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精选4篇)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 第1篇
第八章 第八章 税收法制
1、下列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1、B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A.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B.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C.加处罚款获知滞纳金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何种行政处罚(2、BCD)。
A.行政拘留B.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C.罚款D.没收违法所得
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3、下列属于我国税务行政处罚种类的有(3、AD
【解析】现行执行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四种)。
A.罚款B.罚金 C.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D.停止出口退税权
4、下列表述中符合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的有(4、ABDE)。
A.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均不受处罚
B.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处罚无效
C.当事人强词狡辩的,行政机关可以给予其加重处罚
D.在作出处罚前,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E.对于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种不同种类的处罚5、2012年2月份,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A市某县地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地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5、ABD)。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地税局的上一级地税局申请
复议权利的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C.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先诉讼
于本机关受理的D.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向AD.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市人民政府申请
政复议的E.对限期缴纳税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10、东山市国税局发现甲公司偷税漏税,进行行政诉讼,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调查后,冻结了银行账户,查封了办公室,扣押了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电脑、账簿、会计报表。调查结果证实甲公司确实
6、王某不服税务局查封财物的决定向上级机关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遂作出罚款处罚;甲公司拒不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履行义务,国税局通知银行从账户上划拨了10万元。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决定违法,复议机关应当(6、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有CE
(10、A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措施的种类)。A.决定撤销该查封行为,同时要求被申请人赔A.冻结银行账户B.作出罚款偿损失
决定
B.决定撤销该查封行为,同时告知申请人就赔C.划拨账户存款10万元D.扣押电脑、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账簿、会计报表
C.决定撤销该查封行为,同时要求被申请人解E.查封办公室
除对财产的查封
11、根据《行政强制法》,在(11、BC D.直接解除对财产的查封,若被扣押财产已经【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终结的情毁损的,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价款
形。)的情形下,行政强制执行终结。
E.决定撤销该查封行为,若被扣押财产已经毁A.公民死亡
损的,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价款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7、下列各项中,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定的有(7、ABC
C.执行标的灭失的)。
D.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A.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能力的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中止执行满二年未恢复执行的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12、依据《行政强制法》,下列有关行政机关申C.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遵循的规定包括(12、ABCD
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解析】本题考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A.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机关的复议管辖另有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规定的,规定无效
B.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8、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可能出现的情形是(8、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ABCD
制执行
【解析】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经C.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过调查、收集证据)。
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维持判决B.撤销判决C.履行判D.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决D.变更判决
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9、行政复议期间,有(9、AD 【解析】选项BCE.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须缴纳申请费 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情形的,行政复议
13、依据《行政强制法》,下列有关金钱给付义中止。
务的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13、ABE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A.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
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C.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15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D.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可以适当返还
E.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14、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14、ABCD)。
A.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B.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D.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15、行政机关调查终结,负责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5、ABCD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
A.确有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B.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6、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说法正确的有(16、ACE)。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C.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的,应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17、税收强制执行的法定机关有(17、AD
【解析】行政强制执行()。
A.税务机关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人民法院
18、下列做法中,不符合《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的是(18、ABC)。
A.纳税人小王拒不履行行政决定,在法定期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决定在夜间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B.纳税人小李拒不履行加处罚款的税务决定,税务机关决定联合电业局采取停止供电的方式强制其履行
C.市民张先生违规搭建建筑物,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城管部门决定立即强制拆除
D.甲造纸厂违规排放污染物导致河道堵塞,为保护环境须立即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环保局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且代履行的费用由甲造纸厂承担
19、A市B区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企业有偷税行为,依法对甲企业作出责令限期补缴税款,并且对甲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依法定程序于2008年6月1日向甲企业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甲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决定,但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19、CE)。
A.税务机关可以在2009年5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税务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划拨甲企业的银行账户,以冲抵税款
C.税务机关自己可以强制执行
D.税务机关应当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税务机关若申请强制执行,应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20、下列关于逃税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BDE
【解析】本题考核逃税罪)。
A.因不了解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造成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逃税罪
B.对多次犯有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积的数额计算
C.只要符合逃税罪构成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D.犯逃税罪,被判处罚金的,应在人民法院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执行财产刑之前先由税务机关
追缴税款
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E.扣缴义务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主体
C.执行标的灭失的,终结执行
21、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D.鉴于行政机关的职权分工,当事人的场所、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21、BD
设施或者财务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可以【解析】《立法法》部门规章)。
重复查封
A.国务院办公厅B.国家体育
27、对一事不二罚原则的理解,表述正确的是总局
(
27、BCE
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D.审计署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
22、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下,主办人应当A.对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种行符合(22、ABCDE
政处罚
【解析】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B.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人制度(试行)第五条:)。
以上的行政处罚
A.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C.对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两年以上
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B.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较丰富的D.对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种以办案经验及相关业务知识
上的行政处罚
C.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 E.同一个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D.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为的,可以对其实施两个以上处罚
E.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负责,身体健康
2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28、ACD
23、税务行政处罚案件预先审核是指全省各级),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地方税务机关的法制机构,对本机关或其所属的有A.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权限的税务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的行政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处罚案件调查终结并提出拟处罚意见后,进行的()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建议的内部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执法监督制度。
23、AC
D.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解析】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件预先E.已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审核办法(试行)第二条
29、根据行政处罚法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正A.适当性B.公正性C.合法性确的有(29、ABD
D.公开性
【解析】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在行政机关告
24、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24、AB 知)。)等名称。
A.听证由行政机关主持,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A.办法、规定B.规程、规B.当事人要求听证时,组织听证是行政处罚实则
施机关的法定程序义务
C.通知、批复D.条例、实C.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施细则
后3日内提出
25、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D.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可以达成和解,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25、ABCD
E.听证一律公开进行)
30、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30、A.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CE
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
【解析】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B.行政赔偿C.行政奖励 A.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1000元以上罚款或对D.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26、以下说法错误的是:(26、ABD 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B.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A.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听证
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C.当事人对于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有权要B.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求举行听证
D.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该应当在收到要求后10日内举行听证
E.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
31、下列各项中,符合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的有(31、AB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
A.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B.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审查,体现了行政复议的公正原则
C.对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相对人,允许以口头的方式提出复议申请
D.行政复议公开原则要求复议的过程公开、行政复议依据公开、复议的结果公开,而作出决定的理由不便公开
E.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处理过轻,可以加重处罚
3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32、A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程序。)。
A.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B.对该规定无权处理的,应当在5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C.对该规定无权处理的,应当在5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D.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E.对该规定进行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3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包括(33、ABCE
【解析】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A.法律B.法规
C.规章D.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通知
E.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4、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和审理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有(34、ACE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A.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B.申请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D.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60日
E.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35、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35、ABDE
【解析】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情形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误的C.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36、行政复议中,属于申请人应当负责举证的事项是(36、AC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A.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B.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的相关证明
C.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D.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授权,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合法授权的依据
E.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出了法律的授权范围,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7、下列选项中,属于复议机关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是
37、ACDE
()。
A.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定性产生影响
B.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未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定性产生影响
C.部分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4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D.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但却维(43、ABCD 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定性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四条)。E.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A.权限B.范围C.条件证据
D.程序
38、可以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税务机关有(38、44、违法行为(44、AC ABCE)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A.情节显著轻微B.未造成严A.各级税务局B.税务分局
重结果C.税务所D.各级税务机关下属C.没有明显社会危害D.未侵害公的事业单位
共利益 E.省级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45、下列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行为不符
39、行政机关不得在(39、BCD 合《行政强制法》 规定的有(45、AB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解析】《行政强制法》)。十三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的除A.甲机关扣押公民张三的货车过两个月尚未处外。
理A.工作日B.夜间B.乙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午休期间将所扣押的公C.法定节日D.法定假日
民李四的摩托车骑出去吃午饭40、税务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C.丙机关将查封的涉嫌聚赌的棋牌室委托给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保管并载明下列事项(40、ABCD
D.王五在取回被扣押的车辆时被要求支付车辆【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保管费 800 元人民币A.履行义务的期限B.履行义务
4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的方式
规定:(46、ABCDC.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解析】《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方式
A.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B.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1、依照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在下列哪C.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种情形下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41、ACD
签名或者盖章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情D.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形)。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B.依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强制中止执行:法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的(47、ABCDC.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解析】《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D.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A.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能力的
42、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B.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42、ABD
C.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A.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D.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48、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C.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的权利:(48、ABCD为)。D.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A.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E.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等决定
B.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
3制措施的C.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D.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49、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49、ABCD)。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
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50、下列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50、BCD)。
A.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
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B.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
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的C.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
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五年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D.逃避缴纳税款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51、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终止适用于(51、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进入破产程序 B.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死亡
C.申请人、被申请人共同要求调解 D.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
构准予撤回 E.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52、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52、ABCD)。
A.税收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事项(经国务院批准的设定减税、免税等事项除外)B.行政许可、行政审批C.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D.行政事业性收费
5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53、ABCD)。
A.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B.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C.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D.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4、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该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54、ACD)。
A.丙法院组成合议庭负责对该案件进行审判 B.丙法院对甲和乙进行了调解
C.乙地方税务局决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D.丙法院判决变更乙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55、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有(55、ABCD)。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
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抵扣税款的行为不服 C、对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服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不服
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56、ABCD)。
A.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B.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C.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D.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57、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57、ABC
【解析】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A.法定原则B.适当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D.信赖保护原则
58、下列选项中,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应符合的要求有(58、ABD)。
A.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B.遵循客观、公正和合理原则
C.尊重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愿D.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9、下列项目中属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有(59、ABCD)。
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B.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C.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D.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60、以下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60、BD
【解析】A选项: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
A.可以由税务机关内设的本案调查机构工作人员担任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
B.对税务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由税务机关内部设立的调查机构负责
C.凡属听证范围的案件,税务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首先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D.适用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一般是情节比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案件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改革与完善 第2篇
我国传统税收征管模式经历的两个阶段。先是20世纪50年代实行的征管专集于一身的税式, 也就是专户管理税式, 它是以专管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它的特点是“一人进厂, 各税统管, 征、管、查合一”, 其征收管理的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有专管员一人负责, 按经济情况、行业或地税等因素设置税务工作岗位, 根据纳税户规模和税收工作繁简配置人员, 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 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缴。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一直实行这种专户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 在1988年至1994年国家税务局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 在税务机关内部划分了征收、管理和检查的职能部门, 实行征管权力的分离和制约, 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以提高征管效率。但这种改革仍没有突破20世纪50年代专管员管户和上门收税的传统征收管理模式。
在保持原有征管模式的同时, 1994年又在一些地方试行“纳税申报、纳税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模式。该模式意在取消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 把纳税申报, 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和税务机关的税务征管有机结合起来, 形成一个相互依存, 相互制约的整体。
到了1996年,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任务主要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 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到本世纪末, 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 并逐步向农村推进, 力争在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其特点在于:由过去的分散型、粗放型管理到向集约型、规范型的管理转变;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现代化的科学征管方式转变;由上门收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由专管员管户的“保姆式”、包办式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 其中核心是管理机制转变。
2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2.1 纳税服务不到位
2.1.1 不能很好的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
一些税务机关认为为纳税人服务就是解决税务干部的工作态度问题, 只重视改善办税服务大厅的硬件设施, 而忽视了实质性服务的内容。
2.1.2 服务方式应不断更新
在税法告知服务上, 纳税人了解税法的主要途径是到办税服务大厅看公告、询问窗口工作人员。随着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的推行, 纳税人去办税大厅的机会少了, 原有的税法告知方式已不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方式。
2.1.3 服务过程缺乏系统性, 服务渠道不畅通
在纳税服务时间上, 基本只限于八小时工作日内, 不能满足工作时间以外纳税人的服务需要, 如了解税法、购买发票等;在服务过程中, 只重视对纳税人的事中服务, 忽视对纳税人的事后服务;在服务联系制度上, 基本停留在面对面服务形式, 没有建立多元化、多功能、社会化的税收服务体系。
2.2 税务稽查工作缺乏严密性
2.2.1 重检查, 轻管理
在推行新税收征管模式初期, 征税机关内很多人认为纳税人之所以不依法自觉申报纳税是税收稽查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只要增加了检查力度, 强化了检查, 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尤其是上级强调稽查是“重中之重”后, 一些税务机关的人力资源配置就导向性地不科学、不合理, 有的单位将超过半数的人力放在稽查, 形成了重检查, 轻管理的现象。
2.2.2 内部机构分离不彻底
新的稽查模式要求税务稽查实行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分离”, 但目前鉴于各单位稽查人员力量不足, 从工作环节和人员安排上均分离不彻底, 在实际运行中起不到相互监督, 互相制约的作用, 严格执法难以保证。
2.2.3 稽查执法程序不合法
在稽查具体程序上有很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来办。比如:有的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却没有填写送达回证;有的执行时没有执行报告;有的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没有履行告知程序;有的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不立案;稽查中对纳税人存在的违法事实查的不深、不细、不彻底;案件审理流于形式;税务稽查的刚性和力度不够, 对一些偷税数额较大应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往往“以补代罚”、“以罚代刑”, 严重影响了稽查工作的震慑作用。
2.3 我国税收法律机制尚不健全, 税收征管的法制性不规范
2.3.1 税收立法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没有税收基本法
在税收基本法上除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外, 其余税种都是以授权立法的形式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来规范。这种大规模且长时间的税收授权立法, 降低了税收的立法层次和效力, 导致行政与立法界限模糊,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征收管理上的多层干预障碍。
2.3.2 税务机关法治观念欠缺
我国税务机关的法治观念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都难以适应依法治税的需要, 执法不规范。特别是在执法程序上, 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制观念严重, 税收执法只能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 否则就会因程序违法导致诉讼败诉, 从而破坏税务机关形象。
2.3.3 监督机制不健全, 纳税人维权观念不强
我国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执法违法等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也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进而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纳税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3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3.1 从服务纳税人角度来优化纳税服务
3.1.1 简化办税程序, 提高办税效率
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在纳税人越来越讲求效率的情况下, 税务机关应当把简化办税程序, 下放审批权限, 提高办税效率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档次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3.1.2 加强信息化建设, 更新服务内涵
建立“电子税务局”, 实现信息共享, 使上下级机关之间、部门之间能够畅通、方便的交流和共享信息, 确实提高办公效率。通过信息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服务、税收咨询、网上发票发售、空白报表下载、网上报送财务报表等在线服务, 设立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之间的免费电子邮箱, 建立网上超市, 销售纳税人所需要的税收、会计等资料, 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1.3 建立税银一体化模式
今后要在原有的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刷卡申报、个体双定户税银一体化划缴基础上, 重点推广电子申报和企业双定户税银一体划缴, 解决农村双定户划缴问题。通过税收申报和缴税方式的改革完善, 促进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全面进行, 促进纳税义务的及时准确履行。
3.1.4 利用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尽快建立完备的税法宣传和税收咨询体系
比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窗口, 专门解答纳税人的各种问题;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国税网站为依托, 建立网上服务平台, 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信息和税务咨询、建立税收政策提醒和培训制度等等。
3.2 完善税务稽查制度, 实行稽查专业化管理
3.2.1 认清稽查实质, 完善稽查体系
随着稽查力度加大, 监管水平提高以及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 可查补入库额会逐渐降低。税务稽查管理应由收入型向执法型转变。主要以稽查部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为考核内容, 以税务稽查实施广度和深度作为考核指标, 重点考核执法力度。凡稽查结论属于偷税性质的应考核税务稽查部门是否已补征偷税款, 是否已加收滞纳金, 是否已进行了罚款, 对构成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3.2.2 强化内部监督, 严格落实税务稽查“四分离”制度
以高素质的人员充实税务稽查队伍, 严格按照稽查规程的要求, 真正实现从工作环节和人员上的“四分离”。同时, 强化对税务稽查机构的内部检查监督, 建立严厉有效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稽查人员的工作责任, 增强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 加强对稽查人员的监督管理与培训工作, 使稽查人员“心中有法, 言必循法, 行必守法”, 提高稽查的整体执法水平, 防止稽查人员的执法随意性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3.2.3 规范执法程序, 完善考核制约机制
按照《稽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建立起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分工负责, 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制定稽查执法责任追究制, 实行案件复查制, 对于稽查环节查处的案件, 是否按规定补税, 按规定处罚和加收滞纳金, 应实行案件复查制度。这样可强化对稽查人员的权力制约, 防止以权谋私和稽查定性的随意性。从选案到检查, 从取证到审理, 从送达到执行, 把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程序化管理, 用程序规范执法, 用制度规范执法, 用制度规范行为。
3.3 加强税收法治建设, 深化征管改革
3.3.1 提高立法层次,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首先, 制定税收基本法。其次, 规范税收实体法。应尽可能通过法律来固定成熟的税收实体行政法规, 提高税收立法的层次和效力。再次, 完善税收程序法。对一些概念进行详细界定, 明确对市场经济中有关行为的税务处理, 防止因税法规定欠缺而导致税收流失。
3.3.2 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 提高其税务执法水平
通过完善人事制度改革, 通过制度创新, 不断优化税务队伍。通过加强在职培训, 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其能严格遵守法定税务程序来执法, 包括按照法定程序执法、按照法定时限执法以及告知权利义务等等。
3.3.3 纳税人通过法律救济,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立税收执法制约机制。一方面, 要建立税收执法制约机制, 按照专业职能相互制约和不交叉原则, 上收、分解、约束税收执法权, 细化岗位职责;另一方面, 要建立税收执法监督机制。
公开开展税务行政复议, 鼓励纳税人发生税务争议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受理复议申请, 保证复议的独立公正, 充分发挥对税收行政行为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积极应对税务行政诉讼, 消除税务行政诉讼有损“权威”的错误认识, 拓展司法机关监督税务执法的渠道, 正确对待纳税人提起的诉讼。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 第3篇
【关键词】税收征收管理风险;监督力度;软件运转系统;税收征管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风险,主要是指税务机关针对实体经济中的参与者进行征税,从而实现一定的预期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冲击,使得预期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差距,无法实现预期目标。对实际结果产生影响的因素我们称之为风险因素。为实现更好的征税管理,就必须造好风险因素的研究与管理。
一、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因素分析
(一)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
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主要是指外部风险因素。外部风险因素其主要是指产生于税务部门外部的风险也可称之为税收征管外部风险。外部因素使得税收征管偏离预期目标,导致税收损失发生。主要包括税收征管法律依据的实操性与规范性风险因素、社会大众法律维权意识的高低的风险因素及征收过程中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等。
(二)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
与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不同,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是税收部门内部风险因素。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可结合具体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把控。主要包括:
1.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科学性。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科学性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原因是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情况是否相符。如果制度与现实脱节,将会影响征税工作的效率。
税收管理员制度。国家虽然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但该制度是税源管理的权宜之计。整个制度中对管理员职责的设计过于理想化,很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职责根本没有抓手,无法操作执行,导致理想与现实的脱节,潜在税收管理成本有所加大。
现行纳税评估体系科学性有待提高。现行纳税评估体系以实际征税管理中企业申报的纳税信息数据为依据,评估指标是理想化企业运行中缴税行为,往往与实际脱节。因为在现实经济中,从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到大型股份或合资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虚假虚报的情况,这就使得纳税评估体系实际运行效果不理想,有违必要的纳税评估体系科学性。
2.税收部门专业分工体系有待提高。我国税收部门先行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强调分工,按照税收分工条线的职责开展部门工作。专业化分工可以实现专业高效,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过分强调分工,对于税收职责交叉部分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同分工部门间信息对称性较差,综合协调运营成本高。管理部门、征收部门、稽查部门往往权限混淆、职责不明晰、以部门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使得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较低。
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改进。税源监管不到位。税源监管的作用是使税收实现“应收尽收”,防止税源流失的问题。因此,对税源的监管是十分重要的税收管理工作。同时,人员风险因素也是风险产生的重点因素。对实际税收征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管制度与机制不健全,形成实际操作风险。
4.技术风险因素。征收软件不统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不同的环节按照实际需求使用不同的运行软件。从每一环节来看,效率可能会有所提高,但是从整体环节来看,软件并不兼容,自成体系,为整体汇总、分析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数据采集质量较低。主要表现为数据采集质量较低,数据并不精准。有的数据甚至是伪造的,缺乏真实性。这有技术人员原因,也有企业虚报会计数据信息的原因。
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及监管力度
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实施修改修订现行的税收规章制度,及时的将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对策编入制度,只有积极做到与时俱进,制度能够反映现实情况并涵盖现实可能发生的情况,才能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税收征管风险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内部监管,外部检查的多种有效手段,切实查找问题并积极解决。
(二)统一软件运转系统
要实现整个税收系统数据完整、横纵向间可传递,就必须统一运行软件的标准。统一软件运行系统,在大的运行系统中通过不同模块的设计,来实现不同部门不同运转功能的实现,当然,各子模块之间、子模块与大系统之间不能存在冲突,要彼此兼容有序。对数据的录入及采集标准进行相应规定,提高实际分析的能力。只有数据科学、软件分析系统可共享,才能为税收征管风险工作作出分析及信息共享的贡献。
(三)强化整体税收征管管理的工作原则
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起点。要实现对整个税收征管风险防范的一致高度共识,明确风险防范的意义、目标,从思想上加强未来行动的执行力。风险管理要常抓不懈,实现风险全流程管理,将风险控制作为税收征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部分,要时刻关注风险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同时,也要积极化解潜在的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
(四)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
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保证。根据实际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设置专门的机构进行专门应对。同时,要设置风险管理岗位人员,通过不同条线、不同部门风险岗位人员的设置,开展风险信息对接、风险应对经验对策交流借鉴工作,实现风险管理的有效防范。
(五)实施税收征管风险评估
实施税收征管风险评估,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这是符合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原则的。风险管理一定要做好事前的预估评估工作,通过事前调查给出预判,并形成相应的解决预案。一旦风险发生,可通过前期的评估的准备开展相应工作,实现风险管理工作的可控。
(六)设计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风险控制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征管风险控制体系设置情况,积极进行合理改进。目前主流的税收征管风险管理控制的主要步骤为:确定税收征管风险控制目标、利用软件录入实际信息、测算并识别税收征管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制定不同的解决控制预案、对风险管理实际效果的后评估。我国的税收征管风险工作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上述环节。
三、结语
综上,本文针对我国税收具体征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其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对可控性风险及非可控性风险深入分析,探讨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与发生原因。同时,根据阐述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对策的详细论述,为实现我国具体的税收征收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合理的科学解决对策,并通过解决措施的制定更好的实现税收征管目标,有效防范税收征管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问题的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59).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 第4篇
关键词:企业“营改增”,税收管理,企业管理
自2012年年初在上海、北京等地区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 营改增已经走过了三个年头, 改革成效显著。在实现了减税目标的同时, 进一步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 打通了第二、第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 从根本上解决了服务业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
然而, 随着“营改增”改革步伐的加快,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 借助发票控税的优势丧失, 越来越多的征管难题逐渐凸显出来, 各地税务部门面临的征管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企业税负虽然总体上是降低的, 但并不意味着税收征管质量也将随之降低。相反的, 随着“营改增”改革的深入, 如何在确保改革成果的前提下对税收征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并加强管控, 这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思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问题。
1“营改增”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税率档次多较难区分管理
在营改增试点之前, 增值税税率分别为0、13%、17%, 试点后, 增值税税率的设定, 由原先的三档增加到现在的五档, 即0、6%、11%、13%、17%。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 多档次的税率设定尽管兼顾了不同试点行业的税负水平及进项抵扣的不同情况, 但在实际操作中, 税率档次过多引发的矛盾逐渐显现:一是如何快速、准确地将纳税人划分并适用不同的税率, 对税务机关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现在企业跨行业经营、捆绑销售的情况很普遍, 有时一笔收入对应多档税率, 究竟应当按哪档税率征收税企意见无法统一, 从而给企业带来操作上的困惑, 税务机关在征管上也困难重重。
下面我们假设一个广告企业A, 其业务涉及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和广告牌、广告灯箱出租, 那么该企业的不同业务将涉及2个税种、4个税目、3种税率。其中, 广告代理和广告发布应按照“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适用增值税6%税率;广告设计则应按照“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6%税率;广告制作如涉及路牌、橱窗、霓虹灯、灯箱等搭建的话, 应按照“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适用3%税率;而广告牌、广告灯箱等出租则属于应税服务范围中的“有形动产租赁”, 适用增值税17%税率。可见, 同一家经营业务仅局限于广告领域的公司都极有可能面临多税率甚至多税种的纳税申报。多档不同税率的设置也极易造成纳税人不合理的税收筹划, 隐匿高税率收入, 转而虚增低税率收入, 必将不同程度地增加纳税人逃税的动机与机会, 由此形成的征管漏洞将给税收征管带来困难。
1.2 经营业务难以全面掌控管理
随着铁路运输业与邮政业于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 财税[2013]106号文在37号文基础上发布了新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对纳入营改增的服务范围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但由于经济生活中门类众多且业态复杂, 加上企业混合经营、情况多样, 产业混合交织, 在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无法完全穷尽所有的经营业务, 那么在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应税服务进行税率核定时就可能与企业的理解有所偏差, 孰对孰错也就很难定论了。
比如,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围, 采用了正列举的方式,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 有一个汽车服务公司B, 不定期向客户提供汽车零租业务, 特别是像比赛赛事用车、酒店接送用车等, 都是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停靠站停靠, 但是对于是否可以纳入班车业务按照简易征收方式纳税的问题, 目前《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并未直接给出答案, 需要文件作进一步更新和统一。
除此以外, 还存在一些难以划分的应税服务。例如, 某大型交通运输企业C,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以及装卸搬运服务等多种业务。“一体化”是这类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趋势, 然而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很难将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的经营收入进行人为的剥离和区分, 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物流企业朝着一体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1.3 利用“营改增”政策空隙规避税收
营改增试点将试点企业在征收营业税时享受的部分优惠政策平移到了增值税上, 以期平稳过渡。但是这些优惠政策的承继, 相对从前对应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文件来说, 还是略显简单。
如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中, 仅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作了简单解释。其并未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64号) 出台相应政策时, 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及“享受免税的服务外包业务具体范围”有详细规定。因此, 营改增试点后该项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过程和细节解释中, 仍然需要参照原免征营业税的财税[2010]64号文的口径。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上, 对于免征增值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仍需参照免征营业税的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口径。上述情况给税务机关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被动, 且很难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匹配。
1.4 违法代开发票和虚受发票概率增加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加强增值税抵扣管理, 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设计的, 具有一定的货币功能。在我国以票控税的管理制度下, 发票使用不规范会直接给企业带来税务稽查以及核定征收等纳税风险。
虚开或虚受发票的风险在货物运输和货运代理行业应重点关注。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L公司) 在经营货物道路运输业务的过程中, 将部分运输业务转包给个体运输户, L公司在以现金 (支票) 方式支付给个体运输户货款的同时, 接受了个体运输户提供的M公司的货运代理发票。调查证实L公司与M公司无业务往来, 亦未向M公司支付货物运输代理费用, 发票是个体运输户通过互联网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为货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的成本项目汽油费, 由于取得中石油、中石化的正规发票能按17%的税率抵扣, 在近期的稽查案例中, 已经发现某些不法分子利用个人消费者在加油站加油不主动索取发票, 随手丢弃加油小票的空子, 与一些货运企业相勾结, 定期收集加油小票到加油站开具发票。根据相关部门对货运企业的燃料费测算, 超过收入30%~40%的燃油耗用存在虚受燃油发票抵扣进项税的嫌疑。
1.5 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高
在“营改增”背景下, 大部分企业的税负成本有所降低, 但税收合规成本却在提高。特别是试点初期, 相关政策在不断地完善中, 现行的政策适用期相对较短。试点企业需要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 对相关政策进行不断的学习和消化。
比如, 根据财税[2011]111号的相关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 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而自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财税[2013]37号文, 取消了除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外的差额征税政策。假如企业没有及时接到政策变更的信息, 就会导致其继续按照老办法计算销售额, 造成销售额未足额申报, 从而产生政策执行的风险。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 以上的纳税风险是由纳税人的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因此, 一方面需要纳税人积极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 对经营模式进行调整, 以规避税收风险;另一方面, 需要税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 做好从政策发布到落实的衔接工作。
2“营改增”征收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减少税率档次, 适当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
增值税是一个运行相对复杂的税种, 在税率设计上既要考虑纳税人对税收负担的承受能力, 不至于因增值税的税率水平而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 也要考虑在目前地方税源尚未培育的情况下, 过低的税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尽可能避免因税率档次过多而增加税收征管难度, 不利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因此, 笔者认为在增值税“扩围”中, 应当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 适当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作出这样的要求, “推进增值税改革, 适当简化税率”。据此, 2014年6月18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 , 为了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本文认为在不久的将来, 现行的增值税税率也必将作出适当的简并和调整。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进展, 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 完善“营改增”制度, 简化税率档次。政府对需要刺激发展的部分行业, 不必通过设置更多的低税率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可以考虑通过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等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2.2 区分经营业务, 明晰应税服务范围
由于现行“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是在《营业税税目注释》的基础之上进行了一系列的结构性调整, 包括改造、完善和概念创新。具体表现为针对某些行业进行了细化解释、重组归类、重新界定等处理。例如, 将满足一定条件的航空运输湿租业务列为航空运输服务, 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这是营业税税目的注释内容中所没有提及的。
由于《营业税税目注释》中对行业的界定标准还是比较清晰的, 因此,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逐步完善, 可以参照现行《营业税税目注释》的相关解释或是借鉴相关统计部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同时, 由于新兴业态层出不穷, 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应密切关注、不断跟踪各行业试点的新情况、新问题, 广泛收集仍存在模糊界定的应税服务, 重新整理并及时更新《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但由于政策的滞后性, 在目前无法穷尽列举的前提下, 是否能通过服务的目的、性质、对象以及手段等角度来做出区分和甄别, 是一个值得我们继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2.3 完善配套政策, 补充“营改增”管理细则
逐步完善各项政策规定, 做好政策试点的先发效应。一方面, 为继续顺利推行“营改增”, 必须逐步完善政策中各项规定, 使政府、税务部门和企业做到有据可依, 同时完善税法以形成一条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 有条不紊地将“营改增”从试点推行至全国。例如原先征收营业税时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在营改增初期, 为了能使改革平稳过渡, 采取了将营业税优惠平移到增值税上的方法。但是随着营改增的深入, 应该逐步落实配套的优惠政策, 对于通过改革能消除重复征税的应予以取消相应的优惠政策, 对于某些特定行业, 由于房租、物业费等暂时无法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 因此应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另一方面, 由于税制改革涉及面较广, 利益调整复杂, 为保证顺利实施, 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十分必要, 采用“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方法, 逐步将营改增配套政策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陆续推广到全国范围。
2.4 堵塞征管漏洞, 加强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闭环管理
对于前述营改增试点中违规使用发票的情况, 税务机关可从发票自身信息、受票方承运方资金流、运输业务运营流程、运营能力等角度着手, 加大核查力度, 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
首先, 加强企业红字通知单申请、使用及撤销管理, 完善大厅红字发票通知单核销流程。加强对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开具申请资料审核, 规范企业通知单开具使用, 应每月督促企业对不使用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及时回收交大厅撤销作废, 防止未使用的红字发票通知单被错误或恶意使用, 同时也有利于对红字发票通知单进行后续的监控。
其次, 充分利用红字发票通知单系统, 结合系统后台数据监控, 克服系统缺陷, 加强红字发票通知单的核销管理。将相关的红字发票通知单信息导入综合征管软件, 每月与申报表作“一窗式”比对, 变事后监控为事中监控。同时, 对于红字发票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与出口退税已申报发票比对, 核查相关蓝票信息多退税信息。
最后, 尽快将货运票企业纳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营改增后, 货运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 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 但是目前还处于体外流转的阶段, 存在潜在的开票风险, 应尽快将货运票企业纳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建议在征管系统或货运发票系统中创建“货运专票管理模块”, 将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列入日常管理监控, 按月开展货运专票认证信息与货运失控票信息比对, 对已抵扣的不符合规定的失控货运专票予以追缴。
2.5 强化政策宣传, 拓宽纳税服务渠道
针对“营改增”各行业特点, 税务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加强专项辅导和政策扶持, 为企业营造有利的发展空间。首先, 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营改增”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开展个性化宣传辅导, 使企业及时、全面了解政策, 化解纳税风险, 融洽征纳关系。
其次, 针对部分纳税人税负上升的情况, 要宣传“营改增”对下流企业的减负效应, 宣传“营改增”后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积极引导企业及时、深入学习“营改增”的相关文件, 增强对政策的理解和操作能力, 把握政策的实施细则, 提前做好生产经营的相关安排。对于税负增长显著且符合财政扶持条件的企业, 一方面, 引导企业积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了解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提高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水平, 把握好抵扣政策, 运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另一方面, 要做好全面辅导工作, 严格审核其申报资料的准确性, 确保财政扶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靳万军.中国增值税改革及其初步思考[J].税收经济研究 (双月刊) , 2011 (4) .
[2]贾康, 施文泼.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J].中国财政, 2010 (19) .
[3]潘文轩.税制“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进展、问题及前瞻[J].上海经济研究, 2012 (12) .
[4]李莉.“营改增”的背景、意义及影响[J].宏观经济评述, 2013 (13) .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