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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6-01-071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上海;住房保障;金融发展;顶层设计

一、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发展现状与困境

1.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发展现状。

(1)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金融支持机制。一方面,市政府积极主导投入,加大市、区(县)两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安排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机构参与和市场运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参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开拓利用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等。

(2)积极构建多方投入、市场运作的多元融资路径。积极利用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发挥银行、保险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作用,打造出多元化、多样性、多渠道的融资路径。

(3)逐步探索供需兼顾、全程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在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外,逐步重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使用消费环节的金融支持。采取政策优惠、专项投入等方式,支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2. 新形势下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发展困境。

(1)缺乏金融支持住房保障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在具体工作中,很多相关部门没有全面认识保障住房特点和理解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在现有规章制度文件下的住房保障金融工作思路还停留在对待商品住房开发融资的老套中。

(2)以信贷市场间接融资为主而资本市场融资严重不足。基于保障住房项目的公益性和微利特点,住房保障资金需求特点主要是低成本、长周期。但如果过于强调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保障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将会使保障住房项目建设运营风险集聚于银行系统,不利于国家金融安全,有必要拓宽市场融资渠道。

(3)缺少住房保障金融制度创新难以根本解决融资困难。完善的住房保障金融配套体系应具有三大基本功能:稳定而广阔的筹资来源、多元而竞争的金融产品、严密而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上海现有的住房保障金融支持方式与工具属于摸索试点,不具备可持续性发展基础,难以满足上海住房保障金融发展的长期要求。

二、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的概念与内涵

1.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的概念与特征。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是从全市层面对住房保障金融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和战略性设计,包括住房保障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模式。总体来看,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具有顶层决定性、整体关联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等主要特征。

2.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的内涵。

(1)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顶层设计的性质保证。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金融体系和拓宽住房保障融资渠道,支持本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和加快解决上海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上海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重要保证。

(2)方针原则。方针原则是顶层设计的方向引导。顶层设计要坚持的原则有三:一是发展要适度,住房保障金融要服务于上海市住房保障发展,与住房保障规模和水平相适应;二是体系要完整,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服务需要适应住房保障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构建完整的住房保障金融服务体系;三是渠道要创新,住房保障金融需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开拓创新融资渠道,而不能固步自封,陷于经验主义。

(3)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是顶层设计的战略部署,分为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是,为解决上海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提供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促进上海市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通过住房保障金融创新,探索住房金融发展的新模式,为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协同发展积累经验。长期目标是,实现住房保障金融市场供需均衡,支持上海市实现“住有所居”的人居目标。

(4)发展模式。发展模式是顶层设计的主导样式。顶层设计立足上海市住房市场发展实际和住房保障工作现状,需要坚持上海“两个体系、三个为主”的住房发展方向,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主导作用,也要充分挖掘社会各界资源进行整合来全方位参与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主要特征是住房保障金融工作的政府主导性和住房保障金融发展的市场参与性。

三、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的关键问题

1. 符合住房保障动态发展要求。上海市目前正处于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阶段,住房保障水平过低或过高都不合适。在当前时期因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使住房市场中低端商品住宅供应不足,导致住房保障需求较大,这需要政府主导提供保障住房缓解住房供求矛盾,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未来随着上海常住人口增长速度稳定后,住房供需关系出现相对缓和,需要政府保障的范围将会缩小,住房保障补贴方式适宜采取补人头。

2. 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住房保障本质上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服务,其效用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使广大中低收入阶层也能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从而确保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在具体实践中,全社会必须认识到住房保障的性质应定位于保障居民住房的基本需求,而非简单地理解为改善和提高居民的住房水平,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政府作为构建公共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不等于政府包办住房保障问题,必须考虑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3. 全程服务保障住房建设运营。现阶段,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刚刚启动,住房保障近期供应体系以配售为主、配租为辅,但从长远来看,上海市住房保障工作将从“以售为主”转向“以租为主”转变,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货币化补贴为主要辅助手段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必要针对这些变化,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满足住房保障不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全程支持保障住房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使用消费等环节。

4. 完善住房保障金融产品体系。在上海现有的住房保障金融支持渠道中,银行贷款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贷款投向重点是销售型保障住房的开发贷款,而对于租赁型保障住房贷款较少。如未来仍过于强调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住房保障项目的信贷支持,将会加剧银行系统性风险,不利于金融安全,需要针对不同需求拓宽市场融资渠道,降低市场性融资的逐利性和住房保障的公益性之间的对立。

四、 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的实现路径

1. 完善政府与市场协同的住房保障金融运行模式。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和完善两者协同的住房保障金融运行模式是实现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目标的核心内容。首先,政府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方性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明确住房保障应保障居民基本生存权和定位于社会救助,采取分阶段优化住房保障范围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方式与水平;其次,政府继续保持对住房保障的合理投入,例如,确保用于住房保障的市、区(县)两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合理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入,适度增加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住房的比例等;最后,改革优化政府财政职能,重新构建财富分配和财富积累的关系,通过探索发行市政债券、保障住房供应的PPP模式等,避免因住房保障投入与经济增长不同步而引发出各种社会问题。

发展住房保障,除了政府投入之外,还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营建良好的保障住房投融资环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保障住房供应和消费难题。一方面,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到自身社会责任,对符合融资条件的保障房项目或开发企业,可提供信贷支持、帮助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和进行适度的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加保障房增量,并对保障房经租类管理公司提供金融支持,帮助其能有效筹措或管理社会房源,盘活社会住房存量;另一方面,为提高保障对象的住房消费能力,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分级管理方式,为其住房消费提供一定的金融支持,鼓励住房保障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运用市场化方式来最终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有助于社会形成一种正向激励机制,使有限的住房保障投入到社会最需要的保障人群。

2. 优化社会资本可持续支持住房保障的进出路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来优化社会资本进入和完善退出路径是实现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目标的关键步骤。影响到社会资本继续投入住房保障的主要障碍在于,进入路径的引导机制或激励不足,同时缺乏有效的退出路径。

如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住房保障?社会资本一般都是逐利的,若所投资的项目利润很高时则不请自来,而对利润很低甚至亏损时则退而避之。考虑到住房保障项目的民生属性,同时在新形势下是一个敏感的政治任务,很多社会资本力量也有一定的动力来参与保障住房建设,努力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有必要设计一种机制,让社会资本参与住房保障不再有过多纠结,而是敢于和乐于投入。

首先,保证投资住房保障项目要有一定的投资收益或可接受的最低回报率。例如,在保障房项目建设中土地成本一般占总投资的比重较大,加上目前的税收政策重点又聚焦于交易环节,这些都使单纯投资保障房项目的资金回报率不高。因此,政府在规划保障房项目时需要统筹考虑进行政策配套,例如,公租房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或地租按年缴纳方式,对公租房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采取减免相关税费措施,通过这些手段尽可能地提高保障房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减少社会资本投资保障房项目的机会成本和进入住房保障领域的阻力。

其次,对各种社会资本进行分段引导方式。根据各种社会资本的属性特征,将其与保障住房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使用消费等环节进行匹配,不强求针对某一个环节一哄而上,而是从全过程来考虑社会资本投入的总价值。例如,目前社会资本聚焦于销售型保障房建设,而有意忽视对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和后期运营管理,有必要引导社会资本合理分配资源,对租赁型保障房投融资全程参与。

最后,对各种社会资本采取多样化鼓励方式。在现阶段信贷资金是住房保障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但很多商业银行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商品房信贷与保障房信贷的差异,仍然按照商品房信贷审核和管理方式来对待保障房项目信贷。因此,这需要通过政策扶持来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房项目融资。例如,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出台一些鼓励政策支持保障房信贷投放,从贷款规模、考核机制、监管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从贷款规模上,单独对商业银行核定保障房贷款额度,不占用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规模;从监管政策上,对保障房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贷款利率、期限、担保、风险容忍度以及贷款资产认定、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采取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从考核机制上,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建立支持保障住房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商业银行,适当给予奖励等。

如何能使投入到住房保障的社会资本自由退出?社会资本一般都偏爱流动性,希望能够在不同投资品种之间进行优化配置。保障房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是希望社会资本能够支持住房保障工作,而不是简单地将社会资本永远留在住房保障领域。只有为社会资本设计好良性的退出路径,加快资金周转,由社会共同分担项目风险,才能够更有效地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在不同时段积极参与保障房项目投入。

借鉴国际经验,资产证券化可以为信贷资金提供新的退出思路。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解决商业银行保障房贷款的流动性问题,平衡其流动性和收益性。2012年央行、银监会、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基础资产的试点范围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我们可以进行试点保障房贷款的资产证券化,在短期有助于缓解商业银行保障房项目再融资的压力,改善银行体系流动性,而在长期可以为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提供了契机,促进商业银行加快从贷款持有型向贷款流量型转变。

3. 创新住房保障金融产品拓宽住房保障金融市场。通过创新住房保障金融产品构建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金融市场是实现上海市住房保障金融顶层设计目标的必要措施。近年来,上海利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内引外联,积极发挥了信贷资金、住房公积金和保险资金等多种渠道融资优势,极大地提高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效率,但现有的多方投入、市场运作的这些融资路径还缺乏联通互动,难以有效互补。

要想打造合理的住房保障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创造出与之相适应的住房保障金融新产品和新机构。首先,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贷市场产品和优化信贷机构。在近期,通过政府政策引导,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支持保障房建设在新形势下的战略意义,宜兼顾商业经营原则和社会责任,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构建层次丰富的信贷产品结构,发挥信贷机构在保障性住房融资中的引导作用和“投贷债租证”综合服务优势。在远期,上海市可以向中央申请创设专注于住房保障服务的金融机构,可借鉴美国储蓄贷款协会、日本住房金融公库、德国住房储蓄互助银行等做法,通过政府的财政投融资体制,将低成本的长期社会资金引入保障房领域,为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的开发企业和个人提供长期、低息的住房资金支持,解决了保障房资金长期不足和来源不稳定的缺陷,为保障房建设和消费提供一个托底的金融支持。

其次,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与银行信贷相比,债券具有自身优势。在近期,为保障房项目的开发单位提供债券融资支持,可以发行保障房项目私募债,这将简化债券审批程序,降低融资成本,或将若干个保障房项目的开发企业联合发行集合债券,利用规模优势,合理分摊资信评级、发债担保、承销等费用,有效规避单个保障房开发企业发债规模偏小、发行成本过高的弱点,为解决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新途径。在远期,政府可以针对具体的住房保障项目自主发行市政债,为保障住房开发运营提供长期、低息资金,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最后,积极探索利用保障房资产进行金融创新。公租房虽然一次性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但具有租金收入稳定、风险低的收益特点,与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标的物业特征相符合,同时国外有类似保障住房REITs的成功经验。如政府统筹好相关各方利益,上海完全有能力在全国率先试点发行公租房REITs,形成可持续的公租房投融资机制。另外,公租房建设中常有信贷资金投入,通过发行保障房REITs,有助于开发机构在短期内收回投资,加快资金周转,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引导银行资金有序退出,有利于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姚玲珍.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模式研究(修订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 姚玲珍,韩国栋,陈宝萍.发展中国公共租赁住房机制和对策研究.中国房地产研究,2010,(1).

3. 杨刚,王洪卫.住房公积金对上海住房市场量价波动的影响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2,(1).

4. 杨刚,王洪卫.货币政策工具类型与区域房价:调控效果的比较研究.现代财经:天津财大学报,2012,(5).

基金项目: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热点课题(项目号:2012-GR-26);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人文类一般课题(项目号:14YS128);浙江省社科联重点项目(项目号:2013Z59);浙江农林大学人才项目(项目号:2034020012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4YJC790152)。

作者简介:姚玲珍,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国栋,上海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保险学院讲师,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所博士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梁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4-08-17。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功能:它能够有效地改良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推进了房地产业的和谐稳定向前发展。我国现在的保障性房屋设施重点组成部分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以及限制价格的房屋构成。保障性房屋是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通过对各级政府的保障性住房设置进行以事实为基准的判断,这样可以促进房屋保障措施的有效执行,同时可以保障民生、袒护民意,与此同时也可以促进审计转型。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策略;民生建设

1 我国保障性住房及其建设体系

保障性房屋是目前我国中小城镇建设中相对更非同寻常的一种住房类别,它由政府制定规划、修建和配置,主要供给给城镇住房紧张的人群居住,而且针对这种房屋的修建准则和营销价格或者租金标准进行了限制,真正达到了维护社会、保障社会住房的作用。

目前我国现在的保障性房屋设施重点组成部分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以及限制价格的房屋构成。个别特殊地区还增加了人才专用公寓等。

2 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及其现实意义

21 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定义

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是指审核部门根据相关的条令、规矩和制度,针对保障性房屋修建项目的所有经济管理内容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管、研究和议论的程序。保障性房屋跟踪审计是在有效映射和判断各级政府保障性房屋修建的基础上,突出审计“无敌系统”的作用,保证各项保障性房屋制度的真正运行及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让保障性住房平等配置、稳定管理,加快我国房屋居住条令的创新,这也是国家审计为国家治理提供方便的实际表现。

22 開展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的现实意义

221 方便房屋保障制度的开展

随着中央保障性房屋制度的不断发布,房屋保障手段从开始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手段渐渐演变到了“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但是审核管理从未撤出,总是不断进行审核工作,有效促进了保障房修建向规范化、高质高效化方向发展,保证了保障房建设和更新规矩、有方向、有时效的进行。

222 有利于保障民生、维护民意

保障性房屋修建重点是保护大部分经济来源少和住房有难度的居民,采用跟踪审核的手段,确保保障性房屋资金用到实处,确定经济的多少、用处、管理和概率情景,把矛盾的地方展现出来;通过修建经济的整顿及用处、工程的规划及效率、房屋的配置及未来规划直至从机制撤出,都必须确保达到顶级领导的配置及条件,把保障广大人民的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223 有利于加快审计转型

保障性房屋跟踪审核关系到工程整顿、制度研究、互联网、经济等各个方面,它不但要求审核员有较广的阅历,思维方面还要有发展的余地,不然根本不能进行跟踪审核工作。所以,我们需要采用保障性房屋跟踪审核以迅速提高审核员综合能力,迅速提升审核员的大力转换。

3 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的内容

31 投资立项阶段的保障性住房审计

审核保障性房屋工程的有效性、合理性。采用验收保障性房屋修建工程的立项及审核内容,在问询、研究的基础上搜索和保障性房屋修建工程有关联的全年规划、表格等,探索并收集各机构使用的保障性房屋修建规则及审查规则。审核保障性房屋修建的全面性、正当性。在审核保障性房屋修建工程的探索、规划、资料、管辖及操控等有联系的项目的基础上,保障工程招标项目和标底的规划全面、公开。审核保障性房屋工程的经济来源、规划及使用符合法律要求。采用审核及研究保障性房屋修建的主管机构、财政机构的经济标准及大概核算、账单证明等形式,熟练掌握工程的经济命脉、多少及条例,掌握各机构经济的来源、规划及用处,确保能够满足合理的途径及稳定的经济条件。

32 开工建设阶段的保障性住房审计

审核保障性房屋修建工程的基本修建过程要符合规范。采用现场审核及场外研究,考察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能不能承担起对应的责任,能不能确保每个工程都能找到专业的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及合同制度等标准,审核工程修筑机构能不能拥有和谐健康的内控规则及坚决实施。审核工程修筑机构能不能负责任的实施规定的内容,总、分包相互关系是否清晰明了,它们能不能负起相应的责任,有没有不符合制度要求把分包的项目再次转手的情况;有没有获得修筑用地“四项证明”、也就是开工修筑,审核项目规划的转化是否符合要求、切合实际、起到关键作用。研究并审核相应的经济来源,研究顶级领导及省级补贴资金是否到位、规划和用途确保符合要求,审核它能不能依据制度从土地出让净利益及住房公积金增加的效益中拿出相应的一部分供给廉租房保障经济,地方政府相匹配的经济能不能依照使用规划有效稳定的用到实处,查看有没有出现经济不足导致项目修筑缓慢的情况和强抢强占、中途挪用、滞留等不合法的状况。

33 竣工验收阶段的保障性住房审计

勘测完工检测的实效性、合法性。采用验收比例图和实际审核交相辉映的形式严格关注修筑使用的图纸和规划使用的图纸是否相同,重点是项目的规划、核心及素材的更新、签证程序是否全面有效,不显眼项目是不是事实。采用审核施工合同及招标说明的形式明确标底格式,确保关系到造价更新的地方有所改进,依照实际情况勘测工作程度的审核实效性、数据蓝本使用的非错误性、规划收费的有效性、素材收费标准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等。

34 后续分配管理阶段的保障性住房审计

勘测保障性房屋配置的全面性、条理性,估测高效性。通过审阅及探讨的方式,勘测所有地区保障性房屋修筑的留底文件,探测它有没有修筑标准的勘测手段,有没有按时整顿保障目标、坚决实施公开性原则,采用每年审查的规则通过互联网勘测的形式,把非常规的住房用户通过编造的资料获得住房保障、得到福利房屋、用权力谋私利等不好的风气展现给大家。审核保障性房屋后期的管辖方式。

4 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策略

41 制度跟踪审计策略

我们需要紧追保障性房屋制度,查看规章有没有实行;上级领导确立的规矩能否满足要求,各地区有没有乱定制度的情况;制度有没有底层无实施的状态。

42 建设过程跟踪审计策略

修筑阶段追随审核穿插于保障性房屋修筑的整个阶段里,重点是保障性房屋投资过程中追随审核、建设过程追随审核、完工验收和未来配置追随审核等。

完工检验阶段重点查看有效性,审核完工总汇的全面性及规范化。在未来的配置层次上考核保障性房屋的平等性、有效性及探讨价值性;勘测保障性房屋的未来管辖机构,讨论保障性房屋从规划和实施状态中撤出。

5 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的重点

51 重点关注政策执行情况

我们需要查看政府和基层机构有没有实施国务院、省级政府、市级政府等相应要求,提高保障性房屋修筑的经济渠道;有没有规划指导性说明,指定最终任务,将任务实施好,看它们有没有颁布相应的资金补贴制度;保障房屋修筑任务能够依照规定实施;确立有关的条例规则,直到保证工程修筑的公开、公平、公正、条理分明的进行。

52 重点关注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主要查看工程地址选取及规划能不能满足可靠、经济、绿色等硬性指标;设计的地方能否实际使用,占地设计、土地划分等会不会发生不合理的情况;工程有没有正常开始建设,有没有阻碍保障性房屋修筑工程的。

53 重点关注审核程序规范情况

我们需要在意保障性房屋是不是符合标准,工作进程是不是合理,有没有出现非困难人群受到保障的情况,我们要重点查看有倾向的恃权寻租方式,违反保障要求的家庭和人群应该被严格清理出去,控制勘察管理条令;配置督查需要公平、公开、公正。

54 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完善情况

主要注重保障性房屋修筑和附带设备不充足、区域和通行不便利等缺陷,格外注意小片收购、刚修的保障性房屋建设大小规划得是否符合实际,有没有户型大小不准确的缺点。

55 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

房屋保障规定最重要的是提高民生,让人有房子住,而合理配置就是保障性项目的重中之重。假设配置不够公正,不仅制度会表现出误差,还有可能让经济投入背向而驰,导致不同的缺点和问题。我们采用审核方式确保保障性房屋配置平等。

6 结 论

我们要逐步提升国家房屋保障制度的实行,加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帮助让住房中的“中高经济来源人群有市场、低经济来源人群有保障”的房地产结构,为我国的终极目标共产主义和共同富裕而奋斗,同时我国关于保障性房屋的制度一步步趋于成熟,勘测员要增加知识了解面,提升本人的综合素质,进行思维模式的转型,把审核中查出的问题细致研究,促进我国及各地政府保障性房屋建设的美好进行及稳步发展,充分发挥审核的“抗体能力”,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白日玲审计机关强化跟踪审计的若干思考——基于大连市审计机关开展跟踪审计的实践[J]审计研究,2009(6).

[2]王扬浅析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4).

[3]张丹青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关注的重点[J]现代经济信息,2010(3).

[4]崔毅浅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与方法[J]建筑经济,2011(6).

[5]阮明越谈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法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J]中国招标,2009(49).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的收入申报和核对、资产动态监管、对象公示、政策立法、舆论宣传、管理部门、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有利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监管,促进资源有效流动,科学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对于有效利用公共资源,维护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退出机制 对策

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一项针对低收入群体保障民生的住房福利政策,它在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政府向居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其效用就是通过支付转移的方式实现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使广大低收入家庭也能够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保持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从原则上讲,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定量,而低收入阶层却是动态的,要使保障性住房真正帮助无力购买居所的人士解决住房问题,保证政府巨额资助的保障性住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必须强调提供动态有序、流动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从政策趋势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情况包括两种:一是随着准入门槛的不断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退出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二是即使不改变保障范围,由于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从贫困到脱贫,也应该有规则地退出保障性住房。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已经规定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情况,并且针对不同的情况规定了相应的退出操作办法,但由于存在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管理机构未能理顺及相关的管理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造成目前的保障性住房退出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无法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動态使用。

一、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

随着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建设的完成,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受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准入、退出、合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005年以来,我市已建成和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820万平方米12万套,其中:廉租住房180万平方米,36617套;公共租赁住房260万平方米53300套;经济适用住房251万平方米31378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30万平方米17059套,完成投资161亿元。截止到2013年10月,全市已累计实物配租廉租住房32000余户;公共租赁住房12000余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484户,7000余万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31000余户。2014年我市将有3万余套高层建筑将完工分配,明年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将覆盖保障20%以上城镇人口。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建立了从中心城区到各县、各县区到各乡(镇)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网络体系,极大满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按照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要求,到2015年可解决曲靖市80万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这些数据和事实说明:1、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符合社会需求和人民意愿,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住房困难家庭的欢迎和肯定。2、各级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需求,不断进行调整,扩大受益面,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3、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一项长期的 、系统的民生工程,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相匹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

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推行,众多城镇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但是,全市保障性住房制度执行的现状并不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出现了少量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现象,有的住房甚至还将保障性住房当做自己的产权房,以为“自己不住了儿孙还可以住”;二是开轿车住保障性住房的情形时有发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度;三是存在保障性使用者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四是收入审核难,由于劳动者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家庭隐性收入形式多样,给收入核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五是退出机制尚待健全,相对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退出机制更是难上加难。目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4月26日出台的《曲靖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8月28日出台的《曲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即将出台的《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的《曲靖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作了相关规定,但还没有通过以正规的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也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保障性住房政策若被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钻了空子,不仅是对真正有需要的人的一种剥夺,也是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严重亵渎。

上述问题说明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日益完善已成为保障性住房制度推进的一大瓶颈,各地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普遍面临退出难的问题。如果退出渠道不顺畅,将增加政府的负担,可能会影响整个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可持续发展。

三、保障性住房保障“退出难”原因浅析

(一)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情况是是否进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的关键因素。准确核实保障家庭收入、资产信息难度大,在当今社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个人及家庭收入的透明度很差,只有单位工资部分有记录(甚至某些单位出具家庭成员工资不真实的收入),其它收入几乎无从核起。同时,目前我国的户籍关系较为混乱,挂靠情况相当复杂,这样就更难核准家庭的真实收入情况,使得落实正常性退出政策缺乏可靠依据。

(二)缺乏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社会法制体系和政策体系是形成完善的住房保障及退出机制的重要保证之一。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情况复杂,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管理依据。我国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完整法规只是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第1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2007年十一月十九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税总局联合通过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定保障性住房管理,更不用说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的法律,这也是导致退出机制难以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没有相关法律,对不符合条件又拒不退出包长相住房的家庭,政府就没有直接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其结果是福利资源未能用在最需要的居民身上,制度的福利成效较低。

(三)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进行管理。住房保障退出管理的专业性比较强,涉及被保人员的资格审查、补贴资金的测算及被保障人员收入提高后的退出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所以需要专门的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但如果不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情况,所有的规定都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没有可控性。

(四)缺乏相应的后续配套制度。相应的后续配套制度是推动保障性住房退出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制度只保障被纳入到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的对象,而一旦被保障对象生活水平提高,不再属于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范围时,就你没有任何补助或后续措施与之承接。对于一个长期处于贫困线的低保家庭而言,从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到脱离低保线享受不了保障性住房保障,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如果没有相应的后续配套措施,管理部门收回保障性住房后,刚刚脱贫的家庭又会因为要将收入的一大部门用于住房,导致实际生活水平比享受保障性住房时还低,那么这些人要么宁愿停留在享受政府保障的层面上,不愿意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要么收入提高后,不愿意自动申请退出保障性住房。因此,国家必须与退出制度同步推出相关的配套制度,让那些因收入提高而脱离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不至于下降。

四、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收入如实申报制。我国还未能建立个人收入监管制度,诚信就成为保障性住房退出的关键所在。要求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按年度向相关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同时,对那些“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居住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改变房屋用途”和“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原保障对象,一经查实,申请人必须退回有关补贴款,按规定取消其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资格,且今后不得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完善收入核对机制。收入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过去收入的结余资产,包括家庭金融资产、房产、机动车等。通过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来掌控相关申请人的收入信息。对于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隐性就业以及其它现金收入则很难核查。如果能将金融部门、工商部门等更多的部门整合进来,将大大提高信息核对的准确率。依照相关法律明确弄虚作假、恶意骗租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结果公示等方式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三)建立资产动态监控机制。家庭收入、资产动态监控机制是住房保障退出制度的核心,只有清楚掌握保障家庭的收入、资产情况,才能使退出有据可依,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推出管理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跨地区的家庭收入、资产动态监控机制,将地区性、以部门为主的居民经济情况调查与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管理进行整合,建立全国联网的包括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等内容在内的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实现全国性、全省性、全地区性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全面客观评价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力,将各类收入、资产全面纳入审核范畴,有关部门要定期(如每年一次)对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作出继续享受、调整标准或取消资格的决定。保障性住房保障家庭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前,要对其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保障水平或取消保障资格。房管部门可以建立一户一档的保障性住房电子信息库和申请材料档案,并及时更新,同时定期与民政部门、总工会进行沟通,根据低保户、特困户的变化适时增减,动态管理,对新增的住房困难户,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同时,通过更多的渠道,收集社会上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料,存入信息库,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对于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低收入者的认定,应采取社会认同的方法,经社区民主讨论通过,再公示和确认。同时,还应向社会公布包括保障对象名单的时间表,让困难家庭了解自己的保障时间、保障方式及保障标准。此外,政府每年还应对保障范围内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复核,对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要停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家庭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购买所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不再作为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必须退出保障范围;对复核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处理。

(五)坚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对于保障性住房等敏感的社会保障政策,媒体的过早和片面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预期标准,反而降低了对政策真正落实的满意度,并且给具体操作带来了干扰和难度,也给政府公信率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媒体的适度宣传可以起到提高知晓度和正确引导的功能。除了为保障性住房政策叫好之外,可以通过媒体引导市民对保障性住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思考,如何建立收入核对体系、畅通的退出机制等瓶颈问题进行探讨和献策,增加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

(六)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法律保障制度。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住房保障法规,为建立动态的保障性住房保障体系提供法律保障。整合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可制订“保障性住房退出条例”,以使住房保障的退出有法可依。建立在法律法规监督下的保障房退出机制,通过法律确保退出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规范的执行程序确保惩罚措施得以落实。强化处罚力度,加大针对弄虚作假等严重的骗保行为的罚款(最大可以让违规者倾家荡产)和刑事处罚力度;明确曲靖市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每季度对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退出期限,对退出期满仍不退出住房的承租家庭,按市场租金计租。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责令退出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租金,5年以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对情节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主管机构下达搬离的过渡时间内,住户可以向司法仲裁机构提请申诉。当租约终止后或发出迁出通知书后有效期已过仍拒不搬出着,房管机构有权强制收回房屋。

(七)建立专业的管理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进行管理。住房保障退出管理的专业性比较强,涉及被保障人员的资格审查、补贴资金的测算及保障人员收入提高后的退出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所以需要专门的管理部门依法管理,设定审核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退出标准,执行相关政策和实务工作。譬如,可以成立专门的非营利物业管理公司,在负责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出租、出借、转让及空置)进行管理。建立规范政府保障职能的考核机制,将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动态管理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基础材料的核查及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保障性住房资料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强调保障性住房要有“进”有“出”。将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作为判断住房保障制度完善性的标准之一。

(八)制定可行的优惠政策,帮助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条件转好的保障性住房住户自行置业,自主申请退出保障性住房。即保障性住房住户自觉主动退出保障性住房后,能得到政策性优惠,诸如提供低息购房贷款、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购房税费减免等;若不主动退出,由管理部门强制通知退出,不仅得不到置业优惠,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激勵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家庭按经济能力不同划分为若干等级,按经济实力由弱到强实行租金标准或补贴标准梯度递减原则,从而迫使较高收入户因获益少而自行退出。对于长期依赖保障性住房保障确实无支付能力的家庭,当其经济状况出现改善时,政府有义务有责任通过提供优先购买权、以租代购、降低首付比例、较低售价、收入减免等方式“助推”其购买商品住房,加快房屋退出和减少行政成本。对于经济实力相对强点的家庭,可以采取提供低价经济适用房、调高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和存款利息率、放宽购房贷款贴息条件和加大贴息额度、减免购房税费等措施“引导”租户“自愿”退出。

总之,打破保障性住房租住“终身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加强监管,用弹性手段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体系,即:困难了政府补助,脱贫了应自动退出,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才能真正落实,最终形成动态的保障性住房使用系统从而使更多真正困难的家庭居有其所。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第4篇

期的特殊阶段,能够冷静思考,从容应对各方面的工作压力,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状态,找准工作重点,分析工作难点,解决工作热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诚心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认真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近年来,该同志一直把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我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法律知识,较为全面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自己。

二是切实摆正位置,不断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在工作和事业面前,能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主观世界。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无论做什么工作能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工作上尽职尽责。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以此作为统揽全局、贯穿各项工作的灵魂。

二、努力工作,严格管理。

一是注重自我修养,不断修炼处理事务内功。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学习新的知识,熟悉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内功。积极参加市、区、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活动;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多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是加强团结协作,不断改进协调各方关系。在工作实践中,该同志能注重与分管领导、各个部门、同事们的沟通,经常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做不仅是对别人的尊重,而且对完善自己的工作思路有很大的帮助;在工作中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地做好领导委派的各项工作。

三、勇于创新,突出实践。

一是坚持勤能补拙,不断遵循为民服务原则。该同志虚心向分管领导请教,向同事们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原则和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及时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立足本职,服务居民群众。我觉得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坚持自己用理论武装头脑,吃透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及时化解居民群众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中提高管理水平。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第5篇

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保障房开工率不高,既是项目进程自身规律使然,也与融资困难等因素有关。预计下半年各地将逐渐迎来开工高峰期,但资金难题依然是障碍。

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可以看作是保障房“中考”。从最新数据来看,这次“中考”成绩并不理想,能否在住建部规定时间内全部开工是个大大的问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能否如期得到保障让人忧虑。

尽管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但公众仍然对保障房能否如期100%开工心存忧虑,一方面是因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另一方面,今年落实任务存在资金等难题。

以2009年为例,住建部曾表示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但媒体披露,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设完成任务不足一半。这说明,建设保障房的困难远远超过了想象。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祭出了问责“杀招”,但问责能否保证任务完成还需观察。因为,现实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责同样也可能遭遇各种对策。

比如,地方政府以“哭穷”等方式为自己完不成任务进行辩解。青海省住建部门官员就表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对青海这个欠发达省份来说还是低了一些,中央补助没有考虑青海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资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青海真的不能如期开工,问责起来可能没那么容易。再比如,地方政府以银行不支持保障房建设为由,又把皮球踢给银行。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保障房建设开工率有没有水分。比如,一些地方是否把单位自建房、职工集资房、职工宿舍算入保障房开工率来凑数,值得追问。据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

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而保障房总量并没有增加。

其二,保障房建设当前最大困境是资金不足,那么,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否落实?银行不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是否需要“红萝卜加大棒”?这些问题也都值得追问。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去年,广州卖地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仅为5%,而国家的规定则为10%;在该市2011年的预算中,这一比例连5%都不到。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广州。

其三,对“中考”成绩很不理想的地方政府,能否提前约谈值得考虑。保障房问责制包括行政约谈、行政处分、降级、免职。在我们看来,行政处分、降级和免职,似乎更适合在“大考”之后,而行政约谈则适合“中考”约谈不仅可以沟通,还可以警告,只有对地方政府保持高压态势,对促进保障房开工才有积极意义。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注保障房开工率,还要关注竣工率、工程质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问题。如果只关注开工率,开工之后可以“磨洋工”,甚至不排除出现假开工。

在2011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

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9日上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陪同下,来到北京市一些基层单位,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给大家带来了党中央的真情关爱。

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

一路上,总书记听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用地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建好配套设施,搞好管理服务,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在2008年的低迷和2009年的高潮之后,2010年的中国楼市站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调控成为最热的词汇之一。

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开始,房地产调控疾风骤雨般地展开,“新国十条”、“国五条”、提高首付门槛、三套房停贷、“限购令”和“限外令”等让人眼花缭乱、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2010年中国经济最吸引眼球的部分。

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2010年中国楼市的里程碑意义在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已经被调控部门充分理解,居有其屋的概念也被重新认识,廉租房和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方式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市于4月30日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调控措施。

作为第一个积极响应“新国十条”的地区,北京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这是全国范围内“限购令”的开山之举,旨在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实施严厉打压,成为北京楼市年内的一枚重磅炸弹。几个月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陆续颁布“限购令”举措。

[权威观点]

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胡总书记

[表现和影响]

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80万套,北京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13.6万套的任务。相当数量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让无力承担高房价的中低收入者居有其屋,一方面将改变中国楼市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改变“只涨不跌”的预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拿出了2011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天量”计划,国土资源部再曝光土地违法,2010年年末有关部门的这些表态和举措传达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强决心。中国楼市已经开始从“价高者得”的野蛮生长走向注重普通人福祉的平民时代。

[措施]

一是完善准入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真正用于需要保障的对象。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保、税务、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资格审核协查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促进房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退出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对年审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第6篇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莅临检查工作。 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水磨沟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今年的艰苦工作,进一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审核制度,确保了我区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今年3月下旬及8月下旬,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安排下,我市共进行2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摇号仪式,通过这两次摇号,共为我区580余户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选房分房的机会,也为百余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提供了购买经适房的机会。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区每年负责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补贴是对那些在摇号仪式中未能摇中号码,或者没有选上自己心仪的住 1

房等未能搬进廉租住房的困难居民,为了在下次分配前减少他们的租房经济负担,我们将市房产局下拨的租赁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2011年,全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36元。这与前两年的高额租赁补贴数字相比,一方面说明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区实际解决住房的力度在逐年增长,切实安排好困难人群的住房才是我们谈“民生”的重点。

三、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

为落实好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区今年组织全区8个街道67社区以及民政部门等80余人开办了两次业务培训班。今年7月底,在市经房科领导的倾心授课下,我区全体工作人员对《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收入申请标准的通知》、《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上报材料注意事项》以及新的规定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在申请标准调整以及新要求执行两个月后,我中心又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提升及疑难解答等强化培训课程,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审批表格,掌握新修订的规定,尽量不在申请环节耽误申请人的时间,提高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率。

政策宣传方面,今年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街道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标准等政策性宣传工作,目的就是让更多因家庭条件差而无法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这项“惠民”工程的困难家庭,在我们宣传、

讲解后能在社区的帮助下申请保障性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这项工作也是我们今后每年必须进行及开展的。

四、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今年全部到岗,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保证工作全面正常开展。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材料及入户调查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和微机录入工作,民政部门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全面协调、业务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今年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800余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填写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并进行入户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区住房保障

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要求,我区严格规范、《住房保障申请承诺、授权书》、《申请人个人信息登记表》、《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住房家庭资格认定综合评审表》等一系列新的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四级网络、三级管理”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复杂,同时对我区这样一个“人口多,少数民族多,困难人群多”的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每户申请家庭情况均差异较大。这就对社区的材料收集人员要求有很高的业务掌握能力,否则就会耽误申请人的时间。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无法达到要求的工作稳定性及业务熟练度。因此,能否将申请审核制度的流程进一步完善,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更快更便捷的完成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二)租赁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有很多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受低保政策、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面积认定等条件限制,使真正需要住房救助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今后工作安排

(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公示工作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二)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住房保障管理的新思路,鼓励保障性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

(三)要继续配合市属部门抓好新保障性住房的进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水磨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住房保障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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