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医疗范文
分级医疗范文(精选10篇)
分级医疗 第1篇
德国的医疗服务实行门诊和住院双轨制。门诊医疗服务由独立开业的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提供, 这些医生与当地医疗保险签约医师协会签订合同, 成为协会的成员。医师协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地门诊医疗服务, 医院仅提供住院治疗, 一般不开展门诊业务。由此, 德国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医疗分级体系, 综合医院并不承担门诊医疗任务, 大量的门诊患者必须首先到全科诊所或专科诊所就诊。如有必要, 再由全科医生转诊到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不仅实现了病人的有效分流, 节约了医院的医疗成本, 也成功化解了“看病难”的难题。以有着300多万人口的柏林为例, 大型综合医院只有3家, 却听不到关于“看病难”的抱怨。
那么, 德国是如何实现严格按医疗分级体系就医的呢?以我的耳闻目睹, 有以下三个重要因素。
一是德国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一视同仁。医疗质量控制在德国备受重视, 尤其是对从事门诊医疗服务的诊所开业医生, 其执业资质均需要由各地签约医师协会统一进行审查管理。如果开业医生想要在诊所开展某项治疗或检查, 必须事先向签约医师协会申请, 并参加规定课时的专业学习, 经过考试合格后, 才具备从事该项治疗或检查的专业资质。由此形成的良性促进和循环, 使得很少有人对其医疗技术水平心存疑虑。
二是重视对诊所开业医生的继续教育。德国法律规定, 开业医师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需要参加各类学术培训活动, 例如定期参加学术研讨会及培训班等, 同时获取继续教育学分。按规定, 每位医生每5年要积满250学分。这并不仅仅是一种要求, 而是一项必须坚持的制度, 当地的签约医师协会要定期进行审核。一位开业医生告诉我, 他每周平均只有3.5个工作日, 其余的时间大多用于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第三方付费”的主导作用。在德国, 各医疗保险公司为医疗机构的医疗支出买单, 充当“付费方”, 掌握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奖惩权。如果发现医院接诊“小病”患者, 则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 保险公司不予支付。同样, 一旦发现诊所将“小病”转诊到大医院, 保险公司也会对诊所采取诸如降低支付比例或扣款等严厉措施。因此, 综合医院、私人诊所等各级医疗机构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 也会“各尽其责, 各行其事”, 从而形成了“上下分明”的医疗体系和就医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 德国于1993年开始使用由德国医师委员会编纂完成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简称EBM) , 类似于我们现在使用的医保诊疗项目目录。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治疗项目+价格的简单模式, 而是与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路径巧妙融和, 具有极强的可控性和可操作性。更有价值的是, EBM中的治疗项目不是简单的一次性罗列, 而是根据疾病治疗的进展情况, 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注明不同情况下应该采用的治疗措施。因此, EBM可以指导医生在“支付范围”内完成从诊断到治疗的全部过程, 堪称完美地搭建起费用与医疗服务质量之间的平衡架构, 在合理控费的基础上, 有效保证了门诊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
在我国, 各地结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实施, 纷纷出台将医疗重心“下沉”到社区医疗机构的政策, 而且给予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参保人员诸多政策优惠, 但各地大都收效甚微,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只是充当了“跳板”, 社区首诊、转诊制度也被当成了在大医院享受优惠政策而必须履行的手续, 的确令人深思。不妨可以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 充分发挥医保付费这一关键主导作用, 从制度安排上给以有效控制和制约。同时, 重新评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分级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结合即将在全国推行的全科医生制度, 将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引入社区医疗机构, 下大力气提高社区医疗的信誉度, 创新服务手段, 拓展服务内容, 使之真正成为参保人认可和接受的健康“守门人”。
分级医疗 第2篇
蜻蜓项目正式纳入并通过北京卫生局首发基金项目
(2010年7月,中国北京)由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主办、百特协办旨在提高社区医院肾病防治水平,促进“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的北京市社区慢性肾脏病教育与干预项目(“蜻蜓项目”)日前获北京市卫生局首发基金项目确立并通过了首轮的招标申请。
据了解,“蜻蜓项目”始于2007年,至今已经实施了3年。自2007年开始,该项目为海淀区和朝阳区的100名社区医生提供了为期一年的慢性肾脏病教育与干预管理技能的系列培训。在强化包括慢性肾脏病的早期识别、预防、诊疗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2008年还在这两个区增加试点社区高危人群慢性肾脏病的筛查、建档、随访、转诊服务工作。众多三甲医院知名专家的加盟授课以及相应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09年的《蜻蜓项目数据库管理软件》编纂提供了重要的专家支持和制度保证。“蜻蜓项目”的试点区域也同时拓展到城八区,并进入CKD(慢性肾脏病)患者“社区-三甲-社区”双向转诊试运行阶段。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会长何永洁表示,(截止2010年5月底)累计从8000余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即慢性肾脏病高危人群)中筛查出CKD(慢性肾脏病)患者1370名、筛查阳性率达17.1%;社区医生固定随访管理500人,双向转诊45人次;项目CKD/ESRD患者救治率提高20%,项目社区医生对肾病认知诊疗技能提高56%;并全部纳入社区慢性肾脏病教育与干预管理。
北京市卫生局基层处副处长孙立光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市社区慢性肾脏病教育与干预项目总结暨双向转诊启动会议”上表示,CKD/ESRD(终末期肾病)患者“社区-三甲-社区医院”的双向转诊环状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工作成效,我们将会给予关注和支持。
2010年,蜻蜓项目将会继续致力于CKD/ESRD患者社区-三甲-社区医院的双向转诊环状管理的实施,共同推进将慢性肾病纳入北京市社区慢病管理体制。
据悉,肾病是一种“及早治疗”效果较好的疾病,慢性肾病病人如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与发展为尿毒症再进行治疗的病人相比,其一年的治疗费用可节省近10万元,并且也使患者拥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关于百特
建立“金字塔”型分级医疗体系 第3篇
在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看来,造成这一问题在于:尽管中央一直提出保基本、强基层、强机制,但现在人、财、物这些医疗资源配置实际都存在严重的倒置现象。
2014年10月,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作为北京未来5~8年医改顶层设计的《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建立“金字塔”型的分级诊疗体系。
“分级体系为什么一直建不起来?就是因为没有把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说清楚。我们这次就想解决这个问题。”近日,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的韩晓芳表示。
医保补贴大多用在大医院
《瞭望东方周刊》:有人说实现分级诊疗的最大障碍在于基层没有人才,是这样吗?
韩晓芳:的确是这样。我们一直都说要“强基层”,但现在我们国家的医疗人才结构却是大医院人才荟萃,越往基层人才层次越低。对于基层医院来说,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是个大难题。
《瞭望东方周刊》:政府对于基层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如何?
韩晓芳:北京市这些年对于医疗的财政投入非常大,五年来共计投入900亿元,而且对基层医院的财政补偿比例远远高于大医院。尽管政策上有着明显倾斜,但从总量上来看,主要财政投入还是用在了大医院,因为病人基本都集中在了这里。
我要强调的是,财政投入还有非常重要的渠道是医保。医保中很多资金都来自财政。以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为例,政府投入在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筹资额中占比86%,在农村居民人均筹资额中占比90%,也就是说,北京市城乡居民中接近九成的医保筹资都来自于财政投入,所以即使我们向基层医院提供了财政补贴,但是由于病人集中在大医院,所以财政投入的医保资金也都用在了大医院。
越往基层对药品的控制越严
《瞭望东方周刊》:除了人才和资金,你认为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还存在哪些资源错配的现象?
韩晓芳:现在国家对于医疗机构实行三级六等的分级管理,对于医院来说,哪些项目可以开展哪些不能开展都和它的评级相关联。如果评上了三级甲等,那么基本上所有的项目都可以申请,而越往下面就越难。
以药品配备为例,越往大医院走,药品配得越多,越往基层走,药品配得越少。为什么会造成这一情况?我认为,是地方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时出现了偏差。
基本药物制度是个非常好的制度,但遗憾的是大家对这个制度的理解不一样。政策提出要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这句话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得配备这些药物;另一种是除了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再配备使用别的药。由于各地在具体实践当中大多是按第二种方式来理解,所以全国绝大部分省市都把非基本药物目录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目录中删除。尽管后来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增配了一些基本药物,但是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种类也只有几百种而已,少的三四百种,多的也不过六七百种。
虽然国家给大医院的定位是治疗疑难重症,但是大医院所有的药都能进,不受任何限制,越往基层对药品的控制越严,在这种资源错配的情况下,“强基层”的目标太难实现。
顶层设计不具体导致资源错配
《瞭望东方周刊》:什么原因导致医疗资源出现如此错配?
韩晓芳: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顶层设计还是不够清晰和具体。我们不是没有顶层设计,2009年政府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这两个纲领性文件的思路、目标都非常清晰,但是包括后来发布的政策文件在内,在具体的改革路径设计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我们一直说分级诊疗,却始终没有出台详细具体的路径设计,这就造成我们在执行时缺少分级诊疗的具体依据。
近年来大医院一直在不断扩张,尽管政府三令五申、甚至发布通知要严格控制大医院规模,但始终无法控制。为什么?就是因为它存在着严重的供求矛盾。老百姓总说看病难,到底难在哪儿呢?基层不难,大医院太难,老百姓的呼声非常强烈,所以大医院的管理者提出:我们必须扩大规模,赶紧盖新楼。
医院在盖新楼的时候必须有前瞻性,如果说大医院现在的日门诊量是8000人,那么按现在的增长趋势外推,十年后的日门诊量至少是1万甚至2万。
我们调查,大医院至少三成以上的患者都是得了慢病来定期开药的,再加上很多小病和常见病,我们保守分析,如果真正建立起分级诊疗,大医院的病人数量至少会分流一半。
所以说,分级诊疗为什么一直没能顺利落地,就是因为政策上缺乏更加明确的依据。
按功能划分医疗机构层级
《瞭望东方周刊》:你认为医改政策中应该添加哪些明确的设计呢?
韩晓芳:我们今天的改革必须站在全局顶层设计的角度去推,所有的政策都要按照这个总体设计来确定具体方案与目标。
北京刚出台的《意见》就是基于这个考虑。我们提出要建立一个“金字塔”型的分级医疗体系,这里面不再有三级、二级、一级之分,而是完全按照功能分级。
“金字塔”的顶层,将由国家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组成,即“国家队”,主要承担医学科研攻关、推动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任务,而不再与其他医院去抢病人;“金字塔”的中层将由区域医疗中心构成,主要承担区域内急难、重症治疗任务;“金字塔”的底座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们把它们称为老百姓的健康守门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功能是防病、治病、养病和健康促进。
未来各项政策要按照这个功能来配备。财政补贴、价格补贴和医保都要按照这样的“金字塔”来设计相关的政策,引导医患共同下到基层,不能只让患者下来,医生也要下来。人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专业的划分。基层医疗机构以全科医生为主,而不是低层次人才为主。
在薪酬制度上,我们也要按功能确定,按人才自身的层级、能力和其贡献来确定,而不是在大医院就挣得多,在基层就挣得少。
为了解放医护人员,我们这次还提出编制制度改革,实行全职兼职相结合。现在医院院长之所以对多点执业的积极性不高,因为医生是我的“单位人”,我已经把他们的薪酬、待遇和责任全部承担起来,买断了他们的服务,就不可能愿意让他们再去别的地方挣钱。所以说,不是我们的院长觉悟不高,而是机制没解决。
医疗美容项目分级——助力行业规范 第4篇
按照规定,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
一级:操作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不大的美容外科项目。
二级:操作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有一定风险,需使用硬膜外腔阻滞麻醉、静脉全身麻醉等完成的美容外科项目。
三级:操作过程较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较大,因创伤大需术前备血,并需要气管插管全麻的美容外科项目。
四级:操作过程复杂,难度高、风险大的美容外科项目
根据分级管理的规定,不同的机构可开展的美容外科项目不同,一般而言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一级综合医院和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可以开展一级项目;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二级综合医院、设有麻醉科及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门诊部,可以开展一级、二级项目;美容医院可以开展一级、二级、三级项目;三级整形外科医院和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可以开展一至四级项目。
然而,分级制度的出台在实际生活中又是怎样呢?到底这些医疗美容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有没有按着《通知》的规定来规范自己呢?对此本刊记者进行了实地暗访。
首先,记者在网上随机搜索了数家民营整形医院,随后“按图索骥”。
第一家:搜索很容易,但找寻的过程颇费周折。建筑物的外面根本没有招牌,记者只得进入到写字楼内询问前台,好不容易找到这家隐藏在楼宇内的民营整形医院。这样的安排似乎不太符合常规的营利性机构,区位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显眼”,调查之后记者才了解这样做的“特殊意义”。
进去之后,前台向记者引荐了该医院的非手术部主任高主任,交谈之后发现其实她的行业身份就是“医疗美容咨询师”。一上来高主任就拿出所谓的专业气势对记者假扮的求美者抛出的问题一一作答,你有来言,她有去语,回答问题自如言语中夹杂着不屑,完全是一副行业专家的架势。比如,当记者担心某类手术的安全问题提出怎么来尽可能的确保不出问题?她给出的答案是:“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啊!但是想要回报就得付出不是?我们这里请的都是专家级的人,你就放心好了。”记者又问:“是要想得到就要付出,但我们可不想以健康为代价的付出啊?能不能看看贵医院的手术资质呢?这样才放心啊。就刚才谈到的下颌角的那个手术,这里可以做么?”高主任首先给出十分肯定的答复:“能做!现在某卫视的当红一姐就是在我们这儿做的,只不过她们这些娱乐界人士都不愿意公众知道他们做了整形方面的手术,所以找到我们这里,你看我们外面都没有招牌的,就算记者跟拍也不会知道他们是来整形的。”原来这家整形医院之所以“隐匿”在写字楼中的原因在这里。高主任又说:“肯定是能做,你放心。”之后,她便顾左右而言它,支支吾吾地不谈资质的问题,到最后也并没有拿出来。
在此次暗访中间,高主任以前的顾客要做手术了,发现手术项目少填了一项,如此工作,怎么能相信她们的专业水准呢?
事实上,就记者了解以现在的规定看任何一家民营医疗美容机构都没有资格做下颌角手术。因此上,即便高主任拿出来了资质,也是没有意义。
第二家:这一家,招牌大大方方地放在了街头显眼位置。接待记者的依旧是冠以非手术部主任名头的医疗美容咨询师。待记者说明了来意,咨询师较为耐心且细致地为记者介绍了他们医院的各种项目,也给了记者不少建议。在整个这个过程中,边上还跟随了两名年轻的工作人员,她们的工作是“帮腔”,另一方面也是跟着较老资格的咨询师学习。当记者谈到,不用考虑钱多钱少的问题,唯一担心的就是质量和安全,所以想要看她们机构的资质证书时,得到的反应依然是各种理由的搪塞、推托,任记者怎样要求就不拿出来,同时也没忘安抚说:“我们一定是有资格的,放心。”记者所要求的或者说是所被要求的手术项目,有很多都是该级别的医院不能操作的,他们敢做只能说明违法违规的成本很低,才无所顾忌。
同样,美容院的医疗美容项目越级行为也普遍存在。
美容院讲究“床头销售”。意思就是只要消费者躺在了床上,放着音乐,点着熏香,加上轻柔的话语,这时候,无论销售什么都会达到非常好的效果。因为在这个时候,人的警戒心理线是最低的,判断力也随之下降。
记者暗访时也体验了“床头销售”。记者要求只做一般的护肤,于是乎躺在了美容床上。随之,音乐响起,熏香点上,在美容师柔和的语言中记者处在半梦半醒状态。看时间差不多了,美容师开始向记者介绍激光祛斑、嫩肤的相关产品。当记者问道:“这些你们美容院都可以做么?”的时候,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按规定,激光祛斑、嫩肤都属于医疗行为,美容院是没有这个操作的资质的。但实际的情况是,这样操作的美容院数量还真不少。这样美容院的“非卫”人员实施医疗行为,在安全上就很难得到保障。他们之所以能顺利的操作而无人问津,说明监管上可能存在漏洞,或者是力度不够。
带着这样的调查结果,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秘书长赵振民教授。
对于医疗美容项目分级通知的发布,赵振民秘书长认为,这是规范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不仅是对中国医疗美容界的指导和划分,还是对消费者手术质量甚至是生命的负责。
“分级制度出来以前,消费者可能对医疗美容项目的大小以及医疗机构的手术资质不清楚,这就会导致消费者到一些小型的机构做大的美容项目,由此就会引发很多问题。当然,我们最重视的还是生命安全问题。比如,如果消费者到小机构做类似丰胸或者下颌角磨除手术,一旦手术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小机构的抢救措施跟不上,送到大型综合医院又来不及,那么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就会有危险,所以像规定中的四级手术项目,必须是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整形外科医院。”
另外,据赵秘书长介绍,今年3月,为了进一步探索医疗美容行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协会领导和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召开了医疗美容机构评审工作的讨论会。会上达成了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的若干决议,3月底卫生部医管司下发了《卫生部医管司关于委托起草<整形美容医疗机构评价标准体系>的函》,旨在通过起草相关法规文件,规范整形美容机构的行为,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从而提高整个医疗美容行业的医疗安全以及医疗质量。
评价体系的出台,不仅是作为一种对那些滥竿充数的医疗机构的关卡,它还是医疗美容机构升级的希望,也就是说在将来,医疗机构的的评级是变化的,是实时的。不再是从前那种“一锤定音”的模式。“也就是说,以后大家的机会都是均等的,只要医疗设备合格,医师资质合格,评审过关,就有可能在机构的等级上提升一级,这对于民营医疗机构来说是好事,也更利于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赵秘书长说。
其实,未来中国整形市场的前景还是令人看好的,像伊美尔、丽都等医疗整形机构都在以身作则,在行业里起着龙头示范作用。越来越多的监管条例的出台以及市场竞争的自然规律势必会加速行业洗牌,推动行业走向成熟和稳定。在这样的制度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医疗整形产业一定能走出中国,走向世界。
义乌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第5篇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形成业务联动、优势互利、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机制,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社保厅 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4]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引导患者合理流动,提高医疗效率,形成分工合理、服务规范、资源共享、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进一步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减轻病人负担,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二级及以上医院市外转出率在2015年控制在10%。
二、分级诊疗原则与转诊程序
为完善分级诊疗模式,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基层首诊指在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双向转诊分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为基层医疗机构与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以及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因整体诊疗水平差别而进行的转诊;横向转诊是二级以上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因专科特色不同而进行的转诊。
(一)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以及家属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一般小病、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常规诊治及一般康复、临终关怀在社区;急、危、重症诊治在上级医院。市内首诊以就近为原则,通过医保政策调节。
3.特色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及医院整体诊疗水平,有选择的将病人转至专科、专病有特色诊治能力的医院,提高诊治的有效性。
4.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到检查结果通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医疗成本和病人费用。
5.连续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通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二)双向转诊条件
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基层医疗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的病例;诊断不明确,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药物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传染病病例。
下转条件: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或护理:各种急、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治疗期的病例;诊断明确,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病例;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例;基层医院能有效治疗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传染病人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症状较轻,且已解除隔离期需恢复治疗的病例。
(三)分级诊疗转诊程序
1.应遵循“基层医疗机构→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市外三级医疗机构” 的转诊程序。2.转诊办理程序。经基层医疗机构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由基层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填写《义乌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见附件1),并经首诊医师签字(鼓励有条件单位实施签约医师负责)、单位盖章后转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疾病,需要转到市外诊治的患者,由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填写《转诊证明》,并经市医保处备案后转市外治疗。
在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到基层医疗机构,并填写《义乌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
体现分级诊疗利民效果
1.健全转诊服务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须按《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的通知》(浙卫发[2013]155号)文件要求设置全科医疗科,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治疗,并负责与中心卫生院开展双向转诊。中心卫生院也应设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室,选派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2.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须扩大网上、电话预约的专家门诊号源,同时试行大型仪器检查预约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方便基层首诊病人预约挂号、检查,实现预约诊疗进社区工作。逐步推广医疗资源区域协同服务,现阶段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不得进行重复检查检验,以降低医疗服务费用。待建立区域医学影像诊断、检验、病理等中心后,实行全市检验检测资源共享与结果互认。
3.强化转诊服务。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转诊事宜(即联系就诊科室、专家号或普通号、住院等),使患者感受到分级诊疗的优越性和便利性;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疗机构的门诊与住院、大型仪器检查服务,减少转诊病人的排队等候时间。转诊时完整填写“义乌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并经单位加盖公章后转诊,保存“转院存根”单,做好登记。接诊单位对转院病人做好登记,在接收患者住院时,有责任提醒患者出具转院手续,之后办理住院手续。特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病人的病情收治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截留病人。
(二)多措并举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推行全科医生签约制度。通过全科医生(责任医生)与居民签订健康管理和服务合同,签约的医生应给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的一体化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指导居民合理就医,真正成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2.控制医疗费用和平均住院日。将均次门诊(住院)费用及平均住院日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管理。各中心卫生院应加强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控制,均次门诊(住院)费用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3.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根据省卫计委医师多点执业相关规定,鼓励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充分发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人才资源,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试行放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医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的医生可申请多点执业,第二执业地点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或服务站。
4.加大公立医院牵手社区力度。进一步强化牵手社区工程的实施力度。根据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和要求,选派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坐诊、查房,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并开展专题讲座、管理指导检查等,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基层医疗机构每年选派医务人员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到上级医院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对按规定牵手支援社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期满支援社区)的医生,在职称晋升时,医院应予优先聘用。
5.探索构建医联体制度。鼓励有意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中心卫生院签约,探索组建医联体或实行病房托管。通过构建从上至下的医联体或病房托管,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整合起来,统一地进行管理和运作,从而有效地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合理配置资源。
(三)医保保障
形成合理就医秩序
1.实行各等级医疗机构阶梯式的住院起付标准。如参保人员在市内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为1000元,市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市外医疗机构为1500元。
2.实行各等级医疗机构多层次的住院报销比例。如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小额参保人员按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2%、其它定点医疗机构62%比例报销;大额参保人员按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其它定点医疗机构75%比例报销。“上转下”方式转诊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不重复做常规入院检查,取消住院报销起付线。逐步建立差异化转诊报销政策,未经中心卫生院转诊即到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者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报销。
3.实行各等级医疗机构差别化的普通门诊支付。如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52%(其中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报销),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8%。特殊病种病人门诊报销仅限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本市无诊治条件的除外)。
4.实行转外就医控制制度和差异化的自付标准。参保人员经备案转院(限金华、杭州、上海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协议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个人自付10%,未经备案的先个人自付20%;经备案到上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先个人自付20%,未经备案的先个人自付30%后,再按相关规定报销结算。
(三)医药支持
保证患者治疗连续性
二级以上医院应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药品的使用比例,并将纳入医院考核指标,以保证患者回到基层继续治疗时,用药能够持续。并试行药品备案采购制度,为将双向转诊落到实处,基层医疗机构可按上级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和临床需要,采取备案采购方式采购药品。
(四)信息支撑
方便分级诊疗实施
加快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网络和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分级诊疗模块建成后实行网上预约转诊。
四、实施步骤
1.实施准备阶段: 10月底至11月15日,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完成转诊机构、预约平台建设及转诊相关事宜准备。2.宣传动员阶段:11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要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同时对医院(卫生院)行政、医务人员进行分批培训,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备,领会实施要求、流程。
3.全面实施阶段:12月全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乌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设计、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将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作为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要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建立配套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健康稳定运行。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和医保新政策的广泛宣传,一是向广大医务人员宣传分级诊疗和医保新政策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医务人员主动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二是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和医保新政的优惠措施,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群众合理预期,为顺利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将加强分级诊疗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适时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平稳运行;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汇总转诊病人情况,形成转诊情况分析报告,并逐步纳入医疗机构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快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确保政策不打折扣,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执行好、落实好。
分级诊疗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负责解释。
分级医疗 第6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及分组情况
研究对象为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开设病房的23个临床科室。以该院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23个临床科室及其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状况为基线组,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实施分级过程管理策略后各临床科室及其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状况为干预组。两组手术科室数(均为10个)、手术医生数(分别为82名和85名)、手术例次(分别为5 100人和5 250人)及总出院人次(分别为15 600人和16 400人)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分级过程管理策略的实施
1.2.1 基线组
采用医疗缺陷管理与医疗纠纷处理相结合的管理策略,以医疗缺陷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交接班、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术前讨论等核心医疗制度。
1.2.2 干预组
在基线组处理的基础上,对临床科室实施分级过程管理(HPMP)。每季度对23个临床科室评估MSC,并以《预警信息图》[4]形式在院内网上公示,对临床科室实施分级管理(见表1)。
具体干预措施如下:①医务科“包保”制度:医务科每人“包保”3~5个临床科室,定期与相关科室沟通,督促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②“危险源”[4]测评:定期对各临床科室测评“危险源”,及时发现缺陷并加以纠正。“危险源”包括管理、服务、技术、硬件4个方面共23项,如脱岗/惰岗、操作规范不明确、医疗核心制度不健全、无菌操作/消毒隐患、发药错误隐患等。按“危险源”存在与否及严重度进行评分(范围为0.1~1.0),相加后取平均值即为“危险源”评分,范围为0.1~1.0之间,评分越高,危险度越低。③医疗安全讨论会:医务科督促临床科室定期举行医疗安全专题讨论会,总结经验教训,督促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注重落实。④“4个重点”监测:对医疗纠纷易发的“重点岗位、重点医生、重点时段和重点患者”的监测,加强重点医生的礼仪服务和沟通技巧培训[7,8],加强责任风险意识[5]。⑤严格奖罚机制,医疗纠纷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能及时处理高风险重点患者且规避医疗纠纷者,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并与年终考核密切挂钩。
1.3 观察指标
1.3.1 医疗安全系数(MSC)
计算各临床科室的MSC,MSC=各科室“危险源”评估值投诉/“有害纠纷”评估值“事件”评估值[4],每季度评估1次。MSC范围为0.0~1.0之间,数值越小,医疗安全越差。当MSC≥0.9时,说明医疗安全状况良好。医院MSC为各临床科室MSC之平均值。
1.3.2 医疗纠纷发生率
某一时间段内医疗纠纷发生件数与同期住院患者数之比。医疗纠纷包括可化解的医疗纠纷、有害纠纷、危机事件和医疗事故[4]等。
1.3.3 医疗差错、有害纠纷、危机事件发生率
有害纠纷是指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医疗纠纷,危机事件是指对医务人员的人身伤害或医院遭到严重破坏的恶性事件。医疗差错、有害纠纷、危机事件发生率是指某一时间段内医疗差错、有害纠纷、危机事件件数与同期住院患者数之比。
1.3.4 医疗纠纷化解率
某一时间段内通过解释或赔理可以化解的医疗纠纷件数与同期医疗纠纷总数之比。
1.4 统计学分析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1.0软件包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两组数据的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四格表χ2检验、Fisher确切概率法分析差异的显著性。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两组医疗安全系数(MSC)的比较
两组医疗安全系数(MSC)的比较,见表2。
干预组与基线组第1、2、4季度MSC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干预组第3季度及全年MSC均高于基线组(均P<0.01),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2 两组医疗纠纷发生率的比较
两组医疗纠纷发生率的比较,见表3。
干预组总医疗纠纷发生率分别为0.33%和0.56%(P<0.05),其中有害纠纷和危机事件发生率分别为0.09%和0.01%,均低于基线组(分别为0.19%和0.0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医疗纠纷化解率和医疗事故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医疗纠纷中由医疗差错引起所占百分率的比较
两组医疗纠纷中由医疗差错引起所占百分率的比较,见表4。
干预组医疗差错率低于基线组(分别为0.5%和0.8%,P<0.01),医疗差错率下降了39.8%。在总的医疗纠纷中,干预组由医疗差错引起的医疗纠纷所占百分率高于基线组(分别为56.1%和34.8%,P<0.01);在可化解的医疗纠纷中,干预组由医疗差错引起所占百分率高于基线组(分别为88.9%和55.6%,P<0.01)。而在有害纠纷和危机事件中,由医疗差错引起所占百分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s)
注:1)与基线组比较,P>0.05;2)与基线组比较,P<0.01
件(%)
件(%)
3 讨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命价值观和健康观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患者就医过程逐渐进入“体验医疗”的时代,不但要求良好的服务技术和服务态度,更需要医疗安全感和信赖感,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越来越高,稍不满意,就投诉或闹纠纷[9,10],加上目前各级医院普遍存在“重医疗,轻安全”的现象,医院发生医疗纠纷难以避免,且日渐增多。为此,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对策,以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显得非常必要[11]。
纵观国内外医疗安全管理策略,主要有以下4种:即单纯被动地处理不安全事件的管理模式、医疗缺陷管理与不安全事件处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医疗风险管理(RM)模式[2,3,5]和医疗安全预警/防范管理模式[4]。前3种采用被动方式或风险转移方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医疗安全预警/防范管理模式是通过医疗安全系数(MSC)预测评估潜在的医疗不安全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防范[4],起到源头控制的效果,但目前尚无统一的方法和操作模式。
MSC是指各临床科室的“危险源”、投诉/“有害纠纷”及“事件”的评估值之乘积[4],其可准确反映临床科室的医疗安全状况。一个临床科室的投诉/“有害纠纷”和“事件”发生越多,“危险源”评分越低,MSC则越低,说明医疗过程存在的医疗隐患越明显。将医疗活动贯穿于23项“危险源”环节管理过程中,才能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医疗差错的发生[12,13]。
笔者的研究采用多级过程管理策略(HPMP),每季度根据各临床科室的MSC,采取相应级别的防范措施,这是一种过程管理方法。一方面,以《预警信息图》[4]形式在院内网上公示各科室的MSC,达到预警的目的,督促MSC较低、安全隐患较大的临床科室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的MSC值,采取相应级别的防范措施,注意各环节“危险源”的监测,医务科实施包保制度并在相关科室定期召开医疗安全讨论会,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患者的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医生业务能力、礼仪沟通技能及医疗安全的专项培训[8,11,14,15]。
笔者的研究中,与采用医疗缺陷管理和医疗纠纷处理相结合管理方法的基线组比较,干预组采用的是分级过程管理策略(HPMP),结果是MSC明显提高,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发生率明显降低,有害纠纷和危机事件发生率也明显下降;但医疗差错更易引发医疗纠纷,可能与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增强有关。说明该策略有利于防范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助于医疗安全建设。
总之,研究结果初步显示,分级过程管理策略(HPMP)可显著提高医院医疗安全系数(MSC),降低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发生率,有利于医疗安全建设。这种低成本的分级过程管理策略可成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摘要:目的 研究分级过程管理策略对促进医疗安全建设的作用。方法 该研究分成两组,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实施分级过程管理策略前的医院医疗安全情况为基线组,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实施该策略后的医疗安全状况为干预组,分析该策略对医院医疗安全系数、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发生率的影响。结果 基线组和干预组在手术科室数、手术医生数、手术例次及总出院人次等方面具有可比性。该策略实施后,医院医疗安全系数(MSC)从(0.62±0.31)提高到(0.73±0.25)(P=0.007),医疗纠纷发生率从0.56%降低至0.33%(P=0.002),医疗差错发生率下降39.8%(P=0.000)。结论 分级过程管理策略可提高医院医疗安全系数(MSC),降低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的发生率,这种低成本的管理策略可以成为医院医疗安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级医疗 第7篇
一、精心组织, 联动协同管理
针对首府城市有自治区本级、南宁铁路局、南宁市3个医保统筹单位, 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交叉的特点, 为降低管理成本, 成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成员由上述3个医保统筹单位人员组成, 形成联动考评机制, 共同定期开展分级管理考评, 实行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评审标准、统一开展评审检查、统一发布评审等级。
二、精心设计, 统一考评内容
制定了《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评标准》。考评指标设七大类共80项, 总分1000分。将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率、统筹基金支出增长率等8项内容列为核心考评指标;将每百门诊住院率、平均住院天数、重复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参保人满意度等22项内容列为重点考评指标。依据考评得分高低, 将定点医疗机构分为AAA级 (≧900分) 、AA级 (≧900分) 、A级 (≧850) 、无级别 (≦849分) 4个等级, 并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防范偏差, 创新考核方法
一是抓好考评动员部署。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动员会, 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二是抓好考评培训。分别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加考评人员进行考评培训, 释疑解惑, 统一考评步骤、办法, 统一考评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统一计分、扣分判定标准。三是考评按自评、申报、考评、评定、公示、公布6个步骤进行, 即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考评标准》自评打分, 写出自评报告, 年底向医保中心提出申报等级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实地考评, 评定等级结果向社会公示, 最后在媒体上公布。对首批获得2010年度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8家单位颁发了牌匾。
四、建立制度, 健全退出机制
一是建立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对核心考评指标严重超标、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等情况之一的定点医疗机构, 取消评级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 中止服务协议, 报请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二是建立分级管理退出机制。对已获得A级、AA级和AA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 年度考评达不到相应等级的, 降低其级别, 更换等级牌匾;达不到A级的, 取消等级资格, 收回等级牌匾, 整改后次年重新申报A级资格。三是建立定点科室和定点医师退出机制。查实临床科室或医务人员有2次及以上严重违反医保规定, 暂停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医保服务资格;期间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发生违规行为的, 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
五、建立机制, 完善奖惩措施
分级医疗 第8篇
1.1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问题
“重治疗,轻预防”。由于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对慢性重大疾病的防治体系不够完善,导致国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近10年来发病率及死亡率仍呈直线上升趋势,社会和家庭医疗负担沉重[1]。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过度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发达地区,医疗资源稀缺与资源浪费并存。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公立医院93%运营费要靠医院自己去挣,只有7%的钱是政府投入[2]。医疗保险导向不正确,以保住院、保大病为主,按项目付费、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操作简单但不科学。价格体系不合理,没有根据医生获得技术的培训周期、风险等因素来制定价格,医务人员阳光收入不足等。
1.2 深圳市罗湖区公立医院改革
2 0 1 5年罗湖区推动以建立“让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看好病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为目标的医疗改革;8月20日,整合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一体化紧密型惟一法人代表的医院集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理事会负责重大决策,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行业监管,医院集团负责管理运作,实现各司其职、管办分开。推行“总额管理,结余奖励”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导向机制:医院只有关注居民的健康,做好预防保健工作,使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花钱,医院的经营状况才能好、医务人员的待遇才能提高,实现了保疾病向保健康的转变。
2 罗湖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卫生与初级医疗保健能力的提升是罗湖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重点解决社康中心硬件环境差、医生不足、医疗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和流程不合理等问题,全面提高社康中心的整体实力,提升居民对社康中心的信赖度。
2.1 政府高度重视,政策上倾斜
2.1.1 政府引导性政策补贴。
拉开三级医院和社康的补贴标准,引导医院集团重视社康中心的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服务机构,要使公民能享受到安全、方便、快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及时合理的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来保障其正常运行[3]。2016年罗湖区建立以事定费的补偿机制,在基本医疗服务补助项目中,社康每诊疗人次补助标准为37.02元,三级医院每诊疗人次补助标准为30.85元,社康中心补助标准明显高于高等级公立医院,政策倾斜明显。
2.1.2 设置支持社康中心的专项经费项目。
根据社康中心发展现状和现阶段发展目标,设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补助、中医进社区专项补助、设备经费、基建工程经费和其他补助项目等。
2.1.3集团层面明确发展重点。
集团内部医院专家到社康中心坐诊,诊金实行差异化补贴。专家在社康中心坐诊诊金为5元/每人次,在医院坐诊诊金为3元/每人次;并且印发《罗湖医院集团社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暂行规定》,提高社康中心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目前,罗湖医院集团的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与同级专科医生的待遇水平基本持平,未来全科医生的薪酬待遇将达到同级别专科医生的1.2〜1.5倍。
2.2 高度一体化管理,为做实做强社康提供保障
医院集团创新一体化紧密型惟一法人代表改革模式,使人、财、物等医疗资源的流动合理化、合法化,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具备可行性。集团成立后,医院专家到社康中心坐诊、查房、巡诊等,不再是“帮扶”,而是分内之事、日常工作。随着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工作重点的下移,社康中心的实力逐渐提升,分级诊疗也将水到渠成。
2.3 优化全区社康中心规划布局
按人口1 0万以上、区域优质医疗资源是否均衡、方便居民就医的原则,在东门、黄贝、莲塘等8个街道各设立一所规模在2000m2以上的一类社康中心,每个区域社康中心平均管理6个普通社康中心、服务约16万人口。2015年,医院集团已成功将罗湖区人民医院东门门诊部转型为区域社康中心,运营状况良好。
2.4 全面改善社康中心硬件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硬件条件的不足,使最基本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难以发挥,与“六位一体”的功能相差更远,不但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存困难,更损害了社区卫生服务在居民心中的形象[4]。罗湖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社康中心的硬件条件,完善社康中心医疗设备配置目录,区域社康中心除标准配置外,还可配置CT、胃镜、眼底照相等设备,不断提升社康中心医疗配置水平。
2.5 创新“四结合”模式,破解基层人员不足、技术水平不高难题
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5]。罗湖医院集团借助集团一体化的优势,通过“四结合”的模式,快速实现资源下沉,重心下移。一是全专结合: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相结合,集团专科医生积极参与到社康中心的健康管理工作,并组织专科医生转岗培训;二是医护养相结合:罗湖区创新性地将社区养老与社康中心相结合,社区的医疗和养老服务由一个团队完成,打破民政与卫生的行政划分,实行医养融合,做到以老人为中心,而不是以行政职能为中心;三是内外结合:国内的全科医生与国外的全科医生相结合,引进英联邦、北欧的优秀全科医生,全日制在区属社康中心工作,将国外成熟的全科医学理念、方法及流程引入深圳市的全科医学领域;四是医卫结合:将区疾控中心的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人员编入社康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工作职责由原来的收集数据业务为主,变为直接为居民提供健康促进服务。
通过“四结合”模式,组建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护理骨干、公共卫生人员、临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医师、营养师、外国高级顾问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日常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家庭临终关怀和持续性医疗保健服务,让签约居民有了“健康守门人”。
2.6 互联网+医疗,切实做好居民健康管理
医院集团以居民健康管理需求为导向,利用1年时间自主研发健康罗湖APP,将罗湖居民15年内在罗湖医院集团和家庭医学工作站的全部数据整理到该平台。通过移动医疗平台,经居民本人授权的家庭医生团队可以随时了解居民的健康信息,做到病情分级管理,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居民本人也可以随时查询、维护和增加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信息。通过这种专业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手段,真正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2.7 打造“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模式,提高社康中心诊断水平
2015年4月,罗湖医学影像远程诊断中心正式运营,为辖区和国内有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优质诊断服务。依托远程诊断中心,医院集团抽调2台社区流动诊断车(安装移动DR),通过定点预约的方式,到社康中心提供检查拍片服务,并通过远程系统即时传送至远程诊断中心,30分钟内居民便可即地拿取诊断报告。除此之外,彩超诊断服务在罗湖区也普及了这种“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
2.8 以网络药师为抓手,全面提升社康中心药学服务能力
医院集团社康中心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社康中心的药品品规按照罗湖医院标准配备,对短缺药品由集团24小时内调剂配送,解决社康“少药”问题。2016年2月,深圳市首个智慧药房在罗湖医院集团的东门社康中心上线使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药品调剂、自动发药等工作,不仅降低了调剂差错、增强了药品监管,而且将药师从机械的药品调配工作中解放出来,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用药咨询和指导。与此同时,集团以“网络药师”为指导,研发了移动审方APP,实现药师在线审核处方,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1名药师可以负责3〜4个社康中心的审方工作。
3 实施效果
通过改革,罗湖区呈现出公立医院社康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增高,社会办社康中心活跃的良好局面。
3.1 社康中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前,全区仅156名全科医生。截止2016年4月,全科医生增加至222名,社区医务人员增加至742名,社康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年底,罗湖医院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的全科医生,吸引了全国各地逾千名全科医生报名,经考核,最终确定50名优秀全科医生加盟罗湖社康。
3.2 社康中心服务量明显增加,普通门诊下沉明显
2016年1〜5月,集团下属社康中心诊疗量增长了65.9%,市属及驻区医院主办的社康中心诊疗量增长了40.3%,预计全年诊疗量突破350万人次。医院集团的专家愿意到社康中心坐诊,社康中心诊疗人次逐步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的压力。
3.3 家庭医师签约工作稳步推进
2016年1〜5月新增家庭医生签约对象28.27万人,全人口签约率达到30.16%。签约居民除可以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还将享受罗湖医院集团特制的10项优惠、优质、便捷服务,包括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动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优先诊疗服务、慢病管理服务、用药咨询与指导服务、健康促进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和医养融合养老服务。
3.4 居民对社康中心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5年,罗湖区社康中心社会满意度全市排名第一,其中莲塘社康被评为深圳市十大优秀社康中心。随着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卫生工作重点下移,社康中心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逐渐具备了基层首诊和承接“下转”患者的能力,加之居民对社康中心的态度由不信到信任、到信赖、再到依赖,那么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将水到渠成。
摘要:在深圳市罗湖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罗湖医院集团将做实做强社康中心作为改革的重点。罗湖区坚持以居民健康管理为核心,政府加大政策性引导与支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起重预防、保健康的医保导向机制,完善社康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社康中心硬件环境,提高社康中心信息化水平,促使居民对社康中心的态度由不信到信任、到信赖、再到依赖,分级诊疗水到渠成。
关键词:基层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分级诊疗
参考文献
[1]王霞.关注基层医疗,让患者病有所医[J].中国当代医药,2016,23(10):1-3.
[2]中国经济导报.公立医院“公益性”是政府绕不开的“功课”[EB/OL].(2016-03-12)[2016-06-27].http://www.ceh.com.cn/shpd/2016/03/902984.shtml.
[3]王芳,朱岩,张丽芳,等.东部片区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的做法及启示[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3):41-44.
[4]梁万年,王亚东.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现状调查[J].中国全科医学,2005,8(9):705-708.
分级医疗 第9篇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9年该区全部注册在内的满一年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143家, 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5家, 社会医疗机构48家, 对2009年以后发证的单位不列入研究范围。
1.2 方法
1.2.1 确定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制定了《惠山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分标准》, 根据其影响到医疗安全的严重程度确定其分值, 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大小、科目不同, 可以合理缺项, 经标化后确定其分值。
1.2.2 监督指标
一级指标分为执业许可、人员管理、基本标准及设施、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发布、医疗技术准入、行政处罚、其他10个, 二级指标25个, 三级指标152个, 其中列出了8个严重违法或严重影响医疗安全的项目作为关键项, 所有指标基本涵盖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内容。
1.2.3 评定标准
评分表共500分, 标化分等于该单位实得分除以应得分乘以100。标化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 属于示范单位, 实行简化监督, 每年监督1~2次;标化分在75~89为B级单位, 为合格单位, 实行常规监督;标化分在60~74分为C级单位, 为基本合格单位, 要求整改, 实行强化监督, 每年监督5~6次;标化分在60分以下为D级单位, 属不合格单位, 要求立即停业整改, 或注销或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关键项目有3个以下不合格的单位减低一个等次;有4~8个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减低2个等次。
1.2.4 所有参加评审人员统一培训
明确标准和扣分原则, 确保公平、公正
1.2.5 公示
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监督信息公示栏予以公示。
2 结果
A级单位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C级单位逐年减少, D级单位彻底消失。医疗机构诚信自律、规范执业、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增强。 (表1~3)
3 讨论
3.1 对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
实行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这一监管模式, 能有效地配置卫生监督力量。通过量化分级的信誉度来确定监督的频次, 从而避免了“拉网式”的卫生监督模式, 对风险级别低信誉度高的单位减少监督频次, 而把监督重点放在那些高风险低信誉的单位上, 让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重点查处安全隐患大的医疗机构[1], 将政府的监督与医疗机构的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相结合, 并统一了医疗机构的硬件标准和软件要求, 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细化, 使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的转变, 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
3.2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有效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2]
实行量化分级是增强医疗安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 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是鞭策医疗机构行业自律的新手段, 更是监督机构变定性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新举措, 是变常规监管为重点监管,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的新模式。
3.3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能促进医疗机构自律、诚信执业
对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能促使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 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3]。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对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评定的等级要向社会公开, 会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形象, 有的甚至能影响到院内主要领导的政绩。通过这种动态的评定, 一旦发生问题被降级, 必然会影响到单位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 所以医疗机构不会被动的等待监督检查, 而是自觉地对照评分表, 寻找差距, 采取措施, 加大投入,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提高医疗机构的自身管理和诚信水平。
3.4促使医疗机构增添硬件设施, 提升软件管理
通过实施量化分级评定, 极大的调动了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促进了医疗机构加人投入, 增添设施、设备, 增加房屋面积, 自觉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和规章。在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定过程中, 不少机构医疗机构增加了护士的人员配备, 所有社会医疗机构均增添或更新了高压灭菌和氧气瓶、抢救设施等, 建立完善了各单位的执业档案。
4 建议
4.1 建立统一、针对性强的量化分级评定标准
对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其评分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 因这个标准指导着医疗机构怎样增加硬件投入。加强自身管理, 具有引导作用、指向作用。标准制定的依据是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但比这些技术及管理规范要求要更具体化、可操作性要更强, 既要符合相关要求, 又能突出重点环节。
4.2 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要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动态监督、分级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4]
管理相对人如果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反标准的行为被查实后或者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 应及时降低其等级, 并予以公示。
4.3 量化分级管理不能取代行政处罚
对违反相关医疗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 不能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为由, 弱化行政执法的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 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必须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在下一年度的评审中予以体现, 对违法行为严重或者违反关键项目的, 立即予以降级。对那些能对照标准, 改善软硬件设施的, 可以提高其信誉等级。
4.4 加大宣传, 提高量化分级管理的群众知晓度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充分地发挥宣传工具的导向作用, 才能更好地发挥经营者的自律能力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的评定结果, 使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融合起来, 引导群众到信誉等级高的医疗机构就诊, 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把量化分级的结果和单位的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 提高各医疗机构的参与度和群众的知晓度。
4.5 把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合起来
根据量化分级的等次确定检查频次, 对信誉度高的单位减少监督频次, 对危险度高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同时, 每一次检查均按照“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记分, 从而促使各单位重视量化分级评定的结果, 提高创建A级单位的积极性。
4.6 把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和现场效验结合起来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的要求, 把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定和现场校验结合起来, 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的有效衔接机制, 从源头把关, 对在量化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D级的单位予以立即停业整顿, 并根据整顿情况, 确定是否予以注销或吊销执业许可证, 使许可和监督结合起来, 从而达到医疗执业行为逐步规范。
关键词: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
参考文献
[1]徐建国.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实践[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7, 27 (9) :691-693.
[2]李琳, 吴烨青, 夏敏, 等.民营医疗机构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监管应用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 2009, 29 (4) :6-8.
[3]张新芳, 宋学, 阎斌, 等.石家庄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模式研究探讨[J].河北医学, 2009, 31 (17) :2313-2315.
分级医疗 第10篇
参保居民愿意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与焦作市医保与医疗联动,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保费代收、就医首诊、门诊统筹“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密切相关。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现状
焦作市发 展社区卫 生服务的 原则是“低成本、高标准、广覆盖”;路径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多元化发展;具体做法是结合辖区内企业医院较多的现状, 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将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和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目前,5个城区共规划设置了4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城区覆盖服务人口达100%,平均每2万人拥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城区居民步行10-15分钟就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全市各个社区的“15分钟服务圈”。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198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53人,后勤管理人员329人,卫生技术人员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人数的83.4%,大专以上823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人,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2打造医疗与医保一体化运行载体
焦作市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利用其与居民联系广泛密切的特点和已有的网络软件及硬件设备,让其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日常宣传动员、 参保登记、保险费代收、信息录入等具体工作。居民可持相关证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录入信息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上传到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导入居民医保数据库,最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参保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医保的扶持政策
一是出台地方规章,引导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定了《焦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参保居民就医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制”,参保居民先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可以在社区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直接结算。强调首诊制的目的不是限制居民就医,而是基于为居民提供可及性、快捷性的医疗服务;首诊的范围是小病和慢性病, 首诊治不了的疾病可以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于政策具有人性化,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庭的选择权,赢得了参保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有效推进了分级诊疗的实施。
二是在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上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 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600元、8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85%;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分别支付75%、70%。
三是通过门诊统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明确提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由参保居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门诊服务;结算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制,每年初一次性拨付,每月底依据服务协议及考核办法审核结算。经过几年的实践,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筹资标准、报销比例、最高限额进行了多次调整 (见表1),由于逐年提高保障水平,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013年,将国产麻腮风、乙肝、水痘、流感等四种疫苗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门诊统筹的实施,充分发挥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 作用,有效降低了居民医疗成本。
4主要成效
4.1参保人数稳步增加
自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以来,便民、惠民政策陆续出台,并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参保扩面等工作,既解决了医保经办机构经办能力不足,居民医保建立初期扩面难度较大的问题, 同时又使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居民医保扩面得以顺利推进,实现了“参保不出社区、就医即时结算”的人性化服务目标。2008年至2014年,5城区参保人数由18.01万人增加到28.8万人,净增加10.79万人,增长幅度达59%(见表2),较好地完成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任务。
4.2参保病人合理分流
2010-2014年,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居民参保患者逐年增加,由2010年的4017人次增加到2014年的10367人次,占各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总人次的比例由29.3%提高到36.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呈上升趋势(见表3)。数据验证分级诊疗效果显现,有效缓解了“看病难”问题。
4.3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
“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 格局的初步形成,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用。2010-2014年,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5290元、4972元、 5030元、5492元、5493元,增长率分别为-0.6%、1.2%、9.2%,2014年实现零增长(见表4、表5)。随着居民医保统筹报销比例的逐步提高,居民医疗费用支出减少,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
5下一步思路
5.1强化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亟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全科医生”契约服务与居民医保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全过程、面对面、全方位”的一体化医疗保险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利用率,最终达到“功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提升、惠及群众”的社区医疗与医保服务一体化。
5.2统一医保对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
目前,部分城市已将家庭病床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为处于康复期的患者由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治疗提供了条件。在推进分级诊疗改革中,要明确基本医保可支付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范围。 既要有全国统一的原则性规定,也要给予统筹地区一定的调整空间, 以适应当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际和疾病谱的地方特点。
5.3引入健康管理理念
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自身特色,加强中医科建设,制定了中医药特色保健方案,在社区居民中开展中医学养生、中医药预防、 中医院康复保健等工作,运用于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手足口病等部分传染病的防治。基本医疗保险应逐步引入“健康管理+健康保障”的概念,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使健康维护、预防保健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分级医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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