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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精选12篇)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投资担保,风险控制,风险管理

中小型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困难,这是担保公司产生的主要市场因素之一。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政府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然而中小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就是资金压力比较大,资金周转比较慢,筹资手段比较少,顺应这种形式的发展,投资担保行业就产生了。可以说这是应市场需求而产生的行业,是很有市场前途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投资担保企业面对的客户都是中小型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是很多的。所以投资担保企业应该以科学的方法应对各种风险,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投资担保行业产生的背景和必要性

1、投资担保行业产生的背景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数量众多。截止到2010年年底,我国大约有中小企业4200多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99.8%。第二,上交税收金额总量较大。中小企业有着不同于大企业的特点,它能够灵活的适应市场变化,而且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官僚主义弱,这些使得中小企业在市场中赢得了自己的市场份额,在保证自身收入的同时,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提供了保证。第三,增加了就业机会。尤其是二三线城市,中小企业是城市经济的主要形式,这给当地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2、投资担保行业产生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难问题,这已经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向民间私募。其中,向民间私募手续较简单,而且利息比银行的低,但是资本比较分散,而且稳定性差。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为了降低经营风险不会直接发放贷款,而是需要贷款人找到第三方,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对贷款人的相应资质进行考核,并出具相关资料证明,然后提交到银行,银行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就会发放贷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这项活动涉及到贷款人、银行和担保公司三方。其中贷款人为了顺利的向银行贷款,就会找到能够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并付出一定的费用。银行在收到并审核由担保公司上交的资料后,对中小企业的资质有了一定的保证,然后发放贷款,降低了银行的经营风险。担保公司作为中介必须本为中立、以事实为依据确定是否担保。所以投资担保行业的产生是十分必要的。

3、投资担保行业的主要业务

投资担保业务范围主要分为:借款担保业务、票据证券担保业务、交易履约担保业务。其中,借款担保主要有:技术改造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信用证贷款担保、综合授信贷款担保、个人投资贷款担保等。票据证劵担保业务主要有:开立信用证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汇票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企业债券担保、保本基金担保等。交易履约担保主要是针对投标、工程、原材料赊购等行为进行担保。

二、投资担保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投资担保公司面对的风险是来自市场环境、企业本身以及客户多方面。

1、来自市场环境方面的风险

市场环境是时刻在变化的,一旦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就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比如宏观政策的变动。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一大批企业走上了破产的到路,经济不景气以及资金周转能力降低,国家为了重振经济复苏的信心,鼓励企业创新,鼓励自主经营,放松了银行贷款相关政策,银行对企业的评价信用等级上降低要求等,这就会影响担保行业的发展。

另外,我国的投保行业仍然不规范,缺乏相关法律的制约。投保行业在我国起步比较晚,行业制度以及法规规范不够完善。相关法律虽然对投保企业的建立、业务范围以及业务流程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并没有出台具体细则,并且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有些投保公司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或者投机渠道钻法律的空子,给银行贷款带来隐患。

2、投保企业本身的风险

投保企业自身的风险可以分为:企业自身缺乏规范化管理、规模小、竞争激烈三个方面。

首先,投保企业本身缺乏规范化管理。在2010《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之前,投资担保行业的进入门槛、财务制度以及行业管理是非常混乱的。一些企业往往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章程,这样使得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处于没有约束或者一盘散沙的环境中工作,影响员工士气,更为重要的是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以及业务的完成。有些投保企业在对客户资质深刻的过程中存在关系之上的思想,即评领导的主观性对项目进行担保,这势必会增加业务的风险性。

其次,民间的大多数投保公司规模较小,很难获得银行的授信水平。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时要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其中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就是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亿元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这对很多担保公司在业务发展商形成了制约。

再次,竞争日益激烈。继2006年之后,大批的投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竞争对手的增加会抢占一部分市场份额,而且当实力强大的公司进入后由于品牌效应或者资金雄厚在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扩展服务范围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这对原有的企业来讲就是经营风险。

3、来自客户方面的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有时候投保公司并不能对客户进行十分准确的评价。这方面的风险主要有:客户隐瞒真实数据和经营情况以及事后客户消失两个方面。

首先,客户为了获得银行贷款,在投保公司进行担保时,并没有出具公司的真实情况,而是虚假美化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者资金周转能力,这样就容易获得投保公司的信任,出具相关的证明。有些时候投资担保企业是可以查出数据和信息不一致不真实,但是如果当客户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起来篡改数据,这就增加了投保公司检查的难度。

另外,有些时候会出现客户跑路的情况。当客户获得贷款后,可能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还贷,投保公司会有责任偿还贷款,这属于投保公司在评价客户信用等级时出现误判,自己应该承受相关责任。然而一旦客户跑路,所有的额责任就由投保公司承担,并且投保公司不能对客户抵押物进行追究。

三、投资担保企业在风险控制方面应该采取的措施

投资担保企业为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第一,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一个成功的企业都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且企业上下都能够认真的执行。投保企业应该及时建立符合企业本身文化的制度和章程,在规范员工的行为时,要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教育员工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强化员工的职业素质。并且严格规范职能和职责,只有清楚的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权力和责任,员工才能尽心尽力的再岗位上工作。同时投保企业还应该根据行业特点以及业务活动的特殊性,制定业务活动须知以及办公程序。

第二,在评价客户资质时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客户的资质直接影响到投保企业的经营风险。一个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一定的资金周转和项目的经营后,其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是可以保证的;然而如果投保企业为一个信用水平较低的企业提供担保,这势必会造成风险,并且会影响投保企业本身的信用水平。这就要求投保企业在评价客户时一定要秉持数据、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这对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为了防止客户跑路的情况,投保企业在签订投保合同之前,就要对这种行为进行预防,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提高服务费用或者制定其他条款,对客户的行为进行约束。一旦出现客户跑路的情况,一定要诉求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能够增加行业的规范性,为规范市场行为作出努力。

第四,投保企业要制定风险控制制度。定期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战略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进行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样就将风险的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除了对风险进行评价,企业还要设立风险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设立要依据行业内的业务范围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

第五,提高员工对风险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可以定期对员工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培训,让员工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培训内容要循序渐进,针对不同的培训人员进行不同深度的培训。

此外,做好风险控制工作,除了需要投保企业自身作出努力,国家和政府也要制定相关的完善和健全行业的法律法规。只有保证了企业在一个公平、宽松同时又有约束的环境下经营,才能保证它的顺利的发展。

四、结束语

投资担保行业是一个适应市场需求发展的行业,该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宏观和微观方面的风险,企业应该在规范自身制度以及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风险风范意识,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应对各种风险,使得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够保持核心竞争力,保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顾海峰,奚君羊.金融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研究[J].广州金融学院院报,2009[1]顾海峰,奚君羊.金融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的生成机理研究[J].广州金融学院院报,2009

[2]程剑鸣.融资担保风险中的不确定因素控制及其应用[J].当代财经,2005[2]程剑鸣.融资担保风险中的不确定因素控制及其应用[J].当代财经,2005

[3]徐占全.试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4[3]徐占全.试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4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 第2篇

一、基本防范

1、公司制定车贷的业务操作规程及配套应用文本。(个人非营运、客车、货车不同版本)

2、所有参予车贷的项目经理必须经过专项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接单。

3、每单均由A、B角参予,初次上岗者从B角做起,协助A角调查,提出独立意见。

二、保前调查

1、制定严格的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接单。

2、对客户的调查

(1)客户送资料时,项目经理对其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真伪及核实复印件;

(2)与客户面谈,通过对客户的综合素质的分析,判断个人的还贷风险;

(3)上门调查,落实客户及担保人的居住、工资收入等具体情况。

3、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见证协议书》,律师对每个客户签署的文件作出律师见证,确证其本人签字的有效性。

4、客户及配偶,担保人及配偶均需到担保公司面签《委托担保协议书》及四份附件。

5、留置于担保公司的客户资料原件(房产证、按揭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重要资料存放于银行的保险箱中。

6、凡借款人资信评分在50分以下,经项目经理调查,该借款人的收入稳定,有自有住房,具备还款能力的,在增加不低于5%的反担保金后,可以担保;

7、借款人的房产为自建房的,必须严格按照华融担保公司关于《农民房抵押业务的运作条件与风险控制实施细则》办理,除相关证件齐备外,还需对反担保的自建房进行价值评估,如不足值,在增加不低于5%的反担保金后,可以担保;

8、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风险管理部要现场稽核,并出具稽核意见。

9、借款人提供的深户反担保人条件必须与银行及公司对借款人要求的条件相同,即深户反担保人的自有住房价值、收入与月供比例等相同。对于借款金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反担保人必须从严要求;

10、不能以企业反担保代替深户担保或反担保金;

11、借款人必须承诺:如其逾期还款,担保人催收未果,担保人用借款人留置的反担保金向银行垫款,则借款人必须在接到担保公司通知后一周内,按《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的反担保金比例补足反担保金。

12、我公司在受理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后,在对客户进行调查过程中,客户临时更换借款人或担保人时,需向我公司重新交纳调查费300元;

13、关于催收费用:在担保期间,借款人逾期向银行付款或不供款,担保人以各种方式进行催收,则每次催收(包括电话或上门催收)收取基本费用海口市600元(关内)、海口市外1000元(关外),该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4、借款人及反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必须统一按我公司的格式文本(大公司、村民自定),且项目经理要根据借款人及反担保人的行业、职务、工作年限、所在地区等情况对其收入作一个综合评价,然后才能出具调查报告。

15、借款人、上牌人与实际用车人不一致的,不得适用反担保人作为反担保措施,必须交纳不低于10%的反担保金。

三、程序审查

1、收单前经过车行与保险公司的两次初审,通过后方可报送担保公司。

2、从受理开始,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专人负责车贷项目的风险防范。

3、每单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业务副总分管→风险副总→项目经理落实审批意见→风险管理部核实→律师见证、签约的审批流程,严格把关。

4、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前,再次审核确认资料。公司出具放款通知书的前提

(1)签约完毕,受理费、担保费、反担保金、押金已交清;(2)核实是否签约车行;

(3)保单(车保及人身意外保)是否交回公司并办理登记手续;(4)保险公司是否按约定返还保险代理费用。

四、反担保措施的落实与创新

1、深户反担保与保证金反担保相结合,根据借款人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反担保方案。

2、留置借款人的相关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汽车销售发票、购车合同、车辆购置税发票等原件在担保公司,必要情况下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

3、客车、货车生产厂家对担保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4、客车经营线路牌质押给担保公司。

5、营运车经营业务收入(含客车、货车)存入担保公司指定帐户,由担保公司监管。

五、保后管理

1、资产保全部每日电话催收,必要时上门催收,保障借款人按时供款。

2、资产保全部对善意逾期借款人代为垫付,与借款人协商还款计划及措施。

3、资产保全部对违约借款人代为清偿,与借款人协商,处置车及反担保物。

4、资产保全部、风险管理部在公安、法院的配合下对恶意违约借款人采取扣车、变卖及法律诉讼工作。

5、建立资产保全部门保后催收奖罚机制,健全借款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财务部提取风险准备金,冲销担保代偿损失。

ⅩⅩⅩⅩ担保有限公司 车贷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

(试

行)

为了加强我公司车贷担保项目的保后管理工作,督促借款人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降低担保风险,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与借款人签订的担保协议的约定,特制定以下车贷担保保后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保后管理期间是指我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后,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至银行收回贷款本息,我公司担保责任解除之时止(未出现代偿情况)或我公司代偿后依法行使追索权完毕之时止(出现代偿情况)。

第二条 保后管理是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由资产保全部负责,公司其他部门相互协助。其内容包括担保资料管理、联络银行、还贷跟踪、债务催收以及建立催收台帐等。

第三条 资料管理员负责接收、核对、保管公司有关车贷担保项目规定的所有项目文件资料,分类管理。具体分类为:

(一)权证类:抵押和质押权证等。

主要包括借款人提供的房产证原件、车辆保险单(正本)、购车合同发票、汽车登记证件、车辆购置税发票、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单以及其他重要资料,存放于银行保管箱。

(二)要件类:担保申请审批资料、合同、催收通知回执等用于证明担保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

主要包括担保申请审批单、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借款申请书、担保申请书、担保法律审查意见、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车与借款人的合影照片等用于证明担保业务法律行为的其他要件,存放于公司档案库,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管理类:客户基本资料、企业财务报表、保前调查报告、保后检查报告、其他资料等。存放于公司档案库,由专人负责保管。

个人车贷业务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收入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职称证明、个人可支配财产清单、客户信用评分表等。

(四)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行使追索权过程中收集到的所有法律要件。

(五)综合类:公司内部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有关车贷担保业务的各类报表、行业分析、信贷分析、保业分析、调查检查、审计稽核等综合报告的档案资料。以及公司内部有关担保业务的规章制度、办法及管理规定等。第四条 我公司只对资信较高的车行所销售的小汽车办理先放款后上牌的担保业务,对资信一般的车行所销售的小汽车必须坚持先上牌后放款的风险控制原则。

第五条 国产汽车贷款的担保业务应当在银行放款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汽车贷款的担保业务应当在银行放款后60个工作日内,由个人业务部项目经理督促借款人提供购车原始凭证(包括汽车销售发票、汽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发票等)、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贷款所购车辆与借款人的合影照片等。上述资料齐全后,由车贷部内勤人员交资料保管员,资料保管员负责核实、接收、保管。

项目经理配合风险管理部、资料保管员完善借款人与公司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提交相关资料并归档保存。

第六条 车行未能承诺将借款人汽车登记证件在上牌后留置我公司时,我司需向借款人收取登记证押金及保单押金,待借款人将汽车登记证件留置我司后退还。车贷内勤和财务部负责上述押金的收取及退还工作。

第七条 资产保全部负责制定保后跟踪管理月报表和季报表,由资产保全部按期对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及反担保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资产保全部负责借款人后期跟踪检查工作,及时查询相关报刊的公告信息,如发现借款人恶意挂失反担保物证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资产保全部应按月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于没有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应当采取电话通知、上门催收、发出律师函、媒体公示催告等方式督促借款人还款。同时,资产保全部应当向风险管理部反馈借款人还款情况。

第九条 资产保全部对采取电话、上门等催收方式,借款人仍不还款的情况,应当做出风险预警记录,督促业务部门继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收,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条 公司领导对于已经做出预警记录的借款人,决定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函,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措施,上门进行催收。

第十一条 对于恶意不按期付款的借款人,公司领导决定采取司法处理。包括与公安部门联系或者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保全借款人的汽车和反担保物,以及追究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资产保全部应全程跟踪公司对借款人采取的各种催收方式,及时做好催收情况的记录,并制订催收台帐,为了配合中国银行每季度末消灭逾期,达到零逾期,资产保全部与中国银行进行核对、查询,对逾期客户进行垫付。

第十三条 资产保全部对于保后管理催收追偿挽回损失的,制定奖励方案,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定执行;对于保后管理催收追偿未能挽回损失的,根据由公司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原则,制定从公司担保风险金冲销和个人风险准备金补偿的方案,经公司领导层会议决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后,资料保管员、财务部配合风险管理部返还借款人交付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反担保金。

担保的风险控制策略 第3篇

【关键词】风险控制;担保总额度;单笔担保;程序规范

一、担保业务中的主要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企业在提供担保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和难以控制的因素,而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担保业务中的风险主要有:

①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全面、不深入,为不符合企业担保标准的企业提供担保,加大发生担保风险的可能性;②担保业务评估不充分或未按程序评估,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③担保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可能因舞弊、欺诈行为而使企业利益受损;④日常监控不到位,对被担保人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承担代偿责任;⑤发生代偿后,不积极追偿,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担保损失。

二、担保的风险控制策略

1.在实体上规范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1)被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

一般来说,企业要考察被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要求被担保的单位提供近几年内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以及上年度企业实际的现金流量表,然后由企业内部财务部门分析被担保单位的财务状况,并给出相应的意见。此外,企业还要了解被担保单位的领导层成员的经营业绩,审核其主要成员的诚信状况,对其诚信等级加以评定,进而判断被担保单位的诚信情况。

(2)被担保资金的用途及可行性

被担保资金的用途直接关系到被担保单位偿还担保债务的能力,影响着担保企业发生担保风险的概率,因此担保企业要着重审查被担保资金的用途以及可行性。一是对投资性贷款担保的审查,通常来说投资性贷款担保风险较大,还贷周期比较长,担保企业要对这类贷款采取谨慎态度。二是对代理进口业务担保的审查,一般来说委托方提供的业务保证金占比越小,其代理风险越大,另外进口商品的保质期较短,通用性较差,因此担保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担保。

(3)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企业还可以要求被担保单位提供反担保,即要求被担保单位向企业提供一些物品作为担保,如不动产等的质押等。另外,被担保单位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进行担保,以降低企业的担保风险。

(4)跟踪分析已经提供的担保

一般来说,企业向被担保单位提供担保的同时就承担了被担保单位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单位代为偿付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企业要对已经提供的担保进行跟踪分析。首先,企业要实时跟进主合同的履行状况,尤其是对一些有附加条款的主合同进行判断,以了解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有效。其次,企业要及时对被担保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跟踪,一旦被担保单位的财务状况出现大的问题,企业要及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2.从程序上规范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1)对担保总额度与单笔担保额度程序的规定

企业财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出担保总额度和单笔担保额度后,由企业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会进行审核,并将其列入企业的年度预算。

企业提供担保要充分考虑自身能力及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企业可以以被担保单位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作为为其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同时,将企业自身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作为企业累计提供担保余额的最高限额,对企业担保总额度进行控制。

同时,要严格控制对非关联方企业的担保,原则上不对非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需对非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其提供担保的额度的控制应更加谨慎,占其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应小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时而设置的比例。同时,必须设置反担保条件,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的实质性反担保。

(2)对单笔担保审批程序的规定

对于单笔担保的审批程序应灵活设定,可依据企业担保的总金额以及担保的债务形式予以区别对待。一般来说,企业担保金额越大,债务性质越复杂,单笔担保的审批程序就应该更加规范、严密。

(3)担保合同签订程序

企业进行担保时要制定完善的担保合同签订程序,并由企业内部法律部门对被担保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进行评估审查。应注意,一般情况下担保格式合同不能用于有约定条件的借贷合同签订。此外,对于一些明显倒向债权人利益的合同,可在格式合同的基础上追加一些相关条款,以保护担保单位的合法权益。担保合同的签订应该由担保单位的董事会讨论、决定,由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审查签字。

3.强调担保资源的优化配置

企业要对担保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同时企业担保资源要尽量倾向于一些经济实力强、诚信等级高的优势企业,这样可以降低企业担保所承担的经济风险。企业担保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在企业年度预算中进行说明,以保证企业进行担保活动时有良好的资源配置方案。

三、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在担保时,要充分了解担保存在的风险,从实体上考察被担保单位资信状况、担保资金用途要求、跟踪分析已经提供的担保,并在必要的时候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在程序上规范担保总额度与单笔担保额度、单笔担保审批以及担保合同签订等,合理控制企业担保额度,优化配置担保资源,进而降低企业担保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袁洋,许国艺.企业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风险预警模型研究[J].财会月刊(下),2014(1).

[2]宋正.上浅析企业对外担保风险防控[J].职工法律天地,2015(5).

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分析 第4篇

关键词: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分析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给商业担保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无疑也增加了商业担保公司运行的风险。商业担保公司只有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加强对风险的管理, 才能够取得更加长远的进步。众所周知, 担保行业的风险性与利益性并存, 能否有效的规避风险决定着行业的盈利与成败。所以, 商业担保公司如果想取得更大限度的进步, 就必须学会正视运营中的风险, 做到未雨绸缪, 防患于未然。

一、商业担保公司运营中的风险综述

商业担保公司就是针对风险而设置的, 它运营内容主要针对的是风险, 所要控制的还是风险。对风险进行有序的操控与管理就是商业担保公司存在的最大意义。在商业担保公司中所谓的担保风险就是指商业担保业务运行中受多方面因素制约而有可能承受的损失。无论是公司内部还是外部环境都会对商业担保公司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增加其风险性, 所以相对于其他行业, 商业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一) 商业担保公司主要的风险类型

1. 市场风险

任何公司在运营中都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 像货币利率, 国内通货情况、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货币流通情况等对商业担保公司的运行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如果这些因素的变化过大, 那么商业担保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在我们所熟知的案例中, 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严重的威胁了我国的商业担保企业, 甚至导致大批曾经影响力很大的商业担保企业崩盘、倒闭。

2. 代偿风险

代偿风险主要是指当被担保的企业、公司发展状况不尽人意而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履约偿还银行贷款时, 商业担保公司只得代替被担保的企业、公司偿还银行的借贷, 造成较大的经济亏损。代偿风险主要取决于被担保单位的营运状况是否良好和履约意愿是否强烈。

3. 声誉风险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多方面因素组成的, 如, 公司的成立时间、组织建构、业务人员技术等在商业银行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这主要来自于企业的内部风险, 企业一点不能承接住这些风险就容易导致破产。声誉对于公司的运营来说至关重要。担保公司的声誉高相关的投保单位和金融企业就会对该商业担保公司产生信任感。信誉风险可以说是商业担保公司内外风险的一个综合体现。

4. 其他风险

商业担保公司在实际的运营中所承担的风险类型众多。除了上述风险外还有:由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外部环境认识不到位而造成错误决策, 从而导致的战略性风险。或者由于法律制度不尽完善, 风险机制尚不健全造成的法律风险。或者由于商业担保公司资金的流动状况不良, 加之其他资金无问题长期积累造成的资本风险。

(二) 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的主要特点

商业担保公司由于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所承受的风险往往要明显的高于其他的行业。其风险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1. 高风险性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商业担保公司实际是起到的是桥梁的作用。它一方面连接着的是被担保企业, 另一方面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接。他要承受由被担保公司经营不善而造成的代偿风险, 又要承接外界环境造成的其他诸多风险。且一旦利益主体发生变故, 都有可能使商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扩大化。它还不同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直接的选择那些信誉较好的企业进行商业担保, 因此, 它又承受了被担保企业更大的经济波动风险。而且担保公司所承受风险的大部分, 银行只承担很少部分的风险, 所以, 商业担保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又具备双重性和波动性的特征。

2. 风险的渗透性与自担性

商业担保公司在其运行中, 不但受其自身风险的影响, 而且金融企业以及财政部门的风险也会渗透进商业担保公司的运营风险中去, 一旦这两方面有所变故, 商业担保企业的风险就会随之上升, 所以, 一旦这三者的某一方出现较大的问题, 剩下的两方都会受到影响。商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是自负盈亏的, 它是通过风险的承担、风险的分散实现盈利的, 一旦无力再承担风险就只能以倒闭而告终。

3. 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

商业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时, 并不都是理想状态下的担保高风险取得高收益, 承担小风险自然就带来小收益, 由于受外界经济环境, 例如:货币政策、银行利率等方面的影响, 多多少少会受到一些政策制度的制约, 呈现风险收益的不对称的特性。加之, 商业担保公司在进行风险担保的过程中并不能够极尽的接触到那些经济效益好的大企业, 采取高的收费标准。而是主要面对那些中小企业, 这样的企业经济运营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 经济运营状况具有不确定性和波动性, 更加的加重了商业担保公司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

二、影响商业担保公司运营中的风险的主要因素

能够对商业担保行业构成影响的因素实在是比较多, 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各行各业竞争不断加强, 而经济的波动又较大的情况下, 商业担保行业所承担的风险与日俱增, 如果不能对商业担保行业运营中主要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那么商业担保行业就很难在整个经济社会中站稳脚跟, 抓住更大的机遇, 迎接更为激烈的挑战。能够影响商业担保公司运营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一) 经济政策环境

经济政策大环境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影响, 同样, 对商业担保行业的影响之大也不在话下。一旦经济大环境有所变动或者政策指向发生变化, 对于商业担保单位而言, 不稳定性增强, 波动性上升, 风险指数飙高。加之, 我国的法律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健全, 还没有专门的、针对性和限制性较强的法律对该行业的发展进行恰当有力的规范, 即便是有一些地方性的保护文件, 但是立法层次普遍不高, 甚至有的相关律文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这就不能从本质上降低商业担保公司运营的风险。另外, 我国市场经济中, 诚信观念缺失, 社会的信用环境较差, 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普遍不高, 这也增加了商业担保公司运营的风险性。

(二) 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担保公司是通过对风险的承接和操控实现盈利的。因此, 商业担保公司内在的制度建设对于整个公司的运营而言就显得十分必要。严格的内在制度能够及时的对风险进行掌控和调解, 以做到及时的分散风险。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 多数商业担保公司在风险管理控制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就贸然承接较大的贷款担保业务, 造成了经营风险只高不低。加上, 本身对于风险的管理能力就不足够, 管理技能和水平始终得不到切实的提高, 我国许多的商业担保公司给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使经济损失增大, 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

(三) 担保公司状况

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影响其运营状况的重要影响因素。当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时, 它就越有能力吸引更多的、更大的担保单, 这就是一个累积作用, 当它吸引的担保单越多的时候, 它的财务运行状况也就越好, 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强。另外, 商业担保公司的人员素质水平对于公司的运行也有着直接的影响。拥有专业技能和道德素养较高的业务人员, 就能提高业务水平, 确保公司业务运行有序, 避免在经营运行中以权谋私现象, 保证运行正常。在商业担保公司运营中能否进行正规、专业的业务操作, 减少由于操作不规范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无谓风险, 另外如果对被担保公司了解的不透彻, 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更加的增加了公司运营的风险。

(四) 与银行之间的关系

商业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还未形成足够牢固的、能够长期合作的协作关系。商业担保公司虽然与银行有着最为直接的联系和密切的关系, 然而, 在合作地位上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商业担保公司要承担绝大部分的风险, 银行对于风险的承担却极少, 这种权利义务分配极端不平等的现象增加了商业担保公司运行的风险。另外担保的合同如果不极尽规范、标准, 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 加之有的合同需要担保人承担全部的风险, 这就又增加了商业担保公司运营的风险性, 为其长远运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三、影响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主要措施

商业担保公司在面对如此大的风险的情况下, 唯有及时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手顿和控制措施, 才能保证顺利运营, 在激烈的商场竞争下仍能够具有活力和竞争力, 将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这就要求做到:

(一) 完善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

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商业担保公司为了减轻在担保过程中的一系列风险, 从被担保公司求担保开始就加强对该公司整体条件的审核, 包括公司的实际规模、运营情况、信用额度以及偿还能力等通过一系列条件的限制合理的选择受保单位。然后通过有效的评估制度对担保的项目进行风险的综合评估, 降低整体的运营风险。另外, 对整个担保的流程要进行审查和控制, 确保从事前到事后都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估和动态的监管, 从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 建立风险的损失补偿机制

风险的损失补偿机制对于商业担保公司的继续运营来说意义重大。在进行商业担保的过程中, 难免会发生代偿现象, 替被担保单位向银行支付足额的贷款, 这样一来, 商业担保公司将造成莫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减小代偿带来的损失, 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追回损失或者通过相关的法律条文先提取50%的责任准备金或者1%的风险准备金。另外, 通过注册时所存入银行的保证金或者是担保责任保险也能够对商业担保公司的风险进行一定的缓解。

(三) 建立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对于商业担保公司来说, 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 只能是尽量的降低和分散, 因此, 建立风险的分散转移机制对于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来说意义重大。一方面要通过比例担保制度与银行共担风险。或者是通过反担保制度, 在企业、单位向商业银行申请担保时, 要求该单位提供其他的担保物资进行反担保, 以提升被担保单位的风险意识和偿还意愿。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就行业间的合作, 促使双方共赢, 在进行担保时商业担保公司还要对担保的业务进行选择和创新, 如:将担保业务与典当业务结合, 不但拓宽了业务途道也有效的分散了风险。

(四) 从战略层面降低风险

商业担保公司要想及时的应对风险就要具有远大目光, 对国家的政策法律以及从业环境进行前瞻性的预测, 及时的制定风险抵御机制。另外更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促使员工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意识, 从而在整个公司内都形成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还要及时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部均衡机制, 能够降低决策风险, 实现“审保分离”, 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结束语

商业担保行业是风险与利益并行的行业, 在它的整个运行过程中, 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不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研究, 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及时的降低风险, 商业担保公司在其发展中将面临重重困难, 甚至是举步维艰最终面临破产危机。因此, 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求, 商业担保公司能够及时的对自身建设进行完善, 建立健全风险的规避制度, 对外界环境进行有效的预测, 从而把风险降低到最小, 实现有效的发展, 获得较高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周刚.关于构建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分析与思考[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09 (04) .

[2]李宜.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研究——来自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9 (02) .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 第5篇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在全国各地建立起了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信用担保公司也随着应运而生。

信用担保公司是以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承担银行信贷调查与保证的企业,但也是高风险的行业。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确保信用担保行业正常发展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帮助信用担保企业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律师在这一方面应如何作为?笔者就此类问题联系法律理论及平时的业务实际操作,提出几点看法。

一、担保公司目前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担保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担保风险主要就是担保主体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分为系统风险和随机性风险两类。系统风险是由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靠担保机构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而随机性风险是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自身的风险,通过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损失。对担保公司来说,最常见的随机性风险是企业的信用风险,也称代偿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无力或不愿意偿还而造成担保机构损失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防范代偿风险的几点措施。

就以上存在的风险担保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避免风险产生,不能消极等风险产生再去做工作。担保公司如何主动防范此类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再担保

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已承担的担保风险按照一定的比例再次进行担保或强制再担保,以分散和转移已担保的风险。再担保机制是担保体系中分散和转移己担保风险的重要保障方式。

2、建立反担保

对于借款人申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都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依照保证人与债务人事先的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不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就可以直接从债务人事先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中获得履行或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从而把信用风险的一部分分散给债务人,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系数。担保公司对于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反担保一般采用以下四种形式:(一以保证金形式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是指在委托保证合同生效后交给保证人,用于债务人的借款债务支付的资金。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即可直接将保证金划拨给债权人。保证金的多少一般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保证合同中确定。

(二以质押形式提供反担保。企业以属于自己的动产或有价证券申请质押时,担保公司作为质物占管的质权人,负有保管质物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选择质物时,应严格遵循值高、体积小、易于保管的原则。由于我国金融系统信息共享程度极低,质权经常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威胁,故此质押过程中登记、保险、公证等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当企业的质押审查获通过时,担保公司出具“信用保证书”,企业凭此向金融机构融资。

(三以保证形式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又称信用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第三人作为其信用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由该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把债务人到时可能不履行债务的信用风险分散出去,降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

(四以抵押形式提供反担保。抵押人将自己享有完整所有权的财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作为自己到期不能履行的保证。法律规定抵押应当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办理,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3、规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一控制资金放大倍数。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是指担保总额与担保资产总额的比例。由于担保公司的资产仅是起担保作用,而不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出,因此其一定的资产可以承担比自身资本数额更大的担保。担保机构的资金放大倍数是与担保风险成正比的,比例越大,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同时收益也越多。把担保公司的资金放大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恰当的比例上,是担保公司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代偿率是担保机构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代为清偿总额与该期间内在保债务余额之比。代偿率反映了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程度,代偿率越高,则在保债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虽然代偿的发生不完全决定于担保机构自身,但担保机构事先确定合理的代偿率,有利于风险的防范。一般代偿率控制在35%为宜。担保公司在实施担保业务操作中,当代偿率超过控制比例时,就应采取措施,慎重处理。

(二控制担保费率。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收取一定数额的担保费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担保费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担保机构的收入,是担保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担保费比例定得过低,就会影响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比例定得过高,又势必增加中小企业的贷款负担,影响担保业的发展。因此,担保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担保费率。

三、担保公司业务中律师的法律实务。

1、关于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流程。律师为担保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必须清楚地了解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了解其中产生哪些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风险。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业务开展的流程是:①由债务人提供担保申请②进行资信评估与担保审核③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同时,由担保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需要时,担保公司与债务人签订反担保合同④按约定支付但保费⑤主合同履行不能,由担保公司按约定代偿⑥担保公司实施追偿.2、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关系。通过以上的业务流程可以看出,担保公司业务中存在以下的法律关系:①债务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②借款人与担

保公司之间的委托担保关系③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的保证关系④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借款人或其它之间的反担保关系

3、在担保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律师所可以介入的法律实务体现在: ①针对具体业务的需要制定合同,包括: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质押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的协议书和法律文件

②制定业务操作流程表和相关的规章制度。③审查反担保措施的足值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④参与业务谈判

⑤针对不同业务设计不同的反担保(组合措施 ⑥追偿案件的代理

⑦向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讲授业务和法律知识,并指导业务实践。

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研究 第6篇

关键词:担保;不良资产;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李月明(1984-),女,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资产经营及法务助理相关工作,2010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金融学-投资方向。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9.1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9-46-03

长期以来,不良资产管理作为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担保业务开展的整个运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金融环境不甚景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实体经济处于相对萎靡的状态,这些现状使得担保行业的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在经济处于下行通道的低迷期,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随之增加,如何将现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的处置,真正实现担保运营的“有代偿、无损失”,成功化解主营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这已经成为衡量担保公司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担保公司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设计完备的代偿预案、密切跟踪项目运营、准备诉讼追偿方案、制定完善的资产处置经营策略等风险防范措施使得因担保代偿、投资的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不顺利而形成的资产避免价值贬损。研究表明,代偿风险是担保公司经营发展必须面临的管理风险,因此,对代偿后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担保公司不良资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对不良资产开展有效的经营管理活动,可以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率,实现提高资产质量的目的。这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担保公司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经济体和各国之间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相互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经济动荡和随之产生的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建立敏感且能够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而建立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机制,作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最终屏障,是上述防范和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担保行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担保规模的不断增长,担保代偿并由此形成不良资产不可避免。担保行业自身机制的完善和成熟使得担保成为金融交易对手一个比较重要的增信补充手段,与此同时也对担保行业的风险化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不良资产卓有成效的管理恰恰体现了这方面的能力。只有在承做风险、运营风险之后能够真正控制住资产损失风险,这才使得担保业务的运作流程真正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公司完善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

担保行业在发展初期业务研发侧重点在于开拓市场,即设计较为新颖的担保嵌入式交易结构,来寻找市场中的潜在需求。伴随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担保规模的扩大,对于担保流程优化的关注越来越多,建立更加完善且适应市场坏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成为担保公司业务成熟的又一个标志。为业务规模化发展可能产生的不良资产搭建一个处置和经营平台,解决公司业务风险的最终出口问题,是公司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必然要求。

(四)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发现价值、创造价值的过程。对已经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合理经营,既可以将资产损失降到最低,又可以提高不良资产的价值,即在满足公司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代偿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为公司创造效益。

二、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管理的常见问题及根源

同其他业务的风险管理组成要素相似,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也可划分为诸如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政治风险、自然灾害等,但具体细化到担保业务的一个环节,风险识别与控制常常同现存的问题紧密相关。担保公司目前管理不良资产的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现存的资产质量不高、损失率大。大多数用来抵债的房产、地产均有法律瑕疵或者他项权利限制,处置的遗留问题很多。代偿预案中往往考虑的抵押物情况过于乐观,随着项目条件的恶化,纠纷以及衍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起来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

2、债权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落空风险。不良资产在发生初期如果错过了控制资产的最佳时机,被动局面不容易从根本上实现扭转。随着时间的一再拖延,可能面临合同对象被撤销、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3、处置成本偏高且供过于求,很难寻找到合适的买方市场。为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原则,目前资产交易大多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但程序较为繁杂。目前还没有信息相对透明的成熟公开市场进行便宜操作,增加了资产的处置难度和损失风险。

结合工作实践并经初步梳理,本文认为导致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1、外部原因。

(1)债务企业费尽心力逃脱债务。 债务企业通常利用子公司、控股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来转移公司资产,使得债务人本身丧失偿债能力。

(2)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当地利益等因素出发,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项目的实施或利益的分配,影响到公司的权益。

2、内部原因。

(1)合同、协议不规范,操作过程有疏漏。在众多遗留的有关不良资产的诉讼中,合同条款的不全面和疏忽为后来许多问题的滋生留下了隐患。最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合同要件欠规范甚至缺失。有些合同由于不是双方同时签署的,所以在签约地以及签约时间方面信息缺失,合同要件欠完备。这为后来涉诉后管辖的确定以及诉讼时效的起算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二是口头约定无证据。规范的合同条款没有确定时,许多口头的约定没有证据来证明,以至于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

三是项目经手人较多时,在合同资料管理方面有待加强,项目原件资料的不完备常常使原本较有胜算的诉讼陷入被动。

(2)设置连带担保保证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一般而言,在合作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在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或者抵押物的估值明显低于预期代偿资金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一般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个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营企业提供信用反担保或者再附加合作对象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在实际掌控连带保证方、连带保证人的资产信息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实物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代偿,担保公司很可能面临追及的资产被转移或者权利已经被限制的情况,处理后续问题会变得格外复杂。此外,在对连带责任人的担保责任进行追索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否则担保人可能以此为抗辩使得担保公司的正当权利落空。

(3)诉讼时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密切相关。在初期的业务开展中,担保公司一般都是以债权人的身份介入的,所以就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所以项目承办人在进行项目统筹管理时应该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掌握清楚,以避免错过主张权利的最佳时机。未来担保业务一旦发生代偿,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将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统计,使项目在公司业务流程的开展中能够很明晰地提醒项目承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维权措施。

三、加强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

加强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要把担保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看成一个整体,综合予以考量。随着担保业务的逐渐规范和成熟,必须有相应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与之匹配。

1、加强尽职调查中对资产调查部分的细节管理。在项目承做阶段,业务人员应着力对客户的资产情况进行较为完备的调查。除访谈外,尽可能辅助工商、房产档案查询工作,对关联资产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以便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应对,把握项目主动权。

2、项目代偿预案应细化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在项目运营阶段,业务人员要提前预判,设计较为稳妥的项目运营方案,解决项目承做初期的一些措施落实难题。项目人员要对在保项目进行不定期跟踪,核实代偿预案的合理性与执行可能性。一旦出现资产缩水或者权属变动时要保持敏感,尽可能将风险化解于较为优化的运营管理过程中。

3、完善诉讼时效统计制度,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担保公司的业务承做、运营人员都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要灵活地应用于业务运作过程中。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定期更新的诉讼时效统计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定期更新数据的过程也是预警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4、提高业务人员的资产处置能力,拓宽视野,使得经营手段更加多样化。资产处置是一门学问且随着金融企业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于资产处置方面的人才有更大的需求。担保公司的业务人员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承做能力,更应该拓宽视野,提高自己对资产价值的预判能力。如果能够将理论知识同具体的担保业务实践相结合,将不良资产处置定位为担保公司的又一业绩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探索资产处置经营的方法,将会给担保公司注入新的活力。

5、加大同资产管理公司等专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之间的联系,探讨合作模式,增加公司资产保全的灵活性。担保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人员配备同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无法相提并论,但业务的不断发展对担保公司的资产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探讨新的合作路径,将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同担保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将现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预期有较大收益的资产要穷尽一切手段追偿,而对于预期损失较大的资产可以尝试打包进行债权转让的途径,以期能够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进行一个较好的衔接,互利共赢。

综上所述,随着担保行业逐渐发展至稳健、成熟阶段,作为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不断探索不良资产管理、经营的新途径成为当务之急。风险无处不在,且风险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正相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研究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策略、方法、机制,以便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真正提高担保公司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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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松森、孙晓峰.国有资产管理[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浅议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控制 第7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控制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表现

1、对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程度主要取决于被担保公司的履约能力。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旦上市公司由于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将使其陷入绝境。违规担保使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例子不在少数,如笔者所处的ST棱光公司。在1994年-1999年恒通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公司承担了对外巨额担保。由于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巨额债务和担保转嫁给本公司,致使本公司多年亏损,先后两次被暂停交易,面临退市、停产乃至破产的严重局面。虽然经公司董事会的不懈努力和各债权人的支持,2002年度公司实现扭亏,公司股票于2003年1月7日恢复上市,但是困扰公司多年的巨额债务、或有债务及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款,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致使生产经营资金严重短缺,无法扩展主营业务的规模。

2、对证券市场的风险,导致广大投资者利益受损

上市公司中间的连环担保更是形成了一条担保债务链条,一旦链条中的某一家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危机,就可能影响一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导致广大投资者利益受损。如2003年“啤酒花事件”导致超级长庄股啤酒花连续跌停13个交易日,股价跌至不足4元;与啤酒花“担保链”相关的新疆众合、天山股份等股票也纷纷落马,令投资者蒙受了重大损失。另外,有些上市公司往往不尽自己信息披露的义务,刻意隐瞒一些不当的担保行为,客观上妨碍了投资者行使“用脚投票”的权利。

3、金融系统风险

上市公司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都会牵扯到银行,担保圈越大、担保体系越复杂,则涉及的银行就越多。一旦担保体系恶化,银行的风险就不可避免。随着银行风险的加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大。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引发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

发生非理性担保行为的绝大多数是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造成的。就如笔者所处的公司,1994年至1999年,恒通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董事席位共9人,其中大股东占4席,二股东占2席,经营层代表占2席,其他占1席。由于经营层的任命都是由大股东决定的,实际上大股东相当于6席,占绝对多数,所以董事会无论通过什么决议,基本上是以大股东的利益为主。这样就给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者提供了寻租机会,增大了发生非理性担保的可能性。事实上,一些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成为大股东与管理者等内部人合谋圈钱、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手段。这说明,当大股东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时,公司主要的代理问题已经不再是经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治理的重点应是如何防止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侵占。

2、银行风险内控机制的问题

不规范对外担保对银行造成风险是毋庸置疑的。目前银行贷款仍是企业主导性融资渠道。银行方面认为只要有上市公司担保就能放款,部分贷款银行并没有担负起对贷款对象和资金去向全面调查和监督的责任。一些银行向企业放出借贷资金时,常常以有上市公司担保为前提条件,这使得本应由银行承担的借贷风险转变为上市公司的担保风险。随着对外担保笔数越来越多,担保数额越来越大,担保期限越来越长,上市公司越来越频繁地发生涉讼案件,在银行风险加大同时也加大了上市公司的风险。一方面,因担保而引起的诉讼逐渐增多,公司财产将难免被法院冻结;另一方面,银行收紧信贷时,个别银行甚至要求提前还贷,使得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更为恶劣。2004年以来,随着上市公司担保问题的频频曝光,银行对上市公司的担保贷款才变得谨慎起来。尽管如此,仍然存在相当数量涉及三年连续担保、整体绩效较差的公司继续从事担保的事实。法院冻结了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和银行账户,查封了包括子公司在内的部分公司资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令银行的债务风险得到保全。但这并不意味着部分银行在有关担保贷款上的失责就可以忽略不计。加强完善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的不完善、严格执行制度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恶意担保,才是银行的经营之道。

3、其他外部因素

(1)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在银行与被担保方之间,所以银行资信审查工作的不到位以及监管不力也给上市公司带来了风险。一直以来,我国银行都是粗放型经营,过分强调市场占有分额和银行盈利而盲目扩大信贷规模,又没有掌握借款人的真实经营状况、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由此产生的借贷风险就部分地转移到了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2)我国担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目前我国的担保法律体系来看,有关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于恶意担保和滥用职权非法担保或恶意隐瞒相关信息给上市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当事人或当权人和责任人几乎不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3)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刚刚建立,还存在很多欠缺,信用理念也没有彻底贯穿于企业和个人之中。这也给上市公司的担保带来了一定的风险。(4)担保市场欠发达,中介机构不够成熟。上市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很需要有权威的中介机构能够对被担保企业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目前这类中介机构还几乎不存在。另外,目前我国的担保业还不够发达,担保行为及其风险过度集中在上市公司和银行身上,担保的行为和风险无法合理地向其他担保主体分散和转移。

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防范与规避

1、优化股权结构

目前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有相当的独立董事,而且实行独立董事一票否决制度。但是笔者认为能真正完成一票否决制度的独立董事几乎没有几个,因为大多数的独立董事都是大股东请来的,都存在着不看僧面看佛面的想法。所以尽管现在各上市公司独立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的席位越来越多,但是“换汤不换药”,还是存在大股东“一股多大”之嫌疑。但只有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形成对控股股东权利的制约,从而减少控股股东为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时,可以在降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同时,引入新的大股东,并使他们之间的持股比例相当,从而形成大股东之间的有效的制衡机制,以此来维护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

2、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担保业务的过程控制

要避免随意、盲目担保给公司带来损失,上市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对公司董事会的组织方式和运作模式进行规范,提高董事会成员的素质,使董事会成员在担保的签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建立关于担保的风险控制程序和制度,规范担保业务,使担保风险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在行使对外担保时,应考虑的是对担保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与评价。首先,应审查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其次,应考察被担保企业。当涉及重要的担保业务时,可以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度,并征询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担保时要从担保方式的选取、担保对象、金额的限定等方面来控制风险。担保方式要尽可能选择一般保证,因为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被担保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对象应采取差别化担保,即依据受保企业的贷款金额、预期收益、资信状况及担保规模、担保资金运行情况等因素,采取全额担保和非全额担保两种方式。在担保金额方面,首先应保证担保规模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其次还应根据被担保方以及自身的财务状况确定担保金额,把担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还应对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保证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并应将相关的制度写进公司章程。

3、完善担保的信息披露

从企业担保之日起,担保就作为企业的一项或有负债而存在,即使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极小,也应予以披露。披露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以及担保带来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充分描述,并进行定量披露,在出现逾期担保的情况时,更应及时披露。

4、疏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健全银行信用体系

首先,应疏通股权融资渠道、公司债券融资渠道,并发展其他融资渠道,扩大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范围;其次,应健全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本身的治理结构,强化其风险意识。可要求银行在上市公司担保贷款的清偿中承担一定的清偿责任,以激励和约束银行发挥其信息优势主动去识别被担保人的风险;另外,建立商业银行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当担保总量超过规定指标时不接受其担保,以避免过度担保带来的巨大风险。

5、健全担保的相关法律制度

首先应对上市公司担保的数量、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其次,应对上市公司不规范担保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并对不规范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另外,应建立股权代表诉讼制度,这对我国上市公司经营者切实提高自身的责任感意识和风险意识意义尤其重要。

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引发了巨大的财务风险,所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防范与规避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付俊文:上市公司不规范担保的成因及对策[J].财会月刊,2004(3).

[2]张鹏:国有企业对外担保风险防范的思考[J].商业会计。2007 (6).

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及控制 第8篇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不仅可以使担保双方扩大融资能力,而且可以降低担保风险,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互保。但是受被担保人素质、社会信用体制、市场竞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影响,违规担保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影响公司业绩

违规担保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降低自身的融资能力,导致业绩下滑。担保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不确定性,当上市公司过去的行为而引起的潜在债务或损失成为现实,很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因巨额债务不能清偿或因巨额亏损而破产、重组或陷入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司资产属于股东和债权人共同所有,但在公司破产时担保债权人优先于公司债权人分配公司财产,因此对外担保会打击贷款人对公司的信心,不利于公司融资,也会影响投资者对其股票的信心,从而降低其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另外,或有事项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为他人担保发生的损失及风险,按照观察期是否收回及预期收回的可能性,计提预计损失。在贷款逾期且被担保方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市公司因对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确认负债时所确认的费用,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其直接结果是影响上市公司当期利润。

(二)减损公司价值

由于担保人对担保风险的认识不够,造成公司以有限的资产滥设担保、超额担保,一旦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恶化,没有按期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代为偿还债务,这就意味着担保人会发生担保损失。虽然上市公司在承担担保义务以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向反担保人追偿,但是这样也会导致损失,因为若担保人被迫承担责任,说明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已经严重恶化,同时,由于公司制度的有限责任性质,担保人所能追偿的份额总是有限的。所以,上市公司因担保而承担责任,会给公司带来不良的财务影响,减损公司价值。

(三)增加债务纠纷和诉讼损失成本

担保事项的风险较难评估,一旦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出现滑坡,或是担保对象蓄意转嫁风险,使债权人不能从债务人处获得清偿,担保人作为连带义务人会陷入法律诉讼。对于一些上市公司而言,经营性亏损的数额所占比重并不大,而很大一部分亏损来自诉讼和坏账损失。大量违规担保往往引起担保诉讼,上市公司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应付诉讼,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同时,担保诉讼会给上市公司造成短期偿债压力,增加其财务风险,给少数股东、债权人带来利益受损的潜在威胁,并影响公司在银行、客户中的商业信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当公司的信用评级被降低以后筹资难度加大,财务运作的压力随之增加。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减少违规担保

我国现有的《担保法》对担保行业整体和该行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没有进行全面的规范和调整,证监会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很多文件,但法律效力层次比较低,很难解决上市公司在担保中存在的大量问题。因此,有必要完善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担保法》,促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审批、授权行为合法化,禁止或遏制违规对外担保现象的产生;要加强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被担保公司贷款的原因、贷款资金使用项目、预计使用效果、财务状况、资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累计对外贷款额、具体偿债计划等相关内容,以便投资者判断担保的风险;构建上市公司担保信息披露质量的考核机制,不定期对上市公司的担保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加大对违规担保行为的惩处力度,追究违规公司领导人责任,同时推动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

(二)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减少超额担保余额

为了降低担保风险在业绩差的公司中积聚,就要相应地增加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目前我国企业更多的是依靠金融机构贷款和股市筹资,因此,应尽快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让企业有更多的筹资渠道,减少业绩差的公司通过对外担保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的行为,从而降低担保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

西方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一般规模较大,有的甚至超过国债规模。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债券市场的充分发展对于整个证券市场发展是十分有利的。以债券市场为主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证券市场结构的内在稳定性,带来较高的市场效率。为此当前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一方面增加企业债券品种,拓展企业的融资选择空间;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通过市场约束发债企业的经营行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也将有效减少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另外,租赁也是一个比较新的融资工具,租赁可以为企业提供中长期资金,发挥与银行中长期贷款相同的作用,具有手段简单、表外融资、减少资金占用等优势,其门槛较低,对规模小、流动资金少的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

(三)增强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以应对担保风险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要提升自身的获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以应对财务风险。投入资本回报率是衡量公司投入产出的指标,最能全面体现企业获利情况,且其对业绩的影响度较高,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强,最易用于偿还债务,所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获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四)强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程序

上市公司为了从内部来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担保授权审批程序和规章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决策的操作程序,使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建立相互制衡的机制,杜绝行政命令担保和人情担保。

首先,严格按照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防止内部人利用职权通过对外担保谋取私利而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担保审批程序上,既要保证担保审批人员的独立性,又要保证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让对外担保成为大股东的圈钱手段。

其次,严格评估、选择被担保对象。一要了解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经营环境包括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金融信贷政策、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技术、财务状况等。二要对被担保企业进行信用评估。信用评估是对公司所负债务如约还本能力和偿还意愿的评估,是对其债务偿还风险的评价。在进行信用评估时应特别注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资产质量和资本实力、资金筹措能力等方面。三要对担保债务用途及可行性进行分析。被担保债务的用途及效益直接决定了被担保企业该项债务的偿付能力,对担保企业是否会发生实际风险起着决定性作用。上市公司应该做到不对无效益、效益差、效益难以预测的项目提供担保。

最后,要求被担保者提供反担保以规避直接风险。反担保是保障担保人将来承担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实现的有利保证,同时也有利于担保关系的设立。反担保的方式既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担保,也可以是其他人担保,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和组织。上市公司自身需要贷款时,应寻找专业担保机构或是资质较好的企业,进行对等担保,避免落入担保陷阱。

(五)加强银行对对外担保的外部监督作用

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提供贷款的一方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为了激励银行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过程中发挥控制风险的作用,有必要对银行在担保贷款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规定,使其承担由于放松对贷款风险的调查评估和忽视放款后的监督所造成的违约损失,提高银行控制担保风险的积极性。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 第9篇

(一)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一般思路

目前,我国担保公司主要采用的是“3+3+3+1”的模式来进行风险控制。所谓“3+3+3+1”就是把百分之三十的审查量放到对中小型企业过去业绩的核对。通过对企业过去的基本财务情况、营业业绩和其他的一些有关公司经营状况数据的了解,从而对该公司的资信能力做出评估;百分之三十的工作重心要放在对企业今后的经营状况的预估审查。主要研究企业贷款期间的盈利能力和对现金流量进行分析预测,从而了解该企业是否具有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百分之三十的工作重心要放在反担保措施的选择上。通过研究目标企业提供的反担保物,确定担保方案和相关风险预案,从而降低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10%的工作重心放在综合评价担保风险上,指出整个担保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保后监管工作的有序组织,着重强调在整个担保过程中的工作内容规划和在实行计划的时候应该要特别留意的事项。

总结起来,就是保前尽职调查、保中适时监控和保后资产监管,三个阶段都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风险管理,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二)国内担保公司的内控机制

国内的担保公司通常会实行总经理责任制的审、保、偿、监相分离的制度,旨在打造担保公司内部互相制约互相管理的环境,同时还要确保内部各方职责分离、横向纵向相互监督的机制,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等等。总体而言,国内担保公司的内控机制建设思路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担保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担保业务流程,确保所有业务均按照制度和流程执行,若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业务,必须通过相应的风险评估才可执行。

(2)成立法律部或者风控部,作为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对企业的风控水平进行适时监测、评价,在公司范围内宣传风控。

(3)要确保内控制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4)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运用风险量化评估方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

(5)充分建立完善内部各部门信息交流机制,做到信息共享。

二、担保公司风控机制的创新方向

(一)业内普遍的创新思路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金融强市的战略思想,各地政府也很快做出了响应,成立了一大批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水平先进的国有独资担保公司。2015年很多行业发展势头并不是很好,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问题。担保公司一方面承担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一方面又要保证自身的持续经营,风控机制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目前主要的创新思路有三个。一方面担保公司要创新业务范围,除了融资担保项目,还应该开拓新的业务种类和担保形式。比如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证券、期货保证金担保、售后服务担保等。另外一方面,担保公司要集思广益,加强对目标企业反担保物的管理,并对一些反担保对象进行创新、组合,从而保障企业有可靠的还款来源。例如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专款专户管理等。第三各方面就是闭环运作。典型的举措,如跟踪企业订单履约状况、与订单买方企业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确认函、与合作银行建立专户对企业销售回款封闭管理等,从第一还款来源上控制企业的违约风险。

还有一些其他的创新思路,比如担保公司可以借鉴保险公司的一些职能,比如获取置业担保公司的所有贷款担保就不用再对财产险等进行投保等。担保公司应当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应的管理层提供个人无限责任保证,从而在心理上构建起企业核心层的履约责任心,以此规避恶意逃债情况的出现。

(二)“西部担保”模式

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是银川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担保公司,下文简称西部担保,注册资本19.6亿元,成立半年即通过大公国际的AA评级。在2015 年杭州举办的担保同行业交流论坛上,又获得了业内的广泛赞誉。究其原因,是在于该公司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和创新思路非常值得借鉴。

总结起来,西部担保的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用投行思维运营公司

拓宽业务范围,多渠道,确保公司资本金保值增值,全方位全方面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不仅提供担保增信,还会为企业提供后续的咨询服务和一系列解决方案,从根本上实现共赢互利。

2、差异化风控机制

西部担保在业务受理过程中,一直保持研发先行的策略方针,并搭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为企业决策层提供了更为专业科学的前瞻性支持;

3、积极依托互联网平台,发挥大数据优势

西部担保作为银川市中兴企业云的唯一服务提供商,计划为银川市近20000家企业提供人事云、财务云、法务云、融资云服务,全方位的服务于企业,真正秉承了该企业的宗旨“雪中送炭,锦上添花”。

三、结束语

相信,随着各项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担保行业内众多专业人士的不懈努力,担保公司一定会走出一条阳关大道。不管是业务范围的创新、闭环运作机制的建立、还是反担保物的创新组合,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任意组合,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为国内众多中小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摘要:近年来,随着北京“中担事件”,广州“华鼎事件”和“创富事件”的发生,社会各界给予了大量的关注,这对担保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也促使担保公司开始努力完善和创新自身的风控机制。本文通过对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点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创新思路,希望能为业务企业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

参考文献

[1]王瑛.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研究[F].中南民族大学,2013

[2]陈顺忠.我国投资担保公司法律问题探析[J].兰州大学,2014

[3]宋仕杰.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2011

[4]陈顺忠.我国投资担保公司法律问题探析[F].兰州大学,2014

担保公司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10篇

一、担保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 对客户缺乏了解。

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 难以对客户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客户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以及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能力等进行准确的了解, 而其中任何一项信息的疏漏和错误都可能导致担保风险的失控。

(二) 反担保措施设定中的风险。

采取动产抵押形式时, 对抵押物评估价值及贷款抵押率确定过高, 实际抵偿价值小, 在长期抵押过程中对资产折旧未相应增加;交通类动产抵押存在保险脱保、未逐年压缩抵押贷款额度;不动产抵押调查不充分、难以进行抵偿处理, 如对房产共有人不了解、对借款人提供的第三人财产抵押权未得到权利人确认等, 导致抵押无效;对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意愿了解不充分等。

(三) 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业务人员的个人能力或经验不足, 或者由于职业道德问题, 忽视公司利益, 没有对客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或将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客户通过修改各种资料加以粉饰或隐瞒事实真相等。

(四) 审查风险。

缺乏独立的调查和分析, 对客户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征信记录等其他基本情况审查不严, 对未来经营的预测过多依赖主观判断, 对反担保措施是否充分判断失误, 审查成员的能力和经验不足或受到利益诱惑而不能客观分析等。没有发现风险点, 就难以提出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五) 保后管理中的风险。

缺管保后监督, 对客户变更资金用途甚至于不当用途缺乏了解, 对客户经营管理及财务上出现问题不知情, 对担保物位置及权属变更情况不能实时掌握等, 对可能出现的逾期不能尽早发现。

(六) 自身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足。

自身规模较小, 放大倍数不足, 难以盈利, 出现代偿时缺乏承受能力等, 都将严重影响担保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二、风险防范措施

对担保公司来说, 是否提供担保取决于两方面, 即客户自身资信能力和客户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也是围绕这两方面来进行。

(一) 制定自身独特有效的标准。

担保公司必须制定一套具有担保公司属性、特有的风险控制标准。这个标准即不同于银行信贷标准, 也非低于银行的标准, 而且通过从独立和专业的角度进行科学的判断, 将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看来不确定的信用予以确定。

(二) 对客户财务状况的分析。

加强对客户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分析, 重点防范客户是否编制虚假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其它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风险。剔除其净资产中的不良资产以及异常或关联交易形成的收入和利润, 比较其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数据是否一致, 以及是否存在表外的筹资及或有负债等, 核实其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完整性。

(三) 反担保措施的选择。

对贷款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进行分析判断, 以确定最佳反担保方案。针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质押、个人或第三方企业保证等多种反担保措施。执行过程中要合理确定抵押物市场价值及抵押率, 考虑折旧因素影响,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人要求提供私人财产抵押。对于交通类动产要办理强制保险, 约定担保公司为第一受益人, 并保证保险时限覆盖整个担保期间。

(四) 综合评价担保风险。

通过制定各种内部控制流程, 如交叉检验、独立调查、独立审核等措施, 防范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在此基础上, 组织专业人员采取集体审核的形式, 综合评价担保风险, 提出担保执行中的关键环节和保后监督的组织安排。

(五) 创新担保贷款方式。

中小企业是担保公司主要的客户群, 市场广阔。可以通过分期还款、客户互保等多种手段, 拓展业务范围。由于小额贷款客户还款能力弱, 约定分期还款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措施, 既能提前收款, 又能及时发现客户可能存在的经营和财务问题并进行应对。对于缺乏反担保的客户, 互保也是有效的方式。

(六) 风险预警。

建立严密的贷后监测制度, 持续的跟踪客户是否按贷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及时发现客户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七) 考核激励。

制定合理的客户经理奖罚制度, 将其收入与放贷金额、客户数量及客户逾期情况挂钩, 以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八) 信息化手段。

利用信息化系统建立客户数据库及信用评价体系, 以便于记录客户资料及进行打分和评级。同时在系统中形成不良客户黑名单和良好客户的信用记录。

(九) 诉讼。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 要由专人负责规范收集和保管业务资料, 以便于发生代偿以后, 对客户恶意不还或者长期无法收回的款项, 提供相应证据材料进行诉讼。法院判决生效的要及时催促和跟踪执行。

(十) 加强财务管理。担保公司财务要全面参与公司的管理。要从财务专业角度参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论文 第11篇

【摘 要】河南省是全国担保类企业最为集中的省份,目前千余家担保类企业面临企业风控体系不健全等现象,这也使得河南省担保类企业出现了自2011年底至2012年底的一次大洗牌。随着河南省经济乃至中原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也会随之增多,担保类企业在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内部经营运作风险控制问题也就日益突出。

【关键词】担保类企业;担保公司;担保风险

1.河南省担保类企业经营运作风险

1.1担保类企业违规经营现象普遍

(1)贷款置换。即为企业向银行进行贷款“还旧借新”周转提供融资。企业贷款到期,因无法按期还款,即向担保类企业融资归还银行贷款,待贷款到位后,再划回担保类企业,收取高额佣金。

(2)垫资注册。即为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或增加注册资本提供融资。企业在银行开立一个验资账户,担保类企业把验资所需资金转入指定账号,待企业注册成立后,即抽回资金,根据融资额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例如郑州市金林财税咨询公司是一家“准担保类企业”,虽然他们平时以代理注册公司为主业,但有时也向资金短缺的客户提供短期拆借业务。在郑州,类似金林财税公司的“准担保类企业”比比皆是。

(3)变相吸存。为维持一定的资金运作量,担保类企业通过股东等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价格变相融资,使社会闲散资金和部分居民储蓄存款流向担保类企业,企业通过委托投资、担保类企业间接参与资金运作,按月收取高利分红。个别投资担保类企业则涉嫌以诈骗为目的,在高息揽储的同时转移资产。以河南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例,这家注册资金只有3000万元的公司,通过刷卡吸储公众存款,两个月内刷卡金额5个亿,目前仍有2.84亿元没有兑付,涉及客户800余人。早在2009年年末,河南金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其原因为“不仅违规经营,私自吸收公众存款,还涉嫌非法经营,大量投资客户的投资资金无法得到偿还”。但是在此次河南省1640家担保类企业整顿中可以看到,1069家基本符合规定说明这些事件并没有影响到社会各类游资对河南担保业的热情,相反,各种公司或个人的大量热钱仍疯狂进入。目前,河南省担保行业充斥着“正规军”与大量的“杂牌军”。一些担保类企业在投融资方面根本没有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做强行公证,这也造成目前的担保行业险象环生。

(4)变相放贷。一些担保类企业实际并不从事投资、担保业务,而以高利息向企业或社会个人、个体工商户放高利贷款或开展典当业务,变相开展银行业务和特许经营,有的担保机构还明目张胆地做广告,业务谈妥后再以个人名义进行高息借贷活动,以规避法律风险。而这些在经营操作手法上通常比较隐蔽,担保类企业往往都是以股东个人名义出面与借款单位和个人签订借贷合同,并以现金收付方式操作,资金并不能通过银行基本账户。在银行信贷收紧背景下,更多的中小企业找到担保类企业借款。虽然借款利率高,但担保类企业手续简单,借款方式与周期灵活。目前,投资担保机构月息一分五还是月利率最低的,其他利率还有一分八、两分三等,有的月息甚至高达七到八分,高于基准利率4倍以上利息,明显属于高利贷行为,使面临困境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有违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初衷。

(5)挪用客户资金或保证金。一些担保类企业故意将客户资金挪为它用,如有一家投资担保类企业通过融资客户在与公司签订协议时签订了全权委托书,将抵押房产出售,取走资金。还有一些投资担保类企业在商业银行没要求贷款客户缴存保证金时要求融资客户必须缴存5%一10%的保证金,甚至用各种理由侵占保证金不归还。担保类企业将这些资金用来投资房地产、股票等领域,一旦亏损,就拒绝归还投资者的资金。

1.2担保类企业的财务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多数担保类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没有完全按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风险准备金,而且准备金没有实行专户管理,有的企业还把责任准备金挪为他用,参与企业的资金运作等,财务报表上的只是数字的体现,没有能真正起到保障风险的作用。

2.河南省担保类企业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策略

2.1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阶段是筛选优质担保对象的开始,要对所有提出担保要求的公司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在这个环节,担保类企业的风险控制应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以及禁止担保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申请进行筛选,从而避免因为担保政策和制度等的不健全而未对担保申请进行有效的审核和初评。

(2)项目申请受理人员如果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形成利益冲突时,担保企业的相关人员应予以回避,从而确保担保审核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3)选择有一定担保从业背景或良好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人员进行业务的审核,以避免在初始环节就出现业务和道德方面的纰漏。

2.2分层审计和风险评估

分层审计是指对担保对象进行三个层次的审查,分别是调查、再审查和后稽查。在调查阶段需要了解和关注经营者的业务素质以及道德素质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为了避免有关中小企业故意制造虚假经营状况以掩盖企业真实情况的风险,调查应该多角度多方面进行,而且对同一个问题进行调查时,要分析中小企业内部不同类型员工的评价,还要积极听取外部相关机构对该企业的评价。在审查时,担保企业要重点核实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小企业在财务方面发生的风险隐患大远远大于其他方面,因此担保企业在审查时,要核实财务数据,报表要与实物进行核对,可以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识别真假财务报表。稽查阶段是对前面工作的再监督,以确保企业的真实性。通过对企业的分层审计,担保类企业要能对担保对象进行初步且合理的预测担保项目前景和盈利能力,并撰写风险评估报告。

2.3项目终审

在对担保对象做出一番全面的调查和审核后,决策层需要对前期资料进行整合和分析,得出为该企业担保的风险类别和风险大小,并做出最后决策。在这一环节上担保企业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1)建立担保风险评估体系的预算模型,科学的分析和衡量担保对象的风险大小。

(2)建立专业的决策队伍,加强对担保对象的全面认识和判断。行业不同,风险也不同,如果仅靠单一的评估人员是很难对担保对象做出专业合理的认识,也很容易与担保对象相勾结来骗保,因此组织拥有不同专业优势的人才共同决策就很必要。

2.4签订担保合同阶段

担保企业与担保对象之间需要签订担保协议与反担保协议,这一环节的风险主要是检查签约人与担保责任人的一致性,以及反担保协议的有效性和抵押资产的安全性。签订担保合同,要明确规定其担保范围和期限、被担保人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要求担保对象定期提供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通报担保项目的实施情况。这些都对以后如果发生代偿,担保类企业能及时挽回损失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3.结语

担保对象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又最容易受到政策等突发事件的波动,从而发生违约情况,因此担保企业的保后监管尤为重要。这一阶段担保企业要保持对担保对象的及时跟踪,对企业经营状况获得真实信息,一旦发生可能诱发违约风险的情况,担保类企业要及时做好追偿措施来弥补损失。 [科]

【参考文献】

[1]孔祥俊.担保法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

担保风险控制机制优化对策 第12篇

1、信用及信用担保

信用 (Credit) 是与市场经济和货币流通紧密相联的经济范畴, 它是商品生产、货币流通、市场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关系是在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基础上产生的, 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因而也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所共有。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信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信用担保的风险

信用担保风险, 是信用机构在担保业务运作过程中, 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担保风险按产生风险的来源不同可分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按可控程度可分为基本可控风险、部分可控风险和完全不可控风险。内部风险属于基本可控风险, 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严密的操作规程、管理措施、内控制度与监管措施后大多是可以控制的, 但外部风险则有的是部分可控风险, 如人员素质、企业信用和经营方面, 有的是完全不可控风险, 如政策方面。作为管理者要探讨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可控风险。

二、信用担保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据调查, 目前困扰银行业不规范的担保行为主要两大类:一是许多关联公司之间、母子公司之间、集团公司内部各企业之间甚至同一地域的诸多公司之间基于相互担保、循环担保而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担保圈”;二是地方政府设立行政性管理公司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为所属单位提供的担保。如第一种类型, 由于圈内各个互保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一种息息相关、环环相扣的关联关系, 一旦某家公司陷入财务危机, 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他圈内公司亦可能同时被“引爆”, 结果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各家圈中公司, 还会导致银行坏帐的大量产生、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严重时对我国的金融和实体经济都会产生巨大的冲击。从奥园发展、神龙发展到啤酒花、托普软件;从福建“担保圈”、上海“担保圈”、深圳“担保圈”到新疆“担保圈”, 企业的恶意担保将企业融资的最终风险系在银行的脖子上, 一家企业的倒闭导致银行多家客户“脱保”, 缺乏诚信的融资泡沫最终由银行“买单”, 不仅扰乱了金融业稳定, 对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无疑也是重创。第二种类型, 如笔者调查某省公路局发现, 该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为发展全省普通公路事业, 单位贷款82亿元, 除此之外还为下辖单位担保贷款26.8亿元;调查某市公路局发现, 该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为发展全市普通公路事业, 单位贷款2.32亿元, 除此之外还为下辖企业担保信贷担保6.69亿元。上述两个单位由于无力归还到期贷款和利息, 有43.53亿元的贷款已逾期多年, 并欠付利息3.2亿元, 给银行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证监会分别于2000年6月、2003年8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对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关联担保、互保做了严格规定。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互保行为和担保圈的迅速蔓延, 但随后曝光的新疆担保圈、托普系、德隆系等担保事件, 说明这一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时至今日,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肆虐、国内经济的快速下行、系统性风险的集中爆发, “担保圈”风险再新抬头, 卷土重来, 并在绍兴地区率先爆发, 而且担保主体已不仅仅局限于上市企业, 而是囊括了各种性质和规模的企业和少数行政事业单位, 爆发模式基本表现为行业龙头企业的轰塌殃及一大批直接和间接为其担保的企业群, 大有“集体崩盘”之式。

三、信用担保风险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环境差, 有关这方面的法制欠健全。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以专业担保机构为担保人, 应有专门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目前有关我国信用担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担保法》、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意见》、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担保法》的调整对象是一般企事业或自然人的非专业担保行为, 主要侧重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不够, 不能完全适合于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其它颁布的法律法规原则性强, 缺乏可操作性。基于此, 担保行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引导和监管, 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运作和市场退出的整个过程处于放任状态, 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和完善。

当前是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等缺失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首先,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尤其是企业的信用观念淡薄, 以致正常的信用关系被扭曲。从信用担保对象来看, 主要是中小民营企业, 而这一群体, 从总体上讲, 是极不稳定且充满变数的, 其市场生命周期, 有人从统计学角度分析, 平均为7年。从这些企业内部来看, 多数企业管理都不规范, 信息披露方法和信息传输机制不健全, 财务制度不规范, 内部会计信息可信度低, 员工队伍不稳定, 家族血缘关系根深蒂固等现象严重存在。先进政府没有建立一套可供银行查询的企业资信查询系统。

2、政府对银行经营活动的直接或间接干预

我国与国外的信用担保业相比, 还只是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植, 这种扶持不仅是资金上的援助, 而且需要政策层面的支持。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且担保机构的领导基本由政府任命。如湖南省为了落实国家扩内需, 保增长,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政策措施问题, 于2009年5月6日正式研究决定组建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其注册资金15亿元, 其中财政专项安排14亿元。现在,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金融机构在业务上已属于垂直管理, 银行机构逐步实现商业化运营, 各级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能力变小, 但党组织关系仍属于地方, 所以担保业务变成了地方政府干预银行贷款的新手段, 以致于信用担保机构在办理业务时, 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按照政府指令进行。信用担保机构虽然是一个政策性机构, 但从事的是一种市场化业务, 必须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律, 采取“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管理方式。政府的主要责任应该是明确担保对象、承保条件和担保审查程序、定期监督和检查担保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从指导性的角度来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 遵循“管理而不干预, 支持而不参与, 监督而不牵制”的原则。而实际上政府部门及其有关领导无视担保业务方向和条件, 挪用担保基金、变更担保业务、进行“指令担保”, 所有这一切都为担保机构埋下了潜在的风险。

3、担保机构与银行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首先, 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银行不多, 这就造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的银行范围窄, 不能适应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的特点, 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其次, 即使是参与合作的协作银行, 在担保业务中, 与担保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对等,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 多数协作银行往往只要求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 即协作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承担100%的贷款风险;二是在保证方式上, 协作银行坚持有利于自己的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从而使得担保机构的协作风险加大。通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任何市场主体间的合作或责任划分, 必定是建立在两者利益均衡基础之上的, 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风险都是违背市场和法律原则的。所以担保风险向担保机构一边倒的要求和做法, 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也不符合国际惯例, 更重要的是不利于担保机构的发展。这种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负担, 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三是、在具体业务操作时, 协作银行不仅未能执行人民银行关于对“社会担保机构承诺全额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 实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规定, 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 而且要按总行的格式化担保合同中有关保护自己利益的条款执行, 即协作银行往往要求担保机构一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而不愿意甚至拒绝采用一般保证方式, 使担保机构处于被动地位。这种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负担, 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

四、担保风险控制机制的优化建议

1、建立科学的风险内部控制法律制度

我国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借鉴国外经验, 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的担保风险内部控制法律制度。首先, 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调查法律制度, 对申请担保企业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针对我国《指导意见》中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对象仅规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 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 应当在国家产业政策基础上通过调查审核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资信评级, 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基础素质、经营状况、竞争优势、信誉状况、发展前景、财务结构与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然后根据评级结果选择给予担保的企业。其次, 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担保单位主体资格、担保规模和担保登记备用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由省级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担保数据库网络查询系统。

2、建立信用担保风险分散机制

信用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是信用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双方。二者的权利义务配置既包括法定的状况, 也包括约定的状况, 还包括在某些方面双方没有约定也没有法定的不明确状况, 而矛盾、冲突多发于后两种情形。然而在很多情况下, 担保机构承担了全部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对协作银行而言, 即使借款企业违约, 其贷款由于担保机构全部代偿而不会遭受损失。

3、建立信用工程

“担保圈”危机源于资本运作, 一个流通渠道畅通、供需平衡的资本市场是激活经济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低迷, 存在大量的呆帐坏帐, 市场中造假行为泛滥, 信用缺失, 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资本市场, 一方面要进行商业银行的制度改革, 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谨慎的外部监管, 改善和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 提高资金运作效益, 实现银行体系安全与效率的目标;另一方面, 在全社会倡导并加强信用建设, 建立一个有效的企业资信评估监测机构, 为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提供保障, 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同时讲诚信不可能是自发的, 必须制定相关的法规, 施以严刑峻法, 增加造假违规的成本, 强化对资本市场的监管, 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解决信用缺失问题。

4、建立担保限额审批制度和担保业务报告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担保项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依据申报对象的信用评估结果等确定担保金额审批权限;设立专业部门对担保业务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 并将调查分析结果形成综合材料报主管领导, 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五、结束语

正确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 并探索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法律制度, 对完善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本文分析了担保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并从银行业角度试探性地提出部分应对措施及政策建议, 以期为银行业甚至整个实体经济目前面临的“担保圈”困境提供一些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担保,风险控制,机制优化,对策

参考文献

[1]、何红渠, 李文涛.从福建担保圈看我国上市公司非理性担保[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 (9) :23-26

[2]、徐辉“.担保链”震颤.中国证券报[N], 2003, (12)

[3]、冯根福, 马亚军, 姚树洁.中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实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 2005, (3) :53-55

[4]、马亚军。西方融资担保理论综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5, (1) :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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