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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精选8篇)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第1篇

《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研究》在吸取国内外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充分发挥保险三大功能的角度出发,针对目前我国个人保险业务的发展困境,从可操作的角度,研究我国产险公司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的原则、方向、方法、产品设计模型,后援保险的完善及政策调整思路。《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1)将个人保险产品创新本身的技术层面问题与共配套的核心后援保险体系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从而为创新产品的市场实现创造了条件;(2)从实证的角度对典型个人保险产品的创新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国际比较;(3)以保险产品的七个主要纬度为基础研究产品和产品组合设计,并建立了相应的模型。《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研究》的研究对于我国个人保险产品创新方向的建立具有较高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编辑推荐

技术创新和营销是企业进行的支点,对于保险行业同样如此,并且保险产品创新是繁荣市场的最基本的动力。本书在广泛吸取国内外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充分发挥保险三大功能的角度出发,针对目前我国个人保险业务的发展困境,从可操作的角度,研究我国产险公司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的原则、方向、方法、产品设计模型,后援保险的完善及政策调整思路。

作者简介

李克穆,男,1952年生,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管理世界》杂志主编,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主要研究领域:财政、金融、保险、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主要专著:《财政理论概说》(1985年,红旗出版社);《发展的抉择:走自己的道路》(1998年,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李开斌,男,1968年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站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特华博士后站研究员。曾在《管理世界》、《金融研究》、《武汉大学学报》、《经济评论》、《金融论坛》、《证券市场导报》等国家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代表作:《中国保险产业政策研究》(2002年,中国金融出版社)。

目录引言

1.1 选题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本书的研究方案个险产品创新概述

2.1 个险产品种类分析

2.2 个险产品创新概述典型个险产品创新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3.1 保险业发展国家个人非寿险市场一般分析

3.2 保险发达国家个人车险产品创新的启示

3.3 保险发达国家房主保险产品创新的启示

3.4 保险发达国家个人责任险和保证险产品创新的启示

3.5 保险发达国家个人健康意外险产品创新的启示

3.6 保险发达国家投资/分红类个人寿险产品创新的启示

3.7 保险发达国家个人非寿险产品营销创新的启示

3.8 中国非寿险个险产品创新综述

3.9 典型个险产品创新国际比较的总体启示个险产品创新成功的标准与创新原则

4.1 个险产品创新成功的标准

4.2 个险产品创新的原则个险产品的七大纬度与产品组合设计模型分析

5.1 个险产品的七大纬度分析

5.2 个险产品组合设计的基本原理及三个基本层次

5.3 个险产品组合设计的总体模型和运行模型

5.4 个险产品组合设计的精算模型与风险管理个险产品创新的战略监控与核心后援保障的完善

6.1 个险产品创新的战略监控

6.2 个险产品创新的核心后援保障之一:执行型文化的建立和完善

6.3 产品创新的核心后援振动保障之二:客户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中国个险产品谱和个险产品的创新方向

7.1 个险产品谱的创新方向

7.2 个险产品的风险保障纬度、储蓄/投资/分红纬度的创新方向

7.3 个险产品价格政策纬度、降低产品综合成本与提升销售绩效对接纬度的创新方向

7.4 个险产品的合同和形式纬度的创新方向

7.5 个险产品的服务纬度的创新方向个险产品创新的案例分析调整和完善政策 促进个险产品创新强化保险业发展研究 推进理创新

参考文献

序言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十分悠久,但历程坎坷。保险在计划经济下被列为另外一种形式的财政积累,1959年国内保险业务停办,一停就是20年。实际上,我国今天的保险业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步的,也就20来年的时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国家对保险业的重视,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长,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国保险业的弱小。截至2004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仅为332元,保险深度仅为3.4%,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4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为11 853亿元,这一成绩来之不易,但与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社会需求是不相适应的。从另一角度看,这一状况也说明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了1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这个阶段保险市场的发展会上一个台阶,国家的综合国力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

中国保险业要根据国情注意学习、研究、引进国际保险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为保险业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国外金融企业的研究力量是相当强的,这一现象是竞争的结果,是形势所迫。两个同行业强者的较量实际上是创新能

力的较量。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哑铃型的发展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即技术创新和营销是企业运行的支点。现代保险业是典型的以创新求发展的金融服务业,一个企业无论有多大规模、多老资格,不创新就无法占有市场,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小平同志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因此,必须注重金融的运行和发展,注重金融产品创新,注重金融业的国际化进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研究相对薄弱于证券业和银行业,因此,推进保险业的理论创新是当务之急。保险产品创新是推动、活跃和繁荣保险市场的最基本的动力,没有不间断的产品创新,难以促进整个保险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文摘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第2篇

保险理财产品种类虽然比较齐全,但是市场上也会根据经济形态的变化不断的推出一些新型的投资计划,比如说创新投保方案这一类是属于定投基金,也是属于分红型的投资计划,也是一份适合生存的投保基金,定投基金在投资的时候要做好规划,这样才可以根据情况来利润的返还年限,比如说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投资的话,在缴费期限上适合长期投资,例如以10年,30年来投资,可以得到比较稳定型的增长收益!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最近推出的产品——创新性保险,它是缴费年限,还有返还时间上都有明确的规定,缴费是属于统一要求的,而且在返还时间的要求上每年都是可以得到分红的,当然这些产品的保障比较多,比如说针对教育,针对儿童成长基金,针对医疗救助,针对养老保障等等,都是比较全面的,这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在选择的时候可以充分的考虑家庭的每个需要,进行合理的理财规划!

另外在创新性分红保险这里的保险理财产品当中,这个分红的利润是比较可靠的,而且是随着每年的经济增长持续上涨,而对于特殊的分红利润分配比例来说,投资者的要求是可以考虑在内的,与其他类型的分红投资保险相比,这一类新型的投保产品更具有一定的人性化,可以根据投保者的需求来进行合同制定,比如说利润分红的配比情况,投保者在面对风险保障的时候也可以与投保公司共同承担风险,所以得到的保障是比较稳定的,对投保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投资类型!

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研究 第3篇

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创新理论中指出, 资本主义兴衰发展的根本推动因素是创新。由此可见, 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因素。创新是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 财产保险业若想实现长期发展就需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 而产品的创新则是提升创新能力的首要方面。随着我国财险市场深度与广度的增加, 其市场竞争程度日益激烈。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 我国财产保险产品存在品种单一、同质化严重等现象, 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之间可替代性很强, 这些都反映出我国财险市场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

二、财产保险产品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从财险市场集中度角度看。截止到2013年末, 全国财产保险公司数量由2004年的26加增加到64家, 其中中资43家, 外资21家。同时, 经过对财险保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进行测算, 发现C R 4会随着财险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以及行业竞争压力的增大而逐步下降。大型保险公司为了保持市场份额, 势必会进行产品创新, 新晋保险公司为获得市场份额, 更要进行产品创新。

从财险产品供需角度看。我国财险市场在产品领域存在供需双方不匹配的问题。从供给上看, 一方面, 我国财险产品种类虽然繁多, 但是过于倚重车险, 车险业务占据了每年财险业务的绝大份额;另一方面, 财产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 各财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 采取了诸如补贴费用、降低费率、篡改条款、通融赔款等一系列手段, 对保险行业的形象以及经营效益起到了负面作用, 长此以往必将对财险行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从需求上看, 随着经济的发展, 生活水平的提高, 消费方式的转变, 人民的投保意识逐渐增强, 以家庭责任险为首的险种愈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但现实中家庭责任险占财产业务的比重很低, 究其原因, 在于保险公司对该领域险种开发投入低, 现有险种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由上所述, 财险公司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对于供需双方都大有裨益。

三、财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 我国财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各财险公司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 抢占市场份额, 采取了诸如补贴费用、降低费率、篡改条款、通融赔款等一系列手段, 甚至不惜采取人情赔付、吃单埋单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财险市场混乱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同质化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点:一方面, 各财险公司险种虽然种类繁多, 但是过于倚重车险, 且各财险公司产品结构趋同, 业务风险同质现象突出;另一方面, 各财险公司产品中业务流程相似, 服务标准相近现象严重。高度的产品同质化程度, 引发财险市场的过度竞争, 过度竞争导致各财险公司交易成本高居不下, 财险市场新晋公司直接面临生存危机, 原有老资质公司背负的压力越来越大, 不利财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财产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

(一) 培养产品创新的市场环境以鼓励创新

由上文论述可知, 产品同质化是财险市场恶性竞争产生的重要原因, 因而, 培育产品创新的市场环境, 积极鼓励各财险公司进行原有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并给予立法保障, 成为解决当前恶性竞争的必然途径。

一方面, 营造产品创新环境离不开监管者的引导与保护。首先, 将财险产品分为政策性产品、公共性产品、创新产品分为三类, 并区别管理。同时在新产品的审批上, 开通绿色通道, 减少审批步骤, 便于其早日投放市场;另一方面, 营造产品创新环境离不开保险公司自身投入。保险公司应树立依靠创新产品扩大自身市场影响力, 增加市场份额的理念。从上至下增加市场调研、信息数据采集和产品研发的经费投入。不止总公司, 省级及其以下分公司均应设立产品研发部, 在注重精算人才招聘的同时, 也要加大对现有员工精算领域的培训。争取早日实现各财险集团产品创新理念由总至分、自上而下的贯彻, 并将创新之产品投放与市场。

(二) 细分市场, 加速产品创新

与国外财险公司将产品研发视作主要生产力, 甚至是核心竞争力加以建设相比, 我国财险公司对于产品创新重视程度普遍较低, 对于财险市场的环境缺乏直观认识与对待。鉴于一天比一天严峻的财险市场宏观环境, 再不着手于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趋势的研究, 财险公司将难以生存。外资财险公司的引入打破了国资财险公司对财险市场原有的垄断, 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成为决定财险公司生死的重要指标。对于以往不注重客户实际需求, 只是照搬外国险种的国资财险公司而言, 只有通过理性分析市场形势, 对自身原有经营策略进行针对性调整, 主动放弃价格战, 细分财险市场, 实现粗放型经营向效益型经营的转变, 走自主研发, 产品创新性道路, 方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针对不同需求、不同性质的消费者研发不同的产品, 有助于财险公司降低因同质化竞争而上升的交易成本, 降低财险公司经营风险与压力。

(三) 以市场需求为向导研发新险种

财险公司只有在熟知自身目标市场的前提下, 才能研发出能够满足客观市场需求, 具有生命力的产品。财险公司过往没基于产业寿命背景对险种进行创新, 只是将照搬西方来的险种进行适度改良, 便投放市场, 致使险种创新险种收益甚微, 新产品生命周期过短。现今, 国家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国十条”的提出为保险业的深度发展提供了机遇, 各财险公司应敏锐地以政策支持为向导, 以市场需求为突破口, 以自身特点与竞争优势为基础, 做好财险产品创新工作, 并努力做到产品创新差异化、简捷化、通俗化。

首先是产品创新差异化。由上文论述可知, 各财险公司应细分市场, 明确自身特色与竞争优势, 研发新产品, 实现产品创新差异化。其次是产品创新简捷化。产品创新简捷化主要是指用于实际使用的实物单证在设计上应便于简单快捷的操作。目前, 一些财险公司尝试简明扼要电子保单取代原有保单作为实务操作工具, 这对实现产品创新简捷化是一个很好地尝试。最后是产品创新通俗化。长期以来, 保险条款隐晦难懂的问题不仅一直是影响整体保险知识水平不高的我国保险消费者决定是否投保的重要因素, 而且也是引发大量保险纠纷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 前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要求保险公司“制定条款时, 拿到外面给人读, 读懂了的才能用。”

五、结论

财险产品是财险公司的生命线, 是公司在行业中核心竞争力的体现。现阶段, 我国财险市场竞争程度日益激烈, 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各财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往往采取一些违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已经严重破坏了财险行业的形象, 而且增加了财险公司自身的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产品创新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推进产品创新对于维护财险行业良性竞争, 满足客户需求, 维护行业形象具有积极意义。为了解决财险市场现有的恶性竞争现象, 也为财险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从培养创新环境出发, 着手细分市场,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新险种成为财险市场发展的时代要求。

参考文献

[1]梁馨文.对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考.区域金融研究, 2009 (8) .

[2]夏梅风.论保险创新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险研究, 2003 (7) .

[3]曹邓.对我国财产保险创新及创新路径若干问题的思考.价格月刊, 2008 (11) .

儿童重疾保险产品案例解析 第4篇

孩子是父母一生中最伟大的事业,为了避免在孩子罹患重大疾病时手足无措,甚至倾家荡产,建议父母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孩子购买一份少儿重疾险。

购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以微小的投入可以在孩子不幸罹患重疾时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赔付,不仅有效缓解甚至免除巨额治疗费用造成的负担,还可以给予精神上的慰藉,减轻压力。

根据目前认可度比较高的定义,少儿重疾险是针对少年儿童设计的,保障少儿常见重大疾病的少儿保险种类。若被保险人(少年儿童)在保险期限内,一经合同约定的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其就可以按保险合同的相应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保险金理赔,为后续的治疗提供财务支持。

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少儿重疾险产品主要是两大类别——返还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

返还型重疾险是指在保障期内提供重疾保障并且在保障期满后返还保费或者保额的两全保险。返还型重疾险的几十年保障,本质上是一个将重疾风险从最初的风险转嫁过渡到风险自担的过程,也就是说,最终赔付的理赔金实际上是出自保险购买者。

消费型重疾险指的是在保障期内提供重疾保障但保障期满后无返还的保险产品。传统意义上消费型重疾险更多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但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消费型重疾主险,其主要销售渠道就是互联网。消费者购买消费型重疾险后,在保险期间若出险则获得赔付,若未出险,保险期满之后保费不予返还。这类保险的特点是纯保障,前期保费较低,是典型的以小博大的保险产品。

本文选择几个例子来说明如何根据各自优势和差别来选择合适的少儿重疾险产品,优选对比产品见下表。

1 定期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

举例产品:昆仑健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关键字:定期重疾保险、消费型、重大疾病。

参考案例:3岁女孩,365元/年,交1年保1年。为孩子规划50万元保额的定期重大疾病保障,可续保至18周岁,覆盖13种儿童高发重大疾病。

此类产品的优势是保费便宜,杠杆高,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

不足之处是只可保障至18周岁,无法解决成年后的健康保障,且保障的疾病种类仅13种高发重疾,无轻症保障。

建议作为终身保障的补充。

2 定期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

举例产品:中英人寿优越人生B两全保险。

关键字:定期重疾保险、返还型、重大疾病。

参考案例:0岁男孩,1745元/年,共交20年,保障至30周岁。为孩子准备50万元定期重大疾病保障,30年满期时,如果孩子平安健康,领取所有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这类定期重疾保险优势是保费便宜、保额高,且在平安健康的状况下,保险合同到期时可领取满期保险金。此方案保障28种少儿重疾和38种成人重疾,保障10种少儿轻度重疾和10种成人轻度重疾。

不足之处是无法解决30岁之后的健康保障。

建议作为终身保障的补充。

3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举例产品:华夏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关键字:终身、重大疾病。

参考案例:0岁男孩,4530元/年,交20年,保障终身,为孩子准备50万元终身重大疾病保障。这款产品提供的保障相对全面,覆盖77种重大疾病、33种轻度重疾、疾病终末期、身故/全残保险金、轻症可赔付5次,且确诊轻症即可豁免后续保费。

这款产品还可附加投保人轻症豁免,如果父母作为投保人,那么投保人确诊33种轻症,孩子的保单后续保费也不用交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双豁免设计让这款产品备受欢迎。

值得一提的是,这款产品的保单现金价值也比较高。现金价值是指未来如果保单退保,可以领回的金额。以0岁、50万元保额的计划为例,年交4530元,共交20年,合计保费90600元,孩子70岁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为333500元,达到总保费的3倍多,孩子晚年时如果有资金需求,可以将这笔钱提取出来。

4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防癌保险

举例产品:中英人寿守护一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尊享版)。

关键字:终身重疾保险、重大疾病、防癌。

参考案例:0岁男孩,6115元/年,交19年,保障终身。恶性肿瘤,俗称癌症,是最高发的重大疾病,也是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是否有针对癌症提供较高保额的保险?本款产品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预算6115元/年,为孩子准备50万元终身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轻症保障,75万元恶性肿瘤保障。其中,重大疾病涵盖50种高发重疾,轻度疾病涵盖14种疾病。被保险人60~70岁需要时可以提取现金价值补充养老。

这款产品的优点是一步到位,呵护孩子终身的健康,保额高,并对目前最高发、治疗费用最高的癌症给予高额保障,且60~70岁现金价值高,可用于补充养老。值得一提的是,此产品的交费年限为19年。

5 结语

以上各个案例均为50万元额度的重大疾病保险,是优选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后给出的各具特色的解决方案。

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建议为孩子一步到位配置终身健康险,尤其是表中第3、第4种产品,可获得轻症、重疾、癌症全方位高额保障。第1、第2种产品也各有优势,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通过险种之间的组合,还可达到低保费高保障的目的,如将产品1和产品3组合,仅需5000多元的保费,即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儿童重疾保障。

收稿日期:2016-05-10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第5篇

“我摇,我摇,我再摇”、“我的收益我做主”最近,一位叫做“摇钱术”的保险产品在微信朋友圈里广为转发,吸引大家点击并购买它,与其他保险产品最大的不同是其收益的获取方式―――不是你谈出来的,也不是保险公司设定好的,而是自己摇动手机摇出来的,收益多少全靠“摇”。自从搭上了互联网之后,各种奇趣的保险产品也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各家公司在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营销上开始大做文章,纷纷为传统产品戴上互联网的帽子。这样的互联网保险产品,让消费者知道保险产品同样可以好玩、有乐趣、充满活泼和青春亮丽的一面。

要挖掘用户需求,做好用户体验

特约点评嘉宾①:崔洪波 上海正见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阳光保险这个案例,确实对保险行业很有启发性,第一,迎合了微信用户的喜好,设计了容易传播性的方案,可以说是利用互联网用户的话题性进行了病毒式的营销;第二,为了提高转化率,针对性地做了产品的改良性设计,以此来促进客户快速下单,从而获取客户信息,某种意义上,具有很强的“入口思维”,

很符合互联网公司先有用户,后做生意的思维。但问题是,保险理财产品是个严肃性产品,而且也不容得“诈骗”,这个案例以高收益率为刺激点,并不是保险公司能够长期满足的,你的产品组合特性决定了你不可能永保高收益,所以长久来看,还是研究微信活跃用户特征、需求,分层次设计产品和进行营销更好,否则自己也无法消化你转化而来的客户,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不应该把自己的产品或品牌体验完全寄托于收益率一项上。

特约点评嘉宾②:徐元庆 中山市风驰厨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第6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国内保险市场进一步向纵深拓展,保险产品的技术含量在不断提高,产品开发的周期也在不断缩短。产品开发在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开发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更新换代已有的老产品。保险市场正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使得以往的大众市场经营策略转向无数的分散市场。一个崭新的变革开始了,直接与消费者互动取代了原先大众市场中冷漠的消费关系,人性化的消费哲理代替了原先的销售哲学。在现代保险市场条件下,尤其是目前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不断向个性化发展,技术日新月异,保险公司数量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原有的部分保险产品将逐步会被淘汰,原有的产品体系将会被打破。迫使我们要以创新的能力开发新产品,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要注重六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险职能在社会的发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调整的资产结构,有利于长期盈利能力的形成,利于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有利于销售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现就产品创新谈几点看法,仅供借鉴。

一、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导向

产品开发的导向是一家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的体现,是保险公司在未来市场中定位的导向,创新产品我们还要以下共同需要遵守的导向:

1、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保险公司的经营需要体现自身的盈利能力水平,从而获得自身不断发展的能力,同时更要注重研究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和政府监管导向,要考虑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在保险职能的基础上部分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开发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调市场需求分析、研究。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保险公司要站在客户的立场去了解客户的需求,逐步实施保单通俗化。尽量让客户参与公司的营销决策,包括产品的开发和设计。

3、市场细分导向。随着社会发展趋向多元化,消费者的需要也有个性化的趋势,公司所要满足的已不再是单一的市场,而是有个别的,有个性的消费者。强调目标市场的细分,根据不同销售渠道、保险消费者阶层、不同年龄层次的特点,进行产品的开发,积极完善、逐步到位,形成完整产品框架体系;

4、竞争导向。过去公司面对竞争所采用的营销策略和做法,往往针对特定的竞争者而来,使得客户导向转变为竞争者导向。这种固然有其优势,但也可能被误导为随竞争者的步伐亦步亦趋,而使自己脱离了顾客,忘记自己的核心优势和条件。

5、客户关系导向。虽然目前都在说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的,但在实际上仍以个别交易为考虑单位,而在一个流动性很强的保险市场,忽视了与客户建立长期关系。一次交易完成不应是关系的结束而是开始。

二、各级保险机构在产品管理中的定位和作用

(一)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在产品管理中的定位和作用

1、从自己的庞大信息网络中不断获取市场需求信息,组织开发和引进新保险的元素,开发适合保险消费需求的产品,使险种与客户需求的最大匹配。建立和健全在目标市场的产品体系,为销售渠道不断提供新产品。所谓新产品:就是指一个产品的多个维度,如技术,性能,服务,品牌,形象,质量,包装,价格其中改变产品任何一个维度都意味着一个新产品的产生,真正的原创性产品只占总开发产品数的10左右。在当前保险市场中,影响保险公司销售问题,突出问题的是产品同质化,企业缺少个性化的险种。许多企业经营不好总是认为是销售问题,实际上首先是产品问题,是产品同质化,甚至明显不如人家的问题。因此,如何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不断推出个性化的好产品才是关键,这正是营销战略的核心问题。现代营销是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首先开发符合特定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的产品,然后才是整合传播,把产品想办法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是新产品成功的基础,如何可获得先发优势,建立品牌忠诚、获取经验优势、占有稀缺资源,进而具有全新的独特技术是维持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

2、必须明确的是产品是有生命周期的,公司要对正在销售的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把握和管理,通过对市场和产品的分析,对不同的产品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调控手段。公司通过费用政策、竞赛策略、销售引导、考核机制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和险种占比,达到综合的平衡。同时总公司要周期性地对公司产品体系及各销售渠道的产品线进行评估提出产品线调整意见对不符合公司经营和产品策略的产品应结合业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停售建议和善后应对本网版权所有。保险公司要建立自己的产品库,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有的企业销售失败的原因就是陶醉于现有产品的销售业绩,在成功的道路上多走了一段。

3、产品开发明确两个细分:一是目标市场的细分。产品推广工作的核心目的是“把产品卖出去”,搞

清楚要“卖给谁”显然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产品设计工作一定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充分结合市场状况,保险公司自己的客户资源情况。二是销售渠道的细分,产品推广工作还要解决是“谁在卖”的问题。不同渠道会面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采取完全不同的销售办法,即使在同一渠道,销售队伍同样存在高、中、低端能力的业务员的差异性问题,忽视这个现实将可能导致我们对部分市场的丧失。本网版权所有

4、产品需要对购买者定位和包装。总公司要围绕产品的不同分类和特色优势,实施对产品的系统性的包装工作,最后推广到各基层销售单位。另一方面,充分要依靠分支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实现紧贴市场的产品包装和销售推动。优秀的产品包装和产品同等重要。社会上保险行业的信任度下降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误导,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存在公司对产品销售理念认识不到位,产品缺乏整体定位和包装,任由销售人员自由发挥和随意包装造成的。

(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产品管理和销售中的定位

组织销售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产品推广中的`主要工作。核心围绕:卖什么?卖给谁?和怎么卖?谁来卖?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1、卖什么?(差异化产品市场定位分析)

如果说总公司是产品的供应商,那么分支机构就是销售商,作为销售商首先要研究所处的市场环境,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自身环境特点的产品类型。更重要的是能从利于销售的角度分析产品,使我们通过做这项工作知道该向什么人、以什么方式、销售哪些产品,这要求我们伴随客户定位与市场推广工作同时进行。其次在销售过程中不断发现市场的需求,积极向供应商提出客户需求,提出这些保险需求的形态和潜在的市场价值分析。

2、卖给谁?(客户发现和客户区隔)

建立以解决客户问题为核心的销售理念。保险公司是由于客户的需求存在而存在。我们把目光投向市场,发现目标客户的需求。回过头来看产品,找到解决客户需求的产品方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需求也会发生变化。目前市场上重点是中端和中高端客户群,客户群另外的两极考虑较少,一是广阔的农村市场,在农村市场中同样存在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群,他们需要财产保险、养老、医疗保障。另外,还有很多不富裕的人他们为孩子上学、结婚,自己的养老、医疗做准备,保险的积累资金功能正好可以满足这种需求,要开发适合这个层面的产品,特点是实用和收费相对低廉。另外一极是社会中非常富裕阶层,人数不足总人口的5,却掌握75左右的储蓄货币资源,这部分人由于没有很适合的产品和相匹配的业务员,基本是保险的空白地带。面对庞大的保险市场需求,管理水平在现阶段仍然是制约保险发展的主要矛盾。本网版权所有

3、怎么卖?(产品销售的管理技术)

首先如果产品由相对独立的保险元素构成,为给投保人和销售人员提供了自由选择和发挥的空间。保险组合是“新产品”的再造过程,使产品数量从有限拓展到无限延伸。既体现了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原则,也赋予营销人员无限创作空间。

其次,要总结市场规律和特性,实施与其相符合的业务拓展工作。保险没有淡季的市场,只有淡季的思想。不同客户在不同时期和时点集中存在购买欲望,销售队伍要做好不同市场的时间匹配,做出业务的节奏感。

第三是产品包装。我们常说“二流的业务员卖保单,一流业务员卖理念”。保险企业管理者的层面越高,越注意产品战略,就是“道”的问题,越往下面越关注战术,就是“术”的问题。一个产品如果销售人员对产品不感兴趣,公司通过“话术”让业务人员去忽悠客户,往往很难有好的效果。通过降低价格手段进行销售是技术含量最低的竞争手段。

第四是市场开发与市场环境保护。保险公司要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环境,遵守竞争规则,竞争要由简单的价格竞争转向以产品、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力竞争。

第五是风险防范。目前市场中类似险种或同一险种在不同机构销售,产生的结果差异性很大,说明由于销售通路和队伍素质的差异性,会带来产品效益的差异性,要运用险种风险监控系统加强险种预警和管控,同时要建立对销售团队的业务品质管理体制,确保险种销售过程中风险防范。

4、谁来卖?(销售通路和销售团队建设)

首先,销售通路和销售机制是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最重要环节。对适应不同保险需求的人群要采用不同渠道进行销售,渠道创新是销售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要适合特定渠道销售的特点,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其次,不同的产品由于销售通路的不同,必然带来用于流通领域的成本不同。在相同销售模式下,分配机制的先进性和相对科学性,是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不断创新和完善分配机制才能保持销售的相对优势。

第三,优秀的销售人员产生:一是相对优势的薪酬和较为科学的人才选拔措施,吸引和选择相对优秀的人才;二是优秀的培训机制造就优秀的人才;三是科学的销售管理机制,培养销售人员良好的工作习惯,带来良好业绩。四是特定客户的产品要匹配相适应的销售人才。

三、服务提升使保险企业获得发展的加速度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意识,以客户良好感受为标准,实现服务提升,为保险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保险业的服务提升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更新服务理念。一是由以往的客户管理观念向客户服务观念转变。以往是对客户要求为主,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经营模式,要求公司的整个业务运作皆围绕如何向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围绕服务改变流程,主动积极与客户联络提供服务甚至是超值服务。

二是由保单管理转变为客户服务管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三是由保户投保为外勤服务结束,转变为投保是服务的开始,实现由满意客户向忠诚客户的转变,让客户和公司一起成长,培育大批忠诚度客户群。

2、使服务为保险产品增值,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一是要引入客户关系管理(crm),建立完善的数字化的客户档案、客户服务知识库和服务记录,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向顾客提供针个性化的服务项目。

二是提供具有保险特点的服务项目,如急难救助服务、车损后的短期免费车辆提供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三是提供最便捷的缴费、查询、报案、保险金领取等常规服务。

四是通过电子、通讯、网络系统提供生活和情感类关心服务,如通过电子邮件、自动传真、语音电话、短消息服务等现代通信手段,为客户提供如缴费通知、报案、新险种推介、节日和纪念日问候等自动服务项目,亲密公司与客户之间关系。

通过服务提高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信任度,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和共好,实现保险行业的加速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理性认识保险产品创新刍议 第7篇

每当股市出现熊市, 理财型寿险产品便成了鞭挞的对象, 同时伴随着呼吁向传统寿险回归。但很少在牛市听到这种声音。究其原因, 与人们对此类保险创新产品存在认识误区有关。

误区一:把理财型寿险产品当做一种纯粹的投资工具, 从而认为理财型寿险产品偏离保障本质。

从保险需求论之, 有互补交叉和替代交叉。理财型寿险产品都是基于互补交叉而设计, 刺激而非分流了 (替代交叉) 保险需求, 更无弱化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 或是淡化保险的保障作用。从理财型寿险产品功能论之, 兼具保障和投资。投资连结保险是定期保险和共同基金的组合体。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均以传统寿险为基础, 为了克服中长期传统寿险缺乏变现的流动性和预定利率的不变性等特性与市场不确定性之间的固有矛盾, 为了和银行产品竞争而发展起来的。须提醒的是, 国内许多人把理财型寿险产品当做一种纯粹的投资工具, 这与保险公司的销售策略、保险营销员的误导销售有莫大关系。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混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 误导保险消费者。

误区二:认为回归保障能抵抗金融风险的冲击。

有人认为回归保障能抵抗金融风险的冲击。果真如此吗 20世纪90年代末, 日本保险业的危机给出了答案。若只专注于传统寿险的经营, 那么高利率是寿险公司吸引客户的唯一方法。而结果正如东邦生命宣布破产以后, 该公司齐藤邦彦副社长在记者招待会上所讲的, 东邦生命“过去注重了传统型商品的销售, 正好又遇到预定利率高的年代, 从而形成了倒挂。以后, 进行了商品改革重组, 向投资型商品转移。但是, 由于已经形成赤字决算, 营销的扩大也很困难, 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善已经基本不可能了”。

2 市场是产品好坏的裁决者

事物的发生、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理财型寿险产品亦如此, 其客观必然性在于市场力量使然。寿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金融资源具有高度的同质性 (即储蓄资源) , 这就决定了它们资金的竞争行为吸收现金流, 现金流是它们的生命线。

从理财型寿险产品的诞生来看,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 西方世界严重的通货膨胀促使利息率明显升高, 形成了对传统的平准保费的终身寿险保单的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的挑战。保险公司的传统的固定预定利率的长期寿险保单逐渐缺乏竞争力, 导致保单持有人纷纷退保, 造成保险公司资金外流, 使保险公司遭受严重冲击, 这就迫使欧美的寿险业者纷纷调整传统型保险的设计方向, 开发出投资型保险产品。因此, 在市场的力量下, 保险产品的创新势在必行, 理财型寿险产品应运而生。

从理财型寿险产品的发展来看, 寿险公司是十足的金融机构, 寿险公司所供应的产品除了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单纯的死亡险和单纯的生存险之外, 都是金融产品 (储蓄型和投资型的) , 而且这些产品基本上都以资本市场为主。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 金融市场投资品种多样化, 必然引至寿险产品的多样化, 这是毋庸置疑的。金融资产的多样化, 以及我国民众对金融意识的提高和对货币时间价值观念的加强, 我国金融商品的替代交叉效应, 储蓄寿险与其他金融商品的替代交叉效应将越来越敏感。为了刺激保险需求, 开发保险资源, 维护和形成现金流, 保险公司的唯一对策是将保单金融资产化, 以防止资源流失。

3 理财型寿险产品的风险控制机制

理财型寿险产品在克服旧风险的同时, 会产生新风险。如投连险具有明显的亲股市的周期波动性:股市繁荣, 保费大量流入;股市萧条, 则引发退保风潮。因此, 对保险产品的创新更应注重风险控制。

首先, 从风险的源头产品出发, 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及其新产品本身风险的配套技术。如为了保持投连险投资资金和保险资产的稳定性, 可以在保单中添加嵌入期权, 允许投连险保单持有人将投连险保单转换成定期人寿保单或两全保单。同时也可以通过增强投连险保单自身不同账户间资金切换的灵活性降低保单的失效率, 即允许顾客减少投资账户的余额, 增加保障账户的保险金额, 提高投连险的保障程度, 同时客户也可依据市场投资风险状况在不同的投资账户间切换, 提高账户间资金转移的灵活性。

其次, 从风险的渗透方资本市场出发, 须控制保险资产的虚拟化程度。在保险和金融相互渗透互动发展的过程中, 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也在相互渗透互动发展, 最明显的表现是现金流保险。大量保费进入资本市场, 推动了资本市场的繁荣, 但同时, 风险也在渗透。资本市场的投资属于虚拟资本运动, 保险公司资产虚拟化, 投机风险一旦失败, 保险公司可能资不抵债, 极易引发现金流周转困难, 甚至导致保险公司破产。与此同时, 保险公司为应付自身的流动性危机, 从资本市场撤离大量资金, 进一步影响资本市场的价格, 加剧金融市场动荡。

最后, 从风险的监控方保险监管部门出发, 必须匹配保险监管与保险产品创新。2009年1月2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2009年年会上发表特别致辞时指出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创新不匹配是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这同样也是保险产品创新应注意的问题。创新产品本身的复杂性很可能掩盖产品自身暗藏的巨大风险, 导致风险的不断积累。此外, 金融创新产品具有收益提前、风险推后的特点, 在转移自身非系统性风险的同时造成宏观系统性风险的积累。若监管体系既鼓励金融创新, 但又跟不上创新的脚步, 存在较多监管空白, 自然将带来过量的风险膨胀。

4 对保险产品创新的几点认识

4.1 市场既是保险产品创新的原动力, 又是创新成功与否的试金石

保险产品创新既不是闭门造车, 脱离市场需求, 也不是空中盖楼, 超越市场需求, 而是应市场之需来创产品之新。目前, 我国保险市场的创新水平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发展, 比如理财型寿险产品的开发实行的就是拿来主义。究其原因, 一是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低, 竞争不充分, 各保险公司不竞争创新能力, 却在费率上大做文章, 大打价格战;二是保险产品开发人才奇缺, 保险公司对创新有心无力;三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 虽有美好的保险创新产品设计, 却苦于资本市场上没有相应的金融工具配合。基于此, 对保险产品的创新首先要摆正认识, 分析我国保险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 根据目前阶段下的市场需求设计合乎市情的产品。

在保险新产品设计出来以后, 市场又是保险产品好坏的裁决者。莫顿和博迪关于什么是成功的金融创新产品的研究认为:能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就是好的创新产品, 经不起市场考验的就是失败的创新产品。所以保险创新产品的好坏由市场说了算, 理财型寿险产品融合了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 是一种极具生命力的保险创新产品。那些“偏离保险本质, 回归保障属性”的说法在市场力量面前显得流于一般性的经院式说教。

4.2 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是保险产品创新的出发点

保险与金融相互渗透、互动发展是保险产品发展的大趋势, 尤其是寿险产品。对于传统型寿险产品转化为投资型产品, 在理论上已达到基本共识, 其基本的理论依据是人寿保险的长期性和长期性资金本身所具有的保值及增值的要求。而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 需要通过金融市场来实现, 这就促使保险产品创新考虑保险和金融的结合。需要指出的是, 保险产品的创新是互补型创新, 而非替代型创新。

4.3 在保险产品创新的过程中要警惕保险公司资产虚拟化

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 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①银行存款;②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③投资不动产;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2008年1~3季度, 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88万亿元, 其中银行存款7039.7亿元, 占24.5%;债券16569亿元, 占57.6%;股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4075.6亿元, 占14.2%;其他投资1077亿元, 占3.7%。根据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 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均属于虚拟资本。由此计算得出, 保险基金投资于虚拟资本的占69.8%, 即略高于2/3的保险基金进入了虚拟资本运动, 因此, 我国保险公司资产虚拟化量上偏高。

4.4 保险监管能力与保险创新要匹配

目前, 我国保险监管能力与保险创新不匹配表现在:一是技术上的不匹配, 保险产品创新融合了保险与金融, 技术复杂, 保险监管当局缺乏相对应的监管经验和监管技术, 只能通过借鉴国外经验以及在实践中摸索;二是时间上的不匹配, 每一次的保险产业创新必将带动一轮保险产业监管的创新, 这同样也说明行业监管往往滞后于行业实践。因此, 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要做到监管不缺位, 就要加快对保险行业创新的研究, 不断积累经验, 缩短从创新到监管到位之间的真空时间。同时, 要建立反应灵活、覆盖全面的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必须针对新产品的特殊性制定特殊的监管规则, 跟踪和分析新产品出现的问题,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引导保险新产品的健康发展。

摘要:本文从分析理财型寿险产品的两大认识误区入手, 对如何看待理财型寿险产品的发展和如何做好保险产品创新这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市场是保险产品好坏的裁决者;保险产品创新要适应市场需求, 警惕保险资产虚拟化的风险, 匹配保险监管能力与保险创新。

关键词:保险,理财型寿险产品,保险产品创新

参考文献

[1]胡坤.日本保险业的危机与启示[J].金融研究, 2000 (11) :103.

[2]张洪涛.审视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功能[J].中国保险, 2004 (9) :19-21.

快递保险产品创新 第8篇

关键词:网购邮包险 退货运费险 平安快递邮包险 潜在风险 预防措施

一、快递行业发展的现状

(一)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中国电子商务从诞生至今已经取得了快速发展,并进入成熟稳定期,成为我国目前主要的社会经济形式之一。2015年全年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达到18.2万亿元,如此庞大的数目可见电子商务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重要地位。

(二)快递行业现状

当前,中国快递行业已上升成为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渠道。根据国家邮政局行业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206.7亿件,同比增长48%,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769.6亿元,同比增长35.4%。

然而,在快递行业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各种风险也时刻存在。去年“双11”期间多名海淘网友在微博上晒出自己收到的从日本寄来的被摔得破破烂烂的包裹,并指责EMS有“偷东西”的嫌疑,如海淘零食被拆开、高档化妆品不翼而飞。类似的投诉不在少数,2016年3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2408件。申述中涉及快递服务问题的96793件,占总申诉量的94.5%。

(三)现有快递相关保险及其存在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推出了相应的产品,如退货运费险和平安快递邮包险。退货运费险是指在交易中发生退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对买家的退货运费进行补偿。当然,前提是卖家(买家)已签署同意投保退货运费险协议,并在发货(付款)时缴纳保费,不过只针对在淘宝网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家(商品)。退货运费险的实行有效地解决了退货运费由谁承担的问题,但未能解决快递运输中损坏的商品应当由谁承担的问题以及减少日益增多的快递遗失和损坏的情况。

平安快递邮包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快递邮包在运输途中的全部及部分损失进行赔付,具体为由于自然灾害、或运输工具遭遇非人为因素的损坏、运输途中的外来原因、或快递公司引起的非本人签收所造成的货物的丢失、全部或部分损坏。概括来说就是针对快递邮包运输过程当中所遭受的天灾给予赔付,而对于运输过程当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快递遗失、损毁、损坏却没有给出相应的防范风险的保障。从而,消费者在损失时很难得到赔付,而电商也因为类似问题频繁发生需要向消费者赔付货款,同时还要承担运费,面临亏损的风险。

二、网购邮包险介绍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推出“网购邮包险”。网购邮包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快递邮包在运输途中因承运人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进行赔付。

(一)运作流程

“网购邮包险”的运作流程大致为:买方在收到快递发现短缺或损坏后,向店家提出退货退款申请,店家收到退回的货物后,将货物金额退还给买家(如丢失,店家核实确认无误下,直接退还货物金额)。店家再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根据店家投保标的的成本价格或发票价格申报保险金额,对店家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可享有代位追偿的权利,即向快递公司追回损失价款。

(二)与已有快递保险产品的不同

“网购邮包险”与原有的退货运费险及平安快递邮包险有所不同,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定地改进。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险标的。退货运费险的保险标的为网络购物所产生的运费,平安快递邮包险的保险标的为保险价值在2万元以内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快递行业标准的快递包裹在快递过程中的损失,“网购邮包险”保险标的为网络购买的货物在快递过程中的损失。

二是责任范围。退货运费险是对退货运费进行赔付,这类赔付只是减少了买卖双方对于退货运费归属问题的矛盾。另外,平安快递邮包险主要是针对快递邮包运输过程当中所遭受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予赔付,不承担有快递公司不善保管、中转站的“暴力分拣”导致包裹碰撞、挤压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任何人为原因造成的被保险邮包丢失会损坏而引起的间接损失。而“网购邮包险”则是对货物损失货款的理赔并且专门针对运输过程当中因快递公司人为因素造成的快递遗失、损毁、损坏进行责任认定。

三是保费缴纳者。退货运费险保费的承担者为买家和卖家双方,买家承担是指买家在进行货物付款时,由其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退货运费险,保费计入付款总额。卖家承担是指卖家签署退货运费险协议,并支付保费。平安快递邮包险中保费由快递公司客户根据投保标的的成本价格或发票价格申报的保险金额来确定。不同的是,“网购邮包险”是由有卖方在买方购买该货物后直接向保险公司缴纳,较现有产品而言更简洁明确。

四是保费设定。退货运费险的保费是根据消费者的退货率而定,并将费率展示给消费者。第n+1个月的费率由第n-3、n-2、n-1个月的3个月平均退货率决定,如:8月的费率就是4、5、6三个月的平均退款率确定。如果没有历史数据的新用户,默认费率为每单0.25元。再来看平安快递邮包险的保费设定,其保费规定为8元,保险期期限为30天。

“网购邮包险”在退货运费险的保费设定基础上,增加了将货款的一定比率纳入保费。“网购邮包险”的保费由两部分组成,即货物价值的5%和货物价值乘以运输公司的货物丢失率或损坏率对应的比率的金额,并且全部由卖方交于保险公司。当然货物丢失率或损坏率越高对应比率越高,具体比率可由保险公司拟定。

(三)产品优势

目前,我国保险业在控制此类快递风险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快递保险产品比较单调,二是已推出的产品作用范围小。而“网购邮包险”的出现会大大缓解这两类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障买家权益。在这个保险产品中,买方不必再和买家讨价还价,只要寄回有缺失、损坏的货物后(或是没有收到货物)原付款金额就会退回其账户,防止了财产损失。

二是保障卖家权益。卖方购买此保险产品后,即使货物损失了,也不会构成财务亏损。目前,很多销售贵重货物的店家,在损坏的货物寄回后无处寻求赔付,但又为了维护商家信誉不得不退回买家款项,这时候就出现了较大亏损。而“网购邮包险”恰好能解决店家亏损,维护其权益。

三是整个快递行业受益。“网购邮包险”的保费有一部分是依据快递公司的失货率及货物损坏率而确定的,比率越高,店家所负担的保费就越高。因此,店家为了减少费用必定会选择和信誉高、失货率及货物损坏率比较低的快递公司合作。同时,保险公司因享有代位追偿权,可向快递公司追回在运输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失金额。快递公司为了增加其业务量、提高信誉、避免赔偿,便会逐渐改善运输管理,从而降低货物损失率。这就可以解决前文中提到的日益增多的快递遗失和损坏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完善快递保险业。此保险产品既是改变快递保险产品单调的现状,同时也是对现有退货运费保险的补充。这两个产品是紧密相连的两个部分,可以进一步完善快递保险市场。

三、网购邮包险潜在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一)潜在风险

一是赔付机制不合理,会诱发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的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在此保险产品中,若是赔付机制不合理便会引发道德风险,因为卖家为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会夸大货物损坏程度或谎称货物丢失,这将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

二是保险公司取得代位追偿权后,难以追究责任。当前大多数电子商务平台都采用了“RF拣货+PTL分播”的分拣模式,监管机制完备,大幅度提高了分拣效率,也便于追究责任。而货物进入物流运输阶段后,监管松懈,且中转次数多,很难确认是哪个环节出错,因此保险公司追偿难度大,追回损失金额概率小。

三是新兴快递公司发展受阻。保费有一部分是与快递公司的信誉度挂钩的,因此卖家会排除没有信誉保障的快递公司,选择有一定知名度且信誉度高的快递公司。新兴的快递公司知名度低、订单少、信誉还没有建立起来,难以成为电商的合作对象,不利于扩大其规模。

(二)预防措施

一是以买家所提供的货物损失信息作为赔付金额的依据。在此保险产品中,保险责任发生后,买家最终所获得的原付款金额,与货物损失程度的大小无关,因此买家所提供的货物损坏信息具有客观性,参考价值大。可建立网络平台,让买家的评论可反馈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依据此信息进行相关的赔付。

二是按比例分摊赔偿金额。目前快递包裹的丢失率和损坏率高的一大原因就是缺少规定快递公司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条规,使得快递公司缺乏责任意识,快递员也持事不关己的态度。以比例分摊赔偿金额,可将货物经过的每个快递公司纳入进来,一方面保险公司可有效地获得追偿金额,另一方面也可增强快递公司的责任意识,落实每个运输环节。

三是降低新兴快递公司的失货率或损坏率。若是降低其失货率或损坏率,与其合作的电商所缴纳的保费较低,成本也会相应地减少,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电商选择与其合作。自然而然,快递公司的业务量将扩大,排斥效应逐渐消失。当然,其资产规模扩大到一定规模后,可依据评论对其失货率或损坏率进行调整。

四、结语

电子商务井喷式的发展,需要保险公司不断完善其保险机制和推出新的适应其发展的保险产品。网购的邮包在运送的各个环节都存在损失的风险,也急需保险对其保障,这也扩大了快递保险市场的发展空间。引入网购邮包险也是大趋势所向,虽然此保险产品的实施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其不断的完善,会推动我国的快递保险市场朝着良好健康的方向发展,使快递行业更好地为大众提供服务,从而实现消费者、电商、保险公司、快递公司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夏溟.浅谈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的现状与发展[J].中国商贸,2012 (10)

[2]薛冰琴.网络购物退货运费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4(3)

[3]吴限.快递与保险合作才会赢.合作经济与科技[J].2012(22)

[4]李婷,肖建华.淘宝网退货运费险的缺陷及应对策略研究[J].时代经贸,2012(15)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精选8篇)保险产品创新具体案例 第1篇《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研究》在吸取国内外个人保险产品创新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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