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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精选12篇)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1篇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企业贸易结算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为此,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办法》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2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发〔2009〕212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办法》及本细则。

第三条 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账户开立的条件、账户变更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报送授权等内容。

境内代理银行在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时,应当要求境外参加银行提供其在本国或本地区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本国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开户证明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填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备案表格式和内容由试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连同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复印件、境外参加银行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境外参加银行的同业往来账户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该类账户暂不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但境内代理银行应在本行管理系统中对该类账户做特殊标记。

第四条 境外参加银行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境内代理银行,并按开户时签订的代理结算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境内代理银行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变更信息。

第五条 因业务变化、机构撤并等原因,境外参加银行需撤销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应当向境内代理银行提出撤销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书面申请。境内代理银行应与境外参加银行终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并为其办理销户手续,同时于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销户信息。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实行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境内代理银行可以按照境外参加银行的要求在限额以内办理购售人民币业务,境内代理银行购售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单独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的人民币敞口头寸台账,准确记录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的情况。

第七条 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对境内代理银行的账户融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应以国际通行的方式确认账户融资交易。第九条 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文件;

(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

(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

(四)章程;

(五)同业拆借内控制度;

(六)负责同业拆借的人员情况;

(七)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八)近两年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审核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申请。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经批准后即可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第十一条 港澳人民币清算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吸收人民币存款上年末余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第十二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做好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联网、询价交易等服务工作,并做好对其交易的监测、统计和查询等工作。

第十三条 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试点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

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见附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

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第十五条 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办理的每一笔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进行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并将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进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和人民币贸易融资等信息最迟于每日日终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境内结算银行在未按规定完成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前,不得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

对试点企业的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境内结算银行在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信息时应当标明该笔资金的预收、预付性质及试点企业提供的预计报关时间。试点企业通知商业银行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或未按预计时间报关信息后,境内结算银行应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更新信息。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实行比例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制定。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贸易合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将该合同的基本要素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境内结算银行开放,帮助境内结算银行进行一致性审核。

第十六条 试点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试点企业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境内结算银行补交下列资料及凭证:

(一)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

(二)出口报关单(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试点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上述资料或凭证的试点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继续办理超过合同金额30%的人民币资金收付,情节严重的,暂停为该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第十七条 境内代理银行在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并随附相应的跨境信息。第十八条 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发布)等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第十九条 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试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受益人等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对不能确认真实身份的境内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第二十条 境内代理银行应于每日日终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同业往来账户的收支和余额、拆借及人民币购售业务等情况。

境内代理银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应于每日日终将当日拆借发生额、余额等情况如实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及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境内结算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规定完善其接口程序。

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申报以人民币形式发生的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第二十二条 境内代理银行按照《办法》第十一条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而产生的人民币敞口,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平盘。

第二十三条 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暂按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由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登录现有系统办理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境内结算银行人民币贸易资金收付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的,可以向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依法进行调查并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试点企业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用途和相应的出口报关等信息,由境内结算银行将上述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境内代理银行、境外参加银行在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中,违反《办法》、本细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 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未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如实报送人民币贸易结算有关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禁止其继续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 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在办理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办理人民币负债登记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试点企业违反《办法》及本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其试点,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http:///showacc2.asp?id=2385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人民币跨境结算有望实现 第3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司长郭建伟在论坛上也表示,央行今年准备推出新的业务,实现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郭建伟称,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框架已基本确立:按照先贸易后直接投资、再金融投资的思路,顺应市场需求、减少制度障碍、严格贸易真实性审核、采取市场化管理方式开辟了一条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新路。

个人跨境业务包括旅游、网上购物,以及个人小型外贸公司的贸易、收资、并购等业务。专业人士指出,允许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能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同时可规避汇率风险,节省购汇换汇时间成本。

近年来,税负重、原材料涨价、人工成本升高就像是几座大山压在外贸企业的头上,再加上不断升值的本币,外贸企业步履维艰,有大批的外贸企业在“高压”之下消亡了。人民币升值,影响最大的当然是外贸企业。可以这样打个比方,很多外贸企业就像是温水里的青蛙:他们默默地承受着人民币每一次升值,但他们也担心总有一天自己会被“煮熟了”。央行将继续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范围和规模,外贸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利用金融工具,有效地“锁定成本”。

有专家分析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企业有效地规避汇率风险。美欧日等境外企业和我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是以它们的本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这样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承受这类汇率风险,当然,周边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亦可部分消除。

跨境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汇兑本身就减少了资金流动的相关环节,简化了结算过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不需要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企业可以减少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和相关资金投入,这也有利于企业加快运转速度。

自2009年央行正式下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来,共有上海等5个城市对指定企业和境内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万亿元,同比几乎翻番。跨境业务已成为银行人士眼中新的、正在不断膨胀的“大蛋糕”。在广东,人民币已经成为第二大的跨境收支货币。目前,广东省共有1.7万家企业与境外169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往来。

央行已于4月10日正式宣布开展人民币对澳元直接兑换交易,至此,与人民币直接兑换的货币已经增加到三种,分别为美元、日元和澳元。据了解,央行和商务部正在努力推进在广交会上全面推广人民币结算和定价,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4篇

万事俱备, 春风也应时吹来。2010年7月27日, 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也正式揭牌, 标志着跨境金融合作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将为云南桥头堡建设和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在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 目前云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范围已从周边国家迅速扩大到8个国家和地区, 基本覆盖了云南省对外贸易的主要伙伴。2010年云南省全年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7341笔, 涉及金额83.12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86%, 占全省进出口贸易结算量的9%,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云南省有1043家试点企业通过国家六部委审批, 开展了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覆盖了全省八成以上的进出口企业。云南省金融办在上半年全省金融运行分析会上通报称, 截至2011年5月末, 云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91.96亿元人民币, 超过去年全年总额。

2011年5月6日, 国务院批准并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意见》, 国家已同意支持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作为云南省国际结算领域市场份额最大的商业银行, 中行云南省分行为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开出金额为60余万元人民币的信用证。这是云南省获批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后, 中行云南省分行办理的首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充分的多边经济金融交流的情况下, 富滇银行也于2011年9月推出了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现汇交易业务, 这对促进云南跨境贸易是一大利好。在全国商业银行中, 富滇银行也是首家推出老挝基普汇兑人民币现汇交易业务的银行。云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光溪接受采访时透露:“将来如果具备了条件, 可能还有农行、工行、中国银行可以继续开办老挝基普货币的挂牌汇兑。”这将有利于增加中老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 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本币结算协议, 建立双边银行间的支付清算机制, 为双边贸易、投资提供支持。从而推进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 加快自由兑换进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促进人民币的流通, 使人民币支付范围扩大, 跨境流动性增强的同时, 也增大了境外地区反假币、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以及新币发行、旧币回收、利率变动时, 影响境内金融机构对货币供给量的估计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 有关人士提出若干建议:一是各金融机构应继续积极发展境外代理行, 加快跨境人民币清算的网络建设, 并将营销范围延伸至企业境外交易对手所在国家的代理行, 争取更多境外代理行选择在云南省开立跨境人民币结算账户, 拓展人民币资金清算途径, 为业务发展搭建更加完善的清算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 深入市场研究, 配合监管部门做好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试点推广和政策研究工作, 建立和完善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的报价、平仓和法律保障等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协作配合, 提升反假币、反洗钱工作合力。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营造良好的反假币、反洗钱工作氛围;三是强化客户营销, 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业务宣传与政策引导。跨境人民币业务是一项新兴业务, 有一个被企业逐步理解、接受的过程。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 做好对客户的政策讲解和业务宣传工作, 摸清、培育和引导客户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 并利用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满足企业的跨境金融需求。加强产品创新, 研究面向金融机构和企业客户的账户管理、人民币理财、投融资、资金拆借等产品;四是加大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配套的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融资与资金产品组合方案、基于人民币离岸账户的存款和融资产品的创新;研究人民币跨境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五是加强基础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继续推进人民币清算渠道网络建设, 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遍及全球的资金清算和融通服务;六是加强风险和内控管理, 做好系统支持保障, 加强业务人员培训, 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简介 第5篇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概念

规范地讲是指将人民币直接使用于国际交易,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通俗地说就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货币是人民币,进出口双方用人民币计价,出口方收到的货款是人民币,进口方付出的货款也是人民币。同时在本国居民与非本国居民之间的货币往来也可使用人民币。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及优势

控制风险:有助于企业控制汇兑损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锁定利润空间

——可以有效规避因人民币和其它外币间的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

管理更优:便于境内公司进行财务安排和资金调拨,简化核销手续

——明细成本核算,方便企业核算损益

——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企业在报关或者办理出口退税时无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收款无需进行出口收汇联网核查

——企业主要与银行业务来往,无需办理人民银行、外汇局相关审批

政策支持:人民币结算是目前政府层面极力支持和推进的结算方式

——同样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人民币形式的对外负债(如延期付款、预收货款等)不占用外债指标

为满足企业实际需要,允许企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 与外币计价进出口一样可异地报关

可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解决跨境融资难题,加快资金周转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解答

1、跨境人民币试点的业务种类包括哪些?

中国企业可与境外企业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交易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对内直接投资,借用外债,对外担保等等。

2、中国境内哪些地方是试点地区?

目前全国共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开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境外哪些国家、地区的企业可以与中国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对境外地域范围没有限制,所有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的企业都可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与中国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4、中国境内哪些银行可以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中国境内具有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都可作为境内结算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清算服务。

5、境外企业有哪些渠道获取人民币资金用于贸易支付? 如其本国法律允许,境外企业有多种途径获取人民币资金用于贸易支付。一是境外企业可以向中国境内结算银行申请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二是境外企业可以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三是境外企业可以从境外参加银行购买或借入人民币。

6、境外企业通过贸易获取人民币后有哪些运用渠道? 用于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在香港购买人民币债券;通过境外参加银行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如其本国法律允许);存款等按照当地法律和市场因素使用人民币资金。

7、境外企业可否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如其本国法律允许,境外企业可以在中国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用于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活期存款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境内银行暂不可将该资金转入定期存款账户。

8、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对于企业而言有什么好处?

跨境交易使用人民币结算,有利于企业优化汇率风险管理,减少汇兑成本,节省外币衍生品交易费用,操作流程也更加简单,有利于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

四、重要政策文件索引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2009年7月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7月

3、《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8月

4、《监管司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问题的通知》,海关总署,2009年9月

5、《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8月

6、《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9月

7、《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月

8、《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0月

9、《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0月

10、《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11年11月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机遇分析 第6篇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结算 机遇 分析

诚然,事物的健康快速发展是离不开良好的发展机遇的。当这良好的发展机遇被牢牢捉住时,它便可服务并促进事物的又好又快发展;当错失良好的机遇时,事物的发展就会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发展也是如此,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人民币跨境结算也遇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所以,我们需要牢牢把握住这些良好的发展机遇,以促进它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概念及其发展现状

人民币跨境结算主要是指在进行国际交易时,买卖双方自愿以人民币计价,来完成收付款项的经济活动,它是人民币跨越国境、走出国门所进行的结算活动,它是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及使用。它主要包括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针对的是国际范围内的经济交易活动,它是跨国界的,具有国际性。第二层意思是:结算货币的选择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更不能对另一方的选择进行强制性的干预。第三层意思是:把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把国际贸易中的产品和服务都以人民币计价,从而完成收付款项的结算业务。

目前愿意和我国用人民币计价的国家日趋增多,说明了人民币的跨境结算发展现状比较好。而且,人民币跨境结算也迎来了一些良好的发展机遇,这些机遇无疑为它的发展创造了助推力,所以我们要认真分析好并牢牢把握住这些良好的发展机遇,以促进它又好又快发展。

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机遇分析

(一)利率市场化的快速发展

利率市场化是指商业银行按照自身金融运行情况及我国金融市场环境状况,来行使对利率的决策权。它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更顺应了世界利率市场化的大潮,它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并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因此利率市场化的发展,有利于加强我国金融市场与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在资金价格上的联系,促进人民币在国际间的流动,从而增强人民币的国际认可度和国际信用度。另外,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的定价自主权的到了一定的扩大,银行可以按照自身金融状况与我国金融市场情况,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地定价,从而促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产品开发。所以,利率市场化的迅速发展为人民币的跨境结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机遇。

(二)“一带一路”创造了新的战略契机

“加强货币流通”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美元幣值波动较大,给能源产品计价及贸易带来一定汇兑损失。我国既是能源进口大国,又是贸易大国,为了避免汇率损失,增强抵御金融风险能力,提高本地区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多的沿线国家和企业愿意在能源计价和贸易结算中选择币值更稳定的人民币。[1]可见,由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十分密切,而美元币值不是很稳定,所以使用人民币结算可以提高沿线国家相互间的交易效率,使得国际交易趋于公平化。因此“一带一路”创造了新的战略契机,我们可以推动沿线国家加快实行以人民币作为油气资源的计价货币,来完成收付款项的经济活动。由此观之,“一带一路”为人民币的跨境结算发展创造了一个新的战略机遇。

(三)我国国际地位提高和经济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国际机遇

诚然,一种货币在国际市场上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是与该国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密切相关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并获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我国综合国力逐渐增强,国际地位也渐渐提高,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这无疑使得人民币逐渐被国际市场所接受与认可,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另一方面,当今是经济全球化逐渐深入发展的时代,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增强,而且我国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而逐渐深化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更好地参与世界经济,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民币的“走出去”。所以,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良好的国际机遇。

三、总结

综上所述,近些年来,人民币跨境结算也遇到了一些良好的发展机遇——利率市场化的快速发展;“一带一路”创造了新的战略契机;我国国际地位提高和经济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国际机遇等。因此,我们需要牢牢抓住这些良好的发展机遇,以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参与世界经济活动。

参考文献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7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汇率机制,交流合作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人民币跨越国界,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充当特殊的媒介, 为贸易、投资以及国际经济金融交流和合作提供便利的方式。为掌握当前区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总体情况, 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思考。

一、基本情况

云南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窗口和门户, 地处约占世界一半人口的中国、东南亚和南亚三大市场结合部。拥有国家一类口岸13个, 二类口岸7个, 与东盟的缅甸、越南和老挝三国接壤, 与泰国和柬埔寨通过澜沧江-湄公河相连, 并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孟加拉国等国临近, 是我国毗邻周边国家最多、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2009年4月8日, 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和广东的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17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由上海、广州四城市扩大到北京、四川、云南等20个省、市、自治区;2010年7月27日, 云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暨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昆明举行, 云南省搭建“桥头堡”金融支持平台迈出历史性步伐。在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过程中, 得到了政府、银行、企业的热烈欢迎, 社会各方对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表现出强烈的愿望, 并积极主动地支持和参与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也得到迅速发展。

2011年1~9月, 云南省银行业办理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61.04亿元, 其中红河州26.40亿元, 占16.40%;西双版纳州8.96亿元, 占5.56%;玉溪市1.46亿元, 占0.91%。全省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67.60亿元, 货物贸易进口结算金额45.83亿元, 占结算总额的70.44%。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3.98亿元, 进口结算金额4.03亿元, 占结算总额的5%。资本项下收入21.01亿元, 支出18.58亿元, 占结算总额的24.58%。

从结算和清算方式看, 在人民币收付业务中, 通过代理行模式办理的人民币收付13.20亿元, 其中西双版纳州2.48亿元, 占18.79%;玉溪市1.17亿元, 占8.86%;通过清算行模式办理的人民币收付33.47亿元, 其中玉溪市0.29亿元, 占0.87%;通过境外企业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办理的人民币收付76.28亿元, 其中红河州26.40亿元, 占34.61%;西双版纳州2.43亿元, 占3.19%;

从各家银行办理业务的情况来看, 云南省1-9月中、农、工、建四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较大, 分别为59.75、33.56、17.06、15.13亿元。其中红河州农、建、中三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较大, 分别为21、3.35、2.03亿元;西双版纳州农、建两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较大, 分别为6.62、1.21亿元;玉溪市办理了业务的银行有华夏、中、建、工, 但业务量都较小。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探索和实践

云南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一直占据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多年以来, 云南省各地州在对外经济金融的交往中, 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 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投资合作, 适应双边往来的现实需要, 不断创新金融服务的方式, 在三个州市的探索中逐渐形成三种较典型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类型, 对促进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互设账户结算类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毗邻越南, 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分别与越南老街省、莱州省和奠边府省接壤, 国境线长达848公里, 拥有西南三省对越贸易最大的国家级口岸河口, 是我国西南三省通往东南亚的最便捷通道。红河州与越南贸易和经济往来历史悠久, 贸易方式主要有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一般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是全国最早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地区之一。

早在1994年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就与越南农业银行老街省分行签订了互开人民币账户协议;2003年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开始办理中越两国银行间人民币现钞出入境调运业务;2004年农业银行河口县支行率先在边境口岸开办了人民币对毗邻国家的货币兑换业务。目前, 红河州河口地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早已与越南工商银行、越南投资银行、越南技商银行、越南农业银行分别签订边贸结算的合作协议, 互设账户, 办理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 从而同越方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跨境支付结算平台, 结算方式从单一的支票结算扩大到边贸银行汇票、人民币边贸专用凭证 (进口付款) 、汇款委托书结算、信用证和保函、边贸SWIFT电汇、边贸人民币头寸购汇美元等, 创出河口边贸人民币结算的新模式。

现钞和转账结算类型:西双版纳州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GMS) 的前沿, 是云南省唯一具有水、陆、空国际口岸的地区, 与老挝、缅甸接壤, 国境线长966.3公里;正在建设中的昆明至曼谷国际大通道从勐腊县磨憨陆路口岸出境, 经老挝到达泰国曼谷;素有“东方多瑙河”之称的澜沧江连接中、老、缅、泰、柬、越六国。西双版纳是我国面向南亚的重要通道和窗口。西双版纳州边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方式主要有现钞和转账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人民币现钞结算是西双版纳边境贸易主要结算方式。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国老挝、缅甸, 由于这些国家货币存在稳定性不强、易贬值等问题, 几乎不作为边境贸易结算媒介。中缅边境贸易主要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缅甸商人、边民都很乐意接受人民币现金, 中缅边境贸易主要使用人民币现钞结算, 在缅甸掸邦第四特区、景栋省、大其力等地区的“地摊银行”均可购买到人民币。特别是与打洛口岸紧邻的缅甸掸邦第四特区, 人民币已成为当地的流通货币, 特区政府鼓励特区居民使用人民币, 特区政府缅甸发展银行, 主营人民币业务, 其所吸收的大部分人民币存款以境外企业存款形式存放在打洛口岸的中金融机构。中老边境贸易主要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老挝政府对境内人民币流通和使用不受限制。在老挝丰沙里、南塔、乌多姆赛等北部三省, 人民币在老挝境内流通、使用不受限制, 但老挝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仍是以老挝货币基普为主。在老挝除了本国货币基普外, 流通程度最高的外币主要是美元、泰铢、人民币。泰国是老挝最大的贸易进口国, 老挝首都万象就是位于老泰边境上的一座城市, 两国的文化背景、民俗风情相似, 经济交往紧密, 因此, 泰铢在老挝大部分地区均通用的, 其被老挝人承认的程度远高于人民币。2009年12月8日, 在勐腊磨憨中国农业银行与老挝发展银行合作开通边贸网银结算。截止2011年6月30日, 双方银行通过中老边贸网银共办理26笔境外汇入和6笔境内汇出人民币跨境业务, 共计806.19万元。然而,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深入推进, 转账结算的比例在逐年上升。

异地收汇结算类型:玉溪市地处滇中, 与昆明、曲靖、红河、楚雄毗邻, 没有边境口岸, 属内陆滇中主要经济区, 采用“直接出口异地收汇方式”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企业出口合同中以人民币方式进行报关, 当地的磷化工、高原蔬菜、加工食品、鲜切花卉等优势产品直接出口到越南、泰国、缅甸、马来西亚等国家, 收汇则通过香港地区以人民币作为支付币种汇回国内出口企业。通过这种方式, 玉溪成功办理了云南省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成功退税业务。

三、业务发展的趋势和主要特点

(一) 不断增强的综合国力为人民币跨境流动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使我国的经济规模、经济实力在国际上不断攀升, 并名列世界前列。长期保持快速稳定发展的预期, 有力地提升了中国在国际和区域经济金融事务中的地位和形象, 为人民币成为可以放心使用的区域货币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自1994年汇改以来, 人民币汇率保持稳中有升, “硬通货”的国际信用地位不断巩固。同时, 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出于减少货币交易环节和降低成本的需要, 即使在人民币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 也愿意接受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

(二) 与东盟国家全方位的交流和合作为人民币跨境流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一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双方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催生了人民币的境外使用需求;二是中外双方出台了落地签证、官方的交流频繁、双方轮流举办展销会等政策措施, 极大促进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三是以红河学院“汉语培训中心”为代表的中越边境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正不断拓宽。目前有300多名越南留学生在该中心进行学习, 成为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的一个新亮点;四是西双版纳依托每年举办为期近10天的六国 (中、老、缅、越、泰、柬) 边交会的平台, 将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作为金融服务的重点, 进一步提升人民币的信任度。

(三) 企业主动争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进入试点企业名单, 争取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不仅仅是争取到业务拓展、简化出口收汇手续、防范汇率风险的实惠, 还关系着企业在国外客户心目中的形象、信誉、地位, 影响着企业今后在国外市场上开拓的一张作用不小的“名片”。出口企业强烈盼望列为试点企业, 在改革的浪潮中用于尝试和积极探索, 在跨境贸易中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增长迅速

2011年1~9月, 云南省银行业办理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61.04亿元, 比去年增加101.92亿元, 增长了1.7倍。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是玉溪市, 1-9月人民币跨境投资贸易结算业务1.4亿人民币, 比去年增加1.2亿元, 增长了6倍。不仅仅在出口收入上取得了突破, 而且在进口支出、外商投资利润汇出等方面也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参与人民币结算的企业不断增加, 地方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也积极参与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五) 进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地方特色优势资源型的产品

多年以来, 云南省各州市充分发挥自然地理环境优势大力发展资源型基础工业、高原蔬菜、鲜切花卉、五金机电等生产、加工出口企业, 在东盟国家、香港和澳门地区已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出口的商品主要是硅铁、焊锡、钢坯、锡锭、铅锭、内燃机车、硝酸铵、硫酸铵、磷酸氢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和尿素、高原蔬菜、花卉、日用百货等多个品种。进口商品主要有锡精矿、铁矿石、铬铁矿、锌矿、钴矿、铜矿、铅矿、钢材、锡铅合金锭、云母矿等。

(六) 人民币结算成本是企业较为关注的问题

根据进出口企业贸易双方签订的协议, 出口企业的货物出口后, 经国外客商验收委托境外参加银行以人民币计价汇回国内, 在此清算的环节中面临“三个方面”的成本问题:一是客户需要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的境外参加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就涉及账户开立和今后账户管理费用的收取问题;二是以人民币汇回国内, 必然要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的境外参加银行购买人民币, 就涉及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工作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兑换汇率与当地市场汇率孰高孰低的问题;三是人民币汇回国内的过程中涉及国外参加银行、国内结算银行如何收取汇费的问题。如果上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产生的费用过高、办理手续过于繁琐, 就可能影响企业在结算中对人民币结算方式的选择。

四、存在的问题及政策障碍

(一) 流通渠道不畅通, 影响了人民币“走出去”

目前, 云南省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主要依托传统的边境小额贸易模式、借助香港市场实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而国内金融机构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直接进行跨境人民币清算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同时, 国外人民币的存量也影响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推行, 国内企业要求国外企业支付人民币, 就要看国外市场是否有人民币, 才可能按照双方贸易和投资的要求实现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 未经批准, 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不能自行调运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目前除香港特区外, 东南亚国家人民币的存量较少, 国外合作的银行向国内银行提出了向境外参加银行调运人民币的需求, 以满足双边企业和个人贸易投资的现实需要。

(二) 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 影响外方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收益

一般来说, 企业在出口商品、劳务或对资产业务计价时, 应选择使用汇价趋于上浮的货币, 在进口商品或对外负债业务计价时, 选择使用汇价趋于下浮的货币。边贸企业向周边国家出口时, 由于人民币升值因素, 周边国家趋向于以本国货币或美元计价;以老挝为例, 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客观因素影响, 部分企业回收出口货款时只能收到当地流通的货币:美元、基普或是泰铢, 而因为基普和泰铢的稳定性问题, 为节约成本, 企业选择通过“地摊银行”把收来的基普或是泰铢兑换成美元现钞带回国内。美元现钞带回国内后, 由于人民币的升值, 汇价波动又给企业带来一部分汇兑损失。

(三) 回流机制不完善, 影响了外方接受人民币的积极性

推行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进行计价结算, 必然会使部门人民币在国外沉淀先来。在国外人民币存量增加的同时, 人民币持有者就会考虑持有人民币的成本和收益问题, 提出人民币挂牌交易、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需求, 希望通过投资或理财等各种方式来获得稳定的收益, 避免长期持有而带来损失的可能。因此, 为国外的人民币持有者提供自由兑换, 国内直接投资, 银行代客理财成为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 金融创新产品出现, 给业务监督管理带来挑战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背景下, 国内企业普遍面临国内信贷规模紧缩、利率攀高等影响, 人民币协议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也就应运而生。人民币协议融资业务等金融创新产品大都具有规避外汇局对国内企业借用外债的审批和监管, 不占用短期外债指标, 并且目前外汇局尚未有相关文件对其进行规范和统计, 造成了外汇局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统计、监测、分析和实施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五) 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难度大, 监管工作存在“盲点”

一是我国边境口岸已于1994年取缔了地摊银行, 但外方口岸的地摊银行目前依然拥有合法身份, 地摊银行兑换量较大, 是人民币在越方的重要集合点和过渡点, 对其开展调查难度很大, 因此很难全面准确反映人民币在外方的存量情况。二是受外方政局变动和统计口径不一致影响, 掌握外方相关数据难度较大。在采集数据的过程中, 由于无法确认外方经济数据的统计口径,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三是难以全面采集人民币对外投资的数据。中方以人民币对外投资需经过一系列官方规定程序报批方可完成, 手续环节较多, 于是有的投资者在对外投资时, 采取现钞方式直接进行对外投资。

(六) 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难, 影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进程

玉溪市通海县东绿食品有限公司向当地外汇局反映遇到了“有款不能收”的新问题。原因是该公司出口蔬菜至越南, 签订出口合同时双方约定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于是国内企业在出口报关时以人民币报关, 实际收款时外方称手头上的人民币存款已用完, 到当地银行购买人民币需等候数天, 极其不方便, 外方表示只有支付美元给中方。但到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时, 当地税务局表示报关时采用人民币, 收款时若收美元, 结算币种不一致不给予退税, 影响了出口企业参与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积极性。

(七) 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钞限额较低, 不能满足边境贸易发展的需要

边境贸易量日益增长, 人民币境外投资也日益增多, 虽然国家政策已将人民币现钞出入境携带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20000元, 仍然不能满足边境贸易和境外投资的需要。此外, 人民币跨境银行转账不能覆盖全部对外贸易和投资的企业和个人, 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钞即成为部分口岸人民币跨境流通的主要渠道, 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限额的局限性影响了人民币跨境流量, 从而影响人民币在对外交往中的计价结算功能的发挥。

四、政策建议

(一) 加快云南与东盟国家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交流和合作的步伐, 为人民币走出去搭建桥梁, 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发展

一是借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平台, 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 让周边国家更加深入了解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政策导向, 增强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信心, 扩大与周边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合作;二是发挥云南省优势, 确立云南“陆水国际大通道”和“沿边经济大省”的战略地位, 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实现次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巩固人民币计价结算的经济基础;三是加快国内金融机构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的投资和合作步伐。在贸易结算中, 必然需要双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参与, 但往往受当地国家外交程序、经济政策规定、法律约束、具体业务流程、语言交流等的限制, 在一些国家进展缓慢。应积极鼓励国内金融机构的总行直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 在东盟建立分支机构, 直接在当地办理人民币金融业务, 为贸易投资企业开立人民币账户, 办理贸易投资企业的人民结算、货币兑换、资金汇兑, 将为国内企业和个人对东盟国家贸易和投资提供极大的便利。同时在目前现有的银行结算模式下, 改进跨境金融服务, 发挥转账结算主渠道作用, 减少口岸现金的流动和使用, 将跨境资金流动最大限度地纳入银行渠道, 使银行结算在边贸结算中成为真正的主角。

(二) 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推进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贸易中, 人民币与贸易投资国之间的汇率定价、挂牌交易对促进双方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选择的一篮子货币主要以发达国家的货币为主, 汇率的变化受国际货币市场汇率变动影响较大。为有效配合人民币由周边化发展成为区域化, 再由区域走向国际市场参与贸易和投资的计价结算, 以及更大范围的国际经济金融交流合作, 应该在篮子货币中增加相应东盟国家的货币作为篮子货币成员, 减小人民币汇率受国际主要货币波动的左右, 以促进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和投资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 逐步实现与东盟国家资本项目的开放, 为人民币区域化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与主要的美元、欧元、日元等世界货币相比, 人民币在国际上处于弱势的地位, 资本项目的开放一直成为发达国家诋毁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理由。在经济全球化、自由化的大环境下, 特别在经贸往来历史悠久的东盟国家, 稳定的国内经济、上升的汇率、频繁的投资和合作, 使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贸易和投资中拥有了较高的地位。人民币可以有选择地与东盟主要国际货币之间的进行自由兑换, 真正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为推动和实现人民币区域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 完善人民币金融创新产品的管理, 有效防范业务快速发展中的风险

首先, 把人民币协议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纳入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 完善短期外债的界定和统计监测, 全面、有效地推进外债管理工作;其次, 关注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加强对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统计监测, 加强金融创新产品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冲击和影响的分析研究, 给上级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最后, 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积极的引导, 使其朝着有利于实现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方向发展。

(五) 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监管机制, 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动的监测和分析, 规范中方“地摊银行”结算方式, 变堵为疏, 改地下打击为地面集中管理, 规范其经营规模、兑换利率、结算方式等, 实行经营资质和数据统计的报备, 纳入监管范围, 掌握人民币跨境流动情况, 为稳步推进人民币区域化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充分发挥人民币跨境流动数据采集的基础性作用, 将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反洗钱监测、反假货币协作等机制进行有效整合, 形成统一长效的全方位协调监测机制, 实现信息共享, 有效发挥监测管理效力。三是人民银行、海关、商务、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运作, 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报关与结算币种不一致引起的退税难核销难的问题, 应尽快发布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指引, 在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前提下, 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六) 提高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限额, 有序疏导人民币现钞流量

中国和老挝、缅甸还没有完全建立银行结算体系, 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每人每次2万元的限额显然不能满足企业边境贸易结算和境外投资需要。此外, 我国居民赴东南亚旅游者日趋增多, 旅游者普遍偏好现金消费而非信用卡消费, 海外商家也普遍重视中国游客消费, 倾向于人民币支付等手段吸引中国游客消费。因此, 建议提高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限额, 促使人民币通过正常途径流出入境外, 有序疏导人民币流量, 同时能促进人民币发挥境外计价功能作用。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8篇

一、发展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现状及意义

(一) 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必然性

近年来, 中韩双方的贸易不断扩大, 这就使得中韩两国急需找到一种可以代替美元的货币来继续维持双边贸易的持续发展。这是一种本质上的利益诉求。如果想让一种货币代替美元进行双边的贸易, 那么这种货币不是韩元即是人民币, 这将从结算方式上为中韩双方提供更大的便利, 从而使得中韩两国可以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么问题来了, 到底使用美元还是使用人民币来作为两国的结算货币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 中国在国际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使得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作用也日益增强;中国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时表现出的沉着冷静, 使得国际更加佩服中国, 增强了世界对中国的信任, 同时, 这也是对中国的人民币给予信任的另一种体现。所以, 在中韩双方的贸易结算上, 使用人民币是历史的选择。

无论对中国还是韩国而言, 人民币跨境结算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2014年7月3日, 中韩两国央行在首尔签署了关于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备忘录。7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公告称, 决定授权交通银行首尔分行担任首尔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另据韩国方面消息, 中韩还将建立一个韩元兑人民币直接交易市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正验证着这一必然趋势。

(二) 发展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意义

1. 对图们江区域的其他国家起到了示范指导的作用。

作为同一区域的国家之一, 韩国无疑为其他的国家提供了良好的范本。在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之前, 中国也只同欧洲的一些地区像伦敦, 法兰克福, 巴黎, 卢森堡等达成了人民币清算协议。所以, 与韩国的合作必然对图们江区域的俄、蒙、日、朝等国家起到了示范与指导的作用。

2. 增强了中韩两国的友好合作, 促进了两国的经济贸易发展。

2014年7月3日, 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中韩两国将通过充分协商和相互合作, 去做好相关的业务监督管理, 信息交换, 持续评估及政策完善工作。这一举措, 将有利于中韩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 进一步促进贸易, 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3. 为中国实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韩两国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一块基石, 推动其发展则是稳定这块基石, 使中国实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路更加坚实。中韩两国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这条路走起来变得更加艰难。如果中韩双方完全实现了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 将为区域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提供更大的便利。

4. 增强人民币的流通性。

显而易见, 当中韩两国实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时, 中韩的贸易往来将直接采取与人民币的兑换, 无需再借助其他货币, 例如美元, 来实现双方的交易。这就说明了, 人民币的流通性将会大大增强。2009年, 国家发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管理办法》为此提供了政策性的保障。

5. 这一举措将为中韩两国摆脱美元的束缚指引方向。

推动中韩两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原因之一就是摆脱美元的束缚。长久以来, 亚洲国家过于依赖美元, 使得摆脱美元也变得异常困难。推动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将使得中韩两国摆脱美元对双方经济发展的束缚, 降低贸易成本, 为双方的发展取得最大的利益。

6. 促进了中国人民币的区域化。

不得不说, 中韩双方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将会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 如果把人民币区域化比作一幢房屋, 那么无疑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则是这幢房屋的一扇窗户, 房子没有了窗户必然一片死寂, 有了窗户, 才会有更多的阳光照射进屋子, 所以推动中韩两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对人民币区域化具有重大意义。

7. 增强了中国的银行业与金融机构的外部交流。

一旦中韩完全实现了完全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中国的银行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将会增多, 服务的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国内, 其范围将会扩大到韩国乃至图们江区域的各个国家, 人民币的离岸业务将会得到充分的发展, 可以说, 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在为中国和韩国的银行业, 金融机构乃至各个企业提供更多的与外部环境交流与发展的机会。

二、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中韩跨境贸易结算中, 人民币的使用虽然是一种趋势, 但是我们要注意这其中潜在的问题。这对人民币的区域化的影响是巨大的, 我们必须重视。

(一) 历史文化问题

作为与韩国贸易关系密切的中国, 中国所做的每一项决定都是至关重要的, 并且由于历史文化的因素, 中国的每一项决定也必将牵扯韩国极其敏感的神经。近年来, 中国与韩国经常在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上发生冲突, 这一敏感的文化议题已经使两国纷争不断, 这必将影响两国的政治主张和经济诉求。这也使得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在中韩贸易的前路中并非一帆风顺。

(二) 美元作为结算货币这一事实的影响

想要实现人民币的区域化乃至人民币的国际化就必然不能忽视长久以来美元作为贸易结算货币这一事实。

2008年的经济危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起的, 本质上, 这一事件使得美元在国际上的地位产生动摇, 但是, 我们要清醒的意识到:美元的地位不是其他货币可以肆意撼动的, 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还需中韩双方的共同努力。长久以来, 中韩两国都习惯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 不止中韩两国, 世界大多数国家同样如此。所以, 要想实现人民币作为中韩贸易结算时使用的货币, 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 制度上的缺陷

一个国家无论做什么必然不可缺少制度, 任何事都需要制度的管理。中国虽然已经安排试点去进行中韩两国人民币与韩元的互换, 但是我们并未看到中国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一种长远打算。至少, 在我看来, 这是一种缺陷。以长远计, 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必然需要制度上的安排, 这样可以保证中国在中韩双边贸易上保持着主动的地位, 如果没有制度作保证, 中国很容易被韩国牵着鼻子走, 我想这并不是我们所乐见的。

(四) 中韩两国的严格控制

不得不说, 中韩两国对外汇的管制都是相当严格的。由历程中来看, 我国央行对汇率浮动限制较为严格, 而韩国央行也对韩元交易的境外资本管制严格, 因此到目前为止, 双方贸易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和柜台现汇业务规模不大。所以说, 中韩两国的严格控制也是导致中韩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缓慢前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发展图们江区域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策略

中国要想在图们江区域实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不仅离不开中国自身的发展, 更离不开俄, 日, 蒙, 朝, 韩等国的支持与合作, 那么如何加强与他国的合作, 又如何取得自身的发展以推动图们江区域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呢?

(一) 完善制度监督管理体系

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于一种政策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加强对人民币境内境外的监督管理, 合理平稳地控制人民币的流量, 在保证政策的合理实施下, 让人民币正常的发行与流通。同时, 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是只为人民币的流通而设立的, 同时, 也要监督管理中国与他国已签订的协议的实施与后续的发展, 这才能保证图们江区域人民币贸易结算进程能够平稳有力地进行下去。

(二) 稳定汇率

似乎在现有的经济政策条件下, 想要推动图们江区域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 稳定汇率变得无比重要。稳定住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 才能够降低由于汇率的经常性浮动带来的贸易与经济风险, 稳定住汇率, 才能够增强各国对人民币的信任, 使得人民币成为图们江区域的“硬通货”。

(三) 逐步实现对境内金融体系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可以说是十分喜人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尽管中国金融体系发展如此迅速, 但是, 水平与他国相比仍有非常大的差距, 如果现在图们江区域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已经全部实现是对我国的金融体系是十分不利的。所以, 加快国内金融体系的改革以适应境外他国的金融体系已势在必行。

(四) 积极参加区域性的货币与金融的合作

积极参加区域性的货币与金融的合作, 对中国来说, 一是可以增强人民币与他国货币的融通, 二是可以让境内的金融与境外的金融产生跟更多的机会, 从而有利于国内金融体系的进步, 也让人民币可以获得更长远的发展。为了让中国与图们江区域的其他国家尽快拥有共同的意识, 让他国对人民币和我国金融体系产生更大的认同, 积极参加区域性的货币与金融的合作, 则是必要的途径与手段之一。

总之, 推进图们江区域人民币跨进贸易结算已势在必行。中国必须要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把握好方向, 循序渐进地踏实谨慎地做好每一步, 逐步完成国内金融体系的改革, 增强国内银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促进人民币与他国货币的融通, 加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制度监督管理体系, 以期增强图们江区域的其他国家对人民币的认同感与信任感, 使人民币在图们江区域变成“硬通货”, 尽早完全实现图们江区域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 以实现人民币的区域化乃至国际化。

参考文献

[1]邢树君, 图们江区域开发战略中的国际合作问题研究[J].吉林大学.2014 (12)

[2]王志华.中韩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外资.2012 (04)

浅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第9篇

2008年12月我国开始试点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先从上海市和广东省内4城市开展试点。

2009年7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6部门联合下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业务范围、运作方式、试点企业的选择、清算渠道的选择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7月6日,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标志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正式启动。

2010年3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标志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的基本建立。

2010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内容一方面是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与地区;另一方面试点地区扩大到20个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第三方面试点地区所有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结算,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施现状

自跨境结算正式启动以来, 比较20个省市累计结算量, 广东、北京和上海三地占比接近7成, 其中广东34%, 北京23%, 上海12%, 另有山东和江苏两地占比5%。比较境外国家地区结算量, 中国香港一地占比68.5%, 新加坡占比6.7%。统计数据显示, 2011年一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 603亿元, 高于2010年第四季度的3 093亿元, 占对外贸易的5.7%, 是2010年一季度184亿元的近20倍。自2009年7月央行宣布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始到2011年8月已有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中, 人民币跨境结算从开始的仅有4处试点, 到现在已经完成在144个国家和地区的布局。

目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主要用于货物贸易出口、货物贸易进口以及服务贸易三个方面。据统计, 2010年一季度至2011年一季度上述三方面人民币结算额占人民币结算比重分别约为8%, 80%, 与12%。也就是说在到目前为止的人民币跨境结算额中, 有80%是中国进口企业用人民币支付, 中国出口企业收到人民币的比重不到10%。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呈现不均衡特点。

三、外贸企业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优势

(一) 财务费用缩减

人民币结算不仅降低了汇率波动给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 也减少了企业的结售汇成本。据测算, 受美元波动影响, 中国企业当前的汇兑成本约占企业经营总成本的4%左右, 对于目前全国平均利润率1.44%的外贸企业来说, 改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即可避免该项汇率损失, 其意义之重大可想而知。另外, 我国自1996年以来对中外资企业一律实行全面的银行结售汇制度。要求企业外汇结算账户限额为上年度经常项目收汇额的50%或80%, 超过部分必须结汇, 使企业不能自由存储自有外汇, 只能将超额度部分卖给银行, 需要对外支付外汇时, 又需从银行购汇, 而外汇指定银行则按照当日央行公布外汇牌价, 以较低的外汇买入价买入外汇, 以较高的外汇卖出价卖出外汇赚取差价, 这就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 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之后, 外贸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可更多得以人民币结算, 就会大大降低使用外汇增加的交易费用。

(二)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使用人民币结算的业务不存在核销环节, 在企业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申报时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办理出口退税时也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倘若以美元或非人民币的他国货币结算需在出口报关之后的210天内进行外汇核销,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未收汇未核销的出口单据不予退税, 由此可见外汇核销的重要性及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便利性。

例如某外贸企业向国外客户出口商品一批, 价格100万元人民币, 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 报关也以美元报关, 国外客户到期支付该企业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的收益不受汇率变动影响, 是固定的, 另外该笔资金不必进外汇待核查账户, 不必进行核销, 企业在退税方面不必受核销单有无信息的牵制, 有利于加快退税进度。假如该外贸企业与国外客户以美元进行出口贸易结算, 假设该笔交易价格100万美元, 合同当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1, 然而过几个月实际结汇时银行的外汇买入价变为美元兑人民币6.3:1, 这就意味着每出口一美元就要损失0.2元人民币, 出口一百万美元汇兑损失就是20万元, 损失不可谓不大, 而且美元在入企业人民币账户之前先要进入待核查账户, 如果该企业又恰恰没有额度, 就不能结汇, 银行必须等到该企业在外管局有结汇额度才会给予入账, 不能及时入账一方面不方便企业资金周转, 另一方面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每天都在升值的情况之下企业又要额外承担汇兑损失。另外企业在收汇之后还要以银行提供的外汇核销联进行外汇核销, 国税局在固定时间到外管局拷核销信息, 如果结汇时间较长, 核销较慢, 就会因国税局没有核销单信息而影响出口退税进度, 出口退税在大多数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能够及时退回就能缓解大多数企业资金压力, 尤其是在目前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高达6.56%, 且又很难贷到款的情况之下。

四、部分企业难以实施的原因及对策

(一) 难以实施的原因

尽管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确对外贸企业存在诸多利好, 但在目前情况下敢于并愿意尝试且从中获益的企业数量并不多, 大部分出口企业目前的出口业务仍以美元和欧元结算为主。尽管大部分企业愿意以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 但国外客户对此项业务反应比较冷淡,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方结算主导权的缺失, 特别是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加工贸易企业, 更难单方面推进此项业务。国外客户对人民币普遍不热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 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还很有限, 对除香港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外企业而言, 国外进出口商如何获得人民币是个首要的问题。目前国外客户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人民币, 一是通过和中国政府的货币互换, 另一个途径就是通过出口获得人民币。这两个途径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2. 客户通过进出口获得的人民币需要可自由兑换, 目前的人民币还达不到可自由兑换, 如果人民币不能和主要国际货币自由兑换, 进出口商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就会下降。

3. 关于人民币的回流问题, 外贸公司与国外进出口商以人民币进行贸易往来结算, 国外进出口商必然会产生人民币结余, 这部分结余的人民币如何存储, 如何用于投资增值, 也是其不能不考虑的因素。

(二) 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对策

1.推动出口额较大的外贸企业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由于出口国货币较进口国货币更占优势, 因此在推进人民币贸易结算方面可优先推进中国向东盟及其他国家出口的人民币结算, 尤其是中国大企业的出口。同时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满足境外进口商的人民币需求, 例如推进相关国家出口用人民币结算, 及通过相关金融渠道提供人民币。

2.推进在与相对不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

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中, 发达国家货币占优势, 中国虽然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 但与相对更不发达的国家的贸易中, 人民币应占据优势。因此, 在与中国的贸易伙伴国中, 可优先推进与一些相对并不发达的非洲、亚洲国家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另外, 国家发达与否还体现在市场发展方面。相对完善的外汇市场和银行体系有利于本国货币结算。因此, 在目前中国进一步改革外汇市场和银行体系的同时, 可寻求与市场相对更不完善的国家发展人民币结算。

3.重点在异质品出口中推进人民币结算

增加高附加值产品 (异质性商品) 出口在总出口中的比重, 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进而改善国际收支条件 (即掌握结算主导权) 的重要目标。在异质性商品贸易中, 出口国货币占相对优势, 因此可重点推进异质品出口的人民币结算, 从技术和比例两方面做大人民币贸易结算。

4. 推进与通胀较高或波动较大国家贸易的人民币结算

目前中国较好的通胀情况有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具体到双边贸易中, 中国可优先推进与通胀情况不佳的国家进行人民币结算。例如非洲的安哥拉, 尼日利亚, 苏丹等一些国家的通胀率较高且波动较大。

5. 推进金融市场建设

首先, 需要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必然形成人民币境外循环, 目前境外人民币基本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 处于半地下的流通状态, 不能解决人民币安全回流中国的关键问题。因此, 有必要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 汇聚境外流动的人民币, 同时提供高效的清算渠道。香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文化因素, 以及作为国际金融中心, 有良好的条件开办与人民币相关业务, 能够在跨境贸易结算中扮演重要角色。

其次, 推进境内金融市场开放和发展。发达的金融市场可加强非居民持有人民币的意愿, 进而促进人民币用作国际贸易结算货币。目前, 境外人民币运作渠道少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此需要逐步开放境内金融市场, 向境外主体提供资金拆借, 债券和股票投资的机会。期间需监控境外人民币的流入规模, 建立审批或核准制度, 适时利用税收政策调节收益和本金的流出入。同时, 扩大境内金融市场上的广度和深度, 增加金融产品以满足更多投资者的需要。商务部发言人称争取在2011年9月实行FDI, 促进人民币双向回流, 这一系列与人民币相关业务的新措施, 为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资本市场打通了一条重要渠道, 完成了人民币全球流通的完整路径。

第三, 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也面临着境外人民币汇率风险管理难的问题。目前境外主体只能通过NDF来管理汇率风险, 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缺乏风险套保手段不利于进口商使用人民币结算, 尤其是中长期合同, 另外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会对境内人民币汇率形成冲击。因此在当前外汇市场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 需要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机制、扩大外汇市场主体、推进外汇市场产品创新以及市场运行和创新产品的监管。

五、总结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施, 可使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结算方式更加灵活, 可选择结算币种增多, 减少汇率风险, 降低交易成本, 弥补结算手段的不足,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 促进金融业的国际化。

调查显示, 从全球范围综合来看, 在未来半年, 最受贸易企业青睐的5种结算货币依次为美元、欧元、人民币、英镑和日元, 新兴市场对这一趋势的形成起到主要作用, 在北美地区等成熟市场, 人民币虽尚未进入前三但与英镑的使用比例相差不大。据预测, 到2015年中国对外贸易额的一半以上将以人民币结算, 达2万亿美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目前规模呈日益增长趋势, 要想真正使人民币走向国际, 成为国际结算货币, 强大的制造业做后盾辅之以适宜的金融体制这两点缺一不可。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政策出台背景及历次政策演变,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企业的利好及在部分企业难于实施的原因和对策,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不均衡性特征及其重大意义与前景。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演变,实施现状

参考文献

[1]张明.‘跛足’的跨境贸易结算[N].上海证券报.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3]孙兆东.世界的人民币[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刘力臻, 徐奇渊.人民币国际化探索[M].人民出版社.

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探讨 第10篇

从人民币目前在进出口贸易的应用状况分析,其并没有发挥出自身在国际贸易当中的货币性作用,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失衡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失衡是当前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对外贸易支付大于收入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实际结算经常会出现进口企业用人民币进行货款支付,但出口企业所获得的支付货款则是美元,这种交易行为上的货币差异,使我国进出口方面的人民币支出极为不对称, 虽然近年来我国进出口人民币交易绝对差额在逐渐缩小,但其仍以 “亿元”为计算单位,这种情况不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发展。

1.1.2收付失衡带来的外汇储备过多

人民币在进出口贸易上的收复失衡,为我国带来了庞大的外汇储备。目前我国实行出口结汇制和进口用汇审批制,在这种制度下, 国内企业可以在不用去外汇管理去申请进口用汇的情况下,利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支付,导致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手中的外汇无法流出。

1.2人民币跨境结算流通性差

人民币跨境结算流通渠道不通畅,使得人民币的跨境流通性过差,这在客观上影响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内限制人民币资本性流通和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化汇率和利率。其中前者是由于我国对资本项目管制较为严格,人民币的流出途径只能依靠对外贸易,这使得人民币未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展现其影响力。

1.3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不健全

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作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要途径,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有:(1)操作行为上有缺陷,例如各商业银行对人民币跨境流通所采取的清算系统不一致;(2)安全隐患,例如人民币清算需要SWIFT系统来实现,但此过程必须要通过美国、荷兰所建立起的数据运行中心完成,这使得我国跨境人民币数据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外国,这给我国金融信息的安全性带来隐患。

2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水平的对策

想要改变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要做好对人民币流通性的拓宽,改善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为此我们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1改善人民币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

改善人民币进出口收付失衡情况的途径主要有以下3方面。

2.1.1扩大货币互换规模,增加人民币的海外存量

为此我国需与贸易国之间的货币互换协议,建立相应制度,为人民币进出口贸易流通提供条件。

2.1.2进一步加速汇率市场改革

将一篮子模式更为深入、透彻地应用到进出口贸易当中,提升人民币在市场当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还要适当扩大人民币汇率的上下浮动范围,以便将市场机制在人民币汇率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出来。

2.2拓宽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渠道

在拓宽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渠道策略方面,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内容实现。

2.2.1扩大人民币跨境投融资

扩大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是实现人民币进出口双向流通的重要途径。为此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开放“国际板”,以人民币为计价方式,为境内企业、股民提供持有外国股票的机会,增强人民币的国际货币职能发挥。

2.2.2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改革

从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来看,想要提升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效果,就必须要先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将国内市场产品价格关系理清,从而解决金融产品价格扭曲情况。

2.3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

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可以在模式上借鉴美元、欧元的跨境清算系统经验,设置专门的独立机构来负责跨境清算工作,同时要确立跨境资金清算的独立性,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隔离。并实现境外资金的清算境内化,建立起以我国金融机构为中心的跨境清算体系,为我国金融业提供更多收益。在此基础上,还要实现对跨境清算系统功能性的进一步提升,加大跨境清算的信息监督与安全保障,建立起以人民币为核心的跨境清算运营模式,提升人民币在进出口当中的地位,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打好基础。

3结语

跨境结算,外贸一小步,人民币一大 第11篇

这正印证了美国前财长康纳利留给世人的那句话——“我们的美元,你们的麻烦”。

本币结算多方受益

2008年金融危机波及全球,一直兴高采烈走在全球化道路上的中国受挫很大。作为贸易出口大国,当外部环境恶化,需求市场急剧缩小,中国的一大批中小型外贸企业纷纷倒闭,没倒闭的日子也不好过。在某报上曾有这样的例子:以美元标价的一单100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在签约时还是有利可盈的,但到合同执行完成,由于汇率变化。100万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大幅缩水,一笔有利可盈的生意出现了巨大亏损。在2008年,不少国际贸易企业的所得利润基本让汇率的反复波动抹平了,于是有了“出口越多,风险越大”的说法。

一直以来,我国大多数对外贸易采用美元、欧元等第三方货币结算。这种结算有很多不便之处,如二次兑换、手续繁琐、交易成本过高、外汇受汇率风险的影响等。这些都制约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从2009年3月份开始,王岐山副总理、周小川行长等开始在媒体撰文或在不同场合提出要谋求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人民币由此前仅限于边贸结算向一般国际贸易拓展,开始了所谓的国际化进程。

人民币国际化的支撑力量,从宏观上看是我国经济运行稳定、增速较高、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的结果。除此之外,金融市场发展稳定。各类细分金融市场初具规模,人民币本身币值、购买力、汇率水平也相对较稳定这些都是重要原因。尤其是2005年,我国汇率机制进行改革之后,人民币稳中有升的态势更增强了其吸引力。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行让我国的外贸企业、商业银行受益很大,同时也有利于香港、上海两地金融中心的发展。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业内人士说了不少,可以总结为以上5点。

而商业银行也是受益很大的一方。它可以扮演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境外参加银行和港澳清算行4种角色,至少可增加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汇款、预收预付等各类结算业务,能为企业提供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和出口买方信贷产品。

商业银行还可以将更多国际化的产品推荐给企业,如将人民币产品与外汇产品进行组合、创新,创造企业自己独特的结算方式。而海外人民币增多,对银行开发理财产品也有利。

此次人民币结算试点对香港、上海两地也影响深远。一直以来,香港和内地的贸易往来十分频繁,人民币结算让香港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对于香港的金融业来说,则可以形成人民币资产,活跃人民币交易。香港由于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动十分自由,今后随着人民国际化进程的推进,香港将可能逐步发展成为境外的人民币结算中心和人民币离岸市场。这对其世界金融中心地位的稳固是一个极有利条件。

那些不高涨的热情

试点首日。参与人民币结算的上海电气集团、深圳中兴通讯等大企业表现出极大热隋。而记者采访了试点地区深圳和非试点地区厦门的三位从事外贸的业内人士,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的反应比记者想像的平淡很多。

厦门利富盛伞业的总经理李富旺先生表示,用什么货币进行结算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一方面要视供需双方的结算量有多大和银行的配合度考虑,但做最终决定的都是买卖中强势、议价能力强的一方。由于生产产品可替代性高、企业自身实力不够强大,国内很多小外贸公司可谓仰人鼻息,—般都由对方说了算。

而买家(境外客户)做决定,一般会根据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他们就会愿意用人民币结算,反之他们不愿意。

目前,愿意用人民币结算的境外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该企业和中国国内企业有很频繁的进出口业务,它收到一笔人民币后可能很快又要将其付出;另一种就是中国国内企业在谈判和业务中处于强势地位,境外企业权衡之下被迫接受。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雷达认为,国际货币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不是靠中国单方面推动就可实现。跨境贸易运用何种货币结算,剃头担子一头热不行,需要双方达成共识。除了在个案中用强大实力压人之外,更通用的路径在于让对方对人民币高度认可,让对方切实感受到抛弃美元拥抱人民币的好处。这需要对我国经济有强大信心和人民币自身强大实力的支撑。

试点初期,贸易结算量、人民币流通规模都还十分有限,贸易双方对人民币的认识也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应该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目前象征意义浓于实际意义。最大的意义是让对外贸易回归到贸易的本质属性,也为大家多开了一条通道。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循序渐进发展的。

人民币国际化路还长

有人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只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一小步,却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大步。

人民币国际化,说的是人民币不限于中国、开始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

三方面可判断一国货币国际化处在什么阶段。首先是在边境贸易执行计价功能。这一功能人民币已发挥多年。第二,作为支付手段,开始在周边国家和地区被接受,执行投资货币之功能。第三是最高层次也是质变,就是执行价值储藏功能——因为它随时能花出去换到东西、币值还稳定。在2006年底,菲律宾货币委员会就接纳人民币为该国中央银行储备货币,2007年白俄罗斯跟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巴曙松认为,“现在人民币仍处于第一步的深入阶段和第二步的初始阶段。”人民币自由兑换,不仅是贸易和经常项下如保险、运输、旅游、汇款等的自由兑换,还包括资本和金融项下的自由兑换。目前我国是贸易大国,但还远谈不上资本输出国,人民币离“成为美元”还很远。

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中国在制度安排和市场建设方面都还不足。以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为代表的一些人就认为。在中国经济体制、核心经济模式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人民币的国际化是天方夜谭;而从世界经验看,国际化货币需要有完备和有深度的金融市场,这样,该货币才可自由用于产业投资和参与金融市场交易。

粤港跨境人民币结算大幅增长 第12篇

2013年,广东与香港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23万亿元,同比增长36.5%,占广东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金额的71.9%。

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举措,广东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一直位居全国首位。

据介绍,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拓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渠道,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积极引导广东法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香港子公司申请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格,并支持取得RQFII资格的金融机构创新产品设计、扩大投资额度和投资范围。

2013年,广东新增2家基金管理公司、1家证券公司和1家资产管理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取得RQFII资格,已具备RQFII资格公司的5家证券公司、7家基金管理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新获批367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

截至2013年末,广东已有6家证券公司、7家基金管理公司和1家资产管理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取得RQFII资格, 合计获批722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 占全部RQFII获批投资额度的45.8%。

此外,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还不断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领域,推动跨境人民币计价业务。2013年以来,协调推动广东对香港的供水、供电项目与鲜活农产品出口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并积极推动香港特区政府以人民币注资港珠澳大桥项目,有效规避了汇率风险,降低了财务成本。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精选12篇)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第1篇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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