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精选12篇)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1篇
1 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
会计核算中心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 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 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 同时又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 对国库来说, 它还行使了一部分支付功能。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 统一开户, 分户核算”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注销银行账号, 其各项资金的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 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 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 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有多少钱, 办多少事, 专款专用, 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所以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对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 会计集中核算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效补充, 可以使财政监督深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 具体参与和了解预算编制及用款情况, 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会计主体及责任的定位
按照《新会计法》的要求, 会计主体及责任仍然是纳入集中核算中心的各单位, 而不是会计核算中心。因为, 实行集中核算后经济活动的主体、权利没有变, 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单位自行决定, 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干预。核算中心监督的重点是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制度的规定等。至于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 经济活动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 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和管理, 必须由单位负责。核算中心对凭证进行准确分类、正确记录、及时结账、生成报表, 及时向单位提供信息, 做好会计档案管理。
3 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身份定位
独立性是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条件。在会针集中核算制度下, 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到会计核算中心机构, 由其统一管理, 从而改变了原来会计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的体制, 保证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这样, 一方面可以防止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约束、控制甚至打击报复, 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 使会计人员敢于监督;另一方面割断了会计人员与各预算单位经济利益联系, 使会计人员个人利益不受单位经济状况的影响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当然, 这种独立性决不是做“钦差大臣”, 作为被管理单位的会计, 还必须履行管理职能, 对所管单位负责, 为搞好财务管理出谋划策, 在上传下达、化解矛盾、平衡关系方面做出努力。
4 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位
现阶段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依据的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的原则, 但分离不能造成脱节。会计核算中心的重点是行使日常的核算和监督职能, 但参与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正确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财务计划、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办法、业务计划的制定、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职能不变。总之, 会计核算中心应是各单位会计核算的承担者, 经营状况的管理者, 资金运行的监控者, 财务关系的协调者, 即溶核算、管理、监控、协调于一身, 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领导应积极支持核算中心人员到本单位调查研究, 主动接受会计监督, 认真听取意见, 对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会议主动要求核算中心人员参加, 使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溶为一体。
5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与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定位
会计核算中心, 只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种改革, 并没有改变核算单位的经济地位, 且会计原始资料来源未变, 资金使用权和财产所有权未变。因此, 单位负责人仍然是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 这也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但是由于会计核算集中后, 会计资料的加工、整理, 最后生成会计报表, 提供会计信息, 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制作, 因此, 如果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掺进了杂质, 出现了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 以及负责会计核算的人员应有一定的责任, 这也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总之, 从划分责任角度讲,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 可视同总会计师的地位。从法的意义上说, 一个是单位负责人, 一个是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掌握单位资金的审批、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权等, 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建议权、否决权, 使单位负责人的滥用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从而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6 健全各项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是集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机构, 必须按照“管理不越位、监督不缺位、服务要到位”的指导思想, 加强各项管理工作, 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 就要健全制度, 应建立的主要制度有:
6.1 规范运作程序, 加强内部控制。
会计集中核算必须根据经济业务的循环和存在的风险, 规范运作, 加强内部控制, 严明工作纪律, 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岗位、控制点、每个岗位监督控制的主要内容。对资金的请用、拨付, 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账务的处理, 印鉴的保管, 票据的领用等形成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及办事原则, 接受群众监督。
6.2 凭证审核制度。
单位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 才能收支款项和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
6.3 建立会计核算制度。
一是核算中心应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 分户建账, 集中核算;二是合理使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是严格按账务处理流程操作;四是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由会计主体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 再对外提供;五是分单位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6.4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在科学设定岗位的基础上, 应针对工作人员的各自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定岗、定职、定责, 严格考核, 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增强工作责任和压力, 激发工作人员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5 建立票据管理制度。
对票据实行“四定”:定管理人员, 不相容职务分离, 形成相互制约;定制度, 对票据的购入、发出、核销、回收等环节建立票据台账, 相互签字制约;定数量, 即根据各单位业务需要核定供票数量;定期缴销。
6.6 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
有关会计核算工作计划 第2篇
(2)扣除的管理费应转入基本账户,借记“其他应付款----服务站往来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服务站管理费”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基本户”,贷记“银行存款----服务站汇入专户”;
(3)款项汇回服务站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服务站往来款”,贷记“银行存款----服务站汇入专户”;
(4)使用管理费时,借记“专用基金----服务站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
三、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年终时医院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但历年从未进行过此项操作。因此,结账时将所有收支记入“收支结余”后,须做如下分录:
(1)借:收支结余
贷:结余分配
(2)借:结余分配
对企业成本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探讨 第3篇
【关键词】 企业 成本核算 现状 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成本会计方法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1.企业的管理特点决定其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
企业因数量众多而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员创办新兴的科技企业将呈不断增长趋势,其中将有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由于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数据采集不准确。我国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成本核算的现状:
1.1企业成本核算账册设置不全
企业的成本核算,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管理要求、工艺流程而确定的,分别设置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按照原材料的购进、生产的组织、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关费用的摊销或预提等分别进行核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相配比的原则正确归集产品成本、确定期间成本、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等等。
1.2企业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
这类企业一般没有在产品,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年末库存商品的余额较小,本期完工产品成本通过估算得出,依据不可靠,理由不充分,随意性也很大,即使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根据账面记录得到,而企业往往将在产品的成本挤占到本期完工产品成本中去,导致本期结转的完工产品成本增大。在成本结转的计算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只反映金额,不反映数量或只反映数量,不反映金额的现象,到了年末,企业根据当期开票数量及库存实际数量进行倒轧账,来调整当年库存商品的余额和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这种做法不仅掩盖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常损耗,而且将成本进行提前结转,直接减少了当期的会计利润。
1.3企业成本核算混乱
企业财务核算是进行税收日常管理与税务稽查的基础。混乱的成本核算,使税务机关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很难觉察到企业的账外销售行为。企业成本构成的相关数据难以在同行业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使一些税收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税务机关无法对所得税实施有效监管;税务稽查时,数据无从查证,难以对成本资料实施查验,甚至出现尽量回避检查成本核算资料的现象,影响了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现行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2.1成本核算程序不科学
按照现行成本核算程序,辅助生产部门将其发生的费用分配给某种产品要经过两次分配,采用两个不同的分配标准(先按一定标准分给基本生产部门,再按另一标准分结各产品),这必然使各产品所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与各该产品的实际受益多少发生严重背离。
2.2成本计算对象不规范
从企业看,为使将来生产销售产品的耗费能够计量,从而与其收入相配比,必须正确地确定成本计算对象,这对任何一个生产有形产品的企业都是必要的。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就是为了解决计算什么成本,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但有些企业对这个问题看得并不重要,它们在成本核算中,不管生产产品的品种和规格有多少,统统地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来核算成本,结果必然是不管各产品所耗工费料费的差别有多大,计算出的单位产品成本却都相同,但由于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并不一样,因此计算出的损益就不真实。
2.3费用分配标准不适当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于耗费的共同费用,应选用适当的标准进行分配,合理地计入按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的成本计算单中。但有些小型生产企业不管分配什么费用,一律用工人工资作为标准,而实际上这些共同费用并不都与工人工资有关。
2.4产品成本计算不准确
有些企业,不管在产品有多少,一律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当期所有的生产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月末在产品成本的计算无所谓。这样必然会造成当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的时候,当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产成品成本就会虚增。而当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少的时候,由于完工产品数量大,产成品成本又会很低,人为造成成本不实。
3. 规范企业成本核算的改进对策
3.1具备条件的企业引入作业成本计算方法
现行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不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各產品的成本水平,因此必须加以改进。改进方法有二:其一是区分各种不同的制造费用,分别采用不同的分配标难。这种方法只能冶标不能治本,因为各项标准可能会因时因地不断变化。其二是从根本上改变现行的分配方法,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引入作业成本核算。作业成本计算是以作业为核算对象,依据不同成本动因核算各个作业所耗的生产资源,计算出各个作业的成本,然后按各最终产品所耗用的作业数量将各作业的成本分配计人各最终产品,从而计算出各种最终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种成本核算方法。由于作业成本是从成本动因上寻找各项费用的分配标准,从而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分配标准不科学的弊端,实现材料资源的节约。
3.2建立以责任成本为中心的成本核算体系
为了解决当今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核算符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防止成本核算混乱局面的出现,建立责任成本制度是有效的方法之一。责任成本制度是在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组织系统中确定成本责任层次,建立责任成本中心,按责任成本指针控制成本耗费,传递、考核、报告成本信息,从而把经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组织和执行人,按照经营决策所规定的目标,进行事前指针分解、事中行为控制和事后成效考核的一种内部经济责任制度。责任成本就是按责任归属,归集成本资料,计算责任者的成本。
3.3实现会计电算化、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成本核算的工作量很大,涉及到材料的收发存核算、人工费的统计与分摊、间接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摊、中间产品的成本核算等等,有些基础数据的形成甚至需要几个部门的共同认定,实现会计电算化,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企业成本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
总之,加强企业的成本核算十分重要,必须从源头上实施税收征纳的管理和控制。通过我国企业自身的努力和税务机关有力的监管,我国企业成本核算混乱的状况将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改善,我国的税收征纳工作一定会取得明显成效。
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是成本会计和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相信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会有较大幅度地提升,企业效益也会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和企业的整体实力,使更多的企业走出当前的困境,跨入先进企业的行列,为企业、为国家的发展尽自己应有的努力。
浅谈铁路会计核算有关问题 第4篇
一、会计核算在铁路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1. 会计内控的制度需要完善。
我国的铁路系统, 其规模非常的庞大, 覆盖面积广, 部门众多, 内部的组织结构非常的复杂, 加大了我国铁路系统的内部控制难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无论是在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审核制度以及稽查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整, 执行情况不利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铁路系统的平稳发展, 致使部分资产流失, 同时也影响到了会计核算环节, 使会计信息失真。内部牵制制度的缺失, 大大削弱了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能, 有些部门滥用职权, 有些员工收受贿赂, 严重影响了我国铁路事业健康发展。
2. 会计信息不准确。
由于铁路系统的内部分支十分复杂, 这就使会计信息传递的时间跨度大、路线长、环节多, 在传递的过程中, 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扭曲、失真。而且由于大部分的会计原始数据都是经过会计人员手工整理来完成的, 环节多、操作复杂, 也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现阶段, 铁路系统的会计核算程序, 因原始凭证复杂, 并且是由下级逐级汇总上报, 这就无法避免会计信息失真。而且有些子公司、分支机构, 不按照相关要求对原始凭证、原始资料进行妥善的保存, 随意丢放, 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毁坏、丢失的情况经常发生, 以上因素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另一个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为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了一定阻碍。
3. 会计基础的工作有待加强。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 对我国的会计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铁路会计不可能被排除在外, 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 我国的会计准则正在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目前我国大多数行业所使用的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主, 但是在我国的铁路系统, 有很多会计部门仍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这样就非常容易产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 收入与支出相配置的现象。在会计实务操作中铁路系统部分会计部门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操作, 那么现金收支在发生期间必然全部列为收入与支出, 但是其经济行为是否真实发生则不进行考虑。从收入来讲, 部分收益已经发生, 但款项还没有收到则不能做出反应。同理, 支出那一部分只有在有实质性的现金流出时, 才能够被确认, 如此操作就不能对部门发生的业务进行如实的反映。而且, 这样的款项收付浮动很大, 会使核算基础引起不同会计年度之间收支规模的圈套波动, 致使会计报表的信息内容失真。
二、改善铁路系统会计核算的方法
我国铁路系统的财务分析, 基础数据都是来源于会计核算系统因此, 加强会计核算系统建设, 提高信息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国铁路系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 会计核算也进行分散部署, 很容易形成“孤岛”现象, 报表在逐级汇总的过程中, 很容易产生失误会计信息的时效性非常低。所以, 铁路系统必须要完善会计核算系统, 优化流程, 并引用现代科技手段, 充分利用好计算机网络技术, 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会计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因此对现代会计的认识有不同的看法, 会计是人们管理经济的一种社会活动, 是通过收集、处理和利用经济信息, 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领导。促使人们权衡利弊得失, 讲求经济效果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作为经济控制系统, 要经过控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意性两道程序, 以货币形式, 按公认标准来认定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经济控制。能够提高企业和各单位的经济效益, 加强经济管理。总之, 会计是企业的价值管理活动, 又是一个信息系统是企业外部关系人和企业内部管理者了解企业的最重要的信息渠道。因此, 会计是以货币计量为基础, 以反映和控制企业和各单位的经济内容。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核算和监督。会计控制职能是会计核算职能的辅助, 包括编制预算和计划, 确定企业财务目标, 组织计划执行, 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调整脱离计划的偏差, 以实现预定的财务目标。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能够对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记录、计算和分析, 以价值指标客观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 从而为管理提供信息。例如, 通过记录、计算材料或产品等反映企业的存货情况, 通过记录财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等。而一般来说, 会计核算只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会计核算主要采取货币的形式, 对经济业务的价值量进行确认、记录、计算和分析, 提供经济管理的价值指标。其次会计核算是全面的连续的不断地进行着, 只有这样的记录、计算的结果, 才能获得系统的综合的会计信息。以便能够全面客观地考核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会计核算不仅能够反映已经发生的和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 而且还可以通过计算分析, 预测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前景。通过对信息的加工和整理, 可以预测成本目标和利润目标, 比较选择方案, 最终为管理者进行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三、总结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5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存货包括以下三类有形资产: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的产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其范围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等。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的各项存货应合并以一个统一的“存货”项目列示。
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影响外购存货入账价值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购货价格。一般来讲,企业购入的存货应根据发票金额确认购货价格。
2.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按照税法规定,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付运输费也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按运输费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
3.运输途中合理损耗。超定额损耗不计入外购存货的成本中。
4.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按挑选整理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和必要损耗,扣除回收的下脚料废料价值计入外购存货的成本中。
5.存货应负担的税金。企业购入存货时,还应交纳的各种流转税,包括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种,其处理方法也不相同。
(1)价内税的处理。企业购进的存货应负担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等价内税,由于已经包含在购货价格中,所以应当构成存货成本。
(2)价外税的处理。这里是指增值税,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情况:如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证明的,其采购物资支付的增值税,不计入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而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用于非应交增值税项目或免交增值税项目的以及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证明的支付的增值税,其支付的增值税计入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第二种情况:如果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证明,其采购物资支付的增值税,一律计入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第三种情况:如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扣除率10%计算进项税额单独核算,企业应按扣除这部分进项税额后的价款作为计入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例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3000千克,收到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每千克65元,进项税额33150元,另发生运输费800元、装卸费300元、保险费200元、包装费100元。入库实收2990千克,运输途中合理损耗10千克。则原材料入账价值为:
3000×65+800×93%+300+200+100=196344(元)
外购原材料的核算
1.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它是指原材料日常收发及结存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应设置“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而不设置“物资采购”科目。核算时包括以下内容:
(1)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6篇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核算办法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施行的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全面核算职工薪酬费用,按照受益对象摊入成本。这对于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全面反映成本信息、完善成本补偿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新准则中职工薪酬核算的几点变化
(一)核算内容方面内涵增加
较以往“工资”的定义相比,新准则对有关职工薪酬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更加明确,且内涵大为扩展,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了以往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还新增了辞退福利等职工薪酬形式。准则中的定义涵盖了企业职工薪酬的各种形式,不仅有直接的,还有间接的;有货币性的,还有非货币性的;有显性的,还有隐性的,囊括了几乎所有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
(二) 核算原则更加严格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职工薪酬的其他部分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新准则对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职工薪酬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务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分配,没有受益对象的方才确认为当期费用,即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或开发无形资产成本。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三)确认计量方面更加明确
职工薪酬的核算离不开确认和计量,新准则规定,在职工薪酬的确认方面,要从货币性的薪酬、非货币性的薪酬和辞退福利等不同形式的薪酬入手计量。
1.对于货币性的薪酬,在确定应付职工薪酬和应当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时,企业需区分以下情况:
(1)关于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包括以下薪酬项目:一是“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二是应向工会部门缴纳的工会经费。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义务金额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三是职工的教育经费。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义务金额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5%的计提标准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
(2)关于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对于国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
2. 对于非货币性的薪酬,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根据受益对象,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一方面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另一方面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2)企业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该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金额。
(3)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原则,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4)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租赁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月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5)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定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职工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除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外, 授予日一般不进行会计处理。授予日, 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 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 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等待期, 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在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计算截止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 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在可行权日, 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在可行权日之后, 企业不再调整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行权日, 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职工薪酬确认和计量的流程如图1所示:
二、新准则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应付给职工的薪酬,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总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在总账户下分别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工资、福利费、保险费。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2.非货币性福利
(1)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按每期应提折旧: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3)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按每期应付租金: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辞退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二)发放职工薪酬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医药费、代扣水电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内部)
其他应付款(外部)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5.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6.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从以上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新准则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将为职工支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有别于以往的全部费用化处理方式;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等,不再设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不在“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账户核算,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且提供了对于辞退补偿等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
三、对新准则相关会计核算办法的几点思考及建议
新准则的发布对我国企业职工薪酬核算方面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企业在具体实施时可能仍会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可对该准则进行一些补充和完善,在此作如下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对有关职工薪酬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更加明确,且内涵大为扩展,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等项目。笔者认为,其中的职工医药费应取消。因为职工薪酬中已经包括了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只能于医疗补偿的保险费。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也就是说,职工的医药费在就诊时已经报销,在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中应取消该项;将非独立法人和非对外营利的职工医院、浴室和食堂餐饮(包括自制餐饮和外包餐饮)等后勤单元的收支净额在此项中列支;会计处理中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列支,年末清算结零。对于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出现的职工福利费期初余额,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留存收益。
(二)建议进一步细化非货币性福利的计价方法
实际工作中,非货币性福利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界定非货币性福利的计价方法应充分考虑实务的可操作性、统一性和灵活性。
(三)建议增加新型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规范
如带薪休假作为一种新型的职工薪酬形式已逐步在企业中运用。带薪休假可分为非累积的带薪休假和累积的带薪休假。对于非累积的带薪休假(如产假等),由于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到下期,故会计上可不作处理。而对于可累积的带薪休假,由于权利和义务可以结转到下期,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很有可能因职工放弃带薪休假而产生现金流出,则应确认为负债,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四)建议对将辞退补偿作为预计负债的做法加以严格定义和限制
避免其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工具。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很有可能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现金流出,否则不能作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确凿证据”可定义为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已达成正式的不可撤销的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计划或协议。对于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出现的辞退补偿,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留存收益。
(五)建议增加对企业预计支付待退休和退养人员薪酬的会计确认和计量
由于我国企业用工形式的多样性和历史性,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存在一定数量的待退休和退养人员,因此十分有必要增加对企业预计支付待退休和退养人员等职工薪酬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此项待退休和退养人员职工薪酬计划的会计处理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 雇员福利》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中所规范的内容,可采用设定受益计划。若企业已提取专项现金款项,可作为一项基金,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进行单独核算。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会计准则研究组.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指南.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有关问题的思考 第7篇
会计集中核算是当前财政的一次重大财政理论与实践的突破, 是一种科学、有效、成熟的复合型管理模式。它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性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各公司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和领导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 取消了各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帐户上, 其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 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二)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有效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
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是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具备扎实的财会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 具备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时, 主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二是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专项资金不按规定项目使用资金以及手续不全的用款拒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适时适量拨付款项, 保证每一笔资金正常流入流出。
(三)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财政部门改变监控手段, 控制关口前移, 增加了各集团部门资金的透明度
由于公司的每项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审核支付, 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促进公司的有关财务活动数字准确、票据合规、手续齐备、合理有效。真实、准确地向各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表和临时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 为各部门领导正确决策和资金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 增加了各部门资金的透明度。也促使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 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 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内部的集中核算, 不仅有利于完善财政自身机能, 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也有利于预算评价体系的建立, 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财务集中核算的显著成效
(一) 强化财务管理职能, 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财务管理工作是一个公司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如果说会计核算工作是基石, 那么财务管理工作就是主体框架, 他从总体上反映一个公司财务工作的优劣, 同时更能映衬出公司经济整体运行情况。财务集中核算, 使原来分散的财务活动归结为一个整体, 筹资、投资、使用、分配统一运作, 有利于资金的有效使用, 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而达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的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 强化财务监督职能, 确保财务活动财务合法性, 促使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集中核算体制的建立, 强化了监督, 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确保了财务活动的财务合法性。旧体制下, 无论公司负责人的批示是否符合规定, 会计人员大多照办, 如果遇到“检查”等特殊情况, 会计资料根据需要可随时作技术处理, 这样, 非常不利于财务监督工作的开展。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 各部门的收支经过公司审批后, 都要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 费用支出必须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账户, 审批、报账、做账、审核、出纳层层把关, 手续完备, 无效及不合理票据无法报账。会计资料在核算中心统一保存, 整个过程在会计人员的公开监督下进行。通过这种方式, 各部门对财经工作有了充分认识, 增强了财经纪律, 公司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审批更加认真, 超标准、不合理的支出明显减少。
(三) 机构精简, 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
财务集中核算, 成立专门机构――会计核算中心, 从整体下减少了人员编制, 节约全系统的财务运转资金。
(四) 加强业务素质培训, 有利于财务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 直接影响财务整体水平, 以至于辐射其他业务工作。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都是从各部门抽调的有经验人员, 在同一行业中, 可以说是高水平、高素质, 保证了整体核算水平的提高。集中核算的“柜台式”服务, 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充分了解各部门基本情况、财务负责人对于财务知识的了解程度、报账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概况, 有了全面、系统的掌握对于财务培训工作就有了切合实际的素材内容, 为培训、调研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促进财务整体工作的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财务集中核算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的新生事物, 他代表了经济管理环节的进步, 代表了当代社会所推崇的务实的工作原则, 但这种机制的推行时间毕竟短暂, 前进中难免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其发展起到制约作用。
(一) 缺乏规范的预算管理基础体制
集中核算体制的建立, 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 但对于预算
摘要:会计集中核算以来, 在各行各业已广泛实施。本文主要从实际工作角度探讨如何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从而真正实现财务管理上的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8篇
关键词:财政性科技专项资金,经费管理,会计核算
企业科技经费包括: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拨款、按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任务书) 约定的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以及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而借入的资金。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分期补助类项目的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支出时, 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在“专项支出” (事业单位) 、“开发支出”、“科研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等科目中进行核算。不能在“专项应付款”借方中核算, 因为“专项应付款”是往来科目不是成本费用类科目。待项目结束后或年末再将“专项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同时;将支出类 (“专项支出”、“开发支出”、“科研成本”等) 转到“营业外支出” (年末结转时收入和支出数额一般是相等的) 。
(1) 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1) 用财政科技拨款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设备费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借: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知识产权费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 (或递延收益) 项目
(2)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 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费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借: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费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 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 应分在“开发支出”、“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用自筹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 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支出:
平时发生时: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3)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 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开发支出项目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3.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消或项目未通过验收而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上缴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资本公积 (或递延收益) 拨款转入项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贷: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市、县配套
4.项目完成验收后, 如有结余资金, 分两种情况处理:
(1) 经国家 (省) 科技行政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结余部分) 同时:
借:营业外收入 (结余部分)
贷:资本公积 (或递延收益) 拨款转入项目
(2) 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项目结束通过验收后, 结转专项应付款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同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贷:专项支出 (或科研成本、开发支出) 项目市、县配套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后补助类项目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政府补助收入
2.企业收到科技项目贷款贴息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或固定资产, 已资本化部分)
贷:财务费用 (未资本化部分)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分期补助类项目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贷: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2.企业科研项目经费发生支出时, 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 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1) 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
借: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借:无形资产项专利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同时:
借:开发支出项目设备费
贷:递延收益项目国家 (省) 科技厅拨款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项目国家 (省) 科技厅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2) 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发生时: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借:开发支出项目
贷:递延收益项目 (国家) 省科技部门拨款
贷: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项目 (国家) 省科技部门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
(3)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 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开发支出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 分别结转:
未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
贷:开发支出项目费
并结转相应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项目
同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开发支出项目
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资产
贷:开发支出项目费
形成无形资产后的会计处理比照固定资产处理。对应上述开发支出按照会计期间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项目
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资产
贷:开发支出项目费
(2) 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 应分科研项目在“研发支出”、“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 用自筹资金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
借:固定资产设备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 发生其他研发费用, 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开发支出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针对研发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 分别结转:
未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
贷:开发支出项目费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资产
贷:开发支出项目费
3.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消或项目未通过验收, 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递延收益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4.项目完成验收后, 如有结余资金, 分两种情况处理:
(1) 经国家 (省)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递延收益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项目
(2) 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递延收益项目国家 (省) 科技部门拨款
借:递延收益项目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后补助类项目会计核算
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级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政府补助收入
2.企业收到科技项目贷款贴息拨款时:
(1) 已资本化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或贷:固定资产
(2) 若支出还在费用科目应冲费用, 未资本化部分
借:银行存款
有关应收票据会计核算的探讨 第9篇
一、分析会计核算中商业汇票贴现涉及到的相关问题
商业汇票贴现可以有二种情况, 即附追索权的贴现、不附追索权的贴现。这二种是根据商业汇票风险可否转移来划分的, 这种附追索权贴现形式, 需要企业负法律的连带责任, 另外一种不附追索权的贴现, 企业把风险全部转让给银行, 包括应收票据本身的风险, 以及未来的经济利益风险。有很多时候我们会从理论上认为, 商业承兑汇票没有银行承兑汇票的概率高, 但这不代表无追索权限情况中有银行承兑汇票, 这样考虑就过于简单化了, 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不是零支付风险的。商业汇票是否带有追索权, 应该在企业贴现应收票据时提前进行约定好, 而不能只根据商业汇票的类型, 而直接简单地进行划分和判断有无追索权。
1. 分析会计核算中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处理方式
会计核算中, 对于无追索权贴现时, 应该用银行存款和财务费用的借方科目来表示, 应收票据的贷方科目来表示。对于有追索权贴现时, 应该用银行存款和财务费用的借方科目来表示, 用短期借款的贷方科目表示。
2. 分析会计核算中不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处理方式
对于无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贴现, 可以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应收票据”, 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到期时:如对方付款, 无需做账务处理;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对于有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方面, 在计息时: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点时计息时, 借记“应收票据”, 贷记“财务费用”科目。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 (按贴现净额) , 贷记“短期借款” (按到期本息) , 按两者之间差额, 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到期时:如对方付款, 应补记利息。
这里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考虑, 到日期后如果对方不付款的情况如何进行处理, 那么, 如果是在附追索权的前提下, 那会计科目中将未计部分的利息补计处理, 应收票据作为借方, 财务费用作为贷方。并且, 将应帐票据帐面余额进行转销。会计科目应该这样处理, “应收账款”作为借方科目, “应收票据”作为贷方科目。同时, “短期借款”作为借方需按本息之和, “银行存款”作为贷方科目。
二、分析会计核算中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流程
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为付款人, 商业汇票的流程, 是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来制定的。因为商业汇票的签发是由出票人来进行的, 委托收款方在一定日期与条件下支付给收款方的票据。所以, 在会计核算中, 收款方是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 会计科目应该使用“应收票据”。会计核算中对于付款一方, 会计科目上应该使用“应付票据”, 这些都是经济往来中的一些常见业务。我国商业汇票设置中有带息的商业汇票和不带息的商业汇票。
1. 分析不带息的商业汇票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处理流程
会计核算中对于不带息的商业汇票, 在会计账务处理时, 应该用应收票据的借方科目表示, 主营业务收入与应交税金的贷方科目来表示。对于不带息的商业汇票, 到一定时期后需要收回时, 可以在会计帐务处理时, 用银行存款的借方科目表示, 用应收票据的贷方科目来表示。对这个不带息的商业汇票无法收回时, 可以在会计账务处理时, 用应收账款的借方科目来表示, 用应收票据的贷方科目来表示。
2. 分析带息的商业汇票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处理流程
会计核算中带息的商业汇票, 在会计账务处理时, 可以用应收票据的借方科目来表示, 用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的贷方科目来表示。带息的商业汇票一般是按每月来计算利息, 但是在会计核算时, 为了流程的方便简约, 可以在6月30日, 或者12月31日这两个时间点上来计息。因为这两个时间点是半年报表, 以及年报表的时间点, 采用这样的会计核算处理方式, 不会让使用会计报表的人有误判的风险。
3. 分析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处理流程
在会计核算中还会遇到一种情况, 就是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处理。在原有会计制度规定下, 可以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的账户, 金额可以按照面值和已经计提的票据利息来处理, 不再计提未计提的利息。但在新的会计准则下, 对于这个部分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 如果不再计提未计提的利息部分, 那将直接导致付款方产生收益, 这种收益是由于不履行付款义务而出现的。所以, 对于这种情况, 实际工作中, 都是将未计提的利息部分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中, 这样以进行补提, 使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增加。实际工作中, 会计这样处理的话, 就会使转入应付账款的价值与无法支付的到期汇票价值相同。
三、结束语
以上分析了有关票据在会计核算中的内容, 经济与金融的快速发展, 让票据结算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不论采用哪一种票据方式进行往来, 都应该符合会计核算与会计制度的要求, 对票据的一般核算流程, 企业法人与其它机构都要了解, 并严格进行遵守。随着中国金融领域的不断纵深发展, 与世界贸易的往来日益加俱, 金融票据业务一定会在国内与国际交易中为大家提供更多的便利。
摘要:随着金融贸易的不断发展, 票据已经成为商品交易和资金流通中不可替代的支付手段。票据结算可以说是商品经济和资金流通的产物, 在我国经济大踏步前行的今天, 这种支付方式更是不可替代。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内容, 其中涉及到利息、汇票以及贴现的会计有关知识。本文将针对应收票据的有关内容进行分析与探讨, 以此提供参考。
关键词:应收票据结算,会计贴现,会计核算知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1.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10篇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合同法》,都对劳动者职工及职工薪酬进行了特别的诠注。监管部门、企业家和劳动者都在关注新准则、新法规对职工薪酬产生了哪些影响。
一、新准则对于企业职工薪酬的成本影响
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步入婚育年龄,中国已经进入一个独生子女时代。与此相呼应,养老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山东省老龄办事业发展处处长王照奎认为,中国的养老方式是反哺式的,而国外是接力式的。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纷纷成家立业,一个孩子要赡养四个老人,养老压力增大,传统养老方式已经不再适应新的家庭构成形式。在中国城镇,对父母进行经济供养问题不很突出,难的是让子女拿出时间和精力在生活上照料老人。正因如此,“积极养老”在中国一些城市得到大力提倡。中国目前大力提倡发挥老人自身的作用,年轻时就为养老积极做准备,包括参加各种养老保险,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减少对子女的依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思想的解放,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发生了改变。养老是人一生中不能回避问题,而养老方式的选择是养老这一国际性问题中的重要因素。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追求自己选择独立性的养老方式,他们的养老观念是选择恰当的养老方式,在在自己能够度过一个幸福晚年之余的同时,不会给青年人造成过大的压力,而且对于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和购买力的提升有帮助,在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的动力之余的同时,也促进了自己幸福指数的提升、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这样的养老观念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养老方式选择。
二、新准则对于职工薪酬可准予资本化影响
新准则的这一规定无疑给企业管理当局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吃了定心丸。
然而,对于新城区大多数的居民家庭来说,在养老方式整体环境欠佳,政策发展极不稳定的背景下,要求全部的居民家庭实现依赖与独立的均衡是不现实的。本文的三个案例中所代表的三种模式在当前的养老方式选择的居民家庭中现实存在,是各个居民家庭根据外部环境与自身发展特点的战略性选择。本文认为,随着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的日益成熟,依赖型、独立型与均衡型三种选择模式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均衡型的实现是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发展成熟的最终表现。
通常情况下,资源依赖性是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发展最不成熟的表现。作为养老方式选择的主体来讲,要想生存下去安度晚年,必须依赖周围的环境获取资源。因此,在选择的初期,依赖型是必须的生存策略。在基本的生存需要满足之后,对于高质量的养老生活开始逐步追求,这样的养老方式选择的居民家庭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发展阶段。在发展阶段,居民家庭不断地减少对外界资源的依赖,努力朝着资源多元化的目标前进,提高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实现发展目标。经过发展阶段的生活,居民家庭最终进入成熟阶段。在成熟阶段,依赖与独立之间能够达到较好的均衡:资源多元化与独立自主同时并存,形成了养老方式选择的良性运行模式。
不成熟阶段(依赖型)→发展阶段(独立型)→成熟阶段(均衡型),是较为理想的养老方式选择发展过程。实践中的居民家庭选择养老方式并不一定按照这个过程发展,而且不同的居民家庭根据自身情况的差距在各个阶段的停留时间也不一样,但大体的发展过程是固定的。一旦居民家庭养老方式的选择长期停留在依赖型或者独立型的选择模式之下,必然会出现前文中所提到的选择风险,进而进入困境,难以长效的发展下去。
三、新准则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内关于居民家庭养老方式的选择研究中,资源依赖理论通常用来解释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与子女、政府及社会等外界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对于这种依赖产生的后果,现有文献并未深入研究。本文在已有的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依赖性的基础上,引入独立维度,认为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的依赖与独立之间存在着张力,导致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在依赖外界资源得以生存时,却降低了独立自主性。简而言之,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的依赖性降低了自主性。对此,将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的依赖与独立两个维度结合起来一起讨论,探讨之间的关系,在国内的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的研究中未有涉及。可以说,本文丰富了以往关于养老方式选择的研究视角。
四、新准则下我们职工薪酬变化的发展方向
新职工薪酬准则规范了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确认、计量和披露,全面规范了我国的现行实务,使得企业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依据,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对有关职工薪酬内容和范围的界定更加明确,且内涵大为扩展,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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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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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9]财务会计[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11篇
这样,既违背了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又因账上无法提供全面的会计信息,使得在填报会计报表时因需对账上数字进行一一甄别、分析计算而增加了难度,难免造成账表不一的现象。
笔者经过对《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进行深入研究,并参照有关法规和其他行业会计的原则,在对此类会计业务做了充分调研后,提出以下商榷意见,以供业内人员参考。
一、乡镇与街道办事处,的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应有所不同
根据《预算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的规定,乡镇作为一级政府应设立一级预算。并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的规定,乡镇政府财政部门应设立总预算会计,对本级财政预算收支进行独立核算。
根据上述《预算法》第二条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属区政府派出机构,非一级政府,它代表区政府执行政府各项行政职能。因此,街道办事处不能作为一级预算,而须将其财政收支纳入区本级预算,接受区人大的管理、监督。
按以上所述,街道办事处即相当于区政府的本级部门。并且,依据《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二条的规定,街道办事处未包含在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因此,似乎应将街道办事处视为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来处理相关预算缴拨款和预算收支会计业务。但是,由于街道办事处本身具有他有别于一般政府行政部门的独特性质,其行政管理模式特点上更近似于乡镇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也难于将其归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践工作中,为调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动性。各区政府在制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时,通常也将街道办事处视同乡镇政府,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划定其一定的财政收支管理权限。
根据以上所述,笔者认为,由于街道办事处在与区级财政办理上下级财政决算和乡镇政、府财政的近似性,其总预算会计还是应参照《总预算会计制度》来执行。但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又不得作为一级预算。因此,区、街两级总预算会计在核算相关会计业务时,应采取与乡镇政府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既相近、又有区别的核算方法。
二、有关乡镇财政(未设立国库)的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提倡已具备条件的乡镇一级财政设立国库。但我国目前情况,大多数乡镇均尚未具备条件设立国库。因而采取的办法是,各地区根据当地财政管理体制,将应属乡镇的财政收入通过税务所或财政所收缴后尽数纳入区国库,待年终上下级结算时再予区分、确认。因此,对县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而言,其年度中日常会计核算所体现的收入是所属全辖区的财政收入,而支出则是区本级的财政支出,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账中体现却只有财政支出,而没有财政收入。因此,尚需对上下级之间有关往来办理年终决算。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有的县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处理业务时,未将根据当地财政管理体制应属乡镇的各项财政收入进行一一冲转,而是采取在年终结转预算结余时,直接冲转预算结余的方式,或通过补助支出科目来体现乡镇的预算收入,导致账上数字脱离客观真实。根据《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补助支出是本级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下级财政的款项及其他转移支付的支出”的规定,笔者认为,补助支出科目应用来核算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结算,将其同时用于核算乡镇一般预算收入的结算易造成会计事项的交错、混淆。此外,这种核算方法也不利于县区级总预算会计参预并监控县区与乡镇的上下级结算过程。
三、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
街道办事处的总预算会计与乡镇政府的总预算会计,在核算方法有些近似,但也有明显区别。
1、预算收人的确认:街道办事处年度中将各项预算收入收缴纳入区级国库,因这些预算收入应届区本级财政收入,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按常规直接确认为本级预算收入即可,不需另行会计处理。这一点与乡镇财政的相关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有着根本的区别。
2、财政支出资金的调度和预算支出的确认:①县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平时根据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列支财政拨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一般预算支出——x x x x(支出科目)——x x街道办
贷:国库存款
该笔业务,街道办事处总预算会计则列: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与上级往来
以上作法,会导致年度平时县区级财政与街道办事处的往来款不相符,需等年终结算后方能一致。但此作法有利于县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账真实体观本级预算支出执行的序时进度情况。
有另一种核算方式值得推敲,它采取与处理乡镇的日常支出需要类似办法,年度平时通过往来款来调度资金,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与下级往来——x x街道办
贷:国库存款
街道办事处总预算会计亦列: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与上级往来
待年终区与街道办事处办理决算后,区级财政再根据决算情况将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支出决算数字予以列支,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一般预算支出——x x x x(支出科目)——x x街道办
贷:与下级往来——x x街道办
这种核算方法可使上下级之间的往来款保持相符,但笔者认为,这种方法违背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及《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十一条:“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第十二条:“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的规定。因为街道办事处不作为一级预算,其预算纳入区本级的预算,因此在区财政根据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拨款时就应该确认为预算支出,才符合会计客观性的一般原则。
②街道办事处平时根据年度预算列支财政拨款时,则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一般预算支出——x x x X(支出科目)
、贷:其他财政存款 ,
③如街道办事处需要调入区级资金时,区级财政应列:
借:与下级往来——x x街道办
贷:国库存款
街道办事处应列: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与上级往来
④如果有市级专项补助或其他转移支付时,区财政应列:
借:补助支出——x x x x(专项补助)——x x街道办
贷:国库存款街道办事处总预算会计应列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与上级往来
3、年终决算:街道办事处总预算会计在办理年终财政决算时,应依据实际决算情况分别作出会计处理。
①将划人本街道办事处管辖权限的预算收入从往来款中冲转:
借:与上级往来
贷:一般预算收入——X x X x(收入科目)
②其他结算事项:
借:与上级往来
贷:补助收入——X x x x(专项补助)
借:上解支出
贷:与上级往来
③而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则只需对街道办事处上解收人作以下分录:
借:与下级往来——x x街道办
贷:上解收入——x X街道办
通过以上的会计核算,一方面街道办事处的总预算会计独立地体观了本身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为街道办事处领导参与本辖区经济建设的决策管理提供真实、具体的会计信息。由于街道办事处年度预算收支必然相等,年末通过结转结余后,其预算结余为零,“与上级往来”科目余额为占用上级的财政资金。另一方面,这种核算方式也保证了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能将包含街道办事处辖区在内的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全面体现。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第12篇
在煤炭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 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有些会计处理中账务核算没有反映煤炭企业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形态, 不能准确反映煤炭企业固定资产的成新率, 存在着事实上是一项新资产, 而在账面上反映的是一项超龄资产;事实上是一项旧资产, 而在账面上反映的是一项新资产。这不利于加强对煤炭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监控工作, 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生产安全状况。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及煤炭行业的维简费、安全费用固定资产核算中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1 固定资产核算现状
(1) 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固定资产, 以公允值和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作为入账价值。
例1:甲煤炭企业用库存商品, 换入乙煤炭企业旧设备1台, 公允值为60万元。
借:固定资产60万元
贷:库存商品60万元
(2)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例2:甲煤炭企业接受乙煤炭企业投入的旧设备, 协议约定公允值为60万元。
借:固定资产60万元
贷:实收资本60万元
(3) 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受让的固定资产公允值作为入账价值。
例3:甲煤炭企业接受乙煤炭企业用于抵账的旧设备1台, 旧设备公允值为60万元。
借:固定资产60万元贷:应收账款60万元
(4)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 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入账价值;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 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 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入账价值, 或者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作为入账价值。
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 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 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作为入账价值。
例4:甲煤炭企业接受乙煤炭企业捐赠的旧设备1台, 旧设备公允值为60万元;
借:固定资产6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60万元
(5) 盘盈的固定资产, 按以下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 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 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例5:甲煤炭企业盘盈旧设备1台, 旧设备公允值为60万元;
借:固定资产6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万元
(6)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购建固定资产。按财政部相关规定,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支出, 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的, 应根据使用类别, 通过“在建工程 (安全工程) ”科目相关明细归集该单项工程支出。工程完工后, 按实际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 借记“长期应付款 (应付安全费用) ”相关明细,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例6:甲煤炭企业用生产安全费建造1台设备, 共支出120万元。
借:固定资产120万元
贷:在建工程120万元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安全费) 120万元
贷:累计折旧120万元
(7) 煤炭维简费用购建固定资产。维简费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的, 应根据使用类别, 通过“在建工程 (维简工程) ”科目相关明细归集该单项工程支出。工程完工后, 按实际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 借记“长期应付款 (应付维简费) ”相关明细,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例7:甲煤炭企业用煤炭维简费建造1台设备, 共支出120万元。
借:固定资产120万元
贷:在建工程120万元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维简费) 120万元
贷:累计折旧120万元
(8) 环境治理补偿费购建固定资产。环境治理补偿费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的, 应根据使用类别, 通过“在建工程 (环境治理工程) ”科目相关明细归集该单项工程支出。工程完工后, 按实际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实际成本, 借记“长期应付款 (应付环境治理补偿费) ”相关明细,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例8:甲煤炭企业用环境治理补偿费建造1台设备, 共支出120万元。
借:固定资产120万元
贷:在建工程120万元
借:长期应付款 (应付环境治理补偿费) 120万
元
贷:累计折旧120万元
2 现有核算不足之处
从上述1~5项核算可以看出, 此类固定资产在账面上反映的是一项新购建的固定资产, 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 达不到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的目的。从上述6~8项核算可以看出, 此类固定资产在账面上反映的是一项超龄资产, 而事实上是一项全新的资产, 掩盖了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不能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效能状态。
3 改进措施
(1) 对1~5项核算改进措施, 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定旧设备新旧程度6成新, 则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100万元, 累计折旧40万元。
借:固定资产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实收资本;应收账账;营业外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万元
贷:累计折旧40万元
(2) 对6~8项核算改进措施, 通过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炭维简费、环境治理补偿费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时, 同时增加“资本公积”。通过“累计折旧”科目归集通过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炭维简费、环境治理补偿费购建固定资产的日常计提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处置时相应转回“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从而达到既能客观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 而对损益不产生影响。假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炭维简费、环境治理补偿费购建固定资产设备价值为120万元, 使用年限10 a, 按月计提折旧。
购建时
借:固定资产120万元
贷:资本公积120万元计提折旧时
借:资本公积1万元
贷:累计折旧1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时
借:累计折旧120万元
贷:固定资产120万元
4 结语
会计核算有关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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