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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合作机构范文(精选12篇)

合作机构 第1篇

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的重点工作。《协议》要求,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快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自贸区各片区与香港的合作。

金融合作方面,推动粤港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重点在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广东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信贷资产跨境转让、引导香港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广东省内重点项目。

鼓励广东银行机构单独或与支付机构合作,为粤港跨境电子商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提供服务。稳步开展粤港两地银行机构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完善粤港跨境缴费通系统业务功能,推动香港地区银联商户收单人民币结算业务深入开展。

继续支持港资银行在广东增设异地支行。支持香港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多种形式进入广东,参与广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继续争取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广东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推进广东银行机构在港设立分支机构。

早教机构合作协议 第2篇

甲方:郑州禾玛右脑智慧潜能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在社会和家庭对养育、教育健康宝贝、聪明宝贝的愿望和期待中更好的推广特色右脑开发亲子教学项目,搭建一个共有的平台,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信息优势,在项目合作中更好地让双方的客户群体更深的认识甲乙双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品质,在互利的环境中,为双方经后能够达成很好的长期合作,以及成为会员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形式

合作中甲乙双方以有效发挥双方的有利资源从而达到共赢的目标 产品

婴幼儿智力发育测评、右脑开发亲子课程小班等 形式 甲方为乙方幼儿园所有学员提供婴幼儿智力发育测评,乙方利用自身平台销售甲方右脑开发亲子课程小班、右脑创意思维绘画课程、右脑识字课程、右脑语言课程等。

一、合作内容

双方在对等的基础上实行资源互换合作。具体实施如下:

1、甲方的责任

宣传

1)合作期间针对乙方的经营项目、经营范围、同行业竞争优势利用中心客户群体途径的平台对乙方进行宣传,扩大乙方在相应客户群体中的知名度

2)合作期间在经营区域内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对乙方进行义务宣传 3)合作期间在任何利于宣传的第三方环境下针对乙方的经营项目、经营范围对乙方进行适宜宣传

设施

1)甲方提供项目合作师资、课程、教具及所需的部分专业教学指导 活动

1)乙方可优先参与甲方举办的其他各类活动

2)乙方的家长等客户群体可优先参与甲方举办的其他各类活动 3)活动合作,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项义务责任 信息

1)乙方可以使用所需的甲方客户资源

2)为乙方提供第三方环境下对方的相关信息

2、乙方责任

宣传

1)合作期间针对双方的合作经营项目利用客户群体途径的平台进行宣传,扩大双方在相应客户群体中的知名度

2)合作期间在乙方区域甲方及双方的合作项目以条幅、展架、展板、易拉宝的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3)在任何有利用宣传甲方的第三方环境下对甲方及双方的合作项目进行适宜宣传

场地及设施 1)2)信息 1)2)活动

1)甲方可优先参与乙方举办的其他各类活动

2)甲方的客户群体可优先参与乙方举办的其他各类活动活动合作 3)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推荐3-5名幼儿到甲方办学场地试听一对一右脑亲子课程,让更多的家长、婴幼儿更近一步了解特色右脑开发亲子教学,目的是促使更多的家长幼儿报名学习特色右脑开发亲子小班课程。最终目标:更好的提升甲乙双方的合作层次,扩大合作范围、挖掘合作潜力,共同把双方合作推向新的高度,实现幼儿园、禾玛右脑、学生、社会、家庭等多方共赢。4)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项义务责任

乙方负责合作期间合作项目运营场地提供 乙方负责合作期间运营场地的协调管理工作

甲方可以使用所需的乙方客户资源 为甲方提供第三方环境下对方的相关信息

二、利益分成

合作过程中课程、活动、萌动测评服务的最终经营收益在扣除成本所需后甲乙双方各获利50%(成本含场地、教师课时费、课程及教具)

三、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

2、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其改正之日起一周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要求对方继续履约。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各项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保证条款及约定相抵触的行为视为违约,违约乙方应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如双方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拒或政府相关行业政策发生改变足以使本合同无法完整履行,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其他尚未完成的合作义务得以豁免。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仲裁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出本合同以约定内容外,任何与本合同签订前即双方协商未记载于本合同之事项,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至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本行一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布瑞斯禾玛右脑智慧潜能开发 让聪明的孩子更优秀!更出众!

郑州幼儿园独此一家

开发右脑

培养神童

强强联合引入特色右脑亲子课程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机构合作 第3篇

中国约有6000万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他们巨大的融资需求往往不能从正规金融得到满足。90年代初开始我国曾探索以扶贫小额贷款方式解决微小企业及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但因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而鲜有成功的案例。2004年起,政府及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设立“商业性”小额贷款机构;2005年,央行发起由民间资本筹集建立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8年,银监会和央行共签发文推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政府的政策挟持下,小额贷款机构迅猛发展,有些省达上百家,但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近两年,国内一些具有前瞻性的银行也开始进入市场潜力巨大、充满机遇的小额贷款领域。由于小额贷款有着不同于传统贷款的信贷文化和业务特点,进入小额贷款领域需要参与机构具备足够的资金、小额贷款技术、大量熟练信贷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等,商业银行需要寻找适合的进入途径。本文对国际上商业银行进入小额贷款领域的主要途径进行了介绍,并结合国内外成功案例,重点探讨了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的委托代理模式。该模式即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又使银行能快速安全地进入小额贷款领域,获得高额利润,为商业银行进入小额贷款领域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本文中的国内银行案例为2008年深圳市金融创新奖二等奖获奖项目。

一、商业银行成为微小贷款世界的新演员

小额贷款的服务对象是微小企业或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低收入人群。这些客户群体由于缺少可抵押的资产,通常也没有正规的财务报表,或需要的资金量太少等原因,一直难以获得正规金融系统的服务。国际上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相当于当地人均GDP,贷款利率则高达20~30%。

据CGAP1估计微小贷款市场的潜在客户达到30亿,目前尚未得到金融服务的潜在客户有25亿,低收入客户的零售金融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CGAP的一项调查表明,微型金融已成为一些参与银行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领域,某些专门从事微型金融的银行比他们国家中从事其他金融业务的银行更盈利,平均ROE可达25~30%。

另一统计数据表明2,各国小额贷款机构的盈利状况和本国GDP的变化率没有显著的相关性;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实例表明。小额贷款比一般银行贷款具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更能抵御金融危机。

二、商业银行进入微小贷款领域的途径

CGAP调查从事微型金融的银行表明,银行进入微小贷款市场有多种途径。按照银行与客户的联系为基础划分,主要有直接型和间接型两大类,直接途径主要包括银行建立内部的微型金融单元,或专门的金融机构或微型金融服务公司,使零售业务达到“微小”水准,从而直接进入微型进入市场:间接的途径即通过与现有的微型金融机构合作进入市场。主要包括外包零售业务。或向微型金融机构提供商业贷款,或提供基础设施和系统。在开始阶段选择适合银行和外部环境的途径是未来成功的重要因素,银行需考虑商业目标、竞争环境、监管环境、市场规模、现有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商业银行的决策树及主要途径如下图所示:

三、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机构合作成为日益发展的成功模式

目前,将银行的资金、技术优势与小额贷款机构的人力资源、网点和市场经验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的外包零售业务模式(代理合作模式),逐渐成为日益发展的小额贷款成功模式。

在代理合作模式中,银行与经营业绩良好的微型金融机构签订业务代理合同,银行提供贷款资金,由小额贷款机构审批记录在银行帐簿上的小额贷款,做出贷款决策,提供贷款服务和持续监督,并获得部分利息或费用收入作为回报。如果小额贷款机构具有维护其自身高质量贷款管理的历史记录,银行可将贷款决策权委托给小额贷款结构,或建立联合评审机制。在这一模式下,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要共同承担风险,共同保证贷款质量。因此,银行可以要求小额贷款机构提供部分贷款资金,或者提供部分贷款的第一担保金。

在我国,某银行与某小额贷款公司也首创了国内微型金融业务的代理合作模式。基本做法与国际通行做法类似:银行提供贷款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考察借款人、审核贷款、做出贷款决策、负责贷后管理和清收;代理结算行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决策,代理某银行向小额借款人发放贷款,形成某银行的表内信贷资产。银行获得利息,小额贷款公司获得手续费收入。需要说明的是该种模式中贷款银行与代理结算行也可以是同一家银行。

银行运用“证券化分层原理”建立风险控制措施。

1、银行以委托代理模式形成的小额贷款作为“优先档”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以自筹资金形成的自有贷款,作为“次级档”贷款,质押给银行,其偿还顺序劣后于银行的“优先档”贷款。

2、银行的“优先档”贷款余额控制在小额贷款公司质押给银行的“次级档”贷款余额的一定倍数以下;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质量、盈利状况及尽职代理情况动态监管,根据情况调整倍数。

3、回收的贷款本息全部进入由银行监管的本息归集账户,该帐户现金流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在预留金额等于未来几期银行贷款本息的备用金后,用于偿还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本息。

银行与缺乏资本的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委托代理模式合作,使银行快速、安全地进入小额贷款领域,从高利润、高速发展的微型金融业务中获取利润。同时实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表外融资,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命线——资金来源问题,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四、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成功的关键因素

小额贷款市场的潜力非常巨大,成功实践者所采取的日益完善的模式和他们的利润记录正鼓励着更多的银行用长远的眼光发觉这一业务的可行性。想抓住小额贷款机遇的商业银行应该慎重评估决策树上的因素,选择自己合适的途径进入小额贷款领域。银行服务于未被服务的人群——依靠什么赢得成功?以下是CCAP总结的影响成功的关键因素:

承诺,来自董事会和管理层,强有力的内部支持,并与银行核心商业战略联盟;

了解,微型金融的最佳实践和如何为客户服务;

基础设施,方便客户;

产品,专门适用于低收入和非正式市场;

系统和程序,适应微型金融的操作,比如支持错误及时跟进系统;

近代蚕丝改良中的中外合作机构 第4篇

蚕丝业的改良, 离不开蚕丝业机构的统筹规划。欧美各生丝需要国, 为防止日丝的垄断, 纷纷在中国成立蚕丝改良机构, 以提高我国生丝的竞争力, 制衡日本丝业的发展。

一、英、法、美丝商与江浙皖丝茧总公所合办的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

我国蚕丝业中外合作改良的各机构中, 最著名的当属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该会成立于1918年2月, 由英、法、美三国在沪丝商与江浙皖丝茧总公所所组织, 地址在上海, 开办费由英、法、美洋商丝公会和华商丝茧总工会捐助, 并由中外丝商联合组成董事会, 其主要任务是推广蚕桑良种, 改进江浙皖三省的蚕桑发展。

改良会先后创建蚕种场七所, 所在地为上海、南京、苏州、横林、嘉兴、诸暨、青阳。1923年, 改良会“共制成改良蚕种十六万余张, 专供江浙皖三省农民之需要”[1], 1925年改良会扩充南京种场, 鉴于宁、镇一带丘陵地广、土质优良、蚕病传染极少, 又于1926年在镇江四摆渡创办蚕种制造场, “专制一代杂交秋蚕种”, 该场规模宏大, “购地二百余亩, 植桑四万枝, 且设有冷藏库一所, 经费万元”[2]。1927年, 镇江制种场制成秋蚕种11, 000余张[3], 为苏浙皖三省大规模推广饲养夏秋蚕奠定基础。

改良会的另一个重要工作便是设立蚕业指导所。1925年, 改良会首先在无锡县堰桥设指导所, 1926年在浙江省嘉兴县、江苏省无锡县和安徽省全椒县增设7所, 指导所“以劝导各地蚕户, 改良育蚕方法为宗旨”[4], 派遣专业人员去各蚕区宣传, 指导蚕农消毒、暖种, 进行养蚕示范, 实行育蚕视察, 保证蚕茧的优质高产。1927年“凡受指导之蚕户, 成绩均佳, 统计收货改良茧六千余担, 其茧质亦甚优异”[5]。

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 改良会在上海设研究部, 在镇江设蚕种部、推广部, 对应时而生的私人制种场给予大力扶持, 如以低廉价格优先售与原种, 将蚕种集中冷藏浸酸, 代销蚕种等事宜。1929年扩充南京、镇江两种场的原种部, 并在江浙两省设立4个办事处, 统辖40多个蚕桑指导所[6]。改良会为发展江、浙、皖、等省的蚕丝业作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中美合资设立的上海万国生丝检验所

在上海开埠后的80余年中, 由于我国对于生丝的出口一直都没有一个统一合理的检验标准, 所以我国出口丝的检验权全部都被洋行所操纵, 合格与否, 洋行可任意决定。有些洋行在验收时, 经常吹毛求疵, 以质量不符合要求为借口, 削减约定货价;有些洋行则在丝茧下跌时, 百般刁难, 无理退货或取消合约。各地丝商饱受折磨, 呼吁我国尽早设立生丝检验所, 以求公允。

1920年2月, 美国纽约生丝检验所负责人陶迪特地来到上海与各丝厂讨论建立生丝检验所的事宜, 并达成口头订约。1922年1月, 美国丝业公会与我国各出资十五万元在上海成立万国生丝检验所, 专门检验并保证出口丝的品质。所中职务, 直接受美国生丝检验公司的指挥, 由纽约生丝检验所派员监督。1922年2月1日检验所开始运作, 由检验所出具的证书能在美国生丝检验公司核准所属, 其他各所发的证书也具有相同效力。此后, 经过检验所检验的生丝数量, 逐年增加。该所于1922年4月2日发表《上海万国检验所宣言》[7], 对所内各组织的分工和职责作有具体规定。各类丝茧所需的检验, “凡为美国丝业公会之生丝条例所规定, 以及欧洲各国同样公会所规定者, 该所皆能施行”[8]。此外, 还有各种特别检验, 检验各丝物及原料品质。自生丝检验所成立后, 我国输往美国的生丝, “凡经该所验过者, 均得其保险证明, 故信用昭著, 销售亦易。”[9]

1929年10月, 国民政府将万国生丝检验所收为国有, 成立商品检验局生丝检验处, 并开办生丝检验短训班。1930年, 制订《生丝检验细则》, 同年4月, 实行公量检验。1933年, 为了吸引各丝厂家的注意, 免收生丝品质检查费, 任何生丝品质检验都可以到检验处来完成。1936年8月, 举办生丝品质检验, 1937年2月起, 实施品级检验。

除了这两个声势浩大的机构外, 还有一些改良机构由于诸多原因未能得到长久发展。1918年, 广东丝业研究所与广东商会、英国商会、法国商会共同组织广东万国丝业改良会, 其性质与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相仿, 该会引进国外巴斯德检验蚕蛾法制造蚕种, 使蚕农收益颇大, 后来因经费枯竭而未能继续发展。1928年, 日本人在江苏无锡东北塘成立了中国蚕业研究试验所, 后更名为中国蚕业所。该所共建有10余间蚕室, 技术人员均来自日本, 日本人一方面企图制成优良蚕种, 一方面实地研究中国江浙的蚕业, 以便进一步掠取江浙农村中生产的丝茧。由于该所连续两年没有取得理想成绩, 即行停办, 移交给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

摘要:中国蚕丝业在近代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改良, 其中涌现出了一批以改良蚕丝业为使命的协调组织机构。本文将重点介绍近代我国蚕丝改良运动中有着重要地位的中外合作机构。

培训机构合作协议 第5篇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

家教大本营(甲方): 培训机构(乙方):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合作开展网络家教信息服务,协议遵照以下条款进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每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②甲方有权利决定家教信息向谁发送,乙方不得干涉,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会优先考虑乙方!

③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反馈信息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利定期对所推荐的教员和学员进行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果对【湖州家教大本营】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湖州家教大本营】会在3小时之内退款!

二、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招学员

1.小学学员:150元/每人;2.初中学员:200元/每人;3.高中学员:300元/每人;

【湖州家教大本营】

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协议书

(二)招教员

1.非在职普通教员:50元/每人; 2.在职小学、初中教师:100元/每人; 3.在职高中教师:150元/每人;

成功标准:试教成功后开始家教了即算介绍成功!试教时间和课时学员和教员商定!三.付款方式:

辅导班或培训机构等盈利组织一律执行预付款制度!【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预付款1000元 【短期临时合作伙伴】预付款500元 【即时一次合作伙伴】招学员、教员预付款按照第二条例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预付相应的款项;

介绍成功一份将扣除相应费用,不成功不计费!如果一个月之内家教工作出现变更,将按一个月内家教时间比例返还家教信息服务费!当预付款低于200元时需要及时充值!

付款方式: □ 现金支付

□ 支付宝

□ 银行汇款 合作方式: □ 长期合作

□ 临时合作

□ 即时一次合作 付款金额: 付款时间:

四.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银联国际与澳主流金融机构合作 第6篇

银联国际2015年6月11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与澳四大银行之一的澳新银行(ANZ)共同宣布,澳新银行将全面开通银联卡受理业务,并率先实现澳大利亚市场的银联非接受理。此举标志着澳大利亚成为主流银行全部与银联国际合作的第一个西方发达国家。

据悉,在2014年4月博鳌论坛期间,银联国际和澳新银行在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此次合作是进一步落实加强两国经贸交往的共识。澳新银行开通受理银联卡的商户都将支持银联“闪付”服务,这也是银联“闪付”首次落地亚洲以外市场。不但实现了银联芯片卡的非接支付,还支持银联HCE功能的移动支付。

银联国际首席执行官蔡剑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澳大利亚是银联卡业务发展非常重要的市场,中澳两国经贸互动、特别是金融合作日益频繁,两国在各个领域深入合作。“中澳自贸易协定”意向的达成,意味着两国双向经贸合作将更加便利,越来越多当地机构和商户希望和银联加深合作。

他说,银联在澳大利亚的业务发展离不开与当地主流金融机构的合作。澳新银行全面开通银联卡受理业务,将银联卡在澳大利亚ATM的受理面提升至80%,未来一年内全面开通旗下商户受理后,将使当地受理银联卡的商户覆盖率提高到55%。“闪付”和HCE移动支付不仅实现了银联卡受理业务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了用卡安全性,而且更加符合支付技术创新潮流和持卡人用卡习惯的改变。

澳新银行首席执行官邵铭高认为,银联拥有高速发展的国际支付网络和全球最大数量的持卡人群体,该银行希望与银联国际不断深化合作,为来澳大利亚的中国游客、商务人士和留学生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支付服务。

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宋昱旻与上百位澳商界人士到场对合作表示祝贺。记者随后在澳大利亚著名百货公司玛雅和大卫琼斯的营业厅看到,基本所有收银台均提示可以受理银联卡,华人面孔的顾客使用银联卡非常踊跃。一位名叫桑德拉的收银员表示,“中国游客已成为公司最大顾客群体之一,而他们大多更倾向于使用银联卡;随着银联在澳受理面的扩大,商户和顾客都能享受到巨大便利”。

银联“闪付”是具有非接触支付功能的芯片产品,可在非接终端的感应识别区“拍”卡秒付,能大幅提升支付效率。HCE技术则是基于“闪付”终端的云支付服务,由银联与工商银行2015年5月在全球率先推出,持卡人可使用具有NFC功能的安卓手机下载相关软件并申请该服务,即可用手机在“闪付”终端进行支付。

合作机构 第7篇

从前期开展的各类检查情况看, 普遍存在对内部管理认识不足、制度缺乏系统性、执行力度不够、业务素质不高、会计主管履职缺位等问题, 导致一些问题屡查屡犯, 甚至将违规操作习惯化。

(一) 内部管理认识不足

对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责任性缺乏认识。一是认为复核性的流程化操作既是对同事的不信任, 又降低了工作效率, 而怠于按章操作;二是误解业务拓展和内部管理的关系, 认为严厉的内部管理制约阻碍了业务发展;三是错误认为内部管理只是决策层和职能部门的事, 存在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我行我素的现象, 致使违规操作屡禁不止。

(二) 制度缺乏系统性

制度建设中零散性印发的文件多, 缺乏有序、统一的规划, 同时存在制度覆盖不全面, 重此轻彼的现象, 影响了执行效果。

(三) 执行力度不够

从监督检查曝露的问题来看, 制度执行力差是导致问题屡禁不止的首要因素。一是明知如何正确操作, 但怕麻烦、图方便而违规操作。如临时离岗时未退出操作系统、未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客户身份证件、逆程序存取款、一日三碰库制度执行不严、款项交接手续不严密等问题;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注意力分散而造成违规。如挂失业务未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是否有效, 提前支取业务未核对客户身份等;三是不讲原则、怕得罪人, 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缺乏风险意识, 有意无意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四是不注重学习, 应知不知, 应会不会, 导致违规行为发生。

(四) 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从整体来看, 员工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氛围不浓厚, 对各项业务操作达不到精、准、全、懒、散、漫等厌学情绪普遍存在。尤其在业务操作系统更新后, 从核算到操作再到交易变化极大, 一旦放松学习, 势必对业务操作吃不透、搞不懂、干不熟, 影响工作效率, 甚至会因错误操作酿成风险或损失, 危害极大。

(五) 会计主管履职缺位

近年来随案防工作的不断深入, 会计主管的岗位职责是加强了而不是弱化了。作为室内工作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责任人, 会计主管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组织的好与差起着重要作用。分析显示, 一个坐的住、管得严、懂得多的会计主管所在网点的业务差错少, 违规问题少, 否则, 违规问题多, 内部管理差。因此, 加强会计主管履职管理就抓住了提升营业网点内部管理质量的“七寸”。

二、强化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内部管理工作对策

鉴于当前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突出做好五项工作。

(一) 以人为本, 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

制度执行的主体是人,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人本管理, 加强员工教育, 规范员工行为, 从源头上防控风险。要切实关心员工生活, 密切关注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 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防患于未然。要坚持唯才是用的原则, 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 同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免机制, 以竞争出人才, 以竞争促业务。

(二) 梳理制度, 健全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全面、审慎、有效、及时、独立的原则, 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以及各项规章、规程等制度规定, 提高内控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二是结合业务发展实际, 由省联社牵头, 统一梳理、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解决制度多造成执行难的问题;三是坚持“内控先行”的原则, 要在“三个成熟”, 即业务成熟、流程成熟、制度成熟的基础上推广新业务新产品, 同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 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 加强培训, 促进业务知识与时更新

一是对浅显易懂, 系统性不强的业务知识和文件要求, 由各网点会计主管组织柜员学习, 检查辅导员对包片范围内各网点柜员学习和掌握情况进行验收、督导;二是对较难理解, 系统性强的业务知识, 由联社适时组织业务培训, 按照培训时间服从培训质量的原则对柜员进行系统培训, 同时要注意增加互动环节, 帮助柜员理解、消化受训知识;三是按就近原则, 城区按3~4个网点、乡镇2~3网点组成互助组, 每半月由检查辅导员或指定会计主管负责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 对业务知识组织补充学习的同时, 重点是解答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形成纪要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以扩大培训效果。

(四) 防范风险, 逐级提高执行力

疏于风险防范、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责任追究不力是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发生、制度执行力不高的重要原因。对违规违纪行为, 要一手抓监督检查、一手抓责任追究, 做到从严管理、从严执纪, 违规必究。一是落实内控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 将基层营业网点内部管理工作质量与网点负责人的考核挂钩, 提高网点负责人对加强内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落实其管理责任。对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 由管辖行 (社) 逐一对网点负责人进行约谈, 强化对管理者的思想教育, 提高中层干部的工作能动性;二是加大内控检查力度。会计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辅导活动, 审计部门要履行内控检查职责, 事后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 形成多头、立体查防格局, 夯实案防工作;三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规问题台账, 将每次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以营业网点为单位进行登记, 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追究人, 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到位后销号。如在内外部检查中发现在违规问题台账中有同类同质问题的, 对责任人进行加倍处罚。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依照相关程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处罚。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营造“人人认识风险, 事事考虑风险, 时时不忘风险”的良好氛围。

(五) 科学考核, 激发履职积极性

一是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使会计主管履职由被动变主动。按问题多少、问题性质、危害大小、网点业务量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情况定期考评会计主管, 实施末位淘汰。二是对问题较多的单位由管辖行 (社) 约谈会计主管, 摆查问题成因, 本着“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的原则提出整改落实意见。三是对普通柜员从工作质量和业务量两个方面逐人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按得分情况相应奖惩, 调动柜员合规操作积极性。

三、结语

总之, 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内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且意义深远的任务, 必须常抓不懈, 只有将内部管理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 建立有效的内部防控机制, 才能保障信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摘要:强化内部管理是贯彻落实“双稳”经营方针, 保障信合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创建一流金融机构的基础。近年来, 各级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对防范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提升内部管理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其中反复性问题的存在突显内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 堵塞漏洞, 防范风险, 提升内部管理质量仍任重道远。

试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第8篇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设计

通过对平衡计分卡系统和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相结合, 建立起一个以平衡计分可体系为基础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会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绩效考核更加完善, 同时也实现了定量化的绩效考核制度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量化考核工具。

(一) 以平衡计分卡为基础的关键绩效指标设计

(1) 工作目标。一个合理的工作目标可以有效的衡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运作情况, 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 平衡计分卡从四个角度来确立不同的工作目标。顾客角度:主要目标有增加市场份额、提高顾客维持率等;学习与成长的角度:主要指标有提高员工能力、增加激励与合作等;财务角度的主要目标:有增加销售收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等;最后是内部流程角度的目标:主要是有增加新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等等。

(2) 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主要是为了测量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度和完成情况, 通常包括四个类型::数量、质量、成本和时限。关键绩效指标的确立要在确立关键绩效指标的类型之后进行, 不同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具体各类绩效指标的选择上, 需要考虑其所处的行业, 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的内外部环境, 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战略的特殊性。不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不同的特性因而有不同的战略;不同的战略又有不同的目标, 因而需要不同的指标体系。所以, 每个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设计基于BSC的KPI体系时都要做到量身定做, 独一无二。根据BSC的四个角度确定目标, 然后根据目标确定指标类型和KPI, 这样的KPI会更加全面更加平衡。

(二) 指标权重的设置

一般利用层次分析的方法来进行指标权重的设置, 因为层次分析法将人们的思维过程和主观判断数学化, 简化了系统分析与计算工作, 有助于管理者保持其思维过程的一致性, 所以, 对于复杂的管理系统问题, 通常用层次分析法将复杂的问题进行组成因素的分解, 再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组以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 通过两两比较判断的方式确定每一层次中因素的相对重要性, 然后在递阶层次结构内进行合成以得到决策因素相对于目标的重要性的总顺序。它的基本流程为: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构造两两判断矩阵、专家打分确定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确定指标权。在基于BSC的KPI体系中, 各项指标的权重, 代表了各项指标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某项指标的权重越大, 说明该指标对被考核者的意义越重要。

(三) 确定绩效标准和绩效完成值

(1) 绩效标准的确定。各指标的水平代表了具体的绩效标准, 对管理者而言, 只要确立了绩效指标之后, 就比较容易去设定绩效考核标准了, 而量化的绩效指标设定的考核标准通常是确定一个范围, 如果被考核制的绩效表现超出范围标准的上限, 则可以说明, 该被考核者的绩效表现低于绩效标准的下限, 则表明被考核者存在绩效不足的问题, 需要进行绩效沟通, 找出原因。对于非数量化的指标, 应从顾客的角度去设计绩效标准。

(2) 绩效完成值的确定。绩效完成值要靠实际表现来进行衡量, 在确定绩效标准之后, 就要知道每个被考核者在各个绩效指标上的实际表现, 从而得到被考核者的绩效完成值, 。对于数量化指标来说, 绩效完成值用实际表现与绩效标准的百分比来表示, 非数量化指标用差、一般、较好、良好、优秀、卓越来表示。考核者可以用0-5标度来表示每个指标的绩效完成情况, 这样绩效的完成值就实现了定量化。

(四) 值得确定

确定的最终值是对被考核者的绩效水平做出判断的最终依据, 指标的最终值是指个指标的权重与指标绩效完成值之积, 指标的最终值之和就是目标的最终值, 目标的最终值之和就是角度最终值, 每个角度的最终值之和就是被考核者的最终总值, 依据最终值得展示, 如果被考核者的绩效最终总值比较低, 考核者需要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改进绩效水平。最终值得确定也标志着以平衡计分卡位基础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完成。

二、绩效反馈

复杂的考核结果要及时的反应给工作人员, 才能让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及时的了解自己的绩效状况同时, 找出绩效差距, 以改进绩效。及时的绩效反馈也增加了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沟通, 增加了工作上的互信, 从而促进了机构和员工个人的发展。

三、总结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 由上至下, 层层推进, 把战略目标转化为部门和员工的关键绩效指标。这个特点使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机制的绩效考核更加全面、平衡和定量化。实现了金融机构战略目标与部门及员工职责之间的全面协调、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平衡、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平衡和定性和定量之间的平衡。

参考文献

[1]李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绩效弱化成因与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8 (12) [1]李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绩效弱化成因与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8 (12)

[2]唐双宁.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完善监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J].中国金融.2006 (05) [2]唐双宁.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完善监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J].中国金融.2006 (05)

[3]石利广.浅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廉政文化建设[J].河北金融.2007 (10) [3]石利广.浅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廉政文化建设[J].河北金融.2007 (10)

合作机构 第9篇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简析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小企业在活跃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税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却以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形式逐渐呈现出来, 甚至已经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一) 融资渠道有限

企业获得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内部和外源融资两个, 内部融资主要是靠内部积累获得资金, 中小企业很难做到, 外源融资主要是从外部金融市场获得, 对于中小企业的可选择途径主要还是靠商业银行取得, 可以说明显的是融资渠道有限。尽管近些年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和充实, 但中小企业的融资限制在于:其获得资金的抵押难;合适的担保机构等, 直接制约融资渠道的狭隘单一。

(二) 缺乏保障机构与体系

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的服务管理机构, 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中小企业资金支持保障机构等中介机构。因为中小企业本身成长不足、生命周期短、资金短缺制约、经营业绩不稳定等因素, 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心和忧虑, 又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机构和体系, 致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顾虑。

(三) 权益资金匮乏致使难获得杠杆资金

中小企业多数是依据当地优势资源, 规模经营较小, 经营方式较为灵活, 但肯定的是权益资金投入较低, 权益资金低, 在从企业财务风险考虑角度, 资产负债率或产权比率的衡量, 权益资金少, 自然很难获得债务资金, 因为这样的杠杆比率是债权人不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 也就直接影响了杠杆资金的获得。

(四) 金融市场相关金融产品严重不足

目前的商业银行竞争较为激烈, 对于不良贷款指标是硬性考核指标, 因此各商业银行普遍推行抵押、担保制度, 且越来越严格, 对于信用贷款形式越来越少。另外, 我国的企业融资租赁、典当业和风险投资等不发达, 也很大程度限制了资金的获得。

二、中小企业融资与商业银行贷款特点分析

中小企业目标是要生存和发展, 而地方金融机构, 尤其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 根本目的是市场化经营, 也是生存与发展。这两个实体都对地方经济作出重要贡献, 但是二者作为投融资双方有着明显对立特点。

(一) 各自特点“水火不容”

我国中小企业内部资金严重不足, 普遍存在内部资金是企业获取发展资金的极为重要的途径, 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往往是在发展的初期, 来自自身利润和折旧等其他资金相对短缺。另外因中小企业的特点, 呈现出资金需求的“少、险、高”特点, 少是需求量相对少, 险当然是风险大, 高则是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高。而地方金融机构现在迫于入世后外资银行的涌入, 本身稳健经营, 长期处于单一化的局面, 管理观念相对滞后, 这样就对中小企业产生了出身的歧视。

(二) 双方信息不对称

在我国当前的信用状态下, 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比发达国家要严重得多, 资金供给方即金融机构无法全面了解资金需求方中小企业的信息, 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存在。一是中小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成长期限短、信用相对底, 使得银行很难与其建立长期的信用合作关系, 以便全面了解其经营状况, 更好地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二是存在部分中小企业的产权关系模糊, 经营透明度低, 财务制度不健全, 不能向外界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虚假报表。若有中介的信用担保机构就会促进二者的沟通合作, 但我国目前的现状是除在个别地区的试点之外, 还没有大批推广。

(三) 风险态度“对峙观望”

中小企业灵活经营、市场信息匮乏和相对产品竞争力的不足, 致使企业本身的经营和财务风险都比较大;同时管理水平、能力、企业发展模式都处于成长期、不稳定, 自身抵抗风险能力较弱。地方金融机构尽管在入世以来已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机构和体制改革, 也要面临国际金融财团和国内国有、实力金融机构的冲击和影响, 因此其经营风险也居高不下。这样的话, 对于投融资双方是相关防范、观望对方的风险, 而难以实现双方的“合作收益”。

三、中小企业融资与商业银行贷款合作博弈探究

博弈理论主要是研究组织在一定规则竞争中为争取各自最大利益做出决策的数学理论, 按是否可以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是研究博弈之间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 研究的重点是合作结果和收益的分配问题。

(一) 合作博弈下的“双赢”

中小企业属于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中的“小”群体, 也可以表述为弱势群体;地方金融机构是财团中的“小”机构, 多为地方政府投资或牵头的金融组织, 也可以表述为底层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在双方所在领域可以讲都是竞争力相对较弱的群体或组织。因此作为投融资博弈的双方要力求与对方的合作空间, 实现合作博弈的下的“双赢”。那就是尽大可能从政策上、制度上根本地寻找的合作。地方商业银行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特点, 改进信贷准入与审批机制, 客观评价中小企业运营质量, 客观公正地看待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增加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便利的机会。中小企业也要尽可能利用所筹资金迅速发展壮大自身。

(二) 金融政策上施压, 规范中小企业信用建设

中小企业多为地方性、区域性的企业, 融资的首要依赖对象应当是商业银行的分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因此, 相对于整体宏观的信用评级而言, 区域性的内部评级显得更为重要。而且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成本远低于全面的信用评级系统, 也便于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参照。

为规范授信业务, 防范信用风险, 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地方金融机构可针对中小企业制定专门的《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其结果作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重要依据, 从根本上督促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另外, 在制定相关政策时, 要考虑中小企业的成长价值, 弱化对企业本身规模、信用的要求, 采取弹性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经营特点, 科学制定评级标准。尽量减少金融机构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 突出实地检查, 随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 重点掌握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 由权威公正的评估机构采取有别于大企业的标准, 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 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的素质、经营状况、偿债能力、信用记录等主要指标, 综合评出不同等级, 以此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重点扶持的依据。

(三) 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与体系

目前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主要是自身的资产, 而其资产规模又先天不足, 如果政府直接参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则容易产生寻租行为, 也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则, 这就使得培育一个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市场成为必要。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 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 建立担保业自律组织。

关于担保机构的推进, 国家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作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2007年的督建重点, 东北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总部在长春, 试点时期以来, 确实发挥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帮助问题。担保机构的成立, 是作为银行的协作机构, 担保机构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或地方金融机构, 银行收到企业贷款申请时, 认为需要担保时, 由企业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并收取担保费, 贷款不能清偿时, 担保机构经审查后按规定比例直接补偿银行。

(四) 金融产品创新, 拓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特殊性意味着应当有角多有针对性地金融工具服务于这一领域。因此, 地方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已经有多家致力于这一领域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长沙商业银行的“财富通道”, 包括“票据通”、“融资通”、“保证全”和“投资广”四大套餐29个金融产品。另外, 地方金融机构还要考虑制定贷款利率档次调整的相关制度指引, 通过利率杠杆增加贷款的融资成本, 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还有就是地方金融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投资部门, 既然没有足够的抵押品, 也找不到合适的担保方, 可以允许银行对企业参股, 成为企业股东, 解决地方金融机构与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金融风险, 同时利用银行的金融渠道为企业进行更合理的资金筹措和安排, 实现利益的“双赢”。

(五) 适度出台促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地方法规

为促进中小企业与地方金融机构的共同发展, 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宏观的政策框架下, 因地制宜地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法规, 相关的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 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良性发展。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规和实施细则, 研究制定公司债券市场的相关法规, 并借鉴国际经验, 如日本对中小企业的相关成功经验, 促进中小企业资本形成。

四、结论

中小企业自身所承担的活跃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税源等方面重要的职能作用, 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从创立初期, 或者说既然是成立, 就是要发挥她自身的作用, 目标是要生存和发展;当然, 各种因素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或是阻碍, 致使企业的倒闭, 这不是中小企业的初衷。而地方金融机构, 应该说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 根本目的就是市场化经营, 在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下, 充分考虑金融风险和经济政策等因素, 本着稳健经营、创新经营、拓宽经营的思路, 寻找业务的新增长点, 而且在实际生活中, 也确确实实对地方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起到很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在这种情况下, 促进和建成中小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二者的共赢, 共同促进, 共同发展, 这无疑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和谐之旅。

参考文献

[1]安妮:《商业银行在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作用问题研究》, 《科技经济市场》2007年第10期。

[2]郑士源:《合作博弈理论的研究进展——联盟的形成机制及稳定性研究综述》,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2011年第12期。

[3]索红:《基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发展现状的对策分析》, 《中国商贸》2012年第3期。

[4]王景超、陈辰:《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财政金融政策》, 《中国商贸》2012年第3期。

合作机构 第10篇

融资租赁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美国, 目前, 全球近15%的投资都通过融资租赁完成;在美国, 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 其租赁渗透率已超过30%, 进入成熟期。而在中国, 到20世纪80年代才引入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的渗透率一直较低。2007年3月1日, 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一办法的出台, 标志着银行自1997年被强行退出租赁市场后重新获得该牌照, 工行、国开行、建行、交行、民生、招行等相继成立了金融租赁公司。据银监会统计, 截至2008年11月, 6家银行租赁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36亿元, 租赁资产规模约为460亿元, 只用了一年就大致占据了整个融资租赁市场业务的半壁江山。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 是一种将金融、贸易、工业结合起来, 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 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 其法律实质是出租人按承租人对租赁物与供货人的选择取得租赁物再出租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 不可能完全依赖于自有资金, 也需要资金提供方的融资支持。它既接受银行提供资金的服务, 是银行信贷信用的受信人, 又是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授信人。

金融租赁公司如何为承租企业设置融资租赁信用条件与融资租赁公司能否满足资金提供人的信贷信用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的未来租金收益与融资租赁公司未来应付资金提供人本息是否相匹配, 是保证融资租赁业务流程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其中, 承租企业的信用风险是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这是因为租赁业务收入是目前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而承租企业的信用状况不仅直接决定了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的收入与风险, 同时也决定了其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水平。

2 引入外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 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水平和资产质量等的监管也日趋严格, 如何有效识别、防范和控制承租企业信用风险, 加强内部信用风险管理, 是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共同课题。

金融租赁公司引入外部评级机构加强承租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独立、客观地揭示承租企业违约的可能性和损失的严重程度, 提高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承租企业的信用风险, 即违约的可能性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包括承租企业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状况、产业政策, 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财务实力等, 需要运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分析。金融租赁公司借助外部评级机构历经多年所建立起来的信用评级体系和专业判断对承租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当前其对承租企业风险识别和控制方面的不足, 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 外部评级机构以独立第三方的地位开展承租企业信用评级, 能够不受委托方和被评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影响, 评级结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有较大程度的保障。

2.2 实行资产五级分类, 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需要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等现行监管政策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 同时应实行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制度, 并提取规定的呆账准备金。外部评级机构对承租企业的评级结果可为金融租赁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的资产分类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为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的计量提供依据。

2.3 有助于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 打造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监管的加强, 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必须迅速提升信用风险定量识别和控制技术, 建立和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同时, 金融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从单纯的业务扩张逐步转变为风险计量、风险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 从而实现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经营目标。借鉴外部评级机构信用风险分析技术和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经验, 有助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3 信用评级机构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方式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信用特征, 信用评级机构可在以下方面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以帮助金融租赁公司进一步提高承租企业信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提升核心竞争力。

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承租企业进行主体信用评级;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针对承租客户的尽职调查服务;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信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设计相关信用方案。

3.1 承租企业信用评级

承租企业的信用评级是对受评企业按时、足额偿付约定租金的能力及意愿的评价, 其核心是充分揭示受评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来源以偿还其到期租金, 并以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其违约风险的大小和损失的严重程度。主要分析要素包括经营环境、企业的基本经营及竞争地位、管理素质、财务状况、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及特发事件风险等。金融租赁公司应首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开展业务。

3.2 承租企业尽职调查服务

尽职调查是评级机构通过专门的征信方法、渠道和程序, 对拟承租客户真实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股权结构和关联企业、经营历史及现状、主要管理人员、法律关系及其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等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和核实。

尽职调查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史及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现状、财务状况、特定债务、涉诉事件、经营者个人诚信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的简要分析等。该报告可帮助金融租赁公司判断承租方的经营、管理实力并甄别经营风险, 提供决策参考。

3.3 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咨询

金融租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将始终面临着必须不断扩张信用以扩大市场份额和争取客户, 但另一方面又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信用风险, 提高赢利水平的两难困境, 因此, 建立企业内部信用制度, 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信用评级机构可协助金融租赁公司建立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 以帮助金融租赁公司解决好客户选择、融资方案制订并实施、加强应收融资租赁账款的管理等问题, 从而实现增加收入和降低风险的预期目标。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风险管理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管理诊断、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及人员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信用管理政策制定、业务流程重组、资金营运及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

3.4 为融资租赁业务设计相关信用方案

融资租赁业务和风险控制的实践证明, 承租企业的经营方式、机构实力、交易的机构组合、中介服务机构的介入与否以及二手设备市场的设立都将影响融资租赁公司对承租企业信用条件的设置。针对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企业的不同特点, 在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关键要素方案时, 应根据承租企业主体信用评级的结果, 进行具体优化设计。信用方案设计的重点在于对租赁债权的管理能力以及未来的租金收益、余值处置收益与金融租赁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以及资金成本、现金流压力等是否匹配。在针对大型服务运营商客户时 (如电信、电力、供水、供气运营商) , 除考虑当前的信用等级外, 信用评级机构还将对该类企业未来赢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进行评估判断, 并根据设备余值风险的定价和处置能力综合设计融资租赁方案;而面对一般生产加工类企业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或大型生产设备的融资租赁需求时, 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市场份额、核心竞争优势、设备的通用性、历史信用记录以及第三方担保等保障措施均成为融资租赁方案设计的主要考虑因素。

参考文献

合作机构 第11篇

合作出版,是指国内外出版机构共同确定作品的选题,共享作品版权,共同或按约定分工合作进行有关图书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共同或按约定分别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合作出版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版权贸易的根本区别,在于版权贸易仅发生版权转移,至于具体的翻译、编辑、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全部由引进方负责。

联合出版,也称“合资出版”,即一个出版机构同其他出版机构合资,共担风险,分享利润。这种合作可以是按约定比例分担所有成本并分享利润,也可以是按约定分别承担项目不同部分或不同阶段的成本并分享相应比例的利润。联合出版是合作的双方共同出资,共同取得收益;而合作出版,可以是双方按照各自所负责的内容进行先期投入,也可以是一方提供版权,而另一方出资。取得收益后,再按约定扣除出资方及提供版权一方的全部成本,或者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或者平分收益。

传统意义上的版权贸易是由引进方承担全部风险,版权输出方只按时收取版税即可,而无需承担风险。但反过来说,如果版权输出方对图书的销售数量不满意,希望版权引进方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图书的销售,也只能提出自己的建议,而不能要求引进方按照自己提出的方式采取措施。合作出版中,拥有版权的一方虽然可以不出资,但是,是以图书的版权作为“资金”,也是一种投资。而且,为了使图书得到出版方所在国家读者的认可,同意并将原书的内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进行更改,并且可配合出版方对图书进行宣传。提供图书版权的一方在图书取得收益前,不获得任何收益。所以,也承担小部分的风险。而联合出版,为双方共同策划选题、共同投资、共同商定宣传策略,不论最终是否能取得收益,双方都承担相同的风险。

国际出版业所称的“合作出版”,不同于我国的“合作出版”概念,而相当于我国的带有印制合作条件的版权贸易;而国际出版业所称的“联合出版”,与我国“对外合作出版”的概念类似。但在实际合作中,合作出版与联合出版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大多是兼而有之。

随着网络经济的影响迅速扩大,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如今,出版行业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那就是如何适应互联网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进行的改变。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扩大经济效益,传统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必须升级换代,不断更新。

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IT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水平也持续提高,以及国民阅读习惯和阅读环境的变化,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网络数字出版的优点十分明显,一方面它们更具有开放性、即时性、多媒体性等;另一方面它降低了出版的成本,大幅度地减少了传统出版的许多中间环节,使出版产业更加绿色和环保。因此,今后数字出版将成为中国出版业,乃至世界出版业重要的出版经营模式。

2009年2月2日,温家宝总理在英国剑桥大学具有500年历史的“瑞德讲坛”发表题为(《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的演讲时,将一套由其亲笔题字的电子书及数字图书馆系统——“中华数字书苑”作为国礼,赠送给了剑桥大学。标志着中国的数字出版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现今,国内外出版机构都在根据各自的专业积极沟通,希望共同建立一个数字化平台。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数字出版物的购买与使用途径,并促进国内外读者的直接交流。中国的出版机构也希望在打造企业品牌的同时,加快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进程。

数字出版的合作方式包括:

1.通过数字印刷与装订的方式生产图书(按需印刷),然后配以出版所在地文字的封面,在当地进行销售,可以降低库存的压力。

2.将图书内容放在网站上,供用户按需、付费下载(可以下载整本书,也可以单页下裁)。

3.在网络商店中提供可供购买的数字化图书(电子书)。

与传统出版相比,数字出版以出色的快速查询、海量的存储、低廉的成本、方便的编辑以及更加环保等特点,迅猛发展。因此,数字出版必定成为国际间版权贸易合作的一种重要的方式。

其实,以上所有国际间版权合作最根本的核心内容就是保护版权。保护作品版权所有人的版权,同时保护出版者的版本权,是进行国际间版权贸易合作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加强国际出版机构之间的版权贸易合作,进而推动我国出版业的不断发展,并不断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同样,传统出版的资源优势和数字出版的技术优势只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并同时加强对版权的保护、打击网络盗版,才能不断地扩大国际间合作的规模,数字出版产业也才可能进入到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

合作机构 第12篇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趋势明显

2003年, 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 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 (国发[2003]15号文件) , 确定了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 加快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 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 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国务院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 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构建新的产权关系,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 根据不同地区情况, 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并提出,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 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 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 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目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已经形成了三种模式, 即省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2003年8月, 农村信用社改革在浙江等8省 (市) 率先启动。2004年8月, 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29个省 (区、市) 。2006年末, 海南省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至此, 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西藏无农村信用社) 。目前,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顺利, 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注: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2006-2011年) 进行整理。

(一) 财务报表项目分析

1.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税后利润的增长幅度。

(1) 从资产规模增长幅度来看, 农村商业银行资产增长幅度快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表1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是3 028.9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42 527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13倍;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资产总额是2 750.4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0年上升到15 002.0亿元,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4 025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4.1倍;2005年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是31 426.7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72 047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1.3倍。 (2) 从负债规模增长幅度来看, 农村商业银行负债增长幅度快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表1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负债总额是2 873.3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39 208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12.6倍;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负债总额是2 573.7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0年上升到13 887.0亿元,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2 959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4倍;2005年农村信用社负债总额是1 320.4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68 575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1.3倍。 (3) 从所有者权益规模增长幅度来看, 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增长幅度快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表1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总额是155.6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3 320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20.3倍;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所有者权益总额是176.7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0年上升到1 115.0亿元,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 066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5倍;2005年农村信用社所有者权益总额是30 106.4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3 471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1.6倍。 (4) 从税后利润规模增长幅度来看, 农村商业银行税后利润增长幅度快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表1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税后利润总额是29.4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512.2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16.4倍;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税后利润总额是30.1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达到181.9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5.0倍;2005年农村信用社税后利润总额是120.3亿元, 逐年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531.2亿元, 与2005年相比, 增长了3.4倍。

2.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税后利润占比。

(1) 农村商业银行资产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的比例不断上升。表2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资产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的比例是8.1%, 到2011年上升到33.1%;农村合作银行资产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的比例是7.4%, 到2009年上升到14.8%,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0.9%;2005年农村信用社资产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的比例是84.5%, 逐年持续下降到2011年的56.0%。 (2) 农村商业银行负债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债的比例不断上升。表2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负债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债的比例是8.1%, 到2011年上升到32.5%;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负债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债的比例是7.2%, 然后逐年上升, 到2009年上升到14.5%,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0.7%;2005年农村信用社负债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负债的比例是84.7%, 逐年持续下降到2011年的56.8%。 (3) 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断上升。表2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是9.4%, 到2011年上升到42.3%;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所有者权益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是10.7%, 然后逐年上升, 到2009年上升到19.7%,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3.6%;2005年农村信用社所有者权益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是79.9%, 然后逐年持续下降到2011年的44.2%。 (4) 农村商业银行税后利润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后利润的比例不断上升。表2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税后利润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后利润的比例是16.4%, 到2011年上升到41.8%;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税后利润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后利润的比例是16.7%, 到2009年上升到26.4%,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降为14.8%;2005年农村信用社税后利润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后利润的比例是66.9%, 然后下降到2010年的33.7%, 到2011年又上升到43.4%。

注: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2006-2011年) 数据进行整理和计算。

(二) 从业人员数量和机构家数

农村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数量和机构家数逐年增加, 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从业人员数量和机构家数逐年下降。表3显示, 2008年农村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数38 526人, 法人机构数22家, 逐年持续增加, 到2011年从业人员数上升到155 476人, 法人机构数上升到212家;2008年农村合作银行从业人员数是63 770人, 法人机构数163家, 然后逐年上升, 到2010年从业人员数上升到81 076人, 法人机构数上升到223家, 然后开始下降, 到2011年从业人员数下降到70 115人, 法人机构数下降到190家;2008年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数583 767人, 法人机构数4 965家, 然后逐年持续下降, 到2011年从业人员数下降到533 999人, 法人机构数下降到2 265家。

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经济合理性

(一) 省联社的缺陷

目前运行的省联社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一是股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不匹配。县联社是省联社的股东, 应该由县联社通过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省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但现实正好相反, 省联社任命县联社高管, 股东和高管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称, 县联社的股东权利被轻视和剥夺。目前, 股东大会和社员大会都是徒有虚名, 不论是资格股股东还是投资股股东都不可能真正行使权力和承担风险。二是省联社定位不清晰, 职责边界模糊, 政企不分。省联社既是受省政府委托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的行政性管理机构, 又是一家经营农村金融业务的金融企业法人, 政企不分, 多种角色和身份并存。事实上受农村政治经济制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村信用社历史发展路径影响, 农村信用社早已不是合作制, 也无法按照合作制原则将其规范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2]。

(二) 农村合作银行的问题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股份合作制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 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是希望吸收股份制和合作制之长, 避二者的短处。但在实践中, 股份制和合作制是很难有机结合在农村合作银行组织中的。合作制强调成员之间的平等、民主和互利, 而股份制则强调资本的回报和按出资额的大小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之间并不平等。因此, 股份制与合作制在权力行使和利益分配上是矛盾的。在农村合作银行内部, 代表合作制的权力与代表股份制的权力不太可能处于一种平衡状态, 在股东回报和社员服务之间很难协调, 有可能顾此失彼[3]。

注: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2006-2011年) 进行整理。

(三) 农村商业银行的优势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并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农村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 实行自主经营, 自担风险, 自负盈亏, 自我约束。股份制这种组织形式历史悠久, 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比较成熟, 运作比较规范, 世界上大多数商业银行采用的是股份制组织形式。

(四) 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绩效明显

为了考察三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能力, 我们选取盈利性指标 (包括资产收益率和权益报酬率) 、安全性指标 (资本/资产比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 进行计算和比较 (2) 。

1. 盈利性指标。

(1) 资产收益率。表4显示, 2006年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是1.00%, 从2007年开始持续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1.46%;2006年农村合作银行资产收益率1.50%, 2007年大幅下降, 随后下降趋势得到抑制, 但是整体发展趋势呈现震荡趋势, 到2011年下降到1.25%;2006年农村信用社资产收益率是0.60%, 持续下降, 到2010年降到0.40%, 从2011年才扭转了下降趋势, 上升到0.78%。在2011年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是1.46%, 高于农村合作银行的1.25%和农村信用社的0.78%。通过比较可以发现, 农村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好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2) 权益报酬率。表4显示, 2006年农村商业银行权益报酬率是20.20%, 2007年下降到14.80%, 然后, 从2007年开始上升, 到2011年上升到19.16%, 总体水平比较稳定;2006年农村合作银行权益报酬率22.80%, 2007年大幅下降到15.50%, 随后下降趋势得到遏制, 但是整体发展趋势趋于下降, 到2011年下降到16.68%;2006年农村信用社权益报酬率是13.20%, 持续下降, 到2010年降到9.10%, 从2011年才扭转了下降趋势, 上升到16.96%。在2011年农村商业银行权益报酬率是19.16%, 高于农村合作银行的16.68%和农村信用社的16.96%。通过比较可以发现, 农村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好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根据杜邦公式, 权益报酬率=资产收益率权益乘数, 已知权益报酬率和资产收益率, 可以算出, 2011年农村信用社的权益乘数是21.7, 2011年农村商业银行权益乘数是13.1, 2011年农村合作银行权益乘数是13.3。农村信用社实现16.96%的权益报酬率主要是靠大幅提高权益乘数实现。农村信用社过大的权益乘数可能会给农村信用社带来过大的财务风险, 未来不良资产比例可能会上升。

通过以上分析, 从盈利能力角度来看, 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和权益报酬率都高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2. 安全性指标。

(1) 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相对较好。表5显示,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高, 信用风险降低, 其不良贷款率从2006年的5.9%下降到2011年的1.6%。2011年末 (3) , 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5.5%。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比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低了3.90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好于农村信用社。 (2) 资本比率。源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数据的可得性, 我们使用资本比率即资本/资产来近似地衡量三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4]。表6显示, 2005年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比率5.1%, 从2007年开始逐年上升, 到2011年达到7.8%;2005年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本比率6.4%, 到2011年上升到7.6%;2005年农村信用社的资本比率4.2%, 长期在4.3%左右徘徊, 到2011年才上升到4.8%。2011年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比率高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注: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2006-2011年) 进行整理和计算。

注: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2006-2011年) 进行整理。

注: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 (2006-2011年) 进行整理和计算。

以上分析明显看出, 农村商业银行的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且高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3. 结论。

通过分析三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盈利性指标和安全性指标的比较分析表明, 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绩效要好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正是由于农村商业银行相对于农村合作银行和省联社在理论和实践以及财务绩效等方面的优势, 省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属于过渡性的组织形式, 改革的路径选择应该是农村商业银行。银监会也明确提出, 从2011年开始,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 在2015年之前, 全面取消农信社资格股, 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 现有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5]。

三、政策建议

(一) 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一是应该积极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化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取消资格股, 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 现有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二是不断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力制衡机制, 构建符合小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 完善用人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 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人力资源结构,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符合现代农村金融企业要求的经营机制, 进一步改善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 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随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正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将不复存在。虽然我国农村经济正处于城市化和市场化快速发展阶段, 但小农经济还会长期存在, 因此农村合作金融存在是必要, 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缓解农户贷款难的有效途径。但我国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滞后和缓慢, 导致农民信贷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农户融资越来越难, 只好更多地借助民间金融渠道, 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应该不断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制定长期激励导向明确的财政和金融扶持政策, 如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支农再贷款, 以及差别化的监管等;对涉农贷款投放比例较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政策激励。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案的经验, 制定农村社区再投资法, 减少农村资金外流。美国社区再投资法要求任何金融机构只要吸收了当地存款, 就必须将一定比例贷款投放到当地, 如果没有做到, 就退出当地存款市场。该法规在美国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在2005年以来的几个中央1号文件中, 都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具体比例, 但目前这一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和落实[6]。

(四) 提高农村金融监管水平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 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同时创造条件, 鼓励条件成熟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登陆资本市场。二是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成本覆盖风险原则, 合理定价, 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商业性金融只有财务上可持续, 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更好地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反之, 用行政手段压低利率, 会减少农村的信贷供给, 使低利率信贷成为稀缺资源, 反而使农户不容易得到贷款。三是健全分类监管体系, 制定符合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011年第4季度)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2:18-19.

[2]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 2001 (1) :1-13.

[3]张小山, 李周.中国农村改革30年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8:215-221.

[4]瞿强.现代商业银行概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4:92-96.

[5]步入良性轨道整体状况稳健支农主力军作用突显——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情况答记者问[EB/OL].[2011-08-02].http://www.cb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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