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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精选13篇)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1篇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发生差错事故时,当事的义务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汇报,班组长根据差错事故性质,逐级向上级汇报,不可隐瞒。

二、对造成差错事故的直接负责者,应根据其差错事故等级,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予处分。

三、严重差错在科内书面检查,并在适当范围批评帮助,报医务科、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由本人在一周内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科内接受批评帮助,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填写事故登记表。

四、各科室内均均建立差错事故等级制度,每月将本科发生的医疗事故、差错如实登记,组织科内全体同志认真讨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出预防差错,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2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部主任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将其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遇重大事故需立即报告院长。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部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

5、发生差错事故后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其发表意见,决定处分前应做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7、医疗部和护理部负责人分析差错、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或他人发现后及时登记,查找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等,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和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5.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发生后立即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并填写报告表),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一起卡介苗接种差错事故分析报告 第3篇

[关键词] 卡介苗;接种差错;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8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35-0130-01

2010年6月23日,赤水市人民医院接种门诊发生1起误将卡介苗当作麻风疫苗接种的事故。

1 临床资料

袁某,男,2008年10月20日出生, 足月,顺产。该儿童按接种程序应于2010年6月22日接种麻风疫苗,接种医生误将0.2 mL卡介苗当作麻风疫苗,接种于该儿童右上臂三角肌皮内。

该儿童2010年6月22日接种麻风疫苗,接种当日该儿童有轻微的感冒、发热症状,未接种。6月23日感冒症状消失,到我院接种麻风疫苗。接种医生在接种时,误将接种剩下的0.2 mL卡介苗接种在该儿童皮下。在接种后约半小时,又一儿童接种麻风疫苗,接种医生才发现没有接种剩下的麻风疫苗,发现已误将剩下的0.2 mL卡介苗接种在该儿童皮下了。

2 病例追踪调查

2010年6月25日下午找到该接种儿童。经查体出现发热(体温38.0℃)、烦躁、夜间睡眠差且哭闹、食欲减退。右上肢接种部位轻度红肿,表面皮肤发烫,肺部未闻及啰音,未见颌下淋巴和腋下淋巴结肿大。作普鲁卡因皮试阴性后,用异烟肼50 mg加入0.5%普鲁卡因1 mL中(混合均匀)于注射针眼周围作环状封闭。

6月26日该儿童的全身症状除只有体温低热(37.6℃)外,局部红肿较25日轻,用异烟肼50 mg加入0.5%普鲁卡因1 mL中(混合均匀)再于注射针眼周围作环状封闭。

6月27日该儿童体温正常,全身症状消失,局部只有针眼处红,用异烟肼50 mg加入0.5%普鲁卡因1 mL中(混合均匀)于注射针眼周围作环状封闭。

于7月1、5、9日每日一次,连续3次后改为每3日一次,共封闭8次,于7月9日结束封闭;同时口服维生素C 0.05 g,每日3次,共服3天。分别于2010年7月、8月、12月追踪该儿童一切正常。

3 讨论

卡介苗接种对预防儿童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性结核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1],把卡介苗误认为是麻风疫苗或其他疫苗给儿童接种于皮下的事件,近年来各地均有发生[2],或是把卡介苗接种于儿童皮下的事件也屡次发生。为此,进一步规范定点接种门诊的工作,提高接种人员的技术和水平,增强接种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显得日趋重要。

接种门诊要配足够桌、椅,接种时,各种疫苗要分苗、分桌摆放,做到”一苗一室”或”一苗一桌”,季节性接种疫苗要与以上疫苗接种日分开。操作台面应铺设白色消毒台布,摆放接种盘、醒目的疫苗名称标牌等。接种前接种医生要认真查对疫苗、查对接种儿童,严格做到“三查七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加强接种医生资质的管理的技术培训,接种人员应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防疫工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受过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知识和接种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件后上岗。明确接种人员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计划免疫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接种方法、部位、途径、剂量以及一般反应的处理方法。开展接种工作时,工作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标志上岗。接种卡介苗的人员应佩戴卡介苗接种上岗证。接种人员要相对稳定,如需调动,须经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乡级定点接种人员进行接种前的业务培训。

误将卡介苗当作麻风疫苗接种的事故, 由于发现和处理及时, 没有给儿童的身体健康带来不良后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接种医生责任心不强, 没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一苗一桌)。但也说明该接种门诊管理制度不严, 操作程序不规范, 存在可能混种的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发生后,虽然立即报告, 但由于接种登记不认真使事故处理延误79 h。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医院应严格做好安全注射, 对接种疫苗的医生进行培训与督导, 规范其操作。一旦发生错种、误种, 接种医生不能拖延、隐瞒,应立即报告疾病控制部门, 尽早处理, 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同时,加强对流动儿童卡介苗接种,对0~5岁的儿童,开展卡介苗接种率和结核菌素试验调查[3],提高卡介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

加强定点接种点的建设,赤水市人民医院承担着市中片区预防接种大部分工作任务,但由于接种室房屋等原因,很难执行卫生部颁布的《计划免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一苗一桌”或“一苗一室及各种疫苗要分苗、分桌摆放等,因此,各级领导层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视程度,也直接影响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预防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熊昌辉,梁晓峰,王华庆. 卡介苗预防儿童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性结核效果的系统评价[J]. 中国疫苗和免疫,2009,26(4):32-33.

[2] 徐益准. 一起卡介苗误种调查报告[J]. 职业与健康,2011,21(12):78-79.

[3] 尚卫超,尹彩霞,刘月发. 灵宝市城区0~5岁儿童卡介苗接种率和结核菌素试验调查[J].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6,15(1):65-66.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4篇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护士长经常、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差错或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事故后,科护士长、护士长立即组织抢救处理,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4、凡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或事件责任人应立即向科负责人报告,科护士长、护士长立即向护理部及分管护理院长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

5、一般差错由科室在一周评定,每月随月报表一同报护理部。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应积极处理认真讨论,写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责任。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被发现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5篇

一、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二、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四、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五、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六、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第6篇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4.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报告。

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义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

护理差错 事故登记报告制度15 第7篇

1、凡在医护工作中,因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发生的未给伤病员造成不良后果,未构成医疗事故的。或有不良后果但未给病人造成精神及肉体上的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但未构成医疗事故者,谓之差错。

2、各护理单元(病房、门急诊、手术室、供应室)对差错、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后果、当事人及整改措施均应在差错、事故登记本上做详细记录。

3、一般差错发生后,应有护士长尽快报告护理部,不得隐匿或不按时上报,如有隐匿,一经查实,除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外,加倍扣科室质量分。

4、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认真分析原因,必要时写出事实经过,接受教训,科内应于1周内组织科室人员对发生差错的原因及性质进行认真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改进措施。

5、对发生的严重差错、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或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轻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6、对性质未定的差错、事故由主管护理院长及护理部组织讨论,提出意见处理。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8篇

第二条 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第三条 发生事故差错时,当事人要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发生重大事故时科主任要立即报告教务科和院领导,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第四条 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条 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 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 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在家属对死因有较大异议时,主管医生或科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家属宣讲尸体解剖的目的、意义;必要时由医务科可再次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常温下不得超过48小 时,冰冻条件下可延长至一周。

第八条 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及医院医疗事故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讲座,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9篇

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记报告制度,一且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及时处理和整改。

2、事故: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们规章和操作规程,造成检验失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并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的事件。

3、差错:由于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但对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差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3.1一般差错:

3.1.1不遵遵守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镇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3.1.2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项目,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患者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3.1.3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3.1.4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

3.1.5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3.2严重差错:

3.2.1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积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3.2.2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3.2.3血型定错或交又配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或发错血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并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10篇

差错事故防范:

一、坚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所有标本要进行核

对:对姓名、对标签号、对科别、对床号等。

二、查看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

集标本并告知采集标本时的注意事项。

三、对结果明显异常的报告单发出前应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与临床症状相吻合者方可发出,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重做。

四、认真审核每一张报告单,注意有无涂改、错做和漏做现象。

五、对急诊报告应在第一时间内内发出报告。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积极主动与临床联系,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登记制度:

一、在当日把差错事故登记。

二、一般差错和医疗纠纷应积极妥善处理,并严格教育当事人和全科室同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三天内报告医务科。

三、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必须在发生的当日上报医务科,并及时做好处理工作,对当事人应填写书面书面材料、汇报事实经过,表明本人的态度及整改措施,并在科室会议上讨论,做好讨论记录。

四、所有的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均应认真登记,讨论,不做到借故包庇、隐瞒、弄虚作假,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

五、差错事故的定性,处罚措施应及时通报当事人和全科同志并做好记录。差错事故分类:

一般差错:

1、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

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2、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

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

3、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4、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

确性者。

5、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严重差错:

1、因责任性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液、骨髓,以致不

能检验者。

2、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3、血型定错或交叉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病人严重后果

者。

2010年2月29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11篇

1、各卫生站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及时准确,并在一周内讨论与总结,制定预防措施。

2、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院及主管部门报告,并于24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卫生院及主管部门。当事人也应写出书面材料。医院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减少不良后果。

(2)问题发生后先由站内负责组织讨论、处理,必要时卫生院协助解决。(3)如形成纠纷,卫生站制定专门人员接待家属。

(4)如需提交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的事项,由卫生站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材料必须确切,并附有科室的讨论意见,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按医院规定执行。

(5)相关负责人写出今后整改措施,送卫生字备案。各卫生站都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做好记录,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病案、原始资料、样本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以备鉴定。对发生医疗、护理事故的病案,当事卫生站应在24小时内交卫生院专人封存保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查阅。

4、卫生站对医疗事故要及时组织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其家属做解释。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卫生站或个人,如不及时按规定报告,或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他人发现或举报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6、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疑义或引起医疗纠纷时,上级医生应请家属签署尸检通知书;如同意尸检,应立即通知医务科,必须争取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以免影响对死因的判定。

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第12篇

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发生差错或事故后,根据情况,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2 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理,给投诉人以答复。发生差错或事故后。应保留残存的标本和试剂,以便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4 每月质控小组活动应对本月安全隐患讨论,制订防范措施。

病理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流程 第13篇

1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2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3)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评定标准:

①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

②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4)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

(5)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事故和差错处罚规定(修订)的通知》执行。

(6)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3.10 人员考核

3.10.1 科室定期对科室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提出表彰、奖励和处分意见。一旦发生差错,应寻找差错发生的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3.10.2 考核内容: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职称、不同岗位的特点,以岗位责任为依据,对每位员工的工作、学习态度、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10.3 考核方法:依据考核的内容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考核项目以及工作量的计分方法等,为评定考核等级提供依据,同时参照医院的奖惩条例综合考核。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考核,重在平时的考核,结合科研、教学、科室建设与管理等项目进行。考核奖惩:通过考核,对履行职责好、超额完成任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员工予以表扬,并作为调薪和技术职称晋级的依据之一。对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差、考核成绩不好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调整岗位,并作为减薪或高职低聘的依据之一。3.11.3

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分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公司章程和医院规章制度、医院组织架构、服务意识和服务观念的更新等。岗位培训内容:科室的管理规程以及各项工作流程、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等。

3.11.4

病理科有专人兼职负责外来进修、实习工作,每一个进修、实习人员有一个带教老师带教。每两周授课一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2017年6月12日病理科组织全科人员学习了《病理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流程》。

一、病理科医、技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规定,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按医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行事,科内建立预防差错事故小组,由科主任负责,由诊断组与技术组负责人参加。

三、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主管及科主任汇报情况,并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中登记上报,情节严重者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四、要求保护现场,科主任立即组织科内力量,研究采取补救方法,以减少损失。

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弄清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避免发生类似事件措施。

六、根据具体情况,有关人员在科内进行汇报或检查,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损失大小,扣发绩效。

七、建立病理科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定期分析总结。

八、定期进行防差错安全教育,奖罚有关人员。

差错事故标准:

(一)标本混淆、编错号,但未造成后果者,为差错;

(二)技术制片质量欠佳,对诊断结果影响较轻者,为差错;

(三)标本丢失及不能再取材,对诊断有影响者,为大差错;

(四)诊断错误发出报告,而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为严重差错;

(五)诊断错误而造成后果者,为事故;

(六)因报告抄发错误而造成后果者,为事故;

(七)剧毒药品、试剂、药品管理不当造成事故者,为事故。

(八)技术操作错误,对诊断造成误导及不能诊断者,为事故。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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