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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贷款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金融机构贷款范文(精选12篇)

金融机构贷款 第1篇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 山西省试点县 (区) 集体林的确权、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各项配套措施也逐渐开始实施,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经开展, 但目前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还存在一定困难, 制约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一是抵押物评估难。目前林业部门虽然承担了林权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工作, 但是林业系统还没有成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 也没有规范统一的评估标准。二是抵押物管护难。绝大多数林业资源都分布在远离城镇市区和交通不便的山区, 有的地方甚至不通公路。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后, 金融部门对抵押物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抵押物遭受毁损和灭失的风险较大。三是抵押物处置难。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 金融机构在对抵押物的处置过程中, 不仅受到林业政策的制约, 而且由于林业资产流转市场尚未普遍形成, 造成林业资产流转难。四是配套政策支持难。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较短, 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设滞后, 抑制了金融部门拓展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

县域金融机构 遭遇难贷款 第2篇

来源: 财经信息网 2011-08-16

基层金融机构的收缩导致贷款权限层层上收。县域金融机构大多只有组织资金权、贷款调查权和收贷权,没有审批权,却需承担信贷风险

近年来,国家和央行为化解县域经济“贷款难”问题,相继出台政策法规。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为化解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然而,在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信贷支持的矛盾中,不仅存在“贷款难”问题,县域金融机构“难贷款”现象同样明显;已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难贷款”的原因

县域经济体先天不足。县域经济主要由农业和中小企业构成。农业经济的特点是投资需求量大,回报期长,回报率低,且易受自然灾害影响,不确定风险高于其他产业。而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低、对市场转型风险抵抗力低等原因,信用等级差,难以提供足值抵押物,加之担保、保险等配套措施缺位,在严格的信贷责任追究制度下,金融机构心存顾忌,贷款难以放出。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滞后。县域经济体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对已发放贷款,金融机构贷后管理难,债权无保证。当出现风险时,即使通过法律手段收贷,也是胜诉容易执行难。上述情况,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

货币政策传导阻滞。货币政策工具种类和运用权限在基层央行层层削减,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越来越弱。从其运用权限看,人民银行总行具有所有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权限。基层央行虽然名义上也具有再贷款、再贴现和窗口指导权限,但是再贷款仅限于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受规模限制明显。窗口指导多为“软约束”形式,致使实际执行过程中,现有的信贷管理体制、信贷政策与货币政策无法匹配,对货币政策传导形成较大障碍,大大影响了县域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利用效率。

金融主体缺位及资金大量外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现股份制改造,金融机构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实行扁平化管理,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规模收缩,以“四大四重”(即大城市、大地区、大企业、大项目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客户)为信贷战略,致使县域经济金融主体缺位。而集中授信的信贷管理模式,导致县域信贷资金大量外流。留存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或全部上存,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事实上,留存网点已成为上级行的 “储蓄机构”。

权责不对称。基层金融机构的收缩导致贷款权限层层上收。县域金融机构大多只有组织资金权、贷款调查权和收贷权,没有审批权,却需承担信贷风险。因此,缺乏激励机制降低了县域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积极性。一方面,信贷审批链条长,担保、抵押手续烦琐;另一方面,放贷门槛过高。很多项目在县域范围内是好项目,但却难以符合上级行审批条件,导致金融机构前期工作没有成效,继而制约了县域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地方经济。

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营造银企共赢大环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主动为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发展一批市场前景看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观的项目,获取县域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加强对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规范融资主体;建立规范化的决策机制与内控机制,健全财务、成本、质量管理等制度,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制定合理引导机制,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专门制定县域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从减少营业税收、降低税赋成本等方面出台鼓励金融机构放贷的优惠政策,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调动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有针对性地引导和鼓励县域银行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

加强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保障。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法制,构建“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监督制度,坚决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充分运用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社会信用秩序。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打击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加大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为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客户信用状况提供信息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信用保证。

金融机构争取授权,主动营销,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基层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开发开放的政策契机,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授权、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主动培养和支持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对于中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分类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机制与创造优质信贷资产激励机制相统一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新增贷款与经济增长点有机结合。

金融机构贷款 第3篇

中国人民银行4月20日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报告》显示,3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8.5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增速比上年末高0.4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4.6l万亿元,同比多增9301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6个特点。

一是企业贷款平稳增长。中长期贷款增速回升。3月末,本外币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71.9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末高0.1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3.18万亿元,同比多增4452亿元。

从期限看,3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32.75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比上年末低O.5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l_13万亿元,同比少增105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37.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年末高O.8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l_94万亿元,同比多增4615亿元。

二是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占比提高。3月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比上年末高O.6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个和5个百分点。

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3%,比上年同期占比水平高O.6个百分点。一季度小微企业贷款新增9109亿元,同比多增2824亿元,增量占同期企业新增贷款的29.896,比上年同期占比水平高4个百分点。

三是工业和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放缓。3月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7.57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速比上年末低1.3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809亿元,同比少增875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6.68万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上年末低1.5个百分点;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852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年末低0.2个百分点。

四是“三农”贷款增速回落。3月末,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2l_89万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比上年末低3.4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8145亿元,同比少增1026亿元;衣户贷款余额6.4万亿元,同比增长14.2%,增速比上年末低O.6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2627亿元,同比多增254亿元;农业贷款余额3.61万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比上年末低O.7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308亿元,同比少增42亿元。

五是房地产贷款增速上升。3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22.51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高1.3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5万亿元,同比多增5045亿元,增量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32.5%,比上年占比水平高1.9个百分点。

六是住户消费性贷款快速增长。3月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28.28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增速比上年末高O.8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1.24万亿元,同比多增3553亿元。

金融机构贷款 第4篇

一、企业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增速放缓

6月末, 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余额53.18万亿元, 同比增长12.3%,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1.9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39万亿元, 同比少增5284亿元。从期限看, 6月末, 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中长期贷款余额27.19万亿元, 同比增长7.5%,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1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38万亿元, 同比多增2721亿元。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25.19万亿元, 同比增长17.2%,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4.4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89万亿元, 同比少增7902亿元, 其中人民币票据融资增加2793亿元, 同比少增4850亿元。从用途看, 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固定资产贷款余额22.28万亿元, 同比增长9.9%,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9个百分点;经营性贷款余额23.57万亿元, 同比增长10.4%,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4个百分点。

二、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比重上升

6月末, 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5万亿元, 同比增长12.7%, 比上季度末低0.8个百分点, 增速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3个和1.9个百分点, 比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1.5个百分点, 低于各项贷款增速1.5个百分点。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8.6%, 占比水平比年初高0.8个百分点。上半年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2.42万亿元, 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03万亿元, 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42.6%。

三、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平稳增长

6月末, 主要金融机构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6.48万亿元, 同比增长2.8%,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4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473亿元, 同比少增556亿元。其中, 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6961亿元, 同比增长8.2%, 增速比上季度末高0.6个百分点;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5.79万亿元, 同比增长2.2%,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5个百分点。6月末, 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6.92万亿元, 同比增长9.1%, 增速比上季度末高0.2个百分点。其中,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月末余额同比增长2.3%, 增速比上季度末高1.4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月末余额同比增长12.1%,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1.2个百分点。

四、农村贷款和农户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

6月末, 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财务公司本外币农村 (县及县以下) 贷款余额15.89万亿元, 同比增长17.6%,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8个百分点, 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个百分点, 上半年增加1.48万亿元, 同比多增1169亿元;农户贷款余额4.07万亿元, 同比增长16.7%,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2个百分点, 上半年增加4505亿元, 同比多增859亿元;农业贷款余额2.99万亿元, 同比增长11.6%,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7个百分点, 上半年增加2900亿元, 同比多增310亿元。

五、房地产贷款增长较快, 其中地产和房产开发贷款增速回落, 个人购房贷款快速增长

6月末, 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13.56万亿元, 同比增长18.1%, 增速比上季度末高1.7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3万亿元, 同比多增7326亿元, 增量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7.1%。6月末, 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06万亿元, 同比增长17.2%,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4.2个百分点。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26万亿元, 同比增长11%,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1.3个百分点。个人购房贷款余额9.07万亿元, 同比增长21.1%, 增速比上季度末高3.7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9628亿元, 同比多增6173亿元。6月末, 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6580亿元, 同比增长37.5%, 增速比上季度末低4.9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850亿元, 占同期房产开发贷款增量的35.5%。

六、住户贷款快速增长

金融机构贷款 第5篇

促进民营经济提速发展、国家给力、贵州发力、经融助推

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贷款产品和服务简介

国发2号文件出台后,贵州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好契机、好机遇和好环境,省政府和各级部门为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提速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帮扶服务计划。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已经为民营企业融资贷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了使民企对融资贷款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有所了解,特介绍情况如下:

一、各家银行融资贷款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固定资产贷款、3、粮油收购、调销、储备、加工、仓储设施建设贷款、4、农业科技贷款、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6、农业生产资料贷款。

(二)、中国工商银行:

1、资产便利贷、2、商品存货贷、3、应收账款贷、4、金融票证贷、5、小微企业周转贷款、6、小微企业循环贷款、7、小微企业网络循环贷款、8、小微企业经营型物业贷款、9、小微企业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小企业“简式贷”:额度500万元、2、小企业“智动贷”:期

限3年、3、小企业多户联保信贷:额度500万元、4、小企业主个人助业贷款:额度1000万元,期限5年。

(四)、中国银行:

1、快易贷——是指依据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价值来核定相应授信总量。

2、联保联贷——指中小企业按规定组成联保小组,由联保小组成员共同交纳保证金并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联保小组成员实行等额批量授信的业务。

(五)、中国建设银行:

1、速贷通——适合财务信息不充分但信贷需求有十分迫切的小企业,在企业还款来源可靠的基础上,不进行客户评级和额度授信评级流程,主要依靠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

押直接办理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信贷业务。(单户额度高达2000万元)

2、诚贷通——是专为信誉记录良好的小企业发放的,由企业主或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无需抵(质)押物的循环额度贷款。(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3、成长之路——是多种信贷类金融产品的综合,不受具体额度的限制,可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全程、持速和快速的信贷支持。(期限最长3年)

4、国内保理——是指买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为买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保理预付款和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产品。

(六)、交通银行:

1、展业通——为企业量身订制融资方案,全程融资支持。

(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分为:货物采购贷款、应付工资贷款、工程垫付贷款、债务置换贷款。

2、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分为:厂房构建贷款、设备购置贷款。

(八)、安顺市商业银行:

1、个人经营性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3年)。

2、“循贷通”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实时触发。

3、小企业联保贷款——仅指流动资金贷款,联合体成员为3—10家,小企业可以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为不能提供有效资产抵押的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企业可按月付息按月还款,也可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九)、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西秀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金纽贷”无抵押保证贷款——无需提供抵押物,只需保证人担保,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2、“金纽贷”法人代表挂钩贷款——对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法

人,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二、银行贷款的抵押、质押、担保、保证方式

1、抵押——房屋抵押贷款、土地抵押贷款、机械设备抵押贷款。(需提供财产共有人的同意和书面承诺)

2、质押--产品、存货、材料物资质押贷款;应收账款、发票质押贷款、有价证券、存单质押贷款;无形资产专利、名牌商标质押贷款。

3、担保――个人担保、企业联贷联保、规范的担保投资公司担保、供销链(供应商和销售商)担保。

4、保证――个人、企业、公司(承诺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方式,各银行不

一、可单一和合用。

三、贷款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企业基本情况、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购销合同、房屋、土地产权证明。

3、权属人和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承诺、评估部门出据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4、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申请书。

金融机构贷款 第6篇

趋紧的货币政策向受灾省份倾斜适当放松;首次对某几个城市的一类金融机构暂缓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基础行业贷款可获快速审批;“三农”贷款实行优惠政策;报上姓名就可获临时取款;信用卡、房贷均设宽限期……目标只有一个,让灾区的人民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重建家园。

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关系到当地老百姓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否得到最妥善的解决途径?

货币政策“破例”向灾区倾斜

针对四川等省份所出现的巨大地震灾害,趋紧的货币政策也向受灾严重的省份和地区进行了倾斜。

5月20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此存款准备金率已经达到16.5%的新高。然而在本次上调的过程中,首次为部分城市的金融机构破例。经央行总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雅安、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6市州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不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央行的这次“破例”,目标只有一个,增加上述受灾严重地区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加大对四川地区的信贷投入,提高抗震救灾自救能力。

不仅如此,针对灾后重建地区贷款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央行在全国其他地区继续实行紧缩货币政策、严把信贷关的背景下,对受灾地区采用了特事特办的方针,将适当放松灾区的信贷额度。特别是关系到受灾百姓切身利益的支农再贷款额度,开辟了绿色通道。

5月13日,央行副行长苏宁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央行已经决定对于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两省分别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33亿元和22亿元。新增的贷款额度将集中用于解决辖内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支付头寸和流动性需求,支持及时增加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投入。目前,部分新增的支农再贷款额度已经开始下达到位。成都、绵阳、广元、阿坝、雅安、甘孜都获得了新增额度。与此同时,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成都市、绵阳市各增加再贴现限额5亿元。此次受灾严重的甘肃省也得到了新增的贷款额度。央行陇南市中心支行获增支农再贷款限额5亿元、短期头寸再贷款1亿元。同时甘肃省内的天水、定西、平凉、庆阳、甘南等5市州也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各1亿元。

金融专家分析认为,灾区的生产恢复建设中需要资金缺口非常大,而且未来要配套银行贷款数量也很庞大,如果再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把灾区银行流动性收得特别紧的话,的确会给灾后重建工作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差异性的货币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受灾地区的货币供应,加上专项的支农再贷款额度,利于帮助当地的农户恢复生产。

基础行业贷款优先发放

在央行对灾区贷款额度绿灯放行的同时,各大金融机构也针对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金融需求,对灾区实施倾斜的信贷政策。

在银行内部系统资金配置上,优先考虑受灾地区的贷款需求。包括工行、中行、建行、交行、民生、光大在内的多家银行应急预案中都指出,要在银行内部优先考虑受灾地区的贷款需求,优先处理和安排。这些措施对增加四川信贷投入、提高抗震救灾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从各家金融机构所出台的应急方案来看,如电网电力、电信通讯、公路交通等基础行业将在灾后重建的过程获得重点信贷支持。

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已与成都市政府签订《灾后重建专项贷款合作协议暨抗震救灾应急贷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承诺提供260亿元灾后重建专项贷款,支持成都抗震救灾。该贷款主要用于受灾地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修复及重建;受灾地区污水、供水、教育及卫生等社会公共设施修复及重建;受灾危旧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重建。各家商业银行也将对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行业的贷款需求积极支持,帮助灾区的恢复重建。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本次受灾严重的主要为农业区,除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外,农民们如何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也成为了灾区重建的重要主题。农行是四大行中在县域以下机构网点最多的银行,近日农行也推出了多种举措,全力促进灾区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在受灾严重的四川分行、陕西分行、甘肃分行,对于“三农”贷款将实行优惠政策,贷款利率一律不上浮;同时贷款规模、内部费用也向受灾行倾斜。农行还决定,根据灾后重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贷款担保方式,为灾后重建提供便利。比如,担保不足的可由母公司或担保公司担保,农户恢复生产贷款在符合农户小额贷款条件、且具有管理优势的前提下,可采取多户联保方式予以支持。

个人存贷款有应急方案

应对重灾地区所出现的特殊情况,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金融服务也正在紧急恢复之中。如在受灾较为严重的地区,一些“帐篷银行”、以面包车改装的“流动银行”等都已经能够为受灾群众提供应急金融服务。

根据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各家银行所推出的“特事特办”应急服务主要有应急取现、贷款宽限等。在地震逃生时,很多受灾群众的银行卡、存折、身份证等都丢失,为了帮助人们提早获得经济补救,很多银行都开展了无卡取款的业务。建行在受灾严重的地区为客户提供1500元—3000元的应急取款;工行客户应急最大取款额为2000元。

对于个人信贷客户,银行主要采取放宽还款限期的办法,延后信用卡、房贷等个人信贷的还款时间,最长可以达到6个月。在此期间,银行对于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另外,工行还为受灾的个人贷款客户提供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不过,针对“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等个人房贷中存在的类似情况,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方案出台。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正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商议妥善解决的办法,力图获得积极的解决途径。

再建过程离不开金融创新

对于目前灾区出现的紧急情况,央行及金融系统的多项应急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受此次地震灾害的重大打击,灾后重建与恢复需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内,央行与各级金融机构如何发挥最积极的作用?记者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会副会长潘英丽。

潘英丽认为,灾区重建的过程中,央行与金融机构所采取的增加贷款额度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重建资金的需求。但是由于此次地震灾情严重,重建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商业银行贷款本身而言也有经营的需求,因此重建过程中更多地需要依赖财政支出进行专款的拨付。

“在此基础上,央行可考虑引入一些新型的金融工具,如针对成都地区的灾后重建推出市政债券试点,以未来的地方税收作为债券偿付的保障。”潘英丽指出,仅仅依靠政府投入,需要财政的大笔支出;靠市场筹资,融资成本高、期限长。市政债券以政府信誉为主体,融资成本也较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灾区再建过程中所需要的大笔长期资金投入。

金融机构贷款 第7篇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一)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业务逐年增长

现阶段,受货币政策的影响,正常贷款已经无法完全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机构为了更好地维系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合法地规避信贷规模管控,采取了主动应对市场变化、积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的方法,将住房公积金与企业自有资金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对委托贷款业务的范围进行了逐步拓宽,加大了委托信贷业务的发展力度。从2005 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进入了一个高速的发展阶段,据相关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国内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余额高达9.33 万亿元,同比增长29.25%;其在融资规模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7.6%,同比高出1.0 个百分点。

(二)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主

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具体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和改进,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同时,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管理力度,使委托贷款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发挥出了重要的民生保障作用,由此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该项业务所占的比重也随之增大。相关调查统计数据结果显示,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我国共计发放222.51 万笔个人住房贷款,总值高达6 593.02 万元,公积金住房贷款率为68.89%。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差异较大,中东部一些比较发达的省份在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上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在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上相对偏低。其中,重庆、北京等城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最高,山西省最低。不仅如此,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增长速度也比较快,从而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挥出了资金保障作用。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我国全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约为12 956.87 亿元,同比增长12.4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为7 581.96 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比上年增长13.99%。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 714.52 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 876.44 亿元,分别占比75.37%、24.63%。

(三)委托贷款业务的发展缺乏平衡性

现阶段,在利益驱动下,国内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办理委托业务赚取手续费的方式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在办理委托贷款的过程中,还可以吸收部分存款,由此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的动力也随之进一步增强。然而,因金融机构的情况及经营战略存在差异,国内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其中农信社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方面表现出了较高的积极性,而城市商业银行却因为自身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等原因,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较为缓慢。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不规范

受委托贷款业务量大幅度增加及业务模式创新的影响,这部分业务的经营管理与商业银行自营业务之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冲突。同时,因与委托贷款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统一,从而使得各商业银行此项业务的开展存在过度竞争的现象,不但使委托贷款业务的利润大幅度减少,而且还进一步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二)委托贷款业务的资金损失风险较大

2013 年以来,商业银行为规避信贷额度控制,不断创新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模式,增加交易环节和交易对手,委托贷款逐渐演变为银行规避信贷规模控制的工具。由于此类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向社会大众募集的理财资金,若委托贷款不能正常偿付,不仅会使商业银行的资金受到损失,也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风险管理缺乏有效性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委托贷款属于中间业务的范畴,所以商业银行一般对委托贷款业务的准入门槛降得很低,并且在审批和贷款后的管理上也显得较为宽松。此外,还有的商业银行由于未能正确理解委托贷款的含义,对贷款收益率有所夸大,导致部分委托贷款业务逐渐成为集资行为,致使委托贷款发生风险损失时,产生较大范围的责任纠纷,从而引发群体性法律风险。

(四)调控与监管难度增大

由于委托贷款不计入各项贷款,属于表外业务,同时,部分委托贷款投到了国家限制的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高风险等行业,而在三农、中小微企业、县域等国家政策扶持方面投入不足。此外,由于委托贷款业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大多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相应业务流程和要求,其标准参差不齐,增加了统一监管的难度。

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委托贷款管理规范

具体建议如下:首先,为避免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面临高风险,必须严格控制银行以“银证合作”的方式获取理财资金,并且还要严格控制大型企业擅自挪用信贷资金,从委托贷款业务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其次,金融机构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在委托贷款业务中,必须全面调查委托人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还本付息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和手续费收取等操作,规避该项业务带来的不良风险。再次,对委托贷款利率进行规范。建议国家应针对委托贷款业务出台操作指引,明确限定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强化银行的货币监督职能,防止委托人变相牟取高额利息。

(二)强化委托贷款的监测与分析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与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委托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特别是对委托方准入条件、资金来源、贷款投向、期限、利率以及贷后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委托贷款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予以法律保障和约束。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委托贷款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依据委托方主体类型不同对委托贷款实施差别监管,增强风险监管的针对性。

(三)提高风险意识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委托贷款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并及时通报委托贷款案件。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完善委托贷款业务流程的操作指引,严格限制委托人在本行申请贷款的规模,不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委托贷款。同时,各金融机构应该构建起一套全面、完整的监测体系,掌握与委托贷款业务开展的有关情况,了解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四)健全法律法规

各金融监管部门应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出台委托贷款的法律法规,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以此规范金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防止其过度竞争。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大对委托贷款业务的执法检查力度,并密切配合立法机关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及应当履行的义务,从而使与委托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何虹,王胜武.关注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潜在风险[J].金融博览,2014,(9):56-57.

[2]王家辉.关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的思考[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2):74-75.

金融机构贷款 第8篇

一、具体情况

1. 贷款额度及存在形态。

截至2009年11月30日, 唐河县村组集体贷款达32111万元 (含户贷村用贷款) , 全部为不良贷款。其中, 农业银行的贷款1211万元, 全部为损失类, 占农行损失类的2.1%;在农村信用社贷款30900万元, 全部为不良贷款, 占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31.7%。

2. 贷款形态 (按五级分类统计) 。

3.贷款方式。

4.贷款用途情况调查。

二、村组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分析

1. 盲目兴办企业, 企业或项目破产倒闭, 形成不良贷款。

兴办村级企业是实现农民增收减负、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但有些村办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和管理, 大搞大亏, 小搞小亏。更加之有的乡镇对村办企业作硬性要求, “有条件要上, 没条件要创造条件上”。集体没有钱, 只好向信用社或者农行贷、找农民摊、向群众借, 这些硬性要求办的企业, 由于技术起点低, 产业发展方向趋同, 经受不起市场经济大潮的冲洗, 大部分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 就亏本经营, 到90年代初期基本倒闭停产。许多村因为村级企业贷款、提供贷款担保, 承担不了必要的投资风险。全县村级经营性负债4355万元。唐河城郊乡谢岗村在1982年办砖厂先后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累计达210万元, 因经营不善停产而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

2. 超负荷办实业, 加重债务负担。

村组为完成“普九教育、文明村建设、村村建二机一室、村村通”等各种上级达标任务及村级兴办公益事业, 为平抑资金缺口, 强令农村金融机构贷款, 全县村组在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达15583万元, 占村组贷款的54%。

3. 垫交税费款项。

由于农村人口流动、受灾害影响和少数农民故意拖欠, 加之清收不力, 农村农户欠交税费比较普遍。一般的村欠十几万, 多的村欠几十万, 农村税费征收不到位, 国家上缴任务又要分文不少按时完成, 迫使农村干部只好借贷上交农业税费。龙潭镇白庄因垫交农户欠交款而到农村信用社贷款26.7万元用于上交农业税费。

4. 民间借贷使村组债务越背越重。

农民欠款收不起来, 国家任务要完成, 办企业要投资, “普九”达标要投入, 各种费用要开支等等, 这些钱的来源不是银行、信用社, 就是向私人高利借款。据初步调查推算, 全县农村向个人借款亿元以上, 这些借款利率普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月息2分或3分不等。全县村组每年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在3000万元左右。高额利息使毫无集体经济实力支撑的村陷入借款、结息、转本、生息、再借款的恶性循环, 村级债务越背越重, 根本无资金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

5. 农业税费改革后, 村组失去主要经济来源。

村组支付管理费用形成的负债, 主要是村级为支付村干部、代课教师、护林员、防疫员工资形成负债及订阅报刊杂志、会议费、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贷款造成的负债。

6. 社会信用缺失。

一些村信用观念淡薄, 互相攀比拖欠贷款。如王集乡某村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 一直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1.7万元, 并以拖欠数额不如它村多为由, 拒绝还款。

7. 信贷管理失误、部分贷款空担保、无担保、无抵押手续, 或担保抵押物贬值、灭失, 造成贷款无法收回。

调查显示, 全县村组贷款52%为信用贷款, 随着村组干部更换, 贷款难以收回。同时, 在担保、抵押贷款中, 由于金融机构审查不严, 大部分贷款是村组干部互相担保, 或用村组集体财产担保, 导致抵押物出现贬值甚至灭失。另外, 由于农村信用社代办站缺乏有效监控, 部分信用站事实上成为了“村级出纳”, 极大的降低了贷款的安全性, 也增加了收回贷款的难度。

8. 以贷收息使村组不良贷款增加。

金融机构为完成收贷收息目标任务, 对村组贷款到期不能回收的, 实行以贷收息。据调查, 村组贷款80%存在以贷款收息。

三、产生的不良影响

1. 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形成威胁。

目前大量村组贷款形成不良贷款, 给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构成了威胁。农村金融机构为防范资金风险, 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会减少对欠贷多的村级发放贷款。

2. 抑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

大量村组贷款形成不良贷款, 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死滞, 支持“三农”资金减少, 制约农村金融机构放贷能力, 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3. 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组贷款引发的债务纠纷极易诱发社会矛盾, 以债务不能得到偿还而引发的上访、越级上访和群访时有发生, 甚至采取过激行为索债, 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对策建议

1. 坚持稳健发展村级经济, 为大力化解村组贷款提供经济基础。

各级党政部门、农村金融部门要始终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 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 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己任, 要因地制宜, 突出特色, 立足农业资源, 立足资源基地, 立足支柱产业, 立足种养加项目, 支持和引导产业开发, 进行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系列加工、从而形成一个乡镇以一个支柱产业为主导, 一个村以一批拳头产品作支撑, 治理培植新的、稳定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大力支持高效农业、避灾农业、涉农企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积累,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乡镇经济和村级经济, 为化解村级贷款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2. 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积极做好农村村组债权保全工作。

各级政府要成立由财税、监察、金融、农业、司法、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村级贷款清理领导小组, 全面清查、核实农村村组的金融债务, 并予以重视和支持, 防止因税费改革、乡镇改革致使农村信用社贷款转移, 债权被悬空。要运用法律、金融手段, 搞好债权置换。在可能的情况下, 采取土地使用权置换、房屋置换、经营权置换等方式, 最大限度减少债权损失。对企图借改革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村, 要加强与地方司法部门的联系、合作, 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3. 核销减债。

就是由国家出资核销一部分村级债务。目前的债务主要是过去搞“普九达标、兴办集体企业、缴纳税费、村村通路”等社会公共事业而造成的, 国家也应当承担一部分化解责任。农业税费取消后, 建议地方政府结合实际, 每年用一部分国家对农村转换支付资金有计划地归还银行贷款。

4. 降息化债。

对于陈欠实行“一债一策”的化解方法。比如对于乡村两级所欠贷款, 在清理核定、完善手续的基础上, 本着双方共赢和盘活呆滞贷款的办法, 不计复息, 不计罚息,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计息。

5. 拍卖抵债。

就是将符合延包政策的现有机动地, 在征得多数村民同意的前提下, 以竞价承包的办法, 让拥有债权的农民来承包机动地, 在债权抵完后, 再将土地归还给集体。也可公开拍卖机动土地承包权, 以拍卖所得的资金用于清偿村组级银行贷款。待所有债务化解完成后, 不再保留机动地, 将其全部分给农民。

6. 严管旧债。

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 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已发生的债务要严格控制, 加强管理, 有序偿还。全面取消农业税后的村组财务, 收支要坚持“以收定支、限额管理”, 并做到“四个”严禁, 即: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超过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而新增债务;严禁村集体通过借款、举债等方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严禁举债发放村级干部工资、补贴或用于非生产性开支;严禁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并且还要严防村干部行为短期化造成的“政绩负债”, 要树立化债就是政绩的思想观念, 进一步化解村级债务风险。

7. 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 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农村信用工程”的创建活动, 坚持从诚实守信教育抓起, 大力整治信用环境, 理顺信用关系, 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在构筑“农村信用工程”体系工作中, 要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企配合、村级响应的综合整治、良性互动的格局, 形成以信用为基础和纽带的银 (社) 农共同发展机制。农村金融部门要对信用农户、信用村镇实行信贷优惠政策, 在同等条件下放宽额度、简化手续、优先贷款, 使其充分享有守信的益处和便利。同时, 要坚定不移地把打击逃废债、保护债权纳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积极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摘要:文章通过对河南省唐河县村组集体拖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情况的调查, 分析了村组集体拖欠贷款的原因, 提出了解决村组集体拖欠贷款问题的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贷款 第9篇

关于城市化与房地产投资关系, 已经有不少研究。程征贵、林子文 (2006) 分析了江苏城市化进程的主要特征及其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 并用逐步回归法对江苏城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及房地产投资额进行实证分析, 根据最优相关模型得出城市化进程与房地产投资具有高度相关的结论。向为民、李娇 (2007) 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 对我国1987-2003年间的城市化进程和房地产投资增长做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 房地产投资增长速度快于城市化增长, 两者均保持相对平稳上升的趋势, 且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具有相互促进的因果关系;郝国彩 (2011) 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对山东省城市化主要度量指标及房地产投资额度进行回归分析, 发现非农人口比重和GDP是城市化指标中, 对山东省房地产投资影响最显著的因素。孙翠兰 (2005) 分析与比较了目前我国存在的银行信贷、企业债券、企业上市、境外融资、投资基金和信托等主要的房地产融资方式运作的内在机理和宏观环境, 以期正确选择和有目的的调整我国房地产融资方式。据此, 提出我国房地产多元化融资在近期内应选择“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和“银行贷款+房地产投资基金”两种模式。廖湘岳、戴红菊 (2007) 从分析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入手, 对巨额银行贷款进入房地产业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实证检验了银行贷款与房价之间的相关关系, 认为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大量信贷资金投入, 是推动房屋销售价格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从现有文献来看, 当前研究多基于房地产投资与城市化、房地产与银行贷款的分析, 而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 对三个变量同时进行分析, 以研究他们相互影响的内在机理。

二.变量选取

本文所用数据为1990-2011年山东省的时间序列数据, 均为年度数据, 所有数据均根据《山东省统计年鉴》整理而得。

1.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度 (RI) 。该指标用山东省各市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额度年度总和为数据, 并以1990年为基准的实际数据, 房地产投资额度单位为亿元。

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FL) 。以1990年为基准实际数据, 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单位为亿元。

3.城市化水平 (U R B) 。根据山东省统计年鉴所记数据, 2008年以前采用山东省非农业人口与全省总人口的比值作为城市化率, 2008年及以后年份以城镇人口与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三.实证分析

1.单整检验为了防止时间序列数据因为数据的不平稳性导致回归谬误, 本文采用ADF检验数据的平稳性。笔者通过Stata11软件, 根据散点图选取适当的带截距项和趋势项的模型。 (见表1)

由表1可知, 各变量原序列的ADF统计量绝对值均小于1%的临界值, 这说明原序列在1%的水平上接受原假设, 即原序列不平稳。而各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均在1%的水平上拒绝原假设, 所以各变量都是一阶差分平稳序列, 即Ln RI、Ln FL、Ln URB都是一阶单整过程, 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对其进行协整检验。

2.协整检验协整检验是揭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的方法, 时间序列L n R I、L n F L、Ln URB全都是平稳的一阶单整序列, 所以它们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平稳的线性组合的关系, 这个线性组合反映了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即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法的迹特征值轨迹法检验三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检验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 协整检验表明在1990-2011年的样本区间内, 房地产投资额 (RI)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RL) 以及城市化率 (URB) 这三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并且存在两个协整关系。

3.误差修正模型由于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我们进一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反映变量间的短期动态关系。 (见表3)

从误差修正项的系数来看, 房地产投资额、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和城市化都对均衡关系表现出一定的反向修正机制。

4.格兰杰因果检验在协整检验的基础上, 对房地产投资额、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和城市化率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检验结果见表4

分析表明, 城市化是房地产投资的Granger原因 (十分显著) , 但房地产投资与城市化之间的Granger原因并不十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城市化存在单项的Granger原因, 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是城市化的Granger原因 (不显著) ;房地产投资与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互为Granger原因。

摘要:本文山东省1990-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为例, 利用ADF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函数分析等方法, 对房地产投资、金融机构贷款与城市化三者之间的长短期进行检验和分析。结果 表明:房地产投资对城市化的拉动作用并不十分显著, 但城市化的进程明显的刺激了房地产投资额的增加;就城市化与金融机构贷款来说, 前者对后者几乎没有影响, 而后者对前者的影响轻微显著;金融机构贷款直接刺激了房地产投资额的增加, 而房地产投资额的增加也明显的加大了金融机构贷款。

关键词:城市化,房地产投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参考文献

[1]向为民, 李娇.城市化水平与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的关系研究[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7 (01) :106-109

[2]程征贵, 林子文.浅谈城市化与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的关系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6, (02) :208-209

[3 孙翠兰.我国房地产融资方式的比较、选择与调整[J].金融论坛2005年第11期

[4]郝国彩.城市化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J]山东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01) :001-006

发展民间金融:“小额贷款”的启示 第10篇

(一) “小额贷款”发展的背景

20世纪70年代初期, 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开始把“消除贫困”作为构建包容社会的国家战略。一些政府机构或民间组织开始探索各种消除贫困的可能方式。在这一过程中, 他们不约而同的看到了信贷在这个领域的积极作用, 纷纷提出了各种旨在扶助民间经济和贫困群体的信贷模式, 如南亚的印度模式、东协的印尼和菲律宾模式、非洲的南非模式、南美的巴西和秘鲁模式等等。其中尤其著名的是, 在因极度贫穷而被视为“第五世界”和“国际残疾儿”的孟加拉, 优努斯先生1976年创办了全球第一家只向穷人发放贷款的民间银行格莱美乡村银行。在经历了大量探索, 突破了来自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发展机制乃至民间风俗等诸多障碍后, 他提出了“小额贷款”模式, 开创了一条帮助乡村贫困群体摆脱贫困的道路。随着“小额贷款”在孟加拉广大乡村的活跃和扩展, 到2006年, 该国乡村地区已近1/3的贫困村民受惠于“小额贷款”, 其中近1/3的群体走上了脱贫之路。如此辉煌的业绩, 使“小额贷款”从各种脱贫模式中脱颖而出, 得到全球的瞩目。对那些正致力于推进本国反贫困运动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以及民间人士而言, “小额贷款”辉煌业绩背后包含的是一系列全新的理念、组织和操作方式, 如自助小组和中心会议等。这些新生事物吸引了大量的崇拜者争相前往探究, 以至一个时期出现了在通往孟加拉格莱美银行总部的道路上拜访者车水马龙的景象。

(二) 发展“小额贷款”的价值

1.“小额贷款”提出并实践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帮助穷人摆脱贫困的方法。

“小额贷款”的操作模式是在其长期探索、

不断创新中逐步成型的。这个模式的核心是自助小组 (SHG) 和会议中心制度。按照这个模式的要求:获得“小额贷款”的村民的家庭财产必须低于规定标准。这些贫困村民不用提供抵押或担保、也不用提供以往的资信资料, 但是必须加入一个5~6人的自助小组 (SHG) , 每7~8个小组组成一个会议中心。自助小组和会议中心的功能是在银行职员的主持下, 组织全体小组成员对贷款的申请、使用和偿还实行自我管理、彼此帮助和相互监督。通过这种机制设计, “小额贷款”模式解决了贷款发放中“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道德风险”等一系列难题, 从而为向穷人提供持续的贷款帮助, 并保证金融机构自身的资金安全排除了障碍。近些年, 随着消除贫困工作向边远乡村和底层群体延伸, 消除贫困的边际成本逐步上升, 为此“小额贷款”模式进一步引进“银行资金、中介组织、穷人智慧”相结合的新模式以丰富其原有内容。这个新模式的核心是金融机构利用民间组织的各种专业知识对乡村底层群体进行辅导, 以唤起这个群体的潜在智慧和能力, 使他们能够自我管理。在此基础上, 银行通过这些组织或者自己直接向已经具备自我管理能力的底层群体发放小额贷款。

2.“小额贷款”提出了一系列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发展理念及发展方式。

按照“trick-down”理论的观点, 当社会资源被注入城市上层群体并导致其收入增加时, 其效应会向下波动, 带动下层民众收入的普遍增加。然而, 实际的发展进程似乎并不是这样的。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与这种发展相伴而生的城乡两极分化以及由此带来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现象。“小额贷款”实践的是一种与改善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发展理念和方式。在理论上, 它信奉的是一种与“trick-down”截然相反的, 被称之为“trick-up”的发展理论。按照这种理论观点, 当更多的资源被用于社会底层群体并使其收入增加时, 其效应会向上传递, 给中上层群体带来利益。在实践上, 这种发展方式确实有利于将整个社会带上一种和谐发展的轨道。比如, 当大量底层群体的收入提高后, 其消费能力也会相应提高, 从而带动国家相关产业更有力发展。特别重要的是, 村民们由此形成了一种自我管理、相互协调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中, 村民们不仅开阔了眼界、增加了技能, 还培育了主人意识、责任意识等。这些都为村民基本素质的普遍提高, 公民社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二、“小额贷款”不断拓展的启示

1.“小额贷款”就如何利用信贷在乡村中开展反贫困活动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理念。这些理念确定了他的行动方向和方式。“小额贷款”的反贫困理念产生于对乡村底层群体的广泛考察和深刻认识, 是构成其操作模式的基础, 其实也是解释“小额贷款”如何运行, 为什么成功的答案所在。

在如何看待信贷方面。“小额贷款”认为, 信贷并不存在排斥穷人的天然属性, 只是人为的制度设计, 如民间金融组织的“禁入”、信贷的抵押制度等才造成了这种不平等。信贷应该是人的基本权利。但是, “小额贷款”并不认同有些持有类似观点的人士把“信贷”当做慈善的工具。他认为, 以“信贷”的名义做慈善不仅帮不了穷人, 反而会毁了他们。只有把穷人当做银行的客户, 坚持还本付息的商业化运作原则, 才可能把消除贫困的事业越做越大。

在如何看待穷人方面。长期以来, 有关穷人智慧、贫困原因的话题基本由一些习惯认识主导。决策者和银行家们看不到穷人的智慧, 不相信他们有能力解放自己。因此, 决策者们更愿意以“施舍”的方式解决贫困问题, 银行家们则在穷人的“抵押”、“担保”问题面前一筹莫展, 他们都始终没有找到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的钥匙。“小额贷款”的创始人以自己的生活经历以及通过对孟加拉乡村广泛而深入考察, 看到了乡村底层群体, 特别是穷人妇女与贫困抗争的大量事例, 透过这些事例, 进一步看到了潜藏在这个群体身上的智慧和潜能。“小额贷款”从这些考察得出两个基本结论:首先, 信贷是一个帮助穷人摆脱贫困的有效的工具。其次, 在这个群体中完全能够营造一种良性的信贷氛围。这些理念的核心是“相信和依靠群众”。在这些理念指导下, 如上所述, “小额贷款”将乡村最贫困的群体视为自己的基本客户, 并在乡村地区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体系及运行模式。

2.“小额贷款”就如何发挥民间力量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展示了一条有效的道路。20世纪70年代以后, 很多国家政府意识到了单纯由行政力量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的局限性, 开始了开放民间力量参与到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中来的改革尝试。在这一改革过程中, 作为开放产物的“小额贷款”, 以自己的成功实践展示了开放民间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必要条件和可行性, 并为此提供了具体的范例和经验。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 随着孟加拉反贫困活动向更边远地区和底层群体的延伸, 消除贫困的边际成本逐步提高。对此, “小额贷款”的对策是在坚持“开放办金融”的方向上, 更广泛的吸引民间力量, 如小型金融组织、非政府组织、培训机构、公益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参加进来, 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为此, 他汲取印度的经验, 针对边远乡村底层群体“闭塞”、“落后”的情况, 采取了将“穷人的集体智慧、中介的组织能力、银行的信贷资金”密切结合的操作模式。在实施中, 这种模式因地制宜主要形成了三种操作方式: (1) 村民自助小组由银行组织, 并由银行向小组成员提供贷款; (2) 村民自助小组由民间机构组织, 然后由银行直接向小组成员提供贷款; (3) 村民自助小组由民间机构组织, 银行通过民间机构向小组成员提供贷款。进入新世纪, “小额贷款”为了支持本国及全球反贫困活动的深入发展, 开始将吸引民资、民智和民力的眼界扩展至全球。比如, 为了帮助各国小型金融组织引入更多的信贷资金, “小额贷款”发起了通过专门设计的担保机制, 将发达国家上层社会的闲置资金引入到发展中国家消除社会贫困的运动中来的活动。

3.“小额贷款”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垄断”性提出挑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结构基本上是“扁平”状的, 即金融机构都是清一色由政府掌控的大型银行组成, 社会的信贷资源由这些大型银行掌控。这种单一层次的金融结构适应了高度“集中”体制下的经济运行。但是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 民间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在规模和质量上都不断提升。当这些需求无法从“正规”的金融结构那里得到满足时, 他们就只能求助于高利贷组织。在这种矛盾背景下, 一批像格莱美银行这样的民营金融组织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率先试水。民营金融组织的进入改善了传统的金融结构, 将其由单主体、单层次的“扁平”状转变为多主体、多层次的“圆锥”状, 从而能够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这些民营金融组织的进入, 还将竞争、效率、创新等要素带入传统金融结构中, 对迂腐、低效的传统银行体系产生冲击。在此背景下, 大型银行不得不开始改革, 开始向以往不屑一顾的低端群体拓展市场。多层次金融结构逐步形成。

4.“小额贷款”对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封闭”性提出挑战。传统银行开展的是“正规”业务, 业务对象以高端大型客户为主, 客户提供抵押或担保, 银行提供贷款, 双方的交易关系非常单纯。但是, “小额贷款”的客户来自乡村底层群体, 他们没有抵押资产, 也没有合格担保。要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 在帮助底层群体摆脱贫困的同时, 又保证自身的生存发展, 就必须对传统的信贷模式进行了“脱胎换骨”式的革新。“小额贷款”为此在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上进行了全面创新。在业务环节上, “小额贷款”通过自助小组和会议中心等机制设计, 将穷人客户们组织起来, 通过彼此的监督和合作, 解决了贷款发放的合理性和归还的及时性问题。为了保证银行职员及其业务活动与当地村民的密切联系, “小额贷款”在网点选址、职员选聘、管理制度等环节上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 如将网点布局于村庄中, 网点内外建筑布局尽力通俗, 网点职员从当地村民中选聘, 职员要对当地村民的成长历史建立详细档案等等。在日常工作中, 网点职员与村民保持着经常性的接触。如每周的工作安排是:周六到周三上午参加当地村民自助小组周例会, 下午走访村民或处理信贷业务, 周四处理网点的财务事物, 周五为穆斯林假日。这些年, “小额贷款”还根据乡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利用自己的网点、人才及信息优势将信贷业务进一步向市场中介服务领域拓展, 如协助乡村手工业开拓海外市场, 协助政府在乡村地区开展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显然, “小额贷款”的上述业务模式是那些传统大银行所不屑也无法开展的, 但是, 正是这种与当地村民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融为一体的全新的信贷模式, 使“小额贷款”解决了这些大银行难以解决的穷人贷款的“抵押”、“担保”等一系列难题, 为可持续的向乡村向底层群体提供贷款帮助创造了条件。

三、发展民间金融的几点启示

1.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 需要全面开放民资、民智和民力。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 需要全面开放民资、民智和民力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消除贫困、推进社会进步过程历经曲折之后得到的普遍认识。20世纪50年代起, 发展中国家陆续独立, 纷纷开始把消除贫困、推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战略。最初, 决策者期望通过官方力量解决这些问题。在金融领域, 政府主要依靠和发动国有银行去向乡村民间经济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为此投入了大量社会资源, 比如贴息、减税, 甚至动用财政资金为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等。但是经过一番努力之后, 这些政策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反而将银行体系拖入呆坏账的旋涡中。与官方力量举步维艰形成鲜明对照的是, 一些民间力量却在这一时期冲破重重阻力, 活跃于乡村地区并取得许多佳绩。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因素, 20世纪70年代以后, 许多国家政府启动了改革开放运动, 开始正视民间力量的作用并积极推动他们进入社会各个领域。这些国家的教训表明, 在解决贫困等各种社会问题中, 单纯依靠覆盖面和渗透力均很有限的官方力量是无法奏效的, 唯有开放全社会的力量, 充分调动民智、民资、民力才可能取得真正进展。

2.民间力量的全面参与, 需要政府转变思路、拆除障碍、完善环境。实践已经表明, 民间力量的广泛参与是解决贫困等社会问题的必然选择。但是, 民间力量全面参与社会事业, 首先要遇到“准入”障碍。在孟加拉等许多发展中国家, 传统的社会经济体系处于较高的“集中”、“垄断”、和“管制”状态。民间力量的进入, 只有在政府拆除“准入”障碍的条件下才可能成行。其次要遇到“发展”障碍。民间组织与国有大型经济组织不同, 他们既无法影响外部环境的走向, 也难以消化外部环境的损耗, 他们的正常运行, 特别是发展、壮大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很大。所以, 政府在拆除“准入”障碍之后, 还必须完善相应的制度环境。但是, 拆除障碍、完善环境意味着放弃旧的利益格局, 这就需要政府痛下决心、彻底从传统的体制中走出来。

3.政府拆除障碍、完善环境的能力, 来源于政府治理的彻底性。从传统“管制”政府向现代“服务”政府转变, 政府要摒弃传统的“管制”理念, 树立与民间力量 (私人部门和所谓的“第三部门”) 携手合作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基础是民主思想、法制观念和合作精神。在治理理念彻底转变的基础上, 还要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 比如责任制度、公示制度、听政制度、监督制度等等, 以不懈的改革精神实现政府治理的基本目标:限制权力、规范行为, 担负起代表、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良好的政府治理与良好的社会治理相辅相成。政府权力的收敛、规范为实现放松社会管制、保障私人权利、规范社会行为的社会治理目标铺平了道路;而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带来的公民公共关系网络的集聚, 民间力量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又会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 特别是广泛参与的民间力量会搭起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 由“洪水猛兽”转变为政府对社会实行有效治理不可或缺的伙伴。

参考文献

[1]Small loans, big dreams:how Nobel peace prize winner Muhammad Yunus and Microfinance are changing the world.Hoboken, N.J.:John wiley&sons, 2008.

[2]Microfinance and Poverty eradication:Indian and global experiences.New Delhi:New century publications, 2008.

[3]Increasing Access to Rural Finance in Bangladesh.The World Bank, 2008.

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及控制策略 第11篇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个人信用评价机制

国家助学贷款自实施以来得到了银行、学校和学生的积极参与,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由于当前一些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流动性大和少数学生信用意识较差等原因,导致许多银行不愿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为改变这种局面,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于2004年6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方式、还贷年限等作出了较大调整,并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的责任和义务由国家、银行、学校、学生作为综合主体分别承担,但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刚刚起步,发展还不够完善,银行在其中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资信风险

银行因无法准确地了解借款者的资信状况而使发放贷款面临着一定的风险。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数额小、借款人分散,在还没有普遍建立个人资信评估体系的情况下,银行对借款人进行单独信用调查的成本将远远大于其收益,因此银行只能放弃对借款者的有效审查和挑选。

2.信用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方式,贷款的偿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借款学生的自觉性。在诚信尚未立法的市场经济社会,信用只能是道德层面的考量指标。而在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个别借款学生不但不用为其失信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其失信的边际收益还远远高于守信,这就导致一些借款学生会产生欠贷的想法,以致逃避还贷现象屡屡发生。

3.还款能力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并不要求借款学生提供实物担保或担保人,这就降低了贷款申请门槛,为贫困生申请贷款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金的来源是借款学生未来的收入,一旦借款学生未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就面临着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

4.收益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在缺乏收益动力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势必会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缺乏积极性。

5.监控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学校所在地银行发放的,而借款学生则来自全国各地,其毕业后的工作地点也会遍布全国各地甚至国外,这就使银行对贷款学生的监控软弱无力,造成监控风险。

6.政策风险与法律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显著的政策性,因此任何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本身的政策变化都会对国家助学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任何影响到大学生收入的国家政策也都会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产生一定的影响,这就使得贷款银行势必面临着一定的政策风险。另外,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银行债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会使银行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1.个人信用评价机制的缺失

因缺乏个人信用体系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而使得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两种后果:一是贷款前的逆向选择。那些积极寻找贷款、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通常是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二是贷款后的道德风险。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道德风险突出表现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有的可能会用这笔钱去从事非学业活动,有的可能会因学习成绩差而受到学校开除等处分,有的可能会故意逃避还贷。

2.政策法规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国家助学贷款方面的法律法规,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多依据《担保法》《贷款通则》等,而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针对生产性贷款制定的,对国家助学贷款并不适用。此外,我国目前对学生欠贷问题的追究还只是停留在行政规定的层面,缺少法律约束力,甚至缺乏切实可行的追讨贷款的办法,这些问题都间接地加剧了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风险。

3.毕业生履约能力不高

借款学生刚毕业,一方面要为就业、再就业投资,另一方面要为恋爱、结婚、赡养父母花费资金,这种现状使得相当一部分学生处于恪守信誉与维持生存的两难选择,难免会产生恶意躲避还贷的现象。

4.缺乏担保,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

国家助学贷款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有关部门却将其定性为商业贷款;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对金融不良资产的管理非常严格,这就势必造成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另外,国家助学贷款是纯粹的个人信用贷款,笔数多、金额少,成本高、收益低,一旦发生呆账、坏账,收账成本高于收益,在目前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几乎承担了所有的风险,这也造成了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中间(银行)冷、两头(学校和学生)热”的局面。

三、新时期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对策

1.加强管理,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与管理,尤其在现阶段外部配套条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更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管理,牵头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重大或突出问题,提高信贷政策的传导实效。同时,还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助学贷款有法可依。

2.严格认定标准,实行生源地贷款

贫困生认定是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关键环节,因此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贫困生衡量标准。另外,国家还可以鼓励各商业银行推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优点有以下五个:一是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便于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要求发放贷款;二是由于贷款由学生家长经手,因而便于学生家长监督学生对贷款的使用;三是在学生毕业后便于了解学生的去向;四是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分别办理,不会影响高校与银行的其他金融业务;五是可以减少学校所在地经办银行因人员不足而造成的压力。

3.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 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高校要加大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力度,提高大学生的信用意识,使他们树立起牢固的信用观念。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省级乃至全国的学生诚信系统,将诚信纳入道德考核范围,使之成为借款学生在校考核、毕业评定和就业的衡量标准之一,对将来的人事录用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4.制定灵活的偿还期限和还贷方案

一方面,对于不同专业的贷款学生,银行可以尝试制定不同的还款期限;另一方面,银行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还款方案,以激励学生按期还款。

5.转变担保方式

对于大学生来说,个人信用是其唯一的担保。但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很大,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商业银行承担了几乎所有的贷款风险。因此,化解国家助学贷款还贷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变信用贷款为担保贷款。对此可以设立专门的国家担保基金,采用民间担保或让学校(校办实体)、企业担保,甚至可以考虑采用学生联保等形式,以调动银行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乔海曙,李远航.高校扩张与隐性财政风险:机理及治理[J].大学教育科学,2008,(4).

[2]姜雪涛.制约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及对策[J].中国金融,2007,(18).

[3]赵宏斌.教育收益与风险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4,(8).

[4]刘建民,熊建练.新时期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J].求索,2008,(10).

金融市场上企业贷款问题分析 第12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企业贷款,解决策略

在当前的金融市场上, 企业贷款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融资, 不仅可以为企业的生产运作提供可周转的资金, 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提升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当前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造成了影响, 因此, 规范金融市场上的企业贷款行为,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是当前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金融市场上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

(一) 竞争激烈导致金融市场风险增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 全球经济多元化发展在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中小企业的发展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贷款信用低, 由此导致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了严重的贷款难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运作, 从而导致其难以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也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各企业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 从而使金融市场的风险不断增大, 而由于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 其所面临的融资困难就大, 从而导致中小企业难以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也就难以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 市场利率对中小企业要求苛刻

在金融市场上, 企业的贷款利率较高,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 高贷款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自身融资的难度, 而且, 由于利率较高, 即使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功, 也还需要支付较高的利息, 这就会导致中小企业仍旧需要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此外, 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信誉较低, 银行及其他融资源对于中小企业的要求较为苛刻, 而且对于符合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所要求的利率也比较高, 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 更高的市场利率使其需要支付更高的利息, 对于其自身的发展产生了更大的负面影响,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 融资渠道狭窄

在当前的金融市场上, 企业贷款的融资渠道较为广泛, 但是能够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渠道却比较少, 而银行是主要的融资渠道, 其他的融资渠道则要求较高, 由此导致了中小企业可以融资的渠道较为狭窄, 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及促进自身的生产运作。近年来, 民间资本的集聚越来越多, 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但是, 民间资本融资缺乏有效的市场信用, 而且为中小企业定的利率较高, 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从而导致银行成为主要的融资渠道, 但是, 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有限, 很难满足中小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需要, 从而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 贷款融资缺乏有效的监督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金融市场上的贷款融资越来越普遍, 但是, 也正是由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 导致金融市场上的融资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容易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制约。没有有效的监督, 中小企业的融资就更困难, 也就更难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这对规范我国的金融市场, 促进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 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二、解决金融市场上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

(一) 增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在金融市场上, 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是普遍存在的, 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导致中小企业需要面临更大的融资风险, 也就在更大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因此, 要想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 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就必须要增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中小企业应当加强对自身内部的管理, 规范企业的生产运作行为, 并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以加强经济发展的内部实力, 从而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以更好的应对市场上的竞争, 并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提升市场信誉和形象, 以拓宽自身的融资渠道。

(二) 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政策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发展规模较小, 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差等原因, 导致中小企业的贷款需要承担更高的市场利率, 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负担, 不利于为自身的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因此, 银行等融资渠道应当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优惠的利率政策, 对于市场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 金融机构应当为其提供优惠的利率, 使其可以得到充分的生产运作资金, 以促进自身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 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会逐步增大, 对于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将贡献更大的力量, 因此, 相关的政府及金融机构应当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 以促进其快速发展, 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三) 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当前, 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 其他的融资渠道要求较高, 而且缺乏一定的信誉, 由此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较窄, 而银行由于自身的限制, 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有限, 很难满足众多中小企业实现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制约性。因此, 中小企业应当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及市场信誉, 以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从而有效的拓宽市场融资渠道, 为自身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周转资金, 以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

(四)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金融市场上的融资越来越混乱, 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违法现象, 这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及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此, 政府应当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 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合理融资及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 金融机构应当严格审批, 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 以保证贷款方的利益, 对于贷款方, 金融机构应当对其规定的利率进行严格的核查, 以保证利率设定的合理性, 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方面的融资渠道, 促进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结束语

在金融市场上, 企业贷款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 使其可以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 但是, 企业贷款难问题也是困扰中小企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 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监督和管理, 以保证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优惠, 使其获得充足的资金进行生产运作, 从而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以为国家和人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王露, 赵洪进.金融市场上企业贷款问题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8, (01) .

[2]秦捷, 钟田丽“.小银行优势”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实证检验——基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预测, 2011,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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