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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精选12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1篇

一、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初具规模、广泛分布、多类型并存。

调查表明,经过农村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中国部分省份和地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面扩大,呈现了逐步加快发展的态势。综合农业部等机构的统计和估算,截至2005年底,综合农业部等机构的统计和估算,全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达到15万个左右,拥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占同期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2%左右。参加组织的会员约2363万人(户),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已超过27万家,这个数字是2009年同期的两倍多,是2008年同期的6倍之多,并且呈现出产业门类日益增多、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组织功能逐步完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这些组织在地区分布上,从经济发达的地方到经济落后的地方都有发展,中部最多,东部次之,西部最少。全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分布最多的五个省是山东、湖南、陕西、河南和湖北,最少的省份是青海、海南、宁夏、新疆和福建等。

按照组织的形成背景划分,中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模式,大体有5类:第一类是由科技协会发起建立的;第二类是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政府事业单位及乡村干部发起建立的;第三类是由供销合作社发起建立的;第四类是由龙头企业发起建立的;第五类是由农村中的专业户、经销大户等自发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农村专业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两种。不过,由于现实中冠名以农村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并没有一致的判定标准,且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登记管理中也不统一,或者就未办理登记手续,目前还只能以名义上可以进行观测判断和初步统计分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由农业部界定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界定的由各级供销社系统组织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兴办的专业合作社;由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界定的由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组建的以科技为纽带的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技术经济组织等。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从组织目标功能看,包括投入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行业分布看,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农机等不同行业都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合作层次看,有从村级到省级的各种级别和层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在行业分布上,以种养业为主,主要集中于商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种植业和畜牧水产业等领域,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非常少。有些组织同时从事多项活动,包括农产品加工和技术信息推广等。从组织的类型看,大多数的组织属于技术经济服务型,主要是为会员农户,甚至为非会员农户,提供技术经济信息和一些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各具特色。

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底,大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允许会员在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下志愿加入,大部分允许会员自由退出,也有的少部分对此没有规定。会员退出组织的数量很小,退出的主要原因是“改行”从事其它与该组织无关的活动,还有一些是因为组织没能提供原先所承诺的服务。会员退出时,有一半左右可以撤回投入资金,另一半不可以撤回或组织对此没有规定。大多数与土地有关的组织认为会员将土地转包之后,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会员资格,会员资格不会随着土地转让而转让。

大多数组织对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销售专业户加入协会没有限制,有一些协会限制地方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人员加入。部分对会员加入的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推荐或决定,生产某种产品规模比较大,超过一定数量,由组织领导推荐或决定。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大多数组织规定组织可以取消会员资格、但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税款、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组织损失、不可以要求会员帮助偿还组织的贷款和不可以要求会员为组织贷款提供抵押品。有一部分要求会员提供所有产品和从组织采购所有生产资料。大多数组织规定会员可以通过组织卖产品和从组织购买原材料,而且基本上不需要将所有产品都提供给组织和从组织购买所有生产资料。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在会员中分配的方式中,按经过组织销售的产品数量分配组织收益的稍多,其余是按经由组织销售的产品价值和提供给组织的资金分配,两者比例比较接近,也有一部分不分配利润或没有收益分配这项活动。还有一部分组织其收入全部用于协会的开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本在会员中分摊的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基本一致,但是有一些组织仅由核心会员或协会管理层成员负担成本,尤其是在初创阶段。还有一些组织的成本从所收的会费和年费中支出。有不到1/3的组织表示没有进行成本分摊,其中有些组织表示会员通常都是独立核算,因此没有成本分摊。

目前内存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本上都有书面章程,章程所包含的内容居于前五位的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的主要任务和功能,组织的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会员加入和推出的手或程序,会员的合格条件。涉及内容很少的重要三项为:选举会员代表或评选积极会员,协会成本的分摊方式,监事会的选举程序。基本设立了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部分设立了监事会,大部分有生产和发展计划。大多数是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有一些只在管理层换届时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有少部分在需要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传达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指示,选举或更换协会负责人。在组织的决策方式中,由理事会做出决定的活动主要包括八项:挑选新会员,决定为会员提供什么呀的服务,开发新产品,进行新的投资,开除现有会员,寻找新的市场,挑选确定生产资料供应商,挑选确定产品购买方。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数属于非赢利性实体。

从调查情况看,关于这些组织的法律性质,多属于非盈利性实体,也有的属于群众组织。目前关于这些组织在法定地位和法律援助方面,仍热非常薄弱。大部分没有可以依据成立和商业运营的专门法律条款。超过一半的组织在成立和运营过程中没有获得过法律咨询或援助。多数认可的组织所有拥有的法律权利主要为:可以签署销售合同,可以拥有自己的品牌,可以签署采购合同,可以拥有自己的银行帐号,可自有资产。也有被大约半数的协会认为他们应拥有一下权利:可以借贷流动资金,可以为会员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可以开办市场等。

目前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并不是所有的都有银行帐号,只有一半多一点有,而且各个地方不一样。组织的财务状况一般对会员公开,也有少部分不公开的。只有很少一部分组织有外部审计,大部分没有。只有少部分的组织拥有资产。组织运转的流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政府提供的支持、组织留存利润、会员借款和企业提供的贷款。也有其它一些来源,如核心会员上交、会员集资、会费、招商引资和股金。组织进行新投资的资金来源与流动资金的来源基本一致。

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趋势和新动向。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支持和影响,中国各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动向。

首先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所提供的支持不断增强,具体支持方式包括发布文件,提供资金补贴和实物支持,帮助组织在其它机构获得资金,减免税费等。其中的资金补贴,从400多元到超过20万元不等;实物补贴,价值从600元到10000元不等,促进新组织的组建和已有基础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其次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化、综合化、实体化,从协会型发展到生产经营型,从生产经营型发展到投资型,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已经出现并得到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领域不断拓宽,已从蔬菜、瓜果等种植业范围扩展到粮食、养殖、农机、水电、科技服务等各业,合作的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加、销全过程,涉及到加工、销售领域。

第四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优势产业的依托型增强。专业合作社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综合服务社从服务农民生活出发,突出综合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需要,也启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最后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与社、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多。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组织占全部组织的60%以上。这些组织中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参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合作基础薄弱。从主观上讲,一些部门和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属于扩大了的“个体户”,不正规,没有从怎样才能依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建立农业商品基地和创建农村支柱产业的高度去支持、去帮助。同时,相当多的农户不懂什么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这种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加之我国的合作化运动曾走过弯路,一些农民对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心存疑意,积极性不高。

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注册、管理等有法可依,有法进行规范,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没有来自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支持,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相当一部分处于分散,自由发展的状态。许多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有的协会没有登记注册,有的登记没有章程,有的有章程但制定很不规范,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如管理制度、议事制度、监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成员很少参与决策和管理。

3、成员素质较低,发展后劲不足。人才缺乏,成员综合素质低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因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素质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文化素质偏低,基本上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是极少数,整体素质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要和要求。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经济成分实体,合作组织服务层次低、产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差,缺乏规模扩张的动力。

4、管理机制滞后,扶持力度不够。首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存在着多头管理和指导不力的现象。市虽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归市农业局农经站负责管理,但农经站由于人少事多等原因根本管不过来,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基本上难以开展。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有各级涉农部门、各级科协、各乡镇,这些部门都可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进行批复、指导,造成了管理混乱,情况不清,指导不力。其次,各级政府虽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在资金和信贷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数额有限,力度不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兴办实体或开展综合服务中,信贷、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不够;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合作思想、合作原则、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足;农业科研、推广组织及有关涉农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难以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系统的服务支持。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2篇

摘要:文章根据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阐述了目前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问题,提出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程度,共同组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合作经济组织,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重要纽带,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县、乡、村都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协调和指导力度,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分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盐津县存在的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本现状

自2007年以来,县政府全力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得到规范,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截止2016年年底,盐津县已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55个,今年新发展了127个,其中种植业118个、畜牧业254个、渔业25个、林业44个、其他14个,覆盖全县10个乡镇。农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后,资源、技术、市场共享,经济实力逐步壮大,抗风险能力逐渐增强,过去单家独户散、小、弱的生产经营,渐渐形成1+1>2的局面。目前,有2个合作社获国家级示范社称号,1个获农业部示范社称号,7个合作社获省级示范社称号,14个合作社获市级示范社称号。

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需要统一

部分职能部门和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其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了解。同时相当多的农户不懂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这种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不敢尝试,心存疑意。

2.2 行政管理需要强化

全县上下还没有真正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市级主管不一致,存在多头管理,职能职责不归口,办事人员来回奔走,疲于协调、报告;在规范、扶持发展中,职能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信贷、扶持、支持、补助措施各行其是,没有强有力的调节整合,发挥最大效益;部分乡镇政府只讲形式、不求质量,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质效果,或者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宣传、指导、扶持和服务。

2.3 服务能力需要提升

全县基层服务指导力量薄弱,没有一个真正懂得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人才;全县信息服务疲软,仅有县农业局的农产品价格信息平台,不能满足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息需求。同时,社员素质普遍偏低,大部分领头人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兼任,缺乏生产经营带头“能人”,服务社员的能力较弱,全县急需组织社员培训,拓展经营领域,开展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经营品牌化建设等服务,提升抗击风险的能力,保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2.4 组建运行需要规范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程度比较低,有的没有登记注册,有的登记没有章程,虽然大部分制定了章程,但许多流于形式,不易于操作;很多新型?r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办公场所,靠租房或者挂靠在村委会开展日常活动;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日常经营决策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大部分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甚至没有盈利;有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产销衔接不够紧密,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部分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挂羊头卖狗肉”,名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则属于公司性质或者种养殖大户,农户只有土地流转收益或者劳务收益,没有参与生产和经营,以及利、损均沾。

2.5 壮大发展需要扶持

由于金融部门没有具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借贷细则》,加上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属于“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风险”的行业,多数银行不愿意开展资金信贷。全县大多数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投入资金主要是靠自筹、金融部门的个人贷款和少量的贴息贷款,经营周转资金困难,公积金积累不多,公共服务资金短缺,导致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组织水平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

2.6 市场空间需要拓展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基本是原材料,成本较高,销售渠道狭窄,没有体现产品的附加值,利润较低,做强做大有局限性。

意见建议

3.1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盐津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3〕60号)的执行力度,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应该将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引导、指导服务、规范运营等职能职责归口农业部门,组建“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局”,一并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职责,招聘专业对口人才,或者培训组织一支通晓业务的队伍开展日常工作。乡、村两级也要相应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落实经费。

3.2 进一步规范组建运行,强化示范建设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得触及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必须坚持自愿、民主、开放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县政府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和《盐津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清理、规范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施方案,彻底净化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维护合法者权益。职能部门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的审查审核标准,严把审批关;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税收知识、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依法办社、办会的意识;要完善《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社考核评选办法》,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要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制度、组织机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服务内容、档案管理,加大组建指导力度,加强协调沟通,全力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支撑资金机制、自我服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务、营销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3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县政府应该制定税费优惠政策,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的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应该加大整合涉农资金力度,重点向规范性、带动型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可以将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示范、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入户、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等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施;应该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办点示范和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技术引进、产品认证、展示展销、成员培训等工作,以及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应该设立服务贷款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尽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评估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监管,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套用国家资金;金融机构应主动进行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开展授信活动,重点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加工企业和仓储设施、购买农产品运销设备等,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保险机构应积极探索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实行保险,增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方面的实力。同时,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侵害其权利,不得向其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

3.4 进一步开展行业服务,增加农民收入

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服务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指导员联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定人定点开展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要重视科技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经营管理服务平台的建立,尤其要重视农副产品市场交易价格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在《盐津新闻》滚动播报相关信息、在《手机报》发布信息等,积极提供销售渠道,帮助拓展市场空间;要开展种养殖环境执法监测和农药、饲料监测服务,保障生产绿色环保,尤其是庙坝乡白水江水体的检测迫在眉睫,确保整个白水江淡水鱼养殖质量。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进一步服务社员。要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成员需要什么服务,就依法提供什么服务,减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实现多次增值,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最终发展成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3篇

1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现代化发展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来自于我国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其对具体的发展起着优良的指导作用,但就具体实际而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其目标的实现,如下进行相关说明。

1.1 政府支持相对欠缺

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相关组织单位及领导干部对于其具体发展存在界定及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甚至于受到旧体制的影响而对发展前景持保守观望态度,没有给予足够的政府支持。比如在税收政策上,国家政策方针所提出的关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减税、免税政策等没有落实;专项资金配置方面,政府支持严重欠缺,发展所需资金多为金融信贷与市场资源配置;服务支持方面,政府服务意识不到位,相关先进农业技术和设备以“经济租”方式交予农民,同国家鼓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政策严重违背,不仅阻碍其正常发展,还严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2]。

1.2 法律环境建设不完善

虽然国家相关政策大力鼓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但就此所出台的相关法律规范只起着引导与规范作用,并未针对性的制定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具体发展中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故而常见相关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不明的现象,这不仅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还直接影响到相关部门对其实际发展的核实与登记,产权不明与法人主体资格非独立现象严重,阻碍其正常发展。

1.3 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

具体而言,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管理制度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致使发展过程中内部管理混乱。比如,具体组织过程中过于侧重组织者与领导者个人能力,整个组织的发展运行个人主义明显,发展策略与问题解决策略难集群力,容易出现极端化现象,且在缺乏良好政策与环境支持的条件下造成组织运行不规范的现象,故而难以从组织自身推动整体良好有序发展。

1.4 组织发展建设缺乏专业性

21世纪,科技和人才是主要竞争力,但是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建设中相关人才及先进知识技术严重匮乏,且其作为新时代下衍生而来的新事物,没有过多可借鉴经验,严重制约具体发展,故而运行机制不健全、组织成员联络松散、具体活动开展困难等问题频发。

2 解决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问题的优化建议

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大产业,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具有绝对地位,国家在顺应现代化发展环境的前提下不断深化与改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壮大与发展,虽说发展前期在运行环境与相关政策方面存在不足,但在不断的发展环境中会使其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进而推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3]。

2.1 加大政府支持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中央极为重视农业的发展,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方面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基于地方政府部门运行不到位的情况,管理部门需深化认识与理解相关文件,并认真遵循,发挥自身职能。发挥政府功能,强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宣传与引导力度,深化农民认知与参与性,另将国家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专项资金拨款落到实处,并引入先进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认证服务,积极带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良好发展,优化政府服务与引导。

2.2 优化法律环境建设

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具体发展中,针对性法律规范不完善是其明显问题,所以,需在现有环境支撑下,从其发展实际着手,加快法制建设与完善,以在明确法律法规的同时良好有序发展。另外,需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规范性统一管理制度与配套制度,明确定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合规合法的开展相关管理活动;配套制度的建立能够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并能够改善原有的单一化发展状态,在技术与政策互助的前提下向着更高层面发展,逐渐实现一体化经营,完善自身体系建设。

2.3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外部环境的建设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同时也需完善自身建设。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不仅能够在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下优化生产经营效率,还能够合理有效规避经营发展风险。在内部优化过程中,首先需要改善原有个人化组织治理结构,实现民主管理,比如设立董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等民主治理机构,强化组织成员之间联系与责任分工[4]。其次,需建立与组织管理制度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劳动规范、风险防范等制度,以在各个方面优化组织发展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此外,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国家新型财务及税收政策,合理制定预算计划与分配制度,规范组织内部发展方向与财务收支。

2.4 引进先进技术与人才

在顺应国家发展与建设方向的前提下,组织发展需明确人才与技术的重要性,积极引进专业人士,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方向与引导,比如内部建设过程中可以引进相关管理人才,具体发展过程中可以引入农业先进技术操作人员,针对性的从各个环节实现自身优化,以推动整体发展的可持续。

结束语

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环境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必然趋势,所以,组织内部与政府部门均应明确发展中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积极良好的态度解决问题,并在发展中逐渐积累经验,走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新道路。当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中还会面临其他新的问题和挑战,这就需要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同日新月异的整体环境相适应,不断接受挑战,不断优化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传元.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湘潭:湘潭大学,2014.

[2]王甜甜.中国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3]吴金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03.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4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5篇

当前我国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普遍存在着规模下,数量少,组织人员少以及农村合作组织制度,运行不规范等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内部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有效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体制,造成合作组织决策缺乏科学性。二是农村合作组织章程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完善的组织章程。三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还没有建立强有力和吸引农民的合租组织以及推动合作组织发展的分配模式。四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组织成员利益关系不紧密,出现了很多提供信息、技术等中介或科技服务作为发展方面的合作组织。没有建立和组织成员利益联结,辐射和带动的组织。五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于市场开发的力度还不够,造成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市场竞争低层次,影响到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市场运行机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全面了解市场的形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原则,了解市场信息,这样一来,组织中的农户就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模式的调整。而当前市场作为一只无形的手,只有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才能够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市场运行机制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通过扩大信息的渠道,更全面的了解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部信息等。农户能够结合网络发布最新的农副产品品种和价格,进行农产品的及时调整。

(二)规范合作组织运行机制

为了确保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全面的发展,制定合作组织的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内部组织各项话动章程,做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的规范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率,保护组织利益。其次就是建立农村经济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内部组织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实现相互独立和制衡。

(三)完善农村经济带动型运行机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本身就是在农户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村经济组织。这样使得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户和企业之间充当枢纽的作用,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型运行机制,能够维护农户的利益。通过完善科学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机制。做好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我服务意识的落实工作,提升农户的技术水平和帮助合作组织的农户正确进入市场。农村合作组织应主动地为合作组织中农户提供信息服务、农资供应、开拓市场等经营的系列化服务,大大的弥补了农户能力方面的缺陷。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风险防范机制,达到降低市场风险的目的。这样一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将农户组织解决,自然灾害和市场动荡等问题带来严重的经济风险。建立风险防范和补救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农民的利益。另外就是能够从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中按比例抽出部分作为风险金,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做好预防工作。

三、结束语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6篇

赵淑敏

汤阴县地处豫北地区,总面积646平方公里,总人口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7万人,农业劳动力23.3万人,计税耕地面积55.19万亩,全县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气候条件优越,盛产小麦、玉米、棉花、食用菌、蔬菜等农产品。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现状

近年来,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汤阴县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招商引资,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通过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成为国家商品粮、优质棉基地县,中国食用菌行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全国食品工业强县,河南省畜牧产业化先进县,安阳市优质强筋小麦产业化先进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县。

2004年,全县“三超”(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带动农户超万户)农业龙头企业达5家,新建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4家,扩建年产值超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12家,全县农业龙头企业总投资达3.6亿元,利税达2.6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规模小,缺乏带动力。该县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低、小、散、弱”现象,突出表现在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带动能力弱,加工水平不高,链条短,市场竞争力不强,扩张缓慢。2004年,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各有1家,占全部涉农龙头企业的2%,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真正能带动一批基地,牵动一个产业,并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大“龙头”还较少,不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一般地说,农民组织化程度越高,制度效率和经营效率就越高,经营成本就越低。如果没有农民适度而有效的组织化、龙头企业很难直接与众多而分散的农户打交道。该县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或买断关系,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没有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经常出现摩擦和矛盾,消弱了龙头企业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也不能正常地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限制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三)微薄的利润使农户失去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动力

在产业化经营模式中,农户处于被动的、依从的地位,在利益分配上无法取得更多的发言权;在产业化内部分工中,农户主要负责生产和加工,对农产品的市场信息不清楚,对整个产业链实现的全部利润更是心中无底;与中介组织相比,农户显得单枪匹马,缺乏谈判的必要信息和经验。因此,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合同,本应是双方利益协调一致的,但实际上却变成了一方提出方案,另一方被动接受,没有农户与中介组织讨价还价的余地。

(四)农产品质量较差,监控体系不完善。我县农产品仍然存在“优的不多,多的不优”的状况,无论从结构、质量、专用化、多样化来看,还是从贮藏、保鲜、运输、加工来看,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体系不健全,检验检测与监督控制乏力,严重地削弱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五)农民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现代农业科技文化知识少,很难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目前,全县经过全面科技培训的农民仅占5%左右,多数农民还是传统农业当家,靠土里刨食为生,商品意识不强,对现代科学技术接受能力差,应用能力低。

(六)产业经营趋同现象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信息传播渠道少,农民获取信息相对滞后,对市场、管理、技术知识掌握少,往往跟风发展,盲目追随,造成产业趋同。该县食用菌发展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种植公司很多,但水平普遍不高,没有形成联合,影响了科技含量的提升。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培育和壮大“龙头”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龙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明确“龙头”企业的发展思路,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打破地域界限,部门界限,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臵,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立足于高起点、高层次;要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龙头”企业,通过合同乃至产权联结,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大力推广农科教与“龙头”企业联姻,提高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

(二)发挥农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

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环节,没有农户的加入就不能称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证,农业产业化就难以推进。所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成立作为农户授权的代表和组织与中介组织进行合作谈判,在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农户可

依托基层政府或谈判能较强,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的经济组织参与谈判或赋予农户完整的独立人格,让农户自律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及经济联合体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三)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随着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商品化进程逐步推进,过去那种“体力型”的劳动力要逐步向“智力型”转移,因此,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素质,抓好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抓好农业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农民技术培训班,使每一个农民都有一技之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帮助农民尽快富裕。

(四)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土地集约化经营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要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处理好土地使用权转让与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关系,处理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与深化改革、提高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的关系,为土地经营集约化创造条件,为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7篇

2.2 缜密的管理网络 娄底市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采用网络管理结构。在区、市、县设立合作组织的总站,总站由科技部、联络部、风险部、推广部等组成。科技部负责新型农业科技的技术研究,联络部负责协调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风险部负责金融贷款和投资风险评估,推广部负责与农户点对点技术服务。以乡镇为基础,建立分社,实施片区管理。各村设立生产小组,直接与农户建立联系。从而形成“总社-分社-小组-农户”的组织架构。

2.3 民主的决策机制 娄底市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组织秉承“农民做主”的理念,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合作组织,“一户一票”建立表决机制,对技术引进、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组织事务进行管理。以利益共同化作为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建立社员自主退出机制和合作组织运行的监督机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8篇

1 鹿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 通过采取“政府引导、典型引路、政策扶持、规范运作”等有效措施, 鹿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 形成了多行业、多领域、多层次分布的局面。据统计, 全县544个行政村, 共有农民25万户,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8个, 参加农户5 687户, 注册资金总计8 500万元。从涉及的行业和范围看, 从事种植业的43个, 从业农户4 578户, 占总数的80.5%;从事养殖业的16个, 从业农户850户, 占总数的14.9%;从事加工业的2个, 从业农户数42户, 占总数的0.7%;参加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10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为导向, 走“市场+合作社+会员和农户”的路子, 初步形成了一头连农户、一头接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带动农民自觉进行大田种植结构调整, 并向规模化发展。其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仓储、销售等多个领域,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示范引领作用比较明显。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和产业发展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克服了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等不足, 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制度不够完善, 内部建设亟待完善

从整体上来看, 鹿邑县合作经济组织有部分是以个人合伙形式登记的, 没有变更、清算等方面的规范, 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健全。有些已注册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制订不规范, 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 会员权利、义务不明。更重要的是, 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 不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事务安排和日常活动中民主氛围不浓, 成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2.2 合作层次较低, 产品加工程度较低

现阶段, 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 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 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 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 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受自身生产设备和技术所限, 农作物深加工难以为继。仅靠初级买卖所得的利润非常有限,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

2.3 经营规模普遍较小, 发展后劲不足

目前, 鹿邑县的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起步较晚, 处于“雏形”和“半成品”状态, 底子薄, 积累少, 启动资金极为有限, 发展后劲不足, 引资能力较差。经费往往靠行政资助, 容易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据调查, 78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能靠自身实力运转的最多10~20家。这就导致其自身经济实力不强, 服务功能较弱,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可想而知, 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所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

2.4 品牌意识不强, 阻碍高位发展

从调查情况看, 合作经济组织商标建设情况不容乐观。这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都将起到极大的制约作用。市场需求的是有品牌的合作经济组织产品, 1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统一品牌, 才能把名头做响, 把组织做大。

3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3.1 思想认识不到位, 重视程度不够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 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 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 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 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 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3.2 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 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 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 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甚至有极少数合作经济组织组织者以获得国家项目支持为目的, 致使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发展的角度来看, 缺乏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将会成为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

3.3 运作资金短缺, 扶持力度不够

调查发现, 鹿邑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短缺问题。从政策扶持的角度来看, 镇党委、政府虽然在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 但力度仍然不够, 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4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4.1 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践证明,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的中介, 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杠杆。2007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来规范约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因此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使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2 典型引路, 多方参与, 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事实说话, 靠典型示范带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选择一批种植、养殖、加工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通过重点扶持, 规范运作, 培养一批有说服力、有号召力的典型, 通过典型示范和引导, 带动面上工作的平衡开展。

4.3 加强培训,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要把培训合作组织带头人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 加大投入力度, 配备良好的师资, 创造更好的条件, 做好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同时, 结合实际情况, 定期开展培训班, 加大对入社农户的科技知识培训力度, 力争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同时又熟悉市场的人才队伍。

4.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好的政策扶持。在资金方面,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 贴息贷款时间延长至3~5年。在税收方面, 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农产品加工及服务项目, 应适当减征相关税费。在用地方面, 允许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入股、承包、租赁等土地流转方式取得用地, 对其使用期限和费用可以适当的延长和减免。

4.5 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稳步发展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9篇

关键词: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60-1

1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1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

改革开放30多年,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应运而生,特别是入世以后,农民需要加强合作的愿望更加迫切,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趋势日益强劲。据国家供销总社和农业部的统计,全国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约为150万家,有近千万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山东、四川、黑龙江等省发展得最为迅速。我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数量也不多,一些中介组织结构松散,规模小,一些地方甚至还没有开始。

1.2认识与重视不够

對发展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够,因而也重视不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省乃至我国都起步较晚,算是新生事物,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受北方较为封闭思想的束缚,同时政府的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加上农村及农民自身的问题,使得地方政府感到困难很大或对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持怀疑态度。总之,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建设没有跟上当前经济发展的步伐。

1.3政府代位,功能不健全

从我省目前现有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来看,有的是乡政府组建的,有的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有的是原供销社改建的。由政府组建或参与的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色彩,而不论政府组织或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都在功能方面不够健全。或是技术服务不到位,或是资金短缺,资金服务不到位,或是市场服务不到位等等。

1.4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合作尝试法》,对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业务内容、出资要求、社员及管理层的产生、登记与成立或解散的手续、惩罚措施等有关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不同类别的合作社还分别制定出章程,以利于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我省乃至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名称繁多,主管部门也不统一,组织松散,需要尽快地制定法规来规范。

2发展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2.1制定专门法规,保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建议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尽早制定出法规,帮助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出合作社章程,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产生、运营、法律地位、协调部门、相关政策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有中国特色,符合我省实际。

2.2加快发展,形式灵活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世界潮流,大势所趋,面对国外农业的冲击,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农业大文章。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一定注意不要搞一刀切,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各地区的实际不同,可以搞不同的形式,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农村可以搞多种形式的试点,在发展中比较,最后达到完善的目的。比如,把乡镇的供销社改组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把乡政府的经管站、农业站、畜牧站等相关站所改组成农业专业合作社,还可以邀请农村信用社加盟,还要把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协会等引导到专业合作组织中来。总之,只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就要大胆地尝试,要鼓励农民,尤其是有这方面专长的农民,给予支持,给予政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大量吸收农民入会依靠并发挥农民社员的作用,把有才干的农民社员选拔到专业合作组织的核心机构中来,让农民社员唱主角,因为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最能代表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也最能在专业合作组织中发挥作用,关心爱护社员,关心爱护专业合作组织,使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3强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与培训指导功能

指导农民生产与帮助农民找市场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最重要的两大功能,这也是建立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的之所在。我省乃至全国各地农民的素质都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接市场,因为这个组织的使命之一就是帮助农民找市场;另一头连接农民,指导农民的生产,因而必须担负培训农民的重任。从选种、育苗(种)到生产管理,提供标准的全程指导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必须做细致的市场调查,了解省内外乃至国际市场的农产品需求,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向市场,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2.4加强合作,促进发展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合作与竞争,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也要开展合作与竞争,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合作,既有域内合作,也有域内外合作。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水平不高,加强域内合作,可以互相帮助,加速整合;加强与山东寿光、辽宁等省、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可以学到好的经验,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实现优势互补,实现我省农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第10篇

4.1 规范运作机制,加强风险评估 对合作组织引进或推广的农业技术,要进行风险评估,采引种试种的方式,在技术成熟、资金充裕后,再进行重点推广。加强技术对接。合作组织要“走出去”,避免“闭门造车”,通过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等建立技术转接体系,推广农业技术,提高技术推广中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合作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通过持续的经营理念,引导和团结社员克服困难,取得成绩。

4.2 加强支持投入 资金和技术是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瓶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要做好牵线搭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小额贷款产品。实施技术帮扶和对口支援策略,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力量到农村发展。

4.3 健全分配机制 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施合作组织管理。鼓励社员对农业技术传

永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 第11篇

永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

作者:李跃军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年第03期

【摘 要】永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样,发展迅速,社会经济效益明显,但存在的问题也还不少,文章就此提出必须采取深化认识、创造环境、健全机制、提供服务和树立典型等措施加以解决。

【关键词】三农问题;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 F325.22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查 第12篇

近几年来,##县积极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农民与市场对本稿件版权属于青年秘书网接的重要纽带,加速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县经省市审批认定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个,辐射农户##户,占农村总户数的##%,涉及四大主导产业10个项目,其中食用菌协会26个,烤烟、白瓜等经济作物协会10个,圆葱、韭菜、果树等果菜协会9个,猪、牛、羊、蜂等养殖协会7个,水稻协会2个。2004年,来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总收入6.78亿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44%,各类经济组织为农民创收2.1亿元,户均增收7500元,人均增收1980元,有效牵动了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回顾我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扶持引导是催生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的重要前提。##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是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一些农民基于生产、销售需要,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些小型的协会,以技术与协作为链接,小规模经营农产品。由于受交通、信息、技术及服务体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科技含量低下,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市场销售不畅,农民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新型的自我服务组织,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因势利导,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及时出台了《##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见》等引导性文件,对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在信贷上予以支持,多次组织典型到各村现身说法,催生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迅速建立完善。##镇食用菌协会成立较早,但以前由于人员少、实力弱,在引进项目、更新技术上均存在欠缺和漏洞。为了扶持黑木耳产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筹资1800万元,建成了东北最大的黑木耳集散市场,有效推动了绥阳镇黑木耳协会的快速发展,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协会以##黑木耳山野菜批批发大市场为舞台,为农户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导、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价格销售,既整合了品牌,又降低了成本,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娘家人”和“源动力”。

(二)信息服务是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层次的得力抓手。在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中,我们注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信息服务。挂靠科研机构,广泛开展培训。与省农科所、科研单位建立技术协作联系,在协会与院校之间牵线搭桥,为农民引进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定期聘请专家集中或分散对合作组织会员进行技术培训,向农民传播新的经营理念。2004年,共举办有针对性培训班56期,培训成员3.87万人次,以经济合作组织为载体引进培育新品种38项、新技术18项,建设高标准示范园区35个,加快了科技推广步伐。健全信息网络,推进科技更新。全县102个行政村,已安装“村村通”73个,其中村级安装71个,镇经管站安装2个,安装总量占村数的71.6%,占有信号村的100%;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无偿投放微机50台,占总村数的50%;开辟“致富之友”农业频道,整合电视、电话为农服务功能,实现“两电合一”,分期、分步骤跟踪解答农业生产技术难题1400余个。针对农业生产中的集中和突出问题,县电视台开辟专题节目共35期,有力促进了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新技术的普及。大肚川镇果树协会充分利用“村村通”学习推广果树科学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新技术,使全镇水果产量由1999年的4300万斤提升到2004年的6500万斤,促进果农人均增收2300元;并与日本果树协会开展交流合作,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引领了果树科学栽培的快速发展。

(三)多元并举是活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潜能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培育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初步形成了“五型”并进的发展格局。一是专业协会型。推行“农户+农户”模式。##镇##村圆葱协会成立于2002年,他们紧紧依托地缘、资源优势,在会长##的带领下,加大培训和示范力度,圆葱面积由2002年的260亩迅速扩张至今年的4000亩,成为远近闻名的特色农业一品村。二是互助合作型。推行“致富能手+农户”模式。##镇##村致富能手##,针对农民在育菌环节投资大、风险高的实际,投入40万元开办液体菌包厂,实行工厂化集中育菌,以每袋0.9元低价卖给会员,今年共生产51万袋,全部销售一空,实现了“双赢”。三是利益共担型。推广“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烤烟协会上连企业,下连基地,指导烟农在扣棚、播种、假植、移栽及烘烤上严格按照规范化生产标准抓好落实,使##烟叶品质逐年提高,均价连年上涨,成为省级配料烟生产基地,烟叶面积由去年的3.1万亩发展至今年的4.2万亩,成为创税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主导产业。四是经济联合型。推广“村组+农户”模式。##镇每年水稻产量在2.3万吨左右,针对农民卖难问题,##村水稻专业协会以会员入股形式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申办“##”牌A级稻米绿色标志,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每斤较原来多售0.2元,并在俄罗斯打开了市场。五是中介服务型。推广“中介机构+农户”模式。##镇经济人联手组建流通协会,发挥本地山产品和大牲畜资源富集优势,面向吉林市场,2004年组织销售松茸、蕨菜等山产品200余吨、大牲畜2000多头,交易额500多万元,促进农民增收300多元。

(四)规范管理是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保障。由于农民科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实现合作的认识不足,加之相关法律不健全,因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缺乏合作的积极主动性,致使当前合作的范围尚小,许多农村合作组织还处于初始化的摇摆不定的起步阶段。因而在具体的操作上,我们一是规范政府行为。经过初期一段直接扶持

之后,逐渐转向以指导和引导为主,逐步强化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二是规范合作组织内部管理。层层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发挥农民成员主体作用,增加农民成员的发言权;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引入有管理经验的能人行家参与治理,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组织经营管理水平,使每个专业合作组织全部达到了“四有”,即有章程,有组织,有机构,有制度。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以订单等契约合作方式保证农民利益,逐步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肚川亚麻厂组织农户以土地入股,包产包销,每年与农户签订技术服务和产品收购合同,有效规避了市场风险,形成了效益均沾的信用载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和矛盾。

一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够规范,特别是入社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过于松散,尚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二是运行机制不健全,内部缺乏有序管理,影响了合作组织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是牵动能人少,协会服务水平不高,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要求。

三、对策及建议

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树立“抓中介、活流通、强服务、促发展、保增收”发展理念,努力形成组有专业大户,村有专业队伍,镇有合作公司,县有合作集团,产业有专业协会的农产品综合服务网络。

(一)营造良性发展氛围。充分运用政策导向作用,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宣传。发挥电视、“村村通”网络平台作用,多层次、广视角向农民推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及内涵,提高农户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扩大合作组织影响力。通过树典型、搞对比,让农民消除与己无关思想,切实体会到参与发展的实惠。二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制定倾斜政策,组织工商、土地、财政、金融等部门在领照办证、场地征用、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在信息、项目、技术等方面大开绿灯,搞好服务。三是规范引导。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既不能钻法律空子,又要使其健康发展。四是强化管理。定期对实力强、前景好的合作组织管理者进行培训,强化诚信、合同教育,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确保农村经济组织有序发展。

(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理顺好实体内部关系,着力做好三方面的规范。一是组织规范。坚持因地制宜方针,高层次、多样化指导,逐步从小到大,由松散变紧密,开展规范完善的合作组织体系。针对登记管理混乱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划清权属,监督合作组织及时注册,以免出现“黑组织”或非法组织。二是运行规范。在起步阶段,由政府参与发动、组织、协调,协会运转正常后,则要逐步退出,由会员按章民主推选负责人,进行民主管理。三是章程规范。指导合作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社员大会、董事会和监视会等内部组织,形成民主决策、合作服务和收益分配机制。

(三)多种形式参与创建。鉴于农民日益增长的合作需求与农民合作能力不足、经济实力不强的矛盾,利用农村已有组织资源,走多元化培育农民合作组织的路子。一是经济技术部门领办。鼓励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等部门发挥技术、资产、营销网络等优势,吸收农民入股,随着规模群体的扩大,通过改制将一般市场中介服务组织逐步过渡到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组织。二是能人带头创办。支持专业经营大户、经济联合体、有技术专长的农民技术员或专业技术干部牵头领办,带动更多的农户投入专业生产当中。三是农民自愿联办。在缺乏带动力量的村屯,鼓励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自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四龙头企业兴办。引导更多的有实力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将扶植合作组织与建设产品基地结合起来,主动找农民联合,创办企业与农户两利的合作组织,尽快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体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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