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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平台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防控平台范文(精选7篇)

防控平台 第1篇

如今, 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 日益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必需。信息化的普及, 一方面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 另一方面, 也给腐败分子从事腐败活动和逃避打击带来了方便。各级从事反腐败的部门, 在这场伟大的技术革新面前,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为反腐倡廉信息化工作服务。2011年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 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 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防腐败经验。针对现状, 北京、上海等地率先引入“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系统”的应用, 开展实施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各地只是对现有系统的成效进行了侧重总结, 并未结合医院管理方面所需求的, “风险点管理”的系统设计实现进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系统。

2 目的意义

此平台的设计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 以机关整个权力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为基础, 以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为保障,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现代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对接融洽;依托相关业务应用系统, 构建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化平台;突破一批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关键技术;通过信息化科技手段来科学实现廉政风险识别管理、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廉政风险实时监控管理、廉政风险实时智能效责预警处置管理、廉政风险教育管理、廉政风险一键式考核考评管理;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有效构建“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模式, 避免和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 是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3 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紧紧围绕“人、财、物”三个核心问题, 抓住易发多发消极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进行重点项目的立项攻关, 逐步建立规范、完整的防控系统。防控系统可以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网络办事”系统, 建立前台网站实现信息的数字化和办公流程信息化减少办事环节, 减少办事层次, 提高办公效率, 铲除滋生腐败的可能性空间。二是“网络监控系统”, 把廉政要求贯穿于各职能部门业务流程中, 通过前台网站的公开和公示, 网站上的流程批示并在风险点标示出来, 强化权力运行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三是“网络廉情预警”系统, 通过设置精确的数值表现和预警指示, 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管、单位采购、重大项目招标等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纳入实时监控的范围, 通过预警处置与廉政风险考评贯穿整个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工作的全过程。

4 目标流程图

5 技术路线

防控平台 第2篇

时间:2012年05月29日09:51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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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利用GIS技术,并结合GPS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以及移动终端监控平台实现在公安网内将警力资源进行整合、合理调配,实现一键布控、智能指挥调度和巡防管理等功能,为公安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信息化手段和指挥决策作用。关键词:GIS,智能指挥调度

1.概述随着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带来的强大功能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警务工作在人口管理、犯罪分析以及犯罪预测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地理信息系统因其独特的空间分析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能力以及能够快速直观的反应各种行为的特点,其应用于公安行业已成为当今的发展趋势。

在“金盾工程”的背景下开展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建设已经具备了多元数据融合、空间分析以及图形的可视化表达能力。它能使情报、推理、分析与其他可用数据融为一体,提供依托于电子地图的清晰而精确的现场态势图像[3],是适应公安信息化发展、满足日常指挥调度需要、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迫切要求,是一项事关公安科技强警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找准定位、科学规划,理清边界、明确功能,确保建设工作符合统一标准,达到指挥调度实战应用要求,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实现整体效益。2.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有待解决的问题 2.1.基础地理信息的获取及更新

公安五要素“人、事、物、组织、地”中80%都与“地”相关,所以对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来说数据极其重要,尤其需要1:1000及1:2000以上的大比例尺电子地图数据以及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的支持来提供详实的城市空间信息,这些高精度数据的获取途径以及获取手段是一个难题。2.2.重要警用地理信息的采集与更新

诸如派出所辖区、警务责任区、巡控区域、巡逻路线、治安乱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ATM机、通信网络资源、摄像头和消防栓等警用公共设施分布等一些基础性空间业务信息,是基础电子地图所不能提供的。因此,需要开发相应的数据采集维护平台,由各业务单位按业务需求组织基层民警进行必要的数据采集和更新维护,同时需要建立数据采集更新规范和相应的考评机制,来确保数据采集与更新工作高效长期的执行。

2.3.如何有效地解决大量的业务信息在地图上的“上图”问题 在多年的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公安业务单位已经建立了大量的MIS系统,各系统所积累的业务数据量非常庞大。因此,如何快速有效地将这些信息在电子地图上进行空间管理,并实现空间信息与非空间信息的融合和关联查询,是开展警用地理信息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环节。2.4.如何与公安实际结合,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

由于公安机关基层民警对地理信息技术本身认识深度的不够,同时也因为缺少理论的指导,目前国内警用地理信息的应用范围仍比较窄,整体应用水平还比较低,对警务实战的支持效果不是很明显。2.5.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相关建设标准

警用地理信息应用作为公安信息化应用的一个全新领域,相关的标准制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对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促进部、省、市三级系统之间数据共享有着重要的意义。

3.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目标

一是构建统一指挥平台。全面整合道路监控、社会面监控、车载移动监控图像和获取的车辆号牌信息,以及110接处警、案事件、情报信息、预案流程、力量装备、通信联络等各类信息资源和应急指挥手段,按照精确化、扁平化、流程化、可视化的要求,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建设,搭建面向全市公安机关一体化应用的智能指挥调度实战应用平台。

二是调整固化业务流程。针对各类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灾害事故和群众求助的分类处置要求,建立一整套联动协作的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实现指挥调度业务流和信息流的高度融合。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功能。依托平台快速实施跨区域“关城门”堵控,实现对巡防堵控警力的实时可视化指挥调度,提高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实现实时动态布防。开展自主选防、紧急设防、自动查防,对社会面巡防堵控网络精确化摆布调整,实时监控治安动态变化,实现对社会治安风险的自动化评估预警。

五是开展动态跟踪管理。动态跟踪指挥处置和辖区警力在岗在位执勤情况,实现对各级指挥部门和民警的绩效化监督管理。4.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介绍 4.1.总体框架设计

图1平台体系架构

4.1.1.数据层

数据层是系统最基础最底层,是服务和应用的基础。数据层将系统的数据按照数据类型和应用的不同,分为“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和“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三大数据库。这三库是系统所需要的空间数据(矢量数据、高程数据、栅格数据等)和非空间数据的容器,通过空间数据引擎或数据库服务对数据进行分类、组织、编码、存储、检索和维护等。4.1.2.PGIS平台

PGIS平台软件由“工具集+服务集+业务模版集+警用地理信息门户”组成。PGIS平台是各警种开展业务GIS应用的公共基础平台。确保各警种在“一张图”上使用统一的标准开展建设,是各警种开展业务GIS应用的应用支撑平台,提供了大量辅助的服务集和应用模板,基于PGIS平台建设功能模块能够简化开发工作、降低GIS应用开发难度、快速实现业务GIS应用功能目标。PGIS平台还是公安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平台。业务系统中的各类信息资源通过关联匹配,可在PGIS平台上进行空间管理、分析和展示,为扁平化指挥、辅助决策、情报信息综合分析提供可视化分析和展示手段,全面提升全国信息共享和信息应用水平。4.2.应用系统介绍 4.2.1.警力报备

通过对现有警力的情况进行报备,实现警力在线精准化。一线实战单位通过平台,对次日卡点和巡段的警力进行报备,将承担处警、巡逻、守卡勤务的车号、电台号和带队民警手机号码输入平台,使处警、巡防勤务责任到人。4.2.2.一键智能布控

一键智能布控在技术实现上,采用了基于地理信息的临界区触发机制,通过一键式触发,以选取的任意坐标点为中心,以用户选定的距离为半径,画出一个圆形电子围栏,在此围栏内,显示已设定的信息数据,包含摄像头、社会车辆、处警车和手持GPS位置等,可以支持视频图像的在线和历史播放,同时通过内外网边界接入平台,实现社会车辆数据的实时和历史显示(主要是出租车、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等)。通过地图显示的数据,特别是在视频图像中获取的照片等信息,帮助接警指挥员对疑人疑车查找外观特征、判断逃跑路线、追踪运动轨迹。“一键式”设防可以直观的实现关城门功能,通过激活全市的主要卡点,结合已指派的警力资源,利用边界触发机制,实现警力资源到岗的标识灯变化,直观展现关城门的效果。同时也可以实现主城区和各县区本地“四道防线”的布防,构建起全市一体化、多层次的堵控网络。

图2一键智能布控的实现

4.2.3.巡防智能管理

巡防智能管理主要包括各巡逻区域的维护、巡逻小组的建立。巡防管理是治安防控的重点,因此巡防管理模块的建设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通过巡逻区域、堵控点维护功能,可以建立起城市的巡防布控网,再利用巡逻小组功能将警力部署到对应的巡逻区域和堵控点上,就建立了城市的巡防布控体系,当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来临时,各巡防民警按照巡防布控网,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就能够很好的进行围追堵截,将案事件快速进行控制。4.2.4.自动查勤

持有GPS终端的民警在巡区巡段巡逻或治安卡点值守,其地理坐标就会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出来。只要安装或携带GPS终端的车辆和人员到达该区域,通过GPS平台传输GPS终端发回的定位数据,在GPS业务数据库中,形成一条临界数据,并将该数据通过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交换到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的数据库中,触发相应的函数,通过电子地图上标识灯的颜色变化,可以直观观察警力资源的到岗情况。

4.2.5.四色预警依托平台整合的各类警用信息资源,指挥中心和基层实战单位可以实时开展情报研判工作,提高了巡防工作的针对性、精确性和实效性。一是看风险评估等级,实现主动设防。通过平台的刑事发案风险评估预警模块,可以直观看到一段时间内的县分局刑事发案风险等级及风险因素,各县分局可以进行全局主动设防。二是看案件散点分布情况,实现精准设防。平台自动生成的案件坐标信息,形成案件散点分布图,各警种各单位对此进行分析研判,并视情况选择巡防区域、调整布防重点、确定巡防等级,实现动态化巡逻防范。

图3四色预警

4.2.6.视频管理

平台中开发的视频监控、轨迹回放、车辆布控等功能,为“两抢”、肇事逃逸等街头路面即发性案件的查破,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提高了指挥调度现场抓获的能力。一是通过涉车案件布控,实现智能化查控。二是通过监控和轨迹分析,快速锁定嫌疑人。

4.2.7.移动单兵警务

手持GPS终端与警务通系统的接口开发,需要能够进行数据的双向传输,并需打通“大平台”的接口,实现数据的向上维护。

GPS手持终端采用警务通与GPS应用相结合的方式,利用GPRS无线通讯技术,与PGIS平台进行实时的数据交互,既能实现警务通的基本功能,又能实现GPS终端应用(报案信息、上传坐标、定位、到岗情况等)。利用GPS手持终端,巡警人员能迅速的上传案发地的地理坐标,查询相关卡口信息、人员到岗信息,实现了“一机在手,尽现神通”的功能,实现了警务工作的快速响应和便捷性。4.2.8.智能预案调度

预案智能管理能对警卫预案和应急预案进行管理。警卫预案是对将来确定发生并已知时间和地点的事件进行预先方案的制定,如重要领导人的安保路线制定,以便事件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应急预案是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对此突发事件制定预案。

预案智能管理围绕静态的预案添加各种动画来模拟预案要素随时间的动态变化,在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上可实现三维预案的制作;采用预案态势演播工具播放预案,使其最大限度地接近防灾救灾等各警种的实战演练,可生成针对性很强的相应预案供决策指挥参考。

在执行指挥调度过程中,用户可以通过GIS信息系统实时获取事发地点附近的警力分布情况,点击后可直接完成警力的呼叫与调度过程,从而达到快速调度的目标。

4.2.9.智能防控调度

智能防控调度是基于110接处警系统语音调度台实现的业务功能,此功能实现了350M无线、有线、GSM/CDMA、3G等的语音通话,提高了扁平化指挥的快速反应。此功能是基于第三方语音调度控件基础集成实现的,通过点击在线的车辆或者堵控点、卡点等根据报备的350M手持台号、带队民警手机号码,能够进行有/无线呼叫,实现语音通讯的扁平化。

5.基于GIS城市智能防控指挥调度综合平台的特色

图4平台特色

6.结束语

防控平台 第3篇

关键词: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防控,法律机制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现状与问题

所谓地方融资平台, 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的需要而作为发起人设立, 其资产通常包括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股股权、各种政府规费、以及国债等, 以期在短期内达到融资标准, 必要时再附加财政补贴作为还贷承诺, 目的在于大量融资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政府公共项目建设的需要。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构成主要有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融资平台债券 (包括城投企业债和城投中票) 、地方政府信托融资和地方政府BT融资等。

在国外,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模式与中国有较大的差异。如美国的市政债券制、英国的公私合伙制、澳洲的国库公私债券制以及日本的财政投融制等等。市政债券发行往往与一国金融体制选择密切相关。在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下, 市政债券发展更为迅速, 例如美国;而在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下, 市政债券发展则相对滞后, 例如德国。在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 许多国家借鉴英美模式, 呈现出金融市场化趋势, 这推动了市政债券在一些银行主导型国家 (例如日本) 和一些新兴国家的迅速发展。国外地方政府的融投资平台建设的成功为我国地方政府融投资建设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自1992年以后, 我国政府借鉴国外做法, 加快了投融资机制的建设步伐。

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的飞速发展,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也在急剧膨胀中出现了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因而必须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和风险防控, 而对其因应之策不外乎关注三种主要风险:财政、金融、经济风险;

第一, 地方融资平台高企的负债比率高和不完全的偿债能力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表现为地方融资平台规模仍旧偏大。2012年,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有9万多亿元。大约3万多亿元银行贷款将在近两年到期, 集中偿付风险较大。

第二, 地方融资平台的背后是银行体系的信贷风险。由于投融资体制的局限, 银行贷款无疑是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的主要来源, 贷款增速快、占比高。并且为了防止资金链断裂, 未来甚至需要借新还旧。不仅如此, 城投债、信托等一些银行表外债务增也加较多。进一步放大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第三, 这也同时增大了财政的潜在的偿债风险, 甚至加剧了宏观经济的波动。地方债的快速增长, 透支了未来的财政, 并最终传导至中央财政体系。财政的增收往往依赖高企的地价, 进而推高资产价格, 形成泡沫, 阻碍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以及防控的理论与实践

目前,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巨额债务问题已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但是, 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 现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体制机制与2003年破产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体制机制极为相似。换言之,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潜在的体制机制风险远大于现存的债务风险。有学者指出这一问题恰恰却被忽视了 (清华大学中国企业成长与经济安全研究中心, 2011) 。有学者分析了由政府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府成为发展型政府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生的根本原因。《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贷款通则》禁止地方政府直接借款, 《担保法》不允许地方政府担保, 因此只有通过“迂回”的方式, 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 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 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 这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运而生 (吴少新、王国红, 2011) 。有学者分析了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的种类, 并提出了风险防控的政策建议和对策 (贾康、张国平、张鹏、计承江等) 。

从理论层面上看, “风险”以及“管控风险”几乎是近年来修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必备词汇。我们应该以审慎监管理念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依归, 借鉴国内外地方投融资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 探析政府投融资风险防控的基本理论问题与制度构建。审慎金融监管理念、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三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既要看到平台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增长、改善民生方面的重大意义, 又要看到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的危害性和银行坏账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潜在风险, 实现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从实践层面上看, 可以考虑从政府、银行、平台三方入手, 有效遏制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膨胀的势头, 对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合法、合规运行, 逐步实现债务风险内部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法制化;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基本得到制止, 从而实现我国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防控的关键词是“三个类型、三个层面、三种手段”。即风险主要包括财政风险、金融风险、经济风险;从政府、银行、平台三个层面分别解决和管控;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管控风险。

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各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政府既是“守夜人”又要应对“市场失灵”, 同时政府自身也会存在失灵的问题, 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 因而需要综合运用三种手段。

三、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防控的法律机制研究

管控风险的行政法、财政法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资源是平台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也是破解平台风险体制机制难题的根本方法。

第一, 考察地方债的成因和发展的路径, 我们不难看出, 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 地方政府不允许出现赤字, 亦不允许发行债券, 在此背景下, 地方融资平台孕育而生。地方建设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不足矛盾, 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突破现有财政和法律制度约束, 寻找新的资金来源。这就需要修改完善相关财税法律法规, 特别是制定我国的财政基本法。《预算法》28条虽然规定地方财政不列赤字, 但也规定了“法律、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在2009年,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代理发行2000亿地方债, 列入省级预算。同时, 应该看到代为地方举债是临时性措施, 更为重要的制度建设, 可以考虑适时修改《预算法》, 明确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债务责任和投资责任。

第二,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坚决落实依法行政, 在规范中发展。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设置强制性指标, 建立准备金和偿债金。提高地方债透明度, 加强人大监督和信息披露。实际上, 虽然相关法规尚未出台, 但财政部系统已开始对地方融资平台负债进行摸底, 并试图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率、新增债务率等指标体系, 进行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

防控平台 第4篇

1当前我国水利投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

水利投融资平台的主要职能包括水利工程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和水利资产的运营管理等方面, 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造成水利投融资平台运行不畅, 严重的话甚至造成对整个区域经济稳定的威胁。

1. 1融资问题

这是水利投融资平台的核心风险, 水利投融资平台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为水利建设融资, 如果融资任务无法完成或者融资成本过高, 将直接决定平台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2 还款问题

一般平台的融资规模都比较大, 其中银行贷款占较大比重, 如果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将给平台自身和地方政府的信用带来沉重打击, 甚至危及平台的生存。

1. 3 投资项目效益问题

这里说的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 如果水利投融资平台所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经济效益过差, 将直接导致平台的亏损直至破产; 如果平台所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社会效益过差, 无法发挥应有的公共服务作用, 也将令平台失去存在的价值。

2 当前水利投融资平台主要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水利投融资平台风险状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 水利投融资平台作为一个市场主体, 其风险状况必将受到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 同时, 水利投融资平台作为一个主要承担水利建设融资职能的主体, 受各类相关政策以及地方财政状况影响也很大。

2. 1 内部因素

2. 1. 1 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目前来看, 水利投融资平台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 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笔者选取部分水利投融资平台为例进行分析 ( 表1) , 可以看出, 除了江西水投, 其他水利投融资平台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均较高, 都在90% 以上。这种融资结构下, 一旦银行收紧信贷, 平台的融资能力将受到极大冲击, 因此融资渠道过于单一是造成融资难的主要因素之一。

2. 1. 2 平台还款能力有限

水利投融资平台的还款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 即: 地方财政和自身经营收入。这两方面的还款来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是造成平台还款难的主要原因。

a. 平台的整体收入水平较低。水利投融资平台承担的主要是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收益水平低, 盈利能力弱, 单靠项目自身经营性现金流难以满足偿还贷款的需要。如山西水投在2009—2012年连续4年间, 扣除营业外收入 ( 主要为财政还贷资金) 之后, 其净利润均为负, 资产运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b. 财政支持力度保障不足。由于水利投融资平台承担的项目大多公益性较强, 因此在承担项目时往往已经明确由财政负担的还贷资金数额, 给平台的还款增加了一定的保险, 但应当看到这种财政支持的保障程度并不高。1这种合作关系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负债, 因此由地方政府“还款承诺书”或其他政府文件写明的还款责任就涉嫌将平台债务转移到了地方财政, 进而违反了《预算法》; 2《公司法》规定了投资人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地方政府仅是水利投融资平台的唯一出资人而已, 试图将平台债务完全依靠财政偿还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地方财政收入的波动以及政府对平台扶持力度的变化 ( 如政府换届等) 也将对平台债务的偿还带来风险, 而且, 大型水利项目建设周期长, 所需长期贷款多, 使水利投融资平台更易受政府换届和财政收入波动影响。

2. 1. 3 平台融资担保不畅

目前, 水利投融资平台常用的融资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信用担保, 依靠政府或自身信用进行融资; 第二种是利用自身资产或收益权做抵质押担保物进行融资。如果平台融资担保不实或者无法提供有效担保物, 将会极大地增加融资难度。

a. 政府出具的“担保函”或者“还款承诺书”不具备担保效力[3,4]。2010年《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发[2010]19号) 明确了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融资平台融资提供担保, 因此“担保函”或者“还款承诺书”这类政府文件不得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担保凭证。

b. 仅仅依靠所谓的“政府信用”无法取信商业银行。如前文所述, 依据我国《公司法》, 地方政府作为水利投融资平台的出资人, 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因此单纯依靠所谓的“政府信用”进行担保往往难以满足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的担保要求。

c. 水利投融资平台旗下很多资产无法作为有效担保物。由于水利投融资平台大量资产具有较强公益性, 缺乏变现能力, 尽管其资产规模很大, 但银行放贷时一般不认可此类资产的担保能力或只认可部分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为平台融资带来很大挑战。

2. 1. 4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状况尚需进一步改善

一是建设期间的问题。水利工程施工周期一般较长, 即使在前期工作很深入、完善的情况下, 后期施工过程中仍可能出现各类突发状况, 如异常地质情况、自然灾害、移民等问题, 都会给后期建设工作及能否按时完工带来较大风险, 最终将影响工程项目效益的发挥。二是运营期间的问题。从经验来看, 除了水电、部分供水工程外, 大部分水利工程的经营效益较差, 盈利能力较弱, 水价、实际用水量和工程的维护等受到诸多因素影响, 工程运营效果总体不理想, 将会对项目的盈利乃至平台的收入和还款带来压力。

2. 1. 5 平台的经营管理能力不高

平台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运作效率、经营效益和融资能力, 有效的经营管理能够全面降低平台风险。

a. 没有建立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成立之时一般是由原有几家相关公司合并形成, 平台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往往只是名义上的合并, 缺乏在业务和资金上的整合。

b. 缺乏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很多水利投融资平台行政色彩浓厚, 在项目选择上一般直接听命于地方政府[5], 没有建立明确的公司发展战略, 旗下经营性业务也没有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合理运作。

c. 财务收益 - 还款期匹配控制能力较弱。很多水利项目建成后还需配套工程的建成才能发挥效益, 比如水库工程, 工程建设完成后还需建设相应的取水、输水渠道等工程, 才能开始发挥效益, 而这些工程一般是另行建设或者由用水单位自行建设, 这就导致水库工程存在严重的运营滞后性。在工程完工与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过渡期”, 基本无可靠收入, 而这一时期已进入贷款还款期, 给平台还贷带来一定风险。

d. 缺乏有效的债务约束机制和风险管控措施。虽然水利投融资平台的核心职能就是为水利项目融资, 但是债务负担过重, 超出平台的负债限度, 会导致公司发展的不可持续,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债务约束机制和风险管控措施。但是目前大多数水利投融资平台均缺乏这方面的制度。

2. 2 外部因素

2. 2. 1 政府出台了多项规制措施

规制的一般含义是指根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政府的规制是对规制对象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从短期看具有一定的控制、监督、约束的“消极”效果, 但长期会起到促进对象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2010年以来, 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为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构成了影响水利投融资平台发展的主要规制因素 ( 表2) 。

a. 对融资平台未来发展方向的规制。按照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要向商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方向发展, 发展目标是实现自主经营、经营收益对平台债务的全覆盖。目前大部分的水利投融资平台无法达到这一要求。

b. 对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的规制。银监会出台的系列政策从信用状况、负债水平、担保措施、贷款投向、贷款审查、贷后管理等众多方面对平台贷款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提出了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要求。这对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的水利投融资平台带来了显著影响。

c. 对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规制。财预〔2012〕463号文件明确规定, “对于融资平台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 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 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而水利投融资平台的主要任务就是投资公益性项目, 其融资渠道明显受限。

d. 对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之间关系的规制。一方面是各类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金注入平台, 另一方面是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 均不得以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平台融资提供担保。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公益性资产规模较大的水利项目作为资本金注入水利投融资平台, 降低了平台的规模和融资能力。

2. 2. 2 平台所处地区的经济条件各异

a. 经济基础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与政府财政收入状况直接相关, 经济的繁荣一般对应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 经济下滑带来的则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降低, 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水利投融资平台的还款能力。

b. 经济政策状况。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能够直接作用在经济发展形势上的政策, 比如积极的财政政策会拉动社会投资水平的提高, 特别是对于水利这种对财政投入依赖较强的行业。产业扶持政策则可以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形势, 比如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以后水利的快速发展。而货币政策能够直接影响金融市场内的资金充足情况和融资成本, 对平台融资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比如从紧的货币政策会造成市场上资金紧张、融资成本升高, 平台的融资难度也会相应升高。

c. 供水及水务市场价格。长期以来, 我国原水供水价格过低, 无法真实反映供水成本, 更无法保证利润。水务市场上终端水价也并非由市场决定, 而是在核算成本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这种情况往往会造成最终实际收取的各种水费与项目设计时存在差异, 给项目盈利甚至是收回成本带来风险。

d. 地方财政状况。地方财政是各类融资平台主要的还款资金来源, 对这一资金来源各类融资平台之间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竞争, 因此当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时, 对平台的支持力度相对更高, 水利投融资平台也更易获得充分的支持, 而一旦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严重下滑甚至收入下降, 水利投融资平台必将受到严重冲击。

e. 地方债务及信用状况。地方政府的负债水平和负债结构直接决定了其信用风险的大小, 进而直接关系到水利投融资平台的风险水平。受法律限制, 我国地方政府不能直接举债, 因此大多数地方政府的显性直接债务并不重, 但是隐性和或有负债则是地方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这进一步加大了风险监测难度, 对合理评价水利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状况也带来了难度。

2. 2. 3 外部环境仍存在较多不利因素

a. 社会舆论因素。随着政府、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舆论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 见表3) , 融资平台债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也得到越来越多的研究, 有关监管政策不断强化对融资平台融资的规范, 融资难度必将增大。一般情况下, 风险越高资金要求的回报也越高, 融资平台风险的日益凸显也促使各类金融机构向平台提供资金时相应地要求更高的收益, 造成平台融资成本的升高。

b. 地方思想观念。我国地域广阔, 不同地区之间思想观念差异较大, 比如在经济发展方式上, 有的地区偏好开放式发展, 有的地区偏好自我保护。对待水利投融资平台所属部门这个问题上, 就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国资委属于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构, 水利投融资平台作为一类国有企业, 将其划归国资委管理属于依法管理, 但是部分地区的水利部门会认为在将旗下优质资产注入平台后又将平台划转到国资部门, 似乎等同于水利资产流失, 对自己的部门利益不利, 于是减少对平台的支持, 然而这样会造成一种双输的局面———平台少了很多扶持, 地方水利建设少了很多融资。实际上不管平台划转到什么部门名下管理, 其主要业务也是为水利工程融资, 为水利建设出力, 政府各部门之间应共同努力促进其更好发展。

c. 地方治理环境。地方政府审批和行政管理程序、司法环境、执行能力等方面构成了地方制度和治理环境, 这些是制约平台发展的软环境, 直接关系到平台公司的经营状况, 进而会影响到平台的经济效益。如供水工程修建完成后, 如果政府不能按照规划将原来用地下水的用水户转化为新建供水工程用水户, 必将极大地影响新建项目的收益。

d. 地方政府扶持力度。主要包括资本金的注入情况、平台公益类贷款还款来源保障程度、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的推出和执行情况。比如部分地方政府会将水库、灌区等公益性资产注入到水利投融资平台, 这些水利设施日常的维修养护需要大量的投入,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弊病导致政府维养经费投入不足, 令这些资产成了平台的“负担”。

3加强水利投融资平台风险防控的主要对策

针对水利投融资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及其影响因素, 应当进一步理顺政府、平台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形成政府扶持、平台高效、金融配合的良性局面, 促进水利投融资平台持续为水利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3. 1 建立完善的政府与水利投融资平台之间的契约关系

水利投融资平台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国有独资企业, 一般情况下地方国资委或者水利部门是其唯一股东, 水利投融资平台按照地方水利建设需要进行融资并投资建设水利工程, 其融资债务往往依赖地方财政来偿还, 但是水利投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之间并未建立起完善的契约关系, 这给地方财政以及水利投融资平台都带来了一定风险。建立完善的政府与水利投融资平台之间的契约关系就是要在政策规定框架内, 合理明确双方责任, 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契约关系。

3. 1. 1 明确政府和平台的相应职责

对于政府而言, 其职责就是落实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 提高注入平台公司的资产质量, 明确平台公司承担水利建设项目的收益权, 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同时监督平台承担项目的工程质量, 并有效地防范平台的财务风险向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转化。

水利投融资平台的主要职责是完成所承担水利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任务, 同时促使政府定期给付建设资金, 积极开拓经营, 实现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3. 1. 2 明确平台承担项目建设资金的给付方式

政府应将要支付给水利投融资平台的相关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对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平台支付费用, 也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回购已建成或在建的项目。对于有一定收益能力的公益性项目如供水工程等, 可在财政付款之外再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予以补偿。

3. 1. 3 隔离平台风险与政府财政风险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政府或财政不为平台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平台公司以自身资产和信誉向银行或市场进行融资, 杜绝平台风险向财政风险的转化, 在降低财政风险的同时提高平台自身的风险意识。

3. 2 开展多元化融资

针对平台过于单一依赖银行贷款的缺点, 一方面要继续着手做好银行贷款各类相关工作, 做实各类抵质押担保, 明确贷款还款来源, 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 另一方面要注重开拓新的融资方式, 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

a. 债券融资。包括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私募债券、中 ( 短) 期票据等方式, 直接向投资人进行融资。

b. 资产证券化和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的本质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 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来获取资金, 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平台公司也可将旗下资产、资本金或未来收益权通过信托产品的方式向市场直接融资。

c. 项目融资。对于具有一定盈利性的项目, 可以广泛运用BT、BOT、TOT、PFI、PPP等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直接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d. 股权融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或者向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方式, 可以获得大规模、长时间的资金支持, 无需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融资优点, 同时, 对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3. 3 开拓经营性领域, 充实现金流

给予水利投融资平台资质和项目倾斜, 扶持水利投融资平台开拓水利“上下游、左右岸”的各类收益性领域, 如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前期工作、水利工程设计、建设、监理等环节, 也可以围绕水利工程深入挖掘相关经营性领域, 如水电、城市水务、旅游、养殖、采沙等。此外, 水利作为公益性较强的一个行业, 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 对于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特别是能直接带动某些经营性行业的发展。如果能将水利投融资平台承担的水利项目建设与这些从水利建设中直接受益的领域结合起来, 必将有力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项目。

3. 4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a. 建立平台内部风险管理机制。明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合理评估自身风险状况并及时进行预警。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风险, 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 合理评判公司融资能力和还款能力, 在能力范围内开展相关融资业务。

b. 平台公司要加强对政策和市场的研究判断。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和宏观经济政策, 从整体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发育程度和宏观经济的走势分析, 确定平台融资应该采取的方式和融资工具组合, 合理地确定融资成本。同时, 平台公司还要研究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收入情况, 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现金流, 当地的经济环境也影响平台公司的盈利能力。

c. 政府加强对平台风险的监控和考核。水利投融资平台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平台, 不仅对于地方水利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其风险控制水平对于维护地方政府信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政府应协助平台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 并加强对平台风险的监控和考核, 避免平台出现过度融资和违规融资的情况, 坚决杜绝平台风险向财政风险的转移。

摘要:水利投融资平台对于利用社会资金服务水利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水利投融资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对其内涵进行了剖析, 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分析了影响水利投融资平台风险的主要因素, 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包括建立完善的政府与平台之间的契约关系、开展多元化融资、拓展经营领域、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等。

关键词:水利投融资平台,风险,风险防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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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晓娟.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和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 2011 (47) :20-23.

[4]张亮.政府融资平台的经济效应与风险防范[J].商业研究, 2013 (1) :47-52.

[5]巴曙松.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评估[J].经济, 2009 (9) :20-21.

防控平台 第5篇

一、融资平台转型的实质和路径

(一)融资平台转型实质上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相对于管理制度较为完备的中央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基本处于无序和各自为政的状态。从“43号文”确定的改革思路看,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以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规范的市政债)为基础的,有自我约束机制的地方政府举债体制,从现在的通过行政管控地方债务过渡到通过完善立法、建立市场机制、增强地方债务透明度、加强多方监督、建立预警体系等市场硬约束的体制,避免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和过度举债。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的路径选择

一是成为市场化运作的企业。既可以是普通的国有独资企业,也可以进一步实现产权的社会化,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之机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具体方向上,可以根据设立融资平台时政府注入的资产类型和后续经营业务范围来确定。从全国来看,具备这种转型条件的融资平台还是少数。

二是成为新型的融资中介。这种新型融资中介具体有两大形态:第一类是传统融资模式运作平台。主要目的是承担一些有稳定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或政府主导的产业项目建设对外融资的职能。地方政府可能将为其注入更优质的、能够变现且为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认可为合格抵质押物的资产或项目,从而提供政府担保以外的增信措施,提高企业资信等级。这类公司既可以作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项目或产业项目债权或票据的发行主体,也可以作为商业化的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偿债责任和偿债来源都与政府无关,既实现地方政府举债建设的初衷,也有效隔离偿付风险;第二类是地方政府新型融资模式运作平台。通过参与地方政府新型融资方式,成为各种形式的PPP项目运作平台、产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面临的债务存量风险和新型融资模式挑战

(一)化解传统模式下的存量债务风险面临的问题

1.平台债务存量甄别存在统计遗漏和保守统计问题,财政面临较大还款压力。一是存量债务以债务单位角度清理可能让银行债权存在统计遗漏的可能,尤其是交易复杂的非贷款融资和异地非银机构融资,一旦被认定为企业债务,其原有还款来源及信用结构(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隐性支持)可能被破坏;二是部分地区平台贷款到期额高、且平台贷款甄别纳入地方债务时有所保留,在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情况下,面临更大的还款压力。

2.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置换市场化程度不足,社会投资者吸引力不高,财政风险变相转化成金融风险。一是债券置换导致的银行直接利润损失给银行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地方债发行债券置换贷款,实质是用低利率的债券投资取代了较高利率的政府平台银行贷款,从信贷科目转移到了投资类科目,给银行带来直接利润损失,对银行经营造成较大影响,部分银行经营模式面临较大转型压力;二是地方债发行市场化程度仍然不足。一方面,监管、发行标准不统一。目前尚无地方政府债统一发行监管标准,包括簿记现场监督、市场化定价原则规范、严肃发行纪律等无法充分落实;另一方面,发行定价有待进一步市场化。由于地方政府债风险权重为20%,而国债风险权重为0,且信用等级也存在差异,因此地方政府债利率理论上应高于国债。但实际情况是已发的地方债发行利率基本紧贴国债,既没有体现出各省的财政和经济实力,也没有反映出各省不同的违约风险,对投资人甄别和选择地方债投资产生困难;三是地方债集中由银行购买风险仍滞留于银行体系。由于利率水平没有体现实际风险水平,社会投资者接受度不高,实际上各地发行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基本上由银行购买,实际上是用行政手段把财政风险转移到金融风险。

3.在建项目融资新规给金融监管带来诸多挑战。在建项目融资新规(40号文)反映了中央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宏观政策重心由调结构转向稳增长、由降杠杆转向加杠杆。其相对于“43号文”最大的变通在于区分对待新增与存续项目融资,允许存续项目在统一预算管理的前提下通过传统方式举借债务。这有利于防范一些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完工风险的局面,但也给金融监管带来诸多挑战:一是易导致增量融资项目搭便车,激励政府的投资冲动。“40号文”在某种程度上被各方理解为对“43号文”约束的放松,政策的变动可能导致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被进一步点燃,地方政府可能加杠杆,不仅是存量项目,也会有部分增量项目搭便车,但新增贷款是否纳入政府性债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二是在建项目融资新规给银行带来两难选择。从政策合规性方面看,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尚未向银行监管部门及银行共享,部分政府背景公司满足“40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义,银行不能确定相关领域在建项目债务是否能足额纳入政府负债,债务信息不透明为信贷支持带来疑虑。从银行贷款利润方面看,在建项目融资新规可能加重其对融资平台业务的惯性依赖,尤其在当前实体经济下行,银行不良贷款攀升的背景下,部分商业银行更加青睐于政府背景项目,在建项目融资新规可能给银行转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三是相关政策尚待明确。原有平台贷款监管政策以及以平台作承贷主体的棚改和土储贷款的相关政策亦待明确,可能造成政策真空,让部分商业银行有放松监管的错觉。

(二)地方政府新型融资模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地方政府除在建项目延续原有融资渠道以及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以外,还有三个为地方基础设施筹资的渠道: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于金融监管而言,主要的挑战是如何引导金融机构转变传统的融资模式,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新型融资模式,但在推进政府新型融资模式时仍存在不少问题。

1.PPP因缺乏法律制度支撑及存在合作风险,金融机构参与度不高。一是PPP缺乏法律与制度体系支撑。当前地方各级政府对PPP的热情高涨,如不尽快在中央立法层面出台效力更高、更权威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引导机制并强化硬约束,可能会因实施过程中各地的指导思想、条件限制等出现大量的“形似而神不似”的项目,对长远的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二是合作伙伴选择较难。长期、良好的伙伴关系既有赖于合理的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机制,也有赖于长期合作中对分担、分配机制的坚守和互信,但目前这两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来约束伙伴关系中的契约精神;三是金融机构参与、观望情绪浓厚。与原政府主要的投资模式不同,PPP模式更加市场化,政府面上推广PPP时间尚短,融资期限长,且无法再获得政府担保或变相担保的各种“承诺”。金融风险相对于传统单纯的融资平台贷款也更加多元化,导致金融机构项目参与度不高,普遍存在担忧和观望的情绪。

2.银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仍面临贷款的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以及配套管理办法不完善问题。一是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一方面,承贷主体向政府提供服务或者质量达不到要求,财政无法划款;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多具公益性特征,不能产生足够现金流覆盖贷款,如政府未纳入预算或财政承受能力较低均影响贷款回收;二是部分贷款的合规风险。从现有办法看,公益性项目的工程建设尚未明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尤其是委托代建模式与原融资平台模式基本雷同;三是配套管理办法不完善。国务院提出“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但部分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关办法。

3.引导基金作为新事物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充分、项目引进慢、管理制度不规范和风险监控难的问题。一是各方认识还不充分。尤其是本地一些企业习惯了财政无偿补助的传统方式,对股权投资方式的接受还有一定过程,部分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项目不太愿意接受股权投资。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还未完全转变观念,对基金主动对接不够,上下联动机制尚未形成;二是项目投资进度需要加快。随着专项基金的不断发起设立,主要依托专项基金在市场上寻找项目的方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基金投资需求,在项目挖掘、储备和推荐上力度还不够,影响了基金项目投资进度;三是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无先例可循,需要学习借鉴中央有关基金和国内知名母基金的运作经验。对于银行参与的部分业务存在合规性风险,如银行成为基金实际有限合伙人,与《商业银行法》“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要求不符。因此,需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探索改进基金投资及管理机制;四是银行对项目收益与风险不匹配,监管控制难。因银行无法直接投资股权,无法获得股权溢价,仅依靠贷款收益难以完全覆盖可能出现的损失,不利于通过银行内部风控和授信审批。对于以融资方式参与政府引导基金额银行,不参与投资决策与日常经营管理,也很难对产业基金具体项目经营实施有效监督与控制,这对银行风险控制提出更高要求。

三、政策建议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项目的存量和增量融资服务,建立共赢银政关系

一是要做好融资平台存量融资分类处置工作,重点对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的平台融资开展风险排查,重新评估还款来源与信用结构,协调地方政府注入优质资产,追加有效抵质押担保,避免债权悬空;二是依法合规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不盲目抽贷、压贷、停贷;三是要积极参与本地产业基金、PPP融资等新金融业务,提高对地方政府新型融资项目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四是要加快调整发展战略、转变盈利模式,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银政关系。

(二)政府切实转变角色,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好地方债务的管理、处置和债券发行工作

一是在存量债务甄别置换方面,要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共享或向金融机构公开相关名单、数据和标准;要分类处置存量地方债务,尤其对于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财政部门应通过债务公告或出具法律文书的形式确认政府代偿责任。对于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财政部门应履行合法手续确认政府救助责任,要提前落实到期债务还款来源,避免出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二是在建项目融资方面,及时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分层管理的权限及模式。要做好存量融资风险管理,对于增量融资,要以公开的方式明确哪些是由财政支持并纳入预算管理的;三是在债券发行方面,要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既要制定统一标准、加强发行监督,也要切实发挥市场定价基础作用,要扩大地方债投资主体,分散银行体系风险;四是在PPP模式等新型融资方式方面,要切实转变观念,认清PPP模式等新型融资方式本质,完成角色的转变,从公共产品服务的提供者转变成参与者和质量监督者。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意愿。

(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即期还款风险防控,及时梳理和完善监管政策,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稳步推动融资平台的转型

一是加强即期还款风险防控。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平台到期还款工作,提前落实来源守住不发生贷违约的底线;二是转变监管重心,督促银行切实推动转型。随着融资平台转型,监管重心是要督促银行切实转变对政府项目的依赖,真正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来与融资平台开展业务,参与政府新型融资方式;三是完善金融统计体系。在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融资平台债务方面也应该建立综合统计。除了传统的信贷业务和非信贷业务,参与新型融资方式的情况也应该纳入统计;四是及时梳理和完善监管政策。对2009年以来发布的关于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相关文件进行梳理,对于融资平台在建项目增量融资、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业务限额管理、参与新型融资项目等方面监管政策进行完善,加大对违规操作的监管力度;五是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沟通,稳步推动融资平台真正转型,建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型银政企关系。

摘要: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迎来井喷式发展,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急剧扩张给地方财政稳定和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带来巨大的挑战。2014年《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颁布,普遍被视为吹响了融资平台转型的集结号。本文主要从防控化解融资平台相关金融风险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新型的银政关系角度出发,基于对融资平台转型路径分析,从构建政府与金融新型关系、融资平台存量债务治理、融资平台在建项目融资、地方政府新型融资模式等方面,对融资平台转型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的影响进行全面剖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转型

参考文献

[1]王晓莹.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的思考[J].商业时代,2012(12).

[2]刘万钧.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对策研究(J].天津经济,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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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钟磊.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及风险防控的思考[J].福建金融,2012(10).

[5]唐俊.河南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发展研究[J].江苏商论,2014,(07).

[6]包兴安.地方债置换规模两年或达10.6万亿元[N].证券日报,2016-01-12.

防控平台 第6篇

关键词:大学生分期,京东校园白条,风险防控

1 大学生分期平台

1.1 简介

2015年以来,“互联网+”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发展,互联网金融也迎来关键窗口期,大学生消费金融分期平台成为新热点。大学生消费金融分期平台在2014年取得超高速发展后,目前已经进入到更激烈的肉搏期。这个颇具潜力的市场被各消费金融公司、分期平台、电商等争相布局。

目前能为大学生提供购物和现金分期的公司有三类,第一类是捷信、兴业等消费金融公司,第二类是天猫、国美等电商平台,第三类是“京东校园白条”、趣分期等大学生网络分期平台,本文重点分析第三类“业务重心在大学生”的网络分期平台。

1.2 发展概况

2004年9月20日广发银行与金诚信用联名发行了第一张大学生信用卡,引发了我国银行界争相办理大学生信用卡的热潮。但是当时央行征信系统不完善,风控联动机制缺乏,导致系统性风险过大。[1]

2009年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限定了信用卡的发行对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的对象不得为“未满18周岁的学生”。

2009年之后,大学生信贷市场陷入一片死寂,银行几乎退出了大学生信贷市场,鲜有银行向大学生发行信用卡。相对于其他人群的2%逾期率,大学生群体的逾期率长期保持在4%~5%,逾期坏账率高。

2014年,伴随着P2P与互联网金额市场的火热,发展出30余家分期或P2P平台涉及大学生群体。比如,京东校园白条、趣分期、分期乐等。

自2013年以来,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0亿元,伴随着京东与天猫进入市场,2014年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突破了160亿元,增速超过170%。按照业内认可的估算方法,目前从事大学生分期的公司不低于80家,而大学生分期平台的市场规模大约在每年1000亿元。

2 京东校园白条

2.1 京东校园白条具体流程[2]

校园白条业务是从京东白条的用户主体中特定化出在校大学生的部分。对于普遍不具有稳定收入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专门的业务分类,既可以通过小额分散的方式降低信用额度,也便于进行更为精准的风险防控,从而降低业务风险。此外,京东金融在全国百余所高校大量地设立金融服务站,其广泛的线下布局,将有助于京东更积极地融入校园生活,从学生、校方、社会等多个角度构建校园电商、学院金融的生态链,并为将来为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助力校园创业以及校园招聘等做好准备。

通过关注校园白条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填写有关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和地址等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再经过身份证、学生证和校园卡的面签程序,激活成为会员后,即可获得最低3000元的借款额度。整个过程通过App进行,快捷方便,但是也隐含套现的风险。京东校园白条的贷款期限有3期、6期、12期及24期分期设置,大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贷款的期限,最长30天免息。每期收取0.5%的服务费率,服务费=消费本金×分期费率×分期期数。根据不同的分期期数,京东会收取不同的分期手续费,分期服务费计入首期应付款中一次性收取。如发生违约现象,逾期违约金的计算为当期应付金额×违约金比例(每日0.03%)×违约天数。

2.2 京东风险防控

天网系统是基于京东的云计算能力、大数据平台、机器智能学习能力构建的一套综合性的风控系统。目前,天网系统已经全面覆盖京东集团数十个业务节点,且有效支撑了京东旗下的“京东到家”与“海外购”风控相关业务,有效地保证了京东业务流程的顺利开展,维护了用户的利益。[3]

天网系统作为京东集团风险防控的利器,其系统内部既包含交易订单风控系统、商家反刷单系统、爆品抢购风控系统,也包括由“规则识别引擎”及“用户风险信用信息库”两大核心组件构成的风险信用中心系统以及专注于打造用户风险画像的用户风险评分等级系统。

目前,天网系统已经能够做到防范刷单、打击黄牛、保证京东集团业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保证了优质的用户体验。天网系统有三个核心武器:首先是订单风控,其次是爆品秒杀风控,前面两个风控专门应对黄牛,最后是虚假交易风控,保护消费者的消费选择。

目前,京东集团已经联合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光大银行等机构发起成立“互联网金融安全联盟”,联防联控,加大对套现、刷单等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建设欺诈风险管理、研究、解决平台,提高欺诈风险防控、安全策略升级、行业扩散的风险事件处置水平。

3 京东风险防控困境

3.1 信用风险

征信系统不健全,迄今为止,京东等以个人信用支付产品开展授信业务的电商平台尚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不能通过征信系统全面评判客户的信用情况。作为校园金融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我国大学生征信体系的建设刚刚开启,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环境仍然处于落后层级。[4]如何在发放贷款前对申请贷款分期的大学生做个人信贷能力评估,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是长远发展的核心问题。

3.2 法律风险

京东校园白条存在套现漏洞并引发欺诈风险。一般的套现模式是套取资金方作为买家与从事套现服务的卖家经协商一致,由买家在京东商城等平台上购入卖方出售的某类虚构商品(多为非实物类商品,如学习卡等),然后选择使用京东白条付款。卖家在收到货款后,将相应货款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返还给买家,从而实现利用京东白条的套现(见图1)。但由于套现市场上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为了逃避京东方面对套现行为的规制,套现双方往往通过套现中介完成套现交易(见图2)。

3.3 监管风险

3.3.1 准入和退出机制

一方面,大学生分期平台行业准入门槛模糊,从事金融类业务但不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接受监管的现象普遍,导致市场鱼龙混杂,影响市场管理秩序;另一方面,缺乏规避风险的市场淘汰制度,不利于促进大学生分期平台之间的优质竞争,最终不利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我国的稳步健康前进。

3.3.2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真空

大学生分期平台属于互联网金融。对于线下金融领域,我国实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而线上金融将互联网与金融融合,不仅涉及金融风险,还涉及互联网安全的技术风险、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并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各监管机构难以协调,易产生多头监管或者空头监管,其结果便是监管力量分散,不利于实现维持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不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

4 我国大学生消费金融风险防控的破解路径

通过介绍大学生分期平台的产生,详细分析京东校园白条的业务模式与其相配套的“天网风控系统”以及风险防控困境,对比我国与美国、英国、日本消费金融公司的立法现状,总结出了作为消费金融公司重要一环的大学生分期平台的改善方向。按照上文信用风险、监管风险、法律风险的划分,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风险防控破解路径。

4.1 完善网络征信平台建设

推动以京东校园白条为代表的线上大学生分期平台逐渐与线下央行征信系统相衔接,[5]在充分研究与论证的基础上,按步骤将线上大学生分期平台的交易记录、授信额度等信用信息与央行征信系统相衔接,从而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补。实现大学生分期平台的信用信息在线上线下的共享与融合,打通京东校园白条等大学生分期平台与央行征信系统之间的信用信息通道。

4.2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通过实名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等方式为信息主体进行安全认证服务,完善并落实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强制构建信息加密技术,如虚拟保险箱、电商平台防火墙等,保障大学生分期平台的金融消费者个人隐私,维护大学生分期平台数据信息安全。

4.3 完善消费信贷立法体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初步搭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框架,但是在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仍需建立完善消费信贷立法体系,以此保障大学生分期平台的健康发展。

4.4 完善监管体系

4.4.1 明确大学生分期平台准入与退出机制

一方面,建立完善大学生分期平台准入门槛,实行金融牌照管理;另一方面,建立规避风险的市场淘汰制度。

4.4.2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向集中监管模式迈进。[6]互联网金融时代,各种新型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包括大学生分期平台,使得传统上以单一产品为调整对象的金融监管部门无所适从。所以,以集中监管为方向的监管架构改革应运而生,一方面,无论涉及何种金融产品的市场行为,均由一个机构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监管,能够更好地解决因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种类难以清晰界定而引发的监管真空或者监管重叠的问题;另一方面,集中监管通过对监管资源的整合,有助于节约监管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

4.5 引导大学生分期平台业务合规发展

第一,建立完善大学生分期平台的准入机制,并实行金融牌照管理。针对以京东校园白条为代表的大学生分期平台,从准入门槛、风险控制、授信评级标准等方面出台统一标准,引导大学生分期平台业务合规化发展。

第二,建立互联网消费金融对外披露制度。强制披露包括大学生分期平台在内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信息,比如用户人数、信用总额度、产品不良状况、地区分布等,增强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的透明度。

第三,实行最低资本运营要求。一方面,[7]在资本充足性、资金流动性、资产质量三个方面,对以京东校园白条为代表的大学生分期平台做出具体规定,并且实行最低运营资本要求;另一方面,大学生分期平台应保持相应的资本充足率,以保证其能够正常营业,承担信用支付风险。

第四,加强打击线上套现和洗钱行为。包括大学生分期平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加强用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管理,主动监测可疑交易或可疑用户,及时向央行和银监会等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报警,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EB/OL].(2013-11-14)[2013-11-22].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DOC_ReadView/93BDC11D2846408CAB26E6FD615DEE4B.html.

[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S].2007.

[3]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S].2013.

[4]叶文辉,马春芬.电商平台个人信用支付产品的风险防范[J].青海金融,2015(10).

[5]王风雷.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现状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3(20).

[6]闫海.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立法发展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2014(6).

[7]赵渊,罗培新.论互联网金融监管[J].法学评论,2014(6).

[8]刘毅,杨德勇,万猛.金融业风险与监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9]周显志.消费信贷风险监管法律对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10]陈潜,唐皓明.信用·法律制度及运行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防控平台 第7篇

2016年4月27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在金山第二工业区调研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察看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化所研发的“挥发性有机物防控管理平台”及运行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要充分利用该平台取得实实在在的数据支撑,将其作为严格执法的有力依据,监督每个企业达标排放进而实现整个区域的达标排放,对污染企业坚决依法关停淘汰,接受广大公众的监督。

该平台由“企业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和“网格化区域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组成,应用传感器阵列检测、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可实现厂界污染在线监测、企业排放信息“一企一档”、企业排放贡献率分析、企业排放排名、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应用、区域气体污染分析预警等功能,并定制开发了移动APP软件,供相关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随时随地掌握重点污染源及敏感区域排放数据,快速响应预警报警。该技术在国内属于首创,能够为环境监管严格执法提供有力依据。目前,该平台已接入金山第二工业区内试点企业监测数据,运行稳定可靠,按照工作部署,2016年将覆盖全部重点监控企业。

防控平台范文

防控平台范文(精选7篇)防控平台 第1篇如今, 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 日益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必需。信息化的普及, 一方面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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