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
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 :1971年美国联邦教育总署署长马兰提出“生涯教育”。美英两国作为先锋国家,形成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途径多元的完整的生涯教育体系。探析美英两国生涯教育缘起及实施模式,对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生涯教育体系具有重要启示。
关 键 词:生涯教育;美英两国;实施模式
作者简介:孟四清,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行)》就强调要使学生“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人生规划能力”,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涯教育内容。生涯教育既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也是学生可持续、创造性发展的需要,更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在近百年的教育发展中,美英等国建立了独特的生涯教育体系。探讨美英生涯教育的特点与运行模式,对我国开展生涯教育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生涯教育在美英两国的缘起
较早将生涯发展理论运用于学校教育的是美国。美国联邦教育总署署长马兰于1971年提出“生涯教育”,旨在解决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脱节的问题,引导青少年从“升学主义”浪潮转向个人的生计与未来发展。生涯教育提出后,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了规模广泛、进展迅猛的教育改革运动。美国曾两次以政府专门法案的形式强调生涯教育。一次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制定《生涯教育法案》,一次是在90年代制定《学校——就业法案》(school-to-work,简称STW 项目)。
1972年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相继推出了各自的生涯教育模式,其特点是强调综合性、提倡合作制、实行工读制。 1974年,美国国会把生涯教育定为全国重点项目。1994年,面对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学校—就业法案》(STW),同时,美国教育部和劳动部共同发起了全国范围的教育改革运动——从学校到就业,其目的是使所有的高中学生都能确定一条走向职业道路的计划,顺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的过渡。[1]
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1971年联邦教育总署拨款900万美元,资助各州进行“生涯教育”实验;1973年又拨款1.68亿美元推广“生涯教育”实验;1977年美国国会众议院还专门通过了一个“生涯教育五年计划”,并拨专款支持其实施。[2]加之所有的州及大部分地区教育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推行“生涯教育”计划,使之该项教育改革项目得以深入民心,并能持续发展。[3]
1948年,英国政府通过《雇佣和训练法》,明确规定要求各所中学对所有在校学生实施生涯指导。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又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强调生涯教育和生涯指导应成为学校课程的一部分。《1997年教育法案》规定,所有公立中等学校都有法定责任为9—11年级(即初三至高二)的所有学生提供生涯教育,必须确保学生得到生涯指导和最新的生涯发展信息资料。2000年,英国教育与技能部颁布了《新课程中的生涯发展教育》等相关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生涯发展辅导的具体目标。2003年,英国教育技能部又制定了《全国生涯教育框架》。其中针对每个学习阶段的生涯教育都有详尽的描述。[5]
二、美英两国生涯教育实施的有效模式
美英等国的生涯教育是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推行的。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已经形成了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丰富、实施途径多元、学校与企业共同配合的完整的生涯教育体系和独特的实施模式。
(一)教学目标明确,分阶段进行
美国以学校为中心的生涯教育课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目标。
第一阶段为“生涯认知”阶段(1-6 年级)。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职业认识”。目的是通过单元教学,培养儿童的职业意识和自我意识,扩大儿童对职业的了解。
第二阶段为“生涯探索”阶段(7-10 年级)。学生在这个阶段有机会深入了解他们所知道的职业群,通过实习、参观、访问等方法和途径获得具体切实的职业体验。
第三阶段为“生涯准备”阶段(10-12年级)。学生在这个阶段须习得与职业领域有关的入门技能,具备从事技术性工作的能力,或具有进入专科教育(Post-secondary)的知识准备。[6]
英国中学的生涯教育目标分为自我发展、生涯探索和生涯管理三大块。三大目标在不同学段都有子目标,详细地规定了各个阶段学生接受生涯教育后应达到的要求。[7]
(二)课程内容排入课表,实施途径多元
美国中学普遍开设的生涯教育课程主要有生涯发展指导课程、特殊生涯指导课程和生涯相关的学术课程。
在英国这些课程都是根据《全国生涯教育框架》和国家课程体系制定的。《全国生涯教育框架》涵盖了学校生涯教育的目标、内容、活动方式和实例等各个方面。较典型的有与生涯相关的学术课程、生涯探索指导课程、生涯发展指导课程和特殊生涯指导课程等。许多学校把它规定为必修科目。一般中学从第三年或第四年开始,到第五年底结束,教学活动排入课表。
除了学校开设生涯教育课程之外,为了使生涯教育取得好的效果,美英国家还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生涯教育。为了配合学校和地方服务机构开展生涯教育,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建立了许多有关生涯教育的网站。各个地方教育部门还设有专门的生涯服务机构,以协助学校实施生涯发展教育。美国实施生涯教育的其他途径还有:模拟情景教学、组织学生的工作实践、生涯教育咨询、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等。[8]
(三)组织实践活动,增进职业体验
美国中学生参与实践主要有如下三种工作形式。
1.工读计划。这种工作形式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有报酬的工作机会。这项计划最初目的是为家庭经济不好的学生提供工作机会并获得一定报酬,因此与学校课程联系较少。目前这种形式对开展职业教育有积极影响,开始纳入学校教育过程和教学体系。
2.合作教育计划。这种工作形式是指参与这项计划的学生一半时间在校学习,一半时间工作。工作环境中的体验和学校学习的课程相互联系,该项计划成为生涯教育最主要的一种实践计划。
3.义务工作计划。这种工作形式是指学生参加社区的常规工作。一般由学生自发组织,以俱乐部形式出现,在假期开展,以增加学生的工作体验。[9]
(四)与社区、企业、家长联动,获得有力支持
美英国家一般都注意利用各方力量,为生涯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英国在一些相关法令中规定,相关社会各部门要为学生熟悉各种职业提供便利条件。大学校园、各企业、事业单位、工场要和学校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给学生们提供参观、就地实习及熟悉各专业、职业和工种的机会。同时,学校也比较注意赢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如定期举办家长培训,请他们注意从小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职业意识的灌输,锻炼他们的独立能力。[10]
美国在校内实施“生涯教育”的同时,也特别注重校外生涯教育课程模式的构建,注重与企业、社区及家庭的联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雇主为基础的模式;二是以家庭—社区为基础的模式;三是以农村—住宅区为基础的模式。美国还十分重视校外实体及社会联盟对职业生涯教育的重要作用。20世纪70年代,先后建立了“社区生涯教育联盟”和“生涯发展中心”,这些社会机构为学生走出课堂、接触社会实践方面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11]
三、借鉴与启示
美英中小学生涯教育的发展,反映了从强调外在硬职业技能训练到注重软生涯能力培养的内涵式发展趋势。同时实践途径与方式也日益开放、多元和深化,从而形成了政府推动,学校、企业、家庭共同关注和相互合作的实践体系。而目前我国中小学的生涯教育仍处于摸索阶段。美英的生涯教育实施模式对我国开展生涯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推进中学课程改革,制定与生涯教育相关的校本课程
美英的生涯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生涯课程来实现的,并且列入课表。我国目前即使有的学校开设了有关的课程,也只是零散穿插在心理辅导课或者是偶发的探究学习之中,没有正式列入课表,缺乏计划性与系统性。国家应尽快结合目前中学教育的实际,制定生涯教育课程和生涯教育的实施框架,从而为学校实施生涯教育提供参考。各个学校根据国家生涯教育框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关的校本课程,突出其地方特色。
(二)构建分层递进、途径多元的生涯教育体系
多年生涯教育的实践,美英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生涯教育体系。我国由于开展生涯教育的历史较短,即使有学校在尝试开展,也常常被分散于劳动技术课、心理辅导课的某些章节之中,内容尚未系统化,实践上也远未形成完整的生涯教育体系。因此,要在充分理解生涯教育重大意义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分层递进、途径多元的生涯教育体系。可以先从高中开始进行生涯教育改革,通过专门开设生涯辅导活动课、增加学生的选修课、社会实践活动、个别咨询等途径,对学生进行生涯教育,逐步提高学生对职业、对社会生活的认知能力,帮助学生确立职业意识,主动做好人生规划,从而使学生有一个完满的人生。
(三)争取社区、企业、家长的支持,协同搞好生涯教育
借鉴美英国家的经验,我国学校对学生进行生涯教育时,应高度重视与家长的合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举办家长生涯教育学习班,宣传生涯教育的意义和提供相关信息,还可以到家长工作的地方参观、访问。
注重学生的职业体验是美英国家开展生涯教育的重要特征。我们开展生涯教育要十分重视与企业、学校合作,让学生去实地参观和考察,进行职业认知与探索。在资金还不够充足的情况下,可与职业学校合作,把他们学校的实习基地作为普通学校学生进行职业探索的体验场所,实现资源共享。
(四)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确保生涯教育取得实效
从美英开展生涯教育的经验可以看出,政府的法律保障是生涯教育取得实效的前提。我国目前还没有把生涯教育课程纳入基础教育的课程当中。政府亟待出台有关的文件,并贯彻在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使生涯教育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2][3][4]罗汉书.职业生涯教育的国际经验剖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5(7):42—44.
[5]李亦桃.美国生涯教育初探—对我国普通高中改革的启示[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5.
[6]李金碧.生涯教育: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领域[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8):13—16.
[7][8]陈娜.英国中学生涯教育及其启示[J].教学研究,2007(9):456—459.
[9]薛弥.美英两国生涯教育模式特点及其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07(20):81—82.
[10]陈娜.英国:注重中学生涯教育[J].上海教育,2007(01B):37—38.
[11]王志强.美国生涯教育的实施及对我国的启示[J].职业与成人教育,2008(3):43—45.
责任编辑/李书华
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个没有资本介入的市场,是没有前途的。从世界范围内艺术品市场的基本经验来看,资本的介入程度往往标志着艺术品市场的规模及成熟程度。艺术与资本的对接不是选择而是必须。发展中国艺术金融市场是中国艺术品与资本对接所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艺术品市场金融化也是改变当前艺术品市场结构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主要探讨艺术品证券、艺术品信托和艺术品保险等问题。
关键词:当代中国;艺术市场;文化建设;金融;资本;权益;交易;证券;基金;信托;保险
艺术品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形态化的精神产品。它一般具有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和经济价值。艺术价值是艺术品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特征;历史价值主要指文物艺术品而言;经济价值则是艺术品进入商品交换领域以后附加的。
众所周知,经济的发展是艺术市场形成的前提。具体地说,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效率的提高,其结果是人们的休闲时间相对延长,这就使公众有更多的闲暇去关注艺术品。二是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为艺术产品消费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收入水平越高的社会对艺术产品的消费需求就越高,消费量也就越大。
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艺术品投资已成为继股票热、房地产热之后的第三大投资热点。全球知名的财经杂志《经济学人》刊文指出,得益于中国藏品热和全球当代艺术市场的跃进,以及中国政府关于艺术品交易政策的改变,中国已经取代法国,成为继美、英之后世界第三大艺术品市场。该杂志的观点源于国际权威艺术品市场研究机构欧洲艺术基金会每年一度的全球艺术品市场监测报告数据。报告显示:2009年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为313亿欧元,这其中美国和英国分别占全球交易总额的30%和29%,位列前两位;中国2009年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42亿欧元,占全球份额的14%,同比增长12%,位列全球第三。① 2010年中国艺术品春拍成交额至201.41亿元人民币,②创造了中国艺术品拍卖成交总额的新纪录,未来艺术品市场继续向好应无悬念。
然而,现实的问题却是,中国艺术品市场与资本还是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难有交集,市场仍处在初始阶段。中国金融体制的不发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艺术产业的发展,艺术品的投资平台长期处于“悬空”状态,艺术品证券、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保险、艺术品投资基金的缺席削弱了国内艺术品的流动性。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个没有资本介入的市场,是没有前途的。不建立与发展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光明前景就很难看到。而拉开中国艺术品金融市场的序幕,正是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需要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
一、艺术品证券
西方成熟的艺术品市场被称为“准金融市场” ③ ,它在结构上与股票市场相似,分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场外市场。艺术品展会市场与画廊市场共同构成艺术品的一级市场,也就是发行市场。在西方国家的艺术品市场上,艺术家不会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他们一般会寻找画廊代理自己的作品。画廊是连接艺术家与艺术市场的纽带,具有推介艺术家、推出艺术作品的职能。拍卖公司构成了艺术品市场的二级市场,是艺术品的流通市场。拍卖市场保证艺术品的正常流通和交易,具有信息汇聚、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等基本功能。艺术品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是指艺术品证券市场,它们是艺术市场的重要补充。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一、二、三级市场的结构雏形已经形成,但还远未发展成熟,各个市场的职能有待进一步的界定和完善。我们认为,艺术品市场“证券化”是改变当前单纯以收藏为主要目的的艺术品市场结构的重要途径之一。
1、权益拆分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的繁荣发展吸引了诸多关注的目光,推出艺术品权益拆分的交易模式,主要是基于我国艺术品市场和投资环境相应条件的成熟。
所谓权益拆分,就是将资产的所有权以及在其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收益进行拆分。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拆分的份数也即是艺术品股票,来获得投资标的物的部分所有权和部分基于所有权的收益。对艺术品而言,核心模式就是将一个艺术品或几件艺术品组合成一个资产包进行拆细,比如将资产包的所有权拆成1万份,形成“拆分权益”。普通投资者可通过购买“份额”,获得艺术品增值带来的投资回报。同时,这些“份额”可在艺术品交易所这样的平台上随时流通,流通中同样可以获得“价差”所带来的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这些权益,获得艺术品资产包增值所带来的收益。
举例来说,交易商把傅抱石、张大千、齐白石、黄宾虹等名家的若干幅真迹打包成价值2000万元的艺术品资产包,投资者只需要投资1万元,就可以获得该资产包在各地展出收益的1/2000,以及今后这个资产包中作品拍卖价格的1/2000。如果今后拍卖时资产包中的作品总价格升值20%,投资者将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贬值,那投资者也要承担风险。
权益拆分的交易模式对规范和完善我国艺术品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满足了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这种交易模式构筑了一个良性的投资渠道,让那些兴趣不在于收藏艺术品、资金量小、却期望获得艺术品增值回报的投资者,在专业机制的保障下,进入艺术品投资市场。例如,前不久宋代书法家黄庭坚的《砥柱铭》在保利春拍中经68次竞价最终拍出4.368亿元人民币而轰动一时。如果按照权益拆分模式将《砥柱铭》打成一个资产包,即使是普通老百姓,也能通过购买“份额”而参与投资。
二是拓展了融资渠道。权益拆分使得无论资金量大小的投资者都可投资艺术品,从而拓展了融资渠道。
三是确立艺术品的资产属性。在艺术品资产包的权益登记托管的基础上,投资者可以获得权益质押服务,从而确立艺术品的资产属性,这样企业资金今后便可以投资于艺术品的权益份额。
四是减少了投资风险,增加了投资艺术品的安全性。由于权益的拆分,投资资金可多可少,从而使投资的风险大大降低。
五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品的宣传效应。在权益凭证的有效期内,艺术家及其作品始终处于市场关注之中。学者和市场经营者对作品和艺术家的评价和讨论,是对其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个充分发掘的过程。
六是艺术品价格的理性增长。艺术品的价格决定于需求,在广泛关注之下需求度增强,艺术品的价格也会实现理性增长。
在中国资本市场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对投资的认识已经完全改观。艺术品投资的条件成熟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投资者风险意识的提高。现在的投资者已经意识到根据其风险承受的能力来承担投资决策的后果。第二,投资活动基于投资者的专业知识背景。比如说具有通信知识背景的人,会更专注于通信领域的投资等。同时,艺术品市场微观主体也逐渐成熟。近年来,艺术品理财产品以及基于艺术品的金融产品频频问世。这些产品的成功运作是艺术品市场微观主体比如艺术品鉴定专家、艺术评论家、艺术拍卖人士、艺术策划人士以及画廊的经营者等共同推动的结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今后在昂贵的艺术品市场上,普通收藏投资者花1万块钱可以拥有投资一份傅抱石画作的权益,或许并不是痴人说梦,小资本可以玩转大艺术,普通收藏投资者也可分享这些天价背后的投资收益。
2、艺术品交易所
有了对艺术品的权益拆分,就必须有艺术品权益的交易场所。所谓艺术品交易所,就是像证券交易所一样,所不同的是,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对象是公司股票和债券,而艺术品交易所交易的对象是被拆分的艺术品权益也即是艺术品股票。艺术品交易所是广大艺术品投资者进行艺术品权益投资交易的平台。
有了艺术品交易所后,那些“分拆权益”就可在艺术品交易所里挂牌交易,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内竞价买卖,从而获得权益份额的“差价”收益,可以说整个模式与股票的交易类似。艺术品交易所的模式对规范和完善我国艺术品市场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艺术品流通。艺术品的流通问题一直是制约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关键桎梏,艺术品交易所构建了一个标准的二级市场经营单位,艺术品交易所通过交易商行使主要的市场职能,实现艺术品的变相流通,满足艺术品所有者迅速将艺术品流通出去的需要。
二是规范作用。艺术品交易所为艺术品市场的交易各方提供一个规范的交易平台,使艺术品的交易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同时为政府税收提供了一个市场基础,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广告效应。在艺术品交易所进行公开的市场交易,可以起到对艺术家和画廊的宣传作用,引起大众对艺术家的关注,更好地挖掘作品的艺术价值。
四是融资作用。艺术品交易所为画廊提供了一个融资平台,可以解决画廊的资金问题,从而使画廊可以更好地代理艺术家的作品,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多元的投资渠道。
五是建立艺术品交易所的指数体系。艺术品交易所必须建立相关指数体系,包括综合指数、成分指数以及分类指数。这里的指数是指由艺术品交易所编制的表明艺术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艺术品投资者据此就可以检验自己投资的效果,并用以预测艺术品股票市场的动向。同时,新闻界、企业界乃至政界领导人等也可以此为参考指标,来观察、预测整个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形势。
六是保障市场长远、健康、稳定地发展。对投资者而言,艺术品市场虽然充满诱惑,但风险永远与投资活动形影不离,对于新兴市场而言,其风险规避机制对保障市场长远、健康、稳定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艺术品市场最大的风险就是恶意炒作和赝品横行,这是要坚决避免的。在艺术品交易所模式中可采取两项措施来避免市场被投机资本恶意炒作和出售赝品的行为。一是割断艺术家与炒作行为的联系。交易商在艺术家的选择上一定要保证艺术家本身跟炒卖行为不发生直接关系,艺术品交易所基于这一点对市场炒作行为加以控制。二是艺术品的选择和鉴定。在打包书画名家的作品时,艺术品交易所必须选择来历清楚、流传有绪的作品,同时邀请中国书画鉴定机构和著名的书画鉴定家对书画作品进行真伪鉴定,以规避市场风险,稳定市场。
建立艺术品交易所和发行相关艺术产品,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艺术产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我国文化艺术创意产业冲破财团垄断而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
3、艺术品投资基金
基金(Fund)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
狭义地来看,艺术品投资基金是艺术品投资机构投资者的一种统称,是指有特定目的与用途的投资形式,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艺术品投资基金的市场发展一般经过三个阶段:一是散户阶段;二是机构阶段,投资者通过机构来买艺术品基金,并通过变现基金来获利;三是通过购买艺术品衍生品来实现投资阶段,具体来说,如果推出艺术品交易指数,就可以挂牌上市进行交易,而不需艺术品的变现过程。
中国艺术品市场的金融化是大势所趋,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育与发展是其核心,而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展的突破口是艺术品投资基金。艺术品投资基金是艺术品市场向金融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其对艺术品资本市场的突破与带动意义深远。
艺术品投资基金通常是由一些艺术品或金融专家发起,募集拥有一定资产或打算在艺术品上投入一定资金的人加入,通过多种艺术品的投资组合,获得最佳收益。除了投资获利外,艺术品投资基金通常还提供艺术品投资、保管、运输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代理买卖。最初提供此类服务的大多是银行,银行会为其有艺术收藏的重要客户提供理财规划,特别是如何避开高昂的财富税和遗产税。随着艺术品的市场化,银行相应地提供了更精致的服务,派出艺术专家陪着收藏客户参观画廊、艺术博览会和拍卖会,提供买卖的咨询,其服务对象是对艺术充满热忱的收藏家,而不是用涨幅百分比去号召追求最大利润的投资人。这些服务包括藏品信息研究、价值评估、保管及运输建议、艺术品保险、艺术品修复、代买代卖、收藏策略、遗产规划等。
基金投资艺术品不像私人投资容易受到个人喜好的影响,基金主要考虑的是藏品的再出售价值,因此,艺术品投资基金的收益率往往要比个人投资艺术品市场的收益率要高。艺术品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组合投资,另外一种是单项投资。艺术品投资基金一般采用中、长期投资方式,时间较短的为3-5年,较长的为5-10年,一般从第二年便开始获利,其收费方式通常是每年收取2%的费用,如果获利超过6%,则基金就从超过的利润中多收取20%的分红。
纵观世界艺术品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西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支艺术品投资基金当属英国铁路养老基金会(British Rail Pension Fund)。当时的英国经济不太景气,通货膨胀较为严重,英国著名的铁路养老基金的股东们便想要投资以求分散风险和保值增值。该基金从每年可支配的总流动资金中,拨出5%(约1亿美元)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艺术品投资。直到25年后,也就是1999年,铁路养老基金总计获利数亿美元,平均年收益率超过了20%。这个案例披露时,恰逢艺术品市场又一轮新的上涨热潮,立刻引起市场关注,并且带动了大批基金转型专攻艺术品投资,一些银行家、投资家纷纷与重要的拍卖机构的资深专家合作,不断地推出新的艺术基金。
在英国,还有一家著名的基金叫英国美术基金(Fine Art Fund),该基金雇用了多位艺术经纪人在全球购买潜力艺术品,并引入专业的投资手法,进行组合投资。比如按照3∶3∶2∶2的比例购买印象派作品、古典大师级作品、现代艺术品以及当代艺术作品。规避风险的同时,又确保不错过各个领域的热点。在如此灵活的操作下,这家在2004年才开始运作的艺术基金,到2006年底已经获利超过59%,被公认为目前全球最活跃最优秀的艺术基金。
美国菲门乌德艺术投资基金(Fernwood Art Investments)在2005年推出两个艺术基金,资本金各以1亿美元为限,不限定投资金额的下限,意在让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其中一个基金以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接受投资者委托来买卖艺术品,获取利润;另一个基金则以50%的资本购买艺术品,而将其余的50%的资本用以提升这些作品的美誉度。
我国艺术品市场的规模和成熟水平已经足够容纳艺术品投资基金的生存。2010年关于艺术基金的消息频频传来,先是中国民生银行于2010年初推出“非凡资产管理——艺术品投资计划2号”,并称因2007年推出的1号投资计划收益率良好,赢得市场青睐,全额售罄且提前一周结束募集。2010年6月,怡桥财经艺术基金在北京798创意产业园区宣布成立。2010年7月3日,德美艺嘉艺术基金在北京歌华艺术交易中心正式发布,该产品是德美艺嘉与兴业银行、北京歌华文化创意产业基金联合打造的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参展作品为主要收藏对象的艺术品基金,基金的投资标的是国内顶级的国画和油画艺术家的代表作品,通过国内外渠道向全球发行,其发行规模预计达到2-3个亿。这使得2007年在国内兴起的艺术基金再度吸引众人的眼球,2007年至今国内先后共成立了十多支艺术基金。
随着艺术品投资基金的产生,一些资本额较小的投资者和机构入场交易,艺术品也就像小麦或黄金一样,真正具有了另类投资的价值。正如“REITS使得那些想从房地产市场获利的人们不必花大钱购买整幢大楼,而艺术品基金则让投资者不用花时间精力照顾娇贵的艺术品,还能从不断升温的艺术品市场中分一杯羹。”④ 正因为艺术品和房地产存在着某些类似的特质,因此艺术品投资基金的未来十分值得期待。
二、艺术品信托
信托(Trust)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现代金融体系。我国200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信托是这样定义的:“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⑤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信托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在中国资本市场中,信托已成为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其基本的理念与成熟的做法,不仅对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有培育作用,而且是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艺术品信托,就是把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一种机制与过程,艺术品信托与别的信托产品最大的区别是除了财富,它还有审美愉悦与经验的积淀。一般来说,艺术品信托有两层含义:一是艺术品作为一种资产成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中的一种重要资产配置,这样,金融机构就可以通过基金份额向投资者发行,募集资金并将资金配置到艺术品市场,具体表现为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然后通过专业运作,使没有艺术品投资专业经验和精力的投资者,可以从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中收益。二是艺术品作为一种金融资产成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及资产定价的一种标的,具体说就是艺术品拥有者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资信评级获得资金。
艺术品信托的发展,以信托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一般要经历以下三个基本阶段:一是艺术品信托的起步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就是以散户市场为主,即艺术品信托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表现为由个人或机构在没有专业机构与顾问指导下的一种直接购买。二是艺术品信托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就是以机构购买为主,个人通过机构来进行购买。具体的形式如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不同艺术品理财产品等。在这种情况下,艺术品的所有者是虚拟的,艺术品的使用权,投资者只能通过艺术品变现后实现分红获得。三是艺术品信托的成熟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就是通过艺术品的衍生产品进行交易。具体来说,如推出艺术品交易指数,就可以挂牌上市进行交易,而不需艺术品的变现过程。
从目前来看,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处于第一个发展阶段,刚刚起步,还没有更多艺术品信托产品推出。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艺术品信托市场大都处于第二个发展阶段。西方国家艺术品信托于上世纪50年代就已出现,它是艺术基金与艺术银行为了更好地为藏家提供顾问服务与融资而陆续推出的。从国际上看,艺术品投资已是西方大型金融机构财富管理部门和私人银行部门为其高端客户提供的一项重要的理财服务,也是面向机构投资者较为成熟的另类投资品种。
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一是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发育的环境问题。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展的特殊性,源于其正式制度的缺失和非正式制度的混乱。二是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育的体系问题。艺术品资产化进程受阻是当前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障碍,资产评估不进入国家法定序列,艺术品与资本的结合就难以实现,类似抵押、贷款等就无法进行。由于缺乏权威机构对艺术品进行鉴定,从而使金融机构在投资或在艺术品抵押时面临困局。艺术品评估体系的欠缺,增加了金融机构对艺术品资产定价的难度。没有对艺术品身份、艺术品交易人等信息进行统一登记的信息平台,缺乏对艺术品市场统一管理的监管机构,同时,艺术品信托过程中的税收制度安排不明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的发展。三是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育的主体问题。要规范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体系建设,在环境的优化、标准的建立、评估体系的完善、交易渠道与平台的建设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进步,为艺术品信托市场打下基础。四是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发育的运作问题。五是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育的支撑问题等等。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的逐渐成熟,艺术品信托最终能够实现中国艺术品市场和金融资本的成功联姻。同时随着艺术品鉴定、估值以及保险等配套服务的逐步改善以及藏家、画廊与拍卖行之间的进一步整合,艺术品信托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三、艺术品保险
艺术品保险对艺术品的保值和增值,对艺术品交易、收藏和展出的安全,对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意义。
艺术品市场引入保险是抵御赝品的有力武器。赝品横行一直是艺术品市场上令人谈之色变的话题,也是严重影响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痼疾。专业保险公司的介入,从侧面加强了职业与专业的真伪判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赝品进入市场。国外艺术品保险十分普及,以至于它几乎成了鉴定的附加保险锁,因为保险公司不可能拿自己的风险和利益来开玩笑。换句话说,拿到艺术品保单的艺术品,从市场角度来看,其效能等同于取得了一份附加鉴定证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艺术品保险对艺术品的保值和增值具有不可小视的意义。
艺术品保险有利于交易、收藏和展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艺术品市场的火爆,天价艺术品不断被拍出,艺术品“跑步”进入了亿元时代,艺术品的安全性便倍受关注。不管艺术品是由个人收藏还是机构收藏,安全性总是第一位的,而如果拿出来展览或者到拍卖市场进行交易的话,更需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这其中就包括艺术品保险。
在发达国家艺术品保险是一个非常热门的险种,国外的大保险公司都普遍开设了艺术品保险业务,在国际业界比较著名的是金盛保险专门负责艺术品保险的子公司金盛艺术品保险(AXA art),其保险范围不仅包括艺术品失窃后的赔偿,也负责艺术品损坏后的赔偿。目前,金盛艺术品保险在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英国以及美国都提供艺术品的保险服务。⑥
国内保险公司尚没有专业的艺术品保险业务。过去字画等艺术品像现金一样,在保险公司的常规财产险保单里是被当作除外责任的。因此,虽然人保等几家公司也做过一些艺术品承保业务,但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品保险。这几年国内保险公司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已经有了这方面的险种,比如平安财险就曾经推出过“艺术品综合保险”,主要承保一些现代的字画、雕刻和瓷器,但对古书画等非常珍贵的艺术品,则要“特别约定”。同时,由于艺术品的保额普遍比较高,国内的保险公司承保后必须向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分保。
国内艺术品保险为何难以展开,尤其是无法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给予推广,艺术品保险还停留在展览保险与拍卖保险的有限范围里,无法广泛向个人推开,面对个人的艺术品保险业务几乎还是空白。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国内艺术品评价体系的不可量化性、艺术品鉴定人才的阙如、供需双方不成熟,以及由此带来的真伪难分、价值难估等。这些问题涉及面较广,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操作问题,更有深层的文化观念问题以及整个社会大背景给实施行为提供可能性的问题。综合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是对艺术品估值的难题。虽然艺术品也有一套估价标准,只要价值适中或低一些,保险公司都可能承保。但由于国内保险公司没有这方面的专门人才,准确的评估往往很难。即使保险公司聘请专家进行评估,也往往由于鉴赏专家之间因鉴赏角度和艺术理念的不同,而很难作出统一的评估。
艺术品的承保可以以拍卖价格为基础,但如果一幅字画承保前的估值和实际拍卖价格相去甚远,那么保险公司就很难承保。由于目前国内的拍卖市场比较混乱,实际的拍卖价格水分很大,这让保险公司不得不谨慎行事。即使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价格上达成一致,也很难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目前艺术品市场造假的情况比较严重,有些赝品甚至可以瞒过专业人士的眼睛。如果有人拿价值几百元的赝品到保险公司投保,说是价值很高,但投保后故意损坏或者丢失,保险公司的损失就会很大。
第二是艺术品真假问题。在西方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但是没有像我们到了触目惊心、泛滥成灾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是艺术经纪人鉴定制度和艺术品身份证制度的完善与成熟。这种艺术品身份证制度由来已久,这个制度背后是尊重艺术创造与传承、尊重艺术创造本体的艺术传统的产物。一些近现代欧洲的即使是小型工艺刀具,上面都錾刻了出品的工坊、工匠的名字,它有这个意识,尊重艺术与手艺。我们国家在秦代的兵器上也有“物勒其名”的制度,每把青铜秦剑上都要刻上从邦相以下四级管理人员的名字。但是那样做不是为了彰显工匠的荣光,而是“以考其诚”,是为了考核追究,背后是一个管理惩罚体制,就像是我们现在常说的诚信机制。
第三是艺术品保费问题。艺术品的费率幅度往往很大,根据所在地、估价、艺术品本身的质料等等,从百分之几、千分之几到万分之几都有可能。由于艺术品保险的费率偏高,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很多艺术品收藏者和机构被迫主动放弃了投保的打算。另外,很多机构和个人对保险的意义还不是很了解,比如由于国内拍卖公司众多,在征集拍卖品的时候竞争激烈,不少拍卖公司将卖家佣金部分一降再降,保费自然首当其冲就被砍掉了。而有些机构或者个人甚至认为,投保并不能真正保证艺术品的安全,保险的意义不大。这就造成了国外认为给艺术品投保是必要的,而国内则认为投保没有必要的局面。
由于我国的保险法中还没有关于精神产品保险的明确规定,造成了国内外保险法的不对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艺术品保险市场的发展,同时,税收政策、公证手段等也不完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逐步制定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为艺术品保险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结语
在国家文化艺术产业战略的支持下,我们应当进一步扩大市场发展的规模,建立面向资产及资本市场的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及与此相匹配的政策与体制。只有艺术品资产化、资本化、金融化,才能使更多的资金流向艺术品市场,把艺术品市场做强、做大。对于艺术品投资人来说,买卖艺术品可能首先是一种投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艺术品甚至是金融工具,投资人进行艺术品投资应该是一种资本运作的新方式。从世界范围内艺术品市场的基本经验来看,资本的介入程度往往标志着艺术品市场的规模及成熟程度。
因此,艺术与资本的对接不是选择而是必须。在中国艺术品市场逐渐产业化的今天,艺术与资本结合将会为中国艺术品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艺术与资本结合也会改善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运行结构,为市场提供空间扩展的支持,提升市场自身的价值;艺术与资本结合更会为中国艺术品市场带来新的运营模式和运作手段,促进艺术品市场强势运转。在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不断壮大的过程中,艺术品资本市场已成为不断拉动与扩张中国艺术品市场规模的一种强大动力。
“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新一轮行情中,以投资资金为主体的格局正在颠覆礼品市场资金占主体所造成的缺陷与弊端,使艺术品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渠道与工具,中国艺术品投资而非投机的时代已逐步到来。” ⑦(责任编辑:楚小庆)
① 焦磊《中国艺术品市场跻身世界前三》,《人民日报》,2010年8月5日。
② 诸葛漪《雅昌艺术网解读春拍》,《解放日报(上海)》,2010年7月22日。
③ 贺雷、苏娟《小资本玩转大艺术》,《收藏投资导刊》,2010年7月9日。
④ 周莹《艺术品基金:分享市场繁荣》,《新财富》,2007年4月15日。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⑥ 吴国才《看得见的巨大商机》,《中国证券报》,2008年7月21日。
⑦ 西沐《新形势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基本特点与标示》,《美术报》,2010年7月17日。
Several Problems of Financial Evolvement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Art Market
NI Jin
(School of Arts, Southeast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18)
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长期以来,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都被视为阻碍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道障碍,为缓解信息不对称给保险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文就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展开分析,并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解决措施
一、信息不对称的定义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由于内外部各种原因致使他们在信息的了解与把握上存在差异性,信息掌握多的一方,往往处于有利地位,而信息掌握少的一方,则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二、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对保险消费者来说,由于保险产品是一种涉及面广、知识含量相对较高的特殊产品,这就造成了经过专业培训且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保险人对保险知识相关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要远高于普通的保险消费者,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隐蔽性,使投保人难以通过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对其有一个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以上这两方面的原因,引发了保险人与保险消费者之间在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公司相关信息掌握上的不对称性,导致许多潜在的保险消费者难以转化为真正的投保人。对保险人来说,由于保险标的无论在投保前后都掌握在投保人的手中,投保人在保险标的实际风险状况有关信息掌握上要比保险人有着明显的优势,引发了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间在有关保险标的相关信息占有量上存在不对称。
三、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问题
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两类比较典型的问题,即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
(一)逆向选择
1.定义。在保险市场上,当保费处于一般水平时,低风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后所得到的效用可能比不购买保险产品时所得到的效用要低,此时这类低风险消费者会选择不购买保险产品,从而退出保险市场,只剩下高风险类型的消费者会购买保险,继续留在保险市场上。当这类低风险的消费者退出保险市场后,保险公司如果继续保持原有的保险费率不变,将出现亏损,为了扭转这一亏损的局面,保险公司将不得不对原有的保费进行提高,这样一来,对于那些自身面临风险点相对较小的消费者而言,他们会认为额外多支付这笔费用不值得,因而会选择不再投保,最终高风险类型的消费者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这便是保险市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
2.危害。由于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使投保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试图通过隐瞒投保信息以较低的保费获得保险公司较高的风险保障,此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有必要对投保人进行深入和细致的调查,从而来确定投保人提供的投保信息真實与否,这样的调查不可避免的要增加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同时,在逆向选择情况下,高风险投保人将低风险投保人驱逐出保险市场,部分低风险潜在消费者正常的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质量会下降,增加了保险公司承保风险与赔付支出,影响了预期利润的实现与经营的稳定性,降低了保险市场正常的运行效率,阻碍了保险市场分散机制的有效发挥。
(二)道德风险
1.定义。在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指的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而有意识地制造保险事故,致使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或在保险标的已经受到损失时不采取减轻损失的有效措施,故意扩大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危险。
2.危害。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使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放松了对风险的防范与管控,有些投保人为获取保险赔付甚至不惜采用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加大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办法来实施保险欺诈,增加了投保标的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及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使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金额增加,降低了预期利润,影响到了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解决措施
(一)针对逆向选择问题的解决措施
1.提高核保质量。首先,要规范核保制度,对核保的内容、方式等作出详细的说明与规定,以此来保证核保工作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其次,要加强对核保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专业化素质与技能,提高对投保标的相关风险信息的发现、识别以及分析的能力,从而可以减少对高风险投保标的承保。再此,在核保中引入计算机系统,借助计算机程序来对投保人相关信息进行筛选,同时,引入相应的风险识别工具与计算机系统相融合,提高对风险的识别效率。
2.设计不同的保险方案。保险公司通过设计不同的保险合同,以此来鼓励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身风险类型的保险产品,在具体操作上,针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设计不同的保险费率,同时应对低风险投保人设定一个保额限制,使高风险的投保人不能从低风险型费率中得到的好处用来弥补因高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而带来的期望损失,通过这一信息掌握少的一方向信息掌握多的一方提供一个可以满足多种选择的方案,利用观察他们的选择结果来区分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
3.提高理赔阶段质量。投保人只有在保险理赔阶段获得了保险人的保险赔付后才可以实现逆向选择的最终目的,为此对于核保阶段没有发现的投保人逆向选择问题,在理赔阶段应加大力度,将逆向选择控制在出口处。应进一步完善理赔制度,使理赔时有一个比较全面且细致的参照,促进理赔质量的不断提高,以此来提升发现和识别风险的能力,将核保阶段没有发现的逆向选择尽量在理赔阶段控制和解决。
(二)针对道德风险的解决措施
1.采取奖励的举措。由于投保人购买保险后将保险标的潜在风险转嫁给了保险人,出现风险后由保险人负责赔付,这就降低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采取防损、减损措施的积极性,为此保险人可通过一定的奖励手段,比如可以对采取了防损、减损措施或出险率较低的投保人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以此来提高投保人防损、减损的积极性,降低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率。
2.鼓励群众举报。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投保人道德风险的举报力度,保险公司可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从公司年度预算中专门抽出一笔资金用于对举报投保人道德风险问题的群众的奖励,待举报案件查处后立马兑现奖励,为了防止实施道德风险的投保人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
3.加大对道德风险的打击力度。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对于投保人实施道德风险与否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采取道德风险的收益小于成本时,理性的投保人将没有实施道德风险的动力和积极性。为此,保险公司应加大对投保人道德风险问题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无论道德风险案件的大与小、赔款数额的多与少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都要坚持一查到底,对于查处的案件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加大对其惩处的力度,提高威慑力。(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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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利用非结构化方法PR模型,对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度进行计算。首先利用面板回归分别测算2006-2009年间我国财产险及人身险的竞争态势,后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对财产险及人身险市场的逐年H统计值进行测算,认为:1.2006-2009年我国保险市场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市场从总体上均为垄断竞争市场。2.从逐年H统计量的计算来看,自2007年起,财产险市场趋于完全竞争市场,而人身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仍较为稳定的处于垄断竞争。
[关键词]保险市场;竞争度;PR模型;H统计值
我国保险业的竞争结构从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完全垄断阶段(1979-1988)演变为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及平安保险公司主导的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1989-2000)。加入WTO后,我国保险业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外资、合资以及新兴的中资保险公司不断涌现,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共有8家,经营财产保险的中资保险公司34家、外资保险公司19家,经营人身保险的中资保险公司33家、外资保险公司28家,另外,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保险中介公司也有所发展。探究近年来保险行业的竞争程度将有助于从总体上了解我国保险业外部治理的大环境,进而为保险企业和监管机构提供有利于制定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行业有效竞争程度政策的理论依据。
本文利用非结构化方法PR模型,分别对我国财产险市场和人身险市场2006-2009年的竞争度进行测算,以期得出我国保险市场当前的竞争态势。
一、文献综述
度量竞争程度的方法分为结构化方法和非结构化方法。结构化方法一般指SCP范式框架及ES效率结构。非结构化方法通常指BL模型(Bresnahan[1]和Lau[2])和PR模型(Panzar and Rosse)[3],其通过估计市场价格的背离程度来衡量企业的竞争行为,并没有应用到市场结构的信息,较于结构化方法,能更为准确的度量竞争行为。目前理论界常用的非结构化方法是PR模型。
国外学者已将PR模型用于衡量各国金融行业的竞争度,较为广泛应用在银行业中。最早采用PR模型测量银行业垄断性的是Shaffer(1982)[4],他认为在长期均衡中用垄断或完全竞争来表现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并不准确。随后,垄断性检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比如Nathan,A. and Neave,E(1989)[5] 对1982-1984年加拿大的72家银行的竞争行为进行分析,认为其竞争结构为垄断竞争,Vesala,J(1995)[6]测算1985-1992年芬兰银行业的竞争度,结论为除两年特殊情况,其他年份芬兰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均为垄断竞争。Hondroyiannis,G,lolos,S and Papapetrou,E(1999)[7]测算1993-1995年希腊银行业的竞争度,Bikker,J.A. and Haaf,K(2000)[8]计算23个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的H统计值等等,其结论普遍为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竞争环境为垄断竞争。随后,学者运用PR模型对部分非洲国家(Buchs and Mathisen)[9]及拉美国家(Yeyati and Micco)[10]的银行业的竞争结构进行测度,结果普遍为垄断竞争。而PR模型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则相对少见,Celik和Kaplan(2007)[11]测算了2002-2004年土耳其保险市场的H指数,认为土耳其保险市场为垄断的市场结构等。
在我国,PR模型的应用还很有限,主要应用于银行业,而保险业中十分少见。最早引入PR模型衡量我国银行业垄断程度的为叶欣、郭建伟和冯宗宪(2001)[12],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已初步具备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的特点,但竞争程度仍很低。赵子铱、彭琦和邹康(2005)[13]通过计算1993-2003年我国银行业的H统计值,认为我国银行业已处于垄断竞争结构,但四大国有银行间的竞争环境趋向完全竞争型等等。而在保险业中,邵全权(2008)[14]首次引进PR模型,样本期为1999-2006,他认为我国财产市场当时为垄断竞争结构,而人身险市场则属于寡头垄断。
二、PR模型的主要思想
PR模型是由Panzar 和Rosse(1977[15],1982[3],1987[16])提出的非结构化分析方法,也称H统计法。其通过分析企业总收益及投入成本的变动弹性来判断行业的竞争状况。
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企业i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若需满足市场上的均衡,则零利润的约束条件为:
其中,*表示均衡值。市场的支配力量则通过单位投入价格所能引起的均衡收益的变化量来衡量,即:
H统计值对应的市场结构及竞争程度如表1:
表1:H指数的含义。资料来源:邵全权.保险竞争的经济分析.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12):188[14]
三、 模型设计及数据来源
借鉴Celik和Kaplan(2007)[11]及邵全权(2008)[14]的研究思路,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R=(保费收入+投资收入)/总资产, W1为赔款支出/总资产,W2为佣金与手续费/总资产,W3为营业费用/总资产,W4为总资产,ε为随机误差,代表其他因素的影响及统计误差。
本文选取的样本期为2006-2009年,分别研究经营财产险和人身险的保险公司。由于保险行业经营周期存在特殊性即其盈利需要一定时期,并考虑各保险公司所占我国保险业的市场份额即其代表性,本文选择以下保险公司为样本。财产险方面,本文选择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华泰财产、大众、天安、中华联合、华安、香港民安、永安、美亚、丰泰、皇家太阳、三井住友及美国联邦上海(已更名为丘博)等15家财产险公司。在人身险方面,本文选择国寿股份、平安寿险、太保人寿、新华、泰康、友邦、中宏、太平洋安泰、信诚、中华联合、金盛、安联大众、中保康联及恒康天安(已更名为天安人寿)等14家人身险公司。
本文数据均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2007-2010)及各公司年报。
四、我国保险业H统计值的测算及分析
运用面板回归,计算我国保险业2006-2009年财产险及人身险的竞争度指标如表2。
由表2可知,无论是财产险还是人身险的回归方程,R2均很高,F统计量通过显著性水平为5%的检验,虽然有个别回归系数的t值未能通过显著性水平为5%的检验,如财产险的的系数等,说明存在多重共线性,但通过相关系数的测算,发现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很小,因此,两个个回归方程均为可靠的。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人身险和财产险的H统计值均为0.48,即我国保险市场为垄断竞争市场,且整体结构倾向于竞争结构。
就财产险而言,赔款支出指标相当显著,佣金和手续费次之,营业费用最不显著。从对H统计量的贡献上,赔款支出最多,佣金和手续费次之,营业费用最少。这说明,2006-2009年,我国财产险市场上,赔款支出对于收入的价格弹性最大,大于佣金及手续费,也大于营业费用。
就人身险而言,佣金及手续费指标和营业费用指标均十分显著,而赔款支出指标并不显著。从对于H统计量的贡献角度,佣金及手续费最多,营业费用次之,赔款支出最少。说明在人寿险市场上,佣金及手续费对收入的价格弹性最大。
五、2006-2009年我国保险业各年的H统计值
运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分别对我国财产险和人寿险2006-2009年各年的H统计值进行测算,结果如下表:
(一)财产险逐年H统计值
(二)人身险逐年H统计值
由表3、表4可知,相对于人身险逐年的多元回归结果,财产险07、08、09年的回归结果无论从可绝系数,还是t检验、F检验的结果来看,方程的拟合优度都较好。而财产险2006年、人身险2006-2009年的回归方程,均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尽管如此,多元回归的结果仍能够起到辅助分析的作用。
自2007 年起,财产险的H统计值便处于较高水平,说明我们财产险市场的竞争态势趋于竞争性市场,而这三年对H值贡献最大的指标由赔款支出转变为营业费用。而人身险的H统计值更接近于垄断竞争。
六、 结论
1.2006-2009年我国保险市场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市场从总体上均为垄断竞争市场。
2.从逐年H统计量的计算来看,自2007年起,财产险市场的竞争态势趋于完全竞争性市场,而人身险市场的竞争程度仍较为稳定的处于垄断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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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essing competitive conditions in the Greek banking syst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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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朱雪华.1998-2006中国银行业市场竞争度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8,(3):53-56.
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跨境并购活动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形式,并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新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跨境并购活动的一支新兴的重要力量,其对中国境内企业的并购最初通过“红筹架构”实现,随着红筹管制的实施和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寻求在岸设立投资机构并开展并购活动的可能性。如何应对这一发展趋势,实现外资并购活动外汇管理便利与安全的平衡,是摆在当前外汇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外资并购 PE 跨境资本流动 外汇管理
一、PE主导的外资并购成为我国FDI的重要来源
传统的FDI以绿地投资为主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制造业产业转移的基本完成,跨境并购在全球FDI流动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根据《世界投资报告》,跨境并购交易金额及其与世界FDI流量的比值持续上升。在世界金融危机前的2007年,跨境并购交易值占全球FDI比值高达0.893:1,有学者据此认为跨境并购已构成世界FDI流量的主要部分。根据《世界投资报告》,中国的FDI流入中绿地投资仍占据着统治地位,但外资并购的增长速度超过了绿地投资。2006年中国外资并购(净值)占FDI的占比一度达到15.54%。随后在红筹管制和世界金融危机的双重打击下外资并购交易量严重萎缩,但近三年来又再度呈现振荡回升的态势。2011年度中国的外资并购净值1同比增长77%,超过2006年成为历史最高。而清科研究中心《2011年度中国并购市场研究报告》则显示,2011年度仅披露金额的外资并购交易金额为68.20亿美元,同比增长高达209.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是世界投资活动中的一支新兴的重要力量。PE是针对特定对象募集,主要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退出的一种投资基金。世界金融危机前,PE主导的跨境并购值在全球跨境并购总额中的占比一度接近三分之一。中国以其快速增长的经济实力受到一些国际知名PE机构的青睐。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还提到来自PE/VC的投资已经成为中国FDI的重要来源,仅当时见诸报端的较大规模外资并购案就有德太投资(TPG)联手泛大西洋投资和新桥资本对联想公司3.5亿美元的投资案、凯雷集团对太平洋保险4亿美元的投資案和新桥资本对深圳发展银行1.6亿美元的投资案等。
二、外资PE并购境内企业两种基本模式
(一)离岸模式
外资PE并购境内企业最初采取“两头在外”的离岸模式,即资金募集和投资退出都发生在境外。离岸模式多采取 “红筹架构”:境内实际控制人在英属维京群岛等离岸中心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以其为壳公司作为海外融资平台,吸收外资PE的投资,进而收购境内资产或股权,实现以“境内权益”境外间接上市的目的。境外壳公司完成在海外资本市场的融资后,融资资金通常以FDI的名义进入境内。外资PE则在封闭期结束后择机出售持股退出。
由于一方面有利于境内企业降低上市门槛、实现境外融资,另一方面在中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的背景下,外资PE可以利用境外SPV宽松的监管环境便利地实现投资资金的进入和退出,降低资本运作成本的同时增强运作灵活性。因此,红筹模式一度受到追捧,成为外资PE参股境内企业、实现境内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主要方式。
(二)在岸模式
在岸模式就是外资PE独立或者与境内机构合资、合作在中国境内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在境内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活动的模式。由于筹资活动和市场退出都发生在境内,其特点也被归纳为“两头在内”。
我国从200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加强对红筹模式的监管。《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对通过红筹架构下设立境外SPV、换股并购、上市完成后融资调回等各个过程实施了全面的审查管理,其施行对外资PE的并购活动和打算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是审批层级提高;二是审批流程加长;三是审批程序与境外上市流程的衔接不顺增加了红筹重组及上市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IPO重启、创业板开闸等一系列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内A股市场较为丰厚的回报率,外资PE开始寻求在岸设立投资机构。在政策环境方面,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动人民币基金的发展。
从原则上讲,外资参与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型非法人制和信托制;可以是中外合资、合作,也可以是外商独资;境外投资者即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人(LP)出资。出于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的原因,外资PE在境内设立人民币投资机构主要采用国际上主流的有限合伙制。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 LP)于2010年3月3日成为第一家在中国设立中外合伙制人民币基金的外国公司,随后IDG资本、红杉、普凯、黑石等国外知名PE也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
三、外资PE相关并购的外汇管理
(一)外资PE离岸并购的外汇管理
对外资PE离岸并购的监管主要落实在对境内相关主体出境设立SPV以及境外融资后返程投资的规范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2005年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SPV 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 确立了以境内主体设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为主线的返程投资管理流程:一是界定了“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等重要概念的界定,将在多重控股模式下的外资并购活动纳入到外汇局的监管范围;二是登记管理方式相对于之前的核准管理方式适度放松,同时也加强了对与离岸金融中心之间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三是关于“补登记”的规定使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但75号文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75号文对特殊目的公司“以在境外股权融资为目的”的界定,在实际执行中较难以把握。同时,我国境内存在大量被境内居民实际控制、以套取外资优惠政策为主要目的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尽管并不严格符合75号文对返程投资企业的定义,却属于更广泛意义上的返程投资企业;并且,这种企业的大量存在,也可能被利用来作为境内的外资“壳”企业以架设红筹架构,从而达到降低审批层次、简化审批环节的目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不属于10号文的规范范围,不需商务部审批)。
因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又于2011年5月頒布了《关于印发〈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19号文),对75号文的实施进行补充和细化。19号文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类: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企业、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企业、非返程投资企业,并要求:对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企业转为特殊目的公司需进行补标识,以解决在大量返程投资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已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则依据是否已发生实质性资本变动,来决定是否适用“先处罚,后补办登记”原则办理,从而使75号文关于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和“补登记”规定更具可操作性。
(二)外资PE在岸并购的外汇管理
1.设立外资登记。公司制和契约型非法人企业的外资PE均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资企业外汇登记手续。2012年11月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了外资合伙企业所涉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必要的外汇登记和出资确认手续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资金购付汇等相关外汇业务。
2.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外资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尚需经外汇局核准,这是目前在岸外资PE开展并购活动遇到的一大障碍。公司制和契约型非法人企业的外资PE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42号文),其中规定一般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境内划转须经外汇局核准2。而另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2008年11月给上海市分局的《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可归纳为“二次核准、按项结汇”:外资PE外汇资本金境内划转给被投资企业、以及境内被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结汇,均需要经过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方可办理;外资PE的外汇资金不允许由其结汇后以人民币进行境内股权投资,而应按投资项目,由被投资企业参照外商投资资本金办理结汇。非法人制外资PE则不允许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而应依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的结汇和划转须逐笔经外汇局批准。
综上所述,虽然不同组织形式的外资PE可能面临的结汇管理政策有所差异,但目前外资PE资本金的划转和结汇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外资PE在岸并购活动在政策上还面临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在QFLP制度试点之前尚未有一例外资PE设立并成功结汇。并且,按项目结汇的方式,影响了外资PE境内投资活动的效率,在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的时期,还可能面对较为可观的汇率风险;而由被投资企业结汇的方式,则可能在境外投资退出,办理利润汇出时,面临较为繁琐的审批程序。
目前京津沪渝等地都陆续开展了QFLP制度试点,外资PE的结汇难题有望局部得以解决。以上海为例,该试点的一大突破在于,QFLP采用额度一次审批,分笔自行结汇的操作方式3。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到托管行申请办理结汇。从而把有项目再结汇变为先结汇再投资。试点模式成熟并推开后,外资投资国内实体企业并经资本市场退出的渠道将更加畅通。
3.境内再投资。将于2012年11月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59号文),取消了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的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并且,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办理外汇登记时,外商投资性公司将被视为中方股东登记。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外资PE境内再投资项目不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尚有待商务主管部门的明确,但对于希望通过境内再投资而部分获得国民待遇的外资PE而言,可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4.利润汇出与投资退出。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国投资者回收的对创投企业的出资可依法申购外汇汇出。公司制创投企业开立和使用外汇账户、资本变动及其他外汇收支事项,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办理;非法人制创投企业外汇管理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制定。”但对于非法人制外资PE而言,由于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尚属空白,其在岸并购活动的收益汇回和投资退出面临无法适用的尴尬局面。
四、关于完善外资PE相关并购活动外汇管理的思考
对于外资PE并购境内企业的谨慎态度,主要基于如下理由:外资PE并购并不像传统由国际产业资本主导的FDI,能给东道国带来技术、管理和出口渠道等方面的好处。并且,由于外资PE并购后形成的厂房、设备等沉没成本较少,缺少战略性投资目标,一般并不谋求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控制,因此撤资的可能性比传统FDI大得多,甚至可能出现短期套利行为影响东道国的金融市场稳定和行业长期发展。
但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外资PE并购所具有的特定优势,如有研究指出,私募基金具有特定的所有权优势:一是资产性的所有权优势,主要指资金规模、资产结构、人力资本等优势;二是交易性的所有权优势,主要指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外资PE并购能给东道国带来先进的资本运作模式,有利于东道国资本市场发育,其所具备的信息优势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能力,也有助于提高投资资金的配置效率,并通过示范效应提高本土行业的经营绩效。并且,外资PE的相关并购活动一般具有3-7年的“锁定期”,而与跨境热钱“快进快出”的特点有显著的不同。
因此,对于瑕瑜互见的外资PE并购活动,相关外汇管理应当“扬长抑短”,努力实现外汇管理“便利”与“安全”的平衡:
一是加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立法工作,规范外资PE在岸开展并购业务的经营行为。建议在相关法规条款中,明确在岸PE机构主体身份(内资还是外资)、筹资额度、境外LP资质以及并购锁定期的相关规定,防范外资PE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倾向,抑制其投资套利行为。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促进国内资本市场发育,满足境内企业融资需求。加强对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跨境并购活动的研究,完善相关跨境资本流动的统计监测,提升防范风险手段。在QFLP制度试点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境内企业跨境融资活动由“离岸”向“在岸”的转化。
三是加强与商务部、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监管协调与政策衔接,消除监管盲区与政策套利空间。
四是探讨和研究境外LP以离岸人民币出资的可行性,在推动产生新的外商投资形态的同时,促进人民币跨境循环的渠道畅通。
注释
1.外资并购净值=东道国企业被并购总值-东道国中外国企业被并购值。数据仅包含收购10%以上股权份额的并购交易。下同。
2. 最近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已经取消了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款划拨核准。
3. 高改芳:《上海QFLP试点先结汇再投资》(http://finance.jrj.com.cn/2012/03/01004112376195.shtml),中国证券报,2012年9月12日访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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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丹辉、渠慎宁:《私募基金参与跨境并购:核心动机、特定优势及其影响》,《中国工业经济》,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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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罗纲,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经济师。
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战略群组,又称战略群组集团,其本质是在一个行业内,在资源支配、核心技术和经营战略比较相近的企业组合。相同的战略群组内的企业市场竞争战略相似,竞争激烈。经过分析,产险市场各竞争主体竞争战略分化明显,不同战略群组间竞争重点差异较大。对产险公司而言,战略群组理论可以更清晰地描述市场竞争格局,分析竞争对手,找准市场定位,把握竞争方向。
[关键词]战略群组;市场定位;竞争格局;产险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6.012
战略群组,指在一个产业中,多家公司的市场定位、专业化、品牌、技术、产品以及客户群体基本相同,则该类企业归为一个战略群组。本文结合中国产险市场发展态势,选取核心指标进行定量分析,主要分析步骤如下。
一是分析中国产险市场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行业内主要竞争主体;二是选择战略群组分析指标,构建战略群组模型;三是对指标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以及标准化处理,得出量化分析结果;四是对战略群组划分结果进行组内竞争态势和组间竞争态势分析;最终得出结论:中国产险市场战略群组竞争格局明显,保险公司选择战略定位不仅要分析行业,更要分析竞争格局,做好市场定位。
1 中国产险市场竞争基本情况
1.1 保险公司的业务形态多样化
2014年,中国产险市场共有经营主体65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43家,外资保险公司22家。从业务形态看,除商业保险公司外,还有政策性保险公司、自保公司、在线保险公司;另外,也有各种互助保险组织,如中国渔业互助组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等。保险公司为在竞争中生存,内部机构的设置也在逐渐打破传统的地域设置的模式,走向扁平化的管理模式。
1.2 市场业务增速进入新常态
2014年,中国产险市场保费收入7544.4亿元,同比增加1063.2亿元,增速16.4%。2010—2014年,产险市场业务增速分别为34.5%、18.7%、15.7%、17.2%和16.4%。从趋势看,产险市场整体业务增速呈现趋稳、趋缓的发展态势。
根据“新国十条”[ZW(]国发〔2014〕2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ZW)]发展目标,至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若按照保险深度口径,假设GDP增速保持在7.0%左右,则到2020年,保险业保费收入将达49317.1亿元,年均增速在15%以上。若按照保险密度口径,假设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则到2020年,保险业保费收入将达到50186.3亿元,年均增速16%左右。
2 战略群组模型构建
2.1 样本数据
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保险年鉴》2010—2014年数据,选取国内产险市场共计40家数据比较齐全的公司[ZW(]本次分析只选取中资公司,不含外资公司数据。原因有二:一是外资公司占产险市场份额较小,为1%左右;二是部分外资公司业务数据不稳定,不具有联系性。[ZW)]。从经营角度,可以把保险公司的经营划分成三大板块,分别是业务获取、风险管理和资本配置,分别可以选取规模、业务结构、增速、管理效率、资本及人力资源6项指标,见表1。
规模指标。表达公司的业务总量,是公司社会影响力、市场影响力的重要体现。
业务结构指标。对财险公司尤其重要,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客户群体构成,不同业务结构的公司,最终的经营绩效和市场影响力截然不同。
增速指标。反映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能力。管理效率,体现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前中后端的风险管理和管理效率。
管理效率指标。手续费佣金、业务及管理费用,体现公司的保单获取能力,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保单获取能力高的公司,能以较小的成本,持续不断地获得业务,但能力低的公司,只有通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手续费佣金和管理费用才能从市场获得业务。赔付支出与已赚保费的比值,更体现了公司的风险筛选能力和理赔管理水平,由于财险保险公司的经营的特殊性,如经营的年度性、业务的复杂性和管理的烦琐性,理赔管理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健发展。
资本指标。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资源配置不仅反映了公司的当前实力,也反映了公司以后若干年度的持续发展能力,尤其以资本的表现更为突出。
人力资源。对产险公司来说,人力资源也是反映企业管理效率的重要指标,通过对“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占比”指标分析,外资公司、专业性公司的指标水平相对比较高,中资传统公司有一定的差距。
2.2 聚类方法的选择
对战略群组不同的研究文章,采取的聚类方法也不尽相同。本文针对中国保险市场其中的一个领域——产险市场,对象主体比较明确,指标选择重点突出,聚类方法如下。
第一,为了减少极端数值影响,对选取的6个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采取z分数(z-score)处理方法。
第二,一般情况下,选取的6个变量之间均具有相关性,如果是强相关性,会导致变量权重设定错误,分组结果失真。本文在进行聚类分析前,先进行相关检验,本文选取Pearson检验。
对产险公司来说,注册资本是保险公司自有资本数额的体现,在监管部门偿付能力要求下,某种程度上也代表可以接收业务规模的多少。所以,注册资本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之所以未选取“注册资本”这一重要指标,是因为经过检验,注册资本与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高度相关,相关性大于65%。
第三,聚类分组的数量问题,分析方法本身不能产生聚类组数,需要根据分组结果进行检验,选择最优的分组结果。一般来说,(聚类结果紧度指标)比较科学地判定最优分组结果。
3 战略群组模型结果分析
3.1 指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在未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前,对指标进行描述性统计,各项指标结果见表2。
3.2 样本相关性检验
通过SPSS统计对6个指标进行相关性检验,Person相关系数结果显示,六类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3.3 模型分析结果及解释
根据迈克尔·波特市场竞争理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主要面临三种战略选择:总成本领先、差异化和聚焦战略。经过聚类分析,产险公司共分为5个战略群组。每个战略群组具有不同特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从动态角度看,战略群组分析是一个时点的概念,不同的年份数据做出的战略群组聚类结果是不一致的。详见表3。
战略群组SG1:注册资本金较高,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业务覆盖范围广,技术和数据积累丰富,分支机构和公司人员也都居于市场前列,具有较强的规模效益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比较明显的总成本领先战略优势。
4 基于战略群组的市场竞争分析
4.1 战略群组组间竞争分析
以SG2组为例,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华联合、国寿财险、太平保险、阳光财产、华安和大地财产等保险公司在业务范围、机构铺设和技术积累等方面与A组有较强的相似之处或接近A组的水平,业务规模也相对较大,所以,SG2组与SG1组业务交叉领域较大。SG2组与SG4组的竞争领域主要集中在某些专业领域,由于SG4组在专业领域具有股东优势或政策优势,反而在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详见表4。
4.2 战略群组组内竞争分析
战略群组内部竞争激烈,在多数行业中,越相似越竞争。由于同在一个战略群组中,资本实力、业务规模、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等要素基本类似。又同时处于一个细分市场中,很有可能产生同质化的白热化竞争。
以战略群组SG4为例:组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是农业保险公司,业务领域专注于农业保险,而全国保险市场中,农业保险相对有限,而且这些公司之间均没有特别突出的战略优势,那么,在农业保险这个狭窄的市场领域内,竞争基本白热化。
5 结果讨论
5.1 分析竞争格局
通过战略群组的划分,可以量化地模拟市场竞争,直观形象地表示市场竞争格局,帮助企业管理者进行战略决策。在产险市场常规分析中,往往注重市场的主要指标,如行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结构性,忽视了行业内部的竞争格局,战略群组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对行业内各个企业的战略意向进行分类,对于了解对手的竞争战略也十分关键。
5.2 寻找竞争方向
具体来说,保险行业各战略群组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点业务范围。有的保险公司集中在车险方面竞争,有的企业注重车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产品;也有企业注重所有的保险产品的开发和业务拓展;二是多元化程度。产品组合的范围;规模的大小,资源运用效率的高低等;三是规模经济的程度。对产险公司来说,在一定时期内,其固定成本是相对稳定的,保持一定的业务规模可以有效降低成本率,摊薄固定成本,而业务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其固定成本开支难以摊薄。
对于试图在未来进入保险行业的企业来说,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与能力、进入的动机、目的等,针对进入领域、经营范围和市场竞争战略做出明确的评估。对于保险行业的潜在进入者和从业企业来说,明确行业内战略群组的数量、成员构成、战略特点,是企业进行竞争分析的基础,对于其制定和选择竞争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5.3 明晰企业市场地位
目前,绝大多数管理者只注重行业与企业自身的特征对企业运行结果的影响,忽略了战略群组这一层次。一般来说,动态战略群组结构提供了一种崭新而有效的分析行业内竞争格局的方法与途径,很好地弥补了行业结构分析与资源分析的不足,对于保险公司的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的研究结果证明,在战略分析与制定的过程中,在行业、企业这两个基本单元之外,同时将战略群组作为基本的分析单元能够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制定竞争战略。实际上,将战略群组作为绩效和竞争的分析单元更为合理,因为以行业为分析单元过于宽泛,企业与其主要的竞争者处于相同的行业环境内,行业层面的分析很难对竞争格局有清晰的认识。而与企业个体相比,以战略群组为分析单元更具体地考虑了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而这些,才是企业真正展开竞争的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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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占峰.产险公司市场竞争战略分化加剧及“两头不靠”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5(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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