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精选6篇)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第1篇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
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95)
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
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
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
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1】国家单独出资设立国有独资企业【2】国家单独或与他人合股设立公司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p177)
12、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本全部由国家投入,或国家投入的资本在所投资的企业中处于控股地位,或虽然不处于控股地位但能实际控制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体。
13、宏观引导调控,是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是指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计划、各项经济政策以及调节手段,引导、约束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实现国家预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14、计划:是指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资源条件和外部环境作出分析,经过预测确定未来的行动目标,并以此制订未来的行动方案。(p235)
15、金融调控法:是指调整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机关以稳定币值、促进经济增长为目的,对金融市场实施调节和控制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10)
16、中央银行(p311):是指制定和执行一国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和监管,维护一国金融稳定的特殊金融机关
17、产业政策法(p241),调整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针对性、阶段性、综合性的特点。
二、简答题
1、简述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立法特点(p27—p28)
【1】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2】立法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经济法立法总结改革经验,指导改革,为改革服务,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不断“立”、“改”“废”【3】立法反映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互结合的经济体制【4】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这一时期经济法的中心内容。
2、根据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分类(p42)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可分为国家对市场的制约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和宏观引导调控关系。
国家对市场规制关系,是国家运用强制干预性调节的方式规制市场,反对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其他不公平交易的行为所引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是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直接投资经营国有企业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宏观引导调控关系,是国家运用指导、鼓励和必要控制的经济调节方式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3、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p136)
(1)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指经营者因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请求赔偿,以及消费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2)国家机关与经营者的关系,主要是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在对经营者生产、销售、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制裁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3)国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国家管理部门在为消费者提供指导、服务与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4、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式(p145)
【1】与消费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节组织调节【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起诉
5、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的范围(p151—p152)(1)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仅仅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
(2)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有:【1】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农产品,如农林石油等,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产品【2】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3】不动产、军工产品【4】建筑工程
6、简述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p158—p159)
【1】含义不同: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
【2】责任的类型不同: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经济法责任,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具有私法责任的性质。
【3】归责的依据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归责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是否承担质量责任,要看当事人是否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而产品责任是以民事侵权法为依据,以产品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他人损害为前提。
【4】责任的功能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具有积极预防功能,当然也不排斥事后补救功能,但是,产品责任只是一种侵权赔偿责任,是一种在缺陷产品给他人造成实际损害后的消极补救责任。
7、简述国有企业的性质(p203—p204)【1】国有企业兼具私法人和公法人的特性。【2】国有企业兼具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性质【3】国有企业兼具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性。
8、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途径(p219)
【1】企业扩建或者新增投资时,将多方投资的份额转换成股份,或者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金,并将企业原有资产评估核股,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要求改组。
【2】在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企业资产所有者将资产作为股份入股到兼并企业,兼并企业也将其资产评估核股,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要求,将兼并后的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3】在组建企业集团过程中,核心企业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要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过持股、控股,其他成员相互参股,使有关企业按照要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4】完全靠贷款建设、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通过发行股份改变不合理的资本结构,并按照要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5】将国有企业实有资产评估核股,并出卖一部分股份,按照要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9、简述中央人民银行的职能(p312)
【1】发行的银行【2】银行的银行【3】政府的银行
10、简述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和原则(p321)
【1】目标:A促进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B保护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众对金融业的信心C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金融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 【2】原则:A依法监管原则B公开、公正原则C合理适度原则D效率原则E统一监管原则。
11、简述普通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内容(p178)
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代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监督、企业自主经营。
12、简述政府投资的范围(p195)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2】关系国家安全,不宜由私人投资的项目【3】公益性和公共基础建设投资【4】具有经济调节性质的经营性投资
13、简述国家对国有企业投资三个方面的要求(p198)【1】宏观调控目标【2】核心竞争力目标【3】盈利目标
(注意如果选择题问你,这个国家对国有企业投资的首要目标是宏观调控目标)
14、简述国有企业的概念和特征(p203—p204)概念: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本全部由国家投入,或国家投入的资本在所投资企业中处于控股地位,或虽不处于控股地位但能实际控制所投资的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体。特征:【1】国有企业的基本构成,全部或者主要来自国家投资【2】国有企业并不必然以盈利为目的【3】国有企业同其他国有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4】国有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即取得法人资格。
15、简述从不同标准对计划的分类(p238)计划可以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按计划的层级,可分为中央计划和地方计划【2】按计划的期限,可以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计划【3】按计划的形式和效力,可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4】按计划的调整范围,可分为综合性计划、行业计划和专项计划。
16、简述中小企业法的主要内容(p248—p249)(1)资金支持(2)创业扶持(3)技术创新(4)市场开拓(5)社会服务
17、简述我国价格法的作用(p335—p336)
【1】价格法规范了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竞争环境【2】价格法明确规定了价格管理的范围、权限和程序,为政府调价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3】价格法稳定了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目标和措施,为政府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实施有效的价格调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4】价格法规定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的权限和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从而能够保证价格法的具体规定在实际运行中贯彻实行。
18、简述政府定价的范围和依据(p340—p342)
【1】范围:A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量的商品价格B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的价格 C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D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E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依据:A社会平均成本呢B市场供求情况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D社会承受能力E实行合理差价
19、简述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经济措施和价格手段(p344—p345)【1】经济措施:(1)货币政策(2)财政政策(3)投资政策(4)进出口政策【2】价格手段:(1)重要商品储备制度(2)价格调节基金制度(3)保护价政策(4)价格监测制度(5)价格干预措施制度和紧急措施
三、论述题
(一)试论经济法的“三三理论”
经济法的“三三理论”是指市场经济的三缺陷、国家调节经济的三种基本方式以及国家调节经济法律制度的三种结构。具体而言:
1、对于市场经济的三缺陷是指:一是市场障碍,即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总会存在着一些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使得在有些经济领域,市场机制不能进入其中并施展作用;二是由于市场机制具有唯利性,因而它是一种非理性的调节,有些经济领域民间投资不愿进入,市场机制也不能发挥调节作用。三是市场调节具有被动性和滞后性,它是一种事后调节,往往造成严重浪费和社会经济动荡衰退之后才缓慢恢复正常。
2、国家调节的三种基本方式:【1】市场规制,主要包括反垄断和限制竞争、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其不公平交易等等。【2】国家投资经营,针对的是由于市场的唯利性,对有些民间投资不愿意进入的领域,通过国家投资经营的方法,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3】国家宏观调控,由于市场调节作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它不能预见和防止经济结构失衡、经济运行波动和经济危机的发生,不能避免周期性出现的经济和社会严重后果,因此,国家需要进行宏观调控,约束社会投资以及其他经济活动。
3、经济法体系三构成:【1】为了规制和保障国家所采取的第一种调节方式,即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规制,国家需要制定市场规制法【2】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二种方式,即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国家需要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3】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三种方式,即国家对经济的引导调控,国家需要制定经济引导调控法。
(二)谈谈你自己对市场经济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理解(p50—p51)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是指经济生活中的公平,注重的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的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需要个体和团体之间都必须公平。为了总体的公平,允许某些个体和团体之间存在某种“不公平”。效率是指经济效率,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济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但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由个体和团体经济效率构成,为了总体效率,必须重视个体和团体效率。对于二者关系而言,我们认为,首先,两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无效率的公平或者无公平的效率都是无意义的有害的。其次,两者是相互关联的,但并不绝对排斥;特别是对于经济法的社会总体效率与社会(实质)公平而言尤其如此。因为既然是讲社会总体效率。而不是只强调个体和局部效率,这其中就包含了“社会公平”之义。此外,如果从“法尚公平”角度,则可以说公平更应为法的首要价值。这对经济法而言也不例外。因此,处理两者关系要坚持公平和效率并重的原则,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法条分析
从简要分析,法律含义,立法目的和自己评价几个方面去写,以下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反垄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这是关于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规定,立法说明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坚持的是效果原则,评价:这条规定适应了国际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日益普遍的现状,打击跨越国界的经济垄断行为,从而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以及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反垄断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这是关于我国反垄断法除外适用,即自然垄断的规定,其目的在加强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的管制,维护消费者利益。评价:这是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的特性进行考虑的,这不仅是这些行业发展的前提,而且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我国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关于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规制经营者的行为,使得经营者不敢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实施欺诈行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该条规定在实践中有效的遏制住了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有助于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整体经济秩序的维护。附加重要的可能出客观题的点: 1、1865"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XXX的《自然法典>之中。p33 2 1891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德国p34
3 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可分为国家对市场的规制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宏观引导调控关系p42
4 经济法的三种最重要的价值:秩序,公平以及效率
5 垄断是指经济实力高度集中,是企业资本,生产经营规模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
6、最早的反垄断法产生于美国——1890年的《谢尔曼法》,这也标志着现代经济法的诞生。美国的三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案》《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7、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不担任具体的反垄断执法。具体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1、发改委负责处理价格有关的垄断协议
2、商务部:经营者集中
3、国家工商总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行政垄断。
8、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1】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合并立法——台湾、澳大利亚【2】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分别立法,日德【3】反垄断立法中主要规定反垄断,附带涉及不正当竞争,同时以其他法律控制反不正当竞争,美国。
9、第一部专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1896年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10、国有资产的形成途径:国家依法或者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国家投资经营形成的财产;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费收入和事业单位的创收收入;国家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P174—p175)
11、按投资领域是否存在竞争以及竞争程度大小不同,可以将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p206)
12、注意国有企业的治理制度:【1】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经营者是厂长或者经理;公司制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主要是董事和经理。【2】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3、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p312)
14、特别注意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途径与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法的区别,关键性的区别在于解决消费者权益的争议的途径比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法多了一个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一、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调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简述质量纠纷解决方法(《产品质量法》第47条)【1】协商【2】调解【3】仲裁机构仲裁【4】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第2篇
9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权力干预适度原则 2 社会本位原则 3 经济公平原则 4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权责利相平衡的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方面主体是先决条件,是客体存在的占有着内容是法律关系的核心没有主体的权利,义务是无从履行的经营者的义务依法履行的义务 2 听取意见与监督的 3 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4 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真实 5 表明准确的标识 6 出具相关的凭证 7 提出符合要求的质量单据 8 承担三包 9 不得从事不公平的交易 10 不得侵害消费着的利益法人及具备的条件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条件:1 依法成立 2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 有名称和经营场所 4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3 合同代保权位成立的条件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到期 2 债权人行使到期的权利 3 危机到摘取人的债权4 债务人对第三任的债权没有人身属性专利申请的原则优先原则 2 单一原则 3 书面原则 4 先申请原则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效益性 安全性 流动性原则 2 依法独立自主经营原则 3 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4 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市场混淆---经营者采用仿冒,假冒等欺骗行的手段从事交易,是自己的服务与其他产品
服务相混淆,造成购买者误认的行为产品瑕疵—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但不危及人身财政安全。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不利用自己的资本,通过代理别的业务从中间收取的费
用。企业法的基本特征
企业法是指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组织内外关系的法律
特征 1 是一部企业法 2 强制法3 具有国际性质的国内法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政府和特定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科学的方法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市场规制法的特征
调整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过程中发生的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
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税收的拢让---收受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税款,是同在国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而作的折扣。客观调控----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
而运用的一种法律关系手段。
特征:1 促进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原则2 政府依法调控的法定原则 3 政府优先天空的原则 4 注重控制效益的原则股东的权利
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 1 股利分配请求权 2 股份转让权 3 新股认购优先权 4 剩余财产分配权共益权 1 表决权 2 知情权 3 提案全 4 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
符合法定人数,一股东的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1 股东的人数限定性 2 责任的有限性 3 出资的股份性 4 资本的封闭性 5 组织的简便性
成立的条件:1 符合法定人数 2 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限额 3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何的企业名称及营业场所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个自然人职能成立一个公司 2 注册资本达到法定限额 3 在登记时表明4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及住所 5 在总结时之财务报表想会计事务所审核 6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应当承但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1 人数的无限性 资本的开放性 资本的证卷化资合性 运营的公开性
成立的条件:1 符合法定人数 2 注册资本达到最低限额 3 共同制定章程 4 股份的发行符
合规定 5 有合法的公司名称及住所。股份发行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同此发行的股票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3 任何单位,个人所认购的股
会计舞弊的经济解释 第3篇
实际上, 会计舞弊行为同其他违法性经济行为一样, 并不是孤立存在的, 而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 说到底是人们的心理动机与各种制度相碰撞的结果。从经济学上解释, 会计舞弊行为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做出的选择。
会计舞弊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 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的行为。会计舞弊通常包括: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 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的结果, 无中生有编造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虚假披露会计政策等。由此可见, 会计舞弊本质上是一种违法性经济行为。近几年,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舞弊案件的频频败露, 学界和政界都十分重视会计舞弊的治理。
研究会计舞弊, 必须弄清谁是会计舞弊的实施者。在我国, 过去常常把会计人员当作会计舞弊的实施主体, 这是很不公平的。如果说雇员舞弊, 会计人员还有经济诱惑力的话, 会计舞弊作为一种管理舞弊行为, 会计人员在会计舞弊中充当的只是工具的角色, 并不是舞弊的实际实施者。在没有公司管理当局指使的情况下, 会计人员是不会为了公司或他人的利益去冒这个风险的。这在经济学上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因为对会计人员而言, 个人要承担的会计舞弊成本与收益相比不值得去冒这个险。因此, 会计舞弊的实际实施者是企业的实际控制者经理人。这从我国及其他国家会计舞弊案件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首先, 我们分析一下, 经理人能从会计舞弊中得到的利益是什么。会计舞弊的直接结果是会计信息的失真, 而会计信息是具有经济后果的。通过欺骗的手法提供的会计信息同样具有经济后果, 只是这种经济后果, 对那些不真正了解内情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 会产生一种误导。作为一个经理人或经理人群体, 所关心的是经济上的报酬和职位升迁、社会地位提高、事业成功所带来的成就感等。而所有这一切, 在正常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成功地经营和管理才能获得。
独立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差错防蔽的一种有效机制。注册会计师担负着过滤会计信息风险、确保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会计信息识别成本的重任, 被誉为“经济警察”。但现实会计舞弊案件中, 注册会计师又常常难脱干系。在这种情况下, 注册会计师自然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我国琼民源、郑百文、大庆联谊、银广夏等证券市场会计舞弊事件无不牵涉到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形象因此而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注册会计师同上市公司经理人一样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 像中天勤这样的大事务所也遭遇崩溃的悲剧。注册会计师参与舞弊, 或对会计舞弊视而不见, 使社会付出了极大的成本。因此, 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最终都成为诚信缺失的成本承担者, 都要为诚信的缺失付出代价, 舞弊实施者常常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受益最大的则是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从理论上说, 股东是公司的终极所有者, 所有股东都希望自己的公司又一个好的发展。会计理论中关于会计信息的作用, 早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大流派。事实上, 究竟哪种观点更符合实际, 要视会计信息使用群体如何使用会计信息, 而不能一概而论。即使是对同一类会计信息使用者, 不同项目的会计信息在不同的场合下可能也会有不同的用途。例如, 整体而言, 债权人需要会计信息, 更多地是为了做出信贷决策;对股东而言, 股东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决定了他们对会计信息使用目标上的差异。就控股大股东来说, 他们使用会计信息, 在多数情况下是为了评价经理人履行责任情况。因为作为控股股东, 对他们来说, 采取“用脚投票”的做法常常并不是最佳的选择。而对于中小股东来说, 由于他们在公司治理中没有多少发言权,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力, 尤其是不能决定经理人人选, 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公司经营和财务运作的结果。他们所能做的通常只是“用脚投票”的投资决策行为。因此, “决策有用观”在他们身上可能会得到更明显的体现。当然, 我们说大股东使用会计信息更多的是为了评价经理人履行责任情况, 并不是说会计信息对他们不具有决策作用。实际上, 大股东的决策也必须建立在会计信息的基础之上。比如说, 他们要参与公司筹资、投资、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他们要对是否更换经理班子做出决策, 等等。
国家的基本职责是制定社会的游戏规则, 并监督这些规则的有效执行。制定规则与监督规则的有效执行二者缺一不可, 否则, 经济和社会将处于无序状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国家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公共政策和社会性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保持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 国家的职责实际上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是法律的和非法律的社会性规则的制定;二是对违背社会性规则的行为做出最终的裁决和处罚。我们注意到, 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由过去对国有企业的过分偏爱, 在向公平地对待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转化。从理论上说, 在对待会计舞弊问题上, 中央政府的态度是明确反对的, 因为她并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没有纵容会计舞弊的利益冲动。但地方政府在企业会计舞弊行为中却扮演着十分复杂的角色。一方面, 作为一级政府她要行使监管的职责, 有发现和制止任何舞弊性行为的倾向;另一方面, 作为地方政府, 毕竟又有自己的地方利益, 地方官员的升迁机制常常与本地经济是否能有良好的发展具有直接的关系。这两个角色既具有一致性又存在冲突。这在客观上使地方政府存在与中央政府进行策略性博弈的某种冲动。它们不会都像中央政府具有那么高的境界, 它们更关注本地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和就业。因此, 她们常常对本地企业特别是国有及控股公司给予很高的期望, 尤其是希望上市公司有一个好的业绩, 以实现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更多资金的良好愿望。
由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 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 既有微观制度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也有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证券市场运作制度规范化程度低的问题、有法不依的问题、注册会计师行业操守问题。会计舞弊既有企业、政府、会计师事务所这样一些机构的责任, 也有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政府官员、企业会计师这类自然人的责任。实际上, 无论是机构, 还是自然人, 他们都是经济人, 在与会计舞弊有关的行为中, 在对待会计舞弊处理的问题上, 都会在权衡成本与收益后, 采用一种对自己最优的做法。但追根探源, 会计舞弊行为都是自然人所为, 可以说会计舞弊实际上是相关自然人趋利行为的一种结果。标本兼治才是出路, 有法必依才是根本, 责任的追究必须落实到自然人。实践证明, 追究舞弊行为当事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机制。以往, 我国对证券市场的会计舞弊问题多数情况下只是对上市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而当事人常常逍遥法外。可喜的是, 我国正在建立对会计舞弊有关当事人个人民事和刑事责任追究的机制。2002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院从此开始受理和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这意味着, 不仅舞弊公司会因虚假陈述而遭到起诉索赔,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注册会计师、律师等相关人员都会遭到起诉和索赔。此外, 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这类发生在企业经理人或政府官员身上的犯罪行为都与会计舞弊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而这些行为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隐性社会成本。总之, 会计舞弊, 加大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程度, 严重误导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破坏了社会市场机制, 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恋爱的经济解释 第4篇
关键词:经济解释;张五常;恋爱
一、恋爱与自私
经济学上的第一个基础假设是:“个人”是所有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这是说,任何经济问题都要以个体或个人为分析单位。经济学的第一个公理是任何人的行为,都是由个人做出的行为,都是由个人做出可以被推测的选择而起。在恋爱中,我们也是将每个个体或个人作为分析对象,因为恋爱中的各种行为都是由这些单独的个体做出的选择,这些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我们推测。
经济学上的第二个基础假设是:任何人的行为,都是自私自利的!也就是说,每个人在由局限的情况下会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任何行为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在恋爱中,每个“个人”同样也是经济学定义里的“个人”,因此,恋爱中的个人同样是自私自利的,每个人都在寻求最大的利益,寻找能够为自己带来最大幸福的人,这就是自私的表现。
二、恋爱与缺乏
“有胜于无”是经济学上“物品”的定义。根据这个定义,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男生来说,有女朋友肯定要好过没有女朋友,比翼双飞总好过孑然一身,对于女生亦然。因此,男生女生都可以看作是经济学上的“物品”。
“多胜于少”不仅是经济物品的定义,也是“缺乏”的定义。缺乏的程度,是由相对的需求决定的。由于人的需求是无限的,但资源却不是无限的,有限的或者说稀缺的资源迫使个人做出选择。
缺乏的概念应用到恋爱中就是物以稀为贵的心理。例如我在上外取款机前排了十多分钟的队,看到无数的人从我身边走过,愣是没有看见一个男生。于是我可以很轻松地得出一个结论: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读书的男生普遍比较容易找到女朋友。因为在这里男生是稀缺资源。更为普遍的是,那些具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品质和能力的人,更有可能受到别人的注意和青睐。大家都很丑,而你很漂亮,你就很可能被较多的人喜欢;大家都很笨,而你很聪明,你就会赢得较多的好感。因此,男生看上女生很可能是因为她具备别人不具备的天使脸蛋或者魔鬼身材;女生看上男生很可能是因为他具备别人不具备的亿万家产或者善良内心。
三、恋爱与竞争
经济学上的“竞争”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竞争。竞争的定义,是指一种经济物品的需求有多于一人的需求。看到这句话的同时我们的脑海中瞬间会浮现出2012年一部红遍大陆、台湾的小清新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看标题就知道,电影中的女主角沈佳宜一定是那个有多于一人需求的经济物品。而以柯景腾为首的男孩们则为了心目中的女神进行了一场竞争。
因为缺乏而引起的竞争和任何运动一样,是要有游戏规则的。产权制度是竞争的游戏规则,也就是约束竞争的一种局限条件。追女生也不例外,总要有规则来决定谁可以追到谁不能追到。在自由市场上,价高者得,市价于是就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准则。而在恋爱的竞争中,女孩的偏好则成为了决定男孩命运的准则,例如长得帅、个子高、家庭富、人品好等等。正如不同的产权制度会引起不同的竞争结果和资源配置,不同的女孩引起的竞争会因为女主角偏好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规则、准则,从而产生不同的竞争结果。
四、恋爱与效用
弗里德曼、贝克尔以及阿尔钦三位大师认为因为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声望、天伦之乐等是不可以用金钱量度的,所以效用理论应该保留。我认为爱情作为一种经济物品也可以与效用理论扯上一定的关系。
效用的提出者对于效用的概念有三个观点:其一、效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其二、每个人都争取效用越高越好;其三、收入增加,收入在边际上的效用减少。对于第一点,爱情确实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或者幸福的感觉,因此这种快乐感或者幸福感就代表了和某个特定人相爱的效用;对于第二点,我们确实都在茫茫人海中寻找那个可以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快乐或者幸福的人,因此,每个人都争取爱情的效用越高越好;对于第三点,如果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位爱情伴侣,再去寻花问柳、红杏出墙,小三带来的效用肯定不如结发夫妻,所以很多人在爱情出轨之后还是会哭着回头认错。
张五常说:“效用是以数字排列选择的定名,数字是大是小不重要,重要的是次序。”同样的,我们在相亲的时候不会具体地用一个个数字来衡量每个相亲对象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效用,我们只是在所有的候选者之间做一个排序,能给我们带来最大效用的那个人就是我们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偏好和效用函数,譬如,一个女生可以不顾任何世俗的理由,而仅仅因为“感觉”就在第一次见面的那一瞬间爱上一个男生。这是因为在爱情问题上,人们进行选择时所依凭的效用函数是复杂的,并不一定都可以用诸如身高、容貌、财富、人品、声誉等尺度来度量的。也许很多时候“感觉”成为惟一的尺度。
此外,在经济学上我们假设人们的品味不变。在恋爱中,大部分情况下我们的品味也是不变的,原来喜欢个子高的后来也会继续喜欢个子高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周遭环境会改变我们的品味,例如好友的评论、父母的建议、甚至是电视剧里的一些情节都有可能改变我们对于另一半的品味。
五、恋爱与博弈论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待恋爱将会非常有趣。让我们来悄悄观察一对处于暧昧期的男孩女孩。两个人都怀着忐忑的心情偷偷地揣摩对方的心思,两个人都希望能和对方在一起但同时又犹豫要不要先说出口,害怕自己先表白被对方拒绝,那样子会很没有面子。假设两个人若是在一起了,将会从相互的关心和爱恋中得到2的收益;若是两个人保持暧昧的现状,继续在纠结中煎熬,两个人都只能得到1的收益;若是一方表白而另一方拒绝了,则表白的一方将会受到自尊心的打击而得到-1的收益,拒绝的一方则得不到收益。男孩和女孩的心理博弈可以用以下的收益矩阵清楚地表示:
由于这个例子的特殊性——男孩、女孩处于平等的地位,双方做出相同的选择将会获得相同的收益,这个收益矩阵毫无意外是对称的。因此从收益矩阵我们可以显而易见地看出,(表白、表白)和(不表白、不表白)都是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两个人在一起,或者是两个人继续暧昧下去。
让我们再来考虑另外一种更为普遍的情况——男孩、女孩的地位并不平等(这种情况是更多现实生活中爱情故事的写照,俗话说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男孩非常渴望得到女孩,不想继续在暧昧中痛苦地煎熬,继续煎熬会让他得到-2的收益。而如果他的表白得到了女孩的同意,两人在一起了,他会得到4的收益,即使表白被拒绝了,他会得到-1的收益。对于女孩来说,她对爱情没有那么渴望,如果两人在一起了,她会得到2的收益,如果自己先表白而被拒绝了,她会非常没有面子而得到-4的收益,如果继续暧昧下去她会得到0的收益。收益矩阵继续如下所示:
由于男孩对爱情更为渴望,所以从收益矩阵可以看出,表白对男孩来说是占优策略,而对于女孩来说,在男孩选择表白时的策略是接受表白,而在男孩选择不表白时则坚决按兵不动。
再考虑更为复杂的情况,设想男孩向女孩求爱,女孩选择接受或是拒绝取决于对男孩品德的判断。这里,假设不论男孩品德如何,只要女孩接受他就得到2的收益,只要女孩拒绝男孩就会因为丢面子而得到-1的收益。但是,女孩的收益取决于男孩品德的好坏:如果男孩是品德优良的则女孩会得到2的收益,如果男孩是品德恶劣的则女孩会得到-2的收益。两种情况下的收益矩阵如下所示:
现在假设女孩认为男孩品德优良的概率为X。男孩求爱时女孩若接受期望效用为2X-2(1-X),若不接受期望效用为0。通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X>1/2时,纳什均衡是(求爱,接受);当X<1/2时,纳什均衡是(不求爱,不接受)。
六、恋爱与信息不对称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一个基本的假设条件是交易中信息完备,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人们在追求私利的过程中使市场达到均衡。然而,后来的实践表明获取信息是有成本的,这就意味着人们能够获取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更进一步的,在交易双方之间信息是不对称的。
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向恋爱,我们会发现信息在这之中同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恋爱总是始于两个人之间信息的传递,例如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条短信、一个电话、一封情书等等。然而这种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对于爱情的两个人来说也往往是不对称的。由于信息不对称,两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很难达到均衡状态,总有一个人更想念另一个人多一些,更爱慕另一个人多一点,这个人就处于信息的劣势,处于一个信息更加闭塞的环境中。他会更多地去猜测、揣摩甚至幻想对方的心理、情感,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而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却可能因为更为丰富的经历、更为成熟的心智而对对方的信息更容易掌握,所以在恋爱中就显得更为从容一些。
七、恋爱与交易费用
周其仁教授在文章中说到,“巴泽尔分析过市场里考核不同产品品质的方法,他的结论是,考核品质总是要破费的。”爱情考核需要双方付出货币、时间、体力、精力等方面的成本。爱情对于双方来说,既是买家也是卖家,卖家对产品了解的信息往往比买家多,并且容易隐瞒一些信息,从而期待卖出好的价格。因此,有人把恋爱比喻成二手车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要花费力气进行考核,可是考核总需要费用的。
要选择合适自己的人结婚,非要考核不可,但是需要多长时间考核?按照张维迎教授观点,终身教授考核一般需要七年左右。如果把婚姻理解为终身契约,那么考核爱情的时间是多长?
八、恋爱与产权
大学情侣是否有亲吻权?如果一对情侣在教室里发生亲密行为就应该禁止,因为教室毕竟是学习场所,这种亲密行为必然造成其他人的学习权利的价值损失。但如果他们选择在校园里面一个偏僻的角落,或者虽然不是很偏僻,但由于在黑夜里,亲热不会影响到别人,那么这种亲吻权就应该得到尊重。由此可见,大学情侣亲吻的行为将产生一定的外部性。从理论上来说,这种外部性的现象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解决。但由于交易费用太大,所以只能按照习俗约定的方法解决。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第5篇
税务行政赔偿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报验税务登记 税务行政追偿制度自报核缴交旧购新离境清税制度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保证措施
简答题
1、简述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税务代理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3、简述税务代理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4、简述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税收调整方法。
5、简述税务行政处罚的形式。
6、简述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7、简述税务行政赔偿中关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有哪些。
8、税务行政赔偿中关于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9、危害税收征管罪有哪几种。
10、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2、如何理解税款优先原则。
13、简述税收检查中常用的方法。
14、简述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论述题
1、税收管理员周某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按经济决定税收的理论原理,税收增长应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可近几年来,税收收入增长却一直大大高于同期GDP增长。他因为觉得难以解释,所以认为我国税收政策出现了方向性问题。请问,周某的看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试论如何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
3、试论如何加强中小企业的控管力度。
新闻写作名词解释重点 第6篇
名词解释
1.新闻标题:就是新闻的题目,是新闻内容的形象概括。有单行体和两行体。制作新闻标题要遵守三个基本原则:
一、要贴切传神,二、要具体明了,突出主要新闻要素,三、要简练生动。
2.导语:是新闻写作学特有的一个概念,是消息这种新闻体裁区别于其它文体的一个重要特征。导语在一则消息中,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以最简练的文字突出新闻中最重要的、最新鲜的事实或思想;二是启发、吸引读者情不自禁地阅读全篇新闻。采用这种方法写新闻的开头,通称为新闻导语。
3.悬念式结构:又称为“华尔街报章体”结构,简称结合体结构,指消息写作中设置悬念及剖解悬念组合材料与段落的一种消息结构形式
4.新闻材料:就是构成新闻事实的各种情况、表现、反映和记载的总称。
5.消息头:是消息的标志,正规的新闻报道应该有消息头,其他新闻文体一般没有消息头。消息头同时也是“版权所有”的一种标志
6.事件新闻:是以突发事件为主的新闻报道,是动态新闻的主要品种。事件,通常指社会影响较大的意外变故与灾祸。而突发性事件实际上是事物处于质的突变时期的一种特殊反映。7.新闻:是指新近发生的事实报道。(既体现了新闻报道的客观事实依据,又体现了采访者和新闻媒介的主观倾向,坚持了辩证唯物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立统一、形式和内容的对立统一、客观和主观的对立统一,具有事实定义应该具备的客观性、鲜明性和普遍性,是一个关于新闻报道的比较科学准确的定义。)简答题:
1.新闻报道的受众意识是什么?
答:受众,在传播学中是读者、听众、观众的统称。受众意识,对于不同类型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来说,是指在采访报道中,报纸记者心目中要有读者观念,电视记者心目中要有观众观念。树立和强化受众意识,是搞好采访报道的需要,也是办好报纸、广播、电视的需要。
一、记者树立和强化受众意识,归根到底要解决为受众服务和服务的更好的问题
二、为受众服务的更好的几个基本点:1.报道要看读者对象2.报道要满足读者正当需要3.报道要对读者负责4.报道要引导读者5.报道要重视读者参与 2.新闻报道中新的内涵是什么?
注:我个人觉得是在报道的时间和内容上,由于没有明确答案,不做误导。若谁清楚请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谢谢!
3.新闻语言的基本特色(见问答题中的第二题)4.新闻主题的基本特色 答:①新闻主题是客观性和观念性的统一
②新闻主题基于事实,高于事实
③既有“集中性”又有“丰富性” 问答题:
1.新闻与宣传的区别
A.宣传重符号,新闻重信息 B.宣传重重复,新闻重新意 C.宣传重观点,新闻重事实 D.宣传重时间,新闻重实效 E.宣传有重点,新闻讲平衡
2.新闻语言的特色 答:①准确、简洁、生动、具体、形象
②新闻语言有不同的风格
③新闻语言与时俱进
④白描是新闻语言的主要特征
3.新闻本源与叙事寓意的关系 答:①新闻本源就是产生新闻的根源,新闻的本源是事实,即“用事实说话”。
②“用事实说话”(新闻本源)的双重含义,实在是相辅相成、相克相生、不可或缺的。
其实实际上是“事与叙”以及“事与意”的双重关系。
③事实与叙述,即新闻事实与新闻报道的关系。聪明的读者常常会根据记者“让事实本身说话”的程度来推测新闻报道的可信程度。
④寓意于事(即通过叙事以表达某种意图),记者的报道意图,报道思想不一定要赤裸裸地讲出来,只要对报道内容有所选择,对报道的角度和材料有所取舍,这样报道的意图就体现出来了。
4.举例分析新闻语言的基本要求 答:①准确严谨,即能恰如其分地反映报报道的客观事物;如:《解放日报》曾经报道一位叫陈飞燕女同志怀孕5个月下苏州河救人的事迹中误将“下”苏州河救人,写出“跳”违背了事实真相,使读者误会,失去了一次获得“全国好新闻奖”的机会。
②鲜明生动,即具体明快,而不枯燥乏味;如:仅仅在报道中讲一个出土的花瓶“美丽”,不能给读者留下什么印象,但若能在报道中指出“这个花瓶有一个人那么高,颜色紫里透红,晶莹透亮”,这就把花瓶的特点生动地展现出来了。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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