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外延范文
内涵外延范文(精选12篇)
内涵外延 第1篇
“陈设”一词语出东汉应劭的《风俗通·声音·琴》:“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於身,非必陈设於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於虡悬也。”文中“陈设”意指“摆设”“陈列”。之后历朝历代的文献中也时有“陈设”一词出现,其意都与《风俗通·声音·琴》相似。
现代《中华辞海》对“陈设”的解释为:“放置,陈列;也指陈列、摆设的物品。”《新华字典》中对“陈”和“设”的解释分别为:“布置、安放”;“布置、安排”。综上所述,“陈设”可理解为陈列品、摆设品,也可理解为对物品的陈列、摆设及布置。著名作家朱自清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有“里面陈设着字画和光洁的红木家具,桌上一律嵌着冰凉的大理石面”的描述。巴金在《灭亡》中有“我住在楼上,房里的陈设极其华丽,很合我的意思”的描述。很显然,他们对“陈设”一词的理解也是“陈列、布置”。
近二三十年来,我国的装饰装修业蓬勃发展,“陈设”作为装饰的主要内容已为百姓所熟知。此外,百姓中流行的“软装饰”“软装修”也是“陈设”或“陈设设计”的俗称。传统狭义的“陈设”通常指艺术品、工艺品等。但在现代装饰装修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陈设品的内容不断丰富。从广义上讲,陈设品是指具有美化或强化环境视觉效果以及具有观赏价值或文化意义的物品,进而言之,在室内空间中,除了围护空间的建筑界面以及建筑构件、设备等之外,一切可移动、可陈列、可影响和改善室内空间视觉效果和精神文化氛围的物品,都可以作为室内陈设品。
深圳东部华侨城茶溪谷四季植物馆大厅中的雕塑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深圳东部华侨城茶溪谷四季植物馆门厅中的植物陈设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根据陈设品的定义,室内陈设品可分为四大类:
一、纯观赏性的物品。如艺术品、工艺品、纪念品、观赏性动、植物等。纯观赏性物品仅作为观赏用,不具备使用功能,它们或具有明显的装饰效果,或具有浓厚的艺术特质,或具有文化和历史的人文气息。( 图 1,图 2)
二、实用性与观赏性为一体的物品。如家具、家电、灯具、器皿、织物、书籍、运动器材等。这类物品凡具有审美价值或文化意义的都可以在室内起到陈设的功能,因此也可视为陈设品。(图3,图4)
三、因时空的改变而丧失功能作用的物品。它是指那些原先仅有使用功能的物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位置的改变,这些物品的使用功能已丧失,同时它们的审美和文化的价值得到了升值,因此而成为珍贵的陈设品。如远古时代的器皿、服饰;移位的建筑构件;置于展示陈列背景下的生活用品;甚至异国他乡的普通物品等都可以成为极有文化意义的陈设品。(图 5,图 6)
韩国首尔华客大酒店过厅中的休息座椅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北京柏悦大酒店大厅中的休息座椅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海南三亚君澜度假酒店过厅中芭蕉扇作为陈设品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澳大利亚布罗斯班黄金海岸酒店大厅中摩托艇作为陈设品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澳大利亚悉尼州立艺术馆过厅中陈列的编织物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四、原先无审美功能的,经过放大、变形、解体、重组等形态处理后成为陈设品的物品。这类物品可分两类:一类是原先仅有使用功能的物品,它们按照形式美的法则进行组织构图,构成富有美感的装饰图案。(图7)另一种是那些既无观赏价值,又无使用功能的物品,经过艺术加工、组合、布置后,就可以成为具有审美价值和原创性、展示性的陈设品,如波普艺术和装置艺术等,都是极具陈设的功能。(图8,图9)
韩国首尔华客大酒店过厅中的精品店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澳大利亚墨尔本博物馆大厅中悬挂的构筑物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深圳东部华侨城茶溪谷四季植物馆过厅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2. 陈设设计
陈设设计是指在室内空间中,根据功能属性、环境特征、审美情趣、文化内涵等因素,将可移动的物品按照形式美的规律进行设计摆放,以提升室内空间的审美价值,强化室内空间的风格特征,增加室内空间的人文气质,最终达到营造富有特点的室内场所精神的目的。(图10)
室内陈设设计是室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室内设计包括了三个基本步骤:一是空间的设计,也即对原建筑空间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改善,以得到符合功能要求的空间形态;二是空间界面的装修,即对室内顶棚、墙面、地面的粉饰、铺装以及水、电、气的管线预埋、安装,厨、卫设备的定位、安装;三是室内陈设设计,包括对家具、电器、灯具、艺术品、绿植、织物等陈设品的选择与布置等。其中室内陈设设计更多地包括室内设计中有关合理、舒适、美观等问题。(图 11)
韩国首尔华客大酒店卫生间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深圳东部华侨城因特拉根瀑布酒店快餐厅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室内陈设设计是室内设计的延续和再创造。室内设计从内容上讲主要有四个内容,即:空间设计;陈设设计;色彩、材质设计;灯光设计。而陈设设计中也包含大量的色彩材质设计、灯光设计以及空间设计的内容。因此,可以说室内陈设设计是室内设计后期工作的主体。(图 12,图 13)
陈设设计包含对陈设品的内容、形状、尺度、色彩、肌理等因素的选择,并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将这些物品恰当地布置在室内空间中。(图14)
陈设设计的主体是物品,审美的重点在视觉范畴。但作用营造室内的环境气氛时,可借助于听觉、触觉、嗅觉、味觉进行辅助表达。我们看到的色彩、听到的声音、摸到的肌理、闻到的气味、尝到的味道都可以运用专业的知识,将其整合在一起,共同营造独特的空间气质和精神内涵,反映空间的品质。
深圳东部华侨城茶溪谷四季植物馆过厅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北京柏悦大酒店底层休息厅 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企业文化的外延、内涵及作用 第2篇
一、企业文化的外延“企业文化”是一个泊来的概念,英文是“Corporate Culture”。企业其实就是一个“人”,从其孕育、萌芽、发生、发展、成长、壮大、成熟到衰落,直至消失,经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逐渐形成其具有个体特征的外观、性格、脾气、健康状况、自我认识与诊断和变革能力、学习能力、思想倾向、处事方式、信仰哲学、奋斗方向、努力目的等,此即其文化。企业文化的形成是一个时间积累的过程和结果,正如一个人的“文化”,是在其有生以来的复杂经历中逐渐形成,而不是在其小时候拿来一种貌似值得学习的成人的“文化”安装于其体内,并要求其照此“文化”行走。有些专家们大有誓把西方“先进的企业文化”引进来传授给中国的众多“婴儿”们之势。强调企业文化没有错,因为它的确很重要,其实我们中国的企业从没有忽视过它,今天反而被一股文化攻势弄糊涂了,我想,就是因为专家们犯了逻辑的错误,要求处于不同成长时期的企业和企业家同时安装“成人的文化”,并言之有据地引用“松下”、“惠普”、“海尔”、“联想”以证之。乍一看,讲的真好,太精彩了!把人们全都唬住了,也把人们全都困惑住了:好像我错了,错在哪呢?好像我应该做点什么,怎么做呢?成功企业的文化都是风风雨雨之中逐渐养成的,就像父母培育子女,不断地引导、纠正,不断地用先进事迹影响,不断地让其学习和经历。企业的文化就像人的个性一样,是许多有形和无形特点的总和。企业文化体现在有形“物件”中,比如开或封闭的办公室、办公场所的选择、办公设备与先进考勤制度、正式或随意的穿着、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资结构、业绩衡量与激励计划等,几乎每件物品都包含一些有关企业价值观的信息;也体现在无形的“状态”比如市场声誉、广告公关、适应能力、变革能力、公众象、成功与挫折中的态度、资本结构、劳资关系、领导格、工作氛围、沟通方式等,每一方面都渗透和反映了业的努力方向。上述的每一点都构成企业文化的外延。
二、企业文化的内涵《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对企业文化的涵做了这样的定义:企业文化,是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中成的一种基本精神和凝聚力,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有人把企业的领导人员和职的文化素质与文化行为及企业中有益文化建设的措组织、制度等包括在内。由三个层次构成:表面层的物文化,称为企业的硬文化,包括厂容、厂貌、机器、设备、品、造型、外观、质量等;中间层的制度文化,包括领导制、人际关系、规章制度、作风纪律等;核心层的精神化,称为企业的软文化,包括各种行为规范、价值观念、业群体意识、职工素质、优良传统等,是企业文化的核也称企业精神。上述这些概念则
浅析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第3篇
关键词:逻辑;概念;内涵;外延;虚概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9-0072-02
普通逻辑中,关于“概念”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关注,特别是内涵与外延的问题,在学术界存有广泛争议。其中,关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定义就莫衷一是;还有对于虚概念有无内涵与外延人们也各执己见。
一、概念的内涵
关于概念内涵的定义,即什么是概念的问题上人们的看法就不尽相同。对概念内涵的定义的表述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类:一、概念的内涵就是对象的内容;二、概念的内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的东西;三、概念的内涵是反映对象共同属性的总和;四、概念内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东西。在这些表述中,排除第一种认为概念内涵就是概念的内容之外,其它的都承认了概念内涵确切是反映对象属性的。这样我们就不禁有以下的问题:概念的内涵反映的究竟是对象的本质属性还是特有属性或是共同属性?
仔细推敲不难发现,他们都在力图表达同一种涵义,即概念的内涵就是对象本身具有的区分其他事物的某种东西。但对象的特有属性、本质属性、共同属性是不是都精确、严格地表述了這一涵义。我们就以分析事物的属性以解决这一问题,对象属性总的说可以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任何事物都有许多的属性,在事物的诸多属性中,有些属性是某个或某类事物所特有的,决定该事物的本质,使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它自己,并把这种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这种事物的基本属性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它是事物本质的规定性。例如人的本质属性就是“会制造并使用生产工具”,这就把人与其他所有的动物区别开来;相反,那些不使某一或某类事物成其为自身的属性就是非本质属性,如“黄皮肤、黑眼睛”就不是人的本质属性。那么特有属性或共同属性是否就是本质属性呢?本质属性一定是对象所共有的,相反,对象事物的共同属性则不一定是其本质的规定。例如“人”,“双脚、直立行走”是人类所共有的属性,但不难发现不是人的本质属性。另外,本质属性与特有属性也有一定的差别,本质属性是事物之所以成为自身的独有的规定性,它是特有属性的集合;而特有属性则是指某类事物普遍地必然地具有而别的事物都不具有的属性。所以,他们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非全然相同。
根据以上分析,我认为前面的几种观点在表述上都欠佳,他们都没有精确、严格的表述出概念内涵的定义。结合先前的分析,我认为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对象自身所特有的、区分于其它一切事物的本质属性和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二、概念的外延
如果说概念的内涵表达的是“概念是什么”的问题,那么概念的外延则是说明“概念指称什么”的问题。时至今日,除了虚概念有无外延存在争议以外,大家都认可实概念是有确切的外延的。对于概念外延的定义上,除了上世纪还有人说是概念所指的是个体外,今天大家也基本上统一认为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指称的对象组成的类或是概念所指的事物构成的集合。
但是对于概念外延究竟是对客观事物本身的反映还是是对事物在量上的反映仍然各抒己见,我认为概念的外延就是对客观事物自身的反映,而不是对它在量上的绝对反映。正如前面的定义那样,我们说概念的外延就是一概念所指称的事物构成的一集合,这更多的是说事物构成的这一集合体,而不强调构成集合的事物分子的量的问题。或者换句话说,当我们说概念的外延是什么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是它每一个分子组成的那一类事物,我们把它作为了一个整体对待。所以,不应该说外延反映的是对象的量,它就是对客观事物本身的直接反映。
三、关于虚概念的问题
首先就是虚概念的定义问题,什么是虚概念,顾名思义,与实概念相对,在客观世界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实体,它仅仅存在于我们的主观思维中,是人们构想出来的。不管怎么样,它也是概念,是概念就会涉及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分别说明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问题。
关于虚概念有无内涵的问题,存有两种不同意见,持虚概念没有内涵的人们认为“虚概念是人们主观地把与现实不相干的东西糅合在一起得来的,它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歪曲反映,他们根本不反映事物的特征与本质”,相反,另外一些人则认为“虚概念有内涵,因为它也表述了对象的含义、特征,哪怕最终糅合出来的是在现实世界中没有的,但根据这种描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对象是什么”。两种观点都承认了虚概念是对现实世界、客观世界的歪曲反映,我认为后一种观点更站得住脚。首先,从概念的内涵的定义看,只要一概念表述了对象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就说此概念具有内涵,不妨举两个个虚概念实例看,“上帝”和“神仙”,从人们对他们的描述“上帝是万能的,神仙是无所不能的”中我们可以知道、清楚的明白“上帝”、“神仙”是什么,不会认为其它的什么东西和他相同。从概念内涵的定义可知,这已经明确地规定了“上帝”和“神仙”的特有属性和本质属性。其次,虚概念“对可客观世界歪曲的反映”的特征并不影响它是具有内涵的,因为当我们说一概念的内涵的时候我们只看它是否反映对象的特有的本质属性,不用考虑他的客观现实,即没有要求它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所以,我认为虚概念是有确切的内涵的。
相对虚概念有无内涵而言,虚概念有无外延的问题似乎没有那么清楚,因为当讨论实概念的外延的时候可以在客观世界中找到与之对应的实体,但是如“上帝”的虚概念是人们主观杜撰的,现实生活中没有它的存在,所以绝大多数的人就认为“现实世界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客体,虚概念谈不上有外延”;相反,另外一部分人认为“虚概念也是概念,也理所应当有外延,即使现实中没有与之对应的,至少可以说他的外延为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虚概念不仅有外延,同实概念一样,其外延不为零,例如“神仙”的外延比“上帝”要多”。相比这三种观点,我赞同最后一种说法,即虚概念有外延且外延不为空。同样,我们回到外延的定义中,外延就是其所指向的对象构成的集合体。在这里,没有要求概念指向的对象是客观世界中实实在在有的,并不是要在现实中找到与之匹配的客体;当我们说“神仙”有外延时,也不能否定它外延的数量,人们定义“神仙”时就明确了外延不为空,如果在承认虚概念外延的存在基础上说全部虚概念外延为空,那么就如前面所说,怎么理解“上帝”与“神仙”外延都为空,换句话说,“神仙”与“上帝”一样多怎么理解呢?所以,虚概念有外延,外延不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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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药品内涵与外延探析 第4篇
1缺陷药品的内涵界定
1.1缺陷药品的定义
人们使用药品的目的在于诊断、治疗、预防及减轻疾病, 药品具有不同于一般产品的特殊性, 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其最基本的质量特性, 表现为药品应具备不加剧损害的安全性以及诊断、治疗、预防及减轻疾病的有效性。对缺陷药品的定义一方面应考虑其安全性, 即对消费者存在不合理安全风险;另一方面考虑其有效性, 即是否提供合理预期治疗效果;所以缺陷药品可定义为对消费者存在不合理安全风险并且 (或) 未提供合理预期治疗效果的药品。药品无效和药品自身的不合理危险均属于药品缺陷, 药品缺陷的本质是不合理危险。
1.2缺陷药品的判定标准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和“不合理危险”是对产品缺陷进行判断的两个平行适用标准, 它为衡量产品是否有缺陷提供了一个双重标准, 造成法律适用的困境;其次, 未充分考虑每种药品缺陷类型的不同, 不同药品缺陷类型应适用不同的判定标准。国外对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消费者合理期待”、“风险利益分析” (成本效益标准) 、“贝克两分法”, 其中“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是指产品缺乏消费者或使用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性而对消费者或使用者的人身或财产具有不合理的危险;“风险利益分析”是通过权衡产品的风险和效用来确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认定标准, 事故预防成本小于可能发生的损失而未予以预防, 产品就被认定存在缺陷;“贝克两分法”标准是将消费者预期标准和风险利益标准结合考虑, 只有不仅符合消费者预期标准而且符合风险利益标准的产品才能认为是无缺陷的产品。纵观上述三个缺陷认定标准, 虽判定方法不同, 本质却相同, 都以不合理危险为最终落脚点。所以认定药品是否存在缺陷时, 应采用“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 (即不合理危险) 作为对缺陷产品的认定标准。
1.3药品缺陷的类型
对于一般产品缺陷类型, 通行者根据“三分说”将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 据此药品缺陷可划分为研发 (设计) 缺陷、制造 (生产) 缺陷、警示 (指示) 缺陷, 此种传统划分方法的前提是将药品缺陷界定为生产者将药品投入流通时已知或应知的不合理危险, 缺陷内涵表现为: (1) 药品设计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因素导致药品存在的不合理危险, 表现为药品原料、辅料选择不当, 药品复方组合具有不合理危险, 药品剂量不合理, 药品剂型设计不合理、药品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药品包装设计不合理以及药品适应症设计不合理、用法规定不合理、储存条件设计不合理等缺陷; (2) 药品制造缺陷的本质是药品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危险, 直接表现为与药品预先设计的偏离, 与同一生产线上同批次其他药品品质的不同, 原料和辅料质量不合格、药品包装材料质量不合格、工艺流程中相关工序失误; (3) 药品警示缺陷是指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未对药品的危险性和正确使用作出适当的警告和说明, 导致药品使用中存在不合理危险, 表现为药品名称、成分、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贮藏、运输、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警示事项不全或有误, 以及警示对象不当、警示方式不合理、警示载体不合理引起的不合理危险。此外, 国内许多学者为了对缺陷药品的类型进行更加合理和准确的界定, 根据现有药品流通过程对缺陷药品的种类进行补充, 在三种缺陷的基础上提出更多的药品缺陷种类, 如药品储存缺陷 (汤漫, 2009) 、药品使用缺陷 (邓婷, 2009) ;药品营销缺陷 (陈璐, 2011) ;药品保管缺陷 (姜舜尧, 2010) ;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缺陷 (李蓉蓉, 2009) 以及发展缺陷、跟踪观察缺陷、拟制缺陷 (郑亮, 2010) 等, 这些缺陷类型将药品缺陷的认定范围扩大到药品投入流通以后存在的不合理危险。
2缺陷药品的外延界定
2.1缺陷药品与合格药品
所谓合格药品是指符合国家药典标准, 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药品生产, 按照已有标准检验合格的药品。从合格药品的定义中可以看到缺陷药品和合格药品都把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作为判定的依据, 两者本应没有交集, 但现实中一些符合药品标准的合格药品依然可以被认定为缺陷药品, 一方面源于双重标准适用存在困惑, 另一方面某些合格药品存在超出公众的预期的不合理危险, 而被认定为缺陷;当合格药品本身存在严重不良反应且生产者没有告知相关使用风险时, 可认定为设计缺陷或警告缺陷, 以药品不良反应为例, 虽然是合格药品, 但界内对认定其为药品缺陷持肯定态度的学者不在少数。
2.2缺陷药品与不合格药品
缺陷药品与不合格药品的异同, 可以从“缺陷”与“瑕疵”的对比中理解。其中“瑕疵”指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标准, 判定标准为产品是否与“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出卖人所担保的品质相一致;而“缺陷”是指对于使用者或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的危害性, 判定标准为存在不合理危险。二者适用范畴不同, 涵盖的内容也不相同。不合格药品属于药品的瑕疵, 包括假劣药和其他不合格药品, 与缺陷药品的区别表现如下:
2.2.1 缺陷药品与假劣药
假劣药与缺陷药品有联系但有区别。从假劣药的定义可以看出, 假劣药可能表现为药品的设计、制造、警示缺陷, 而缺陷药品则可以包括假药劣药和其它缺陷药品。假劣药与缺陷药品的区别表现为: (1) 假劣药药品行政管理法上的概念, 其认定依据主要是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未履行法律规定的药品生产销售审批手续, 难以涵盖各类药品质量安全问题, 而基于不合理危险本义的缺陷药品概念, 属民事产品侵权法的范畴, 存在致人损害的不合理危险是其本质特征, 与药品安全性问题直接关联, 是药品不安全所涉及范围的概括术语; (2)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假劣药, 可以推定为缺陷药品, 但未经相关批准、检验进行生产、进口、销售的假劣药, 是否为缺陷药品取决于是否存在危害人身的不合理危险;缺陷药品是以药品有无危险 (不安全) 为认定标准, 可以涵盖假劣药以外的其它有质量安全问题的药品。
2.2.2 缺陷药品与其他不合格药品
其他不合格药品是指假劣药之外的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规定 (如片剂的重量差异) 或不能达到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规定要求的药品 (如外包装破损药) 等。缺陷药品关注的是药品使用是否安全, 而药品不合格关注的是药品是否符合即定规定 (包括质量标准和法律规定) 。所以, 不是所有不合格药品都属于缺陷药品, 如片剂在崩解时限、脆碎度及重量差异上不符合要求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 其本身却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不合格药品是否属于药品缺陷, 依然取决于其是否存在危害人身的不合理危险, 如不合格药品因有关物质含量和成分对人身造成损害, 此时构成药品缺陷。
3缺陷药品的相关问题研究
3.1药品标准与药品缺陷的认定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 即强制性标准。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法律规定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生产,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是假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因此当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时, 可以被认定为缺陷产品, 这一点是毫无争议的, 但当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药品存在不合理危险时是否应认定为缺陷, 却尚存争议。但单独适用强制性标准定义缺陷药品是存在瑕疵, 表现为: (1) 药品标准水平的选取、指标的选定, 同现代药学科学的发展水平、我国医药工业厂房设备的现状等因素相关, 不以药品无危险性或安全性作为唯一标准, 不能包含一切安全性能指标; (2) 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是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药品标准制定的目的和初衷是行政机关设定的规制标准, 通过设定量化的数值、指标、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来直接规定技术目标和工艺流程, 来保障医药领域的社会秩序, 遵守药品标准只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行政规范的根据; (3) 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使得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仅依药品符合标准而判定药品不存在缺陷, 无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4) 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 药品生产制造商拥有很大的发言权, 他们可以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施加影响, 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因此, 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是认定药品存在缺陷的基本标准和上位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生产标准是补充标准或下位标准,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可以用来认定药品存在缺陷, 但是符合强制性标准并不构成缺陷存在与否的决定性证据。
3.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药品缺陷认定
缺陷药品的认定标准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予以区分, 两者的区别在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的认定中体现最为明显。与非处方药相比, 处方药一般为刚上市的新药或可产生依赖性的药物, 本身毒性较大, 对其活性、副作用有待进一步观察, 对于药品的设计缺陷, 处方药的判断标准是以医师的预期为基础, 兼进行药品成本效益分析, 而非处方药的判别标准采消费者期待标准;其次在药品的警示缺陷方面, 对于非处方药由药品生产商直接向消费者尽警示义务, 而对于处方药来说, 医师等专业人员由于参与处方药的使用选择和判断而取得“专业中间人”的角色, 药品生产商需向作为“专业中间人”的医师尽警示义务, 然后由医师在知情同意原则下向患者本人告知药品的风险。但在以下两种情形下, 药品生产商应直接向消费者尽警示义务, 第一种情况是医师作为“专业中间人”缺位时 (如疫苗接种情况) , 面向消费者的直接警示也就成为药品生产商的必要;第二种情况是药品生产商面向消费者的促销和营销活动, 对消费者的药品选择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 (如避孕药品的选用) , 以至于处方医师作为风险评估和药物使用决定者的角色受到威胁时, 药品生产商对消费者直接尽药品的危险警示义务也成为一种必需。
3.3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缺陷认定
药品不良反应可细分为三种类型:药品常见且可预期的不良反应、药品常见且可预期之外的不良反应以及特异体质型药物过敏反应。针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缺陷认定应分开考虑: (1) 药品正常且可预期的不良反应是人体一般可以接受的, 即使某些药品有严重的不良反应, 经权衡风险与效益并使用于特定的消费者时, 在效益大于风险时发生此种不良反应也属正常范围; (2) 特异体质型药物过敏反应属于合理危险的范围, 因其实质并非药品本身的缺陷所为, 而是药品使用者个体差异造成的系统风险, 经综合评价风险和社会效益, 在其社会效益巨大而风险发生率极低的情况下, 一般也不能认定其有缺陷; (3) 药品常见且可预期之外的不良反应是药品本身有而未能被发现的意外有害反应, 在很多国家被认定为药品的设计缺陷, 即药品依其设计制造而有当时未预期的本质上的不安全。鉴于药品本身的特征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对药品不良反应作为免责事由应作限制性解释, 体现为在流通时药品确实没有缺陷, 且生产者在药品上市后发现缺陷已经采取调整、警告、召回等措施的, 可以认为流通时的缺陷是客观不存在或者风险在合理的范围内, 生产者可以“产品投入流通时, 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来进行抗辩, 科技水平限制无法发现的缺陷属于药品的合理风险范畴, 而当缺陷因科技逐渐发展而被发现后, 未采取干预措施则将导致缺陷药品的认定。
4结语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药害事件, 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寻求更为科学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将缺陷药品引入立法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而缺陷药品的认定是药品责任得以成立的第一构成要素, 也是判断药品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重要依据。本文笔者仅尝试对缺陷药品的内涵和外延作简单的阐述, 有关内容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 本文仅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以引起更多学者对缺陷药品的关注。
摘要:基于缺陷药品在药品责任立法中的重要性, 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探析。缺陷药品的内涵包括其定义、判定标准和缺陷类型;缺陷药品的外延通过与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的对比进行界定。药品缺陷的本质是不合理危险, 药品标准不能单独作为判定缺陷的依据,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缺陷判定存在不同, 药品不良反应是否认定为缺陷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作限制解释。
关键词:缺陷药品,缺陷类型,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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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法渊源的内涵和外延论文 第5篇
对于国际法渊源的内涵,即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派别。
(一)单一内涵学派
大部分学者认为,国际法渊源的内涵是单一的,其中主要流派有三个。其一,起源说,即认为国际法渊源是现行国际法律规范的起源地。例如王铁崖教授认为: “法律渊源是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劳特派特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其二,形式说,即认为国际法渊源就是现行国际法律规范得以显现的表现形式。例如苏联学者伊格纳钦科和奥斯塔频科认为: “国际法的渊源乃是协调国家意志的形式,是在互相接受的基础上把国家(以及其他主体)达成的协议固定下来的形式。”其三,程序说,即认为国际法渊源是现行国际法律规范的造法程序。例如周鲠生教授认为: 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所以形成的方式或程序。
(二)复合内涵学派
另一部分学者主张国际法渊源可以有多重内涵,其中最主要的流派是主张国际法渊源为“实质渊源+ 形式渊源”。例如李浩培教授认为: “国际法渊源,正如国内法渊源一样,主要区分为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两类。国际法的实质渊源指国际法规则产生过程中影响这种规则的内容的一些因素,如法律意识、正义观念、连带关系、国际互赖、社会舆论、阶级关系,等。国际法的形式渊源是指国际法规则由以产生或出现的一些外部形式或程序,如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詹宁斯、瓦茨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也持类似观点。除上述观点外,复合内涵学派中还有一些其他意见。例如梁西教授认为: 对国际法渊源的多种解释中,一种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法律规范所由形成的方式,另一种是指国际法渊源第一次出现的地方。两者各有侧重,可以兼采其长。
二、国际法的形式独立于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学作为法学的具体分支,其许多概念和理论植根于法理学,渊源问题也是如此。对国际法渊源的内涵之所以众说纷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理学作为法学基础学科,自己也没有在“法的渊源”问题上达成一致。翻阅中外法理学著作,对“法的渊源”的解释同样是五花八门。由此,凯尔森不禁感慨: 法的渊源是个被学界搞得“极端模糊不明”且赋予其种种涵义的概念。博登海默也说: “法的渊源这个术语迄今尚未在英美法理学中获得一致的涵义。法理学的研究滞后拖累了国际法对自身部门法渊源的探究。从法理学角度考察,笔者认为,产生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很多学者要么把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等同起来,要么认为法的渊源已经包含法的形式,可事实上两者不但互不等同,而且相互独立。
(一)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法的渊源不等同于法的形式
在法理学上提出需要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进行区分的观点,最早可追溯至克拉克在1883 年出版的《实用法理学》一书。一些国外学者的著作,如高柳贤三的《英美法源理论》、庞德的《法学肄言》等,也都有某些类似的意思。在我国,明确提出需要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进行区分的代表人物是周旺生教授。他认为:“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有密切关联,但它不是法的形式。法的渊源有可能被选择和提炼为法,或有可能形成为法,对法而言,它是一个可能性的概念;而法的形式则是已然的法所采取的表现形式,它表明不同的法具有各自不同的效力等级,对法的渊源而言,法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法的渊源发展的结果。”国内其他学者也有类似观点。例如王勇飞先生也认为: “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是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不能混淆。”形式说将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人为地画上等号,显然是一厢情愿的。
三、国际法形式的内涵界定
既然法的形式独立于法的渊源,那么在界定国际法渊源的内涵时,就必须首先剥离国际法的形式。那么国际法的形式又如何界定呢?首先,按照法理学的一般观点,法是由三大要素组成的,即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这三大要素的组合就构成了法的形式。国际法也不例外。其次,国内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保证实施的。但由于世界上不存在“超国家”机构,因此,国际法只能由国际社会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保证实施”。再次,国际法的形式具有一定约束力。法的本质特征之一无疑是具有约束力,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法。国际法也是如此。但笔者想强调的是,国际法形式所具备的只是“一定”的约束力,也就是说:
(1)并非只有全部国际法主体都遵守的法律规范才是国际法的形式。例如国际条约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两种。有人认为只有造法性条约才是国际法的形式,契约性条约由于约束不了第三国,所以不是国际法的形式。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因为特定的法的形式所约束的对象是有限的,但是这种有限性并不妨碍它作为法的形式的根本属性。例如上海的地方立法一般无法约束北京市民,但这并不影响它是法的形式这一属性。国内法况且如此,我们就没有理由去苛求国际法的所有形式都必须具有普遍的、绝对的约束力。
绥芬河:小城的内涵与外延 第6篇
30 年来,绥芬河走出了一条以开放促开发的口岸城市发展之路,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为此,《新理财》专访了绥芬河市长助理、财政局长张灿镇。
《新理财》:作为改革开放30 年的示范城市之一,绥芬河市是入选的惟一一个沿边开放城市,您有何评价?
张灿镇:绥芬河能够入选全国18 个典型地区,是对绥芬河改革开放成果的肯定,也对绥芬河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绥芬河开展边境贸易之初,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模式。贸易形式、结算方式、财务处理都在摸索中发展,绥芬河编写的边贸企业会计制度曾是指导各口岸边境贸易财务处理的范本。绥芬河市正是靠这种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诚信经营的信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地走出一条特色的发展之路,夺得了沿边开放的先机,在诸多口岸中脱颖而出。
如今,绥芬河市在“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百强中小城市”和“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都榜上有名,可以说,绥芬河口岸正向“沿边开放排头兵”的目标迈进。
《新理财》:近些年,绥芬河市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具有口岸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请问在财源建设方面是如何规划的,财政担当了哪些重任呢?
张灿镇:近些年,绥芬河经济保持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与以“大经贸、大通道、大市场、大旅游、大加工”为财源建设突破口,合理确定城市定位的长远战略部署密不可分。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协调落实财源建设项目,不断调整财源建设的思路,为财政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大经贸是财源建设的主旋律。我市通过举办“木博会”、“灯洽会”等形式,为企业搭建平台,拓宽市场空间,采用财政贴息、扶持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森林采伐、农业生产、境外工业园区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2007 年口岸进出口贸易额实现46.3 亿美元,对俄贸易约占全国贸易的10%,外经贸企业财政贡献率达到70%,从俄罗斯每年进口700 多万立方米的木材,成为财政增收的主打税种。
建设口岸大通道,是绥芬河加快发展的根基命脉和财富之源。此外,绥芬河市培育完善大市场,通过以“诚信经营、完善市场配套、招引实力商家”等措施,加快对俄民贸大市场建设。
同时,绥芬河市注重改变产业结构布局,围绕对俄经贸合作,通过招商引资和启动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园区工业经济,建成木材加工园区、出口产品加工园区、境外工业园区等园区等。
《新理财》:绥芬河市目前形成了集国家贸易、省区贸易和边境贸易三位一体的新格局,其边贸交易额占黑龙江省外贸总额的三分之一,财政是如何扶持边境贸易做强、做大的?
张灿镇:事实上,财政扶持企业发展,同公共财政并不矛盾。我市利用各项财政、金融政策,发挥担保公司的作用,引导金融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扶持边境贸易蓬勃发展。
我市制定了出台《绥芬河百强企业评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绥芬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纳税外贸大户的法定代表人予以奖励,并对企业进口的大宗商品每万吨奖励2万元;对入选百强的企业在用地征用上享有的优先权,在银行授信、贴息、推税和资金扶持方面享有优先待遇等其他优惠措施。我市还积极争取国家、省的大力支持,结合自身财力,为境外森林采伐企业提供贷款贴息、为对俄经贸合作企业提供前期费用、为中小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仅2007 年拨付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超过2亿元。
此外,围绕发展总部经济,由政府组建的海融投资担保公司与金融部门签订协议,保证金放大规模最高可达5 倍。开展重点税源企业信用证授信担保项目,提高企业在对外贸易结算中银行的授信额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经营资金周转紧张的局面,从而拉动税收增长。
《新理财》:绥芬河改革开放大潮涌起,成为经商、投资、发展的热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城市的开发建设上有哪些可以借鉴的经验?
张灿镇:我市坚持把城市建设作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引擎,走了“以城建城、以业兴城”的经营城市之路,实现了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的互促联动。
财政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射效应,找准开放、开发的结合点,搭建投资、融资平台,“内引外联”筹集建设资金,完善口岸城市功能,提高口岸的过货、过客能力。将国有资产评估后投资组建了土地储备中心和城建投资公司,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经营性开发的土地运营机制,实现投入、收益的良性发展轨道。政府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桥梁、管网、排水等有影响力、示范性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上,吸引其他各类资金投入周边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城市建设。
《新理财》:绥芬河市今后有怎样的发展设想或目标?
张灿镇:目前,中俄贸易的互补性仍然存在,两国确定的800 亿美元贸易额的目标,为边境对俄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的目标是:到2011 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 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0 亿元,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00亿美元,口岸过货量达到1500 万吨。在全省实现主要指标最优、特色产业最强、生态环境最好、城市特色最鲜明、和谐文明程度最高,努力把绥芬河建成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和旅游胜地,沿边开放的排头兵。
深度解读媒介素养内涵与外延 第7篇
(一) 媒介素养的概念提出。
媒介素养 (Media Literacy) 的概念来源于西方, 属于舶来之物。在学术界, 媒介素养的概念最先由欧洲学者提出。1933年, 英国学者F.R.利维斯和D.汤普森发表了关于媒介素养方面的开山之作《文化与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我国学界开始将目光投入到媒介素养的研究上起步很晚, 肇始于21世纪初, 距今才发展了十年之久, 但是随着大众媒介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 媒介素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和重视, 1997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卜卫发表的论文《论媒介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是中国大陆研究媒介素养的首篇文章, 在该文中首次提到媒介素养的概念, 介绍国外媒介素养的起源与发展。之后, 就像星火燎原一般燃起了研究媒介素养领域的火焰, 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许多研究性的成果。
(二) 媒介素养的定义。
媒介素养的概念是一种全新的概念, 其定义的界定一直没有统一的定论。媒介素养中的“素养”一词是英语“Literacy”的相对应翻译, 而“Literacy”的直译是“识字、有读写能力”的意思, 和中文“素养”的含义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目前国内关于“素养”一词研究得很热, “素养”和“素质”既有相近的含义又有不同的意义。
在国际学术界, 媒介素养的定义被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 狭义的定义是指让人们成为具有批判意识的媒介思考着和有创造力的生产者, 成为媒介公民。广义的媒介素养定义是指人们面对传播泛滥的一种回应, 用来优化媒介环境是一种文化现象。本文所研究的媒介素养范畴指的是狭义的定义, 主要侧重对各种媒体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 以及使用媒体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 具体包括对媒体信息选择、理解、评价、质疑、创造和批评的能力。
总之, 媒介素养是通过媒介观察、认识世界的方法, 是使用媒介、辨析信息的能力, 是解读、分析和批判媒介的观念。媒介素养是一种当代公民必须具备的素质和修养。
(三) 媒介素养的核心层次。
理解媒介素养可以从三个层次来分析解读, 这三个层次是接触和使用媒介、解读和批判媒介、利用和驾驭媒介。媒介素养最为核心的内容体现在第二个层次即解读和批判媒介方面。
批判解读媒介传播的信息, 思考每天接触的新闻、消息、电影等媒介的客观性真实性, 思索背后所隐藏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待虚拟环境, 分清虚拟与现实。总之, 要端正对媒介的态度, 要用批判、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媒介, 培养批判意识。对于当今大学生来讲, 媒介素养的核心内容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这也是当代大学生对媒介批判的主体性的体现, 在接受媒介所传输的信息和资讯时要随时保持主动意识, 培养自我分析的良好素养。
(四) 媒介素养包含的内容。
我们把能够表达意义的符号系统, 如文字、声音、图像等, 技术手段, 如录像、录音等, 专门进行信息生产的部门和机构, 如广播、电视台、报纸等称为媒介。媒介素养包括下列5个部分: (1) 了解媒介的技术特征和传播特点。正如前面所说的, 任何一种媒介都有独一无二的特点, 不同的媒介在信息的传达过程中会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如:文字传播是线性的, 相对较为单调, 但是信息传递准确, 不容易产生信息失真, 还能提高人们的想象力。此外, 声音也是线性传播的, 它的感染力更强, 但是进行传播时容易产生信息失真和歧义。图片是二维结构的, 信息传播具有逼真的优点, 缺点是容易导致以偏概全。影像传播是现今最多维、最逼真的媒介, 但它容易把虚幻和现实混淆。通过这些媒介可以传达各自信息。任何具有媒介素养的专业人士都应充分了解每种媒介的特点, 进而根据特点的环境选择适合的媒介。 (2) 了解媒介组织的政治、经济属性及其对媒介内容的影响。当今社会, 媒介已经成为专门向人们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专业组织。具有媒介素养的人应该认识到:媒介必然受到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我们所看到的媒介产品都是经过专门筛选、组合和包装出来的, 这必然会掺杂政治和商业的力量, 展现和表达着特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只有认识政治和经济的大背景, 才能领悟媒介结构的运作逻辑。 (3) 反思媒介与受众的关系, 做积极主动的阅听人。媒介技术和媒介产业在不断地发展着, 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成为参与者。具有媒介素养者必定不是被动参与者, 而是积极思索各自媒介对自己的影响, 把握自己与媒介关系的主导地位, 而不是沦为新科技、新产品的跟随者, 被他们牵着走。此外, 具有媒介素养者总能时刻感知到自己在媒介产业中的地位, 了解自己的权益, 从而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4) 影响和使用媒体, 勇于实践个人的传播权。随着媒体发展的多元化, 专业的传媒机构对传播权利的垄断权被打破, 个人享有传播权的自由度越来越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任何人只要开一个博客, 就相当于有了一套自己的出版系统, 可以便捷地向世界传递文字、声音、图片、影像等各种信息。具有媒体素养的人不仅仅接受别人传播的信息, 他们还会利用各种方法, 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此外, 具有传播素养的人还会利用权利监督其他人传播信息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从而保护自己和大家的利益。 (5) 积极构建并实践现代传播礼仪和伦理, 为改善媒介环境作贡献。随着技术的发展, 个人传播的能力越来越强, 相应的伦理和道德问题也随之而来, 如网上传递虚假信息, 恶意攻击人身, 等等。拥有媒介素养的人知道权利的使用不能为所欲为, 任何人权利的实现都应该以尊重他人为前提。
二、媒介素养的外延
(一) 科学地认识媒介, 正确地接触和选择媒介。
在信息时代, “社会公器”大众媒介渗透入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生活在媒介环境下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如何科学地认识媒介、正确地接触和选择媒介?传统媒介与新媒介互相合作, 报纸、杂志、网络、手机随处可见, 媒介的诱惑越来越强, 但是人们的时间是有限的, 到底选择何种媒介, 在接触媒介的问题上还存在度的考量。人们在面对多种媒介渠道时, 选择信息的时间有时超过了阅读信息的时间, 正如人们面对电视选择电视节目, 频繁地换台却没有集中在某一点上, 结果浪费了时间也浪费了精力。这种现状普遍存在, 使人们浮躁、焦虑、去中心化, 形成“碎片化”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对媒介不应被动, 沦为媒介的机器, 而应具有社会责任感。
(二) 客观地解读媒介, 主动地辨析和批判媒介。
在现代化社会里, 媒介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甚至有些人称媒介是“第二课堂”, 在与媒介的接触中可以学习到很多书本外的知识和道理。然而对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未成熟的大学生来讲, 他们往往对新鲜的事物缺乏正确的判断, 对于媒介传播的消息都会不假思索地认为是正确的, 在有些消息的误导下会走向盲目消费、崇尚炫耀, 甚至沉浸在暴力的刺激中不可自拔。
媒介讯息遍布世界, 永远在人们的视线前出现, 但是它在为人们提供娱乐、帮助人们了解现实的同时却也织了一张虚拟世界的大网, 让人们难辨真假。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必须客观地看待信息, 主动地辨析和批判媒介, 思想上时刻把握主动权。与此同时还要学会分析和了解媒介组织的背后含义, 批判地吸收跨国媒介组织输出的媒介产品内容。
(三) 有效地使用媒介, 辩证地利用和驾驭媒介。
人们在充满媒介的世界里, 几乎逃脱不了媒介的控制和渗透, 人们的生活方式遇到了极大的挑战, 媒介已经充斥人们的生活, 在这种环境下, 如何有效地使用媒介、辩证地利用和驾驭媒介就显得至关重要, 人们要学会抵制媒介对于人们思想和行为上的控制和操纵, 要提升个人在媒介面前的驾驭能力, 彰显个人的独立性, 而不是被机器和科技牵着鼻子走, 要做自己的主人。
摘要:媒介素养对于我国大众来讲是比较陌生的词汇, 在学术界关于媒介素养的研究起步也比较晚。但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 出现了很多现实的问题, 说明当代国人对媒介素养的缺失。本文对媒介素养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深度解读, 勾勒出媒介素养清晰的构架。
关键词:媒介素养,内涵,外延
参考文献
[1]王帆, 张舒予.从教育视角解析媒介素养与信息素养[J].2007, (3) :35-39.
[2]邵瑞.中国媒介教育[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06.3.
[3]张开.媒介素养教育在信息时代[J].现代传播, 2003, (1) :33.
[4]党静萍.传媒教给我们什么?[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11.
刍议股权管理的内涵与外延 第8篇
一、股权投资的由来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曾指出,“有限责任公司(The 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是当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其产生的意义甚至超过了蒸汽和电力的发明。”之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会被给予如此高度的评价,是因为在公司制度下,股东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对所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而公司的无限盈利能力.又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股东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需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股东平衡对经营风险的恐惧以及对超额剩余价值的欲望的新型手段,这一手段极大地刺激了资本占有者的投资热情,充分将资本与潜力要素结合,打破了内外部壁垒并获得稀缺,从而最大程度地激活了社会财富。
二、国内外对股权管理涵义的研究
国外关于股权管理理论的研究承袭于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股权管理的基础是产权,当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财产作为资本投入被投资单位,投资者和被投资单位之间便建立了产权管理,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产权管理就演变为股权管理。在产权立场下,股权管理的内容是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出资人所有权,具体表现为经营者选择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收益分配权。
在国内,系统的理论总结尚未成形。学术界关于股权管理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国有股权管理(公有体制下的投资)方面,主要是结合十余年来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股权分置和重组整合等经济行为而做的职权管理分析。职权立场下的股权管理内容分为人(出资人代表)、事(企业经营决策)和资产(投资成果)。
三、股权管理的核心——股东权利
(一)股权管理的相关概念及内容
股权管理的核心是对股东权利的管理。股东权利是投资者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被投资单位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被投资单位管理的权利,它包括股东与其用于投资的财产有关的各种权利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权益,是集财产与经营两种权利于一体的综合性、独立性的权利形态。股东权利的管理内容即是从产权立场下的三项基本权利。从业务层面,股权管理的具体活动包括:
1. 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资本交换获取对被投资单位股东权利的行为,对股权投资行为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资方式和投资力度两个方面。股权投资方式包括货币资金和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于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股权的投资力度主要是指投资后股东权利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按照不同的投资力度,股权投资的类型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
2. 行权管理
股东行权是股权管理最重要的部分,在拥有股东权利后,投资人为了确保股权保值增值、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可以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和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体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行使表决权主张自身权利。选择和监督管理者权体现为对行使被投资单位经营权的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的选聘及对他们履职情况的监督以及衍生出的知情权、诉讼权等。资产收益权体现为获得股息红利、被投资单位解散时分配清算财产和优先受让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
3. 处置管理
当投资者改变投资目的,对已拥有的股权可以采取转让、清算、核销等方式予以处置。股权处置后,股东权利灭失,股权管理也不复存在,因此股权处置往往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人的投资结构、规避投资风险而对低效、无效股权投资实施的行为。
(二)股权管理的特点
1. 股东权益最大化
有别于公司治理的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或者利益相关人价值最大化目标,股权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股东权利的保值增值,股权管理的目标仅仅围绕如何让投资行为为股东创造最大的回报。
2. 战略性
股权管理不仅为股东带来回报,同时需要服务股东战略。尤其是对大型企业集团而言,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之间以股权关系为纽带,投资者通过对被投资单位的资本运营,使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战略与投资者保持一致从而形成集团化规模效益。
3. 侧重性
按照控制程度,股权投资的类型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在企业制度下,这些股权投资类型转化为母公司的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母公司的股权管理应根据不同的控制程度区分侧重点,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制订不同的考核办法。
4. 层级性
股权管理的层级性表现在整体的投资关系中,投资者对直接投资的单位实施股权管理,当层级链条拉长时,某个被投资单位可能又对其他单位实施投资,管理幅度通过股权层级进行渗透设置交互。
四、股权管理的外延
概念的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所形成的范围。根据前文中对股权管理概念及特点的分析,股权管理的外延是指在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以股权关系为纽带的基础上的集团化管理构架和功能。
(一)经营管理
该经营管理泛指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经营内容管理,如对制造业的生产管理、对服务业的销售管理、对信息产业的研发管理等等。投资人应及时利用合理的途径事前掌握和事后了解被投资单位的所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通过对被投资单位决策机构实施影响来反映投资者的战略意图。
(二)人事管理
股权管理外延下的人事管理,表现在对被投资单位重要人事的任免、考核和监督方面。其中最有效的管理渠道是设置股权代表。一方面股权代表在董事会、监事会任职,能够直接审核监督甚至执行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事务,另一方面股权代表作为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股权关系中的桥梁,可以协调上下关系,使投资者的管理意图得以具象实现。
(三)财务管理
股权财务管理着重强调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预决算管理、分红政策以及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三方面。通过预决算管理实施财务监控,将被投资单位的非财务资源通过预算指标进行分配和控制,以决算实施考核,从而使母公司更好地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分红政策保障股东享受投资回报,实现股权收益。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则是投资者获取被投资单位全年经营效果的最重要信息渠道。
(四)资产管理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结构下,投资者不直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母公司所用于投资的资本转化为被投资单位中的各项资产,因此股权资产管理重在管理被投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引入内部控制,减小投资风险。
五、后评价视角下的股权管理提升方法
股权管理是基于股东权利产生后的一项管理行为,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投资效益、确保投资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改善经营策略、规避投资风险。股权管理的内涵与外延范畴——运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互交叉和影响,形成了股权管理的系统框架,投资者在股权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信息是非常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提升股权管理重点在于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将投资成果实际与决策预期进行对比形成相互作用机制,即项目的后评价。股权管理的后评价主要分三个环节:
一是及时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回归。选择相对独立的机构和负责人,从实际出发,重新梳理项目的全过程,客观地反映项目实际状况,确保评价资料真实可靠。
二是将投资实际成果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并分析原因。评价人需具备广泛的阅历和丰富的经验,股权投资实际与计划的差异分析应综合考虑投资过程中经济、社会、环境和技术等客观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价结果是对投资目标、管理、持续性和绩效等方面的全面评价。
三是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建议,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好的后评价不能只注重“评”,而应“评、帮、改”相结合,尤其注重整改实效。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调整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反思优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结论
股权管理意识淡薄,手段陈旧是我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面临的重要问题,准确把握股权管理的内涵与外延是提升股权管理水平的理论基础和先行条件。本文通过抓住股权管理的核心实质,推演股权关系基础上的管理外延,并以后评价视角简要阐述管理提升的基本方法,以期为企业的集团化战略提供股权管理理论和现实借鉴。
摘要:当今时代,股权管理对现代企业的作用日益显现。本文通过抓住股权管理的核心实质,推演股权关系基础上的管理外延,并以后评价视角简要阐述管理提升的基本方法,以期为企业的集团化战略提供股权管理理论和现实借鉴。
现代电力市场服务的内涵及外延 第9篇
1.1 电力市场服务定义
电力市场服务定义为:以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为主体,协调电网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地、自觉地为电力市场相关主体所作的有利于电力产业健康、高效、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服务性质的相关工作,具体落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发展的企业宗旨。
1.2 电力市场广义服务对象
电力市场广义服务对象是指电力市场广义的市场主体所服务的对象,也就是构成电力市场的所有直接参与者所共同服务的对象。电力市场主体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的用户。因此电力市场广义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电力产品各种类别的消费者(客户)、社会发展。
1.3 电力市场狭义服务对象
电力市场狭义服务对象是电力市场狭义的市场主体所服务的对象,也就是狭义电力市场客体的客户(消费者)。电力市场广义服务对象的确定,是将电力市场作为生产及交易电力产品的一个整体而言的。电力产品在生产销售整体产业链条上,要经过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主要环节(还有大量辅助生产和服务的业务流程环节)。尽管在厂网分离后,有多家企业在共同实施完成这些环节,即有些环节之间的衔接,是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的,如发电与输电、配电、出售三个环节的衔接是在发电企业与电网之间的衔接;而输电、配电、出售三个环节之间的衔接是在电网企业内部进行衔接,但根据供应链管理理论和市场链理论,从事这四个业务环节的各个主体之间以及在一个企业内部之间,形成了互为主体与客户的对应关系。因此电力市场狭义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发电企业、直购电的大用户、电网企业内部相关的职能部门。
电力市场服务对象的界定,本质上就是确定电力市场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确定电力市场服务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2 现代电力市场服务的内涵与本质
电力市场服务是服务在电力市场的具体表现,它包含着服务的本质内容,归属于服务的本质属性。
2.1 服务的内涵、类型和本质
2.1.1 服务的内涵
服务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一项有价值的活动,以及为集体利益或为某种事业而做的工作,这些活动或工作能够为他人或集体、事业带来利益。具有无形性、生产与消费同步性、差异性、不可感知性、不可存储性和缺乏所有权的特点。
2.1.2 服务的类型
服务(业)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服务(业)的内容和功能,可以其划分为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营销服务业;按照生产经营的目的可以将其划分为经营性服务和公共性服务;按照是否收费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等。
2.1.3 服务的本质
服务是人的社会性体现,能够满足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是一种能够体现自我价值的实践,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具体体现,是人对人的尊重、关怀和信誉,这是服务的本质体现[1]。
2.2 电力市场服务的内涵与本质
电力市场服务的本质,是服务的本质在电力市场的具体表现,但是由于电力市场服务在服务的立意、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的对应关系、服务需求形成的路径等方面有许多特殊性,使得电力市场服务的本质又表现出一些特殊的属性。
2.2.1 电力市场服务一般的本质属性
根据电力市场服务的含义:“以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交易中心为主体,协调电网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地、自觉地为电力市场相关主体所作的有利于电力产业健康、高效、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服务性质的相关工作”。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种服务具有服务的一般属性特征:电力市场服务是电网对电厂所做的服务性质的工作,这种工作肯定是社会性质的;所有的企业其社会属性之一便是“社会公民”,对于电厂而言,能够维系其正常的生产运行并使企业得到良好的发展,需要从外界得到各种要素的投入,来满足这一“社会公民”物质和精神层面的需求。电力市场服务既能帮助电厂解决许多实际的问题和困难,又能满足电厂精神层面的需求,强化了和谐厂网关系的基础;对于电网公司而言,提供电力市场服务是一种企业自觉自律的经营行为,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在实施电力市场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了企业应有的价值;电力市场服务既然有能够满足电厂精神层面需求的功能,自然便是一种社会精神财富在起作用,电力市场服务对社会而言便是一种社会财富;电力市场服务是在厂网分开后新形势下有电网自觉主动提出的一种有益于电厂发展的经营措施,充分体现了电网对电厂的尊重和关怀;电力市场服务一方面需要国网公司的信誉担保其服务的诚意和质量,另外一方面,良好的电力市场服务又会增加国网公司的信誉。
2.2.2 电力市场服务特殊的本质属性
电力市场服务的本质属性是服务本质属性的具体化,是电力市场服务的特殊性质。
1)生产性服务(业)性质。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它是一种企业对企业的服务,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电力交易中心本身的服务,或由电力交易中心牵头,协调电网企业其他部门对发电企业和直购电大用户的服务,完全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的性质:①知识性。电力交易中心为发电企业和直购电大用户所提供的服务,涉及电力的生产、运输和使用等技术层面的内容,有相当的技术含量和知识性。②创新性。电力交易中心为发电企业和直供大用户所提供的服务,从服务机制的安排,到服务内容的设置,服务的实施及调整,都体现着突出的创新性。③专业性。两层含义:一是这种服务是专业化的,是产业分工的结果;二是这种服务业必须依赖于专门知识和专业技术。④协同性。在整个产业链中上下游各种服务相互关联,相互依存,服务提供与客户消费密不可分。在电力交易中心为发电企业和直购电大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电力交易中心不仅需要协调电网企业其他部门协同提供服务,而且需要协调不同发电企业,才能真正将服务做好。
2) 职能型服务性质。
厂网分离并没有隔断电力产业生产经营链条的联系,由于电能产品的特殊性质,使得厂网分离后表现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的链条链接关系,与一个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运行功能链条链接关系并无二致。只是厂网一家时电网承担的全部职责在厂网分离后有些由电网承担了,有些由发电企业自己承担了,还有一些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没有相应的部分承担。同时,对于一些由发电企业自己承担的职责,客观上要求电网仍像厂网一家时那样继续承担。但厂网分离后原来的职能部门转化为两个企业,于是相关的职能作用便转化成由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发电企业对相应职能的需求构成了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
3) 物流商对生产商的服务性质。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是国家电网的主要经营范围之一,是国家电网的核心业务,它明确表明了国家电网物流商的性质,电力市场服务属于物流商对生产商提供的物流服务,这是电网企业属于服务业产业属性的根本所在。
所谓物流服务,是物流商为产品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提供改变其空间位置的功能。在电力生产销售的产业链条上,要经过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主要环节,电网企业在电能产品产业链条上最根本的分工角色是物流商,输电(将发电企业发出的电能通过高压输电线路输送到消费电能的地区)、配电(在消费电能的地区接受输电网受端的电力,然后进行再分配,输送到城市、郊区、乡镇和农村,并进一步分配和供给工业、农业、商业、居民以及特殊需要的用电部门)、用电(通过安装在配电网上的变压器,将配电网上电压进一步降低到380V线电压的三相电或220V相电压的单相电,然后经过用电设备将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是电网所应承担的最基本的功能。同时由于电能产品在运输使用中的特殊性,电网作为运输商对发电企业的服务是独家的、垄断的;反之,电网的所谓运输能力也只能服务于发电企业,这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共同体”,这种状况更需要电网为发电企业服好务,电网为发电企业服务,实际上也是为自己服务。
电力交易中心是电网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所以其对发电企业的服务也具有物流商的属性,而且这种服务是交易中心单方向为发电企业提供的服务。
4) 独家经销商对生产商的服务性质。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是国家电网的主要经营范围之一。我国目前的电力体制模式是发电竞争上网模式,即输电、配电和供电仍由一个电力公司统一管理和垄断经营,竞争在发电侧展开。各发电企业相互间开展电量竞争上网。在这种模式下,电网企业除了是发电企业产品的物流商外,还是电能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承担着销售电能产品的职责。
将电能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分离,一方面是社会化大生产中产品的生产功能和销售功能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经销商替生产商承担了在小生产的模式下本应由生产商承担的产品销售职责,从而形成了经销商为生产商的服务关系;同时经销商是生产商的下游环节,下游是上游的“客户”,生产商应该为经销商提供服务。所以在这个层面所形成的服务关系是双向的,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相互提供服务,从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5) 承担社会责任的性质。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自身经营利益的同时,也要对利益相关者(包括客户、员工、债权人、政府、社会、环境等)承担责任。国网公司在刚成立时便向社会承诺:公司坚持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统一,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履行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社会责任,国网公司除了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在电网自身的业务领域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外,还要引导发电企业和用电客户的行为。
电力产业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所面临的困难最多、挑战最大的是发电企业,而对于发电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行为的调控,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一方面,电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行为的影响是另一方面。由于电力生产销售产业链条的“一条龙”性质,电网企业可以将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落实到其对发电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中,通过服务来达到引导和影响发电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目的。从而发挥电网是连接发电企业和用电客户纽带的优势,影响和带动发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在生产和消费电能产品的过程中,执行国家的电力产业政策,共同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6) 建立和谐电力的性质。
建设和谐电力,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对电力产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电力一方面要解决好电力行业与社会其他行业的关系,以安全优质的电力供应服务各行各业,以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换取自身发展壮大的空间,在电力产业和社会之间构造和谐发展氛围;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好电力行业内部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关系[2]。
7)国家电网自觉自律经营的性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采取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是否能够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社会的发展关系,受两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种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竞争态势等因素。这些因素属于企业的外部因素,也称其为“他律因素”。企业受这些“他律因素”的影响或制约属于被动性质的,外界的压力迫使企业选定其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此时的企业往往处于发展的较低级阶段,如处于这个阶段的企业也可以承担社会责任,但这种承担是“被动的”。另一种是来自企业内部的“自觉自律”精神,自觉就是企业自己主动地制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竞争态势等因素要求的规则,去做应该干的事情(如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并且实行自我监督和管理。自律就是企业自己主动地制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竞争态势等因素要求的规则,不去做不应该干的事情(如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并且实行自我监督和管理,使企业的行为受到“应当”的规范。自觉自律不同于他律,这是一种实践理性,是一种自由自觉的行为状态。“应当”如此,成了指导企业的行为的主观意愿,丝毫不带外在的强制性,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高要求,是企业处于发展的较高阶段才能体现出的境界和状态。国家电网作为国家重要的企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应成为“自觉自律”发展的典范,电力市场服务正是国家电网自觉自律经营的具体体现。
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改革,已经从改革前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各环节统一垄断经营的模式改革为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开放发电侧的经营模式。所以目前发电企业已经处于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之中,在发展中面对的竞争压力较大,而电网企业所面对的竞争压力较小。在这种市场格局中,电网企业若能够对发电企业从尊重和理解的角度,尽力而为地多提供真诚的服务,支持和帮助发电企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引下顺利发展,是和谐电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真谛所在。
3 现代电力市场服务外延
如果说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本质特有的属性的总和,则外延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的数量或范围,通过对事物外延的界定,可以进一步确定哪些事物属于内涵所规定的事物。
3.1 服务外延
探讨了服务的内涵以后,还要对其外延有所界定,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服务的全部内容。服务的外延可以从两个方面确定:服务的外延是在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关系的情况下的服务;是服务的提供者出于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利益的考虑而提供的服务。
3.2 现代电力市场服务外延
研究现代电力市场服务的外延,是为了界定现代电力市场服务的范围。本研究以电力交易中心为主体,研究其对狭义服务对象即发电企业、直购电大用户、电网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
3.2.1 从电力产业链条的环节界定服务的范围
电力交易中心对发电企业的服务,实际上是从电力产业链所处的不同环节进行的一种范围划分,即处于电力产业链中游环节的电网(以电力交易中心为代表)对处于电力产业链上游环节的发电企业的服务。
3.2.2 从电力交易中心与被服务者对应的关系界定服务范围
电力市场服务的服务提供者(电力交易中心,代表国家电网)与被服务者(主要是各发电企业,少数直购电的大用户)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它们之间不存在行政的隶属关系,这是服务范围界定的重要依据。因此,电力交易中心为其他关系性质的部门或单位所做的相应工作,不属于本研究的范围。
4 现代电力市场服务策略及目标
服务策略是电力市场服务的提供者应该采取的对策和具体服务措施,以使服务能够在较低投入的前提下,更好地为服务接受者所认可,达到服务的目的。
4.1 电力市场服务策略
电力市场服务本质上就是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提供的一类产品,存在服务产品的营销问题,所以电力市场服务策略也就是营销策略。
4.1.1 产品策略
电力市场服务作为一种无形产品,电力交易中心也应该像有形产品一样谋划好产品策略。
其一,丰富产品线宽度,尽可能多地为发电企业及直购电的大用户提供服务。由于电力交易中心为发电企业及直购电的大用户提供服务本身就是一种企业市场行为的创新,服务内容的设定,服务的多少,如何服务等问题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力交易中心,因此电力交易中心应该主动地不断增加产品线宽度,形成服务的延伸,扩大服务面,即形成服务体系,取得更好的服务效果。
其二,不断提高产品的客户价值。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提供的服务,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一对一”式的服务,因此要经常研究已有服务(相当于老产品)随各种条件的变化,是否还具备应有的客户价值,从而对已有服务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要根据环境和各种条件的变化,不断增加新的服务内容(相当于开发新产品),满足客户新的需求,这既是增加产品客户价值的形式,也是丰富产品线的措施。
其三,无形产品有形化。指服务性企业借助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有形要素(包括实物、数字、文字、音像、实景、事实及其他可视方式),使无形的服务产品及企业形象具体化,便于消费者感知。电力市场服务基本上是无形的服务产品,也需要有形化的转变,如增加服务中的有形物质的比重,尽可能将服务环境有形化,增加电力交易中心以各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的接触机会等,以利于更好地体现服务效果,更好地达到服务目的。
4.1.2 价格策略
虽然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提供的服务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同时无论何种服务都要发生费用,但这种服务是在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在厂网分家的大背景下,电力交易中心为了更好地协调与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的关系,为了和谐电力的健康发展。同时这种服务肩负着许多社会责任,这些性质决定了该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商品,电力交易中心也不应该将这种服务定位于可用来盈利的经营业务,所以在服务体系中的大部分服务内容,应该是不收费的。即使一些服务在条件成熟时,可以适当收取一些费用,但收费标准应该限制在能够部分补偿,最高为完全补偿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这种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的限度。这种变无偿为有偿的服务,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更具持续性的提供该种服务。
4.1.3 品牌策略
品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无形资产,它可以依托在企业的最终产品(或服务)上长期发挥稳定的作用。电力市场服务的品牌不仅体现了服务产品所必备的诚信属性,是服务产品有形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凝聚为一个企业战略联盟的力量。对于国网公司这样的国家特大型独资企业,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服务的真诚及产品的高品质,都需要响当当的名牌作为其代表,因此打造强大的品牌,形成服务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的三合一,不仅是国网公司在“发电侧”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的需要,而且是其在“需求侧”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内容。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提供的服务属于B TO B性质,服务的消费者属于专家型的理性消费者,在品牌建设过程中,服务的对象不仅要看你如何说,更关注你如何做,这会加大企业树立品牌的难度,需要电力交易中心认真研究在“发电侧”和在“需求侧”实施品牌战略的异同点,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打造品牌的对策,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真正能够在“发电侧”树立起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其品牌的影响力会更加持久。
4.1.4 广告、宣传策略
由于电力交易中心的服务属于B TO B性质,因此广告的作用不大,在服务营销的过程中,基本不用专门的广告宣传,但其他形式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由于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提供服务,无论对国网公司(电力交易中心)还是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来说都是新事物,而且由于服务无形性的特点,不像有形产品的功能那样直接明了,可能会出现“你为什么要提供服务?”、“服务的内容是什么?”、“我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服务?”等问题,甚至还有目前这种电力交易中心已经推出了很多服务举措,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却并不知道的情况。因此供需双方信息的充分沟通非常重要,这一方面必须依赖于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的支持,另一方面需要电力交易中心自身运用好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策略,解决好沟通的问题,同时这也是国网公司树立品牌的重要手段。
4.1.5 企业文化策略
对于国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来说,虽然厂网分家成为了不同的企业,但产业链的完整性要求两者要密切合作,形成一个战略联盟体,这样两者之间企业文化的兼容性对于联盟体的运行成败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由于这样的联盟体是多个企业的汇集,必然形成联盟体内多元文化的交融,如果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存在很大的企业文化差异,互不相容,就会加大管理难度,引发企业文化冲突。因此,在双方企业文化建设中,需要重构企业文化,努力减少多元文化的摩擦并使之相互融合,注意吸取合作方的文化精华,并将其融进企业文化建设的每个细节中,培养合作意识,建立合作双赢的新型企业文化,这是国网企业或电力交易中心提供服务的起点和保证。
4.1.6 包容性策略
这是针对电力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这种特殊商品所提出的特殊策略要求。因为“服务”的最终使用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对发电企业有用上,而是要最终体现在使发电企业能够消除与电网企业合作的困难上,使双方能够更好的合作。合作就意味着互相接纳、互相包容,这不仅需要在服务内容的安排和设计上就体现包容的意欲,更需要将包容性当作服务自身品质的一种要求。
包容性是厂网双方都应具备的经营秉性,从电网企业的角度强调包容性将其作为一种服务经营的策略,要做到:其一,国网公司,尤其是各级电力交易中心,要牢牢树立为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服务的思想,要明确与他人方便就是与已方便的道理;其二,在企业文化、企业经营观念等方面要树立主动合作意识,将为发电企业及直购电大用户服务作为实现合作的手段,在合作中实现双赢;其三,要勇于并善于接触和容纳不同企业文化,把“海纳百川”作为企业立市之本的思想来培养,作为企业文化的基石之一来塑造;其四,将包容性体现落实到企业的机构设置,职能的确定,将其视为一项反映企业服务的质量指标设置并考核;其五,在国网内部和厂网之间,建立协调机制,能够及时处理有关包容性方面的问题[3]。
4.2 电力市场服务目标
电力市场服务作为企业的一种经济行为,要有特定的目标作为这种经济行为的产出标志,并以此衡量电力市场服务的综合效益。
4.2.1 电力市场服务的满意度目标
客户满意度是衡量产品与服务竞争优势的主要标志,它反映了市场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可程度。对于电力市场服务来说,服务的效果及价值,最终也应由服务的消费者(客户)进行评价。电力市场服务的满意度目标要求根据“客户取向”来考核电力交易中心的工作成效,即以满意度为核心来构建电力市场服务的评估体系,将客户满意作为电力市场服务最直接的目标[4]。
4.2.2 电力市场服务的社会性目标
由于电力市场服务本身体现着电网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因此社会性目标应该成为电力市场服务重要的目标。电力市场服务的社会性可以用责任性以及公正性两个维度来表示。立足社会和谐发展的电力市场服务的社会性目标,一方面要求国网公司在电力市场服务的提供过程中,应坚持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国网公司在任何时候和地点都不应当放弃的重要职责,因此服务是否体现了国网公司对于社会职责的承担,应该作为衡量这种服务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电力市场服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应强调和倡导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正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因此服务是否体现了公正性,应该作为衡量这种服务的重要指标。
4.2.3 电力市场服务的效益性目标
企业所有的经济行为和活动都应追求效益,电力市场服务也是如此。电力市场服务的效益性是指在电力市场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投入与所带来利益之间的对比关系:其一,要求形成服务和提供服务的高效率,要求有速度,这是服务产出相对所用时间的对比指标;其二,要做到提供服务的目的与提供服务的形式和方法有机结合,既要求服务要有真正有益的价值,又要求提供服务的形式及方法要“实在”,不能“做秀”,这从“价值工程”方法研究的角度看,属于去掉“多余功能”的要求,从而提高服务功能的价值水平;其三,要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是服务的投入对产出的对比指标。考虑到电力市场服务多数属于无偿服务,有些服务即使收费也不能盈利的特殊性质,经济效益就表现在对服务支出(成本)的控制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其四,电力市场服务的效益性要求其经济性效益和社会性效益相结合,这是电力市场服务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经济性效益和社会性效益相结合,争取做到服务的两个效益出现“双高”,但当两者不能兼顾时,要与社会效益为主。
摘要:电力市场服务是电力产业链之间电网面向发电企业的一种产业间的中间性服务,旨在更好的实现安全稳定的电力生产,加强厂网联系,实现厂网和谐,是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厂网分离后电力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电力市场,服务,内涵,外延
参考文献
[1]陈仕权.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特点及作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23-28.
[2]刘振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电力和谐发展,努力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EB/OL].中国电力新闻网,2006-11-23.
[3]王信东.企业虚拟化经营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38-245.
浅议公共行政的内涵和外延 第10篇
关于什么是行政?不同的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 阐述了见仁见智的观点和学说, 比如除外说、国家意志执行说、管理说等, 这些观点和学说具有积极的合理元素, 为我们研究行政问题提供了极大的借鉴参考价值。但同时应该注意到的是, 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定的差异性和模糊性, 有的也开始不适应现代行政实践。
现代意义的行政法学、行政学所探究的“行政”应该属于公共行政 (Pu bl ic Adminstration) , 与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公共组织相联系, 并与它们行使行政职权相联系, 具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这一界定代表了目前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比较普遍的看法, 显示了公共行政的这样一些特征:
1、特定性。
这是针对行政主体而言, 公共行政的主体限定为两类: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活动的必然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行政活动的应然主体, 它是伴随着公共管理任务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而出现的一类主体, 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具有一定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目前也成为行政活动的主体。比如普通高校根据相关法律的授权有权法学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此时普通高校即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成为了行政活动的主体。
2、公益性。
这是针对行政管理事务而言, 公共行政主体管理的都是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行政主体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是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评价政府的最终标准, 政府管理是为公共利益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服务的, 是全体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和体现。
3、合法性。
公共行政主体的存在和发展建立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之下, 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 要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监督。行政活动要体现国家意志, 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公共行政管理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 否则就不具有合法性。
4、合理性。
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由于难以穷尽所有新情况、新问题, 社会关系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 从而导致公共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这就要求公共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过程中要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 努力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5、程序性。
公共行政活动既要符合法律的实体性规定, 也要遵循法律的程序性规定, 程序即操作规程, 是行政活动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的总和, 按照规定程序行政可以有效地制约公共行政权力,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6、责任性。
这是由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一特点所决定的, 在现代社会, 各国的宪法和法律几乎无例外都规定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赋予了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 因此必须接受人民监督, 行政行为要对人民负责。权力和责任从来都是相伴而生的, 没有无权力的责任, 也没有无责任的权力, 在一定程度上说责任甚至应该成为行政主体的第一位属性。
二、公共行政、经济组织行政与社会组织行政
从狭义来说, 行政仅指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从广义来说, 行政不仅包括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 而且也包括经济组织的管理活动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活动。政府强制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自我管理机制是现代社会的三种基本活动机制, 三者各有不同的活动范围, 各有不同的国家和社会调节功能, 三者相互作用共同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各种发展问题。诸多行政著作中都把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纳入公共行政的范畴, 而把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活动纳入私人行政的范畴, 笔者认为这种提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
需要说明的是, 我们在这里采用的是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概念, 近年来在党建领域也称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对于后一类组织, 我国原来一般采用民间组织等提法,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的提法。
下面我们简要对比一下公共行政、经济组织行政与社会组织行政的区别, 籍此来进一步明确公共行政的外延。
1、从活动范围来看, 公共行政是公益性服务, 主要提供公共产品;经济组织行政是私益性服务, 主要提供私人产品;社会组织行政主要是公益性服务, 主要提供公共产品, 部分提供私人产品。
2、从管理目标来看, 公共行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需要, 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组织行政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社会组织行政主要是满足社会特定群体需要, 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从运行基础来看, 公共行政的运行来源于国家财政, 主要依赖税收和收费的支撑;经济组织的运行主要来源于在市场中获取的利润和投资收益;社会组织的运行主要来源于国际援助、各种捐助和捐赠。
4、从运行机制来看, 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同时必须依法行政, 在法治化的状态下运行, 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经济组织行政是依据市场机制来运行, 具有独立的自主权, 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特征,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社会组织行政是依据志愿精神来运行, 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不带有强制性的特征。
5、从人员任用来看, 公共行政的人员任用是采取选任、委任、考任及聘用的方式;经济组织行政的人员任用是采取聘用的方式;社会组织行政的人员任用是采取志愿、招募及聘用的方式。
6、从组织形式来看, 公共行政的组织形式主要是采取官僚制的科层管理, 上下级之间是严格的命令和服从的关系;经济组织行政的组织形式主要采取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的相互制约, 内部之间主要采取灵活的、扁平化的组织形式;社会组织行政的组织形式主要采取协商和共识的自愿管理, 内部之间主要采取非等级的、分权化的组织形式。
7.从分配模式上看, 公共行政以政府为社会财富分配主体, 采用强制性分配原则, 极力促进社会公平;经济组织行政以市场为社会财富分配主体, 采用竞争性分配原则, 容易造成两极分化;社会组织行政以社会为社会财富分配主体, 采用志愿性原则, 极力达到社会公平。
摘要:行政是行政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开端, 是行政理论研究中最为核心的词汇, 目前使用的行政概念应该说起源于近现代意义上的西方国家, 并逐渐得到了创新和发展, 本文认为现代行政管理实践所讲的行政属于公共行政, 对公共行政的内涵和外延应有较全面的理解。
内涵外延 第11篇
我们的改造总得来说,是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理念进行的。我对这一理念的理解是,经济、社会、环境之间要协调发展。根据这个核心,纵观几千年人类的城市发展史,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概括为3个基本要素,而且缺一不可。
第一是要强调城市的灵魂或文化。
第二是整个城市保障体系的完善性。
第三是发展动力机制。
按照这3个要素,经过两年的实施,在智慧城市建设上,我们基本概括出以下几个要点,一要注重体制机制改革,二要注重城市发展内在规律的掌握,三要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四要注重创新模式的探索,以此来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
从经济体制来看,我们至少要关注这么几条:注重协调发展、资源整合和市场配置。目前的城市规划建设缺陷在于盲目建设,能耗过大。另外,城市建设千篇一律,贪大求洋的问题也相当严重。最近有几个院士联名向中央主要领导反映,我国大量地、盲目地模仿一些国家的建筑,甚至牵涉到了知识产权问题。如何解决城市信任体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城市面临的问题。可以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包括前面谈到的三大要素的平衡,这个城市一定会消亡,就算眼前很繁荣,也一定是暂时的。
从组织体系上看,要进行资源整合,即遵循节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八字方针,制定可持续发展模式。根据这两年的实践我们得出教训,智慧城市要可持续发展下去,至少应注重5个方面:一要注重智慧的建设;二要注重人才的培训,特别是对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一座城市将来能不能很好发展的最关键要素;三是要具有相应的产业结构和产业体系;四要建立一整套创新的体系,这个城市能不能海纳百川,能不能容纳不同的思想、观念和多元主体的存在,绝不是靠单一模式进行的;五是具有相应的信息通讯网络体系,使人能够方便地进行交流。
同时我们认为,智慧城市的发展一定要建立在深刻了解城市自身能力这个基础上,否则智慧城市是不能做成的。有个副市长跟我讲他这两年被IT企业和所谓的智慧城市企业的解决方案给害死了,浪费了几千万,搞出来的东西没有用,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企业在做方案的时候,根本不了解城市。就像医生看病却不知道病因,不了解人体结构一样,即使有再先进的仪器,再多的好药,都不可能治好,这种做法也是很荒诞的。
一座城市的内在规律,我认为有4个环节可以控制,一要了解城市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行。为什么现在要强调多规融合,这就是对我们价值取向的一个转变,也就是要从以经济导向的发展观转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由外延式发展型规范转变为内生的增长,这些都要进行深层的理解。这些价值取向的转变和現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再加上城市投融资的发展,就形成了一个可操作性的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投融资规划等的多规融合。
二是对城市进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我们的城市管理原来只是停留在对城市事件、物件的管理,即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地面上可见部分的管理。这种管理怎样延续下去,将不可见的也纳入到管理中来,也是需要我们考量的。除此之外,社会治理、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是个大问题,这恰恰也是城市管理转型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城市运行方面,怎样保证城市安全,减少突发性自然灾害和重大人为事故,诸如此类,都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内在要素。
第三是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我这里讲的信息技术不是现在流行的概念。这种新型技术主要关注两大主题,一是生产,二是生活。生产要更加要注重人机互动的工业生产过程,形成一种高度灵活的个性化网格化的产业链;自然生活要关注的是便捷化、安全化、人性化的生活手段。按照这一思路,我们既需要横向的集成,也需要纵向的集成和对接的集成,即向科普体验转变。我们的信息技术发展一定要关注这些智能化、数字化、网格化的追踪,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数据资源和人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网络间高度灵活的个性化、数字化的技术来促进城市发展,而不是一讲智慧城市就满脑子都是云计算。所谓的大数据,是技术、资金体现的结果,而城市的运载中间还有一个环节,就是模式。
第四是要尊重我们各个方面的创造性。智慧城市是没有递进模式、没有统一标准的。就如同人一样,每个人都有其独特性,它倡导的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多元的生态形态,让我们在其中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空间。智慧城市也是如此。如果给出一种单一的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就很容易遏制人的创造性,一定要充分发挥政、学、产、研、用、治各种资源,尊重它们的创造性、作用和市场对它的评判,而不是靠谁,靠哪一个观念,我甚至极端地讲,也不是靠哪一个学者来决定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郭理桥发言稿整理)
浅析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和外延 第12篇
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球和我国迅速发展的现实, 使社会各界加强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成为必要和必然。从营销学的角度讲, 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如何界定?文化创意产品的外延怎样划分?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营销遵循哪些规律?研究这些问题, 对于明晰学界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 为构建《文化创意产品市场营销》这一新兴学科提供基础和前提, 对于指导、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从而增进就业, 改善民生, 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
(一) 产品概念
在市场营销学中, 产品是营销组合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要素。我们对文化创意产品的分析, 首先从产品概念谈起。市场营销学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产品是指能够提供给市场从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供人取得使用或消费, 并能够满足某种欲望或需要的任何东西”。科特勒认为, 产品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欲望存在不同的层次, 因此产品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 故又称为产品整体。按照从内向外的顺序, 这些层次包括:
核心产品, 即产品提供给顾客的基本效用和利益, 回答顾客的需要是什么的问题。
形式产品, 即核心产品借以存在的形式, 回答顾客的核心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 具体包括品质、式样、特征、商标及包装等。
期望产品, 即购买者期望得到的与产品密切相关的一整套属性和条件, 回答顾客期望中产品在各个方面满足顾客需要所达到的水平或程度。
延伸产品, 即顾客购买形式产品和期望产品时, 附带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 这些利益是附带提供给顾客的, 因此是无偿的。
潜在产品, 即现有产品可能发展成为未来最终产品的潜在状态的产品, 反映了产品可能提供给顾客的潜在的、未来的利益。
因此, 界定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 也要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我们要明确:文化创意产品满足顾客的核心需要和利益是什么?文化创意产品的存在方式或类型有哪些?顾客在消费文化创意产品的过程中会有哪些期望和要求?文化创意产品提供给顾客的附加价值是什么?文化创意产品提供给顾客的效用和利益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是什么?
(二) 文化产品与文化产业
文化一词在西方原意是耕耘土地和栽培植物, 后引申为对人的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培养。在我国古籍中, 文化的含义是文治与教化之意。随着时代的发展, 社会的变迁, 文化一词在现代具有十分丰富和深邃的内涵。不同的学者、大师、政治领袖都对文化做出了不同的界定。本文无意在此罗列各种权威的文化概念, 仅就与文化创意产品营销有关的文化内容进行分析。国内学者徐仲伟认为:“综合起来看, 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 既有一定的内在结构, 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看, 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 是人类改造自身、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一切活动及其获得的成果, 它标志着人类的进化过程, 狭义的文化即观念文化, 属于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 主要是指语言、文学、艺术以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不论广义还是狭义, 其核心都体现为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笔者认为, 无论是从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际看, 还是从《文化创意产品营销》学科的构建讲, 这里的“文化”都应该指狭义的文化概念, 即精神产品或文化符号。
因此, 文化产品是指产品能够提供给市场从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供人取得使用或消费, 并能够满足精神需要或欲望的任何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相应的, 文化产业即指以工业化的方式生产文化符号或精神产品, 以满足人们精神消费需要的企业或机构的集合。
(三) 创意与创意产业
“创意”一词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 代表有别于已经形成的观念, 想法, 点子等, 具有创新、美化的含义。作为与某一产业相联系的创意概念, 在理论上具有特定的含义。李冬博士认为:“进入理论形态的创意概念, 至少包括三种不同的含义:广义创意、个体创意和经济创意。”其中, “广义创意泛指一切可视的创作现象体现在人们的精神生产、观念形态和思维方式中, 也就是说, 创意渗透在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个体创意”是指“个体的梦想、灵感、直觉、情感、才气、智慧等在创意作品中的自由倾泻”, 意指个体创造力和想象力发挥的过程。“经济创意”是指“创意的物化形式开始作为商品进行生产、流通和营销, 与产业的目的相联系, 也就是使创意走向产业, 实现产业化”。笔者认为, “文化创意产品”一词中的“创意”, 从它与产品和产业的联系来看, 既指经济创意也就是产业化和商品化的创意。
关于创意产业的概念, 世界各国 (地区) 从本国 (地区) 实际出发, 给出了不同的界定。1998年, 英国政府在《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 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 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及运用, 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台湾地区使用“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 将其界定为“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式与运用, 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 并促进整体生活提升之行业”。从这些概念中, 我们不难看出创意在其中的核心地位, 以及创意与文化之间的密切联系。
(四) 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界定
通过以上对相关概念的分析, 我们对文化创意产品做出如下的界定:与一定民族和地区的文化背景相联系, 源自个人才情、灵感或智慧, 并通过产业化的方式进行生产、消费和营销的, 满足人们精神需要和欲望的任何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
文化创意产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也可以分为五个层面:
文化创意产品的核心产品是指产品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性质, 比如满足人们对知识的需要, 对审美的需要还是对体验的需要, 抑或是对多方面精神需要的综合。
文化创意产品的形式产品表现为其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实现方式或类型,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表现为文化创意产业所包含的各个行业和部门。
文化创意产品的期望产品反映为其满足人们各方面精神需要的程度或效果, 这种满足程度或效果的提升有赖于文化创意产品营销的成功开展。
文化创意产品的延伸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附带利益主要指各类精神活动能力或水平的提升。比如知识的扩展, 审美情趣的提高, 分析问题能力的加强等。而且这种附带利益具明显的自我强化作用和正的外部性。
文化创意产品的期望产品充分体现了其以创意为核心, 创意无限的特点。人们满足其精神消费需要的方式是无限的, 不断变化的。因此, 文化创意的期望产品也要充分满足和体现人们精神需要不断发展, 不断变化的需要和规律。这是文化创意产品营销的应有之意。
二、文化创意产品的外延
文化创意产品的外延, 也就是现实经济生活中哪些产品或服务属于文化创意产品。具体来讲, 这些产品表现为文化创意产业所包含的行业类别的划分。一方面, 文化创意产品在设计、构思, 生产制造, 营销消费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另一方面, 不同国家和地区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构成进行了不同的划分。所以, 我们把文化创意产品按照层次和国别两个角度进行分类。
(一) 层次分类
按照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和产品的创新程度, 我们把文化创意产品分为核心类文化创意产品、外围类文化创意产品和延伸类文化创意产品。从市场营销学中产品整体的概念出发, 我们可以明确文化创意产品分别在哪些层次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要。
1. 核心类文化创意产品以思想性、创新性为共同特点。
这类产品具体包括新闻、出版、报业、电影、广播、文艺演出等。核心类文化创意产品具有原创性、思想性的特点, 是文化创意产品中最具创新内容的类别。它们主要回答了消费者精神需要的本质与核心内容, 在产品整体中作为核心产品存在。
2. 外围类文化创意产品主要特征是创意的转移。
这类产品具体包括音像、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电信、工业和建筑设计、广告、旅游、服装设计、体育娱乐等。外围类文化创意产品体现为思想、文化、创意的具体实现方式, 回答了消费者的精神需要是通过什么方式满足的问题。因此, 外围类文化创意产品属于产品整体中的形式产品层次。
3. 延伸类文化创意产品的主要特征是创意的非兼容性和非排他性。
该类产品主要包括园林绿化、会展、工艺品、商务服务、文化设备等。延伸类文化创意产品的非排他性体现为消费者在满足其精神需要的过程中附带获得的利益和效用。不仅如此, 这种附带利益和效用会由于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的正外部性和自我强化, 不断变化和创新。所以, 延伸类文化创意产品在产品整体中属于期望产品和潜在产品层次。
(二) 国别分类
不同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先有后, 其发展的重点和方式有所不同, 各国政府都从自身经济发展的实际, 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不同的分类。
1. 英国
英国政府最早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 同时把文化创意产业分为13类:广告、建筑、艺术与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服饰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计算机软件、电视产品和DVD。这种分类的特点在于其强调了文化创意产品以构思、设计为核心的特性, 同时也强调了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以高技术为依托的特点。
2. 美国
美国政府把文化创意产业称为版权产业, 具体分为四类:
核心版权产业, 包括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其他物品的创造、生产与制造、表演、宣传、传播与展示、分销和销售的产业。主要行业部门包括图书版权出版, 文学创作, 音乐、剧场制作, 歌舞、电影与录影, 广播电视, 摄影等。
交叉版权产业, 包括从事生产、制造和销售受版权保护产品的产业。主要行业有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CD机、答录机、电子游戏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包括这些设备的制造与批发零售。
部分版权产业, 即部分产品为版权产品的产业。主要行业有服装、纺织品与鞋类、珠宝与钱币, 其他工艺品, 家具和家用物品、瓷器及玻璃, 墙纸与地毯, 玩具与游戏, 建筑、工程、测量, 室内设计, 博物馆等。
边缘版权产业, 包含其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其他物品的宣传、传播、分销或销售而又没有被归为核心版权产业的产业。包括大众运输服务、电信与网络服务等。
这种划分方法的特点在于强调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营销中的重要性。
3. 日本
日本政府把文化创意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休闲产业和时尚产业三类。在日本, 动漫产业在日本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发展一枝独秀。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国, 市场份额占世界市场的六成, 占欧洲市场的八成。这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模式充分体现了日本的民族文化特色。
4. 中国
2006年12月, 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 该标准同时参考了香港、台湾以及英、美等文化创意产业发达的地区和国家的分类方法, 从文化创意产业链的拓展和延伸的角度, 把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分为9类: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
总之, 从层次和国别两个角度对文化创意产品的外延进行划分, 既有利于我们在实践中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民族文化的特色, 有主有次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明确其发展方向、目标和方式, 又有利于我们在理论上明晰丰富庞杂的文化创意产业内部的联系和规律, 从而为《文化创意产品营销》学科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
三、结束语
市场营销学中关于产品整体的概念是我们分析文化创意产品内涵和外延的依据。从内涵的角度看, 我们要明确文化创意产品在产品整体中每一个层次的具体内容。从外延的角度看, 我们对文化创意产品进行分类要结合本民族地区的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以便选择适合自身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和目标。
明确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和外延, 既是指导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又是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的基础。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社会各界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理论研究。从营销学角度研究文化创意产业, 只是众多理论之一。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作为一门学科, 必然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成为营销学理论园林中的一朵奇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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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汪曼.英美日三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解读及启示[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2010, (5) , 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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