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精选6篇)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第1篇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具体内容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4.2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4.2.1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2.2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4.2.4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4.2.6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4.3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4.3.1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4.3.2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4.3.3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
4.3.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4.3.5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4.4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4.4.1各车间负责以下专项安全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检查、供电系统检查、供排水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
4.4.2安全科负责应急救援系统检查;
4.4.3生产科负责设备检查、机械安全装置检查、供配电系统检查;
4.4.4保卫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检查;
4.4.5危害气体监测设施的定期检查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4.6专项检查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
4.4.7各种专项检查要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4.8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查记录。
4.5综合检查主要分为节日前安全检查、换季前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
4.5.1节日(如元旦、五一、十一、春季)前、换季前、特殊时期各单位、部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4.5.2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4.5.3安全检查人员主要由公司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科、劳资科、生产科、及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等组成。
4.5.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4.5.5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包括:重大风险控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遵守情况、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
4.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保障
4.6.1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包括:
(1)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
(2)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落实到部门、人员,并规定完成日期;
(3)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按时反馈到检查组;
(4)安全科按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5)安全科每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并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与惩罚。
4.6.2对下列过程、活动出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活动;
(2)培训程序评估;
(3)变化管理流程;
(4)检查系统;
(5)职业卫生监测;
(6)事故调查;
(7)标准化规范评价;
(8)系统评审;
(9)风险评价;
(10)内部评价。
4.6.3对没有按照计划执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做出书面解释,安全科要制定跟进计划,保证计划的实施。5相关记录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第2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全监管局的指导下,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县领导关于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有效遏制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县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按全市统一安排,自9月10日至12月20日,对全县各类化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国家安监总局要求重点是:一查各乡、镇政府、各委局、各类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二查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查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四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五查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执法情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检查和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提升化 工企业安全准入门槛,促使化工企业显著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具有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生产、使用液氯的企业继续推行安全技术措施,有效遏制爆燃、爆炸及有毒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县乡联控机制,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强化小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提升其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促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检查的重点企业
(一)新建、改建及扩建化工建设项目企业;
(二)具有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和液氯生产、使用企业;
(三)短期停产、准备恢复生产的化工企业;
(四)冶金企业储存使用液氧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气(站);
(五)有化工中试装置的企业;
(六)散热器生产使用盐酸、钢结构、机械制造侵漆、喷漆工艺、家具及办公用具喷涂以及氨制冷等危化品使用企业;
(七)其他非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全面调查、彻底摸清底数。各乡镇要对辖区范围内的非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化工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摸清自行车喷涂、氨制冷以及散热器生产使用盐酸工艺除锈、钢结构、机械制造侵漆、喷漆工艺、冶金企业使用液氧、家具及办公用具喷涂等危化品使用企业情况;对有研发能力的化工企业或转让化工项目的中试装置全面清查;进一步核实具有危险工艺企业的有关情况;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底数及有关情况。
(二)自查自纠,强化隐患整改。化工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定员、定额、定岗、定责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许可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器材配备情况;危险工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帐或档案,建立和落实“限期整改、指定部门、专人督办”的隐患督办工作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报县安委办及乡镇安监站备案。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进 一步整合监察执法力量,对此次化工企业检查进行督导,重点推动加油站、涉氯企业、具有危险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正常运行,并抓好准备恢复生产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非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检查,新建、改建及扩建化工建设项目检查,氨制冷及金属彩板生产、散热器生产使用盐酸、冶金企业使用液氯、钢结构、机械制造侵漆、喷漆工艺、家具及办公用具喷涂等危化品使用企业检查,以及短期停产准备恢复生产的化工企业的检查。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动员有关部门和化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通过科学计划、统筹安排,确保此次检查的覆盖面真正达到百分之百。
各乡镇、各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各化工企业对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企业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2月1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组织检查组和对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列入本工作方案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
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做好迎接市安委办检查组督查的准备。
(四)总结阶段(12月1日至20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附表(见附件)与12月1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意识,切实加强奥运会之后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事故反弹,巩固发展整治成果,努力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各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明确分工,全力抓好此次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带队检查,要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强有力的检查队伍,扎实深入地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近年来整治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未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应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遇事不等不靠、不推不拖,敢于直面矛盾,善于破解难题,坚决杜绝检查工作不认真,甚至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在督查中发现对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切实做到真整真治,实整实治,务求实效。
(三)统筹兼顾,严密组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期间,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推进。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努力做好“六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相结合; 二是与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延期相结合;三是与进一步完善危险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相结合;四是与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控相关工作相结合;五是与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六是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相结合。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使有关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要求。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媒体对检查工作的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
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分析 第3篇
1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律性
消防安全检查区别于别的行政类检查, 这是关于企业自身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大事, 任何时间都要注意, 除了必要的例行检查和消防行政检查, 化工企业也要做自查。企业要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 成立应急预案小组, 组内成员需在全企业范围内选拔。对于参选的职工经常性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及消防演练。企业内部要有自己专门的消防检查规定, 每日的检查记录, 月检查记录以此类推。每一次检查的内容和结果都要记录在案以备下期使用。企业的消防检查要形成规律性, 消防安全检查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检查, 而是本着对企业负责和对职工人身安全负责的态度检查。
1.1 按级别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按照从最普通到最高级别进行检查, 依次分为由安全员和消防员, 每日进行的例行检查。每周企业消防中层责任人的例行检查, 最后每月最高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例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生产线、仓库、运输管道等方面。检查时候形成双向检查准备, 第一队检查之后第二队进行复查, 以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漏洞。
1.2 消防设备的检查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中一般分为3个方面的检查, 其一化工厂区和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其二消防设备的检查;其三消防安全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化工厂区的消防检查一般为消防通道的检查, 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泄漏运输管道是否需要维护, 消防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这些都需要严格的检查。化工企业作为消防的重要管理单位, 所以一定要严格的管控其消防设备。提前备好需要更换的各类灭火器, 检查消防管道是否通水。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岗位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1.3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这一点上, 各国执行的标准都差不多, 行政检查一般分为正常检查和特殊检查2种。第一种新成立企业的消防审批检查, 已成立企业的年审固定检查。第二种特殊检查一般指国家在举行盛大节日, 大型法定节假日时的检查。例如, 我国的春节检查, 国庆检查等。这种检查一般带有行政命令性质的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就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问题严重甚至会被停业休整。
1.4 重点检查
化工企业在生产和运输以及仓储的过程中, 有很多需要严格重视的环节。所谓重点检查不同的化工企业之间的检查也不尽相同。一般即为生产运输中的管道检查, 电气化设备中的线路检查和防静电检查, 主体生产设备的检查, 外部设备防雷电方面的检查, 仓储过程中的温度, 气压, 通风问题检查。从薄弱环节入手从根本上灭掉消防安全隐患。
1.5 自请检查
企业自检中难免会忽略一些地方, 做不到完全彻底的检查。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检查, 最佳的选择就是申请所辖区域内的消防支队进行检查。专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一般涵盖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火灾隐患区域是否附和标准, 应急灯指示牌是否达标, 消防水龙头是否通水, 各类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 在电器明火的应用方面是否违规, 企业内消防责任人以及队员的专业知识是否达标, 消防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到岗, 易燃易爆的物品的仓储情况是否符合标准, 企业内部检查时所检查项目是否准确等项目。利用专业人员检查的结论和自检中出现的问题比对, 不断完善和改良企业自检中的漏洞, 以此建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2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方法的简要分析
消防检查方法, 指的是消防安检人员或企业消防安全员, 在检测安全隐患时候所用的方法, 动作, 以及记录等流程。依照整套的检测流程之后, 分析数据然后得出结论。
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方法, 如同中医看病中的“望闻问切”, 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中也要实施这几个方法。所谓望就是通过眼睛去观察, 观察一切需要检查的地方;闻, 化工企业中一些化工原料和生产材料都有自身独特的味道, 闻就是直接通过鼻子嗅觉闻味道是否有原料泄漏的问题;问, 通过询问生产线职工还有消防安全员, 是否有异常事件的发生;切, 中医中的切就是把脉, 这里的切只是的切身实地的去感受, 直接通过触摸或者仪器检测发现问题。然后记录在案供给比对正常数据得出结论。
问和切, 望闻问切中其中问和切尤为重要。问, 在询问时候需要有着重点的询问, 从专业的角度询问, 比如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 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压力, 仓储的过程如何处理易燃易爆类产品或原料。
切, 在切实观察的时候, 自身感受是一方面, 但是更重要的是需要懂得运用仪器, 诸如温度测试和压力测试, 这都是人体无法直接感受的, 就必须要用仪器进行测试, 然后得出准确的结果。还有容易引起火灾隐患的电气问题, 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泄漏, 电路是否完好无损等问题。外部防雷电设备是否完好并且正常使用。仪器可以得出具有量化的数据, 然后利用这些数据得出结论。既可以为下次的检查做参考, 也可以为以后的火灾预防提供经验。
3 消防检查中的等级分类
化工企业在消防检查中, 一般会把检查区域分为3个等级, 甲级防火区, 乙级防火区, 丙级防火区。不同的企业中级别分类的定义不同。这里单独说明从甲级到丙级依次升高。甲级防火区一般为办公区和职工活动区, 这里的检查主要就是防火门, 消防通道, 以及消防设备问题。乙级防火区有部分的易燃易爆物品和生产线, 这里主要检测的是生产过程中设备是否正常, 有无超过正常指数的高温高压问题, 运输管道是否有完好无损有无泄漏问题。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指示牌这些也是必须检查的。最后一个等级丙级防火区域, 整个区域都属于重点防范的区域, 其中涉及甲乙两个级别所有的检查, 还要涉及到安全员巡防检查, 仓储检查, 电气检查等。
3个等级的防火区检查完毕之后, 还要检查相应的预案文件。甲乙丙3个区域分别有不同的应急消防预案。
4 化工企业消防检查的流程问题
化工企业在消防检查之初, 第一步检查方案的制定, 把所有要做的检查工作全部列入文案之中, 依照文案中的顺序开始检查。每完成一项就划掉一项, 以此类推保证任何一项都不会遗漏。第二步依照所制定方案分配检查区域以及检查人员。按照不同的防火级别分配一定数量的检测人员。第三步物料准备, 物料准备包括专业的检测设备, 防护服, 记录仪器等。第四步根据所有检测人员反馈回来的记录, 统一总结记录然后得出结论。
5 结论
化工企业在消防安全检查中, 应当完全的遵循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 然后根据企业的实际待检情况, 安排一定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按时, 按量的检测。保证检测过程中没有遗漏, 落实制定方案中的所有检测项目, 据此完善和改良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测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刚.化工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究[J].江西化工, 2014 (1) :283-284.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第4篇
9月9日下午,省安监局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并进行具体部署。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出席会议并宣读了李川副省长的讲话,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在会上对专项检查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李川副省长在书面讲话中对搞好专项检查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8.26”广西维尼纶股份有限公司爆炸重大事故的重要批示,要求制定中小化工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条件,落实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在全国开展一次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抓好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要求:本次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要把监管任务重和发生过事故的县(市、区),合成氨、氯碱、剧毒品等危险性大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和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在百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销号的企业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本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期三个月,从9月10日开始到12月10日。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上级主管部门复查、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安监局、经贸局(以下简称监管部门)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突出六个方面的内容:(一)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等。(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情况。(五)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的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六)企业自查主要内容。每个化工企业都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效开展,省安监局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以下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二)抓紧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立即研究制定检查工作具体方案,于9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部署和方案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班组。
(三)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都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10月1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系统排查整改,自查自改面必须达到100%;中央驻闽单位、省属企业要组织对本系统所属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面要达到100%:各县区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数的50%:各设区市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县(市、区)监管部门,危险性大、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剧毒品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检查组赴九个设区市开展重点督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行政许可工作的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监管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要逐级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设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应于9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大检查总结。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5日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8月7日苏州市政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监管,坚决防范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化学品输送管道,构成重大危险源和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场所,以及位于居民集中区周边的化工企业。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排查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和重点部位,切实做到“三清”。
1.基础情况清。各镇(区)要组织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逐家检查,全面掌握企业主要产品、主要原料、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并开展高危工艺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化工企业高危工艺及自动化改造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开展厂内外化学品输送管道的专项普查,全面摸清输送管道的数量、分布、走向和用途,摸清化学品输送管道尤其是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地面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企业排查情况和基础资料,要报所在镇(区)以及规划、建设、质监、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
2.管理责任清。要严格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依法生产情况,对关闭的小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不发生非法租赁,防 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对列入今年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计划而尚未制订改造方案的企业,要明确时限,从严监管。对化学品输送管道,要明确各界区管线相关单位的管理权责,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发现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地面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要及时报告所在镇(区)协调解决。
3.标志标识清。各镇(区)要督促化学品输送管道产权单位完善管道地面标志和警示标识,做到标志准确、标识清楚。在化学品输送管道周边有建设工程施工时,企业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告知化学品输送管道基本情况。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作业现场的警示标识,在高危工艺、重要岗位、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处设置符合要求的中文警示标识。高危岗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岗位应急告知卡”。
(二)切实加强危险作业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风险控制,认真落实“四防”。
1.要建立领导带班制度,防止领导缺位。各镇(区)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巡岗制度。只要企业生产,领导必须在岗。要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凡发现企业正常生产而无领导带班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处罚,并依法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要做好风险评估控制,防范重大事故。各镇(区)要督促和指导化工企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评估,对评估发现的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问题和隐患,要制订工作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化解事故风险。8月20日前,所有化工企业都要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各镇(区)要加强对企业风险评估的检查,防止分析评估流于形式。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未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作业,现场作业环境检测不达标不得作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安全风险。
3.要强化应急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要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对突发灾害性气候要及早预防,积极应对。要完善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联络畅通,尽最大可能将自然灾害的事故风险降到最低。
4.要继续开展反“三违”,防范操作事故。各镇(区)要积极推动化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各企业要持续开展以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反“三违”活动,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高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确保整改“五到位”。
各镇(区)要组织化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督促企业突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涉及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情况,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完成;情况紧急的,应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 在内的强制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全程监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和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台帐,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排查结果和处置情况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
在前阶段市、镇(区)两级对全市化工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8月20日前),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镇(区)安监部门向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开展宣传动员,督促企业按照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迅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治理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8月20日前报所在镇(区)安监部门。
第二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督查整改阶段。各镇(区)要根据辖区内化工企业分布情况和职责分工,对化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市安委办将组织对各镇(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日),总结报告阶段。各镇(区)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抽查督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由镇(区)政府(管委会)、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3日前报市安委办。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集中力量,专家参与,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2010]23号)精神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各镇(区)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对化学品输送管道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严防管道安全事故发生。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第6篇
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情况小结
根据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和9月27日会议精神。我街道认真开展了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现将此次活动情况简要小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检查对象和内容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取得成效。我街道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任组长,安监站、企服中心和安委会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一是辖区内使用化学物品的化工企业;二是矿山和百日督查中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巩固百日督查成果,全面进行“回头看”专项行动
我们从10月7日至11日利用五天时间对此次活动的重点对象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和检查。检查中重点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查现场作业监督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查基础台帐的登记是否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查岗位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效果是否明显;查生产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在此次“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台帐建立登记不规范;二是少数单位职工安全知识教育不全面;三是少数特种设备没有检测检验;四是缺乏一些必要的警示标牌;五是有些单位行业现场管理不够规范。以上这些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已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此次“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了我街道各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Chunhua街道安监站
化工企业中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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