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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种子管理工作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精选12篇)

加强种子管理工作 第1篇

一、农作物种子的特殊性

由于农作物种子的特殊性, 检验人员一定要了解农作物种子各品种的特征特性及在生产和使用上的区域性、季节性和时间性等特点。此外, 农作物种子具有一定的保存期限, 要求有较严格的储存条件和不同于其他商品的使用场所。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周期长, 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环节多, 技术要求高, 由于农作物种子形状的复杂性和隐蔽性, 人们无法从种子的外观上进行准确的观测种子的真实性, 需要在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中表现出来。另外, 种子在播种后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可以退换和维修, 具有不可代换性, 这就要求检验人员把好种子播种前的质量关, 防止假劣种子上市, 减少坑害农民事件的发生。

二、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的特殊性

农作物种子的特殊性, 决定了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的特殊性。一是对象的复杂性。农作物种类多, 各种农作物间及园艺品种类型繁多, 并且旧品种不断被淘汰, 新品种不断涌现, 并且含义广, 不仅仅指植物学概念的种子, 还包括果实、根、茎、苗、芽等用种材料。二是检验的时间性。目前国家农作物种子检验标准及国际种子检验标准中, 衡量种子农作物的四大指标是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 后三项指标可在室内借助一定的仪器在短时间内检验完成, 而作为种子分级的主要指标纯度, 特别是杂交种子的纯度, 必须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 因而需要的时间较长, 一般为一个生产周期才能得出结果。三是有较强的经验性。在我国, 特别是基层, 种子纯度的田间鉴定、室内净度分析、发芽率的记数等种子质量项目检验的仪器化程度不高, 特别是田间纯度的鉴定完全靠目测, 这就要求检验人员有较丰富的经验和理论基础, 否则影响其结果的准确性。四是工作的艰巨性, 农作物种子检验对象的复杂性、较长的时间性、较强的经验性, 以及大田环境作业, 加上种子检验工作极其细微繁琐, 重复性强, 决定了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工作的艰巨性, 而这一点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 导致种子检验人员在工作业绩评价和工资福利待遇上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从而影响种子检验人员的工作情绪。

三、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的措施

随着市场的开放、经济的发展, 种子经营多元化, 一些不法商贩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坑农害农, 所以加强农作物种子的监督检验显得尤为重要。

1. 建立健全种子监督检验机构。

长期以来, 种子质量监督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直到近几年才将种子纳入国家质量监督的范围。到目前, 种子监督检验机构网络尚没形成和配套。特别是县级种子机构虽已建立, 但人员少, 仪器陈旧, 手段落后, 致使一些项目的检验未能正常开展。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 随着种子商品化程度的提高, 种子生产、经营已形成多渠道, 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无疑增加了难度, 所以应把种子监督检验提到工作日程上来, 尽快建立健全种子监督检验机构网络, 并为检验室配备各检验项目的仪器, 必要的高素质检验人员, 使检验室通过质量认证和技术认可, 确保种子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并有法律效应。

2. 加快种子检验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由于商品种子在使用上的季节性和使用后的不可代换性, 客观上要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必须在上市前完成, 即及时性, 而种子纯度的田间种植鉴定最少需要几个月, 往往使得检验结果成为马后炮, 起不到预防把关作用, 因此, 研究一种准确、快速、简便、价廉并能在生产上推广应用的农作物种子纯度测定技术是世界各国研究的热点。我国已研究出快速的种子纯度蛋白质电泳鉴定技术、同工酶鉴定技术等, 为了提高种子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并确保种子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我市对百万元办证的单位都配备了蛋白质电泳纯度测定仪、天平等四项指标必备的仪器, 但由于技术跟不上, 多数未开展工作, 只有市站开展电泳纯度鉴定工作, 并利用先进的电泳技术, 对各县区经营种子的单位每年普查两次, 监督种子质量, 使我市种子检验新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开展电泳纯度质量检测以来, 我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特别是杂交种子的质量大为提高, 对防止假劣种子上市下地, 保护农民的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电泳纯度测定结果多数没有标准可依, 特别是园艺种子, 只能作为参考数据, 所以要尽快修订出电泳纯度测定各作物的具体标准与方法, 使电泳做出的结果有标准可依。

3. 加强对农作物种子边准制定。

种子检验规程是种子检验技术的准则, 质量评定的边准方法, 是种子质量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规范的种子检验技术对种子生产和国际种子贸易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适应种子贸易发展的需要, 提高检验结果在国际间的可比性和有效性, 我国于1989年开始全面修订GB3543198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历经六年多时间, 已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8月18日发布了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并于1997年6月1日起实施。由于新规程中的许多方法和内容与过去的规程规定差异较大, 而且表述比较简明, 使用起来难度较大。并且标准是针对全国而定, 因此, 制定出适合地方的标准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4. 加强学习、提高检测人员素质。

监督检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一项工作, 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是公正性和科学性, 因此必须注重对检验人员素质的培养提高。首先, 加强对检验人员的思想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 指定岗位责任制, 严格进行考核, 使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原则, 不徇私情。其次要加强对检验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要经常化, 制度化来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种子管理工作 第2篇

【发布日期】1997-08-20 【生效日期】1997-08-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决议

(1997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永林作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两个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在全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保证粮食连续增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全省实施两个条例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地方和单位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比较混乱,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农业生产,必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维持全省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保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一、加大种子市场清理整顿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两个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发放、审验和管理工作,坚持审批条件,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证照权限和范围;要建立健全种子发证备案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种子。对于无证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种子、扰乱市场价格、贩卖未经审定的品种、经销假劣种子牟取暴利以及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诱导农民上当受骗等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必须责令赔偿;对重大违法案件,要予以曝光,依法公开处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种子执法检查和市场整顿工作。今冬明春,应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种子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对部分地区种子集散地市场经营秩序混乱问题,必须进行重点治理,使全省尽快建立起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

二、二、加快种子基础建设,提高种子质量和良种繁育能力。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必须加大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繁殖和推广的力度,不断推出高产、优质,熟期适中,适合我省种植的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新品种,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栽培新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地方存在的越区引种和越区种植问题;要重视发挥国有种子经营单位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办好国有种子公司和良(原)种场,搞好种子专业村和南繁基地建设,积极支持组建种子产业集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种子工程”的总体部署,做好资金配套和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要利用多种渠道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增强种子加工能力,提高种子质量和供种水平。

三、三、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解决种子工作的困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两个条例规定,妥善解决种子收购资金贷款问题;要按照要求减免国有种子生产基地的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确保减免指标落实到位和优先收购种子;要按照规定落实种肥挂钩的优惠政策,积极搞好种肥余缺调剂,保证种子生产用肥的需要;要继续实行种子分级贮备制度,尽快建立种子贮备基金和风险基金制度,省政府应对基金的建立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农业科研、农业院校等有关育种单位积极选育、引进、繁殖和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重奖。

四、四、切实加强种子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种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种子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同时,要加大两个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教育和引导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做斗争。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部门要尽快完成种子经营与管理机构分设工作,加强种子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公正,文明办案。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要及时、认真地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种子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执法办案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保证,逐步改善办案条件。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种子工作的监督,认真搞好执法检查。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本决议,为推动全省农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如何加强农村种子市场的管理 第3篇

一是种子经营单位和人员数量多而杂,整体素质低。一些单位和个人把种子经营作为争取“财源”的途径,根本不顾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在既不懂技术又无检验、检测手段的条件下,盲目地搞起种子经营,如不用原种繁育一级良种、用商品粮做一级良种等乱繁种、乱收种现象严重,给不合格种子进入市场提供了条件。从业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仅占30%左右,农民、无业人员和从事其他小商品零售的人员居多。农业部门主导品种的推广较难,品种布局和售后服务基本无从开展。

二是滥用商品名,夸大宣传,误导农民。普通品种、老品种冠以耀眼的商品名;同一个品种不同的经营单位有不同的商品名,而审定名却印在背面某个不显眼的地方。

三是未审先推,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如以低价的大路货品种包装成高价的品种出售,以获取最大利润;以未审定品种包装成已审定的品种,避开品种审定关,躲过法律制裁,提早上市;直接销售未经审定品种。这些假种子和未审定品种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要鉴别种子的真实性,难度较大。

四是对育种家利益保护的不够,造成育种者利益受损,而经营者受益,农民受害。具体表现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不从育种家手里引原种繁育一级良种,而是用一级种子繁育或用农民产下的商品粮做种子低价销售,造成育种家利益受损,农民受害;育种家育成的品种,有的虽申请了国家新品种保护权,但其合法权益并不能得到保证。一些经销商不经授权违法经销国家保护品种,并以次充好,低价销售,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同时由于执法部门分工不明确,执法打击力度不够,造成种子侵权现象泛滥。

为了规范我国种子市场,保护育种者和农民利益,笔者吁请国家农业部尽快出台执行种子法实施细则,保护种子市场稳定和农民利益。

首先,出台品种保护实施细则,保护育种家育出的品种不受侵害。对于育种家育出通过国家或者省级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要根据品种成果水平的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种子经营企业必须从育种家手里引进原种或杂交种亲本,方可繁育一级良种或杂交种,否则视为劣质种或假种子。这样即能保证品种纯度和优良品种(包括杂交种)种性,又能保护农民利益。

其次,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经销商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提高种子生产经营准入条件,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对达不到要求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不予审核、颁证。严防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种子上市,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对于把没审定的乙品种,换成已审定的甲品种在市场上经销,要按经销假种子依法给予重罚,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加强种子代销管理的对策 第4篇

1 种子代销经营的现状分析

1.1 种子代销从业人员的素质分析

目前, 在基层从事种子代销业务的人员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原乡镇农技站长期以来一直从事着种子经营业务。《种子法》颁布实施后, 这些技术人员大部分成为各级种子公司在乡镇的种子代销户, 继续从事着种子的代销经营业务。二是农技人员的直系亲属。由于《种子法》对开展种子代销经营的门槛设置较低, 一些农技人员利用原有的人脉和关系帮助其直系亲属开展种子代销业务。三是部分粮食系统职工。基层粮食系统的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得较早, 一些粮食系统职工因分流和下岗的原因, 开始从事种子代销业务。四是乡镇农资经营人员。乡镇供销社或农资经营部原来多以农药和肥料经营为主, 《种子法》实施后, 部分人员开始附带种子的代销业务。五是其他人员。其他在基层从事种子代销业务的包括原乡镇供销社或农资公司在农村的农资代销经营店的人员, 也包括乡镇农技站在农村的农资代销店的人员, 他们中的一部分在开展农资代销的同时也附带开展一些种子代销业务。近年来, 还有一些农村代销店在销售农村日用百贷的同时也附带开展一些种子的代销业务。

由些可见, 农村种子代销从业人员不仅数量众多, 而且从业人员成分较为复杂, 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种子管理的难度。

1.2 代销经营户的种子来源及其质量分析

从近几年种子市场管理和市场检查的实际情况来看, 基层种子代销户所代销的种子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接受各类种子公司委托代销。基层种子代销户绝大多数和上级种子公司签有种子委托代销协议, 执行上级种子公司制订的统一的种子销售价格, 种子质量由上一级种子公司负责, 种子代销户从中获得一部分种子代销手续费。

二是相互间串货。由于不同种子公司所销售的种子在品种、质量、价格和种子销售返利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而基层种子代销经营户一般种子销售量相对较小, 他们有些从抑制竞争对手或扩大经营量、相互间吸引顾客的角度出发, 会以不正当的方法获得竞争对手所代销的品种种子, 采取低价销售等不正当的手段竞争。

三是自行采购。由于上一级种子公司所经营和销售的品种不能完全满足基层种子代销业务的需要, 一些种子代销户会自行采购部分品种种子, 以满足基层农户需要。这些品种种子大多集中在西瓜、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上, 近几年在棉花、油菜、玉米种子上出现的情况也比较多。

四是接受委托代销户再次委托代销。这种现象主要出现于村级种子代销户。村级种子代销户由于种子销售总量较小, 出于降低种子代销成本的角度考虑, 一般都会从县内其他种子销售量较大的种子代销户中进种。这实际上属于《种子法》禁止的委托代销户再次委托销售的情况, 但由于种子委托代销户一般都能帮助村级种子代销户办理到合乎要求的种子委托代销书, 从市场规范和检查的角度看, 也是合乎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

以上情况表明, 种子代销所销售的种子质量, 主要取决于上一级种子委托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种子质量, 代销户间的种子质量竞争实际上是不同种子公司间的质量竞争在基层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种子代销户经营的种子数量较小, 而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对较多, 在种子管理工作没有跟进的情况下, 常会出现因销售过期种子而引发种子质量纠纷, 这在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中特别容易出现。

2 种子代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开展技术服务能力普遍较差

从种子代销从业人员的构成可以看出, 种子代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普遍缺乏开展技术服务的能力。在近几年的生产实践中, 技术服务能力的缺失成为引发种子质量纠纷的重要因素。如我县2008年发生的因浸种催芽方法不当引发的水稻种子质量纠纷、2010年因水稻恶茵病、水稻条纹叶枯病引发的水稻种子质量纠纷、2011年因玉米粗缩病引发的玉米种子质量纠纷等都属于非种子质量引发的纠纷。在这些非种子质量引发的纠纷处理中, 凡是在原乡镇农技人员处购买种子的, 部分因在购种时得到一定的技术指导, 而大大降低了此类事件发生的几率, 对已经发生的纠纷大多能得到妥善处理;而在一些缺少专业技术知识的代销户处所购买种子的, 在种子质量纠纷发生时, 多数代销户采用矛盾上交的方法, 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纠纷处理的时间, 激化了矛盾, 也给后续处理增加了难度, 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

2.2 种子经营档案普遍不全

种子经营档案没有建立或虽有但台账不全, 是目前种子代销活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造成这种局面既有主观原因, 也有客观原因。从主观上分析, 是多数种子代销从业人员对建立种子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特别是一些种子销售量相对较大的代销户, 在种子销售旺季常常会疏忽种子档案的记载。客观上则是一些种子代销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建立健全种子经营台账和种子经营档案有一定的困难。生产实践证明, 在发生种子质量纠纷时, 凡是种子经营台账和种子经营档案较为健全的, 一般都能迅速查明种子来源和种子销售去向, 妥善处理种子纠纷, 在发现种子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时, 能及时召回有缺陷的种子, 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种子使用者的损失, 避免和减少因种子质量问题而可能引发的种子质量纠纷。

2.3 种子储藏保管条件较差, 容易引发种子质量事故

绝大多数基层种子代销户的种子储藏保管条件较差, 一些农资经营户因种子存放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种子质量下降或种子变质, 从而影响种子播种品质, 容易引发种子质量纠纷;偶尔也会发生人为的种子混杂事故。

2.4 资金普遍缺乏, 对种子质量鉴别能力差

基层种子代销户大多是小本经营, 由于《种子法》对开展种子代销业务的注册资金没有特别要求, 一旦发生种子质量事故, 普遍缺乏对购种农户损失的先期赔偿支付能力, 容易造成和种子公司间的相互推诿扯皮, 激化购种农户和种子公司之间的矛盾, 增加种子使用者的维权成本, 不利于农村稳定。种子专业知识和对种子质量的鉴别能力的缺乏, 也使种子代销户不能实现对种子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不能做到将种子质量事故防患于未然。

2.5 品种虚假宣传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较为普遍

一些基层种子代销户从扩大种子销售量和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出发, 往往会有意无意的夸大所代销品种的优点, 刻意隐满所代销品种的缺陷, 误导和欺骗购种农户, 从而为引发种子质量纠纷埋下隐患。

2.6 存在代销户再次委托销售现象

《种子法》明确规定, 受委托代销户不能再次委托销售种子, 但在实际的市场管理中, 要完全禁止和查处这种现象较为困难。这主要是因为乡镇种子委托代销户在再次委托销售种子时, 一般都能帮助办理相关种子委托代销手续。

3 加强对基层种子代销管理的对策

3.1 加强对基层种子代销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首先, 应设立种子代销人员从业门槛。《种子法》对开展种子代销业务的人员素质没有特别的要求, 但从种子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 设立一定的种子代销人员从业门槛是完全必要的。

其次, 种子管理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对种子代销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帮助种子代销从业人员提高开展技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 要加强对种子代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 营造公平竞争和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第四, 要做好新品种的信息发布和展示工作, 为种子代销从业人员提供直观了解新品种性状和表现的平台, 引导种子代销户选择合适的代销品种。

3.2 扎实开展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首先, 需要提高和改善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的种子质量监控能力。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购置必要的种子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配备相应的交通和通讯设施。

其次, 要建立品种的登记备案制度。对在县内销售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辣椒、西瓜等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 在销售前应向县级种子管理站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需涵盖品种名称、经营数量、育成单位、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地点、经营许可证编号、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品种审定编号、种子质量检验情况、主要特征特性及本地试种情况等。

第三, 做好代销种子样品封存和备份工作。种子代销户所购进的每一批种子, 除按规定要求和种子供应商签好种子供销合同外, 每个批次的种子都必须封存样品并妥善保管。

第四, 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代销种子的质量监督抽查, 适当增加市场检查的频率和涵盖的范围, 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假劣种子进入流通和应用于生产。

3.3 加大种子档案建立的管理和检查力度

加强种子信息测报体系建设的思考 第5篇

(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吉林 长春 130062)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全国种业工作一盘棋,而种业以信息工作为龙头,种业基础信息工作愈来愈受各界关注,种子信息测报体系的建设经历了“先建起来,边建边完善”的艰辛历程。种子信息测报体系的建设及完善不仅可为现代种业的飞速发展出谋划策,亦可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企业和种植农户三方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1 种子信息测报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调查专项经费投入短缺﹑设施落后,工作不主动基层种子管理机构调查统计专项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没有,差旅费、办公费报销困难;工作条件简陋,缺乏计算机等必要硬件设备,上网远、网速慢、登录难,有的需自掏腰包;工作积极性受挫。

1.2 部分基层信息员身兼数职﹑变动频繁,认识不到位部分种子管理机构领导及基层信息员对信息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能力良莠不齐,基层信息员往往身兼数职﹑无暇顾及种子信息上报,人员更换频繁且不上报省站,沟通不畅。种业基础数据采集手段单一,上报不积极,填写内容不全面﹑不规范,信息录入效率低下,统计分析方法亟待创新。

1.3 少数企业上报种子信息时配合不积极,数据不真实

种子企业管理水平﹑信息上报人员工作水平及责任心不一,基础种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迥异。少数种业以禁止泄露商业机密为由,瞒报﹑漏报﹑谎报甚至拒报种业基础信息。分析原因有三,一是小企业确实不知家底﹑无法上报;二是担心如实上报数据会增加税费;三是伪造数据利于项目申报。

1.4 上下级种子管理机构间缺乏横纵交流,审核不严格个别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种子信息统计任务分配的科室不统一,缺乏横向沟通;有的信息员通讯方式变更频繁又不告知上级种子管理机构,关键时刻联系不上,缺乏纵向交流;影响上报数据的时效性。部分种子管理机构对种子企业和下级种子管理机构上报的基础种子数据欠缺审核,少数数据存在错位﹑越位﹑退位等位数错误,严重失真,影响后期汇总分析。种子信息测报系统建设的建议

2.1 领导重视﹑加大投入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信息统计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配置专职信息员,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做到“种业家底清,基本情况明”。加大统计调查经费投入,顺畅报销途径,改善办公条件,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解决上网难﹑网速慢﹑系统登录难等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

2.2 提升认识﹑培训考核

承担信息直报的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应提升认识,安排专人承担信息报送工作,如若信息员变更,应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通知省级种子管理站,确保信息及时上报。熟悉销售主导及新品种审定编号,保证表格数据填写规范﹑详实,严格按网上直报系统要求填报信息。重点做好启动期﹑高峰期和结束期种子生产基地信息和市场信息的上报,明确辖区内种子市场动态及各作物主导品种,并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为了提升基层信息员的工作效率和上报数据质量,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努力培养一批素质突出﹑高效精干﹑业务过硬的骨干。省站应开展种子信息测报体系年度绩效考核,表彰工作出色的基层种子管理机构和信息员。

2.3 合理设置﹑适当开拓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应以生产许可证为依据,实地调研辖区内种子企业,测查摸底并设置长期监测点。对覆盖面不广﹑代表性不强的和上报不积极的信息点及时更替。依据当地实际,合理增设,拓宽统计范围,细化监测内容,增设瓜果蔬菜种子价格等信息监测。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农民易于接收的新闻媒介加强数据传播,提升上报信息实用性。

2.4 加强监督﹑严格审核

我站将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国家(省级)种子储备及项目申报等与种业基础信息上报的真实性﹑及时性挂钩,加大了对上报数据延误﹑失

真企业的督查和通报,大大提升了上报信息的效率和质量。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应对信息员上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数据,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各信息点应及时改进并重报。数据审核上,我站建立了“企业上报→信息员统计→县站初审→市站复审→省站各业务科室复核→省站主管领导确认→省站站长签发”的一条龙式审核制度,上报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明显提升。种子信息测报系统建设展望

加强种子管理工作 第6篇

关键词:农牧科技局;种子站;研究

中图分类号:S33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122-1

近些年来,农牧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怀与扶持下,结合实际,积极的开展种子站以工作管理,与当地的农工贸紧密结合,积极走上种子繁育,专业研究的道路,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开拓了新的道路,帮助当地农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 强化品种管理,适应用户需求

品种管理是实现种子站管理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为增强农民对于农田播种的科学化管理,积极地对传统的种子管理方式进行有效的转变,就应集合本局的资源,依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动态,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种子产品。对于品种的管理主要是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以及推广等工作。要实现种子的良好质量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应结合当地生产实践以及种子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试验示范,不仅要全心全意的做好种子专业的科研,还应做好样板的示范,在强调农作物品种审定关的基础上,为防止出现品种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就应结合国家出台的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行种子销售管理的统一规划,就应为种子批发商以及经营大户提供该品种的试验示范结果,并对示范品种进行登记备案。

2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种子质量

为促进粮食以及农业增产增效的目标,我局种子站加强生产与科研的结合力度,在是以种子品种的选取科学性方面对农民进行积极的帮助,使群众对种子的选取以及播种进行科学化的管理。为保证农牧科技局种子站在市场中占领发展优势,就应从提升种子的质量着手,强化种子的质量管理。其一是对种子质量实施统检。为消除种子的质量隐患,每年的春秋两个销售旺季,对每个销售农牧科技局的门店进行抽样检验;其二是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的出现,对种子的包装以及标签的内容进行严格的核对;其三是为保证种子质量,可推行种子的质量保证卡措施,要求凡是经营农牧科技局的经营户对于每一份种子都必须填写质量保证卡。

3 完善种子经营档案的管理,实施动态化经营监管

建立完善的种子经营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化的监管,是实施质量监管以及保证种子质量的重要手段。从而通过促进强化种子站的管理措施,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开拓了新的道路,帮助当地农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我局专门统一印制了种子经营的档案,每个经营我局种子的门店一式两份,一份有执法人员在市场中进行检查时填写,另一份有经营户填写保存,要求对于种子的进出以及销售去向等实时登记,在管理站逐户建立种子的管理档案,从计划、选点落实、调查记录、资料分析、总结上报,分配到干部并由其对上述任务实施有始有终的监管。为转变原本“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提高种子站在我局的工作效益,通过抓种子站的成果效应以及健全和落实生产责任制,不仅能够调动我站干部以及职工积极性,还提升了我站的工作效益以及成绩。

4 构建仓储设施,加大市场管理

为遏制市场上存在的种子品种“多、乱、杂”现象,就应加大市场上的种子管理力度。还应针对意见中存在的对小麦、玉米、花生、水稻等农作物种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开发多样化的农作物种子产品,并结合当地的地理与生态环境,依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向,针对不同的区域、不同产量水平进行有区别的农作物种植的管理与开发。同时结合国家出台的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行种子销售管理的统一规划,从而在农作物的种植中引导企业安排种子基地单品种成方连片,以实现同一地域内相同农作物在种植、灌溉销售等环节的管理。与此同时,对于种子管理中出现的丰、歉年,为保证用户的种子供给以及结余管理,我局专门对于市场上经营的农作物品种进行品种的审定以及适宜种植区域的登记与管理,将各项与种子相关的科研、销售等管理任务,依据其工作的质量,在保证原有经济收入水平的情况下,适当的对种子的价格调低,进行相应的惩罚与奖励,以发挥我局种子站在全县农民先进种子管理中的优势水平。

综上所述我站在落实自身工作的同时,始终用“科研兴局、惠及群众”的思想指导我局的发展,通过强化种子站管理措施,不仅提升了我局自身的管理,同时对于当地农业的促进、农田的改造以及农民经济的提升都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宋云丽.县级种子站如何搞好管理-对新野县种子管理工作的调查.种子科技[J].2003,(4).

[2] 熊启中.土肥站的回顾与展望.热带亚热带土壤科学[J].1995,4(4):254-255.

[3] 冯有为,阮里斯.谈谈办好县土肥站的一些体会[J].广东农业科学土肥.

[4] 李望鴻.发达国家种子产业化进程及其经验[J].甘肃农业科技,1998,(04).

[5] 程道常,黄其振.关于农作物种子产业化问题的探讨[A].论中国种子工程——全国种子工程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1996.

[6] 加强种子产业建设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A].内蒙古农学会2004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4.

[7] 汤秀玲.加强种子管理 保障优种推广[J].种子科技,

1986,(02).

加强蔬菜种子管理的措施 第7篇

1 蔬菜种子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 蔬菜种子生产经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品种多、乱、杂, 经营者乱引乱调品种, 没有经过当地的适应性试验, 给种植农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二是无证生产蔬菜种子, 扰乱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三是种子质量参差不齐, 引发种子纠纷;四是销售的蔬菜种子包装标签标注不规范, 有部分散装种子仍然在市场销售;五是种子经营行为不规范, 大部分经营者没有建立蔬菜种子经营档案。

2 加强蔬菜种子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和规范蔬菜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要求, 结合我县的实际, 我县将蔬菜种子纳入日常种子管理工作范围, 改变目前蔬菜种子市场没有规范管理措施的局面, 切实为农民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保驾护航, 保障蔬菜生产用种安全。

2.1 蔬菜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生产商品蔬菜种子实行种子生产许可证制度, 坚持依法持证生产, 规范生产秩序。从事蔬菜种子经营的企业必须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具体办证条件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为准。

2.2 强化质量管理, 明确质量责任

2.2.1 强化质量管理。

在蔬菜种子生产过程中, 必须坚持种子检验和检疫制度。种子检验以种子生产企业自检为主, 对生产的每一种类、每一批次种子要进行田间和室内质量检验, 检验结果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销售。凡调入我县的蔬菜种子, 由植保植检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进行调运销售。

2.2.2 明确质量责任主体。

蔬菜种子生产、经营者是种子质量的责任主体, 各蔬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种子质量第一的理念, 强化质量意识, 建立科学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种子生产、调运、贮藏、经营过程质量控制, 并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及包装要求制作蔬菜种子包装及标签, 坚决杜绝散装、包装标签不合格的蔬菜种子上市销售。

2.3 落实蔬菜种子品种登记备案制度

蔬菜作物属于非主要农作物, 要按照《陕西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 以杂交种形式用于生产的蔬菜作物品种必须经过省品种登记办公室鉴定登记才能推广应用, 以常规种形式用于生产的蔬菜作物品种自愿登记。

凡在我县销售的蔬菜、西瓜、甜瓜等大宗作物种子, 在销售前必须到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 否则不得进入我县销售推广。登记种类包括七类: (1) 白菜类:大白菜、甘蓝、菜花等; (2) 瓜类:黄瓜、西瓜、甜瓜; (3)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 (4) 果菜类:茄子、番茄、辣椒等; (5) 葱蒜类:大葱、大蒜、韭菜等; (6) 豆类:四季豆、豇豆、豌豆等; (7) 茎菜类:藕等。品种备案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品种审定证书或“新品种登记证书”复印件; (3) 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4) 植物检疫证书; (5) 品种特征特性简介及本县适应性栽培试验资料。

2.4 健全生产经营档案, 加强售后服务

一是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蔬菜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调入我县的蔬菜种子必须有进货发票和具有资质的种子经营企业开具的委托书, 销售时必须给购种人出具售种发票。二是种子经营者要客观、准确介绍品种的特征特性, 并做好栽培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对因宣传不当引发的种子纠纷, 种子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强化市场监管, 确保用种安全

2.5.1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提高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素质。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陕西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增强农户依法维权保护意识。农户在购种时要主动索要售种发票, 妥善保存购种发票和种子包装物等证据, 发生种子纠纷时应及时向县种子管理站投诉。种子经营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守法经营, 树立为农服务的大局意识, 确保良好的种子经营秩序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2.5.2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加强种子管理确保粮食丰收 第8篇

1 荣县水稻、玉米种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技部门指导技术难

在《种子法》颁布以前, 1个地区水稻玉米主要推广的品种只有2~3个, 农业推广部门针对这2~3个品种进行试验示范, 取得的第1手资料, 有的放矢地指导大面积生产, 效果相当好。《种子法》颁布实施过后, 整个种业发生了改变, 科研单位、种子公司研发的新品种不断涌现, 给农业推广部门指导农业生产带来困难。尽管近年来国家对农业非常重视, 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农业基础设施明显好转, 给种粮农户多种补贴等优惠政策, 但由于品种繁多, 良种、良法难以推广到位。

1.2 农民选择品种难

作为种粮农户, 面对繁多的水稻、玉米品种, 不知购买什么品种, 而且对种子价格把握不清, 往往或是够买价格最高, 或是购买价格最低的, 更谈不上因地制宜选择良种。多数农户也不知道品种特征特性、栽培要点, 表现为无所适从, 多数依靠经营者宣传作为选择标准。

1.3 品种的多样性面对极端天气带来的后果

极端天气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影响, 以往正常的有规律的气候天气被打破, 随之而来的是气候变化异常, 极端天气频发, 对目前的农作物品种也是一个考验, 品种的适应性、抗逆性强弱就充分表现出来。就2014年荣县水稻生产来说, 2014年6月上旬~6月下旬, 雨日达15d, 而此时, 正是水稻孕穗的关键时期, 阴雨寡照, 造成水稻川优系列品种结实率只有40%~50%, 造成荣县几百亩水稻严重减产。田间杂株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不属于种子质量问题, 种子商不赔偿。针对目前极端天气频发, 怎样做到趋利避害, 保障粮食作物安全, 是摆在农业部门及农业科技工作者的新课题, 也给种业公司提高制种质量水平敲响了警钟。

1.4 种子年度间种性差异带来的品种真实性问题

由于品种多, 大宗品种不受专利保护, 许多种业公司都可以生产、包装销售。因此有的农户反映购买同一个品种, 第1年种植后产量较高, 但第2年继续种植产量就不行了, 怎么就变了呢?说明品种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因为这种现象在生产后期才表现出来, 种植户只有收获后才知道, 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给农业管理部门及种子鉴定机构带来重重困难。

2 对策及建议

2.1 加强品种淘汰退出制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 国家、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每年对一批主要农作物品种, 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明显缺陷或抗逆性、丰产性等优势丧失的品种停止使用。2014年四川就对水稻品种26个, 玉米品种13个停止使用的品种目录进行了公示, 这样就能从源头上控制品种的繁多的现象, 逐步改变其现状, 但力度还应加强。

2.2 强化品种真实性管理

无论玉米和水稻, 目前生产套牌品种较多, 导致不同品种表现趋同性和同一品种不同年份表现不一致, 这给农业管理部门指导生产带来困难, 具体生产指导中往往因为推荐优良品种后因套牌品种种子改变而导致损失, 从而让农民误认为是政府技术服务部门指导错误所致, 影响政府声誉与形象。

2.3 适度推荐真实性好的主导品种

近几年, 荣县农牧业局根据当地气候特点,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通过试验筛选向社会推荐的水稻品种6~8个、玉米品种6~8个作为主要推广品种, 对生产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宣传推进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2.4 推广农业产业化和订单农业发展, 强化种子管理

荣县近年来兴起的订单农业, 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模式, 有利于指导农民正确按照种子特征、特性科学种植, 将种粮农户的风险降到最低。但实际中对这些公司使用种子监控难度大, 有些可能是企业直接到种子经营公司拿的简包装种子, 有些可能直接到育种者处拿的示范种, 一旦企业种子出现问题也将带来集体性纠纷。对这类经营的种子监管应采用种子质量备案制度, 减轻纠纷处理难度。

2.5 尽快完善农业种植业保险制度, 推进种子保险

目前荣县农业种植业保险尚不健全, 种粮农民缺乏基本的自然灾害保险知识, 风险意识较差。因此, 引导种粮农民加入农业保险, 引导种子经营单位加入种子保险, 这既有利于减轻自然灾害给农民收入造成的影响,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也有利于降低种子经营单位经营风险, 也解决和弥补目前农业法律法规“真空地带”不能依法处理的种子纠纷。

摘要:种子是农业生产中特殊的生产资料, 是农业发展的基础, 是粮食安全的保障。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加强种子的管理, 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对荣县水稻、玉米品种备案分析, 结合生产上出现的问题, 提出对策和建议。

加强种子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探讨 第9篇

近年来,我国种业通过改善经营机制,在发展上有了很大起色。但由于当前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导致种子企业无法真正成为责任主体和权力主体,这对于种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制约。为了更好地解决好种业的责、权、利问题,则需要加快制度的创新,建立完善的制度,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加快推动种业企业化的商业运作。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培育和扶持大型种业集团,更好地提高种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明确企业市场主体及产业主体地位,使其能积极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吸纳更多的优质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加快科技创新,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种子企业跨区、跨行业发展,加快兼并及重组的步伐,将更多的中小种子企业归入旗下,使其成为大型种业的分支机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培育大型种业集团的发展,逐渐形成产业化、集团化及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使我国种子行业能加快与国际市场进行接轨。

随着我国我国对种业体系建设的力度的不断增强,对种业基本建设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且更侧重于农作物改良中心、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的建设,这就对现代种子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其对管理和产业进行升级,更好地提高我国的种业水平,确保国家建设资金能发挥出最大效益。而且,当前国家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越来越重视,为确保项目正常有序运行,固定资产的增值增交,则需要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投资能产生最大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而且,通过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加快资金回笼和资金的流通速度,确保资本实现最大化增值。

2 种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

2.1 财务信息创新

种子产业要想健康发展,则需要构建起约束机制和协调组织,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种子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种子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财务信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论是种子生产还是作种者的决策中,都需要及时、准确的信息,因此需要加快种子企业财务信息的创新,使其更好地满足当前市场发展需求,同时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种子行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调控还是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都需要以信息作为基础,而且在企业财务信息的传递和反馈过程中,能更好地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来进行合理安排,加快种业信息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种业信息包括的内容较多,财务信息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通过对种子产业财务信息进行创新,更好地掌握经营主动权,使种子行业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增强种业发展的活力,能处理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加快推动种子企业资源整合及经营方式的转化。种子企业需要构建企业财务信息报告体系,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披露,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2 会计职能创新

企业企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离开会计,这是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的监管部门,但在当前种业发展的新形势下,需要加快对会计职能进行创新,确保其能更好地与当前的环境变化相适应。在当前种子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会计管理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种子企业经营活动中,需要对经营前景进行预测,参与经营决策,同时还要对各种财务信息进行分析,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种子企业能获得最大化效益。特别是在当前种子市场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种子企业存在着被并购、清算的可能性,这也使种子企业存在着不确定性和多变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债权、债务纠纷不断增加,企业面临的财务也在不断加大。在当前市场发展过程中,参与种子市场主体的单元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组成方式上也越来越多样化,资本组成也不具有单一性,货币资本加快向无形资本转变,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电子货币大量出现,这就促使种子企业会计职能加快创新步伐,只有会计职能进行创新才能确保与现代企业的经济行为更好地适应。

3 加强种子企业内部控制

随着种业市场的不断完善,当前种子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种子企业为了能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和监督,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有效提高种子企业财务信息和绩效的真实性。通过审计和监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强化企业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确保种子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更好地约束企业会计人员的行为,确保企业财务管理质量的提升,为种子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4 结语

在当前种业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是种子企业管理的核心,因此需要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而且,种子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需要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给予充分重视,这样种子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足够支撑,更好地推动自身发展,为种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摘要:近几年,我国种业已步入市场轨道,初步建设成了种子产业体系,同时种子市场主体也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也说明我国种子企业在体制、经营理念及生产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能更好地与当前种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就需要加快推动种子行业的体制创新,确保种子企业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在当前种子企业管理工作中,财务管理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种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在当前新形势下,加快改革种子行业财务管理的观念、模式、体制及手段,推动新型种业的健康发展。

新时期加强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的思考 第10篇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在新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对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种业快速发展,种子市场全面开放,经营主体多元化、营销市场网络化、种子品牌多样化的新形势下,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已经威胁到农业生产安全,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因此,如何实现对种子市场的有效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2新时期做好种子管理工作的几项措施

2.1认真做好农作物种子登记备案工作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粮食产量如何,首先取决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的优劣,种子是极其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载体和农业丰收的必要保证。为使农业生产保持良好态势,应加强对本辖区内市场销售农作物种子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凡在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农作物种子,必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从种子审定、适宜区域、进货渠道、销售资质等相关方面严格把关,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

2.2强化政治思想工作

要做好种子管理工作,首先要有过硬的政治思想,为此应确定固定的时间,认真学习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努力改变不良工作习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为干好本职工作提供必要的精神食粮。

2.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种子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想真正干好此项工作,没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是不行的。要确定固定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注重种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这样既提高了人员的业务素质,也为种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2.4制定农作物种子新品种展示计划,引导农民正确选种

近年来,种子市场主体多元化、品种来源广、经营渠道多、品种推出过快、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往往导致生产用种的“多、乱、杂、差”和未审先推、未示范先推广等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

为使农民朋友选择适宜品种,应建立新优品种展示田,对种子经营者登记备案的品种规范种植、精心管理,从中筛选出适合本区域种植的品种,并进行大力宣传,有力地推动和引导广大农民选购高产优质良种。

2.5制定农作物品种区划意见

根据本辖区生态情况,参照农作物种子新优品种示范展示情况,及时提出农作物品种区划意见,为农民朋友因地制宜地选择品种提供良好的平台和科学依据。

2.6强化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检查工作

为减少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使农民能用上放心种子,应采取定期及不定期方式,单独或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对农作物种子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品种是否备案,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未审先推、欺诈宣传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大坑农、害农案件的发生。

2.7搞好种子行业的服务指导工作

现在是信息化时代,要有信息化服务意识。为此应及时发布优质品种有关信息,让农民朋友尽快了解详情。要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业务培训,种子销售前对种子个体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守法经营和基本农技知识,要求种子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种子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经营种子,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经销的种子坚决不予销售推广。搞好种子政策信息服务,及时收集、传递国家和省(市、县)在种子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当地的典型经验;发布种子管理和新品种审定(认定)信息,指导经营者按市场生产经营品种,让种子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对号入座选择优质良种。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种子市场行为,建立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加强种子管理工作 第11篇

【关键词】种子检验 种子检验室 建设 管理

我县地域辽阔,各不同海拔地域适应各种农作物种植,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优化农业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实施科技创新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种子经营单位,大量引进外地种子,给当地种子管理检验机构工作增加压力和挑战。

一、种子检验室的建设

1.种子检验室的设置

检验室应具有科学性,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检测手段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能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的种子检验室能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所检验的种子能迅速取得可靠和准确的检验结果。

种子检验室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只要各种测定室的布置和装设合理,便可保证在有限面积区域内有最大限度的工作区,检验室一般可分为:1、办公室;2、样品接收室、天平室、档案资料室;3、发芽工作室、人工气候室;4、纯度鉴定、净度分析室和生活力测定室;5、包衣种子检验室;6、低温样品贮藏室。

2.水电及环境条件的要求

检验室在设计建造时,应考虑要有稳定的电源供应;采光、温湿度均应满足检验任务所需的技术条件,通风好,供水正常,设有排污管道系统,周围环境无污染因素。检验室还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和辅助设施。仪器设备布局既便于操作又便于保证仪器和人身安全。

二、种子检验室的管理

1.日常检验工作管理

根据检验任务明确检验人员的职能与职责,确定工作范围、科学合理地建立完善检验工作程序。制定和不断完善种子质量检验方面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以确保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2.检验仪器设备的管理

2.1检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检验规程的要求,其性能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使用前要经过校验和检查,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应使所有使用的仪器设备处于良好性能状态,保证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2.2检验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验收、调试、说明书、仪器检定情况及使用维修记录。

2.3仪器使用、保管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经常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计量器具应持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

3.样品管理

3.1检验人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检查标签是否完好,重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样品的封缄情况等,并对样品进行登记编号。

3.2样品分析检测结束后,及时将余样送样品保管室,在低温低湿条件下,保存至该作物收获后一个月,以备复查。

3.3样品应由专人保管,保留的样品排列有序、妥善保管。为防止样品发生混淆,应有规范化的认别标记。

4.原始记录的填写与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4.1原始记录是检验结果的纪实,检验人员要用档案笔按规定的格试、文字、术语及法定计量单位认真填写,不允许重新抄写、涂改、更改和删减。数据如因写错需要更改时,应在更改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然后在更改处上方写出正确的数据。检测完成后,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

4.2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4.2.1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应按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达到准确、完整、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和要求。

4.2.2技术资料档案的保管范围: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文件、政策法规、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检验规程、仪器设备档案、各类原始数据记录、检验报告、技术培训和考核记录等技术档案。

4.2.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

4.2.4属于保密的检验资料不能外借,也不能将数据泄露出去。

4.2.5过期的技术档案要定期清理,经有关人员检查批准并登记后,由专人负责销毁。

三、种子检验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1.保证种子质量,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通过检验可以有效把住种子质量关,使农民用上优良品种的优质种子,再加上采用合理科学的栽培技术,可达到优质高产目的。

2.防止伪劣种子流通,保护群众利益

近年有少数不法分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贩卖伪劣种子,从中牟取暴利,坑害农民群众,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因此,只有严格执行种子管理、执行种子检验制度和种子真实标签制度,才能防止种子质量事故的发生。

3.保证种子贮藏、运输的安全

种子是有生命的有機体,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生理生化活动,种子水分必须控制在安全水分以内,才能安全贮藏。通过种子检验、掌握种子水分、杂质等情况后,就可根据贮藏地点和仓库条件,或运输途径和目的地的气候条件等因素,按照科学安全贮藏运输的要求和检验结果作出判断,确保种子贮藏运输的安全。

4.防止病虫害杂草的传播

通过严格的种子检验和种子检疫,一是发现种子苗木带有检疫对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调运。如带有一般非危害性的病虫和杂草,须经适当的处理后,再允许调入,这样就能防止病虫和杂草传播。

5.监督作用

种子检验是种子质量宏观控制的主要形成,通过对种子的监督抽查,质量评价等形式实现行政监督的目的,监督种子生产流通领域的种子质量状况,以便达到及时打击假劣种子的生产经营行为,把假劣种子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调解种子纠纷的重要依据

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种子贸易活动中判定质量优劣的依据,对及时调解种子纠纷有重要作用。

四、结论

1.农业生产中最大的威胁之一是播下的种子没有生产潜力,不能使所希望的栽培品种获得丰收。开展种子检验工作是为了在播种前评定种子质量,将这种威胁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也就是说,种子检验是通过对品种的真实性和纯度、净度、发芽率、生活力、活力种子健康水份千粒重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测定,评定种子的种用价值,以指导农业生产、商品交换和经济贸易活动,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其最终目的就是选用高质量的种子播种,杜绝或减少因种子质量所造成的缺苗减产的危险,减少盲目性和冒险性,控制有害杂草的蔓延和危害,充分发挥栽培品种的丰产特性,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种子检验为农业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商品种子贸易流通,种子质量纠纷解决等活动提供了多方位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同时,种子检验又是种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种子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质量第一”已成为种子产业发展重要指导方针,“质量至上”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选购种子的重要因素。作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重要手段的种子检验,日益受到重视。当前我县种子管理工作非常严峻、艰难,而种子检验是种子管理分不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所以提出建立加强种子检验室和开展种子检验工作是为了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发展而发挥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1]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学习读本.

加强玉米种子田间管理的措施 第12篇

一、补苗, 定苗

出苗后如果缺苗, 切不可补种其他玉米, 父本行可补种或移栽原父本的种子或幼苗, 母本行原则上不允许补种或移栽, 结合中耕除草及时间苗、定苗, 苗龄3~4片时进行定苗, 母本留均匀苗, 父本要大小苗都留, 以利延长父本散粉期。

二、去杂, 除劣

玉米种子田间去杂工作进行3次。第1次在苗期结合间苗、定苗、母本去掉小苗、大苗、病苗、异型苗和杂苗, 留整齐一致苗。第2次在拔节至抽穗前去杂, 砍掉与典型植株特征特性不同的杂劣株。第3次在去雄散粉前去杂, 彻底砍除杂株、怀疑株。对父本行做到逐株检查。彻底去杂, 以保证制种质量。

三、花期预测与调节

1. 花期预测

多采用叶龄比较法, 以父本、母本总叶片数为基数, 若母本比父本提前发育1~2片叶, 则表明花期相遇良好。

2. 花期调节

一是促慢控快, 对生长快的亲本控制肥水, 对生长慢的亲本偏水偏肥, 促其早发。二是超前去雄, 如果母本偏晚, 可采取超前去雄, 促使母本早吐丝。三是剪花丝, 如果母本提前抽丝, 父本推迟散粉天数太多, 可在母本花丝吐出3~4天将花丝顶剪去3~4, 有助于一次性授粉。

四、母本去雄

带叶超前去雄是提高种子的纯度的有效措施。在母本雄穗尚未露出顶叶就带1~2片叶集中一次性拔掉雄穗, 以不超过3片叶为准。拔出的雄穗带出田间集中压土处理, 以防后熟散粉, 影响种子纯度。去雄做到及时、彻底、干净、不留残枝, 真正做到抽雄不见雄, 确保种子纯度。

五、加强种子田后期管理

1. 严格控制母本三类苗散粉

在制种中, 后期忽视种子田中残留的弱小母本 (三类苗) 植株, 会造成后期少量母本散粉, 因为这时田间95%以上的母本雌穗吐丝, 正是母本植株授粉盛期易造成自花结实, 最终影响杂交种子的纯度。为此, 应在去雄后期及时组织人力, 一次性彻底清除母本弱小植株雄穗, 防止散粉自交。

2. 人工辅助授粉, 可提高母本结实率

开花期遇到干旱或散粉盛期遇暴雨, 都可造成授粉不良, 这时进行人工辅助授粉可以缓解这一问题, 提高结实率, 消除秃尖缺粒。

3. 彻底割除父本

在玉米种子田授粉结束后, 及时将父本一律割除。割除父本有利于母本的通风透光, 发挥后期母本的边行优势, 提高杂交种子的产量。割除父本有利于种子的后期成熟, 提高品质。割除父本有利于种子在田间的后期降水和种子管理。割除父本能防止与父本相同的种子混杂和掺杂使假, 以假乱真, 从而提高种子质量。

4. 站秆扒皮

站秆扒皮有利于促早熟、有利于种子田间降水, 特别是对生育期长, 贪青晚熟、种子含水量高、不易降水的组合, 一般可提早成熟5~10天, 同时还有一定增产效果。正确掌握扒皮时间, 切勿过早过晚, 过早会造成秕粒、皱粒, 降低产量, 影响品质;过晚则降水效果不大。

六、适时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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