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
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当下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中,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非常重要,这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需要考虑三个核心因素(主体因素、客观因素、普遍因素)以及遵守四个原则(符合人性、合理、规范、通俗性)。
一、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的重要性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城镇化率要由52.6%(2012年)上升为60%左右(2020年)。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民的市民化,这种转变不仅仅是户籍上的转变,还应该是农民定居城市后,真正从身份上、心理上的转变,这才是真正的城镇化。
随着城镇化的逐步推进,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日益成熟和完善,很多城市拥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舒适的居住环境,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人们愿意选择居住在城市。而当人们离开农村居住到城市之后,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融入到这个城市中。就城市而言,每个城市都会有相对独立的城市文化,比如北京有京派文化,上海有海派文化。而一个人只有深深地融入到其所居住城市的城市文化之中,才会消除疏离感,进而成为城市的一分子。
城市文化涉及到生活方式、伦理道德、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外来居住的人在融入这种文化时,会产生许多不适应、龃龉乃至对抗。如有的老人在进入城市生活之后,原有的亲情与友情逐渐淡漠,生活习惯也开始发生变化,再加上对当地城市文化的陌生,内心非常孤独,晚年生活很不幸福。有的人没有很好地融入所居住的城市文化之中,导致其不仅对生活环境产生不适应,甚至产生了对社会的不满与怨恨,随着这类人的逐步增多,有时会酿成群体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因此,中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和大量人群的流动与迁徙,表面上是家庭结构、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实质上是社会结构层次的变动,这种改变与变动会使一座城市原来较为稳定的城市文化因异质因素的加入而发生变异,在这变异之中,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尽管伦理道德的变化相对于其他生活方式的改变比较缓慢与滞后。
当一个人的生存空间、生存环境发生改变时,原来支配他的伦理道德文化会逐渐去适应新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环境,“农民”向“城里人”的转变是逐渐的,一蹴而就的改变仅仅是外在的改变,而内在的改变则需经过一番脱胎换骨的伦理道德的思想蜕变。
伦理道德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伦理道德对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运行有重要的作用。当一个城市的伦理道德文化发生变异时或许会使原来的城市居民和新加入的城市居民发生龃龉甚至冲突,因此就需建构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如果新的伦理道德文化被大家认可与接受,那么这个城市会逐渐走向和睦与繁荣;如果新的伦理道德文化使一些人的内心深处出现了撕裂的状态,那么这个城市就会出现伦理道德风险,进而影响城市的稳定与繁荣。
伦理道德最终的目的和意义是为人类和社会服务的,但是二者也会经常处于矛盾之中。其最好的一种状态是将二者融为一体,相得益彰。要达到这种状态,不仅需要人的自我约束,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当然,伦理道德也为人在现实社会中的行动提供了符合人的本性的动力和方向,并为这种行动提供了正确的价值辩护。这样的伦理道德文化才能被人们接受进而在社会中长久存在。
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中,大多数的农民进城仅仅是户籍上成为“城里人”,在思想观念上、伦理道德文化上还是原来的传统观念。同时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也使原来的城市伦理道德文化发生变异,也就是说,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是城市文化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二者逐渐融合的过程。就历史文化而言,城市伦理道德文化和农村伦理道德文化原本就有一致性的地方。
当农民进入城市后,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变,原来农村的一套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及人际关系发生了改变,原来的宗族血缘关系逐渐变得疏远,这些会影响到具有较强稳定性与坚固性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城镇化使家族、血缘、地缘关系发生了改变,好的方面是人们不再受到原来的道德约束,生活更加自由,生活方式与生存方式更加现代化,更加健康、文明,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文明,对于社会发展是有利的。不好的方面是原来的道德约束猛然松开,人的欲望也会随之膨胀,即使做了违背伦理道德之事,在城市非熟人的社会环境中也会被掩藏。对于社会而言,这会影响到社会的文明与和谐,甚至产生不稳定因素。
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说,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形成具体要靠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以及人與人之间集体式的文化氛围的营造与文化操守的坚守,农民的居住环境从农村迁入城市,由相对集中、相对熟悉的环境变成了相对陌生、松散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伦理道德也由单一的变成了多元的,因为这种改变,有时会产生混乱与无序,因此需要社会管理者在伦理道德文化层面进行规划与宣传。伦理道德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构建起良好的伦理道德文化,才能使社会稳定和谐、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在城镇化进程中良好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是非常重要的。
二、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的核心因素
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实际上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学话语体系。这个话语体系的建构首先要将国家的话语体系渗透其中,因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讲,伦理道德文化建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分支。同时国家话语体系具有前瞻性和发展性,对于伦理道德文化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支撑作用。另外,在当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市民原有的伦理道德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伦理道德文化理念。
国家话语体系的渗透与融入可使伦理道德文化建设制度化。实际上,古代的伦理道德文化基本上都是制度化建设的产物,正因为此,古代的伦理道德文化才能影响深远。在当下社会的巨大发展与变革中,也需要国家话语体系的渗透与融入,以促使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快速、完整地建构起来。
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在社会层面还需要两方面支撑,一是原有的市民伦理道德文化。这种伦理道德适应的是原有的城市结构与文化,因其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所以新的伦理道德文化要吸收、挪用、变革其中的精华,使之成为新的伦理道德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原有的农村伦理道德文化。原有的农村伦理道德文化适应的是乡土社会,虽然也经过了现代化的洗礼,但是具有传统性、私人性、宗法家族式的伦理关系依然占主流,这种伦理道德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多带有血缘性与小集团性。而一个城市需要的是公共性的、契约式的伦理道德文化,因此对于农村伦理道德文化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当然农村伦理道德文化也有很多可汲取的因素,在建构时也应吸收。
同时,要让市民从内心深处接受和认可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在建构时就要合理设置话语理念与话语逻辑。也就是说,既要在上述原有的市民伦理道德文化与农村伦理道德文化中选择符合社会发展和人民意愿的伦理道德理念,同时还要建构符合当下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的新的伦理道德理念,这些伦理道德理念在当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会逐渐融合形成新的伦理道德文化,进而成为他们日常行为的纲领。
而旧的伦理道德文化的消退绝非断裂式的,它是缓慢的、渐隐的;新的伦理道德文化的建构,也绝非一蹴而成的,它是缓慢的、渐显的。从建设角度而言,新的伦理道德文化是一种新的地方文化,这种新的伦理道德文化会促成新的人伦伦理与新的人际关系,这对建构正常的,和谐的、合理的、健康的精神文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之,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应是既利于国家又适应集体,还尊重个人的。首先是利于国家。黑格尔曾论述过: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统一体和文化统一体,需直接扎根于民族的伦理道德世界之中,同时又要间接存在于个体的意识之中。其次要适应集体。伦理道德文化的一个功能是促使人走出个人的小天地,走向群体,融于社会,摆脱孤独。最后要尊重个人。只有尊重个人,个人才能意识到它的价值,才会感到自身存在的价值。
新的伦理道德文化要很好地融合以上三者,就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主体因素。伦理道德文化从国家层面而言,它属于国家的风尚与意识,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论述道:“精神只有认识了自身以后才是现实的,作为民族精神的国家构成贯穿于国内一切关系的法律,同时也构成国内民众的风尚和意识,因此,每一个民族的国家制度总是取决于该民族的自我意识的性质和形成;民族的自我意识包含着民族的主观自由,因而也包含着国家制度的现实性。”这段话很好地论述了主体因素与国家的法律、风尚和意识的关系,“每一个民族的国家制度总是取决于该民族的自我意识的性质和形成”,也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因素,才“包含着国家制度的现实性”。而伦理道德文化属于国家的风尚和意识层面,这就要求伦理道德文化既要自我实现又要外在式的法律约束。
二是客观因素。关于伦理道德文化的客观因素,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论述到:伦理性的实体,它的法律和权力,对主体说来,不是一种陌生的东西,相反地,主体的精神证明它们是它所特有的本质。在它的这种本质中主体感觉到自己的价值,并且像在自己的、同自己没有区别的要素中一样地生活着。黑格尔在此谈到,一旦伦理道德文化形成,就成为一个“实体”,具有了“法律和权力”功能,最后要求个人和它的关系“是一种甚至比信仰和信任更为同一的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伦理道德文化虽然不是法律,但是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中国古代,伦理道德文化就具有法律的功能。在现代社会,虽然伦理道德文化没有法律文化的强制性,但是对人们仍具有很大的约束力,我们在建构新的伦理道德文化时,也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三是普遍因素。伦理道德文化约束的是群体,因此在建构时,要考虑普遍因素。如果一个新的伦理道德文化没有被群体接受,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失败的文化建构。只有被群体接受,这种伦理道德文化才能推行,进而远之。
三、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的原则
在当下的城镇化建设中,建构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可调節社会矛盾,健全人们的心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极容易抛却原有的伦理道德文化,逐渐走向唯欲望、唯利益、唯金钱的利益世界中,其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艺术也为追求利益而变成刺激人类感官的娱乐工具。
但是,建构新的伦理道德文化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是长期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伦理道德文化也会随之改变。但无论如何改变,伦理道德文化建构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基本的原则是伦理道德建设的基石,没有这些基石,伦理道德建设将无从谈起。
一要符合人性。人性是伦理道德文化建构之本。在当前比较复杂的社会结构中,伦理道德文化建构应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这样新的伦理道德文化才会被人们所接受,才会在社会发展中长久存在。当然,符合人性并不是无限放大人的自由,任何时候人性都应该受到一定的约束与规范。因此伦理道德文化不但要建构在人性的基础上,还要联系社会现实,把握好人性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尽量使人性不要与社会现实产生矛盾与冲突。当人性与社会现实发生冲突时,首先要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其次才能考虑个人的人性需求。
二要合理。伦理道德文化的合理性指的是当个人生活困顿之时,伦理道德文化会指引其重塑希望,从而走出困境。每个人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境,特别是对于从农村走入城市的人群,原有的伦理道德有些部分遭到了质疑,而这些伦理道德又深深地联系着他们的感情世界,当这些被质疑和颠覆之后,其人生观与价值观也会发生改变,导致其陷入困境,感觉迷茫。此时新的伦理道德可以帮助个人对现实困境进行合理的梳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走向美好的生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建构不能脱离实际,否则其价值体系就是虚空和匮乏的。
三要规范。伦理道德文化建构属于社会文化意识的建构,因此伦理道德文化的规范化是社会现实的基石。所谓规范化,是说伦理道德文化应是一套完整的文化体系,而非零散的、片段的话语。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引领社会氛围、打造良好社会风气的话语体系,规范是其根本。只有规范才能使这种话语体系具有正确的阐释性与操作性,如果一个话语体系的意义阐释具有不确定性与多义性,那么当其意义阐释和话语表述在社会中化为制度式的话语传达时是无力的。因此,规范化的话语体系可使伦理道德文化程式化与正规化,进而对社会产生影响,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约束力。
四要具有通俗性。伦理道德文化的接受对象是社会中的所有人群。特别是对于从农村走入城市的人们,其文化水平一般不高,过于典雅或过于艰深的话语体系会使他们难以理解,同时在社会中也难以流传,从而影响到伦理道德文化的影响力和亲和力。因此构建具有通俗性的伦理道德文化会使新的伦理道德文化在社会中被人们较快地接受。
总之,伦理道德文化建构在当下城镇化建设中是非常重要的,这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幸福生活与社会的稳定团结。良好的伦理道德文化是社会发展的润滑剂和助推器。同时,建设智慧城市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一个城市只有拥有良好的伦理道德文化,才可能成为智慧城市,人们才可以生活得幸福美满,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从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着手,分析了目前的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伦理底蕴。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行为;伦理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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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
在西方,经济与伦理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崇尚经济活动中的善行,强调善是经济活动中的目的,经济活动只是达到善的手段。在近代,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得以形成,经济与伦理得到了较完善的结合。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从人的同情心出发,考察了个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的伦理关系;在《国富论》中,以人的自利本性为基础,确立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两部分别讨论伦理学和经济学问题的著作中,各出现了一次“看不见的手”的提法。斯密说:“(富人)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看不见的手”究竟是什么,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没有明确定义,它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况且,既是“看不见”,似乎也无法具体说出那只“手”到底指的是什么,它仿佛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是,综观斯密在这两本书中论述的思想,我们可以抓住“看不见的手”的实质:它隐喻的是一种建立在利己行为基础上的调节私利与公益关系的市场力量。
按照斯密的理解,“看不见的手”是具有伦理特性的。《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激发了富人们的同情心,使得他们能够与穷人们分享生活必需品,而不是完全地将生活必需品据为己有;《国富论》中的“看不见的手”在个人追逐私利的同时,无意识地、自发地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扩展。斯密用“看不见的手”沟通了私利与公益,表明了他对市场自身伦理调节力量的信任。由于他是西方自由经济理论的鼻祖,因而,“看不见的手”被西方经济学中占主流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派推崇,奉为圭臬,并成为现代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当然前提。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眼里,“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中具有无穷的魔力,它伸向哪里,哪里的市场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就能调整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公正;市场存在的问题无须其他力量的干预,只要有了这只“看不见的手”,包括社会伦理问题在内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如此看来,被神化了的“看不见的手”兼具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伦理发展的双重功能。
在斯密及后来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思想中,对“看不见的手”的伦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主要观点是:首先,市场伦理的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市场能够自发形成既保护个人利益也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伦理秩序,个人和组织不能从外部予以干预,任何形式的干预都是对市场伦理秩序的破坏;其次,市场提供了个人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无论是谁,在市场面前都是平等的经济主体,都有获取个人最大利益的权利,它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在生存和发展权利上的不平等性和差异性;再次,市场保障了个人主动的道德选择自由。个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不受外部力量的约束和强迫,市场反对任何违背个人意愿的道德性强制;最后,市场推进了公共利益的发展。在个人追求利益增值的同时,不需要刻意地考虑公共利益,因市场力量的作用,对私利的追求无意间也能使公共利益自然增长,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基础。
到了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约翰•穆勒那里,对“经济人”的含义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但穆勒也指出,“经济人”只是一种抽象,而非现实的人本身,它是对人的实际行为的一种不完全精确的假设,因此得出的结论只在抽象意义上为真,一旦运用于实际就要进行修正。
遗憾的是,近代以后,西方主流经济学遗忘了经济的伦理意蕴,朝着“价值中立”的实证科学发展,“经济人”成为一个模型和分析工具,排除了任何伦理因素的考虑,其主要原因是“边际革命”以后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是使用数学方法并依据数学模型进行“演绎”的科学,应该说,经济的数学化是一种进步,它能使经济学的逻辑结构更加精致,但由于过分忽视人的丰富性研究,把理性经济人归结为数学符号的简单化趋向,使经济学成为“象牙塔之中的黑板经济学”(科思语)。对此,马丁•霍利斯与爱德华•内尔讽刺到:“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都没有直接阐释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的潜在假定存在于投入与产出、刺激与反映之间,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曾结婚也不是单身汉。我们不知道他是否爱狗、爱他的妻子或喜欢儿童游戏胜于喜欢诗。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我们知道无论他要干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以最大化的方式得到它。”
而丧失伦理内涵的“经济人”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条件,而是在危害市场经济。凯恩斯有一句令人深思的话:“.……我们将自由地回到宗教信仰和传统美德的那些最确切的原则上来——贪婪是一种罪恶,高利盘剥是一种不端正行为……我们将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宁愿取善而不为实用。” 这是经济学家的忠告,值得我们深思。西方主流经济学不仅将经济学与伦理学割裂开来,而且将“经济人”的思维逻辑大规模地侵入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用德国学者彼得•科斯特洛夫斯基的话说就是:“在当代的实证主义经济学理论中有这样的趋势,即把经济学和它的范例变成关于人的行为和社会的普遍而终结性的理论。”这表现出一种“经济主义的缩略”。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数学化、模型化热塑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有了新的转机。其一,一些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学研究对象。当今理论界比较公认的经济学研究对象是资源稀缺和人的欲望达到合理的配置。也就是说,经济学是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满足人们的欲望,并将这些商品在不同的人之间分配的学科。既然经济学不仅要研究资源稀缺,还要研究人的欲望,那么,必然涉及哲学层面对价值定义的论述。我们知道,人的需求具有无限性,而资源又具有稀缺性,这就必然产生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为避免或缓和这种冲突就必然使人们的欲望超越人性本能的放纵,同时又要使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一整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没有这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人类将失去满足自身欲望的操作能力。其二,质疑经济数学化、模型化。一般来说,完善意义上的经济是理性经济,它不单是投入产出的物质或数量问题,还有着精神及其伦理问题。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对主流学派的经济学研究范式进行了大胆的质疑和批判,并从中引发出许多发人深省的理论问题,这些主要理论贡献充分表明,行为手段、伦理道德、制度变迁等作为经济活动的变量已受到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印度的阿马蒂亚•森指出,尽管忽略伦理方法,经济学照样能获得相当丰硕的成果,更未必使经济学失败,但经济学的更强的说服力在于对经济行为中的社会相互依赖关系的更深刻的思考。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更明确指出“经济不仅仅是由经济规则来控制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们的意愿和选择中,经济上的期望、社会规范、文化的调节和道德上的善良表示的总和一直在起作用,因此,这种总和在经济行为和经济理论中,也必须得到考虑并反映到经济行为的道德特征上来”。
以上是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西方关于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回归:即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和约翰•穆勒,体现的是“经济人与道德人要统一”的思想。而从近代以来,实证主义将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单纯强调经济人的思想,酿成了西方社会物质文明丰富、精神文明匮乏,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盛行、信仰危机等社会问题严重的局面。如今,许多学者重申经济人与道德人应统一,呼吁要加强经济伦理建设,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一曲折回归,是西方社会走了许多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总结概括出来的,体现了道德发展的规律性。这使得我们要深思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意蕴到底是什么。
2 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经济与伦理是一种互动的辩证关系,经济是基础,伦理属上层建筑范畴。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经济基础对经济伦理具有决定作用,经济伦理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经济伦理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当经济伦理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经济伦理落后于经济基础时,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经济伦理也必须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从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看,经济行为是伦理规范的源泉和载体,伦理规范则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和价值取向,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市场是研究经济伦理的舞台。美国经济学家A•斯密德认为,市场是一种伦理的制度,“无论是完善的还是不完善的市场,总存在一些为人们普遍享用的基本价值判断和公共选择规则……任何一种市场价格体系体现着人们对某一伦理关系的起码认同,改变流行的伦理价值将有可能带来价格结构的变化……社会不存在不具有基本伦理判断的市场价值,缺少了伦理价值,交换不是变坏,而是无交换可言。”
2.1 市场经济蕴涵伦理精神
著名的经济效率原则——帕累托最优境界,把边界定为“每个人的利益增进不得以减少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标准上。事实上,市场经济的伦理本质就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作合乎逻辑的展开,就可演绎出诸多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
首先,利益导向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首要原则,人们必须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扩大生产,而扩大生产又必须以增加积累为前提,增加积累要求人们勤俭、节约、聚财,正因为这样,“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利己、正当求利”就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伦理支柱。同时,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通过诱发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去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带动整个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这就涉及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这就必然要求人们遵循“两利相权取其大”的集体主义原则,其最低要求是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即正当求利,合理利己。其次,商品交换最基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它内在地要求人们遵循以下规则互动:承认他人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拥有相同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意志和决定。显而易见,如果不遵循人格独立、平等、公正、诚信规则,交换便无法进行。可见,市场经济推动独立人格的发展。再次,根据供求规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这是市场经济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这个特征使得人们必须把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观念根植于自己的经济活动中。因为不把社会生产置于社会需求基础之上,商品就难以实现其价值,更谈不上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市场经济是通过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求来获取利益的,它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最后,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又一规律,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竞争必然会推动社会进步,而竞争需要有公正的环境,所以,竞争要求人们具有公正诚信的品质。
以上分析表明:市场经济活动不但有其特有的规律和规则,而且有这些规律、规则决定的经济伦理,这些经济规律、规则与其自身演绎的经济伦理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当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伦理反作用于这些经济规律、规则时,就能保证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在遵循和违反的两个层面上,或展现人性伦理界定或道德导向,使得经济活动符合人的目的;或违反经济伦理道德,最终阻碍经济活动的发展。
2.2 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伦理蕴涵于市场经济之中,有其经济基础,但伦理道德一旦形成并被人们掌握利用,就会反作用于市场经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规则要求的科学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违反市场经济要求的落后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第一,科学的伦理道德能指导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使市场主体在正当求利的经济行为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科学的道德可以降低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
第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作为“伦理资本”,创造经济利益。科学的伦理道德就其功能来说,它不仅要求人们不断地完善自身,而且要求人们珍惜和完善相互之间的生存关系,以理性生存样式不断创造和完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这种功能运用到生产实践领域,必须会因人的素质尤其是道德水平的提高而形成一种不断进取精神和人际间的和谐协作合力,并因此促进有形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和产出效益,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 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底蕴
上面谈到了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底蕴?
第一,认可和保护产权。通俗地讲,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关系为核心的经济。交换关系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但实质上是反映了人们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中的核心是产权的让渡,即产权关系的平等交换。产权是指人们对某种经济物品所有的一定的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等。而这些权利需要社会的认可与保护来维系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如果产权界定不清,分不清谁是产权的独立占有者,何来市场经济,何来经济主体的自由决策;何以会使利己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何能有经济主体之间的逐利竞争。
第二,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性质,赋予了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基础伦理条件。它主张通过规定经济主体成员一般的、基本的经济权利和义务,赋予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进行独立决策和行动的经济价格。另外,劳动者自由和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也就形成了最合理的人员安排结构,有利于劳动者个性的发展,有利于人尽其才。
第三,经济公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公正作为处理和调节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应当”之理,自然就来自在生产与交换中所呈现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由这一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经济公正的核心要求就是自愿。即只有一个人自己才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公正的生产与交换就是在生产与交换中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出于自愿,这就意味着其中没有欺诈,没有胁迫,没有垄断,没有强权。经济公正的第二个要求是公开。由于交换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自己所用来交换的东西和打算交换的东西之间,人们对自己的东西知道得更多,所以双方都“应当”公开与交换相关的所有信息,以利于对方作出正确的效用判断,实现交换的利益增额。经济公正的第三个要求是平等。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必须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任何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交换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交换双方有权向对方挑选符合自己需要的商品,而且有权计较自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是否在交换中得到足够的补偿。所以,经济上的平等主要是与物质财富的分配相联系,其中包括经济活动中的机会平等,即竞争规则和分配规则对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运用社会资源的权利平等、劳动价值的平等。
第四,追求效率。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促成的,即市场经济的自由、利己、交换、竞争、分工的性质促成的。正是由于经济主体的利己行为、市场竞争的强制力,才有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不断提高;正是由于交换的存在,经济主体才能在追求各自所需的价值中,各得其所。同时交换又是推动分工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竞争的外部压力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的专业水平越来越高,从而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因此国民经济得到了长期、快速的发展,社会产品不断丰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契约观念。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制度伦理要强化契约,鼓励市场交易的契约化,树立起契约观念。与之相适应的是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伦理要求广泛树立起契约观念,促进市场交易的普遍契约化。此外,还有经济的公平性和制度的道德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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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翟晓英(1972—),女,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读博士,山西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
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生态文化以极大的包容性、整合性甚至是基础性、有机性改变着人的价值观及文化存在。经济活动作为生态文化与复合生态系统整体运行的保证,必然内蕴着巨大的文化因素,它对人类整体文化的构形及演进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是不可缺少的。经济的生态结构表现出人的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不可分离性。人类的物质生产方式与经济活动的存在方式必须纳入“自然的经济体系”整体结构中,既显示人类活动的特殊性,又呈现人的生态化存在的必然性。
[关键词]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经济生态结构;复合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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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盖 光(1956—),男,山东烟台人,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生态哲学与生态经济研究。(山东淄博 255049)
Title: Ecological culture and structure of economic ecology
Author: Gai Guang
Key words: ecological culture; ecological economy; structure of economical ecology; compound ecological system
生态文化作为人的存在的根本状态及价值观的转向,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文化形态,并不限为古代农耕经济文化和近代工业文化的历史性延续,而是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甚至政治文化、制度文化等相并行的文化类型;它也不是以雅与俗、贵族与民间、地域与国别以及由历时性与共时性交织而成就的文化模式及文化形态,而是“人的新的生产方式,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产方式”,“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①是与复合生态系统相并行并使其系统运行呈现文化样态的文化形态。生态文化不仅将经济结构调适为生态化、文化性的结构,而且“将人-社会-自然生态系统看作价值系统,因而要求文化价值取向应立足于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从人、社会、自然的协同发展出发,选择文化发展方向,规范人的社会实践活动”。①生态文化具有极大的包容性、整合性、系统性、调适性,甚至是基础性、有机性、生成性及可持续性,是需要我们改变价值观、行为方式及文明构成方式才能认同并守持的文化形态。生态文化调适经济活动为生态化、文化性的基本条件是要呈现经济的生态结构,需要表现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不可分离性,进而表现人在生态化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生态文化与经济生态结构的文化征象
人类的物质生产方式与经济活动的存在方式必须纳入“自然的经济体系”的整体结构中,成为生态系统循环往复运行中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呈现生物多样性与共生性的一种特殊的组织样式。
在发展理念的促动及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经济活动总是会截断自然和经济的这种循环,使之处于一种悖论状态,有时甚至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如美国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詹姆斯·奥康纳(James O’Connor)所言:“自然界对经济来说既是一个水龙头,又是一个污水池,不过,这个水龙头里的水是有可能被放干的,这个污水池也是有可能被塞满的。自然界作为一个水龙头已经或多或少地被资本化了;而作为污水池的自然界则或多或少地本非资本化了。水龙头成了私人财产;污水池则成了公共之物。很显然,水龙头是资源衰竭的一个隐喻;污水池是污染的一个隐喻。”②我们所言的生态文化以及经济的生态结构要求人类的经济活动必须是有节制的,这种节制既包括自然生态中资源、能源的有限性与环境承载能力的限度,更包括人类自身发展的限度及“顶级”性的内在有限性,同时还必须存有公平、正义性及代际性关注等多种文化与政治性因素。如拉兹洛(Ervin Laszlo)所言:“人类面临着一个严峻却得不到广泛认识的问题,即决定人类存亡的不是外部极限,而是内在限度;不是地球的有限性或脆弱性导致的物质极限,而是人和社会内在的心理、文化尤其是政治的局限”;“世界上许多问题是由外部极限引起的,但根子却在内在限度。”③“内在局限”的严峻要求使我们必须由内而外地通过认识来解决这种局限性,即积极把握外部极限,不断地清理、净化“污水池”,并保持及补偿“水龙头”的生态功能,体现其生态节律及永续性。事实上,这多种因素是一致和一体化的,是以系统整体特性来保证人类能够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因素。但我们还必须看到,要实现经济生态结构的这一系列要求,仅靠经济自身运行是难以完成的,还必须依据社会、精神、文化系统的整体运行,而这种运行又必然呈现生态一体化的运行节律,形成生态文化的整体性风貌。
生态与文化的有机合成既是现实的需要,更是历史的必然。研究生态系统是现代生态学与经典生态学在研究对象上的一个主要区别,这个区别的核心实际上就是关于人的问题,而只要是涉及人,就必然呈现为文化问题。生态学的历史性分野既包含如何认识与调控人的存在及人的发展的问题,更涉及如何把握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的问题,并且将人的生存与发展同生态系统的存在及平衡性运行节律保持适度性、节奏性、协调性、平衡性及可持续性。经典生态学所关注的主要是生物世界,或者是生物种群、群落本身,以及它们相互间、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很少涉及自然、环境与人及人类社会的关系,更不可能关注人类社会中的政治、精神/文化等一系列的问题。现代生态学则是将这一系列关系及各种问题进行了全面拓展,它所涉及的整个生态系统,其中就包括人本化、人文性的景观系统、环境系统及全球系统,更将人类存在系统作为其主要的研究对象,并且它直视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关注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活动以及精神文化活动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的各种影响。
如果利用生态学的思想以及拓宽生态学的视野,或者构建生态文化机制及生态文明体制,是完全有可能认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也能够较为深刻地认识到:生态学及对生态系统的研究应该全面涉及人类的存在问题,需要渗透到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并就此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由生态文明的历史特性及现实要求而凸显的人类文明的最高程度,实际上就是在不断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人类的文化存在及生态文明的要求突出了人的存在的系统化、整体性及生态化,表明人这个特殊的“类”的整体素质及其生存与发展的程度必然具有生态化的特点。事实上,人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在于人类认识和解决生存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的能力,这不仅包括合理调适人类经济活动结构,合理解决自身社会、政治、精神、文化中的各种矛盾,更内存有解决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生态矛盾,并祈望生态公平。产生解决生态矛盾的方法并祈望生态公平,不仅是指人对自然的态度、获取自然资源及财富积累的方法,还应该包括现代人的生存活动对后代人的发展能否有公平的意义指向。人的素质程度所显示的人类文明及文化征象,还体现在人类对自身的批判性、质疑性、反思性等方面,以及人们以问题意识为价值取向的化解矛盾的能力,以生态文明精神体现人类的自我反省与自我控制的能力。
生态文化与经济活动具有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活动为生态文化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成为人类生态活动及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作为基础和保证,经济活动也必然内蕴巨大的文化因素,并作用于人类整体文化的构形,对人类文化演进同样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如果就经济本身的特性而言,作为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及社会运行方式,其本身就包含有多种精神及文化性的存在样式。国内有学者通过对市场经济的精神文化特点的分析进行了这样的评价:“市场经济的主要文化精神,具体表现为市场主体的竞争精神,内含于市场经济中的科学技术含量及其经济活动主体所表现出来的科学精神,以及市场活动主体为了追求经济效率的科学管理精神和为了维护市场经济有秩序有规则的运行所体现出来的法制精神。”①经济活动所体现的这四大精神又必须连接经济运行的制度与体制,既保证制度与体制建设的基础,又合理推进制度与体制的发展及完善,由此而形成系统整体性的经济文化运行逻辑。如果说经济运行的这一系列精神特性同制度与体制建设相伴随带有一定的硬件性及手段性的话,那么,这一切活动方式的实施还必须融入社会伦理道德的软性机制,从而构成经济活动的文化征象。伦理道德既是社会生态的构成元素,也是人的精神文化活动的主要构件。在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与文化化的机能中,伦理道德作为文化构成元素还必须内蕴这样几个方面的意义。其一,既有普泛性,又具有补偿性。因为它是所有精神构成要素及经济主体活动都应该坚守的原则,同时它可以作为竞争、法制、科学等运行方式及手段的合理补偿,对这些活动不完善的方面进行补偿。其二,既可以显示精神激励的功能,又能够显示其约束性职能。伦理道德的激励机制往往不是硬性的及物质化的,这种激励往往以社会评价及价值评价的形式展开,其中包括制度及体制性激励,更包括社会公正及正义性激励。伦理道德的约束性不仅适用于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同时也适用于政府主体及社会公众行为。其三,既具有渗透性,又是一种调节器。伦理道德不是独立于社会运行、经济活动及人行为方式之外的文化构成要素,而是渗透到社会存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甚至各个角落,渗透到人们的精神心灵中,是人们一切活动必须恪守的活动原则。它作为一种调节器既调节个体行为,也调节群体行为,同时还要调节社会整体及政府行为。作为体制性道德,它显然还有调节体制行为的能力。
经济运行的生态结构有如人的活动,必然需要道德关怀及人文性的注入。经济活动造成的资源、能源、环境以及人的精神存在自由度的缺失,不仅需要物质性补偿,更重要的还需要道德及人文性的补偿,这实际上是人的自我补偿,也是一种精神生态补偿,这是人能否最终获得幸福感及健康性生存的呈现。道德及精神性补偿还体现出人的义务、责任及反馈性,不仅是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反馈,同时还呈现出人的整体活动对自然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的反馈。英国生态主义学者布赖恩·巴克斯特(Brain Baxter)就说:“如果自然界能够尽可能的多样化,对人类来说,他们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之间紧密联系的选择机会就越来越多。这些都是增进人类幸福生活的重要因素。要做到这一点,人们就要培育某种重要的道德关怀,以最为广泛、最大程度地保护自然的多样性。不过,这是一个人类对于多样性拥有道德责任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按照多样性在于它本身而进行独立的道德权衡的问题。”①这既是人类自我的道德关怀,也体现出人类对自然的道德义务,因为“人类是有责任为这个星球上的其他栖息者的权利进行辩护并予以捍卫的道德代理人。这样一种权利意味着,人对大自然负有义务和责任”。②
二、复合生态系统中的经济链条
生态系统(ecosystem)一词是由英国植物学家A. G. Tansley(1871-1955)于1935年提出的。Tansley特别强调了生物和环境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强调了生态系统内部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在功能上的统一,并把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当做一个统一的自然实体。他认为:“整个系统(具有物理学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物复合体,而且还包括了人们称为环境的各种自然因素的复合体。……我们不能把生物与其特定的自然环境分开,生物与环境形成一个自然系统。正是这种系统构成了地球表面上具有大小和类型的基本单位,这就是生态系统。”③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曾经界定了生态学中的一些基本用语,其中在解释“生态系统”时称,生态系统是“指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群落和它们的无生命环境作为一个生态单位交互作用形成的一个动态复合体”。④显然,这个文献是就生物多样性本身而论的,在这个界定中,尽管没有具体涉及人的问题,但生态系统作为一个“动态复合体”,理应是有人参与的整合体,因为人理应是生命存在的群落,人的一切活动都需要与环境进行物质转换、能量交换及信息传递,这三者就构成了生态系统运行最为基本的规律。作为吸纳人来参与并且呈现动态机能的生态系统,它应该具备多层次的特征。正如英国学者马尔特比(Maltby Edward)等从生态系统管理的角度所进行的论述:生态系统首先是一元、系统整体的,它“将植物、动物、人类社会以及环境整合在一起”,“主要强调一个完整或整体系统的功能”。其次,生态系统是组织、协调化的,它将系统间“各组成要素的等级划分为了解复杂关系提供了方便,同时有助于数据收集的组织化”。第三,生态系统强调“功能作用”,它注重研究“系统每一组分的因子”间的相互影响。第四,生态系统是一种普适系统,它可以“利用普通系统理论的规则和概念来预测一个生态系统中单一或多个变量的变化影响”。①第五,生态系统是一种文化构成系统。“动态复合体”还应该是文化构成,而且是更加宽泛、更加广义的文化。事实上,可以呈现我们所探讨的生态文化,或者是生态文化的现实化、具体化,这其中更加突出了人的能动作用,突出了人类文化构形的积极作用。
生态系统作为一元整体化的、具有自组织功能的“动态复合体”,其基础实际上应该是由生命的存在系统而组成的,是由生命的运动系统而形成的,因而它必然要呈现为“生生”的动态结构。我们可以将自然宇宙系统和地球存在系统视为巨大的生命体,视为巨大的“生生”运动的系统。在地球生态系统中,不论是植物、动物还是人类社会,不论是人的个体生存还是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各种精神活动方式,都可以整体化地组合在这个“复合体”中,并使之成为复杂的、动态的、多层次的、立体性的、有组织的系统结构。复合生态系统中社会、经济、自然链条的结构趋向不同,既表现人的活动的选择、递进及反馈、循环机制,也显示出一种价值立场的问题。它会引起我们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态系统的关系及构成方式的不同认识,并进而引发我们对人类的生产及生活方式或者直接就是人的生存方式的不同的价值体认,从而影响对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的确证,干扰“动态复合体”对人之生存的意义指向。显然,这里要涉及系统运行及“生生”节律的两个方向,即“社会-经济-自然”方向及“自然-经济-社会”方向。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序位排列问题,因为假如序位置换必然会引发人们对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生态系统之关系的不同态度,同时也直接涉及我们在认识、理解、把握生态系统时,在从事人类的社会实践及经济活动中,如何确立人类在系统中的位置;同时还会涉及一个有关“中心”性观念的问题,而所谓“中心”性观念就是指曾经引起人们广泛争议的人类中心、自然中心以及生态中心的问题。在我看来,不论哪种中心,人的存在不可能偏离自身的自然特性,人必须通过人的自然存在状态及生态运行方式确证自身在生态系统中的生态位,这就要求人的生存与发展必须是生态化的,人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必须要呈现生态存在状态。如果破坏及背离生态化,那么人的存在就必定会受到危机的胁迫。由此看来,由“自然-人”而展开的“自然-经济-社会”的运行节律更符合生态系统的结构本性及演替规则,也符合人的生成性与“自然的人化”的规则及演化节律,同时也更符合人在生态系统结构中寻求、确证以及科学、合理地调节自身的生态位,从而构建人类自身生态化生存的本性。
复合生态系统是人的生态活动的系统,理应呈现为文化的状态。事实上,我们所言的生态文化,实际上应该是在这种系统构成中的文化。上述分析表明,不论是哪种序列,或者是哪种运行链条,经济活动都是中介,是中间环节。经济的生态结构在复合生态系统中的这种中介关系还使之起到双向辐射的作用。作为自然向人的物质转换机制,作为人的经济实践和财富的积累方式,它向社会、精神、文化结构辐射,为人类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滋养,表现自然生态对人类活动的服务性及生态支持。同样这重机制还形成循环、反馈及补偿机制,表现经济活动向自然生态的辐射,这一环节表明人类活动不仅需要通过经济活动获取生存滋养,同时还要通过经济活动将人类活动状况反馈于自然生态,不论是有益于自然生态状况的活动还是不利的活动,不论是物质生产性活动还是精神文化性活动,最终都会通过经济活动作用于自然生态,以体现人类在生态循环链条中的可持续性生存与发展。
经济生态结构作为复合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要素,作为人的生态化存在及发展的必要滋养及物质支撑基地,理应以文化的形态体现其职能作用,理应体现与生态文化的一致。其一,经济生态结构是社会平衡机制的推进力量,并且是生态存在的关系性、动态性、节律性保障机制。其二,经济生态结构也展示人类文明程度,并且能够聚集人类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文明成果,由此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其三,经济生态结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及人与自身多重的生态关系的主要支撑结构。其四,经济生态结构是人类与自然生态建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人类生态存在对自然生态形成反馈机制的主要结构。
三、生态文化促生经济生态的多重意义
生态文化强调生态整体性,明确人类在生态系统整体中作为一个“类”存在的特性,并认为“人和人类社会是自然生态系统自组织进化的产物,人和人类社会产生以后又作为相对独立的主体,以自身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活动,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组织演化过程”。①生态“类”存在特性体现了人的生态群落效应,实际上也运行着这种双重的自组织过程,而这种“类”的自组织演化实际上就是人的社会生态存在结构。
经济活动在生态文化结构中的存在方式尽管是多样化的,但总是要体现经济活动的本性,总是要实现经济活动的目的性。经济活动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为人的存在。人的生存与发展使人成为利益存在的主体,因为人必须有基本生存需要。要满足人的需要,人类就必须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人的需要不仅是肌体的、物质的,同时还有社会化、精神性及文化的含义,这就使经济活动在满足人的需要问题上,不仅是物质肌体性的,也是社会、精神、文化性的,是多重需要的经济生态合成。人的精神文化需要的不断满足,又会不断地平衡利益及单一性物质需要,而使经济生态结构同样呈现文化品性及样式。
第一是动力机制。人的生存需要与利益的存在使人的发展有了驱动机制,经济活动的动力性主要还是由利益取向的最大化来呈现的,而利益取向又时时由人的需要指数的不断增长、人们对生存质量的不断寻求所掌控。驱动机制的形成往往使经济活动显示出过程性与结构性的统一,而最终由效率指数来展示其结果。在生态文化视野中看经济活动的驱动性,首先要求这种动力机制必须是生态化与文化化的,同时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又要求经济的过程性与这多重结构必须体现文化特性。经济的生态化不仅体现为经济活动过程与结构的生态平衡,还要求经济活动的入口与出口的生态化。其中入口主要涉及资源与能源的有限性。经济活动的文化特性或者是生态文化特性所要寻求的入口的生态平衡,主要是解决资源、能源的有限性与人的需要及利益追寻的无限性的矛盾。出口显示着终端的效应,主要涉及污染问题,生产、生活的废物及垃圾如何处置,资源、能源能否再利用及再生性等问题。人的利益与需要追寻的无限性往往会促使人们不断地扩大生产及片面发展,除了极度地占有资源、能源外,在出口方面则是极度地排泄生产与生活废物而最大范围地污染环境、危害生态,严重影响生态平衡性节律及人们的生存健康。经济生态构成的生态文化特性就是要我们主动地寻求出口的平衡,既减少及降低污染,构筑循环经济机制,形成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又不断地转换终端,或者是延长终端。
第二是支持发展。生态文化与经济生态结构的一致性还体现了这样的道理:经济活动效率的高下与物质财富的多寡并不一定就显示经济活动的强盛,也不一定就是人类成就的主要表征。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要求人们的财富观念中必须充蕴生态财富。所谓生态财富一方面要求经济活动的成本计算不可忽略生态成本与环境成本,因此财富的存有就不可能是略去生态与环境成本的财富;另一方面,生态财富要求经济活动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必须寻求生态平衡,不仅是经济活动过程与结构的生态平衡,更重要的是引领人们确立发展观念的生态平衡。事实上,这一切都必须是文化性的。如果不将经济活动转换为生态化与文化性的运作,将生态观念与文化观念支撑财富观念,而仅仅以利益需要以及单一效率来支撑、来驱动,那么,经济对发展的支持就是片面的、非协调性的,因而就难以形成协调及可持续性的发展。经济活动对发展的支持,除了其物质基础性和财富性以外,还要不断地引领人们的消费由片面的欲望性消费、单一的物质与肌体性消费,向充蕴着精神文化性的生态消费、绿色消费转换,以不断地形成科学的发展观及生态化的发展观。
第三是价值平衡。在利益取向最大化的经济活动条件下,价值主要体现为实用性,是一种量化形态或者是感性形态的,是非理性的。生态文化与经济生态结构的一致性要求我们应该将经济活动放到生态文化的视野中去审视,价值必须蕴涵理性精神,并将经济活动的生态平衡作为一种价值呈现。价值的理性精神并没有排斥价值的实用性以及所呈现的需要与满足需要的节律性,事实上,这里更强调的是价值以其理性存在的方式呈现着公平、公正与正义性。所以,我们认同价值的平衡意义,主要不是片面强调生产过程及物质财富实现过程的价值平衡,也不是局限于交换关系中的价值平衡态。公平、公正与正义性意义上所要求的价值理性起码有三重含义:其一是社会存在整体条件下普遍的平等与正义,这其中既含有生产及经济过程中的平等与正义,也包含分配、交换、消费过程所必须具备的价值主体的人格平等。其二是作为生态文化条件下的平等与正义,它要构筑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关系,也就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并在共生性、互惠互利性的意义中构筑人的活动,启动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其三是代际间的平等与正义。这就是说前代人的任何活动必须顾及后代人,这不仅是为后代人创造极大的物质财富,构筑丰厚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为后代留下蓝天、碧水、绿地,为后代人留有可以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能源与环境条件,体现代际价值及未来价值。
第四是制度体制。不同的经济制度也会形成不同的经济体制,也会产生不同能量的物质基础,以及形成发挥物质能量的不同效应,从而产生不同的经济职能。把握经济的制度与体制实际上可以有两个层面,一是利益性层面,二是职能性层面,而这两个层面又可以表现为两种结构。当经济活动作为制度而存在时,它更多地是与社会利益及其结构相联系;当经济活动作为体制而存在时,它更多地是与社会职能及结构相联系。经济活动的根本特征就是利益的取向最大化,是追求高效率,这种利益的取向与高效率就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价值追求。经济制度是基础,体制是保证,这就是说经济活动价值取向的最终实现,尽管必须体现制度性价值,但同时又必须有体制的职能为保证,因为体制不仅体现经济的社会职能结构,同时还内蕴着政治化因素。事实上,我们这里所论述的这种经济生态活动的体制与制度,不仅限于经济活动,更重要的还体现在相互间的转换形式方面,必须以这种制度与体制的根本方式来保证复合生态系统的运行,保证生态文化机能的生成与延续。
责任编辑:胡颖峰
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阿马蒂亚森;功利;道义论;自由发展观
F2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改革開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并逐步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是,以西方主流经济思想-功利主义价值观为依托的市场经济体系,在中国的运行也导致了不少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两极分化、不平等问题、社会正义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等。
这些问题的产生引发了我国学者对经济伦理学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王小锡教授在结合东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为框架,强调了经济问题的伦理道德属性,并将伦理道德引入到生产力要素中,成为独立的“道德资本”。厉以宁教授认为道德力量的调节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在经济活动中应充当市场和政府调节之外的“第三种调节”,对于贫富悬殊问题他则设想收入的“第三次分配”。夏伟东教授则认为中国是在“理论准备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进入市场经济”的,对伦理道德的功用认识不清,主张“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樊纲教授也同意经济学的分析离不开伦理、道德与价值观,并强调经济学应该是接受现存的“人性”后再做自己的分析,而不是预先假设了“人性”再去分析。对于伦理道德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茅于轼、盛洪、张曙光、乔洪武、汪丁丁、万俊人等一批学者均有深刻的论述。
西方对于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财富只是因为它有用或者别的什么理由才重要,并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最后东西。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也提倡道德情操作为经济学的内在基础,只是后来经济学与“工程力学”的结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庇古开创福利经济学,到埃奇沃斯、帕累托、阿罗等的理论贡献,西方经济学开始注重到收入分配等伦理层面;布坎南则从市场的角度出发,对道德与效率的冲突提出了一种独特的解答方式;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在《伦理经济学原理》则明确提出对个人行为进行伦理经济制裁的主张;而阿马蒂亚森基于自由-权利概念提出来的发展观,则是将伦理道德内化于经济活动秩序的完美结合,是经济伦理学的道义论回归。
森的自由发展观与西方伦理思想诉诸内己的特性相匹配,该理论具备了内在逻辑一致性以及开放性特点,所强调的自由-权利概念内涵丰富,对于解决我国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有极高的理论参考价值。本文试图将自由发展观与康德的道义论伦理思想进行整合,以此为森的自由发展观建立一个更加牢固的道德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经济学论证将更具说服力和发展潜力。这是本文的一大亮点和创新之处;当然,若处理得不好,也会成为文章的败笔。
2 “功利”与“自由”所理解的经济“权利”
边沁的功利主义和康德的伦理观看似差异很大,由它们引出来的实践权利也大不相同。由功利主义伦理观引出来的权利,特别是边沁的观点,可以称为基数效用论,讲究效用数量,实践权利是由实践结果的效用值来决定的。这样,它的裁决权是外化的效用数量值。道义论伦理观引出来的权利,尤其是由康德开创的自由概念,强调行为的善良性,实践权利是由实践的动机来决定的。这样,它的裁决权就内化成了善良意志。
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按照边沁和康德的理论,两种伦理观所衍生出来的权利概念必然能够而且一定要在经济领域一以贯之地实行,而且两者只能择一而行;否则,便是成了人格分裂者。粗略来看,边沁的权利是一种求之外在的手段,而康德的自由权利则来自我们心中的自律裁决,是一种诉诸内在的本质手段。
但是,当我们回到康德的“任意的自由”概念时,问题便迎刃而解。康德的自由包括技术层面和道德层面:技术层面受到感性的干扰,本能一般是短视的,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做出冲动行为,这种短期的结果决定论,正是功利主义伦理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所在;道德层面则超越了感性体验,强调了行为者动机的单纯性,但动机具有内在性,难以得到考证,使得操作性不强。由此来看,两种伦理观在康德那里都得到了体现,但是作为哲学家,康德认为只有道义论伦理观才具备坚固的基础。但是从具体的操作层面来看,康德会更加同意边沁的立法原理:“大自然利用人的贪图享受和爱慕虚荣的弱点,让我们尽量去追求自己的自由的任意和外部感官的满足,同时却借此暗中实现着自己的意图,即为我们在内心感到自己的道德价值而做准备。而这正是自由作为一种在外部世界中的法制状态下的合法性的权利’的意义。”康德也认为,作为自由显现在外部世界的权利主要表现在我们的感官体验上,而这也是边沁的立法原理基础所在。在《论通常的说法: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上却是行不通的》一文中,康德就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权利出于自由”,但它“并不是自由意志本身,而是自由意志的外在关系”;并且它还不是一般的经验现象,而是从理论通往实践的中介。
至此,我认为功利主义和道义论伦理观都比较赞同把功利最大化作为外部世界的一种行为准则,而由此衍生出来的实质权利也该由功利原则确定。至少,可以认为在康德和边沁那个时代是这样的。
3 经济伦理学的道义论回归森的自由发展观
然而,作为社会的发展结果,物质不断增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不仅仅是满足基本生理需求,还需要正视生活本身以及生存环境等问题,例如人们享受经济成果的权利、避免饥荒的权利以及高水准的受教育权利等。而这些在传统功利主义伦理观里面几乎毫无涉及,更加没有谈论经济发展的目的和意义。
在边沁时代,资本主义处于资本的积累时期,人们的生活质料没有得到完全满足,这时使用“功利”或“效用”来衡量经济的发展主要也就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即纯感性(感官体验)需求。现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已经完成了资本积累过程,人们的生活质料得到了极大满足,纯感性需求也趋于饱和,甚至有些国家这方面的需求已经饱和到了麻木的地步,感性刺激已经不能满足人的需求,进一步的,需要更高的追求,即普遍的纯理性需求。但是如何把这种需求内涵扩大到经济领域,这需要对经济伦理观做颠覆性的修改。作为经济学的“良心”,森进行了这样一种尝试,创立了自由发展观既有对感性的超越,又同时被理性所规定。
3.1 自由概念泛化、具体化,使得自由发展观更加开放、兼容
由功利最大化(理性经济人逐利)原则支撑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饥荒、不平等、公共物品等,不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更加阻碍了社会的整体发展。森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在于实质性地转变经济伦理观:“我们必须放弃那种假定,即认为人们仅仅被个人利益所驱使,而价值标准和规范简直就不起作用”,“在许多方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范围本身,也可以通过适当地培育起对上述问题(不平等问题以及公共物品问题)敏感的伦理观念来加以扩展。市场机制与多样价值观念的相容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它,并同时探求拓展体制安排以超越纯粹的市场机制的局限性”。由此,森提出了自己的自由发展观: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
自由是什么呢?森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自由是一个具有内在多样性的概念”。这个“自由”概念还是很宽泛的,但强调的是内在性,即不依赖于外物而能独立存在。森是从自由的过程层面和机会层面来理解自由的,“这里所采用的自由观涉及到确保行动和决策自由的过程,以及人们在给定的个人与社会境况下所享有的机会”。自由的过程层面,是一种程序性的自由,确保主体存在的环境能给它以一个公平谋生或者享受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规范,按照这种规范,(这种规范一般具有强制性,例如法律),主体能与其他人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技。自由的机会层面,是一种能力的机会自由,用森的话来讲就是可行能力的自由、实质自由,确保主体能在所给的环境中进行体面的生活或者这个环境造成一个结果扩展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可行能力,在这个环境中,每个人都有获得至少不比别人差的生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实现或者保留这种能力的权利。由此可见,自由的过程层面强调的是公正、公平,自由的机会层面则强调平等,这就是森自由概念的内在性。按照康德的自由定义,森的自由这种独立力量与公正、平等相伴相生。
森的发展观与康德的道德观一样,都是通过内省而得。康德认为,内省而得的事物固然具备内在稳定性,但放到现实却未必能行得通。森在理论上没有克服这个难点,所以他沿用了康德的范畴概念,列举了能在现实中对应的五种工具性自由: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同时,森也没有断定工具性自由只有这五种(甚至没有断定工具性自由的可列举性),这种有保留的处理方法,使得自由的现实范畴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与充实。
为什么选择自由发展观呢?换言之,自由发展观能解决理性经济人逐利行为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吗?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导论中说,自由是一个广阔的视角,“从扩展实质性自由的角度来看待发展,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目标正是它们才使发展变得重要而不仅仅是某些在发展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的手段”。这里,森暗指转变经济伦理观的必要性,以及价值标准和规范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森的自由发展观以自由作为内在基石,既想拥有价值的稳定性,又想具备现实的操作性:自由发展观的评价性原因和实效性原因。评价性原因是指自由的增进应该成为评判社会进步的首要标准,这与康德道德层面的自由相对应;实效性原因指的是人的自由主体地位决定了发展的全面实现,人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凸显自我获得自由的能力,亦即康德技术层面的自由。同康德一样,森也没有完全否认理性经济人逐利原则的现实意义,“在承认更博大的价值观的作用时,我们不能失察明智的自利追求以及粗鄙的物语和贪婪所发挥的广泛作用”。
这里可以看出,森的自由发展观吸收了道义论伦理观的内在稳定性因素,又保留了理性经济人的技术层面因素。经济发展问题,理性经济人逐利原则能很好地解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则在道义论伦理观内在价值的稳定性那里得到解决。至于森对工具性自由的阐发以及有保留的列举,也显示了森对理性有限性的默认,以及人类认知能够不断深化的乐观态度。
3.2 自由发展观倡导权利分析法
在现实世界,康德默认了理性经济人逐利原则,因为他找不出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更好原则。但是,森却从“权利”与“自由”的关系中,找到了分析经济现象的一个新方法,即权利分析法。
在1970年的《政治经济学杂志》上,森发表了经典论文“帕累托自由的不可能性”,文章证明,在个人偏好无限制条件下,帕累托最优原则与最小自由原则是根本对立的。帕累托原则是解释现行经济秩序能顺利进行的基石,它解释理性经济人在实效性评价方面的最大化作用;而最小自由原则是评判社会发展的最低标准;二者的不可调和性说明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不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感性需求和理性需求。换言之,按照理性经济人逐利原则建立的社会功利最大化成果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分享的,一部分人欲望的满足必然侵害到另一些人的利益。
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必须在帕累托原则与最小自由原则之间作一取舍。森选择了后者,并倡导权利分析法作为分析经济现象的主要手段。森说,“支持基本自由以及与此关联的关于权利的阐述的理由在于:第一,它们自身固有的重要性;第二,它们在提供实现经济保障的政治激励因素上的后果性作用;第三,它们在价值观和优先主次的产生、形成上的建设性作用”。由此可见,森赞成康德“权利出于自由”的观点,并坚持把权利概念延伸到现实世界。在康德那里,权利被定义为“以每个人自己的自由与每个别人的自由之协调一致为条件而限制每个人的自由”,也就是说,权利分析法,探讨的是人与人以及人与物之间本该呈现的关系。所谓的权利分析法,主要体现在交换关系上:即“我”本身拥有什么,还能做什么;“我”的这些资源总和可以交换到什么东西,并强调对“我”需要的东西的实质控制权和使用权。在分析饥荒问题时,森侧重分析人与物,即人与粮食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分析粮食总量。因为就算再多的粮食,只要有人与此无关,也会遭受饥荒。
权利分析法侧重的是具体个人分析,反对总量分析。因为总量的满足,并不代表所有的研究对象都得到了满足,而在极端分化的分配规则下,总量的恰好满足,往往意味着大部分个体的不满足、权利遭到严重剥夺,这正是最小自由原则所不能容忍的。
3.3 权利分析法下的自由发展观逻辑结构
森的自由发展观与权利分析法是完美组合的,自由是价值世界的最高标准,权利则是自由在现实世界的显现,两者配合起来,使得发展观理论浑然一体,是伦理经济学对道义论的一次完美回归。下面是我根据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和《贫困与饥荒》这两本著作,概括出来的自由发展观论证框架。
预设:可行能力禀赋的正反馈机制成立,即每个人都拥有自身的可行能力禀赋,这些禀赋组成了各自的选择权集合,并且通过不断地使用自身禀赋,人们可以扩展自身的选择权集合。
森假设:自由表示选择权大集合,发展的手段和目的就是扩展自身选择权集合。
论证:(1)我们把扩大选择权的过程叫作发展;
(2)对于每个人而言,自由都是“好”(Goodness)的,每个人都想扩大自身选择权集合;
(3)因为自身选择权集合里面的東西能促使我们获得自身选择权集合之外的选择权,从而扩大自身选择权集合,所以扩大选择权集合是发展的手段。
结论:自由是发展的目的和手段。
3.4 对森自由发展观的评价
第一,森的自由发展观具备高度的自洽性。首先,森的自由发展观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精神气质道德的内在性基础。作为人类的最高价值标准,自由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稳定性。亚当斯密把《国富论》建立在我们的道德情操之上,森做了相同的处理,但却选择了一个更高的标准自由。其次,把自由作为发展的目的和主要手段,使得自由发展观能形成一个独立闭合的理论体系:从理论体系外来看,自由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形成一个封闭式的逻辑框架;从理论体系内来看,自由概念的多样性又使得该理论能够不断发展推进,还能兼容吸收好的理论研究成果。
第二,从思考问题的方式来看,与传统经济学简单的线性思维模式相比,森想通过理论对现实的无限逼近来完整地描述经济现象。他论证五种工具性自由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把经济问题与政治、法律、文化以及社会等综合起来,采用的是复杂的综合性思考问题方法。
第三,森的发展观也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方法论上的不彻底。首先,森的发展观保留了理性经济人的原则,承认物欲追求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这是道德层面的自由对技术层面的一种妥协。其次,森沿用了康德现实世界与自由世界的划分方法,把工具自由作为两个世界的连接桥梁,他的权利分析方法也主要集中在对现实世界的解释上,并不能说明达到了价值世界(自由世界)的标准。作为对价值世界的回应,森把发展看成是对自由的各种可能性的一种社会承诺。这里,森并没有对自由的可能性做出现实论证,而仅仅是奢望于社会承诺。森自由发展观的实现问题在理论上成了一座“空中楼阁”,充满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
总的来说,森的自由发展观是对现代主流经济发展观念的一种深刻反思,正式提出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人的实质自由的扩展,让我们把发展的重点集中在每个人身上,而不仅仅是总体的经济增长数据。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攻坚阶段,科学发展观还需要在不断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完善,毫无疑问,森的自由发展观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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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浙江省富阳市青少年宫,浙江 富阳)
[摘 要]:本文从青少年学生日渐显现的网络伦理缺失现象分析入手,阐述了青少年网络伦理缺失与过于宽松的环境有关,更与成长历程中的渴望异变有关,并针对此进行了对策研究。
[关键词]:青少年学生 网络伦理缺失 深层分析 对策研究
互联网,已经广泛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有资料显示,我国已有800多万青少年互联网用户。而在现实中,网络在带给我们巨大信息量与便捷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思考与问题。
一、青少年学生网络伦理缺失的现象日益显现
网络的世界是虚拟的,我们可以用虚拟的身份进入到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在网络世界中宣泄、快乐和放开心扉,而不用担心因此而在现实世界中大白于天下。这样的隐秘性带来了许多网络的不道德行为。
1.偷偷接触色情文学和恶俗游戏
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每天约有2万张色情图片进入互联网。青少年学生还偷偷与各种恶俗的文化现象在互联网的进行着接触,比如,许多游戏存在着严重的迷信、奇幻色彩。
2.不断出现网络暴力和信息欺诈
在网络上通过提供制造恐怖的信息和发恐怖件来敲诈、勒索的事已不少见。1997年3月,比尔•盖茨连续收到4封e-mail恐吓信。还有许多的语言暴力更是频频出现,在网络中幻想攻击的人中青少年学生也不在少数。
3.隐秘进行病毒传播和黑客攻击
病毒同样是网络挥之不去的一个噩梦。有些青少年学生在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后,出于好奇的心理或恶意玩笑的想法,在网络中隐秘地进行病毒的制造与传播,甚至利用黑客技术攻击网站与服务器。
4.恶意进行非法侵占与网络犯罪
还有些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淡薄,利用网络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偷窃他人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还有伪造电子邮件信息。
二、对青少年学生网络伦理缺失的深层分析
网络伦理缺失的的现象,主要是因为“自律道德”因为网络的隐秘性而被弱化,而依靠监管的“他律道德”却没有能够及时形成,两者相结合就引发了网络缺失的沦丧。
1.客观上:过于宽松的环境是网络伦理缺失的诱因
(1)进入网络的过于自由。时代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升,让青少年学生进入网络世界的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而街头遍布的网吧又让许多没有电脑的孩子也能够进入网络的世界。青少年学生可以脱离有效的监管,获得充分的自由。
(2)网络和现实的不对称。在互联网中,人们都是在匿名的前提下与人交流的,我们随时可以借用一个虚拟的、不存在的身份通过网络去了解世界,去攻击别人,而不会因此而留下过多的痕迹,这无疑增加了某些不良心理青少年学生的侥幸心理。
(3)不良现象的负面影响。在青少年学生接触网络之前已经有了许多的不良行为存在,包括恶意的语言攻击、不良信息的大量存在,影响着青少年学生对网络的认识和使用。
(4)有效引导的极度缺乏
教师、家长和社会对于青少年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极度缺乏,家长与教师很多的时候过多的视线集中到孩子的学业成绩上,而对于孩子在浏览哪些网站,在网络上做什么事情并不是很关心。
2.主观上:成长历程中的渴望异变为网络伦理缺失
(1)对知识渴求的变味。青少年学生处在青春期中,他们对异性知识和其他的信息充满着好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羞于启齿,于是就借助与网络。网络中的知识是良莠不齐的,青少年学生很容易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不小心进入到另一种光怪离奇的世界中。
(2)过分张扬新异心理。青少年学生喜欢追求新异,而网络正是一个新奇的世界,它对青少年学生充满着诱惑,青少年学生会不由自主地去接近网络,去了解网络世界。他们很容易就会迷失在网络游戏的虚幻中,沉醉在网络交流的虚拟中。
(3)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因为生理发展的特点,青少年学生对自我的控制能力不强,有些时候明明知道不可为,但是还是在继续的做着。
三、对青少年学生网络伦理缺失的对策研究
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提高自身网络知识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看待网络时代,学会利用网络,因势利导,积极规范青少年学生的上网活动。
1.加强自身建设,了解网络
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主动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同时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修养,做青少年的表率。这种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网络知识的学习问题,另一个是我们自身网络伦理素养的提高问题。
2.加强行为引导,文明上网
加强青少年学生网络伦理教育,必须对青少年学生上网有正确的认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可以成为传播暴力、色情内容,散布信息垃圾,侵犯他人权益以及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此。若对青少年上网不加以引导和管理,学生就容易受网上不良信息的影响。
3.普及法律知识,依法上网
鉴于网络世界的特点,一方面,我们要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则需要用道德这种无形的约束力去引导规定学生的网上行为,使他们养成道德自律的习惯,自觉地遵守网络法规或有关规定,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做个合格的网络人。
4.推荐优秀网站,清洁上网
向家长和学生推荐优秀的青少年网站。青少年学生上网最初带有盲目性,所以要向家长和学生推荐优秀少年儿童网站,如雏鹰网、童网、中青网等十几家青少年网站。正如一位家长指出的:“如果我们有更多的优秀的少年儿童网站,孩子们就没有闲暇时间浏览成人网站!他看自己喜欢的内容还看不过来呢!”
5.传授网络技术,科学上网
鼓励、指导青少年学生利用网络免费资源,自己设计制作网页或网站,主动占领网上阵地。在当今网络时代,仅仅对青少年学生上网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是不够的,我们的德育工作者还应该主动出击,利用网络提供的免费资源,如免费主页空间、网络互动交流等。
6.加强网站建设,规范上网
加强技术研究与管理,以技术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充分利用一些好的过滤软件,可以有效地阻挡住色情、犯罪、毒品、邪教、反政府等不良信息,也可以过滤网络游戏、聊天室等,还青少年学生一个洁净的网络空间。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任务,还需要社会、家庭的密切配合。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创设健康的家庭网络氛围。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引导青少年学习网络知识,同时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使青少年学会正确运用网络,真正成为新世纪网络世界的主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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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耕,陆俊.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J].国外社会科学,1999.
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新的发展观,其中蕴涵着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发掘科学发展观中的经济伦理思想,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关键词:经济伦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目前,中国已经被视为世界经济发动机(EconomicPowerhouse)之一,是继美、日、欧之后的第四大世界经济支柱[1]。然而,当人们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成果欢欣鼓舞的同时,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却日益凸显:伦理道德失范、生态环境恶化、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突出,等等。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根据当今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状况,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中共和中国政府立足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提出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蕴涵着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
二、科学发展观与经济伦理思想
所谓经济伦理思想是指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调整人们利益关系,评价人们经济活动,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道德理论和观念。经济伦理思想自古有之,而经济伦理学则是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它的诞生有效地整合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两大学科,为经济领域不断涌现的伦理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发展观中的经济伦理思想
(一)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的经济伦理思想为基础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经济伦理的主体。科学发展观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第一,它充分肯定了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人,居于社会历史的主体地位。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校正了传统的以物为本的发展模式对GDP的盲目追求和对人的利益的漠视,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视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及历史创造者的作用。第二,它把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以往人们对人缺少人文关怀,对人本身的世界:如人的自由、人的权利、人的生存等关注不够,不是以人为目的,而是否定人的社会价值和个性价值。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本”即根本、关键、核心,就是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人的价值核心地位。第三,它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P294)科学发展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它追求每个社会成员的平等发展、完整发展、和谐发展和自由发展。
我国古代由于儒家伦理主导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侧重于道德,人成为“道德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对物的依赖性,使人成为“经济人”。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当代西方国家把人当成科技的“奴隶”,又使一些人成为“工具人”。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人类社会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具有不同的主导价值取向,因而造成了人在发展价值取向上有不同侧重的发展趋向,进而造成了人发展的片面。科学发展观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前景。它克服了道德人、经济人、工具人的局限,真正按照人的属性实现人的物质与精神、政治与道德、心理与生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凸显了“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经济伦理诉求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经济伦理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任何一种发展观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正如厉以宁所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经济学伦理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如果能把二者之间的关系讲清楚了,那么可以认为,经济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就前进了一大步。”[3](P1)
公平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指的是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和特定的人群中,被人们公认是最佳的,或者说与别的规则相比不得不选择它的,用于评价社会中的竞赛规则、交易规则和分配规则等合理与否的价值尺度。在经济伦理范畴中,公平是调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的杠杆,它作为一种适当的“变数”成为调节利益关系的伦理尺度。
公平观包括经济方面的公平、政治法律方面的公平和伦理方面的公平。其中,经济方面的公平在社会生活中起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机会的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在基本平等的条件和规则下,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就业机会和通过劳动平等地获取利益的机会,它否定除个人天赋和后天自身条件外的任何特权。第二,经济公平的核心内容是利益分配的平等。利益分配平等要求利益的初次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其它分配方式并存;利益的再次分配,要以防止贫富差距过大为目的,把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普遍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
效率是资源使用和配置过程中的投入产出比,即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既定情况下,其产出产品越多,效率就越高,反之,效率就低。效率之所以被赋予伦理道德的意义,是因为:第一,过去纯粹从经济角度追求效率的活动,对人类本身产生了危害,如盲目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导致环境恶化、资源枯竭,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对立,加速了人类的生存危机等。第二,人类生产活动所依赖的自然资源越来越稀缺,如果不注意科学、合理的利用资源的效率,将会导致这种稀缺性不断加重。第三,效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它成为实现人类幸福的必要手段、途径和条件。没有效率,就无法实现人类的幸福,更谈不上促进人自身的发展。
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在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实际上坚持的是“公平优先,忽视效率”的原则。国家直接控制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实行“大锅饭”的分配制度,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事实证明,这种“公平优先,忽视效率”的原则既无法确保高效率,也无法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主张。但他同时指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并不允许贫富差距过于悬殊。先富是为了帮助后富,最终的目的是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4](P23邓小平的这些观点,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伦理思想。
但是,从实践来看,“兼顾公平”的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城乡差距、东西部地区间的差距、贫富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1997-2003年7年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加695.9元,不到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1/5;年均增长速度不到城镇居民的一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80年代中期的1.8:1,1990年代中后期的2.5:1,扩大到2003年的3.2:1。从人均GDP看,西部人均GDP从1998年的498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522美元,2002年比1998年增长33%。而同期东部人均GDP由1998年的1212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1704美元,增长41%,这说明东西部地区人们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目前我国年收入超过2万元以上的人仅占人口总数的2.5%,年收入不足2000元的居民数超过了人口总数的50%。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小于0.2,处于收入分配绝对平均状态,199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86,接近0.4的国际警戒线,超过高收入国家同期0.328的平均水平,属明显偏高。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公众不满情绪滋生,并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与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和实践中,应该正确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既要反对以牺牲效率来换取公平的做法,也要反对牺牲公平来换取效率的做法。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要实现的效率是‘兼顾公平’,并以实现公平为目的的效率,社会主义所要实现的公平是以效率为基础的公平和有效率的公平。”[5](P120)
积极倡导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观和效率观,不但是社会伦理道德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在“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上的认识的正确回归,并更加凸显了“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经济伦理诉求,蕴涵着使最大多数的人生活幸福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
(三)科学发展观彻底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扰
西方传统的发展观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持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其思想实质是:把人看作宇宙的主宰和绝对支配者,一切从人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来处理人与宇宙万物的关系。
人类中心主义发展到极端,必然形成以无限度、无休止攫取自然为前提,以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发展观。这种发展观本质上是反自然的,必然导致人类无视自然界对人的优先性存在、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及各种原始的协调关系,完全根据人自身的需要、愿望去掠夺、索取自然界,最终导致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生态失衡,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陷入困境。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由于受西方传统发展观的影响,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过分强调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对自然资源的必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第一,人口的急剧增长使自然生态环境不堪重负。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一个多世纪以来,人口一直快速增长,人口压力愈来愈大。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平均每5年增长1亿人口。20世纪70年代开始,虽然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但由于人口基数过大及增长的惯性作用,目前我国年均人口增长量仍十分庞大,全国人口总数已经超过13亿。与日益膨胀的人口相比,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却显现出先天的脆弱性。我国国土面积的65%是山地或丘陵,70%每年受季风影响,33%是干旱或荒漠地区。也就是说,我国55%的国土面积不适宜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由于人口增长与自然的承载能力不协调,使人与自然的矛盾更为突出。第二,人均资源占有量贫乏和高能耗之间的矛盾突出。从资源总量来看,我国的总地质储量占世界第三位,但从人均占有量来看,我国的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仅是美国的1/10,属于典型的资源匮乏国家。其中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量的1/4,人均耕地拥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石油、天然气、铜、铝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分别只占世界人均水平的8.3%、4.1%、25.5%和9.7%。[6]2003年我国消耗的铁矿石和氧化铝约50%、铜约60%、原油约34%都要依靠进口,许多大宗消费的战略性资源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已相当高。2003年全年,我国消耗了占全球总量30%的原材料和能源,创造的GDP却只占到世界的4%。第三,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加剧。我国2000年的工业废气排放量是14万亿立方米,到2002年又增加了28%,达到18万亿立方米。我国因植被破坏,每年水土流失量达50亿吨,相当于每年在全国所有耕地上剥去10毫米的沃土。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37%。草原退化面积已经达到9/10,每年仍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在退化;全国沙漠化面积已经达到174万平方公里,每年仍以3400多平方公里扩展,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名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的一个明显目的是要构建一个全球性的伦理基础。同时,该报告认为人类的生存和健康依赖于把可持续发展成功地提升为一个全球性伦理。[7]在该报告中,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它包含以下几层经济伦理内涵:第一,就空间方面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用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共存共荣的生态自然观代替人是自然主宰的强权自然观,从而确立了人与自然平等相待的经济伦理关系。第二,就时间方面的现代与未来关系而言,可持续发展观要求既考虑现在,更着眼于将来,确保子孙后代繁荣昌盛的经济伦理观。第三,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用理智战胜欲望,走节制型发展道路,确立新型的发展观。[78](P76-78)
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彻底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扰,体现了先进伦理文化的发展要求,蕴涵着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道德。它要求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限定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以解决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
四、结束语
科学发展观构建了发展的理性精神与发展的伦理意蕴紧密联系、和谐统一的崭新发展理念。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来诠释科学发展观,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有助于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最终发展目标。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符合和体现经济伦理规范,并以其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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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伦理价值分析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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