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船的作文范文
海盗船的作文范文(精选11篇)
海盗船的作文 第1篇
在你的印象中海盗船是什么样的呢?是像《加勒比海盗》中的那样,在大海中出没?我们这里的海盗船可不是这样的!
第一次,我和同学兴致勃勃地来到海盗船边上,我一抬头看到高耸入云的海盗船,心里立刻就凉了半截,这时候旁边有人说:
“好恐怖哦,我下次再也不玩了,心都要被吓出来了!”我一听她的话心里就更没地了,我小声地对同伴说:“我们可不可以不玩啊?”“干嘛呢?既然来了干嘛不玩啊?”同伴说完就拉着我往海盗船的坐位上恩,“丁零零”海盗船开船了,随着海盗船越升越高,我紧紧地抓着同伴的手,牙关紧闭,眼睛都不敢睁开只感觉有一阵阵凉风呼呼地吹过,这时对面的小女孩“哇”地一声含了出来,我全身的汗毛都倒竖了起来,我偷偷地睁开一点眼睛只见离地面好远,马上吓地不敢睁开眼睛了,海盗船升高,我的心就立马提到了嗓子眼,突然又飞速地下降,我的心就像被打了一下,都快不能跳动了,我鼓起勇气再次睁开眼睛,抬头看着天空,想着我就是鸟儿,一点一点地离天空越来越近,好像一伸手就能触到似的,再转头看附近公园,好像我成了直升机,从它们的上空掠过,好像随时能采一片绿叶,再往下看,也没有刚刚那么紧张了,但汗还是调皮地从额头上冒了出来,我不断地鼓励自己:这算什么,你不是挺厉害的吗?林琦你一定要坚持住,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想着想着,这段时间匆匆流走,我走下海盗船,还有一点留恋刚才当“小鸟”的感觉,我对同伴说:
“我们再玩一次好不好啊?”同伴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我:“你可别像刚刚一样,紧抓着我的手不放啊!手都捏疼了!”“安啦,安啦,几百年前的事还提!”“是吗?”“走了啦!”
再次坐上海盗船,我也不再那么害怕了,我张开双臂我对天空喊到:“我是小鸟啦,蓝天,让我来拥抱你吧!”
我心里暗暗地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在祖国的蓝天下自由自在地飞翔!
我喜欢玩海盗船!
海盗船的作文 第2篇
到了游乐园,我就飞快地向海盗船跑去,因为我最喜欢玩海盗船了。海盗船中间宽,两头尖,玩的时候它会像秋千一样越荡越高,几乎可以荡到三层楼房那么高,而且会越来越快,十分刺激。每次我都要玩上五六次才肯下来。
今天我和往常一样,又坐上了海盗船,平时我总是做在船中间,如果坐在船的两头会是什么感觉呢?我想试一下,就选了船尾的一个座位坐了下来。等船上的人都坐好了,管理员把安全栏杆放了下来。他朝控制室挥了挥手,海盗船就开始摇晃起来,我感到身体飘飘悠悠,感觉还可以。船晃的速度开始加快了,旁边的东西在我眼里也开始晃起来,我赶紧闭上了眼睛。当海盗船飞快的冲下来时,我的心突然一阵发紧,好像悬在了半空中似的,突然间又像有无数的小蚂蚁在爬,心里痒痒的`,这滋味可不好受。船越摇越高了,整个船身几乎快立起来了,坐在船尾的我感觉快要被甩出去了,吓的我抓紧栏杆,使劲的大喊起来。我听到船上的人都在大喊大叫,看来大家都很害怕。我真后悔坐在了船尾,希望船快点停下来。哎,这次玩海盗船的结果是:我的头昏沉沉的,眼睛花了,走路像喝醉了酒似的,东摇西晃。
海盗船的作文 第3篇
日益猖獗的索马里海盗犯罪, 对远洋运输、海上贸易及海上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 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 中国籍或中方租用商船被海盗劫持的事件屡屡发生。与以往的海盗相比, 现代的海盗装备更为先进, 作案手法也更为“高明”, 有些海盗活动已逐渐演变成有组织的犯罪, 在某些案件还带有政治或恐怖的目的。因此, 笔者认为依法规制海盗犯罪活动不仅有利于维护各国远洋运输安全、促进海上贸易, 而且有助于国际法学理论的发展。
一、索马里海盗问题溯源
(一) 海盗的历史
索马里海盗由来已久, 良好的地理位置为索马里海盗提供了方便。“非洲之角”索马里位于非洲大陆东部, 环抱亚丁湾, 位于印度洋与红海之间, 是印度洋通往红海和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及大西洋的海上咽喉, 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索马里海盗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1991年1月, 索马里国内陷入无政府状态和部族间流血冲突之中。国内派别分化, 逐渐形成多个政局并存的局面。随后, 索马里当地土匪武装纷纷乘机不断发展壮大, 成为今天索马里海盗的前身。除当地土匪武装外, 失业渔民也是索马里海盗前身的重要组成部分。[1]同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0条至107条对海盗行为的犯罪构成及惩治措施做出了具体规定, 故该公约成为了国际社会打击海盗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3.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1816、1838、1846和1851号决议
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索马里海盗, 联合国先后通过了第1816、1838、1846和1851号决议, 呼吁和授权世界各国到亚丁湾海域打击海盗。其中, 1816号决议授权外国军舰经索马里政府同意可以进入索马里领海打击海盗及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授权有效期为6个月。第1838号、第1846号和第1851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积极参与打击索马里沿岸的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4.《联合国宪章》
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的威信是每个国家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39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 并应作成建议和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 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这些规定是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关键性条款, 也是联合国采取强制行动的法律基础, 为联合国授权各个会员国进入索马里、亚丁湾打击海盗的军事行动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二) 打击海盗行为的法律障碍
《公海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规定虽为相关国家打击海盗犯罪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但是在现实情形中, 国际法在打击海盗行为中还存在着不足。其法律障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海盗行为的界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海盗行为”是指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 在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 对另一船舶、飞机、人员或财物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和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明知是海盗行为而自愿参加, 教唆或故意便利上述行为者, 也视为海盗行为。○11而该公约对海盗行为的界定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 公约界定海盗行为仅限于“私人目的”, 从而将其他政治目的和动机的海盗活动排除在外, 界定范围过窄。○12其次, 还规定海盗行为必须是一船舶或飞机上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实施的犯罪行为。这就表明必须同时存在两艘船舶或飞机才能构成海盗行为, 除非犯罪行为发生在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内。因此, 对于船舶内的掠夺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公约中的海盗行为的。最后, 公约还规定“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 ○13这显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海盗犯罪。如果是海上袭击事件发生在一国管辖范围之内, 则只能由该国自行管辖而不适用公约的规定。
2.关于管辖权的归属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各国对海盗犯罪都具有普遍管辖权, 即不论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罪犯的国籍, 各国均有权实行管辖。但是公约又限制了各国对海盗行为的管辖范围, 仅限于“公海上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14因此各国对普遍管辖权的行使都十分谨慎, 否则, 盲目的主张普遍管辖权, 不但会影响其权利的行使, 还可能会招致侵犯主权之嫌。○15
3.关于惩治措施的规定
国际法中缺乏对海盗犯罪处理的具体措施和规定, 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0条中只是规定各国负有合作制止海盗行为的义务, 却没有具体的程序和措施规定。○16再加上, 各国内法对海盗犯罪的标准也不同, 甚至有些国家对海盗犯罪的立法欠缺。
(三) 防范和控制海盗犯罪的对策
1.明确定义相关概念,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 重新定义海盗行为的概念, 拓宽海盗行为的界定范围。
鉴于公约对海盗行为的界定范围过窄, 应该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海盗行为的内涵。对海盗行为的界定应包括出于政治目的和动机的犯罪行为。同时可将发生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毗连区, 甚至领海内发生的海盗行为或者武装抢劫行为纳入到海盗行为的范畴之内。○17
(2) 明确管辖权的归属, 保障打击海盗行为的有效性。
建议确立沿海国管辖权优先原则, 沿海国管辖权优先原则主要是指沿海国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有效地打击其沿海区域的海盗行为。这样就不会出现各国相互推诿或者无力打击海盗行为的现象, 从而更好的维护海上安全与区域稳定。
(3) 取消或减少联合国安理决议的限制, 适当延长授权期限。
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决议, 呼吁世界各国积极打击海盗, 并授权世界各国经索马里政府同意可以进入其领海打击海盗行为。但是授权大多数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如1816号决议规定授权期限是6个月。所以建议联合国安理会可以适当延长授权期限, 继续支持和鼓励各国积极打击海盗犯罪。
(4) 各国要完善对海盗犯罪的国内立法。
由于国际法规定各国对海盗行为均具有管辖权, 而发生在一国领海范围内的劫持行为, 则要依据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但是很多国家的国内法并没用设立海盗罪, 因而给打击海盗犯罪造成了法律障碍。因此要完善国内对海盗犯罪的立法。
2.加强国际合作, 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
(1) 构建国际合作机制。
应积极构建国际合作机制, 加强联系, 共同打击海盗犯罪。正如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在安理会索马里海盗问题部长级会议上发言所说, 打击索马里海盗行动牵涉多方, 只有通力合作, 才能共克难关。再比如说可以在海盗犯罪高发区域建立打击海盗行动信息联络中心, 以便各国能够信息共享, 加强联系。还可以建立相关预警机制, 发布警报, 加强合作。○18
(2) 充分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
首先要充分发挥联合国, 特别是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核心作用, 完善打击海盗行动的立法和具体行动方案, 积极组织协调各国参与到打击海盗活动中。其次要充分发挥区域性组织的作用, 以便更大力度地打击海盗行为。如东盟, 是东南亚地区比较成熟的地区合作组织。这种地区合作性组织在资金、技术及军事力量上更有优势, 更能够有效的打击和防范海盗犯罪。○19
四、结语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海盗犯罪活动猖獗, 存在着深刻的历史祸源和社会根源的。主观上是国内战乱和贫穷所致;客观上, 西方长期殖民主义和国际法律的欠缺间接“催化”了海盗犯罪。在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 海盗活动愈发猖獗和凶残。然而, 《日内瓦公海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法规虽是打击海盗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海盗犯罪。但是两部公约在海盗行为的界定、管辖权的归属以及惩治措施上都存在着局限性。
因此, 为了有效地依据国际法规制海盗行为, 首先, 联合国应该发挥其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上的核心作用, 重新定义海盗行为, 明确海盗罪的管辖权, 适当延长授权期限, 积极组织和协调各国参与到打击海盗的行动中。其次, 要构建相应的国际合作机制和应急预警机制, 以便加强联系, 协调各国的行动。再次, 要充分发挥区域性组织的作用, 联合打击海盗行为。最后, 各国也要不断完善国内法, 加强国内对海盗行为的立法, 为维护海上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近年来, 海盗活动猖獗, 严重威胁国际海洋和海上航运安全, 给各国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笔者拟从国际法的视角, 以索马里海盗为例, 分析海盗行为的起因与特点, 研究打击海盗犯罪活动的法律依据, 建议加强国际合作, 依法防控海盗犯罪, 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及远洋运输业和谐发展。
海盗船的作文 第4篇
——加勒比地区民谚
作为巴哈马首都的拿骚(Nassau),历史上曾经是加勒比海盗的最后根据地,被称为“邪恶之穴”和“海盗天堂”。当年好莱坞出品的系列电影《加勒比海盗》在全球掀起了一股“海盗热”,而电影的故事背景,正是取材于拿骚城的海盗生活。
关于拿骚海盗,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有着众多的版本,历史上那些真实存在过的海盗,则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数百年前,一群海上亡命之徒在这里寻欢作乐、烧杀抢掠;数百年后,在这个风光旖旎的美丽小岛上,人们依然可以处处感受到当年那些惊心动魄的海盗岁月……
“海盗共和国”
臭名昭著的“黑胡子”覆灭记
拿骚历史上最著名的海盗,非“黑胡子”爱德华·蒂奇莫属。18世纪初,大多数的拿骚人都在从事海盗活动,他们劫掠船只,引诱船只失事(从事这一活动的人被称作是“船只引诱人”,他们假装为迷路的船只引路,将其带入礁石群,等船触礁失事后,便到失事的船上去抢掠财物)。在这样的氛围中,许多水手变成了职业海盗,整个拿骚周围的加勒比海域都成了他们的“狩猎场”。
“黑胡子”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开始了惊心动魄的海盗生涯。一开初,他在当时著名的海盗船长霍尼戈尔德的手下干活,由于心狠手辣且忠心耿耿,两年后,霍尼戈尔德将一艘抢来的大商船赏给了他——这艘在荷兰建造的商船非常豪华,船舱中堆满了黄金与宝石,还配备了36门火炮。“黑胡子”异常激动地将它改名为“复仇女王号”,从此另起炉灶。
当时,海盗们进行抢劫都喜欢打着“为女王陛下服务”的旗号,以避开大英帝国皇家海军,除非被逼入绝境,他们是不会轻易与英国海军交战的。但天生的亡命徒“黑胡子”却不管这些,他一出海就明目张胆地抢劫了英国商船“爱伦号”。
当在港内停泊的皇家海军战舰发现海盗竟敢在青天白日之下攻击自家的商船时,水兵们都惊讶不已,立刻发动攻击。不料“黑胡子”驾着“复仇女王号”海盗船避开军舰的炮击,并瞅准机会全速前进拦腰撞击皇家海军旗舰——这种自杀性攻击把水兵们吓得目瞪口呆,一时间手足无措。“黑胡子”手下的海盗们趁机举枪疯狂射击,英国官兵死伤惨重,在惊恐万分中狼狈逃窜。这一战使“黑胡子”名震天下,当时往来于整个大西洋沿岸的船只只要听到“黑胡子”的名字,就会吓得望风而逃。
黄金和金钱并不是“黑胡子”的最爱,他最大的嗜好是以折磨人为乐。每劫到一艘船,“黑胡子”都会下令把乘员双手捆住,再蒙住他们的双眼,用利剑威逼着他们一个接一个从船舷跳进大海,直到整船的乘员全部死光为止。据说有位被俘的船长只是稍作反抗,就被“黑胡子”割下了鼻子和耳朵,并被逼着当场把血淋淋的鼻子和耳朵吃下去。
1718年5月,“黑胡子”实现了他整个海盗生涯中最大胆的一次突袭:他率领4艘海盗船封锁了拿骚港,将港内的船只洗劫一空。这次行动中,“黑胡子”不仅抢劫到了棉花、烟草等大量物品,还向英国政府勒索了150万英镑的巨额赎金。
“黑胡子”在拿骚的时候,曾被同伙推举为拿骚“海盗共和国”的“长官”。他以自己的风格进行立法和审判,并不断强化自己的权力,俨然国王一般。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黑胡子”最终在一次抢劫中被英军剿杀。死后,“黑胡子”的头被砍下,身体则被扔进海里喂了鲨鱼,为了起到警示作用,皇家海军把他的头挂在军舰的桅杆上带回了弗吉尼亚,一个星期后,其头骨被工匠用银箔包裹制作成酒杯,后来被一个商人在拍卖会上拍得,放在自家的酒馆里,供那些有特殊嗜好的客人使用。
“海盗姐妹花”
玛丽、安妮与“白棉布杰克”
拿骚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女海盗安妮·邦尼和玛丽·里德,被人们称为“姐妹海盗”,令往来的船只闻风丧胆。
安妮和玛丽分别生于英格兰和爱尔兰,玛丽比安妮大10岁,两人同时爱上了被称为“白棉布”的海盗船长杰克,一起做了他的情人。
每当杰克带领“威廉号”海盗船出发抢劫,安妮和玛丽总是冲锋在前。据说,性格暴躁的安妮在将受害者杀死前,都会解开衣服,袒露胸部,让对方知道自己是被女人所杀,加以侮辱。与大海盗“黑胡子”装备了几十门大炮的三桅大帆船相比,“白棉布”杰克的“威廉号”海盗船上只有一根倾斜的桅杆和固定在甲板上的6门大炮,但这种单桅小帆船却是当时加勒比最常见的海盗船,由于轻便灵活,吃水又浅,一旦遇到强敌追击,它们便能在布满浅滩与暗礁的海域里迅速奔逃,常常让前来追剿的大型军舰望洋兴叹。
1720年的10月,“威廉号”被一艘前来复仇的英国皇家海军军舰偷袭,当时他们刚刚抢劫完了一艘英国商船,全船海盗都在狂欢庆祝,酩酊大醉的海盗们面对突然出现的强敌,毫无招架之力,很快便缴械投降。
在全船海盗都被施以绞刑之前,两个女海盗与杰克见了最后一面。她们冷冷地对杰克说:“我感到非常难过,如果你当时能够像一个男人那样去战斗,今天就不会如同一只狗一样被吊死!”而据法庭记录显示,她们先在法庭上不停咒骂,最后又表示乐意做任何不知廉耻的事情而换得活命机会。
在其后的审判中,安妮和玛丽都被判处绞刑,但因两人都怀有身孕而被暂缓执行。后来,玛丽在监狱病死,安妮的命运却不得而知,如同她充满传奇的一生一样,她后来的命运至今众说纷纭,一是安妮的父亲为安妮交了高额的赎金换得女儿活命,二是生性风流的安妮被一个不知姓名的情人救出,用新的名字回到海上继续“海盗事业”。
海盗宝藏的去向之谜
发现“黑胡子”的沉船
从17世纪末期至18世纪初期,拿骚海盗的“黄金时代”延续了数十年之久,最后在各国海军的围剿下,海盗们最终在18世纪中期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如今,作为巴哈马首都和经济中心的拿骚,已成为考古学家钟爱的探险地。
逝去的海盗们不会复生,然而活着的人们对他们的身后事却始终念念不忘,尤其是那些海盗财宝的去向,让众多冒险者为之疯狂着迷,因此一批又一批人前仆后继,加入到寻宝者的队伍中,只为能找到当年海盗们遗留下来的巨大宝藏——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前文所提到的著名海盗“黑胡子”的藏宝地。
据说,每当抢掠到一批财宝需要埋藏时,“黑胡子”只会带一个水手一同前往,当财宝埋到一半的时候,他便将这名水手杀死,然后把他的尸体和财宝埋在一起。因此“黑胡子”被处死之前曾得意地宣称:只有魔鬼和他本人才能找到他藏宝的地点!
其实就在“黑胡子”死后,皇家海军的士兵们便搜遍了他可能隐藏财宝的所有地方,却只找到145袋可可豆、11桶葡萄酒、1桶蓝靛和1包棉花。从那时起,有关“黑胡子”的财宝之谜就开始流传成各种说法,所有与“黑胡子”有关的生活用品和住处都成了寻宝者搜索的目标。然而多年之后他们不得不承认:“黑胡子”实在太狡猾了,他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更别提什么藏宝图!
1997年,在沉没了270年后,“黑胡子”的“复仇女王号”海盗船终于被一个美国潜水员发现了踪迹。后来经考古学家测定,“复仇女王号”的残骸就位于距北卡罗来纳州海岸两百米处的那个所谓的“飓风走廊”上。
海盗船的作文 第5篇
望着那荡来荡去、忽高忽低的海盗船,我们决定去感受一下。
买好票后,吴宵突然说:“我害怕,不敢去!”施婷玉拍着吴宵的肩膀说:“吴宵,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我看了婷玉一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真怀疑我是不是听错了。
不过,在上了船之后,我的心也开始紧张起来,怦怦地跳个不停。我深吸了一口气,稳定情绪。工作人员帮我们系好安全带,机器就开始启动了,我闭上眼睛,等待着那刺激的时刻。“哇!”失去重心的我尖叫起来。船越晃越厉害,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我的心也随着海盗船起伏不定。我偷偷看了一眼,原来表现得很勇敢的施婷玉早已躲在了吴宵的背后,双手死死地抓住她的肩膀,看来她比我们还要害怕。
慢慢地,我开始习惯了,只见广场上的那些行人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晃动着。工作人员对我们说:“要不要再高一点儿?”我壮着胆子大声说:“要!”话音刚落,海盗船就像发疯了一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栏杆,感觉自己一会儿像一只飞翔的小鸟,一会儿又像要从船上掉下去似的。过了好一会儿,海盗船缓缓地停了下来,我知道游戏结束了。“哇,我起不来了!”躲在吴宵背后的施婷玉还没缓过神来。吴宵说:“你不是要保护我的吗?你怎么躲在我的背后呢?”“这个这个”施婷玉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海盗船的作文 第6篇
和同学一起还是第一次来易园,我们在里面游荡,说不出的自在。走着走着,便走到了海盗船这里。我一向不敢坐海盗船,可是大家都要上去玩,我为了不扫大家的兴,也就上了船。
船开始摇摆了,我有些忐忑不安,因为刚才船主介绍说这海盗船最高能荡到9米多高呢!随着船的起伏,我紧握住前面的扶手,此时心里感觉痒痒的有些想笑,但又特别的紧张,笑不出来。船一点点高了,对面的小孩子哭了,老板见状立刻把船停了下来,让那几个小孩子都下了船,船上就剩我们6个了。
船继续启动,过了一会儿,就荡的好高了,此刻我感觉整个身体都快趴在扶手上了,我紧紧抱着扶手,生怕自己会掉下去。“再高点儿吧!”老板说。虽然我们集体反对,但是海盗船依然在升高着,此时的海盗船可能就已经晃到9米了吧,因为我听到马兰在大叫,身边的李洋也在叫,我也忍不住和其他人一起大叫起来,好像只有这样大叫,心才不会跳出来。船就这样晃了大约7、8个来回,在我们此起彼伏的叫声中,船慢慢的降下来了。
关于坐海盗船的作文 第7篇
我们滑好雪,就来到人民公园。那里有许多游乐设施,有海盗船、飓风飞椅、挑战者之旅、滑行龙、碰碰车、自控飞机。
豆豆首先看中了海盗船,就提倡坐海盗船。我想是想坐海盗船的,可我有恐高症。我永远忘不了上次去嘉兴的摩尔城玩蹦极的那一幕,心“砰”地悬起来又掉下去了,可难受了。有了这次的教训,我不敢玩了类似蹦极这样的运动了。
可豆豆的爸爸买了三票,我坚决不去。小东和豆豆兴高采烈地上了海盗船。开始了,海盗船先摇了几下,接着就越摇越大,他们毫不畏惧,还在那边嘻嘻哈哈的。过了三分钟,他们就下来了,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笑容。
接着他们就去玩飓风飞椅了。叔叔再三要求我去坐海盗船。我拒绝了,可叔叔还是不依不饶地让我去,我勉强答应。
我坐上海盗船,心十分紧张,怕心被悬起来。只听“叮铃铃”的一声,海盗船开始前后摇摆起来了,我想:没什么好怕的呀。紧接着,我感到大事不妙:海盗船前后摇摆的幅度突然间增大了,开始180°摇摆。我的心“嘣”地一下悬了起来。我大叫:“哇,太贱了,我后悔了!”叔叔来劲了,他在旁边看着我,越看笑得越狂,更可恨的是,他还把照相机拿出来“咔嚓”“咔嚓”的拍了几张。我渐渐地发现一个规律。每当海盗船向前摇的时候,我的心就不悬起来了,可在海盗船向后摇的时候,心总是悬起来。我还发现了一个规律,我把眼睛闭起来的时候,心就不悬了。我就利用这个规律,逃过了这一劫难。下来后,妈妈直夸我勇敢。
海盗船的作文 第8篇
什么是海盗行为?现代海盗行为有什么新特点?交付赎金的行为是否合法?海盗赎金能否通过施救费用 (suing and labouring clause) 或者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loss) 制度求偿?笔者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一、海盗行为的定义
各国保险法领域没有对海盗行为的界定,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对海盗行为只有一个补充性的规定, 而没有全面的定义。相反, 许多国际公法上对海盗行为做了规定。例如《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1条对海盗的定义, 其实是重申了《1958日内瓦公海公约》第15条的内容, 具体如下:
下列行为中的任何行为构成海盗行为:
(a) 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 对下列对象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 或任何掠夺行为:
(1) 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 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
(2) 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
(b) 明知船舶或飞机成为海盗船舶或飞机的事实, 而自愿参加其活动的任何行为;
(c) 教唆或故意便利 (a) 或 (b) 项所述行为的任何行为。
学者对这一条款提出疑问最多的是, 该条a款所规定的海盗行为仅仅发生在公海上, 而现在海盗袭击事件却多发生在沿海国家领海区域甚至港口内。这显然不能囊括发生在领海内或者专属经济区内的海盗行为。为此, 国际商会国际海事局的海盗报告中心曾经提出过一个修正的关于的海盗定义:“带有实施盗窃或其他犯罪的登船行为, 并且在这一行为的进行过程中有使用暴力的意图或能力”。对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将海盗行为限制在公海内, Staughton法官在The Andreas Lemos一案中做了如此解释:如果一个暴力抢劫行为发生在一个国家的司法区域内, 联合国没有必要赋予这个国家逮捕、起诉、惩罚犯罪者的权力。Staughton法官还进一步说, 这种考虑也同样适用于保险合同的解释中。由此看出, 国际法关于海盗发生地的限制并不适用于海上保险合同中, 海上保险合同中包括的海盗行为对于行为地没有任何限制, 包括任何一个潮汐可以到达的河流 (It included as far as the tide reached up rivers) 。
保险法领域内没有对海盗行为的专门界定, 在此情况下只能借用国际法上关于海盗行为的界定, 这难免会产生一些问题和分歧。因此有必要根据海上保险的惯例在保险法领域内对海盗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 为解决海盗赎金的问题提供前提。在Republic of Bolivia v.Indemnity Mutual Marine Assurance Co.案中, 英国上诉法院肯定了Pickford法官的意见, 认为海盗行为应该采用一个更普遍的而非国际法上规定的定义.英国上诉法院进一步说, 海盗在普遍 (popular) 或者在商业意义 (business sense) 上的定义应该为:一个为个人利益无差别地实行劫掠行为的人, 并且不是仅仅为了公共目的而针对特定国家的财物。
从英国上诉法院所认为的典型的海盗行为的要素:暴力 (violence) ;无个人恶意 (not acting maliciously) ;为个人利益 (for personal ends) 。首先, 暴力是海盗的关键要素, 这样可以将海盗与偷窃区分开来。其次, 海盗行为必须无个人恶意, 这一点是指海盗行为应该针对物而不是针对人。最后, 海盗行为必须是为了个人利益而不仅仅是为了公共目的, 这样就可以将海盗行为与战争或者恐怖主义行为区分开来。
二、海盗行为的新特点
以索马里海盗为典型的现代海盗行为与以前的海盗行为有所不同。以前的海盗行为更多地强调“盗”, 即海盗劫持船舶后对船舶进行破坏与偷盗。而现代海盗更多地强调“劫”, 多在劫持船舶后扣押人质及船货, 然后向船东或其他利益方索要大笔赎金。船东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因船员被扣押一般不得不交纳赎金以换回船员和船货。海盗只想获得赎金, 船员及船货也一般都“完璧归赵”。
自1996年以来, 在海盗劫持船舶事件中, 80%是以被劫持船舶的所有人向海盗支付赎金而解决的。支付赎金后便产生了被保险人如何取得补偿的问题。首先是赎金能否获得补偿的问题, 即交纳赎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再者, 如果合法, 被保险人能否通过施救费用或者共同海损制度获得补偿呢?
三、海盗赎金的合法性问题
向海盗交纳赎金是否违反英国的法律, 这一问题曾经一度争论不休, 从2010年英国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就the“Masefield v.Amlin”所做出的判决可以看出, 英国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是鲜明的, 即向海盗支付赎金并不违法。英国法院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向海盗交付赎金这一行为并不违反英国的任何一部法律, “即使索要赎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交付赎金以换取货物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2) 交付海盗赎金的行为并不违反公共政策。笔者在前面已经将海盗与恐怖主义区分开来, 各种证据也表明海盗与恐怖主义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所以交付赎金的行为并不违反英国《2000年反恐法案》的规定。另一方面, 尽管支付赎金的行为或许会导致更多的海盗袭击事件的发生, 但为了拯救人命, 在当前军事或政治介入并不十分有效的情况下, 支付赎金或许是船东不得不做出的唯一选择。
事实上, 在国际保险业已经出现了绑架赎金险 (Kidnap and Ransom Insurance) , 这进一步说明了向海盗交纳赎金的行为并不与公共政策相违背, 也并不违法。
四、海盗赎金能否作为施救费用求偿
关于施救费用, ICC中称之为“减少损失” (minimizing losses) 条款, 而在《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等法律中都将其称之为“施救费用”。《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78条第3款以否定的方式规定:为避免或减少承保范围以外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 也不得依据施救条款之规定获得赔偿。ICC (A) 中显然将海盗险囊括在内, 国际上也有许多针对海盗指定的保险, 海盗险在这类保险中显然属于承保范围之内的损失。船东或其他利害相关人为避免潜在的船货全损, 交付赎金显然属于一种施救行为, 船东或其他人当然有权利向保险人要求依据施救条款获得补偿。英国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也都认为海盗赎金能够通过施救费用制度获得求偿。
赎金是否合理应该如何计算?《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78条第4款也规定了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施救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笔者认为, 在只有交纳赎金才能换回船员和船货的情况下, 交纳的赎金不超过船货的价值, 即为合理的措施。
英国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将赎金纳入施救费用, 当然可以保障船东和其他交付赎金的人获得巨额的补偿, 不过将赎金纳入施救费用之中, 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如果船东或其他被保险人支付赎金的行为失败, 不论是不想还是不能, 船东或其他被保险人能否继续要求保险补偿?换句话说, 保险人能否以被保险人违反施救义务为抗辩理由, 部分或全部拒绝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 只能等待着法院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五、海盗赎金能否作为共同海损求偿
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字母规则A对共同海损行为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只有在为了共同安全, 使同一航程中的财产脱离危险, 有意而合理地做出特殊牺牲或支付特殊费用时, 才能构成共同海损行为。学界的争论主要在于赎金的交纳是否属于自愿。对于这一问题, 2004年的《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使用的词语是“有意且合理” (intentionally and reasonably) 而不是“自愿” (voluntarily) , 显然交纳赎金以换取船货与船员是有意的, 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也都是合理的。从这个角度看, 海盗赎金也可纳入共同海损的范围内。
事实上, 早在古罗马时代, 自愿交付赎金的行为就被定性为共同海损。《学说汇纂》中记载:如果支付赎金从海盗手中赎回船舶, 赎金应当由全体共同分摊。现在立法中《德国商法典》与《荷兰海商法》也规定海盗赎金为共同海损。而大多数国家对此并未明确表态,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也无明确说明。
笔者认为, 英国高等法院与上诉法院之所以明确表态, 认为交纳海盗赎金的行为属于施救费用而非共同海损, 原因就在于英国法院想借此强调交纳赎金在性质上更大程度上是船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义务。前已论述, 作为一项施救义务, 被保险人很有可能在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 丧失获得保险补偿的权利。另一方面, 被保险人积极交纳赎金也能够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减少保险人的保险成本。
现代海盗呈现出“谋财不害命”, 劫持人质与船货以索要赎金的新特点。海盗赎金谁来买单, 如何买单?海上保险业不得不对此作出积极的回应, 以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和预防将要出现的问题。综合考虑并平衡各方面的利益, 在现有保险制度下寻求解决之道, 才是面对此问题应有的态度。
参考文献
[1]李连君, 刘洋.英国法下海盗行为及海盗赎金的评析与最新发展[J].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 22 (9) :50-60.
[2]傅廷中, 徐昕.海商法视角内的海盗强索赎金问题[J].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 20 (2) :68-72.
比索马里海盗更残酷的西非海盗 第9篇
关心非洲事务的读者可能会注意到,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关于非洲海盗的新闻了。这是否意味着非洲海盗在国际社会的联合打击下,已经洗心革面、销声匿迹了?其实不然。实际情况是:非洲海盗已从东非的索马里海域转移到了西非的几内亚湾海域,在新的“战场”上为非作恶,令人忧虑。
西非几内亚湾海域海盗横行
几内亚湾西起利比里亚的帕尔马斯角,东至加蓬的洛佩斯角,沿岸有贝宁、尼日利亚、喀麦隆、加蓬等国。根据西方媒体的说法,这一海域的海盗活动始于2000年,近年来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一位尼日利亚引航员罗迪米·乔治说,“2014年8月14日下午,我正驾驶着轮船引领一艘国际油轮进港。2点左右,驾驶室的门突然被敲得砰砰作响,有人在外面高喊:海盗袭击了,海盗袭击了!我出去了解到,海盗乘坐快艇,劫持了我正在引航的国际油轮,并把俄罗斯籍船长等10多名船员劫为人质,然后逃之夭夭。”
乔治是在几内亚湾海域与海盗有“零距离接触”的几百个船员之一。与他和海盗擦肩而过相比,印度籍船长苏雷什·比拉达尔的命运要糟糕多了。有一次,他驾船在尼日利亚海域航行时被西非海盗绑架。他说,“海盗们把我和其他船员关在一间小木屋里,给我们吃的食物每天只有70克的面条。而且,海盗们吸食毒品后,性格更加狂躁,经常拿枪朝我们的脑袋和耳朵边上开枪,使我们胆颤心惊。幸运的是,有人帮我支付了赎金,我在被抓了28天后,平安获释。”
目前,西非几内亚湾海域是世界上海盗袭击行为高发的地区之一,而且其危险程度超过了索马里海域。根据国际海事局和国际反海盗民间组织“没有海盗的海洋”公布的材料,2010年,几内亚湾7个国家共报告了45起海盗袭击事件,2011年9个国家报告了64起。2012年2月13日,载有中国船员的巴拿马籍货轮“天维”号在几内亚湾遭到8名持枪海盗登船抢劫,中国籍船长范树人和一名中国台湾籍轮机长中弹殉职。2013年,共有1200多名海员在几内亚湾海域被海盗杀害或伤害。而在2014年的头9个月里,被西非海盗杀害和伤害的海员人数就超过了这个数据。这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据。国际海事局估计,西非远海(离岸100海里以上)海域发生的海盗袭击事件大约有三分之二并没有报告。如果把这部分海盗袭击事件计算在内的话,数据将是十分惊人的。
为达目的随意枪杀人质
英国前特种兵、现在为西非一家私营海事安全公司工作的斯文·汉森说,索马里海盗作恶的目的比较单一,那就是劫持船只及船员,然后向有关国家政府、公司和人质家属索要巨额赎金。在这种情况下,索马里海盗经常为了赎金,不会轻易伤害人质,也就是说,海盗要钱不要命,人质安全回来的可能性比较大。
相比之下,几内亚湾的西非海盗的作恶目的要复杂得多。斯文·汉森说,具体来讲,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经典式武装抢劫:海盗们登上船只,然后把船上的金钱、电脑、手机和收音机等值钱的东西都抢走。”
二、抢劫船上运输的货物,尤其是原油。海盗先劫持油轮,然后把油轮拉到僻静之处,把原油分装到其他船只,然后卖了,获得巨额收益。这是当前西非海域面临的主要威胁。
三、绑架船上的外籍人士,然后索要赎金。为此,海盗们经常在绑架的人质中进行比较,然后带走被他们认为“最具价值的人质”。
“没有海盗的海洋”组织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说,西非海盗喜欢绑架美国、印度和波兰等国的人质,而不喜欢绑架本地的尼日利亚人质,因为在海盗眼里,尼日利亚人质“一文不值”。
在上述三种情况中,西非海盗最终要的是货物和金钱,而不是船员。这意味着西非海盗为了达到目的,会随意枪杀人质,以达到“灭口”的目的,其暴力程度要比索马里海盗要高得多。尼日利亚拖网渔船主协会第一个女会长玛格丽特·安叶玛-奥拉库斯说,西非海盗的袭击是非常“致命和残酷的”。“有一次,海盗们把船长和轮机长关进了平时储藏海鱼的冰柜里,活活把他们冻死。”
海盗的横行影响了西非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国际形象。例如,尼日利亚的渔业生产遭到重大打击,导致10万渔民失业,使尼日利亚这个沿海国家民众吃的鱼80%以上依靠进口。同时,海盗的袭击行为给许多人,特别是海员的出航蒙上了阴影,许多人因此不愿出航。印度籍船长苏雷什·比拉达尔说,他再也不会返回西非海域了。挪威船主协会说,由于担心遭到海盗袭击,2011年至2013年,进入尼日利亚港口的船只下降了37%。一些人甚至把尼日利亚、多哥和贝宁的海域称为“战争风险区”。
保险公司为路过这些海域的船只提高了保险费。例如,英国保险公司“劳埃德市场协会” 2012年3月把尼日利亚、贝宁等国周边海域的风险等级调高到与索马里海盗活动海域相同的水平。所有这些导致的一个最终结果是:通过西非海上运输的所有东西,如食品、原油等的成本提高了不少。
打击西非海盗并非易事
根据安全人士掌握的材料,西非海盗大多是出产石油的尼日尔三角洲地带的武装分子。1956年,尼日尔三角洲地区发现石油。不久,外国石油公司先后落户该地进行开采,但石油收入的再分配并没有让当地民众过上富足的生活。更为糟糕的是,石油开采还导致了一些土地遭到污染,不少人失去了赖于耕作和生存的耕地。为了发泄不满,一些人成立武装组织,甚至变成海盗,开始了“打家劫舍”的生活。一个海盗说,他和同伙劫持油轮,是想分享该地区丰富的石油资源。 “我们这里出产石油,但这里的政府和外国一些政府在吞噬石油换来的巨大财富,而我们却在挨饿,这太不公平了!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抢劫他们的钱财。为此,我们袭击航行在海上的油轮和海员,殴打他们,逼迫他们向政府求助。对我们来说,这是分享石油财富的唯一途径。”
国际海事局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打击西非海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是,当前的西非海盗活动并没有引起国际社会的足够重视。在亚丁湾海域,中国、俄罗斯、美国、北约等国家或国际组织都派出军舰护航,使索马里海盗2012年的作案数比前一年暴跌了78%,这说明国际社会联合打击海盗的行动是有成效的,而在西非海域,目前还没有形成亚丁湾海域那样的多国合作机制,使西非海盗频繁出没,如入无人之境,尤其是公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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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底,为应对日益猖獗的海盗袭击、偷油、走私和其他海上安全挑战,来自11个国家的海军在尼日利亚东南部海域举行了联合军事演习。对此,有人认为,演习只是一种姿态和短期行为,要想彻底解决海盗问题,需要在港口部署小型军舰和巡逻艇,对海盗形成长期的威慑,此外,港口和海关需要提高效率,加快船只通关进程,缩短在海上的滞留时间,以减少遭到海盗袭击的机会。
同时,西非有关国家也要加强法律合作。几内亚湾委员会委员弗罗伦萨·阿登尼克·乌康佳说,从法律层面上看,几内亚湾国家对海盗行为的定义尚未达成一致,致使一些海盗在一些地区未受重罚便被释放。此外,有关国家也要完善相关政策。2014年8月,尼日利亚政府任命曾经率领武装分子攻打英国壳牌公司海上钻井平台的前尼日尔三角洲地区武装头目伯伊洛夫为海事局在他家乡巴耶尔萨州分部的主任,此事引发了一些争议。对此,伯伊洛夫解释说,“政府在反海盗方面遇到了严峻挑战,而我有人,又熟悉情况,他们便找到了我,让我帮忙。”然而,他对政府也有怨言。根据2009年尼日利亚政府赦免武装分子的协议,尼政府应该给获得赦免的武装分子发放一笔基金,但这笔基金被政府官员“吞吃了”。
深受海盗袭击之苦的尼日利亚成立了多个令人眼花缭乱的部门,还从中国等一些国家采购了高速巡逻艇,定期出航,威慑海盗。同时,尼日利亚还与一些私营安全公司进行合作,甚至与过去从事过海盗行为的人员达成协议,把他们吸纳到打击海盗的力量中去。不过,由于缺乏沟通等原因,多个反海盗部门经常发生误会。2013年10月,尼日利亚海事警察把尼海军的一艘巡逻船当成海盗,向艇上的海军官兵开火。2014年3月,两个为私营海事安全工作的英国人因涉嫌偷盗原油而被尼日利亚海事局逮捕。
需要指出的是,西非海盗发动袭击的主要目的是图财,其中一些人甚至是被生计所迫。因此,要想减少甚至根除西非的海盗袭击,根本之道还是海陆合作,建立海事安全机制,并且为相关地区的民众提供工作机会,让他们不要走上为恶之路。
西非海盗的小图:
兴起时间活动范围兴起原因特点
几内亚湾海盗2000年以后西非几内亚湾海域(西起利比里亚的帕尔马斯角,东至加蓬的洛佩斯角)西非一些国家石油开采导致土地遭到污染,贫富分化。为发泄不满,一些人成立了海盗武装组织。大规模武装抢劫,更加极端与暴力,会随意枪杀人质。
索马里海盗1991年以后更趋猖獗东非索马里外海亚丁湾(红海与阿拉伯海之间)索马里长年内战,当地的渔民、商人、叛军发现他们可以透过海盗的行为获取更多利益。装备先进训练有素;只要钱财能到手,不见得要杀生。
刺激的海盗船作文700字 第10篇
从小到大,相信大家见过了不少新奇、有趣的事物,我也不例外,今天我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玩海盗船时的情景,真是吓破了胆呢!
那天,妈妈带我去游乐园玩,我玩了好几个项目,就差海盗船没玩了。我看玩海盗船的人不多,但坐在上面的人个个脸上都带着微笑,看着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我心想:这海盗船应该很好玩吧!于是我带着好奇又兴奋的心情,和妈妈登上了海盗船。
坐在椅子上,系好安全带,抓住扶手,“船”就开动了。刚开始,海盗船荡得不高,只是微微摆动着,我还不怎么怕,可是不一会儿,海盗船便越甩越高,每次落下后再升起,就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渐渐地,我都能看到整个游乐场的景色了,于是我小声祈祷:“天啊,不要再升高了,我可是有恐高症的呀!”这句话被坐在我旁边的人听到了,提醒我说:“小朋友,这么点儿高度你就觉得害怕啦,那等会儿到了最高的时候还不把你吓死啊,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听了他的话,我的心立刻被恐惧填满了,此刻我十分后悔来玩海盗船。
不管我多害怕,海盗船也不会停下来,它反而越摇越高,从最高处落下时,我身体也跟着自然下落,每落一次我的心就要狂跳一下,这让我十分难受,而且我还没有丝毫喘息的机会,因为落下后海盗船又接着升高了,这一次我仿佛伸手就能碰到蓝天,天啊,这也太高了!我感觉船身都要倒扣过来了。
我受不了这种感觉,只能把头埋得低低的,闭着眼睛,心想:妈呀,太恐怖了!以后打死我也不坐海盗船了!我的手心在不停地冒汗,但我半秒也不敢松开,因为我生怕一个没抓稳就从高空掉落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海盗船终于停了下来,我惊恐地走下船,自言自语地说:“这东西真是吓死人了,我以后再也不玩了!”
海盗船的作文 第11篇
星期天,天气晴朗,天空万里无云,我们全家人一起来到了公园游玩。
公园里人山人海,热闹极了。欢呼声、笑声连成了一片,我也被感染了。公园里好玩的东西可多了,爸爸、妈妈带着我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转眼间就来到了一个叫做“激流海盗船”的地方,听说人只要一坐进去,就要扶稳,因为它会上下晃来晃去,我吓了一跳,拉着爸爸就要回去,爸爸一听,说:“不行,做事情不能半途而废,你不试试,你又怎么知道你不行呢?”于是,爸爸拉着我上了海盗船,在爸爸的帮助下,我一手拉着爸爸,一手扶着海盗船的把手,我闭上了眼睛,只听见呼呼的声音,我被晃过来又晃过去,感觉就像在飞,但是我却一点儿都不怕,我在心里跟自己说:“加油!你能行的!”
经过这一次玩海盗船,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胆怯,我们要信念坚定,更要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还要有敢于尝试的精神,这样遇到任何的事情我们都能够迎难而解。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需要的是我们勇于去拼搏的勇气和力量!
海盗船的作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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