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精选6篇)
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第1篇
XXX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下称“XXX集团”)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XXX集团有限公司费用报销办法》、《XXX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各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子公司(下称“所属公司)。
第三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所属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五条 货币资金管理基本原则
(一)集团公司所有资金必须统一纳入集团财务监管范畴,严禁集团内各级公司及部门科室私设“小金库”,严禁
资金体外循环。
(二)财务中心对集团所属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拨、有偿使用的原则;资金统筹管理不影响各级公司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不影响各级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集团内部资金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即“谁使用,谁付费”。财务中心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集团资金调剂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均衡性,为集团正常运营及投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四)未经集团批准,所属公司之间不得直接拆借资金,不得将资金借给外部单位。
(五)除经集团批准外,所属公司不得从事股票、期货买卖,不得擅自从事资本运作。在集团财务机构建立健全后,集团日常资金理财和短期投资活动由财务中心在集团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运作。对于重大的资金运作,由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六)所属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销必须报财务中心审批,由财务中心报集团研究批准后执行。
(七)集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资金计划执行。
(八)集团资金管理逐步过渡到“三个集中”:存款集中、贷款集中、资金运作集中,视情况实施“收支二条线”管理
模式。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各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 各所属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八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
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各所属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且审批后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 各所属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二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
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四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为: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
第十五条 各所属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六条 各所属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本公司自身的支出。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七条 各所属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八条 集团统一选择几家合作银行,统一开通银企
直连,各所属公司原则上只能在指定合作银行开户。各所属公司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及其变更和注销等事项,必须报经财务中心审批或由财务中心统一安排。
因集团融资需要或特殊业务需要,经集团财务中心批准 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结算专用账户。
第十九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各所属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各所属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一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不含出纳)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所属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所属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提交集团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集团资金存储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对于网银管理,除正常财务管理外,另特别要求如下:
(一)三把智能钥匙(制单、复核、管理)分由三人保管,视同财务印鉴章进行管理,并严格保密网银密码。
(二)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操作,除建立二级复核机制外,还必须强调谨慎性原则。如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出现可疑指令,应当立即与网上银行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切不可再次操作,防止出现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的现象。通过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确实未支付,且挂账待处理指令消除后,方可补制业务,并按二级审核方式进行处理。
(三)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
(四)银行出纳、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所管辖的网银密匙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密匙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银密匙放入保险柜内存放。
(五)不定期地对网上银行的操作、保管情况进行稽核,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
第四章 印章及票据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所属公司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二十六条 各所属企业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
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七条 应收票据管理
(一)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各所属公司的日常销售结算和劳务服务结算应采取现金结算(含银行转账)为主,适当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原则,除集团批准外,一律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应收票据实行统一管理,集团所属公司将收到的商业汇票交财务中心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三)财务中心及所属公司财务部门应同时设臵 “应收票据登记簿”,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四)集团及所属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可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或者通过背书形式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支付物资采购款等。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由财务中心根据实际安排或由所属公司提出申请。
(五)票据的贴现由集团财务中心统筹安排。根据集团
资金的实际需要,由财务中心提出贴现计划,经集团审批后实施。
(六)为确保应收票据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应收票据实行实物保管与记账人员分离的原则。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集团公司审计部为集团范围内的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本单位货币资金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臵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三十条 检查过程中发现薄弱环节,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各被查单位根据检查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集团实施货币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因保管不善、控制不严、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经办人和签字审批人,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对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情节较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和给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于解聘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文件下发前集团出台的相关制度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第2篇
摘要:结合实际,针对江苏安邦集团资金管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货币资金;管理;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货币资金使其进行一系列经济运作包括生产经营的根源与动力,对于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企业整个的生产经营过程紧密相连。企业要想提高其经历效益,那么只要对资金管理这一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资金运作的各环节进行疏导,就能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有效地促进作用。第一,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取决于其对资金的管理。由此可见,企业要想时刻保持资金的流动性,确保其对于债款的偿还能力,对资金的使用状况就必须有着完全且及时的了解掌握,并进行周期性的分析反馈。第二,对资金管理及控制进行相关的加强,能对舞弊现象的出现进行遏止,这就对企业的内控制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资金流进与流出渠道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从而着杜绝资金非法挪用的行为。最重要的一点,加强资金管理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上可知,在使用资金之前应当进行合理的规划并对资金的运作管理不断地强化。
1江苏安邦集团的概况
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涉及氯碱、农药、精细化工、热电四个系列三十余种,烧碱产能15万吨/年,居国内同行前列。化工产品有烧碱、杀虫单、杀虫双等二十余种。六氯环戊二烯、得克隆为国内生产,乙烯利产能世界第二。公司拥有自备盐矿,氯化钠储量1.1亿吨、硫酸钠储量3400万吨,新建成的输卤管线可平衡烧碱产能30万吨。公司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统,高效的产品销售网络,企业有自营进出口权,乙烯利、扑虱灵、六氯环戊二烯、正丁酯等产品出口到四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并在美国、巴基斯坦、香港设有代办处。在国内安邦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有80个,遍布30个省市,有6000余个分销商及45000多个零售商。对于集团来说,资金就像血液一般为其整个的运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集团在对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例如:成员企业资金盈缺平衡的缺失;交易过程中过多的体外循环;对子公司自资金的支付缺乏有力的监控;对集团运作过程中资金的存储,使用无法完全的掌控;成员企业资金决策的失误对集团运作资金的效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资金运作的后续保障能力都形成了一定的制约。针对诸如此类的问题,这些年来,集团对资金管理的控制不停地加强,不断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同时推出财务公司、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等多种方式对资金进行针对性的管理。集团所自主创新研发的资金管理系统具有银行贷款、定期存款、担保管理、资金结算、账务处理等多方面的功能。同时对与客户的B2B结算模式进行不停地探索,从而更好的集中管理资金,将资金效益提供至最大化。
2货币资金管理系统
对于安邦集团来说,资金流使其维持稳定发展的关键命脉所在而对于资金的管理又是其重中之重。正如好钢应用于刀刃上,对于资金的使用也许投入到企业的发展中去。此是对于资金的流动性及盈利就提出了严重的要求。下面就以电化分厂作为参照,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要想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必须采取有效地措施对资金流运转环节进行管理控制并加以疏通,然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以资金管理为中心这一前提下。资金管理与企业一切的经济运作息息相关,尤其是企业财务管理中最核心的内容。由此可见,对资金管理的加强及控制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而对于这方面的加强及控制的方式正变为了现今企业所研的重要课题,以此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并取得长足的进步与发展。
2.1安邦集团电化分厂对资金预算的管理进行强化
安邦集团电化分厂在编制资金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到其真实的.发展需求及资金的实际情况,从市场环境的变化出发。在使用资金时,要严格的依照资金预算来进行和筹资、运作,杜绝随意挪用资金现象的出现,确保对资金的管理能够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对企业内部的收支进行严格的审批,保障计算技术的先进性,对财政制度不断地完善,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化程度。同时要对资金账目进行严格的管理,依法及时的对账、报账,杜绝假账现象的出现。一旦发展预算有所缺失的地方,要及时的依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决策者的建议进行修补,以保障资金预算与企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2.2安邦集团电化分厂加强资金管理体系的建设
2.2.1安邦集团电化分厂在编制企业资金制度时,要以企业实际的经济状况为前提,并将企业资金的预算、审批、筹资、使用、投资及核算等制度包含进去。企业资金管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格依照章程处理问题,高度集中资金收支,着重倾向于重点项目之上,确保收益的最大化,杜绝随意挪用资金现象的出现,绝不狼分任何一笔资金。
2.2.2对电化分厂日常管理进行强化,并对企业的开支进行严格的限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不在无计划的情况下随意动用资金,保障企业每一笔资金都能够被最合理最有效的使用。同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要清晰把握其相关的职责,分工明确,培养其资金有偿使用的理念,尽最大的努力去规避无价值的资金浪费,另外,对企业各部门的资金考核也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应完善相关的资金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并依据其结果来决定员工的奖励与处罚,只有将员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资金的管理状况相联系起来才能够最大程度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培养其资金管理意识,从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2.3健全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促使企业资金的安全性能够得以保障
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合理的分配会计、出纳等相关的工作岗位,避免一个人包办全部过程的出现。同时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的建设,加大对资金管理审计的投入及关注力度,确保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控制力度,并严格依照计划执行。
3针对货币资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政策
尽管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对货币管理方面投入了许多的努力,但是同样的许多问题也不可避免的逐步暴露出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3.1对预算的管理方面
在集团制定目标,对资金进行调度时,预算管理就是其基础,然而集团对预算的管理还不够全面,对例如设备更新、备品添置、职工教育培训等的预算管理还不够到位。因为对于集团来说,要想保障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全面的预算管理就是其准则,不管是长远的或是具体的,还是综合的或局部的,都应当对其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另一方面,由于预算与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偏差,针对此类状况,集团应当依据不断的修改健全集团全方位的管理体质,以此降低此类的偏差。
3.2对资金的回收方面
集团日常的运作中,流动资产关乎着集团能否正常的经营,由此可见,资金的回收对集团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在这方面。集团的运作却有所欠缺。集团对资金的管理是每天清点、校对各部门的所收资金,之后再将交接清单送至财务部门。这就容易导致部门交款拖欠现象的发生,使得资金被中途滞留,使得集团无法有效的调动这部分资金。针对这个问题,集团应对各部门的收支款秩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加强,加强监督与考核,确保资金回收的顺畅。
3.3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在商品流通发展的过程当中,应收账款是其一种必然产物,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集团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量,但对于尺度的把握极为重要。对于集团来说,应收账款在其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极大,伴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逐步升级,应收账款在集团生存发展中所扮演角色的地位与日俱增。想要在竞争中生存并取得发展下去,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至关重要,最大化资金的使用价值,同时将集团突发经营风险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首先要以一种严谨的态度来面对应收账款核销制度,且对每笔应收账款都做到清晰明确,在一些相对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对由于产品的质量、购货的数量以及交货时间不怎么确定的、甚至由于合同纠纷等没有及时得到处理的应收账款项目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单独设账管理,另外,明确所谓的权与责,在平时的管理与监督的过程中企业的管理者们要不断的加强销售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与责任心,强调一定的收款责任。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相对严谨且足够完善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系统,并且交给专业的人负责。
3.4对收入的管理方面
收入管理真正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其字面的意思,以管理指导生产,促进财务及业务的一体化才是其真正的内涵。在这方面,集团则无法有力的控制收取承兑汇票的兑现,这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由此集团应采取相关业务认识的建议,对每日实计责及应计责进行记录,并整理二者之间的差异。同时,集团收入管理的全过程还存在缺陷,在监控软件上,还有风险因素的存在,由此,集团加强对各类软件的升级完善,将人为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努力达到财务及业务一体化的模式。
4结束语
对于企业来说,货币资金是其生产、经营的基础,而对资金的管理则与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密不可分,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影响深远。若像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所提高,那么只有紧抓资金管理,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得资金流动得到疏导。此可见,资金的管理决定着企业绝大部分的经济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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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飞.应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J].现代审计与会计,(2).
[3]宋伟萍.中小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6(13).
[4]徐雁敏.加强应收账款控制保障公司资金周转[J].中国建材,2005(8).
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第3篇
一、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
(一)有利于加强企业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筑企业规模较大,能够从全局出发,发挥集体优势,统筹管理全局。当调度发生问题时,企业能够及时控制和解决。取消银行多头开户,减少银行过多账户造成的资金分散,资金过于分散存量,资金分散在下属的各个单位,容易发生管理问题。企业管辖的小企业数量较多,并且余额少,使得存量资金不能有效利用。严格控制开户数量,对多头融资进行统一调度,能够实现系统内的资金归集、有序流动,将下级资金收集起来,也能够明确了解企业的营收状况,加强企业对资金的利用。
(二)提高集团的信用等级,扩大信用规模。充分发挥建筑企业规模优势,增加资本吸引力,降低融资成本。发挥集团优势,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发挥规模优势,通过引进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降低外部的融资成本,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执行力,为企业业务正常开展增加信任度,从而在谈判中占据主动,获取优惠。
(三)能对企业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监控,防止资金人为的流失。资金集中管理后,下属企业将剩余资金上缴给企业总部,有效的控制腐败发生可能性。企业可以有效地监管资金,对资金做出预算方案,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安排预算计划。对监管单位资金的存量和流量信息实时管理,可以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式,优化资源配置,让企业内部结构得到有效管理。
(四)能够提高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运转效率。在资金分散的情况下,个单位进行资金流转要经过多层手续,和更多环节,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比较长,周转速度缓慢。有些交易金额较小,交易所消耗的成本加大。将资金集中管理之后,能够明确划分资金归属,采用更为方便快捷的方式完成交易,如网络结算等。减少了交易的中间环节和一些不必要的手续,提高资金流转速度,加快效率。通过集中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低,增强企业影响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够充分运转资金,利用剩余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有效利用存量资金,调剂企业内部资金余缺,以此来减少带息负债。
二、集中管理的弊端
(一)资金集中导致风险规模加大,建筑企业一般所需资金较大,资金稳定、持续的供应至关重要。由于资金收回总部集中管理后,风险强度增加,由原来的分散风险向集中风险转移,一旦遭受危害,其造成的破坏力将比之前分散管理的破坏力大得多。下属的投资风险、融资风险全部集中到了总部身上,总部资金压力变得前所未有。企业内部容易因为结算能力较差而导致成员企业资金不能及时调剂,对企业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企业面临的风险加剧,决策速度也会随之放缓,影响企业发展。
(二)企业与银行之间关系下降。对外结算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持和帮助,银行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由于企业将资金收归总部管理,加强了资金控制,下属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数量减少,引发银行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减少了合作事项,双方关系受到影响。企业融资从原先的分散融资、分散管理向集中化融资、规模化管理靠近,下属的企业只能通过总部与银行进行协商来获取融资,无法依靠自身力量与银行展开谈判、达成协议。由于企业总部受到银行授信和融资额度等限制,使得资金常常无法到位,融资难度加大,无法满足下属企业的资金需求。此外,部分企业缺乏与银行的业务往来,不了解银行融资的具体操作,无法通过银行进行融资,发展难度增大。
(三)分配方式由总部统一制定,利益分配不均。资金集中后,下属企业丧失了原先对资金的有效控制,对沉积的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剩余资金无法通过二次投资来获取更大利润。原先的利润分配方案被推翻,而大部分资金集中到总部,最后被企业总部独享。打破了原来的利益平衡,成员收益下降,工作积极性也会随之下降,导致经济效益难以获得提高。
(四)决策难度加大,增加预算准确性和控制困难。由于资金的集中,资金出现大量沉淀,给决策带来了诸多难题。企业总部资金使用方式尤为重要,一旦决策失误,对集团造成的伤害难以想象。企业总部的地位上升,企业总部成为整个集团的财务中心和资金库,使得管理机构更为复杂,事务更为繁琐。一旦出现人为的失误,出现管理方面的漏洞,将会直接威胁到企业本身的资金流转和生死存亡,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优劣势的对比,可以了解资金集中对于企业的意义。针对建筑企业在资金集中管理中产生的问题,企业应该通过内部改革,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同时,解决好与银行等各方面的关系,缓解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带来的压力,努力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让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资金集中后的管控,降低资金管理中舞弊风险。建筑企业应从企业的长远出发,制定合理的财政目标和预算方式,规划资金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制定严明的纪律,维护正常的结算秩序。对资金的流量、流向情况严格控制,资金存量使用应做好明确记录、整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在集中管理资金同时,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规范付款审批、审核流程,严格审批资金。强化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出现问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保证资金运转规范化、模式化。降低企业资金流失风险,完善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投资方向,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早解决,防止可能产生的舞弊行为。
(二)减少贷款,降低开支费用。在资金集中管理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在投资和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外部资金需求下降。这种情况下,减少外部贷款可以减少因外筹资金的成本。同时,企业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集团财务费用。企业应充分利用剩余资金,将剩余资金收归总部统一调度,进行再生产。对各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严格管理,同时加强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增加相互信任和沟通,获取银行更大的支持。
(三)资金集中管理同时,增加融资渠道,避免融资渠道单一化,降低风险,使企业获得更大的融资规模。提高企业的还本能力和资金规模,提高自身经济实力,才能获得银行对企业的信任,获取更多贷款。建筑企业属于实体经济,对于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受到中央政策支持比较多,整体行业信用度较高,建筑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从而发挥资金集中的作用。
(四)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预算执行情况对企业项目的推进有很大影响,企业在集中资金后,所做出的决策对企业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制定预算可以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确立资金集中管理的管控方式,从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采取信息化手段,根据用户不同的权限制定不同的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
四、结语
建筑企业加强对资金集中管理,有助于发挥资金的集中优势,调整好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企业对于间接价值的认识,强化企业对于风险的认知,提高对资金的利用效率,优化企业结构,减少企业可能出现的大量资金沉积,使企业发展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戴国华.国有建筑企业集团资金集中利弊分析及其解决对策[J].财务与会计,2012(06).
[2]郑敏.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利弊与优化分析[J].财经界,2014(22).
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第4篇
关键词:集团企业;各成员单位;资金集中;资金预算管理
一、集团企业资金集中后资金预算管理现状
本文的资金集中,是指集团企业已经设立了资金结算中心,各成员单位通过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以契约或者银行授权的方式加入了集团资金池,建立了集团内部账户资金池体系。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最终通过各成员账户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来实现。在资金收入上,体现着资金流入方面同业务口连接极为紧密,业务市场口的款型回收情况对资金的营运存在较大的影响。在资金支出方面,集团化资金同样受制于各专业公司业务部门的需求。集团化企业目前在资金预算管理上,主要通过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收入与支出的预算管理和执行来实现。
二、资金集中后资金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集团企业资金预算的编制部门参与度不够
目前,部分集团企业的预算编制特别是资金预算编制的起点和过程主要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部分参与,其他部门的人员很少或者基本上就不参与,资金预算缺乏对企业的生产经济活动有全面的了解,由于企业的资金预算对经营预算的资金收入与支出关系紧密,所以经营预算编制的比较合理,才能对企业原材料的需求、产品成本、制造费用、销售收入等做出合理估计,从而影响到资金预算编制过程中对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测。
(二)在资金收入的预算管理上,受制于业务部门应收款项回款不及时
在建立了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后,资金池里的资金的流入主要影响因素在于各成员公司的业务回款水平.在编制资金预算过程中,业务部门更多关注点在于经营预算,对于经营预算对资金的影响考虑往往不够,认为资金主要还是由财务部门来考虑的事情.大部分对业务部门的考核指标有的没有包括回款率的考核,尤其是历史遗留业务对资金流的影响往往没有被预计在内.故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回款有效管理,直接影响资金的收入预算.
(三)资金支出的预算管理上受制于突发事件影响,集团企业目前资金预算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集团企业的资金预算制在没有体现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执行不合理的资金预算时会出现困难。其次,集团企业在编制资金预算的过程中,一般采用历史的数据进行预测,没有综合考虑企业未来的影响因素,特别对于类似电力、电信、自来水等公益性的集团性企业,在一些业务急、任务重、突发事件的处理上维修服务资金很难被预先预测到,预算编制过程也很难对企业的未来经济活动作出评估,在发生此类事件处理上,资金的支出预算的执行力就很难推行下去。另外,部分集团企业不重视对资金预算的调整,控制,并及时更新,企业的管理层对资金预算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三、资金集中后资金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全员参与,严格预算编制的审批程序,提高资金预算编制的质量
对集团企业而言,资金预算的重要性对实现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目标极其重要。下面,本人认为,构建自集团企业向各成员单位的资金预算管理体系,通过全员参与,严格预算编制程序,提高资金预算的编制质量,来实现对集团资金集约后的整体管控。
(二)以《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流入的预算管理
鉴于目前公司集团在资金集中后,推行了系列的管理制度,此时,加强业务端口往来账务应收款项的回款进程,无疑将为资金管理注入了一剂强心剂。笔者认为,企业可通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主要通过帐龄分析、区分客户、确定回款责任人,同时建立有限的考核机制,区分帐龄和客户性质,先易后难地分批次有步骤地确保资金回笼,克服资金流入不均匀、回款不及时的现象,使得资金安全及时地回收。
(三)结合年度业务特点,适时调整预算,提高应急性影响因素对资金支出预算的准确度
在预算编制上,通过各业务部门及相关的审批程序,为了综合考虑突发应急性事件对资金预算支出的影响,控制执行对资金预算编制、调整的权力没有进行划分与制衡,就要求在预算编制中增加非正常经营要素对资金预算的调整表,并控制该调整表的调整权限。这样来克服抵消一些成员单位企业资金预算编制相对简单,超过资金预算或资金预算的项目无法开展,又能够把资金预算的偏差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四、资金预算管理体系事后分析体系
部分集团企业对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没有设置激励和惩处制度,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员工没有认识到执行资金预算的重要性,使得企业的资金预算形同虚设。所以,笔者认为加强资金预算的考评和激励工作资金预算的考评对资金预算管理尤为重要。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监督部门及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功能,共同对于资金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和监督,监督部门要给各成员单位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员工制订了该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考核标准,并将预算数同实际发生数进行比较,公布执行考核结果,协助寻找差异。该考核和评价又是企业下一次的资金预算的基础,长期坚持抓下去,使得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实现可控,能控,在控,保证集团资金池的整体资金及各成员单位的自有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参考文献: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
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 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 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 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 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 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
第六条 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 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 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 该帐户。
第十条 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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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一条 公司收取的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应由集团出纳接收时向客户(必须由业务部门人员带领)出具收款收据,由会计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并同时记账。集团出纳应造册逐笔登记接收、进账存行情况。
第十二条 不允许擅自使用现金或支票等纸质票据方式对外支付。集团、子公司财务部不保留支付用现金备用金。特殊情况使用支票等纸质票据支付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集团财务总监和集团副总经理批准授权使用银行预留印鉴。集团的纸质支付票据由集团出纳保管并造册逐笔登记领购、使用和作废情况。集团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开户文件、经批准购买的纸质支付票据由该公司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造册逐笔登记领购、使用和作废情况。
第十三条 所有银行帐户的网银支付操作权限归集团财务部。网银支付操作权限分工为:集团财务出纳——单据录入,集团财务总监——一级复核,集团副总经理——二级复核及系统管理员。上述人员岗位变更同时需要进行网银操作权限和U盾的交接。集团财务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相关资金计划及审核后的单据或信息,统一进行资金支付。其中子公司支付由集团财务部使用子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和网银。
第十四条 所有纸质票据及网银等各种方式支付,均应先进行会计记账,再进行出纳支付提交。
第十五条 不允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擅自办理委托收款、银行代扣款等业务,如因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规定不得不采取此种结算形式的,必须由该项业务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总监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备案。
第十六条 集团财务部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全集团各银行帐户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或银企合作总体利益。集团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公司资金存量标准进行分析和回顾和修订,并报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资金存量标准执行情况应列入集团财务部的KPI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 集团各法人公司之间,如因临时资金调剂产生资金流动,必须通过银行资金管理平台,按照银行委托贷款方式进行,并按照银行委托贷款协议计付利息。
第三章 资金计划
第十八条 集团各部门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对本部门(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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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指定资金计划人员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资金计划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对资金计划的报送质量负责。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指定接替人员并通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
第十九条
上述资金计划人员,应于每月20日前,汇总本部门、本公司次月资金计划,报送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并抄送本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部资金组根据该月度资金计划进行资金安排和融资,并以该月度资金计划对照次月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和考核。
第二十条 为提升突发大额付款的资金供给能力,上述资金计划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汇总本部门、本公司本月更新的资金计划,报送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并抄送本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
集团财务部每月汇总上月资金计划达成情况制作资金月报,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披露。各部门、子公司应对本部门、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情况作出改善建议。各部门、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应逐步列入该部门、子公司KPI考核内容。
第四章 油站收入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油站收入资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银行上门收款频率和特殊情况下油站收入现金滞留天数由集团财务部核准并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油站必须严格执行《油站财务手册》有关资金管理操作细则和指引。第二十四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油站资金相关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预算(费用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挪用预算和超预算开支。各部门经理是各部门预算的责任人。任何因特殊需要而发生的预算外支出,应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授权原则批准。
第二十六条 任何资金支付必须事先遵循董事会授予的财务权限手册(MOA)审批,属于采购范围的先履行采购程序,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 付款按性质分为员工借款、员工报销支付和对外转帐支付三种类型。应当按照公司相关报销和付款审批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批。
(一)员工借款:指员工因公出差或因公司业务目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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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零星采购或支付费用等需要,预先借支资金以备支付使用,出差返回后或采购结束取得票据进行报销冲账。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借款人个人帐户。
(二)员工报销支付:指员工业务活动费、差旅费支出,员工政策范围内报销、因公司业务目的发生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零星采购个人垫付款支出的报销。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报销人个人帐户。
(三)对外转帐支付:除上述员工借款或报销以外的付款均采用“对外转帐付款”方式。除因政府规定等特殊原因外,单位之间往来结算应采用“对外转帐付款”方式,不支持使用员工借款或员工报销支付方式。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外部收款人单位帐户。
第二十八条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境内除“特别行政区”外的其他地区不流通外币现钞。因此,本公司规定除出国出差(或培训)的国外费用及补助(包括港澳地区),经批准可申请领取(或报销)外币外,一般个人报销结算中不得使用外币结算。
第六章
资金服务项目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金服务项目指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发产品,并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或结算方式或银企合作的项目,如与金融机构合作联名信用卡项目;与软件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资金管理软件等项目。
第三十条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未经过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不允许擅自与金融机构、软件公司、其他机构合作有关资金服务项目。
第三十一条 如其他部门、各子公司需开展类似项目,提交集团财务部审核、审批的材料包括:项目情况说明(分析与评估报告)、项目合作协议书以及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文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原《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集团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资金支出,加速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本票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引。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 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政策、流程、标准进行审核:经办业务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支付单据所附发票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经济合同的有效性,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 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常规款项支付,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及税金支付,零星的、不确定的临时发生的费用及员工借支等常规款项。第八条 常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资金时,必须提供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收款人、银行账号等内容的支付申请和支付报销依据。
2、支付审批流程
2.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及所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2.2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支付款项并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单据,应当拒绝批准。
2.3业务部门签完字后应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公司的政策、标准、流程,进行审核。
2.4 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单据应交由董事长审批或董事长授权人。各子公司可根据董事长签字执行的授权/分权表执行。
3、支付复核
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如下:
3.1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3.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3.4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是否已在支付单据上签字。
3.5支付款项是否列入资金支出计划等。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对支付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再审核的义务。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单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章 投资款项的支付及审批
第九条 投资款项的支付,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集资款等。
第十条 投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部门申请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收款名称、收款账号,填写支付申请单据。
部门负责人就申请款项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收款名称、收款账号进行复核。
2、分管领导复核
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领导复核,分管领导就合同事项的真实性,付款金额的准确性,支付方式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复核。
3、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部门就以下事项进行审核:投资款项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税务政策,所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或资金计划内,前面的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流程,收款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4、董事长审批
所有的投资款项必须经董事长审批。
5、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流程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五章 工程款支付与审批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施工、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设计等项目现场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十二条 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对经董事长批准支付的款项或其授权人签字的预算内的付款申请,办理付款手续;对未附有效发票,签字不全,及持有异议等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款项,有权延后或拒绝付款。
第十三条 根据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具体规定和公司的资金状况,其款项的支付计划由工程部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建议,经技术成本部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和财务部确认后,应经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批准,最后交财务部负责执行。第十四条 工程部门填制工程项目付款申请单时应详细注明:付款缘由、质量及进度状况、已付款、扣款及本次应付款金额。
第十五条 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登记每笔付款、扣款情况,并接受主管领导的检查、监督。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与财务部门根据各自台账进行核对、总结并形成备忘,并报送项目财务总监和项目总经理。
第十六条 为了给公司领导在制定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时提供决策依据,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每月25日前对方单位按单项分部工程向工程部申报工程进度、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进度表)、材料消耗、设备购置及安装情况(设备到货及安装进度等),并提出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量完成计划及材料、设备购置计划。
(二)工程部经理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呈报的工作量报批计划,要在2日内审核完毕,经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同时抄报财务部一份。
(三)由工程部组织,技术成本部、财务部参与核实检查以下事项,3日内提交核查情况报告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
1、当月工程的形象进度;
2、当月工程分部分项的完成情况(含单项工程的累计完成量);
3、工程款的支付情况;
4、材料消耗情况、设备购置安装进度。
以上各项数据以每月25日止的实际完成为准。同时,工程部根据工程总体要求,提出下月工程进度的具体意见及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 所有设计变更、零星工程、新增工程、现场签证等的用款均应事先书面定价(估价),附有材料、用工结算单并签订合同(协议),经以上程序审查批准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结算。
第十八条 付款时间:暂定每月五日为上月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章 资金拆借
第十九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视为内部调拨,本处所指资金拆借主要为集团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合资公司及外部单位发生的资金拆借。支付借款,需经办人(借款合同盖章流程负责人)提交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生效的借款合同给到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据此安排资金支付。
归还借款,财务副总根据资金状况做出还款安排,由资金专员制作支付申请单,根据财务部分权手册审核后交由董事长签字。
利息支付,资金专员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定期与借款方核对利息计算结果,并制作支付申请单走请款流程,出纳根据资金负责人的安排执行支付操作。
第七章 其他款项支付
第二十条 预付款
原则上不建议支付预付款,如确实需要,或合同确实约定需要支付预付款,则由经办人需提交有效合同,走常规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完成后,交由财务部支付款项。第二十一条 押金、保证金
支付保证金或押金,需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有效合同填写支付申请单据,走审批流程。出纳依据支付申请单据支付款项,且对方必须提供押金/保证金收据。
退还保证金,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支付申请单据,财务部审核时必须确认收到保证金的时间、账号、金额,确认无误后方可走下一步流程。审批流程走完后,交由出纳执行付款。第二十二条 合同尾款 根据合同条款,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没有异议,则业务部门可根据合同约定按期申请支付合同尾款,财务部门根据符合公司审批流程审批后的单据付款。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持有异议,则暂缓支付尾款,待相关异议事项解决后再行支付。
第八章 特殊支付审核
第二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急需资金或预算外需大额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经办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董事长审阅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
第九章 附则
建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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