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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12篇)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

高村工商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合法经营,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以推进全民创业为主线,积极引导、指导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查办一批无照经营案件,引导和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营业执照,使我所管区不发生因无照经营引发的重大以上的事故、案件及突发事件,确保我所“五无”监管区内无照经营行为被全面查处取缔,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和经营秩序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规范,达到无照经营减少、市场主体增多,安全隐患消除、群众认为度提高的效果。

三、整治重点

重点领域: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

重点部位:“五无”创建去、城市社区及乡镇所在地、车站等交通要道、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工厂、校园周边等人口密集场所及无照经营易发的其他地区。

重点行业:以从种苗到肥料和品牌保护对柑桔市场进行整治、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存储点、食品、餐饮、文化娱乐、网吧为重点,特别是对当前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行业、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娱乐服务行业、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吧行业、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农资批发市场等要加大清理查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和实践安排

突出监管重点,把清理无照经营作为今年“五无”创建的主攻方向,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按照县局的安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以前):一是对本地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制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并迅速动员安排部署。二是成立查处取缔无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所长唐文生为组长,各监管区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指标,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五无”创建的标准,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户。三是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执法

活动,保持对无照经营整治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密度,依法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交易市场的监管,不放过每一个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在巡查中要重点核查相关证、照,做到名称清楚、位置清楚、营业执照有效期清楚、经营范围清楚、前置审批清楚;在巡查中发现前置审批缺失的,要果断采取有效行政措施,同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并留案备查,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查处取缔工作。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下大力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质检、城管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对辖区无照经营户随时发现、随时取缔,坚决查处取缔一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无照经营户。三是要搞好服务和帮助,积极引导办照。对已经取得前置许可和已经受理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办理,切实解决制约办证、办照的老大难问题,使引导办证、办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要认真落实好怀化市委怀发[2010]17号文件关于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特别是对涉及需前置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查处取缔工作应建立健全明确相关前置许可部门为第一责任人的具体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五是要搞好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加强考核督查,把无照经营整治作为“五无”创建的主要指标。

高村工商所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2篇

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工商注〔2009〕41号

发布单位:工商局 发布日期:2009-08-1

4为有效遏制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行为,切实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南平市工商局 南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实行卷烟零售市场联合执法等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南工商企监〔2009〕60号)和《南平市工商局、南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工商企监〔2009〕96号)文件精神,经延平区工商局和延平区烟草专卖局共同研究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证照监管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卷烟零售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和查疏结合、以疏为主,重在规范的整治原则,强化证照统一、规范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组织机构

延平区工商局、延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管理股股长、检查大队队长,区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稽查大队队长;各工商所、烟草专卖所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管理股,具体负责协调全区统一行动及有关信息、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发动阶段(4月25日至5月3日)。

1.各烟草专卖所对本辖区卷烟零售户的证照情况通过实地逐户排查、信息系统查询、换证资料比对等多种形式,充分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有证无照、证照不符等基本情况。同时将调查摸底情况(附件1)于5月3前抄告相关辖区工商所。

2.各工商所、烟草专卖所要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和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要加强行政指导,向所有无证无照卷烟零售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在告知其非法经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同时,做好办理证照的咨询服务工作,引导无证无照卷烟零售户主动停止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后开展经营活动,并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4日-6月19日)

1.对无证无照卷烟零售户,符合办证条件的,引导其及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经过教育、引导,拒不办理相关证照又不停业的,依照委托执法机制予以立案查处;对少数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跟踪监控,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户的供货上线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烟草部门可采取诚信扣分、降量、停止供货等综合治理措施。各单位也可采取联动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回访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检查取缔力度。

2.对有证无照卷烟零售户,工商部门从引导登记入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照程序。对广大农村有证无照卷烟零售户,可借烟草专卖部门走访市场之机,代理工商登记事务服务,或在相对集中的村部设点集中办照等形式提供便利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对证照登记事项不符的卷烟零售户,依照《南平市工商局、南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卷烟零售经营许可登记的通知》(南工商注〔2009〕43号)有关规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办理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的,烟草部门应实行诚信扣分、降量、停止供货等整治措施。各部门在证照变更过程中尽量提供优质服务措施,提高卷烟零售户的办证办照主

动性。

4.要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将任务分解,列出详细的工作进度表,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延平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交叉督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

2.整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部门之间配合联动机制是否形成,执法信息共享制度是否建立,工作情况和相关报表是否及时上报;

3.整治成果是否达到本实施方案的要求。

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查处成果,将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未达标的,不但要通报,还要责令其继续整治,直至达到整治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行为的危害性和这次专项行动的意义,要真正在思想认识、工作目标、行动步调上保持一致。各工商所、烟草专卖所领导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此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大对专项行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耐心向一些无证无照卷烟零售户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教育在先,惩罚在后,增强经营者的自觉守法意识,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商、烟草联合执法机制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系沟通,互通情报信息,密切协调合作。要发挥工商部门监管优势,烟草部门要提供后勤保障,做到优势互补,形成执法

合力。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3篇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的对象及范围为基层各分局、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时间

7月25日至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5分

1、及时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有汇报记录。3分

2、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分局、所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4分

3、针对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书面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点。4分

4、明确专项集中整治责任分工,实行地段到队,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整治责任状。4分

(二)宣传发动:15分

5、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5分

6、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2分

7、及时张贴、发放专项集中整治《公告》、《通告》。5分

8、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字幕广告不少于1条,宣传时间不少于10天。3分

(三)调查摸底:15分

9、组织专班突击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上予以登记,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开业达10天以上未能办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摸底登记率达100%。8分

10、对调查摸底情况要有局面分析材料,明确本辖区的整治重点地段、行业和难点。7分

(四)集中整治规范:35分

11、对无照经营对象送达《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守法经营,送达率达100%。10分

12、经预警逾期仍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要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理率达95%以上。10分

13、对经教育、警告,依法处理后仍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10分

14、整治措施要讲究方法,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教育引导规范为主。5分

(五)检查验收:20分

15、通过整治规范,在检查验收时辖区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要控制在2%以下,从事前置许可类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10分

16、整治过程中每月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汇总情况连同《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每月23日前向县局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分局)上报。5分

17、整治结束时,要有整治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统计等书面汇报材料。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县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县局督查组组织人员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抽查(将每阶段工作纳入当月县局督查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记分)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各阶段的完成情况分别打分,进行量化考核,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全面。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对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按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日常督查和阶段抽查的考核得分由县局整治小组负责考核记录,整治结束后综合全面考核得分一并汇总得出各单位总得分。

五、奖惩措施

各单位的无照经营集中专项整治情况将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局将根据考核的结果,对于整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为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单位;对整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全年评先资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逾期仍不能合格的,责令单位负责人引究辞职。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4篇

凌工商发〔2011〕21号

关于印发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开展查处取

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开展查处取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开展查处取缔

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凌云县工商局决定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的违法行为;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经营户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集中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从6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总体安排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舆论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工商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等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列出集中查处取缔的重点地段和对象,对具有一定经营条件的经营户,要教育、引导补办证、照,督促其依法、守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方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县局组织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将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教训)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建议等编成总结报告。县局组织检查组到各所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涉及本部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整治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歇业、停业、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借用、租用、受让他人营业执照,或持伪造的营业执照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整治工作重点

查处取缔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重点主要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行业。

(一)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食品药品、餐饮业等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污染环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照经营较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村居、城乡结合部。

(三)歌舞厅、桑拿按摩、旅馆等娱乐服务行业。

(四)黑网吧、游戏室等。

(五)学校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六)污染环境、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众纠纷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整治宣传。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单位要站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和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充分发挥广西红盾网的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对典型安全要及时予以爆光,以达到教育广大经营者的目的,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尊重地方实际情况,依法行政,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各单位对应当处罚和取缔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对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要督促期限期办理证照;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在基层工商所已备案的农村流动商贩,不按无照经营查处;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

(三)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要注重和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此,凌云县成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凌云县查

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共享制度。各所要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作用,正确掌握行政许可审批法律法规,准确处理证、照互为前置的关系,狠抓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所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材料;需要收集的材料有:各所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及综合治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文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简报、专报等形式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主题词:经济管理取缔无照经营通知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5篇

证无照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联席会议职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会议要求,各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查无”工作深入开展。

二、立体宣传,建立“查无”典型宣传的常态机制

根据《松原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出动宣传车、制作、散发、张贴宣传册、宣传画及查处通告、在当地新闻媒体刊发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电话、爆光典型案件等有效形式,广范宣传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松原日报、松原电台电视台开办了“查无”工作专栏及专题节目,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建立“查无”典型宣传的常态机制,为全面开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提高了广大经营者自觉守法、消费者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的意识,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截止目前,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已出动宣传车30余辆、制作、散发宣传册1500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40余条。

三、信息共享,建立“查无”的联动机制

为了增强“查无”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有关职能

部门充分利用电子信箱等现代化手段,将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无证照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注销、吊销有关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该及时告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市工商局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对一些重点案件新闻部门要及时予以报道,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市场巡查等时机,既要全面清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又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做到五清: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户底数清,无照经营场所具体位置清,无照经营基本情况清,无照经营时间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清,把掌握的情况及时抄告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对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复杂重大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目前,各成员单位制订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下一阶段工作设想

一是区别对待,服务监管齐抓共举。各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导为主”的工作原则,“宽进严管”,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加强扶持引导,督促其合法经营,做到“能整改的先教育、能教育的不处罚、能轻罚的不重罚”,把服务寓于监管执法中,切实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切实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做到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同时要加强对新兴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管,防止出现漏管或真空地带。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扬雷厉风行的作风,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查无”专项整治行动,强势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监管执法进一步到位。

三是统筹谋划,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城乡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结合;与打击传销、假冒伪劣、制假售假、危害公共利益、黄、赌、毒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与节日期间市场整治工作相结合。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责任重大、使命神圣,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向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松原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

(松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章)

工商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汇报 第6篇

经验交流汇报材料

根据县局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等到的实施方案的决定,今年把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作为一个重点工作来抓,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现将我所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中的经验作一汇报: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识组织学习县局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活动文件,高度重视无照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的重要性,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是

2.加大宣传力度

由于广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知识匮乏,意识不到无照经营的危害性。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采取入户宣传、张贴标语、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了解了无照经营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有时还会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环境资源,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通过开展以上宣传教育活动,广大无照经营户纷纷积极主动的办理了营业执照。

3.加大服务力度

对于没有前置审批条件的,我们到经营户处,帮其准备办照

材料,办好后,放到经营户手中,对于有前置条件的,我们想法早日办理执照.如饮食,付食品,理发行业,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与卫监所联系,共同参与办理证照,这样极大提高了办照效率.4.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

针对辖区无照经营多的特点,**所建立三个巡查组,即**组、外围组、**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探索建立无照经营查处管理长效机制。**组由###、###负责南北街,###、####、###、负责东西街,#####负责外围,###负责##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5.加大执法力度

对在查处无照经营中存在的阻挠执法行为,我们决不手软##镇###,未经核准登记,擅自生产饮料,被我所查处,将其生产的饮料及其运输工具机动三轮车暂扣到所里,案件尚未结案,崔顺领擅自将车开出所里,被我所工作人员发现后,不听指挥,仍然执意逃跑,我们及时报警。##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理,最后得到了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其无照经营行为,给予了1000元的罚款。

经过全所志的努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县局上半年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全年共办理营业执照278份,取缔无照经营239户,罚款4万余元。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7篇

工作汇报

本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至20年12 月27日

二、整治范围

查处取缔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重点主要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险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行业。

(一)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成品油、食品药品、餐饮业等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污染环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照经营较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村居、城乡结合部。

(三)歌舞厅、桑拿按摩、旅馆等娱乐服务行业。

(四)黑网吧、游戏室等。

(五)学校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六)污染环境、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众纠纷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查处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并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统一”的监管执法理念,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工作目标清、工作内容清、职能分工清,主要领导挂帅,层层抓落实。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切实提高巡查效能。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完善措施,提高信息和执法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确保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与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协作,分头把关、各负其责,形成强大的执法阵容,切实有效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四)突出重点,取得实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文化环境等负面影响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对于一些食品小作坊无照经营行为,作调查分析,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一起予以解决。

(五)分类整治,区别对待。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对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

(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事件。

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动中,本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25(辆)次,检查采石场、水泥预制场、网吧、食品经营户、汽车修理、旅馆、餐饮、药店和学校周边经营户等230户(次),检查了肉类、大米、蔬菜、饮料、食用油、冻品、小食品、酒类、卷烟、禽蛋、水产品、药品、摩托零配件、化肥、农药、种子等各类消费品150多种,取缔无照经营小食品7户,责令撤柜过期小食品75小包。下达限期办照通知书 份。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无照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提高无照经营监管水平,着力营造良好、安全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确保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合力,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实施如下:

一、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范围

1、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它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查处取缔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它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查处取缔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和取缔行政许可证或其它批准文件被依法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需吊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无证照经营行为;

5、查处取缔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取缔的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原则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当前市场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行为较为突出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打击、集中治理。

2、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域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3、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监管的原则。对无照经营,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体现以人为本。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辖区范围内的无照经营活动。重点是:

1、涉及从事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行业、加油站、服装厂、食品经营户、矿山开采等无照经营活动。

2、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如网吧、游戏厅、酒吧、旅馆等无照经营活动。

3、涉及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无照经营活动。

4、重点区域是车站、学校周围及城区和乡镇辖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

最后,在当地政府对这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下,希望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助,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形成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对无照经营的监督管理水平,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工商所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9篇

第一条 为提高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总体工作目标:在全面掌握辖区无照经营状况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原则,依法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实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消除隐患、可控有序的目标,努力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 无照经营行为查处程序、措施和处罚,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程序、措施和处罚,但法律、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照经营行为的定性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工商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全面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组织开展全局性无照经营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具体承担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发现、查处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五条 各级工商机关应当结合实际,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取缔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无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校园周边、居民小区、繁华街道、旅游景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区域的日常监管。

第六条 各级工商机关要畅通无照经营举报途径,建立以“12315”为中心,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联动的举报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情况紧急的,应立即进行检查;案情重大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检查,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第七条 工商所在辖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片区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实时掌握辖区无照经营动态情况,依托信用分类监管的有关模块,建立电子化监管档案,详细记载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经营项目、无照经营原因、处理意见及结果等信息。定期组织实施对无照经营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无监管盲区。

第八条 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当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区分不同情况及原因,分类进行处置。

(一)对无需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或需要办理但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部门单独执法的无照经营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限期办理相关证照。拒不办理,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二)对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执法,但由工商部门牵头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将有关情况及时抄告许可审批部门。拒不办理,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三)对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执法,但工商部门属于配合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抄告许可审批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无照经营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抄告许可审批部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无照经营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对行政许可审批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仍然从事许可项目经营活动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处理后,依照本规范进行处理。

第十条 对政府或者政府授权部门责令关闭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应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督促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中,应当坚持查处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依法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一)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当积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法经营。

(二)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无生活来源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以个体经营为基本谋生手段、无恶意违法和社会危害的无照经营行为,要积极疏导,并为经营者办证办照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其合法经营。

(三)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照经营查处。

(四)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绝不姑息。

工商所对无照经营采取强制措施,对集贸市场外的无照经营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所属县级工商机关名义作出。

第十二条 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中做好相应记录。逾期不改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在查处取缔工作中遇到阻力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下列程序和方式办理:

(一)对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的,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请求协助配合。

(二)对大面积、区域性、行业性、群发性的无照经营,应当向当地政府、综治办书面汇报,请求协调处理、工作指示或组织联合执法,并将有关情况留存备案。

(三)对影响较大暂不能取缔或者取缔工作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要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工商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将汇报情况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 查处取缔工作中发现无照经营者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根据有关规定一并查处;属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查处取缔工作中,要做好情况记录和信息反馈。

(一)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书面材料,要及时归档,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保存时间的,保存三年。

(二)对群众实名举报并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案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反馈给举报人。

(三)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在依法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及结果及时回告相关部门。

(四)对政府或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交办单位。案情重大的,在调查处理过程中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及处置、抄告、核查、反馈、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详细地录入工商所综合管理平台。

第十七条 对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或已经依法取缔的无照经营场所,应定期进行回访,直至违法行为消除,防止死灰复燃。

第十八条 各级工商机关要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工作协调,建立完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责任制度,将查处取缔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主要指标。上级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处取缔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力度。

第二十条 工商执法人员在查处取缔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失察、失职、渎职和包庇袒护等行为,致使发生因无照经营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10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县综治办:

今年以来,某某县工商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366号)、《某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知》(某某府办发„2011‟71号)以及《某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某某自治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综治委[2011]12号)文件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就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通过我局努力,某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了《关于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知》文件,并重新修订建立了某某县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XXX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综治办、工商局、经贸委、商务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

时,采集的信息能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经济类型、企业性质、经营行业等,通过认真收集、整理、核对、统计采集的市场主体信息,填报相关表格。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由我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重点开展三项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对黑网吧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对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为总结成果、整章建制阶段。通过普查和清理整治,完善市场主体数据库,做到“三个一致”,即登记监管信息与普查数据一致,书式台帐、原始档案与电子信息档案一致,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运行状况与档案记载的状况一致,达到了“户口清、状态明、分类准、信息全、制度到位”的预期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动态经济户口数据库。

截至11月底,全县在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575户,排查出未规范亮照经营337户、无照经营309户,规范未亮照经营249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550户,引导规范办理注册登记216户,向相关部门抄告涉及前置许可经营的42户,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3户。全县范围内未发生一起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三、存在问题

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

我局将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得失,总结经验教训,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平安重庆、宜居重庆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不懈的抓下去,使我县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根本好转,合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壮大。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庆元”、打造“法治庆元”、构建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为目标,坚持审批发证(照)与监管责任相对称的原则,切实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内营造守法经营、遵章守纪、规范生产、安全信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局面,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尽快办理相关证照。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实现我县道路运输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建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息抄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全年组织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叶泉清

副组长:叶新林、吴绍明、陈建华

成员:郑加生、吴秋凉、周韦中、吴宗华、鲍剑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加生兼任,具体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的相关工作。

四、范围和内容

重点范围:道路班线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道路客运站、危险品运输、普通货运、维修经营、驾驶员培训等领域。

重点内容:

1、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道路客运站、危险品运输、普通货运、维修经营、驾驶员培训的;

2、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3、企业关停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应关未关或关停不到位的;停工停产整顿后,整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又擅自组织生产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瞒报事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

6、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7、出租车异地驻点营运,拒绝载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的;

8、经营者擅自改装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

9、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集装箱车、普通货车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10、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11、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12、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13、从事驾驶员培训的教学人员在教学期间擅自离岗、教学人员未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经营者未如实签署培训记录的;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股室要明确各自职责,明确整治内容。协同各个街道、社区,车站、货运站附近从业人员以及利用96520举报电话对我县范围内无证、照经营户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经营者姓名、场所地址、经营内容、无证无照原因,并提出疏导治理意见,建立《无证照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台账》。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疏导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宣传册和横幅标语的形式,对企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教育宣传工作。

(三)疏导阶段(10月8日至10月20日)

相关职能股室要认真研究,按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疏导办法,督促、引导无证、照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对基本符合办证照条件者,要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并将拟予以发证的经营户名单和不符合规定应予以取缔的无证照经营者名单报法制稽查股,对拟许可的经营户,要主动扶持,尽快完善许可准入的条件,按有关程序办理行政许可。

(四)查处取缔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职能股室要加强稽查力度,对一部分拒不办证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和业户,及时上报局法制稽查股,由法制稽查股组织职能股室,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职能股室要组织人员重新对道路运输经营户进行复查,巩固前阶段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对屡查屡犯的经营户和从业人员要纳入监管重点,及时上报法制稽查股跟踪处理,妥善进行疏导,以迎接县查无办的考核。

2、建立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本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目标责任状签订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负责,抓好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的认识。道路运输业及相关经营业务无证照经营的大量存在,扰乱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局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工作。

(二)完善信息抄告制度。积极推行抄告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处理原则,在抄告时限(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按照县查无办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材料,同时,对相关部门发来的抄告函要高度重视,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结,并及时反馈。

(三)建立联合治理机制。无证照经营点多面广,成因复杂,要动员和发挥全社会力量,构建有关各方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纠建并举的综合治理机制,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疏导规范的职责分工,借助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和其他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创新监管方法。坚持取缔与疏导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做到宽严并济、处罚得当。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情节轻微,引导其主动办理相关证照,采取现场指导办理、短信提醒、设置特殊服务平台等人性化的方式,使无证无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经疏导登记后从事合法经营。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12篇

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专项执法行动

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双河乡人民政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全乡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就查无照专项执法行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和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来,我乡召开了乡联席会议,对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进行了详细地职责分工,今年我乡共开展3次无照经营专项清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69户;检查中发现无照经营1户。

二、主要工作

按照县上的工作部署,我们把“营造强势执法氛围、夯实无照经营底数、突出查处取缔重点、强化执法执纪督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我乡先后成立了由各级“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片负责 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组以及办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就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行动步骤进行了细致安排。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为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我乡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该摸底调查清楚的一个不漏;该清理取缔的一个不留;该疏导办证(照)的一个不落”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既要全面清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又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三是属地监管,落实责任。我乡按照网格化监管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整合了执法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无照生产经营、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无照经营网吧以及危害人身健康的无照生产经营作为查处的重点,逐村逐户集中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清查。

四是结合实际,区别对待。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查处与教育、查处与规范、查处与通报相结合的办法,既依法行政又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法。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12篇)白山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高村工商所查处取缔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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