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及成本分担机制的内涵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村人口在城市获得非农职业, 取得城镇户籍, 转变社会角色, 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各类社会保障权利而逐步融入城市, 成为真正城市居民的过程[3]。在这个过程中, 不仅仅是实现身份和职业的转换, 还要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扎根,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民, 享受与城市市民完全相同的待遇和社会权利[4]。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定居生活并获得相应福利待遇和均等化公共服务等所需进行的各种经济成本投入, 包括就业成本、保险成本、住房成本、医疗卫生成本和基础设施成本等[5]。其中, 政府主要承担职业培训和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城镇基础设施和就业岗位等方面的部分成本;企业主要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性住房、城镇基础设施和就业岗位等方面的部分成本;个人在各方面成本分担中均承担少量成本。
2 对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量化分析
2.1 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范围界定和测算方法
目前, 国内已有的相关研究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在范围界定、测算方法等方面看法不尽一致, 因此计算结果差异较大[6]。为了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测算结果, 首先, 将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划分为职业培训成本、社会保障成本、保障性住房成本、城镇基础设施成本、私人增加的生活成本。在此基础上, 通过分类加总计算、设置权重及函数比较法计算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中所占比重。
2.2 对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测算
2.2.1 职业培训成本
职业培训成本包括就业创业成本、技能培训成本、职业教育成本等, 根据《株洲市统计年鉴》 (2014年) 和政策依据, 对60万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等需要政府投入资金60668万元, 个人承担费用26 544万元。
2.2.2 社会保障成本
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本文根据株洲市城镇职工缴纳的上述每一项社会保障收入及对应的期末参保职工人数, 分别计算出对应的社会保障成本。2014-2020年, 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的社会保障成本, 由政府部门承担部分为516 801万元, 企业承担部分为1 711 991万元, 个人承担部分为3 412 251万元, 政府、用人单位 (企业) 和个人的分担比例为1.5∶5∶3.5。
2.2.3 保障性住房成本
保障性住房成本指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能在城市安居而必须进行的最低资金投入, 包括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2014-2020年, 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共为60万, 人均承担的住房成本为12 011元 (中国中部地区为9 512元) , 2014-2020年全市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总成本为720 060万元。国家补贴金额为150 038万元, 企业承担部分为480 015万元, 个人承担保障性住房成本为90 007万元, 政府、用人单位 (企业) 、个人分担比例为2.1∶6.7∶1.2。
2.2.4 城镇基础设施成本
依据《株洲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14-2020年) 》的测算, 2014-2020年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 000.9亿元。城镇人口每增加一人, 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成本增加135 807元。2014-2020年, 株洲市新增农业转移人口为60万, 城镇基础设施总成本为8 148 420万元。因此, 2014-2020年, 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的城镇基础设施成本, 由政府部门承担部分为3 259 368万元, 企业承担部分为4 074 210万元, 个人承担部分为814842万元, 政府、用人单位 (企业) 和个人的分担比例为4∶5∶1。
2.2.5 私人增加的生活成本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需要增加的私人生活成本包括除去住房成本及市民化前 (参照全市低收入户) 的方方面面的生活支出, 根据《株洲市统计年鉴》 (2014) 中的相关数据, 将2014年株洲市城镇居民全年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 (不含居住) 减去低收入户全年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 (不含居住) , 推算出2014年株洲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需要增加的人均私人生活成本为9 754.31元, 2014-2020年, 株洲市新增农业转移人口为60万, 因此, 2014-2020年私人增加生活成本为585 258.6万元。
综上所述, 2014-2020年, 全市60万名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所需投入包括政府、用人单位 (企业) 、个人三方投入, 共计投入13 173 301.6万元, 其中, 政府需要累计投入4 115 975万元, 用人单位 (企业) 需要承担6 357216万元, 个人需要承担2 700 110.6万元。政府、用人单位 (企业) 、个人分担比重约为31.2%、48.3%和20.5%。
3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
根据上述的数据, 确定各自的权重值, 利用公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Y=Ci1*政府分担权重i+Ci2*用人单位分担权重i+Ci3*个人承担权重i (其中i=1, 2, 3, 4, 5) , 通过计算得出结果Y为4907353.121万元, 以此作为基准值, 再次计算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所分担部分的权重值, 通过公式:
Y1=政府分担成本*政府分担权重+用人单位分担成本*用人单位权重+个人分担成本*个人权重
得出Y1为5 840 519.489万元, 比较Y和Y1, 可以看出所设置的权重值为优。
4 政策建议
要妥善处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中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保证政府、企业、个人履行成本分担机制中的应尽职责, 亟需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4.1 落实政府在成本分担机制中的工作任务
政府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的推进中, 承担着重要的引导、投资和服务等方面任务, 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相关机制与办法, 能为成本分担机制的落实提供重要的资金、土地、服务保障, 加快实现株洲市全域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4.1.1 制定出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办法
依据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 以政府为引导, 建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办法, 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履行提供城镇服务保障。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 依据居住证持有人在株洲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的年限, 为其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 探索建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的具体办法。
4.1.2 加快发展二、三产业, 提升城镇就业吸纳能力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着力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 引导企业加大产业项目投资, 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重点发展以轨道交通、航空、汽车、服饰为主导的第二产业, 逐步提升第二产业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容纳能力。加快服务发展, 鼓励发展旅游、商贸、物流和家政等产业, 不断增强城镇就业容纳能力。
4.2 监督企业履行在成本分担机制中的相应职责
依据株洲市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核算和分担机制研究, 企业在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三大领域, 承担着重要职责。
4.2.1 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以“培训一人, 就业一人”“就业一人, 培训一人”为目标, 由政府进行投资、补贴和引导, 以企业为实施主体, 全面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蓝领精英人才计划”, 使全市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至少接受一次或以上的技能培训。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教育培训, 与街道、社区合作, 举办灵活多样的社区培训, 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依托创业培训机构, 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 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 提高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
4.2.2 监督企业承担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成本
探索养老保险全民登记参保, 详细记录参保者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和权益, 逐步建立全民参保长效机制。以劳动合同为主要形式, 确立个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就业权益提供保障。要求各企业制定公司企业保险制度, 为进入企业工作的农业转移人口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履行企业在社会保险方面应承担的成本分担职责。加强与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 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比例, 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 实现应保尽保。
4.3 引导个人承担在成本分担机制中的应尽义务
以株洲市全域为试点范围,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通过土地流转、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自身经济能力, 引导个人有意愿、有能力的承担成本分担义务。
4.3.1 引导农民自愿进行“市民化”转变
土地流转后, 进入城镇经商或办企业的农民, 可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和兴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其子女可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学, 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使农业转移人口愿意进城落户。设立土地流转奖励基金, 对参与土地流转的乡镇、村集体、企业、农户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土地流转, 促使农民积极进城落户。
4.3.2 保障农民有能力进行“市民化”转变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 为土地流转的实施奠定权属基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交易试点, 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益有效实现形式, 为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市民化”成本资金拓宽途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 或由政府出资控股成立村镇银行, 探索建立现代农村金融机制, 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进一步提升农民经济实力。
摘要: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保障是成本分担机制, 个人成本、企业成本和政府成本共同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成本分担机制,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主要分为职业培训成本、社会保障成本、保障性住房成本、城镇基础设施成本和私人增加的生活成本5大部分, 通过设定各项成本的权重值, 计算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总成本为4 907 353.121万元, 以此作为基准值, 通过比较确定权重值的优越性。利用这种方法有助于为推进株洲市全市范围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建议, 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新型城镇化,湖南省株洲市
参考文献
[1] 眭海霞, 陈俊江.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成都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研究[J].农村经济, 2015 (2) .
[2] 金三林.“十三五”时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省内就近市民化的路径和建议[J].经济纵横, 2015 (8) .
[3] 李心雅.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度量[J].中国经贸导刊, 2014 (9) .
[4] 傅东平, 李强, 纪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 2014 (4) .
[5] 蔡瑞林, 陈万明, 张丽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社会成本分担的博弈研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5 (2) .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存在多校区办学的模式,多校区办学为高校开拓了新的发展空间,但是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探索多校区办学条件下的管理机制、机构设置、成本控制、教学管理等成为相关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对六省市十五所高等学校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探讨加强和改进多校区办学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期望能在解决此类问题中发挥一定作用。
关键词:高等学校 多校区办学 模式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各高等院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很多高校都进行着一校多区的办学体制。多校区办学为高校开拓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弥补了教育资源的不足,化解了一些矛盾,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多校区办学的措施有待我们解决。
笔者先后对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存在多校区办学模式的高校进行了调研,对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济宁医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山东科技大学等15所高校的多校区办学模式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1 多校区办学模式下管理机制问题
多校区办学的情况下,有的高校在同一个城市多校区办学,如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有的高校跨城市甚至跨省多校区办学,如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济宁医学院等。
各高校不同的发展历史和办学情况,导致各高校管理机制各不相同,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垂直管理,以条为主;二是相对独立,以块为主。第一种情况包括: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第二种情况包括: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青岛农业大学。
“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是一种高度集权型的管理。其特点是管理的重心在校本部,校区管理只是各职能部门的触角延伸,然后由校本部统一调控。为了体现合并办学的优势,实现从多个到一个的办学实体,合并高校大都倾向于选择集权管理的模式,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统一财务和统一规划。对在校生分为两类,放在不同高校校区培养,为保证人才培养上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一般采用“以条为主”的模式。
“以块为主”是一种相对分权型的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本部与其他校区在管理上有明确分工,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到各校区,校区在本院统一领导下,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采用“以块为主”管理模式的校区在办学上各显其能、自成体系。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苏州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和济宁医学院日照校区都经历了一个管理机制的探索过程。在目前的以条为主的管理机制下,有很多问题不好解决。各高校新校区规模都比较大,济宁医学院日照校区的学生数要多于校本部,但管理人员普遍少于本部,并且各部门自行其事,值班校领导只起协调作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等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学校相对独立运作,各方面自主权比较大,管理机构比较健全,责任明确。既充分利用总校的优质资源,又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特点独立发展,和总校优势互补,各有特色。
通过调研发现,在同一个城市办学的高校多采用“以条为主”的管理机制,则跨省市办学的高校多采用“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
2 多校区办学模式下机构设置问题
各高校多校区办学模式下的机构设置往往与管理机制相协调。
管理机制“以条为主”的高校,采取校区统一管理,各校区成立校区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指导校区和各机构的工作。各机构在行政上接受校区委员会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学校相应部门的管理。学校领导层,负责制定发展规划、教育资源、教学组织及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划;学院是中间管理层,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组织的基本运作;系是执行实施层,主要负责实施教学计划、进行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其优势是三级管理职责分明,统筹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有助于知识的创新和多(跨)学科研究新知识、新学科、新门类。其略势是距离较远,信息传递较慢,管理上困难,容易造成不协调、效率不高的现象。
管理機制“以块为主”的高校,在核心校区的统一管理下,分校区作为一个或多个学院相对独立,有各自独立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系。包括上到行政机构,下至实验室等,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核心校区只是在大政方针、发展规划等给予指导。其优势是各校区享有很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发挥各学科的特色;不足是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有些重大的综合性的科研项目难以执行与实施。
3 多校区办学模式下的干部、人事管理问题
和机构设置一样,干部、人事管理也与管理机制相适应。
“以条为主”的管理机制下,干部、人事管理完全是学校统一管理,如: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等,干部选拔任命、人事管理调整等工作由学校统筹,各校区没有干部和人事管理权。
“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下,干部管理按照不同级别,有不同管理权限。校级领导是由学校任命和校党委决定;对于处级干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校区提出任命意见,学校备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报学校批准,科级干部分校批准。人事管理方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分校自己考察,不需上报。职称自己评,总校划分名额。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也属独立运作,但计划需报总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均由城市学院聘任,其中处级干部要报杭州市备案,并成为杭州市认可的处级干部;职称设岗定编由城市学院负责,委托浙江大学评审,但单独设立一个评审标准。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来自石油大学,其他人员全属胜利油田,职称都走油田系列。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除几个院级干部外,其他全部由学院聘用。
4 多校区办学模式下资源优化和成本控制问题
多校区办学,运行成本增高,资源重复投入较大,资源配置难以做到充分优化。这是所调研高校共同存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多校区办学,由于校区分散,交通不便,管理人员和教师则把时间都花费在往返的各校区之间,这很难保证学校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另外,为保证新校区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的需要,学校要在图书资料、教学和文体设施等方面重新投入,而院本部资源则因学生数量减少而利用率下降,这是办学的浪费。就学生而言,学生在校区间查阅资料、参加活动、对外交流等往往在交通上花费更多的时间跟金钱。
面对这些问题,部分高校已经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浙江大学通过办公自动化、教育信息化、校园网络化、资源数字化的“四化”建设,努力构建“数字化校园”。针对4校合并后,5个校区,5所附属医院分布于杭州市的东西南北中,形成了个较为庞大而复杂的管理与办学系统的现状,浙江大学首先确立了“四校合并,网络先行”的方针。从1998年7月开始进行了新浙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为浙大提供了良好的信息环境,提高了多校区办学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较低了多校区办学成本。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做法也节约的办学成本。四年的课程,集中到三年里学完,最后一年实习。上课教师往返莱阳和城阳,不安排班车,给予课时交通补助,自己解决交通问题。
对于硬件资源,不管是相对独立的,还是垂直管理的,都盡量充分利用,不搞重复建设。甚至学校之间,可以做到一些资源共享,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图书馆电子版就能共享。
对于无形资源,各校区间也可以充分利用。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对总校的社会声誉资源充分利用,如对外宣传,都强调是985和211学校,总校有的专业,只要分校条件具备,就可以招生,只有总校没有的专业才报批。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毕业证都争取和总校一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毕业证就是完全一样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这种完全独立的学校,也一样是属211学校。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一部分工科专业的实验实习,直接到济南总校进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方面的实习实践也是集中时间到东营进行。济宁医学院日照校区医学专业方面的学生是在日照学习两年,大三开始回济宁。都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来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
5 多校园办学模式下教学管理体制问题
对于以条为主的管理方式的学校,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等学校,在教学管理方面是完全统一的。学校是一个教务处,在本部以外的校园设立教学办,或安排一个负责人员监督和执行教务处的决定,强调教学的无缝连接。学校层面有一个值班副校长或副校级领导协调工作。
对于相对独立办学的分校和独立学院,则是具备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在教师的聘任,教学的督导等各个方面都独立运行。
师资的聘用和教学安排方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双基地教师”做法,和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调休办法比较有特色。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双基地教师”是本部教师来威海兼职,上课或建研究所,一年来几个月,工资总校发,威海这边给补贴。有20位左右,基本都是重量级教授,其中有8位院士。
为便于本部教师到学院上课,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采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周二休息的方式,使大部分教师的课不与本部的课冲突。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宏伟蓝图,明确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多校区办学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规模,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才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学校应当树立科学质量观和办学观,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稳定办学规模、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办学特色、健全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内涵发展水平。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加强学校教育成本控制,有助于学校挖掘内部潜力,节约费用支出,从而健全财务制度和人才成本管理制度,使学校正确运用“自我约束、自我优化、自我完善”的办学机制;有助于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成本管理情况,提高财政拨款的利用率;有助于学生及家长减少学费负担,减少教育不公平现象;还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投资教育的信心和决心,为学校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提供保障。
一、基于作业成本法的学校教育成本控制一般分析
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简称“ABC”)是基于作业的成本计算法,是以作业为间接费用归集对象,通过资源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资源费用到作业上,再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作业成本到产品或顾客上去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它有三个核心基础:一是作业链和价值链;二是成本动因决定成本结构;三是按成本动因分配间接费用。
到目前为止,ABC法的应用地域己经扩展到全球,应用的方向也由最初的制造行业扩展到商品批发、零售作业、金融、保险机构、医疗、卫生等公用品部门。早在1994年Mike Morrow就指出:尽管作业成本计算是90年代以来在先进制造企业首选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一种全新的成本计算理论与方法,但它同样可以运用于学校的教育成本控制中。
学校教育活动一方面有明显的重复性和周期性,也就是说,学校具有职能明显的多个作业,而且作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成本有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多而杂的特点,合理分摊间接费用成了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关键。作业成本法就是企业针对合理分摊间接费用而设计的。目前,大部分学校己经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硬件基础,财会电算化基本普及。因此,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特点基本上与作业成本会计的应用特点相吻合,可以将作业成本法的思想与教育成本管理联系起来,设计出一套适用于作业成本法的管理系统。
二、基于作业成本法的教育成本计算来自A初级中学的数据
A初级中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于四川东南某一城市,占地面积200余亩,建筑面积46588m2,绿化面积20000m2。该校的办学特色是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并注重个性发展。学校有教学班70余个,2007年A中学在校生共计5650人,其中初中生2400人,高中生3250人;教师450人,其中高级教师180人,特级教师5人;教学管理人员120人;教辅工作人员95人;学生管理人员80人;其他行政管理人员85人。2007年的预算教育总成本为4200万元。
本文将A初级中学划分为五大作业成本中心,分别是教学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学生管理中心、教辅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下面将依据教育成本的分类计算各资源项目,并分析其资源动因,再归集到相应作业中心。
1.计算资源项目金额,确定资源动因
按照教育成本要素分类,教育成本费用包括工资及附加费、社会保险费、助学补贴费、图书资料费、日用品消耗费用、低值易耗品消耗费用、办公费、差旅费、水电取暖费、修缮费、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
2.将资源分配计入各作业中心
3.将作业成本库分配计入成本对象
根据初中生和高中生的资源消耗量,将教学、教学管理、教辅、学生管理、行政管理这五大作业中心的成本分配到初中生和高中生。
三、A初级中学教育成本控制分析
1.实际教育成本与教育成本预算相差较大
从表中可以看出:A初级中学2007年实际发生的教育总成本为5024.45万元,与教育成本预算的4200万元相差较大,差额为824.45万元。实际教育成本大于预算教育成本,说明学校监督管理不严,对成本控制不重视,不利于学校的建设和长远发展。
2.各作业成本中心成本差异大
在五大作业成本库中,教学中心的成本最高,达到2445.14万元,占作业中心总成本的50.6%,所占比例超过一半。所以学校可以在数量方面和构成比例方面,加强对教学中心的成本控制。另外,在五大作业成本库中,教辅中心成本也偏高,位居第二,约占作业中心总成本的1/5。据相关数据得知,学校图书馆藏书55.2万册,大部分藏书较新,但使用率较低。学校应该适度地控制教辅资源数量,增加其种类,以达到丰富教辅资源又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
3.人员经费过高,管理费用所占比重大
A初级中学2007年所有职工的工资及附加费总计发生2836万元,是所有费用支出中最高的,占总成本的56.4%。其余各项支出均低于500万元,均占不到总成本的十分之一。可见,A初级中学人员经费很高。
2007年,A初级中学管理费用为1471.17万元(551.72+442.3+477.15),占总成本的29%。可见,管理费用高是A初级中学成本控制的又一问题。
4.高中生教学成本较大
从表5可以看出,无论是总成本还是单位成本,高中生都高于初中生。归集到初中生的总成本为1842.91万元,单位成本为7979元;归集到高中生的总成本为2997.59万元,单位成本为9223元。尤其在总成本上,高中生发生的总成本比初中生高出1154.67万元,其中,高中生在教学中心发生的总成本高出初中生674.36万元。在单位成本上,教学管理中心、教辅中心高中生与初中生的单位成本差额较少,都在250元以内,学生管理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的单位成本相同,而教学中心中高中生的单位成本比初中生高出1110元。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A初级中学在教育成本控制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包括制度问题、方法问题等。只有有效解决教育成本控制问题,才能使资源得以优化利用,才能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初级中学教育成本控制的对策分析
1.建立健全适合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制度
我国学校的会计制度一直以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这不便于学校进行成本核算,使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分摊、核算和结转项目,无法准确、真实地反映政府的各种“隐性债务”。因此,应建立健全适合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制度,包括:(1)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方法;(2)施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3)改革现行的学校会计科目。
另外,为了全面评价学校的成本管理状况,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构建“节约型学校”发展机制,还应建立一套科学且有效的学校教育成本管理评估体系,以便从宏观导向和舆论上对整个学校教育事业的经济运行和学校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2.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各级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研究机制
近年来,我国已进行了以下放管理权限等为内容的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现行的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又暴露出新的弊端和不足。为了实现学校教育成本管理的目标,本文借鉴世界学校教育先进国家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特别参考国外的办学理念,提出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学校的管理权,二是学校的办学权。两权的有效分离是改革的关键,可以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制度,实现二者合理、合法的分离。
虽然国家、各级教育主管和各级各类教育单位都为提高教育资金的经济效益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讨,诸如教育规模效益、合并效益、专项投资的限制性支出等,但至今没有一个统筹全局的学校教育成本研究机制。因此,要建设学校教育系统内部先要建立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研究机制。
3.培养和形成全体教职工的成本意识,实施全员成本管理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对于成本核算与控制是否认真负责,往往视最高管理层是否全力支持而定。处于决策地位的领导者应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实施教育成本控制,不可好高骛远,更不宜急功近利,应严格控制自身的责任成本。
全体教职工应当具有控制成本的愿望和成本管理意识,养成节约成本的习惯,关心教育成本控制的结果。还要能正确理解和使用教育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方面的信息,据以改进工作,降低成本。
4.科学构建基于作业成本法的学校教育成本控制系统
学校可以借鉴国外企业、学校和本国企业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成功经验,运用作业成本管理来降低学校教育成本,具体包括:(1)通过作业选择降低成本。作业选择就是在各种可能的学校策略所产生的作业中选择出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本最低的作业。(2)通过作业改善降低成本。学校作业按其执行效率高低可以划分为高效作业和低效作业。改善低效作业有两种方法:一是作业减低,即通过改善方式降低作业所消耗的时间和资源;二是作业分享,即利用规模经济提高作业效率,尽可能消除那些资源占用率高、效益低的作业,从而降低生均教育成本和分摊的间接费用。(3)通过作业整合降低成本。作业整合是指学校将外部价值链的一部分作业通过购并方式纳入本校的价值链之中,或把本校价值链中的一部分作业外包出去,让专业化的单位去完成。比如,学校后勤社会化,将住宿、饮食、物业管理等承包给外单位,不仅使学校摆脱过重的负担,还可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降低教育成本。(4)通过作业联系降低成本。作业间的联系包括学校价值链作业间的内部联系和学校价值链与其他学校或单位价值链作业的横向联系。对于学校来说,人员经费占教育成本的比重较大,因此,改善学校内部与工资方面有关的价值链作业之间的联系很重要,比如调整师资结构、师生比等。(5)通过作业再造降低成本。作业再造是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绩效的重要途径。因此,学校也可借鉴企业的流程再造,从根本上讲就是对学校的一系列作业进行再造,形成绩效显著的新流程,从而改善学校教育成本管理,达到降低教育成本和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赵炳书,姚建华.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模式探析.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
[2] 黄道平.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与控制的思考.浙江社会科学,2004(5).
[3] 王艳,李志立.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初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社科版),2005(2).
[4] 范先佐.教育财务与成本管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 周志平.刍议教育成本的核算与控制.江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5).
[6] 梁琴,王瑞龙,周影.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
[7] 陈晓静,陈玉山.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财会通讯,2004(6).
[8] 李福华.高等学校资源利用效率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9] 朱荣.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与控制分析.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6).
(责任编辑杨子)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逐渐增高。我国也将教育事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而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問题是高校教育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然而,当前我国在教育成本核算方面还不太成熟,并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方针。并且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所以,应当对我国高校教育中存在的成本核算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方针和策略,以此来促使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更加的完善,当遇到成本核算的问题时,能够更快的进行解决。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提出建议。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与参考。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分析
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目前的教育也处于持续发展的阶段。将市场经济与高等教育相结合,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进步。因此,高校及时树立教育成本核算的意识,找寻当前教育核算成本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解决是十分重要的。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全国高校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标准
当下,我国并没有实施统一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而是从两个方面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其中一个是国家发改委指出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共四部分构成。”这种方法注重根据高校会计核算体系来进行成本核算;另一种方法是教育部指出的将学生标准培养成本分为:标准教职工人员成本、标准学生资助成本、标准日常教学维持成本以及固定资产使用成本,该方法的计算目的是确定高等学校之间拨款标准、收费标准存在的差异。这两种方法各有各的重点,但是却缺乏全国高校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标准[1]。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发挥合理效果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应当既能做到为国家提供会计信息,来配合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又能够为高校自身提供有效数据,来满足学校微观管理的需要。但遗憾的是,当下的高校会计并不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他们的工作往往是单一的。根据当下的《制度》规定:高校应当根据国家所规定的预算收支科目组织会计核算,还要定期按照统一的规格来进行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在进行收支核算的过程中,只进行了经费支出的核算,却没有核算教育成本。在对国家分拨的教育经费进行核算时,高校方面往往只是简单地对学生平均经费支出数目进行核算,借此来作为向国家申请更多预算的依据,而对经济考核选择忽略不计。即使国家依旧对高校实行既定的预算管理方式,但是,由于其中存在一些局限性,从而造成不能真正实行有效合理的教育成本核算的问题,这便会使得高校降低教育成本,同时也将提升教育效益变成了纸上谈兵[2]。
(三)教育成本控制不到位
当前的高校在教育成本的控制方面工作并不到位,学校仅仅是从印刷费用、办公费用、招生费用、就业费用以及实习费用等等方面来对经费进行控制。但是,这些费用仅仅是高校教育成本的很小一部分,而占据大部分成本的固定资产建构支出,实际并没有被采取相关的成本控制措施,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另外,由于对于固定资产的监管制度的力度不够大,导致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很低,最终导致高校教育成本增加。
二、关于应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的建议
(一)强化教育成本核算意识。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对于高校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是一种节约教育支出并提升教育效益的重要工作,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高校的科研工作水平的提升做出很大贡献。高校方面应当注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从而有助于相关核算人员提升自身对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视程度,并逐渐提高其成本核算工作能力。
(二)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柬力
高校教育成本的预算问题既是整个教育成本核算的首要环节也是重要的。它能够控制着整个教育成本的开支。预算管理的存在是高校完成学年计划和任务的财力保障,高校每一项支出都要进行一定的考虑。要坚守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的原则,将经济效益作为考虑的重点,这样可以增强预算的约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三)建立健全适合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
健全且适合的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能够大大增加高校的成本核算意识,用健全且适合的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来代替传统的核算体系。将高校教育成本资金透明化,能够充分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对于学校的信任,也能够促进高校更好的发展,为高校增加潜在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是当前各个高校中的一项重要问题。以往所使用的教育核算体系以及方式基本上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下的社会,不利于社会与高校的发展。因此,针对当下市场经济与教育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高校应当提出相应策略,对核算体系进行创新和改善,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教育开支。
参考文献:
[1]朱卫卫,刘立,曾琛.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赣南医学院学报,2017,37(5):3.
[2]曹明阁,王洪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8(5):2.TZPY039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教育作为“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已被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给中等职业学校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单一的经费与资源投入已经不能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对教育成本信息的关注与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因此,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务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制度,促进学校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是中等职业教育适应教育市场化,增强竞争的内在实力的必要途径。
一、教育成本的概念
教育成本是指培养每名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是指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学习期间所消耗的直接和间接活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笔者认为,教育成本的界定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成本是从教育经济学角度来考虑的,是指为完成某一教育的学校与学生各种耗费的总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学校为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支出的一切开支和费用;二是学校发生的与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无关的开支和费用;三是学生为学习所支付的生活费用;四是学生因为学习而未能参加工作带来的机会损失或称为教育机会成本。狭义的教育成本则应从会计学的角度出发来界定,是指学校在教育过程中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形式总和,即学校为培养学生所支付的费用总和,不包括社会和个人投资于高等教育丧失的机会成本,也不包括学校发生的与培养学生无关的支出。狭义的教育成本相当于广义的教育成本的第一方面,是学校为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支出的一切开支和费用,本文所提教育成本仅指狭义的教育成本,也就是教育培养成本。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特点
1、教育成本不完全能在教育过程中直接得到补偿。通常情况下,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随着产品销售,其成本可以在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得到补偿。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本补偿具有渠道多样化的特点。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招生收费并轨后,部分教育成本可从收取学生的培养费中直接得到补偿,但大部分教育成本只能得到间接性补偿,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教育经费来自国民收入再分配中的消费基金,具有直接的消费性。但是,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产品——各种专门人才一旦投入用人单位,便可为用人单位和国家创造出大大超过其教育成本的价值,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可估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费又是一种间接的生产性投资,国家所拨的教育经费是对其教育成本的间接补偿。
2、教育成本具有递增性。在物质生产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的加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使用,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产品的单位成本是递减的。但是在教育领域,随着时间的推移,教育成本却不断上升。①引进人才和政策性调资使人员经费迅速增加,加大了办学成本。②为适应办学规模扩大的需要,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③中等职业学校为满足国家和社会对教学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不断增加教学投入。这样就使教育成本呈现出递增趋势。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1、是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加速自身发展的需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等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教学和科研,忽视经济活动,缺乏成本意识,不讲办学效益,完全靠拼消耗、拼资源和高投入率来支撑办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中等职业学校由原来的国家包办转变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各学校之间在办学方式、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教学质量、科研开发、降低生均成本和科研成本等方面进行着激烈竞争,因此,中等职业学校只有走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之路,以增强竞争实力,才能在社会变革中既适应社会发展,又促进其自身的发展。
2、有利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为上级部门制定拨款和收费标准提供依据。通过支出结构的分析,找出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之间的差异,以此调整各项支出结构。实行教育成本核算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交流和学习可以量化指标为依据,通过分析和比较,分析指出高低差异的原因,寻找降低教育成本的途径,促进管理,进而建立教育成本评估考核机制,通过对不同类型模式办学单位的考核,评价其办学效益情况。
3、有效促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育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同许多事业单位一样,采取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模式,这种传统预算模式不利于学校财务工作者扩大视野、放开手脚,不利于规范地核算教育成本。近几年中等职业学校扩张速度很快,资金量需求很大,资金筹措显得尤为重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可以为财务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别是在学校自有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增大的新形势下,学校更应该对学生培养成本进行核算,在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努力节省费用开支,降低办学成本,注重资金的积累,保证学校的正常发展。
4、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需要。中等职业学校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完成从注重要钱、花钱转变为优化资源配置,从事业单位核算转变为各类支出核算、从主观理财不计成本转变为核算成本的三个转变,即:(1)、进一步做好教育经费投向和优化支出结构,(2)、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提高各类学校的办学效益,(3)、改善理财方法,强化核算意识,(4)、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校内部体制改革。
四、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增强办学成本意识。预算管理是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其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它既是学校年度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也是学校进行各项活动的前提和根据。预算管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指标控制的原则。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学校的各项经费,同时划分财权,由学校和校内各部门进行分级管理,各部门对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并通过制定各种项目指标,进行事先、事中和事后控制。二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即编制预算要积极稳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搞赤字。三是大收大支原则。即学校的各种非专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总体预算,各项支出按经济性质、用途和内容进行归集,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支出预算中的很多经费和成本支出项目既要配比也要合理,还要考虑效益。教育成本与支出预算是紧密联系的,在支出预算执行中要核算与控制教育成本,并把执行预算作为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
2、建立健全适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及配套核算体系。随着中等职业学校体制改革的深化,学校已由只注重社会效益的纯事业单位,转变为既注重社会效益又兼顾自身效益的半事业、半经营性单位,学校内部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因此,尽快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并将成本核算制度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度范围,为学校教育成本核算提供制度保证。另外,还要明确学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核算对象、核算周期及核算项目以及可以细分的项目,使成本核算对象化。
3、划清各种费用界限,确定成本开支范围。根据教育成本内涵,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发生的各项开支是否属于教育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教育成本。这就要求必须划清以下费用界限(1)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2)划分应计入教育成本和不应计入教育成本的界限。(3)正确划分应计入本期教育成本和不应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费用界限。(4)正确划分各成本对象之间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各项费用的界限,实际上就是确认和计量教育成本费用的过程。
4、建立并完善教育成本核算与控制的考核与评价制度。成本核算与控制的考核与评价是通过对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或预算进行对比分析评价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的过程,也是检验成本核算与控制是否达到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成本评价控制指标体系,以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合理、有效果。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1978年年底开启的改革開放冲破了束缚生长力发展的体制障碍,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形成了对外开放的全新格局。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下,原有的依托于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例如教育职能被逐渐剥离,再加上国家法律政策的许可以及伴随着多元经济发展而日渐强大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了可能、空间与条件。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国家投入的长期不足也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留下了更大空间。自改革开放以来,民办学前教育历经重生、稳步发展、快速增长,自2004年尤其是2012年以来(2004年民办园数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超过一半;2012年,民办园数、民办园在园幼儿数、民办园教职工数、民办园专任教师数占全国的相应数据比例均超过50%。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4-2016年)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主体力量。本研究在概要回顾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剖析其发展特点,以期形成对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较清晰的认识。
改革开放40年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概览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40年来,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对民办学前教育的认识和其发展状况,将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②。
1.恢复发展与公办补充阶段(1978~1992年)。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为民办教育崛起提供法律依据。198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指出“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办学的补充”。1989年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指出,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在政策的许可、支持下,民办学前教育重启发展。
2.共同发展与快速增长阶段(1993~2002年)。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重申“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民办教育发展的十六字方针。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这是对前一阶段民办教育作为“国家办学的补充”地位的较大提升。民办学前教育也因此快速发展起来。
3.激励规范与主体发展阶段(2003~2009年)。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实施,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的性质与地位,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并为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依据,而第51条提出“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对公民个人和私人部门办园则发挥了极大的激励作用。2003年《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更是直接促进了民办学前教育稳定、快速、主体发展。民办幼儿园(民办学前教育的主体是民办幼儿园,本文以民办园的相关数据来说明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数、民办园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占总比分别于2004年、2006年、2007年超过50%。
4.大力扶持与分类引导阶段(2010年——)。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这是国家对民办教育价值的进一步肯定,并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2016年《民促法》修订完成,2017年9月实施,自此民办教育实施非营利性、营利性分类管理有了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学前教育领域,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具体措施如保证合理用地、税收减免、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其实质是通过对民办园的分类大力支持与引导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扩大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受益范围。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40年来,民办学前教育历经平稳发展、快速提升,到2004年民办园数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超过50%,2011年达到顶点为69.21%,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民办园专任教师数历经稳步增长、快速扩充,2013年占总比稍有下降,之后逐年小幅提升;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则一直稳步提升,到2012年其占总比超过50%,民办学前教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绝对主体。(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4~2016年)相关数据计算得出。1994年之前民办园发展数据欠缺,故改革开放40年来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数据从1994年开始计算、呈现。)具体见下图。
改革开放40年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特点
纵观改革开放40年来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围绕民办学前教育何以发展,发展将何去何从,也即发展动力、发展定位、发展取向三方面剖析其发展特点。
发展动力:经济体制与教育改革释放活力,市场需求直接助力
首先,民办学前教育在经济基础变革的背景下获得重生与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教育的社会属性是上层建筑。②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由人民公社时期的“土地公有、平均分配”调整为“分田到户,自负盈亏”,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随后乡镇企业、国有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试行自主经营、自主调控市场,中国逐步由高度集中、忽视市场作用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基础的转变逐步引发整个社会解放思想,随之带来教育观念、教育机构和教育制度的变革。民办学前教育正是在人民公社解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的浪潮中获得重生,又因着对民办教育性质、地位认识的转变,以及教育政策制度、教育体系变革,而获得快速、稳步发展。
其二,民办学前教育随着教育政策的重大调整而获得转折性发展。教育政策法规是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方针、发展任务、发展路径等做出的规定,是国家政治意志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要素,甚至是决定性要素。有研究者认为,民办教育政策是“推动民办教育实践的决定性因素”③。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有三次比较大的转折点。一是2001年民办园数、民办园教职工数占总比获得了史无前例、甚至空前绝后的快速发展。与2000年相比两个指标的增长率分别为14.66%、13.23%,这应该与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有关,其提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这是对前期民办教育是国家办学的“补充”地位的极大提升,因而刺激了民办学前教育的高速发展。二是2004年民办园数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首次超过50%,成为学前教育事业的主体。这与民办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有关,但应该也与2003年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其提出五年内“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三是2012年民办园数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首次下降。随着2011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地方政府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因而2012年开始民办园数占总比开始下降,此后逐年下滑,这应与一至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大力建设公办园的行动相关。
其三,学前教育供需矛盾突出直接推动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从现有数据来看,1987年我国学前三年入园率为25.9%,1995年达到41%。④1997年国家原教委下发《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到2000年我国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45%以上,但到2001年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才为35.9%⑤,至2009年该数据首次超过50%,为50.9%⑥。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9.6%,达到历史新高。⑦可见,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多年积贫积弱,即便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这直接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了广大空间与推力。
发展定位:从“补充”到“主体”“公办民办并举”
民办学前教育伴随着时代经济体制、教育体制的改革,在学前教育多年来突出的供需矛盾的推动下获得了发展的空间与动力,在此过程中,其发展定位也呈现出了清晰的路线。第一阶段,1978~2002年民办为辅、公办为主。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社会力量办学是“国家办学的补充”,1999年调整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但不论是“补充”还是“共同发展”,都不能动摇“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地位。第二阶段,2003~2009年民办为“主体”,公办为骨干和示范。第三阶段,2010年后“公办民办并举”。此期的公民办“并举”与20世纪末的公民办“共同发展”不同,它的前提是“政府主导”,社会仅为“参与”。总之,改革开放40年来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定位呈现出弱——强——次强的态势,与此同时,国家对民办教育性质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提升,到2002年《民促法》中指出其是“公益性事业”。
发展取向:从非营利性到取得合理回报再至分类发展
办学是为了谋求利润吗?不同时期民办园举办者的取向不同。同时,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规制不同,也使得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取向。其一,在恢复发展与公办补充阶段,民办园以非营利性为主。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办学者社会价值观的主導,社会上所创办的民办园、小学和中学等,基本上都是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的举办者和投资者对获取经济回报表现得十分淡薄,更多地体现出对社会、对人民的无私奉献精神。⑧例如,全国三八红旗手山西省霍县南城区乔板秀自筹资金创办康乐幼儿园,为了降低成本,她腾出一孔窑洞作教室,用自己准备做家具的木料做了黑板、桌凳,还购买教育书籍,按正规幼儿园的课程教孩子,学费低于公办幼儿园。⑨其二,1993~2016年民办园多是营利性取向。我国民办教育是在民间资本尚不发达、公益性捐赠行为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主要依靠市场化的资本运作获得初始投入,多数办学主体期望通过投资获得回报。根据二十世纪末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一项调查发现,只有10%投资办教育的机构或个人是出于公益性,90%是要有营利回报的。⑩2003年实施的《民促法》也明确规定出资人可以“取得合理回报”。此期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营利性取向既是举办者的主动选择,国家政策也为其提供了许可与保障。其三,2017年以后民办学前教育逐步走向分类发展。随着新《民促法》(2016年修订)的实施,民办学前教育的举办者或主动或被动要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之间做出选择,实现分类发展。尽管各地实施分类管理的过渡期、时间节点、奖补政策、差异化扶持政策等不尽相同,但引导民办学前教育分类发展是大势所趋。
改革开放40年来,民办学前教育重启发展、稳步增长、快速提升,逐步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主体力量,为弥补国家长期以来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学位供给有限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满足家庭和适龄儿童基本的入园需求甚至个性化需求提供了一定保障,并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服务型政府构建提供了不少有益启示。虽然当前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师资队伍和保教质量等,但相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分类引导下,民办学前教育会继续驶入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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