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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江西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精选13篇)

江西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第1篇

江西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统招类毕业生必须领取《江西省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上字体颜色分别显示为黑色、蓝色、绿色。毕业生领取协议书后,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离校三个月内将该字体为绿色的协议书交还回班主任或分院就业科,以备办理报到证之用。

一、《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

* 《就业协议书》关系到毕业时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每位毕业生人手只有一份,可谓非常重要,所以绝不能出现丢失,如丢失,毕业生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毕业时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凭证。

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 《就业协议书》是反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意向)的有力保证。毕业生签订该协议时一定要认真对待,要保证该协议的真实性,不容弄虚作假。* 《就业协议书》所签订单位必须是正规单位,不能是一些小作坊、经营部、门市部、小工厂、建筑队等。

* 《就业协议书》共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留存、毕业生留存、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留存。签订该协议时,三份协议必须同时签订,并加盖公司人事公章。另外,一些与用人单位讨论决定的意见或约束条文也要在协议书中体现,使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 协议签订后,毕业生必须将字体颜色为绿色(即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留存)的《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学院就业科,再交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鉴证、盖章,纳入就业方案,办理报到证。

三、《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签订协议时,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大量涂改。

(一)、封面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全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2、毕 业 生:填写毕业生本人姓名

3、毕业学校:

(二)、内容

1、甲方填写说明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全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用人单位性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联 系 人:填写能够证明你在贵公司工作的人

联 系 电 话:填写能够证明你在贵公司工作的联系电话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填写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

档案接受单位:如签署是有效协议则填写接受档案的详细地址,如果用人单位方不愿意接收你的档案时,该栏不需要填写

2、乙方填写说明

姓 名:xxx

性 别:男(女)

生 源 地:填写高考报名所在地(原户口所在地,**省**县),填写时一定要精

确到“县、(县级)市、**市**区”。

学校名称: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学 历:大专

专 业:填写所学专业的全称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家庭地址、健康状况栏如实填写即可

家庭电话:填写能够联系到本人或本人家长的联系电话

本人电话:如实填写

3、协议正文第三条录用方式有聘用和录用入编二种,其中能接收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的,为“录用入编”方式;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的,为“聘用”方式。

4、时间填写:开始时间为签订协议时间,结束时间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而定,一般要求间隔要在半年以上。

5、“甲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或人事)部门公章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或出具批复),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指省直厅(局)的组织人事部门,地方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县)人事局。凡选择到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所属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批复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6、“乙方(毕业生)应聘意见”栏由毕业生填写并签名,“学校鉴证登记意见”栏由毕业生所在分院和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填写。

7、“备注”栏: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并盖上相应的章或双方当事人签字;参加升学或者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事先告知对方自己的相关情况,以方便毁约。如果一方违约,可以直接在备注栏内写明同意违约并盖章(也可以在另外附件中体现),以便办理违约、改派、报到、落户等相关手续。

8、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不能算正式签约,毕业生关系、档案仍将派回原籍。

(三)关于申请解除协议的规定

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应该严格履行协议,若一方提出变更或终止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报经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未经协商,单方面不得变更或终止协议。对有特殊情况申请解除协议的,在毕业生有新的拟签约单位后,毕业生可与原签约单位联系申请解约,由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和原协议书到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填写《解约申请表》,经分院签署意见,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重新领取新的协议书签约。

江西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第2篇

《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力和义务而达成的有关协议。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学生各一份,复印件无效。毕业生留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转接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为维护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指导毕业生正确填写使用就业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实行协议书编号登记制度和协议书挂失公示制度

为规范就业市场秩序,维护毕业生和学校声誉,以实现就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协议书现严格实行编号登记制度和挂失公示制度。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按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名单统一造册发放到分院,各学院严格按册发放,就业协议书按编号签约、备案、登记、鉴证,经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有效后方可纳入就业方案。就业协议书不得复制和转让他人,凡复制或转让他人使用的,视情节追究责任,受转让者承担连带责任。拟报升学考试的暂不发就业协议书,待录取结果出来后视情况而定。

若协议书损坏的,凭原协议到就业服务中心换领;若遗失的,凭拟签单位的证明(证明尚未签约或已签约),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遗失经过并承诺后果自负,提供原协议书编号)经分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发手续,并在就业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者,严肃追究责任。

二、规范使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除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填写要求之外,现做如下具体说明。

1、要用黑色钢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大量涂改。

2、封面:待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毕业学校名称填“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3、正表:

第一栏表格“甲方”为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档案接收单位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

第二栏表格“乙方”为毕业生,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完整。

协议正文第三条录用方式有聘用和录用入编二种,其中能接收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的,为“录用入编”方式;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的,为“聘用”方式。

“甲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或人事)部门公章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就业主管部门

签章(或出具批复),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指省直厅(局)的组织人事部门。如: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邮政、铁路等部门。

地方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县)人事局。凡选择到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所属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批复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乙方(毕业生)应聘意见”栏由毕业生填写并签名。

“学校鉴证登记意见”栏由毕业生所在分院和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填写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后,毕业生先到所在分院就业科签字并盖公章,最后到院就业服务中心签章。

4、“备注”栏: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并盖上相应的章或双方当事人签字;参加升学或者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事先告知对方自己的相关情况,以方便毁约。

如果一方违约,可以直接在备注栏内写明同意违约并盖章(也可以在另外附件中体现),以便办理违约、改派、报到、落户等相关手续。

5、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不能算正式签约,毕业生关系、档案仍将派回原籍。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一份,办完全部手续后,学校一份由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寄(交)回学校,交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鉴证、盖章,纳入就业方案,并办理报到证。

三、关于申请解除协议的规定

江西:举办残疾人就业服务日活动 第3篇

日前,由江西省人社厅、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办的“2011江西省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日”活动在该省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活动现场有38家企业针对残疾人提供了涉及互联网、物业管理、食品医药、教育培训、服装饰品等多个行业的1280个工作岗位,有239人现场报名应聘,达成初步用工意向69人,当场录用55人。

本次活动的特点:一是岗位针对性强。招聘岗位以行政文员、财务出纳、客户服务、维修保洁等符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位为主。二是内容丰富多样。除现场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外,还结合残疾人的特点在现场演示宣传家装饰品、布艺画制作等适合残疾人的创业项目以及发布盲人按摩、电脑等多项培训信息,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多项服务,满足残疾人群就业创业的多方面需求。三是成效明显。四是发放就业援助帮扶联系卡,建立一对一的长效帮扶机制,在活动入场处为进场的每一位残疾人员发放就业援助帮扶联系卡,方便日后的帮扶服务。

据主办方介绍,江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既能实实在在地帮扶残疾人员,又能增强全省的扶残助残意识。

江西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第4篇

[关键词]中职学校 就业信息平台 B/S架构

[作者简介]刘行一,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和教育技术学;张翌鸣,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江西南昌330013)

[课题项目]本文系江西省2006年社科规划课题《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05JY227)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18-0065-02

一、就业信息平台总体设计原则

就业信息平台总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实时性原则。平台设计方案必须确保学生掌握最新的人才市场动态,获得最新最全的人才需求信息,使学生及时确定和调整自己的就业定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的采集、整理、更新工作,及时删除过时的信息,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发布给学生。(2)动态性原则。平台开发采用ASP.NET的面向对象动态开发技术,既可保证数据的动态及时更新,减少管理的工作量,又可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修改性。(3)交互性原则。互联网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其交互性,如果不将这种功能与就业信息平台的功能结合起来,显然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此,平台应提供强大的交互功能,使其既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选人要求,也能满足毕业生的择业要求。(4)易管理性原则。平台的数据都应写入数据库,数据库系统功能将所有的数据操作变得更加容易,同时,平台也应提供一定的后台管理功能,以方便平台的管理与维护。(5)指导性原则。就业信息平台不仅应有毕业生信息的存取和检索,也应有相应的分析工具,对动态的就业信息、人才信息、用人单位的信息的动态分析,使平台对就业工作具有科学的指导作用。

二、中等职业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的构建

1.平台的框架结构。下图较为详细地展示了该平台的具体内容和功能。

2.平台的技术特点。本平台选用的是ASP.NET+SQLServer的开发平台。ASP.NET的最大特点是具有页面显示视图和程序代码分离的能力,支持各种服务器控件和事件驱动编程方式,可以方便地实现组件的装配。其中显示层放在ASP.NET页面中,在WEB浏览器与用户交互的窗口,主要负责向WEB服务器请求WEB页面和向WEB服务器提交用户操作信息。WEB服务器完成业务逻辑,这一层又可以分为WEB层、业务规则层和数据访问层。这一层接受浏览器的提交和请求,进行规则检查,动态生成页面传给浏览器。SQLServer是一种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它使用SQL语言传输请求和答复,可以利用动态锁定功能防止用户在进行数据操作时发生的相互冲突。SQL拥有丰富的编程接口,支持多线程操作,它可以在多用户并发访问时,不占用系统的过多资源,因此能够承受就业信息平台在访问量很大时的要求。在处理请求和生成页面时,如果需要数据存取,则建立与数据服务器的连接进行数据存取。数据层主要是指数据库服务器上的数据库,这样就很方便地实现了三层架构(如图2所示)。

3.平台技术保障的外部环境。为了能更好地利用互联网的经济性好与覆盖面广的优点,同时提供相当程度的安全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就业信息平台依托江西省教育厅职成教信息网为基础建设而成。它是一个基于Web的三层架构解决方案,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系统的拓扑结构如图3所示。

从结构上来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由江西省教育厅职成教信息网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就业信息平台构成。总体结构如图3所示。平台采用Web模式,基于HTTP协议,支持Internet网上浏览,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网上就业和用人单位网上招聘,并有相应的市场需求分析和指导,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方便地进行双向选择,也便于管理人员对信息进行管理与更新。

三、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就业信息平台时应注意的问题

1.寻求独特的平台风格。网络是一种媒体,网络具有其他媒体所不具备的快捷性和共享性能。只有众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资源实行整合,信息实现共享,变数量优势为资源优势,并在网络上能够展示出来,才能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登录和访问,才能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丰富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从而激发就业主体双方的兴趣,实现网上求职选才的良性互动。同时,各中职学校也应该加强平台的个性建设,突出本校的各方面特色,也能提高和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2.重视平台建设的安全问题。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平台的发展依托于网络,网络安全问题也不可忽视。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美国每年由于网络安全问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170亿美元,德国、英国也均在数十亿美元以上。中职学校必须对网络安全给予高度重视,坚持技术与管理并举发展,如设置防火墙来保证平台的安全等,使平台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同时有效规避风险。

3.创新运行机制和运作方式。要创新就业信息平台的运行机制和运作方式,投资主体要多元化。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学校,投资主体单一,不仅使平台建设的投入有限,也造成了平台管理运行机制不灵活、技术开发和服务层次落后,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就业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要推行市场化,借鉴一些成功商业网站的做法和经验,才能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支持和认可,平台的发展才能欣欣向荣。

4.重视平台宣传。就业信息平台的宣传是在平台建成后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也可通过与其他就业信息网交互链接,在访问率高的网络站点做广告链接,或使用电子邮件等多种宣传途径来扩大平台的影响,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挖掘潜在的用户群。

5.应用相关分析软件以提高平台的利用率。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就业信息平台只有简单的数据存取和检索,如毕业生信息的存取和检索,缺乏相应的分析工具。因此,平台的建立既要配备最基本的系统运行软件和工具开发软件,以满足就业信息的存储和发布等基本功能,又要配备实时分析应用软件,以支持就业工作和及时地发挥平台效益。平台的建立要具有前瞻性,以顺应跨平台的面向对象的现代网络软件设计潮流,使系统保持先进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郑伟发.基于B/S模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的开发[J].广州商学院学报,2002(1).

[2]王洪杰.充分发挥就业信息作用探析[J].华北工学院学报,2004(4).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第5篇

2、对于短期内无法签定就业协议的,四月底之前就就业接收函先寄回(接收函已经上传到群共享)。可以签定就业协议的同学与四月底前将协议书寄回。

3、要将人事代理关系放在交通人才的,除之前(公司已经帮你们办理妥当之外)公司帮忙办理的,或者福州以外地区自行办理的,只要是通过辅导员办理放在交通人才的,全部要写申请。申请书已经放在群共享,还有相关的办理手续和说明。全部人员在观看PPT,知道具体内容,申请书签字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与协议书一起寄。

未尽事宜,稍后解释。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6号(船政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林杰收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 ***

关于协议书签定的同学有一直在问的问题:

1、协议书盖章:公司盖的是用人单位章

2、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主要是人才市场的盖章,不要随便盖。除非国有企事业单位。

3、单位情况要写清楚,档案接收地址是人才市场(企事业单位除外)其余的不要乱写1、4月10日前,所以还没有提交协议书的,提供一份就业接收函,或者期间自行拿到办公室来交。以公司为单位,集体提交。(接收函范本已经在群共享,下载打印)并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6号(船政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林杰收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 ***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第6篇

当你顺利完成面试,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接下来就应该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了。签订就业协议是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最后环节,也是走向工作岗位的起始环节。

《就业协议书》一套4份,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解除。《就业协议书》的遗失补办须填写《补(换)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我院就业信息网上下载),经各系领导签好意见,到就业指导中心补办。如改签应经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并出具书面证明函件,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东校区数学楼212)申请补发。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向用人单位表达真实的想法;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应将《就业协议书》退还给毕业年级辅导员。

《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步骤:

一般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是:

第一步: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情况”。务必按真实情况填写。“培养方式”一般应填“非定向”,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

第二步:用人单位情况及人事关系办理(由签约单位填写)。

分两部分,第一项是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的名称(全称)、详细联系方式、单位隶属关系;第二项则是毕业生派遣方面的事项,涉及《报到证》派遣的接收单位,档案接收保管单位,户口迁入地址。

提示:若用人单位没有填写“人事关系办理”栏目相关内容,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视该单位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档案和户口将转回生源地;如果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请一定要填写准确,尤其是户口、档案不在同一个地方接收的情况,《报到证》的“报到地点”一般指定为生源地(原户口所在地)。

第三步:双方约定其他事宜

主要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书自动失效条款及协议终止条款等。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资福利方面,如住房、五险一金、待遇、服务期限等;二是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三是毕业生参加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应征入伍、升学(留学)等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况,应在该栏目约定“××××后,协议自行解除”,避免在之后引起争议。对于 “考研升学”,须注明“考研被录取后协议自行解除”,避免在之后引起争议。第四步:毕业生意见

毕业生可以在“毕业生意见”中填写“同意”或“同意到贵单位就业”等认同信息。提示:很多单位存在“二次分配”现象,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再对毕业生的岗位或工作部门进行调整安置,若双方在签约协商中对岗位或工作部门已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约定其他事宜”中没有明确的,毕业生应在“毕业生意见”中予以明确。第五步: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对于没有人事权的单位需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公章或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提示:中央企业、省直单位拥有用人自主权,可只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人事代理机构包括各地市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所辖人才中心;民营、外资企业一般无用人自主权,需要单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同意才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和迁转档案手续。此环节的手续由用人单位明确办理。

第六步:学校意见

包括“毕业生所在院(系)意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意见”两项。“毕业生所在系(院)意见”应由各系(院)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意见”统一由“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第七步:已签约《就业协议书》的收回

用人单位将协议书寄、送两份至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由毕业生交到各系(院)辅导员,各系在毕业生离校前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才能纳入就业派遣计划,由学院集中到湖南省大中专学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毕业后由学生本人去省办理)。

提示:由于学院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已经签章同意推荐,有些用人单位收了《就业协议书》之后,一段时间内不给答复,几个月后突然以某种理由拒绝录用该名毕业生,或者未经协商便在协议书上增加一些毕业生不愿接受的条款。因此造成时间、精力等的浪费,延误了就业。所以,请毕业生们一定要及时地向用人单位催收《就业协议书》,以免影响派遣。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

就业协议书相关注意事项 第7篇

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意境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二、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收应是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蔻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产。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

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再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四、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

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毕业生凭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此程序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填写步骤: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聘意见”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盖公章,“上级主

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人事局意见并盖公章。

(3)“学校意见”栏分别由毕业生所在系和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来填写并签署意见、盖章。

江西:大学生就业工作实行周调度 第8篇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 落实工作责任,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近日,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始实行周调度制度。

据了解, 周调度制度要求各设区市、各相关部门, 每周及时上报落实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招募见习单位、征集见习岗位等) 、开展就业帮扶、提供创业服务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便于在工作中统一调度、相互协调、科学安排, 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左右形成一盘棋、上下拧成一股绳。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第9篇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2、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应聘意见,并在备注栏写上协商好的附加条款、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后,将《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交给接收单位。

3、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收回《推荐表》原件。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需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予以批准认可。

(1)用人单位是国家政党机关,办理派遣手续时需提供人事部门签发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否则则按待就业派遣。《就业协议书》仅作为邮寄档案的依据使用。

(2)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单位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3)用人单位是中央直管、省属直管、国有企业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直管部门审批盖章(有自主用人权的除外),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4)用人单位是非国有制企业,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还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派遣时,凡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省、厦门等地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派遣依照除《就业协议书》外,还需报当地人事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提供“接收函”。否则,一律按待就业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4、毕业生所在系和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依次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手续办理完毕后,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办公室各留一份。

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凭《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函审核编制“就业方案”,上报省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单《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解约,需办理如下手续: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到学院学生就业服务网http://cyjyb.jmu.edu.cn“下载中心”栏下载《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换发、补发申请书,并填写相关信息,由系签署意

见并签名、盖章。

3、带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申请表至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后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三、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补办或换发流程

1、如遗失:

①毕业生填写“协议书/推荐表申请表”换发、补发申请书(至学院就业指导网http://cyjyb.jmu.edu.cn“下载中心”栏下载);

②所在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同意;

④毕业生交纳工本费;

⑤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予以补发。毕业生如谎报遗失产生不良后果的,学院视情节轻重给其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2、如损坏,凭原件按上述顺序换新。

3、如解约,凭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与原《就业协议书》,按上述顺序换新。

四、毕业生签约时应注意的问题

1、签约是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很重要。应了解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规模、效益、管理制度、拟用岗位、工资待遇及生活条件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要签订试用期合同。因此,签约前要详细了解合约内容,尤其是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损失。

3、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麻烦。

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第10篇

一、专业填写必须填写本专业完整专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二、联系电话为能够随时联系到本人的联系方式

三、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一栏必须要求单位填写完整。

四、因协议书改版,取消了户籍迁入地,要求毕业生在签约的时候必须与单位落实落户地址,填写到就业协议书备注一栏中;户籍不在校的毕业生需在协议书上注明“户籍未迁至学校”。

五、户籍迁入地问题

1、单位不能解决户口的A、户籍不在校的毕业生,可按照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

B、户籍在校的毕业生,要求单位出具不能解决户口的书面证明,毕业生可选

择将户口迁往生源所在地或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如单位必须要求学校出具报到证,可在毕业生办理完毕落户问题后,到九月份开学后统一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建议该情况毕业生将户籍迁回生源所在地)。

2、单位可以解决户口,户籍在校的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往单位。

六、学校意见填写内容:

学校联系人:徐鲁晋联系电话:0351-2646161

邮政编码:030013

学校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小沟坡东街13号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第11篇

A、《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进行鉴证登记。

B、《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以及落户地址、落户所在警署(户口在家的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地址和落户警署可不填)等,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已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

《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解释如下:

(一)“单位机构码”:

即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或事业)法人代表码证书》上的9位代码数字。

(二)“信息登记号”:

上海市实行高校学生就业信息年度登记制度。由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机构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或到本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教斜对面),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即可获得“信息登记号”。此项登记工作也可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材料,委托毕业生办理。

不在上海市就业的,不需要办理“信息登记号”。

非企业法人不能受理,比如外地驻上海的分公司,个人合伙的企业也不能受理。

(三)“档案接收单位”:

◆ 上海生源: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可在本栏内填写“同用人单位”。◆ 上海生源: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档案或由用人单位明确毕业生档案委托保管单位(必须是市、区级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所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非上海生源在沪就业,户籍通过审批后,若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需落户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申的,不论该单位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其人事档案也必须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保管。(档案接收地址:延安西路900号,邮政编码:200052)

◆非上海生源申请办理《居住证》在沪就业的,其档案随本人户籍转移至生源地县市及以上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外地同学在外地工作的,户口档案就填外地的单位。

◆ 非上海生源在沪就业后,若申请户口批复通过的,若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需落户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警署)的,不论该就业单位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其人事档案也必须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保管。

(档案接收地址:延安西路900号,邮政编码:200052)

◆“生源地”:必须严格按照毕业生本人入学前时的户籍所在地填写到省(直辖市)县(县级市)。

◆“落户地址和落户警署”:

上海的可不填,外地的填老家

具体:1.上海生源毕业生:

■在当地就业或去外地就业户籍不迁移的,本栏填写“户口在家”即可。■去外地就业户籍需随迁的,本栏按照实际落户地址填写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的:

■ 就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填写单位集体户口地址和所在警署。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离校时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单位无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填写:延安西路900号,落户所属警署填写:新华路警署。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办理落户手续,离校时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不在沪就业的,本栏按照实际落户地址填写。

◆“服务期限”:

《就业协议书》上的服务期限,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有效期限。其长短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最短不得低于1年。

◆“见习期、试用期”: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可以选择按教育部的规定,对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本科、专科生1年;硕士研究生3至6个月。),也可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一般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有效期确定的:

1、合同期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合同期限满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见习期与试用期在性质和时限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因此,必须请用人单位明确选择其中一项并同时划去另一项。

◆月收入(含见习、试用期):

由双方约定。为避免以后的纠纷,最好写明。

◆“违约金”: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反《就业协议书》终止就业协议书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注明,以利于保护双方利益。

(四)《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入沪就业未获批准的,该协议书自行失效。

(五)《就业协议书》的经办人栏,《蓝表》的负责人栏,统一由学院总支副书记(或由学院指定的专人负责)认真审核并签名鉴证,其他人员一律无效。

(六)《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盖章,各学院在“部门”栏内不必盖印章。

(七)《就业协议书》的有效签约时限:

1、毕业离校前,已办理“档案、户籍保管在校两年”手续的:

◆ 异地就业(包括非上海生源入沪就业、跨省市就业和省内异地就业)《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期限,受当地审批时间的限制(如:非上海生源入沪就业的审批截止日期为毕业当年的10月月31日。),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

◆ 在生源地就业的,《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期限,与档案、户籍保管期限一致(2009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2、没有办理“档案、户籍保管在校两年”手续的:

◆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离校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发给回生源地人事局的就业《报到证》,户籍由本人迁回原地,《就业协议书》不再有效。◆ 上海生源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限为“毕业后的一年之内”,即2008年6月30日止。

(八)鉴证、派遣与报到:

学校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负责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异地就业的,需获就业地有关部门批准),然后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按时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在学生报到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接收的具体手续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手续。

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或者领取了《报到证》之后,又不按时到单位报到或未及时申报户口,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劳动手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九)我校2009年毕业生就业形势相对比较严峻,毕业生在3、4、5月份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最佳时期,毕业生要调整心态,把握机遇,及时签约。

(十)以上条款若与上级文件相左,则按上级文件为准。

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一、协议书订立步骤:

1、受约: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进入就业市场(或供需见面会),向用人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应视为“受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材料,表示同意接收,并发给毕业生《录用通知》的,应视为受约。

2、承诺: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或录用通知)的后,应再三斟酌,慎重考虑,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即为承诺。(凡协议书上已填上“用人单位名称”的,毕业生要求更换协议书的,必须出具该单位同意不再续约的证明。)

3、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填写全部内容并签字盖章。

(2)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应在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五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证登记。

(3)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签证、登记。

(4)办理一方必须在十五天内反还给对方的协议书。

每位毕业生只能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在学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学校签证登记后列入学生就业方案

二、就业协议的解除

1、单方解除:

(1)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2)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如学生没取得毕业证书,毕业生考研究生,应聘公务员等。有事先约定的,解除方无法对另一方承担法 律责任。

2、双方解除:

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协议,使协议不再发生法律效力。故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解约的程序:

(1)双方解除协议的,应签署解除协议的书面文件;

(2)单方解除的,由责任方按就业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依法、依协议解除 外),并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

(3)毕业生将解除协议文件或《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及新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4)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

(5)经审核属“正常违约”的,发给新的《就业协议书》,学生可重新择业,属“恶意违约” 的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

后,不再列入就业方案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转至“生源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注:毕业生离校后,不再办理跨地区(省、市)的违约改派手续,需重新就业的,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已批准进沪就业,违约后要求回生源地的,需经就业办批准。

三、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就业政策和规定。

2、要认真研究协议书中的条款内容。

3、对约定条款,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和本人的承受能力。

(1)服务期限。

(2)违约金,一般情况不超过第一个月收入。

(3)附后的约定条款。一定要有文字条款,口头承诺是不起法律作用的。

4、时机和程序:

在双方明确选择意向后,就要抓紧与用人单位签约,一经签约,便视为生效,不能随意更改。

避免自荐洽谈时积极主动,签约时左顾右盼,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而使用人单位犯疑虑,脚踏几只船往往丧失签约机会。

签约后,即停止与其他单位继续洽谈,对已洽谈过的,应及时反馈信息,说明情况,以便对方另觅 合适人选。

附: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就业协议书

• 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的自主择业,最终要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来完成,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内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主要内容:

•1.单位:如实介绍情况,做好接收工作,办理报到接收手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

•2.毕业生:如实介绍自己情况,必须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道,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转迁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3.规定条款:略。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相通之处:

•1.合同的性质一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主题的意思表达一致:当事双方都是在协商一致,充分表达主观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3.法律依据一致:就业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协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录用、接收工作之后,要有见习期(试用期),最低劳动年限等约定,这些内容,是与劳动合同的要求相一致的。因此协议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发生争议纠纷, 应依法解决。

•不同之处: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就业协议书只能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 2.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就业协议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外,尚需学校介入,学校不是主体一方,不作为签字一方,但作为签证登记方,必须在协议书上盖章,没经过签证登记的,不列入就业方案。

•3.签订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九项,相比之下,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内容有:

•(1).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见习期)。

•(2).薪金报酬(试用期转正后)。

•(3).社会福利、保险。

•(4).违约金。

•(5).其他约定条款。

•4.适用的对象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各类人员,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 第12篇

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应告知学生本人如果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则一律填写“入学未迁入”,如果有迁入则视情况具体填写户口迁移地址。一般来说,08级省内生源学生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省外生源户口有迁入学校,07级及之前年级的学生户口有迁入学校。

“用人单位意见”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认识代理机构意见”两栏应盖章(主管部门栏无需盖章的除外),且印迹清晰,所有的盖章时间都应填写。

二、需要额外附审批函的十个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与此六个城市单位签约的,除就业协议书外必须附相关城市人事主管部门的审批函,才可视为完整的就业手续,录入为已签约,否则就业类型只能录为有接收函,派遣回生源地。许多同学不了解这种情况,收取协议书时应告知。录入单位主管部门名称一般以审批函上的盖章为准(厦门录入厦门市公务员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都以审批函上信息为准,户口迁移方向一般与档案投递地址一致,除非签约毕业生有特别说明户口去向,如果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则填写入学未迁入。

注意:厦门生源毕业生回厦门工作的,不需附厦门公务员局的审批函,即可视为完整的就业手续。录入时就业类型选已签约。不论生源所在地是厦门哪个区,单位主管部门、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都填写厦门市公务员局,户口迁移方向若入学时未迁入则填写填写入学未迁入,如果有迁入则填写厦门市公务员局。

三、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是否需要盖章的几种情况

(一)毕业生与私营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上,除用人单位意见栏需加盖公司公章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还必须加盖用人企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的印章,才是完备的就业手续,人事代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登记为已签约。否则,就只能登记为有接收函。

(二)中属、省属国有企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不加盖印章,或加盖企业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即为完整的就业手续。

(三)地市级的交通、邮电、烟草、电力等国有企业,应在主管部门栏加盖相应的省属主管部门的印章。

(四)省属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不加盖印章,或加盖高校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

(五)市属高校分情况而定,以下为一些常见高校的情况:

1、武夷学院,无论录用的毕业生是硕士还是本科生,都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主管部门为南平市公务员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

2、龙岩学院,与武夷学院相同,无论是硕士还是本科生,都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主管部门为龙岩市人事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

3、三明学院,如果录用的毕业生是硕士,无需另外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如果毕业生是本科生,则需加盖主管部门三明市公务员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4、莆田学院,与三明学院相同,如果如果毕业生是硕士,无需另外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如果毕业生是本科生,则需加盖主管部门莆田市公务员局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公章。以上四所高校,如果签约毕业生是博士,则都不需要额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各类职业院校,都需要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主管部门为当地人事代理机构或人事局(公务员局)。注意:福建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农业厅。

(六)考录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必须加盖相应地区人事局(公务员局)的印章。

(七)需额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部分单位:

1、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林业厅

2、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主管部门为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福建省外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5、福建省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毕业生的几种就业类型及登记方法:

1、待就业。集中派遣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无需进行就业登记,集中派遣时将统一派发待就业报到证。

2、有接收函。有接收函,以及就业手续办理不完整的毕业生,登记就业方案时就业类型为“有接收函”。开具的是待就业报到证。“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这三栏的内容会自动弹出,其他栏目都依据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上的相关内容逐一填写。

3、升学。升学的毕业生录入依据为调档函复印件,就业类型选“升学”,学校名称填升入学校名称,“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系统自动填写无需更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都按照调档函上的相关内容逐一填写。升入省内院校的,户口迁移方向复制粘贴“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系统自动填写的内容。升入省外院校的,户口迁移方向填写升学学校地址及校名。(如果入学户口未迁入的学生则统一登记入学未迁入)单位隶属、单位类别、单位行业都保持原始状态,无需选择。

4、出国出境。不开具报到证,就业方案登记以接收国学校的录取函为依据,如果非留学,则需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以及接收国大使馆同意该生入境材料复印件。就业类型选“出国出境”,国家名称即填写所往国家,“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这三栏的内容会自动弹出,户口如果有迁来学校则将“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内容复制粘贴到 “户口迁移方向”栏,如果未迁来则填写入学未迁入。“单位隶属”至“单位行业”三个栏目保持原始状态,无需选择。

5、灵活就业。以毕业生填报的灵活就业登记表为登记就业方案的依据。“就业类型”选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栏填自主创业,单位所在区域代码、单位隶属、单位类别、单位行业都依据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企业相关信息填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即为毕业生本人相关信息。“单位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栏内容系统会自动弹出,将该内容复制粘贴到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户口迁移方向这几栏即可(如果该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则迁移方向一栏一律填写入学未迁入)。

6、国家地方项目。参加选调、大学生村官、服务西部、服务基层、预征兵的毕业生,由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录入(参加三支一扶毕业生就业方案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录入,自行派发报到证,无需我校录入),就业类型为“国家地方项目”。

7、已签约。派遣前已办理完整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登记就业方案时就业类型选“已签约”,其他栏目严格依照就业协议书的相关栏目内容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就业手续已办理完整,如果手续不完整“就业类型”栏只能选择有接收函,依照有接收函类型登记就业方案

其他注意事项:

1、档案、户口迁往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录入依据为人才储备中心的红头接收函。就业类型选“已签约”,单位名称填“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人才储备)”,注意不可遗漏“(人才储备)”。主管部门栏填写“福州市公务员局”,单位隶属“地(市)属”,单位类别“其他事业单位”,单位行业无需选择。通讯地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详细地址、户口迁移方向一律按照接收函上内容填写。

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 第13篇

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30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将于6月初报送201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为确保每位毕业生在毕业前能顺利办理好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资格

各学院需在6月12日前统计出2010年预计不能毕业的学生名单,填写《2010届预计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名单》(附件二)送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并注明结业或肄业结论。结业生由学校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发给返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的《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已经签约的结业生如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可以正常办理派遣手续,但《就业报到证》学历栏注明“结业生”字样。肄业生不发给《就业报到证》。

二、确定毕业生就业去向

(一)已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

各学院应要求已签约毕业生在完善以下手续后,于6月1日前将《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报就业指导中心登记,以便在离校前办理好有关就业手续。

1.凡在无独立人事接收权限的单位(如:部分市属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等)就业者,必须办理好人事档案代理托管手续(《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市人事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2.凡在江苏地区的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就业者,《就业协议书》上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还需毕业生督促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人员及时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3.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广州市、杭州市、深圳市等地区就业者,《就业协议书》上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办理好该地区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4.凡升学、出国留学、考取公务员者,必须将其《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原

件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同时交还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二)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

未签约毕业生指未签订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含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已签订就业合同、拟录用协议或提供工作证明)。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在5月12日前未签约的2010届毕业生进行就业去向登记,指导其填写《徐州师范大学2010届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表》(附件三),并准确统计汇总《徐州师范大学2010届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明细表》(附件五)。

1.申请派回生源地教育局的未签约毕业生,需于5月12日前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此类就业去向,仅限师范类毕业生选择,《就业报到证》开至毕业生生源地教育局,档案转至其生源地教育局;

2.申请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或户档关系托管地的未签约毕业生,需填写《报到证开往生源地或户档关系托管地申请》(附件六)。此类就业去向,《就业报到证》开至毕业生生源地人事局或户档关系托管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档案转至其生源地人事局或户档关系托管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3.申请派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未签约毕业生,需按照《省招就中心关于做好2010届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等有关服务工作的函》(附件七)要求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成功后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毕业生户档托管接收函》。此类就业去向,《就业报到证》开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转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申请缓派,将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未签约毕业生,需于5月12日前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徐州师范大学未签约毕业生档案代存协议书》(附件八)。此种就业去向,不开具《就业报到证》,不转递其档案,留档最长时限为两年,已签约毕业生及结业生不得申请留档;

注:根据公安部门有关意见,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毕业生不得申请将档案保留在学校。

5.申请缓派,暂不就业的未签约毕业生。暂不就业系指毕业生暂无就业意愿、拟在下一升学、出国、入伍或有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所有暂不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就业登记表》(附件九),且不开具《就业报到证》,不转递其档案;

6.准备参加国家、地方基层就业项目(如: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的未签约毕业生,由于最终录取名单需在暑假期间确定,故建议毕业生选择申请缓派,将档案保留在学校。

三、开展就业状况统计

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状况是形成首次派遣方案的必备项目内容,各学院要全力以赴做好未签约毕业生的就业状况统计工作。

(一)对未签约毕业生已经落实或已确定意向工作单位的,应要求其提供能够证明其工作状况的书面材料(含劳动合同、拟录用协议、工作证明,可参照《毕业生就业证明》(附件十)填写。证明材料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毕业生本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须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对进行自主创业或从事自由职业的未签约毕业生,应要求其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十一),并附能够证明其真实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三)对在离校时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要求其进行待业登记,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附件十二)。学校在内将继续对这部分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短期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由于毕业生就业派遣统计工作时效性强、政策性强,为确保该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上述各类表格汇总上报时限以《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各项工作日程安排》(附件一)要求为准,请严格遵守。

(二)毕业生就业去向的确定及就业状况的统计涉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制作、《户口迁移证》的签发、学生人事档案的邮寄及学校就业率的统计等重要问题,因此,希望各学院吃透文件精神,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准确指导学生登记填写各类表格,及时做好相关表格汇总上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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