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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注重创新切实人员编制日常管理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夯实基础注重创新切实人员编制日常管理(精选2篇)

夯实基础注重创新切实人员编制日常管理 第1篇

夯实基础注重创新

切实加强人员编制日常管理

汨罗市委编办

(2009年5月19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形成了一个规范、有效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体系。全市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除军转干部、城镇退伍兵等政策性人员安置外,其他渠道的增人都已冻结停止。2005年以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

一、夯实基础面,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在人员编制基础数据上,坚持精细化管理,通过建立“一张卡片、一套系统、一种制度、一次年审”“四位一体”的基础数据管理体系,有效实现信息数据一一对应。一张卡片——人员编制卡。2002年开始,我们着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逐人建立人员编制卡片,将在编人员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职级、编制类别、经费形式等信息录入卡片,按单位汇装成册,便于核对、查调。2004年,我们对卡片内容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人员身份证号码等栏目,使编制卡的内容更加完善。在编制卡的应用上,我们坚持一人一卡,卡随人动,无编者不予建卡,无卡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编制卡片一式两份,编办和各单位各持一份,每年组织一次核对,确保实有在编人员与编制卡片一一对应,准确无误。一套系统——人员编制电脑管理系统。2002年,我市自行研制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电脑管理软件,将各单位在编人员的基本情况录入电脑,在编人员一人一个终身编号。2004年,我市再次更新管理软件,将个人的图像资料通过扫描输入电脑,确保编制管理的准确性。去年,我办又增加了电脑管理系统的数据统计、查询功能。目前,全市单位

或个人的人员编制信息,随时通过电脑系统可直接调阅,快速查询。在人员编制电脑软件管理上,做到电脑软件所储信息与人员编制卡片准确对应,编制动态调整同步,实现了电脑软件与编制卡片管理的高度统一。一种制度——人员编制实名制。2000年,我市开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异动台账,通过人员编制的半审核对机关事业单位异动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名册,为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奠定了基础。2005年,正式开展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张榜公布,这样有效地防止了混编混岗、“吃空饷”、违规借调人员现象的发生,接受了社会的监督。为进一步深化实名制管理,我办还制作了乡镇机关人员编制到位情况表,今年又将人员编制异动台账进一步细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日常列编异动、退休、死亡、调出市外等情况逐月进行登记,做到台账表册内容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一次审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发证审查。几年前,我们就着手开展了市乡两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内设机构、编制类别、人员结构、经费形式等内容的核定工作,每年集中一次年审,及时核准有关内容,并实行发证管理。

二、规范操作面,确保基础程序不折不扣

无规矩不成方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只有依据上级的政策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办事程序并认真执行,才能达到预定的管理目的。我们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入手规范操作。

(一)列编、销编程序到位。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上,我们坚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一是规范人员增加、异动列编程序。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或调整人员,在市编办必须经过四道环节:即开具列编通知单、建立或调整个人编制卡片、登记人员编制台账、录制电脑管理资料。今年,我市又启用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审批表,凡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异动人员,必须先填写审批表,报编办或编委领导审批后办理列编手续。一季度,我市市乡两级调整党政负责干部80余人,调动教师115人,都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二是规范减员销编程序。我们明确规定,人事部门办理在编

人员退休、死亡、外调手续,财政部门核减工资统发人员时,都必须以编制部门核销的人员编制卡片为依据,各单位在出现退休、在职死亡、外调减员时,必须及时到编制管理部门办理人员编制卡注销手续,再由编办每月将减员销编情况造册分送财政、人事、劳动等相关部门,确保人员“出口”畅通。今年,我办在减员销编程序上进一步细化,在分送减员销编名单时,将核销的编制卡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分送,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杜绝张冠李戴现象。

(二)职能部门联动到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十分注重与组织、人事、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的联动,每年牵头召开联系会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总关口”作用。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调动人员,坚持做到:一是组织部门研究负责干部的调整先到编办核准编制、职位情况后,再制定调整方案,对经常委集体研究需要调整的负责干部,编办凭组织部门开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办理列编手续。二是人事部门凭编办的人员列编通知单,对新增或调整异动人员进行核资调资,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经编制部门列编的,人事部门不予受理。三是财政部门凭列编通知单办理新增或调动人员的工资统发手续,并核定增人单位的下拨经费,属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按“三定”的编制数预算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超编人员只拨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四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凭列编通知单办理新增或调动人员的养老保险手续,未经列编人员一律排除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之外。

三、服务决策面,确保科学管理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人员编制的科学决策与管理,我们突出抓了两件事:一是建立编制月报表为领导科学决策及时、准确提供依据。今年初,市长、编委会主任周金龙到编办督查工作时发现,以前我市人员编制基础数据主要体现在年报和季度报表上,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动态变化。提出了加强人员编制动态管理的要求,为此,我们设计出了一套表格,每月底编制一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减少分类情况报表,报市编委领导。根据月报表所反映的人员编制数据变化情况,在今年3月召开的编委会议上,编委领导及时提出了消化超编、计划用编、严格程序、管理有效的工作方针,明确今后每年的用编量要小于上年销编减员总和,逐年减少用编,逐步实现人员编制动态平衡,同时制定了用编总量要根据政策性人员安置、各单位考录专业技术人员、适度消化超编人员、其他情况用编的需要,结合实际,稳妥把握、合理确定的原则。二是加强调研,为事业单位考录人员编制计划的审定当参谋。为加强对全市用编总量的控制管理,今年以来,我办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人员编制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做到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用编计划必须根据上级批准的全年用编总量和单位的超余编情况合理安排。年初,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申报要求公开考录医务人员和教师,编办收到报告后,组织人员深入到市直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乡镇各学校进行调研,核实用编情况,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科目教师的配备和结构,根据实际,写出调研报告,提出用编计划的建议意见,交编委会议研究,这样较好地为领导的决策当好了参谋,有效地实现了人员编制计划的科学管理。

夯实基础注重创新切实人员编制日常管理 第2篇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深刻理解开展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办法》共六章七十一条, 从产权登记的功能定位、登记范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应当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各类情形;产权登记的具体内容;登记程序和相关要求;产权登记年检制度、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

《办法》明确规定,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 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其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各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产权登记证, 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单位享有占有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是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办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和办理其他资产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是依法确认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凭证和依法经营国有资本的基本依据。

《办法》的印发和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 对于进一步理顺和巩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明晰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关系;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强化各单位的产权意识;推进财政“两基”建设, 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巩固事业资产管理体制, 理顺产权关系。前面讲过, 36号令和各级财政部门“三定”规定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 政府分级监管, 单位占有、使用”的事业资产管理体制, 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但在一些地区和部门, 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的问题依然存在, 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192号) 和财政部第36号令, 出台《办法》并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是依法确认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以及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 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模式下加强事业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是有利于明晰产权主体, 强化产权意识。从管理实践看, 一些部门、地方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仍然缺乏应有的重视。一方面, 我国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特别是土地、房屋等, 大多是通过无偿划拨或财政拨款方式形成的, 很多单位都认为资产是国家给的, 办不办产权证无所谓。另一方面, 事业单位长期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 逐步形成了单位就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错误认识, 将所有权和占有、使用权等同, 对资产处置权和收益权存在误解。在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时随意性很大, 未经批准随意出租出借资产或处置资产, 在发生对外投资行为或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和划转后不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造成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混乱、脱离监管、损失浪费和流失等问题。

通过开展产权登记工作, 可以明晰产权主体, 强化事业资产“国家统一所有, 政府分级监管, 单位占有、使用”的意识, 让单位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资产是“国家所有”并受“政府部门监管”, 而不是“部门或单位所有”, 进而明确所有者与占有、使用者各自的权利义务, 实现权责明确,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是有利于丰富资产管理手段, 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产权登记是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开展产权登记, 强制性地登记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的基本信息、资产总额、结构等明细情况并核发证书的过程, 实际上是一个摸清家底, 明晰产权, 明确责任的过程。开展产权登记工作, 通过登记、档案管理、年检等制度, 把握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发展规模和经营状况, 可以有效提高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可以ZÔàšÔ`6Ô€9Ô@¥Ôà1Ô€3Ô>ÔÔ@šÔ了解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不同年份的运转经营、资产收益和保值增值情况, 从而监督单位和企业改进管理与生产经营, 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

四是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 提高管理水平。当前,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管理基础薄弱, 管理方式相对粗放。有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甚至连自己办了多少企业以及这些企业的基本状况都不清楚。通过开展产权登记工作, 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 特别是主要实物资产的价值量及其使用情况, 以及šÔÀ:Ô对外投资情况等进行确认, 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产权关系进行清理, 既可以有效获取单位和企业资产管理的基础信息, 为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审核、绩效考评和加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管理等提供大量准确、细化和动态的基础资料, 有效克服当前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可以督促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采取措施有效措施, 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提升管理水平。因此, 开展和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是提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稳步推进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产权登记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必须充分考虑到它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从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角度看, 我国事业单位量大面广、类型多样、层级关系复杂、管理基础薄弱, 而且正处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 特别是对大部分财政部门来说, 是首次开展此项工作, 缺乏必要的经验;从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角度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方面相继发生了深刻变化, 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国有资本运作主体由原来的纯国有企业转变为多数是多元化、多层次、多次混合的公司制企业, 这给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带来一些困难。

为了贯彻落实好《办法》,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 要高度重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 对于规范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基础工作、促进财务管理、推动事业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切实转变工作思路, 把思想统一到《办法》上来, 并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具体来讲, 一方面要配备精兵强将, 为产权登记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产权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 各地方、各部门负责产权登记管理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懂政策、精专业、讲原则, “边干边学”, 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 带出一支熟悉管理、精通业务、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资产管理队伍。另一方面, 要加强学习与培训, 为产权登记工作奠定业务基础。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因此学习培训《办法》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方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培训方案, 确保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财政部将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支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培训, 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 使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 切实提高其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2) 要注意把握规律。产权登记是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有其自身的工作规律和业务特点, 与其他财政业务以及资产管理的其他工作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 所以无论是思想认识、工作组织还是工作方法上, 都不能照搬照抄。为此, 要求同志们善于从复杂的具体工作中认识规律、总结规律、把握规律, 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准确把握产权登记工作的规律, 不断学习产权管理法律法规, 学习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对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归纳分析, 总结经验;善于研究和总结, 能够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措施, 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有效性。

(3) 要注重发挥产权登记功能与作用, 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产权登记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开展产权登记的根本目的在于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推动事业单位和企业健康发展, 所以绝不能为了登记而登记。通过产权登记工作获得的事业单位信息及事业资产信息, 应当成为办理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其他资产管理事项, 以及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编制和财政部门审核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也就是说, 产权登记为预算管理服务, 为资产管理其他业务服务;通过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 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企业产权构架、分析产权在级次、行业、主辅业、区域以及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之间的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 为企业清理产权关系, 优化布局结构提供支撑。

同时, 各地方、各部门要以《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 努力做到五个“全面”:全面检查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基础情况, 全面完善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内部资产管理办法, 全面加强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 全面增强资产管理的业务素质, 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4) 要注意做好衔接与配合。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 与事业资产管理的其他工作相互联系, 也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支持。一方面, 做好产权登记工作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以及部门决算等工作的衔接配合, 建立相关数据之间的钩稽审核制度, 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相关工作的严肃性。另一方面, 做好与编制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衔接与沟通, 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 相关部门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所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及年检工作、所办企业改制上市审核工作时, 将财政部门核发产权登记证 (表) 作为前置必备条件, 增强产权登记工作的强制性。

(5) 要创新工作方法。上面讲到, 产权登记工作不同于事业资产管理其他工作, 有其特殊的规律与特点, 为此必须要创新工作方法。做到“先清后登、应登必登、不重不漏, 确保质量”。先清后登, 是指在办理产权登记的前提是产权关系必须清晰, 资产家底必须清楚, 否则应当暂缓办理产权登记, 并在摸清家底、产权界定清楚、产权纠纷处理完毕后, 再办理产权登记;应登必登, 是指凡纳入《办法》规范范围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 必须按规定按要求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以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为例, 绝大部分企业都是因为办理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改制上市和工商登记等其他事项需要产权登记证明文件时, 才来临时申请补办, 通过审核, 往往会发现存在产权关系不清晰、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等问题, 而且有些问题由于历史遗留原因, 解决起来相当困难;不重不漏, 是指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 都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其同济财政部门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确保质量, 是指保证产权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数量和金额存在问题的, 必要时应当在进行清查的基础上, 再开展产权登记工作。

(6) 增强服务意识, 注重风险防范。开展产权登记的根本目的, 是提升管理水平, 推动事业单位和企业健康发展。所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同志们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寓监管于服务当中, 不断创新监管制度和服务方式, 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及时发现并解决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帮助事业单位和企业既按程序办事, 又能提高办事效率,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 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关口, 涉及多方利益, 责任大, 舆情重, 风险高。要坚持规范程序, 约束自身行为, 做到按制度办事, 公开办事, 防止暗箱操作, 谋私腐败。尤其是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 往往会涉及到国有产权转让、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资产重组等敏感事项。要提高敏感性, 依法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和披露工作, 这一点在涉及到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事项时, 要特别注意。

(7) 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信息反馈。为了贯彻落实好《办法》, 各地方、各部门可以在《办法》的框架下和基础上,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 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或工作细则, 提高可操作性。同时, 随着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 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希望各地方各部门在工作中加强研究探索, 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及时沟通反馈,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三、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财政部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各地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并予以支持。

(1) 印制产权登记证。根据《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国˜$有资H3产¦产X权$登P7Ÿ记证 (Ø正¸本$$、副8ø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8产$产权˜¸登$X$¸记证$$ (正本、副本) 》由财政部统一设计印制,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自印制, 我们将统一印制产权登记证。

此外, 财政部还于9月6日印发了《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启用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的通知》 (财办教[2012]39号) , 这个通知和所附的产权登记表, 都可以在财政部官方网站上下载。各中央部门的同志们以后再办理下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时, 要注意使用新的产权登记表。

(2) 设计开发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久其公司承担了这项工作, 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设计开发过程中。系统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后, 将正式启动实施并发放给各地方、各部门免费使用。届时将可以实现线上报送、线上审批等功能。大家对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要认真研究、认真思考并提出宝贵意见, 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3) 编辑出版产权登记办理指南。产权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帮助各地方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掌握产权登记相关的政策法规, 熟悉具体的实务操作, 我们将编辑出版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理指南。该指南作为各地方各部门以及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产权登记工作的教材, 将收录有关产权登记法规汇编、《办法》及《办法》解读、产权登记证 (表) 样式及填报说明、产权登记信息系统的操作规则、各项产权登记具体业务的办理流程等内容。

(4) 分步开展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摸底清查工作。家底清楚是进行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的基础。通过2007年全国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事业单位的家底基本上是清楚的。但由于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事业资产数据的动态更新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一些事业单位的资产家底又有了“前清后乱”的倾向。而且2007年资产清查时并没有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纳入清查范围, 之后也没有开展专项摸底清查工作, 我们现在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还是不了解、不清楚的。所以, 要通过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核实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 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产权架构, 以及国有资产在不同级次、行业、区域以及不同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5) 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有关问题。近期, 财政部将根据《办法》的要求, 组织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财政部将根据具体情况, 委托部分管理水平高、管理力量强、管理基础好的部门和单位, 办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的部分事项。考虑到第一年开展这项业务, 工作量很大, 为了保证工作力量和工作质量, 我们将采取分部门按时间表分别办理的方式, 届时财政部将另行印发通知布置这项工作。

四、顺应形势, 准确定位, 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近年来, 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财政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持续增加, 种类日益多样, 结构日趋复杂。截至2011年底, 全国事业资产总额已达9.7万亿元, 占全国行政事业资产总量的72.7%。这些资产是政府配置给事业单位, 用于事业单位履行职能, 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各事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深刻认识到, 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 是提高事业单位履职能力的客观需要, 也是加强事业单位自身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各级财政部门也应当充分认识到, 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 对于完善公共财政职能, 优化政府资源配置,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事业运行成本,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 在新的形势下管好用好事业资产, 已经成为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共同职责和重要使命。

“有为必先有位”, 要做好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首先必须明确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定位。根据多年来的管理实践, 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定位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 它是财政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 是预算管理的延伸、财务管理的扩展, 是财政管理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其次, 它区别于已有财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是财政管理的一个新领域, 有自身的内在规律和管理要求, 不能简单沿用;第三, 它与已开展的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和现行的财政管理手段、方法联系紧密, 应当做好衔接和配合。因此, 资产管理首先必须服从于财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大局, 服务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改革发展的需要。我们不能就资产说资产, 更不能把资产管理本身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

明确了定位, 就要明确我们的工作方法。要做好事业资产管理工作, 必须要“钻得进去、跳得出来”。“钻得进去”, 就是要深入研究、刻苦钻研资产管理业务, 准确把事业资产管理的自身规律和特点, 认真学习关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律和特点的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 等等。“跳得出来”, 就是要充分认识到资产管理工作的理论性、政策性和基础性, 需要我们拥有开阔的视野、全局的思维、广博的知识。要将资产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内容, 在保障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的大局下指导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要从更好地保障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角度, 在财政管理改革的大环境下通盘谋划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要从保障和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认真处理好资产管理与事业发展、与现有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应当说, 36号令颁布实施以来, 我们的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许多突破, 开创了崭新局面,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也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张少春副部长曾批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近几年不断在体制、机制和政策上有所突破, 与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相呼应, 工作有声色, 外界很关注, 应充分肯定。”成绩的取得, 是各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的结果, 是全国事业资产管理战线的同志们兢兢业业、共同努力、勤奋工作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必须清醒地看到, 要实现上述定位及相关工作目标,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 工作中依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够顺、管理基础相对薄弱、职责不够清和重视程度不够高等问题, 不可能一蹴而就, 需要逐步加以解决。但这也正体现了我们资产管理战线同志们的责任和使命, 也说明我们的资产管理工作潜力很大, 抓出成效的空间较大。希望同志们切实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下大决心, 花大力气, 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 认真履行管理职能,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努力开创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 政府职能将加快转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按照中央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财政管理改革将继续深化, 公共财政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这些都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推进和取得新的突破创造出更好的环境, 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概括来说, 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的目标, 将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 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职能。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理顺内部关系, 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内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内部的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理顺资产管理的上下关系, 各级财政资产部门履行职能的同时, 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积极性, 发挥其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 为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二,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相关工作可以概括为“提升、配套、落实”六个字。“提升”就是要适应形势需要, 及时对36号令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加强立法研究, 提升资产管理的法律层次。“配套”就是要针对事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实际, 完善配套制度体系, 特别是制定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体系。“落实”就是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评比等多种方式, 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全面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 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资产管理工作由启动、创建阶段向深化、优化阶段的转变, 实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 切入点就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 形成对资产存量和增量的综合管理;要严格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购置新增资产要从保证单位履行职能的实际需 (要出发, 要“以事定产”, 而不是盲目追求高档、先进, 避免浪费。

第四, 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的工作基础。一是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逐步做到房、地、车、办公设备和家具等事业资产都有相应的配置标准。二是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与之相配套的资产报告制度, 为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资产配置等提供决策支持。三是加强事业资产的绩效管理, 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评价机制、评价方法, 探索实现资产绩效考核结果与资产配置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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