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初中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初中(精选12篇)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初中 第1篇
这本书写的是有一只小瓷兔子叫爱德华,爱德华有一个小主人叫阿比林。有一次,在坐轮船去旅行时不小心把爱德华从船上掉到了大海里,最后被一个渔夫给救了起来,送给了老奶奶。他们的女儿不喜欢他,就把他扔进了垃圾桶。他又在垃圾站过了两天,被一只狗叼到了一个人面前,于是爱德华就又和这个流浪人走上了新的路程。有一天,他们在火车里过夜,巡逻的人把小兔子扔出了车外。他被一位老奶奶捡回家用来当“稻草人”吓唬乌鸦,过了一天,他发现了一个男孩,正好男孩也发现了他,就把他带回了家送给了他有病的妹妹。女孩的病越来越厉害,没过多久女孩就死了。有一天,哥哥去吃饭可是钱不够,老板一发火就把爱德华抡碎了。是一个卖娃娃的店的老板把他修好了。很多年以后的秋天,一个女人带了一个孩子来到店里,她叫道:“爱德华!”。爱德华看到了阿比林,他们高兴地回家了。
我觉得这个过程体会到了爱德华学会了爱别人,懂得了:“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这句话的含义。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初中 第2篇
爱德华是一只瓷兔子,它的整个身体都是用瓷做成的,它的胳膊、腿可以动,它的耳朵、尾巴是用真的兔毛制成的,耳朵里有金属丝,可以使它的耳朵摆出不同的姿势。
有一次它和它的小主人阿比林等人在海上航行时不幸掉进茫茫的大海之中。后来被一个叫做劳伦斯的渔夫打捞了起来,带回家里送给了内莉,内莉对它很关切,可不久后,它却被内莉的女儿洛莉扔进了垃圾堆,又被一条叫做露西的狗带到了一个流浪汉的手里……
爱德华勇于闯荡的精神可嘉,值得大家学习。但它的自命不凡大家千万不要学。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 第3篇
爱ài德dé华huá是shì一yī只zhī小xiǎo瓷cí兔tù子zi,它tā的de第dì一yī个ɡè小xiǎo主zhǔ人rén非fēi常chánɡ爱ài它tā!但dàn它tā并bìnɡ不bù懂dǒnɡ什shén么me是shì爱ài。一yī次cì可kě怕pà的de旅lǚ行xínɡ让rànɡ爱ài德dé华huá的de命mìnɡ运yùn发fā生shēnɡ了le改ɡǎi变biàn,从cónɡ此cǐ它tā被bèi一yī次cì次cì地de抛pāo弃qì……
遍biàn体tǐ鳞lín伤shānɡ的de它tā,终zhōnɡ于yú在zài30年nián后hòu再zài次cì遇yù见jiàn了le第dì一yī个ɡè小xiǎo主zhǔ人rén,回huí到dào了le它tā日rì思sī夜yè想xiǎnɡ的de家jiā。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4篇
这是一个讲述爱与被爱的故事,通过小瓷兔子爱德华身不由己的奇妙旅行,展示了爱德华旅程中所经历的种种艰辛、温暖、痛苦和甘美,这些看似矛盾的感受如何能够融为一体?是爱!是爱与被爱让爱德华在痛苦中体验到幸福,在绝望中仍抱有不灭的希冀……让我们打开这本书,跟随爱德华一起旅行吧。
主人公爱德华是一只几乎完全用瓷料制成的小兔子,出自法国的能工巧匠之手,高贵而易碎。小主人阿比林全心全意地爱着他,无微不至的照料着他的生活,爱德华在这个爱意融融的环境中成长的非常安逸,坦然享受这一切,从未想过有一天这种生活会消逝。直到在轮船上发生意外,小瓷兔子被恶作剧之手送上了意想不到的旅程,他被淘气男孩抛起跌入海底,从此被迫与阿比林分离!在暗无天日的海底煎熬了297天后被渔夫救起,受到渔夫夫妇的疼爱,可惜好景不长,爱德华很快又被渔夫的女儿扔到垃圾车上,在垃圾堆里度过了漫长的183天,后被小狗露西当作兔肉馅饼原料带到流浪汉希尔面前,自此陪伴希尔、露西四处流浪,在这过程中曾经自视甚高、只爱自己的爱德华发生了巨大转变,他懂得了爱与付出,在遇到病重的四岁女孩萨拉鲁思后,爱德华情愿为萨拉做一切事情,他喜欢为萨拉跳舞、喜欢被萨拉紧紧地抱在怀里、喜欢为萨拉扮做一个婴儿娃娃……最后萨拉还是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在命运的旅程中,爱德华一次又一次被迫与深爱的人分离,连声再见都来不及说,爱德华在身体破碎之前心已经破碎过好几次了,他反而不在乎离去,可能破碎是种解脱吧。
然而爱他的布赖斯不愿让爱德华永远破碎,他以失去爱德华为代价请玩具店店主将爱德华复原,于是小瓷兔子被精心复原后,擦拭一新摆到玩具架上等待着需要他的人,带着一身伤痕经历了种种苦难的爱德华觉得自己已经不在乎新的生活了,直到一个睿智的百岁娃娃告诉他:只要敞开心扉,会有人来接你的。历经磨难的爱德华深有感触,他重新挺直身躯,燃起希望等待着……那一天终于到来了,阿比林带着她的女儿来到了玩具店,她一直佩戴着那只有了凹痕的金怀表,阿比林终于看到了玩具架上伤痕累累的小瓷兔子:“爱德华?”这就是重逢!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5篇
读完《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知道爱德华是一只玩具兔子,他被一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拥有。可是有一天,他被两个小男孩给丢到海里去了,有一天他被渔夫给救了上来,但是他又被一个小女孩扔到了垃圾桶里,正好几个流浪汉经过把他捡了起来,就跟他们一起流浪。但是有一天他又被扔到了小山坡上,被一个小男孩给捡到了。小男孩把爱德华送给了一个生病的小女孩。为了让小女孩更喜欢爱德华,小男孩就在爱德华身上装了一些东西,使爱德华可以跳起舞来。小女孩看见了很高兴。但是小女孩的病越来越重,有一天小女孩死了,小男孩就把爱德华放在广场上跳舞给别人看。但是有一天小男孩去餐厅吃饭的时候,服务员一不小心把爱德华摔成了很多碎片,小男孩把爱德华送到玩具店去修理。修理完了,修理工把爱德华放在玩具店的架子上去卖。爱德华失去自由以后很难过。
过了很久很久,阿比林到玩具店里发现了爱德华,就把爱德华买了下来,从此,爱德华开开心心的住在自已家里。
我还觉得爱德华懂得了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6篇
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位美丽的公主,许多王子都众星捧月般的看着她。但这位公主不但不接受爱,还离开了爱,自以为自己美丽能得到一切。但没有爱的保护,美丽有什么用呢?没有了爱的保护,美丽的公主迟早会变成一头丑陋的疣猪。
我觉得用这个故事中的公主来比喻爱德华再好不过了:长得美丽,能阻止被内莉扔进垃圾桶吗?长得美丽,能阻止被巡逻员扔到路沟吗?长得美丽,能阻止被当作稻草人吗?很明显,不能做到。因为无论长得多漂亮,没有了爱的保护,什么都做不到,就连垃圾也不如。
是的,上帝给了我们相同的爱,有的人回复了爱,爱就会长久的在他身边。有的人对爱置之不理,爱就变得短暂,最终离他而去。爱德华亡羊补牢,像那个一百多岁的老娃娃说的:总有一天有人会来接你的――几年后,爱德华又回到了阿比林爱的拥抱中。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 第7篇
今年年初,因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的大热,作为“都叫兽”枕边书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也因此大受粉丝追捧。事实上,这本由三度夺得纽伯瑞大奖的美国小说家——凯特·迪卡米洛执笔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早就蜚声国际,2006年更荣获“波士顿全球号角书金奖”。这是一个“简单”的童话故事,没有紧凑的情节,也没有太多的渲染,但就是能让你从那一字一句间清清楚楚地体会到爱德华的那些等待有多煎熬,无能为力时有多悲伤,重逢时有多满足。
本文选自《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第一章(译文参考自新蕾出版社2011年版),让我们来看看这是一只怎样的瓷兔子,让我们来到一切童话故事开始的地方——从前……
Once, in a house on Egypt Street, there lived a rabbit who was made almost entirely of china. He had china arms and china legs, china paws and a china head, a china torso[躯干] and a china nose. His arms and legs were jointed[结合] and joined by wire so that his china elbows[肘部] and china knees could be bent, giving him much freedom of movement.
His ears were made of real rabbit fur, and beneath[在……的下方] the fur, there were strong, bendable[可弯曲的] wires, which allowed the ears to be arranged into poses that reflected the rabbit’s mood—jaunty[洋洋得意的], tired, full of ennui[无聊]. His tail, too, was made of real rabbit fur and was fluffy[毛茸茸的] and soft and well shaped.
The rabbit’s name was Edward Tulane, and he was tall. He measured almost three feet from the tip of his ears to the tip of his feet; his eyes were painted a penetrating[(目光)犀利的] and intelligent[聪明的] blue.
In all, Edward Tulane felt himself to be an exceptional[优越的] specimen[范例]. Only his whiskers[胡须] gave him pause. They were long and elegant[优雅的] (as they should be), but they were of uncertain origin. Edward felt quite strongly that they were not the whiskers of a rabbit. Whom the whiskers had belonged to[属于] initially[最初]—what unsavory[令人讨厌的] animal—was a question that Edward could not bear to consider for too long. And so he did not. He preferred[偏爱], as a rule, not to think unpleasant thoughts.
Edward’s mistress[女主人] was a ten-year-old, darkhaired girl named Abilene Tulane, who thought almost as highly of Edward as Edward thought of himself. Each morning after she dressed herself for school, Abilene dressed Edward.
The china rabbit was in possession of[拥有] an extraordinary wardrobe[衣橱] composed of[由……组成] handmade silk suits, custom shoes fashioned from the finest leather and designed specifically[特定的] for his rabbit feet, and a wide array[排列] of hats equipped[配备] with holes so that they could easily fit over Edward’s large and expressive[富有表现力的] ears. Each pair of wellcut pants had a small pocket for Edward’s gold pocket watch. Abilene wound[上发条] this watch for him each morning.
“Now, Edward,” she said to him after she was done winding the watch, “when the big hand is on the twelve and the little hand is on the three, I will come home to you.”
She placed Edward on a chair in the dining room and positioned the chair so that Edward was looking out the window and could see the path that led up to the Tulane front door. Abilene balanced[使平衡的] the watch on his left leg. She kissed the tips of his ears, and then she left and Edward spent the day staring out at Egypt Street, listening to the tick[滴答声] of his watch and waiting.
Of all the seasons of the year, the rabbit most preferred winter, for the sun set early then and the dining-room windows became dark and Edward could see his own reflection in the glass. And what a reflection it was! What an elegant figure he cut! Edward never ceased to[停止] be amazed at his own fineness.
In the evening, Edward sat at the dining room table with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 Tulane family: Abilene; her mother and father; and Abilene’s grandmother, who was called Pellegrina. True, Edward’s ears barely cleared the tabletop, and true also, he spent the duration[持续期间] of the meal staring straight ahead at nothing but the bright and blinding[炫目的,耀眼的] white of the tablecloth. But he was there, a rabbit at the table.
Abilene’s parents found it charming[迷人的,可爱的] that Abilene considered Edward real, and that she sometimes requested that a phrase or story be repeated because Edward had not heard it.
“Papa,” Abilene would say, “I’m afraid that Edward didn’t catch that last bit.”
Abilene’s father would then turn in the direction of Edward’s ears and speak slowly, repeating what he had just sai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china rabbit. Edward pretended[假装], out of courtesy[出于礼貌] to Abilene, to listen. But, in truth, he was not very interested in what people had to say. And also, he did not care for Abilene’s parents and their condescending[故意屈尊的] manner toward him. All adults, in fact, condescended to him.
Only Abilene’s grandmother spoke to him as Abilene did, as one equal[平等的] to another. Pellegrina was very old. She had a large, sharp nose and bright, black eyes that shone like dark stars. It was Pellegrina who was responsible[负责的] for Edward’s existence. It was she who had commissioned[委任] his making, she who had ordered his silk suits and his pocket watch, his jaunty hats and his bendable
ears, his fine leather shoes and his jointed arms and legs, all from a master craftsman[工匠] in her native France. It was Pellegrina who had given him as a gift to Abilene on her seventh birthday.
And it was Pellegrina who came each night to tuck Abilene into[使盖好被子安睡] her bed and Edward into his.
“Will you tell us a story, Pellegrina?” Abilene asked her grandmother each night.
“Not tonight, lady,” said Pellegrina.
“When?” asked Abilene. “What night?”
“Soon,” said Pellegrina.“Soon there will be a story.”
And then she turned off the light, and Edward and Abilene lay in the dark of the bedroom.
“I love you, Edward,”Abilene said each night after Pellegrina had left. She said those words and then she waited, almost as if she expected Edward to say something in return.
Edward said nothing. He said nothing because, of course, he could not speak. He lay in his small bed next to Abilene’s large one. He stared up at the ceiling and listened to the sound of her breath entering and leaving her body, knowing that soon she would be asleep. Because Edward’s eyes were painted on and he could not close them, he was always awake.
Sometimes, if Abilene put him into his bed on his side instead of on his back, he could see through the cracks[裂缝] in the curtains and out into the dark night. On clear nights, the stars shone, and their pinprick[针孔] light comforted Edward in a way that he could not quite understand. Often, he stared at the stars all night until the dark finally gave way to dawn.
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居住着一只几乎完全用瓷制成的兔子。他长着瓷的胳膊、瓷的腿、瓷的爪子、瓷的头、瓷的躯干和瓷的鼻子。他的胳膊和腿被金属线连接起来,这样他的瓷胳膊肘儿和瓷膝盖便可以弯曲,使他得以活动自如。
他的耳朵是用真正的兔毛做成的,在那皮毛下面,是结实的、可弯曲的金属线,它使那双耳朵可以摆出各种姿势,反映小兔子(不同)情绪——洋洋得意、疲倦不堪或者无聊透顶。他的尾巴也是用真正的兔毛做的,毛茸茸的、软软的,做得很得体。
那只小兔子名叫爱德华·图雷恩。他的个子很高,从耳朵顶端到脚尖差不多有三英尺。他的眼睛被涂成蓝色,显得敏锐而机智。
总之,爱德华·图雷恩是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只有胡子使他颇为费解。那胡子又长又优雅(正如它们本该有的样子),可是它们的材料来源却不甚清楚。爱德华极为强烈地感觉到它们不是兔子的胡须。那胡须最初是属于谁的——是某个令人讨厌的动物——对这个问题爱德华无法细想。他也的确没有这样做。他通常不喜欢思考那些令人不快的事。
爱德华的主人是个十岁大的黑发女孩,叫阿比林·图雷恩。她对爱德华的评价很高,几乎就像爱德华对他自己的评价一样高。每天早晨,在阿比林为上学而给自己穿衣打扮后,她也会给爱德华打扮一番。
那小瓷兔拥有一个特别大的衣橱,里面装着一套套手工制作的丝绸礼服;用最精美的皮革按照他那兔子的脚型特别设计和定做的鞋子;一排排的帽子,帽子上面还留有小孔,以便适于戴在他那对又大又富有表现力的耳朵上。每条裁制考究的裤子上面都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爱德华的金怀表。阿比林每天早晨都会帮他给那怀表上好发条。
“好啦,爱德华,”她给那表上好弦后对他说,“当粗指针指到十二而细指针指到三时,我就会回家来陪你了。”
她把爱德华放到餐室的一把椅子上,调整好椅子的位置,让爱德华正好可以向窗外张望,并且可以看到那条通向图雷恩家前门的小路。阿比林把怀表稳稳地放在他的左腿上。她吻了吻他的耳尖,然后就离开了;而爱德华则整天盯着窗外的埃及街,听着他的怀表滴答作响,默默地等待着。
一年四季中,小兔子偏爱冬季。因为在冬季,太阳早早就落下去了,餐室的窗户都会变暗,爱德华就可以从那玻璃里看到自己的映像。那是怎样一种映像啊!他的投影是多么的优雅!爱德华每每对自己的风度翩翩感到惊讶不已。
晚上,爱德华和图雷恩家的其他成员一起坐在餐桌旁——阿比林、她的父母,还有阿比林的祖母,她叫佩勒格里娜。的确,爱德华的耳朵几乎够不着桌面,而且确实,在全部的用餐时间里,他一直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盯着那明亮而耀眼的白色桌布。不过他就那样待在那里——一只兔子坐在餐桌旁。
阿比林的父母觉得有趣的是,阿比林认为爱德华是只真兔子,而且她有时会因为怕爱德华没有听清而要求他们把一句话或一个故事重讲一遍。
“爸爸,”阿比林会说,“我恐怕爱德华没听清最后一句话呢。”
于是阿比林的父亲会转向爱德华,对着他的耳朵慢慢地说,为了让这只瓷兔子听明白而把刚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出于对阿比林的尊重,爱德华假装在聆听,实际上他对人们说的话并不十分感兴趣。他对阿比林的父母和他们对他高人一等的态度也并不关心。事实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对他很傲慢。
只有阿比林的祖母像阿比林一样对他讲话,以彼此平等的口吻对他讲话。佩勒格里娜已经非常老了。她长着一个又大又尖的鼻子,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暗夜中的星星一样闪着光。正是佩勒格里娜让爱德华得以存在于这世上。正是她找人定做了他,她让人定制了他的一套套的丝绸礼服和他的怀表,他的漂亮帽子和他可弯曲的耳朵,他精致的皮鞋和他那有关节的胳膊和腿,所有这些都是出自她的祖国——法国的一位能工巧匠之手。正是佩勒格里娜在阿比林七岁生日时把他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而且正是佩勒格里娜每天晚上都来安顿阿比林上床睡觉,也安顿爱德华上床睡觉。
“给我们讲个故事好吗,佩勒格里娜?”阿比林每天都要她的祖母讲故事。
“今晚不讲了,小姐,”佩勒格里娜说。
“那什么时候讲呢?”阿比林问道,“哪天晚上?”
“很快,”佩勒格里娜说,“很快就会有一个故事了。”
然后她关掉灯,于是爱德华和阿比林躺在卧室的黑暗之中。
“我爱你,爱德华,”每天晚上,在佩勒格里娜走后,阿比林都会这么说。她说完这些话之后就等待着,好像期待着爱德华也对她说些什么一样。
爱德华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他什么也没有说是因为他不会说话。他躺在他那紧挨着阿比林的大床的小床上。他抬眼凝视着天花板,倾听着她的呼吸进出她的身体的声音,他知道她很快就要睡着了。因为爱德华的眼睛是画上去的,所以他无法闭上它们,他总是醒着的。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8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里面的主要人物是一个瓷兔子,名字叫爱德华.图雷恩,这只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因为它被一个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前有一只小瓷兔子被 一个小女孩爱着。那只小兔子在一次海上旅行的途中掉到船外,后来被一个好心的渔夫救了起来,没过多久,还是被扔到了垃圾堆里,可是,这只小资兔子还算幸运,被一条狗给刨了出来。当我读到这儿时,突然想起了我的一个姐姐,她是那么的善良,有一次我和她走在街上,这时她突然蹲了下来,正当我疑惑的时候,我看见她从地上抱起了一只小猫咪,她对小猫咪真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紧紧的抱在怀里,温柔地抚摸着。想到了这儿,我便继续读下去,后来,爱德华来到了一群流浪汉身边,又给一个稻草人工作了很短一段时间。后来它又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它们在花园里跳舞,开心极了,但不幸的是,小女孩得了一种很难治的病,爱德华看着小女孩死去,伤心极了,最后它决定回家了,回到了真正属于它的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在哪儿,只要我们能够相信自己所定的目标,就一定能成功,就像文中的爱德华一样,相信自己能回到小女孩身边,经过努力终于回到了家。记得有一次,我答应妈妈认真学习,考试能上90分,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在考试时获得了理想的分数。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9篇
作者/左眩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曾荣获波士顿全球号角奖金奖的书,这也是一个奇幻的故事。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他为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有一天,他被弄丢了。作者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会令你惊愕不已,最终你会发现: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从失去爱而学会爱、重新获得爱。
[读书感]
遇见爱德华,是一种幸运。
虽然我们不能像他的主人阿》匕林那样真正地拥抱他,但我十分坚定地相信,每个遇见爱德华的人都会深深地爱上他,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
他曾经是一只近乎完美的陶瓷兔子,美丽,聪慧,优雅,高贵——虽然有一点儿自命不凡,可那不过是每个完美的人都会有的小毛病。他的主人阿比林是那么爱他。每天晚上,她都对爱德华说:“我爱你,爱德华。”
可爱德华并不懂得爱。他能够感受到夜晚中点点星光带来的安慰;他能够为奶奶的故事里那位“就像没有月亮的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最后却变成疣猪的公主而激动不已;他能够觉察到阿比林湿湿的眼泪;他总是安安静静的,默默地坐在窗边等着阿比林,等着看太阳落山后玻璃窗里自己的影子……作为一只陶瓷的小兔子,也许他已经懂得够多了。可是,他并不懂得爱。
为什么阿比林总要对他说“我爱你”?什么叫做“我会永远爱你”?什么叫做“永远不要离开”?
爱德华不懂。他会激动,会感伤,会顾影自怜,可那时他不懂爱。
这个世界的奇妙在于:深深地懂得爱,总是在失去以后。
还记得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吗?只有在失去之后,小王子才懂得玫瑰花的珍贵,才会明白那朵小气的玫瑰花在他生命中原来是那么独一无二,无法替代。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就是一次不断失去的旅程。
他失去了华丽的衣服,失去了“爱德华”的名字,失去了那个要永远爱他的阿比林。
也许失去本身并不要紧:失去了华服,他还可以穿上女孩的裙子,戴上流浪汉的帽子,也有机:会重新穿上优雅的衣服;失去了“爱德华”的名字,他还可以被叫作“苏珊娜…马隆”或者“詹理斯”;失去了阿比林,他还会遇到内莉、劳伦斯、布尔、布赖斯和萨拉……
他甚至失去过生命。可那又怎么样?
他是一只陶瓷兔子,哪怕是碎成了碎片,也可以被重新修好,带着一身的伤痕再次睁开眼睛。
比失去更重要的,是无法失去的回忆。
回忆,就像一片澄净的夜空。那些失去的人,失去的时光,失去的感受,如同星座,一旦留在心里,便成为永恒。
爱德华在黑暗的海底里回忆,在肮脏的垃圾堆中回忆,在长长的小山坡上回忆……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将他的回忆填满了。在失去和失去之间,爱德华的“身体深处的某个地方”学会了疼痛,他在疼痛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些爱过他的人的名字,那些名字伴随着疼痛储存到他空空的身体里,让他开始懂得。
爱,原来就是这样一种甜美又痛楚的回忆:获得,失去;失去,获得。
爱德华不再关注自己的影子,他开始学会倾听,倾听别人的回忆:内莉的、布尔的、流浪汉的、布赖斯的……这些回忆像雨水一样,涓涓流入他的胸膛,汇成一个从未有过的深深的漩涡。
就在漩涡的中心,爱德华懂得了爱。
哪怕是失去生命,也无法忘却的爱。
爱德华没有眼泪,可他想大哭一场。他胸膛里的爱几乎满溢,为了他遇见的,却又失去了的那些爱他的人们,为了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的阿比林。
如同本书扉页上的那首小诗:“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延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爱德华一次又一次地被抛入未知的命运洪流之中,他痛苦过,失望过,可他一直在等待。他是一只陶瓷兔子。比起脆弱的人类,他更加接近永恒。
是永恒的期待,还是永恒的失望?
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你的。爱德华这样对自己说,永不放弃。
就像我们期待小王子回到了玫瑰花的身边,这只小兔子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他不再会犯爱的错误。他也希望我们不再犯爱的错误。
遇到爱德华,是一种幸运。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让我们一起懂得爱。
懂得爱,在失去又失去之前。
这是一本好书,真正的好书。好到你找不到更适合的语言去解读它,因为它早在解读之前就把你深深打动,让你忘却了所有的语言。或许,它本身就是一种解读,解读爱,解读心灵。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爱德华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为其中的爱和勇气感动。
一直读,一直感动,然后像爱德华那样,抬头仰望心中那片闪闪发光的星空。
我爱你,爱德华。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10篇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因被几个小男孩子在抢夺之中而丢失了,掉进了茫茫的大海当中。被一位渔夫捡回到她的家里,可是,他的女儿洛莉是一个粗暴的女人,把爱德华扔进了垃圾桶里面。又经过一些磨难,爱德华和流浪汉、小狗露西一起上路了。后来,哈和流浪汉来到了流浪汉营地的篝火旁边。从流浪汉营地的篝火旁到一个生病的小孩子的床前面;从生病的小孩子的床前面到孟非的街道上……最后,爱德华终于回到了已经是妈妈的阿比林的身边。
当看完了这部《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书时,我十分同情爱德华的遭遇,尤其是看到他掉近海里面和他心爱的小主人突然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想爱德华掉进海里的心情一定比我更难受。但是爱德华始终都相信他曾经被爱过,他相信会有人来接他的,我也相信会有人来接他的,我也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个数的情节曲折、想象力丰富的、情感动人,是一本好书!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二)《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是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作品,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就知道这只小瓷兔子与众不同。
这本书语言平实,却丝毫不感枯燥乏味,反而在字里行间里感到了真情的流露。生动的形象在凯特·迪卡米洛笔下熠熠生辉。
故事向我们描述了: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小瓷兔子。那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他为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不小心被丢进了海里。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从尼尔餐车到玩具商店……
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我十分敬佩文中的萨拉·鲁思和布赖斯兄妹,妹妹萨拉·鲁思虽身患重病,但在自己剩下的几个月里,十分开心;而哥哥布赖斯,对妹妹关怀备至,是个好哥哥。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千。是啊!如果一个人谁也不爱并对爱毫不关心,长得再美丽又有什么用呢?可惜,原来的爱德华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也许还有很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爱德华这一生注定要经历一次既奇妙又艰辛、既苦又甜的旅程去学习如何爱别人。
其实,人的一生需要懂得许多道理,我们都需要细细品味,但一定要懂得爱与被爱,要懂得,爱可以是奉献,可以是牺牲。我愿意与爱德华一起,去学会感受爱,回应爱,付出爱。在午后的阳台上,一遍又一遍的读这个故事,一个关于爱的童话故事。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三)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的书,从中我感受到了如果你不打算爱与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就是一次不断失去的旅程,他失去了华丽的衣服,失去了“爱德华”的名字,失去了那个要永远爱她的阿比林。
也许失去了本身并不要紧,失去了华丽的衣服,还可以穿女孩子的裙子,带流浪汉的帽子,也还有机会重新穿上优雅的衣服;失去了“爱德华”的名字,它还可以被叫做“苏珊娜”,“马隆”或者"詹理斯",失去了阿比林,他还会遇到内莉、劳伦斯、布尔、布赖斯和萨拉·鲁斯……
他甚至失去过生命,可那又怎样,他是一只陶瓷兔子,哪怕裂成了碎片,也能被修好,带着一身伤痕再次睁开眼睛。比失去更重要的,是无法失去的记忆。回忆,就像一片澄静的夜空。那些失去的人,失去的时光,失去的感受,如同星座,一旦留在心里,便成为永恒。
爱德华在黑暗的海底回忆,在肮脏的垃圾堆里回忆,在长长的小山坡上回忆,在拥挤的玩具娃娃架子上回忆……一次又一次的失去,将他的回忆填满了。在失去与失去之间,爱德华的“身体深处的某个地方”学会了疼痛,他在一次又一次的疼痛中重复着那些爱过他的人的名字,那些名字随着疼痛储存到他空空的身体里,让他开始懂得爱。
爱,原来就是这样一种又甜美又痛楚的回忆;获得,失去;失去,获得。
爱德华不再关注自己的影子,他开始学会倾听,倾听别人的回忆:内莉的、布尔的、流浪汉的、布赖斯的……这些回忆像雨水一样,涓涓流入他的胸膛,汇成一个从未有过的深深的旋涡。
就在漩涡的中心,爱德华懂得了爱。
哪怕是失去生命,也无法忘却的爱。
爱德华没有眼泪,但他想大哭一场。他胸膛里的爱几乎满溢,为了他遇见的,却又失去的人们,为了想要和他永远在一起的阿比林。
“心一次又一次的破碎,生命在破碎中延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那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爱德华一次又一次地被抛入命运的漩涡,他伤心过,也快乐过,它是一只陶瓷兔子,他比人类更接近永恒。
可等待他的是永恒的失望还是永远的幸福?他也不清楚,他一直对自己说:“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我的,不要放弃。”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节选) 第11篇
他的耳朵是用真的兔毛做的,在那皮毛的下面,是很结实的可以弯曲的金属线,它可以使那双耳朵摆出反映那小兔子的情绪的姿势——轻松愉快的、疲倦的和慵懒无聊的。他的尾巴也是用真的兔毛做的,毛茸茸的,软软的,做得很得体。
那小兔子的名字叫爱德华·图雷恩。他个子很高。从他的耳朵顶端到脚尖差不多有三英尺。他的眼睛被涂成蓝色,显得敏锐而机智。
总之,爱德华·图雷恩是个自命不凡的小家伙。只有他的胡子使他颇为费解。那胡子又长又优雅,正如它们理所当然的那样,可是它们的材料来源却谁也说不清楚。爱德华非常强烈地感到它们不是兔子的胡须。那胡须最初是属于谁的——是哪个令人讨厌的动物的——对这个问题爱德华无心考虑得太仔细。他也的确没有这样做。他通常不喜欢想那些令人不快的事。
爱德华的女主人是个十岁大的黑头发的女孩儿,叫阿比林·图雷恩。她对爱德华的评价很高,几乎就像爱德华对他自己的评价一样高。每天早晨阿比林为了上学而穿衣打扮时,她也会给爱德华穿衣打扮一番。
那小瓷兔子拥有一个特大的衣柜,里面装着一套套手工制作的丝绸衣服;用最精美的皮子按照他那兔子的脚特别设计和定做的鞋子;一排排的帽子,帽子上面还留有小孔,以便适于戴在他那对又大又富于表情的耳朵上。每条裁制考究的裤子上面都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爱德华的金怀表。阿比林每天早晨都帮他给那怀表上弦。
“好啦,爱德华,”她给那表上好弦后对他说,“当那个粗指针指到十二点而细指针指到三点时,我就回家来和你在一起了。”
她把爱德华放到餐室的一把椅子上,调整好那椅子的位置,以便爱德华正好可以向窗外张望并可以看到那通向图雷恩家前门的小路。阿比林把那表在他的左腿上放好。她吻了吻他的耳朵尖,然后就离开了;而爱德华则整天盯着窗外的埃及街,听着他的表嘀哒作响,默默地等待着。
在一年的所有季节中,那小兔子偏爱冬季。因为在冬季里,太阳早早就落下去了,餐室的窗子都会变暗,爱德华就可以从那玻璃里看到自己的影像。那是怎样一种影像啊!他的投影是多么的优雅!爱德华对自己的风度翩翩惊讶不已。
傍晚时,爱德华和图雷恩家的其他成员一起坐在餐室的桌子旁——阿比林、她的父母,还有阿比林祖母,她叫佩勒格里娜。的确,爱德华的耳朵几乎够不着桌面,而且的确,在全部吃饭的时间里,他都一直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面,而看到的只是桌布明亮而耀眼的白色。不过他就那样待在那里——一只小兔子坐在桌子旁边。
阿比林的父母觉得有趣的是,阿比林认为爱德华是只真兔子,而且她有时会因为怕爱德华没有听见而要求把一句话或一个故事重讲一遍。
“爸爸,”阿比林会说,“我恐怕爱德华一点也没有听见呢。”
于是阿比林的父亲会把身子转向爱德华,对着他的耳朵慢慢地说,为了那小瓷兔子而把刚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爱德华出于对阿比林的礼貌只是假装在聆听着,实际上他对人们所说的话并不十分感兴趣。他对阿比林的父母和他们对他傲慢的态度也并不理会。事实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对他很傲慢。
只有阿比林的祖母像阿比林一样对他讲话,以彼此平等的口吻对他讲话。佩勒格里娜已经非常老了。她长着一个又大又尖的鼻子,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深色的星星一样闪着光。正是佩勒格里娜负责照料爱德华的生活。正是她让人定做了他,她让人定制了他的一套套的丝绸衣服和他的怀表,他的漂亮帽子和他的可以弯曲的耳朵,他的精致的皮鞋和他的有关节的胳膊和腿,所有这些都是出自她的祖国——法国的一位能工巧匠之手。正是佩勒格里娜在阿比林七岁生日时把他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而且正是佩勒格里娜每天晚上都来安顿阿比林上床睡觉,也安顿爱德华上床睡觉。
“给我们讲个故事好吗,佩勒格里娜?”阿比林每天都要她的祖母讲故事。
“今晚不讲了,小姐。”佩勒格里娜说。
“那什么时候讲呢?”阿比林问道,“哪天晚上?”
“很快,”佩勒格里娜说,“很快就会有一个故事了。”
然后她关掉灯,于是爱德华和阿比林躺在卧室的黑暗之中。
“我爱你,爱德华。”每天晚上佩勒格里娜走后阿比林都会说。她说过这些话之后就等待着,就好像在期待着爱德华也对她说些什么。
爱德华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他什么也没有说是因为他不会说话。他躺在他的紧挨着阿比林的大床的小床上。他抬眼凝视着天花板并倾听着她呼吸的声音,他知道她很快就要睡着了。因为爱德华的眼睛是画上去的,所以他无法闭上它们,他总是醒着的。
有时,如果阿比林把他侧身而不是仰面放在他的床上,他就可以从窗帘的缝隙中向外望见黑暗的夜空。在晴朗的夜晚,星光灿烂,它们那像从针孔里照射进来的光线让爱德华莫名其妙地感到一种安慰。他常常整夜凝视着星星,直到黑暗最终让位给黎明。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 第12篇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1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读后感受很深!
这本书讲的是,住在埃及街的女孩阿比林有一个叫爱德华的瓷兔子,她非常喜欢这个兔子。有一次,爱德华被弄丢了。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段不平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惊愕不已!而充满戏剧性的是隔了20多年后,爱德华又回到了阿比林的怀抱。
刚开始时,我以为这只是一本轻松的书,可是越往后读,越发现这真算不上一本轻松、快乐的儿童书。它是一本教你学会爱的书。爱德华是只瓷制的玩具兔,故事开始时,爱德华只是个被阿比林这个富家小姐宠坏了的小兔子,它对一切都不屑一顾,甚至别人说它是一只小兔子都生气。后来爱德华经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终于明白了爱,懂得去爱。
让我们回顾一下爱德华的旅程:在一次海上路途的过程中,爱德华意外地被扔到海里。从此,他与阿比林分开了,开始穿越黑暗的旅程。在爱德华沉睡海底的第297天,他被一张鱼网救起。但很快的他就被埋在垃圾堆里,直到有一天被一条狗刨了出来。他开始和狗的住人流浪汉一起旅行。但是有一天,流浪汉不小心把他丢在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农夫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家。他在农夫家里作为稻草人工作了很段的时间。再后来,他来到了身患绝症的四岁小女孩撒拉的身边,撒拉和哥哥很喜欢他,他也爱着他们……多少个季节过去了,有个人真的来了。是已经成为母亲的当年的小女孩阿比林。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爱虽然不像面包一样是生活必需品,却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正因为如此,爱德华变得更加珍惜生活、珍惜友情、珍惜阿比林给自己的一切。我想爱德华肯定对以前自己所做感到羞愧,但以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那样的瓷兔子玩具已经明白了爱懂得了爱。想一想平时都关心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同学。老师,你是否对他们的关心视而不见呢,如果是这样,请你现在就开始改变吧!这本书给我了太多感受,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2这本《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买来许久了,甚至未曾翻过,跻身在书橱中,仿佛书中绝望的爱德华,直到像书中描写的这个春天,在山茱萸盛开的季节(今天居然飘了雪),我走进了爱德华的世界,陪他去历险,一口气读完了,时而神驰、时而叹息,当读到萨拉死去的时候,心也跟着一揪一揪地痛,是的,爱德华的故事擦拭掉心灵上的尘埃,让我拿起标记笔在书页标出那些击中我的句子,打开电脑,记下此刻仍不平息的心情,作为这次心灵之旅的一个笔记。
一个好的故事是有多个层面的,有紧凑曲折感人的情结,有深刻的人生哲理,有优美流畅富有诗意,以上《爱德华的奇妙之旅》都具备,9岁的孩子和99岁的老人都会有所得。作者的语言是极富节奏感的,宛如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上汩汩跑下来,特别符合我的胃口。
此外,尤其值得称道的是,这本书的版式和插图也都非常精彩。全书10万字共分为27章,外加一个尾声。每章开头都是一个页码,佩一幅传神的灰度插图,读来颇为养眼。书中还有彩色插图9幅,均占一个页码,出自巴格拉姆·伊巴图林笔下,对于人物的描绘成为文字不可缺少的延伸。美中不足的是,有些插图安排的.位置不太准确。
以前,我们总是被灌输:西方世界人与人之间只有冷冰冰的金钱关系。西方是极乐世界还是物欲横流的国度,这个我不得而知。可是,我切身的感觉是,当下我们的环境更像在从前的课堂里所描述的西方那样,的是金钱和利益。正因为如此,那种纯洁温暖的爱(当然不仅仅局限于男女之爱),显得尤为可贵。
有时候想,童话之所以美好,也许正是因为与这个世界反差太大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童话是一个宗教。因为所有高级的宗教总是引人向善,教人去爱,并且许给人一个可以超脱的天堂。
让我们默念那些爱我们的亲人的名字并且祝福他们,然后扪心自问,你有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们的期望也许不是你能飞黄腾达抑或腰缠万贯,也许是能感受到你的爱。那才是我们活下去最重要的理由。正如书中祖母对阿比林所说:“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在好奇爱德华是谁?他去旅游了吗?
我从书中知道了爱德华是一只瓷兔子,它的第一个主人是阿比林。图雷恩,但不久在轮船上他被弄丢了。
爱德华有一个特大的柜子里面全是为它量身定做的衣服并且全是用丝绸制作的,用最精美的皮子按照他那兔子的脚特别设计和定做的鞋子,还有一排排的皮质帽子。每条裁制考究的裤子上面都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爱德华的金怀表。阿比林每天早晨都帮他给他那怀表上弦。
阿比林是那么的爱爱德华,不只是因为它是一只漂亮的瓷兔子,而是外祖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这表现了外祖母对他的爱。当女佣把爱德华东地区放错了位置的时候,阿比林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寻找着爱德华,但此时,爱德华并不爱阿比林。
阿比林的祖母给阿比林和爱德华讲这个什么人也不爱的公主最后被巫婆变成疣猪的故事。而且她还对爱德华说:“你让我很失望。”我在想,为什么佩勒格里娜要和爱德华讲这一句话,原来此时爱德华任何人都不爱。
爱德华和阿比林在坐船时被两个男孩抛下夹板的时候,阿比林很伤心,难受。而在这时,爱德华感到恐惧,忐忑不安。从此,爱德华也开始了它的奇妙之旅。
第一次他被一个叫劳伦斯的渔夫带回家,给了他夫人内莉,爱德华还没有去爱它的女主人时,女主人的女儿把爱德华丢入了垃圾堆。这时它又失去了爱,我为它感到难过,还好,它又被一只流浪狗给扒了出来,它又一次有了爱。看到这里,我为爱德华感到高兴。可惜好景不长,它又被保安踢出了火车。这回的老奶奶可没这么好,她用爱德华赶乌鸦,鸟。一个叫布赖斯的把它解救了。布赖斯有一个妹妹叫萨拉。鲁恩,爱德华陪她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步。我很伤心,她可能跟我一样大,但是死了。爱德华也十分伤心。当爱德华的头被摔碎时,我嗨以为故事结束了,结果它都修好了,它一直在等待,终于它又见到了小主人阿比林。
随着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深深的知道,爱和被爱是多么重要,要学会爱别人,也要懂得别人对自己的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4第一次一天内一口气读完了一部著作,轻松中有忧伤,读完后回味无穷,或苦涩、或纯美,就像抿了一口浓浓的咖啡。
这本书引起我的注意缘于《来自星星的你》这部电视剧,都教授枕边的心灵鸡汤吊足了我的胃口。终于,我拿到了这本书,精致的包装、唯美的插图、很有质感的纸张、简短淳朴的语言……无一不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自打有了悦之,我开始喜欢上了儿童文学,总觉得儿童文学中的经典之作所带给人心灵的震撼更加发人深省。一个女人有了孩子,内心世界更加柔和;一个女人喜欢上了儿童文学,心灵如水晶更加晶莹剔透。
说说这部作品。
爱德华是一只瓷兔子,他被一个小女孩儿阿比林爱着,因为一次意外爱德华被抛进了大海,从此这只自命不凡的兔子开始了一段坎坷的奇妙之旅。这期间,爱德华被不同的人爱过,同时也被不同的人嘲笑过;这期间,爱德华在多舛的经历中明白了什么是“爱”,并“爱”上了一个小女孩,只可惜这个女孩儿离开了人世,因此爱德华也不敢再“爱”;这期间,爱德华幸运地碰上了一个100多岁的瓷娃娃,她让爱德华重新有了“爱”的勇气,从此爱德华的生命充满了希望;结局是,当年那个爱着他的小女孩儿阿比林已成为一位母亲,她的女儿决定将玩具店的爱德华买回家,而阿比林发现这正是自己当年丢失的、深爱的爱德华时已是泪水满眶,当然,爱德华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自命不凡不懂得“爱别人”的小兔子了。
一段奇妙的旅程,足以看透人生百态,足以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对“爱”的理解。“被爱”容易被我们所忽略,只有学会了“去爱”才能真正参透“爱”的真谛。爱德华的经历有甜蜜的爱、有冷嘲热讽的嘴脸、有刺痛人心的生离死别、有苟延残喘的悲惨生活、有历经波折而寻回的生活的勇气……,这只小兔子的奇妙之旅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正在前进的生活之旅的写照吗?
一只瓷兔子能够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中拨云见日,我们有血有肉的人为何不能平静地面对生活,勇敢地争取美好的生活,将“爱”镌刻在我们多彩的生命中呢?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5他是一只瓷兔子,它从一开始“富有”、自命不凡到最终“破碎”和懂得如何爱。这就是爱德华的奇妙旅程。
爱德华一开始是一件极为贵重的礼物,被送给了女孩阿比林。阿比林像爱自己一样爱着爱德华。但爱德华只学会了高傲,甚至觉得自己应该与人类同等或得到比人类更高的待遇。阿比林的祖母给阿比林、爱德华讲了《公主变成疣猪》的故事,故事中的公主和爱德华一样高傲不懂爱,最后变成了疣猪。这个故事使爱德华对祖母产生了恐惧。
在一次海上旅行中,爱德华落海了。在海底那297天里,他第一次真正的感受到了无助、恐惧、孤独……
幸运的是,他被渔网捞起,到了渔夫家。但又被扔到了垃圾场,被一条叫露西的狗刨了出来,与狗和他的主人布尔一起去流浪,最终却跟他们不辞而别。这几次经历让爱德华体会到了什么是爱,可一次又一次恋恋不舍的分别给了他失望的感觉。
爱德华变成了稻草人。白天,鸟儿叽叽喳喳地嘲笑他;夜间,夜空固然美丽,但他只能对星星说话。每当我和家人一起在月光指引下、星光的照耀下散步时,总觉得生活仿佛夜空般美好。可爱德华的生活仿佛黑暗的天空,没有一丝光亮。
布赖斯为妹妹解救了爱德华。他妹妹萨拉。鲁思生病了。这个四岁的女孩让人怜惜,她没有妈妈,只有一个打碎她唯一玩具的爸爸;她没有豪华的住宅,只有很小的木屋。爱德华在这间木屋中更加明白了爱,他深爱萨拉。鲁思,时时刻刻关注着她,保护着她,直到她停止了呼吸。
布赖斯带着爱德华去了梦斐斯。在那儿,爱德华的头碎了。布赖斯没有钱修理,只能请求卢修修理,代价是他离开爱德华。
最终,爱德华见到了阿比林,她已经长大了。也许这次旅程结束了,却是一个新的故事的开始。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6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古今中外皆如此。儒家希望把家庭的仁爱推广到社会,以实现道德政治良善的美好愿望。墨家则提出了兼相爱的观点。康有为的仁爱观,爱应该渐进的观点。孙中山的博爱。一言以蔽之,爱世间万事万物。
迪卡米洛,则很好地贯彻了从小抓起的中国传统教育观点。她把关于爱的话题通过童话的形式展现在大家面前,尤其是少年。童话的主角是只瓷兔子—爱德华。爱德华的第一个主人是阿比林。阿比林娇着他惯着他,给他穿好的。还为他佩戴了一块金表。为此,他自明不凡。爱得华只知道被爱,他认为阿比林给他的爱理所应当。后来,有一天,他丢失了。但结果不像童话中的那个故事结果一样,一个只知道被爱的公主,被巫婆化为一只猪,后来被人煮着吃了。一切都在故事里。如果没有爱,故事怎么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幸好,爱德华在他的奇妙之旅中懂得了爱与被爱,在经历多次的流动主人后,他又回到了阿比林身边。
一次奇妙的心灵旅程:他被丢进海里后,渔夫救起了他,他被渔夫和他的妻子爱着;也被流浪汉和他的狗爱着;接着又被一个吹口哨和已经死去的小女孩爱过。一次次的心碎,又换了一次次的被爱。爱德华学到了很多。后来,他被摆到了玩具架上,吹口哨的小男孩为了拯救他,答应了奸商的要求不再来看爱德华。“别走,爱德华想。如果你走了我会无法忍受的。”他彻底绝望了。一个和他在一起的百岁老娃娃说:“你使我很失望。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途将会是无意义的。”“打开你的心扉,有人会来接你的。”爱德华的心扉再一次打开了,阳光照了进来。又见阿比林。
我想,爱德华会好好地爱着他的阿比林。他明白了失而复得爱的不易。只有经历过,才更懂得珍惜;只有伤害过,才能长大成熟。爱德华从一个自明不凡的兔子,到了一只发誓再也不会再犯爱的错误的瓷兔子了。这心理否定之否定地变化,呈螺旋转上升的趋势,最终爱德华长大了!
迪卡米洛向我们传递的是,即使一个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爱是互动的,是双向的。单方的爱不能长久。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7爱德华,一只懂得爱的小瓷兔子,但他在旅行之前却是一直对感情一点也不理解的兔子,因为他不懂得爱。
而我在上五年级之前也是一个不懂得同学之间感情的人。特殊的女孩马安琪,她特殊在哪儿呢?她,好像一来到这个班好像就是我和罗子旭的大天敌,而我的好兄弟谢天,是这个计划的指挥员,我是接领他的任务“攻打”马安琪,因为那时候我不懂同学之间的感情,所以每一次打得都不轻。又一次我“借刀杀人”,借我的另一个哥们儿储涵的拳头用力一推,当我回来时见马安琪哭了,这是我心里暗暗高兴,哈哈!我刚准备摆阵回营,谁知数学张老师用力点我名:“葛治岑!”我似乎像中了一箭似的,心里不禁有些害怕起来,张老师叫我和哥们向她道歉,我随便说了声对不起,刚准备回头,却触到张老师怒气冲冲的眼神,又冲着我说:“弯腰鞠躬,真诚地向马安琪说对不起。”:“什么?我的天哪!对她鞠躬说对不起,还得真诚,比死还难受啊!,八成是要我的命啊!好无语。没法了,招了,向天敌说对不起,几乎不可能的事。更何况她是个“班花”(如果选班花,非她莫属)搞不好人家以为我喜欢她呢,我便寻找人最少的时间向她鞠躬,真诚的说了一声对不起,于是像只老鼠似的跑了,后面的陈润棋说:“你喜欢马安琪。”我顿时发怒了,揍了他一顿说:“别火上浇油,不然烧死的就是你。”之后我就没有打过马安琪,不是我懂了朋友之间的感情,而是怕鞠躬。
但是五年级的班主任茆老师十分出奇,她那奇特的教育方法使我又回到了心灵纯洁的童年,不管是男是女,同学之间都要友好相处,她现在是杨老师的学生,现在我看见她就笑一笑,她也像我笑一笑,有时还请我帮忙。再加上读了这本书之后,还偶尔和她QQ说话。我想再对她说一声对不起,请她原谅我。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反思了很多,跟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的感情!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读后感8这个暑假,妈妈为我买了一摞书,我已经看完了《风之王》、《本爱安娜》和《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了。
这本书以爱为线索,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阿比林的小女孩有一个玩具,它是一个瓷兔子,叫爱德华。阿比林对它非常好,可是有一天,爱德华被一个小男孩扔进了大海,它在大海里呆了很长时间。终于被一个渔夫捞了上来。渔夫的妻子内莉十分喜欢爱德华,给它穿上了裙子,还给它起了一个“罗珊娜”的名字,但是内莉的女儿不喜欢它,于是她就把爱德华扔进了垃圾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爱德华已经绝望了。就在这时,一只狗把它从垃圾堆里叼了上来,这只狗的主人叫布尔,他是个流浪汉,他也为爱德华起了一个名字“马隆”。爱德华又被布尔照顾着,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布尔去坐车,爱德华不小心滑下了山坡,被一个老妇人捡到。老妇人把它挂在稻田里的十字架上,让它驱赶乌鸦。一个小男孩布赖斯把爱德华从十字架上取下来,送给他的妹妹。他的妹妹得了严重的哮喘,只跟爱德华待了一段时间就去世了。布赖斯无依无靠,只好带着爱德华去街头表演。他们挣了一些钱,布赖斯买了吃的,但是钱还是不够。厨师把爱德华扔在地上,它的头摔碎了。一个玩具修理师修好了爱德华,把它放在玩具店里。幸运的是,爱德华被阿比林和她的女儿马吉买下了,爱德华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爱德华被阿比林、内莉、布尔和布赖斯爱过,经历过风风雨雨的它慢慢地也学会爱别人。只有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爱德华被这么多人照顾过,它的内心在慢慢成长。它有过幸福、失望、伤心、快乐,它感谢每一个爱过它的人。我们也要一样,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还要有爱心,就像巴金说的一句话“我的一生始终保持着这样一个信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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