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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精选13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第1篇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邵珠峰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平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侦探集读书笔记

在国庆节期间,我阅读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以作者在医院认识 福尔摩斯为开头。他们变成了室友。在当室友期间一件离奇杀人案出现在福尔摩斯眼前,这也加强了作者的好奇心,决定和福尔摩斯共同侦破这件案子。福尔摩斯观察着蛛丝马迹,每个角落都不放过。凭着福尔摩斯的天赋这桩杀人案的真相就要浮出水面时有一桩案子使整件案子更加匪夷所思。但凭着福尔摩斯坚定的信念真相大白了。

读了 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做事要认真注意每个细节。

篇四:《福尔摩斯侦探集》读书笔记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书。里面讲的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所办过的大部分案件。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例如:有一次,一个军曹路过福尔摩斯的家门口,福尔摩斯见了,说他可以判断出那个军曹从那里回来,经过了哪里。

他的助手华生不信,就和他打赌,没想到福尔摩斯竟然真的说对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书笔记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 赵恒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 ——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侦探集》读书笔记

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近日,我到学校借来了一本,

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如今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得知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要学会在遇事,做事中沉着,冷静。同时也让我佩服他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这些将伴随着我,永不忘记。

福尔摩斯读书笔记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第2篇

在国庆节期间,我阅读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以作者在医院认识福尔摩斯为开头。他们变成了室友。在当室友期间一件离奇杀人案出现在福尔摩斯眼前,这也加强了作者的好奇心,决定和福尔摩斯共同侦破这件案子。福尔摩斯观察着蛛丝马迹,每个角落都不放过。凭着福尔摩斯的天赋这桩杀人案的真相就要浮出水面时有一桩案子使整件案子更加匪夷所思。但凭着福尔摩斯坚定的信念真相大白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做事要认真注意每个细节。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第3篇

关于福尔摩斯探案的全部故事,已经译成中文,从五月开始,由群众出版社分四卷陆续出版发行。这些故事对广大公安、司法干部颇有裨益,对广大读者是一种艺术享受,对学习写作的人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柯南道尔(ArthurConanDoyle,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青少年时期在教会学校学习,后来在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1885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因其为英国在南非的战争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柯南道尔一向对文学怀有强烈的兴趣。他在索思西开业行医时,不断向《康希尔》杂志投稿。他认真阅读埃德加·爱伦·坡①、威尔基·柯林斯②以及加波利奥③的作品,深受他们的影响;不仅思想转到文学方面,而且还注意侦探的科学。爱丁堡大学医院里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了使讲解生动有趣,曾鼓励学生象观察判断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团退役的兵士那样,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作出必要的判断。柯南道尔受到很大启发,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故事: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侦探,遇到一起谋杀案,作案人化装成车夫……。这个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经过仔细琢磨,侦探被命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小说家,柯南道尔认识到他的主人公必须有一个陪衬人物,并且还需要一个讲故事的人出现。这样,《血字的研究》就以医生华生回忆的方式来进行描写;并且概述了华生的职业背景,为今后许多侧面的评论埋下伏笔。

柯南道尔的作品开始并不受人重视。《血字的研究》1886年4月写成之后,他首先寄给《康希尔》杂志的主编;得到的回答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短”,因此未能出版。接着他又寄给弗雷德里克·沃恩和阿罗史密斯,结果看都没看就退了回来。最后,他寄给沃德·洛克出版公司。这家公司的反应稍微积极一些,他们说:“故事不能马上出版。如果愿意把稿子留给我们,我们将选入《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就这样,这部作品终于在1887年出版了。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之后,认为写的很好,约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侦探的故事。于是《四签名》在1890年问世。小说情节曲折,客观上反映了对西非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891年,柯南道尔决定弃医从文,专门从事写作。1891年7月,《波希米亚丑闻》在《海滨杂志》上发表,歇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里的著名人物。柯南道尔连续写了六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伯溪谷的秘案》《五个橘核》《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公众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海滨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柯南道尔反应并不积极,要求每篇故事付五十英镑的优厚稿酬。《海滨杂志》不仅欣然同意,而且要求尽快交稿。于是柯南道尔又写了《蓝宝石》《山毛榉》等六个故事,和第一批的六个故事一起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出版。与此同时,《海滨杂志》继续约柯南道尔编写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柯南道尔有意推辞,提出十二个故事付一千英镑的稿酬。但《海滨杂志》要稿心切,慨然允诺他的要求。1892年,以《银色马》开始的十二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这十二个故事汇集成《回忆录》出版。这时,柯南道尔打算写历史小说,决心停止写这类故事,于是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戏剧性的时刻,堕入激流中淹死,而让华生用重复《菲多》的结尾来结束《最后的案件》。

对于福尔摩斯之死,广大读者深感遗憾,十分愤怒,甚至对柯南道尔进行威胁和漫骂,有篇写给他的抗议一开始就把他称为“畜生”。柯南道尔有许多事情要做,确实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感到厌倦;但是1901年,当他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时,他构思了一个神奇的故事,描写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的追逐。他决定把它作为福尔摩斯早期的探险故事发表,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篇故事重新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柯南道尔利用丰富的知识,在《空屋》的故事里,使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从而开始了另一组故事,题名《归来记》,1905年出版。此后,他又写了《恐怖谷》(1915)《最后致意》(1917)《新探案》(1927)三组故事。

1928—1929年,整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分短篇和长篇两卷在英国出版,合称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四卷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了所有的短篇和长篇。

几十年过去了。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人们头脑中依然栩栩如生;《福尔摩斯探案集》在许多国家不断再版,其中有些故事再版达五十多次;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至今还受到许多人的崇拜,有些狂热的读者甚至要寻找贝克街的旧迹。这一切说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量。

福尔摩斯是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一时也没有脱离现实生活。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出没在十一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报纸;他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经历人人熟悉的事件……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而不是超越现实的英雄。他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结果。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

但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艺术成就还是它的情节和结构。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柯南道尔根据情节的发展,巧妙地安排结构;前后呼应,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他不断从各方面提出问题,吸引读者去寻求答案,不到终局,不忍释手。而且结局常常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回味。柯南道尔在情节结构方面的绝妙技巧,对后来侦探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英国评论家埃德蒙·克里斯宾指出:“情节是侦探小说的精华。任何影响情节的因素都会削弱小说的效果……引起晦涩和混乱。”对于初学写作的读者,柯南道尔的情节结构无疑可以作为有益的借鉴。

柯南道尔是十九世纪末期出现的新浪漫主义的作家之一。新浪漫主义和积极浪漫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积极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和雪莱密切关心社会生活和政治斗争,而新浪漫主义却脱离人民逃避现实。新浪漫主义也不同于十九世纪初期那些梦想恢复中世纪古老的封建宗法制生活的消极浪漫主义作家。新浪漫主义作家的幻想打上了帝国主义时代的烙印。他们认为生活应该充满新奇强烈的浪漫色彩和紧张的冒险经历,他们在作品中努力去描写在惊涛骇浪中的海上冒险、神秘的异国情调、历史传奇和惊险故事。新浪漫主义作家注重在故事情节的复杂曲折、场面的紧张惊险和气氛的渲染方面下功夫,在本质上是反现实主义的文学流派。

福尔摩斯的各种探案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风气的日益腐化堕落,突出地表现了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以及殖民地问题。图财害命,通奸谋杀,背信弃义,专横跋扈,巧取豪夺,抢劫行凶,奸徒肆虐……无一不在小说里得到反映。但是,作者并没有深入挖掘这些社会问题,而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对善与恶进行抽象的处理。这种善恶交战的侦探故事,从本质上脱离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陷入了一味追求情节离奇和故事惊险的歧途。它十分明显地反映了新浪漫主义的特点。尤其在《归来记》之后,尽管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但他与《归来记》之前的福尔摩斯已经大不相同。作品执迷于神秘、怪诞,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存在“魔鬼的烙印”;案件的侦破也落入主观臆断,漏洞百出而又强行自圆其说。可是作者却处处宣扬福尔摩斯个人的侦探才能,好象他在侦探方面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天才;一切案件的侦破,似乎全凭单枪匹马,完全是个人的功劳。这无疑是歌颂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颓废主义的倾向。

虽然《福尔摩斯探案集》缺乏真正深刻的社会意义,但作品对侦探破案的描写,却不失有参考的价值。福尔摩斯重视调查研究,对自己承办的一切案件,几乎都要到现场仔细勘察。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无一能逃过他锐利的眼睛。他“镇静地运用思绪,正象奕棋的好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分析案例,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矛盾和问题,然后进一步调查,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福尔摩斯对案情极端认真,极端热情。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察案情,有时深夜到贼巢查访,有时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广告,都进行仔细的了解。那怕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他都要与案情联系起来。他对案情的判断,都必须列出令人信服的事实。福尔摩斯运用心理学,观察人们的心理活动,把心理与证据密切联系,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抓住要领,充分研究,作出判断。福尔摩斯还十分注意搜集和积累资料,从各种案卷到报刊杂志,只要需要,他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他对法医学和犯罪学进行必要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提高破案的能力。福尔摩斯的侦探经验和方法,对今天的公安、司法工作,仍然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自柯南道尔以后,侦探小说在西方迅速发展,产量之多,难以数计。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侦探小说衍生出犯罪小说、警察小说、惊险小说、间谍小说等各种流派,象一股狂风,席卷了整个西方世界,成为通俗文学中最重要的品种。当然,这类小说大多追求商业价值和精神刺激,缺乏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但是因为它拥有最大数量的读者,不可避免地要对社会产生影响。尤其近些年来,这类小说逐步与政治小说结合,描写各国政府的政治斗争和间谍活动,描写资产阶级社会里的凶杀和犯罪,客观上反映了资产阶级社会各阶层人们的思想情感,对社会的影响正在逐渐扩大,批评家们也开始予以重视。《福尔摩斯探案集》作为早期的重要作品,对我们了解这一文学品种的特点和发展过程,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①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1809—1849),美国小说家,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

②威尔基·柯林斯(WilkieCollins,1824—1889),英国侦探小说作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第4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书。里面讲的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所办过的大部分案件。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例如:有一次,一个军曹路过福尔摩斯的家门口,福尔摩斯见了,说他可以判断出那个军曹从那里回来,经过了哪里。

他的助手华生不信,就和他打赌,没想到福尔摩斯竟然真的说对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第5篇

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第6篇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7篇

作文”因为今天下午将在这里,由全国著名的特级教师支玉恒老师给我们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免费的》这篇文章!母亲付出了她的一切,我从现在起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苦了。我把沙子倒进去以后,迫不及待的开始检验劳动成果,轻轻一推,不倒翁成了倒翁。表妹又接着说:“其实我刚才说的话只是一个诡计而已,我并没有把你找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是一部最优秀、做成功、最经典的侦探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探案佳作。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个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1887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首次在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里亮相。 这篇小说用倒叙的手法,追述了迷信专制摩们教和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的感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

可以说,《血字的研究》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8篇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9篇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0篇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1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的爱丁堡,是英国杰出的小说家,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探案方法、鲜明的人物形象,开创了侦探小说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是一部不朽的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从草丛上的脚印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和体重;从地板上的烟灰来推断出凶手爱吸什么牌子的香烟;从墙上的血字来推断出凶手是因为想复仇而杀的人。看故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而快速的飞转,一开始是奇怪他为什么会得出这些结论,看到后来又对他的思考和细心感到非常崇拜,感觉到福尔摩斯太神奇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个优秀的侦探,要了解哲学知识、天文学、植物学、地质学、化学、解剖学等。如果希望世上有很多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让坏人无处可逃,那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而且还要细心认真,积极思考,不偷懒,才能让自己越来越棒,懂的越来越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2篇

这一天华生和“我”(我代表福尔摩斯),到了案发现场,我一闻房间里的气味就知道死者是强迫服毒;我又发现角落里有血渍写成的RACHE。后来的一串动作都让华生医生一团雾水。

后来的一个早上,一位警官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凶手,;另一位警官说又有人死了。我却说:“复仇必须找人复仇,在这里找人做什么工作最容易啊?”三个人异口同声的说:“车夫”。华生转身去找车夫们。我说:“从步子大小来看,个头是1米8左右,方头皮鞋,腰上有纯色腰带,找这样的车夫。”说罢,我也去了。我叫了一辆马车,一上车我就说:“真正的罪犯菲利逊霍普先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3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伦敦的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著作。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一个大案件吧!这个案件被命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的是一个叫詹姆士莫提默的一个医生来了一个消息;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在3个月前突然死亡,大家都说是一个魔犬杀死他的。可事实并非那样,福尔摩斯他们一行人去了那个地方调查,而福尔摩斯却在半途中回了伦敦,因为他怀疑史丹普尔顿就是凶手,所以他去了别的地方监视着史丹普尔顿一家,,并在猎犬身上涂上了银光粉,把猎犬放击来咬死人。最后,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线索,巧妙地把他抓住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他把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十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地推理下去,直到找到犯人是谁。

福尔摩斯探案集优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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