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健全机制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英国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评析 第3篇
一、托管服务类型
英格兰大体有两种类型的托管服务,一种是向英国教育标准局(Ofsted)登记注册并接受其监管的正式的托管服务,另一种是未经注册的非正式的托管服务。正式注册的托管服务有三种类型:1.早期托管:指5 岁以下儿童的保育服务;2.教育标准局规定注册的托管服务:指5~7 岁儿童的托管服务;3.教育标准局自愿注册的托管服务:指8 岁以上(包含8岁)儿童的托管服务,以及在孩子家里为任何年龄儿童提供的保育或托管服务。
英格兰规定,只有正式注册的儿童托管服务才有资格收取费用或服务成本。英格兰的小学生可以选择的托管服务有以下几类:扩展学校、课后服务/假期俱乐部、保育员、保姆以及亲朋好友。
(一)扩展学校
扩展学校的开放时间比普通学校更长,以便提供一些额外的服务,比如早餐、课后社团、家庭作业小组和亲子小组。家长可以咨询学校是否提供这类服务,或者学校是否已经成为当地扩展学校网络中的一员。这些服务的价格并不统一,取决于学校或者社团(俱乐部)的提供方。如果社团(俱乐部)是独立于学校之外单独在教育标准局注册的,那么家长有权利享有儿童保育的政府资助或补贴。
(二)课后服务/假期俱乐部
课后服务和假期俱乐部可以向4~14 岁的儿童提供游戏玩耍和看护服务。根据家长需求的不同,可以选择上学之前开放的早餐俱乐部,或者放学之后开放的课后小组,或者假期开放的游戏玩耍俱乐部。许多俱乐部或小组都会给孩子提供玩耍的机会,组织一些体育活动,当然也有安静的场所让孩子放松或者完成作业。
课后服务和假期俱乐部可以由地方政府、私企或者志愿组织来运作,当然成本也各有不同。假期俱乐部的名额通常很快就会报满,所以家长需要尽早报名。
(三)保育员
保育员属于个体经营者,他们在自己家里照看别人托管的孩子。如果他们照看的是8 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在教育标准局进行注册。儿童保育员可以提供非常灵活的看护服务,而且还可以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他们还可以照料不同年龄段的兄弟姐妹。
儿童保育员的薪酬通常按小时计,具体多少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英格兰儿童保育员的薪酬地区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家长和保育员之间的托管协议需要明确看护的时间、假期薪酬以及其他一些具体事项,确保所有细节都在协议中体现。
(四)保姆
保姆是由家长雇佣在家里照看孩子的,他们适合那些需要灵活服务的家长。尽管很多保姆接受过保育方面的培训,但是他们还是不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保姆可以选择教育标准局的自愿注册,但不是必须注册。家长负责对保姆的面试,检查保姆注册情况以及了解所有相关信息,从而确定是否聘用。聘请一个保姆的费用差异也很大,价钱取决于他们是否住在家里,工作的时长以及其他工作职责。家长作为雇主,负责支付保姆应缴的税额和保险。
(五)亲朋好友
家人和朋友可以提供非常灵活的儿童保育和看护服务,有时候可以与其他形式的注册服务结合在一起。如果家人或朋友在你的家里替你照看孩子,那么这种服务不需要注册。由家人或朋友提供的儿童看护服务是没有资格享受国家补贴的,除非满足以下情况:
(1)家人或朋友是已经注册过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
(2)并且他们不在你的家里提供服务;
(3)而且他们除了照顾你的孩子以外,还向其他没有亲属关系的孩子提供服务。
二、托管服务现状
根据英国教育部2014 年1 月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2~2013 年,大约66%的学龄儿童接受了某种形式的托管服务,34%的学龄儿童没有接受任何形式的托管服务,23%的学龄儿童只接受了正式的课外托管服务,比如早餐或者课后俱乐部,14%的学龄儿童只接受了非正式的托管服务,另外还有14%的学龄儿童接受了两种类型的托管服务。
虽然《儿童保育法案(2006)》明确规定,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政府有责任为工作的、正在接受教育或培训的家长提供足够的儿童保育或托管服务,但现实情况却并不乐观,平均来看,英国能够为小学生(5~11 岁儿童)提供足够托管服务的地方政府大约仅占三分之一,详见表1。
从表1 可以看出, 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的差异很大,35%的地方政府认为5~11 岁儿童的托管服务供给是充足的,远远低于3~4 岁儿童的服务水平,仅比英国平均水平高出2 个百分点。此外,从整体来看,5~-11 岁年龄段儿童的托管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有些地区存在严重的供需失衡问题。
英国教育部2014 年的调查显示,学龄儿童平均每天接受托管服务的时间为2 个小时,比学龄前儿童少很多(6.2 个小时)。学龄儿童平均每周接受托管服务的时间是6 个小时。那些接受两种类型托管服务的学龄儿童每周的托管时间最长,为8.7 个小时,其次是只接受非正式托管服务的学龄儿童,每周托管时间是6.8 个小时,那些只选择正式课外托管服务的儿童,每周托管时间远远少于前两者,只有2.8个小时。
学龄儿童接受托管服务最主要的原因都与儿童自身有关,比如出于教育或个人发展的目的,或者仅仅是因为他们喜欢去那里,这个比例占72%。将近一半(47%)的学龄儿童接受托管服务是出于经济原因,比如方便家长外出工作或者寻找工作。17%的学龄儿童接受托管服务与家长的时间安排有关,比如方便家长做家务、进行社交活动或者照看其他孩子。
2011~2012 年,出于儿童自身原因选择托管服务的家长比例明显增加,5~7 岁年龄段从59%增加到69%,8~11 岁年龄段从58%增加到72%。出于经济原因选择托管服务的家长比例也明显增加,5~7岁年龄段从49%增加到55%,8~11 岁年龄段从44%增加到49%。
三、托管服务的费用
英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家长利用课后俱乐部托管孩子。一个课后俱乐部每周提供15 小时的服务,平均费用是48.19 英镑,或者说一年的平均费用为1830 英镑。英格兰东部和西南部地区课后俱乐部的托管费用是最高的(详见表2)。
(单位:英镑)
(数据来源:2014年度保育/托管费用调查)
有些家庭让保育员接孩子放学,这是很受家长欢迎的一种做法,因为有时候家长需要工作到下午6 点钟以后。保育员提供的服务通常比课后俱乐部更灵活,而且可以提供额外时段的看护服务。平均来看,保育员负责从学校接孩子并且每周提供15 小时的托管服务的费用是65.08 英镑,或者说一年的平均费用是2470 英镑。
伦敦的保育员为5 岁以上孩子提供的托管服务是最贵的,比英国的平均水平高出44%。在伦敦,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需要保育员来接放学的孩子,那么家长支付的费用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090 英镑。
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复杂而多样。首先是从业人员的薪酬成为托管服务的主要成本。2013 年,英国教育部曾建议在英格兰地区提高生师比,以降低家长负担的托管成本。但是这个建议遭到了家长的强烈反对,家长认为一个老师照顾太多儿童,将会以牺牲儿童的安全和幸福为代价。所以这个建议最终不了了之。第二个导致儿童托管费用高的原因在于,英格兰绝大部分托管服务是由私立部门或非营利部门提供的。英国教育部2012 年的调查表明,67%的课后俱乐部是由私立部门或非营利志愿组织提供的。这些组织或部门不得不支付营业税并负担经营场所的租金。第三个原因是,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的拨款机制非常复杂。家长可以通过税收抵免政策获得托管补贴,托管服务供给方也可以获得来自政府的资助。但是所有资助和拨款渠道都需要走复杂的行政程序并支付一定的行政成本。
四、托管服务的特点
(一)从可获得性来看,提供的是非全覆盖的部分时段服务
英格兰提供的上学时间之外的儿童托管服务只覆盖了部分时段,因为女性大量从事兼职工作,因此只需要部分时间的托管服务。数据显示,英格兰不同时间段正规儿童托管服务的利用率略高于80%,这表明大约五分之一儿童没有接受正规儿童托管服务。正规儿童托管服务是指由机构、组织、服务团体或注册为保育员或儿童照顾者的个体提供的服务,还包括以其他形式定期提供的服务,通常需要付费。
英格兰的家长对其他非正规的儿童托管服务(非正式的、不定期的托管服务)的利用率非常高。尽管基于国家儿童保育战略,正规儿童托管服务不断扩大,但非正规儿童托管服务仍然很重要。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朋友和亲属提供的非正规托管服务。
家长对托管服务的需求受到诸如劳动参与率、工作时间灵活程度、学校开放时间以及是否有其他备选方案(由祖父母照顾)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托管服务的实际供给情况并不能直接回答需求是否完全满足这一问题。从实际需求来看,英格兰的儿童托管服务需求大部分未得到满足。
从供需来看,尽管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的供给增加,但仍然缺乏支付得起的、高质量的服务,地方层面的问题尤其严峻。根据2014 年的调查显示,只有三分之一的地方政府为5~11 岁的孩子提供了足够的课后托管服务。过去五年间,课后托管供给不足的状况日趋恶化。可是,反观需求一方,英国需要课后托管服务的家长数量日益增长,而针对这一群体的正规托管服务却几乎没有。最近对400 名家长的调查发现:有67%的非正常时间上班家长,他们在努力寻求能够满足他们需求的服务,有66%的家长找不到下午6 点之后的儿童托管服务,53%的家长找不到早上6 点之前的托管服务,40%的家长需要周末儿童托管服务,32%的家长需要夜间儿童托管服务(Singler 2011)。
(二)从服务质量来看,缺乏相应的标准和监管
高质量的儿童托管服务会促进儿童的社会、情感及认知发展。但是质量的定义十分宽泛,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出发,不妨关注一些与质量有关的结构性特征,如儿童职员比例、班级规模、课程管理、安全规章、职员资质、服务时长等方面。但是由于儿童托管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存在不同的质量评价标准与要求,质量评估仍然很复杂。
英格兰对于儿童职员比例的规定只适用于7 岁以下儿童,对于为8 岁以上儿童提供服务的机构没有法律规定,鼓励任何时候至少2 人值班,建议比例为10∶1。此外,对于最大班级规模,英格兰缺乏相关规定。从职员资质来看,英格兰《儿童保育服务国家标准》设定了最低资格要求,强调达到二级,等同于一年基于职场的培训,完成系列模块学习,以及三级(高级),要求两年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管理能力。从整体质量评估来看,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的质量仍然缺乏明确的标准。
当前,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质量方面的研究甚少,托管服务缺乏明确的质量标准。不管是师资、规模,还是内容,都缺乏相应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儿童托管服务吸引合格师资非常困难。这个行业主要由低薪的女性从事,流动率非常高。
(三)从可支付性来看,儿童托管服务费用高昂
虽然,儿童托管服务可以获得某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但是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的费用是十分高昂的。有些国家,如爱沙尼亚、立陶宛和希腊,儿童托管服务比较便宜,因为这些服务作为公立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来提供的。而英格兰视这些服务为私人责任,因此对于工薪家长而言这些服务非常昂贵。
自2008 年国家儿童保育战略实施以来,儿童托管服务成本持续攀升,高于通胀率。从英国范围来看,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成本最高,尤其是伦敦和东南部地区。根据一个日托信托机构的调查发现,放假期间,一名儿童一周托管服务的平均成本为116 欧元。具体费用根据托管服务类型和儿童年龄不同存在差异。由于这类服务价格相对较高,因此阻碍了家长的就业,或者促使其他非正规服务大量涌入。
英格兰的儿童托管费用成为工薪家庭的主要支出项目,占据了家庭收入的很大比例。OECD的调查数据显示,OECD成员国的平均托管费用占家庭净收入的11.8%,法国和德国的相应比例分别为10.4%和11.1%,然而英国的比例高达26.6%。托管费用的上涨对于那些需要全时段托管的家庭来说,影响是最大的。当然,父母可以选择在家照看孩子,但他们日后若想重返职场是非常困难的。正因如此,很多人在有了孩子以后仍然选择继续工作,同时不得不支付高昂的儿童托管费用。即便父母在有了孩子以后继续工作,高昂的托管费用还是让他们的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对母亲来说,她们很难从事或者胜任全职的工作,一般都是薪酬较低、地位较低的兼职工作。
五、托管服务的政策走向
儿童托管服务的可获得性、质量和可支付性受到一个国家众多相互影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公众对于这类服务的看法。在英国,上学时间之外的托管服务容易被家长接受,但是兼职母亲偏爱选择部分时间的托管服务,尤其是为小学阶段或年龄更小的儿童选择这样的服务。
英国的女性就业率日益上升,但是大多数女性都是非全日性的工作。上学时间之外的儿童托管服务可以得到国家补贴,低收入家庭可以得到财政支持。上学时间之外的服务供给日益增加,有近八分之一的学校提供拓展的上学时间之外的服务,但通常是部分时间提供(如部分在校日或假日的部分时间)。但是,家长对于上学时间之外的托管服务的高需求并未得到满足。
英国对于上学时间之外托管服务的可获得性关注较少,原因可能是缺乏政治优先意愿、筹资途径有限等等。但是,当前最缺乏的是各利益相关方在上学时间之外托管服务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考虑儿童和家长的利益,从社会、经济和性别平等多个视角出发。
英国已经认识到,投资于上学时间之外的托管服务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优先领域。通过促进家长的全职参与率,提高儿童托管服务的可获得性能够促进福利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点对于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英国尤其重要。
尽管英国已经认识到儿童托管服务的附加价值,但上学时间之外的托管服务的质量似乎还没有提上政策议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经费。英国制定了针对儿童托管服务提供者和培训课程的新管理标准,旨在提高人员技能和服务质量,并在《国家儿童保育战略》框架下实施。尽管状况有所改善,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儿童托管服务人员不能达到最低资格要求,而且削减儿童保育和托管服务经费也可能威胁提高师资水平的各项政策努力。许多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只能雇佣一些不合格人员以降低成本。因此,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提升服务质量和吸引合格师资将成为英格兰儿童托管服务的重中之重。
摘要:“三点半”难题已经成为全球普遍面临的共同挑战,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不管是出于家庭原因还是经济原因,英国的家长对于儿童托管的需求一直在增长。但是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服务类型不够多元、服务方式不够灵活、服务费用偏高等都成为阻碍服务质量提升的因素。未来一段时期内,吸引合格师资并提升各类服务人员资质将成为英国全面提升托管服务质量的关键。
关键词:英国,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述评
参考文献
[1]childcare-options-for-children-aged-5-11-years-old[EB/OL].[2015-03-08].http://www.familyandchildcaretrust.org/childcare-options-for-children-aged-5-11-years-old.
[2]Jill Rutter&Katherine Stocker.Childcare Costs Survey 2014[R].[2015-03-12].http://www.familyandchildcaretrust.org/childcare-costs-surveys.
欧洲国家“课后托管服务”面面观 第4篇
一、对课后托管的界定
欧盟将“课后托管”界定为在义务教育范围外,针对学龄儿童的、儿童定期使用的任何相关安排,以便他们的家长或看护者能够参与就业、培训或其他活动。课后托管开始于上学结束,结束于家长或看护者接走儿童,包括对身体的照顾,社会化活动,玩耍及教育活动,也包括假期的托管。课外托管包括学校组织的托管或由机构,组织、服务团体或注册为保育员或儿童照顾者的个体提供的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提供的托管。课外托管通常但不总是以学校设施或青年中心为基础,并提供娱乐活动或辅导家庭作业。
二、欧洲国家重视“课后托管服务”的原因
托儿服务是欧洲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对于托儿服务,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点逐渐从幼儿(尤其是不到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转向“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原因之一是因为支付得起的、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帮助家长在工作时间与孩子的上学时间之间找到更好平衡,因此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参与。例如在欧盟,提高劳动参与率(2020年欧洲75%的20~64岁人群参与劳动力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政策目标,因为提高劳动力参与可以消除贫困。其次,投资于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儿童发展。除了为儿童提供一个能够放松的安全场所外,课外托管服务还可以促进儿童的社会及教育发展。因此,课后托管服务对于存在学习困难或来自处境不利家庭的儿童尤其有益。
三、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政策举措
欧洲国家正通过不同方式扩大针对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1.首先通过立法和相关政策计划增加课外托管服务供给
例如荷兰,随着2005年《儿童保育法》的出台,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学位数量增长迅速。儿童保育部门融资结构从资助供给转向资助需求。在2007-2008学年,应家长要求,荷兰政府规定小学必须为学生提供上学前和放学后托管服务。因此,课后托管服务的学位数量在2004-2009年翻了一番,平均儿童覆盖率达到22%。
在卢森堡,课后托管服务在过去几年增长迅速。尤其增长迅速的是一种被称作“活动中心”的特殊托管服务形式。这种托管形式是2005年回应日益增长的儿童保育需求而产生,主要为18岁以下儿童提供托管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活动中心”必须每年提供至少200天,共500小时的托管服务。另外,为了延长这些托管机构的开放时间,教育部还鼓励这些托管机构延长开放时间,以涵盖以下时间段:从周一到周六,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在 2005至2010年间,这类托管机构提供的学位数量从8000个增长到超过23700个,大部分学位都是由上学儿童占用。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芬兰年幼学龄儿童漫长的下午时间变成一个热点问题。自那时起,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儿童数量不断提高。在一年级学生中,参与比例从40.7% 提高到2011年48%,二年级学生参与比例从22.5%提高到 27.3%。未来比例还将继续提高。政府还制定了“面向儿童、年轻人和家庭福利的政策计划”,强调出台措施,确保为所有年幼学龄儿童上学前放学后提供托管服务。
2.延长学校开放时间,重新组织目前存在的课后托管服务
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另外一条重要政策线是重组目前的托管服务。在大多数国家,学校上学是部分时间。延长学校开放时间,实行“全天上学”在一些国家已经进入政策议程。
英国教育大臣迈克尔·戈夫表示,政府将帮助公立学校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像私立学校那样延长到九、十个小时。这些延长的时间可以帮助那些成绩下滑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有人监督的写作业场所,尤其要确保每个学生能很好掌握数学、英语、科学、语言、历史和地理这些核心学科的知识。除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还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安排戏剧、体育、管弦乐、辩论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品格、自信与活力。
而为了实现机会均等及支持具有特殊背景的家庭,德国政府积极促成“全日学校”的建立,该类学校属于公立性质,就是在一般的教学时间之外,让学生在学校里受到照应的一种辅导措施,尤其是针对小学生而言。德国目前正积极促进全日学校的规划与正规学校密切结合,以期发挥最佳的辅导功能。
以柏林为例,小学的正规上学时间为7:30 - 13:30,若有特殊需求,家长可以在早上6点就先将孩子送到学校,或是放学之后让孩子继续留在学校。留在学校的学生不一定就是接受额外的课业辅导,更多时候是进行一些特殊的活动。
在希腊,“全日学校”自1998-1999学年起开始实施,开放时间从早上7:00至下午17:00。延长的时间安排包括强制时间和可选择的早餐、午后时段。可选时段供学生选择在教师监督下做作业。教师也可能提供额外课程,如文学,外语,计算机,体育,舞蹈和实用美术及音乐等。具体日程安排取决于参与的儿童数量, 例如,可选早晨时段(7:00-8:00),规定至少有5名儿童参与。2009-2010,有近80% 小学提供延长学校时间服务。
在葡萄牙,2006年起针对6~10岁儿童建立“全日学校”。所有小学现在必须在下午15:30至17:30时间段提供“课程提高活动”, 作为新模式部分,学校应该也为所有儿童提供午餐。endprint
爱沙尼亚教育与研究部2007年启动一项试验项目,支持在54所学校建立“全日学校”,开放时间持续到下午18:00或19:00,旨在支持家长将工作与家庭结合 。该项目非常成功,学校参与兴趣大(申请学校达到所有学校的23%)。
3.统筹各类课后托管服务
在西班牙,几个市正共同努力协调由教育中心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和其他政府机构(如公共体育中心或公共艺术机构)提供课外活动。 尽管这些服务不是新的,但重新思考如何与教育中心协调这些的服务使用是一个新的命题。即使在大多数地方该努力还处于试验阶段,但似乎是一个促进儿童发展与社会融入的新战略。
在保加利亚,由教育部提出一项建立“个人发展和创造中心”的计划,旨在为儿童提供保育服务。在这些中心,为了制定跨部门的儿童保育政策,地方,地区和学区的努力都应该被统筹。政府要求目前的课外服务机构都转为这样的中心。
在列支敦士登,自2009年以来,“日托联盟”(由私人创立)在5个市(共11市)为学前和小学儿童提供白天托管 (结合教学与日托服务)。参与小学和幼儿园与“日托联盟”合作,由日托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上学前清晨的儿童托管、午餐托管,及下午托管(包括辅导作业)。目标是创造一个与学校形成补充日托机构体系,为4岁到中学开始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托管服务。
四、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政策关注重点
除了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供给外,这些服务的质量与可支付性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重点。
1.质量
课后托管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质量。高质量的托儿服务可能有助于儿童的社会、情感及认知发展。
课外托管服务的质量可能指不同方面,如卫生与安全,托管规模,儿童—工作人员,提供的活动及家长参与程度等。通常包括组织质量与过程质量两个方面。过程质量指儿童玩耍、学习的托儿环境与体验到的师生互动质量;组织质量指可以由地方政府管理的托儿机构特征,包括儿童工作人员比例,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课程管理,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和服务时间长短等。
欧洲国家课后托管服务的质量目前还缺少明确的标准和相关信息。为了评价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现状,基于三个方面制定了质量评估标准——儿童工作人员比,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和工作人员的学历资格。评价结果显示: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呈现多样化,这与托儿服务的公众形象、整个教育体系及社会政策的财政约束等有关。部分国家这三个指标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国。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活动组织者通常拥有相应执照和文凭。
英国。法律只规定了7岁以上儿童的托管要求(3~7岁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3∶1),对于8岁以上儿童的托管立法规定儿童工作人员比,但是政府鼓励托管服务提供者要确保最少有2名工作人员值班,建议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0∶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国家托儿服务标准》规定了工作人员的最低学历资格水平为中级(相当于接受过一年的基于现场系列模块培训)和高级(要求接受过两年这样的培训)。
德国。儿童工作人员比平均为10.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23.6人,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职业培训。
瑞典。儿童工作人员比为6~8岁儿童9∶1,9~11岁儿童21∶1,对于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没有相关规定,但平均一个班的托管人数为37人,工作人员获得大学教育学学位的占60%,其他教育程度(高中学历)占40%。
荷兰。《儿童托管法》规定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例为1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4~8岁年龄组20人,8~12岁年龄组30人,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级职业教育。
芬兰。儿童与工作人员比平均为9.2∶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工作人员有大学学历或中等后职业教育文凭。
比利时(法语地区)。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
葡萄牙。儿童与教师助手的20∶1,儿童与教师的比为4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25人,如果儿童有特殊需求,则最大托管规模为20人,教师助手的学历资格是接受过中等教育,而教师通常接受过四年硕士学历教育,此外教学人员还获得其他相关培训。
保加利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2∶1,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30名儿童,规定工作人员的学历为接受过中等或高等教育;拉脱维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3∶1,一个班最多托管23人,工作人员是受过高等教学教育的专业人士。
克罗地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介于20~25:1之间,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28,工作人员要求为接受过大学本科教育。
斯洛伐克。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平均为23:1,工作人员学历要求为中等教育学专业或高等教育。
斯洛文尼亚。儿童工作人员比没有相关规定,平均为16:1,最大托管规模为28人,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其中教师接受过高等教育或大学学历的占50%,辅助人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占50%。
2.可支付性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课后托管后服务都获得某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但是各国的实际财政计划存在巨大差异。在一些国家,如爱沙尼亚、立陶宛和希腊,课外托管服务费用不贵,因为这些服务是作为公立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提供。而在其他国家,这些服务被视为私人责任,价格对于工薪家长而言非常高,最明显的案例就是爱尔兰和英国。
具体而言,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收费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免费或低收费
在爱沙尼亚,学校通过“日托小组”提供课外服务。大多“数日托小组”是免费的,只有第二顿餐的成本由家长支付。在立陶宛,由公立学校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尽管机会相当有限,每周只开放2~3小时,但是是免费的。在希腊,全日制公立小学的选修课程都是免费的,大约90%的课外托管服务是在被称为“创造性儿童职业中心”进行。这些中心收费较低,每月20~60欧不等。在丹麦,低收入群体可能免于付费。在芬兰,家长可以申请低收费或免费;在挪威,部分课外服务免费。丹麦的课外托管服务价格相当昂贵,因为每天只涵盖几小时。但贫困家庭或需要额外社会政治需求的家庭可以获得免费的托管服务。endprint
匈牙利托儿成本主要由三个渠道进行资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用户付费。绝大多数课外托管服务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免收费用。家长只需支付餐费。这些成本不能高于家庭收入的20%,大多数儿童都有资格获得某种形式的补贴。此外,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比例正日益提供,费用昂贵。
在波兰基于学校的托管服务是免费的,除了一些辅助课程活动,短途旅行和用餐涉及的费用。在许多学校,家长委员会会捐赠部分经费(每学年从3至50欧元不等) 。
(2)由家长付费,但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浮动或进行价格控制
在德国,大多数城市根据家长收入对儿童托管进行补贴,但是差异很大。德国的“全日学校”可分为“开放式”与“条件式”两种性质。“开放式”是在正规学校开放时间(7:30-13:30)之外由家长视情况让孩子提前或延迟在校,前提是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家庭及教育背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而定;“条件式”则是在一周内至少有四天8:00 - 16:00的正规上学时段,报名者有参加的义务,除了餐费之外,免付其他费用。若有提前或延后的需求,则视家长收入另加费用。
在法国,课后托管服务成本由地方政府规定,通常根据家庭规模和收入按比例增减 。在荷兰,家庭收入最低的家长只需支付8%实际托管成本,最高收入群体则需支付40%的实际托管成本。在葡萄牙,家庭支付的服务费用与收入挂钩。比利时2006年将托儿成本税收折扣扩大到3~12岁儿童。
还有一些国家试图通过设定收费上限对服务价格进行控制。2002年1月瑞典规定了针对学龄儿童的托管服务的最高收费限额。在捷克,立法规定了“学校俱乐部、娱乐性俱乐部以及艺术学校服务”的最高收费额度。因此,尽管收费不是与收入挂钩,但价格非常低。另外,在斯洛伐克,为儿童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俱乐部”是由市政府和公共机构建立,每月收费最多不超过儿童最低生活标准的15%。
(3)发放教育券
在卢森堡,2008年设计,2009年3月1日引入“教育券”。教育券发给0~12岁的所有儿童,不管其家长的收入状况如何,每周为这些儿童至少提供3小时的家庭支持(可以在托儿所、日托中心等进行)。其他时间按照不同的价格收费。21小时托管服务可以获得折扣价格(最多每小时3欧元)。超过21小时的托管服务每小时收费最多7.5欧元。每周超过60小时的托管服务,家长负全部费用。
德国2011年1月了实施了“教育补贴一揽子计划”,目的是促进来自低收入家庭儿童的社会融入。这些家庭能够获得一张教育卡,用于不同的补贴项目,包括上学、日托和在学校或日托中心的午餐等。卡上没有钱,只注明享受的服务种类。该计划由地方当局负责实施。
(4)费用较高,同时没有对价格进行限制
在波兰,由私人运营的课外托管服务为家长提供大量收费选择,可以按小时收费,按天、按月或年交费。对于最低工资收入者,每月参与私人提供的托管服务的成本负担不起,占到有一个孩子家庭的毛收入的30%~50% 。对于一名平均工资收入者,私人托管服务更容易负担,占有一个孩子家庭毛收入的12%~22% ,因此,家长收入及家庭需要托管的儿童数量影响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的可支付程度。
在保加利亚,学校是提供课外托管服务的机构之一。他们由州及市政府预算资助。其他托儿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同;私立课外托管服务价格高于由学校或市政府提供的托管服务。课外托管服务形式的可支付性对于低收入家庭和有很多孩子的家庭是一个问题。
意大利要求家长支付上学时间之外的服务费用。在2009-2010学年,由家庭支付的课外托管服务平均成本为每年346欧元,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高,每年372欧元,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低,每年291欧元。
拉脱维亚没有对课外托管服务价格进行规定。每所学校或其他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自行制定价格(获得全额补贴的服务除外)。价格根据学校财务状况、托管规模及放学后活动持续时间以及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异很大。
奥地利根据居住地补贴课外托管服务成本各异。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比中等收入家庭(79欧元)花费更多,分别为126欧元和131欧元。因此,从绝对数和相对数来看,低收入家庭都支付了较高的成本。家长支付部分占到公立托儿机构成本的10%。
在罗马尼亚,课外托管成本差异很大,从120欧元到500欧元不等。在2010年,每个家庭总的月平均收入为500欧元,这意味着相当多家庭无法支付课外托管服务 。
在英国,课外托管服务非常昂贵,成本也持续攀升,超过了通货膨胀率。英格兰的课外托管服务成功最高,尤其在伦敦和英格兰东南部。最近一项调查发现,在学校放假期间一名儿童的一周托管平均成本为93英镑(约116欧元),尽管根据家长居住的位置收取不同的费用 。不同类型的托管和针对不同年龄的托管之间也存在较大的成本差异。例如,全日制幼儿园托管比针对学龄儿童的课外托管昂贵,全天假期课外托管由于时间长也更昂贵。不过政府也对课外托管服务进行补贴,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财政支持。
最后,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关注的其他政策议程还包括课外托管服务的灵活性。证据显示,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的灵活性水平相当有限,服务可能在一天很早的时间或假日就停止了。 这对于工作时间不规律(夜班、周末或法定假日)的家长非常烦恼。另外一个政策议题是对于大童的照顾 。在大多数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是针对小学儿童。对于中学阶段的青少年,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层面的托管服务提供 。因此,不清楚现在欧洲国家有多少这样的“带钥匙儿童”,后果会怎样。
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制度 第5篇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课后服务监管制度 第6篇
一、课后服务开始前,服务教师到教务处签到,确认服务教师到位。
二、服务教师引导学生签到考勤,清点人数。
三、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学校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四、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五、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六、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7篇
1.学生参加课后看护需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的家长需同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课后辅导的学生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辅导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由家长提前请假,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如在辅导期间需提前离校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后,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听从老师安排,保持教室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学生应认真学习、独立作业,作业完成后,学生应该养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6.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不讲话、不吃零食、维护好自己座位的卫生清洁。
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的管理制度 第8篇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师必须按照名单做好点名和记录工作。
3、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老师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将学生排好队送达放学点,并交到家长手中。
5、学校安排行政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
6、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
7、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酬劳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课后服务经费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构建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课后服务效果,学校根据《XXX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课后服务考核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思想、以学生为本、树立立德树人科学育人观,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课后服务场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课后服务的考核工作,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好课后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课后服务的考核及辅导费用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组员:校务会成员、年级主任、教师代表
三、考核对象:
参与课后服务的全体教职工(辅导员),包括: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人
员、辅助工作人员、学科辅导教师、年级课程教师、校级课程教师(少年宫校内外辅导员)。(以下统称教师)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与课后服务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课后服务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课后服务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按期考核,实行每期发放。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课后服务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考核资金
1.市教育体育局按每学期实际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数统一核算核拨课后服务经费。其中生均标准的90%作为基础经费,生均标准的10%作为绩效考核经费核拨至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校。
2.学校考核为优秀,核拨的考核经费按人均数计发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全体教师。
3.学校按市教育体育局核拨课后服务经费的90%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全体教职工(辅导员)日常工作津贴发放,10%作为绩效考核发放。(以下简称“绩效考核经费”)
4.第一学期开始,预留课后服务经费的15%作为课后服务工作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等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的经费支出。此项经费逐学期递减5%,但总额不得低于课后服务经费的5%。(以下简称“预留维护经费”)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课后服务时段的出勤情况、安全管理、服务效果。
2.课后服务日常津贴考核。
课后服务津贴计算。以课后服务课时量计发日常课后服务津贴。计算课时的课后服务课程包括:班级学科辅导、年级活动课程、校级活动课程(少年宫)。每课时津贴=(教体局核拨课后服务经费-绩效考核经费-预留维护经费)÷课后服务总课时。课后服务总课时为全校教师课时总和,教师日常课后服务津贴=每课时津贴×课时数。
七、管理与监督
1.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考核工作受市教体局的指导和监督。
2.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以上课后服务管理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执行管理考核方案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对教职工(辅导员)的课后服务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课后服务考核扣除部分平均分配到参与课后服务的全体教师。
5.本方案解释权归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XXX教体局下发指导性文件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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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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