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精选4篇)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第1篇
授田英才学园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学校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家长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第四条学校党员、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党员、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家长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授田英才学园
党务公开办公室
2011年9月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第2篇
一、意见收集: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组织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党支部组织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所在村(居)支书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第3篇
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我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
二、检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六)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三、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四、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党务公开办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第4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畅通建言献策渠道,保证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收集、处理和反馈,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广大教职工、家长、学生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
二、初三所有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
第三条 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应坚持“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二部成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领导小组。组长刘亮老师,副组长张春跃老师,成员为二部全体老师。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及协调、指导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教师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责权范围内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三、意见建议的收集
第六条 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1)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2)教职工、家长、学生可以在每大周班会课上反映学校在教学、食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
(3)教职工、家长、学生也可以通过学校QQ群反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意见建议的处理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把收集的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和建议按后勤服务、业务管理等类别归整,分别报送相关领导阅批。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接到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建议后3日内转交到相关处室并督促相关处室及时处理。
第九条 承办处室接到领导签批意见后,要在3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情况。对一时不能解决或涉及重大问题的,承办部门要向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书面解释,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处理。
五、意见建议的反馈
第十条 领导小组将处理意见和处理情况通知办公室,及时向提议人反馈。对于需要公开的要通过公开栏或全体大会等形式定期向全校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建议收集箱及处理反馈台账,跟踪记录教职工、学生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情况,以备查验。
六、奖惩 第十二条 严禁对教职工、家长、学生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处室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教职工、家长、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教职工、家长、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所提建议被采纳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适当表扬。
七、附则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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