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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6-01-051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随着企业所得税正式实施以来。对于一些特殊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企业债务重组业务, 为了能够进一步明确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方法。同时坚强对债务重组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针对。债务重组会计与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 进行深入的分析。

2 债务会计处理与一般税务处理之间的比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我们能够知道, 金融资产分类由之前的“四分类”转变为现在的“三分类”。很大一部分的企业积极适应新准则, 加快了企业的资金计划的转型与投资, 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负债以及权益成分, 必须在一开始就针对负债与权益进行拆分, 并且分别处理, 在后期的负债成分处理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 并且摊余成本, 保证权益初始确认以及后期不发生变动。当可转换债券到期之后, 持有者可以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 在这种情况下, 债券主体必须终止确认负债部分, 并且将负债部分转为权益成分。

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相关的规范进行分析说明, 通过企业债务资产的计税基础, 应该是按照企业拥有资产的账面价值, 并且结合税法的规定, 保证应税所得额中扣除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企业在进行缴纳企业税的过程中, 通过企业拥有的负债账面价值, 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在自由式所得额中扣除金额。此外, 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 必须针对所拥有的存货、投资资产、生物资产、长期摊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所有的资产都应该根据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就是企业购进抵偿债务和资产交换过程中实际支出的成本, 企业拥有各项资产的期间, 如果发生增值或减值, 除非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确认损益之外, 不能够改变企业成本的计税基础。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与负债计税基础作为重要的参考, 对于企业债务重组, 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方法。如果企业的清偿债务采用非货币资产的方式, 那么企业必须按照业务的分解, 作为非货币性资产, 价值公允进行清算, 通过转让相关的货币价值等业务明确业务的收益或者损失。企业对其他的债权进行转化为长期的投资, 既拥有企业的债务股权, 则企业必须对该项业务进行分解, 保证其他业务的长期投资股权与回收债务之间, 不发生收益或损失企业间债务重组业务发生时, 债务计税基础应该减去债务人实际支付的差额, 并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保证债权计税符合债务清偿额之间的差异。

3 案例分析

例如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 价值十万元, 其中增值税仟元根据相关的合同的相关规定, 以公司必须在约定的日期前将所有的款项进行支付, 但是由于乙公司自身经营不善, 导致债务重组, 所以不能够及时偿还甲公司的贷款, 通过协商之后, 一个决定。在合约日期到达之后, 对该债务进行债务重组, 重组协议规定, 甲公司免去乙公司17万元的债务但是以公司必须。以现金形式偿还。对于上述债务重组业务,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在债务重组业务发生之后, 根据企业所得税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显示, 债务人与债权人必须要根据债务重组利得或者债务重组损失作出相应的调整系企业债务及重组业务发生时, 债务计税基础应该减去债务人实际支出的债务清偿额之间的差额, 债务人应该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通过将债权计税基础与债权人实际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之间的差额进行分析, 能够认为债务重组的损失。此外, 针对此项债务重组业务, 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 应该进行合同到期日之前的重组, 利得17万元, 技术人员所得额企业会计准则, 通过对这笔业务进行规定与处理, 不存在任何差异, 所以不需要调整, 而甲公司也不需要针对项目债务重组业务进行专门的调整。

4 结语

通过本文针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与税务处理方式进行深入分析, 并且结合相关案例进行研究, 能够发现目前债务重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所以, 企业为了能够最大化收益, 必须合理选择债务重组的方式。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市场竞争不断激烈, 为了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投资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保证企业实现公平竞争报告, 促进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化, 我国针对企业的所得税制度进行深入改革, 通过将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税务处理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 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债务重组, 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

关键词:债务重组,税务处理,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 马丽亚.分析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J].经贸实践, 2017 (13) .

[2] 张鹏.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16 (25) .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 根据代理理论、信号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理论分析,知道公司利用债务融资可以起到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价值的作用。而我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治理实证结果与理论预期的并不一致。本文最后分析认为,是制度因素和公司自身因素造成的债务融资治理效应差,为以后的债务融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 债务融资 预算软约束 资产质量

伴随着现代公司的出现,拥有所有权的所有者和拥有经营权的管理者的分离是其主要特征。经济学假设人是自私的,因此产生了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管理者经营要满足其自身利益。然而,所有者希望管理者能够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管理者自身利益最大化。如何有效解决该代理问题,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目前研究的热点。债务融资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降低代理成本的作用,逐渐引起了学者的关注。本文将从债务融资角度分析其治理效应问题。

一、债务融资治理理论分析

MM理论的提出,使资本结构的研究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盛行,同时许多学者开始将经济学理论: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信号理论和代理理论引入财务学研究,促进了财务理论的发展。下面将对每个债务融资治理理论进行分析:

权衡理论认为:由于负债税收收益和负债破产、负债代理成本的权衡导致,企业价值随着负债比例的增加先增加然后降低,呈现“倒U型”。

信号理论认为:在假设对于公司收益分布和投资机会,经理或内部人比外部人拥有更多的内部信息,为了吸引外部人的投资,认为从资本结构选择可以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信息,较高负债比例是区分高低企业质量的主要信号。研究认为负债越高,则企业价值越高。同时Harris(1990)从债务重整和清算角度分析了债务的信号作用,研究假设经理不希望退出其对公司的控制和向外部提供信息,而负债能否偿还则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公司质量信息。

代理理论认为:从负债可以缓解委托代理问题角度分析(Jensen,Meckling,1986),认为当企业持有较多自由现金时,使得经理人员滥用自由现金,然而如果企业拥有较多的负债由于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限制,可以降低经理人的代理成本,从而提高企业价值。

产品市场理论则认为:债务使公司控制者在与为公司提供原料的企业进行交易的时候更为慎重。如果交易失败,债务人会承担大部分失败的成本;而如果交易成功,债务人也得不到额外的好处(Sarig,1988)。因此债务会让公司控制者在与供应者谈判的时候努力减少失败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了公司价值。

公司控制权理论认为:在公司成为被接管的目标的时候经理一般会增加债务,并且此时公司的价值会上升。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从代理理论、信号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司控制权理论等角度分析,债务融资可以起到缓解代理成本,激励经理人员,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公司质量的信息和提高企业价值的作用(Jensen & Meckling,1976,1986);Ross(1977;Williamson,1988)。

二、债务融资治理效应实证分析

随着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和实证研究的兴起,国内外关于债务融资治理的实证文献越来越多,下面将对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分析。

1.国外债务速融资治理效应实证文献

国外最早研究是Jensen 和Meckling(1976)的委托代理理论,从代理成本角度提出的债务治理效应。Harris 和Raviv(1988,1990)探讨了债务融资不同的治理作用。1988年分析了债务融资于兼并和控制权争夺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公司的不同的财务杠杆比率,会带来不同的兼并收购方式,例如,较高的债务水平公司则采用杠杆收购可能性大,较低的债务水平公司则采用标价收购的可能性大,位于两者中间的债务水平公司的控制权则由代理权竞争决定。1990年Harris和Raviv通过建模,从理论上分析了资本结构与债务信息作用,理论依据债务可以向投资者传递关于公司信息以及投资者利用此信息监督经理人的行为。研究发现债务融资是很好的监督工具,特别是当公司违约时,债权人有权选择公司清算或继续经营,并向投资者传递有用的信息。

Stulz(1990)分析了债务融资与业务收缩和公司清算的相关关系。研究发现,由于经理和股东之间利益的不一致,导致经理在公司业务是否收缩和清算退出时考虑自己的利益,使得应该业务收缩和清算退出的,却没有做出相应决策,最终使股东利益受损。这种现象在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股权融资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而具有债务融资的公司则面临偿债和诉讼压力,经理采取正确决策的可能性就大。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国外发达国家公司的债务融资确实可以起到缓解代理成本,提高企业价值的作用,与理论预期一致。

2.国内债务融资治理效应实证文献

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如下:

汪辉(2003)利用1998年~2000年样本对债务融资、公司治理和公司市场价值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总体上债务融资具有加强公司治理、增加企业价值的作用,但是对于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公司(大于60%),债务治理作用不显著。公司发行债券有正的市场反应,同时债务融资起到了传递公司业绩的信号作用。

于东智(2003)认为公司债权的治理作用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联系,将不同的制度因素与企业的独有特征作为解释债权治理效用的初始条件。利用1998年~2001年样本对资本结构、债权治理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资产负债率与公司业绩呈负相关关系,即债权治理的无效性。

范从来、叶宗伟(2004)利用1998年~2002年样本对债务融资治理效应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公司业绩和公司债务融资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支持了汪辉(2003)的研究结论。但同时发现债务融资比例对企业价值提高的幅度作用并不显著。

张锦明(2005)采用中国上市公司2001年~2003年的经验数据,对债务融资比例与企业绩效指标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得出了债务治理效应不佳的结论。这一结论似乎与西方财务学对债务治理效应的主流分析不符。通过总结知道产生结果不符的原因是:一是股权融资偏好和便利使得债务融资无法限制经理人员滥用现金流;二是商业银行独立性的欠缺和债权的软约束;三是破产退出机制和相机治理机制的失效。

田利辉(2005)研究发现,在国家持股的上市公司中,伴随着银行贷款规模的增大,经理人的公款消费和自由现金呈上升趋势,企业效率和公司价值逐步下降;而在民营资本主导的上市公司中,上述的企业负债和经理腐败的协同关系并不显著。中国上市公司债务治理失效的主要原因在于国有双重产权,政府同时拥有发放企业贷款的商业银行和向银行贷款的企业,无法期待二者能够彼此监督,债务治理必然失败。

黎凯(2007)对政府干预、债务融资及其经济后果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政府对长期融资的干预作用大于短期融资,导致长期融资的治理效应不如短期融资的治理效应。

由上述文献可以看出,除了汪辉验证债务融资可以起到相应治理作用外,其他学者实证结果表明,在我国债务融资治理效应并不理想,特别在国有企业(田利辉,2005)表现更为明显。为了分析实证结果和理论预期之间的差别,下面将从制度因素和公司自身因素进行分析。

三、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治理实际结果与理论不符的原因分析

1.制度因素

由于中国的特殊制度背景,债券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较缓慢,企业债券是国有企业的“专利”,而公司债券自2007年8月14日才开始试行,因此非国有企业的负债多为银行贷款,国有企业负债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在目前阶段,企业的银行贷款大多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同时,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中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相同的“国有”身份会造成债权预算软约束。

“预算软约束”一语由Kornai(1979, 1980)提出, 定义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持续救助入不敷出的企业。由于政府救助, 企业不存在破产威胁, 预算约束变软。Berglof 和Roland(1998)提供了此种银行道德风险和贷款企业预算软约束的理论模型。这样, 在政府和某些企业存在隶属关系的情况下, 企业经理存在着向政府控制下的银行求援的理性预期。因此由于“预算软约束”,导致企业融资与银行放贷行为的非市场化,使得国有企业较容易从银行筹集到资金,而非国有企业要从银行贷款难度会有所加大。同时造成国有控制企业有较高的负债规模,其负债不是公司质量的体现,而是国有企业的“政府”背景下的产物,导致债务融资治理效应不能发挥。

2.公司自身因素

除了制度因素外,债务融资治理效应还会受到公司自身因素的影响。根据资本结构理论,知道资本结构的选择会受到公司规模、成长性、资产结构、资产专用性、资产担保价值等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最终体现为公司资产质量(甘丽凝,2007)。资产质量的高低表现出公司质量的高低,公司风险的大小。可以设想一个高风险,低质量的公司采取较高的负债形式,不仅会增大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而影响负债治理作用的发挥,这里体现出成本与效益原则。即采用债务融资形式,只有其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才能体现出治理作用,否则将会增大公司公司,最终走向破产。同时实证发现,如果高资产质量公司采用债务融资,则可以提高企业价值,而低资产质量公司采用较高的债务融资,反而会降低企业价值。因此可以看出,债务融资表现出的治理效应实际上是高资产质量作为其保证的。因此也给我们以启发,在分析债务融资治理效应时,不能单单看到债务融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更应该关注其自身质量和所处的制度环境来综合考虑。

参考文献:

[1]Harris,M. and A. Raviv,1990,“Capital Structure and the Information Role of Debt”,Journal of Finance 45,PP321-349

[2]Harris,M.,and A. Raviv,1995,“The Role of Games in Security Design”,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PP327-367

[3]Harris,Milton,and Arthur Raviv,1991,“The theory of capital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e 39, PP127-145

[4]Jensen,Michael,and William Meckling,1976,“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3,PP305-360

[5]Jensen, M. C. ,1986,“Agency Costs of free Cash Flow, Corporate Finance and Take-overs”, 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Vol. 76,PP323-339

[6]Williamson, O. E,1988,“Corporate Fin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The Journal of Finance 43,PP567-591

[7]田利辉:国有产权、预算软约束和中国上市公司杠杆治理.管理世界,2005,第7期,第123-147页

[8]汪辉: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公司治理与市场价值.经济研究,2003,第8期,第28-35页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基于信息不对称,梅耶斯提出了优序融资理论,即企业融资时会优先选择内部融资、然后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股票融资。本文探讨了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即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和融资租赁的融资次序问题。实证分析了我国企业债务融资现状,发现我国企业债务融资次序是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和融资租赁。依据理论债务融资次序,分析了形成该种不同融资次序的原因和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债务融资次序 优化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所处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产生了诸如关联交易、产权变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商品期货交易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和交易等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动,本文就我国债务重组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并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一、债务重组概述

从广义上讲,债务重组应包括所有涉及在债务重组日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既包括双方修改付款金额的事项,也包括修改付款时间的事项;既包括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情况下的债务重组,也包括债务人非处于财务困难情况下的债务重组。

但是,在我们平时提到的债务重组往往只是局限于由于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日或到期后,因为财务困难而引发的债务重组;对于那些非财务困难情况下的债务重组,因其不重要或很少发生而不去加以考虑。债务重组的特征是债权人为债务人作出的让步,让步的目的是期望最大限度地收回投资或者是收回债权。

2006年新债务重组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我国企业间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和计量起到积极作用,并进一步向国际准则—债务重组靠拢。在新会计准则里面,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但是在判定债权人是否对债务人作出让步时,目前我国还没有采用现值技术,这就使目前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适用范围比国际债务准则要窄些。

二、债务重组日

债务重组日也就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收益或修改后的其他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对于以资产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日为资产已经到达债权人手里或已经交付债权人使用,并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的日期。

正确确定债务重组日,对保证债务重组双方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债务重组日所发生的重组收益或者损失必须在当期完成账务处理,并应在当期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三、债务重组方式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方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第二,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就债权人而言则为债权转为股权。

第三,修改不包括上述以资产清偿债务和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第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四、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1、一般原则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1)重组损失和收益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理损益计入当期损益。(3)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合并计入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2、会计核算

因为债务重组是在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不管债务重组采取哪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债务重组的结果必然使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而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企业应分别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一债务重组收益”和“营业外支出一债务重组损失”账户。若债权人计提了坏账准备,应先冲减坏账准备,不足部分于当期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在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人除了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外,还会发生资产转让损益。因为非现金资产转让时,是按其公允价值而非其账面价值来计价并清偿债务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大于或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二者的差额为资产转让损益。资产转让损益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不需要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在损益表中体现。若转让的资产为存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其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存货的账面余额扣除有关损失准备后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为资产转让损失。该损益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核算,而是分别作为利润表的项目在表中自动体现。若转让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则转让的无形资产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该收入及其相关成本、税金之间的差额为资产转让损益,该损益也自动反映在利润表中,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核算。若转让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其公允价值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清理收入与清理支出之间的差额为资产转让损益。若为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一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若为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一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核算。

3、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由于债务重组损益要计入当期损益,必然会引起债权人和债务人应税收益发生变化。因此,债权人通常让利而产生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后,会使不实施债务重整而少纳所得税,债务入在债务重组后盈利年度要多纳所得税。对此,税务部门如何核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应税收益呢?

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议进行债务重整的,由此而产生的损益可以计入会计收益,但税务部门核定应纳税收益时,不能将债务重整损失作为应纳税收益的扣除项目,而债务重整利得(收益)则必须计人应税收益。以上的处理,主要强调国家是否允许承担由债务重整而产生的所得税减少,强调债务重整经法院批准认定,从而避免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用债务重整避税。

4、债务重组损益在报表中的披露

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务重组损失总额或债务重组收益总额。但准则并未对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作出规定。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五、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新准则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对作为债务人的企业而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让步,企业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增加当年利润。对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而通过评估等方式,企业还可人为调高所转让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不过,新会计准则将提高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热情,在公司出现亏损或面临“ST”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保住“壳资源”的考虑,很可能会通过债务重组为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所涉及的财务和法律问题十分复杂,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债务重组委员会协助企业来解决债务问题。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规范企业债务重组行为的法律体系,实践中发生的债务重组绝大多数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完成的。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债务重组的具体操作还存在着众多问题,例如中介机构的业务规范、相关税收的处理、阶段性持股人的法律地位、债转股的转换比例和价格的确定等等都需要法律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1 资产重组的基本理论及我国资产重组现状分析

1.1 资产重组的基本理论

所谓的资产重组是涉及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调整的资产重新组合行为, 其目的是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谋取竞争优势, 从而实现重组主体的效益最大化。结合我国的情况, 资产重组可以分为扩张型资产重组、收缩型资产重组和整合型资产重组。扩张型资产重组意味着企业边境的扩大, 通常表现为资产或股权的合并与收购 (简称并购) 。收缩型资产重组是与企业并购相对应的重组形式, 是把企业拥有的一部分资产、子公司、内部某一部门或分支机构转移到公司之外, 从而缩小公司的规模。而整合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通过资产、产权的置换、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配置资源的交易行为。而资产置换就是整合型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类型, 它是企业通过相互交换资产来实现企业资产结构优化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按照置换操作方式, 资产置换分为以下两类:

1、单纯的资产置换。2、伴随着股权变动的资产置换。

通过资产重组, 绩优企业可以用最少的投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实现资本扩张和生产经营规模扩大, 并扩大市场份额;而资产沉积难以盘活的企业, 则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新生。

1.2 我国资产重组现状分析

1997年以来, 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和购并活动非常活跃, 至今重组案例已近千家。其中不乏有值得我们骄傲的亮点。这些亮点来自那些借助重组, 成功地从衰退的传统行业向新兴产业转型, 业绩大幅度提高的上市公司。

资产重组成功的确令人欢欣鼓舞。然而, 我们切不可以偏概全, 而应辨证地看待问题。况且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我国证券市场现有千多家上市公司, 而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 且虚假性重组泛滥。在2000年10月、11月的两个月内, 千多家上市公司中就有120家公司公告重组方案, 这些重组多半是出于赶时髦或通过重组在短期内改善业绩, 具有很强的投机性。另一方面, 在全部资产重组活动中, 不少是为了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 因此上市公司在选择资产重组领域时也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 这一点在2000年资产重组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如当时很多公司宣布进军网络领域 (据统计, 截至2000年底共有200多家上市公司宣称进军网络领域) , 而当下半年热炒生物医药的时候, 先后又有70多家上市公司称自己介入生物医药。实际上, 无论是从事生物医药还是从事网络都需要资金、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配套, 如此仓促介入新领域, 成功的概率就可想而知了。在一业内人士所作《上市公司业绩变动异常》的调查中也有相似结果:在业绩变动异常的上市公司中, 1/3的公司曾进行过资产重组, 有的还不止一次, 但并没有培育持续的业绩增长能力, 有的公司短短两三年换了几届大股东, 频频“改嫁”却始终没有像样的实业为基础, 或几番重组四处突围, 却找不到一个明确的产业领域。由此可窥见虚假性重组的恶果:效率极低!因此, 我国的资产重组仍是一个需要细致深入研究的问题。

1.3 当前资产重组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资产重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计划经济思想束缚和传统管理模式尚未彻底摆脱的环境下进行的, 因此在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阻碍资产重组开展、制约资产重组效果的因素。主要表现为:

1.3.1 产权界限模糊

资产重组不可避免地带来产权的转移, 因此, 产权问题是资产重组中必须明确的重大问题, 产权明晰是资产重组顺利进行的前提。两权分离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已形成共识, 但实际上产权界定并非易事。产权模糊主要体现在: (1) 将资本归属与资产归属混为一谈。 (2) 缺乏企业资产所有权观念。

1.3.2 行政性干预过多

从理论上讲, 企业经营的动机是在市场竞争中谋求自身利润最大化, 资产重组的目的在于提高资本利用效率, 但在实践中, 这一无可争辩的道理对国有企业则失去了适用性。对资产重组而言, 政府考虑的恐怕主要不是优化资源配置, 更多的可能是将其作为解决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处方, 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执行产业布局的手段。从这个角度看, 行政性干预则很难避免。如果行政干预下的资产重组能够使企业重新获得生机, 应当是一件好事, 更何况还有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的利益, 维持社会安定等一大堆理由。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 如果政府过多地干预企业的资产重组, 则会对市场的长远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国家行政干预所行使的主要不是所有者的职能, 而是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由于不能清晰区分国家作为所有者的职能与国家作为宏观管理者的职能, 这种行政性干预往往被视为理所当然。从而使资产重组这张王牌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1.3.3 忽略整合中的企业文化

资产重组活动中, 人们往往重视资产的合并重组、纠缠于财务数据, 却忽视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具主观能动性的人的因素, 忽略了企业文化融合在整合中的重要性。任何一个企业, 在其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都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是由全体员工在自觉和不自觉的条件下形成的, 并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展, 它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与管理活动之中。资产的重组伴随着不同的企业文化的结合, 重组后的整合过程是不同文化的磨合过程, 整合后只有顺利度过企业文化裂变与再生过程, 经过开放与保守、先进与落后的较量, 才能最终形成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并以此作为企业良好机制运行的保证。文化整合的难度丝毫不亚于资产重组的难度, 尤其在资产重组中政府行为较多、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1.3.4 会计工作滞后、并不能保证质量

会计问题贯穿于资产重组的全过程。有关重组的信息披露以及整个过程的会计管理水平都直接关系到重组效果和重组各方的经济利益。一方面, 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市场化进程加快, 企业资产重组案件频频发生, 需要会计工作与之相适应;另一方面, 由于会计规范及会计运行机制正处于转换过程中, 无论是资产重组会计理论问题研究, 还是实务研究, 目前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资产重组存在的上述问题中, 我认为最严重的是会计工作滞后, 并不能保证质量。为解决这一问题, 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的要求。 (2) 加强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3) 要求会计信息充分披露。

资产置换无疑对优化产业结构, 资源有效、合理的配置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 从长远来看, 建立有效的规范体系和制度, 使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对整个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 对企业资产重组中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2.1 资产置换的会计理论探讨

资产置换主要是劳动手段的物物交换过程。物物互换的目的是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和经营策略, 使企业获得新的发展契机。也就是说, 资产置换的过程是谋求企业发展的过程, 置换本身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交换活动。但就置换方式而言, 这种物物互换是同类资产或同行业用途相似资产的物物互换呢?还是不同类别资产的物物互换呢?对资产置换内容的判定对资产置换会计方法的选择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1.1 同类资产或同行业用途相似的资产的物物互换

同类资产或同行业用途相似资产的物物交换并未改变企业的资产功能, 置换出资产的功能由换入资产继续完成。从理论上讲, 这一过程不会产生损益, 会计上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基础。相互置换的资产的价值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因此, 会计上应将换出资产的账面净值加上所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或减去所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作为所得资产的成本, 而不确认换出资产的损益。

但在会计实务中, 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应以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出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1.2 不同类资产相置换

不同类资产的置换改变了资产的功能, 对企业来说, 改变了企业的产品结构甚至企业的经营方向。这种类型的资产置换是功能的切换, 是企业原有资产功能的终结和新功能的开始, 这种功能切换实际上是一项交易, 是一种以换出资产为代价的资产买进和卖出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重新获得劳动手段的过程, 也是资产自身的损益实现过程。会计上应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所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或减去所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作为所取得资产的成本, 并确认所换出资产所产生的损益。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第22段所言:“一项固定资产可能通过与另一项不同类的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互换或部分交换而取得。这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该成本等于所放弃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经过转移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调整后的数额。”至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如何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并未做出规定。从道理上讲, 这一差额可以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或资本公积。

综上所述, 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的理论思路是:在对资产置换具体内容做出可操作性界定的基础上, 根据资产置换的具体内容分别制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类资产或同行业用途相似的资产的物物交换, 按换出资产的账面净值加上所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或减去所收到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作为所取得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类资产相置换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所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或减去所收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 作为所取得资产的成本,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视差额的性质而定, 而不一概作为损益或资本公积。具体而言, 对于公允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而对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则作为当期损失或递延损失。这种处理方法即体现了稳健性惯例。

2.2 我国资产置换会计处理实务

资产置换业务以前由于没有统一的会计规范, 涉及资产置换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可谓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原因就在于缺乏操作指导的情况下各企业按着各自的理解甚至按着利润操作的需要进行会计方法的舍取。财政部1999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对各类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使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步入统一化和规范化, 对提高资产置换的会计信息披露、扼制利用资产置换进行利润操纵起着重大作用。

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有关资产置换会计处理的规定, 资产置换以换出资产的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我认为资产价值有入账价值和公允价值之分, 从资产置换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出发, 应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选择较低者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相互置换的资产可能价值相同, 也可能不同。若换入、换出资产价值相同, 则不涉及补价;若换入、换出资产价值不同, 则涉及到补价。

2.2.1 单项资产置换

单项资产置换在不涉及到补价的情况下, 应以置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但是如果换出资产的确认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账面价值一般为资产的账面余值扣除 (或加上) 有关备抵账户 (或附加账户) 金额后的净值。其中, 账面余额是指账户在期末的实际余额, 即账户未扣除相关准备之前的余额。但是准则指南未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作出解释。从指南中所举的换入固定资产、商品和原材料的入账案例看, 换入资产是按净值入账的。换入的商品、原材料按净值入账是对的, 但换入的固定资产按净值入“固定资产”账是值得商榷的。换入的固定资产也应该通过“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两个账户反映换入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 通过原值减折旧的方法体现换入固定资产净值更合理。因为, 这样做能够反映所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并便于计提折旧;另外, 这样做也能够使换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与购入旧固定资产、接受投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保持一致性。

2.2.2 多项资产置换

我国资产置换的实务中大多数为置换双方进行多项资产置换。单项资产置换的案例很少。在多项资产置换中, 有的是纯粹多项长期资产的置换, 但有的则是多项长期资产为置换的主体, 同时伴随着以长期资产相对应的流动资产的置换。在多项资产置换中, 是将一方面的多项资产作为一个整体与对方作为一个整体的多项资产进行交换的。无法以某一换出资产的价值为基础来对某一项换入资产进行计价。因此, 《非货币交易准则》规定:对于多项资产置换而言, “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对换出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进行分配, 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但是, 如果换出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总额, 则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进行分配, 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与其账面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从准则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无论换出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计算都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为基础。所不同的是, 在换入资产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 是用这一比例乘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 由于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作为换入全部资产的入账价值, 故存在着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在各项换入资产之间的分配问题。因此, 在换出资产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 用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乘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来计算各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作法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 当换出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下 (即换出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总额) , 分配的对象不是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而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用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的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再乘以换出资产的全部公允价值总额 (在未发生补价的情况下,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相同) , 其结果必然是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就是说, 当换出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下, 企业应直接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而无需算出比例后再进行分配。

2.2.3 涉及补价情况下的资产置换

从上述可以看出, 不涉及到补价情况下的资产置换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资产置换中涉及到补价, 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在支付补价情况下, 如果换出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不低于账面价值, 应已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补价之和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如果换出资产发生减值, 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则应已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补价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多项资产置换的情况下, 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对换出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与补价之和进行分配, 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但是, 如果换出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总额, 则应直接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与其账面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也就是说, 即使在有补价的情况下, 多项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 如果换出资产发生减值, 也应该直接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无需通过计算和分配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为无论是收到补价方还是支付方换入各项资产公允价值占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比例的计算口径以及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都是一样的。

(2) 收到补价。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 如果换出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不低于其账面价值, 应以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应确认的收益=补价- (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χ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χ应交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扣除补价, 加上已确认的收益, 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如果换出资产发生减值, 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则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多项资产置换的情况下, 在以补价占换出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为基础确认为收益的同时,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补价, 加上已确认的收益, 作为换入各项资产入账总额, 并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对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进行分配, 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但是, 如果换出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总额, 则应直接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与其账面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3 资产重组的前景

中国以其广大的市场一直成为众多外资目光的焦点, 但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外资实行的一系列限制措施使得外资在中国的经营受到种种束缚。随着我国加入WTO, 对外资产的种种限制也将逐步放开, 受此影响, 跨国公司必将重新调整其对中国的战略, 全面抢占国内市场。而与此同时, 国内企业所受到的种种保护措施也将被逐步取消, 将不得不直接面对外企的强大竞争压力。与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相比, 中国企业存在的普遍缺点就是规模较小, 核心竞争力差。规模小、资源分散的特点使得国内企业无法从全球化的角度来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从而有效降低成本。迅速扩大企业规模, 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国内企业生存的唯一之道。而强势企业间的合并可以在短期内实现资源互补, 扩大市场份额。随着外资的渗透, 国内企业为求更大的生存空间, 也必将采取强强联合的方法, 从而间接促进这一重组模式的发展。目前是上市公司重组不再局限于以往的“乌鸡变凤凰”这一模式, 强强联合这一国际重组的新理念也正逐渐在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体现。我国资产重组未来发展趋势必然是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强强联合增加企业的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大势所趋。国际上, 诸多的跨国企业进行了强强联合、兼并。我国的发展则与世界发展潮流相去甚远。一些地方也曾试图搞一些真正的强强联合, 但结果不是不了了之, 就是名存实亡, 或者效果不佳, 甚或以失败告终。为什么真正的强强联合在中国难以出现呢?根源还在于产权上。我们的“强企业”多数是属于国家的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国有企业中, 经营者除了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及其所带来的利益外, 几乎没有其它利益, 而且内部人控制仍大量存在。强企业与强企业之间的联合, 至少要使其中一家强企业的经营者放弃对企业的控制, 这必然会遭到反对。于是, 国内证券市场的资产重组大多停留在“乌鸡变凤凰”这一模式上, 被重组的企业大多是亏损企业、ST企业。然而, 强强联合是未来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前提下, 随着中国开放力度的加强, 外资企业的大举进入我国, 企业为求生存强强联合这一重组模式将成为我国资产重组的新主流模式之一。

结束语

在调查中, 我感觉到了现在上市公司运作的很多困难。对于企业来说, 日益残酷的市场竞争, 特别是入世后的今天, 要想摆脱困境增强市场竞争力, 必须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 对产品的改良、经营方向的转变通过资产置换是最好的方法。这既增强了企业的实力又耗时少成本低, 为企业转向和管理者的适应赢得了时间。这很值得上市公司学习和借鉴。

摘要:中国在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增长之后, 宏观管理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优胜劣汰机制已发生作用, 导致企业间竞争加剧。在一批优势企业脱颖而出的同时, 相当一部分企业陷入了困境, 企业两极分化的局面日益严重。为了摆脱困境, 企业通过转让、分立、兼并、收购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的活动不断发生。本文试图从会计的角度, 认识资产置换的经济实质, 以及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 并展望一下当前我国资产重组的前景。

关键词:资产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置换

参考文献

[1] 《会计专题》李江萍2002、1立信会计出版社

[2] 《资产重组会计研究》周晓苏2001、1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 《实质性资产重组亏损上市公司的必然选择》李光华李凤英2001、6摘自《湖南经济》

[4] 《资产重组会计》杨有红2001、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5] 《上市公司资产置换相关会计问题的讨论》宁宇新2001、2摘自《黑龙江财专学报》

[6] 《公司重组与管理整合》陈重2001、1企业管理出版社

[7]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绩效分析》牟俊2000、9摘自《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8] 《资产重组案例来自中国千家上市公司的报告》温元凯2000、3经济日报出版社

[9] 《资产重组是老工业基地国企脱困的现实途径》靳善忠1999、11摘自《生产力研究》

[10]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与并购》曹凤歧1999、1《北京大学学报》

[11] 《兼并与收购》p.s.萨德沙纳姆1998、2中信出版社

[12] 《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出路资产重组》李波1997、8《统计与决策》

[13]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价值分析》王茂斌陈斌1997、5《财经科学》

[14] 《全球性公司兼并联合与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刘桂斌1997、3《湘潭大学学报》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为了保护债权人, 在债务契约中往往会设置一些债务限制条件, 一是限制债款用途、股利支付、股票回购、举借新债等;二是要求债务人维持一定的财务指标水平, 如营运资本、现金流量比率、速动比率、固定资产比率等。而稳健的会计政策通过低估企业利润和资产, 更容易到达上述财务指标临界值, 能够及时发出债务人可能违反债务协议的预警信号, 从而降低债权人贷款风险, 保护债权人利益。据此, 债权人往往会给会计稳健性高的债务人更低的贷款利率。但在现实借贷中, 会计稳健性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实际作用, 往往还受到其他多方因素的影响。

一、会计稳健性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研究综述

(一) 会计稳健性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的研究综述

Watts (2003) 认为, 会计信息的强稳健性能增强企业债务契约的有效性, 缓解债权人固定索取权与所有者剩余索取权之间的利益矛盾, 防止因过度支付股利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降低债权人放贷风险, 致使债权人降低利息报价, 从而降低公司的债务成本。

Ball, Sadka and Robin (2007) 通过研究多个国家的数据发现, 由于债务市场对财务报告数据的利用率很高, 对其及时性、稳健性和相关性的要求也很高, 因此债务契约是会计稳健性的首要需求因素, 提高会计稳健性能够提高债务契约效率。

廖秀梅 (2007) 在研究了2001年牛市和2004年熊市的数据后发现, 高质量会计信息有利于银行解决信贷决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降低银行放贷风险, 从而降低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债务人的借款利率。

(二) 会计稳健性不能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的研究综述

Frankel and Litov (2007) 利用Basu (1997) 的及时差异性指标以及Ball and Shivakumar (2005) 改良后的指标, 发现会计稳健性与债务契约并无显著相关性, 不存在会计稳健性提高债务契约效率的证据。

Gigler, Kanodia and Sapra等 (2009) 指出, 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 会计稳健性不仅不能提高债务契约的效率, 反而起降低作用。这是由于会计稳健性偏离了中立性, 降低了信息含量, 致使越稳健的会计信息, 其信号质量越差;而显然对于一个正净现值项目而言, 放弃一个好项目的成本要远高于错误进行一个坏项目。

二、结论及建议

对于我国而言, 由于制度和市场机制的不完善, 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债权人往往要求企业执行稳健的而非无偏的会计政策, 以保障自身利益。

政策制定机构应深究会计稳健性的经济后果, 权衡会计稳健性利弊, 从而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尽管国外许多会计政策制定机构都表现出削弱甚至取消会计稳健性的倾向, 但对于我国而言, 由于我国正处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普遍较低的阶段, 因此会计稳健性的适用性仍然较强, 能较好地改善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有利于保护外部投资人的利益, 规范资本市场的发展。

摘要: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带来了相应的道德风险和代理成本, 而会计稳健性通过发挥信号传递作用, 能够有效缓解这一问题, 减少债权人的放贷风险, 从而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但同时由于会计稳健性与中立性的矛盾, 会计稳健性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信息含量, 导致各国会计政策制定机构对待会计稳健性的态度不一。

关键词:会计稳健性,债务融资成本,信息不对称

参考文献

[1] Watts R.L.Conservatism in Accounting Part I:Explanations and Implications[J].Accounting Horizons, 2003, 17:207-221.

[2] Ball R., G.Sadka, A.Robin.Is Financial Reporting Shaped by Equity Markets or by Debt Markets?An International Study of Timeliness and Conservatism[R].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Chicago, 2007.

[3] 廖秀梅.会计信息的信贷决策有用性:基于所有权制度制约的研究[J].会计研究, 2007 (5) .

[4] Frankel R.M., L.P.Litov.Financial Accounting Characteristics and Debt Covenants[R].Working Paper, Washington University,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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