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精选13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 第1篇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 第2篇
里面包含了九个故事,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和“雷神桥之谜”。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在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中和福尔摩斯一起思考,最终达成逻辑思维能力提高的好处。而且这本书还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时的端庄和仔细。
在“吸血鬼”中,福尔摩斯连一条看起来和案件无关紧要的病狗也不漏掉,最终根据病狗这个线索破了这个案。所以我们也应该向福尔摩斯一样在学习上端庄和仔细。从书中我们还能体会到华生他对朋友福尔摩斯的相信和忠实,就算福尔摩斯受伤躺在床上华生也还要协助好友判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 第3篇
关于福尔摩斯探案的全部故事,已经译成中文,从五月开始,由群众出版社分四卷陆续出版发行。这些故事对广大公安、司法干部颇有裨益,对广大读者是一种艺术享受,对学习写作的人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柯南道尔(ArthurConanDoyle,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青少年时期在教会学校学习,后来在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1885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因其为英国在南非的战争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柯南道尔一向对文学怀有强烈的兴趣。他在索思西开业行医时,不断向《康希尔》杂志投稿。他认真阅读埃德加·爱伦·坡①、威尔基·柯林斯②以及加波利奥③的作品,深受他们的影响;不仅思想转到文学方面,而且还注意侦探的科学。爱丁堡大学医院里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了使讲解生动有趣,曾鼓励学生象观察判断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团退役的兵士那样,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作出必要的判断。柯南道尔受到很大启发,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故事: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侦探,遇到一起谋杀案,作案人化装成车夫……。这个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经过仔细琢磨,侦探被命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小说家,柯南道尔认识到他的主人公必须有一个陪衬人物,并且还需要一个讲故事的人出现。这样,《血字的研究》就以医生华生回忆的方式来进行描写;并且概述了华生的职业背景,为今后许多侧面的评论埋下伏笔。
柯南道尔的作品开始并不受人重视。《血字的研究》1886年4月写成之后,他首先寄给《康希尔》杂志的主编;得到的回答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短”,因此未能出版。接着他又寄给弗雷德里克·沃恩和阿罗史密斯,结果看都没看就退了回来。最后,他寄给沃德·洛克出版公司。这家公司的反应稍微积极一些,他们说:“故事不能马上出版。如果愿意把稿子留给我们,我们将选入《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就这样,这部作品终于在1887年出版了。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之后,认为写的很好,约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侦探的故事。于是《四签名》在1890年问世。小说情节曲折,客观上反映了对西非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891年,柯南道尔决定弃医从文,专门从事写作。1891年7月,《波希米亚丑闻》在《海滨杂志》上发表,歇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里的著名人物。柯南道尔连续写了六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伯溪谷的秘案》《五个橘核》《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公众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海滨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柯南道尔反应并不积极,要求每篇故事付五十英镑的优厚稿酬。《海滨杂志》不仅欣然同意,而且要求尽快交稿。于是柯南道尔又写了《蓝宝石》《山毛榉》等六个故事,和第一批的六个故事一起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出版。与此同时,《海滨杂志》继续约柯南道尔编写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柯南道尔有意推辞,提出十二个故事付一千英镑的稿酬。但《海滨杂志》要稿心切,慨然允诺他的要求。1892年,以《银色马》开始的十二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这十二个故事汇集成《回忆录》出版。这时,柯南道尔打算写历史小说,决心停止写这类故事,于是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戏剧性的时刻,堕入激流中淹死,而让华生用重复《菲多》的结尾来结束《最后的案件》。
对于福尔摩斯之死,广大读者深感遗憾,十分愤怒,甚至对柯南道尔进行威胁和漫骂,有篇写给他的抗议一开始就把他称为“畜生”。柯南道尔有许多事情要做,确实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感到厌倦;但是1901年,当他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时,他构思了一个神奇的故事,描写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的追逐。他决定把它作为福尔摩斯早期的探险故事发表,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篇故事重新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柯南道尔利用丰富的知识,在《空屋》的故事里,使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从而开始了另一组故事,题名《归来记》,1905年出版。此后,他又写了《恐怖谷》(1915)《最后致意》(1917)《新探案》(1927)三组故事。
1928—1929年,整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分短篇和长篇两卷在英国出版,合称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四卷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了所有的短篇和长篇。
几十年过去了。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人们头脑中依然栩栩如生;《福尔摩斯探案集》在许多国家不断再版,其中有些故事再版达五十多次;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至今还受到许多人的崇拜,有些狂热的读者甚至要寻找贝克街的旧迹。这一切说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量。
福尔摩斯是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一时也没有脱离现实生活。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出没在十一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报纸;他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经历人人熟悉的事件……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而不是超越现实的英雄。他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结果。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深信不疑。
但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艺术成就还是它的情节和结构。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柯南道尔根据情节的发展,巧妙地安排结构;前后呼应,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他不断从各方面提出问题,吸引读者去寻求答案,不到终局,不忍释手。而且结局常常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回味。柯南道尔在情节结构方面的绝妙技巧,对后来侦探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英国评论家埃德蒙·克里斯宾指出:“情节是侦探小说的精华。任何影响情节的因素都会削弱小说的效果……引起晦涩和混乱。”对于初学写作的读者,柯南道尔的情节结构无疑可以作为有益的借鉴。
柯南道尔是十九世纪末期出现的新浪漫主义的作家之一。新浪漫主义和积极浪漫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积极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和雪莱密切关心社会生活和政治斗争,而新浪漫主义却脱离人民逃避现实。新浪漫主义也不同于十九世纪初期那些梦想恢复中世纪古老的封建宗法制生活的消极浪漫主义作家。新浪漫主义作家的幻想打上了帝国主义时代的烙印。他们认为生活应该充满新奇强烈的浪漫色彩和紧张的冒险经历,他们在作品中努力去描写在惊涛骇浪中的海上冒险、神秘的异国情调、历史传奇和惊险故事。新浪漫主义作家注重在故事情节的复杂曲折、场面的紧张惊险和气氛的渲染方面下功夫,在本质上是反现实主义的文学流派。
福尔摩斯的各种探案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风气的日益腐化堕落,突出地表现了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以及殖民地问题。图财害命,通奸谋杀,背信弃义,专横跋扈,巧取豪夺,抢劫行凶,奸徒肆虐……无一不在小说里得到反映。但是,作者并没有深入挖掘这些社会问题,而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对善与恶进行抽象的处理。这种善恶交战的侦探故事,从本质上脱离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陷入了一味追求情节离奇和故事惊险的歧途。它十分明显地反映了新浪漫主义的特点。尤其在《归来记》之后,尽管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但他与《归来记》之前的福尔摩斯已经大不相同。作品执迷于神秘、怪诞,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存在“魔鬼的烙印”;案件的侦破也落入主观臆断,漏洞百出而又强行自圆其说。可是作者却处处宣扬福尔摩斯个人的侦探才能,好象他在侦探方面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天才;一切案件的侦破,似乎全凭单枪匹马,完全是个人的功劳。这无疑是歌颂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颓废主义的倾向。
虽然《福尔摩斯探案集》缺乏真正深刻的社会意义,但作品对侦探破案的描写,却不失有参考的价值。福尔摩斯重视调查研究,对自己承办的一切案件,几乎都要到现场仔细勘察。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无一能逃过他锐利的眼睛。他“镇静地运用思绪,正象奕棋的好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分析案例,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矛盾和问题,然后进一步调查,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福尔摩斯对案情极端认真,极端热情。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察案情,有时深夜到贼巢查访,有时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广告,都进行仔细的了解。那怕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他都要与案情联系起来。他对案情的判断,都必须列出令人信服的事实。福尔摩斯运用心理学,观察人们的心理活动,把心理与证据密切联系,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抓住要领,充分研究,作出判断。福尔摩斯还十分注意搜集和积累资料,从各种案卷到报刊杂志,只要需要,他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他对法医学和犯罪学进行必要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提高破案的能力。福尔摩斯的侦探经验和方法,对今天的公安、司法工作,仍然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自柯南道尔以后,侦探小说在西方迅速发展,产量之多,难以数计。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侦探小说衍生出犯罪小说、警察小说、惊险小说、间谍小说等各种流派,象一股狂风,席卷了整个西方世界,成为通俗文学中最重要的品种。当然,这类小说大多追求商业价值和精神刺激,缺乏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但是因为它拥有最大数量的读者,不可避免地要对社会产生影响。尤其近些年来,这类小说逐步与政治小说结合,描写各国政府的政治斗争和间谍活动,描写资产阶级社会里的凶杀和犯罪,客观上反映了资产阶级社会各阶层人们的思想情感,对社会的影响正在逐渐扩大,批评家们也开始予以重视。《福尔摩斯探案集》作为早期的重要作品,对我们了解这一文学品种的特点和发展过程,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①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1809—1849),美国小说家,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
②威尔基·柯林斯(WilkieCollins,1824—1889),英国侦探小说作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 第4篇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精选 第5篇
回到家里,我写完作业就开始看起来。里面讲了福尔摩斯是如何把看似天衣无缝的案件逐一侦破的,里面的故事跌荡起伏,一会儿我为这个人的死去而伤心,一会儿我为福尔摩斯抓住犯人而喝彩。
这本书可精彩了。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我认为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精选 第6篇
福尔摩斯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举例: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寒假的一个天,我跟妈妈去公园,我走在妈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妈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400字 第7篇
福尔摩斯是欧洲最杰出的护国卫士,他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还帮助警方破案,抓获犯罪分子,在抓一名叫莫里亚蒂的犯罪分子是,他早已知道自己会丢掉性命,但还是挺身而出,这种爱国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这种精神在我们身上已经渐渐消失了,我们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件一些不法分子在公交车、拥挤的场所等人多的公共场所进行偷窃,而有些人看见了,却不为了保自己平安,不说出来,任凭犯罪分子胡作非为。
我记得我妹妹给我讲过,她那天坐公交车到桃花那边去骑自行车,在公交车上看件一个小偷把手伸入一个老奶奶的口袋里,我妹妹本想喊:“抓小偷。”结果被那小偷狠狠的瞪了一眼,但我妹妹还是很勇敢的指向小偷说:“抓小偷”,正好公交车上有位当过兵的叔叔,听见了跑过来一伸手就把小偷抓住,带去了公安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400字 第8篇
晚上只要看过福尔摩斯,我就一直贴着妈妈,不敢闭眼睡觉。可一到早晨,我还是想看,可又害怕,我就磨妈妈陪我一起看,谁知道,妈妈更胆小,都不敢看呢!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看了下去。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看完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几乎什么都没问,就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让别的侦探目瞪口呆。我认为,这都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结果。因为,每次福尔摩斯都不急于进屋,而是先观察外面的蛛丝马迹,然后再进去检查受害者全身,然后再做出准确的判断。
通过这本探案集,我了解到,福尔摩斯聪明超群,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侦探;他穿透重重迷雾,直至隐身真凶;他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
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侦探,每次他们都把福尔摩斯请来让他解谜案,可报纸上却没有福尔摩斯的名字。这些势利小人,真是卑鄙无耻。
最后,我想说福尔摩斯叔叔,你可真厉害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 第9篇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__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0篇
作文”因为今天下午将在这里,由全国著名的特级教师支玉恒老师给我们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免费的》这篇文章!母亲付出了她的一切,我从现在起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苦了。我把沙子倒进去以后,迫不及待的开始检验劳动成果,轻轻一推,不倒翁成了倒翁。表妹又接着说:“其实我刚才说的话只是一个诡计而已,我并没有把你找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是一部最优秀、做成功、最经典的侦探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探案佳作。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个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1887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首次在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里亮相。 这篇小说用倒叙的手法,追述了迷信专制摩们教和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的感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
可以说,《血字的研究》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1篇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2篇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第13篇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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