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一体化教学模式,突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强调工作过程导向六步法,各个环节之间相辅相成。同时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不同的学情,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不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能够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基础 一体化课改 工作任务 主体地位 教学方法
笔者学校实施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改革后,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首先列入课改行列。经过四年多的教学实践,我校现已出版了《计算机应用基础》一体化教程。在工学结合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学习积极性很高,教师教起来很轻松,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显著增强。笔者多年担任这门课的教学,亲身体会到课改给学生带来的明显变化,下面就一体化课程改革下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的教学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计算机应用基础一体化教学解读
一体化课程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顺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并安排教学活动,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
结合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教学内容,在一体化课程中一定要回答四个问题,即:教什么,怎么教,教到怎样程度,怎样评价。教学过程强调工作过程导向六步法,明确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做出决策三个阶段是基础;实施工作计划、成果展示及汇报是重点,任务评价是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二、计算机应用基础一体化教学特点
1.以典型任务为授课载体
在一体化课改理论的指导下,凭借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笔者和同事一起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这本教材整理成五大学习情境,每个情境细分为几个学习任务,并配有知识拓展部分,有目标,有任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查阅资料。通过任务驱动、细化任务,调动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知识、拓展知识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
传统的计算机授课,因为内容较为琐碎,涉及操作多,若一个命令一个命令地去操作、讲解,很多学生都没有兴趣。实施一体化课改后,将一体化的理论运用到教学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在学习Word制作表格时,通过对日常生活中使用比较多的表格进行分析,总结出不同风格的表格形式,然后说这节堂课的任务就是通过学习,来完成如课程表、成绩单、值日表等学生身边能接触到的表格,这样很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然后引导他们自学,大胆尝试操作命令,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既完成了教学任务,又提高了思维能力、动手能力。
2.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
在传统的计算机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忽视,在某种意义上讲“教”与“学”是分离的,学生成为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一体化课改后,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明显地表现出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教师的角色发生了改变,由主体地位转变成主导地位,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帮助、指导、咨询和导演。
以学习段落排版、图文混排、表格制作等知识点为例,以前教学就是告诉学生用哪个命令,怎样做,学生当时是看明白了,但自己操作又不会了,原因在于教师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了学生的特点,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一体化课改后,转变了教学观念,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指导、帮助学生学习,课堂效率提高了,学生真的动起来,学起来。在学习以上知识点时,教师制定一个典型任务——个人简历,这是最贴近学生的实例,而且毕业面试时必须用的,这就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有能力引导学生学习,帮助解决问题,起到幕后指导的作用。
3.教学过程强调工作过程导向六步法
第一,在明确工作任务之前,需要组织学生收集信息。教师提出教学目标与引导问题,给学生明确任务要求。第二,制订计划阶段,团队分工要合理。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查阅资料,自主学习;教师指点学生尝试操作,适当督促,随时监控各组情况。第三,做出决策阶段,每组派代表分别阐述制订好的工作计划,并由其他小组成员和教师提出意见和不足。第四,实施工作计划阶段,同时检验决策的正确性。如遇到不可解决的问题,可以向老师或其他成员寻求帮助。本阶段教师的主要任务是观察学生和了解学生操作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并纠正。第五,成果展示及汇报阶段,学生展示作品,在这一阶段,教师要灵活控制汇报情况及内容。或以学生阐述为主,或以教师提问为主。第六,任务评价阶段,恰恰是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以自我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三种评价方式,强调过程性考核,评价不仅是对学生成果的肯定,更是为“六步法”的下一个教学循环做好准备。这六个环节之间相辅相成。计算机基础课的每个学习任务都按照这几步组织教学,实现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一体化教学方法
计算机一体化教学方法是灵活多样的,我们在教学中,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针对不同的学情,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课堂效率。常用的教学方法有以下三种。
1.任务驱动法
教师必须根据信息课的具体内容,精心设计出一个个实际任务,让学生在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中,掌握知识、方法和技能。如:建立自己的邮箱、个人简历、职业生涯规划表格制作等任务。
2.问题引导教学法
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设置问答的方法,启发、引导学生思考,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Excel电子表格时,可问学生本次期末考试的成绩在电脑里处理,将各科成绩汇总,还要排名次,应该怎么办。然后引出用电子表格建立的方法,通过Excel来完成这类任务,将轻松又准确。通过设置一些悬念,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再让学生用计算机去解决,他们会觉得学习计算机确实有用,能够解决实际中的问题,从而也提高了学习的积极性。
3.角色扮演法
让学生扮演角色。通过亲自动手制作,使他们深刻体会和切身感受制作一个好的作品的自豪,达到教学和教育并行的效果。同时也培养了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如在学习word这部分知识的时候,学生可扮演应聘者,老师可扮演某公司的招聘领导,要从打字速度、表格制作合理、图文混排美观等方面考察,同时要求学生提交一份精美的简历,这时的学生作为应聘者,他们想竞聘成功,就会主动学习、勤学苦练基本功,实现他们的理想。而在以前的教学中,学生只是为了完成老师留的作业,没有学习的动力,没有学习的目标,达不到理想的学习效果。
当然,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的教学方法还有演示法、分层式教学法、竞赛激励法、小组合作探究法、发现法、尝试法等,这些教学方法可根据需要灵活应用,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充分发挥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总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涉及诸多方面的知识,需要我们在一体化课改中,不断地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兴趣,使学生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能够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使他们成为真正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作者单位:承德技师学院)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建立,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伴随着国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但是在法治观念下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同时应该不断加强。文章主要研究在法制观念下,职业技术院校如何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创新教学。
【关键词】法制观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创新教学
法制观念是人们对于法律的理解的基础上,长期想成的一种意识,针对我国目前犯罪低龄化的现实情况,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而对处于青少年时期的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更应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仅是为了减少犯罪低龄化,更是让学生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成为保护自身的武器。作为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主渠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体系尚未成熟,教学中还存在着不足与缺漏,应当从更新教育理念、革新教育内容等方面创新本课程的教学,并以此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意义
在新时期下,对于人才的培养观念也应该适当的发生转变,针对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事故频发的情况,加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青少年属于学生阶段,因此学校对其人格塑造起着极大的影响作用,这些影响作用来自教师的言传身教和学生之间的互相影响。另一方面,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文化,对于学生的影响作用是不可忽略的,要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就要结合社会的现实情况,不同时期有不同要求,不同时期有不同策略,因此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学,是在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结果,应该引起教学者的重视。
二、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对策
1.改革教学理念,重视学生的主体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这个年龄时期还存在一定的叛逆心理,在教学活动中一旦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教学者一味的应用传统“灌输式”教学,学生可能就会出现抵触情绪,从而教学成果不显著,法制观念的培养就更难见成效,因此,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教师应该改革教学理念,认识到学生既是教育的出发者,也是教育的归宿点,一切的教学活动都应该围绕学生来开展,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中心点,提升教学质量,让学生形成法制观念,从而影响学生的思想活动。
2.创新教学内容,重视学生的差异性。目前我国针对法律教育课程还是通修公共课的形式,教材也是全国统编的情况,造成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课堂内容也就千篇一律,难有突破,对于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完全忽视,教学成果当然也就大打折扣。对处于任何阶段的学生来说,差异性是肯定存在的,教学者对于不同学生也应该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比如:针对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教师可以采取不同专业不同教学内容的方式,对于学生专业课程内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教授并辐射到生活实际中,加强学生的印象。也可以对于不同学生关注法律热点进行单独或者整体讲解,将课本知识引申到生活实践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3.改革教学方法,开展案例教学。经历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对于传统的教学方法或多或少存在厌倦情绪,因此在课堂表现出来的就是上课不认真听讲,针对这种情况,教学者应该改革教学方法,制定适合学生心理特点以及适合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摈弃以往的教学思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针对这门课程贴近生活的特点,教师可以开展案例教学方法,将实际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在课堂进行讲解,并且让学生进行讨论,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通过课堂教学可以走进社会现状,了解社会现状,并且针对案例教学,教师还可以采用学生发掘案例的方法,在课堂上随机或者以课堂任务的形式布置给学生,让学生自主收集身边的案例,并在课堂进行自主讨论,教师进行指导,以这样的方式加深学生的印象,并且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于培养的法治观念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4.优化师资队伍,施行分工授课。目前,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存在的现实情况是:专业门槛低,师资队伍不健全的情况,任课教师往往是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的教师进行,而并非专业的法律老师授课,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偏离了这门课程教学的意义,不仅会造成讲解深度不够,甚至可能还会造成知识性错误,对学生造成误导作用。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引起高校领导的重视,在教师配备环节上,应该具有专业性,并且对于该课程教师的专业素养要定期进行考核、学习活动,保证教师的专业素养。另外,在法律不同内容的授课中,也应当考虑到教师的擅长点,进行分工授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生接受到的知识的正确性,塑造他们的法律素质。
对于一个已经步人法治的社会来说,加强公民法制观念对促进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综上所述,法律作为保护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是应该被每个公民所了解的,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教学者应该认识到其必要性,并且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改革,在改革中要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重视学生的差异性、开展案例教学以及重视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从而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全面系统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
参考文献:
[1]皮伟,刘先凡.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新途径[J].长春理工大学,20013(09).
[2]刘朝武.略论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J].高教高职研究,2012(04).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校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课程,其教学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让学生能够自觉履行与承担法律和道德义务,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体验式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将其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可以改进以往单一教学方式的不足,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有效性,有效满足素质教育的目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验式教学;运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是大学生道德品质与思想修养提升的重要路径,也是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基本要求。当前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然传统的教学方法,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1]。随着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体验式教学在高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越来越广,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实现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体验式教学的特征分析
对于体验式教学而言,其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创设具有一定感情色彩的情景和氛围,以此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活跃学生思维。通常知识的体验可以强化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情感的体验则能促使学生对相关知识终身难忘。体验式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其特征具体如下:
(一)统一认知行为
体验作为体验式学习中的核心,其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与感官,让学生积极参与到“体验”中,使情感与认知存留于记忆深处,正确指导思想及行为,实现行为与认知的完美统一。
(二)强化学生主体地位
在体验式教学过程中,学生作为主动参与者,需要通过教师的引导来体验角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其独立自主思考和探究实践活动,积极发现、感受、评价活动,自主构建认知体系,实现体验学习能力的发展与培养。
(三)学习过程的渐进性
体验式教学是以学生的真实模拟、直观感受与动作操作为主,认识抽象概念与获得思维活动感性材料,让学生在“体验与认识”的循环活动中学习与感悟,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变。
二、体验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运用
(一)具体运用
1.讨论式的运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多是通过教师主讲的方式,学生学习兴致不高,只能被动接受所学知识,对所学知识的实用感与重要性不够重视;而讨论式教学的运用可以为学生的交流互动提供平台,让学生在讨论中各抒己见,进一步理解理论知识,强化学生的应用能力、思维能力与观察能力。另外,讨论式教学能够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通过思维的碰撞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但是这需要教师科学设计讨论主题,提炼假设性与争议性的问题,并辅之以生动的材料,让学生在宽松的氛围中进行讨论和学习,提高教学效果。以“基础”第七章的婚恋问题为例,设计“恋爱就是为彼此付出一切”或“大学生恋爱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等话题,锻炼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2.角色扮演式的运用。采用角色扮演法,可以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在教学活动中设定某种题材或情境,让学生通过角色的扮演来进行模仿,对某种行为实践和角色行为进行体验,实现理论与实踐的结合。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活动中,引导学生参与角色扮演,让学生融入到扮演的角色情境中,科学处理各种矛盾给问题,这样学生进一步理解与掌握知识。
3.案例式的运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采用案例式的教学,可以借助典型俺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3]。案例教学具有直观、具体和生动等特点,通过对生活实际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与道德修养,实现对知识的内化。
(二)运用策略
1.优化教学方法。在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时,需要优化教学方法,适当运用讨论式、情景式或案例式等教学方法,从而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同时在选择教学手段时,应重视学生的自我能力发挥,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运用不同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材料,创设轻松自由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以“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这一章节为例,可以采取情境教学法,有效模拟法庭的情景,对法官书记员的服饰、席卡、无线话筒、椅子、方桌以及场所等进行合理设置,并让学生进行相关的角色扮演。演练结束之后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并让其他同学加以评价,从而加深学生对我国程序法律制度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科学运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具有真实性、灵活性、交互性等特点,将其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加血中,需要创设科学的多媒体教学情境,宣传课堂氛围。同时教师对不同教学内容进行讲解时,可以配之以相应的音乐,让学生在音乐欣赏中跟上课堂教学节奏,引起情感共鸣[4]。如教师对弘扬民族精神,继承爱国传统的相关内容进行传授时,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来播放歌曲《乡愁》,让学生快速进入学习状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修养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时,可以结合实际教学情况来使用讨论式、角色扮演式和案例式等方法,科学运用多媒体教学。这样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和政治素养,提高德育工作质量,使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孙金梅.谈体验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探索,2011(12):124-126.
[2]李雪如.体验式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运用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2(03):10-13.
[3]章根红,尹红婷,刘伯文.体验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15):163-164.
[4]汪玲.体验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08):117-118.
作者简介:
龙贻炯(1983—),男,汉族,贵州大方人,法学学士,教育科科长,助教,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增强实效性,实现其育人功能是摆在“基础”课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现状,确立并揭示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旨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效果,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 改革 路径
[作者简介]马金岭(1957- ),男,河南唐河人,周口师范学院,副教授,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德育教学与研究。(河南 周口 4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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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本课程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的一门重要课程。其教学任务旨在通过课堂教学以及社会实践,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系统的改革,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为“基础”课,这个合并不是两门旧课程内容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体系和内容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使这门“新”课程在教育中遇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提高其教学效果,是“基础”课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础”课教学面临的新问题
(一)“基础”课体系、内容的整合,使任课教师知识结构受到挑战
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系统的改革,“基础”课是在总结以往“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依据科学发展观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的基础上,将两门旧课程融为一体的崭新课程。针对新课程体系和内容的变化,不仅需要我们在理论认识的层面上达到新境界,也需要我们在实践探索层面上不断出台新举措。从2006年9月起,全国大一新生就开设了“基础”课。从实施情况来看,一方面,我们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深度融合的教材内容以及新课程的性质和要求在理论认识上把握还不够深透,缺乏系统的贯穿与连接,“融合”与“一体化”的工作还未到位;另一方面,教师的知识结构还存在缺陷和不足,相对于新的“基础”课的要求,教师对课程的整体性、系统性和逻辑性把握不准,不能充分体现其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功能。担任“基础”课的教师,要么原来只担任“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他们缺乏“法律基础”的知识和教学经验;要么只担任“法律基础”课,又缺乏“思想道德修养”的知识和教学经验。他们都有着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在教学中授课教师难免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和专业背景授课,加之两课整合的时间不长,由此带来的教学内容的整合与创新、教学方式的探索与完善等许多新问题都有待教师的进一步交流和学习。由此可见,教师的知识结构针对于“基础”课的教学要求是存在缺陷和不足的。
(二)教学模式单一,方式传统,使“基础”课的育人功能降低
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协调者和参与者。目前很多院校“基础”课的教学仍存在照本宣科、生硬灌输、理论脱离实际的“填鸭式”“说教式”现象。把大学生视为填充各种美德的袋子,忽略了人性,忽略了大学生的主体性,忽视了道德教育是感知—体验—升华的过程。学生的主体性、参与性被忽视,整个教学过程显得很沉闷,缺乏多样性、灵活性,学生也就缺乏了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特别是在现阶段,面对时代性和实践性已显著增强的课程要求,单一的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把知识激活,更无法指导学生学以致用、转智为德,学生便难以认识和解决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世界观改造中的问题,这就大大降低了“基础”课的育人功能和引导功能。
(三)教材理论性、导向性强,使教材实用性、实践性难以凸显
“基础”课教材是该教材编写组全体成员及其他很多专家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培养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本时代性较强的好教材。教材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追求一种形式上的完美,注重各个概念或判断之间的逻辑联系,主张建立一种完善的教育体系。虽经过2007年、2008年两次教材修订,但在“基础”课教材使用过程中,笔者发现“基础”课教材和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一样,抽象的基本原则、原理阐述太多,文字叙述过于平直,缺乏感染力,缺少事例,显得枯燥。理论性、政治性、导向性注重过多,可操作性、实践性和实际性重视较少。如内容涉及的层面不仅过多过细,如何运用原理去说明和分析现实问题的叙述太少,理论与现实的结合还不紧密,缺乏生动、有说服力的例子,这也就使得教材的吸引力不强,可读性不够,感染力欠缺。学生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去体验、消化、感悟教学内容,影响学生思想道德的内化与外化,易使大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对思想道德修养课产生存疑与排斥心理,直接影响了“基础”课教学有效性的发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考核形式单一,评价学生道德和法律素质难求客观公平
考试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考试不是目的,而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手段和措施。“基础”课考核不仅要考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更要考查学生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借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据笔者了解,目前多数高校“基础”课考核主要侧重于“千人一卷、千人一面”,无论是闭卷考试还是开卷考查,都是一次考试定结论。考试内容侧重于知识点的死记硬背,客观题占了卷面分值的70%~80%还多。判分标准按知识点答题,按知识点给分,使成绩评定过于死板。这种传统简单的考“智”不考“德”的考核方式,片面强调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认同性”和“服从性”,不仅严重扭曲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功能和本质,还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及创造性思维与能力的发展,也很难对学生道德和法律素质做出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基础”课教学改革的路径思考
(一)调动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增强教学实效性
“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涵盖学习、交往、职业、婚恋等多个领域,涉及政治、社会、心理、道德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肩负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教学是富有魅力的创造性活动,在课程整合与教学的改革中,教师因素是左右其成效大小的最重要而又最活跃的要素。不管原来担任“思想道德修养”还是担任“法律基础”课的教师,都需要在原来专业背景的基础上扩充道德修养或法律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基础课的教学。首先,“基础”课教师要重视知识储备和积累,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知识境界”,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教学理论的深刻内涵,把教学实践牢固地建立在深厚的理论根基之上。教师只有具有广博丰厚的知识背景,才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从多角度、多侧面出发去启发学生、论证问题;才能用准确、广博、丰厚、生动的知识去撞击学生的心灵,使他们心悦诚服。其次,作为“基础”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还要不断地转变教学观念,以人为本,全面掌握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倾向,把教学视野拓宽到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践之中,体现学科的魅力;用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取向感染学生,用心指导学生、帮助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以卓越的人格力量增强课程的吸引力,以增强“基础”课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达到真正育人的目的。最后,学校要高度重视发挥教师的团结合作精神,通过“集体备课”“同行专家说课”的方式资源共享,或由任课教师选择自己上的最精彩的章节,或把经过仔细推敲和润色的教案与课件编辑成册,供教研室成员参考和学习,互帮互学,以求共同进步。
(二)强化教学方法的多样性,体现灵活性
“基础”课教学不同于专业课教学,学生没有学习专业课的那种新鲜感。因此,“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必须增强灵活性,用活泼多样的方法和形式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表达观点。只有教师“教而有方”,学生才能“学之有用”。第一,教师应根据教材内容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同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同的教学方式,可专题式分析讲授,可讨论式教学,可撰写报告,可口头演讲。由原来的一只粉笔、一本书转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上来,打破单一灌输的沉闷状况,丰富教学环节,活跃教学气氛,增强课堂教学的感染力。第二,教师要让教学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把课真正上到学生的心里,善用启发式、参与式、案例式和问题式教学,力求课堂生动活泼,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第三,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发挥媒体教学的优势,激活学生的思维,增强感染力。通过多媒体网络技术、音像资料、影视资料等调动学生的感觉器官,既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客观性,同时还延伸了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摆脱过去空洞、抽象、枯燥无味的局面,保障“基础”课育人功能的实现。
(三)加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凸显针对性
精彩的教学不仅要有精彩的教材,而且要有任课教师对教学宗旨、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的深刻领悟和把握,使教学达到较高的境界。“基础”课既是一门理论课,又是一门针对性很强的实践课。这种针对性主要是指教学内容最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教学内容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的实际联系紧密。作为“基础”课教师,更重要的是运用教材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思想认识实际,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种种实际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来获得自身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坚持“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做到“五个联系”,即联系教材、联系廉洁修身教育、联系校园生活、联系学生思想动态、联系社会热点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枯燥的理论走进学生的心灵并最终转化为行动的力量,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学目的。
首先,“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要与学生相结合。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解答学生关心的各种问题,使教学能最大限度地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通过学习,使学生产生一种生动而具体的现实感、贴切感和亲和力。
其次,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理论,而应着眼于实际问题,要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进行社会实践。大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和行为的养成及法治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学习、实践、提高,再学习、再实践、再提高,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复杂过程。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是由知、情、意、行四个要素构成的,其中知是基础,行是关键,并且往往“知易行难”。教师根据教材内容结合时事、社会问题和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做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大学生在生活中体验、消化、吸收,最终内化为素质,如利用第二课堂、主题班会,组织开展时事政治知识竞赛以及其他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思想教育活动;还可以通过开展社会调查、代表性案件开庭旁听、参加生产劳动,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以致用。
(四)强调考核形式的多元性,重视全面性
考试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考试制度和办法对“基础”课教学过程具有导向作用,恰当的考核方法不仅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手段和措施,而且是提高学生学习效果、考查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基础”课的考核要坚持两个“不能”,一是不能“唯分数论”,二是不能一张试卷一次考试定结论。考核方式要关注学生的认知问题,也要关注学生的行为问题,要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了解学生,也要有效地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质和量。在考核环节中,构建综合考核体系,强化“学习过程”的考查,在考核内容上将单一性“知识记忆”改为多元“知识应用和学以致用”性的考核。对学生的成绩评价要科学、客观、全面、公正。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不仅要看他怎么写和怎么说,更要看怎么做,关键在行动,故“基础”课的成绩评定与其他专业课程有较大的差别。这就需要将课堂考核、实践考核和卷面考核等考核方法以动态的形式灵活运用于各个教学环节,而不仅仅局限于期末考试。这样就使考核呈现出由始至终的、动态的全程性特点。具体进行的考核实行理论考试与道德和法律行为考评相结合,任课教师考评与辅导员、班主任参评及学生互评、自评相结合;将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过程性考核、课堂参与程度的考核、社会实践情况的考核相结合,开卷测试与闭卷测试相结合。只有这样,基础课考核才能形成考核过程多元、考核方式多元、考核内容多元、成绩构成多元的全过程的、全面性的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陈敏.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有效性缺失及其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1).
[3]李大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施教学中的矛盾及解决策略[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10).
[4]颜文皎.法治教育与德育整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思考[J].文史博览(理论),2009(6).
[5]陈敏.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有效性缺失及其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1).
[6]陈秉公.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境界[J].江汉论坛,2007(6).
[7]王娟,梁伟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体系改革问题探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9(12).
[8]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探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
[9]魏春艳,于福民.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思考[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启发式教学在中国传统教育教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因此,它被广泛地运用于各学科的教学实践之中。本文结合对“启发式教学”的多维理解,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对其相关应用的教学实践问题进行了客观的思考。思考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启发式教学的内涵、启发式教学资源的构建、启发式教学方法的选择、启发式教学的评估以及启发式的校本教研。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具体实践
启发式教学备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任课教师的关注。但是,很多的任课教师却未能把启发式教学思想体现在自己全部教学的过程中。所以,在此有必要结合具体的内容对其启发式教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个重新的审视与说明。
一、启发式教学的再思考
启发式教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但是,在目前的课堂教学实践里,对于什么是启发式教学以及如何进行启发式教学,不同的研究者却有不同的意见。这也就是说,对于启发式教学而言,目前在教学实践中存在一定的误解。对此,有研究者进行过如下的总结与说明: 当前,人们对于启发式教学有一种误解—把启发式教学混同于教学原则、等同于教学方法,这样,既造成理论逻辑的紊乱,也干扰实际的教学活动,阻碍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重新思考启发式教学,使这一古老而常青的教学指导思想在现代教育中焕发出新的活力,发挥启发式教学的“道用”功能,而不是“器用”功能,既有利于弘扬传统教育思想,也有利于教学活动顺利开展。[1]
从另一个层面讲,引文的作者之所以在此强调启发式教学的“道用”与“器用”的区别,其目的就在于说明一个这样的事实“所谓启发式教学”就是要通过教学的启发作用促进教学的发展。因此,启发式教学就是一种教学思想,而非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所以,在这样的教学理念指导下,任课教师可以从多个方面实现自己的启发式教学。从教学资源的构建开始到启发式教学评估为止,几乎所有的教学过程与环节都应该体现启发式的特点。
对启发式教学的思考应该关注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理论问题。即,在理论的层面上思考启发式教学的具体内涵。有且只有明确了什么是启发式教学,才能探讨启发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实践;其次是启发式教学实践的问题。作为一种教学实践,任课教师可以从多个层面上获得教学启发。无论是教学方法的选择,还是教学资源的构建,甚至就连对教学效果的评估,也都会使任课教师思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启发式的教学资源
只有拥有启发式的教学资源,才能真正地实现启发式教学。相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而言,其所需要的教学资源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在第一个层面上,所谓的教学资源是指任课教师所用教材的建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其基础的教学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教育,从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夯实知识基础。之所以说其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那是因为从内容构成的层面上分析,这门课程既涉及到理想信念教育,又涉及到法律、法规的教育。因此,教材的编写极为重要。从第二个层面上分析,所谓的教学资源是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密切相关的其它教学资源。例如,最新的教学案例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教学媒介,为了使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核心价值观,践行核心价值观,任课教师应该掌握相应的最新教学案例。例如:在壮族的《传扬诗》中,有这样的语句:邻里间“莫为鸡争吵,莫为猪相斗。莫学狗咬人,乡里名声臭。莫为树相争,莫为菜动手。既然做邻居,相敬如朋友。[2]结合这样的诗作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关和谐内容的教育,无疑能够在丰富学生政治素养的基础上,提升具体的教学效果。
启发式教学资源的构建应该关注两个层面的内容:即,理论教学资源和实例式教学资源。对于前者而言,理论教学资源如一些课程教学的反思、相关的教学理论指导等;对于后者而言,实例式教学资源如一些课堂教学实录,一些微课教学视频等。
三、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教学法是实现启发式教学的关键所在。虽然说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任何一种教学方法的运用都能够实现一定的教学目的,但是,只有最恰当的教学方法才能把教学的启发作用发挥到极致。下边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案例教学法的启发作用进行如下的说明:
如果要实现案例教学法的启发作用,任课教师必须关注两点:首先,教学案例选择的时代性、焦点性。只有选择那些具有时代特点和焦点化的教学案例,才能激发学生讨论案例的积极性;其次,案例讨论的充分性。有且只有把特写的教学案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才能使精选的案例价值得到客观地挖掘。例如,对于上边提到的那个壮族诗歌而言,作为一种教学案例,它既是引导学生感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这一特定内容的最佳选择,也是引导学生分析民族团结的最好案例。可惜的是,在目前的教学中,一部分任课教师只看到这则案例的前者作用,而忽视了它在民族团结教学层面上的影响。
四、启发式的教学评估
启发式教学与其它教学一样,都需要通过客观的评估反馈相关的教学信息。从而为任课教师的教学改革提供客观的依据。例如,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有一则最能体现商业诚信的普通案例:天津有一位烧饼姐,她的“伟伟烧饼”店已有34年的历史了。但在这34年的从业生涯中,她从未使用过劣质的面粉。因此,“伟伟烧饼”作为一则诚信的案例已被任课教师引入到课堂教学之中。但是,如果学生从这则案例仅仅看到“伟伟烧饼”的商业诚信行为,似乎远远还没有达到教学目的。因为,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有关诚信的教育,既要使学生明确什么是诚信,还要使学生明确如何践行诚信。因此,在具体的教学评估中,评估者应该关注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五、启发式的校本教研
教育具有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言也是如此。因此,对其平衡发展的教学实践就体现出了任课教师有关教学有效性的思考。
而这也就是教学的有效性。对有效教学的追求,使课程资源开发具有更为切实有效的目标;课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使有效教学得到相应的支撑和扩展。[3]所以,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活动更是实现启发式教育教学的关键所在。
首先,在校本教研实践中,任课教师通过彼此之间的教学观摩,可以获得如何平衡发展的启发。这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任课教师的教学实践之间,也存在着教学不平衡的事实。为了弥补这种教学差距而进行的思考,就是一种启发性教学的表现。启发式教学,不仅要求学生通过教学实践获取一定的启发,而且也要求任课教师在反思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启发。其次,校本教材的编写是实现启发教学的关键所在。由于每一个院校所面对的学情不同,由于不同的任课教师之间具有不同的学术水平和执教能力,因此,这就需要有一部针对本校学生情况的教材进行教学。再次,校本教研是学校级别的教学资源的构建。通过教学资源的重构,不同的任课教师也可以获取不同的教学启发。例如,不仅壮族的《传扬诗》可以作为教学案例,而且其汉民族传统文学中的《曾子杀猪》也可以作为诚信的案例引导学生感悟诚信的重要性。
启发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实践,应该从两个层面上思考,既要有理论研究的实践,也要有具体的教学实践;对其影响的思考,既有对任课教师的启发,也要对其学生自主学习的启发。所以,本文从以上几个层面对此进行了客观的说明。
参考文献:
[1]许双成,张立昌. “道用”殊途:启发式教学新思考[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02).
[2]王岚. 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J]. 西南民族大學学报(人文社科版),2015(07).
[3]张廷凯.基于课程资源的有效教学研究[J].课程·教材·教法, 2012(05).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6篇
论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作用
摘要:在高校法律教学中,因受传统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等因素影响,使得很多教学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且很多教育工作者常常会忽视法律教学在高校教学中的作用,这就容易导致法律课程教学过程变得更加枯燥乏味。而随着新课改不断深入,将模拟法庭应用于高校法律教学中,能够大大提升法律教学质量。鉴于此,本文主要就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之后高校法律教学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关键词:模拟法庭;高校;法律教学;作用
作者:智恒阳
立体化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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