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业范文
非金融业范文(精选12篇)
非金融业 第1篇
近年来,我国一些制造业、服务业等上市公司大量从事金融资产交易,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以洋河股份为例,该公司2009年11月上市,2011年开始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12年2月21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36.8亿元。根据其2015年年报数据,洋河股份货币资金为470779.65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112512.28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7.95%和9.07%。再看五粮液,该公司多年以来不仅没有有息负债(又称“带息负债”,指需要支付利息的债务,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公司债等),而且是“存款大户”。从五粮液的2015年年报数据可以看出,其货币资金为263亿元,已经达到总资产的50.19%。从其历年财务数据可以看出,这家酿酒公司的资产结构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金融资产比重增大,固定资产等专用性资产比重较小。一些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为非金融业公司的金融化现象。
非金融业公司的金融化是指,非金融业公司将其资源大量配置于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金融资产上以瓜分金融业利润的行为。蔡明荣与任世驰(2014)认为,企业金融化分为两个层面:从行为角度看,这是公司采取的一种偏重于资本运作的资源配置方式,表现为公司资产更多地运用于投资活动而非传统的生产经营活动;从结果的角度看,公司的利润更多地来源于非生产经营业务的投资和资本运作,追求单纯的资本增值而非经营利润。笔者认为,非金融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用于预防意外、维持日常运转的现金,都不属于“金融化”范畴。美国学者詹姆斯·范·霍恩(1998)将广义的现金划分为三类:Ready Cash Segment(狭义现金部分),Controllable Cash Segment(可控现金部分),Free Cash Segment(自由现金部分)。笔者倾向于认为,自由现金部分(或称“自由现金存量”)属于“金融化”范畴,其他两类属于非金融业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开展所必备的现金,不属于“金融化”范畴。
在美国,1952~2008年非金融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比重平均值从25.3%上升到41.1%,同期利息所得和分红所得占税前利润的平均比例从8.9%上升到16.1%(赵峰,2010)。从可口可乐公司年报也可以看出金融化的痕迹:2013~2015年,可口可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短期投资和权益性长期投资四项资产共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9.12%、39.45%和36.03%。
非金融业公司金融化行为发生究竟是偶然现象还是必然趋势呢?张文中(2004)提出了企业金融化的四大动机,即趋利动机、资金约束动机、理财需要动机和战略调整动机。从宏观环境来讲,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的金融化是实业资本与虚拟资本在盈利上的财务不公平引起的,实业利润不断下降促使实业资本流向金融资产以瓜分金融业的丰厚利润。从微观企业角度看,有的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金融化是出于缓解融资约束的目的,比如新希望等上市公司热衷于控股、参股银行,以方便在适当之时获得急需的银行贷款;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内部人控制的环境下,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量低效地配置于金融资产上,以便管理层能够随意开支现金。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因为超募而暂时性产生过度金融化,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在财务上过于稳健而过度持有货币资金从而导致金融化。
总之,鉴于上市公司中高比例的“内部人控制”治理结构,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的金融化将会是证券市场的普遍现象,股东应该充分认识金融化之利弊并在公司过度金融化时采取措施加以治理。
二、非金融业上市公司金融化程度的定量考察
对于如何衡量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的金融化程度,目前学术界有三种观点:金融分配比重法、金融利润比重法和金融资产比重法。
1. 金融分配比重法。
众所周知,现代公司很少采取实物股利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股票回购(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股利分配,但不少实证研究专家认为其有股利分配类似效应)等方式是最常见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企业采取金融形式进行分配,但这不是金融化。因为,金融化的本质是企业稀缺财务资源在实业资本与虚拟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而股利分配只是解决财务资源衍生物(或者说财务成果)采取何种方式回报股东问题。如果按照金融分配比重法的逻辑,一家公司当年不分红则金融化率为零,另一家公司净利润全部分配则金融化率为100%。这种金融化率计算方法没有任何实践意义,它无法说明这些公司财务资源在实业资本与虚拟资本之间的合理配置情况。
2. 金融利润比重法。
企业进行金融投资可能有部分带来固定收益,也有可能从事炒股、炒汇、期货交易带来亏损,如果稳健投资带来的收益不足以抵补冒险投机投资带来的亏损,那是否可以说该公司金融化率为负?显然不可以。因为公司实际上进行了实业资本之外的金融投资,即有实业资本与虚拟资本的财务资源配置问题,明显存在金融化行为,其错误在于过程与结果的混同。所以,用金融投资的结果来衡量金融化水平是不合理的。
3. 金融资产比重法。
笔者比较赞同以金融资产比重法来衡量金融化水平,因为它体现了财务资源在实业资本与虚拟资本之间的配置问题。金融化率公式如下:
金融化率=(货币资金-短期有息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总资产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作为企业持续经营所必备的资产,虽然属于金融类资产,但不属于金融化的资产。货币资金全部作为金融化资产也不妥,因为出于交易性、临时性资金需求的目的,企业也会预留实业资本。笔者建议从货币资金中扣除短期有息负债(具体包括短期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为公司预留实业资本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偿还近期的有息负债。依据这一公式,测算出19家白酒类上市公司2015年年末的金融化程度(金融化率)如表1所示:
顺鑫农业金融化率为负数,奇怪的是,这家公司一方面有近25亿元的货币资金,另一方面短期借款高达28亿元,相当于用自己的钱承担很高的利息费用。这种“三高”(高存款、高贷款、高资金成本)现象在我国企业集团中并不罕见,亟待公司进行财务资源整合。*ST皇台、沱牌舍得、金徽酒这三家上市公司因短期借款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多,金融化率出现负数,短期财务支付压力大。
金融化率是否存在正常范围?自由现金流量的提出者迈克尔·詹森(1986)认为,存在正的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如果没有净现值大于零的项目,就应该把剩余的现金返还给股东,否则就容易引发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代理成本。上市公司金融化率过高,很可能是由于自由现金流量未足量分配给股东引起的,如低效地配置于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上。笔者认为,根据核心能力理论,除非企业有意转型,否则其主要资本应该配置在经营活动上,上市公司的金融化率不宜超过20%,否则即为过度金融化。
三、非金融业上市公司金融化之效果与治理
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过度金融化的物质基础是自由现金流量被公司截留形成的自由现金存量。张功富(2007)实证研究发现,有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显著地进行更多的过度投资,但它们并未将全部自由现金流量用于过度投资,而是仅以其中的18.92%用于过度投资,更大比例(55.16%)的自由现金流量以金融资产的形式持有。虽然学术界对非金融业上市公司金融化的认识存在分歧,但笔者认为,由于金融化资产产生的收益是可以单独计量的(公式如下),如果金融化资产收益率低于股东要求的投资报酬率,股东应该对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过度金融化行为进行治理。
金融化资产带来的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发生额+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净收益+汇兑净收益
出于稳健方面的考虑,公式中金融化资产带来的收益口径宽,涵盖了已实现、可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对上述白酒行业金融化率超过20%的上市公司进行效率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这些过度金融化的白酒业上市公司金融化资产报酬率除泸州老窖达到10.45%外,其他均低于7%,有三家上市公司甚至连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率都达不到(2015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经过4次调整,最高2.75%,最低1.75%)。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关,如果股东认为金融化资产报酬率过低,可以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 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明确下达股东要求达到的最低报酬率,并在业绩评价中体现出股东意志。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以利润总额或税前利润作为评价企业业绩的财务指标,这类指标最显著的缺陷是不考虑企业占用股东资本的机会成本。虽然,近年来中央企业将经济增加值融入了业绩评价体系,并将经济增加值权重上升到40%,但是很多内部人控制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只有“利润表管理”意识,没有“资产负债表管理”意识,把股东投入企业的资本当成“免费的午餐”。为了解决权益资本软约束问题,建议股东大会向管理层明确下达股东要求的最低报酬率,对于金融化资产较多的上市公司,可以按营业活动和金融化活动分别下达。《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权益资本报酬率原则上定为5.5%;对军工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权益资本报酬率定为4.1%;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权益资本报酬率上浮0.5个百分点。地方国资委也应结合各地情况和行业实际向所属国有企业明确下达股东要求达到的最低报酬率。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也可以参照去做,以维护股东的正当权益。
2. 发挥上市公司治理作用,对上市公司低效的金融化行为进行制约。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设有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相关治理结构。对于上市公司过高的金融化水平和过低的金融化效率,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加以关注,必要时可以借助社会审计对金融化资产配置必要性及低效率进行审计。
3. 加强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机制的建设。
笔者注意到,上述过度金融化的白酒业上市公司有一个共同的财务现象,即“无杠杆”现象。这些上市公司的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公司债均为零。完全无有息负债自然无财务压力,也必然造成财务松懈。为什么这些上市公司不利用财务杠杆?作为饮料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可口可乐却一直使用很高的财务杠杆。根据可口可乐公司年报数据,2013~2015年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带息债务分别为0.41、0.36和0.36。笔者认为,业绩较好的上市公司不愿意使用财务杠杆跟“新兴加转轨”市场下我国上市公司普遍缺乏激励机制有关。如果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与业绩不线性相关,就容易产生消极财务行为,比如贪图享受、回避风险等。建议上市公司建立与每股净利、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和股票市值挂钩的经营者薪酬体系,奖勤罚懒,使经营者切实站在股东角度思考如何不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盈利质量,积极利用财务杠杆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而提升公司价值。
4. 完善资本市场。
要遏制上市公司的过度金融化行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也很重要。Shleifer和Vishny(1993)的研究发现,高自由现金流量的公司更易成为并购的目标。Harris和Raviv(1988)研究认为,当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威胁时,管理者会随时将自由现金流量返还给股东,从而避免由“钱多”所引发的并购动因。笔者建议,国资委可以考虑降低部分国有控股公司的并购门槛。在“猎食者”(raiders)的外部环境下,拥有大量低效配置的金融化资产的上市公司会面临被并购威胁,自然会优化上市公司的资本配置或者将自由现金流量回报给股东。另外,建议在修改《公司法》时借鉴国际做法,考虑适当降低股票回购门槛,在征得债权人同意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的前提下,允许有自由现金存量的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这样可以减少资金在组织中的闲置或低效使用现象。
摘要:我国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中金融资产比重不断攀升,金融化现象日益严重,应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深入思考。合理的金融化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防范财务支付危机,但金融化率过高会导致公司资产周转速度下降、代理成本上升、资金闲置、效率达不到应有水平,股东应加以治理。
关键词: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过度金融化,治理,自由现金流量
参考文献
赵峰.当代资本主义经济是否发生了金融化转型[J].经济学家,2010(6).
非金融业 第2篇
传统混业金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称为金融混业经营。混业经营的优势在于规模经济优势(Economy of Scale)、范围经济优势(Economy of Scope)、协同效用优势(Synergies)和风险递减优势(Risk Decreasing)。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等,都实行混业经营,因此,实施混业经营也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它将促进金融业的全面繁荣。1999年11月12日美国《金融现代化法》正式生效,从而开辟了美国金融业银行、证券和保险“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金融混业经营虽有进展,但非常有限,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就是金融混业经营必须建立在最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模式基础上。混业金融是当今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银行、保险和资产管理三者之间将不断互相渗透。在传统经济向互联网经济发展转型大背景下,银行、证券、保险三业态混业的传统金融混业正在向基于电子商务的超级混业金融发展演进。
基于电子商务的超级混业金融
超级混业金融是指基于电子商务与金融业态相互渗透融合形成的超越传统金融、证券、保险混业金融的“一站式”满足客户消费、投资、理财、融资、收款等“支”与“收”货币流动性应用需求的金融业态。
在传统工业经济时代,要实现金融混业经营缺交易平台、缺支付工具、缺大数据统计分析共享平台,而电子商务无疑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工具、手段和商业模式。未来的金融业,将是一个综合金融集团和经营单一业务的专业机构并存发展的市场,客户既可以找到专业机构购买一种产品,也可以在电商平台获得一站式的全面金融服务。无论是哪种模式,谁能够充分利用现代技术,让客户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和好处,谁就掌握了金融市场的竞争优势和主动地位。
超级混业金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电子商务企业进入金融领域
淘宝网于2003年5月10日由阿里巴巴集团投资创立。除了服务外,淘宝网本身并不销售任何商品,而是连接买卖双方的网络交易平台。在发展过程中,淘宝网连续攻克制约网络零售产业发展,变网络远程交易可能为现实的“支付”、“物流”与“信用”“三座大山”;2004年12月支付宝横空出世,并与众多网上银行合作形成战略联盟。
淘宝网从创立之初的数千种商品门类发展到今天,交易客体在满足“合法”与“道德”底线的肆意扩张……交易商品门类从汽车、房产等大额耐用商品,到黄金、钻石、珠宝等奢侈品,到服饰、家居用品、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到生鲜农活产品和冷链食品,再到网店运营培训、托管、装修、摄影、网货质检等服务。据统计,2011年,在淘宝网上的交易网货已达100余个大品类、1000余个亚品类、10000种小类、100000种商品、1000000种型号、款式、颜色、10000000种线下与线下服务型产品与创意产品。
除实体商品线扩张外,淘宝另一个交易客体的扩张是金融产品线。2008年10月支付宝正式推出一站式公共事业缴费服务,意味着人们从此以后无须忍受在便利店、银行等缴费网点之间奔波排队的痛苦,只需坐在电脑前轻点几下鼠标,就可以轻松完成水、电、煤以及通信费等日常费用缴费。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与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进行的合作以销售光大的金融服务和理财产品。2009年10月,友邦保险与支付宝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拓展电子商务保险销售渠道。该业务将首先针对友邦保险在线和支付宝的活跃会员和潜在客户展开网上支付推广服务,用户只要登录友邦保险在线使用支付宝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保险产品,就可以获得支付宝所提供的积分。该活动范围将覆盖友邦保险在全国所有的经营区域,这无疑为习惯于网络购物的客户提供新的购买保险的平台。目前,我国九大保险公司入驻淘宝保险频道,单一家保险公司仅车险电商网上销售年已经达40亿,除了单纯的保险产品外,连投险也在网上大行其道。2011年1月,支付宝与快彩乐合作,为彩票玩家充值提供便利,所有支付宝会员都可以使用支付宝帐号登录购彩,这彩民们提供了一种更安全、崭新、便捷的充值方式。2012年7月23日,交通银行与阿里巴巴联合宣布推出“交通银行淘宝旗舰店”(jtyh.tmall.com),这成为国内银行业首家在淘宝开店的银行。阿里于2013年3月推出的“虚拟信用卡”,可以让客户在没有任何实体信用卡的情况下,由支付宝进行授信。支付宝将根据用户交易数据,在一定模型计算基础上,给出具体的信用额度,对用户进行授信,具体额度从200-5000元不等。信用额度可用于在淘宝等购物支付,最长可以获得38天免息期。支付宝官网透露,符合“信用支付”要求的买家已经达到8000万。“虚拟信用卡”今年4月份将在湖南、浙江率先上线,9月底将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
目前,淘宝网在金融产品线的业务还包括,保险、证券、彩票、担保、信贷、拍卖、贵金属(黄金、白银、),提供入口通道、收付款工具、数据统计分析等增值业务。还包括手机充值、网络游戏装备交易区、虚拟货币交易区等。未来还可能延伸到资金“收”一条线:税和费。对交易课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罚款、学费等。“支”一条线:低保补助金、五保金、物价上涨补助金、特殊困难群体补助金等领域。这些交易客体品类在交易(政府二次分配等不属于交易)中基本不需要物流或很少依赖物流支撑,这就极大地减少了电商平台企业对物流这一耗资巨大的基础设施的投入成本,而仅靠网络技术和数据库就可以解决,但其注入到电商资金池的资金总量和流通速度远远大于实体商品交易。
在2013年“妇女节”来临之际,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发布内部邮件,任命彭蕾为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首席执行官(CEO),直接负责阿里系所有为小微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金融创新业务。阿里已拥有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担保、保险等金融牌照,此次筹建的阿里小 微金融服务集团将涵盖支付、小贷、保险、担保等业务领域,这意味着阿里将向所有与金融相关的纵深领域扩展、挺进,构建基于电子商务的金融全产业链框架,阿里“大金融”版图已清晰呈现。
除了阿里从电子商务向金融领域切入除,我国其他电商如腾讯、京东、苏宁等也纷纷进入金融领域,或进入水电气物管等收缴费服务,或开设公司提供小额信贷或融资担保服务等。
金融企业进入电子商务领域
银行是围绕货币的生产和出售等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货币的性质,决定了银行业是适合应用信息化的行业。银行业一直是使用信息技术最广泛、最深入、最先进的行业。在过去10多年,我国银行业已经依托技术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如依托专用网络,使信用卡即时结算。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的进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就。我国银行业电子化营业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全面支持银行从柜面客户服务、交易信息处理、业务经营管理到办公自动化等多项业务活动。我国银行的服务都已建立在电子化和信息化的服务交易平台上,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建有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系统,银行业信息化程度较高。银行传统业务由实体柜台向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客户端迁移,并向客户提供消费购物、理财、投融资等多种服务。
2012年6月,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善融商务”正式上线开业,提供B2B和B2C客户操作模式,业务涵盖商品批发、商品零售和房屋交易等领域,并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社区服务、在线财务管理、在线客服等配套服务,这成为国内银行业中首批搭建并运营综合性电商平台的“吃螃蟹者”。截止2012年12月26日,仅半年时间,善融电商平台日成交额达到1700万元,总交易额突破30亿元。建设银行还通过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在国内首创“网络银行信贷业务模式”,将网络银行金融服务与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网络信息、资金流、物流相融合,打造了一个全新的服务平台,小企业主只要点点鼠标即可获得贷款。目前,建设银行已与阿里巴巴、金银岛、敦煌网、全球网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出了“E贷通”、“E单通”、“E商通”、“E保通”、“E点通”等系列产品。截至2011年4月末,建设银行已累计向近1万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客户发放超过360亿元网络银行贷款。
工商银行金融超市是以工商银行门户网站为载体,集各种金融产品展示、营销推荐、自助选择、所购产品一次性付款和综合信息服务等于一体,销售我行自有产品和代理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银行业中率先创办了工商银行网上商城,为工行个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
招商银行和深圳本地网上商城将“名品特卖会”搬到了互联网上,特卖会首日订单量较平时增长一倍。作为国内首次以网络形式举办的名品特卖会,主办方希望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分享用户,实现优势互补。招商银行为“一卡通”持卡人提供网上支付和结算,如网上购物、订购机票、彩票投注、网上订房、支付上网费、打国际长途电话等。
交通银行淘宝旗舰店于2012年7月23日正式开业,成为首家登陆淘宝网的银行。目前,交行的淘宝旗舰店界面分为贵金属、基金、保险、个贷及小企业贷款、贵宾客户服务和银行卡等六个模块。
此外,中信银行建立了一个类似淘宝的独立金融商城,采用开架式销售的基金、理财产品、信用卡、个人贷款等金融产品放在商城销售。目前该商城正在进行内部公测。交通银行的“交博汇”、中国银行的“云购物”独立电商平台也纷纷推出,工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等也开始筹建自已的独立电商平台。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与易网通旅行(Et-china)达成电子商务全面合作,专门为企业客户提供B2B在线商旅服务,向企业客户提供立体的、个性化的、多样化的旅行服务支持。该系统提供了具有保障的金融支付系统和商旅服务,并具有实时性和自助性。它为每家企业提供一个专用账号,通过互联网登陆后,客户可通过平台预订机票或酒店等,并可通过工商银行网银完成支付,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历史交易信息。
2010年8月10日,“中信银行B2B电子商务产品发布会”在南京召开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体系发布会,这是国内商业银行首次针对即期现货类交易市场提供集资金监管、分户账管理、订单管理、资金管理、支付结算、线上融资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全流程创新型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银行开展推出电商业务,不仅是将柜台前移,更是实现网络全能化的一个核心战略步骤。随着在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的增多,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量的积累,电商金融平台一方面能在外部业务上给银行带来新的客户、客户的资金信息和金融消费,包括贷款、支付甚至理财,另一方面能在内部业务流程上实现交易数据、上下游、信贷审批部门、产品监管部门通过网络联系起来,让贷款更有针对性,风控体系更加明晰。随着电商平台由传统PC端向手机端的转变,银行的电商业务也借助手机APP向移动商务与支付延伸。
超级混业金融新特性
平台一站式满足货币流动性应用需求
超级混业金融根本效用和经济性在于低成本、高效率地满足服务提供与需求者之间消费、投资、理财、融资、收款等“支”与“收”货币流动性应用需求的金融业态。在同一平台一站式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会极大地降低服务提供方与需求方的交易成本,并形成消费、投资、理财、融资、收款等“支”与“收”货币流动性大数据,为数据挖掘提供了大数据来源。
电商金融化和金融电商化二者叠加并进已经早已远远超出了其原来电子商务行业或零售行业或金融行业的产业归属的范畴了,也远远超出了传统金融混业经营的范畴了,已经混业到了社会公共事业收缴费,未来还会混业到社会二次分配……正是电商开放平台(Open Platform)商业模式和大数据分享技术为超级混业金融提供了可能性。同一个平台万千种业态
回顾人类商业数千年的商业和金融发展史,从小到小商铺、杂货店,大到百货公司、SHOPPINGMALL、商圈、金融街、国际城市等商业业态,人类经历了在某一空间地域上的交易商品品类不断扩张的过程。但直到出现电子商务开放平台,交易商品首次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即在一个虚拟而不是空间实体的互联网平台上实现了数亿种有形商品与无形商品汇聚交易,并根据不同的商品品类特性形成不同的交易方式。
从商品品类的丰富度来讲,亚洲乃至全球最大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交易客体都创造了一个超越人类自商业史以来任何交易市场、电商平台等商业业态理解的范畴,是一个超级电商平台,是一个社会商业生态系统。据此,阿里深知只有始终禀持开放的至高理念,使电商平台的生态系统更加市场化、平台化、数据化和物种多样化,才能最终实现“同一个生态,千万家公司”的良好社会商业生态系统。
同一资金池储水流动
“同一个生态,千万家公司”的良好社会商业生态系统的核心是在同一资金帐户上形成一个资金池,然后千万家公司接入的资金收付分帐户以大小不一的管道接入资金池总帐户,不断在这个同一的资金池完成从注水到抽水的时间和资金量上的循环往复,并由此大幅提升资金在该资金池的累积、资金池水位线提升和资金流动性,从而产生总帐户大资金效应、货币流动效应、货币时滞效应、货币演生效应。
超级混业金融的商业文明——开放、透明、分享、责任
超级混业金融已开始形成独特的商业文明,并拥有独特的赢利模式。电商金融化或金融化电商化,使金融不等于银行,也不代表一定要成为金融交易中的一方,更不意味着要获取金融产业链中的全部或绝大部分利润才能拥有赢利模式。在超级混业金融时代,通过构建开放生态系统,为更高效、更优质地为金融交易提供服务,把商业机构和社会上的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庞大的优质交易,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获取核心服务的合理利润,远比自己成为一家金融机构或者银行要更好。这就意味着,成为交易的优质服务商而不是交易方,为交易搭建良好的生态系统。
互联网企业靠什么改变金融?除了数据、用户、技术和支付渠道,还有就是互联网的思想。Facebook(脸谱)8.4亿实名制的客户形成了巨大的网络社区,在这个社区里,信息充分共享。其中有很多提供存款,也有很多需要资金,将来可以通过搜索引擎让资金供给和需求进行有序排列,通过云计算和资讯体系的完善,确定风险成交的价格,每个人手里有一个移动终端,都可以在手上完成,这种互联网技术和思想所带来的金融革命,将与信息对称、金融脱媒以及个体选择紧密相连。若是金融的交易完全互联网化,互联网将会成为一个巨大的公开的交易所,而不需要银行作为中介。正如阿里金融希望成为的运用互联网开放、分享、平等、自由的技术和理念,让金融数据可以自由安全流转,并为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一个金融系统。
“金融鲶鱼” 颠覆信贷业? 第3篇
2013年可谓互联网金融元年,阿里巴巴余额宝的问世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极大地改写了传统金融格局和人们的生活方式。2014年,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国内遍地开花,仿佛掀起了一场“金融革命”的风暴。在我国,由于金融管制严格、利率双轨制没有彻底改变、小微企业和居民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等影响,这对互联网金融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未来该领域势必会涌现更多的创新产品,同时也会促进竞争格局的大变革,需且行且珍惜。
“三大模式”催生巨大效益
互联网金融服务前景广阔。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方式,可以节约大量中间成本,而且这个中间成本是巨大数量的,如果把这个成本节约过来,要么老百姓得到更好的收益,要么融资企业得到更合理的融资成本,获得更多发展后劲。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从服务的形式而言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属于这类范畴。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服务。
从狭义的层面来看,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网络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企业家、普通百姓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复杂交易都会大大简化。更为重要的是,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了,被互联网及其相关软件技术替代了;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于普通老百姓。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公司在传统支付结算领域不断拓展新的渠道,如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电视支付、移动pos等服务方式陆续推出,不断为客户提供更多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形式的不断创新,B2B、 B2B2C等支付服务模式也随之推出,并伴随着包括从结算、担保、融资等多个方面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模式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被看做是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爆点。这款自称为屌丝理财神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产品,因其超高的活期利率收益以及灵活的资金转入转出,一度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上线短短5个月资金规模即超过了1000亿元。
大有颠覆传统信贷业务之势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关键在于互联网金融有两个传统金融不具备的突出优势。
一是成本优势。互联网金融主要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上开展业务,无论是寻找客户,还是完成支付均在网上进行,都省去了传统银行的庞大营业网点费用。像腾讯、百度、阿里这样的互联网公司,若从事金融业务,将会比传统的银行、证券公司在用户拓展上更有优势,更容易展开零售批发型金融业务。
二是信息优势。传统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评级时提供的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数据,即银行信息主要依赖贷款申请人提供和调查人员的搜集。与之相反,互联网金融借助掌握的海量客户数据,能精准地发现和接触客户,增强了与客户的粘性,并借助大数据的处理技术,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准确地掌握了客户的行为特征,包括客户的消费行为和信用等级,这对于互联网金融开展小微金融极为便利。另外,互联网金融还能通过社交网络、电商平台、搜索引擎、云计算等互联网平台或技术获取客户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信息,然后运用数据挖掘、模型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进行准确评估。
因此,互联网金融凭借无门槛、成本低、信息透明等优势,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安全便利的用户体验,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相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更为透明高效,并打破了金融机构对金融资源强势定价权,缓解了金融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信息配比效率,让金融需求更便捷、高效地获得满足。
确实如此,在阿里推出余额宝之后,微信的微支付、腾讯基金超市、新浪微博钱包、百度“百发”“三马”共同推出的众安在线、京东的“京保贝”3分钟融资到账业务,各家互联网巨头纷纷以一种低调而又迅猛的姿态快速渗透到中国的金融业中。
而阿里巴巴、拍拍贷等互联网金融公司推出的基于人人贷模式的新兴互联网融资平台,其目标就是实现像在淘宝上买卖东西一样便捷地买卖资金,用户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自由配对借贷。这种模式一旦成功,必将对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产生颠覆性影响。
鲶鱼效应与金融转型
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给了原本安于一隅的传统金融业一记重拳,却也唤醒了金融业。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金融是一条鲶鱼,能够倒逼金融业转型。
随着宽带传输、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这样的新特征的出现,互联网进入了新时代。互联网新时代给银行客户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客户也对银行的服务,或者对金融的服务,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对此,多数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未来银行间竞争的重要战场,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战略转型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由于互联网本来就是颠覆传统的,其兴起就是要对金融格局重新进行划分,这给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带来了很大冲击。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能以更廉价的成本,更好地解决小微金融客户的信息不对称,更准确地识别和评估客户风险,并实现科学地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对传统商业银行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发展,也自然成为了其必须转型发展的前进动力。
大数据、高效率、颠覆性等信贷交易核心风控特点,已形成和体现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其具有的独特优势,将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并在银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鲶鱼效应。这包括改变银行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
面对压力和冲击,银行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加大创新和变革力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此,有专家指出,未来金融和互联网应该会深度融合,传统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互补是大势所趋。互联网发展让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成为必然趋势,面对这种趋势,传统银行应该主动参与互联网融资中,从服务客户基础上推动自身改革。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传统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开放式平台、大数据等新的信息技术,对产品、业务、流程等进行全方位的重构,将产品和服务积极融入各种形态的网络平台,丰富并有效利用客户的信息,满足企业和个人基于互联网应用所产生的新的金融服务,并最终打造出切合自身优势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如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个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与盈利方式,互联网金融让守旧的金融业看到了不一样的未来。
非金融业 第4篇
关于洗钱,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将洗钱定义为:“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系的人员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我国《反洗钱法》将洗钱定义为:“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不论对洗钱如何定义,洗钱一般均包括犯罪、有犯罪所得、将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三个基本要素,而从洗钱的过程来看,一般包括处置(犯罪所得保管)、离析(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和融合(违法收入进入合法流通领域)三个阶段。其中,犯罪所得合法化是洗钱的核心。
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必须借助一定的渠道。洗钱渠道可能很多,但按照其洗钱载体可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全部通过金融机构,如将犯罪所得直接、多次划转后存入银行或购买金融产品实现收入的转化;第二类是通过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实现收入的表面合法化,借助非金融企业的部分合法经营活动作掩护,开立银行账户,虚拟各种交易活动,使各种犯罪所得最终进入金融机构,掩盖资金的真实性质;第三类是全部通过非金融企业实现收入转换,以现金交易或黄金等实物交易为主,收入、支出均游离于金融系统之外。显然,第一种渠道实现了犯罪所得的处置,为融合降低了成本,但除跨国划转等复杂情况外,一般很难实现离析,即“黑钱”依然是“黑钱”、没有洗白。第三种渠道实质上没有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置,更谈不上洗钱的离析与融合。
因此,真正的洗钱行为一般要同时借助于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非金融行业帮助实现收入表面合法化,资金进入金融行业则便利违法收入的使用。非金融行业和金融行业均可能成为洗钱的载体,而多数情况下,非金融行业和金融行业同时是同一洗钱行为的载体。基于这种情况,一些国际反洗钱组织和国家将反洗钱监测的对象由金融行业扩大到非金融行业。
2004年2月,全球最重要的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2003年版“反洗钱40项建议”的评估方法,建议各国对以下6大类非金融行业和个人建立相应的反洗钱措施,并首次使用“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这一术语,意指面临较高洗钱风险且FATF要求全面建立反洗钱制度的非金融行业和个人。FATF界定的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包括以下6大类:一是赌场(包括网络赌场);二是房地产商;三是贵金属交易商;四是宝石交易商;五是律师、公证人、其他独立的法律从业者和会计指个体经营者、合伙人和专业公司内所雇佣的专业人员。但不包括其他类型商业雇佣的“内部”专业人员,也不包括为政府部门工作的专业人员;六是信托和成立公司有关服务的提供者,即“40项建议”中没有涵盖的作为一种业务并向第三方提供如下服务的所有人员和行业:担任法人的代表成员;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秘书,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在其他法人中任类似的角色;提供注册办公室;为一个公司、合伙企业、其他法人提供经营场所或住处、通讯或行政地址;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一个书面信托的受托人;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另一个人的代名股东。
二、FATF对特定非金融业的反洗钱标准
FATF有关反洗钱的40项建议中共14项建议涉及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其中,直接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的建议共4项,包括第12项、第16项、第24项及第25项。这些建议要求的内容还进一步涉及建议5、建议6、建议8至建议11、建议13至建议15、建议21共10项其他有关建议的内容(详见下表)。
(一)客户尽职调查及资料和记录保存
在FATF有关反洗钱的40项建议中,第12项建议规定了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应履行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规定义务(建议5、建议6、建议8至建议11)的5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适用于赌场:客户在赌场进行的金融交易等于或超过了规定限额时。2003年FATF40项建议的释义规定此限额为3000美元/欧元。第二种情况适用于房地产代理商:代表客户参与房地产买卖交易时。第三种情况适用于贵金属交易商和珠宝商:与客户进行的现金交易等于或超过了指定限额时。2003年FATF40项建议的释义规定此限额为15000美元/欧元。第四种情况适用于律师、公证人和其他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士及会计师:这些个人在为其客户准备或实施与下列活动有关的交易时:买卖房地产;管理客户资金、证券或其他资产;管理银行账户、储蓄或证券账户;为公司的设立、运营或管理组织筹款;法人或法律实体的设立、运营或管理,买卖企业单位。第五种情况适用于信托和企业服务提供商在为客户准备或实施与下列活动相关的交易时:担任法人的创建代理;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一家公司的董事或秘书、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或其他法人实体中的类似职位;向公司、合伙制企业和其他法人或法律协议提供注册地点、办公地址、联络或行政地址;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书面信托的受托人;为他人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名义股东。
(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第16项建议要求符合下列资格的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需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建议13至建议15、建议21)。律师、公证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及会计师在代表客户或为客户进行与建议12(4)所列活动(买卖房地产;管理客户资金、证券或其他资产;管理银行账户、储蓄或证券账户;为公司的设立、运营或管理组织筹款;法人或法律实体的设立、运营或管理,买卖企业单位)有关的金融交易时,要求他们对可疑交易进行报告。强烈建议各国将要求报告的范围扩大至会计师的其他业务,包括审计。从事贵金属和珠宝交易的商人在与客户进行现金交易等于或超过了指定限额时,应报告可疑交易。2003年FATF40项建议的释义规定此限额为15000美元/欧元。信托和企业服务提供商,在代表客户或为客户进行与建议12(5)所述活动有关的交易时,应报告可疑交易。同时,本项建议还规定,如果律师、公证人和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及会计师获得的相关信息受到行业机密或法律专业豁免权保护,则不要求报告可疑交易。
(三)监管措施和反馈机制
第24项建议要求对特定的非金融企业和行业采取一系列管理和监督措施。对赌博业要采取全面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实施必要的反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的措施。至少要做到:赌场要经过许可;主管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或法规措施来防止罪犯或其合伙人持有重要或多数股权,或者成为重要或多数股权的受益权人,也要防止他们控制赌场的管理职能或者成为赌场经营者;主管部门应确保赌场受到有效的监督,以符合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的要求。各国应确保特定非金融企业和行业的其他形式受到有效系统的制约,以监控和确保这些业务符合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的要求。这一点应当在警惕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该职能可由政府主管机关行使,如果行业自律组织可确保其成员能够履行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筹子的职责,也可由行业组织负责。第25项建议要求主管部门建立指导原则并提供反馈机制,这将有助于特定的非金融企业和行业贯彻国家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的措施,特别是对可疑交易的监测和报告。
三、各国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实践情况
2005年FATF启动了成员国执行反洗钱及反恐融资40+9项建议的第三轮评估报告,截至2008年4月,FATF已公布了比利时、挪威、澳大利亚、瑞士、意大利、爱尔兰、瑞典、西班牙、美国、丹麦、冰岛共、葡萄牙、土耳其、英国及北爱尔兰、中国、芬兰、加拿大共18个成员国的评估报告。从FATF制定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标准到现在经历了4年,但从评估报告可以看出,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的反洗钱工作情况不容乐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完全符合FATF有关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的反洗钱标准。18个国家中,对于客户尽职调查的标准(建议12),不合规的国家占50%,部分合规的国家占50%,没有一个国家达到大部分合规或者合规。对于可疑交易报告的标准(建议16),也没有一个国家合规,大部分合规的国家仅占1 7%,83%的国家都被评为部分合规或不合规。对于反洗钱管理、监督和监测的标准(建议24),仍然没有一个国家合规,大部分合规的国家仅占12%,高达61%的国家被评为不合规。对于主管部门的指导原则和反馈机制(建议25),50%的国家被评为部分合规或不合规。
18个国家特定非金融业执行FATF标准评级中,执行较好的国家包括比利时、挪威、瑞士、英国。而最早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美国在建议12和建议16的评级都是不合规。FATF于2007年6月公布的中国反洗钱评估报告是我国接受的第一次FATF评估,在建议12、建议16和建议24三项有关特定非金融行业的评级中均被评为不合规,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
各国不符合FATF建议有关标准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FATF有关特定非金融行业和个人的反洗钱标准制定时间较晚,各国达标需要一定的时间。其次,特定非金融业涉及的行业较多,每个行业的行业发展环境、业务品种、业务涉及的资金流方式、监管模式等情况各不相同,了解每个行业特征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反洗钱规定困难较大。有些特定非金融行业对洗钱风险的认知程度较低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也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各国的反洗钱政策的进程。
但从全球范围来看,除中国等部分国家禁止赌博以外,美国等主要西方国家对赌场实施反洗钱措施的历史较长,经验比较丰富。其他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管理都处于初级阶段甚至仍是空白。
四、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的中国实践:困难与建议
由此看来,各国在金融业反洗钱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可供借鉴的做法相对较少。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工作,仍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是否要开展专门的针对非特定金融行业的可疑交易监测,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予以衡量。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因涉及行业的特殊性,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相比,主要存在以下难点和问题:
(一)报告主体数量众多,反洗钱意识薄弱
与金融机构相比,特定非金融行业跨度大,企业数量众多,资质各异,经营业务范围差异较大。面对众多的特定非金融企业,要制定统一的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难度较大。同时,由于企业数量多而杂,如果强制要求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报告制度,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将面临较大的监督管理成本。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与宣传,银行业的反洗钱意识明显提高,而非金融行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反洗钱意识相对薄弱,对洗钱的概念、特征、危害以及反洗钱的意义等问题都缺乏基本的了解。由于担心履行反洗钱义务会影响到与客户的关系,企业和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反洗钱的意愿较低。据调查,几乎所有企业、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均认为该行业管理严密、通过该行业洗钱的可能性较低,进而认为不应该将该行业作为反洗钱监测的重点。因此,取得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行业间协调难度大
部分特定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以钻石行业为例,国土资源部是我国钻石开采环节的主管部门;商务部是钻石贸易、加工行业及钻交所的主管部门;钻石办是国务院批准的管理全国一般贸易钻石进出口及其交易的主管部门,钻石办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对通过钻交所海关进出口的钻石进行管理;一般贸易钻石进出口由钻交所统一管理;钻石加工贸易实行属地管理。其次,也缺乏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钻石行业没有专门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只在中国宝玉石协会下设一个钻石分会。
如果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规则、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合作。特定非金融行业作为商业机构,盈利性是其主要目标,而履行反洗钱的相关义务,要支付相应的成本,包括制度的建设与专门岗位的设置成本、员工的培训成本、记录保存和报告成本、识别的机会成本等。因此,报告主体在反洗钱义务的履行上缺乏物质上的动力。我国当前只有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部门,或者加强了内设机构的反洗钱职能。国内外反洗钱工作的成功经验表明,反洗钱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尤其需要金融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密切合作。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整合组织、资源和协调有关机构和部门的工作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这只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协调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难以确定可疑交易类型,信息获取难度较大
目前,已经披露的有关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可疑交易案例很少,加之洗钱的隐蔽性,决定了难以准确界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可疑交易的判断标准与类型。一些可疑交易如购房人购买房屋总价是否超过购房人的购买能力,是很难进行量化的,需要可疑交易的报告主体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主观性较大。
同时,要从特定非金融行业获取能够判断交易是否可疑的足够信息,难度较大:一是部分交易非实名。在本课题研究的特定非金融行业中,有些交易是实名的,如房地产交易、拍卖等;而有些交易则非实名,如黄金珠宝的零售交易等。非实名,意味着没有交易客户的基本信息,进而无法判断交易是否属于可疑交易,更无法实现交易信息的报送。二是一些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异常交易价格监测较难。如钻石交易,由于钻石的特性,钻石价格十分复杂,几乎是“一钻一价”,因此没有相应的国际价格,钻交所也没有指导价,很难界定异常交易价格。三是一些特定非金融行业、企业交易记录缺乏或不完整,更缺乏记录交易信息的基础数据库,致使数据的提取与收集较难。四是信息分散。非金融行业交易的信息往往分散于多个主体,如分散拥有房地产业交易信息的有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和银行等多个部门,导致获取信息的成本较高。
特定非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主要区别在于洗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而在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洗钱的因素、途径上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在判断可疑交易的方法上,特定非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也基本相似,主要从交易者的身份与交易价格、交易量等的异常方面进行判断。如前所述,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存在难度大、成本高、收效小等情况,因此,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是必要的、但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可以作为远期规划。
鉴于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存在较大难度,应该按照先易后难、先自愿后强制的原则逐步扩大反洗钱监测的领域与范围,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逐步积累经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循序渐进地建立我国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制度。
(一)局部试点,逐步推广
相对于其他行业,房地产业因实行交易实名制、已建登记系统等原因,信息获取难度相对较小。而且其主管部门单一,协调难度相对较小。同时,房地产业在我国目前属于热点行业,交易金额较大,洗钱可以利用的因素相对较多。因而,按照成本一效益原则,建议在争取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先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试点,待取得一定经验后,再推广至其他行业和领域。此外,为减轻报告主体的成本,建议以在线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为主,纸质报送为辅。因此,需要开发针对特定非金融行业报送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的在线报告系统。
(二)先自愿后强制,激励与约束并重
因此,可以考虑在实施初期仅要求报告主体自愿履行报告义务,未报告可疑交易不予处罚。待条件成熟后,再由自愿履行转为强制履行,对不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主体依法予以重罚。同时,为提高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可适当进行正向激励,对于在反洗钱案件调查、取证、侦破环节中提供重要线索和重要证据的,在案件被查处后,可将查处的犯罪收益和罚金的一定比例作为奖金奖励给该机构,以提高义务报告部门反洗钱的积极性。
(三)法规制度先行,加强宣传教育
我国《反洗钱法》已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从立法上解决了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责任问题,但要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定和办法,并在行业内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大额交易登记制度,以保证反洗钱责任的履行。同时,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加强反洗钱知识的宣传。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知识的培训,提高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意识。
(四)加强行业间协调,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相对于金融行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更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与特定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在特定非金融行业开展可疑交易监测的办法与反洗钱监管等方面取得一致。同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制定本行业的反洗钱指引。
摘要:特定非金融业与金融业一样必须承担相应的反洗钱职责,与金融业相比,目前特定非金融业的反洗钱实践还相对欠缺。在对特定非金融业的洗钱反洗钱职责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本文对特定非金融业的反洗钱国际标准进行了分析,阐述了FATF组织的重要建议和指引,研究了各国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实践情况。根据我国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现状,本文提出了在我国特定非金融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步骤和建议。
关键词: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国际经验,中国实践
参考文献
【1】FATF:《洗钱方法学报告(1997-2007)》http://www.fatf-gafi.org
【2】FATF:《洗钱类型报告(2002-2007)》http: //www.fatf-gafi.org
【3】FATF:《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全球评估报告(2005-2007)》http://www.fatf-gafi.org
【4】FATF:《反洗钱与反恐融资40+9建议》http://www.fatf-gafi.org
【5】中国人民银行:《全球特定非金融业反洗钱发展状况评析》《中国人民银行参阅件》2008年第8期
试论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 第5篇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
一、我国金融业进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混业经营模式源自德国全能性银行,其后相继被美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国家金融业效仿,并由此推动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随着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日益成熟,金融混业经营逐渐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我们要明确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不会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改变。
(一)客户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金融业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
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大多是综合性需求。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是金融混业的市场压力。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随着收入的日益增加,对投资品种的多样性和金融服务便利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客户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金融业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而实行混业经营则是最优的出路。客户对金融商品需求的综合化,促使金融业改变陈旧单一的经营理念。客户除了对传统金融业务如存款、贷款、结算等有需求,对保险、基金、债券、股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客户希望获得“一站式”全程金融服务,即在一家金融机构能得到多种不同的金融服务,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不断推进金融创新,组建“金融超市”以满足顾客的需要。
(二)金融市场的开使得放实行混业经营的需要更迫切
中国的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以混业经营方式为主的跨国金融集团公司将从各种渠道分别进入中国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从分业逐步走向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服务贸易业的过度摩擦。如果未来在银行和证券市场之间继续保持过于严格的管制、分割,缺乏良性的资金互动机制,工具和业务品种单一凝固,将严重制约我国银行和证券市场各自的竞争力和发展动力,在外来竞争的压力下,我国银行和证券业各自的生存危机空前加剧。故我国必须牢牢把握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适时地将金融发展模式过渡到混业经营模式。
(三)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金融全球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共享已成为一种趋势,而信息共享必然会导致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整合,从而模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之间的界限。其次,金融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金融业务与机构的跨境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很有必要采取混业经营的方式以适应这一全球化的趋势。
(四)金融机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
网游业不担心金融危机 第6篇
风暴中独善其身
裁员、分拆、亏损乃至倒闭,已然成为时下全球IT业界面对金融风暴之中的常态现象,微软、英特尔、AMD、索尼、联想等巨头均不能免俗,而美国游戏巨头EA以及韩国网游行业的整体裁员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着游戏圈亦逃不脱金融风暴的席卷。可一直在游戏圈里被视为“后娘生的”中国网络游戏厂商近况却显得出奇的乐观。不但在这场金融风暴中独善其身,不仅受到冲击最小,并且还获得一定的发展。
“2008年中国网游行业没有新的上市公司出现,也没有产出几款大作,但仍然保持了自2000年起50%以上的增长,比2007年增长了76.6%。”1月14日,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公布了《2008年中国游戏产业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尽管遭遇了金融危机,但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网游销售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183.8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增长76.6%。其中中国自主研发的民族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110.1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增长了60.0%,占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的59.9%。共有15家中国网络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33款游戏产品进入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为7074万美元,比2007年增长了28.6%。同时,中国单机游戏市场出现萎缩。2008年,中国单机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060万元人民币,比2007年下降了58%。全年出版发行新单机游戏27款,比2007年减少了60.3%。
《2008年中国游戏产业调查报告》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委与国际数据公司联合开展的中国游戏产业调查活动,主要通过在各大网站投放问卷和网民自愿填写问卷的方式来获取用户调查信息。
网游的“深谋”及“远虑”
据CNNIC的数据,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1.87亿,这意味着差不多每7个中国人就有1个玩过网络游戏,网游在中国18-35岁年龄的人中渗透率已极高。
“未来两年内,即便发生经济危机,也难以拖累网游行业的增长。”易观国际分析师易飞凡认为,“经济危机的时候,人们会有更多的休闲时间,同时会追求更廉价的娱乐,一个月只需花费几十元的网游显然是个很好的娱乐选择。人们在削减支出时也会将网游支出排在最后几项。”
这无疑将加剧国内131家游戏研发公司之间的竞争。金融危机来临,网游行业虽由于盈利模式和产业结构的特点,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一些中小规模网游公司,也将面临风险投资、贷款减少所造成的融资困境。“而像腾讯、盛大等上市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粮草,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在追求细分市场的形势下,它们的优势将更明显。”艾瑞咨询的网游分析师赵旭枫评价说。
以前国内网游公司只要推出像样的作品,获得风投的青睐,基本上就能活得不错。但如今已大大不同,未来比拼的是综合运营能力。
作为市场龙头的盛大,已经连续8个季度网游收入同比增长在40%以上。2008年其网游收入据艾瑞咨询预计约为34.28亿元,比第二名多了整整10亿元。
其他游戏厂商也同样用一系列行动开拓新的市场,金山展开上市后最大规模的招聘,并以800万美元收购Sky Profit公司30%左右股权,完美时空在北美设立全资子公司、正式开始运营《完美世界国际版》;千橡游戏动用五亿人民币开展V计划等等,都是另类于其他IT公司收缩战线、分离辅业这一集体行动的重大行业新闻。而这都一而再、再而三的证明了中国网游厂商的实力所在。
在上海一家网络公司的展台前,孙先生刚刚投完简历,并和招聘方初步约定,会后继续就“3D场景游戏开发工程师”岗位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他表示,本来还没决定自己要到哪类公司求职,但由于“金山公司用3辆宝马3系轿车及4辆马自达6轿车奖励《剑侠世界》开发团队”的消息,让他觉得今后即使金融危机影响再深,玩网络游戏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毕竟失业或者闲暇时,玩游戏是个打发时间的不错选择,因此这个行业肯定有发展“钱”途。
成文化出口新势力
在金融危机造成全球一片愁云惨雾的今天,中国文化出口的新军网络游戏企业却扬起风帆,拉响了“文化远征”之船的汽笛。
“网络游戏产业,在金融危机下却处在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期,”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指出:“中国网络游戏产业2008年出口达到7000万美元,国产原创网络游戏走出去成绩斐然、国产原创力量进一步增强。”
2008年,总计有15家中国网络游戏企业自主研发的33款游戏产品进入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为7074万美元,比2007年增长了28.6%。
骄人的业绩证明,优质的中国网络游戏企业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出口的新势力。
除了产品特点,游戏业的运营特点也使得它在金融危机中游刃有余。
游戏业几乎不需要大量银行贷款。盛大、巨人、完美时空等几家上市网游企业的报表显示,这些企业的现金非常充足。完美时空公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未审计业绩显示,企业总收入为5620万美元,比上一季度增长了14.2%,净利润逾2920万美元,较上季度增长约21%。
同时互联网使得游戏业和消费者之间几乎是面对面。极度扁平的销售渠道,杜绝了渠道层层压账、应收账款巨大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小了风险。游戏业的运营特点使得现在的市场上出现了网络游戏产业是金融海啸“避风港”这样的说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游戏企业对于目前中国网游的海外拓展前景表示预期乐观的态度也就显得并不突兀了。
金融为养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第7篇
点评: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 养老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关注。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健康养护行业人员的工作素养到养老院等硬件的建设, 从老年大学等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软性服务到满足“养老、治病、娱乐”合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性养老需求, 无不需要顶层设计的支持、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而资金更是不可或缺。此时, 《意见》的出台为保障养老服务业稳健发展, 持续注入资金“活水”。
我国养老金融业务总体处于初级阶段, 居民养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单一, 养老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机制比较滞后, 养老金融业的服务模式比较粗放, 与居民对养老服务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针对这个问题, 《意见》指出, 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 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针对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支持一直是传统信贷薄弱环节的问题。《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 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此外, 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 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也是缓解资金之渴的有效途径。
金融危机下的中国水运业 第8篇
中国水运业面临的问题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当前, 国际贸易处于一种萎缩的状态, 这对我国外向型经济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2009年一季度, 欧洲、美国和日本贸易进出口下降20%以上, 对中国贸易出口影响是直接的, 最直接影响的就是集装箱运输, 所以集装箱运输上半年将严重下降。
1~4月进出口总额分别同比增长为-29.1%、-25.0%、-20.9%和-22.8%, 出现绝对连续下降六个月的局面, 但是从数据上看出, 其下降趋势有所减缓。月出口总额分别同比增长为-17.52%、-25.73%、-17.12%和-22.50%;1~4月进口总额分别同比增长为-43%、-24%、-25%和-23%。看起来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
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加剧, 外贸货源下降幅度加大, 尤其对港口外贸集装箱带来较大冲击。今年一季度, 全国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563万TEU, 同比下降12.3%。
令人欣慰的是, 2009年1~4月中国进口的石油、铁矿砂、铜矿砂、原油等大宗原材料数量都有两位数的增长, 中国的出口订单指数继续上升, 超过了50%, 预示着未来的出口有望探底回升。另外, 近期, 中欧集装箱航线货量饱满, 运价开始反弹, 结合出口订单指数的上升, 显示外围环境仍在继续好转。
水运与宏观经济关系巨大, 在经济调整的时候, 增速将下降最大, 据WIND最新预测, 2009年和2010年水运总体增长将分别达到-3.2%和5.39%水平, 中国的水运行业周转量将在今年到达低谷即63127亿吨公里, 而2010年将会是正增长5.39%, 达到66532亿吨公里。
中国经济振兴计划对中国内部需求刺激比较大, 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建设上升趋势保持旺盛发展态势, 对钢铁、煤炭、石油等大宗商品的需求继续增加, 这一系列措施和数据说明中国的经济有可能会率先走出低谷。
中国港口业应对危机的措施
调整竞争方式。一直以来, 我国港航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港口之间也存在激烈的竞争。在危机中, 竞争越来越激烈, 出现了一些恶性竞争行为, 损害了港航行业的整体利益。各企业应该形成行业自律, 在金融危机面前, 中国港航企业更要“抱团取暖”, 抵制恶性竞争, 变危机为机遇, 鼓励有实力的海运企业实行强强联合, 在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下, 务实地调整船队结构, 淘汰老旧船型, 优化航线布局, 开展合作经营;通过技术创新和提升管理水平, 把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 提高运输效率, 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集装箱运输主要以外贸集装箱运输为主, 水路运输方式发挥了龙头作用。2008年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58.7亿吨, 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26亿标准箱, 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2.2%。在全国港口集装箱集疏运量中, 水路约占14%, 铁路仅占1.5%左右。据预测, 至2010年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1.3亿TEU, 发挥沿海港口衔接多种运输方式的枢纽作用, 显得犹为重要。因此, 建设多式联运体系, 同时将我国中西部地域辽阔且经济发展潜力很大的港口铁路、内河航运集疏运以及长江黄金水道和其它内河运输等资源共同整合、开发和利用, 形成包括集装箱在内的货物多式联运体系, 更好地适应和促进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个现代化港口, 要求在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必须与其相配套的行业实现同步协调发展, 才能体现港口作为龙头和枢纽作用的真正价值。近年来, 沿海港口吞吐量增长迅速, 导致一些港口的个别货种压港情况比较严重。因此, 加快沿海港口集装箱、矿石、原油、煤炭等大型专业化泊位的建设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港口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方面首先就要考虑码头专业化、管理信息化、运行智能化、船舶大型化、通关便利化、融入物流化的方向发展。
例如, 在今后几年里, 天津港将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在3~4年时间里, 实现货物吞吐量突破4亿吨, 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200万标准箱, 月集装箱航班达到700班。扩大港区规模, 加快13平方公里南疆东部港区、30平方公里东疆港区的吹填造陆, 同时启动14.8平方公里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南扩区的建设, 使天津港的港区面积在2010年时能够达到100平方公里。
港口和航运是促进各国经济交往、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 将推动各国、各地区经济交往与联系日趋频繁, 推动资本、技术、人才、资源、产品等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和流动, 促进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新布局。而港口服务是影响航运产业链和航运公司成本结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交货人、承运人和收货人无一例外会选择更好的服务。加强引航服务、水上交通服务、船舶代理、客货运输代理和港口理货服务以及国际海员接待服务、船舶修造服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检修服务等。提升港口自身的服务水平, 可以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更多的筹码。
通过科技创新, 突破技术瓶颈, 提高装备的现代化水平。通过一系列重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主要包括集装箱港口发展战略规划、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工业性试验、大型集装箱运输装备研制、电子数据交换 (EDI) 技术应用开发和深水筑港技术攻关等重点研究智能港口系统、现代物流管理系统、多式联运系统、离岸深水港建设、万箱级集装箱装卸系统、港口资源与安全环境评价系统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
通过科技进步和改进操作模式, 提升港口能级, 降低运行成本, 提高作业效率, 健全集疏运网络, 使主要港口船舶平均在港停时普遍达到世界先进港口水平。
未来的竞争从根本上讲将是人才的竞争。在港口建设和发展中要重视产学研相结合, 既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 解决港口发展中的一些制约工程和瓶颈工程, 同时又要大力培养和引进紧缺的国际市场分析、金融保险、信息、现代物流、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 加快形成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重视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进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 提升员工的素质。
金融危机对船舶配套业的影响 第9篇
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船舶市场同样遭受了危机的“魔爪”, 鼎盛非凡的世界航运业、造船业瞬间进入“隆冬时节”。2009年船舶市场将步入深度调整期, 新船需求大幅减少, 船厂的主要精力将从承接新船订单转向手持订单的应对, 如订单撤销、所订船舶船型改变以及交船日期推迟等。作为造船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船舶配套业也逐渐感受到金融危机带来的阵阵寒意。
一、世界船配业所受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凸显
1. 船舶配套产品订单的撤销
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和航运业发展的衰退造成船舶订单的大量撤销。从目前各方收集的信息来看, 撤单量已经接近1000艘, 占整个手持订单的10%。具体船型方面, 散货船撤销量最高, 油船、集装箱船撤单数量也在增多, 其它船种如多用途货船、豪华游船甚至海工设备都有撤单现象发生。
船舶订单的撤销直接导致相应配套产品订单的撤销。有报道称, 船用主机订单撤销已经接近10%。而且, 随着船舶订单撤销现象的逐渐增多主机撤单状况将进一步恶化。
日本船配企业表示, 已有超过两位数的船用主机出口合同遭到撤销。过去几年中, 由于新船订单激增来了巨大的船用设备需求, 日本船用设备商纷纷扩大产能, 还有部分在海外建立了新厂。对于目前形势, 他们将不得不重新调整生产计划。
韩国与中国的船配企业面临的撤单状况更为严重。2008年底, 中韩的船用主机生产商均经受了订单撤销风暴的袭击, 韩国遭到撤销的数量超过200台。据某船舶经纪人估计, 随着危机加剧, 主机撤单量将会进一步扩大, 仅韩国就将至少有480台。
已报道出的产品撤单事件只是船配产品的某个方面 (多为船用主机) , 这仅仅显露出了船配业面临撤单状况的冰山一角。然而, 船舶配套种类繁多, 新船订单的撤销必将带来所有相应配套设备订单的取消, 依据船用主机的撤单比例, 其他配套产品面临的撤单状况也可见一斑。
2. 船舶配套产品订单的改变
鉴于船型市场前景的好坏程度各异, 船东依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 纷纷向船厂提出了改变订造船型的要求, 从而影响到了船配企业的订单。船型改变后, 某些通用性船用配套设备的型号、规格必定随之改变, 船配企业必须调整生产计划, 替换掉原本计划好、甚至已经开始生产的一些配套产品, 以满足船型更改后的配套需求;同时, 船型改变后, 特定船型的专用性设备将会发生巨大变化, 致使一些已经签订了订购合同的船配企业不再能够生产船型更改后的配套设备, 使船配企业不得不放弃合同, 面临“变相撤单”的风险, 当然也有企业会获得“意外”订单。
例如, 2008年5月, 现代尾浦船厂从欧洲船东手中承接了6艘3.7万载重吨的灵便型散货船订单。然而由于金融危机造成散货船市场衰退剧烈, 该船东于2008年12月22日, 要求将6艘散货船中的3艘改成MR型成品油船, 交付日期也由原来的2011年10月提前到2011年9月。灵便型散货船转成MR型成品油船, 虽然吨位差别不大, 但配套设备差别巨大。较为通用性的配套设备 (如主机、发电机组等) , 将会根据营运要求, 型号规格有所变化。而专用性的配套设备, 如散货船的装卸设备、舱口盖等都不再需要;成品油船需要增设各类油泵、管件、阀件等, 其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备也均需增添或升级。
3. 船舶配套产品被迫延期交货
船配产品的延期交付可能给船配企业带来两方面主要影响。一方面, 船厂如果因为资金不足不能支付所订产品的费用, 会导致船配企业的资金被套, 使其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状况会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 船配产品的延期交付打乱了船配企业的生产计划, 必须重新调整生产计划, 方能维持正常的运转, 保证一定的利润。
在建船舶方面, 据报道, 日本船配企业已经发生了数起因为船舶建造脱期, 海外船厂要求推迟交付产品的事件。尤其是中韩的一些新兴船厂甚至多次要求日本船配企业更改产品交付日期。为此, 日本船配企业开始高度关注船厂或船东的信誉情况, 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日本船配产品交易一般在特定的交易所完成, 这些交易所对进口商过去的业绩和信用程度作出极为严格的评估, 同时, 还需要船配进口商预付一定额度的订货保证金, 方能进行交易。尽管如此,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 此种交易形式仍不能完全帮助船配企业规避风险。
对于还未建造的船舶订单而言, 由于船东主动要求船厂推迟船舶的交付, 预计将使船配企业承受因为船配产品被迫推迟交付而产生的更大风险。比如, 2008年底, 中远船舶工业公司对外宣布, 已经针对7艘大灵便型散货船订单的交付日期与亚洲和欧洲船东达成一致, 其中的4艘从原计划的2010年1~6月交船推迟至2011年2~11月, 其余3艘则从2009年8~11月推迟至2012年1月。
4. 船舶配套产品未来需求大幅缩水
船舶市场经过了近6年的兴旺期, 在2008年第四季度掉头向下, 并迅速进入所谓的“低迷期”。目前, 无论世界宏观经济环境还是手持订单所占船队比重, 均对船舶市场有着不利影响, “寒冬期”预计将持续2~4年。作为船配企业, 在新船需求不振的背景下, 预计未来数年的运营景气程度亦将不旺。日本众多权威船配企业都预测2009年船用设备的需求量必定有较大程度的降低, 船配市场走势令人担忧。船配市场的缩水, 让众多企业纷纷暂缓扩能, 不敢放手投资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据某船用钢铁生产企业负责人介绍, 近年公司建设了占地45万平方米的生产车间, 原本计划2008年底继续投资建设第三期工程, 但金融危机的爆发, 市场形势的急转直下使他们停止了扩能计划。
5. 配套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从各方面状况看, 船配企业当前已经遭遇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 有些企业甚至因为资金不足而进入破产程序。比如, 2008年12月12日, 随着金融危机的加剧, 世界甲板机械制造领域的领先企业日本产业重工不堪重负, 整个集团经营陷入被动, 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产业成为自金融危机以来首家进入破产程序的知名配套企业。
从长远的角度看, 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配套企业因为资金不足、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而退出船舶配套领域, 甚至破产。
二、中国船配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与建议
近年来, 伴随中国造船业的高速发展, 船舶配套业的发展也被提上日程, 依据国家主管部门的专题规划, 地方政府纷纷开始大规模兴建船舶配套基地和园区, 从而使我国船舶配套业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金融危机发生后, 温家宝、贾庆林等国家领导人采取多种方式关注造船及其配套业的发展。同时,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以及两大船舶集团公司着手制定船舶工业振兴计划。在船舶配套发展良好的背景下, 部分船配企业, 纷纷采取了有效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1. 保订单,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船配企业目前更加注重内部管理, 高度重视手持订单的生产, 争取尽快交付产品以回笼资金, 同时保证产品质量, 增强服务意识, 尽量给客户提供出更为优质的服务, 赢得信誉, 为今后接单打下基础。
2. 保资金, 维持正常生产经营
金融危机造成的信贷紧缩致使船配企业融资极为困难, 船配企业从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效率等多个方面保证较为充足的流动资金。同时还积极与原材料供应商谈判供应价格, 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依据市场走势以及手持订单量, 盘查原材料库存量, 尽量控制库存。
3. 调结构, 瞄准高附加值产品
金融危机之前, 不少船配企业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无法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金融危机发生后, 一些船配企业开始根据市场变化, 积极寻求市场新的经济增长点, 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开拓和生产力度。
尽管部分船配企业采取了上述有效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 但仍有很多企业陷入迷茫, 快速发展受到羁绊。从长远角度, 我们认为, 还可以从如下三方面采取措施, 使我国船舶配套业经受金融危机洗礼之后更加健康、快速、全面地发展。
(1) 生产经营适当多元化, 加强应对危机能力。由于许多船配产品与同类陆用、空用产品有相似性, 其制造装备、核心技术等具有相通性。船配企业可以开拓与原有业务具有一定关联的新业务, 展开产品的多元化生产。产品的适当多元化保证了企业产品种类的多样性,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 国内船配业应根据自身产品情况, 采取不同的配套产品发展策略。例如, 对低速大缸径柴油机等研发难度高但能够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的产品, 应该主抓产能, 对其技术加强二次消化吸收, 同时进行一些自主研发, 争取早日打造出自主品牌。对于船舶导航、自动化系统等国内研制空白、技术引进难度巨大的产品, 必须加大自主研发力度, 稳固发展之本, 以免受制于人。
(3) 突破产业限制, 拓宽研发思路。进行船配产品的自主研发, 必须不断寻求新思路, 跳出船舶工业圈子, 依靠社会力量, 与一些专业相通、科技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合作研发, 降低研发难度、缩短研发周期, 争取早日进入高端船配市场。
混业金融的大时代已到来 第10篇
“这个互联网真的是非常的神奇。”6月13日,“余额宝”上线,天弘基金官网因流量过多而宕机,其首席市场官周晓明不由感慨。这个只需要1元起步的基金被称之为“屌丝”理财神器的“余额宝”在6月横空出世,其上线1个月就突破了100亿元。目前,在支付宝里嵌入的“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00亿元,平均每月规模增长100亿元左右,潜在规模预计达2000亿元至3000亿元。其基金合作方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也已成为基金业规模前五大货币基金之一。看到了“余额宝”的成功,在随后的短短2个月间,几乎全国所有的基金公司都奔向了阿里巴巴集团总部。这样的基金与电商的战略合作模式将在未来越发地发展壮大,业内人士就表示,未来类“余额宝”产品会越来越多。
2012年,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在11月11日一天的成交额达到132亿,至时阿里的数据平台所拥有的金矿已被挖掘出来。今年,这个数据金矿不仅让从前只是隔岸观火的金融人尝到了“甜头”,也让分外眼红的同行们不得不竭力全力地奋起直追。
今年7月新浪发布“微银行”,其业务内容就是通过提供线上“虚拟贵宾室”,微博用户可在微博平台上完成开户、转帐、信用卡还款、汇款、投资理财等服务。
8月腾讯发布微信5.0与“财付通”(相当于阿里的支付宝)打通,其财付通总经理赖智明就介绍说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在这里卖,初期主要以货币、债券等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随后巨人网络也推出了“全额宝”,从游戏虚拟货币入手电子金融领域。
不过,仔细分析来看,类“余额宝”产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不过是金融业务拓展了互联网销售渠道,它仍是由金融机构设计产品,然后推销给客户。可以说它更多的是电商在金融领域的创新,金融机构与电商的战略合作机制,“金融的互联网化”或许更适合描述它的本质。
事实上,金融互联网化的起源就是让银行挠头的“金融脱媒”(指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资金的供给绕开商业银行这个媒介体系,直接输送到需求方和融资者手里,造成资金的体外循环),正是因为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金融领域的银行、基金管理等金融范畴都逐步地网络化。
中国网库的董事长王海波就告诉记者说目前电商的发展阶段主要为:IT服务阶段,然后是平台收益后的数据累积再就是像阿里巴巴和腾讯的触角已到达的金融这第三阶层。如同马云所言,“外行人才能变革”,确实,电商这队异类军进入了金融圈并搅乱了它的行业规则。
电子银行(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以及其他离柜业务),就是金融互联网一个很好的佐证,它的出现很好的帮助银行客户减少了物理性交易成本。不过,几年来,银行似乎在网络化上止步于此,直到马云的“银行不改变,我来改变”喊醒了从前以“不变应万变”的银行家们。
从根本而言,阿里开始做支付实际上就已经进入了金融领域,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汇,支付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支付宝之所以能够完成线上支付,采取的是虚拟账户的方式,而虚拟账户的建立实际上就是账户。如果要把电商进入金融说的更严重些,比尔盖茨就曾说,传统商业银行都将会成为21世纪的恐龙,银行将灭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金融业也可能走向衰亡。
今天,不甘将业务拱手让人的银行就把第三方支付作为其自救的突破口。
平安口袋银行设计团队就开发了例如手机无卡取现、手机钱包、快捷转账等功能,并增加更多的金融资讯,金融行情等信息功能。另外,平安银行手机银行还推出了掌上商城。完成了对客户吃喝玩乐资讯的提供以及预订业务。
华夏银行小企业服务团队在三年间自主研发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资金支付管理系统(CPM),该系统集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四大银行基本职能于一身,具有在线融资、现金管理、跨行支付、资金结算、资金监管五大功能。如今华夏银行的“平台金融”服务模式就给不少的企业提供网上金融服务。
正如国华人寿电子商务部总经理赵岩的分析:现在金融行业的基本特征是混业经营,包括产品混业、营销模式混业。网销在混业经营大环境下是一种多元经营模式下的某个环节,比如网销和电销结合,网销和个险代理人的结合。可以说,这样的混搭已成为了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战的号角已吹响
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阿里小微信贷平台已经累计为超过32万家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需求,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7%。对于传统银行中零售业务公认领先的招商银行而言,这样的规模大概相当于其子公司招商基金一只货币基金,再加上招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而目前阿里小贷主要开展业务的企业集中于浙江、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的批发零售企业。大部分银行在这一领域的不良率高达4%左右,但阿里巴巴利用其B2B、淘宝、支付宝等电商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和流水,通过技术分析,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可以给出客户的信用评价,然后再决定贷款授信。按照小贷业务普遍使用的大数原则来看,阿里小贷的风险可控。如今的阿里切了银行的大蛋糕,已让银行看得咬牙切齿。有消息称,几家大银行已成立了一个类似“打阿里指挥部”的虚拟组织,当他们提前获悉阿里金融将在产品方面有所动作时,就会上报至监管机构,导致阿里金融的一些产品无法发布。
不过,阿里的金融脚步没有停止。
7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由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与阿里小微信贷合作推出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准。阿里小微称,此次信贷资产证券化所获资金,将全部投放至小微企业。借助该项目,阿里小微信贷或可满足80万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8月阿里信用贷款已经向环渤海区域的小微企业开放。据悉,在进一步开放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后,阿里信贷的申请流程也进一步简化。
阿里巴巴集团的“生态圈”已经在金融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同时业界也开始出现挑战其近垄断地位的公司。
海通证券在“互联网金融V.S银行”研究报告指出,线上支付的竞争格局正步入红海,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三家占比80%以上。相较之下,移动支付领域目前仍是一片蓝海。
第三方支付,无疑是互联网金融战争的“火拼高地”。网络平台的另一大“霸主”腾讯也在致力于打造互联网金融平台,其打算通过微信5.0版本即将实现的微信支付作为基础,在绑定大量银行卡和微信账号后,个人就可以做线上、线下的购买。其财付通总经理赖智明就表达了腾讯进军互联网金融的野心,“微信支付是一个基础平台,金融理财是我们主要的应用方向。”当下,腾讯凭借微信的用户量已逐步形成与阿里巴巴“抗衡”的资本。海通证券就有研究报告称,未来对银行冲击最大的会是“阿里金融”和“腾讯金融”这类互联网平台公司。不过,腾讯、阿里争夺互联网金融头把交椅的攻防战才刚刚开始。
许多银行在电商们的“威逼”下也开始进行变革创新,在意识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大特点就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而这是一般的物理网点做不到的核心理念下,建行、工行、国开行和阿里巴巴进行合作,开办网络带宽;而建设银行在2012年6月,自建了电子商务,注册会员150万户,交易量达100多亿元。
互联网金融战斗的号角已吹响,几大阵营也出现了新盟友。除阿里巴巴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中国平安的马明哲也依托“平安付”进军互联网金融,马明哲表示他们“三马”欲将阿里巴巴、腾讯在互联网上的优势和中国平安的保险业务结合。未来,“平安付”更有望成为继平安一账通、平安银行卡之后平安集团的第三大工具,支付业务也将与保险、银行业务“三足鼎立”,成为平安的第三大业务群。
据悉,腾讯旗下的微信也正和银行接触,准备联合招商银行推出微信银行,通过绑定银行实现查询、转账等功能。这也似乎成为了近期各大银行、保险公司纷纷成立电子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一大发展趋势,短短几个月以来,这场金融混战的各阵营也逐步形成了自己大大小小的联盟。
不仅银行已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应战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继国泰君安、华泰等券商先后成立网络金融部后,近期某东部券商也在着手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新设电子商务分公司,以分公司形式布局互联网金融。在此之前,方正证券率先在淘宝“天猫商城”开业销售咨询产品;华创证券则开办网上商城销售奢侈品。
目前券商的主要模式是设网上商城、网上开户、与电商合作等。如长城证券自建网上商城,国信、国泰君安利用手机终端发展“一站式”金融管理服务,招商、中信发展网上开户,光大、宏源证券和银行对接,代销发行银行理财产品。有些券商的互联网金融尝试已经实现盈利。
近期,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作为生意宝“互联网金融”战略闭环圈的最后一环也连接上,像生意宝这样的以B2B在线交易平台、B2B大额支付平台、供应链融资担保平台组成的电商,此次设立担保公司,将给平台上的会员企业更多的融资便利。更多的站在金融供应链上的公司如同生意宝一样,正穿着“互联网金融”的铠甲,奔向这场硝烟四起的混战中。
互联网金融模式多样
P2P当下也势头正劲。该行业领域就有拍拍贷、宜信、人人贷、翼龙贷、有利网等这样的P2P公司。据行业统计数据显示,到2012年年末,P2P贷款服务平台超过200家。这些P2P公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对个人的纯平台模式,另一类则构建资金池,或者进行期限错配。目前,对于前者,监管机构持鼓励态度;对于后者,由于没有金融牌照,存在法律风险。P2P近几年的火热程度让人惊讶,区别于“民间借贷”,P2P这样的借贷方式搬上了网,同时,各大P2P公司都探索形成了一套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给予提供较银行而言更为便利的小微贷款。
区别于自立门户的P2P,还有一种金融产品垂直搜索平台模式,例如好贷网、融360(用户只需在网上输入贷款金额、期限以及用途等关键词,系统就会进行比对和处理,输出一份相应的银行及其他信贷机构的列表。这张列表上呈现了银行名称、信贷产品、利率、总利息、月供、放款时间和贷款总额等信息。用户进行比较后,可以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一家或几家银行的贷款。)则是另外一种给银行做补充的网上借贷平台。
举例来说,对银行而言,融360是个快速获取客户的渠道,因此,融360的盈利模式是对上游合作金融机构收费,对中小企业与个人消费者则完全免费,融360联合创始人兼CEO叶大清就认为,“融360对于银行业而言不是一股革命性的颠覆力量,融360不会自己做小贷产品,它的角色是加速银行业适应互联网,让产品和用户的匹配更高效、信息更对称。融360是银行的帮手,也可以看做是银行一块业务的外包者,但绝不是颠覆者。”
众筹,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中国的众筹网站今年初上线以来,已经帮助几十家企业募集到资金,其中单笔最高500万元,累计帮企业融资5500万元。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就认为这种众筹融资的方式,比创投、天使投资又往前走了一步。
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多样,在未来或将出现更多的变化,更加丰富金融与电子商务的融合,更多地进行上下游的延伸与整合。
在国家力推银行改革,帮助小微企业筹资的转型时期,反应灵敏的阿里金融当下又正筹划着“聚宝盆”计划,根据计划,阿里云与支付宝筹备联合为国内区域性小银行输出云计算服务能力。
阿里的规划是:阿里云拟为区域性银行提供云计算资源与网络环境,支付宝则在金融技术与服务方面提供大量支持。双方将联合专业的金融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们(金融ISV),由后者为这些区域性银行提供具体的服务开发与维护。这与阿里金融“开放平台”的计划一脉相承。
是补充银行还是代替银行做它们没有做好的业务?阿里金融事业群总裁胡晓明今年3月份与媒体沟通时表示,阿里集团不会成为一家银行,而是要做平台,向银行开放;阿里小贷也将向银行开放,愿意和所有银行实现系统对接,这也将成为阿里小贷资金的一项来源。
评价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局势,多多财富网CEO彭俊军就认为,当前正在演化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模式。要知道互联网的特质便是信息传播成本趋零、信息处理成本低、客户界面简单直接、信息价值与成本的钟摆效应、获得并有效使用信息的成本是恒定的,这些将对金融行业产生根本影响。
监管尚有难度
作为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要素之一,大力发展民营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服务小微成长企业是今年金融业转型的重中之重,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恰恰符合了金融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规律,成为小微企业寻求金融资本支持的重要途径。
前不久,央行牵头组织研究互联网金融,发布了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报告,其中第一次提到此概念,并给予其正面评价;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公开承认互联网金融可以颠覆现在商业银行的体系;而保监会首次批准了纯互联网保险公司。
让金融回归实体,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不过,这个迅速成长的新生事物也给我国的监管层出了一道监管难题。
在进一步研究了互联网金融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肯定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提到说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络信贷(P2P)仍需防范风险,并表示正在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进行调研。
不过,他强调,“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金融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与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在受到金融高层肯定并将继续飞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在监管上目前已被铺设原则底线,更多合适的监管策略和方式有待进一步跟进,否则一旦发展失控,互联网金融将成为庞氏阴谋或者投机“试炼场”。
为什么支付业不是金融业? 第11篇
当前,中国正出现一场将网上支付业纳入金融业的运动。银行业正在主导网上支付业。在第一批网上支付牌照发放中,将作为重要主角的电信运营商排除在外;而且对民营第三方网上支付设立过高门槛,并引发协议控制等历史遗留问题。人们在纠缠“契约精神”等派生枝节问题时,忽略了主要问题:金融业为追求本位利益,在权力扩张同时,会对中国的竞争力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我在不同场合发表的二十多次演讲中,一直宣传这样一个观点:从互联网发展趋势看,网上支付业主要不是金融业,而是数据业。金融业务在支付业中的比重,将降到十分之一以下;百分之九十都将是数据业务。目前这种金融业独大,而信息业被废的管制格局,将在未来中美竞争中,对我国电子商务核心竞争力的发挥,带来灾难性影响。
如果睁开眼睛看世界,就会发现我所说的趋势。以Paypal的业务为例,它的网上支付主要分为四个环节:终端、交换器、买卖处理器、清算和结算。其中只有清算和结算是金融业务,需要连接到银行处理器,这部分业务将来可以免费;另外三样全是数据业务,是真正的增值业务:终端业务的定位是读取信用卡,获得信息及交易细节(例如某某每四十天买一次牙膏);交换器业务的定位是让不同商家运营的软件程序决定对交易做什么样的处理;买卖处理器的定位是接收交换器的决定,可跟踪交易细节(这构成谷歌所说“情境发现”contextual discovery的语境context)。
Paypal的业务结构,是未来网上支付业的一个缩影。未来网上支付业将由免费的基础业务(金融业务,即结算和清算)与收费的数据增值业务关联形成。在交易数据基础上,可以按App store模式,通过应用软件接口(API),向开发商开放。举例来说,某某每四十天买一次牙膏这条信息,可以被用来指导商家第三十九天发放一则精准广告给牙膏目标客户。昨天在大连,IBM中国新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毛新生告诉我,他们已开发出不伤及用户隐私的信息读取技术。目前美国这方面的发展非常神速。IPCommerce开发出类似Windows的支付软件平台,开发商凭此平台,联接买卖处理平台和销售终端设备等软件应用程序,通过帮助开发商构建适用于处理各种类型支付交易的软硬件的应用程序,已经渐渐开始改变美国的支付产业。据分析,由支付派生的衍生信息业务,将集中在代理(AGENT)方向,其中又分为信任代理(见《影响力3》)和生活方式设计师(见《2.0版》)两类,将来会达到上千种职业的集合,构成信息经济的主体。而总的门户,正是支付。
在国内,支付宝的主要业务重心,也是在信息业务,而非金融业务。支付宝业务的信息性质,一方面表现在信用服务,营造服务(而不仅是金融)的信任环境;另一方面表现在数据服务,向增值应用开放数据,通过云计算为电子商务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这些都不是金融部门所理解的支付业务,金融部门管不了这些事情。
由金融部门主导网上支付业务。我们想象不出来会怎么发展。难道要把支付宝这样的数据服务企业,诱导到偏离主业的金融业务上去,利用沉淀资金玩钱?还是胆子更放开,按斯蒂格里茨前卫的货币理论,搞信贷与金融混业经营?在中国的条件下,这样做不确定因素太多。更可以想象的是,只做网上支付业中的金融支付业务这一小块,满足于收手续费。如果是这样,岂不与世界主流发展的趋势渐行渐远?支付业务中的金融业务由金融部门管,这没有问题。但应明白,支付业务中的金融业务不等于支付业务的全部,甚至主要部分。
金融部门把网上支付业务管理权大包大揽,唯一值得肯定的正面效果,是保证了金融安全。这一点没有问题。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也一直主张支付和支付信息(我拒绝称之为金融信息)应由国人掌握。但现在金融部门做过头了,把数据业这一块伤害了。怎么讲呢?举个例子来说,如果Paypal的业务结构成为产业结构的现实,将来的格局应是少数大的支付基础业务平台企业,通过API,带动成千上万中小企业一起形成产业。而按现有规定,支付业的入门门槛是1亿资金,把中小企业的机会就给废了,把支付派生的数据增值业的前景废了,其损失至少在万亿以上。这种事有历史教训。IDC业务本来应该比中国电信的总业务规模还大,但捂在运营商手里,只做到了2%的规模,损失了98%的产业利益和价值。金融部门独断支付管理权的最大弊害,是在不懂数据业务(主要是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业务)的情况下,对中国的电子商务进行无心的自我阉割,把本来可以大发展的全面产业,变成了小发展的局部业务。
相比之下,由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运营商进入网上支付领域,掌握网上支付的数据标准,开展网上支付的数据基础业务,不仅有利于我国电信业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数据化条件下的出路和发展,而且有利于数据增值业务的发展,至少比银行和银联,更懂得数据业务,更有利于发展数据产业。金融部门如此排斥电信运营商,尤其是中移动,用国家利益和安全理由,都说不过去。唯一的解释,就是本位利益。如果仅仅是金融业务权力之争,还可理解,金融部门做过分的地方在于,在涉及支付业务中数据基础业务部分的管理、标准等问题上,一味在把运营商往边缘化的方向推。这是在拿国家利益开玩笑。信息产业部门在这个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问题上无所作为,也令人费解。
再说协议控制问题,事实上有许多是非,并不像金融部门想象得那么简单。例如,支付基础业务不许外资进入,但数据增值业务可不可以?这要综合技术、业务、安全、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判断和论证。目前这样由银行一把抓过来的做法,造成民营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进退两难,像支付宝那样进,可能被别人指责违背所谓“契约精神”;像财付通那样退,可能面临银行的管制。协议控制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历史形成的特殊现象。当年,互联网企业被人人喊打(财经媒体当年是赶尽杀绝互联网的主力),干净、全部、彻底地赶出了中国,背井离乡,寄人篱下,才有了协议控制这回事。这不是这些企业的错,而是中国当年自己放弃了发展机遇。现在回过头来遇到了支付这件事,在“契约精神”等舆论挑逗下,人们不得不面对多年来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不愿主动挑开的协议控制这个伤疤。历史已不能退回去重来,我个人以为,从支付业的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相区别的视角判断、解决这个历史难题比较好。在保证国内控制网上支付基础业务,保障金融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协议控制下的业务在一定条件下进入数据增值服务。当然,这个条件还有待上述那几个方面的研究搞清楚。这样可以将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因为不管怎么协议控制,马云、马化腾毕竟是中国人。过去已经给他们出了那么多难题,现在不要再纠缠下去为好。真正要当心的,是银联的合作伙伴Paypal,而不是自己人。
早在国家制订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阶段,我就曾向发改委有关部门分析利弊指出,网上支付业的行业主导权,站在国家高度看,宜交给信息产业部门,而非金融部门,应由电信运营商和民营第三方支付为主发展,而非以银联为主发展(金融部门管的应该主要是金融业务这一块)。网上支付业既可以向金融业方向发展,也可以向数据业方向发展,其中利弊关系是,交给金融业去发展衍生业务,会带来乱子(略去具体分析);而交给信息业去发展衍生业务,会带来数据增值服务业的大发展。国家在决定权力归属的时候,应明确战略目标,否则就会被部门利益扯着走。
非金融业 第12篇
7月1日, 江苏证监局网站公告, 对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交行全资子公司) 依法受让华英证券33.3%股权无异议。这被市场认为是金融混业经营、银行寻求券商牌照的一次实质化推进。7月20日, 天风证券持股宜宾商业银行又有新进展, 一旦获得银监会批文, 也意味着天风证券将获得银行牌照, 将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又一次重大进展。
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 未来一个账户下多项业务统一、居民享受“一站式”便利金融服务不远了。不过, 混业经营的推行也有赖于监管的完善, 尤其是在“互联网+”的带动下, 金融跨界正悄然发生, 监管层将面临一场新的跨界监管考题。
点评:从市场预期来看, 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了。金融产品互相交叉影响的趋势已很明显, 居民享受一站式便利金融服务并不遥远。随着银行、券商、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深度跨界加剧, 监管部门也需要随之改革。
非金融业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