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电犍为枢纽工程
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精选3篇)
航电犍为枢纽工程 第1篇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是四川省岷江下游河段,(乐山一宜宾)航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坝址位于乐山市犍为县城上游约3 km处,其下游约1.4 km处为犍为岷江大桥。坝址距离乐山市约57 km,距离成都市约144 km。总库容为2.27亿m3,总装机容量为500 MW,为河床式水电站,闸坝式挡水建筑物,Ⅲ级船闸(单级)通航1 000 t级船舶。本工程等级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为2级。
2 施工总进度设计
2.1 设计原则
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是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供水、灌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利用工程,岷江航道是四川省重装设备进出川的水上唯一通道,施工期的通航问题至为重要。为此,结合本工程枢纽布置和施工条件,为提前发挥航运工程效益和提前发电,施工总进度安排主要考虑如下设计原则。
(1)参照本行业及水电现行的规程规范,类比同类工程,结合本工程枢纽布置特点及施工期通航要求,当地施工条件,采用国内目前同等类型工程已经达到的平均先进水平。
(2)重点研究与保证施工期通航有关的各单项工程的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并留有适当的余地。
(3)单项工程施工进度与施工总进度相互协调,衔接合理、干扰少、施工均衡。
(4)选择有经验、专业化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确保船闸、发电厂房的施工按时完成,保证岷江航道的畅通,电站早日发电,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5)初拟正式开工时间:第一年7月1日。
(6)充分做好筹建期和准备期的工作安排,为使总进度安排紧凑有序,所有工程建设四个阶段的相邻两个阶段工作交错进行。
2.2 枢纽工程施工分期
2.2.1 工程筹建期
正式开工前半年为工程筹建期。筹建期主要的工作是为给施工队伍进场创造有利条件,其主要工程项目如下。
(1)对外交通道路改扩建。
(2)完成施工用电及通讯的建设。
(3)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和签约等。
(4)工程区征地及移民。它是工程筹建期的控制性项目,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开工及施工总工期,需给予足够的重视。
2.2.2 工程准备期及导流工程进度计划
第一年7月至第二年12月底为工程准备期,历时18个月。其主要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场地平整,场内施工风、水、电供应,场内施工道路,江心滩开挖,一期施工导流,混凝土拌和系统,砂石料系统,施工用房,施工工厂等相应的生产、生活设施的修建,临时通航航道开挖以及业主营地建设。混凝土拌和系统和砂石料系统等是工程准备期的关键项目,要求于第二年11月底完成并正式投产。
一期导流工程:按施工导流程序分:前期导流(第一年9月1日~第二年10月31日),由原河流主河道(右槽)和江心滩过流、主河道通航;一期第一段(枯水期导流,第二年11月1日~第三年5月31日),由原河流主河道(右槽)过流和通航;一期第二段(全年导流,第三年6月1日~第三年10月31日),由右岸河床和施工期临时航道过流,主河道(右槽)通航。
于第一年9月初到第三年5月底首先进行江心滩及临时通航航道开挖,从第二年9月初至10月底进行河道左岸的一期枯水期土石围堰填筑,第二年11月初至第三年2月底进行临时航道左、右侧混凝土纵向导墙基础的土石方开挖,第三年1月初至5月底进行临时航道左、右侧混凝土纵向导墙的浇筑;在一期枯水期围堰围护下,第二年11月初至12月底进行厂房全年围堰防渗心墙基础的砂卵石开挖,第三年3月至5月进行一期厂房的全年围堰填筑,第三年5月底一期枯水期土石围堰拆除完毕,第五年10月初至12月底拆除一期的厂房全年土石围堰。
一期主要施工左槽及江心滩部位的厂房和左侧10孔泄水闸,天然河道在流量小于3 000 m3/s时左槽基本不过流,无需截流。
二期导流工程:按施工导流程序分:二期第一段(枯水期导流,第三年11月1日~第四年5月31日),由布置于左岸10孔泄水闸坝段的临时航道过流和通航;二期第二段(全年导流,第四、第五年的6月1日~第五年10月31日洪水期)。由临时航道和右岸已建13孔泄水闸(闸墩已浇筑至水面以上)联合过流,临时航道通航;二期第三段(枯水期导流,第四年11月1日~第五年5月31日),由布置于左岸10孔泄水闸坝段的临时航道过流和通航。
从第三年10月初至1 1月中进行河道右岸的二期第一段枯水期土石围堰填筑,于第三年11月初截流,第四年5月底将其拆除;在二期枯水期围堰围护下,第三年12月至第四年5月进行二期船闸全年围堰施工(包括防渗心墙基础开挖、迎水面坡脚混凝土浇筑、围堰土石填筑);从第四年10月初至11月中进行河道右岸的二期第三段枯水期土石围堰填筑(恢复)于第四年11月初截流,第五年5月底将其拆除完毕;从第五年9月初至11月底拆除二期船闸全年土石围堰。
二期主要施工右岸剩余的18孔泄水闸坝和船闸等。
三期导流工程:三期导流期间(枯水期导流,第五年11月1日~第六年5月31日),右岸船闸已完建,因此利用永久船闸通航,右岸18孔已建泄水闸坝过流。于第五年10月中至12月中进行三期枯水期土石围堰的填筑,于第五年1 1月初截流,第六年5月份进行三期土石围堰的拆除。
下闸蓄水:当三期枯水期土石围堰于第五年12月中旬填筑至顶高程,厂房全年土石围堰于第五年12月底拆除完毕即可下闸蓄水,利用右岸完建的18孔泄水闸调控下泄流量及控制上游水位。
2.2.3 主体工程施工期
枢纽主体工程主要完成左岸接头混凝土重力坝、鱼道、装卸场、安装场坝段、厂房、右储门槽坝段、泄洪冲砂闸坝段、泄洪闸坝段、船闸、右岸接头重力坝、航道疏浚、塘坝乡及石马坝防护工程等项目的施工。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在三期围堰完成蓄水前,完成防护工程的施工,不占用枢纽工程直线工期。
塘坝乡防护工程位于坝址上游右岸约2.6 km处,由防洪堤、泵站及排涝隧洞组成。防洪堤长约2.75 km,堤内设排涝泵站1座,安装4台水泵。该防护工程初拟主要安排在三个枯水时段(第二、第三、第四年的11月1日~第五年5月31日)施工,在第五年7月31日前防洪堤完工,第五年9月底泵站机组安装完成,11月底封堵完成施工导流预留自排缺口。石马坝防渗排浸工程由混凝土防渗墙及排水泵站组成,安装1台水泵,该防护工程与枢纽工程同步建设,初拟安排在第四年1月1日开工,第5年12月1日水库蓄水前完成。
第二年9月初至第六年5月底为主体工程施工期,历时45个月,占直线工期41个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左右岸重力坝、鱼道、装卸场、安装间坝段、发电厂房及开关站、右储门槽坝段、泄洪冲砂闸坝段、泄洪闸坝段、船闸等工程的土方开挖、砂卵石开挖、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基础灌浆、金属结构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2.2.3. 1 左岸混凝土重力坝、装卸场、安装间坝段及鱼道工程
左岸接头重力坝、装卸场、安装间坝段及鱼道工程规模较小,且位于左岸厂房全年围堰基坑内,非本工程的控制性工程。为降低施工高峰强度,从第三年6月初到9月底进行土石方开挖,从第三年8月至12月底进行坝段的混凝土浇筑。
2.2.3. 2 泄水闸坝工程
泄水闸坝工程规模较大,尤其是江心滩土石方开挖,是本工程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包括28孔泄水闸、厂房右侧检修闸门存放槽坝段等。从第一年9月初开始进行土石方开挖至混凝土施工完毕,第六年5月底泄水闸门下闸,共历时57个月。
由于坝址所在的河心滩地形较高,绝大部分位于常年枯水期水位320 m以上,部分位于洪水期水位以上;而左河槽底高程较高,枯水期断流河床部分露出水面,洪水期过流量仅约为1/3,有利于开展陆上开挖作业。
因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很大,而大部分为砂卵石开挖,故根据地形条件分两部分同时进行左岸泄洪闸坝基、河心滩上游及下游的覆盖层开挖,从第一年9月初至第二年10月底开挖露出水面及上、下游临时航道水下部分;第二年1 1月初至第三年3月底继续开挖上、下游临时航道进出口水下部分,并在一期枯水期围堰形成后继续开挖基坑部分。从第三年2月初至5月底进行一期枯水期围堰内的10孔泄水闸坝段基础混凝土浇筑,至312~315 m高程,并进行基础处理,以作为永久船闸通航前的临时航道。
从第三年1 1月中在二期第一段枯水期围堰的围护下进行右岸泄洪闸坝、河心滩上、下游的覆盖层开挖,至第四年4月底完成泄洪闸坝段全部的土石方开挖。从第四年2月初至5月底进行二期第一段枯水期围堰内的18孔泄洪闸坝段的基础处理及混凝土浇筑,洪水期前拆除枯水期围堰;于第四年10月至11月底施工二期第三段土石围堰,第四年11月至第五年5月继续进行枯水期围堰内的18孔泄洪闸坝段的混凝土浇筑,并进行泄水闸的金属结构安装,于第五年12月底具备下闸条件。
从第五年12月中在三期枯水期土石围堰围护下进行预留作为临时航道的左岸10孔泄洪闸坝段的混凝土浇筑,于第六年3月底浇至坝顶,第六年4月至5月浇筑坝顶上部的启闭机排架混凝土;浇筑完成启闭机平台后,采用汽车吊安装闸门固定卷扬机及闸门,至第六年5月底完成,闸门、固定式卷扬机调试完毕,于第六年5月底具备永久运行条件。至此泄水闸坝工程施工全部完成。
2.2.3. 3 船闸工程
船闸是本工程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包括航道疏浚、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上下闸首、闸室、上下游锚地、右岸重力坝及右岸回车场等。从第二年10月份开始进行土石方开挖至第五年9月底船闸具备通航条件,共历时36个月。
船闸施工从第二年10月初至第三年12月底进行右岸岸坡部分开挖,从第四年1月初至第四年5月底在二期第一段枯水期围堰的围护下完成土石方开挖及部分基础混凝土浇筑,从第四年6月初至第五年8月底在二期船闸全年围堰的围护下继续完成船闸混凝土浇筑。从第四年10月至第五年9月底进行船闸的金属结构安装,至此船闸完工,并具备通航条件。
从第三年11月初至第四年5月底,进行航道水上部分疏浚,第四年10月至第五年5月底进行航道水下部分疏浚。
锚地施工:上、下游锚地结构布置基本相同,均为设置9个系船墩,系船墩上设龛式系船柱。系船墩采用嵌岩桩基础,每个墩布置4根Φ1 800 mm桩,桩基嵌入中风化基础深度不少于3倍桩径,长约20 m。主要有砂卵石、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灌注桩施工、块石填筑等。锚地工程规模及工程量较少,施工期锚地与永久锚地共用,二期导流前完成即可,因此安排在两个枯水期内进行施工(第一、第二年的11月1日~第三年4月30日),于第三年4月底前完成。
2.2.3. 4 发电厂房工程
发电厂房是本工程的关键性工程,包括厂房和开关站。从第二年9月初开始进行土石方开挖至第四年8月底完成混凝土浇筑,共历时24个月。
发电厂房分两部分施工,从第二年9月初至第三年5月底在一期枯水期围堰的围护下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基础部分混凝土浇筑,从第三年6月初至第四年8底在一期厂房全年围堰的围护下继续完成厂房混凝土浇筑。从第四年1月至6月进行金属结构安装,厂房进、出水口闸门于第四年6月底下闸,厂房桥机于第四年6月底安装完成。从第四年7月初开始进行机电设备的安装,至第五年3月底完成首台机组安装,此后每隔2个半月完成一台机组的安装,至第六年11月底完成所有9台机组的安装。由于首台机组安装完成后,临时航道内的10孔泄水闸尚未完成施工,需待三期围堰填筑完成挡水后,水库于第五年12月下旬蓄至正常运行水位,进行机组调试,12月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
2.2.4 工程完建期
从第五年4月1日第一台机组安装完成起,至第六年11月30日最后一台机组安装完毕为工程完建期,历时20个月,占直线工期6个月。在第五年12月中旬三期枯水期土石围堰已填筑完成,12月底厂房全年土石围堰拆除完毕,通过三期土石围堰的挡水,水库开始蓄水,船闸临时通航,并进行发电机组调试,在第五年12月底第一台机组可投入发电运行,之前已安装完成的第二、第三、第四台机组可以根据实际来水量及水库蓄水情况逐台调试,每隔半个月投入1台机组发电运行,余下的5台机组则从第六年2月1日起每隔2个半月安装完成1台调试投入发电。
2.2.5 关键线路及总工期
岷江下游河段为通航河流,本枢纽为以航运为主的工程,因此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以尽量维持原有通航能力为主线,最大限度地保证施工期通航安全。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施工关键线路如下:江心滩、临时航道开挖→一期枯水期围堰填筑→左岸10孔泄水闸坝土石方开挖并将混凝土浇筑至312~315 m高程、一期厂房全年围堰施工、厂房土石方开挖及混凝土施工、临时航道施工完成→二期枯水期围堰填筑→右岸18孔泄水闸坝土石方开挖及混凝土浇筑、二期船闸全年围堰施工、船闸土石方开挖及混凝土施工、金结安装→二期船闸全年围堰拆除→船闸具备通航条件三期围堰填筑→船闸通航,左岸10孔泄水闸坝继续施工,三期围堰挡水同时厂房机组调试发电。
本工程的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为54个月(4年6个月),工程总工期为65个月(5年5个月)。
3 结语
施工总进度设计是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成果,在水电工程建设中,施工总进度设计的合理工期除了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工程量大小、难易程度等)环境条件(交通、水文气象等)等具体情况外,还需根据目前国内及当地能达到的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能力、施工水平等而定。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于2015年8月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为下阶段的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摘要:文章介绍了根据本工程特点、工程规模、枢纽布置、施工导流方案进行该工程的施工总进度设计,提出合理的建设工期,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查。
航电犍为枢纽工程 第2篇
利用遥感技术测算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淹没区各种农业植被的面积.以此为基础数据,采用市场价值、碳税法和替代工程等方法,对工程修建前的.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淹没区内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每年要产生农产品服务价值224238万元,大气组分调节价值556.31万元,减少土地损失的价值278.8万元,减少土壤肥力损失的价值3711.71万元,涵养水分的价值101.37万元.工程建成后,淹没区内的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将消失,因此,工程的修建使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减少6890.57万元.
作 者:徐海洋 刘胜祥 罗宪庆 游立新 方芳 袁涛 卢少飞 XU Hai-yang LIU Sheng-xiang LUO Xian-qing YOU Li-Xin FANG Fang YUAN Tao LU Shao-fei 作者单位:徐海洋,刘胜祥,袁涛,卢少飞,XU Hai-yang,LIU Sheng-xiang,YUAN Tao,LU Shao-fei(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武汉,430079)罗宪庆,游立新,LUO Xian-qing,YOU Li-Xin(交通部第二航务勘察设计研究院,武汉,430070)
航电犍为枢纽工程 第3篇
四川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位于岷江下游乐山市犍为县境内,是规划的岷江乐山至宜宾段航电梯级开发的第3级枢纽。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泄洪冲沙闸、发电厂房、混凝土重力坝、鱼道、开关站和库区防洪堤等。工程设计通航标准为Ⅲ级,可通行1 000 t级船队,水库总库容为2.27亿m3,总装机容量为500 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1.779亿kWh。
工程建设征地涉及乐山市犍为县和五通桥区2个县(区)6个乡(镇)30个村民委(社区)99个村民小组,征地影响的耕园地、人口、房屋及专项设施较多。为明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移民安置任务,必须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对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公平、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调查。
2 调查依据
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和登记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0〕287号)的规定,开展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工作。
3 调查原则
实物指标调查应遵循依法、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调查时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情况。
4 调查范围
按照经有关单位审定的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及防护工程规划专题报告确定的建设征地处理范围,作为本次实物指标调查的范围。调查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2个部分。
5 调查过程
2011年15月,犍为县人民政府、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岷江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简称广西院)和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土地调查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林业调查单位)共同组成实物指标调查联合工作组,在建设征地涉及村组干部、群众及有关单位的配合参与下,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及经审定的调查细则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建设征地涉及实物指标进行调查、公示及复核。
6 调查内容和方法
本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的内容包括农村部分、集镇部分和专业项目三大项。
6.1 农村调查
农村调查包括人口、房屋、附属建筑物、土地、零星林木、农村其他设施等。
6.1.1 人口调查
人口以户为单位登记,落实到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劳动力状况等。以调查时的实际独立户数或户口本为准,由实物指标调查联合工作组依据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及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出示的书面裁定意见调查登记。
6.1.2 房屋调查
房屋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及装修状况。
房屋权属以家庭户(或单位)为基本单元,登记户主姓名。房屋结构根据实际划分为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及其他结构6类;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调查;房屋装修面积包括地面、墙面、天面装修。由联合调查组会同房屋的权属人(或单位),实地按房屋用途、房屋结构、面积及装修项目逐户逐幢清点、丈量和登记。
6.1.3 附属建筑物调查
附属建筑物包括围墙、院坝、炉灶、粪池等不可搬迁设施,以及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可搬迁设施,在调查房屋的同时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实地逐户、逐单位对各类附属建筑物进行丈量计算或清点,现场登记。
6.1.4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内容是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由广西院委托的国土勘界单位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和林地勘界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在乡镇、村组配合下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成果经权属单位与联合工作组成员现场调查核实。
6.1.5 零星林木调查
零星林木按大类划分为果树、用材树、经济树和竹子。以户为单位,按树木品种据实清点统计。
6.1.6农村其他设施调查
农村其他设施包括: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农副业设施、个体工商户及文教卫等村组集体单位。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场调查其现状和受征地影响的情况。
以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均由权属人(单位)和联合工作组成员现场签字确认。
6.2 集镇调查
6.2.1 人口调查
集镇人口按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分为常住人口、通勤人口和流动人口3类。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寄住人口。调查成果经户主或单位法人认可后填表登记。
6.2.2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
对于集镇内所有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等所属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分权属和房屋结构进行调查,调查方法与农村部分相同。
6.2.3 零星林木
对于集镇内房前屋后零星分散的林木按树种进行清点,调查方法与农村部分相同。
6.2.4 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调查
按营业执照的类别界定其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调查采取现场丈量、清点的方式,并收集有关证件、财务报表等资料。
以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均由权属人(单位)和联合工作组成员现场签字确认。
6.3 专业项目调查
专业项目调查内容包括:工矿企业、公路设施、库周交通、输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水电设施、天然气管道、矿产资源、文物古迹等。对于专项设施,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场调查其受影响程度,主要包括权属、类别、结构、数量等指标。调查表由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和联合工作组成员签字(盖章)确认。对于矿产资源和文物古迹,由广西院分别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进行专项调查。
7 公示复核
7.1 公示复核内容
对农村部分的人口、房屋、附属建筑物、土地、零星树木、农村其他设施进行公示。
将工矿企业、等级公路、库周交通、输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水电设施等专业项目按调查成果分专业、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7.2 公示复核方式
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由地方政府组织张榜公示,并指定联络人。项目法人岷江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广西院配合。公示分3榜进行,第一榜公示7天,第二榜公示5天,第三榜公示3天。
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权属人在每榜的截止日期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表交各乡(镇)政府指定负责人归类汇总,造册登记后交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实物指标调查联合工作组根据审核意见对申请内容所属的指标类别内的所有实物指标进行复核,由权属人、联合工作组各方代表现场核对后签字认可。
8 成果确认
犍为县人民政府、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及项目法人岷江公司在对实物指标汇总成果签字(盖章)认可的基础上,对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以此作为编制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投资概算的依据。
9 调查成果
9.1 农村部分
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涉及乐山市犍为县和五通桥区2个县(区)6个乡(镇)30个村民委(社区)99个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为19.925 km2 (陆地面积为10.594 km2、水域面积为9.331 km2)。
建设征地涉及土地总面积为19 92.409 hm2,包括耕地494.912 hm2、园地211.61 hm2、林地55.92 hm2、草地26.2 hm2、商服用地0.216 hm2、工矿仓储用地56.566 hm2、住宅用地31.68 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94 hm2、特殊用地0.09 hm2、交通运输用地10.376 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 096.51 hm2、其他土地6.74 hm2。其中,水库淹没土地总面积为1 429.614 hm2,枢纽工程建设区总面积为562.8 hm2。涉及农村人口1 197户3 530人,房屋总面积为186 735.68 m2。涉及零星林木果树184 543株(笼);涉及个体工商户44家。
9.2 集镇部分
建设征地涉及犍为县石溪镇1个集镇。集镇人口321户1 123人,房屋总面积为54 654.96 m2;零星林木果树1 091株(笼);企事业单位15家,个体工商户130家;通信基站10座;排污管道1处。
9.3 专业项目
涉及专业项目设施主要包括:工矿企业33家;等级公路5.90 km、乡村道路28.63 km、渡口码头5对、货运码头3座;320kW小水电站1座;输电线路75.04km;通信线路33.02km;广播电视线路27.80 km;天然气管道4.30 km;文物古迹6处。
1 0 调查成果分析评价
实物指标调查严格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调查细则和工作方案等规范、文件的要求开展。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封库令”后,由地方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会同有关村组干部、群众、权属单位共同进行实物指标调查。调查前设计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及调查技术的宣传培训。调查过程组织严密,职责分工明确,调查人员纪律严明,严格遵循“依法、客观、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查成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盖章)确认,并经过公示复核程序。实物指标逐级汇总成果由村民小组一村民委一乡(镇)一县(区)签字(盖章)认可,地方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等各方对实物指标汇总成果签署意见,地方政府、项目法人对实物指标成果出具书面意见确认。因此,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合法,可作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和补偿投资概算的依据。
参考文献
航电犍为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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