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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房地产税收的试点方案公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房地产税收该如何解读,性质如何,为什么要开征,将来可能往什么方向发展,路径如何?以及房地产税收政策对房地产价格和市场,房地产市场消费结构和房地产租赁市场会产生什么影响?本文对此进行比较全面的研究。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房地产市场消费结构;房地产租赁市场;税收试点方案

作者简介:邱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房地产经济。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同时公布了房地产税收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房地产税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由于这次房地产税收改革开展讨论的时间比较久,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现在房地产税收试点方案已经正式出台,方案该如何解读,它对未来房地产市场影响如何,本文将就此做一个梳理和展望。

一、房地产税收试点方案的解读

房地产税收试点方案实质上是一个税收改革方案,我们可从税收的性质、税收征收的目的和税收征收的路径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以便对房地产税收试点方案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1、税收的性质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收是不同的概念,房地产税收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标的物征收的税赋的总称,按不同的征收环节可分为土地占用环节、房地产开发环节、房地产流通交易环节、房地产保有环节等四大板块。按征收对象的不同则可分为个人、企业两大类。从企业角度来看,我国房地产税收主要包括土地占用环节的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开发环节的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流通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保有环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个人角度来看,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交易流通环节的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在保有环节,1986年10月1日我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纳税人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税率为1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由此可见,房产税仅是房地产税收中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税赋,在我国也不是一种新的税源,在建国初期就存在,后并入它税。1986年10月1日恢复开征,但仅局限于商业地产,对住宅免征,导致住宅房产税长期“空转”,所以这次房地产试点方案只不过是做实而已。

2、征收的目的

房产税征收直接目的有两个: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从理论上讲,税收功能是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但从目前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的方案看则很难达到这样的目标,尤其是上海的方案,仅涉及增量房征税,并且征税的税率也不高,对存量房不涉及。相反,重庆的方案对于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会更强一些。

上海市的房产税试点方案规定对上海居民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住房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征收房产税,税基暂定按照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的70%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成交均价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均价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并且规定四类情形免征和退税:⑴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急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⑵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⑵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⑷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据统计,上海成交套均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过去3年上海别墅及高档公寓在全市销售面积中的占比仅为15%,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再减去免征家庭,实际能征税比重不到1%。

相对来说,重庆市的房产税方案要严厉得多,一是税基宽一些,将对所有的高档商品住房征收,包括增量和存量,税率也比上海高,税率分三个等级,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出3倍以下的商品住房,征收税率为0.5%,高出3~4倍的征收税率为1%,4倍以上的征收税率为1.2%。即便如此,重庆的房地产税收比重也极低,对再分配影响非常有限。据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研究,重庆每年房地产交易额达到上千亿、存量住房价值上万亿,而预计收房产税仅为2亿元,征税比重仅为增量的0.2%,存量的0.01%。

对于第二个目标对居民住房消费的引导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两地试点都通过控制面积和价位对增量房进行控制,大面积、高价位需要支付更多的房产税,这样能够合理引导居民购买在规定范围的住房,开发商供应也会朝这个方向发展,这将在下面房地产市场走势部分做详细阐述。

3、征收的路径

通过对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的方案进行比较发现,此次房地产税收改革试点的遵循的是一条从易到难渐进的房地产改革路径。

上海的方案仅对增量征收房产税,并且还有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基数,影响范围不到新增购房比重的1%,试点方案的阻力相对会小很多,当然方案的效果也很有限,但税改方向明确,为试点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而且上海房地产市场相对比较发达,房地产市场存量房比重也比较大,在不触及存量房的基础上推行相对容易一些。而重庆高端存量房相对较小,虽然试点方案触及存量房,但因为比重较小,阻力也比较有限。

通过两地试点方案,给市场指明了一条清晰的房地产税收改革路径:即从个别城市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后全国全面实施,从增量到存量,从高端别墅到普通商品房。

二、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展望

房地产税收改革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应该比较显性和全面,既有价格方面和成交量的影响,又有房地产消费结构方面的影响,还会对房地产租赁市场产生影响,这些影响在短期和长期效果都会有差异。

1、对房地产价格和成交量的影响

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成交量影响可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短期来看,房价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几乎会保持比较平稳的态势,但成交量会急剧萎缩。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刚性需求者和投机者都抢在试点方案出台前完成了交易。由于这次房地产税收改革试点讨论时间比较长,房地产试点的方案也比较透明,给以上两类交易者留有较充裕的时间可以赶在新政出台之前完成交易。据报道,在新政出台前两周时间里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分中心受理的业务倍增,其中27日受理1200人,28日达1600人。该买的都买了,该卖的也都卖了,因此短期内市场供求双方都缺乏比较强烈的推动力量,价格自然会保持相对平稳。二是政策出台后,已经超过购房标准的投资者会存在惜售心理,而符合条件的新购房者会有看跌的心态。这两种心态在短期内不可能逆转,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交易量会进一步萎缩,价格也会保持平稳。

从长期来看,两地试点政策都抑制高房价,两地都规定高房价采取浮动的高额税率,尤其重庆的政策比上海政策更为严厉。当然,实际效果如何,还得看具体配套细则和执行的效果。虽然上海的方案比较宽松的,但上海配套的细则严厉一些。重庆如果配套的措施如果宽松的话,那么政策的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比如独栋别墅的房主分拆成为两个以上的房产证持有,就可以规避房产税。还有房价如果做低,或者按照原来的购房价计算高端公寓就不存在,这样也就规避了房产税。这样,即便再严的政策效果也会不明显。

不过,随着储备土地的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必然无法长期维持,开辟地方财政财源便成为一种必然,而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并且存量房市场占有率较高,则自然地成为土地财政的一种替代,成为地方财政新的稳定的财源。但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占比很低。见表1。

从国际经验来看,对所有的房产都征收房产税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目前,全世界有130 多个国家征收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已经成为很多国家主要的税源,特别是地方政府税收主要来源,有些国家房地产税已经占整个地方政府税收一半以上,甚至全部。见表2和表3。

这样,会有更多的城市会加入试点,试点方案会从增量扩大到存量,措施会越来越严。最后从个别城市试点到扩大试点范围,然后推向全国将是一个必然趋势,并且从增量到存量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当所有的存量房都征收了房地产税以后,住房的持有成本就很高,就会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养不起房。对于自住房也很难转嫁持有成本。这样房价投机的时代就一去不复返了。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经验来看,房产税的实施会导致房价持续下跌。1989年日本房地产泡沫严重,政府开始调整房地产税收,扩大征税的范围,提高征税税率,并于1991年开征土地价值税。结果当年住房价格下降近四成,地价下降近六成,房地产泡沫破灭。20世纪80年代后期,韩国的土地投机现象日益严重,地价高涨,为抑制土地投机行为,政府于1991年开征土地增值税,使得土地价格随之下降。2004年以来,韩国的房地产价格又开始不断走高,出现泡沫迹象,为了抑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2005年8月,韩国政府颁布了《不动产综合对策》,调整房产税和地产税,征收综合不动产税。2006年,韩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降温。美国在2008年以后房地产价格一直处于下跌的趋势。但是房产税并不是灵丹妙药,在实施房产税之后,2007年韩国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报复性快速上涨。美国2004年至2008年也出现严重的房地产泡沫。

2、对房地产消费结构的影响

房产税实施以后,房地产消费会短期增长,长期减少的走势。

从短期来看,大面积住宅会有一波价升量增的反弹行情。这可从供求两方面分析。从供给方面看,征收房地产税以后,大面积房型市场供应量会大幅减少。一方面源于超过标准存量大面积住户的惜售,特别是2套房以上的住户来说,一旦售出就不可能买进。因为新买进要受新政的影响,要交房产税。另一方面开发商会适当调整新房供给的房型结构,减少大面积房型的市场供应量,增加小房型的市场供应量,以吸引那些资金并不雄厚的首次置业者。据统计,上海2月份预计开盘的14个项目中,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房源仅占11%,70至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房源占26%,合计37%;90至120平方米户型占16%,120至180平方米户型占26%,180平方米以上户型占21%,合计63%。大户型虽然依然占据重头,不过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占比已经较1月份有所上升。从需求方面看,按照上海试点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购买首套房是免征房产税的,而且对于购买首套房面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至少会按照上海居民的人均6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这样新购房人员首次置业必定会用足标准,一步到位,大面积房型自然是首要选择房型,况且目前大面积户型的平均均价较小户型要低。这样一来,大户型市场供应较少,需求增加,价格必定有一个报复性的反弹。

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对住房需求结构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小户型将来还是住房消费的主流。由于存在住房持有成本,面积越大成本越大,当大多数普通收入家庭都住不起大房的时候,住房的结构必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未雨绸缪,开发商自然也会意识到这个变化趋势,降价和改变户型结构将是下一步应对市场变化趋势的手段。

3、对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影响

对于住房租赁市场来说,房租必然会提高,对于房屋持有者来说,住房投资者持有的成本必然上升,必然想方设法转嫁出去,而增加房租自然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办法。当然,现在只是试点方案,将来正式的方案会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但引导住房消费的目的不会改变,居民生活的底线不能动摇,因此,新的方案会有紧有松,也会有比较大的调整。值得警惕的是房产税如果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应该在房地产市场出现回落时暂停,否则房地产税会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甚至影响居民生活。但当其一旦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的财源时,地方政府就会有加强征收的动力。(责任编辑:李综艺)

参考文献:

[1]夏县明.国外相关国家房产税征收情况[EB/OL].BNET商业英才网,2011-5-29.

[2]国八条房产税叠加效应如何影响楼市[N].解放日报,201-1-30.

[3]房产税等待全国实施,专家称未来存量房必然征税[EB/OL].东方网,2011-1-31.

[4]国八条刺激二手房市,细则未出购房应该谨慎[EB/OL].中国广播网,2011-1-30.

[5]常红.重庆每年房产税预计2亿,专家称对房价影响不大[EB/OL].人民网,2011-1-28.

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进步,而,人民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在这些需求当中,人民的住房需求增长的誉为明显,这种需求的增长,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而且也表现在质量上,因而,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发展机会越来越多。另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市场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的各项事业建设需求越来越高,因而我国的各大企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当前我国的各大企业都在积极抓住机遇,以求更大的发展,这其中,企业对自身规模的要求也就逐渐变大,因而,这也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此外,我国当前本来就处于全面建设的关键时期,因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有着更大的空间和潜力。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全面建设意义重大,而经济的发展,又和我国财政税收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本文,笔者就全面分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特点,并从很大程度上总结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笔者本文就将对这些问题作出全面的阐述和探究,希望能引起相关人员的注意,以使我国的财政税收部门,更加注重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全面进步。

关键词:房地产 市场经济 财政税收 问题及措施

前言

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是我国当前必须适应的环境,21世纪以来,我国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这一时代,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也不断进步,因而当前我国已经迎来了全面建设的关键时期,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我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促进着我国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的各大企业在这一时期,也在潜心发展,试图抓住新时期的机遇,促成更大的发展,因此其也在着力进行着企业规模的扩建、市场覆盖面的拓展,这对房地产产业的发展,也是一个有益的刺激。另外我国的公共事业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我国已经开始了全面建设的工作,因此房地产企业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发展潜力越来越高。在这一前提下,我国的房地产企业都在积极的抓发展机遇,进行大规模的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经济的建设使我国当前建设的中心,因而我们必须要关注这种经济形式的发展,使其对我国的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财政税收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因而本文就从房地产市场经济对我国财政税收的促进方面展开讨论,希望能使房地产市场经济的作用,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

1、房地产市场经济对我国税收收入的促进

社会在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进步,企业的发展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当前社会对房地产的要求越来越高,房地产市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这一时期,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活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额,正在以每年百分之五以上的速度增长,这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持是十分巨大的,而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其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在不断增长,因而,这对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是一个巨大的帮助。另外,房地产产业涉及到工程的开展、设备的购置、人才的引进、材料的流通以及市场中的经营等多个方面,能在整体上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多方面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帮助,因此这本身就能对我国的税收增加,提供更大的增长空间。最为重要的是,房地产企业的工程开发,本身就是一个持续性长、资金耗费量大的建设过程,因而,这其中也会产生大量的税收,帮助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综合这多方面来看,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是能有效促进我国税收收入增长的,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的税收促进作用还没有的到完全的发挥,因而我们要设法解决这一问题,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经济的作用,为我国税收管理的加强,提供更为切实的保障。对于这一问题,笔者做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翻阅了大量的文献,并对国外先进房地产市场的运营方式做了考察,提出了一些解决此类问题的相关方案,希望能为我国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助力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助力我国税收事业的进步,进而使我国的发展和建设,能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持。笔者总结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1、以财政政策刺激房地产市场的进步

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税收的意义,上文中笔者已经做了详细的阐述,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下越来越快,而且随着我国发展的深入,其发展潜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对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我们应当持支持的态度,以令其能够快速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各方面事业的进步。房地产市场是一类针对建筑物的市场,其资金需求量大,大数额经济流动多,要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有效的支持,政府应该注重财政方面的支持,使我国的房地产,能在财政上放下负担。首先,政府应当投资房地产市场的开拓。在市场经济下,市场的规模以及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是影响企业市场发展的根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更是需要广阔的市场,需要更大的市场份额,因而在财政上投资市场的开拓,能有效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进步。其次,要支持其工程的建设,房地产工程的建设,是其发展房地产市场所必须的,因而,房地产工程的建设,可以说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键,所以政府的财政政策,要鼓励其工程的建设,使其进步和发展能有更大的经济支持。最后,政府的财政政策,还应支持其改革和发展事业,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的资金额比较大,因而难以有更多的资金进行改革和发展,但是这种缺乏改革的市场,是难以有效适应时代变化的,所以,我们还要定向投资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使其能够快速的适应我国各方面的发展,也是其更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房地产经济的税收促进作用是十分大的,因此促进其发展和进步,并不是一种负投资,其利润回报前景是十分可观的。

1.2、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

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的作用,已经逐渐的被认识到,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使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随着我国对房地产需求的持续增长,其发展潜力也是特别大的,因此,更加速了房地产市场进步。但是,这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高速度,使得其问题也越来越多,市场的发展平衡性呈现出不足的倾向,制约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进步。因而,在大力支持的条件下,我们还要对其进行一定的规范和引导,保证其能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我国的税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房地产企业应当注意的问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步,其对税收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强,因而房地产企业的地位越来越高。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必须的保证发展的情况下,意识到自身的作用和责任,使自身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也使自身的发展越来越快。因此,在发中,房地产企业也应当注意相关的问题。

2.1、保证发展的健康有序

随着需求的增加,我国的房地产价格越来越高,因此价格问题成为了制约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当今,房地产的价格问题也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因此,我们的房地产企业,必须要保证市场发展的健康有序,不哄抬价格,不囤货等,良心经营、诚信发展,使市场的发展保持活力和空间,为自身的发展提供持续性的保障。

2.2、保证经营的廉洁高效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各项事业的进步都有着强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其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这其中,其带来的拜金、唯利主义的问题就容易使企业的发展中存在中饱私囊等贪污现象,制约企业的进步。房地产企业涉及资金量大,因而更应该注意这一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经营的廉洁高效。

3、结语

房地产市场经济在当前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而更是有着强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其对我国税收的促进作用也十分明显。本文笔者就针对这一状况,分析了相关的问题,希望能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施灿彬.我国房地产价格波动行为分析及对策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4(09).

[2]赵燕菁.宏观调控与制度创新[J].城市规划.2004(09).

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在国内经济稳定提升的背景下,我国实行开放搞活政策以来,营业税收政策在不断创新。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来讲,落实“营改增”政策可以明显降低企业在税收环节中所面临的困难,也会清除以往税收政策中冗余的征税项目,然而在落实新税收政策时,对企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文章重点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现实意义进行阐述,明确新税收政策对于企业的影响,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房地产税收筹划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收措施

0 引言

在国内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税收工作逐渐体现规范化和专业化。自我国实行开放搞活政策以来,税收政策必然要进行创新,而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落实新税收政策是各行业领域发展所要明确的主要问题,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具体落实“营改增”政策前,应充分了解相关基础理论,结合政策落实情况确定切合房地产发展需求的税收计划,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纳税额的目标,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 “营改增”相关概念

所谓“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其显著特征在于传统征税方式下的重复征税得以减少。对于当前社会环境下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有助于降低税负压力。随着税务政策的落实,“营改增”对企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更为深刻。“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控制企业重复交税,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企业降低发展成本的基础上,明显强化企业在同行业竞争环境中的适应能力。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来说,“营改增”政策运用期间,体现出政策与企业发展需求相切合的状态,还对企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如对增值税核算方式、税款缴纳流程等环节产生正面影响,从而为新税收政策的充分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2 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意义

营业税重点是相关部门输出劳动服务、流通资产的部门与个体所得营业税缴纳的一种税收形式;增值税的重点是产品在购销期间,将所出现的增值数额确定为具体工作的指导,来向其缴纳的流转税,也可以说是对产品在购销期间出现的附加值的征税。增值税通常由广大客户来交付,如果在商品购销期间没能体现现实作用,就不需要对其缴纳税款。从现实角度来讲,增值税也可以理解为对供销产品、输出修整、管护等劳动服务和国外产品的部门和个体结合其所产生的增值,来向其缴纳的一项税种。通常而言,增值税的核算方式为对流通产品或所提供的劳动服务所产生的营业数额,结合指定税率确定出销售税数值,在此基础上扣除取进项税额,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是其差额。增值税目前只限于对服务和产品增值部分进行纳税,对以往税收措施中存在的重复税收情况有较好的改善。我国“营改增”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各行业领域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困难,不断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健全优化国内税收制度,通过税收对各企业建设给予经济上的帮扶,以强化企业发展能力,为企业持续健康生存创造良好条件。由此,“营改增”政策属于一项具有明显现实意义的税收政策创新,可以减少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难题。不仅如此,还会彻底清除传统税收制度中存在的冗余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企业税务数值,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以此强化企业在竞争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减缓了通货膨胀的问题。

3 “营改增”税收措施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是实行“营改增”政策的核心企业,那么在落实“营改增”政策时,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诸多影响,其中既有积极影响,也有负面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是积极影响。在实行“营改增”政策期间,房地产企业清理了冗余税收项目,避免无法抵扣税款的情况。由此可见,新税收政策在产品供销期间,切实体现了各个流程征税,各项税收项目可实现抵扣税款的状态。不仅如此,“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价格也产生较大影响。

第二是负面影响。在“营改增”政策试行期间,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对税收政策转型过程中,企业在落实“营改增”政策前结束了一项工程,然而就“营改增”的落实情况来看,随着销售工作的推进,房地产企业进项税抵扣不复存在,税率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税负以开发商为对象发生明显转移,对于部分房地产企业来说,若其自身具备建筑部门,则无法满足转移基本条件,这会对其发展产生影响。随着“营改增”的落实,房地产企业材料费用与劳务费用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实际抵扣受到制约,此种情况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经济负担。“营改增”的落实让房地产企业合作面临更大风险,增值税进项与抵扣税款有所降低,房地产企业纳税力度加大,无法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率。

4 “营改增”税收政策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措施

实行“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有利有弊,要想保证房地产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以适当时间,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营业税理论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具体管理环节中,往往体现出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落实“营改增”政策期间,很多房地产企业并没有重视该政策,使得企业发展模式與社会发展需求明显偏离,具体表现为施工周期长、工程量大。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一般历经3年多的时间,因为项目施工周期长,在施工期间容易产生较多费用,增加施工成本,产生大数额的进项税。而且将增值税收政策运用于企业管理、核算、凭证认证方面就非常严格。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应加大职工培训力度,以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理解和掌握增值税收政策的内容和含义,全面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各项工作模式与增值税政策相切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积极与税务机关交流学习,建立协调的沟通关系。实行“营改增”政策期间,对税收征管主体进行了调整,国家税务部门取代了以往的地方税务部门。在这样的形势下,房地产企业应主动与国家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充分学习税收方面的基础理论;实行增值税政策期间应加强重视,采纳多方建议,与国家税务部门进行良好沟通,随时掌握各个时期的税收信息,营造专业的工作氛围。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房地产企业缴税等活动应该与国家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相切合,从而为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对经营的每个环节做出合理的税收筹划。{1}对供应商价格和资质进行对比。这就要求采购部门在明确房地产企业发展规划及采购目标的基础上,规范采购原材料,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抵扣。特殊条件下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时,或者在低抵扣的情况下,要掌握划价策略,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争取在保证所采购原材料质量可靠的同时,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2}注重税率差异的科学化利用。对建筑行业税率和物资税率形成正确的认知,在“营改增”大环境下,科学利用税率差异,确保税负能够得到有效缩减。{3}税收筹划要合理利用纳税人的身份。“营改增”以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比进项税只低8%时,就会面临比一般纳税人要高的税负,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减小增值税税负。{4}争取延迟纳税时间。要尽快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但要延迟销售发票的开出时间。

四是创新发展方法。将“营改增”政策进行合理运用能够辅助企业实现理想的经济目标,但也会导致企业发展成本增多。所以房地产企业应结合同行企业在新政策中的发展情况,全面创新发展方法,以高度強化自身在竞争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采取混业的发展方式,也可以实行多元化发展模式。

5 结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企业发展过程中,实行“营改增”政策可以明显降低企业在纳税环节中的困难,并且在国家税收环节起到不可替代的现实作用。相对于以往的税收制度,“营改增”税收政策能够完全清除冗余税收项目。由于房地产业的独特性,实行“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既有积极影响也有负面影响。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就需要强化主体人员职业素养的重视程度,与税收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以促进税收筹划和发展方式的创新,以此缓解“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负面影响。

参 考 文 献

[1]柴丽琼.“营改增”形势下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J].纳税,2018(15):24.

[2]贾静娟.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浅析[J].中国市场,2017(13):253-254.

[3]高利娟.“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探析[J].财会学习,2017(7):135-136.

[4]黄贤红.“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5):121.

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第4篇

越南自从1986年进行改革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果,农业更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本文对越南的农业改革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主要总结了越南农业改革的基本特点和经验,提出了越南农业改革对我国农业改革的一些有益启示。

我国于1998年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了访问与考察,主要考察了越南农业改革的基本情况,包括贸易体制改革、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等情况。在考察中对越南广宁省东潮县的农户和该省的种子公司、南方橡胶总公司、粮食总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中越两国国情有很多相似之处,总结越南农业改革的经验,能够给我国的农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1.越南农业改革的情况和发展状况

农业是越南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支柱产业,截至1996年,越南有将近80%的人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的人口占全国劳动力的72%。在越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占了27%。

越南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其耕地面积超过了七百万公顷,60%的耕地均为可灌溉面积。尽管越南的人均耕地较少,但是具有较高的复种指数和超过三百万公顷地可耕荒地。越南的主要粮食作物是稻谷,具有超过四百万公顷的稻田面積。其他的农作物还有茶叶、甘蔗、咖啡、木薯和玉米以及其他的热带作物。

越南在实施农业改革之前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是土地国有化,主要由生产合作社对国有土地进行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对社员实行工分分配,对农产品进行统购统销。

越南从八十年代开始进行农业改革。在农业改革的初期阶段,主要措施是将农业生产的过程划分为八个环节,合作社承包五个环节,个人承包三个环节。对粮食定购数量进行稳定,对农户家庭经济发展进行刺激,对粮食收购价格进行提高。与此同时也实行了税收减免和余粮自由上市的措施,促进了越南农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食紧张的局面。1988年以后改革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开始进行了第二次改革。1988年的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户,将农户作为自主经济单位,从而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了现代农业。

1989年之后,越南逐渐放开了大米价格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农产品的价格,不再实行统购统销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越南国会于1993年颁布了《土地法》,明确规定了农户能够获得国家土地的使用权,以及获得使用权之后的义务、权利、期限和用途,确定了农民经济主体的地位和长期使用土地的权利。与此同时越南对农业税制进行了改革,将农业税改为土地使用税,并对税率进行了降低。1996年,越南通过《合作社法》改革传统的合作社模式。

越南的农业改革涉及到分配、流通、生产等各方面,有效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推动了越南农业的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越南也不断引进国外的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提高良种率,促进农业技术的进步。

越南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业的基础地位进行巩固。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投入,积极引进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将搜集与发布市场信息和推广新技术的劝农体系建立起来,并不断的推动农业生产的多样化。越南还积极引进外资推动农业生产,与其他国家建立广泛的农业合作关系。

随着农业改革的迈进,越南的农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打破了农产品短缺的局面,促进了农产品产量的增长,粮食产量大幅度攀升,促进粮食产量也得到了增长。与此同时越南也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米出口国,水产品、坚果、茶叶、橡胶、咖啡等农产品行销国外,出口创汇。

2.越南农业改革的有益经验

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是越南农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从1989年起越南,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放开了大米的价格。改革导向为增进出口,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不断推动粮食经营的市场化和生产的商品化。

具体的改革措施有价格改革、收购制度改革、国营粮食公司的改革、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中介体系作用的发挥五个方面。

价格改革。主要是放开粮食的购销价格,取消国家的价格双轨制。粮食公司按照市场价格收购粮食,如果粮食价格下跌则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与此同时提高城市职工的工资,促进就业。

改革收购制度。在收购制度的改革方面,越南不再实行粮食定购制度,也就是取消农民交售粮食的任务,农民有权决定出售大米还是稻谷。农民也无需和粮食公司签订收购合同。国家通过下达指导性计划来指导农业生产,每年由农业部对粮食公司下达粮食的出口和收购指令性计划。为了保障计划的完成还要动用税收、利率等经济手段。

国营粮食公司的改革,主要是建立起专储和经营两大体系。扩大国有粮食公司的自主权,要求国营粮食公司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自负盈亏。为了避免战争、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对农业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越南建立了粮食专储基金,由国家财政负担所有的费用。如果出现粮价下跌,则要由国家进行财政补贴,执行国家保护价政策。

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不仅包括粮食存储系统,而且还建立了配套的利息补贴制度。如果粮食市场价持续走低,跌破了保护价,就要启动贷款计划和指令性收购计划。由农业银行提供商业贷款,由国家财政对粮食公司进行一个月全贴息。与此同时还要成立粮食专项基金,主要用于保护价格的利息补贴和粮食专储费用。并实行关税调节和进出口限额制度,使用关税杠杆。

中介组织的重要作用。中介组织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大米出口中的恶性竞争和竞相削价,主要的中介组织就是越南粮食进出口协会,是一个由南方粮食总公司牵头的非政府组织。该组织能够将有约束力的最低收购价格制定出来,并将信息服务提供给会员。

越南农业改革与我国相比具有较大的改革力度和明确的改革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然而越南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客观条件和背景与我国有所不同,其具有比较优势的稻谷生产背景,稻谷的出口竞争力和生产潜力均较强。与此同时越南的粮食作物较为单一,要建立区域间的调剂网络相对比较容易。在改革前的国营粮食公司的经营已经比较困难,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

以农户为核心的经营体制的完善。 越南的经营体制的改革对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有着借鉴参考的作用。越南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将属于国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长期使用,成为一种实际上的永佃制。社区型的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并非双层经营。越南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农民获得的使用权包括抵押权、继承权、租赁权、转让权和置换权。国家所有权主要是为了防止地力退化,限制耕地的非农用途。该项改革得到了农民的大力支持。

其次,越南对农业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对农业赋税进行了规范和减轻。第三,越南对其合作社进行了改造,将合作社推向市场,建立新合作社。新合作社由农民自愿入股,具有法人资格。第四,越南还对劝农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类似于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括非政府性质和政府行政两个方面。

3.越南农业改革的启示

将国有粮食企业推向市场,就要将真正独立的粮食专储体系建立起来。越南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粮食专储体系,以此为前提放开粮食价格。使国营粮食公司能够面向市场。这种做法要求经营性业务和专储业务,必须自成系统,相互分离。我国的粮食改革也在推行“四分开”政策,越南的经验充分说明这种政策是可行的。因此,国家应该将一批粮库进行划断,推行专储粮买断,用财政专项基金对专储系统进行支持。这样就可以大胆的将国有粮食公司推向市场,运用市场手段来实现政企分开,从而将粮食市场化经营与国家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理顺。

对粮食内外贸体系进行改革。以外补内、内外贸合一是越南粮食公司盈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外贸会对国内粮食市场的平衡造成直接的影响。我国应该大胆的推行粮食内外贸分割体制改革,从而能够对内外贸信息做出快速的反应,避免宏观调控的混乱。

对分配关系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规范。为了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明确的界定,并且对分配关系进行规范,改革旧体制,将新的分配关系建立起来,推行农业税费改革。

越南农业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对我国的农业改革具有借鉴意义。通过总结越南农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能够为我国的农业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帮助我国不断推行和完善农业改革,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海警总队)

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调控力度,根据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发展的需要,税务管理对于房地产企业在日常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房地产企业普遍感受到调控压力增大。房地产企业合理税收筹划,科学税务管理,对于减轻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有着很大的意义。本文围绕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介绍税收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应用,并就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收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当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内外经营环境,日常管理任务也越来越重。税收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管理工具,在现代企业生产决策、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施有效的税收筹划并合理规避其中的风险,对于企业减轻税务负担,提升企业自身活力和整体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实现顺利健康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提升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房地产企业整体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行业在日常经营中所面对的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宏观的调控环境相对比较复杂,加之我国房地产企业一贯比较重视税收筹划而忽视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因而影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和可靠性,难以实质上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风险抵御水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经济行为的相关主体都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税务进行合理筹划。房地产企业也不例外,房地产行业涉及多个税种,同时跨越了生产以及流通等领域,税务负担比较重,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比较大,加之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比较大,经营成本比较高,强化税务管理合理税收筹划对于有效减轻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增强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将税收筹划作为房地产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实施税务管理,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房地产企业一般都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包括房地产开发、维修、管理、经营、建设等众多领域,都是以建筑物和土地作为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对象,相对于其他企业经营的行业多元化、资金流复杂而且结构成本复杂、收益情况不均衡、涉及的税收政策也比较复杂。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税种也比较多,其中对房地产企业来讲重点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是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在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

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贯穿于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在税收筹划的各个关键环节都要注意有效把握,并做好各个环节之间的税收筹划衔接。

在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的前期准备阶段,房地产企业要注意整体规划,尽管这一阶段涉及的税种相对比较少,但是这一阶段对于整个项目开发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到事前市场调查,完成土地项目的转让和出让,合理科学规划审批,并根据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和进展,科学地从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项目的经营方式和项目的建设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前期准备阶段的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方式选择时,要全面考虑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负面影响。在土地的获取方式上,要全面考虑契税、营业税、所得税的影响因素。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直接获取土地,则需要缴纳契税,采用并购的方式获取土地,房地产企业则无需缴纳营业税、契税以及所得税等。另外,税法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股权转让做了较多的规定,限制较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要注意。

在建房的方式上,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自行开发、代建以及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若能通过后两种方式建造房屋,则可以节约较大的税收,有效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对于代建的房产,一般只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建设资金合作建房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暂免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也可以有效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负担。

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筹资方式多种,也可以通过有效规划合理避税。一般来讲负债筹资需要面临固定的利息压力,所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大,但是其利息可以税前扣除,有效减轻税务负担。权益性筹资的风险较小,但是不能够税前扣除,其股息是从税后利润支付,税务负担相对较重。通过预售房的形式,房地产企业可以迅速回笼资金,但是要注意折扣成本,以及与此相伴随产生的税收成本,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

房地产企业应当充分发挥税盾效应,合理选择资本化利息费用或者是费用化利息费用。一般来讲企业盈利时,应当尽量费用化利息支出,相反当企业亏损时,则尽量将利息支出资本化。

在房地产销售阶段,房地产企业要积极运用定价策略,以此实现税收筹划,尤其要考虑临界点价格对于企业税务负担的影响,这里面主要是土地增值税。通过适当降低销售价格来减少销售收入,在可扣除金额不变的情况之下,房地产的增值金额减少,以此减少纳税额。通过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将单独计价部分在整个售价中分离,分散转让收入,降低增值税率,是企业有效减少土地增值税金额。

对于项目的转让环节,通过选择资产转让或者是股权转让来合理避税。一般来讲,股权转让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只需要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轻。资产转让操作比较简单,但是视同销售,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种,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较重。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应当积极关注资金的筹资及回收方式对于税务负担的影响。房地产企业不同的筹资方式意味着不同的税务负担。部分企业在日常税务管理中对于资金的流动和资金的管理监控不能齐头并进,税务管理监管不到位,存在潜在税务风险。不少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缺乏监督控制,难以做到对税务管理的实时监管,不能有效地全方位监管税务管理工作,又没有有效地内部监督,领导层难以及时准确把握企业税务状况,对税务管理的监管工作比较薄弱。针对税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认真讨论,仔细分析其对企业、市场产生的影响,及时纠正偏差,推进税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另外,房地产企业也应当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准备,顺应形势,提升自身税务管理水平。依据试点效果,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企业都减轻了税务负担,达到了营改增的预期目标,有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平稳增长。这主要是由于在施行营业税时,存在着纳税重复、税率相对过高等等一系列长期存在的弊病,改革之后,成功克服了上述问题,尤其是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执行3%的税率,显著减轻了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盈利能力,为广大中小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提供了保障,具有现实意义。

房地产企业如果不能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合理税务筹划,则不但不能实现为企业减负,增强企业活力的目的,反而背道而驰,加大了企业的税务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强化税务管理,规避税务风险对于房地产企业顺利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企业在日常的税务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税务风险,这些都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有序发展,并严重制约着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强化税务管理,合理税收筹划,有效规避税务风险,无论对企业、市场还是国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房地产企业合理税收筹划、有效规避风险的建议

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其市场主体地位,科学税收筹划,有效规避风险,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强企业和市场的经济活力,有效促进经济的顺利健康发展。房地产企业要尽量避免在税收筹划中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以此保障企业应当享受的国家税收政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

首先,准确分析企业自身税负情况。对于企业本身来说,要做到科学合理地实施税收筹划,及时准确地分析自身的税务情况。通过研究比较,了解企业可以依据进项税抵扣的方式来减轻纳税负担的项目在总的支出中的比例高低,这部分比例越高,则越有利于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反之则难以实现这一目的甚至会加大税务负担。

其次,实现合理避税。企业应当在纳税过程中科学合理地进行避税。当前不少企业通过外包企业产品和项目来实现合理避税目的,这样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实现税费转移,对于无法解决进项税抵扣的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外包项目和产品时,应当保障企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另外除了产品外包之外,企业也可以将自身的某职能部门外包,实现避税目的。通过外包财务、人士等,降低管理成本,降低企业实际税务负担。

再次,强化企业管理层税务风险管控意识和水平。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管理中要不断加大对财务人员的税务风险理念教育,培养其税务风险意识,并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及时加以解决。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将税务风险管控工作逐级逐项落实,最大程度上减少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发生税务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缺乏风险管控意识,没有有效的风险管控手段,有必要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水平,增强财务人员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税务风险的能力。

最后科学制定税务管理目标,完善强化税务管理制度。企业要认识税务管理的重要性,根据管理的要求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以此进行税务管理和控制。企业要制定相关税务管理制度,严格强化制度的落实,提升制度的效力,重视制度的执行,明确责任,层层负责,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税务管理工作要注重公平和效率。企业应当积极结合自身企业及行业特点,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有效规避税务风险,提升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总的来讲,强化税务管理,合理税收筹划,并有效防范和规避税务管理风险,对于房地产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增强盈利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相关作用,因此房地产行业要积极了解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有效应对,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改革要求,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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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巧梅:浅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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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改革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原有体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经济需求,所以必须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基于此,针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分析此次体制改革对于我国财政税收产生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财政关系进行探究。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关系;体制改革

一、原有体制分析

我国建国后,由于经济体系较为脆弱,通货膨胀过于严重,因此为了将国内经济市场稳定,采取了统一管理,财政统筹的体制方针,进行对于全国物资与现金统一调度,为我国早期经济稳定与发展起到一定的效果。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状况与财政状况逐渐稳定发展,因此为了让地方经济得到增长,中央采取了分层次预算管理的方式,即分为中央、行政区、省(市)的经济模式,将财政收入一部分进行中央补充,另一部分作为拨款进行地方使用,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属于中央高度统筹经济方式。在这一阶段,我国的预算收入超过了中央总收入的80%,预算中支出部分超過75%需要由中央进行同一划分,进行分级管理,财政管理体制显得过于集中化。

二、新型体制改革理论基础

1.税收概念。首先对于税收制度来说,属于国家对于国内人民进行的征收管理与法律法规的总和,属于国家财政制度的主体部分。

2.分税制概念。分税制由奥次、马思格雷福等人的财政分权理论进行改进而来,经过了近百年的历史发展,分税制的核心在于通过地方政府财权不一的相对基础上,进行对于自身一定独立化的财政收取与支配的权利,并将它从财务延伸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地方政府具有相对明确的职能划分,存在相对独立的财政体系,能够对于自身可支配收入与支出有较为明显的规定,存在独立权限。第二,具备一定的规范性与法律性,能够根据法律来进行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保护,具有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支出的可预测性与稳定性。第三,能够让地方政府进行本地特色的资源分配,进行最优化的支出体系,存在最优解的税收税率选择。第四,能够有效实现地方政府、居民、中央利益的统一协调,能够做到财政体系的平衡化。第五,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不会被中央所干预,并且地方所在居民也有更多的对于地方财政的透明性,可以进行相对民主化的地方财政支配意见收集。

三、新型体制改革的意义

分税制体制改革在本质上属于地方与中央对于地方财政的分配方式,使得地方能够将财权与事权统一化进行,改变自身的税种,即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与中央税,让国家能够在地方进行地税与国税两种模式的征收系统设置,在对于地方财政有所把持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分税制体制改革对于财政税收拥有较大的影响意义,主要有:一是进行对于中央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二是规范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三是财政体制建设得到了发展,四是企业能够拥有更多的地方性政策支持。

四、新型体制改革的内容分析

分税制改革在各个地方进行的改革力度与改革方式有所差别,因此本文以武汉市为例,进行新型体制改革内容分析,武汉市在进行新型体制改革后,改变了原有税种地,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对应的是我国的劳务、进口货品、修理企业与销售企业,针对性地对于产品销售的增值部分进行税收额外收取,在税种中属于流转税。武汉新型体制改革中对于增值税的改革相对而言最为系统化,也作为地方性税收主体部分,武汉地区增值税税收额度以货物流转部分进行计算,通过比例税率进行税收计算,即对于产品进行17%的税率基本扣除,对于相对小规模企业或纳税人进行低税率收取,即收取13%的基本税率。在武汉市地区对于增值税的改革中,其中75%属于中央财政,25%归纳到地方财政。而这25%的地方财政中,其中8%属于省级财政归纳,最后的17%才算是地方所属。

2.营业税。营业税主要针对武汉市地区的不动产、无形资产或是应税劳务进行对于营业额进行的税收征收,也在税种中属于流转税。营业税征收对象主要是娱乐业、建筑业、服务业以及邮电通讯业等等,其中无形资产包含了土地使用税、著作权、专利权等。对于不动产销售来说,营业税的税目不同,税率也有所差距,根据3%~20%税率进行税收征收。并在2018年,部分营业税征收改为增值税征收,仅对于部分试点企业地区。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我国在境内进行收入获取的组织或是企业进行对于生产经营获取的一部分进行收税。其中包含了利息所得、劳务所得、租金所得、销售货物所得等等都属于征收对象。在2017年改革找那个,对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也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统一,规定为25%,其中对于相对高新科技产业进行15%的税率比例征收,对于国企企业进行20%的税率比例征收,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20%的税率征收。对于这部分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获取其中的40%,中央政府财政收入获取其中的60%。

4.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新型体制改革将个人所得税调整到了5 000元人民币,即对于纳税人个人进行的工资再分配,将超过5 000元的部分进行5%~50%的比例不同方式征收。

5.城市维护建设税。这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指的是对于国家征收税款进行再次收缴,目的是进行对于城市建设与维护的资金获取,对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对象进行收取,按照纳税人个人或企业集体收入情况,进行1%、5%、7%不同比例的收取。

五、新型体制改革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原因分析

1.事权下移同时财权集中。在进行分税制改革后,对于收入划分进行了相对规范性的处理,中央政府对于财权进行集中管理,但是对于事权划分有所忽视,使得事权划分部分较为模糊,地方与中央的事权有所错位,使得事权下移,让部分应该属于中央或是上级政府负责的事务,推给了地方政府进行承担,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同时对于公共医疗、卫生、教育等部分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支出相对较低,让地方性政府支出公共开支较大,促使地方政府出现赤字现象。在进行分税制改革后,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并没有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权利益有所关注,使得税制结构相对而言并不合理,让财权呈现了倒三角结构,地方政府入不敷出,并最终使得地方政府收入占据总收入比例越来越低。

2.地方政府缺乏税收立法权。在进行对于税收立法权部分,中央进行集中把控,并没有将这一权利归给地方。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进行文化、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更多的时代性的缺陷,让国民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了较大的矛盾。从此次新型体质改革来看,中央仍然给予地方政府较少的立法权,其中仅仅包含:一是省级政府能够进行对于地方自治企业的部分减免所得税,对于自然灾害产生的企业或个人、家属及孤老进行减税,对于暂缓开证的非金属原矿与有色金属原矿的资源进行一定减免资源税;二是省级政府能够进行对于土地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小型税种的细则实施;三是省级政府能够进行对于屠宰税与宴席税的征收税目选择与减免。从上述法规中可以看出,中央仅仅给予了地方省級政府极少的立法权,这就使得下属地方政府甚至没有行之有效的立法权,而我国的税种、税目基本由中央政府进行制定选择,细则规定与实施,地方政府仅有部分小型税种的支配权。这种地方性税收立法权的丧失,极其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也使得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有所下滑,让非理性扩张与地方政府膨胀现象有所发生,我国新型体制改革中的税权集中,税法统一的管理方式,会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3.税制失衡,税种不合理。在此次新型体制改革中,将流转税作为收税的主体部分,其中增值税占据较大的不中,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占据比例相对较小,这种方式虽然能够让我国经济有所稳定,但是会造成经济制度较为扁平化,缺乏弹性。当我国经济出现较大的波动时,这种税收制度缺乏弹性的弊端就会显现出来,使得我国经济杠杆作用有所下滑,让高收入群体无法进行收入调整,也会出现社会上的分配不同现象。流转税过大的比例使得地方政府税收增长速度有所下滑,由于地方性政府只能收取25%的收入,而所得税能够占有40%的收入,这就会让地方税收无法进行有规范性的调整,出现税源不足的现象,也让地方对于税收征收方面缺乏征收信心,无法进行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最终出现更多的偷税漏税情况,造就财政地方收入有所下滑。

六、新型体制改革税收改进建议

1.明确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关系。根据财政分权的基础理论来说,需要进行对于地方与中央之间的职责有效规范,将财政关系清晰化,对于事权范围进行提前规定,对于财权范围尽早确定,让地方政府不需要负担更多财政支出,进而改善我国基层政府过大事权的改善情况。

2.优化地方税制结构。对于地方财政分权来说,地方政府首先要对本地居民进行负责。地方税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想要保证本地居民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正常运行,就需要完善地方税种,建立合理的地方税收政策体系,增加地方税基,对于收入增长具有一定的弹性,扩大地方税收来源,平衡社会收入体制。

3.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当地居民特色的收入模式,会需要更多特色性的地方税收法律。因此,地方政府需要获取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拥有地方税收模式的弹性,进行对于地方性不需要税种的舍弃。对于特定部分的收费,进行费改税的推行,巩固地方性税收的有序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七、结语

本文从我国原有经济体制入手分析,探究我国新型体制改革理论基础,我国新型体制改革的意义,并且分析新型体制改革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建议分析,希望能够对于我国新型体制改革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文献参考:

[1]  蒋永浩.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模式创新与规范化发展分析[J].纳税,2017,(19):19.

[2]  刘玉红.浅议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4):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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