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作为地方性政策,既是国家政策的具体化,又体现了地方特色。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具有自己的特点。然而,政策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自身不够科学、合理,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难以落到实处。三是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部分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关键词: 中外合作办学 政策缺陷 建议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不足之处
(一)相关概念表述过于含糊。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都在强调“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但是都未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界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认为,“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是指世界范围内具有较高水平和办学特色,具有一定领先优势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方法、教育管理制度、师资队伍、管理团队和质量保障体系等”[1]。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国家与地方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理解应该有所不同。国家层面的政策是宏观的、方向性的,而地方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实施者,应该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所界定。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什么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做了解答。“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指:境外知名院校;具有优势学科专业的院校;具有境内急需学科专业的院校;具有突出特色、可填补江苏省弱势或空白学科专业的院校;在教学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水平、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的院校;江苏省职业教育方面急需建设的专业;对相关专业师资培养有极大促进作用的教育资源”[2]。浙江省则未向江苏省学习,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阐述。这将给一些唯利是图的人提供可趁之机,他们将与国外一些不知名、无优势学科专业的院校合作,举办一些低水平的合作项目,不利于优质资源的引进,不利于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的保障措施较为宏观,缺乏操作性。
无论是《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发展规划(2009-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还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都提出了政策的保障措施。虽有提出部分具体措施,但是这两点措施对于提高管理水平,还远远不够,提高管理水平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努力,需要更为具体的、细致的政策措施。此外,提出要增加经费投入,鼓励高校设立专项经费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国际化课程和专业建设。高校提取一定经费比例专项用于国际交流合作,这一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各高校难以把握经费的比例,将不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浙江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对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省教育厅将在招生计划、教师学生培养、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3]。省教育厅的政策倾斜与支持的幅度是多少,没有具体说明,较为宏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波动范围,对不同高校可能存在不同支持力度。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保障措施中存在一些较为宏观的表述,对于高校来说难以把握政策的支持尺度,这将不利于提高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与规模。
(三)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部分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2006年,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要求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密切结合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鼓励在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医学、数控技术、环境保护、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软件技术等紧缺人才培养方面与国(境)外高水平的教育机构合作办学[4]。2014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提到优先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急需紧缺专业(如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海洋技术、农业科技、环境保护、现代交通运输、工业设计、金融保险、物流管理、创意文化等)的合作办学。严控已有相当规模的商科、管理学科及国家控制布点学科的合作办学[5]。浙江省教育厅多次提到要发展省内急需紧缺专业的合作办学,然而,目前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仍然停留在一些商科、管理学科、护理学专业上,新材料、生物医学、环境保护、现代物流等专业暂未开展合作。政策虽已鼓励在急需、紧缺专业开展合作办学,但部分专业仍未开展,说明政策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二、完善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的表述,解释相关概念。
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未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为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浙江省应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对相关概念作出明确规定,如:什么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并不是所有的国外教育资源都是优质教育资源,也不是所有的国外教育资源都可以引进,要认真遴选与合作专业相关的优质的教育资源,所引进的教育资源能够从办学规模、学科结构、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有促进作用,尤其要在质量和效益两个方面有明显提升”[6]。只有明确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定义,才能够引导各类高校在合作办学中正确认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内涵和属性,找准各自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引进符合学校自身发展需要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7]。明确的概念可以使政策操作更加具体化,将政策落到实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出大批浙江省急需紧缺的人才,推动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二)细化政策的具体保障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具体、细致的保障措施能够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也能够早日实现政策目标。然而,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中的保障措施表述过于宏观,不够具体,增加了操作难度。《浙江省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水平;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物质保障等措施都是宏观层面的表述。如何完善组织架构,经费投入增加多大比例都不够具体,使得一些高等院校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难以把握政策的尺度,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难度。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保障措施,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将政策落到实处。
合理、完善的政策是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前提,要想从根本上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关键要看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高校发展省内急需紧缺专业的合作办学,但目前为止,浙江省的合作办学项目仍然集中在一些旧有的专业上。政策鼓励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合作办学,然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合作项目时,仍然放宽了其他专业的合作办学。浙江省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执行力度,将政策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早日实现各项政策目标(如《浙江省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到的适时出台《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基金资助办法》、《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监测办法》)。
参考文献:
[1]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问题研究[J].教育研究,2012(10):34-38.
[2]刘孙渊.江苏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考察[D].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63.
[3][5]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EB/OL].(2014-02-26)[2014-12-27].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14-02-26/news20140226172539.html.
[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EB/OL].(2006-11-16)[2014-12-26].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6-11-16/news 20061116151352.html.
[6]杜建慧,海然,等.教育信息化视阈下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与研究[A].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研究[C].2014:140-146.
[7]林金辉,刘志平.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23.
基金项目: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教育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生创新课题成果“中外合作办学研究”(JXYSSS023)。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中外合作办学是一个政策法规性很强的办学领域,受到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的约束与引导。对我国近十年来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和法规进行全面整理和分析,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更好地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文章首先梳理了2000年至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以及这些政策法规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剖析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
1中外合作办学近十年的政策法规演进
随着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非常迅速,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比较大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1]。这是中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法规,目前调整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最高层次的专门法规,对于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合法、有序的发展具有最直接的规范作用。它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了法制化轨道[2]。2004年3月1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6月2日教育部部长周济签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6年2月7日,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能力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和收费管理。2007年4月6日,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对相关8项内容做了全面论述[3]。2009年7月15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4],决定从2009年7月开始组织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评估,并制定了《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试行)》。对评估的目的、评估的方式等进行了说明,组织省市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活动。2009年7月,教育部发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正式进入制度化与规范化评估阶段。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中外合作办学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合作办学活动逐渐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5]。“2003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该条例的出台使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步入了法制化的阶段。2004 年3 月1 日教育部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一同,使中外合作办学立法得到进一步完善。”[6]
2)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逐步细化、具体化。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逐步细化、具体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分为总则、中外合作办学的设立、中外合作办学的组织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教学、中外合作办学的资产与财务、中外合作办学的变更与终止、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责任、附则八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只有总则、设置、运行、监督、附则五章的内容。二者对比,办学条例更加细化和具体化了。在具体的内容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较之《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也更为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内容基本为宏观和中观层面的指导、要求和责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很多内容是可操作性较强的微观层面。比如对于申请筹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提供的合作协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要求提供“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要求提供“合作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合作起先、争议解决办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次年,教育部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作为配套规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进行补充和具体化,以便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7]。
3)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政策法规是国家政策的具体化。中外合作办学的地方政策法规紧紧围绕中央政策法规精神,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是以中央政策为指导的,地方政策方案以中央政策精神为依据,其内容一般未超出中央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地方性政策法规比国家政策法规更加具体、细化、操作性更强。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受理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天津市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规定》则是按照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制定出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4)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性政策法规各具特色。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一方面接受中央政策的指导,另一方面又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有些地方的政策法规着重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管理、有的则侧重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浙江省结合2003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出《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发展规划(2009~2013年)》。广东省制定《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定价依据、独立办学学历教育学费管理、非独立办学学历教育学费管理、非学历教育学费管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与说明。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受理审批管理办法》,对受理、审核、专家实地考察与评议,审批的时间以及程序都做了详细规定。另一重要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规《福建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专家评议办法》则是详细规定了评议组专家推荐条件及专家组组成、专家评议程序、评议方式、评议内容等各个方面。
2中外合作办学近十年政策法规不足之处
中外合作办学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适应了新时期教育国际化的形势,进一步扩大了我国教育的对外开放程度,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政策滞后问题,教育主权问题,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问题以及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赢利态度的相关规定模糊等等。
2.1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滞后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制定比较滞后,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的时间滞后以及政策内容滞后上。从政策制定的时间上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非常迅速,而国家2003年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很明显,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存在滞后现象了,不利于及时发挥政策法规的导向作用。此外,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内容也相对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内容主要是规范中外在中国境内教育合作,而对于中国的学校到外国办学的相关事项没有涉及。这样不利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全面发展。此外,在西部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上,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也滞后了,相关的优惠以及扶持政策并未制定。
2.2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可操作性问题
尽管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法规中,多次强调中外合作办学重要性,在一些问题上,国家也提出相关措施,但是总体上看,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政策法规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只有少数几条能够将具体的措施与政策目标结合起来,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但对于什么样的资源才算“优质资源”,什么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却没有进一步阐述,对于怎样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也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2.3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性法规中西部不平衡
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性法规出台多集中于广东、福建、上海、浙江等较发达的省市,例如,2004年,广东省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2005年9月23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受理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福建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专家评议办法(试行)》;2007 年5月28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2008 年3 月22 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9年2月16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发展规划(2009~2013年)》;2009年5月27日,北京市教育委员发布《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2月,湖南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2010年8月13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这些省市教育对外开放程度明显都高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和发展现状都明显落后于东部省市。
2.4在相关问题的规定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1)质量保障与资格认可相关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体系正处于不断完善阶段,迫切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政策法规强调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但是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和资格认可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对于国外合作机构的层次没有做出具体的说明。在中外合作办学资格认可的问题上,由于缺乏国际性的资格认可协调体系,世界各国的教育质量保障和资格认可体系各不相同,发展不均衡。
2)合理回报问题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合理回报问题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一直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期望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外国的办学者看重的是中国土地上巨大的教育市场与巨大的投资利益。所以,中外二者既有合作又有利益的冲突。怎样平衡两者的关系,是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必须考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办法》开始肯定中外合作办学合理回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作办学者规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取得“合理回报”,承认并默许其赢利现象的存在,并引导和监管中外合作办学的赢利行为,但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又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所以,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机构合理回报问题的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8]。
3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建议
通过以上对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分析,结合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实际,拟提出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如下建议。
1)及时制订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应该紧跟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发挥引领作用,及时发挥政策法规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发展,及时更新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内容,对于西部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当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出相关的优惠以及扶持政策。
2)对政策中的模糊概念加以解释。目前,在“优质资源”、“合理回报”、“外国教育机构”等概念上,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存在着模糊现象,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应该在“合理回报”问题上,做更具体的规定,充分利用WTO规则,积极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用好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此外,对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问题,何为优质的教育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应该加以界定。
3)增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政策法规应当增强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政策性问题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但对于什么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却没有进一步阐述,对于怎样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也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4)加强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完善。政府虽然鼓励在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但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呈现东重西轻的问题。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应当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受益地区,通过制定、实施相应的财政、土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外高校到我国西部地区及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因此,必须加强西部落后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的完善,并按照相关国际惯例要求制定、修订、废止和完善相关教育政策法规。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优惠政策,对参加合作办学的西部地区高校,则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教育经费上的适当扶持,支持与鼓励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外合作办学。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EB/OL].(2003-03-25)[2011-05-08].http://www.edu.cn/20030325/3080642.shtml.
[2]邵丽霞.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分析[D].扬州:扬州大学,2009:5.
[3]百度百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EB/OL].(2007-04-21)[2011-05-08].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fe981c010007zk.html.
[4]天津商业大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EB/OL].(2010-04-22)[2011-05-08].http://yg.tjcu.edu.cn/gjjl/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22.
[5]薛珊.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历史沿革与特点[J].煤炭高等教育,2006,(3):18-21.
[6]姜彦君.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研究(上篇)[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6,(9):126-128.
[7]吴坚,杨婧,钟玉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发展分析[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0,(4):56-59.
[8]林金辉,刘志平.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24.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借鉴新制度主义理论观点,将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基础要素作为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分析框架。以此框架分析我国区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实践,其呈现三个特征:以规制性权威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建立,以规范性角色建构推动校企合作制度形成,以文化—认知观念对接推动校企合作制度扩散。反思实践,有三方面值得关注:借鉴他域经验时需要进行他域解构与本土重构;政策制定与实施时要关注企业家的情感需求和反应;要关注自下而上的各组织和行动者的制度变迁诉求。
关键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新制度主义;制度要素
制度可以解释为:“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1] 对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而言,其具有跨界的性质及多元组织互动的特点,并且具有使用、产生、分散和消耗物质资源的质性,因此借用这一制度定义,可以较适切地分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基础要素及运行机制。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基础要素
(一)规制性基础要素
规制性基础要素的特征之一,就是强调明确的、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包括强制性规则、法律法规、监督、奖惩和权宜性策略反应[2]。诺思指出,“正式规划能够补充和强化非正式约束的有效性。它们能降低信息、监督及实施的成本,并因而使非正式约束成为解决复杂交换问题的可能方式”[3]。也正是由于规制性要素能起到强制机制作用,因此很多研究者在分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时,均指出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缺失及政策体系不健全、不配套是其首要原因。作为规制性要素的核心成份,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是校企合作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当前,教育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同时还在进行《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力争使校企合作在立法层面予以确定。这将成为校企合作制度化的重要标志。
(二)规范性基础要素
“规范系统包括价值观和规范。所谓价值观,是指行动者所偏好的观念或者所需要的、有价值的观念,以及用来比较和评价现存结构或行为的各种标准。规范则规定事情应该如何完成,并规定追求所要结果的合法方式或手段。”[4] 由此可以看出,规范性基础要素不仅指确定目标、获得收益,也明确了达成这些目标所采取的适当方式和方法。对于校企合作这一组织场域,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是场域中的行动者,也是各利益相关者。在这一组织场域中,如果不同行动者所持有的校企合作价值观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各行动者所具有的特定权利和责任便会被确定,即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各种角色便会被正式建构,而各行动者便可以支配一定程度的物质资源。如果各行动者所持的价值观存在差异或分歧,那么各种角色及其分工便无法确立,也必然会导致校企合作无法展开。从实践来看,明确的角色分工及职责定位等会对校企合作行为施加一种限制,但同时也会赋予校企合作行动者某种力量,即对于各行动者既给予特权也施加义务。当前,诸多研究者呼吁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及《职业教育法》中对于校企合作中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清晰界定,但仅此还不足以达到规约、规范和引导校企合作行为的目标,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去评价校企合作行为及评价校企合作行为的标准如何,仍需加以研究并以符号系统表征出来。
(三)文化—认知性基础要素
制度主义者一直强调文化—认知性要素的重要性。无论是社会学家,还是组织研究者,均认为制度的文化—认知要素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在这些研究者看来,在一个行动场域,意义产生于互动之中,并且用来持续理解不断的互动。对于校企合作来说,只有当校企双方达成对于校企合作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对其价值和意义的深度认知,才能够形成一种应然的合作惯例。然而,企业和职业院校属于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各自在很大程度上受其长期形成的信念体系和文化框架制约,对于校企合作情景是什么及应是什么会存在不同的理解,这种文化信念的差异性极易导致校企合作行为的瓦解。因此,只有努力构建校企双方共同的文化信念,通过遵守共同的情景界定、参照框架,才能使校企合作获得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性是一种“最深层次”的合法性,“因为这种合法性依赖于前意识的、被视为当然而接受的各种理解或认知框架”[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三大基础性要素都有其各自的特征和运行模式,只有这些制度基础要素结合在一起并充分发挥作用,校企合作制度化才能发生,这也是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必须解决的三大关键性要素。
二、区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实践范式
(一)以规制性权威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建立
“强制手段的使用如果要有效果,就必须提出相对明确的要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重要的制裁惩罚。除此之外,还需要使用一种重要的权力机制。”[6]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程度会受到这些权力机制的影响,而很多区域也正是以法律程序和政府政策来规约、激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目前,强化地方立法,出台相关政策,推进资源互补,推动校企联姻,已成为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基本路径。比如,2009年宁波市在全国率先为校企合作立法后,辽宁省的沈阳和大连、河南省的开封和三门峡、浙江上虞、河北唐山、福建厦门等市以及陕西省也纷纷出台了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强化权力机制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立法层面,还体现在其他权力资源的整合、联动及其共同治理层面。如,浙江省针对本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对本省的校企合作提出具体促进政策,明确界定了政府、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系和职责(更多时候规制性制度要素是与规范性制度要素结合在一起的),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更有效地促进区域校企合作,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两个关键部门,浙江省教育厅和中小企业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共同推动校企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这在全国属于先例。2011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这是国内第一个由行业制定并组织实行的校企合作办法,对各地及国家层面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的建立也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二)以规范性角色建构推动校企合作制度形成
近年来一些新制度主义者提出,“过去人们认为是体现强制性要素的那些规制性活动,实际上往往更加依赖于规范性和认知性制度要素”[7],一些规范性要素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恰恰能够创造一种市场机制或规则供行动者遵循。近年来,很多区域从政府到学校层面分别建立政府主导的“合作办学理事会”、行业主导的“行业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学校主导的“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三级校企合作治理体系,在明确各组织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组织的规范、中介、指导和协调作用,推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联动,促进了校企合作效益的提升。如,福建省组建了机械、通信、建筑、轻工、鞋服、旅游等6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成立高职院校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大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宏观掌控全市校企合作的方向,制定校企合作的法规、政策和实施战略;成立由教育局和人社局牵头,以行业协会、企业和职业院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和组织指导者,以完成提供产业发展和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制定职业岗位及技能标准、指导职业院校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搭建就业供需平台、指导校企合作等职能。江苏省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全省建立1200个由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专业教师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从目前来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体出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
(三)以文化—认知观念对接推动校企合作制度扩散
文化—认知性要素在制度扩散中具有重要作用。意识形态或信念系统、认知结构不会凭空产生或发生转变,需要通过符号性、情景性的中介来传递和流传。对于某种事物,只有在群体行动后,才能真正建构其意义。在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过程中,很多地区致力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文化—认知观念的对接,以“理论化”促进校企合作行为客观化,构建校企合作制度的文化框架。如,宁波市2009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职教进企业、服务促发展”、“牵手百家企业”、“2211校企牵手”等主题活动,推动职业院校主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难题。在集体行动之后,政府、行业企业及学校对于校企合作多方的需求有了进一步了解,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创设了条件和氛围。大连市组织校企合作洽谈会,协助校企进行联络并确定合作意向;组织校企合作总结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办法。彭州市政府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打造每年一度的西部纺织服装行业高峰论坛,加强与行业企业界的沟通,畅通了信息交流和汇集渠道。实践表明,校企合作需要政府营造促进互相了解与催生需求的氛围,通过活动对接达成观念对接,由此形成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认知动力。
三、区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实践的理论反思
首先,一些地区盲目复制、模仿其他地区校企合作政策经验和理论模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区域特征明显,经济水平、产业特点、企业性质、技术密集度等都存在显著差异。而任何根植于本土实践的校企合作制度化理论模型,也都不可能是完善的,即使有些理论模型抓住了区域实践中的某些特征,但其总会忽视另外一些特征,从而无法做到对实践进行准确、无偏差的描述,因此,在借鉴他域经验时,绝不能仅仅关注符号性事物,而必须将理论模型与其所嵌入的社会背景结合起来,即进行他域解构,再把符号、模型与本土实际进行重新组合,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
其次,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和政策中缺少对行业企业情感的关注。“符号系统包含的不仅是物质和意旨,还包含情感,因此符号系统引起的不仅仅是解释性或说明性的反应,还有情感性的反应。”[8]这种情感可能是制度要素的力量的来源之一。“一个稳定的规则系统,不管它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如果得到了监督或奖惩权力的支持,并且这种权力又伴随着畏惧、内疚感,或者清白无愧、高尚、廉正、坚定等情感,那么就是一种流行的、起支配作用的制度。”[9] 而在这方面,不仅理论研究不足,在实践领域也较少尝试,这是校企合作制度化过程中需要关注和反思的一个重要维度。在现代经济理论中,企业是一个把投入转化为产出的组织[10]。交易成本决定了企业关注、购买、生产和销售什么[11]。而企业是否愿意和职业院校合作,其首要考虑的要素便是交易成本。在法规法律等权威控制下,企业也许能参与校企合作,但其主观意愿不会太强,也必然不会产生预期的合作效果。提升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情感和信念,不仅需要国家引导性地组织开发针对企业家的系列教育培训课程,同时也要关注企业家的情感需求,以多种措施激发和维持企业家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情感性反应。
第三,制度化过程是在多层次发生的,不同层次制度化过程易出现逻辑的不一致,需要关注自下而上具体行动者的需求,及时矫正制度建构中的问题。在校企合作场域,制度是在多层次发生的: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建立过程,即政府层面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制度环境,而在校企合作场域中,更多、更具体的制度场域与制度形式得以存在和运行,这些具体的制度场域与制度形式又为学校组织、企业组织及其他行动者的具体行动提供了环境,这种从上到下的制度建立过程,包括了制度扩散、转述、社会化、强迫接受、权威化、诱导与遵从等行为;另一种是自下至上的制度建立过程,即较低层次的组织及行动者通过选择、关注、理解、角色建构、失误、调整、创新、沟通、抵制和操纵等行为,对校企合作的制度环境自下而上地进行重新塑造与改变。在实践中,政府及管理者往往过多关注自上而下的制度推进,对于企业和学校是否适用该项制度关注不足,即使接收到来自企业、学校的抵触意见和建议,也不愿改变既定的制度模式。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其既有规约、规范作用,同时也具有使能作用,即行动者有权力矫正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促进制度变迁,因此应更多关注场域中的而不是单一层次上的校企合作制度建立和变迁,理性面对问题,及时调整和纠偏。
参考文献
[1][2][4][5][6][7][8][9][美]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M].第三版.姚伟,王黎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6.60-61.63.165.142.144.62.63.
[3][美]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杭行,译,韦森,译审.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65.
[10][11][美]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M].盛洪,陈郁,译校.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5.7.
Regional Practice of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he Theoretical Reflection
ZHOU Jing
(Jilin Teachers’ Colleg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Changchun Jilin 130052, China)
Key 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new institutionalism; institution elements
收稿日期:2014-01-10
作者简介:周 晶(1976- ),女,吉林永吉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博士研究生,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范式的案例研究》(FJB070508),主持人:于志晶;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3BS79),主持人:周晶;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一般规划课题《区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持人:周晶。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学风状况;学风建设
1 加强学风建设的意义
学风建设抓住对高校的教育思路和人才全面培养的重点,努力使学校的教师、学生都有良好的品质,然而学风建设不单单是学校未来发展的前提,更加尤为重要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如果我们的学生拥有好的学风,那么对我们学校教育工作来讲,更是取得了重大进步,对学校的教学也是一种认可。在一种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氛围中,个人的思想素质、人文内涵得以逐渐提高和积累,从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成为符合新时期需要的合格人才。所以一所高校建立良好的学风是极其重要的。
2 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高校扩张导致学风两极分化严重
随着目前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很多高校都出现学生紧张的问题,从而为了更多地招收学生,会放低学生入学的门槛,这样会接受一批程度相对不好的学生,从而为学风的建设带来困难。而且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普及成为一种大的趋势,同时社会文化层次的提升,也在学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比如,一些学习基础底子薄的学生也进入高校学习,特别是一些教育不发达偏远贫困地区的学生,由于基础起点低,面临高校繁重的学习压力,有些学生难以适应,学习吃力。更加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学生因为自身方面没有得到好的发展,对于高等教育方面的学习会有很大压力,在学习上会渐渐落后,最终导致对学习减少积极性,从而影响了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改革的颁布,目前并没有全面的实施下来,因为大部分的学校并有很好的教学设施条件,以及师资人员、高校教育管理、服务的体制、方法还未真正适应高校扩招后的教育要求,也会造成教学质量降低,这些因素也为大学生学风建设带来不利因素。
2.2 社会开放程度影响了大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时代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在学校会逐渐产生就业方面的问题,对于当今复杂的社会情况,大多数学生选择机会主义成才,往往不能客观地认识当前的社会现状,可能会走上不利于自己发展的路,所以在大学中要积极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让他们对自身也有清楚的了解。所以我们在以下两个方面来看大学生如何看待目前的状况。
第一,盲目选择社会热门专业,降低对本专业的学习热情。盲目的选择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会使自己在发展道路上不能很顺利,因为他们认为目前最热门的专业,在以后就能够找到好的工作,对自己目前所学习的专业产生厌烦心理,更糟糕的是,即使自己有喜欢的专业,但是在看到他人因为自己专业所带来的良好前景,就会放松对自己专业的学习,对学习的情绪也好降低,注意力的转移,使大学生既不能专心参与所感兴趣专业的规范教学,也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也会造成本专业的荒废。
第二,随着大学生创业的热潮袭来,越来越多的报道重视大学生创业,这就造成了许多大学生盲目休学去自己创业,这种不能清楚认知自己的条件及状况,不仅不能创业成功,而且会荒废学业,一事无成。所以我们要积极引导学生创业,不能让学生没有坚厚的基础就去创业,更不能有侥幸心理,从而误入歧途,未来发展也不会顺利。
3 加强学风建设的对策
3.1 弘扬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一所好的大学需要的不仅仅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更好的是我们要有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文化氛围,在这样一种令人愉悦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好好地学习,要想讓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学生的思想、行为、作风,一种陶冶情操的校园文化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在大学生生活中可以开展许多有趣的活动,或者社团表演等,积极调动学生的参与性,不仅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发展自身的长处,让校园文化氛围更加和谐美好。更好的是,体验不同的活动,会感受到不同的乐趣,让我们的科技文化知识得到充实、团结协作能力得到提高、自信心得到增强,而且也能够树立乐观向上的学习、生活态度。对学风建设也是有积极的一面。
3.2 加强班风、舍风建设
学校是我们每天生活的大环境,人与人的交往一般都从此时开始,然而班级和宿舍是大学生生活、学习所处的最小集体,我们每个的个性、喜好等都可以在这个小家庭中来彼此分享,一个良好的班级对我们有着直接的影响,它不仅够不断指导和调节一个人的行为方式,也能加强学风的建设。因此,我们不仅要从学校的校园生活中做起,更要深入到班级、宿舍管理当中去,让学生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在这个小氛围中,每个人都可以诉说自己的故事,和大家开心地玩耍,彼此互相了解,相互扶持。所以高校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思想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狠抓班风、学风,组建团结有力的班委,选择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的学生作为宿舍长。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创造更好的学习氛围。
4 结语
学风建设影响着一所学校的未来发展,我们不能对此放松警惕,我们要深入进去,不仅在校园文化方面做到最好,更加要培养一批好的教师资源,强化学校的设施设备,提高教学质量,吸引更多的学子,另外,树立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生成才的关键所在,所以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树立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的工作理念,持之以恒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最终必能形成良好的学风,为社会培养出合格有用的人才,为学校及学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晓燕.高校辅导员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探讨[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2006(9).
[2]尚利.如何发挥辅导员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J].农业教育研究,2002(12).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学风是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学校的办法水平。在新的形势下,士官学校学风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初步分析了学风不佳的主要原因,探索了加强学风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总结归纳了组织学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学风建设;问题;对策
一、加强学风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培养士官学员的综合素质
学风对培养士官学员以军政素质和专业素质为核心的综合素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综合素质在士官学员能力结构中处于本质层面和核心地位,是在学员基本能力基础上经过整合、积累、验证、叠加和拓展形成的深度能力,是一种深层次、宽层面的综合性能力。学员在校期间,学校通过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为学员构建系统的知识结构,使学员在军政素质得到提高的同时,获得未来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从而具备一定的学习方法,养成适合自己的学习习惯,产生创新与自我提升的意识,进而逐步培养自我完善的能力。士官学校学风建设直接影响着学员所有课程的学习,影响学员军政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整合、提升与拓展。因此,加强学风建设,有利于培养士官学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士官人才培养质量。
(二)有利于实现士官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士官学校要持续发展,必须具备良好的学风。没有良好的学风,即使生源再好,师资水平再高,教学设施再完备,学校也难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而良好的学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生源质量不高、教学设施不足等短板,使学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良好的学习效果;养成严谨的治学精神、科学求是的态度,最重要的是教会学员如何做人、做事,让学员终身受益。历届毕业学员在部队的良好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持续体现着学校的教学水平,实现着士官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士官学校学风现状
(一)教员队伍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教风不正问题
士官学校教员队伍中,个别教员缺乏责任感,对待工作没有敬业精神,对待学员缺乏应有的关爱和引导,缺乏教书育人意识,只是简单地把教学工作作为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授课时缺乏激情,教学方法简单、机械,教学效果较差。
(二)学员队干部在日常管理中对学风的引导上出现了偏差
个别学员队干部认为,学习是教员和学员的事,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日常管理中,他们不是引导学员努力提高学习效果,而是更多的强调整理内务、打扫卫生、站岗执勤等日常事务,导致学员平时休息时间偏少,严重影响正课期间的学习效果。
(三)学员群体中存在的不良学风
部分学员学习目的不明确,因“所学未必有用”等现实情况的影响,直接导致部分学员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学习动力,存在“混日子”的思想。这些都给士官学校创建优良学风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目前学风不佳的原因
(一)社会大环境的巨大冲击
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上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相互影响。士官学校作为军队院校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思潮的影响。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思潮的周围,享乐主义、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也流传甚广,对士官学校师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二)士官学员毕业分配体制的制约
现行的士官学员分配原则是哪个大单位来的,原则上就分回哪个大单位。回原大单位后,多数士官学员没有被按专业和岗位对口的原则进行二次分配,2012年,我们对当年毕业的500多名学员进行所学专业和岗位的对口率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只有46.8%的学员专业和岗位基本对口,所学专业、装备和岗位完全对口的不足30%。
(三)没有形成培育良好学风的运行机制
因士官学校成立普遍较晚,因部分规章制度不完善和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在对教员的管理方面,存在着思想教育不到位、师德建设松懈等问题;在队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着重日常行政管理、轻教学管理等问题;在学员管理方面,存在着重平时表现、轻学习效果等问题。
(四)学员的吃苦精神不强
目前,在校学员基本全是90后,这部分学员的最明显特点就是,从小在家中是绝对的“中心”,全家两代甚至是三代人围着自己转,平时对娇生惯养习以为常,很少经历过吃苦的滋味,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遇到挫折后特别容易放弃。在学习和训练压力较大时,相当一部分学员采取了混日子的态度来完成学业。
四、加强学风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一)组织学习教育,开展多种活动
要从学校实际出发,针对各类人员的岗位特点,通过学理论、讲校史、以及组织座谈会、讨论会、演讲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要利用好学员入学、教师节、开展主题教育等时机,大力开展专题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从我做起、爱校建校、为校争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建立健全机制,搞好渗透结合
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将学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学校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渗透于办学育人的各个环节,确保风气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而且能够被全校人员自觉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要着眼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改进管理方式,加强教学督导,健全教员、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共同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三)强化自我教育,突出典型示范
通过设立网络论坛、校园广播、开辟《士官报》专栏等多种渠道,努力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可以自主参与的讨论交流平台,广泛开展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活动。同时,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运用典型人物这一优良风气的模范载体,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教职员工受到感召和激励,真正使学风建设入脑入心。
(四)优化人文环境,创建和谐氛围
要通过校园政治环境布置、文化景观建设,以及建立各类荣誉室等途径,积极发挥人文环境对思想品德、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方面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将学风建设有机地融于校园文化之中,激励广大学员奋发进取,勇于拼捕的精神,主动向他们压担子,使他们敢于吃苦,培养他们的“血性”。要通过开展主题突出、催人奋进的文艺演出、书法摄影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启迪思维,陶冶情操。同时要大力倡导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人际环境,使全校人员能够上下一心,团结奋斗。
五、组织学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员齐抓共建
加强学风建设,事关学校建设与发展大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把学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对本单位的风气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研究,摸索特点规律,掌握工作主动权。各级领导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努力成为良好风气的实践者、示范者和传播者,处处以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全校人员,作好风气建设的表率。
(二)完善具体措施,注重解决问题
各单位要努力在找准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用实劲。要从实际出发,从具体规范入手,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加强风气建设的具体办法,不断调整完善思想行为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机关各部门要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强化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积极热情地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铺好路、服好务;广大教员和学员要认真落实教风、学风建设要求,自觉克服存在的不足。
(三)紧密联系实际,提高综合效益
树校风、抓教风、正学风,涉及到学校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要紧密联系学校各阶段的工作实际,着眼全程育人、全员育人。要不断改进方法,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好开学典礼、党日团日等时机,切实发挥好校园广播、校园网、橱窗板报等多种载体的教育功能,大力塑造和弘扬良好的校园风气。要注重抓反复、抓巩固,以思想教育为引领,以营造氛围为途径,以严格管理为保证,逐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管齐下的建设格局,全面提升学风建设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尹明秉.加强高校学风建设的思考[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10).[2]乌斯满?达吾提.加强高校学风建设的几点思考[J].新疆财经大学学报,2009,(1).
[3]肖小英.发展学生主体性教育,加强高校学风建设[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4]杨妙春,王宏.高校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探索,2009,(6).[5]韩延明.分层次全员推进学校学风建设[N].中国教育报,2007,(3).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高校学风是学生学习、生活、纪律等多种综合风貌的集中体现。优良的学风是教风、校风的基础和表现,是高等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也是衡量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标志。本文从构建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的原则入手,构建其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设置权重,并将其用于A大学学风建设中,最后提出提升高校学风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
一、引言
高校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包括学校组织保障、学生学习风气、学校学风氛围、学风建设效果内容在内的有机整体。大学阶段是青年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黄金时期。青年学生的成才都贯穿于良好的学风之中。大学生在优良学风的指引下,学习扎实的专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定能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成才之路。因此学风建设既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重要任务,也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所以,如何搞好高校学风建设,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现代意识、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因此,研究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及应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二、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构建
1.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任何一个指标体系的构建都以一定的原则为前提。高校学风建设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①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体现在学风建设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尊重教育发展的规律,要具有科学的理论依据,能准确反映高校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为高校的学风建设提供实践参考,规范和引导高校的学风建设,使其充分体现高校发展的自身定位,融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长远规划。
②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体现了指标体系要求综合、全面,但又要尽量避免指标之间的复杂,反映高校学风建设体系的整体要求,要尽可能包含影响学风建设的各主要因素,不能遗漏。
③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高校学风建设的一些评价指标因其综合性、内涵性强,难以简单地定性判断或量化。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结合,这些评价指标在实现对定性指标定量分析的同时,也能对定量指标的数据进行定性分析,客观反映指标的内涵和本质。
2.高校学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设定
影响高校学风建设的因素较多,基于高校学风建设的内涵,在科学性、系统性、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了衡量高校学风建设的指标体系。本文将目标层高校学风建设(A)分为四个一级学校组织保障B1、学生学习风气B2、学校学风氛围B3、学风建设效果B4,四个一级指标下面共设置了29个三级指标。
本文选取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设置权重。层次分析法是通过分析复杂系统所包含的因素及相关关系,构造一个层次分析结构模型,将每一层次的各要素两两比较,按照一定的标度理论,得到相对重要程度的比较标度并建立判断矩阵;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及其特征向量,得到各层次要素对上层次各要素的重要次序,从而建立权重向量。它将人的主观判断用数量形式表达和处理,原理比较简单,有较严格的数学依据,广泛应用于复杂系统的分析与决策。得到高校学风建设评价指标及权重如表1所示。表中共分三级指标。
三、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的应用
1.A大学学风建设的综合评价的数据准备
基于以上评价体系,本文以A高校的10个学院为例,评价该校10个学院的学风建设状况。该校10个学院的学风建设评价指标原始数据按照设定的标准,由等级1-5进行打分。如人才培养方案D1,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培养计划合理,富有个性化,课程结构科学合理为5分;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基本明确,培养计划基本合理,缺乏个性化,课程结构基本合理为1分。再如就业率D29,就业率高于98%的为5分,低于90%为1分。其余标准限于篇幅,正文略。
2.A大学各学院学风建设评价得分
根据上述评价体系设计,对A高校的10个学院的四个一级指标的得分以及综合得分的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A大学管理学院学风建设水平名列第一。经济学院、理学院、文学院等学风建设情况较好,稍稍落后于管理学院。学风建设水平在该校处于中等水平。电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学风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艺术学院其学生学习风气在最后一名,影响了整体学风建设的效果。
四、提升高校优良学风建设的对策建议
1.建立科学工作评价机制,构筑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合力
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高校育人从思想引导的意识层面到奖惩措施落实操作角度的方方面面,良好学风的形成需要高校各部门、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建立科学的工作评价机制是高校学风建设的相关部门把握工作方向、明确工作抓手的重要方式。制度建设、物资支持是基本保障,课堂纪律等日常管理措施是促进院系、班级良好学风形成的途径,学位授予率、研究生报考率等数据是反映学风建设成效的有力杠杆。通过量化具体的评价体系,可以有针对性地强化弱项指标,从而形成高校优良学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2.加强专业思想教育,以学业规划促进良好学风形成
高校学风建设的关键是解决好大学生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问题,它涉及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应在学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通过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好大学新生入学教育的有利时机,使其尽快熟悉和了解高等教育的特点、任务和目标,了解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构成要点,同时要大力推进学业规划指导工作。学业规划一定程度上是专业思想教育的成效体现,学生在辅导员、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制定大学的发展方向和阶段性目标,为学风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明确监督反馈机制,以教风考风端正优良学风
教风建设是学风建设的基础。良好的教风对学风起着导向和示范作用。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给学生树立良好形象和榜样。考风建设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学生中倡导诚信考试,通过考前动员、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使学生首先从思想上树立诚信考试的意识,同时要抓好考试过程中的各环节管理,严格监考程序和制度。做好学风建设过程控制,及时反馈课堂出勤率,客观分析不及格率等指标,履行专业教师在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中的管理教育责任,切实发挥教风考风在学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努力做到通过良好的考风促使良好学风的形成。
4.完善制度管理,以行为规范强化优良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要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通过制定严格、合理、人性化的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行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引导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优良的学风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依靠明确的制度、规范严格的管理管出来的。学校应实行学生日常管理教师参与制,任课教师通过协助辅导员老师参与学生的管理,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引导工作,特别是对于特殊群体,给予一对一的指导与帮助,使他们及早走出困境。在管理过程中不仅要完善激励机制,奖优罚劣,重要的是要做好对学生的引导、教育及鼓励工作。
5.浓郁校园学习氛围,以优良学风建设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育人氛围,是学风建设的催化剂。要优化大学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让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餐厅、寝室等充满文化气息,为大学生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提供平台,并以此来培养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精神。高校可以通过邀请企业知名人士和优秀校友来校做报告,举办优秀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帮助同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激发学习热情。同时,通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浓郁学术氛围,以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杨润叶.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努力培养社会需求的优秀人才[J].今日科苑,2006(12):101.
[2]苏溪泉.试论当前高等教育中的学风建设问题[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1):124-126.
[3]徐军洲,万灵.高校学风建设评价体系的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8(15):177-178.
[4]徐进,惠太望.高校学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嘉兴学院学报,2007(1):89-94.
[5]朱石生.大学生考研热对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影响[J].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4):17-19.
[6]杨学锋.高等学校学分制条件下的学风建设[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6(5):82-84.
[7]张跃飞.大学生就业指导与高等学校学风建设[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4):125-127.
[8]孙华.基于系统工程思想的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体系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09.
[9]赵伟.我国高校学风建设研究[D].天津大学,2007.
基金项目:江苏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新形势下基于管理机制创新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号:C-b/2008/01/006);江苏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高校学风建设及评价体系研究”(项目号:JDXGA201001)。
中外合作办学学风建设论文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