式为主。

其一, 捆绑促销。不少商家将即将到期的“临界食品”捆绑在新出产的食品上促销, 或是附赠礼品在即将到期的食品上, 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二, 临界食品通常会被摆放在货架前面。不少商家喜欢把“临界食品”放在货架的最前面, 消费者第一眼能看到的位置, 若不留心就容易买到快过期的食品。因而也有“精明”的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一般都从货架的里边拿商品。其三, 更改生产日期。有些不良商家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 将过期食品重新包装销售, 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正规大中型超市较少出现, 通常在一些规模较小, 监督管理松散的店铺容易出现。

媒体曾有报道, 部分厂家商家利用喷码机修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情况一直以来都存在, 但同时需要区别的是, 有些生产时间差一天的, 可能是产品在生产线上没调过来。专家称, 很多大型企业都是连续、大批量生产。比如康师傅一个工厂可能有80多个包装的生产线, 这仅仅是一个工厂, 同一时间很多工厂都在加工生产, 肯定存在时间差的问题。但如果食品“穿越”4、5天, 比如11月21日售卖的食品, 生产日期却标的是11月25日, 此种情况就完全是故意篡改生产日期了。

专家表示, 速冻散装食品相关的日期标注不易管理, 尽管一直以来都反对散装食品进入市场, 但国内消费者有这个市场需求, 企业就生产。所以散装食品的保质期大多依靠企业自身的道德底线, 监管执行起来有困难。与散装食品类似的, 是私人加工的食品, 这种食品更加拷问厂家商家的道德底线。此前, 中国的食品专家曾组团去日本实地考察, 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 日本的超市在售卖的寿司和便当, 上午、下午、晚上都是不同价格。通常下午五点以后, 寿司开始以全价的1/3出售, 到晚上7点左右就不卖了, 开始撤下销毁处理。所以, 日本是用食品价格来调节即将到期的食品售卖, 对消费者做到了告知。实际上, 当天不同时段的产品质量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 都是前一个晚上提前做好的, 但通过明码标价和日期说明, 主动告知了消费者, 这样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中, 既有利于快到期食品的促销, 也使消费者能够吃得明明白白。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第3篇

李先生就有过这样的经历:“过年的时候很多超市卖场都在促销,所以就购置了很多年货,如许多食品一下子吃不完就放在一边,等到年后想再吃的时候发现有些食品已经过期,但是丢了还是蛮可惜的。如果超市能给快过期的食品做明显标识,让消费者能一目了然就更好了。我们也乐意去购买,尽量在保质期内吃完。”

精明的张阿姨每次去超市购物都会找一些贴有黄色特价标签的食品:“每次去超市从许许多多的货架中寻找贴有黄色标签的特价食品,要走很多路总是感到不方便。如果超市能设立一块地方专门堆放特价的快过期食品,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挑选起来会更加方便。”

《倡议书》应运而生

为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与20家超市企业联合发起《认真落实工商监管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管理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

谈及《倡议书》发起的意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李弘副处长表示,欧洲一些国家早已采取了对快过期食品明确告知的措施。虽然上海的许多超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没有设立专柜或专区,但许多卖场超市早在《倡议书》提出之前就有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一套流程。这类食品一般会提前进行促销,进而缩短食品的货架期。

离保质期还有多久才算是临近保质期呢?据了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食品不同的保质期,划分了六类“临界限”。经营者可据此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列入专区(柜)集中陈列销售:

1.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食品,期满之日前45天 ;

2.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食品,期满之日前20天;

3.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食品,期满之日前15天;

4.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食品,期满之日前10天;

5.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食品,期满之日前5天;

6.保质期3天以上少于15天的食品,期满之日前2天。

各超市企业采取不同措施

实行《倡议书》

笔者走访超市发现,目前参与倡议的大型卖场、连锁超市、便利店正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流程,尽可能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农工商大卖场:统一制作提示牌,放置在各个卖场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在各个门店货架上张贴带有“临近保质期商品”字样的标签。

家得利超市:保质期仅剩1~4天的新鲜牛奶在促销时,捆绑带上就会贴出醒目的“临期商品”标识;而当临近保质期食品和普通食品放在一起搭售时,临近保质期食品上也会贴一个提示标签。

此外,麦德龙、沃尔玛、乐购、欧尚、家乐福等超市也已根据《倡议书》的要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采取严格措施。

为何各超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会采取不同的告示方式?李弘表示:“工商部门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实行临近保质期食品制度。对于大型卖场,因为货物种类繁多,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较多,建议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中型超市在规模和数量上比大卖场小,建议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小型便利店因货物流通快,可能临近保质期食品可能较少或没有,建议在临近保质期食品上贴标签或张贴‘临近保质期食品,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等提示语。”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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