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保险的原因
不买保险的原因(精选8篇)
不买保险的原因 第1篇
保险这个东西 你一旦真正了解了,就一定会买。不买,归根结底是因为不了解。我可以用两道选择题来判断一下一个人是否需 要买保险——
第一题:以下三种钱,只选择一种,你会选哪 一种?
A.不会变少,也不会变太多。(银行)
B.有时候会变很多,有时候会变很少,甚至可 能变没有。(证券期货)
C.不会变少,有事的时候会变很多(保险)
第二题:假如未来某一天一个人需要30万医疗 费,有以下三种方式准备这笔钱,你会选哪一 种?
A.一次在银行存够30万现金,准备生病用。
B.每年存入银行1.5万,必须坚持存够20年以后 才可以生病。
C.每年强制储蓄1万元左右,但可以在需要时拥有至 少30万健康金,这个账户还以每年9000元的速度在给您增加到30万的账户上,只需要在平安健康时共存20次,就可以终身 拥有至少30万健康基金。
这两道选择题可以说明,没有人讨厌保险的功 能,因为保险就是钱的一种存在状态,一种游 戏规则。因为没有人讨厌钱,所以不应该有人 讨厌保险。没有人嫌钱多,而保险恰恰是帮助 我们把钱变多的方法。我们不能因为钱穿上保 险的马甲就不认识钱了。
我们要学会把保险买简单了。第一保险就是保 险,不能兼顾所有金融产品的功能,不能像银 行存款那样上午存下午可以取,不能像股票那 样今天买明天就能涨(当然也可以跌),所以 要买保险独有的保证功能,就是确保在未来不 可知的日子里有一笔可知的金钱。
第二,不要把保险当保险(如果你对两个字过 敏的话),它只是钱的一种存在状态,一种游 戏规则,所以要把握保险就是钱的本质,不要 纠结于产品名称。
不买保险的原因大概就这三句话——
第一是不知道保险也是钱,没把保险当成钱(两块钱的存折一直锁着,但20万的保单未必 找得到)。
第二是把钱当成命,不知保险是救命钱。
第三是把买保险当花钱,不了解是没事当存钱(存钱,就会觉得越多越好),有事变大钱。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区客户经理
钱应柱
***
不买保险的原因 第2篇
公司必须给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否则,公司违法。和这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 员工可以以公司不办理社保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并主张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公司要求员工购买保险,员工拒买,应怎样写协议书??
如果你指社会保险,那就不用写什么协议,用劳动合同就好。
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为职工参加劳动保险。即使你写了协议不交,等到5年或者10年后员工离厂时到劳动仲裁告你未缴纳劳动保险,你还是要把未交的补上,你们的协议违反劳动法无效。
如果人身责任保险指商业保险,那随便,双方协商就成,谁出钱谁说了算。
3、分公司员工不买保险,签订自愿放弃保险的协议,公司会不会有风险啊?会不会被罚款?
这样的协议无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
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
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
不买保险的原因 第3篇
一、保险金融风险的产生的主要原因
1、财务结构不合理。
有的保险企业财务结构的不合理, 财务控制机制不科学, 对偿债能力缺乏有效控制, 会造成资债比例失衡, 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 再加上利率变动、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 将进一步增加债务偿还风险。这种状况的延续, 将会进一步使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 进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导致公司负债比率的加大, 降低公司对债权人的债权保证程度, 从而阻断保险企业融资的渠道。形成财务风险的因素主要有资本负债比率、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债务结构等因素。一般来说, 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越高, 债务结构越不合理, 其财务风险越大。
2、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
保险机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近年来, 保险机构在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得到长足发展, 制定了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法规, 但内控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发展。同时, 还存在制度落实不严, 从业人员违规操作, 执行制度不规范等现象, 这些都是产生金融风险的内部诱因。有的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来源复杂, 素质参差不齐, 管理工作滞后。有的保险企业重展业, 轻管理, 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为了追求本单位、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 冒风险违规经营, 加剧了金融风险。同时, 存在缺少精通业务的精算师等专家型管理人才, 导致风险防范能力不强。
3、业务范围盲目扩张。
一些保险企业盲目扩张, 急于将业务范围不断拓展, 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许多收入预期模糊的领域, 盈利水平很难控制。有的保险机构偿债能力弱, 信用观念淡薄, 偿债约束弱化, 增加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机率。同时, 由于保险机构之间过度竞争, 造成金融资产高风险的状况, 给保险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与危机。特别是中国的保险业尚处于较初级的、数量扩张型的发展时期, 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相对滞后, 这是潜在的风险极有可能成为现实风险, 是中国保险企业最需要的关注、及时进行化解的风险。
二、防范和化解保险金融风险对策探讨
保险业应高度重视防范风险, 把偿付能力监管置于保险监管工作的首位。要把制度健全、流程优化、技术创新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努力提高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
1、健全制度, 强化监管, 增强保险企业合规经营意识。
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风险, 持续稳定发展, 必须继续从深化改革入手, 努力解决影响保险业安全营运、稳健发展的一些体制性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正确认识当前保险业运营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 始终把坚持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 努力消除制度层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要通过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 使保险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 从而达到共同、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增强行业抵御风险能力的目标。具体包括:科学制定产品费率并严格执行, 遏制恶性竞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类准备金, 严禁人为调整;合规运用资金, 杜绝非法放贷, 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合理制定分保政策, 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发展, 保持良好的收益率, 促进财务结构不断优化等等。为此, 一方面需要完善保险监管体系, 加大保险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充实保险监管力量, 增加现场检查的频度。此外, 还应积极探索既有约束、又适当放宽的资金运用政策, 进一步增强保险基金的增值周转能力, 提高基金的使用增值能力, 不断壮大经营实力。
2、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优化流程, 提升企业安全运营水平。
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规范和日趋成熟, 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能力将成为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 保险企业需要完善内控制度, 特别要采取措施, 优化流程, 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应站在全局的角度, 全面梳理、再造业务流程, 寻找、确定关键点和风险控制点, 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和风险管控措施, 以达到业务流程科学合理、运转流畅、风险可控的目标。
通过强化内控、优化流程, 有效降低企业对内部各岗位人员素质的过分依赖, 既可以基本消除人工操作给企业带来的随机风险, 还能够根除违法违纪行为孳生的温床, 降低内部管理及业务流程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3、强化技术创新, 推动保险业持续发展。
要积极借鉴国际上保险企业监控系统建设成功经验, 建立健全我国的保险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要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基于精算的业务质量监控体系, 全面提升保险业经营评价体系和保险企业内控水平。要同时加快保险监管及保险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 构建梯层配备的精算、法律、核保、会计等多方面的人才队伍, 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要加强与气象、地震、国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综合提高灾害预警能力, 增强保险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保险企业自控和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督, 净化市场环境, 促进良性竞争, 确保市场主体安全管运、稳健发展。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保险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然后对防范和化解保险金融风险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保险,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对策
参考文献
[1]崔晓东、曹家和:《我国保险监管问题研究》,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0, (01) 。
[2]赵迎琳、于泳、杨融、丁文辉:《保险业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探讨》, 《保险研究》, 2003, (07) 。
有多少理由可以不买保险 第4篇
代理人跳槽了怎么办
在保险公司里,代理人的流动是相当大的一个问题,我买了保险以后怎么能安心呢?搞不好自己的保险就成为没人管的“孤儿保单”了。
正确的态度:
如果你发现代理人开口就是“我可以为您服务一辈子”,闭口就是“没问题,这20年当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你不仅有理由怀疑这位代理人的专业地位,而且,千万不要买他销售给你的保险。因为他在说谎,在向你承诺一个可能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我们都应该承认,买保险的人可能会发生事故,卖保险的人也可能会发生事故,因此希望一个代理人能服务20年,事实上是有困难的。
所以,我们在投保的时候最好能够了解:到底自己买的是什么东西?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不要因为卖保险的人是亲戚或朋友,就可以不求甚解。
作为一个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任的投保人,购买保险前必须知道(或问清楚):如果有一天招揽保险的代理人离开那家保险公司时,遇到事情应如何与保险公司打交道;寻求哪些渠道?要用哪些文件?有谁可以承接服务?
最终投保人必须知道的是:买保险是和保险公司签长期契约,而不是只与代理人来往。
理由:
万一后悔了,退保损失太大
正确的做法:
由于保险知识的不足,几年后发觉自己购买的保险的确不合适,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很多人无奈选择了退保。其实,并非只有退保这一条路。还可以——更改险种。
如果觉得一个险种不适合自己,除了退保,还可以选择变更为其他较为合适的险种。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内部对于不分红的寿险产品,基本可以选择互相更换。尤其是在投保前两年,为了避免退保带来的损失,可以转投像短期重大疾病险、医疗险等比较适合自己的险种,而无须承担退保损失。
理由:
保费太高了,想换个便宜的
一般买保险有三部曲:
1、 投保时保费不能太高;
2、 每年缴费时嫌保费不胜负担;
3、 领到保险金或期满金时会觉得:怎么这么少?
这其实都是人之常情。所以,当你坚持要买便宜的保险时,你也要同时做好准备:如果买的是保额较低的险种,或许有一天真的用到保险时,就会发现这样的金额根本无法充分满足需求,也没有尽到安定生活的功能。
如果你认为这笔钱不买保险,储蓄起来,几年后一样可以应用,这当然是一个好方法。但依世人习性,没有强制性的存入步骤,很少人能持之以恒地养成这一习惯。更可以这么说:用这笔钱买保险,不会让你的生活因此变贫困,而把这笔钱存起来,也不见得会增加多少财富。所以,为了兼顾保险与储蓄,唯有先投资才能在未来得到回报。
理由:
钱会贬值,不要买保险
20年前你买了10万元的保险,当初你觉得10万元是一笔巨款。可是等到保险期满后领回来10万元,却觉得什么事也不能做。
正确的态度:
没错,钱一定会贬值,投保时预计未来可领回的钱一定比当初预想的价值低。但你不要忘记,你所缴的保费也会跟着贬值,保险公司不会因为通货膨胀而调升你的保费。所以比较之下,投保人不会吃亏,而且还可能赚到好处。
再说保险是反映一个人的价值和身份,所以当你的保额因通货膨胀的缘故,使得价值跟不上身价时,应该自己再加保,以符合需要。千万不要认为买了一张保单就可以使用一辈子,这是很危险和不切实际的。
当然,保险的功能不仅仅是储蓄而已,风险保障才是它的最大功能。保险理赔金就是一笔可以保证的钱,假如没有特殊的状况,通常这笔预定金额可以在被保险人出事后,很快送到受益人手中——这和其他财产不同,其他财产的价值往往不易掌握;而且除了保险金外,财产很多都可能要接受课税。因此,拥有一张和财产相匹配的保险,才能使财产不致因外在因素和税金而贬值。
事实上,最怕贬值的东西是一个人的能力。当能力受损的时候,才是一个人生存受威胁最需要援助的时候。保险的助力,或许就是他力图振作的最好依据。
理由:
买定期和意外保险就够了
正确的态度:
买定期寿险或意外险是内行人的选择,但这里面有一些问题必须注意,定期寿险在约定的时间到了之后,没有出事的话,保险自然失效,交出去的钱也拿不回来。至于意外险的保费更低,但所承保的比例只占所有事故的大约1/7,还有很多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因此,在经济许可或是经济不充裕期过了之后,应该赶快购买一张完整性的保单。所谓完整性的保单,即是除了保障本身生命安全外,还能兼顾到医疗、年金、工作能力、重大疾病、家属安全、退休等问题。
理由:
担心投保后如果哪一天
无法正常缴费了
正确的态度:
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
一般是60天,可以在这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无法交费,仍旧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以在自己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所有效力不变。
利用保单质押贷款。
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银行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分红类保险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90%,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
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
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的,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那么,保险公司为了使保险效力得以延续,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办理减额交清保险。
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
将保险的期限缩短。
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理由:
退保手续太麻烦了
正确的态度:
退保的手续是比较简单的,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保单,前往保险公司的客服门店,填写相关的申请文件就可以完成。
退保一般来说是不太合算的,因为可以退回来的钱比你交纳的钱会少很多。具体可以退回来的金额是多少,可以查询保单中关于“现金价值”的一览表。
一般的寿险都是有两年的缓冲期,也就是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暂停一下这份保单,等经济允许的时候再提出申请进行“复效”和补交保费。不过,一般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并重新计算“等待期”。
另外,重疾险是最基础的保障产品,即使要退保也应该排在其他保险产品之后。
理由:
实在不明白我缴的保费
都用在哪里了
正确的态度:
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因为保险公司已经提供了保障。
而附加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管理和佣金两部分,管理费用于保险公司本身的各项费用开支,佣金则用于对寿险营销员(即代理人)的开支。
佣金又分为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直接佣金是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营销员的报酬,间接佣金用于对营销员的管理、培训等费用。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
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
事实上,对于某些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
理由:
搞不清什么样的保险最好
正确的态度:
其实,合适的保险便是最好的保险。
不买保险承诺书 第5篇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郑重承诺,本人在天水昊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麦积山滑雪场)娱乐期间,自愿不办理保险,由此引发的任何事故,后果自负。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郑重承诺,本人在天水昊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麦积山滑雪场)娱乐期间,自愿不办理保险,由此引发的任何事故,后果自负。
不买保险承诺书 第6篇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郑重承诺,在镇江新区润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自愿不交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问题,后果自负。
承诺人:
个人不买保险情况说明 第7篇
XXXX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
****年**月**日收到公司人事部下发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五项社会保险通知书》,因已在户籍地自行参加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考虑现在及将来办理社保转接手续麻烦,本人拒绝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不能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公司,同时本人保证此情况属实,并要求不在公司参加社保险,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员工签字:
日
不买保险的原因 第8篇
从2004年开始, 我国陆续开始有保险公司销售租房保险产品, 其是专门针对租用房屋设计推出的一系列保单, 主要包括业主险和房客险两种。保障范围涵盖室内财产及盗抢、管道破裂、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隐患、水渍造成的损失;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人身意外伤害及医疗各方面, 另有出租房屋租金损失和房屋出租人责任, 甚至还有高空坠物责任险等附加款。
1 租房保险的益处
事实上, 出租房屋拥有保险保障, 对于业主和房客双方甚至是房产中介来讲都是件有益的事。
首先, 房屋出租期内, 业主失去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力。即使已经额外预押了租客一部分租金, 但因这一数额远抵不上出租房屋的全部财产价值, 业主仍不免忧心硬件设施的使用状况。正是因为上述情况, 目前的许多租主不愿将房子租给外来单身男性, 这大大缩小了出租对象的范围, 有可能造成房屋的闲置。如果拥有保险保障, 业主则不必担心独自承担意外损失或出租空档产生的机会成本。同时, 房主买了租房保险后也能增加租房族对其的信任, 给租房者提供一个保障, 增加对房客对有保险保障的房子的需求, 这大大降低了房主寻求房客的成本, 能以相对更合理的价格达成交易。
其次, 许多租房族都认为, 一些损失的发生完全是意外造成的, 如线路老化引起的火灾、管道破裂等等, 修复费用不应由自己承担。而争执的最终结果, 往往还是由房客负担损失的主要部分。如果租客们能够提高保险意识, 将租期内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就能有效的稳定自己的财务状况。不仅如此, 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 一份保单可能获得对方更多的信任, 从而有利于自己争取更低的价格或获得押金减免。
另外, 购买了保险的房屋对中介公司后续服务的要求相对较低, 由损失、维修费用等引起的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也较少, 这能很大程度地减轻房屋中介的工作压力, 使其间接地收获更高的服务满意度。
2 租房保险市场占有量小的原因
但即便好处如此之多, 出租房保险却并未受到市场的青睐。据统计, 截至2012年, 仅首都北京全市就有标注出租房屋140余万户, 假设全部以最低保障水平投保, 预计保费总规模可达7000万元左右。对于北京市场来讲, 租房保险可以成为一个不小的增长点, 值得重视。然而, 自问世7年以来, 其销量却一直极不尽如人意, 有些公司甚至几年都没能卖出一单, 销量好的一年也只能卖出几百单, 这和现在巨大的租房市场是极其不吻合的。
(1) 租房保险利润低
相比于其他险种, 出租房保险保费低, 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利润也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 保险公司给销售人员的提成会很低, 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失去了对出租房保险进行推广的动力, 甚至会导致其他财险对出租房保险的替代。因为销售人员的趋利性, 当客户有动机向销售人员买出租房保险时, 销售人员可能会给他们介绍一些家财险等险种来代替出租房保险以提高他们的收入和提成。
(2) 房客风险意识淡薄
房客们风险意识不强, 总是存在着侥幸心理, 他们认为在其租房的短期内不会发生事故, 花钱买这个出租房保险没啥意义。甚至有很多人还根本不知道这个保险的存在, 认为这个房子又不是自己的, 买这个保险有什么用, 这不是给别人买了吗, 不愿意吃这个亏。这其实是对租房保险的不了解造成的, 租房保险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租房者的利益。
3 租房保险健康发展的对策
(1) 保险公司合理设计产品, 加强宣传
要想让更多的租客和房主意识到租房保险的存在, 了解其重要性需要保险公司加大宣传, 不仅是对其产品的宣传, 更要让租客和房主清楚的了解到他们在租房时面临的各项风险。同时, 除了大力宣传外, 保险公司需要合理的设计符合各类租房者的保险产品, 制定出合理的价格, 使消费者能够接受, 销售人员有动力销售。
(2) 房产中介积极推广租房保险
目前, 房客和房主都不是直接接触, 一般都是通过房产中介租房的, 房产中介起到了桥梁作用, 因此, 房产中介应该发挥其作用, 从自身和客户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鼓励业主和租客为房屋投保。甚至可以在租客寻求房源以及房主寻求客源时优先考虑那些已经购买了租房保险的业主和租客, 让业主和房客主动购买租房保险。
(3) 业主和房客加强保险意识
业主和房客的保险意识淡薄, 风险分散意识不强是租房保险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房主们应该意识到房子不是自己住, 自己也不能时时刻刻都监管到, 并且押金也不能补足房子的全部财产价值, 一旦发生意外, 损失将会很惨重;租客应该意识到自己对房子的安全隐患是不了解的, 一旦发生意外, 究竟是自己造成的还是房子本身的问题是难以辨别清楚的。因此, 当业主和租客们都了解这些情况后, 租房保险的需求将会上升。
摘要:为了保障租房者的利益, 2004年我国推行了租房保险, 但是, 租房保险市场占有量一直很低, 本文主要是对租房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做了探讨并进一步给出了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租房保险,原因,对策
参考文献
[1]包慧, 谁花冤枉钱为别人投保租房保险七年卖不出一单[N], 武汉晨报, 2011.
[2]海量, 买份保险租房安心[N], 中国经济网, 2012.
不买保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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