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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精选10篇)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1篇

在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智泽(2009年2月17日)

同志们:

刚才,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上,河南等几个省做了发言,国家供销总社、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的领导做了讲话,农业部孙政才部长总结了去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受农业厅段厅长的委托,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继续抓好我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不仅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初步建立了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工作机制,连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优质农资供应,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8年,根据年初国家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和7 月份在江西召开的专门会议精神,我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管工作,并分别于去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开展了全省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807人次,检查企业60304个次,整顿市场20307个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26件;查处案件4408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2035吨、681台件,货值金额511万余元,捣毁制假窝点12个,挽回经济损失1995万余元。为促进全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重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向省级有关部门、向各州市和县级参与这项工作的部门的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目前我省农资市场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认识还有差距,工作手段还比较滞后,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秩序还不够规范,农资产品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问题依然存在,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时有发生,查处案件还有一些差距。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抓好今年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依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和农资使用的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品 种、重点节令、重点地区、重点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切实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具等七大类农资产品市场整顿,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其中:种子市场以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及当地主要大宗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尤其是两杂种子;农药市场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为重点;肥料市场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兽药市场以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饲料市场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行为为重点。二是突出重点节令。针对农资产品使用高峰期的特点,重点做好春耕备耕期间和秋播秋种时期的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今年要在2月下旬至4月中旬和9月至10月开展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三是突出重点市场。要将监管重心下移到县级,强化地方责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以及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单位(门店、摊点)的检查,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四是突出重点区域。要把粮食主产区、蔬菜水果主产区、茶叶主产区、马铃薯主产区、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主产区、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 重点地区。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品牌发展,突出抓好主产区农资市场的整治和监管。

三、强化措施,加强相关治理工作

目前,国家农业部、卫生部等九个部委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工作是农业部门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农资市场主体的清理整顿。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要会同工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引导、督促农资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要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水平。三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品违法使用查处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规模种植、养殖场户的执法巡查,特别要加强对已经通过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等认证的种养基地的执法巡查,重点检查其投入品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的,做好宣传教育和督促整改,对非法投入品进行追根溯源,依法处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的跟踪,对经检测发现有高毒农药或者禁用兽药残留的农产品,要查清其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追查高毒农药或者禁用兽药的来源,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地予以查处,防止反弹。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指导。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要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良种工程、配方施肥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与指导。

四、落实责任,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深入推进 要全面落实国家六部委《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这次全国电视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和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卓有成效。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农资打假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农资监管的牵头作用,主动联合发改委、工信委、工商、质监、公安、纠风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 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二是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要不断改善基层农业执法条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适当安排农资打假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进加强执法手段。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积极推行农村义务农资监管信息员制度,延伸监管网络,努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去年,我厅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临沧5个州市开展了农村义务农资监管信息员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要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总结出适合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力争2010年在全省全面铺开。三是要加强对各地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层级监督。要研究制定农资打假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从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农资打假评价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对因监管不力、出现因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四是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厅将于3月15日 至21日在全省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并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州、市和县级农业部门要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另外,还要按照孙部长刚才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关系到农业发展、粮食丰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切实做好今年我省农资打假和监管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2篇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12年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专项治理行动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农资打假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农委的领导下,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种子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农资市场各种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我县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农资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三农”为目的,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在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并在2012年3月20日前将针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组织一次大型农资打假专项启动仪式和培训大会。农业执法大队将充分利用农资打假启动仪式和培训会的报道,增强农业执法工作在社会的影响力,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培训,严格实行农资产品备案准入程序,确保农

1资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销售。积极开展农资产品市场专项检查,监督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彻底清理和淘汰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清理淘汰不合格农资产品,建立农资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执法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

1、检查的范围及方式

采取集中整治拉网式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开春3月份农资产品启动期,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并分别在农资销售旺季(4—6月份)(8—9月份)开展全县农资市场大检查、大行动;检查的重点为农资集中交易市场、生产企业及县、乡、村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检查内容:农药、化肥、种子,秋季以小麦播种用肥、果树追肥为主。

2、检查内容

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万荣县一户)、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销售台账和农资产品备案准入制度。

②农资产品质量和品种相关手续的真实性,大力检查农资销售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单位承诺与质量水平相符状况。

③农资的标签检查,是否符合《农资商品包装的规定》及

国家规定的要求。

④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设立农资诚信经营单位档案,记载内容和保存期限。

⑤严厉打击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地方限用的高、剧毒农药。

(二)工作要求及目的我们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实施全面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处必到位,执法有依据,对大案要案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包庇隐瞒。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四、时间安排

3月中旬对我县农资经营人严格进行集体组织培训、学习。4月—5月底第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我县农资市场,对伪劣农资产品进行媒体曝光,彻底清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同时对农资市场经营进行诚信等级评定。

6月—8月底对果区及种子种植区进行监督检查。

8月—9月底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秋季第二次农资市场大检查,并对农资产品质量抽样和检测工作。

10—11月对我县农资企业开展冬季生产质量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农资打假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完成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三)建立备案制度,规范正规化销售行为。

(四)建立诚信机制,开展企业考评。

(五)及时公开信息,强化协作配合。

我们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公安、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工作的合力,及时果断、有效的解决好出现的问题,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农资打假各项工作,给领导交份满意的答卷。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3篇

本刊讯蓬莱市农机局全面贯彻国家九部委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具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中央实行农机具补贴,是近年来党的惠农惠民政策的具体落实和体现。对此,市农机局高度重视,从源头上把好关,重点对农机具厂家的资质、农机具质量、供货时间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补贴机具按时、保质、足量的供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村大集对广大农户宣讲、推荐合格厂家的农机具,确保购机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全市维修网点进行检查,净化了蓬莱市农机维修市场秩序。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4篇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讲话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好形势的关键之年。农资打假是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各级农业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强化重点产品监管。突出抓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和疫苗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强化重点季节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在抗旱春管、春耕备耕以及“三夏”和“三秋”生产等重点时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强化重点产品抽检,完善农资监管机制,推进检打联动。要强化大要案查处。完善大要案协查机制,加强省际间和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更为紧密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热作苗木:重点监测天然橡胶苗木质量。

渔船船用产品:重点查处制售、使用假冒劣质船用产品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好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着力在安全评价、绿色环保、持续有效等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实施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将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参与检测,满足农资检测服务需求。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通报、共享农资检测结果。依法公开农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农资质量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省际协查机制。加强省际协查的信息上报和结果反馈,各省在通报相关省份进行案件协查时,要同时通过金农工程农资打假与监管相关栏目,填报协查信息。加快推进建设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地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加强与各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二是农资追溯制度。推进建立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逐步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三是罚没农资无害化处置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环保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罚没假劣农资无害化处置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完善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省际协查、信息公开和大要案公布等工作重点的落实。

(五)加快信用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鼓励农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六)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省级农业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

(二)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农资产品登记审批单位建立自动化信用管理系统。

(四)5~10月,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制定《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

(五)4~10月,组织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活动。打击未经检验产品、侵权假冒产品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上渔船,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七)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10~11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报告、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配备执法服装,保障执法车辆。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兽药。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依托检测机构和专家队伍,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专项行动。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养殖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问题隐患多的,督促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违法案件查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于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量刑偏轻等情况出现。

(三)加强农资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推广相关服务APP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农资追溯体系。加强饲料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兽药追溯试点。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完善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评定为D级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并对大要案进行曝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要求规范文书制作,发挥大要案震慑力,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水平,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组织参加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xx年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

(三)3―6月,举办“315农资打假消费维权”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四)5―11月,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五)5―6月,探索健全农资经营主体名录,建立农资领域重大失信惩戒机制。

(六)7月,举办农资打假培训班。

(七)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

(八)11―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监管单位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于保障全年畜牧业生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二)明确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按照省市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7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资质量监控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全面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狠抓市场整顿,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使我市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认真进行核查上经营档案,对未建立和建立不完善的经营档案要督促建立,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重点产品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力查处超范围经营,未建立经营档案、标签、标识不规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私引乱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1、种子监管重点。以我县市场上流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各类瓜菜种子为重点在“春耕(3-5月)和秋播(9-10月)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①严查经营未审定的农作物品种;②以种子质量监控为中心,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抽检率达80%以上);③严查种子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格、规范、完整;④严查种子经营档案是否按规定制作完整;⑤严查经营大包装或散装种子,以及私自分装种子;⑥查种子市场乱引乱调,品种多、乱、杂,以次充好,以假乱真;⑦严查无证经营农作物种子等违法行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以上违法行为,不论数量多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2、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种子包衣剂(拌种剂)为重点,加强农药质量监管抽查(抽检率达80%以上),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生产日期、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加强禁用限用“三高”(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

3、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格产品质量抽查抽检,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批发市场实行24小时监管,加大对上市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定期公告,接受监管,对检测出有毒有害及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要坚决予以销毁,确保市民餐桌安全。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积极举报各类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重点活动

(一)根据农业部要求,于三月中旬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二)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春季3-5月份、秋季9-10月份),三月正是春耕备播期间,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农民开展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现场咨询。对我市农资市场采取明查暗访方式,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等进行督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大假劣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重点,完善机制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以实施市场准入制为重点,将监管口前移,建立农业生产事故和质量纠纷的受理、调查、鉴定、处理和反馈程序。

(四)强化监管,标本兼治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8篇

2 月29 日, 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八部门联合启动了“2016 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将集中优势力量, 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城乡结合部、农资游商游贩、互联网领域、果菜茶中草药主产区等进行重点监管,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为促进农业现代化营造更有利的农资市场环境。

“十二五”期间, 各地各部门累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2.5 万个, 检查企业629.7 万个次, 市场131.9 万个次, 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5 亿元, 农资市场不断净化, 农资质量状况呈现趋稳向好的态势。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9篇

各市(州)、县级及所辖城区的农业(包括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植检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农业执法人员)、公安、工商、质监、水利、牧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收听收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实现60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增长1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责任,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摆位上要更加突出,在工作措施上要更加强化,在行动落实上要更加抓紧。

任克军主任指出,今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保安全、促增收、优秩序、维权益”为主题,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全社会”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措施,大力提高打假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安全”就是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严禁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促增收”就是提高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发挥优质农资产品在生产上节本降耗、增产增收的作用;“优秩序”就是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守法的农资市场秩序;“维权益”就是维护农作物品种权和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要素”就是将农资市场主体、对象、行为及其相关的资质资格、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许可登记、标签标志、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等要素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过程”就是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的整体过程实施监管;“全社会”就是营造打假护农的社会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关注与支持。

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监管。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疫苗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严格市场监管。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分别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抓好源头监管。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对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逐一清理,对无证照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要强化流通源头治理;抓好销售终端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入户倒查的方式,加强对订单销售和入户直销农资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抓好市场执法检查。要调动执法力量,對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七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二查“产品真实性”,打击制售假冒产品行为;三查“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劣质产品行为;四查“产品证号”,打击制售非法产品行为;五查“产品标识”,打击“套牌”、“冒牌”、“挂牌”行为;六查“生产经营档案”,打击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七查“宣传广告”,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抓好案件查处。要把查违法案源,侦破违法案件,作为打假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第10篇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保障我县畜水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工作方针,狠抓审批、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管,以查办农资案件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净化农资市场。建立健全农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农资社会共治、检打联动等长效监管机制,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强化农资服务与指导,保障畜水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系统内外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显著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维权意识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兽药:加大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企业和地下“黑窝点”的排查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品和其它化合物、擅自改变组方、未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兽用二维码标示及提供虚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报批样品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合法兽药(化药、中药)经营企业无证销售兽用疫苗和假兽药行为,以及合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用疫苗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严格执行二维码管理制度和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拆零销售兽用原料药和将兽用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环节使用国家禁用兽药、人用药、兽用原料药的行为以及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严厉查处库存原料、执行标准、标签、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违规行为,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兽药原料药、禁用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外的兽药及其它兽药和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产品以及拆包、分装销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养殖场自配饲料外销、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行为。

水产苗种:严厉查处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二)重点时节

要在动物病害高发期、水产育苗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在元旦、春节、暑期办公、国庆等重要时节,加大对影响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三)重点领域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和对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协助加强对电商平台、直销配送、农资合作社等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的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市场监管

1.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履行农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条件和标准,规范审批过程。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对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要依法撤销,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2.强化市场监管。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联合查办利用电商平台、物流配送、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等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防止危害反弹。

3.加强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科学制定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要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近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对抽验确认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立即通报农业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在立案查处的同时,要及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及时查清销售去向,及时发布警示信息,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二)加大案件查处,公开案件信息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拓展案件线索,对交办函告、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种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跨地区制假售假案件,要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全力侦办,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做好通报、移送工作。

5.依法公开案件信息。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职责,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6.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落实“两法衔接”有关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联合打击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案不送等情形。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农村部门做出检验、鉴定等协助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予以积极协助。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平台的接入和侵权假冒案件的网上录入等工作。

(三)推进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自律

7.完善信用档案信息。落实《XX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方案》《XX市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和更新工作,年底前基本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

8.推行行业自律。支持农资行业协会组织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定自律规则,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鼓励农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工作,增强示范店的引领示范作用。

9.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将核查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等事项的前置程序,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提供依据。

(四)构建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10.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鼓励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优质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拓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11.做好服务指导。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资经营门店等多种平台,采用现场指导、发放资料、张贴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对农民群众、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引导其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依法开展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科学研判,依法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将农资突发事件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12.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农资打假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打假扶优良好氛围,构建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对渎职侵权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整合执法职能,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配备与农资市场监管相适应的必要的执法装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保障有力、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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