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主体地位范文
党员主体地位范文第1篇
魏珍珍 电话:13698880611 摘 要:
新课程教学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备课、上课、辅导等必须研究学生、促进学生、开发课程,去尊重赞赏,帮助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课堂给学生学习获取新知的引导者服务者、帮助者。优化课堂导入,关注学生的注意状态、注意的心向,是一种学习者倾全力于学习的内部状态;优化教学情境、教学手段,关注学生的参与状态;优化小组合作学习,关注学生的交往状态;优化思维过程,关注学生的思维状态;优化课堂心理环境;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优化学生的学习素质;关注学生的自我发展状态;优化反馈评价过程,关注学生的生成状态。
关键词:
课堂导入
教学情境
教学手段
合作学习
心理环境
评价过程
参与状态
交往状态
思维状态
学生主体
新课程改革倡导新的学生观,学生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人,因为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学生具有巨人的发展潜能,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所以新课程教学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备课、上课、辅导等必须研究学生、促进学生、开发课程,去尊重赞赏,帮助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课堂给学生学习获取新知的引导者服务者、帮助者。
长期以来,师生关系似乎是权威和依存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居于主导、领导地位,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与服从,课堂上形成了“你讲我听”的局面,使得本应生动活泼、共同参与、教学相长的课堂变成了“一言堂”。学生必须遵从教师的指令,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因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就难以得到发挥。再一方面,沉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的个性受到压抑,学生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而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就是要把学生从这种被动的局面中解脱出来,充分调动其参与意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衡量一堂语文课的成功与否的标准,不在于教师讲得是否精彩,而在于学生学得是否主动,学生学得是否有收获,学生对情景问题是否有生成,学生的情感和意识是否有体验。为了扭转上述局面,必须积极更新教育理念,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课堂内外的生命状态,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改革课堂教学,优化教学过程,使广大师生耗费少的必要时间和精力而在教与学上收到优质的效果,使教学效率得到最大可能的提高,构建课堂新景观,展现课堂教学的生命活力。因为,课堂教学既是学生的认知过程,更是学生生命活动的过程。“教师工作最重要的是把学生看成活生生的人。师生间是活生生的人的相互关系。”
为使课堂教学优化,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促成学生在教育、教养和自我发展方面,在知识、能力、思维品质和道德情操方面得到最大可能的提高,必须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就教师而言,必须优化课堂导入、教学情境与手段、小组合作学习、思维过程、课堂心理环境、反馈评价过程、学生的学习素质等教学环节。就学生而言,必须关注学生的注意状态、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情绪状态、生成状态、自我发展状态,构建学生主体地位。因此,我们的教学(更确切的说是学生的学习)应进入学生的生命领域,进入学生的精神世界,进入学生的心理世界,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生活过程、生存状态,让学生的身心作为生命体参与其中,让课堂充满人文关怀,成为人性养育的殿堂,并由此而焕发生命活力,绽放美丽自由的生命之花。
一 、优化课堂导入,关注学生的注意状态、注意的心向,是一种学习者倾全力于学习的内部状态。
学生是否集中和维持这种心向并贯穿于整个语文课的学习和训练过程之中,直接影响着语文学习的效果。因为保持良好注意状态的学生,总能认真专注、自始至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教师能否抓好上课的开头,即在上课一开始就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把握学生注意的心向,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这对一堂课的成功至关重要。俗话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课堂导入,是贯穿课堂教学始终的比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其他部分最自然、最恰当和最精彩的开端。它犹如文章的“凤头”,虽小巧玲珑,却能安定学生情绪,诱发学生的感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带着强烈的求知欲和孜孜以求得心理进入学习的情景中。
高质量的课堂导入,熔铸了教师殚精竭虑的智慧,凝聚了教师个人的教学风格和学识修养,凸显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包含着对学生生命价值的尊重。因此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的目光会追随教师的一举一动;学生的回答会答有所问;学生会全神贯注地投入到课堂讨论、质疑、听讲、作业、合作等活动中去,学生的注意程度高。导课艺术讲究的是“第一锤就敲在学生的心上”。因此,课堂导入应该具有针对性、启发性、新颖性、趣味性和简洁性。因为具有针对性的导课能满足学生的听课需要;富有启发性的导课可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具有新颖性的导课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指向;具有趣味性的导课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具有简洁性的导课可以节约学生的听课时间。
二、优化教学情境、教学手段,关注学生的参与状态 主体教育思想理论认为,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课堂教学过程是学生主体建构与发展的过程,这种过程必须通过学生的参与来实现。而所谓学生参与,即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全身心地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学生主体建构与发展的过程。
学生的参与状态、参与程度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现代素质教育观,要求教师创设情境,优化手段,让学生生动活泼的学习,在愉悦的身心交往中发展学习技能,发展人格。因为真正有效地学习必须是在积极地参与下进行并达成的,参与面的广度和参与的机会出现的频度决定了参与是否充分、积极、有效。参与状态良好的学生,总能积极踊跃、满怀热情的参与到课堂教学中。
国际学习科学研究领域有句名言:“听来的忘得快,看到的记得住,动手做更能学得好。”这正体现了参与学习的优越性。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就应尽可能地创设各种动手操作的情境,优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尽可能让学生的手、眼、脑、口、耳等多种感官共同参与知识的内化过程,使学生的心理活动处于主动、活跃的状态,既有助于知识的掌握,又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探索精神,满足学生作为个体的人的需要,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学生去努力成为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例如:在教学中,尤其是在学习一些写景优美、人物形象丰富鲜明、故事情节动人的文章时,可鼓励、引导学生尝试以诗配文、以画衬文;对有些“电脑小高手”还可以鼓励他们根据自己对课文的理解与感受去设计制作课件。自己在《春》、《驿路梨花》、《济南的冬天》及唐诗宋词等的教学中就做过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学生充满丰富想象的稚拙、巧妙而富有灵气的诗文、绘画和细腻逼真、绘形绘色绘声的课件作品,令人耳目一新,让人不得不感叹学生头脑中蕴藏的巨大潜能,这也许就是学生生命潜力的存在。还可以组织、引导和指导学生去设计板报、自办班刊校刊,开展课本剧表演,组建文学社诗社,让学生自己去动手写稿、组稿、编辑、设计、出版等等。学生通过这种既动手又动脑的活动,既学会了新知,培养了动手能力,丰富了想象力,又加深了对新知识的理解,同时充分激活了学生的生活积累,有利于表达学生的独特的感受和体会,焕发其生命活力,从而获得成功感。也必然会形成学生富有激情、富有个性、富有灵性的创造性参与,取得和扩大参与的频度、信度和效度,真正实现学生积极主动生动活泼的发展。
当然还可以精心设计提问,创设问题情境。讲究提问艺术,注意提问的目的性、针对性、启发性和梯度,“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要多问“为什么”,少问“是什么”,引导学生时时处处处于主动学习,主动思维的状态,进行深层次的思考。正如《学记》中所说:“叩之以小者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为学困生设计达到基本要求的辅助问题,提供思考“梯度”,为思维活跃的学生设计富有“挑战性”的问题,打破原有的认知结构,激励学生凝聚注意力去另辟蹊径。如采用启发式教学就可以激励学生的兴趣和探索精神,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主体精神、参与意识、独立思想和创造才能。启发思考的关键是设计好教师的提问与师生交谈的问题,使其简明、具体、有启发性,并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讲《愚公移山》中“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的句子时,不直接问“且”的含义,而是先问学生“北山愚公多大岁数了?”这一问,问出了学生的兴趣,也问出了学生急于知道愚公真实年龄的内驱力,因而踊跃举手发言:“不到九十岁”、“已经九十岁”、“九十多岁”的说法应有尽有。老师追问:“正确答案只有一个,愚公到底多大岁数了?”有学生果断地答道:“我预习时查过资料,且’做副词,可释为将要、快要’。因此,愚公的年龄是将近九十岁。”此时此刻,答对者,心花怒放;答错者,豁然开朗,圈点批注。如此精心设计“圈套”,寻根问底,抽丝剥茧,就能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
当今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已进入社会各个领域,也给教学带来了新的革命。适当动用录音、录像、投影、电视、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和实物、模型、标本、挂图、实验等直观教学手段,以增强教学的艺术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能节省时间,有利于思维潜能的开发,使知识中的“死”变“活”,“静”变“动”,“想象”变“直观”,增加课堂知识密度,增强教学的可视性,为改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提供了最优化的可能。
总之,优化教学情境与手段要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要强调学习的结果,更强调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的状态,使学生在课堂上人人参与、全程参与、多方位参与。
三、优化小组合作学习,关注学生的交往状态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曾说过:“应该引导学生进行探讨,自己推论,对他们讲的应该少一些,而引导和让他们说出自己的发现尽量多一些。”波利亚也说过:“学习任何知识的最佳途径是由自己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也最容易掌握其中的规律。”实践证明,讨论最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师生之间的沟通情感和交流信息,有利于思维的撞击和智慧火花的迸发。正如契科夫指出的:“儿童有一种交往的需要,他们很想把自己的想法拿来跟同学老师谈。”小组合作学习正好为为创造了这样的环境。为此我在语文教学中就按优、良、中、差搭配,合理划分编成四人小组,全班共十五组。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发挥小组合作学习,互帮互助的长处,给学生提供了相互交流、共同切磋的机会。
学生在学习时通过小组讨论、游戏、辩论、合作解决问题等各种形式的学习交往活动,可以学会理清和表达自己的见解,学会聆听和理解别人的看法,促使他们不断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反思,从而大大地活跃他们的思维,拓宽他们的思路,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另外,小组合作的交往性学习活动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合作技能等社会品质,并且可以使学生在互相帮助、悦纳、赞赏中体验到学习的快乐,分享到成功的喜悦。学生高涨的情绪、大胆的尝试、亲密的合作、心理的开发构成了一种相融的人际关系,这种良好的交往状态有助于学生形成性格开朗、积极进取、与人亲切交往、真诚合作的等心理素质,真正有助于个体成长,焕发个体生命活力。从课堂上学生的状态来看,既有小组互动,全班互动,又有生生、师生互动多种形式促进了交往的实质性发展。
为此,教师应转变传统师道尊严的师生观,确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观,在师生交往、生生交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选取适当的内容、适当的时机,通过课堂提问、小组讨论、小课题指导等各种形式给学生提供小组合作交往学习的机会,通过明确目标、竞争激励、及时引导调控等各种策略提高学习交往活动的实效,从而使学生在多向、有效的交往互动中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
调查表明,许多学生对稍难的问题不愿做深入的思考,他们或是对自己的思维能力缺乏信心,或是缺少思维的触发点,因而用学生之间的讨论交流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尤其重要。所以教师应从学生的经验和知识背景出发,努力组织一些有意义的讨论活动,设计启发性、开放性和可合作性的问题,关心激发生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合作精神。同时给“合作”学习留出充分的空间和时间,让他们既有充分的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时间,又能在合作中有较充分的发言机会和时间,逐渐体会到在群体的氛围中学习的乐趣与收获。因为合作学习的目的是把小组中不同的思想进行优化整合,把个人独立思考的成果转化为全组共有的成果,以群体智慧来解决问题。
四、优化思维过程,关注学生的思维状态
语文教学的核心任务是从学生实际出发,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语言训练,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提升语文素养。美国学者罗伯特斯滕伯格和路易斯史渥林的《思维教学》一书明确指出:“教育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引导学生的思维,这也是教育最令人欢欣的目标.”语文课堂教学过程是一个特殊的认知过程,也是一个复杂的思维过程。因此,在课堂讲授前,应根据内容结构和人的思维规律提出有启发性的思考题,让学生带着问题预习,并把疑难问题作为听课的重点,使讲课过程变成“生疑-质疑-释疑”的过程。学生的思维的火花往往闪现在质疑、答问、讨论或练习之中,而独创性见解的表达或挑战性问题的提出往往能推波助澜,使语文课堂教学高潮迭起。这种活跃度思维状态的产生,需要师生长期默契的配合,尤其需要学生运用逆向思维、发散思维等方法进行创造性思维。
思维能力是学生智力水平的核心,它是在学生思维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思维活动由问题的产生开始,到问题的解决结束,问题是思维的导火线,学生的自主学习,也是由问题开始问题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思维的火花被点燃了,就会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自主学习、积极思维中去;同时教师还可不断为学生创造一个又一个新的“最近发展区”诱发学生进一步思考,探求知识,发展思维。
课堂上学生的思维状态可以从学生的语言是否流畅有条理,是否善于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说明、表达所学知识来观察;可以从学生是否善于质疑,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展开激烈的争论,呈现出“唇枪舌战”的场面来判断;还可以从学生的回答和见解是否有自己的思想或创意来衡量。
思维是想象的基础。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利用教材自身的创造性思维因素,着重引导学生进行各种思维训练,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创造思维能力,优化思维过程,从而为培养学生丰富的想象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作文教学为例,教师应引导学生在动笔之前,对文章的主题、结构、情节、表达方式等方面进行周密的思考(进行思维活动),列出提纲,这样学生在头脑中才能产生活灵活现的形象(即想象的结果)。
整个教学设计之中,老师不用简单的讲解代替学生的感悟和认识,不是在向学生传授知识,而是“提供”知识、思路、情境和机会;在师生对话的形式下,鼓励学生自由思考,肯定学生的一切努力,赞扬经过自己思考的出人意料的一切结论,鼓励学生的求异心理和创造性思维。因此,在课堂教学中,优化思维过程,鼓励学生们独立思考,随着老师的点拨、引导,他们的思维由表层到深层,不断求异,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思维状态,它既是学生自主参与的成果,更体现了教师教学设计的价值。
五、优化课堂心理环境,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
学生课堂学习的心理环境是班级集体在课堂上的情绪、情感状态的直接反映。良好的课堂心理环境是班级集体在课堂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情绪、情感状态及奋发学习的心理体验。新课程呼唤充满乐学气氛和竞争幸福的生动、活泼的教育现象,为了使学生在愉悦的氛围中感受成长的喜悦,我们必须关注学生的情绪,情感体验;不断创设情境,调动学生良好的情绪状态,使学生的情绪在不断的参与、交往、思考的状态下持续高涨。
平等、和谐、信任的师生关系,自由、宽松、民主、融洽的课堂气氛是唤起学生学习兴趣并促其主动学习的基础,也是实现主体性参与教学的前提。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创造自由、宽松、民主、平等、和谐、乐学、互相信任、心情愉悦的课堂教学氛围,使学生的个性潜能得到释放,使学生的充分自由得到发展,学生才能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愉快的学习,生动活泼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捕捉学生细微的表情变化去分析评判学生的情绪状态。如表情呆滞,则说明听课走神,如眉头紧锁,则表明疑窦丛生;如点头微笑,则表明理解接受。在学生个别回答问题时,还可以观察其他学生的反应:如果眉目舒展,则表明他认同别人的观点;如果摇头不定,则表明他有异议;如果情绪激昂、跃跃欲试则表明他还想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我们也可以看学生能否自我控制与调节学习情绪。比如学生能从激烈的争论一下子转入到专注的聆听,能从会心的“哄堂大笑”一下子转入到恍然无声的静心思考,这就表明学生进入了一种自发并能自控的良好情绪状态之中。良好的学习情绪状态,是产生学习紧张感、愉悦感的内在因素,也是推进学习进程的不竭动力。
教师要最大限度的发展学生思维,优化课堂教学,就必须为学生创设一个和谐愉悦、新颖刺激的心理环境。用CAI手段,可为学生增设疑问和悬念,激发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创设出有利于他们开发智力,求职探索的心理环境。如在《驿路梨花》教学中,通过教师的课件、学生的课件及绘画的展示,整个课堂设计充分调动了学生视觉、触觉、运动觉等多种感观。在课堂活动中,学生们通过阅读、讨论、交流、表达、理解、思考等一系列实践体验,从不同角度体验感受课文的人物形象美、心灵美、语言美、结构美、画面美。再以激励性评价使学生来体验自信、自尊和成功。如“你的课件做的真有趣,设计的真好!真是个电脑小高手!”“你的画画的真形象,快给大家看看吧!”这样的激励与肯定就是对学生情感的关注,激发他们积极参与,敢于表现,懂得欣赏。由于整个课堂高潮迭起,学生能不断产生新奇感,学习兴趣浓厚,语文学习变成了一种自我需要。在这样的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情绪状态成为一种良性的互动,达到了整体优化。
给学生一个和谐的情感氛围,创造新型的师生关系。为了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应该让学生在一个亲切、和谐的情感氛围中自主地去获取知识,培养能力。这就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情感。我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自主地读书、作文,主动地求、探索,从而提高素养,发展个性,并根据课文的特点,贴近学生的生活,引导学生展开想象,激发情感,叩击学生的心扉,由此激发学生的情感。
总之,要创设和谐、愉快、民主的课堂气氛,以真挚丰富的感情吸引、启发和激励学生,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以情激学,使学生的智力和情感能够在学习中得到发展是素质教育所追求的方向。树立民主、平等、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观,运用“亲其师信其道”的心理效能,把爱心、微笑、激励带进课堂,形成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和尊重的格调,营造一种民主愉悦的氛围,才能使课堂上的教与学活动产生最佳效益。
六、优化反馈评价过程,关注学生的生成状态
生成状态时学生在一堂课中一切学习成效和情感体验的总和。它是课堂教学设计中无法预料到的,因为她来自学生的突发奇想,灵感闪现的一瞬,思想火花迸溅的刹那,抑或是水到渠成、心灵神会的结果。良好的课堂教学设计实施过程中,学生的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情绪状态、思维状态均有可能促进学生生成状态的形成。因此,它是反映学生语文学习实际效果的重要指征,也是衡量语文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在课堂学习过程中,学生伴有满足感和成就感。在实践运用和学习小结时表现为当堂掌握了某些知识技能,丰富了情感世界,陶冶了思想情操,提高了学习能力,增强了主体参与意识,感到收获匪浅。那便是学生在语文课堂学习中良好的生成状态的体现。
评价生成状态时,我们可以看学生是否全力投入学习,并从中伴有满足、成功、喜悦等体验,并对后续学习更有信心,也可以看学生能否总结当堂学习所得,或提出深层次的问题,正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所指出的那样:“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亦即课程评价要放眼于生命的全过程,对于一些智力各方面暂时都不突出的学生,也要看到他们智力发展的潜在性。
优化课堂反馈要及时,信息交流渠道要广,体现出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可以进行多项信息交流的特点。教师应作为评价过程的主导者和信息传递的中心,应把握好时机,及时调控,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树立全面衡量学生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综合评价观,建立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不仅要有对学生知识的评价,而且有学生人格形成的评价,还有能力与水平的评价,身心发展的评价,品德养成的评价。这是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也是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承认和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存在的价值的体现。
在评价方式上,将口头与笔头、知识与技能、操作与实验、竞赛与活动、问题情境与社会实践灵活地运用到评价中,创造性的“寓考于乐”,淡化考试竞争、淡化分数意识;评价方法上最好使用档案袋和活动法,充分发挥考评对学生发展的诊断功能、激励功能和对教学的改革功能,重视形成性评价,激发学生的生成状态,同时以学生的生成状态带动教师在教学中的生成状态,最终形成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
七、优化学生的学习素质,关注学生的自我发展状态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最活跃的实体因素,是优化课堂教学过程的关键。正如巴班斯基所说“如果学生不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活动进行自我组织的话,则教学过程是不可思议的。”因此教学中应引导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优化学生的学习素质,关注学生的自我发展状态,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及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认知结构是外界知识及规律在头脑中形成的经验系统。良好的认知结构一般具有如下特点:较高的稳定性;较强的清晰度;较准确的目标辨别性;普遍的使用价值。良好的认知结构对学生学习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教育家布卢姆认为学生的认知前提能力占教学达成度的50%。中学生语文认知结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其一是学生头脑中储存的语文知识、语感及思维习惯;其二是学生已形成的言语技能;其三是按规律获得语文知识技能的方式方法等。中学生的认知结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实体,它是以知识结构为基础,经过由平衡-不平衡-平衡螺旋式循环发展过程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如果我们在帮助学生组建认知结构时,过于追求双基,忽视学生和运用知识的行为方式、语感及思维的形成,就会导致学生认知结构的不健全。
语文学习习惯的培养是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指标,而初中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还不能完全靠自己来完成,需要教师根据教材、学生特点和终身发展的需要来逐步形成和完善。自己认为,中学阶段应着重培养学生形成如下几种语文学习习惯:拟写作提纲的习惯;边读边思、圈点批注的读书习惯;记日记的习惯;认真独立的作业习惯;修改文章的习惯;工整完美的书写习惯;不懂就问善于质疑的习惯;有计划进行课外阅读的习惯;积累格言警句等素材的习惯;看报听新闻的习惯。
总之,语文课堂教学蕴含着巨大的生命活力,只有学生的生命活力在课堂教学中得到有效发挥,才能真正有助于新人的培养和教师的成长,课堂上才有真正的生活。正如叶澜教授所说:“在课堂里的教师和学生,他们不只是教和学,他们还在感受课堂中生命的涌动和成长,只有这样的课堂,学生才能获得多方面的满足和发展,教师的劳动才会闪现出创造的光辉和人生的魅力。
对课堂教学活动进行整体优化设计,是每一个教师将自己对新课标理念的理解,创造性地转化为教学行为的一个重要环节。把握好教学设计与课堂学生状况的互动联系,关注学生的课堂状况,努力追求真实的生命体验,我们将会感受到课堂中生命的涌动和成长,感受到学生生命的存在与力量,享受着创造的喜悦与满足,品味着人生的灿烂与魅力。所有这些促使我们在课堂改革中,要不断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关注学生的生命成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形成生命关怀的教育理念,尊崇学生的主体意识、人格、个性和创造精神,让学生真正成为情感体验的主体、思维的主体、思想的主体,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与理论研究,更好地将课改理念、新课程理念落到教学实处。 参考文献:
(1)《教育发展研究》
陆杰璟
2000.10
(2)《思维教学》
党员主体地位范文第2篇
摘要: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就是要尊重党员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党内事务、党的组织建设、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实践探索创新与理论政策引导的统一,坚持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统一,坚持个体与组织的统一,坚持提高素质与健全机制的统一的原则要求。制约基层党组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因素主要有:特权思想、等级观念,义务本位,利益驱动,主体素质,制度机制。要努力探索融教育管理、保障权利、履行义务、健全机制等为一体的践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民主权利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是党建理论上的—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发展,是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基础层级,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组织依托。“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我们党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重要法宝。”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基础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党组织付诸实践。
一、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的内涵和原则要求
党员主体,是指党员是党的组织架构的构成主体,是党的生活、事业、建设以及各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主体。胡锦涛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处于当家作主的地位。它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从本质上讲就是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权利。每个党员都工作、生活在基层党组织之中,基层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的决议、联系和服务群众等,都要依靠每个党员作用的发挥。因此,对基层党组织而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基层党组织的全部工作都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权利,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其基本内涵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尊重党员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尊重党员在基层党内事务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推进基层党内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他们的事业感、责任感和成就感;三是尊重党员在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围绕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根主线,发挥党员在推进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尊重党员在行使党章等党内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五是尊重党员在保持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要求:
——坚持实践探索创新与理论政策引导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勇于探索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为创新理论、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实践依据,又要以新的理论成果为指导,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来推动新的实践,使之相互促进、辩证统一,防止出现理论、政策与实践的脱节。
——坚持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又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使之相互促进、辩证统一,防止出现强调义务而忽略权利,或者是只讲权利而不讲义务,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个极端。
——坚持个体与组织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发扬民主,激发党员个体发挥主体作用,又要加强集中,发挥组织优势,使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实现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和党的组织优势发挥的有机统一,防止过分强调个体而忽视组织或者是重组织轻个体的现象出现。
——坚持提高素质与健全机制的统一。基层党组织既要重视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和素养,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民主素质,又要健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机制,以良好的主体素质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以好的制度机制作保证来培养、锻炼、提高主体素质,使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防止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上出现“本领恐慌”和“制度缺陷”。
二、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实现的制约因素
党的十六大以来,积极实践“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通过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试点“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党内基层选举改革,拓宽无职党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途径,探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实施办法,较好地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无活动场所的问题,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帮扶生活困难的党员;通过积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等等。
虽然基层党组织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视还不够;党员行使权利的能力不强、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不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内法规的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分析制约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是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的影响。邓小平指出:“不论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或者是普通党员,都应以平等态度互相对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应当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当履行的义务。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封建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至今仍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产生深刻的影响,必然会反映到党内来,波及基层党组织。并且,在传统的党建理论和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强调党员主体地位,而主要是强调“组织”和“领导”的地位,有的甚至把党内上下级同志之间的平等关系搞成君臣父子关系、人身依附关系、帮派关系、猫鼠关系。这样一级影响一级,最终也影响到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尤其在一些偏僻乡村的基层党组织中,宗法观念、等级观念还非常盛行。
二是义务本位的影响。在对待党员权利、义务的关系上,党内长期存在着片面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忽视党员“应有的权利”的倾向。由于受这种“义务本位”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要求党员多讲奉献、少谈回报,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削弱了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在某些基层党组织,更是以
“少跟组织讲价钱”来搪塞党员的正当要求,导致党员权利往往处于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给予也可收回的随意状态,制约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影响了党员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三是利益驱动的影响。—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为了谋取私利,只想把党员当作被指挥、被管理的对象。常常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去对待普通党员,根本不愿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特别是有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或个人为了谋取私利,想方设法侵吞党员的民主权益。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者是怕麻烦、图省事,不愿意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氛围,不愿意提供党员民主参与的机会,制约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四是主体素质不高。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及民主政治意识比较差,缺乏党员主体应当具有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制约了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和维护。有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低,不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服务党员的职责,而是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保障党员行使权利上有意不作为,影响和制约了他们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使得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难以落实。
五是制度机制不健全。在民主集中制的运行中,民主与集中的程度难以界定。在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中,至今没有明确党员主体应有的法规地位。在党内具体法规中,对党员民主权利的规定过于简单,对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政策制定和党内决策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有效的途径。基层党组织也较少就保障党员权利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有些制定了制度但执行力不强。制度的刚性和操作性不强是制约党员主体地位落实的“瓶颈”。
三、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的实践要求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努力探索融教育管理、保障权利、履行义务、健全机制等为一体的践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新途径新方法,确保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
一要改革完善教育方法和管理制度,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要改革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使每个党员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在流出地还是在流入地,都能融入基层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受到组织管理,得到组织关怀,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口袋”党员、“挂名”党员问题,不断促使党员主体意识和能力增强。要改革完善教育方法,既要请进来,又要走出去,既要重视组织教育,又要加强自我修养,培育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平等待人、民主讨论、从善如流、协商办事、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提高他们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度,促使他们真心使党员成为党的主体,自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分类别、有计划地抓好党员的教育工作,采取集中上课、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普通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知度,不断增强发挥主体作用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改变少数地方那种党员只是“按时交党费、凡事听领导、议事表同意”的状况。
二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夯实党员主体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一,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为重点,继续完善基层党组织向党员代表或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党内反馈和听证咨询等情况通报机制,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员了解情况的渠道,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不断增加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增强基层党的工作的公信力,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第二,以拓宽党员参与决策渠道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党内表决制度,发挥基层党代表作为党员、群众的代言人的作用,实行层级负责制,使党员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并逐步推行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决策试点,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第三,以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为核心,积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增进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情况的了解,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建立健全对“内定”选举、“贿选”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第四,以建立检举人的保护机制为关键,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发挥基层党代表这个流动举报安全平台的作用,建立专门的举报网站,拓宽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渠道,完善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参与基层党组织监督工作的范围,并加大对那些打击报复检举人的查处力度,为党员行使检举权提供“绿色”通道,从而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三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要着眼于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活动,大力打造党建示范点,促使党员发挥作用、履行义务,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按照党章的规定与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促使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发挥他们在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等创新理论、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他们在推进党和国家的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发挥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巩固群众基础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发挥他们在以党内基层和谐带动社会和谐中的主体作用;促使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发挥他们在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的主体作用。
四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党员主体活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明确激励、关怀、帮扶的重点对象,主要包括处于困境中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因病、因灾和因失业、年老体弱等生活比较困难的特殊党员群体,以及流动党员。探索激励、关怀、帮扶的途径、方法,把政治上的关怀、工作上的激励、生活上的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党内基层激励、关怀、帮扶的实效性。要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形成城乡之间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员互帮、城乡互助的生动局面。
五要完善党内法规,规范党员主体内容。针对党章、党内民主制度等尚未对党员主体地位明确规定的现状,基层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理论创新,为完善党内相关法规体系,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奠定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并细化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制度、党代表大会制度、党代表定期接待普通党员制度等党内法规,建立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确保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有法可循,违者依法必究,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尊重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主体地位有效实现。
党员主体地位范文第3篇
[摘 要]本文从历史角度考察了对学生权利问题认识的发展过程,认为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在现实的教育管理中,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学生权利的研究中,大多从学校和教师的角度出发论及学生的权利,仍然停留于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上,而忽略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本文还对学生权利争取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学生权利 权利困境 权利争取
[作者简介]刘爱东,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淮安 223001)
学生作为具有独立个性和主体意识的公民,不仅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同时作为受教育者,还享有其特殊身份的特殊权利。学生这一特定群体的权利问题本应受到更大关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学生的权利常被忽视,侵权现象屡有发生,学生状告教师、学校乃至教育行政部门的案例屡要诉诸报端,学校权力、国家教育权力受到挑战。学校在管理学生的观念、体制和实践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弊端,学校、社会、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学生权利问题的习惯模式,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侵害了学生的权利,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变。
一、关子对学生权利的认识
如今,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的权利也得到了公认,成为国际法的内容。在我国,人们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在教育领域,从教育和学习活动的角度承认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已为人们所接受,但从学生本体来说,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则还没有被认识和重视。
学生权利主体观是在人权理论被公认的背景下形成的。由于人权意识的发展和民主运动的高涨,人类开始重视并且作出保护儿童权利的努力。195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1989年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社会通过规范确认儿童权利的主体地位启迪了教育必须以人——学生发展为本的观念,即人本教育观,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以对人的终极关怀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学生权利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60年代的事。其时,在美国许多学校发生了师生纠纷,有的诉诸法律,但司法机构较多地偏向于学校、教师一方。与对公民权的研究相比,他们对学生权利的研究较少。西方关于学生权利的研究大多是以人权学说为基础、从人权的角度去分析的,特别是从人的自然权利出发论述受教育权,如托马斯·莫尔、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从宗教教义的角度阐释了人的受教育权利,提出了受教育权利平等的愿望。从17世纪开始,卢梭、爱尔维修、狄德罗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从人的自然权利方面阐述了人人具有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问题。近代西方国家教育制度的建立,使受教育权利由一种天赋自然权利转化为公民权利、法律权利,并为之提供保障,使受教育权从一项特权转化为普遍的平权。他们还把受教育权利写进了宪法及其他法律中,教育民主思想开始深入人心。
在我国,自孔子创办私学起教育便沿着学在官府和学在民间两个道路上发展。科举制产生后教育便成了底层人士走进上流社会的一个主要渠道。天、地、君、亲、师的排列,师严则道尊等观念,也使教育处于众多行业的前列。在这样一个一直强调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度里,学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忤逆教师被视为大逆不道,甚至要被斩首示众;把欺师与灭祖相并列,背叛师门要被清理出门户。对学生权利的认识和关注极少,只是一些只言片语的语录,大多从教育哲学的角度,以教育方式、教育目的的形式论及。如孔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墨于的“学必量力”,王通、韩愈的“学无常师”等论及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个性发展权、差别对待权、自由选择权等等。此外,庄子对人的自由发展权、全面发展权也作过论述,陆九渊提出过怀疑权、思考权的问题,后来梁启超对体罚、女性教育权提出过见解,杨贤江提出过政治参与权,陶行之、徐特立提出过学生自治权等等。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教育法规规定了初等小学男女可以同校以及禁止体罚,北洋政府在《义务教育实施章程》中规定了一些有关学生权利的条文,但都零碎不成系统。近代,在众多的教育伦理思想、哲学思想、法律思想中对教师都明确提出了要求,从这些要求中也可以约略感受到对学生权利的认识,但这种认识总是从提高教育效果的功利目的出发的,这种认识也只能是下意识的或者轻描淡写般的流露,始终无法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去认识学生这一特殊群体。
当代学者对学生权利的认识大致有两种。一是把学生权利等同于公民权,要求给予学生以社会公民一样的两大类权利:一类是实体性权利如生命权、人格权、隐私权等,另一类是程序性权利如告知权、申辩权、起诉权等。二是认为学生的身份是特殊的,学生除了拥有社会公民的一切权利外,还具有起特殊身份作用的身份权,即学生权。在众多的研究中,都认识到学生权利与学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密切相关,但都缺乏对学生权的具体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改革也不断深化,教育立法不断完善,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都有关于学生权利和义务的条款。教育法学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20世纪末期,教育法学的研究和探讨从侧重于教育立法成果的阐释与说明、教育法学思辨层面上的法理研究,转向注重教育法律关系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研究。这是中国教育法学研究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其中对学生权利的关注更是如此。在研究中十分注重教育相关主体法律行为的动态分析,重视对教育侵权行为的具体探讨,由此学生权利研究开始走向深入。
二、学生权利困境的反思与展望
1.学生权利困境的反思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虽有发达的文官制度和仁爱民本思想,但以皇权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一直至高无上,皇权之外没有西方教会那样的神权或政治生活中的法权来与之抗衡,强大的皇权使中国社会在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中均难以发育出独立成熟的公民组织化的社会力量,更没有产生尊重人权和民主法治的思想。学生作为实际上的弱势群体,在师道尊严观念下更不可能产生权利意识和权利组织。学生权利主体地位的被忽略,其原因在于对校生、师生关系的认识。学校和学生经常表现为学校与家庭、家长的关系,学校甚至社会认为国家授权也便是父母授权,学校和学生也便成了家庭和子女的关系,教师和学生也就是家长和孩子的关系。封建师道尊严和现代法律观念奇怪地糅合在教育管理者和教师的意识深处,权利的伦理理解,校生关系、师生关系的伦理化是学校侵权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学校、教师的教育失范行为不仅给教育管理者带来困惑,更给学生带来伤害。
由于传统教育模式、行政管理思维习惯尚未改变,学校管理职位的准官僚性自然使管理人员的官僚习气十足,从而加强了管理行为的行政化特征,使学校在“教”与“学”两方面都漠视学生权利。在管理行为中重实体、轻程序,在学校管理活动中对学生实体性权利的侵害已引起社会的关
注,但对学生的程序性权利侵害却不以为然。我国教育立法现状并不理想,教育法律法规显得原则、笼统和抽象,程序性规范少,具体操作难,可诉性弱,配套立法严重滞后,在学校管理及司法实践中较少有实用性,立法的初衷和精神难以保证。
在具体的管理中,一是校规、校纪忽视学生,缺乏审核环节。处罚性条款逻辑不严、处罚过重;表述不严,无明确的法律概念,缺乏严密的可操作规则,自由裁量权滥用。二是学生申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教育法》对学生申诉的范围规定得比较宽泛,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受理学生申诉的机关、职权,申诉处理程序等不够明确,这一切使得学生申诉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很难得到有效实施。有权利必有救济,司法救济的无法实现一方面使得国家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另一方面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本无法得到保障,违背了现代司法制度设立的宗旨。
2.学生权利争取的展望
学校应该转变教育观念。在教育消费已成趋势的情况下,学校必须从管理角色走向服务角色,校生、师生关系要从对立走向对话,在平等、尊重的平台上交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学生也要不断提高对权利的认识,提高法律素质,养成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在追逐实现自身权利时,要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学校现有的办学水平,不能有过高的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想法,不能奢求学校在一夜之间完成教育思想的转变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学生权利的实现依赖于相应义务的履行。
在争取学生权利的道路上对教师、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是提高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一个重要举措。要通过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权利意识,使学校、教师、学生树立依法办学、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识。权利意识弱化,法律意识必然淡漠,有了权利意识,也就有了法律意识。特别要营造权利意识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涉法实践教育,提高学生维权能力,这是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学生权利问题至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方面源于学生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对大学生权利的界定只停留于现象的描述:另一方面也与对学生权利在立法上迟迟不予表态有关。有法可依是法律保障的首要前提。要加强教育立法进程,严格校纪、校规的审查,政府、学校及其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并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明朗化。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逐步推进学校内部学生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明确学校程序违法的赔偿责任。要完善学校办学评估体系及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素质。要不断加大对惩戒权滥用造成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规范学校自由裁量权,实行学校办学资格定期审查制和教师资格审查制,把侵权作为重要考察指标,并以此作为学校招生办学、教师执教的基础。
权利保障机制是大学生权利保障的核心。要努力建立权利保障机制,特别是要扩大家庭、父母、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范围,支持、鼓励学生成立权益自我保护组织,在实践活动中逐步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增大学生自治空间,以监督学校办学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生权利怎样从应有权利走向法律权利并真正拥有,这需要一个过程,还需要法学界、教育理论界、政府、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努力。
在教育中寻找学生的权利,就是引领人去寻找主体性,使教育回归生活世界。“教育是帮助人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教育和生活是同一的,在教育中传统让我们只看到教师和学生,而没有看到人和人,教育中权利话语的倾斜、侵权的存在使教育本身异化为禁锢人的手段,只有唤醒权利意识,让学生体验生活、自主生活,才能使教育从“异化生活”的帮凶中实现自赎。
党员主体地位范文第4篇
一、流动商贩的基本现状
流动商贩一般指无固定摊位、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且流动于大街小巷, 具有流动性、兼营性等特点, 靠小买卖来维持生活的人群。在各个国家的城市中都普遍存在, 当然我国也不例外。常见的流动商贩有这样的特点: 从流动商贩的人员组成来看, 一部分小商贩是本地农民, 进城直销自产农产品, 没有市场摊位就沿街为市; 一部分小商贩是下岗职工、无业待业人员, 本身财力薄弱, 没足够资金投资商铺争取市场摊位; 还有一部分是外来流动人员, 俗称城市的漂流族, 既无资金实力, 又无商业资源。而从经营的项目看, 一是直销贩卖农产品, 比如瓜果蔬菜; 二是早餐或夜市摊点;三是日用小商品。这些商品, 都与市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 能够满足市民对生活便捷的需求。还有, 小商贩们自食其力, 不依靠政府的经济救济, 亦不行偷窃抢掠之事, 更易引起市民的共鸣。
流动商贩的存在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购买便捷, 最能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其次, 为失业者提供了生存之道。然而, 凡事都有利弊, 流动商贩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 由于货源杂乱导致贩卖物品的质量难保, 流动小贩的形象更是垃圾成堆乌烟瘴气, 同时也会影响很多超市、农贸市场的合法经营者的经营秩序, 往往让执法者左右为难。流动小贩普遍贩卖的物品, 尽管平价靓丽, 但是流动小贩往往都是占道经营, 阻塞要道, 一定程度上扰乱交通秩序。
二、流动商贩的成因
( 一) 历史因素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 而流动商贩这种生存方式, 也伴随着历史存在了几千年。比如每个朝代的鼎盛时期都有许多繁荣著名的市井集市。像早期的《周礼地官》中就有相关记载。而在唐朝, 长安城内也有繁华的商贩集市。到明清代时, 小摊贩们更是以肩挑或推车的方式沿街叫卖, 走街串巷何其热闹。改革开放以来, 一夜间小商贩们从各个城市涌现出来, 特别是20 世纪90 年代以后, 小商贩无处不在已成为一种常态。因此, 流动商贩是历史早期的商业活动的主要形式, 这对于早期城邦的规划建设影响重大, 通过与城市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中, 进一步促成了集中式商贸市场的形成, 可以这样说: 流动商贩是“市”在城市中出现的直接原因。
( 二) 城市规划进程
城市化进程加剧的大环境下, 必然导致城市规模扩大的同时城市人口的日益膨胀。尤其是大中城市在得到了空前发展, 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缺陷也日益显现, 很多社区街道的服务设施陈旧失修甚至严重不足。然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更是两极分化极具甚至略带畸形, 在处理经济功能中心区域传统生活区结合的问题上处理稍显稚嫩, 正是城市空间区域的分化现象造就了市民生活的多元化需求。由于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不健全导致了市民无法满足就近购物的需求, 而集中的大型商场虽然种类齐全但消费空间过高, 存在的种种矛盾都为流动商贩造就了发展存在空间。市场需求是市场存在和发展最好的温床, 正是城市规划建设中的这些不足与缺陷直接催生和扩大了流动商贩群体。
( 三) 目前对流动商贩的管理现状
我国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欠缺法律细节的规定, 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商法尚不承认小商贩的商主体地位, 虽然有部分城市已经采取一定的措施并且稍显成效, 但是全国范围内由于各地情况不一, 同样的管理监督机制、同样的措施却不一定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因此, 最根本有效的办法是通过立法的完善来保护流动商贩的合法权益。只有成为商主体, 流动商贩这种经营主体才能够由商法来调整, 进而适用商法的限制与保护。将流动商贩纳入商主体范围是大势所趋。
三、商主体资格分析
( 一) 我国现行的商主体范围及资格取得条件
首先商主体是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参与商事法律关系, 并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人, 包括商个人和商事组织。一般认为商事主体的特征包括: ( 1) 营利性, 商事活动的本质和目的; ( 2) 具有连续性和反复性, 是指一定时间段内持续不断地将其作为职业来从事经营活动。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条件应当满足以下几点:
1. 具有商事能力。“商事能力是商事行为能力与商事权利能力的统称, 是指商事主体依据商法规定实施特定商行为, 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在商法上, 商事能力是一种参与商事法律关系的资格或能力, 商事能力的确定是在源头上保护商事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2. 以营利为目的。营利是商事经营活动的本质, 也直接影响着商主体范围的确定标准。营利是商主体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最直接主要的目的, 也是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的最本质区别。
3. 以营业为方式。营业即以商事经营为业, 是指相对固定的从事某种相同种类的商行为, 是故偶然的营利行为不叫营业, 必须要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的经营状态才能称其商主体的营业行为, 偶然的营利也没有适用商法的必要。营业性包括持续性和反复性两个方面的内容, 就是在一定时间段内持续不间断地从事商事经营。
( 二) 流动商贩的商主体资格分析
1. 流动商贩的营利性
流动商贩的本质是一种市场行为, 是故无可厚非其以营利为目的。营利性指的是资本的增值, 而“商的本质就是资本的价值增值, 商事主体是资本的人格化的化身, 所以要实现价值增值, 只有通过营利性的经营方式才能实现。”众所周知的营利是商人从事商行为的最根本直接目的, 也是最终极目的, 这也是小商贩们最突出的特征。流动小商贩的人员组成大多是属于无业、待业、下岗人群, 没有稳定收入没有资金实力, 多是为了谋生才成为小商贩, 需要“营利”作为生活的来源。故小商贩所实施的正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行为, 这点完全是符合商主体特征的。
2. 流动商贩的连续性
连续性亦称之为营业性, 是指行为主体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连续不间断地从事某种同一性质的营利活动, 是一种职业性的营利行为。正如许多教授学者认为的那样, 营业活动作为一种重复性、经常性的活动, 已被纳入了国家专门管理的规范, 这就与商事登记密切相关。在商事登记中流动商贩被推定无商主体资格是由于其未履行商事登记的义务, 故而不受法律保护。但根据目前的的规定, 没有字号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也能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所以个体工商户在法律范围内不仅包括了那些有字号和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者, 而且也包括那些既无字号也无相对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商贩等。这一规定也说明法律是间接承认流动商贩这种特殊团体的营业性特征的, 但这并不能否认流动商贩实施的行为具有营业性这一事实。
四、流动商贩合法化的建议
( 一) 人性化管理
首先, 积极发挥法律的指引性作用, 对流动小商贩开展普法宣传, 同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也应该投入到百姓中去, 主动了解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 关注民生听取民意, 尽可能地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文明执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调动流动商贩积极性, 让他们自觉维护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营造优质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其次还要立足于定点经营。把流动商贩的主要经营场所、日常经营时间等因素列入到法律细则当中。由城市管理部门在居民区集中的社区单独划出场地, 实行分块管理, 并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德采取一些类似于减免贫困家庭的流动商贩管理费、设置专门的环卫保洁人员等方式来管理。
( 二) 依法管理
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严苛治市, 比如新加坡街头的所有摊贩都必须持牌设摊, 还颁发流动小贩牌照, 经营类别划分明确。还有就是政府划分市区为“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和“疏导区域”几类, 然后再分别采取严厉、基本控制和规范化等管理策略, 创造良好的城市监管法律环境。致力于能够大致覆盖目前的流动商贩经营的方方面面, 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保证事有人管, 职责分明、有法可依。
( 三) 目标管理
现在世界的大环境下经济正处于衰退时期, 我们更要做好扩大就业的工作, 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并且农村的过剩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尤为突出, 这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经阶段。协调管理好流动商贩问题对稳定市场秩序、缓解就业压力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五、结语
最近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 ( 征求意见稿) 》就聚焦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贩也可申请登记为商主体的问题上征求社会意见, 流动商贩合法化问题将会成为社会前进的一大步。合法以后, 流动商贩的存在可以解决中低学历层的社会就业问题, 此外明确流动商贩的法律地位, 可以确认他们的正当合法身份, 让其取得商事主体的地位, 就可使得流动商贩得以平等公平地进入商事交易关系, 合法摆摊设点。还有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更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在完善的立法体系下, 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又可以给予人格化的商事行为以法律保护。
摘要:商主体的是商法理论的核心, 是整个商事法律制度最基础的内容。本文针对商主体的概念特征, 以及流动商贩商主体资格的认定从其营利性、连续性方面分析以及对流动商贩的管制进行探讨。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流动商贩,商主体,商行为,合法化
参考文献
[1] 范健.商法 (第三版)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 李少章.民主与法制时报 (城市周刊版) , 2009-8-10.
[3] 苗延波.商法总则立法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8.
[4] 李永军.商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5] 贾全全.浅析摊贩及其近代治理与整顿[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6.
[6] 林荣艳.我国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D].济南大学, 2008.
党员主体地位范文第5篇
1 高职英语教学现状
不少高职学生英语基础较差, 英语听、说能力很差, 连单词读音都不准, 稍长的句子就搞不清句意, 更谈不上用英语进行交际了。成绩好一点的学生有的死抠语法又解脱不开, 困扰多多。长期以来, 在英语课堂上形成了以“教师为中心”的模式, 以教师的精讲为主要形式, 学生习惯于被动地听。即使教师提供了课堂互动机会, 鼓励学生参与讨论或提出问题, 也往往因学生缺乏参意识而效果不佳。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课堂参与习惯, 学习态度被动消极, 教师有时候似也显得力不从心, 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上缺乏大的力度。另一方面, 教师在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时, 未能使学生有效地参与到课堂活动中去。教师组织的课堂语言活动不甚合理, 或调动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既浪费了时间又使学生对学好英语失去了信心。因此, 教师要在教学中帮助学生重新树立自信心, 重新激发他们学习英语的兴趣。
2 在教学中确立学生主体地位的途径
2.1 教师要更新观念, 转变思想
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 要面向全体学生, 从实际出发, 因材施教, 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要由过去的“课堂中心”逐渐变为“课堂的组织者”和学生学习的“帮助者”, 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到“以学生为中心”;要由“多讲”到“多导”, 由“一言堂”变为“群言堂”;由“注入式”变为“启发式”;要打破教与学的界线, 使教学成为师生之间的自然交流, 在和谐的学习环境中进行听、说、读、写综合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使师生之间能够较轻松愉快地进行英语交流。
2.2 教师要真正地把学生放到教学的主体地位
在教学中, 教师要激发学生运用英语知识进行自我发展, 鼓励学生参与到语言实践活动中, 注重学生对英语学习过程的参与, 实现听、说、读、写和谐统一的优化教学, 从而发展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 使他们能主动积极地发现问题, 探索问题, 解决问题。
2.3 教师要尽快适应新的教学模式, 较强的驾驭教学活动
教师是实施教学活动的设计者和组织者, 在教学中, 教师必须打破以教师为中心, 以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教学观念, 要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围绕学生的学而教,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教”为导, 以学生的“学”为主, 不仅要教学生学什么, 更要教学生如何学。既要注意学习的结果, 更要注意学习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把握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知识是基础, 知识经过吸收和内化后可转化为能力。在教学中, 教师既要注重对词汇、句式、文化背景、社会理念和道德等方面的讲解, 也要注重这些知识在运用英语方面的实际能力。
2.4 注重听力训练技巧, 培养学生对英语的求知欲望。
高职英语教学大纲强调英语实用技能的培养, 重听说, 重运用。语言学习规律表明, 要培养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 必须先让学生获取足够数量的语言材料, 并经过一定量的语言实践活动, 才能达到目的。
听, 是对口头信息的接受与理解。听是一种具有能动性的感知行为, 是输入。输入越多语言掌握越好, 才能运用自如。因此, 要重视听力训练才能提高学生交际能力, 杜绝“聋子英语”。在教学中许多学生反映听力太难, 吃力、听不清、听不准或听不懂, 有时紧张焦虑, 越听越心烦, 越听越糊涂。这主要是因为对语流中的单词连读、音的强弱变化和语调变化不熟悉。对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和文化背景、句子结构、词汇不了解造成的。另一方面, 是在听的过程中不能直接用英语理解听力材料, 而是借助于中文, 中间经历了一个心译过程, 跟不上语速, 不能领会其内容, 更不能捕捉言外之意。因此, 在教学中要做到:
(1) 注意进行听力技巧训练。注重对语音技巧和理解技巧的传授, 使学生学会正确听音, 辩别连读、弱读, 句子重音, 意群划分等, 教会学生对听力内容的检索、预测、取舍等。
(2) 注意培养用英语思维的听力习惯。例如:在听短文或对话时, 引导学生抓住主旨大意, 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个词群上, 而不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听。听句子回答问题时, 要结合问题听, 把题干与问题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如有个别词听不懂, 暂时放弃, 切忌因一两个词而误了全文。
(3) 寓听力训练与日常教学之中。教师在日常教学中, 听力训练要与课文教学、语法教学、阅读教学相结合。采用英语组织教学, 要尽量用学生学过的单词、句子来解释词义、句义。用英语介绍历史背景、文化知识、作者生平、课文大意等。让学生养成听的习惯, 抓住主题大意及特定细节, 来预估上下文或猜测、推断说话人的态度等。
2.5 注重口语能力培养, 激发学生讲英语的欲望
听是输入, 说就是输出。说是将自己内化的语言转换为外部有声语言, 是在听的基础上, 把所听到的语言材料, 经过理解加工在口头上表达出来。听和说一起构成人类最基本的交际行为。说的能力与听的能力是密不可分的。因此, 要加强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 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在教学中, 要根据学生实际, 因材施教, 创设语言环境, 培养学生运用英语交际的能力。
(1) 利用对话形式培养学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选择的对话材料要贴近生活, 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 并设有情景进行练习, 要适用于中专学生的学习。如果学生能熟练地掌握并运用于生活, 就能形成正确的语感。因此, 在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灵活地运用对话中所学到的语言材料, 激发学生交流的愿望和兴趣, 借助对话及练习中提供的情景, 引导学生身临其境, 进入角色, 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交际活动。例如:pair work, group work, team work, row work.以便学生借助情景活用刚学到的词语。同时, 借此机会扩充新词, 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交际, 消除胆怯心理, 敢开口说英语。
(2) 利用课文教学形式培养学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在学习课文后进行Questions for Discussion。在学生掌握课本中的基本语言知识、理解课文大意后, 引导学生对课文内容进行讨论、交流。话题可由浅入深, 由易到难。句式可先用一般问句、选择问句、反意问句, 然后再用特殊问句, 继续延伸。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归纳, 从多个角度进行创造性思考、讨论。讨论过程中鼓励学生大胆尝试, 积极发言, 交流个人观点, 这既给学生创造了交际活动的机会, 也能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 发展健全的个性。
(3) 充分利用课前5-10分钟, 请2-3名学生进行Free Talk。谈论生活、学习、天气、同学、家庭、学校、班级、个人简历、寝室里的趣事及吃饭、穿衣、睡觉、看病、问路、购物等话题。谈论、演讲完毕, 再布置下次的谈论话题, 让学生充分准备, 以便谈论时有话可说。这样坚持不懈, 持之以恒, 就可养成学生说英语的习惯, 在课后、在班级和校园内尽量用英语交际。
2.6 传授语言知识和语法知识, 杜绝“中文式英语”
语言知识指语音、词汇、短语、句子结构、段落和篇章结构等方面的知识, 它是传递信息的媒介, 语言知识的缺乏和不足会影响和阻碍言语交际能力。语法知识是指语言的法则和规律等方面的知识, 它使语言规则系统化, 有助于语言知识的吸收掌握和信息的分析理解。在英语学习中, 语言知识和语法知识相结合是打好语言的基础。中国学生生活在汉语环境中, 由于受本族语思维习惯的影响,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 如果完全脱离语法就会出现“中文式英语”, 完全依赖语法又会在应用英语交际活动中增加难度、产生障碍。因此, 在教学中要注重语言知识和语法知识的教学方法, 使学生学会地道的英语, 杜绝“中文式英语”。
(1) 通过语言形式教学语言意义和信息。把语言形式和意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教学, 引导学生利用语言形式构建语意, 扑捉语言信息, 学生易于记忆, 难以遗忘。
(2) 语言理论与实践并举, 精讲精练, 讲练结合, 引导学生多做意义练习, 少做机械练习。在实践中掌握语言知识和语法知识。
(3) 揭示语言现象、总结语言规律, 引导学生分析所学的语言材料, 发现英语运用的规则, 在发现中理解语言知识和语法知识。
(4) 语言知识寓于语法教学。引导学生使用所学的词汇遵循语法规则造句、连词成句、连句成文。逐渐把语言知识和语法知识融会一体, 贯通运用。
2.7 教会学生英语学习技巧, 杜绝“死记硬背”
学习技巧是指科学的学习方法, 也就是使学生爱学、会学、学会, 获得独立的学习能力,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 在教学中要注重传授学生学习技巧, 提高学习效率, 杜绝“死记硬背”。
(1) 在教学词汇时, 教学生根据词性、词义、构词法、拼读规则、记忆循环周期、记忆规律等记忆单词, 记得比较牢固。
(2) 在教学新的难句型时, 引导学生先识别意群、修辞、句子结构等, 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整句, 把握全文就很容易了。
(3) 在教学短语、习惯用法时, 引导学生根据英美国家的风土习俗、社会文化记忆所学英语知识。
(4) 培养学生根据上下文猜测词义的技能, 利用上下文中的同义词、反义词、上义词、下意词、或利用上下文中的举例、解释、描述、定义等猜测生词的词义。
(5) 培养学生识别主题句及“控制词”、中心思想的展开方法及“过渡词”, 理解中心思想;识别信号词, 了解句子之间和段落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技能。
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的工作始终是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教学工作没有固定不变的条框, 作为教师, 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学习, 不断用创新精神与创造性的方法教学。教师的灵感, 和创造精神能够使教学达到艺术境界,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做出积极努力, 为培养创造型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摘要:在高职英语教学中, 利用科学的、创造性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并在各个教学环节中注重实施, 使学生在听、说、读、写方面得到全面训练和提高, 成为“应用型”人才。
党员主体地位范文第6篇
一、更新教学观念, 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首先要有责任感和神圣感, 打破“师道尊严”的圣框。学生是否发挥学习主体作用与教师的态度密切相关。一般学生总喜欢笑口常开、和蔼可亲、幽默善导、宽容赏识的良师, 而心底里拒绝神情严肃、心胸狭隘、苛刻责备、讽刺挖苦的教师, 所以教师更新理念, 改变角色非常重要。学生的学习大部分是在课堂上度过的, “课堂教学是主渠道”。我们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树立正确的教育对象观, 摆正自己与学生的关系, 放下架子, 创造和谐融合的课堂气氛, 以民主、平等的态度面向全体学生, 用真情实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让课堂成为学生表演的大舞台, 教师只起点拨引导的作用。新时代提出的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学生在积极学习的过程中, 开动脑筋, 学会学习。只有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才能逐渐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 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成为时代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信心
“兴趣是学习之母”, 没有兴趣是学不好语文的。因为有兴趣, 学生就会产生积极的情绪;为满足好奇心, 学生就要看要听要想要问, 思维也被激活。教师精心设计教学, 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并在成功的体验中使学生的兴趣受到保护和激励。教师要善于通过各种手段, 找准教学的切入口, 诱发学生的求知欲。兴趣是推动学习的内在力量, 学生的学习兴趣是学习的强大动力, 因此, 教师要注意学生的特点, 启发学生的兴趣, 使学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从各方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 在新教育理念的指导下, 应创设多种多样的教学情境, 运用情境引入、启发式谈话引入等, 激励学生主动参与, 用外部刺激引起学生学习的直接兴趣。实践证明, 多种情境的创设, 可以调动学生的情感, 激活学生的思维, 促使学生萌发强烈的探究欲望, 在自信心与自主意识的驱动下, 掌握学习的主动权, 在广阔的时空中, 展示个性、寻求发展、获得成功。
其次教学应从联系生活入手, 学以致用, 诱发学习兴趣。心理学研究表明, 学习内容与学生熟悉的生活背景越贴近, 学生自觉接纳知识的程度就越高。在教学中, 教师必须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 找准学习内容与生活实际的切合点, 把学生熟悉的题材引入课堂教学中, 使学生体验到化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
同时还要分层要求, 激励信心。学生是存在差异性的, 他们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各不相同。因而设计问题, 布置作业时都要照顾到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 充分激发他们的探究意识和进取精神。特别对于后进生在学习上的障碍, 教师要千方百计地积极引导, 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课堂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发生, 后进生的发言或因吞吞吐吐或因不够贴切, 引起同学的哄笑, 使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沉重的打击, 此刻激励心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教师决不能采取责难排斥的态度, 要看到学生的差异, 尊重学生的人格, 因材施教, 因材施“励”。善用显微镜和望远镜, 用显微镜看学生的闪光点, 用望远镜看学生的潜力, 即用发展的眼光多角度地看待后进生。启发引导他们从克服困难开始, 一步一步迈向成功。当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了学习中的障碍时, 教师要及时给予鼓励。如赞赏的目光, 亲切的话语, 直接表扬, 让他们为自己感到骄傲, 充满自信。在尝到甜头之后, 他们便会自觉地想去再啃“甘蔗”, 产生一种跃跃欲试的劲头。教师要适时地给予指导, 为学生创造自我表现的机会, 让学生感到“我能行”、“我很行”, 看到成功的希望, 树立克服困难的自信。这样, 学习就变成了轻松的事情、享受的事情, 变成学生自觉的行为。结合学生实际, 分层布置作业, 让学生自由选择, 自主探究。
三、激励质疑, 启迪思维
质疑问难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表现, 优化语文课堂结构, 激活学生的主体意识, 必须鼓励学生质疑问难。教师要创造和谐融合的课堂气氛, 允许学生随时“插嘴”、提问, 争辩, 甚至提出与教师不同的看法。以前, 对待学生的这类插话, 我认为是“耍小聪明”“出风头”, 甚至是“目无师长”, “破坏课堂纪律, 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往往恼羞成怒, 加以斥责、讽刺, 这样做, 有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不但扼杀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思维的创造性, 而且老师的威信也会在学生心目中大打折扣。学生有疑而问, 质疑问难, 是用心思考、自主学习, 主动探究的可贵表现, 理应得到老师的热情鼓励和赞扬。现在对学生的随时“插嘴”, 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我总是抱欢迎、鼓励的态度给予肯定, 并做出正确的解释由于我能正确对待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大大激励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思维的创造性, 学生上语文课大胆发问, 敢于提出独到的见解, 获得学习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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