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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精选6篇)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第1篇

汾西服务区安全手册

前 言

为了加强汾西服务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我们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养安全技能,积极营造一个和谐的安全产环境,促进服务区实现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安全文化是服务区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文化建设是巩固安全基础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工作原则;必须坚持贴近安全生产实际,贴近职工生产生活的方针;必须努力在培育“安全第一”的共同价值观和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使“安全第一”理念在职工心中深深扎根,成为每一名职工生产行为的第一需要。

目录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P2

二、危险源透析……P3

三、预防措施 ……P4 1.加油站篇……3 2.配电室篇…… 4 3.职工宿舍篇…… 5 4.广场大灯篇……5 5.广场井盖篇^6 6.超市篇…… 6 7.公共卫生间篇…… 7 8.餐厅厨房篇 …… 7 9.发电机房篇…… 8 10.防盗篇…… 8

四、应急预案 …… P7 1 突发险情、事故应急处理预案……9 2.加油站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10 3.配电房、发电机房灯灭火处置预案……11 4.可疑人员进入服务区时的防范预案……12 5.餐厅食物中毒防范处置预案……12 6.服务区防盗抢劫预案……12 7.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13 应急队伍及物资……14

五、各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P15

、一、汾西服务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组 长:李俊燕 副组长:程 飞 刘宗波

成 员:张琳燕 樊大波 邱 香 苏晓斌

全体保洁员、保安、门卫、工勤人员

二、汾西服务区危险源透析

三、预防措施

(加油站篇-配电室篇-职工宿舍篇-广场大灯篇-广场井盖篇-超市篇-公共卫生间篇-餐厅食堂篇-发电机房篇)

加油站篇、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以防加油灌区塌陷。

2、对灭火装置的数量以及摆放位置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3、对液化石油气罐采取防腐、放电、防雷措施。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和避免违章操作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著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要求整改或关停。

5、应按要求进行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做好管道工程、电气仪表、防腐蚀工程的施

6、对加油站从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性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加油站内应当设置安全报警措施,同时报警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8、加油站周围应当有一定面积的绿地,对周围温度调节有一定的作用。配电室篇

1、室外措施:

①、配电房的外墙应用白灰粉刷,而后在墙面上呈45度斜角、相隔20公分左右画出线条,用黄黑油漆(不宜用红白油漆,因白漆易沾尘变色、红色受紫外线照射易变色)墙面,起到警示作用。

②、配电房室外应设立排水沟,周围不得有积水。

③、配电房的屋面应有防水措施,并应设置隔层或搭设规范的防护棚。

2、室内措施:

①、室内墙面应用白灰粉刷,涂料刷白。②、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③、室内应保持自然通风散热和采光。应装照明灯,照明灯应从总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④、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5㎝以上。配电柜应放在电缆沟上,电缆沟砌体应高于室内地坪20㎝以上。防止配电装置受潮。

⑤、对电缆沟进出线口、窗户必须用铁丝网封闭。在门框上安装一块高度不低于50㎝的档板,刷上黄黑油漆,在板上书写“档鼠板”三字,避免小动物进入。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电器和母线间造成短路故障。

3、电气防火措施:

①、在室外墙上离地130㎝高处配置至少2只以上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绝缘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导电灭火器、清水扑灭电气火灾)。②、室内电缆沟的敷设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0.5m的细砂然后覆盖水泥簿板或红砖,可防止电缆火灾

③、室内配置一只黄砂箱,应盛满黄砂,预备一把铁锹。在电缆线发生意外起火时,可用黄砂履盖扑灭火灾。

4、其他措施:

①、室外门上头贴上总配电室标识牌;门上方应贴上一块“配电重电、闲人莫入”警示牌。

②、建立制度,室内应挂好《配电室安全操作规则》牌、《施工用电验收合格牌》、《电工责任制》牌、《施工用电操作责任人》牌。准备一块《在检修中,严禁合闸》牌,在检修工作中应使用此牌。③、配电柜门上应用不干胶割字(红色),内容为“安全用电”、等标示。④、应及时打扫卫生、扫除网尘,保持室内清洁。

职工宿舍用电篇

1、严禁使用照明灯具以外的一切用电器,如电褥子、加热棒、电炒锅、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等。

2、严禁私自改变室内线路,绝不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

3、严禁在灯具上悬挂任何装饰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4、要做到及时关灯,以免灯具和线路过热引发火灾。

5、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6、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严禁自行处置,否则后果自负。

7、注意保持电器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广场大灯篇

1、应当在广场大灯标杆上粘贴大型安全警示牌。

2、严禁在广场大灯上悬挂任何易燃、易爆物件。

3、建立服务区电工对广场大灯的柱体及电路检修时间表。

广场井盖篇

1、遵循常检查、定时检修、及时修复的规章制度。

2、如若需要维修,遵循边通车、边施工的基本原则

3、畅通原则:施工期间,道路应保持畅通。

4、加强警示标志提醒的设立,以保证过往车辆行驶畅通,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井盖更换施工要求:

在维修井盖前50米设置警示标志→移除现场破旧井盖→人工清理检查井周围路面→更换新型同尺寸井盖→固定、夯实→并对维修处做养护处理(设置警示标志)→将旧井盖、垃圾移除到指定地点→开放交通

超市篇

1.应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随意提价压价,销售过期及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商品质量。

2.食品应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每日应进行一次,确保食品安全。

3.类商品均应有价签,价签的内容应完整无误,包括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等信息。每件商品应粘贴价码,并做到明码实价,以便管理。

卫生间篇

1、禁止在公共厕所内吸烟,使用明火.2、公共厕所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的,维护管理责任 人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时维修。清扫保洁时应设置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应设置防滑标志,文字清晰.3、除服务区管理人员,其他人不能任意毁损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

4、定期对卫生间吊顶及电路进行排查以防人员砸伤或触电。

餐厅厨房篇

1、厨房工作人员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定期体检,患有传染病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厨房严格做到煤气罐与灶台分离。

3、厨房内非工作人员杜绝入内。食品每班应设专人管理及检查,以防止蓄意破坏及投毒。每班次厨房下班都要人走锁门,开、锁门每班都要指定专人负责。

4、机具要熟悉操作方法,如搅绊机使用,应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确保食物卫生。

5、餐厅所用餐具应清洁卫生无破损,摆放有序,消毒需符合规定,以保证乘客就餐食物安全。

发电机房篇

1、建立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2、节假日期间机房责任人应做好供电应急措施。负责有关供电情况。

3、制定来访登记制度,未经许可开机人员不得进配、发电房,施工人员不得私自乱接电源。

4、发电机房、配电机房区域采取防雷、防火、防静电等措施。

5、认真做好发电机机油柴油的检查工作。每周必须启动发电机两次,每月检查一次机油,随时准备好机油柴油。

6、发电机房和配电房必须配有消防器材,每周检查次消防器材是否过期,随时检查机房外界环境是否存在水、火灾等隐患、要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防盗篇

1、全区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和证件审查制度;

2、服务区办公大楼的门、窗、客房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防盗设施;

3、服务区财务室、超市收银台、餐饮部收银台、加油站收银开发票处都应当安装监控并及时锁门,定时检查。

4、场区外延的防护栏需每日巡检,以防破坏防护柱进行偷盗。

5、建立门卫、保安卫值班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6、服务区工作人员如若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案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应急预案 突发险情、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1 服务区应设立突发险情、事故应急领导组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机构。 1.2所有员工都有对在服务区内发现的险情、事故报告及协助处理的义务。1.3各部门值班人员和保安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保障所辖防区通讯无阻,不得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严禁用值班电话闲聊,对因通讯受阻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处理。

1.4如遇火警、匪警、交通事故、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刑事案件,要利用最近的通讯设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值班保安要维护好现场及知情人、证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5值班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给相关部门领导,并做好相应的值班记录备案。 1.6险情、事故发生后,当事部门要立即上报服务区应急处理机构,由应急处理领导组上报给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时积极展开自救,要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1.7若发现有严重创伤、急性疾病和急性传染性疾病,要立即报120急救,并报告保安,保安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备案。 2.加油站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1)加油站人员分为报警组、火灾扑救组、疏散警戒组,各小组任务是: 报警组:负责向有关部门报警。火灾扑救组:负责现场火灾扑救。

疏散警戒组:负责疏散人员、财产,控制现场秩序。2)处置方法: a.若加油汽车在加油时发生火灾,加油站所有汽车停止加油,马上撤离现场,着火车辆可以撤离,也应开出加油站到达停车场的空旷部位,然后利用加油站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若加油机着火,一边组织车辆人员疏散。一边利用站内灭火器材灭火。

b.若火势无法控制,立即用固定电话或手机向消防队报警,报发生火灾的单位、部位、燃烧的物质,着火的范围,并告知报警人的姓名和报警电话号码。

c.要迅速组织人员、车辆疏散,并做好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火灾现场。d.火灾扑救完后,疏散警戒组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保护现场等待消防队来人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e.灭火方法:

a)若是地面流淌的油品着火,可迅速拿出灭火毯,覆盖窒息灭火,或用手提 式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器使用时,注意打开保险栓,左手紧握喷粉管,右手抓住灭火器,距离着火部位5—8米时,压下压把,对准火焰底部,由近向远,左右扫射,将火扑灭;

b)若着火范围或火势大,加油机与车辆同时着火,应迅速推出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由两人操作,一个将喷粉管拉直,紧喷粉枪,一个将灭火器上的保险栓拔掉拉开开关,打开喷粉枪的开关,对准火焰底部,由近向远,左右扫射,将火扑灭。

c)若油罐车在卸油过程中发生火灾,若油罐车可以离开,立即将油罐车开离现场,到空旷场地扑灭油罐车火灾,地下实埋油罐着火时,用灭火毯将量油口覆盖,窒息灭火,同时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3.配电房、发电机房灯灭火处置预案

1)配电房发现火情时,电工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系统安全,同时报告服务区领导,力争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

2)值班人员应在组织救火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力抢救伤员和服务区财产。3)所有不当班人员应迅速提灭火器灭火。

4)营业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护货款安全。5)火势控制后,电工应立即查明情况并拿出响应措施。

6)值班人员立即安排电工进行抢修,同时向领导报告,并到现场维护正常秩序。

7)事态平息后,应立即恢复服务区正常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4.可疑人员进入服务区时的防范预案

1)加强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随时做好防范工作。

2)保安人员、值班人员注视服务区内情况,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办公区 域。

3)加强保安人员教育,提高保安人员责任感,坚持巡逻、巡查制度。4)树立全体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办公区域内发现陌生人要及时上前盘问,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安人员及区领导汇报。

5)保安人员应立即将可疑人员带到值班室询问情况。

6)值班人员组织不在岗员工检查公共设施和私人财产是否被盗。7)值班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判断是否要报警。8)整个过程都要有文字记录和证人。5.餐厅食物中毒防范处置预案

1)食堂、餐厅若发生食物中毒,迅速拨打“120”求救,讲清地点,中毒人数,并立即停止营业,劝说正在用餐人员,停止用餐,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工作人员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迅速参与抢救病员,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做好迎接救护车到来前的准备工作。

3)服务区领导接到报警后,要组织救援车辆及抢救,并仔细调查用餐后可能会发生中毒人员,统一安排好休息,以防中毒后能及时抢救,加强治安秩序的维护。

4)妥善安排中毒人员的后顾之忧,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观察事态发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6.服务区防盗抢劫预案

1)保安人员及值班人员要坚持办公楼的动态巡查,一旦发现无关的人员逗留,应立即询问,并即时劝离该区域。

2)在公共场所树立安全宣传等提示牌,并写明报警电话和值班电话。3)保安人员每天必须坚持全场区的巡查,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询问。4)对检查到的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实施控制。

5)对检查到的带有暴力倾向的可疑人员应立即汇报区领导并通知当地的派出所或交巡警大队。

6)一旦发生抢劫,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向“110”和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和路政大队报警。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营业场所安全,确保服务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并协助抓获罪犯。

7)注意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

8)对服务区公共场所遭到盗窃、抢劫,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阻击,并记下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特征,并向“110”报警,若犯罪分子从高速公路上逃跑,应立即同志监控中心,要求各收费站布控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一起参加堵截。7.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1)办公室和值班员应主动掌握服务区整体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或发出求救警报,并在现场组织抢险。

2)值班负责人组织人员维护服务区秩序,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3)服务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工作岗位,保护货物、票款。4)全体员工必须听从指挥,保护服务区安全,疏导车辆及司乘人员,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护。

6)事态平静后,值班员应组织人员恢复服务区正常运行,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出报告。

汾西服务区突发事件应急队

应急队:

负责人:李俊燕 队员人数:15人

设施设备配备:

1、现场报警电话: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 119,匪警 110

2、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3、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4、推式MFZ35Kg干粉灭火器4个,手提式MFZ8Kg干粉灭火器加油站18个,餐厅、超市12个,配电房4个,综合楼2个,汽修厂4个;加油站还配备消防沙5吨,消防铲8把,消防毯8张。

5、应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带、应急灯、水泵、灭火器等。

6、财务部门配备保险柜,安装有防盗窗、防盗门、报警器。

7、加油站收银台安装有pos机、防盗窗、防盗门、报警器。

8、超市收银台安装有报警器。

9、餐厅收银台安装有pos机,餐厅配备消毒柜。

10、交通工具:小轿车2辆。

物资储备情况: 加油站汽油每天进购10吨,柴油每天进购15吨。餐厅主食及蔬菜储备2天食物。超市所售商品可供4-5天销售。

可调运社会的队伍和设备情况:

1、汾西县医院医生、护士及120急救车

2、汾西县消防支队消防队员及119消防车

3、汾西县派出所民警及110警车

五、各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注明:

本制度由汾西服务区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汾西服务区

2015年7月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第2篇

1、热爱本职工作,着装整齐,持有效证件上岗。

2、认真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优质服务,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3、注意行车安全,通过’公铁平交”道口、危险路段及雨、雪、雾天气时,协助驾驶员做好瞭望,保证安全运行。

4、做好安全乘车知识的宣传,防止客伤事故的发生,做好途中“三品”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上车。

5、售票时面向前方,防止刹车时摔伤。

6、上、下车不许催促乘客,确定上下完乘客后再让司机关好门起步。

7、在行车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协助司机积极救治伤者,并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本单位。

8、行车途中发现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单位及相关部门。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0年1月2013年7月, 于该市惠城区选取268例经计划生育手术的健康育龄年纪的群众, 年龄在17~47岁之间, 平均年龄为 (28.6±1.8) 岁。经本人同意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 其中观察组人数为134例, 有男性38例, 女性96例, 其中行流产术者20例 (包括负压吸宫者5例, 钳刮术者6例, 引产术者6例, 药物流产者3例) , 输卵管结扎术者17例, 输精管结扎术者38例, 放置宫内节育器59例, 年龄在18~46岁之间, 平均年龄为 (28.7±1.6) 岁。对照组人数为134例, 有男性39例, 女性95例, 其中行流产术者20例 (包括负压吸宫者4例, 钳刮术者6例, 引产术者6例, 药物流产者4例) , 输卵管结扎术者18例, 输精管结扎术者39例, 放置宫内节育器57例, 年龄在17~47岁之间, 平均年龄为 (28.5±1.7) 岁。

1.2 研究方法

(1)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程序[3]:术前详细记录受术者的个人情况, 嘱病人排空膀胱, 取膀胱截石位。用碘伏 (国药准字H44023924) 在外阴及阴道消毒常规消毒。焦虑异常者术前1 h给予镇定剂, 进行流产手术者均要检查妊娠产物是否完整。

(2) 治疗操作程序[4]: (1) 宫内节育器放置:将节育器放置在阴道最深处 (节育器选取r形环, 吉妮环或曼月乐依据子宫形状和病史进行决定) 。 (2) 负压吸宫:妊娠10 w内, 应用450 mm汞柱负压的装置, , 吸管号数先为4号, 逐渐扩张至8号, 将胚胎组织物吸出。 (3) 钳刮术:妊娠10~14 w者, 术前3 h空腹服米非司酮 (国药准字H20113480) 30 mg, 以促进宫颈口放松, 宫颈扩张器接12号无菌导管与550 mm Hg负压吸引器相接, 转动吸头吸破羊膜囊, 吸净羊水, 再逐步吸取抬头和四肢。 (4) 药物引产:自下腹壁向羊膜腔内注射利凡诺50 mg, 引起宫缩, 出尽胎儿娩出。 (5) 输卵管结扎术:用盐酸利多卡因 (国药准字H37022839) 10 m L做腹部局麻后, 于耻骨联合上3 cm横切一2 cm小口, 用指板法, 抽芯包埋, 使输卵管近端包埋, 远端游离。 (6) 输精管结扎:利多卡因50 mg作局麻, 用小尖刀作4 mm切口, 将输精管游离出1 cm后剪断, 用1号丝线结扎两端。术毕用无菌纱布覆盖创口并胶布固定。 (3) 护理操作程序[5]: (1) 给予心理护理, 告知手术不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也不会影响夫妻生活, 万一子女发生意外可以行复通术, 术后分散注意力, 减轻疼痛。 (2) 经结扎术的群众密切注意其伤口情况, 用75%酒精涂抹后再覆盖消毒纱布, 禁止沾水。 (3) 术后注意饮食, 一清淡食物为主。 (4) 辅助检查操作程序:术前均行B超检查, 判断子宫的大小和方位及孕囊大小。

1.3 疗效评价

观察并记录患者阴道流血、妊娠物残留者、术后粘连、感染、结扎失败等情况;记录人工流产手术时间、输卵管结扎术时间、输精管结扎术时间。

1.4 统计方法

以SPSS13.0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 采用χ2检验, 计量数据以均数±标准差 (±s) 表示, 采用t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术后并发症的对比

观察组阴道流血者, 妊娠物残留者, 术后粘连, 感染, 结扎失败者占比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注:与对照组相比, *P<0.05

2.2 两组群众手术时间对比

观察组人工流产手术时间为 (6.7±1.5) min, 输卵管结扎术时间为 (24.5±4.1) min, 输精管结扎术时间为 (21.2±4.6) min,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的 (7.6±1.7) min, (6.5±1.8) d, (36.5±4.8) min, (26.7±4.2) min, 差异有计学意义 (P<0.05) 。见表2。

注:与对照组相比, *P<0.05

3 讨论

自计划生育政策开展以来, 经过多年的努力, 虽然如今计划生育手术在临床上的应用已得到显著地效果并获得了良好的发展, 没有出现死亡现象。但术后的并发症却时有发生, 有报道表明, 计划生育手术的施行可以显著的减少人口数量, 保证优生优育, 显著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然而, 常常由于患者的个人心理问题, 导致患者不配合治疗, 使手术进展缓慢, 增加了治疗的困难性, 甚至形成各类术后并发症, 对受术者健康造成一定威胁, 增加了患者家人的的负担。所以保证手术操作的规范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有报道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对计划生育的施行有良好的安全保障, 可大大的减少了群众的心理负担, 使手术顺利进行, 缩短了手术和住院的时间, 能够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改善患者的预后, 进而达到手术的目的[6]。

该研究通过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与通常的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所产生的并发症及预后进行对比。表1结果发现, 观察组阴道流血者 (9.70%) , 妊娠物残留者 (2.99%) , 术后粘连 (12.69%) , 感染 (6.72%) , 结扎失败者 (10.45%) 占比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均P<0.05) 。符合许兰的报道结果[7]。表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对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群众更安全, 产生并发症的几率更小。此外从表2可知, 观察组人工流产手术时间为 (6.7±1.5) min, 输卵管结扎术时间为 (24.5±4.1) min, 输精管结扎术时间为 (21.2±4.6) min,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的 (7.6±1.7) min, (6.5±1.8) d, (36.5±4.8) min, (26.7±4.2) min,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均P<0.05) 。符合倪萌的报道结果[8]。表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可节省计划生育手术的时间。这可能与标准操作程序的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使病患心情愉快, 减少对于治疗的恐惧性, 积极配合治疗, 进一步规范了手术的操作程序, 提高了计划生育技术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关。有报道表明, 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可节省计划生育手术时间, 减少并发症的发生[9]。

综上所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对计划生育的实施安全性较好, 可缩短了手术及住院时间, 使其尽早出院, 减低患者的心理负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 在临床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值得临床应用及各大医院的广泛推荐。

摘要:目的 探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对计划生育手术实施的安全性。方法 随机选取2010年1月—2013年7月该市惠城区268例经计划生育手术的健康育龄年纪群众作为研究对象, 分为观察组 (134例) 和对照组 (134例) 。观察组为2010年1月—2012年9月行常规计划生育术的健康育龄人群, 对照组为2012年10—2013年7月行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手术的健康育龄人群, 对两组群众术后并发症及手术时间进行对比。结果 观察组阴道流血者 (9.70%) , 妊娠物残留者 (2.99%) , 术后粘连 (12.69%) , 感染 (6.72%) , 结扎失败者 (10.45%) 占比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观察组人工流产手术时间为 (6.7±1.5) min, 输卵管结扎术时间为 (24.5±4.1) min, 输精管结扎术时间为 (21.2±4.6) min,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的 (7.6±1.7) min, (6.5±1.8) d, (36.5±4.8) min, (26.7±4.2) min,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安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的建立对计划生育手术的安全有保障, 可缩短手术时间、改善预后, 在临床上有一点的指导意义, 值得临床推荐。

关键词:计划生育技术,医疗安全,标准操作程序

参考文献

[1]周忠, 孙开庆.中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 2012, 2 (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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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倪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规范问题研究[J].西部医学, 2012, 13 (20) :9-12.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第4篇

自制饮料应公示食品添加剂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陈谞介绍,《规范》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要求。根据《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制度,加强对有关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应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制的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应向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在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规范》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经由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超百人聚餐所用食品应留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5篇

日期:2011-09-0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138944 核心提示: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本规范自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 【发布日期】 2011-08-22 【生效日期】 2011-08-22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在设置检验室、配备检验设备设施和检验人员等方面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达到相关要求。

附件: 1.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

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doc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第三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第四条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和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分餐等健康饮食的条件。

第六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七)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十)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原料: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十一)凉菜(包括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腌渍入味或仅经清洗切配等处理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十二)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

(十三)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等制成的食品。

(十四)现榨饮料: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五谷杂粮为原料,通过压榨等方法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果蔬汁、五谷杂粮等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

(十五)加工经营场所: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1.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1)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餐场所。

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间、分装间等。

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放置的专用场所。(2)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饪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

烹饪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煎、炒、炸、焖、煮、烤、烘、蒸及其他热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保洁场所:指对经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存放并保持清洁的场所。

(3)一般操作区: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用具的场所,包括粗加工场所、切配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食品库房等。

粗加工场所: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切配场所:指把经过粗加工的食品进行清洗、切割、称量、拼配等加工处理成为半成品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的操作场所。

2.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更衣场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非食品库房、卫生间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3.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卫生间、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

(十六)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十七)冷藏: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十八)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贮存的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十九)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餐用具、设备和设施等表面的污物的操作过程。

(二十)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过程。

(二十一)交叉污染:指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之间生物或化学的污染物相互转移的过程。

(二十二)从业人员:指餐饮服务提供者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

本规范中“应”的要求是必须执行;“不得”的要求是禁止执行;“宜”的要求是推荐执行。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八条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一)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 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 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二)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六)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一)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二)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三)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见附件5)。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二)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第十四条

人员培训要求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第三章

场所与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

选址要求

(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

(一)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二)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 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 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

(三)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的可不设置)、烹饪(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 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饮品店可不设置)的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 及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或者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五目的要求。中央厨房配制凉 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置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四)食品处理区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见附件1)。

(五)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六)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 应。应设专用于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洗手消毒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设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八项、第 十一项的规定。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七)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八)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以上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宜设置独立存放隔间。

(九)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十七条

设施要求

(一)地面与排水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 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他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一定弧度,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 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排水沟出口应有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

3.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4.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二)墙壁与门窗要求

1.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

2.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3.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4.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室内窗台下斜45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5.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

(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脱落等情形发生。

2.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不易积垢、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有一定弧度;水 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 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3.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

(四)卫生间要求

1.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2.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3.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应符合本条第八项的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4.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5.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五)更衣场所要求

1.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2.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在门口处宜设有符合本条第八项规定的洗手设施。

(六)库房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3.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4.库房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

5.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6.除冷冻(藏)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7.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七)专间设施要求

1.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中型以上 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 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洗手消毒设施应符合本条第八 项规定。

2.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设施的,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悬挂于距离地面2m以内高度。

3.凉菜间、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宜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施或设备。中央厨房专间内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水净化设施。

4.专间应设一个门,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

5.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八)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2.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3.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4.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

5.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中央厨房专间的水龙头应为非手触动式开关。

6.就餐场所应设有足够数量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其设置应符合本项第二至第四目的要求。

(九)供水设施要求

1.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可见部分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十)通风排烟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用具、加工设备设施受到污染。

2.烹饪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3.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加设机械排风排气装置,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4.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十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3.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 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6.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7.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十二)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门窗应按本条第二项规定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加工经营场所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5.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十三)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ux,其他场所不宜低于110lux。光源应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2.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冷冻(藏)库房应使用防爆灯。

(十四)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2.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在加工经营场所外适当地点宜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宜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十五)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3.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4.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6.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配备盛装、分送产品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设有温度控制设备。

第十八条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一)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宜按照《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清洁,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二)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三)食品处理区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设备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章

过程控制

第十九条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毒注意事项》(见附件4)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根据经营的产品类别,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 榨、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烧烤加工、食品再加热、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教育培训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采购验收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四)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

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七)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十五项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第二十二条

烹饪要求

(一)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六)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第二十三条

备餐及供餐要求

(一)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

(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四条

凉菜配制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要求。

(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要加热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再加热。

(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第二十五条

裱花操作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

(二)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冷藏。

(三)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四)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不得超过20℃。

第二十六条

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

(一)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三)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四)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五)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六)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第二十七条

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制作要求

(一)从事饮料现榨和水果拼盘制作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二)用于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三)用于饮料现榨和水果拼盘制作的蔬菜、水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使用。

(四)用于制作现榨饮料、食用冰等食品的水,应为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或煮沸冷却后的饮用水。

(五)制作现榨饮料不得掺杂、掺假及使用非食用物质。

(六)制作的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

第二十八条

面点制作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要求进行操作。

(三)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藏或冷冻,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四)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贮存。

第二十九条

烧烤加工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

(三)烧烤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

第三十条

食品再加热要求

(一)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第三十二条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宜按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件2)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四)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五)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七)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三十三条

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

(二)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三)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按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要求再加热。

(四)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五)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三十四条

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

(二)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三)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四)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的标签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半成品加工方法,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成品食用方法。

(五)应根据配送食品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宜冷藏或冷冻保存。冷藏或冷冻的条件应符合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四项的要求。

(六)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三十五条

甜品站要求

甜品站销售的食品应由餐饮主店配送,并建立配送台账。不得自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配送应使用封闭的恒温或冷冻、冷藏设备设施。

第三十六条

食品留样要求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第三十七条

贮存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三)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 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第三十八条

检验要求

(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设施、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

(二)检验室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鼓励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

第三十九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二)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

记录管理要求

(一)人员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第四十一条

信息报告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

备案和公示要求

(一)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二)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第四十三条

投诉受理要求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13.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 第6篇

为加强道路行车安全,充分发挥全员安全管理的作用,增强乘务员的驾驶员安全助手的积极作用,提升单车行车安全的综合能力,特制订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全体乘务员。

1.仪容仪表

乘务员应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尽可能减少对驾驶员的注意力分散作用,为此对乘务员仪容仪表要求如下:

1.1乘务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配证上岗、举止文明; 1.2头发梳理整齐。女性乘务员不得披头散发或留怪异发型; 1.3不得穿拖鞋和透视装。

1.4不准浓妆艳抹。不得佩戴造型夸张怪异的饰品。2.工作职责

乘务员除了做好旅客服务,还要积极担当起驾驶员的行车助手及随车安全员的职责。

2.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运价政策。

2.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尽职尽责,遵章守纪,自觉接受交警、运管部门以及公司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听从站务人员和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2.3热情周到地向旅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2.4乘务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使用文明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做到不失礼,不说服务忌语或粗话,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2.5乘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大方,礼貌待客,尊重乘客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禁止打骂乘客,对旅客的询问,乘务员要耐心解答。

2.6对旅客的抱怨、不满和意见,乘务员要立即改进或尽量满足旅客的要求,对不能立即改进或满足旅客要求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及时化解矛盾。

2.7对旅客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乘务员要及时调解,不能使矛盾和纠纷激化。

2.8严禁旅客携带禁运物品和超限量物品及危险“三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有害物品)上车。

2.9旅客上车时,乘务员应面带微笑,用文明语言问候,帮助旅客上车并主动帮助旅客提拿放置行李。

2.10车站检票结束时,乘务员按照结算单清点旅客人数,避免漏乘或超员。2.11开车前,搞好车内卫生,检查座椅、安全带以及应急安全设施、药品是否完好有效。乘务员面带微笑的向旅客作发车前的介绍,引导旅客对号入座,帮助旅客系好安全带或放下扶手,然后检查并帮助旅客整理好车内行李,检查车内行李放置是否安全。

2.12乘务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应随时巡视。检查并帮助旅客系好安全带,放下座椅扶手,检查行李架上行李安置是否稳妥,并随时给予有困难的乘客帮助。乘务员提醒旅客不得吸烟或其他影响车内卫生环境的行为,保持车厢内良好的环境。

2.13遇有危险地段,主动协助司机倒车、转向,及时提醒司机和旅客需要注意的情况。

2.14乘务员在车辆运行中严禁与驾驶员、乘客闲谈,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驾驶员的违章操作行为有义务进行监督和举报。

2.15车辆到达途中休息区停靠时,乘务员应提前向旅客说明停靠地点、时间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待旅客全部下车后,对车内卫生略作清理。车辆再次出发前,乘务员应及时通知旅客上车,必须清点旅客人数,以防旅客漏乘、错乘。(本条适用于长途班车)

2.16运行结束前10分钟,乘务员应主动征求旅客对安全运行和服务质量的意见。旅客下车后,乘务员应检查车内有无旅客遗失物品行李,如过发现后应及时归还失主或立即报告公司、车站将物品如数上交。

2.17行驶中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协助驾驶员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展开抢救工作。

2.18车辆到站和回司后,彻底清除车内垃圾,打扫卫生,做好次日发班准备。

2.19工作期间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驾驶员的安全助手,发现行车中 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途径报告给驾驶员。

2.20做好工作之余的时间安排,充分休息,消除疲劳,保持良好的进行状态。

3.21执行乘务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减少驾驶员注意力分散的不良行为。

3.22乘务员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接打电话、睡觉、不适当的言语等 3.车厢卫生条件

车辆卫生提爱建良好,有助于创造温馨的乘车环境,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减少行车中的注意力分散,更有助于安全驾驶。

3.1车厢地板要求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等脏物。3.2座位要求固定可靠,平整干净。3.3扶手要求收放自如,恢复到收起位置。3.4安全带要求有效,两头相扣平放于座椅上。3.5靠背固定可靠,调整自如,恢复到初始位置。3.6玻璃要求清晰洁净,无明显污迹和灰尘。3.7电视机:有效无积尘。

3.8驾驶台:仪表盘干净无尘,除线路牌、进站证等必须物品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安全服务操作手册(精选6篇)安全服务操作手册 第1篇汾西服务区安全手册前 言为了加强汾西服务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生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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